短篇小说读书笔记

2024-07-05

短篇小说读书笔记(共11篇)

1.短篇小说读书笔记 篇一

一开始看《盗墓笔记》,就被它诡异的情节所吸引,比起天下霸唱京津味儿的娓娓道来,南方人精明善于算计的特点在笔风上显露无疑,三叔给读者设置的悬念、挖的坑更是匪夷所思,而且气氛渲染的接近于恐怖。可是读着读着,我就读不下去了,因为三叔的叙述明显有太多的破绽,故事仿佛深夜里一盏孤灯,让读者能看到或者看清的只是小小一角,还有巨大的真相和阴谋被隐藏在未知的黑暗里。鉴于这种极度不爽的感觉,我甚至想过放弃,后来勉强靠着看网络上的一些解密来强行支撑自己看下去。

可是越看越深入,随着故事的逐渐展开,人物的命运开始有了起伏,很多原本很可爱的鲜活生命和一起出生入死的感情,都随着巨大的阴谋和痴狂的梦想而葬送了。渐渐的,这本小说使我越来越有一种“江湖子弟青山老,百年风雨洞庭湖”的沧桑和慨叹;而情节上,也开始一步步的逐渐去揭开那个巨大阴谋的真相。随着老九门各个盗墓大家族逐渐浮出水面,谢雨辰、二月红、张大佛爷等经典人物的纷纷登场,矛盾逐渐积蓄和总爆发,整个故事终于渡过了漫长的青涩成长期,开始迎来了甜蜜诱人的成熟期。尤其是故事最后结尾的部分,潘子的死,哑姐的嫁人,小哥的离去,胖子的断魂,几乎每一次生离死别都让我泪眼婆娑。再精彩的小说永远也只是小说,虚构的是情节,真实的是感情,或者说人间真情!

如果说《鬼吹灯》靠磅礴大气的构思、幽默顺畅的叙事而貌似金庸的武侠,那《盗墓笔记》就是诡谲连环、精悍个性的古龙武侠,它已经不单单是盗墓探险小说了,更接近于推理小说的范畴,可是在严密理性的推理解密和冷酷狠辣的黑道家族斗争中,却偏偏夹杂了人间的真情挚爱与无奈伤别。而《盗墓笔记》行文布局虽然类似古龙,立意却相当高远,近于黄易探寻和超脱生死之终极秘密,妄图破碎虚空的最高哲学命题,这又极大的拔高了小说的思想深度,超过了古龙的局限和小气。就是那个试图探寻得到所谓人类“长生”之谜的那个背后最大的反派势力——“它”,布下了几乎无解的巨大阴谋,杀害牺牲了无数的鲜活生命,机关算尽却偏偏没有算到人类还有真情和善良,而最终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满盘皆输。为一己私欲,妄图长生不死之人终将淹没于历史尘埃之中,是以不朽万古者,唯有“情”、“义”二字也!正所谓:

天下风云去又来,江湖恩怨空余哀。

忍把浮名换浊酒,人间只有情永在!

2.短篇小说读书笔记 篇二

俗形义学是近年才提出的语义学理论, 最早见于李万福的《谈俗形义学》 (1) 一文, 后来李先生又在《汉文字学新论》 (2) 中列出专节讨论。“俗形义学”主要凭个人想象和联想来“劈文切字” (安子介语) , 从个人的主观感受出发来解释汉字的形义。它不要求科学地解释汉字, 不求合乎事实地阐释造字动机, 甚至牵强附会地解释汉字, 而把大多数形声字说成会意字。如:

吴楚呼父曰爹, 父多之谓也, 例有三父不足多也。 (《小豆棚》, 13页)

《广雅·释亲》:“爹者, 北人呼父也。”《广韵·麻韵》:“爹, 羌人呼父也。”本为形声字, 从父多声。此例却把“爹”解为会意字, 把声符“多”释为其表意构件。这种主观地阐释汉字形义关系的学说就是“俗形义学”。 (3)

形声字由意符、声符两部分组成, 一般意符在左, 表意义范畴;声符在右, 表读音类别;而俗形义学则把大多数形声字说成会意字, 牵强附会地解释字义, 其不科学性显而易见。但许多学者认为, 如果用适当的参照系来衡量, 俗形义学自有其价值:“右文说”是汉语词源学的先驱, “劈文切字”理论开创了对外汉字教学新方法, (4) 文人则在交际过程中利用俗形义学制造幽默情趣。故笔记小说中留存的这部分语料很值得我们查考。

笔记小说中所见之俗形义学现象

笔记小说中有不少文人根据俗形义学的理念对字形进行拆分、描绘以构成隐语、戏语、异名等的语言现象。具体来说, 主要有三种情况:描绘分析字形、以部分代整体和替换偏旁。

(一) 描绘分析字形

描绘分析字形, 即通过对字形整体、部分以及部分之间关系的具体描述来构成隐语、戏语、异名等。如:

用字谜云:“一月复一月, 两月共半边。上有可耕之田, 下有长流之川。六口共一室, 两口不团圆。” (《齐东野语》, 5687页)

《说文·用部》:“用, 可施行也。从卜, 从中。”材料忽视“用”之会意字符, 将其整体字形分别描述为“两月”、“上田下川”、“六个口 (其中有两口没封口, 故曰两口不团圆) ”, 构成隐语。

