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

2024-10-21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精选3篇)

1.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 篇一

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调查与思考

肖彬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如何与国内外大市场衔接,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进入市场,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真正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创新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建立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正确的方式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促进专业化、区域化、产业化经营,取得显著成效。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特点

我市把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实现了由初创时期的粗放式经营向规范化发展的转变,呈现出四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加快。据调查统计,我市目前拥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85个,近五年来,年均增加100个;成员16.9万人,带动农户38.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0.2 %。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活动范围已由一村一乡发展到了多乡或数县,涵盖的领域也从单纯的农产品销售发展到了种植、养殖、加工、运输、信息、科技和销售等多个领域。

二是发展类型多样。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企业(公司)依托型。即由企业(公司)牵头发起,以“公司+合作社+基地”为运作模式,其特点是充分利用企业(公司)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的环节上,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成紧密的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全市共24个,占总数的3.5%。二是农民合作创办型。即由种养、加工能手牵头发起,以“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依托种养、加工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全市共有456个,占总数的66.6%。三是部门牵头引办型。即由农业、供销等部门牵头发起,以“部门、单位+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发挥有关部门场地、设备、经营管理及市场销售等优势,在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等方面作用较为明显。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全市共112个,占总数的16.4%,其中农业部门领办24个,供销社领办39个,其他部门领办49个。四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即由村集体组织发起,以“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围绕本村的传统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全市共45个,占总数的6.5%。此外,还有其他形式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8个,占总数的7%。

三是增收效果明显。2007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总收入达9.02亿元,盈余1.4亿元,合作组织成员年人平纯收入比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出1574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的亮点,农民增收的重点,乡风文明建设的基地,民主管理的榜样,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典范。

四是发展氛围良好。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明确扶持政策。各级经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注重培植典型。新闻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舆论宣传。广大农民群众对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愿望越来越强,热情越来越高。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带来的启示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民在探索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一个伟大创举,是顺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从我市发展的实际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发展

壮大,必须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打造品牌。

(一)必须夯实产业基础。我市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都是与当地的产业发展密不可分的,二者互为依托,互相促进,良性发展。

一是要有好的主导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户(企业)联结起来,从资金、技术、信息等各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使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全市几村一品、多乡一业等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比较效益大幅提高。南县部分乡镇过去一直以粮棉种植为主,经济效益不高。从2001年开始,下柴市乡蔬菜运销大户艾元满牵头成立九洲蔬菜专业产销合作社,吸收农户为社员,带领社员引种了大葱、韭菜等高效蔬菜品种,并实行滞销时按保底价收购,畅销时按市价收购,促进了蔬菜种植的大发展,蔬菜种植面积由建社前的240亩,发展到现在的基地面积30000多亩,辐射带动60000多亩,亩平经济效益比过去常年种植的棉花高出800多元。在这样一批合作社的带动下,目前,南县区域化种植蔬菜达25万亩,农民因此增收达2亿元以上。全市优质稻米、林纸竹板、畜禽水产、棉麻纺织、油蔬果茶五大产业的初步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有能人带头。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三分之二是由那些在某一个行业或领域的能人牵头组织、或几个能人合作组建。这些能人的共同特点是头脑灵活、市场经验丰富、经济实力相对雄厚、具有一项或多项特长、当地群众拥护。

三是要有龙头企业带动。现在,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都在着力做大自己的龙头企业或与龙头企业建立更为巩固的关系,可以说,强有力的龙头企业的带动,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以壮大的动力所在。我市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只有24个,只占总数的3.5%,但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龙头企业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

四是要有科技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得是否成功,最终都要体现在产品上,即生产或加工的产品是否能卖得出去,是否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这就必须强化科技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搞好农村科技服务和科技推广,不断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努力为市场提供优质、高档的绿色农产品。目前,我市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都认识到了科技的巨大作用,开展了自主技术攻关、技术培训、技术引进和与科研院所联合等有益尝试,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沅江市的“湘株王”苎麻专业合作社,近年每年从利润中拿出10%作为技术培训和推广费用,引进和推广了6个新品种,聘请了5名技术专家,近几年选送了10名社员去省农科院培训,自己还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班,对全体社员进行轮训,并常年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在基地做到了统一优质种苗、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品牌质量,生产的“湘株王”优质苎麻比常规麻亩产高75-100公斤,每亩收入高出400多元。其成功经验在于严格把好了五关,即优质种苗关,技术培训和服务关,标准化生产关,农产品精深加工关和统一销售关。

