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10篇)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一
大山乡沙戈(片区)小学“十二五”(2011-201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施意见
根据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下发的《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十二五”(2011-2015 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文件及乡中心学校下发的《大山乡 “十二五”(2011-2015年)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大山乡沙戈(片区)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省地“十二五”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会议精神,完成“十二五”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目标,真正通过继续教育工程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我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结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布署,坚持注重实效、联系实际的原则,营造有利教师终生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造就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教学技能全、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要求
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围绕“强化能力,提升素质,聚焦课堂,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提高小学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一德四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为主要内容,努力造就一支富有教育家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配置均衡、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十二五”继教工程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用五年时间对我校(片区)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沙戈(片区)小学全体教师。
四、“十二五”时期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任务
(一)提升师德建设水平
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使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确立教育教学工作中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教师普遍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营造学校人人都是德育教师、处处都是德育环境、课课渗透品德教育的“三维德育环境”。开展“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评选活动,促进班主任的专业化发展。形成师德建设工作合力。学校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学校对教师的考核以及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选拔要突出师德和教书育人的实绩,考核重点是教师的思想品德素质、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教师职务评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根据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对教师学历提升的目标,结合我校(片区)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继续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到2015年,提高专科学历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
(三)骨干引领
加强我校(片区)骨干教师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科研带动作用。希望通过对他们给任务、压担子、搭台子,使他们得到锻炼,同时通过各级骨干的带动作用,促进更多的年轻教师提高自身的发展和业务水平的,加入到骨干的行列。
(四)完成国培远程培训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培远程培训将是一种重要的培训形式,如远程班主任培训、远程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培训、远程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等等。我校(片区)将根据上级的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根据我校(片区)实际,强化编制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制,发挥学校在用人方面的主体作用;将教师的创新实践和成效纳入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以师德为核心、绩效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
五、“十二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我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
强统筹管理,增加经费投入,明确政策导向,完善监督保障体系,为全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规划的实施推进、政策制定、研究指导、资源整合和评估监控,分析和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创建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二)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教育经费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行动计划配套经费落实到位。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确保学校公用经费的5 %用于教师培训,并做到教师人均培训经费逐年增长;多渠道筹措教师奖励经费,用于对各类优秀教师的奖励;支持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资助优秀教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培训进修和教育学术交流活动。
(三)政策保障
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实行五年一个周期的管理制度和继续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教师每五年须接受不低于240学时的培训。教师参加符合规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其培训学时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入《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五年内,教师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取得“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学校要根据教育和科技局的要求,负责对
教师各种学习按规定要求参加,折合学时,按照继续教育工作评查方案要求,做好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考勤、学习、资料、成果等情况的检查、记载,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实现每一位教师专业得到提升。
大山乡沙戈小学 2011年10月8日
2.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二
(一) 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是指, 在教育教学情境中, 以实现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前提, 教育者对学生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 使学生心理受到警戒, 行为受到约束的教育行为。惩戒在行为改变技术中是一种负强化, 在教育中的惩戒是一种德育方法, 惩戒的对象是小学生的不良行为, 惩戒通过减少学生行为发生概率或改变不良行为实现学生发展, 惩戒不仅有利于小学生的成长, 也有利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惩戒的方式颇多, 比如, 口头否定、表情警告、留校谈话、扣除学分、开除学籍等。但在小学教育中, 小学教师的教育惩戒要以取消小学生的正强化为主, 比如, 没收学生的东西予以警告。
(二) 惩戒与心罚、体罚的区别
现在教育界对惩戒持有一种抵制的态度, 其主要原因便是将教师惩戒与教师心罚、体罚的不良行为混为一谈。
1. 心罚与体罚
有学者认为, 所谓心罚, 即心灵施暴, 简言之, 就是对人的内在心理和精神世界的一种惩戒、一种摧残, 从而造成人格扭曲。如, 用尖酸刻薄、冷嘲热讽的语言挖苦学生。体罚, 是一种违法的惩罚行为, 表现在对学生身体上直接的伤害, 比如戒尺打手心、长时间的罚站等棍棒式的教育。
2. 教育惩戒与体罚、心罚的区别
(1) 教育理念———平等关系还是主从关系
教育理念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心罚最本质的区别。教育理念指导教师的教育行为。显然, 心罚、体罚体现着专制型的教师形象。在这种教育理念的指引下, 教师并不能够将教育惩戒与体罚、心罚区分开来, 也不能选择正确的惩戒方式, 把握惩戒的程度, 只是为了批评而批评, 打着为了小学生一切的旗帜挥动着手中的棍棒。而教师实施教育性惩戒, 惩戒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均落在教育中小学生, 突显出的是平等的师生关系。
(2) 教育过程———理性还是情绪
过程主要指惩戒的强度、方式。Macarthy和Hoge在其研究中指出, 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 教育惩戒手段的采取与小学生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而是在与教师内心对错误本身所持有的一个标准, 这个标准同样由许多因素影响。我国教育研究者在探讨教师专业发展时, 将教师平稳情绪列入教师个性特征的培养上, 目的便是降低教师情绪化的非教育行为。特别是对于新教师来说, 他们的教育理念不够坚定, 教育经验不足, 且教育惩戒的行使方式与情景十分灵活, 在实施惩戒时, 很容易情绪化, 越过教育惩戒的界限。