日谜云……又云:“东海有一鱼, 无头亦无尾。除去脊梁骨, 便是这个谜。” (《齐东野语》, 5678页)

《说文·鱼部》:“鱼, 水虫也。象形, 鱼尾与燕尾相似。”独体象形字, 后隶定为“鱼”, 去头去尾即为“田”, 除去脊梁骨 (中间一竖) , 即为“日”字。

鲍之“井”谜曰:“一八五八, 飞泉仰流”, 飞泉仰流也者, 垂绠取水而上之, 故曰仰流也;一八者, 井字八角也;五八者, 析井字而四之, 则其字为十者四也, 四十即五八也, 凡谜皆仿此。 (《演繁露》, 866页)

“井”字共八个角, 故曰“一八”;“井”之字形若分解, 可分为四个十, 为四十, “四十”即“五个八”, 故称“五八”。

京师妇人美者谓之搭子, 陋者谓之七盖。搭子者, 女傍着子为好字, 七者谓其不成妇女也, 七字不成女。 (《袖中锦》, 64页)

“七”比“女”少一撇, 用“七”示“女”, 意为女子有缺陷或不足, 指女子容貌丑陋, 即“七字不成女”。

“女”旁加“子”为“好”。《说文·女部》:“好, 美也。从女、子。”段玉裁注:“好, 本谓女子, 引申为凡美之称。”《方言》卷二:“自关而西, 秦晋之间, 凡美色或谓之好。”故容貌美丽之女子被称为“搭子”。

此例基于“七”、“女”、“好”之形体特征, 忽略其原有意义和读音, 重新分析字形并解释, 构成新词以表新义。 (5)

耻辱之事, 俗称坍眼。以二食指捺其两目之下, 如八字形, 是为搨八。或曰此松郡人口语。郡城中当兵者多, 兵字搨去其八, 乃丘字原文。吴音以丑为丘, 搨八者, 言之丑也。 (《吴下谚联》, 101页)

《说文·廾部》:“兵, 械也。从廾持斤, 并力之皃。”本为会意字, 从“斤”、“廾”, 表一个人双手持斤, 后隶变为“兵”。“斤”为一种斧类器械。《说文·斤部》:“斤, 斫木也。象形。”段玉裁注:“凡用砍物者皆用斧;砍木之斧, 则谓之斤。”“廾”像两手捧物。《说文·廾部》:“廾, 竦手也。”段玉裁注:“此字谓竦其两手以有所奉也。”把“兵”视为“丘八”, 破坏了“兵”原有的会意结构, 掩去其“八”而为“丘”, 又因“丘”、“丑”吴音相同, 故用“丘”表“丑”义, 造成新词“搨八”以表“丑”之义。

以上五例, 文人们分别通过对字形整体、部分以及部分之间关系的描绘分析, 或成句组成字谜, 或构成新词以示新义, 达到制造情趣或委婉说出作者不能、不愿说出口之本意的目的。

(二) 以部分代整体

以部分代整体构成隐语, 即俗之“拆字格”, “一般来说, 合体字都是由两个以上部件构成的, 而且这些部件同样也是有意义的。因此, 在汉语修辞活动中, 可以充分利用汉字的这一特点进行拆解组装, 来含蓄地表达思想内容。这种手法也称作拆字格” (6) 。

今人以许为言午, 辄以市语笑之。 (《霞外捃屑》, 703页)

《说文·言部》:“许, 听也。从言, 午声。”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许君以听释许, 非朝朔义也。今谓:许从午声, 午即杵之象形字。字从言从午, 谓舂者送杵之声也……举杵劝力有声, 许字之本义也……舂者手持物而口有声, 故许字从言从午。口有言而身应之, 故许引申义为听。” (7) 材料直接把“许”的两个意符构成词以代称之。现代口语里还有把“言午”作为“许”的定语, 构成偏正结构之“言午许”, 以示其与“徐”的区别。

宋煇字元实, ……人谓府中有“送火军”, 故致回禄。盖取其姓名, 移析为此语。 (《鸡肋编》, 4016页)

《说文·火部》:“煇, 光也。从火, 军声。”故用“火军”组成词语来指代“煇”。

以上几例或把原字强行拆分为两部分, 或用形声字的形旁声旁组成新词构成隐语以表原字, 都是以部分代整体。

越人好传谰语, 如云徐天池游西湖, 题某扁曰“虫二”, 诘之, 曰“风月无边”也。 (《霞外捃屑》, 239页)

《说文·风部》:“风, 八风也……从虫, 凡声。”《月部》:“月, 阙也, 大阴之精。象形。”“風”字去掉周边笔画剩“虫”, “月”字去掉周边笔画剩“二”, 以“虫二”表示风月无边 (犹风光无限) 。把“风月”解为“虫二”, 突出“风”之形符和“月”的中间部分, 用局部代整体, 赋予“风月”新义。

嵇康与吕安善, 每一相思, 千里命驾。安后来, 值康不在, 喜出户延之, 不入, 题门上作凤字而去。喜不觉, 尤以为欣故作。凤字, 凡鸟也。 (《世说新语》, 400~401页)

