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2024-09-02

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通用11篇)

1.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篇一

白北关初中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较合理地用好教职工集体福利费,让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能享受到学校集体大家庭给予的温暖,以人为本,同舟共济,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我校财务状况和部分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特修订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一)补助对象 本校教职工

(二)补助原则

1、特别困难者多补,较大困难者酌情补,一般性困难者少补或不补助的原则。

2、本人自愿申请,组织集体讨论审批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同一人当年补助一般不超过二次的原则。

(三)申请补助理由及补助标准

1、教职工会员本人因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按中保人寿所规定的疾病释义,指:

1、心脏病(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5癌症;6瘫痪;

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8严重烧伤;

9、暴发性肝炎;10主动脉手术;

11、非典型肺炎;

12、其它权威医院认定类似病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500----2000元不等。

2、教职工会员配偶或供养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同上),直接影响教职工生活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500----1000元不等。

3、教职工会员家庭发生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000----1200元不等。

4、教职工会员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家庭直系供养人月人均在600元以下,或长期犯病造成生活有较大困难者;补助金额为300----500元不等。

(四)补助办法

1、由教职工会员书面申请或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交工会小组提出意见,工会主席在认真审核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校长,并由学校教工代表讨论审批。

2、学校教工代表根据困难补助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可找相关人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3、凭校工会主席签发的困难补助表,到学校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4、补助金额公开。校工会负责将教职工困难补助情况,每年用适当的方式向全体教职工会员公布一次。

二、慰问金补贴

教职工会员或教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因重病(重伤)住院、手术、去世或家庭遭受突发性灾难事故等,由校工会代表学校进行安抚性慰问。

(一)慰问金补贴原则

1、特别情况只进行一次性慰问原则。

2、常规性慰问,同一人同一种病因的慰问,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原则。

(二)慰问金补贴标准

慰问分为一次性慰问和常规性慰问2种

1、一次性慰问:

教职工逝世补贴500元;教职工配偶、父、母、子女300元。家庭遭受突发性灾难事故200元。

2、常规性慰问:

重大疾病住院:教职工100---300元/次;配偶、父、母、子女200元/

次。

手术住院:教职工100元---200元/次;配偶、父、母、子女100元/次。一般治疗住院:教职工100元/次;(三)补贴办法

1、教职工本人或其他教职工向当事人学校工会反映情况,经工会核实后报告校领导。由校工会及相关领导专门探访慰问,补贴慰问金必须造册登记,并有3人签字,以备检查监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白北关初中 二零一五年九月

2.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篇二

[关键词]高职院校;贫困生;困难补助;监督机制;有效实施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高职院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迅速攀升,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各地方政府和高职院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教育部多次会同财政部就贫困生资助的资金落实、政策实施等出台文件。国家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但如何将这些资金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且发放之后如何确保资金能真正用到实处,是一项非常重要任务。

一、国家奖助学金等困难补助在实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以贫困认定为基点的奖助学金的实施落实缺乏量化标准

目前各高职院校中尚未出现一套统一并广为适用的贫困生资助量化体系。基本按照学生主动提出申请并提供贫困证明——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贫困生认定小组公开评选——院系贫困认定小组评定审核这一既定模式,基本做法如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加盖公章,如符合条件向学校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在认定过程中,根据国家的文件,由学生写申请,再组成由辅导员与班级学生参加的评议小组根据其材料和平时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交由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初步确定其贫困学生的身份并提交公示。在公示最少五日无异议之后,正式认定申请人为贫困生。然而在实际认定操作过程当中,由于信息和人为因素的不对称,会出现一些认定方难以把握的信息:

1.少数学生填写的家庭贫困材料信息不够真实,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有少数学生为了达到某些经济目的,提供了虚假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家庭的收人情况是由学生自己填写的,由于计算方法及每个人对贫困程度的理解和认识不同,为了减轻家庭经济的负担,学生都想得到学校的资助。出于这样的心态,在填写家庭人均收入和在校消费支出时,填写的收人数目差异很大,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欺骗。或是将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严重化,博取最大限度的同情,而贫困证明则由申请学生的当地民政部门核实,加盖公章就可以,基本上每一个申请的学生很容易拿到贫困证明,增加了认定的难度。