(3) 教育结果——成长还是怨恨
教育结果是教育惩戒与心罚、体罚最明显的区别。教育惩戒关注的是教育中的小学生, 它实施的目的也是为了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我国法律为什么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因为体罚易给小学生带了心理创伤, 易使小学生产生恐惧或怨恨心理。这种影响对小学生的伤害可能是一生的。当代, 在许多西方国家虽然允许一定的体罚, 但是这种体罚具有严格的实施标准与程序, 并不是教师随心所欲的。
二、教育惩戒的作用
(一) 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要用教育惩戒提高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看似荒谬, 其实有效。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比较低的原因有许多, 从大的环境看, 中国家庭的独生子女偏多, 儿童在家庭中被视如珍宝, 在小学, 小学教师也不敢批评惩戒, 怕“出事”;从主观因素上看, 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太低。小学教育要求, 教师评价以鼓励表扬为主, 但这并不代表不要批评与惩戒, 只有表扬的教育是片面的、不完整的教育。学生在学校、家庭所接受的批评很少, 其羞耻心建立不完善, 导致真受到挫折时, 便觉得无地自容, 内心崩溃, 易产生不良的心理问题。然而, 教育惩戒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心理形成落差, 产生羞耻感, 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从而重构价值标准, 提高了自我认知水平。
(二) 增强是非判断能力, 促进社会性的发展
在教育教学情境中, 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手段,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学生形成是非判断的标准。惩戒为小学生指定了一个方向, 在行为上设置了一个范围, 这是其他教育手段不可替代的。从另一层面, 这一功效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 并拓宽家庭教育的格局。人的活动必然要受到社会的制约, 那么学校在教育时就要使学生建立这种规则意识, 进而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促进学生社会性的发展。
(三) 由他律到自律, 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
自我教育的能力是一种自我教育的主动意识, 它是小学生后天发展与培养的一种能力。教育惩戒, 从外部压力的作用实现学生的自我约束力。教育惩戒要促进学生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化, 一需要教师惩戒得当, 能够达到警戒小学生行为与心理的效果;二需要学生主动形成是非判断标准, 学生具有一定价值判断标准以后, 能够提高自我教育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这是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最重要的目的。
三、小学教师使用教育惩戒的一般步骤与注意事项
(一) 使用惩戒的一般步骤
1. 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确定好具体的受惩行为, 保证教育惩戒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指教师要思考并计划实施教育惩戒的方式、方法。
2. 实施阶段
在实施教育惩戒时, 教育惩戒一般不单独使用, 采用综合其他德育方法的形式。并要注意学生的情感变化, 注意教育情景对学生的影响。此外, 要言而有信, 惩戒及时。对警告过要惩戒的行为, 应当及时实施教育惩戒。
3. 追踪阶段
追踪阶段, 主要指教育惩戒的行为实施以后, 还要对学生做进一步的追踪观察, 周期性地对受惩行为做出评价。
(二) 使用惩戒的注意事项
1. 慎思之
首先, 先确定, 是不是一定要使用惩戒?德育的方式是多样的, 小学教师在使用教育手段时应先考虑教育惩戒的替代方式。第二, 尽量减少教育惩戒的运用。教育惩戒, 相对于其他教育手段来说, 成效是明显的, 但是滥用就可能造成误用。可与其他德育方式综合使用。
2. 关注人
一是强调惩戒的教育性, 二是指惩戒实施要注重个别差异性。不能将惩戒机械化, 在小学, 对于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小学生, 教育惩戒的方式、程度、次数不尽相同。此外, 教育惩戒实施中, 在消除不良行为的同时, 注意为学生建立起良好行为, 真正实现惩戒的教育性。
3. 把握度
这是实施教育惩戒最关键的一步, 它决定着教育的结果。过犹不及或者不温不火都不是教育惩戒的目的。那么, 教师怎样才能把握惩戒的度?首先, 坚定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教育理念是方向标, 它指引着惩戒的目的, 教育惩戒始终要指向学生的成长。其次, 拓展思维, 转化观念。惩戒不是打、辱骂的代名词, 它是一种教育手段, 拓展教育惩戒的方式, 并承担起教育惩戒的责任。最后, 注意思考与反思, 积累教育经验。教师也会有出错的时候, 但是教师群体要避免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所以, 在教育中, 教师要经常思考与反思, 我可以不可以不采用惩戒?我批评的方式对吗?对他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4. 罚后追踪, 及时肯定
教育惩戒的目的是降低或改变不良行为, 那么检验教育惩戒是否有效, 就需要教师惩戒后的追踪。对学生进一步观察, 要注意真实性, 多种途径 (如与其他教师、同学交流, 与其父母交谈) , 多个角度追踪。接下来, 对学生的变化要及时给予肯定, 鼓励、表扬他的行为, 使他继续成长。
四、案例分析
一名三年级的学生撕破了班级图书角里的一本书, 作为惩戒, 班主任老师要求他将教室里所有破损的书籍都修补好。
从这个案例看, 有三个不确定因素。一是学生撕破书的原因, 是故意行为还是非故意行为;二是书破的程度, 是否达到了不能再使用的程度;三是班主任当时的判断标准, 是学生的以往表现还是过于情绪化。从这三个因素分析, 这位班主任的惩戒行为是不恰当的。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未对学生不良行为产生原因分析;二是采用惩戒的方式力度过重, 具有主观色彩, 忽视学生的心理需求与变化。在面对小学生这一行为时, 班主任应先询问原因, 是不小心还是发泄情绪?若学生行为是故意搞破坏的行为, 要及时对其心理疏导, 予以口头警告, 并把撕破的书修补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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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姚琳.新课程背景下小学教育中的合理惩罚问题研究的研究[D].辽宁:渤海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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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新良, 李玉华.关于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惩戒的实践与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6 (8) .
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三
一、目标任务
2017—2020年,组织职业院校教师校长分层分类参加国家级培训,带动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支持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创建一批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推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切实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實施原则
中央引领,地方为主。中央突出示范引领,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带动地方有效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各省(区、市)根据国家要求,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计划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对接需求,重点支持。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扶贫重点产业等紧缺领域教师培训,倾斜支持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及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协同创新,注重实效。推动地方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职教集团)建立协同机制,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完善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形成一批教师培养培训示范单位和品牌专业,提升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完善竞争择优遴选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建立信息化管理和质量监测系统,强化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考评,切实提高计划的实施质量,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效益。
三、计划内容
(一)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
各省(区、市)遴选具备资质条件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大中型企业等,采取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线上线下等组织形式,分层分类开展教师示范培训。培训要模块化设置课程,将师德素养、工匠精神、“双创”教育、信息技术等列入培训必修内容,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开展训前诊断、训中测评、训后考核,加强教师的师德养成、专业知识更新、实践技能积累和教学能力提升。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及特色农业、种养业、民族传统工艺等扶贫产业领域教师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选派优秀教师校长到国(境)外进修,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方法手段和先进技术技能。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组织职业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教改课题或项目的专业带头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交替进行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培训,重点提升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能力、课程开发技术、教研科研能力,培养一批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种子”名师。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组织职业院校不同层次和基础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的专项培训,可分阶段。开设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教学实践与演练等专题模块,重点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双师”素质。