《说文·鸟部》:“鳳, 神鸟也。从鸟, 凡声。”本为形声字, 材料释为会意字, 把声符“凡”视为表意构件, 以“凡鸟”释“鳳”。

(三) 替换偏旁

至于酒席之间, 亦专以文字为戏……又云:“掘地去土, 添水成池。”皆无有能酬者。 (《鸡肋编》, 3976页)

《说文·土部》:“地, 元气初分, 轻、清、阳为天;重、浊、阴为地。万物所陈列也。从土, 也声。”《阜部》:“隍, 城池也。有水曰池, 无水曰隍。”“地”弃“土”为“也”, “也”加“水”为“池”。此酒令拆分替换偏旁而成。

黄鲁直在众会作一酒令, 云:“虱去乀为虫, 添几却是風。风暖鸟声碎, 日高花影重。”坐客莫能答。他日, 人以告东坡, 坡应声曰:“江去水为工, 添糸即是红, 红旗开向日, 白马骤迎风。”虽创意为妙, 而敏捷过之。 (《鸡肋编》, 4046页)

《字汇·虫部》:“虱, 同蝨。”今为“蝨”的简化字。《虫虫部》:“蝨, 啮人虫。从虫虫, 卂声。”实为去“卂”为“虫”。《风部》:“风, 八风也……从虫, 凡声。”实为“虫”添“凡”为“风”。

《说文·水部》:“江, 水……从水, 工声。”“江”去掉意符“水”即为“工”。《糸部》:“红, 帛赤白色。从糸, 工声。”“工”加“糸”为“紅”, 即“红”。

此例亦是拆分字形并替换偏旁为酒令。

以上两例, 是拆分替换偏旁而为隐语。此方式替换之偏旁不一定合理、科学, 但极富趣味, 满足了文人们应用文字的游戏心理。

俗形义学在交际中的作用

俞理明认为:“基于汉字的形象性特征而创造的词语, 具有特殊的修辞功能, 它们的复合性质和对字义特殊的处理, 具有反常规的处理, 具有反常规的特点, 能够适应一定的社会需求, 包括江湖行帮秘密交流, 或者文学表达中的形象描写, 或者仅仅是文化教育或日常交流中浅显明了的说明, 甚至是游戏心理的需要, 这是一般表达无法替代的。” (8)

我们认为, 俗形义学在交际中的作用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 隐藏不便明说之本意

有些时候, 为了特定的目的我们需要隐藏本意, 制造暗示性话语, 如谶语。谶即预决吉凶的隐语、图记, 往往不能明说, 制造者就要通过智力干涉, 隐藏真实意图而又给出一定的线索使人体会本意, 俗形义学在此过程中被委以重任。如:

蔡元长当国时, 士大夫问轨革, 往往画一人戴草而祭, 辄指之曰:“此蔡字也, 必由其门而进。”及童贯用事, 又有画地上奏乐者, 曰:“土上有音, 童字也。”其言亦往往有验。及二人者废, 则亦无复占得此卦。绍兴中, 秦会之专国柄, 又多画三人, 各持禾一束, 则又指之曰:“秦字也。”其言亦颇验。及秦氏既废, 亦无复占得此卦矣。若以为妄, 则绍兴中如黑象辈畜书数百册, 对人检之, 予亲见其有三人持禾者在其间, 亦未易测也。 (《老学庵笔记》, 3543页)

《说文·艸部》:“蔡, 艸也。从艸, 祭声。”材料把形声解为会意, 画一人戴草而祭表示“蔡”。

《说文·立 (9) 部》:“童, 男有罪曰奴, 奴曰童, 女曰妾。从立, 重省声。”材料主观拆分“童”为“土上有音”, 形成谶语。

《说文·禾部》:“秦, 伯益之后所封国, 地宜禾, 从禾, 舂省。”徐锴系传:“舂禾为秦, 会意字也。”而材料却把声符“舂”误解为“三人”, 并由此造谶语。

此例皆为俗形义学解说汉字制造谶语以暗示本意。

(二) 游戏文字, 戏谑别人

文人们出于游戏心理, 很愿意随意解说文字, 戏谑对方, 这就产生了大量的文人戏语, 这个过程也是俗形义学大显身手的平台。如:

秘书监贺之章有高名, 告老归吴中。明皇嘉重之, 每事优异。将行泣涕, 上问何所欲。曰:“臣有男, 未有定名, 幸陛下赐之, 归乡之荣。”上曰:“为道之要, 莫所信孚者。信也, 履信思乎顺。卿之子必信顺人也, 宜名之孚。”再拜而受命焉。久而悟之, 曰:“上何谑我也。我是吴人, 孚乃爪下为子, 岂非呼我儿爪子也?” (《群居解颐》, 565页)

《说文·爪部》:“孚, 卵孚也。从爪, 从子。”本“信用、诚信”之意。而“爪子”在山西方言中则指蠢材、傻瓜。《西陲闻见录》:“甘州人谓……不慧之子曰爪子, 殊不解所谓。” (9) 明皇即分解“孚”为“爪子”以戏谑贺知章。

还有一些俗形义学用例, 是通过分析解说汉字并用于诗文创作中, 来增强表达效果。总之, 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俗形义学:取其精华, 努力发掘其在语言使用中积极的部分;去其糟粕, 抛弃其中 (如“右文说”) 绝对极端的成分, 使之更好地为汉语应用和规范服务。

参考文献

[1].庄绰 (宋) :《鸡肋编》, 《宋元笔记小说大观》,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年版。

