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管理制度

2024-10-11

融资管理制度(共8篇)

1.融资管理制度 篇一

融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3.术语定义

无 4.职责

4.1 内勤会计:负责整理准备银行借款所需的资料。

4.2资金管理主管:负责组织编制债务融资计划;安排提报银行借款所需的各种资料;协助财务副总办理融资业务。

4.3 财务副总:负责组织开展融资相关业务。

4.4财务部:负责债务融资计划的具体实施;会同投资证券部协助券商实施权益融资计划;监控融资所筹资金的使用;负责融资活动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4.5 投资证券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权益融资报批流程,协助券商实施权益融资计划,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

4.6 审计部:负责对融资活动进行审计。

4.7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研讨权益融资计划,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4.8 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根据审批权限批准各项融资计划。5.内容

5.1 融资的定义与分类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追加资本金、增资扩股、发行股票;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5.2 融资的一般原则

1)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2)总体上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3)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4)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 4

5)权衡资本结构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6)如果某项筹资是直接为项目投资服务的,则此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应大于该项筹资的资本成本;如果某项筹资的直接效果是无法计量的,则应该选择资金成本最低的筹资方案; 7)慎重考虑公司偿债能力,避免出现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5.3 债务融资

5.3.1 债务融资审批流程

5.3.1.1 编制预算时,财务部根据公司的总体预算情况编制《融资计划表》,对下一的融资需求进行总体规划。

5.3.1.2财务部根据财务预算和近期的资金收支计划确定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由资金管理主管负责组织编制《融资计划》,说明融资的金额、期限、资金用途、拟选择的借款机构等。

5.3.1.3按照融资规模大小,根据《财务权限审批表》的规定由财务副总、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融资计划。

5.3.1.4 融资计划审批同意后,财务部资金管理主管负责与银行联系申请银行授信;内勤会计协助资金管理主管准备银行所需的公司基本材料、财务报表等资料;银行内部审批同意确定客户等级和授信额度后,资金管理主管和内勤会计根据各银行的要求办理抵押担保等手续,提交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并负责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违约责任等。

5.3.1.5 向国外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的,由财务副总和资金管理主管牵头组织制定融资计划,具体的审批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5.3.2 财务部负责跟进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公司原则上应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财务部负责每月编制借款情况汇总表报财务副总和总经理。

5.3.3 公司拟在原有借款到期后申请续贷的,参照上述流程进行报批。

5.3.4融资借款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部应对融资活动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

5.3.5 财务部须监控公司资金使用状况,评估还贷风险,当出现可能影响还贷的情况时,要及时提出预警报财务副总和公司管理层,以便其及时拟定解决措施。5.4 权益融资

5.4.1 权益融资的决策流程

5.4.1.1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及资本市场情况,在满足基本发行条件时,可采用发行股票、配股、增发等方式进行融资。/ 4

5.4.1.2公司拟进行权益融资时,由总经理、财务副总提出,总经理办公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就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证券市场行情、发行成本、公司资本结构、证券发行机构选择等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5.4.1.3 投资证券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组织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参照《财务权限审批表》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在会议上讨论决定本次融资的证券发行代理机构。

5.4.2融资计划审批通过后,由选定的券商牵头,组织境内外律师、会计师按照上市有关规定完成报批材料,编制具体的融资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与投资者、基金公司的交流、路演确定发行价等。5.4.3 投资证券部负责与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对接配合,组织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参与融资方案的实施。

5.4.4融资方案实施后,投资证券部会同财务部跟进和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的规定使用所募集的资金。

5.4.5 财务部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权益融资进行会计核算,并对融资活动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按相关规定支付股利。5.5 融资活动信息披露

融资活动应严格按照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6 融资活动审计监督

5.6.1审计部有权对融资活动的过程进行监督并进项专项审计,对违规行为或重大问题出具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5.6.2 审计部对融资活动的以下关键控制节点进行控制和评估: 1)融资业务进行前是否经过合法授权和批准;

2)融资相关文件是否经股东会、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3)融资是否符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4)融资带来的实际收益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5)其他需要评价的方面。6.罚则

6.1财务部未及时编制《融资计划》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管理主管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负激励 元。6.2 资金管理科未及时提供银行借款所需资料或提供资料有误影响借款进度,对内勤会计负激励 元。6.3资金管理科未按要求每月编制借款情况汇总表报财务副总和总经理,对资金管理主管负激励 元。6.4 出现可能影响还贷的情况时,资金管理科未及时提出预警报财务副总和公司管理层,对自己管理 / 4

主管负激励 元。

6.5投资证券部未及时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将权益融资计划组织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影响公司资金筹措,对投资证券部部长负激励 元。

6.6 公司相关部门未积极配合权益融资方案影响融资进度,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负激励 元。6.7 财务部对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中出现差错,对相关责任人负激励 元。7.参考文件

7.1 《财务权限审批表》 7.2 《上市规则》 7.3 《公司条例》 8.储存记录

8.1 《融资计划表》,XX-XXX-XX 保存于财务部,保存年限1年 8.2 《融资计划》,XX-XXX-XX 保存于财务部,保存年限1年 9.附录

无 10.其它说明

10.1 此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财务部。10.2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4

2.融资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借鉴

2011年在国家宏观经济、财政和货币紧缩政策下,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中小企业融资难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虽然我国已出台各项政策和采取各项措施从融资、技术创新、税收优惠、社会服务等方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但这些政策和措施具有严重滞后性,不能满足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1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1.1 现状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在组织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其法律地位存在逐步被认可的过程。