(二)必须创新发展机制。完善的运行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稳定发展的保障。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之所以出现“一年入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现象,就是运行机制没有理顺的结果。从我市的情况看,不同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内部运行机制虽然不尽相同,但都有一套切合自己实际的运行机制。这些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内部管理机制。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多建立了章程,建立健全了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在社(会)员中按“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是利益分配机制。专业合作组织经营产生的收入,在留足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大都采取按股金分配红利和按销售额计算二次返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配,比例额定,定期分配,结果公开,既体现了效率原则,又体现了公平原则。安化县优质果品产销合作社,每年的5月1日到7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利润分配,盈利的50%作为股金分红

和二次返利分配给社员,50%留作风险保障基金、奖励基金和发展基金,近几年来累计返利26.52万元,社员户平493.5元。

三是风险防范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每年的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用于投资改善生产条件、对社(会)员农产品实行保底价让利收购和给受灾社(会)员直接补贴等方面,为社(会)员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7年,沅江市“湘株王”苎麻专业合作社就投入40多万元,对苎麻种植基地部分路、水、渠、电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南县鑫欣渔业合作社购销鲜鱼近500万公斤,向社员让利每公斤0.1-0.2元,共让利60多万元;南县九洲、裕康两个合作社部分蔬菜种植户受灾,两社分别补助社员21万元和13万元。

(三)必须打造自主品牌。自主的产品品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命力所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注册了自己的商标、打响了自己的品牌后,就能做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商标标识,统一协调价格,从而提升商品质量和档次,扩大规模,形成拳头,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在统一的品牌下,还有利于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凝聚力,得到迅速发展壮大。安化优质果品产销合作社注册了“阿香”柑桔品牌后,在社员中迅速统一了柑桔生产技术标准和包装设计标准,形成了产品“拳头”优势,“阿香”牌柑桔在东北等地市场成为知名品牌,每公斤均价高出普通柑桔0.5-1.0元,产品供不应求,去年该社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社员户均收入6900元。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更好更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只有牢牢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确的发展原则和方向,才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成立专门的指导协调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协调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承担起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职责,制订好发展规划,搞好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落实扶持政策。要充分发挥好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联合各方力量,形成扶持、推动的合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和舞台。

二是多方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手段,在各个层面广泛开展合作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有组织制度、有较大规模、有自主品牌、有明显效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四有示范活动”,评选“益阳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益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和“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先进单位”,“十佳单位”由市政府颁发奖牌和一定数量的奖金。要针对农民群众的各种思想顾虑,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教育,多用典型的例子,多用身边的人和事去启发农民,带动农民,使他们真正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过去的大锅饭的本质区别,使他们真正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唤起农民的合作意识,增强他们参与创建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真正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实质内容,掌握工作方法,尊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地位,切实做到“指导不领导,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在宣传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使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普遍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而为它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扶持引导,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步伐。

一是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和捆绑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开展生产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销售成员生产的农产品以及向成员供应农用生产资料等要给予税收优惠。

三是银信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安排一定额度的低息贷款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

织,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自有资产或成员联合的方式进行担保,不断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贷款额度。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的基地建设、加工设施建设以及鲜活农产品运销等,有关部门应在用水、用电、用地和道路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解决用地,执行优惠电价,享受“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五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品牌,申请产品质量认证,制定生产技术标准等,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并在费用上给予减免优惠。

六是允许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支持的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等各类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扶持。

(三)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包括章程、法人治理机构、利益分配机制等。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这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的需要,要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把握合作组织基本理论和具体操作方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同时要分层次对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指导水平,着力培训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专门指导人员,逐步建立起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体系。

三是加强典型示范。选择一批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工作有一定基础、不同产业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试点,着力培育一批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省农办、省经管局在“十一五”期间将建立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拟在益阳建立101个。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建立好项目库,组织好试点示范工作。要深入调研、细致分析,善于从农村工作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出发,结合农业生产新要求,注重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的新问题,不断总结实践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更好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2.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 篇二