3.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组织职业院校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采取听课观摩、集体备课与案例研讨、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卓越校长专题研修。分别组织中职和高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的校长,采取集中面授、名校观摩、跟岗培训、专题研究等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新任校长、骨干校长、知名校长分层分类开展不少于2周的专题研修。围绕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学校治理、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重点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决策领导能力、依法办学和治校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精通现代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
(二)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
各省(区、市)遴选具备条件的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作为牵头单位,按照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不同阶段人才接续培养的要求,组织省域内学校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教师开展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打造一批定期研修、协同研究、常态合作的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各省(区、市)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协同提升的专业群,支持牵头学校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工作室或平台运行条件保障,支持主持人有效开展工作。
1.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遴选国家级(省级)中高职示范学校具有教学专长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主持建立“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牵头组织区域内学校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团队研修。重点开展理实一体课程开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科研交流与项目合作,协同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研究协作能力等,共同研究开发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
2.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遴选具备条件的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立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组织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采取集中面授、项目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区域内中高职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技术技能实训。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等。
3.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面向承担计划任务的单位、基地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者,采取集中面授、网络研修、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2周的培训组织实施能力专项研修,提升培訓者的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能力、核心技能创新与推广能力、工作室(平台)主持能力和绩效考核评估能力。
(三)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
各省(区、市)要联合行业组织,遴选、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兼职教师资源库,将实施教师企业实践和兼职教师聘用有效对接,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的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机制,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1.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企业实践。重点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各地要遴选具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有较强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的企业,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支持企业常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
2.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急需特需专业及技术技能积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专业,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学校任教,兼职教师每人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各地要建立本地区对接产业、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开展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岗前培训,支持兼职教师参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行业特点、人力资源成本等,具体确定兼职教师聘用人数和补贴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教育部制订计划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南,成立专家库,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组织开展督查评估。中央财政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升计划的实施成效。各省(区、市)要将计划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订本地区项目实施办法,按年度将规划方案报教育部审核,安排专门机构、专人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做好计划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承担单位要整合优质资源,制订对接需求的实施方案,落实条件、人员与经费保障,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做好项目总结和效果评估。
(二)加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支持教师培养培训资源匮乏省份与资源丰富省份联合组织实施计划,建立承担单位工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组建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建成一批教师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推进有条件的基地试点探索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学位教育课程衔接和学分互认,构建完备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三)严格经费管理。各省(区、市)要参照国家关于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使用管理中央补助经费,严格界定经费开支范围,控制培训费定额标准,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事项实行政府采购。实行经费审计和预决算制度,严禁将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其他资金缺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虚列、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专款专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四