首先,1999年宪法修正案确认了个体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地位,为以后通过法律形式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

其次,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对中小企业的专门立法,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提供了法律依据。

再次,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2005年开始,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1.2 存在问题

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内容,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但存在立法层阶过低,法律规定较为笼统等问题。

(1)目前我国没有关于中小企业行政主管机构的专门立法。现有的中小企业主管机构缺乏独立性,职能定位不清,职责不明确。

(2)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的规范性文件,但尚未出台关于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法律,也没有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有关中小企业商业性金融机构及商业性融资立法层级过低,甚至缺位。商业性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也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

(3)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法律制度方面,尽管我国已经出台物权法,增加浮动抵押担保方式,但实践中但缺乏可操作性。对其抵押担保方式缺乏创新,如知识产权质押等,对中小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制度效力不高,尚不健全。

(4)中小企业发展小的各项规定多为规范性文件,立法层阶较低,显然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综上,我国不管在立法技术,还是在立法内容上都严重滞后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亟需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美日等国对中小企业予以法律扶持的有益经验。

2 美日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分析

为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美日通过立法明确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规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的措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提供了法律保证。具体而言,美国建立了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日本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

美国早在1953年制定了《小企业资助法》,建立了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是界定了小企业的标准,明确了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了行政主管机构的组织机构、权力与义务等。这些法律规定为联邦政府和各州采取各项措施帮助、扶持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依据和指导,对于促进美国小企业的繁荣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日本于昭和三十八年七月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建立了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是明确了中小企业政策目标、中小企业的标准、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应采取的对策、法制和财政政策、纠正事业活动中的不利机会等。

2.1 美日中小企业行政主管机构法律制度

为贯彻和落实中小企业政策和法律规定,美日均建立了中小企业行政主管机构法律制度,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帮助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美国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管理局在总统的全面指导和监督下,与联邦政府的其他机构或部门无隶属关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要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主要权利与义务为向小企业提供贷款、将采购合同转包给小企业、援助小企业的研究与开发等。

日本在总理府内设立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作为其附属机构。根据《中小企业厅设置法》,日本于1948年设立中小企业厅,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培植、发展中小企业的基本方针政策;负责和监督中小企业的法律实施;给予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资金、技术等指导和扶持等。

从上述分析来看,美日均建立了中小企业行政主管机构法律制度,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在行政级别上,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在职责方面,主要负责执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援助中小企业等。

2.2 美日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法律制度

(1)美国建立了政策性融资法律制度。主要是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小企业管理局,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解决从商业性银行等机构贷款比较困难的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从其成立到1991年的38年间,小企业管理局向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信用担保等达62万多件,总计金额达671亿美元。政策性融资有效地解决了不能从银行等商业性机构贷款的一些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扶持了一些创业企业以及残疾人企业等弱势企业的发展,救济了受到灾害的企业恢复生产,对稳定就业和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除政策性融资法律制度外,美国还建立了商业性融资法律制度,建立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或引导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商业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法律包括《小企业资助法》、《小企业投资法案》、《公平信贷机会法》、《社区再投资法》等,这些规定构成了美国商业性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

(2)与美国一样,日本也建立政策性融资法律制度,主要是成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为那些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比较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主要法律有《中小企业基本法》、《商工组合中央金库法》、《国民金融公库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等。

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日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法律制度,主要是通过成立政策性专业金融机构解决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1995年政府系列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贷款合计277169亿日元。政策性专业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

除政策性融资法律制度外,日本还构建了商业性融资法律制度,主要通过建立商业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主要法律有《信用金库法》。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美日均建立了政策性融资法律制度,设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除此之外,也建立了商业性融资法律制度,一方面建立专业型或互助型的商业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另一面也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通过提供政策性担保或立法消除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歧视,立法引导大型商业性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业贷款。这样,通过构建政策性和商业性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不同融资渠道,较好的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3 美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法律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症结在于不能为融资提供有价值的资产担保。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增信,美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执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机构是小企业管理局,其担保对象主要是美国的小企业。

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包括信用保证法律制度和信用保险法律制度两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法律包括《信用保证协会法》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

从美日中小企业信用保证法律制度分析,信用保证担保制度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其主要内容有:一是由政府出资成立专业的信用担保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融资的机会;二是建立资金补偿机制,由政府提供亏损补偿或建立保险制度支付保险金弥补亏损以确保信用保险机构的持续运作;三是建立了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散制度,通过提供信用担保或保险方式分散了银行提供贷款的风险,提高了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从运行效果来看,信用保证保险制度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制度之一。

3 对我国构建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法律启示

3.1 加强中小企业发展基本法建设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中小企业的融资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制度原因。因此,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我国有必要在宪法的基础上,提升中小企业融资立法的层阶,借鉴美日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经验,加强立法建设,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特别需要明确中小企业的产业政策以及为实现这些产业政策政府应承担的义务和采取的各种优惠政策等。主要内容主要是中小企业的界定、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关系中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及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监督与管理等。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完全解决,所以重点之一是明确政府在中小企业发展、融资和担保方面应承担的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的义务是对市场失灵的弥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补充和担保,而不是取代市场。