[2].陆游 (宋) :《老学庵笔记》, 《宋元笔记小说大观》,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年版。

[3].周密 (宋) :《齐东野语》, 《宋元笔记小说大观》,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年版。

[4].高择 (唐) :《群居解颐》, 《说郛三种》,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8年版。

[5].刘义庆 (南朝) :《世说新语》,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2年版。

[6].王有光 (清) :《吴下谚联》, 北京:中华书局, 1982年版。

[7].平步青 (清) :《霞外捃屑》,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2年版。

[8].曾七如 (清) :《小豆棚》, 武汉:荆楚书社, 1989年标点本。

3.笔记小说的入门津梁 篇三

笔记一体,记叙信意,抒写随心,形式自由,内容广泛。述神怪,多辑民间传说;谈轶事,每出自身闻见;有关艺文,足补史缺。而由于旧日封建正统文人之鄙薄,以为不登大雅之堂;后来论者,又谓其琐语丛残,不入文学之列;研讨遂稀,读者不广,如草莱之未辟,沃壤之徒荒。十载以还,始渐为人重视,发扬论述,时见报刊。或校勘以印行善本,或选注以保存精粹;可供研究,亦便阅读;普及与提高并重,是十分可喜的事情。但选文须有眼力,如披沙之捡金;作注须有笔力,似制衣之裁剪;始能吸取精华,扬弃糟粕,解说得体,有益阅读。近见浙江古籍出版社所编“中国历代笔记小说选译丛书”已出版的十种,觉其选文、注译,多有可取;《世说新语》和《阅微草堂笔记》两书的注译,尤见特色。

一般说来,为古籍作注释,以详略得宜,能具体结合上下文,帮助读者扫除障碍,理解内容者为上乘。译文则首先贵在不违原意,而又通顺易懂;其次,也要有一定的文采,应该兼具“信达雅”之长。近年所见古籍注释,佳者固多,繁简失当者亦众。如介绍人物、典故,或大量摘抄史料,与本文关系不大;言及文字,或极力罗列训诂,而不辨本文何义;即皆徒占篇幅,无益读者。另如于“孝廉”一词,只曰“举人”,不言渊流演变;于“朱提”一词,只曰“银子”,不提得名由来;又失之过简,使读者难明原委。译文之仅说大意,忽略原句的语词;或只解字面,如外文之硬译者,亦为通病。杨牧之、胡友鸣两同志的《世说新语》选译,于《世说新语》各门的精彩片断,多已采录,较为全面;注译也没有上述的毛病,而且注意了注与译的互相补充和配合,能够表现出对原书内容的比较深刻的体会。如《文学》篇的“殷中军云:康伯未得我牙后慧”一条,注除谓“拾人牙慧一语,即出于此。意思是因袭别人的言论见解”之外,还着重指出了:“这里指以言语鼓励、表扬后人”并引《南史·谢传》谢对孔所说“士子声名未立,应共奖成,无惜齿牙余论”为旁证,说明“齿牙余论”与“牙后慧”之义相近。不仅解释了“牙后慧”的本义,也交代了此语的后来用法。译文还在“殷浩对人说:康伯还没得我牙后慧”后面加括号补充“没有得到我的宣扬、推荐”一句,使读者透彻理解,办法亦好。这样既符合忠于原文的要求,也达到了注译应有的水平。

《世说新语》的文字,言约旨远,含蕴甚丰,又多晋宋口语,注译加以适当的引申、阐发,确很必要。此书《赏誉》篇的“王仲祖称殷渊源;非以长胜人,处长亦胜人”一条的译文作“王称赞殷浩:不仅是以他的长处胜过别人,而且在对待自己的长处上也胜过别人。”对“处长”一语的译述,非常确切,可见注译者对原文体会甚深,落笔矜慎。

为所选故事,作简要的分析,以帮助读者领略意趣,体会文意,有时亦为注释所必需。但应提要钩玄,切合本条;最忌措辞浮泛,千篇一律。据此以求,我认为汪贤度同志注译的《阅微草堂笔记》一书中的解题,作得较好。如“天津某孝廉”一条,写天津某孝廉,偕数轻薄少年,踏青郊外,见少妇骑驴过,欺其单身,邀众追逐,欲加调戏。少妇下驴,与先追及的三四人共语,孝廉走近审视,乃是己妻,不禁愤怒,欲掴妻面。妻忽飞跨驴背,改变形貌,对孝廉斥责一番,然后径去。于是孝廉僵立道左,殆不能去。这一故事,虽意在设喻讲理,但仅叙述情节,以少妇“竟不知是何魅”作结,归于妖异,并无说教成分。汪贤度同志简析云:“这则故事,谴责了有些读书人虽然熟读经书,通晓礼仪,却是行为轻浮放荡,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调戏妇女,有违做人的道德。作者的用意是为了宣扬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儒家道德,但与我们今天所提倡的互相体谅、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等社会公德,也不无相通之处,因此还是有一定的教育意义的。”这条简析,阐明故事的内涵与作者的用意,十分必要;联系现实,指出其可取之处,也很自然;对读者确有助益。又于此条的“挂名挂籍”一语作注云:“封建社会里称科举考试考中为‘折桂’,意思是考中之不易如同到月宫里折桂花。籍是花名册。‘挂名挂籍’,即榜上有名之意。”这条注释,于典故和字面,都讲得很清楚,详略得宜,颇合注体。照一般求简的注法,不过只说“即榜上有名之意”,是不够的。