截至2009年末,怀化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88个,参社(会)农民39万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407.95万的9.6%,占全市农村总劳力246.15万的15.8%,带动农户17.1万户,占农村104.94万总农户数的16.3%。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类别呈现多样性。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的联结紧密程度来划分,目前怀化市的农民专业合作大致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研究会、农民专业联合体等几种。二是创建主体呈现多元性。按组建主体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即农民合作创办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技术服务部门领办型以及其他类型。三是涉农业领域呈现广泛性。它们大多数从事的是种植业生产加工销售,约占66.7%,其他农业领域都有分布但明显較少。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尚属新生事物,且各自基础条件不同,因而其运作情况参差不齐。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

1.带动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水平。调查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提供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我市11个省级示范社年产值达139135万元,同比增加2106.04万元;分配盈余1165.74万元,同比增加380.78万元;成员户均收入2.24万元,同比增加5036元,比非成员户平均高出9382元。例如。辰溪县孝坪镇千里坪村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社员1800人,占全村人口75%,按户计算,入社率达100%,该合作社以生产无公害蔬菜为主业,2005年以来年产值达1000万元,每年每户年均收入3-5万元,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2.带领农民进市场,提高抵御自然与市场风险的能力。当前农民组织化程度普遍偏低,一家一户,生产规模小,市场信息缺乏,抵御自然与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的实现了分散经营户与大市场的连接,能及时提供技术、良种、市场信息等全方位的服务,提高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例如芷江艾头坪乡优质高效农产品推广协会于2001年,会员覆盖岩桥、安江、辰溪等地,还在广西、广州等地设有信息网点。协会通过引种推广、技术跟踪和产后销售,初步形成了以颐红水蜜桃、油桃为主,西瓜、蔬菜为辅的主导产业,目前该协会已发展颐红水蜜桃1623亩、油桃325亩、南方苹果223亩,协会不断开拓市场,将产品销往广州、广西、重庆、贵州等地,2009年销售种苗和农产品上百万元,实现利润50多万元。

3.带动大户调结构,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由于专业合作组织所发展的是一些市场前景好的产业,通过组织内部的技术及销售服务,成员一般能获得较好的收益,组织成员的生产积极性较高,发展生产的劲头足。同时,由于这些组织成员的示范、辐射作用,可以带动周围的其他农户发展,从而可以促进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例如,会同县昌盛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门种植、加工、销售葡萄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40万元。2009年初被确定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列入省、市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之一。通过近年来的建设,该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了“珍密”牌商标,建立了自己的专门网站,规模不断扩大,社员人数由建立这初的13户发展到目前的125户,带动农户100多户,而且还培养出2名农民高级技师,6名中级技师。葡萄种植面积达806亩,并辐射带动了连山、坪村、林城镇等18个乡镇60多个行政村的村民种植葡萄。

三、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组织化程度不高。从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来看,大多数以营销为主,基本处于对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属于简单的叠加效应。由于没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合作组织与农户生产的联系欠紧密,生产、销售欠统筹安排和协调,难以达到生产技术统一规范,产品质量难以标准一致。

2.运作欠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没有统一模式和统一规范,使得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没有成功经验借鉴,完全靠摸索前进,使得存在组织内部产权设置不清晰、经营决策不民主、利润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一些组织内部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容易出现内部矛盾纠纷多、工作开展困难大、运作不流畅等问题。

3.融资比较困难。据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资金和民间融资,其次为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少量的银行信贷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普遍反映融资较为困难。例如,2008年12月底沅陵县辉煌林木开发专业合作社因计划开发林木基地8000亩,由于缺乏资金,法人代表刘辉以12本林权证,共计林木基地2407.7亩(评估总值为380万元)作为抵押向沅陵县农信社申请贷款,可是仅获得贷款50万元,期限5年,与其所需资金相比仍有很大缺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困难其主要原因主要有:一是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不是独立的能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主体,不符合《商业银行法》对贷款主体的要求,因此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一般表现为向社员个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而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发放贷款则比较少。例如辰溪县瑞泰葛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生产和合作的模式是公司+合作社+农户,以种植葛根20亩为一户,每户可通过农业银行发行的“惠农卡”获得3万元的贷款,由公司给农户提供担保,并由公司替农户向银行支付利息,公司从农户收购产品收入中扣除贷款款项。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产品及农副产品效益不高、风险大、收益期长,且缺乏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对其提供贷款风险较高。例如2008年底,新晃县天堂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镇恰鑫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向新晃农村信用社争取贷款,被新晃农村信用社以无资产抵押为由拒之门外。溆浦县昌盛优质稻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6月3日获得农村信用贷款10万元,以原有足值的农机具作抵押,以合作社其他成员作保证,签订了两年的借款合同,但通过一段时间运行,借款人自认难以维持,主动向法院提出调解的要求,县人民法院作出转让农机具偿还贷款裁决,而农机具变现能力有限,信用社只好将这笔贷款认定不良。