3.2 建立权威、独立、统一的中小企业行政主管机构法律制度

统一的中小企业行政主管机构是贯彻中小企业基本法和产业政策,推动中小企业的繁荣发展的必要主体和重要力量;同时该机构也可以代表政府为创业企业或遭受灾难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帮助,解决社会问题。没有主管机构,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将难以有效落实。为此,我们需要借鉴美日立法经验,通过立法设立独立的中小企业发展部,隶属于国务院,对全国所有的中小企业实施统一管理;在职能方面可以参照美国,建立集合行政管理、提供融资、提供担保、提供转包合同、提供技术指导等为一体的机构。

3.3 建立互补、多层次的中小企业政策性和商业性间接融资法律制度

美日等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结构性融资难的问题,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因此,针对我国间接融资制度和直接融资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建议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建立互补的、多层次中小企业政策性和商业性间接融资模式。

(1)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补充渠道,主要解决企业创业初期融资问题和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贷款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可以借鉴美日国家立法经验,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规定政策性资金的来源和运用,规范政策性融资服务对象、融资产品等:在融资产品的设计上,一是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设计,如提供建造、改建、扩建工厂(包括取得土地)贷款;获取设备、工具、机器、原材料贷款;二是根据特定的提高中小企业管理和发展能力的产业政策设计,如技术创新扶持贷款、设备现代化贷款、水污染控制设备贷款等;三是根据特定的帮扶政策,为弱势企业或遭受灾难的企业提供贷款,如赈灾贷款、对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贷款等。

(2)设立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保证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大型商业银行出于安全、风险和效率的考虑,主要服务对象是大型企业。因此,通过引导大型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存在结构性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此,我们要加强中小金融机构的建设,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从结构上解决中小融资问题。商业性中小金融法律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中小金融机构组织法,明确成立、资金来源、退出等,引导民间资金合法进入金融市场,搭建民间资金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解决结构性问题;二是制定中小金融机构行为法,限定其服务对象为中小企业,确保中小企业稳定的融资渠道;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抵押、应收帐款质押、联保贷、小额信用贷、法人账户透支、交易链融资等多种融资工具;三是制定中小金融机构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和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客户群是不稳定的客户群,中小企业融资相对于大企业来讲,也是高风险融资行为,因此必须规定异于大型商业银行的产业政策、监管政策和优惠政策,保护中小金融机构的权益,给予较高的不良容忍度、核销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中小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3)修改现行商业银行立法和监管政策,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辅助渠道。大型商业银行具有资金、规模、技术等优势,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来源。如要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中小企业信贷抑制现象,必须立法建立大型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机制,既要规定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的义务,也要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一是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最低比例,减少信贷抑制的现象;二是设立损失补偿机制,在大型商业性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受到损失时可以得到政府的适当补偿;三是给予大型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不同的监管政策,给予较高的不良容忍度和特殊的核销政策。

3.4 建立互补、多层次的政策性和商业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法律制度

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规范专业担保机构和担保行为。专业信用担保机制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手段。借鉴美日信用担保立法经验,建议设立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两类担保机构,对两类担保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政策性担保机构主要是政府出资或以政府出资为主、吸收其他社会资金而组建的担保机构,非盈利性质的,其服务对象是那些没有足够抵押品而不能通过正常融资渠道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商业性担保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担保机构,其服务对象为能够满足担保条件和商业性银行信贷准入的中小企业。两者在中小企业融资增信方面相互补充。立法内容可以包括信用担保机构组织法和信用担保行为法,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成立、经营范围、退出机制、担保业务范围、担保条件、业务流程、风险管理、追偿机制、政策补偿和监管等。在风险管理方面,可以借鉴日本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的经验,通过保险机制缓释担保机构的风险,保障担保机构健康、稳定的运转。

参考文献

[1]锁箭.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比较[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孔曙东.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及启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3]吴成硕.从美国经验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之道[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1).

3.融资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 新企业融资准则融资管理策略

融资作为确保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手段,以自身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能力作为担保,通过加入金融交易,以获得一定资本,是一种资金经营行为。融资作为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做好融资管理工作,就是符合企业资金需求,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与资金风险,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再加上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日益加快,内外环境变化迅速,给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推行多元化经营模式,加大市场规模的扩大程度,有效控制企业风险,发挥融资管理的重要意义。在新企业融资准则环境下,如何强化企业融资管理,已成为值得探索与思考的话题。以下将对具体内容进行分析:

1. 强化会计报表的规范性

在当前新企业融资背景下,对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如果企业以商业银行作为主要融资渠道,就要向银行提供相关会计报表,银行通过对报表的分析,确定最终融资额度。因此,企业发展运行的财务状况,包括利润额、净资产以及现金流动状况等,都将对企业融资的授信额度产生影响;另外,会计报表也是企业投资者关注的对象,并将审计、评估机构提出的报表评审结果,作为下一步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但是以当前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例如:资产负债表中存在虚假信息;资产负债率偏高;会计报表涉及时间较短,缺乏参考性与对比性;企业重要收支事项或变革等没有在会计报表中反映出来;会计报表中的核算内容难以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因此,针对当前企业会计报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快改进会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

2. 发挥中小银行的重要作用

加速金融机制改革步伐,全面发挥中小企业的积极作用,通过整合社会闲散资金或者民间资本,实现资本最大效益,同时有效解决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中小银行来说,主要为中小企业或者个体商户、家庭提供服务,在其拥有的客户关系链条中,可由管理人员深入收集重要信息,更好地掌握贷款方信用状况,进一步确保融资的安全性,减少融资风险,为企业健康运行提供保障。另外,支持中小型银行发展,可为民间金融注入全新活力。一直以来,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活跃,这与中小型企业的需求密切相关。在新企业融资准则下,应加强对民间融资行为的规范与指导,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力量,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3. 积极开辟直接融资渠道