总之,我觉得《中国历代笔记小说选译丛书》,体例谨严,注译不苟,作为笔记小说的入门读物,在兼顾趣味性与知识性两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借此提高初学阅读古籍的能力,以便进一步去研读原书。但由于古代语词之丰富与典章制度之繁复,注释偶误,亦在所难免。如《隋唐嘉话·唐国史补》一书的《唐国史补》卷下“御史扰同州”一条的“宪胥”注释:“朝廷派出的官吏,此处指监察御史”;“又取印历”一句的译文:“又拿走印章”;即均错误。“宪”为对上官的敬称,如“宪台”、“大宪”;“胥”,小吏。这里的“宪胥”,是指御史手下的小吏,非指御史;“印历”也不是“印章”,当为盖用官印的登记簿之类,尚待作进一步的考证。“于所不知,盖阙如也”为治学应有的态度。在原来的基础上,精益求精,是所望于这套丛书的注译者。

一九八七年五月写于北京

4.短篇小说读书笔记 篇四

EVELINE

ANNE 1320130095 1.Summary The story is about a young woman who longs to escape from the tyranny of her father and from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surrogate motherhood, thrust on her after the death of her own mother.When she is offered an avenue of escape, she discovers that she lacks the spirit, the courage, and the strength of character to take it.Although only nineteen years old, Eveline Hill lives in the past, her mind occupied with the way things “used to be” as she sits by the window of her father’s house.The world around her has changed, just as the neighborhood has changed.A land developer from Belfast has constructed brick houses on the field where “other people’s children” used to play.One of the children who used to play there is now dead, and others have left the area.Some have even left the country.Eveline remains.Her brother Ernest, who was “too grown up” to play, is now dead, as is her mother.Her father has turned to drink and is given to violence, particularly on Saturday nights.Eveline works as a shopgirl at “the Stores”, earning a miserable seven shillings a week, which are then given over to her father.She promised her dying mother that she would “keep the house together”, rearing the two younger children and contending with her father’s bad temper and the drinking that has worsened since her mother’s death.She dreams of escaping the dull and painful life which have forced on her.Eveline meets a young man named Frank, who has sailed around the world and represents a means of escape for her.He wants to marry her and take her with him to Buenos Aires, halfway around the world from Ireland.Although she has accepted his offer of marriage and he has arranged her passage by ship, she has second thoughts on the day of her scheduled departure.At first her misgivings at home are centered on a remembrance of her past, as she sits by the window, clutching the letters that she has prepared for her father and brother in order to explain her departure.At the end of the story, she discovers that she is in fact unwilling and unable to leave her hometown.She is a captive of the past;she has no future.Finally, she stays.2.Definitions Odour——it’s similar to the word ”smell”, and is especially bad or disgusting smell.Keep nix——keep a lookout.Consent——you give someone permission to do something or agree to do something.Give somebody palpitations——make somebody’s heart beats very fast in an irregular way.Squander——spend thoughtlessly or throw something away at random.Manly——possessing qualities befitting a man.Elated——exultantly proud and joyful or in high spirit.Strut——to walk with a lofty proud gait, often in an attempt to impress others.Fervent——characterized by intense emotion.Grip——the act of grasping.3.Deep understandings

The story is about young woman who longs to escape from the tyranny of her father and from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surrogate motherhood, thrust on her after the death of her own mother.When she is offered an avenue of escape, she discovers that she lacks the spirit, the courage, and the strength of character to take it.Traditionally, women viewed as subordinate and inferior to men.What Eveline chose at the end not only reveals her numbness of current life, but also shows her distrust to love.The story is just like a mirror, reflecting and warning people’s indifference to women’s sleeping self-consciousness and even all humanbeings’ numbness of custom and currency.

5.英语小说读书笔记 篇五

there are two opposite gangs named socs and greasers.kids whose backgrounds are very rich are called socials, we name it as socs.the poor kids are called greasers, because their hair are covered with grease and they often wear greasy clothes.there are full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m.the main character is ponyboy, he is the youngest greaser, and he hates the socs because he always gets jumped by them.darry and sodapop are his elder brothers, and they both

dropped out of school to work in order to raise money for ponyboy ‘s study.through seeing a movie together with a rich but kind girl, cherry, ponyboy realizes that not all socs are bad.johnny is his best friend, he used to be very weak, but after being jumped by 4 socs, he becomes mad and usually brings a switchblade with him, and if there is anyone who wants to play tricks on him, he will kill that one.suddenly, in a week, johnny dies in a fire, bob(his friend)is kill by someone unwillingly, dally(the most violent greaser)kill himself because johnny’s death.ponyboy grows a lot, realize the love of his families and friends, and promises to be a good man, and not fight anymore..this is really a heroic story, and i learnt a lot from it..first of all, i realized that we shouldn’t assess anyone just by knowing about his background.in the book, ponyboy thought that life was unfair-socs always win, greasers always lose.socs could easily go to college, but greasers sometimes must drop out of school to work for their livings.so he hated socs as if from his birth.but he gradually realized that some socs are kind, but some greasers are alike a hood.so we should also know people deeply before judging them, and believe the truth more than our subjective things.secondly, no matter how our backgrounds and families are, we should have kind and brave hearts.in the story, ponyboy saw many greasers crime and fight just because of their identify, he thought that was totally wrong.even his dying friend, johnny told him to