教育系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在广大教师中开展读书活动,对促进广大教师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高尚的人文情怀,营造健康向上、氛围浓厚的读书氛围,建设学习型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提高广大教师的综合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具有现代教育思想、扎实专业知识、良好教学方法、较强科研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适应教育发展需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实际,以拓宽阅读视野、丰富阅读内容、形成阅读习惯、提升精神境界、提高综合素养为目标,以创建书香校园为载体,以学校教师为核心,通过开展教师读书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端正学习风气,调整知识结构,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成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领导工作的本领,实现教师理论素养与学科技能的综合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有效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教师职业生活方式的转变和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师读书工程的实施,力争达到如下目标:
㈠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不断激发广大教师读书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教师群体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推动教师形成与新课程实施要求相适应的新的职业生活方式。
㈡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教师提高学习兴趣,养成 1
学习习惯,选择多样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技能,有效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为校园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㈢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教师的资源意识、前沿意识,引导开阔眼界,激发创新精神,丰富理论修养,提升学科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不断提高施教能力水平。
㈣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研究意识和研究能力,切实提高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各种问题的能力,促使教师不断创新教学技艺,确保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㈤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教师对学生学业进步的指导能力,营造人人热爱阅读、善于学习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书香校园建设的落实,促进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发展。
三、实施原则
中小学教师读书工程具体工作由学校行政方和学校工会共同负责。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统筹性原则。中小学“教师读书工程”是一项涉及教育理念更新、工作生活方式转变、教师素养提高和学校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各单位必须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要围绕工程主题,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精读与泛读的形式,正确处理好读书与工作、实践与研究、学习与反思的关系。将培养教师阅读习惯和建设书香校园、提高教师理论素养与增强实践能力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促进教师专业的可持续成长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2、导向性原则。根据基础教育改革精神,追随新一轮课改实验理念,组织全体教师积极开展系列读书活动,并通过阅读向学生、家庭、社会辐射,从中汲取优秀文化营养,努力激活师生的学习创造激情。各单位要在继承优秀阅读经验的前提下,着眼于创新与发展,结合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学习方式、方法;结合校本研训工作,把读书活动的过程变成实践与研究的过程,将日常教育教学中感到困惑的问题作为研究课题,围绕课题研究进行学习,在研究中学习提高。
3、实效性原则。开展读书活动要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引导教师结合读书学习进行反思,让教师以掌握基本原理、方法为基础,以专业领域拓展、学科纵深发展为目的,引发教师可持续的思考,从而形成自己的观点想法,并能及时转化为做法,应用到教学实践当中,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科学指导教学实践。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教师读书评价激励机制,引导教师自觉、主动地参与到读书活动中来,确保读书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具体措施
㈠学校是实施教师读书工程的主阵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中小学教师开展读书工程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教师读书工程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制定读书活动实施方案和阶段性阅读计划,成立教师读书工程指导小组,加强读书活动的工作指导,针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好有效落实,促进读书活动的顺利开展。
㈡各单位要搭建教师阅读交流平台,大力开展读书交流活动。要建立健全教师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保证学习时间,切实组织好教师读书活动。教师读书坚持必读与选读相结合、精读与泛读相结合、专业阅读与大众阅读相结合的原则。必读书目由各单位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在本校范围内统一推荐,每位教师每学期读书2本以上,其中1本必须是教育教学理论或教学实践经验方面专著,要求必须做到精读,写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每学期读书笔记至少5000字、心得体会1篇);每学期开展教师读书征文(每学期教师至少一篇)、读书有感演讲(每学期各单位至少一次)及读书成果展示(每学期一次)等评比活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要设有教师“读书心得”的内容,形成浓厚的校园阅读氛围,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书香校园。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五
黄山中公教育网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2〕3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把好教师“入口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工作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程序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综合评价,择优聘用。2.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级教育、人社、编制部门根据全省中小学教师用人需求情况,统筹规划,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满足教师补充需求。省级教育、人社、编制部门负责全省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核准、公告发布、网络报名、组织统一笔试及对各地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招聘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本地区公开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发布公告和组织面试、考察、体检、报批聘用等工作,确保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招聘对象
范围从2014年起,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含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笔试,各市、县(市、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
良行为记录。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申报计划与发布公告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中小学空编情况和教师自然减员情况,特别是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教师缺员情况,在核准的编制总额和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研究制定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申报的招聘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教师编制数、现在编人数、拟招聘人数、设岗学校名称、拟招聘的岗位名称及资格条件。经同级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由市级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级教育、人社、编制部门核准后统一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安徽教师招考网门户网站发布;各市、县(市、区)在本地相关媒体上同时公布本地区招聘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岗位名称、招聘数量、招聘人员资格条件、招聘方式、招聘程序、时间安排等。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设区市不低于3:
1、县(市、区)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除特殊岗位、紧缺专业人才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可予以开考外,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三)组织全省统一笔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指导下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占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1比例(紧缺学科不低于1.5:1)确定。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五)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县(市、区)负责,面试方案、考官遴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具体面试工作由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