2.在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民主评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观性。在笔者作为辅导员的目前所带的4个班级当中,就有三分之一的同学申请了贫困认定。这在认定的人数上首先就是一个挑战。评议一般都以投票最终决定贫困生的贫困等级。在执行过程当中,发现被评议对象的人际关系以及参评学生的鉴别力、公平心等因素的影响尤为重要。作为评议小组成员的同学一般只是对申请贫困生认定同学的在校表现有一定了解,而对其家庭情况知之甚少,而在校生活的俭朴,关心班集体已在无形中成为同学们评判的标准。

3.贫困认定对个别特殊现象的界定有待商榷。对于“贫困”二字的界定尽管在月收入或是月消费当中有所体现。但同学们普遍反映认为:说贫困,谁不贫困啊!部分人认为拥有电脑、手机等消费品的学生不是贫困生。也有人提出,手机、电脑的通讯使用工具已经越来越普及,同时已渐渐成为生活必须品,特别像电脑这样的有利于自身素质提高及今后就业必须的技能载体,是不能作为评判是否贫困的标准的;而有部分同学选择在校期间攻读远程或是自考的专升本课程,比较高的学习费用能否作为贫困与否的界定?再者,个别同学自强自立,能够自己兼职打工挣钱,获取可观的收入以改善了平时的生活。笔者有这样几名学生都存在类似情况:学生家里不能支付学生的学费,生活费也极少提供,但这些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较强,平时通过打工挣钱还能让自己过得挺滋润。一名同学这样说道:我有电脑,最近还去做了一个发型,但这些钱都是我寒暑假到广东打工辛苦挣来的,我从上大学就没有问家里要过一分生活费。以上几类学生是否属于贫困学生,是否应该获得资助存在一定的争议。

“贫困”在生活当中缺少届定的标准,已成为认定工作开展的首要难度,纵观公示质疑意见中,有反映某贫困生喝牛奶,去吃肯德基,买了几件新衣服,做了新发型,请同学吃了某顿饭。使用了护肤品等等反面的质疑,但倘若真将以上类似标准作为贫困认定的评判标准。是否会给贫困生的心灵造成一定的伤害,从而迫使贫困生放弃一些个人发展的机会,那么,资助的最终目的是否能真正落实到位?

(二)国家奖助学金的无偿资助缺乏激励和教育功能,学生感恩意识缺乏,助后资金的使用情况难以监督

目前就整个广西地区来说,针对贫困生进行无偿补助的现行的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三种。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对象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级别,从2010年起,一等助学金为3500元每人每年,二等助学金为2500元每人每年,主要面向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为3000元每人每年,对象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种资助形式,奖助学金是无偿的资助,没有附带条件,无须履行任何义务,偏重经济援助,但也因为此,而滋生出资金利用率低,缺乏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和教育学生自立自强的功能,部分学生养成了“这是我该得的”依赖思想,过多的强调权利的同时而忽视了义务。

奖助学金的主体作用直接体现着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同时也反映着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然则,现实中存在着一些受资助的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挥霍、浪费现象,或是未将资金真正用于实处,而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国家和学校又很难直接了解和掌握,缺乏相对完善的监督机制。

二、以科学发展观构筑高职院校国家困难补助实施落实及获资助后监督机制的思考和建議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指导当前中国改革、发展和现代化的基本理论,它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可持续发展为追求。科学发展观对新时期高职院校国家困难补助实施落实及获资助后监督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科学发展观构筑困难补助实施体系,以学生为本,注重实效,突出育人功能,既能很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又能保证助学工作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以贫困认定为基点,建立国家奖助学金实施量化体系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的核心,可以简化为:如何将资助真正落实到对的人身上。

在这个过程中,要通过分析大量的学生家庭困难信息、家庭成员的多少及人均收入、家庭教育支出比重、学生所在地的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学生在校表现等多方因素来建立一个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量化评定体系来确定学生的困难程度,从而最终落实到奖助学金的分配体系当中。而这样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就构成了奖助学金实施量化体系,通过这个体系,最终实现:将资助真正落实到对的人身上。如:建立贫困认定综合评价体系。