stay gold which means to be kind, simple and pure in a serious health condition.on the other hand, ponyboy thought gresers have the same rights as socs, and he never lowered his head in front of socs.there are also something good about love.at the beginning,ponyboy thought that dally, his eldest brother fully concentrated on working and making money, but never cared about him and sodapop, and he was dislike a young man anymore, more like an adult.but once ponyboy was sick very seriously, he saw dally crying for the first time when he was asleep-going-to-waken-up.and when they were having a rumble with a gang of socs, he was always covered with his two elder brothers.from that, he knew his small family would never be short of love, and his brothers loved him much more than he could imagine.in my real life, when my teachers and parents are strict with me, i shouldn’t think that they don’t love me, it is just another, more deep way to love.the writer wrote this book when he was only a teenager as

fourteen-going-to-fifteen, in the same age as me.so it is more easy for me to get close to him and understand him.but he truly

6.小说《边城》读书笔记 篇六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

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唯一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读《边城》除了对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还留下一份感动,感动的是翠翠为所爱的人执着的无怨无悔的等待,这种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获幸福,可能一辈子都毫无结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我也为翠翠的执着而震撼,也许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多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既然有幸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为所爱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诗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现代社会太浮躁,有多少人还能有那么一种执着的浪漫的情愫呢?

7.要学会写读书笔记 篇七

一、写心得

心得, 也叫读后感, 是将自己阅读后的感受经系统整理而形成的一种形式。可以针对一个问题、一个观点, 也可以就读物中的某些问题、某些观点发表看法。紧扣原文, 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写心得, 能使学生练习写作, 提高修养, 对书中的内容和道理理解得更透彻。

二、抄摘要

摘抄式读书笔记, 是抄录原文有关内容的一种方法。就是教学生将书中富有哲理的或精彩生动的词语、句子、段落、论点、结论、重要的史实、资料等摘下来, 便于继续钻研或随时查考。必要时, 在摘录后结合所摘录的内容写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三、列提纲

学生阅读时, 引导学生在通读全文的基础上, 逐段分析原文的每一部分要点, 写出各部分的标题和大意。这有助于学生分清层次, 抓住中心, 记住要点。我引导他们借鉴文章和书前的内容提要和内容梗概练习, 在训练中使他们逐步掌握规律性的东西。

四、记日记

这种形式易把一点一滴的读书体会记下来。如果学生每天能结合读书, 养成记日记的良好习惯, 会慢慢地积累下宝贵的知识财富。

五、下批语

就是教学生在原文顶端、原文后面、行与行之间的空白处或者文章的佳妙处、精辟处, 加上眉批、尾批、旁批、旁点、旁圈等。这有助于培养言简意赅的好文风。

六、画符号

8.读书,请做读书笔记 篇八

钱钟书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狂”绝不是轻狂,他敢睥睨天下,是因为他学问非凡,又性情率真,固守“文章之德,真理之勇”的学人信念,不惺惺作态。

钱钟书被誉为中国20世纪的“文化昆仑”,他的学识都是读书做笔记得来的。他离世后,夫人杨绛整理他的笔记,仅外文笔记就有34000多页,“日札”(随意写的读书心得)也有23册2000多页。

对照钱钟书,我以为,我们今天的中学生,如果真想学习,做到学业有成,进而做学问,还是要做好两件事:一是静下心,认真读书;二是不怕烦,扎扎实实做读书笔记。

有的同学说,现在是网络时代,资讯检索很容易,哪里还需做读书笔记!这是不对的。网络检索得到的信息,一般只能停留在“了解”“知道”这一低级层面,往往转瞬即逝,不会产生深刻的体验和理解,很难积淀深化为思想和智慧,不是真正的学问。做笔记会迫使我们深度阅读、感悟,这样,我们就有了深刻的体验。如果能再不断回顾、更新,融会贯通,便会积淀成为学问。

我曾教过一位小卢同学,女孩子,个子不高,小小的年纪,性格沉静得像一湖水。我很惊异地发现,她的思维和表达能力远远超过了其他同学,显得是那样的出类拔萃。原因很简单,她从小学就开始坚持做读书笔记。她有三本并不太厚的笔记本,内容大多是摘抄的优美词句,间或记录自己的阅读心得,甚至还记录了对文章中人物、事件、思想的思考、评判。她的很多思想都是通过读书获得的,都可以在笔记上找到痕迹。

朱永新说,阅读和思考是达到精神高峰的唯一途径。撇开有些功利色彩的“学习”“做学问”,毫无疑问,读书有益于人的成长,而做读书笔记则使我们在成长的“途径”上走得更加坚实,更快更好。

所以,读书,请认真做读书笔记。

9.漂亮朋友小说读书笔记 篇九

莫泊桑的《漂亮朋友》讲述了一个名为杜洛瓦的年轻军官经朋友的介绍进入了《法兰西生活报》做一个记者,他依仗自己漂亮的外貌和取悦女人的手段,专门勾引上流社会的女子,并以此为跳板,走上飞黄腾达的道路。最后他拐走了报馆老板的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自己成为该报的总编辑。小说结尾还暗示他即将当上参议员和内阁部长,前程还远大着呢。