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实施前须按规定将面试实施方案报上级教育、人社部门核准(备案)。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下同)。
(六)体检与考察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选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报批聘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新任教师上岗前,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法规、师德师风、教材教法以及履职的基本要求等。
(八)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六、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建立健全新任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招聘制度,创新招聘模式,积极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要把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与统筹管理教师队伍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用”体制,积极试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办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县域内教师定期交流。
2.各地要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动态合理使用编制,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要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补充工作。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重视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以满足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开齐课程的需要。.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细致、严谨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规范命题、制卷、阅卷等流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招聘考试安全;要严格招聘纪律,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6.红河小学开展继续教育的实施意见 篇六
随着基础教育新课程的改革与发展,我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重心已由学历教育向非学历教育转移。今年,县教育局转发了市教育局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的意见,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建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领导
校本培训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教师所在学校组织,以学校为单位开展的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有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张校长一直参与校本培训的方案设计、计划落实等过程,一直把校本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并指定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具体抓好校本培训工作的落实。校本培训是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因此一定要抓好制度的落实。
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可行的计划
(一)合理安排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是每一位教师权利和义务,我校保证了教师公平的享有接受培训的机会。为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按要求完成市教育局的部署,我校合理安排教学工作,确保教师能够按时参加各顶培训活动。
(二)围绕培训内容,制定计划。本年根据上级安排,主要是下列内容的培训: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师德水平;学习教育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进行自我反思。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观看《新时期师德精神的颂歌》、《一切为了学生——重庆开县优秀教师群体事迹报告团报告会专辑》等师德学习辅导材料,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组织教师学习《当代教育新理念》、《新课程与教学改革》两本省编教材,通过学习,使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储备,转变教育观念,逐步形成新的教育理念。
三、加强校本培训的管理,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制定了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管理,确保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认真研究,制定管理制度。我校在学校工作计划中,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做了具体规定。
(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参加培训教师的出勤情况作真实的记录,并把它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依据,加入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
(三)参加培训的教师要作好听课记录,参加完活动后,要写出教学反思,对研讨的课例要重新进行设计,学校要及时进行检查,组织好教师进行交流,以实现共同提高,(四)建立好继续教育档案。每次培训活动都要收好:教师参加活动的记录、专题讲座的讲稿等。
四、我校根据实际,坚持培训、教研、教改相结合,实行研训一体。坚持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短期面授与长期自学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式培训模式,创造校本培训的最佳效果。
五、加大经费投入
校本培训是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我校对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始终给予大力支持,努力为教师创造条件,争取各种机会出去学习。
开展校本培训,是中小学教师终身教育的主要载体,是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教师队伍专业化的重要手段,是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我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校本培训工作扎
7.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七
征求意见稿提出, 各地应从本地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出发, 选用适合本地中小学使用的教材, 满足本地中小学对教材的不同需求。教材选用应遵循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 充分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 并统筹考虑教材特色、售后服务等因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教材选用过程和结果。
承担中小学教材选用组织工作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 应当组织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 负责本地区或者本学校教材的选用。教材选用委员会由教育行政人员、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优秀教师等组成, 其中一线教师不得少于1/2;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本校人员不得少于1/2。教材编写人员不得担任教材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成员。
8.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八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 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 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 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健全制度体系
1.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
1.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 国家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综合考虑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的具体评价标准条件要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所区别。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各省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可在国家基本标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创新评价机制