以下表(简称A表)为例,可建立较为全面的学生情况比对表,申请学生的情况可从四个大方面得到体现。

随即在此基础上。可对其中某一方面进行细致量化,采集更为精确的数据。

在分配奖助学金时,将以上大体四项进行分类排比贫困程度,取得相对稳定的认定结果,也更具说服力,从而也能依据各院系的培养方向给予学生发展方向的引导,可谓是一举两得。

(二)建立贫困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1.建立贫困生信息档案,保持动态更新

建立贫困生信息档案要全面,可在以上A表的基础进行扩展和细化分来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既要包括贫困生的生源地、家庭人员的经济状况、贫困程度及受助情况等,还要包括贫困生每个学期的成绩,考勤情况,奖惩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心理状况等等。而这些情况的来源首先要依托于辅导员的深入细致了解贫困生的基础上进行,其次可以由贫困生认定小组的成员在日常的同学交往观察中得出。辅导员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观察学生的各种表现,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贫困生档案。

2.完善贫困生消费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和资金使用监督制度

对获得支助的贫困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查,了解贫困生受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正面及侧面了解的方式。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贫困生的生活消费情况、具体消费行为。通过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本着教育为主原则,引导贫困生合理使用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的使用一度成为讨论的话题,例如,一名学习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在获得5000元的励志奖学金之后,购买了一台电脑,后来参加计算机技能比赛获得了好成绩。计算机水平也是日趋提高。虽然购买电脑属于高消费行为,但该生通过将资助金额用到实处,完成了自我提升。对于此类现象,则应本着以人为本的角度一分为二看待。

(三)通过建立贫困生自我管理组织,加强感恩教育,实现贫困生自我激励功能管理

可通过搭建贫困生能力拓展平台,提高贫困生的综合素质,从而将感恩教育在贫困生自励机制中贯彻落实,同时也是助学工作的最高目标。笔者结合贫困生特点,在系部建立了以贫困生为主体的自我管理激励组织,于2008年10月正式成立了贫困生工作小组。主要由五个部门组成:信息部,秘书部、实践部,组织部,外联部,广大贫困生积极参与进来并成为学生干部。积极为院系、社会办实事,如定期开展义务劳动、联络社会勤工俭学岗位,将劳动所获报酬用于到敬老院看望老人,将感恩回馈落到实处;举办贫困生心理健康、励志讲座

等活动。围绕“自尊自强、团结互助”的宗旨开展一系列活动,充分展示贫困生组织管理、社会实践、人际交往沟通助等方面的能力才华,促进了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贫困生的自信心和交际能力,而感恩教育也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潜移默化。培养学生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的责任感,让广大获得资助的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帮助,激发他们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激情和动力,真正实现自我激励管理。

综上所述,资助不应当是简单的经济援助,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有效地真正落实奖助学金的合理使用分配。高职院校在助学工作中,应将帮困助学工作和育人激励工作相结合,以贫困生的受助解困和成长成才为最终目标,做到管理监督的根本是帮扶,构筑起新时期高职院校贫困生困难补助落实机制。

[参考文献]

[1]刘 艳.高校贫困生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政策的不足及建议[J].福建高教研,2010,(4).

[2]黄碧峰.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的构筑[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

[3]曹勇,陈 忱.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考察[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4]郭加书,王树娟,潘伟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调研与对策[J].中国冶金教育,2010 (4).

[5]黄世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新探索[J].大江周刊·论坛,2010,(3).

3.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篇三

关于印发《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 及大病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校直各单位:

《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巢湖学院 2016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

及大病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医疗康复,进一步完善学校医疗补助和大病救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校长为副主任,工会、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及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工作办公室”(下称医助办),负责教职工医疗补助、大病救助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医助办设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二、对象和范围

(一)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对象

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对象为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和退休教职工。

(二)下列情况可以享受医疗补助或大病救助 1.教职工在我校门诊定点医院或校医院发生的且符合职工医保诊疗、用药目录的门诊医药费用;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经巢湖市医保中心按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报销后,属于医保范围以内的自付部分医药费用。

2.教职工发生下列情况可以享受大病救助:(1)经二甲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确诊患有下列各种疾病:各种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患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心脏瓣膜手术、心脏起搏器安装术;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瘫痪、肢体缺失;双目失明;Ⅲ度烧烫伤;重度感染性疾病。(2)发生重大创伤,或患有不在上述病种之列但确属重大疾病,且自付和自费医药费用达到本人年工资30%的。

3.离休、退休副厅及以上干部按有关政策执行。4.经确认,凡属见义勇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市医保中心核报后的剩余部分,实报实销。

5.经确认,因公受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市医保中心报核报后的剩余部分,实报实销。