一直以来,我国企业采取直接融资的比重不高,大多以银行间接融资方式为主,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难免引发各种问题,并将更多的风险集中在银行机构。虽然近年来,企业开始着眼股票市场的融资额,并且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在整体融资水平中所占比例仍然很小。直接融资手段难以全面落实,主要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仍有所落后。以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经济来看,一般债券融资比例高于股票融资比例,但是我国发行的相关企业债券却仅为同期股票筹资的1/3左右;因此,在新企业融资准则背景下,我国全面推行债券市场的发展,启动公司债券,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直接渠道,优化企业健康发展。另外,与银行贷款或者发行股票等形式相比较,一般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公司,更期待发行公司债券,以寻求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推动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发展,有效控制财务成本,提升企业发展竞争力。

4. 增强成本与风险意识

其一,科学预测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对于不同筹资方式来说,资金成本、资金供应量有所不同。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资本市场供求状况,提高成本意识,才能从根本控制成本;其二,对比、分析不同融资方式产生的成本状况;包括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或者混合融资等,从中选择最适应企业发展、成本最低的方式。其三,风险意识的提升主要体现在筹资方式的选择方面,融资方式的不同,引发的风险也有所区别。例如,通过采取权益性融资,可以减少还本付息的压力,并获得永久资金,但是企业却需要出让一定的收益权;通过采取债务性融资,不需要出让收益权,但是却需要还本付息。另外,即使在同一种融资方式下,可能在不同时期产生的风险也有所不同。总之,强化企业融资管理,必须提高成本意识与风险观念,在合理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尽量控制筹资成本。

5. 严格审查并评价融资方式

当确定企业融资方案之后,需要对方案及策略进行及时的评价。在评价体系中,主要目标在于实现融资的平衡性,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融资规模、期限、用途及方法等;融资规模是否合适、融资结构是否合理、融资程序是否科学、是否存在闲置资金或浪费行为等。在审查具体融资方案过程中,应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其一,注重控制资金成本,合理规划资金来源所占比例;对于企业发展来说,在不同时期的负债承受能力、资金运作能力有所区别,因此结合企业发展变化,适当调整融资管理办法,增强实效性;其次,合理审查资金结构,在保障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确保融资结构的有效性、合理性;再次,提高融资过程的规范性,严格审查融资流程,确保融资方案的顺利落实,实现既定融资目标,发挥融资活动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全面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融资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

6. 做好会计人员综合培训工作

任何制度与管理手段的执行,都离不开人的积极作用。因此,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与职业道德素质,对规范融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所提高,才能更好地掌握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原则等;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更好地落实新企业融资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强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工作,树立法律意识,从思想、观念、行为上担起社会责任与使命,推动企业内部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发展,发挥自我监督作用。另外,要求会计人员不断更新自身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符合法律法规操作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方法与手段,以企业发展全局为出发点,准确认定融资风险,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确保会计监督与管理职能的顺利落实。

由上可见,在新企业融资准则下,企业融资结构包括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两部分。一方面,通过企业自身积累,获得更多发展资金,控制融资成本与费用,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另一方面,积极应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形式,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减少资金闲置与浪费,提高利用效率。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雪峰.谈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体制亟待转变[J].中国对外贸易,2011(2).

[2] 刘艳春.企业融资决策由于新会计准则而产生的影响因素分析[J].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

[3] 李义奇.从小企业融资难看金融体制改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2).

[4] 何经涛.通胀背景下中小企业财务融资管理的建议与对策[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8).

[5] 朱陶萍.企业短期资金成本的分析与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9).

[6] 申丽荣.对当前企业融资管理战略的综合分析探讨[J].商业经济,2011(11).

4.融资租赁公司逾期客户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x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的发展,完善对逾期客户的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逾期是指:承租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日将当期租金(如有以前累计罚息,则含罚息)完全付清的一种违约情形;从第二日起计算逾期天数;出卖人是否为承租人垫付租金不影响租赁公司对承租人逾期的界定。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将承租人逾期天数划分为1-15(含15)天、15-30(含30)天、30-45天(含45)、>45天四类;根据资产管理部提供的《逾期租金周报》,各相关部门视承租人逾期天数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 操作规程

第四条

承租人逾期1-15(含15)天: 1.逾期一周内:资产管理部进行电话催收;

2.逾期超过一周至15天以内的,资产管理部除电话催收外,应开始向承租人以书面形式发送经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的《租金催收通知书》;

3.逾期天数达到15天时,资产管理部应通知法律合规

部准备好“租金催收律师函”。

4.资产管理部应每周出具《逾期租金周报》报送相关部门,抄送总经理;

5.资产管理部催收人员应对逾期情况作书面记录,并完成《租金催收记录总表》,该表在每月底经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由风险管理部存档,催收书面记录由资产管理部存档。

第五条

承租人逾期15-30(含30)天:

1.资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安排对承租人进行现场资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资产检查报告》须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后存档;

2.业务部门应及时对承租人进行调查评估,并与出卖人及时沟通,了解承租人最新经营情况,出具《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

针对融资租赁金额较大的客户,业务员还应向承租人索取月度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将分析内容在《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中予以反映;

《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需递交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在对此出具相关意见后存档;

3.风险管理部需定期对各部门在逾期客户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作报告及催收记录进行检查,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逾期客户管理流程;