1.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同行專家评审制度。各省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 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3. 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4.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考核推荐。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专家评审。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学校聘用。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5. 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有资格依然有效,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委会评审。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这部分人员择优聘用时给予适当倾斜。
6. 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7. 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正高级教师数量国家实行总量控制。
三、改革的组织实施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改革本身涉及制度统一、人员过渡、标准制定和评审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各地情况又差别很大,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工作。領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省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省政府领导牵头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按照现有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省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地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全方位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平稳过渡,稳慎实施。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级别新的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意见规定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进行。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工作分级组织实施。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职务)等级教师的评聘工作,由各省按照本意见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正高级教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核定数量,各省具体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两部备案。
各省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两部报告。各省改革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两部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意见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意见参加职称评审。
附件
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 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 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 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 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 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 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9.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九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根据〘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现就贯彻〘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贯彻落实我省〘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的要求,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必要性,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将中小学书法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的高度,结合当地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实施方案,对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臵等方面作出规划和妥善安排。
三、从2011年秋季开始,全省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当地一批书法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和有条件开设书
法课的学校,先行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的试点,有计划地建立若干“示范校”、“示范班”,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2012年,在重点落实小学三至六年级开设书法课的基础上,将中小学书法教育要逐步覆盖到基础教育所有学校,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普及中小学书法教育。2013年,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行评估检查,真正做到中小学书法教育“进教材、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
四、制定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师资建设规划,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高教师书法教育教学能力。同时,要根据需要,聘请当地书法家协会等文化艺术团体、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书法专业人员按照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指导学生的书法学习。还要抓好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练,努力提高教师的书写技能和书法欣赏水平。对于具有一定书法基础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通过培训后,可转岗从事书法教学或兼职承担书法教学辅导工作。
五、各级教研部门要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范围,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结合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书法的教育、教学方式,安排教研人员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研发与实施中小学
书法教育的地方课程、校本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与语文、写字、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相互结合,推进课程改革,转变传统的课堂教学观念,充分利用学校和地方资源,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书法学习环境。
六、加强县级中小学书法课程与教学的科学研究,确定开设书法课程的具体目标和方法,建立县级中小学书法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中小学书法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县级教研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中小学书法教研员,逐步健全教研网络,积极组织中小学书法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探索新课程环境下的书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
七、市、县教研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方式实施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激发中小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积极性。监控与评价形式应具有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以形成性评价为主,以学生平时参与书法教学活动所表现出的兴趣、态度和交流能力为主要依据。终期评价可采用水平达标测试的方式。监控与评价要贴近学生生活,符合学生实际,结果采用等级制或达标的方法记成绩,不用百分制。不允许对学生的考查成绩排队。
八、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制定书法教育的督导、检查、评估方案,开展经常性抽查、巡查和专项督查活动。
九、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书法教育的各项要求。
1.课时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做好书法课的开设和教学工作,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有效开展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四至六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臵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校要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2.教学原则。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从书法教学实际出发,实行短课时、高频率的教学方式,根据具体条件,灵活安排中小学书法教育,可通过长短课结合,课内外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教学活动。
3.写字的基本要求。书法教育应培养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
4.使用毛笔书写的基本要求。学生要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5.考查方式的要求。