6.经公安机关认定,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市医保中心核报后属于医保范围的自付部分,可按实际类别报销。

7.属国家乙类以上传染病严控病种的住院医药费经市医保中心核报后的剩余部分,以及后续门诊治疗复查费用,实报实销。

(三)下列情况不得享受医疗补助或大病救助 1.冒名顶替,伪造或篡改病史、单据,以及其他各种欺骗、作弊行为的。

2.因酗酒、吸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自伤以及犯罪或拒捕造成伤残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3.违章驾驶机动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或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4.正常健康体检、疗养、特殊护理。义牙(镶牙)、义眼、假肢。以及与原发性疾病无关的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及其他康复医疗行为及用品。

5.整容、美容、健美等非疾病治疗行为。非功能性矫形整形手术、变性手术(但经公安机关认定,因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所致的矫形手术、外科整形〈功能恢复〉手术不在此限)。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预防和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单纯性的功能性检查),各种医疗咨询和医疗鉴定。

6.其他经学校认定不得享受补助的。

三、门诊医疗补助

(一)门诊医疗补助标准

教职工在我校门诊定点医院或校医院发生的且符合职工医保诊疗、用药目录的医药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给予补助:

1.教授(正高)、在职厅级干部95%; 2.退休教职工90%; 3.其他教职工85%。

上述补助年最高限报额8000元。补助情况实行校内公示制度。

(二)医保个人账户

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用于个人自购非处方药、社区医疗就诊等,其医药费用既不扣除也不能报销,但凭有-4-

效凭据可纳入门槛费基数核算。

(三)门诊定点医院

巢湖市:安医大巢湖附属医院(原巢湖市一院)、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原巢湖市二院)、合肥市骨科医院(原巢湖市骨科医院)。

合肥市:合肥市第一、二、四、六人民医院。安徽省:安徽医科大学第一、二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胸科医院(原肺科医院)。

(四)门诊就诊与转诊

门诊检查超过600元的单项检查需经医助办批准(急诊及危重病可先就医后补办)。需要在学校门诊定点医院以外的医院就医的,应凭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提出书面转诊意见并经医院门诊部签章确认后,经“医助办”签署意见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方能办理报销。

(五)异地门诊

外出(包括出差、探亲、旅游等)、进修人员及未办理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发生紧急救治(急性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予以报销。慢性疾病未经转诊发生的异地医院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在医保中心确定的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可予以报销。

(七)“特殊病”门诊

-5-经医保中心办理了特殊病申请手续的,在医保指定的“特殊病”门诊就诊时的医药费,在医保规定的限额内自付部分(包括门槛费)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仍按门诊费用类别报销。

(八)药店购药

非特殊情况(危重疾病抢救除外),在药店自行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九)门诊医疗补助的报销

凭定点医院门诊收款收据、有效完整病历、检查报告单以及异地就医转诊单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报销手续,并填写《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报销单》。

四、住院医疗补助

(一)住院医疗补助标准

教职工在医保定点医院(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医保中心确定的异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在经过医保报销后,属于医保范围自付部分(包括门槛费)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给予补助:

1.教授(正高)、在职厅级干部95%; 2.退休教职工90%; 3.其他教职工85%。

上述补助年最高限报额20000元。

(二)住院转诊

需转至异地(合肥、巢湖以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应经市医保中心批准,并在“医助办”办理备案手续(急诊及危重病可先就医后补办)。

(三)住院医疗补助的报销

凭治疗医院提供的出院记录(小结)、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及医药费市医保结算清单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填写《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

五、大病医疗救助

教职工发生符合享受大病救助的情况,经市医保中心和学校报销后,个人自付的累计医疗费用达到本人年工资30%的,按1-20000元报75%;20001-100000元报80%;100001元以上报95%的比例,分类给予补助。大病医疗救助额度不设上限。

六、报销办理

报销手续原则上应由病人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由病人亲属代为办理,但需有病人本人的签名。

(一)报销时间

1.门诊医疗补助费报销:每年1月办理报销上一年度费用。

2.住院医疗补助费报销:经市医保中心报销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3.大病救助医疗费报销:视具体情况,实时报销。

(二)报销程序

1.本人填写《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报销单》并附相关材料;

2.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医助办”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委员会审批;

3.各项审批结束后,赴财务处办理医药费结算与支付。

4.职工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篇四

成都市总工会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

一、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资金保障渠道稳定、工会规范化运作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形成社会联动、内外协调、分级管理、运转顺畅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体系。推动送温暖工程长效化、规范化、社会化,努力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的任务