4.资产管理部每月底出具的《逾期租金周报》需提交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进行讨论;

评审委根据《逾期租金周报》,在对《承租人租金偿还能力评估报告》及《资产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后,如认为有项目需要直接进入资产处置程序的,则由法务部配合资产管理部采取资产处置手段;

5.资产管理部在承租人逾期天数达到30天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通知法律合规部准备“诉讼律师函”。若承租人逾期天数未达到30天,“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提前发出“诉讼律师函”的,也可经由资产管理部通知法律合规部准备“诉讼律师函”。

第六条

承租人逾期30至45(含45)天的: 1.法律合规部向承租人发送律师函,并着手准备诉讼材料;

如该项目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则同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第三方担保人关于承租人的逾期情况;同时检查所有的抵押、担保资料等,确保诉讼、资产处置时资料的完整、齐全; 2.资产管理部门着手制定相关资产处置预案,并提请评审委审议;

3.对于由出卖人提供回购担保的客户,若出卖人不同意采取上述行动的,在获得出卖人的书面通知后则可以停止执行上述方案。

第七条

承租人逾期超过45天的: 1.法律合规部提起诉讼;

2.资产管理部立即执行资产处置方案;

3.资产处置结束后,财务部门应对该项目的损益情况进行核算,并出具书面报告;评审委及总经理将视最终的损益情况做出是否进行进一步追索的决议;

4.对于由出卖人提供回购担保的承租人,若出卖人不同意进行资产处置的,在获得出卖人的书面通知后则可以停止执行资产处置方案; 5.例外情况处理:

若承租人逾期超过45天的,但确有真实证据表明承租人可以在未来较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还租,可由业务部门起草《暂缓资产处置申请报告》,按租赁公司业务审批流程执行,最终交由评审委及租赁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资产处置结束后,由风险管理部整理该项目所涉公司及个人名单,建立黑名单预警管理系统。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风险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

5.融资管理工作流程 篇五

工作目标

知识准备

关键点控制

细化执行

流程图

1.规范公司融资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公司融资能力

2.通过合理的融资方式筹集资本,调整和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

3.为公司生产运营和投资筹集足够的资本

1.深入掌握融资管理的理论知识

2.掌握融资的方法、途径及各种方法的操作要点

3.熟悉国家筹资相关的法律法规

1.资金需求分析

公司融资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投资计划以及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对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预测和分析

《资金需求分析表》

2.融资风险分析

公司融资管理人员进行融资成本和风险分析,如信用风险分析、市场风险分析、金融风险分析、政治风险分析等

《融资风险变动分析表》

3.制订融资计划

3.1融资管理人员在融资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融资对象等,并编制融资计划

《融资计划书》

3.2融资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由融资管理人员传达给相关人员执行

4.实施融资计划

公司融资实施人员执行融资计划,与融资的相关单位进行谈判,或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融资申请书》

5.签订融资合同

5.1公司融资人员与融资对象进行商谈,签订融资合同,确定融资的金额、利率、偿还时间、偿还方式等内容

5.2融资合同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

6.资金到位管理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融资计划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对筹集到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运用 《资金筹集运用报告表》

7.融资账务处理

公司财务部根据融资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进行融资账务处理,明确每一笔融资资金的到位情况、分配情况和收益情况

8.融资评价报告

公司财务部对整个融资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收集相关信息,编制融资分析报告,提出融资管理建议

6.融资平台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篇六

关于清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贷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4号)文件精神,作好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工作,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的指导原则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清查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银监会有关文件精神,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坚持“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整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要严 格遵守法律制度规定,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清理规范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清理规范后仍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的目标任务 本次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核清融资平台贷款的详细数据,逐户建立台账,进而对不同类别的融资平台贷款进行定性甄别、分类处臵,有效缓释和化解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的内容

(一)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债务经清理核实后按以下原则分类:(1)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2)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3)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

(二)已经设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要按以下要 求进行清理规范: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相关地方政府要在明确还债责任,落实还款措施后,对公司做出妥善处理;对承担上述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要通过引进民间投资等市场化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融资平台公司的股权结构。对其他兼有不同类型融资功能的融资平台公司,也要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清理规范。

今后地方政府确需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足额注入资本金。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不得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三)银行业机构密切关注平台公司清理规范进展情况,认真跟踪,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对清理关停的平台公司债务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债权悬空。

(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清查的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分解数据(7月底完成)。银监会各监管部门将上半年各法人机构自查的融资平台贷款我省的有关数据分解到我局。对于异地贷款有分支机构的,由总行协调到当地分支机构代为统计;当地无分支机构的,由总行协调到当地银监局代为统计。

第二步:四方对账(8月15日之前完成)。各银行业机构应分别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各地分支机构、省局各监管处和各银监分局就当地融资平台贷款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避免空白或重复统计,做到帐帐一致、帐实一致、帐表一致。

第三步:分析定性(8月底之前完成)。以现金流判断划分风险类别,风险类别分为四类。一类是现金流100%全覆盖、二类是现金流70%以上基本覆盖、三类是现金流低于70%又高于30%部分覆盖、四类是现金流低于30%无覆盖。工作步骤:一是有关数据经各银行业机构要认定;二是各银行业机构提出处臵方案;三是由银行业协会明确牵头银行。

第四步:汇总报表(9月10日前完成)。各银行业机构要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间报当地银监部门。银监部门汇总后上报。双线报送的数据,即银行业机构报送至银监局对应监管部门和各银监分局辖内数据报送至省局数据应一致。