10.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篇十
粤教思[2003]26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教基〔1999〕13号)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2〕14号),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有效地缓解中小学生在课业负担、人际交往、考试焦虑等方面的心理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培养21世纪创新人才。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立“以育人为本”的教育观念,为中小学德育开拓途径、丰富内容和改善方法。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构建现代德育体系,提高德育科学性和实效性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改革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广东加快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高度,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加强领导和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二、建立教育行政主管与专家业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2003年前,各市、县(区)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一般应设在高校或科研、教研部门,尚未按此要求设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既要保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行政领导,又要充分发挥专家业务指导的作用。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以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作为工作的标准和原则,切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科化和医学化。工作要立足全面提升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全面提升广大教师心理素质。当前主要是立足于全面提升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推进工作要坚持科学严谨、规范运作、定期检查、有序推进的原则,切忌急功近利。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
省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运用心理学研究的成果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为中小学校提供服务,切忌以营利为目的。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决定,确定工作发展目标,做好推进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检查和指导。要切实抓好师资培训、科研课题研究、示范学校建设等项工作,指导中小学校逐步推进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加强协调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在认真征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决策和决定。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实施方案,要主动报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再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与专家业务指导相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把握工作内容与原则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富有韧性、承受力和自我调节能力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少数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以发展性教育为主,预防性教育为辅。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流、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把握的基本原则:
一是发展性原则。教育活动立足于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不能只偏重于某一方面的心理教育。切忌把心理健康教育只作为提高升学率的手段。
二是主体性原则。承认和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参与活动,通过情感体验,讨论分析,沟通交流,行为训练,心理陈述等方式,激发和调动学生自我心理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活动性原则。以活动作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载体,通过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等形式,帮助学生掌握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拓宽工作途径,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一)心理健康教育要全面渗透到学校教育全过程
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全过程是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学生的心理健康与他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与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等密切有关。因此,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到学生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渗透到班主任工作之中,渗透到教师的学科教学之中,渗透到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之中。心理健康教育尤其要与学校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既不能用德育工作代替心理健康教育,也不能以心理健康教育取代德育工作。不能把学生的心理问题简单归结为思想品德问题。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
心理健康教育要发挥品德与生活课、品德与社会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主渠道作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原则上从地方课程课时和班会课、团队活动时间按平均每学期3课时安排,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
(三)开展心理辅导
2003年前,省、市一级学校要逐步建立心理辅导室。提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心理教育专职教师。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
(四)创设有利于学生心理发展的环境
中小学校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
一是注重发挥校长的主导作用。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计划,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抓落实。积极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二是注重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广大教师要树立育人为本、发展为重的教育观念,提高师德水平,改革教育方法和途径,教师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家庭之间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努力营造和谐的群体心理氛围,使学生在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陶冶心理品质。
三是充分发挥隐性课程的作用。校园景点设计、环境布置要以优雅的环境、怡人的景色帮助学生调适心情,陶冶情操。
四是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通过家长学校指导家长营造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幸福的家庭生活中陶冶健康的心理品质。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键。学校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必须加大师资培训工作力度。2005年前,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都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具体培训的学时与学分管理由教师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统筹规划。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各地对师资培训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尚未组织培训的市在近年内要加大工作力度。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分级培训工作,要规范管理,做到统一教学内容、统一课时、统一教材、统一备课、统一考核、统一颁发证书,严格把好培训质量关。
良好的师德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予以重视。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使教师学会心理调适,增强
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以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编制可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中小学专职心理辅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可纳入中学政治教师和德育高级教师系列。
各市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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