文中的杜洛瓦是一个可恨的人。他视上流女人为踏板,以自己的漂亮外表蒙骗她们,从她们身上骗取名利,用花言巧语得到各人的信任,并凭借他人对他的信任胡作非为,得寸进尺。他在朋友的家中认识了对他一生起着不同作用的女人,也让她们对他产生了好感。起初他对朋友管森林的太太萌发好感,却又成玛莱勒太太的情夫。后来,他又勾引社长的夫人洼勒兑尔太太,但又喜欢上了她的小女儿苏珊。杜洛瓦卑劣地思想与行为,难道不是一个可恨的人吗?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是一个值得钦佩的计谋家。他有着冒险精神与清晰地头脑,对现状有着敏锐地感觉,每每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他正是因为在管森林快死的时候应管森林太太的请求及时赶到并给予帮助,所以才有了他与管森林太太的婚事,才有了他踏上政治舞台的契机。他还是一个善用身边的人的智者。他从玛莱勒太太身上拿钱来满足自己的吃住,他还利用洼勒兑尔太太的爱换取情报,并让她给自己从证券上赚取金钱。他的智谋也不可小觑。他怂恿苏珊与自己的父亲提出“我要嫁给杜洛瓦”,还让她偷偷离家出走,让社长不得不把女儿嫁给他。

10.小说《人生》读书笔记领会 篇十

先概括一下主要内容吧:

一个当了三年临时教师的年轻小伙子,被有后台的人顶替了。对于家庭环境困难的他来说,这意味着他又要继承祖辈作为农民的命运。在开始的一个月里,他彷徨,悲观,但同村的一个漂亮,善良,能干又对他芳心暗许的没文化的女生又唤醒了他对生活的热情。当他几乎就要甘心一辈子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时,天大的幸运降临到他头上。因为多年未见的叔父的关系,他平步青云,大展才华,也得到了初恋情人的再次爱恋。借着她的家庭背景,她即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当然,前提是放弃那个对他痴心一片的农村姑娘。一心想要大展才华的他最终选择违背自己的良心。可老天似乎就是要跟他开玩笑,因为“走后门”的关系,他又被送回了农村。可谓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当这个沉痛的打击唤醒他内心的良知和对生活最真实的感悟时,那个他真正爱的人已经下嫁他人。

说实在的,我不懂为什么作者给这个小说命名《人生》,我也看不懂里面所蕴藏的人生玄机,但我找到了一些触动我心弦的东西。

对一个女生来说,从我的角度来看,最深刻的感悟如下:(也许真的是俗气又世故)

永远不要指望用自己的千斤情谊来留住一个男人的心。

我相信人有良知,但在金钱名望的诱惑下,没几个人抵得住诱惑。对一个胸怀天下的男人来说更是不可能。就像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对别人痴心一片,掏心掏肺又怎样。没有共同的语言,对他的前途没有帮助,他依然会毫不犹豫的甩了你。这样的女人最终只会沦为别人的垫脚石,他只有在遭遇重创的时候才会想到从你那里汲取一点温暖。

也许,有人会想到,谁让你自己我懂得读书学习,增长见识,可以与那个人长谈阔论。也许这种优越性对一个落魄的男人来说,你的优点是优点,至少你可以帮他出谋划策,铺平他的成功之路。可是对一个成功男人来说,你的优点就不是优点了。他不愿意自己的伴侣比自己强,不愿意看到她毫不依靠自己还能很好得活下去,更不愿意被一个女人超越。就像《飘》里说的一样,成功男人希望身边的女人依赖自己,对自己谈到的东西总是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问十万个为什么,那样他才有优越感。

我相信女生的本性是安分守己,没有哪个女人在商场的厮杀中得到真正的幸福。女人最大的幸福,永远是有一个愿意一辈子跟自己牵手同行的伴侣。可是,在没有确定那个人真的愿意跟自己一路同行时,总是逼不得已像个男人一样坚强得活着。

11.读书笔记两则 篇十一

艺术是座圣殿,走近它,得找到一条通道。

中学时学画画,仅得皮毛,上大学后读到丰子恺的一本美术论著,始见艺术圣殿的微芒,趋光而行,渐行渐近,读到介绍画家米勒一节,才有了登堂入室的感觉。

米勒早年贫苦,他的学画全靠自觉和天分。他有一位独具洞见的祖母,启发他“为永远而画”。祖母是位忠贞的教徒,这样,画家的作品里就有了接近天堂、虔诚膜拜的圣灵感和仪式感。他的画极其纯粹,虽然笔下所绘多是农夫、劳作、土地,因为感情真挚,所以难得的干净,那种为爱所浸沤再经爱淘洗后的干净。

他画《诺曼底的挤牛奶女工》,一个女性,肩背瓦罐,走在回家的乡间小路上。天色将暮,画家迎光望去,看到了一个坚实的人物形象,于是他赋予她圣徒的荣誉感。生命可能卑微,却都是天地的爱子。