第五步:统一会谈。根据融资平台贷款清查结果,由银行业协会组织,按照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孰大的原则,推定最 大债权行为组长,牵头组织各债权机构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会谈协商整改保全和分类处臵方案,推定第二大债权行为副组长,配合组长具体实施会谈。省局和有关银监分局负责督促和协调工作。

第六步:现场检查(9月份后开始)。下半年省局和各银监分局对辖内融资平台贷款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关注台帐的完整性、统计的准确性、整改的真实性、风控的合规性。要点包括项目合规性和项目资本金充足性、借款人合规性、担保主体的合规性和充足性、还款来源的充足性和有效性、银行信贷管理的合规性和风险性等。同时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准确进行贷款分类、确定风险权重、足额提取拨备。争取在今明后三年中逐步通过保全和核销化解大部分风险,并酌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坚持“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整改要求。

逐包打开:将贷款包内的每笔贷款一一对应到合规的项目,甄别贷款包的潜在风险,确实存在合规性问题和风险问题的,要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逐笔核对:对平台公司贷款进行逐笔核实查对,从借款主体、担保主体、贷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贷款存在的风险与问题。

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对应的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项目的效益性以及还款来源的充足性和持续性,项目资本金的可靠性,项目融资需求的合理性,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的方面存在的风险与问题,确保项目债务水平与还款水平相匹配。

整改保全 :针对自查发现的风险与问题,在制度建设、项目合规性、贷款管理、操作流程、还款来源、抵押担保等方面采取的整改保全措施。

(五)严格贷款分类。

按层次分类:省级、市级、县级融资平台公司贷款; 按项目分类:公益性(有投无回)、准公益性(有投半回)、非公益性(有投有回)融资平台公司贷款;

按风险分类:无覆盖类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是借款人自身有少量现金流(30%以下),大部分依靠财政担保。部分覆盖类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是借款人自身有部分现金流(30%以上—70%以下),有部分依靠财政担保。基本覆盖类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是借款人自身有大部分现金流(70%以上),有少部分依靠财政担保;全覆盖类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是借款人自身现金流量充足、依靠自身可以还本付息。

(六)平台公司贷款包打开后,符合或整改后符合商业贷款条件的,整体划转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属于不能全覆盖类的分离保全。通过项目剥离、公司重组、增加新的借款主体和担保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纳入一般公司类贷款。对主 要以地方财政为担保、以财政收入为还款来源的地方融资平台,有部分缺口或全部缺口的项目贷款,在保持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由债权银行组织成立债权人小组调查贷款的基本情况,与地方政府协商后,债权银行采取以下措施:对借款主体不合法、不合规的,更换借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对财政担保的,更换担保人,增加新的担保主体,由地方优质企业联保。对没有担保的,敦促地方政府用土地做抵押。追加土地和优质企业股权及有效收益权等合法足值的抵质押品,缓释信用风险。对闲臵不用、挪作他用以及潜在风险较大的贷款采取清收或退出措施规范退出。

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后续贷款的管理

(一)妥善处理贷款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各类资金要集中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对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贷款人不得再继续发放贷款,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其他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信贷审慎管理规定及宏观调控政策等要求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贷款,应由地方政府尽快清理,妥善处臵。

可妥善安排后续资金的在建项目:指2010年6月30前,经相关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

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贷款的:除《公路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项目。

可暂继续执行既定融资计划的: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融资的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重大项目。

(二)贷款人开展融资平台公司后续贷款业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严格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向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要直接对应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按项目逐个评审, 按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审慎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对报批核准等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用地是否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是否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可实现性,项目资本金是否真实到位等进行重点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且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

(三)融资平台公司后续贷款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应遵循诚信信贷、协议承诺、实贷实付等信贷管理的基本要求,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四)多家银行业机构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

(五)贷款人应将融资平台公司后续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建立平台公司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六)要严格执行《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七)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贷款风险。要认真评估地方政府还本付息的能力,根据政府信用调整对土地储备中心的授信,控制土地储备贷款的抵押率。抵押成数低,土地储备贷款的风险就低,密切追踪土地的使用,控制储备土地的使用过程。贷款人要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协议,明确其用土地储备贷款获得的储备土地的具体地块和位臵,招拍挂或协议转让这部分土地的,土地储备中心应归还贷款;若土地储备中心将这部分土地无偿划拨给军队、监狱、学校、医院等单位,银行应要求土地储备中心用其他的土地来抵押或者归还贷款,防止无偿划拨造成抵押无效,导致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要认真检查土地储备贷款有没有被挪作项目资本金、纳税、炒股票、进入楼市等。

(八)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全流程管理,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九)有关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分类和呆账核销问题。今年四季度前,对清查规范不到位,有部分不合规或全部不合规的项目贷款,降级至不良贷款,严重的降至可疑类、损失类。按照新的动态拨备提取的要求,银行业机构在准确贷款分类的基础上,按照预期损失来提取拨备。凡属损失类的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都要及时核销或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对形成的呆帐要及时核销,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项目融资风险管理 篇七

一、项目融资风险的主要来源

1. 政治方面的风险。

项目的政治风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 另一类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稳定性造成的金融风险, 主要表现在利率风险, 即利率变动直接或间接地造成项目价值降低或收益受到损失的风险和汇率风险, 即汇率波动而蒙受损失两个方面。