(一)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掌握和了解困难职工在家庭收入、基本生活保障、子女入学、患病就医、下岗再就业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采取积极措施,给予及时地关心和帮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通过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救助、困难劳模救助、法律援助和再就业援助等方式,使其困难状况得到缓解,实践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根本宗旨。

(二)加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使帮扶中心逐步达到“帮扶窗口直面职工、帮扶项目完整、帮扶制度健全、程序标识统一、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经费渠道畅通、金额适应需求”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工会工作的品牌。

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制度建设标准

帮扶中心制度建设标准要做到“制度完整、对象明确、程序清晰、方式多样、公开明示”。

1、完善相关制度。包括:帮扶中心工作职责、主要职能、工作程序、申请程序、工作流程、帮扶救助标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2、明确帮扶对象。从职工实际困难出发,根据工会的物质条件能力完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救助、再就业援助、困难劳模救助和法律援助。

3、帮扶程序清晰。做到“五有”:有申请、有查验、有批准、有时限、有签收。

4、管理保障服务。做到“五有”:有接待登记、有档案备查、有送达办理、有办结报告、有统计分析。

5、创新服务于需要。根据职工困难实际,探索多种形式实施帮扶。

(二)机构、人员标准

1、帮扶中心工作机构。成立工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帮扶中心工作,组长由市总工会一名副主席担任,成员包括:保障、法律、女工、经保、职业介绍所等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帮扶中心工作由市总保障部牵头,并定期研究解决帮扶中心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2、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要求。帮扶中心有固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帮扶中心的日常工作。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上班期间佩带胸牌、着装统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帮扶中心的职责、主要职能、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及工作流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热情地做好求助人员的接待工作,并根据求助人员的诉求为他们提供帮扶或咨询服务。

(三)资金建设标准

1、资金的保障。积极拓宽帮扶资金和物资筹措渠道,通过政府拨款、工会经费投入、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市政府每年定期向市总工会拨付专项帮扶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市总工会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在相应的预算科目中单列出帮扶中心的经费额度,逐步增大帮扶资金支出在工会经费中的比例;做好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2、资金的管理。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由市总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建立完善的帮扶资金管理制度。

3、资金的安全。帮扶专项资金接受政府审计部门和工会经费审查部门的监督。

(四)帮扶救助项目、对象、标准、方式和工作程序

1、生活救助

⑴救助对象:

工会关系在成都市总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及职工(含农民工),已享受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家庭生活仍然十分困难的;以及在扣除“社保个人缴费”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且家庭生活仍十分困难的。

⑵救助方式:

①对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的困难职工,每年给予600元的一次性救助。

②对符合救助对象条件、且身患残疾并办理了《残疾证》的困难职工,每年给予800元的一次性救助。

③职工配偶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等9种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每年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⑶工作程序:

①凡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申请救助的职工(含农民工)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不是低保户的职工家庭须持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职工证明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残疾职工须提供《残疾证》、配偶及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生活救助申请表。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②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求助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

2、医疗救助

⑴救助对象:

工会关系在成都市总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及职工(含农民工),长期患慢性疾病且每季度门诊药品费用超过本市上一职工平均工资15%以上,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发生工伤事故(在医疗期内)住院治疗,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患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等9种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⑵救助方式:

①对符合救助对象条件长期患慢性疾病的职工,每年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

②对符合救助对象条件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治疗的职工,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

③对符合救助对象条件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

⑶工作程序:

①凡符合救助对象条件,长期患慢性疾病的职工申请救助时,须持本人患慢性疾病所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发票、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治疗的职工须持劳动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及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患重大疾病的职工须持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②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求助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医疗救助。

3、子女入学救助

⑴救助对象:

工会关系在成都市总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及职工(含农民工),当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成都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一档58%以下,其子女通过高考且分数符合国家公布的录取分数线,当年被大学(大专、高职)录取时(由国家或学校提供全额助学金、奖学金的除外)。

⑵救助方式:

录取当年秋季开学之前,每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助学金救助。

⑶工作程序:

①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须持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职工证明、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及照片一张。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②符合救助条件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须持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职工证明、劳动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薄、申请人身份证及照片一张。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③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求助职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子女入学救助。