与此相比的,是一幅《持?的男人》。一个中年男人劳动半晌,疲累至极,他持攫休息,抬头一声叹:啊——。这仿佛是从土地里发出的声音,是沉埋许久的、流汗流血后仍要无休止的劳动下去却食仅果脯的一声叹。他们的生命与土地是相融一体的,而土地需要他们更甚于他们依赖土地。他的背后是焚烧草木的几缕轻烟,证明这是秋天,一边在收获,一边在播种,所以这声叹,在沉重之外,并不给人压抑感。相接近的另一幅《依锹而立的男人》。同是劳动半晌,却不觉累,反倒轻松俏皮。画中人尚在青春期,即便土沙蒙面,依然清纯,可爱,无限地扣动心弦。

画家画锯木、画拾薪、画荞麦收获,仿佛那不是在干活,而是有节奏音律的舞蹈。画中的男人、女人,能于枯燥乏味之中,自觉创作出歌诗和欢乐梦想,他们为生的劲头多么给人力量和鼓舞!《拾穗》是画家的代表作,称得上是画家一生创作的集大成者。祖母、母亲、女儿,三个弓背弯腰拾穗的女性,让麦穗变成了圣果,土地变成了圣殿,背景上的人与物变成唱诗班的儿童和礼乐器物。她们三个则接近于圣母子而有了光泽。整幅画是凝固的,安静的,趋于满足感的,祖母微转身躯所掩饰的苦,包容起一个暖和明亮的乡村世界。画作之所以传世,在于画家画出了生命的溢出,所拾之穗是丢弃之穗,拾起穗是在拾起自己,拾起劳苦的尊严。对,这是一幅以尊严对等天地的生命之作。

画家达利在看到《晚钟》时说,他就是画中那位有点懵懂无知的丈夫。傍晚,天空洒满落日的余晖,土地也镀上了一层金色。远处村庄里教堂的钟声传来,妻子端肃而立,做起祈祷。那钟声于是传出画外,让每个人起了宗教的心念,让自己污秽的身子获得洗礼。画中的丈夫大概有点无辜,所以他才那么的坦荡随意。

画家一生辛苦,晚年才得富裕。他作画无颜料和画布,常常在一幅之上再覆盖着画一幅。画幅一般偏小,因为大画所费太过昂贵。如此,作品也就精益求精,幅幅都堪称经典。画家患有眼疾,所以画作面目模糊,这也成了他绘画的风格,黑沉,厚密,鲜有亮色,但又沉稳,厚重,一笔生辉。这是画家独具的魅力。

米勒画了大量的素描作品,给人出示了一条通往画家心灵秘境的通道。沿此而行,能找到绘画的许多秘密。由此,米勒启发了另一位艺术大师,他就是梵高。

马蒂斯的画

直觉让我从众多绘画大师中第一个选择了马蒂斯。他笔下那个个勇敢生长地洋葱,画出了超越绘画概念的个性和姿态。在众多色彩中,他以土红作为自己绘画世界的主宰。女主人、水果、蓝色花卉、嵌满窗口的绿草地,以土红把它们包围。马蒂斯说:这就是和谐,红色的和谐。于是我们看到一幅画,像看到自己的家,你就是那个劳碌了一天的男主人,水果、蜜汁、舒适的椅子,专等你享用。

画家生在贵族家庭,生活优渥,所以他的画作没有丝毫苦意,也不刻意悲愁,连淡淡的伤感也寻不到。画家所绘出是春天的暖、秋日的收获、女性的成熟和生命的欢歌。每看一次他的画,总能让疲劳的身心得以舒展,呵,日子可以过得如此甜美。

马蒂斯用笔丰富、多彩、细腻。画植物都是枝叶丰茂、多汁多肉,画居室则是繁密华丽,以满满的实物布局画面,让人有富足感而不觉虚无。

社会是分等级的,马蒂斯的作品流行在上流社会,但却不为当时的画派所容。他年轻时作画近似狂怪,粗略看去,形同野兽,人们始以“野兽派”的称谓命名他和一批青年画家的画作。据说徐悲鸿不喜欢马蒂斯的画风,以为一丝不苟的写实主义才是绘画的正路,所以他一提到马蒂斯,就直译为“马蹄死”。这不是在拒绝,只是主张有别。徐悲鸿从艺是为报国,振兴一个民族的美术事业;马蒂斯则有为艺术而艺术的探求意味。所以徐的绘画取材宏大、心情振奋,马的绘画多是室内一景,能给人慰藉、愉悦心灵。

马蒂斯的绘画柔和、优雅、安静,似有享乐的倾向,所画妇人又风情万种,让人有一刹那的堕落感。而一幅《舞》,则将这一切错觉般的意识荡涤一空。因为《舞》寓意颇丰,以简单的拉手舞蹈,画出了人类生命解放了一般的狂欢,并无限放大,塞满天地。

这是一幅有来由的画作,无此画,画家无以成大师。

唯一动一境才能平衡。所以画完《舞》,画家又画了一幅《音乐》。三五之人,有吹有奏,有立有坐,一种曼妙的音乐便风一样飘来。画面是那么静谧,如在季节的河流中。

马蒂斯一生勤奋,绘画不辍。晚年行走不便,便挥起剪刀作起剪纸和贴画。这些作品有的小如手帕,有的整幅贴墙,一样的灵动、如意、美满。给人以另一种绽放的风华。

上学时临摹过马蒂斯的速写,线条如舞如乐,每一下笔,那是生命的呼吸。这样,我就向前走近了一步,近距离的接触到了大师,从而学到何为美、美為何物。

责任编辑:杜青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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