四、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议

1.宣传推介,正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必须坚持“自愿、民办、民营、民收益”原则,各级政府既不能参与来办而施以行政干预,也不能听之任之而对其发展漠不关心。要采取积极引导的态度,对办得好的的组织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给予奖励和表彰,总结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2.优化环境,优惠扶持。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和坚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念,,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大力扶持。民政、工商部门要简化等级手续,税务部门要尽可能给予税收的减、免、缓,涉农领导部门要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和提供优质信息咨询服务,金融部门要加大融资力度。

3.完善管理,规范运作。要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管理,简章立制,使其内部管理机制、决策机制、经营机制、分配机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合作方式、组织管理、从事项目、办社(会)宗旨向规范化引导,始终坚持“自愿参加、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风险共享、利润共担”的原则,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成为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3.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 篇三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及其运作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把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的农民、组织或其他人员自愿组织起来,以搞好服务、促进发展、增加收入为目的,通过提供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服务和其他方式,实行自我管理、民主决策、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我县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1998年成立的郭家坝镇原桐树湾村科普协会。截至2004年底,全县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30多个,加入组织的农户有1180户,辐射和带517878秘书网动周边农户近12000户。从组织类型上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1、龙头企业依托型。由龙头企业(公司)牵头发起,创建“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组织。其特点是:通过订单的形式,连基地连农户连市场,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如杨林桥镇以富锋魔芋公司为龙头组建的天鹅魔芋生产加工营销合作社等。

2、主管部门扶持型。依托政府或财政、农业等主管部门组建起来的农民专业组织。其特点是:在资金筹集、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较多地依赖于政府或各部门。如郭家坝镇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梅家河板栗协会等。

3、基层组织主导型。基层组织结合本村产业实际组建起来的专业组织。其特点是:村“两委”干部为合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一并行使合作组织的各项管理职能。如梅家河乡郑家岭村西瓜协会则为这种类型。

4、能人效应带动型。在一些具有生产技术专长的乡土人才或销售能人的带动下,周边农民在技术、销售等方面以其为依托自发组建起来的组织。其特点是:完全由农民自发组建而成,并以能人为依托发展。如杨林桥镇响水洞村第十三社区桑蚕协会就是这种类型的组织。

尽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17878秘书网建设尚处于摸索起步阶段,且这些组织也仅具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雏形,但在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自身的优势,及时掌握生产技术和市场动态,组织和指导广大农民生产适销对路、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品种,形成规模化生产,带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为形成主导产业和专业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如梅家河乡郑家岭村农民专业协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按照“远抓柑桔、近抓瓜果、狠抓畜牧、多经致富”的思路,带动农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出了特色,调优了结构,调富了农民。

2、推广了农业生产技术。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在技术和品种改良方面,亟需提供服务,但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服务手段、方法及内容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而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成立后,在农业技术推广中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如全国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单位之一的郭家坝镇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自2001年成立以来在指导农民生产、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标准化应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社在华中农业大学引进“红心”脐橙枝条,聘请专家现场传授柑桔嫁接技术,再通过社员辐射全镇柑农,不仅提高了童庄河流域17个村的柑农种植技术,而且为全镇乃至全县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3、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成联合体,联合起来闯市场,实现了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连接,降低了市场风险,增加了农民收入。如2004年刚成立的梅家河乡板栗协会,积极主导全乡的板栗销售,改变了过去外地商贩、本地小贩各自为阵的混乱收购局面,维护了栗农的利益,全乡通过协会有组织地销售板栗,均价比上年提高了0.4元/公斤,仅此一项栗农增收近20万元。

4、发挥了能人带动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一大批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致富能手为主心骨,产生了“能人”聚集效应,促进了资金、技术、信息合理流转和发挥更大的作用。如童庄河脐橙生产营销合作社把全镇90多名柑橘销售大户吸纳到合作社,充分整合这些大户的市场信息资源,主导了全镇的柑橘销售。2004年该镇脐橙社会产量达6万吨以上,有近60%是通过合作社有组织地销售出去的,其中仅该社理事长韩永武为外地客商代收和自行组织外销就达4000多吨。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亟待规范完善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与国内外先进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比,其组织方式、管理办法、合作形式等方面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一)组织形式上的依赖性。一是组建上依赖。我县现有的初具发展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绝大多数由政府及农业、财政等部门及基层组织创建而成。二是管理上依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起来以后,仍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基层组织行使管理职能,背离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理念和原则。由于这种从组建到管理自始至终纯粹的依赖性存在,导致行政色彩浓厚,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社员(会员)没有自主活动的空间,没有表达自己独立意