4、困难劳模救助

⑴救助对象:

凡本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劳动模范或无固定收入的劳动模范,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家庭困难的,可申请特困劳模一次性救助。标准分别按救助方式①、②、③项执行。

凡本市月收入低于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在职劳动模范,或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无固定收入,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可申请低收入劳模困难补助。标准分别按救助方式④、⑤、⑥项执行。

⑵救助方式:

①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70%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000元。

②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70%低于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发放一次性救助金3000元。

③无固定收入的劳动模范因患重大疾病或手术造成家庭生活出现特殊困难的参照上述救助金标准执行。

④在职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70%的,按发放劳动模范低收入困难补助金1500元。

⑤在职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高于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70%,但未达到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按发放劳动模范低收入困难补助金1000元。

⑥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无固定收入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根据本人实际收入和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参照上述补助金标准执行。

⑶工作程序:

①凡申请特困劳模救助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劳模本人家庭人均收入情况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病情证明,到所属地区总工会或产业工委申报。

②凡无固定收入的劳动模范申请特困劳模救助的,申请人应提供劳模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家庭实际收入和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劳模本人病情证明,到所属地区总工会申报。

③凡申请低收入劳模困难补助的在职劳模,由所在单位出具本人收入和家庭生活情况困难证明,到所属地区总工会或产业工委申报。

④凡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无固定收入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申请低收入劳模困难补助的,须持所在地区社区、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本人收入和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到所属地区总工会申报。

⑤因企业改制、破产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市属或国家部属在蓉单位中的劳动模范申请救助的,须持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本人收入、家庭实际收入和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直接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报。

⑥凡符合享受特困劳动模范救助条件的,在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一次性救助金。

⑦低收入劳动模范困难补助按在每年7月31日前申报,每年国庆前发放上一低收入劳动模范困难补助金。

5、再就业援助

⑴救助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工会会员及困难职工;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且有求职愿望的本市失地农转非人员。

⑵救助方式:

①免费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及就业指导;

②免费提供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

③免费参加工会职介所的定期招聘会;

④免费参加工会职介所举办的职业培训。

⑶工作程序

凡请求再就业援助的职工,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并按要求填写再就业援助申请表。经审核后,由市总工会职业介绍所提供再就业服务,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之求助者。

6、法律援助

⑴援助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会员及困难职工;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市属工会组织及工会工作者;市属区域内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农民工;城际间签约城市需要法律帮助的来蓉务工人员;持法律援助证的劳模、基层工会主席;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职工。

⑵援助方式: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法律文书、委托律师作非诉讼、诉讼和仲裁案件的代理。对符合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困难劳模救助条件的受援当事人,可提供一次性1000元的律师代理费。

⑶工作程序:

①凡请求法律援助的来蓉务工农民工持工会会员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在城际间签约城市务工的成都籍农民工持输出乡镇工会证明、输入城市工会的介绍信或能够证明身份的材料。

②凡请求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须持单位工会或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

③对持有《法律援助卡》的劳模和基层工会主席,须持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或材料。

④凡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自身权益遭侵害的工会干部,须持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

⑤凡申请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和诉讼的职工,须持有立案通知书或开庭通知书。

⑥以上各类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通知当事人。

(五)场地和标识标准

1、具备200平方米以上的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用办公场地。

2、使用省总工会统一制作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识。

(六)信息化管理标准

1、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帮扶中心要为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对来访及求助人员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求助需求、工会帮扶情况等内容逐一登记建档。

2、统计管理。按全总、省总要求,每季度按时完成帮扶中心统计报表工作。建立对困难职工信息的分析、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困难职工信息进行分析汇总。

3、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硬件建设。帮扶中心应配置必备的机动车、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设备。

本《实施办法》从2006年8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困难职工救助对象和标准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5.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篇五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最近听说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状况,思考到单位的难处,经过再三思考,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

我来自偏远的农村,现在只身一人来到鞍山工作。由于父母早期病逝,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并已欠下外债。现在只剩下我和姐姐相依为命,家中收入来源有限,主要靠我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计,所以经济状况一向比较拮据。

我本不愿给公司领导添麻烦,但巨大的开支已使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入不敷出,生活上难以为继。我期望在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单位。特此申请,望领导核查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王强

6.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报告 篇六

您好!我叫***,最近听说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家庭困难,全家只能住在四十几平米的房子里,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七年了,由于家里负担较重,一直没有余钱购房,虽然住房狭小,也只能将就着过。