2. 法律方面的风险。

法律风险指东道国法律的变动给项目带来的风险。项目融资本质上是产权 (特许权) 制度的创新, 因此需要国家通过立法划分产权界限, 维护产权收益。一般地, 合同用于合同当事人注册国的法律, 而我国目前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项目融资不完全适用我国法律, 难以实现其预定的目标。其次, 目前在我国应用最多的是B O T特许权经营方式, 但我国缺乏保证特许权经营规范运作的完备法律制度, 从而提高了项目融资的风险, 相应加大了融资成本。

3. 管理方面的风险。

(1) 项目融资具体操作困难, 加大融资风险。项目融资的筹资方式日益多样化, 除了通过贷款外, 一些项目公司也以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筹资。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有利于降低项目融资风险, 减少筹资成本。但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发行主体或发行人都过于严格, 使得项目融资渠道不畅通, 加大了项目公司的融资风险。

(2) 风险管理手段落后, 管理水平难有保障。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分为三个环节:风险的识别、风险估量和风险管理的实施。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融资工作质量差、效率低, 缺乏融资战略和技巧, 致使融资工作难以完成。

(3) 客观条件欠缺, 制约风险管理发展。项目融资在资金筹措、合同谈判、项目实施、收益计算与分配、合同纠纷的解决等方面都有一套独特的运行规则和办法, 需要专门的机构和懂经济、政治、法律、财务、合同和技术等各方面知识的人员负责实施。

4. 项目本身的风险。

主要包括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完工风险;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劳动力供应等因素所导致的生产经营风险;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 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二、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管理防范措施

针对不同来源的项目融资风险以及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应采用积极的防范和管理措施。

1. 对政治、法律方面的风险管理

(1) 为政治风险投保。承保政治风险的主要是国有保险公司、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及其保险部等, 也有多边机构, 如世界银行有时也为自己的项目向其贷款方提供政治风险担保; (2) 请求政府及有关部门保证承诺。包括政府对一些特许项目权力或许可证的有效性及可转移性的保证, 对外汇管制的承诺, 对特殊税收结构的批准等一系列措施; (3) 项目国际化。尽可能采用多边金融组织、多国出口信贷银行的贷款, 或者使项目出资方来自众多国家; (4) 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项目的设计和项目的融资及税务处理等, 都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要求。

2. 对金融风险的管理。

(1) 利率风险管理:优化贷款的利率结构, 在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不足时, 利率会逐渐上升, 以选用固定利率为宜, 其比例应占整个贷款的7 0%左右;反之则选用浮动利率为好。 (2) 汇率风险管理:采用合理的外债币种结构, 控制汇兑风险。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剧烈波动, 合理的外币币种结构应该是保持多种货币适当比例, 防止形成币种过于单一的不合理结构。尽量缩短对外贷款的还款期限。此外, 还可通过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

3. 对项目本身风险的管理。

(1) 完工风险的管理。控制超支风险、延误风险以及质量风险的方法通常由项目公司利用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和贷款银行利用“完工担保合同”来进行。通过工程建设合同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工程承包公司。 (2) 生产风险的管理。生产风险的管理是通过一系列的融资文件和信用担保协议来实施的。能源和原材料可以通过签订长期供应合同加以预防和消除。生产风险中的技术风险相对小些, 因为一般要求项目中所使用的技术相对成熟, 是成功合理并有成功先例的。 (3) 市场风险的管理。在项目筹划阶段投资方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预测, 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项目融资过程中降低项目市场风险的有效办法是要求项目必须具有长期的产品销售协议, 且产品销售协议的期限要与融资期限一致, 销售数量也应为这一时期项目所生产的全部或至少大部分产品, 而销售价格上既可以采用浮动定价方式也可以采用固定定价方式, 但应充分考虑通货膨胀、利率和汇率的变化, 这样有助于降低项目的市场风险。

4. 应具备的管理能力:

从项目的开发准备、评估执行到投产运营, 每一环节都需执行机构有较高的整体驾驭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它包括:极高的组织指挥能力、重点问题的判断能力、关键时刻的决策能力、交往中的外交能力、内部关系的协调能力和在项目范围内技术经济、财务管理、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 我国在项目融资风险的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立法、管理人员、外部金融环境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的不足, 因此, 今后我国应加强项目融资立法,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加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 完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客观条件, 促进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为更好的利用项目融资方式, 促进各类大型项目建设健康长远的发展服务。

摘要:项目融资一般是以建设项目来筹措资金 (包括外资) , 并仅以项目自身预期收入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如何利用好项目融资对于我们而言意义重大, 但项目融资同时伴随着很大的风险, 因此如何优化项目融资管理、防范融资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项目融资,风险来源,管理,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杨青云:BOT项目的风险分析及对策.建筑经济, 2006 (S1)

8.企业筹融资管理概述 篇八

一、企业筹融资管理概念

企业筹融资管理是指企业从自身的经营状况出发,为了取得资产、扩大项目规模、货款等采取的筹资、融资方式,针对不同的筹融资行动条件、方式、核算成本、后期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的来源途径进行管理,使得企业通过科学预测和决策,最终实现最佳的融资渠道、方式、成本、风险的筹资管理,形成适合企业筹资战略的筹资效益。筹融资管理不单单是为了新投资、新项目、获得资产,更是为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实现企业最大收益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即寻求企业的最佳资金结构。