志的途径,民主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二)合作形式上的松散性。517878秘书网一是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在管理部门登记,其名称极不规范。二是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仍处于“三无”状态,即无章子、无牌子、无场所。三是9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极不规范,有的没有制定《章程》,有的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等,最关键的是组织与社员(会员)间的利益联接和分配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联合体。

(三)生产经营上的局限性。一是合作范围上的局限。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部为镇、村内合作,没有摆脱行政区域的圈子,合作范围较窄;产业也只局限于柑桔、魔芋、桑蚕、高山蔬菜,且大都为同一产业内合作,没有跨产业合作。二是产业规模上的局限。我县除柑桔产业外,大多数产业尚处于发展阶段,不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三是服务手段上的局限。我县95%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无收益,服务功能较弱且服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目的。四是人员素质上的局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懂技术会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四)发展规模上的艰难性。一是资金瓶颈制约。全县95%以上的合作经济组织自身无经济收益,由于资金运作困难,许多想办的事情办不成,更谈不上发展。二是配套的法规政策不到位。国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缓慢,远远不适应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身份、登记等一些老大难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三是缺乏政策支持。虽然中央、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性文件,各级财政每年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合作经济组织,但仍不能满足经济组织发展的需要,同时,地方也没有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有可为

(一)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对象应当分层次,宣传内容应当有所侧重。一是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义和合作经济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其明确政府部门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的作用。二是在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地方,对农民群众进行合作社基本知识的宣传,使其明白合作社的性质和作用,以达到唤起或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社意识的目的。三是对已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的地方,则主要是对合作社成员特别是管理人员进行合作社基本制度和经营管理技能的教育,以提高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性和经营水平。四是在合作社基本知识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合作社骨干和合作社企业家(发起人)的发现和培育,通过他们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二)抓好现有典型,总结经验推广。现阶段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不能片面追求数量,大面积推开,而必须是认真培育好现有的经济合作组织典型,注重成效,通过成功个案的示范作用,帮助农民认识合作经济,带动农民开展专业合作。具体到某一个地方,农民专业合作要注意产业种类、服务领域和领办主体的多样性。要从实际出发,选择合作的切入点。要针对农民的意愿,把重点放在技术服务、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销售上。可以首先重点开展某一个方面的合作,取得经验后逐渐扩大合作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应当包括组织制度规范性的建设,要始终坚持自愿、民主、互助、平等以及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的民间性和服务性。

(三)加大政策扶持,优化517878秘书网发展环境。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及办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企业、社团组织区别开来,在工商登记、税收优惠、信贷扶持、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千方百计突破发展的资金瓶颈障碍,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鼓励相关部门牵头兴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现有的农村经纪人逐步过渡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来,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跨区域跨行业发展,不断壮大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队伍。

(四)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从我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多种形式探索,多种模式发展。比如在合作组织形式上,可以兴办农产品专业、销售协会,也可以兴办中介、科技服务型协会;在合作机制上,可以是以产品或生产要素为纽带的股份合作制,也可以是其他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在合作层次上,坚持多层次并举,可以由农村经营大户、有专长的农民牵头兴办,可以依托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兴办,也可以依托农技部门、供销部门兴办;在合作范围上,可以由村(组)、乡(镇)举办,也可以跨村(组)、跨乡(镇)举办;可以围绕第一产业办,也可以围绕第二、第三产业办,还可以与外来农户或外地企业办。

(五)把握发展重点,提升产业层次。一是围绕地方优势资源特别是特色优势产品、产业来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与龙头企业结合起来。只有与龙头企业结合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能做大做优、上规模上水平。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组织。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需求,发展农资消费合作社;围绕优质资源和主要产品,发展专项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一体化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效益;围绕交通优势和物流,发展运输合作社;围绕社区服务,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四是实行标准化生产。把产品标准化生产作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环节,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推广新技术、新标准的载体,并在引导标准化生产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协调能力和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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