2、由于家庭困难,年迈的父母仍然住在老家,每月还得结余钱寄回去做他们的生活费,妹妹还在读书,生活费、学费都得靠我担负。

3、上个月,父亲由于风心病发,诱发脑梗塞,导致左半身瘫痪,现在仍然在遵义专区医院住院治疗,无疑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目前已经用去近2万元。对于我每月的2千元的工资,无疑是杯水车薪,生活上更加困难,冬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还得四处筹钱,让父亲继续治疗。

7.退休干部职工困难补助申请 篇七

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尊敬的学校领导:

相对于其他家庭,我的家庭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共产党人的廉洁奉公作风和自律精神,使我参加革命工作几十年,在困难的时候从没有向组织开过口。目前,家里经济负担已经过重,每每念及这些,我内心对家庭和老伴儿总是心存不安和愧疚。

我本不愿给学校领导添麻烦,但希望在我退休后,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集体、组织的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核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06年3月29日

8.职工困难补助申请书 篇八

尊敬***教育工会的领导:

您好!本文由一起去留学编辑整理,转载自一起去留学http:///转载请保留出处。我叫***,最近听说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家庭困难,全家只能住在四十几平米的房子里,参加工作到现在已经七年了,由于家里负担较重,一直没有余钱购房,虽然住房狭小,也只能将就着过。

2、由于家庭困难,年迈的父母仍然住在老家,每月还得结余钱寄回去做他们的生活费,妹妹还在读书,生活费、学费都得靠我担负。

3、上个月,父亲由于风心病发,诱发脑梗塞,导致左半身瘫痪,现在仍然在遵义专区医院住院治疗,无疑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目前已经用去近2万元。对于我每月的2千元的工资,无疑是杯水车薪,生活上更加困难,冬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还得四处筹钱,让父亲继续治疗。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到了你们,相信你们会考虑我的难处的,因此今天特向你们申请,希望能在经济上可以给点困难补助。

综上所述,望领导审核批准为谢!申请人:***

9.职工困难补助申请书 篇九

您好!

我来自中国湖北省十堰市陨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是一名铁路职工,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父母亲均是农民,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且母亲一直有病在身,全家的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个人承担。为了能让我上学,父母亲日夜劳碌奔波,可收入仅仅是维持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几十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尽管家庭贫困,经济捉襟见肘,但我并不因此而放弃我的大学梦,经过我的奋斗努力,终于圆了我的大学梦,但是高昂的学费,让全家在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负担。每当开学时父母亲便愁容满面。

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现在我们家早已是负债累累。我并没有被家庭情况所困扰,始终坚持学习,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当成一种负担,在校期间我曾获得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在学习上,我努力刻苦,还参加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在生活上,为了尽量减少家庭负担,在空闲和休息期间,在不影响自己学业和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图书馆里面勤工俭学,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生活负担,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不曾有的知识。在大一署假期间我到天津去做过短工,大二时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份工作20xx铁路职工困难补助申请书20xx铁路职工困难补助申请书。 对于之后的生活我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追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保持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思想,为加入共产党做好准备,作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为了能给父母减轻负担,解决我的后顾之忧,遂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希望各位老师能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

10.关于请求困难职工补助的申请 篇十

本人出身农民家庭,全家共四口人。母亲已去世,父亲年迈已经72岁了,小孩在上小学。本来我的妻子在庐江百货大楼上班,和我共同养家,不料2011年11月,她在安徽省立医院经诊断患上淋巴瘤恶性肿瘤,手术加化疗共用去28万元。由于治疗此病所用的主要是外国药物,不能报销。今后还要按时检查,费用昂贵。因此我举债累累,不堪重负。

特此请求上级组织能给予我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本人代表全家表示万分感谢!

申请人:何怀情

11.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篇十一

市体育局:

本人马永红,是市体校的一名在岗教练员。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市体育申请补助。我的家庭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家庭,家中收入来源有限,主要靠我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计,所以经济状况一直比较拮据。2010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和原因种种,我爱人的工资停发至今。并且这种状况还可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孩子袁运子在武警体工队进行专业训练开销很大,这样一来,原本紧张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我本不愿给体育局领导添麻烦,但巨大的开支已使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入不敷出,生活上难以为继。我希望在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单位。

特此申请,望领导核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马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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