二、企业筹融资管理内容

1.预测筹融资条件和时机

筹融资条件是指企业应对那些情形需要融资,设定筹融资预测或筹融资行为条件。财务部门要对筹融资需求进行监测,例如流动资金少于周转需求、新投资规划、新的并购项目需求等,这些筹融资条件应是明确的。

所谓融资时机,是指企业为了融资所选择的一系列因素对融资环境和时机有利的因素。企业选择融资机会的过程,就是企业寻求与本企业内部前提条件相适应的外部环境的过程,这就有必要对企业融资所涉及的各种可能影响因素做详细的和综合的剖析。一般来说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融资机会是指一种客观情况在某一特定时间呈现,与企业外部环境相比较,企业本身对融资活动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企业要积极寻求、掌握各种机会并充分发挥其主动性,才能确保获取融资成功。

(2)企业融资决策要有超前预见性,因为企业融资外部环境复杂,企业要了解国际经济形势,国内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及时掌握货币汇率、银行基准利率、证券走势等各种信息,及时进行数据分析,预测企业融资风险,寻求最佳融资机会。

2.筹融资风险预警分析

筹融资风险就是指筹资活动中由于筹融资的规划而引起的收益变动的风险,是企业债务到期偿还的不确定性和经营风险延伸造成的结果。企业承担风险程度因资金使用方式、负债方式及期限等不同面临的偿债压力也有所不同,因此企业应从筹融资风险的突出原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出发,正确权衡不同筹资方式的风险程度,制定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措施。

筹资风险原因分析:

(1)负债规模的不确定。虽然任何企业都希望在一定的业务规模下取得适量筹资,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其结果往往会偏离“适量”这一目标。当筹资规模不足时,会影响资金正常运行;当筹资规模过大时,又会加大财务成本,即利息费用增加,股东收益变化的幅度也随之增加,同时由于收益降低而导致丧失偿还能力的可能性也增大,财务风险也随之加大;因此只有筹资适量才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资本结构恶化。所谓资本结构就是企业一定时期筹资组合的结果即企业全部资金来源中各种资本的价值构成及比例关系。企业的筹资目标当然是寻求最佳资本结构即筹资成最低,资金弹性最大,功能限制最小,财务杠杆利益与财务风险均衡。但是,上述这种最优结构的形成,不仅受市场利率和企业投资利润率的影响,同时也受融资方式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借款利率和企业投资利润率都是变动几率很大的两个变量,当借款利率高于企业投资利润率时,债务资金比重越大,自有资本利润率越低;相反当企业投资利润率高于债务资金利率时自有资本利润率越高。在后一种情况下,扩大资本结构中债务资金比重将是有力的。但是这种扩大如果超过一定量的界限,债务资金成本就会提高,同时结构的性质也随之改变,即由良性结构变为恶性结构。因此,资本结构恶化的风险随时都在伴随着企业。

(3)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身所固有的风险,虽不等同于筹融资风险,但又影响筹资风险。筹资风险就是股东所承担的风险与经营风险的差额:当企业完全用股本融资时,风险完全由股东承担,经营风险就是企业的总风险;当企业采用负债与股本组合融资时,由于财务杠杆对股东收益的扩张性作用,股东收益的波动性会更大,所承担的风险将大于经营风险。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营业利润不足以支付利息费用,则不仅股东收益化为泡影,而且需要股本支付利息,严重时企业会丧失偿债能力。

3.规避和防范融资风险的措施。

(1)资金需求预测与调度。落实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规划、控制现金流,保证资金的有序流动,按资金运用期限的长短来安排和筹集相应期限的负债资金,是规避风险的对策之一。企业通过编制资金预算可以了解各个经营时点的资金需要量,有利于企业掌握各个时点资金的溢余和短缺,便于企业提前安排使用富裕的资金和进行筹集资金,防止资金的沉淀和不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企业控制现金流向,保证企业重要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决策人员应该在总的要求指导下,根据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选择更适合于当时条件下的对策。

(2)优化资本结构。资本结构状况是产生筹资风险的前提,优化资本结构就是企业通过对资本结构的调整,从总体上规避和防范风险筹融资风险。资本结构的优化分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从静态角度而言,降低总体风险即增加主权资本与负债的比率;从动态角度出发,强化财务杠杆的约束机制,以负债率和资产利润率二者的比较为基础,自觉地调节资本结构中企业资本总额与负债的比例关系,即在资产利润上升时,调高负债率提高杠杆系数,充分发挥杠杆效益,当资产利润率下降时,适时降低负债比率,以防范其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经营风险直接表现为企业息税前利润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要把财务和资金的管理作为经营管理的中心环节,努力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改进和加强对筹融资过程的动态监控,努力缩短资金循环周期,确保资金链不断裂。

4.筹融资渠道筹备及维护工作

(1)融资渠道筹备。良好的客户与供应商关系,可给企业带来融资便利。企业应与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关系,并累积自己的金融信用和良好的伙伴关系。企业也应注意收集其他可能成为战略伙伴的机构的金融渠道信息,以备急时所需。

(2)融资渠道维护。企业应给与财务部门相应的、必要的资金调度权限以及安排必要规则,使财务部门更加积极主动的拓展和维护融资渠道关系。

5.企业融资成本控制

企业融资成本作为筹融资管理的一部分,是在市场经济下为筹措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费用代价,一般来说筹融资成本越低,那么实现筹融资效益的几率就越高。筹融资成本包括为筹措得到资金付出的费用(取得筹措资金时应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因发行债券取得资金而支付的发行费用)和筹融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支付给信贷机构或银行的贷款利息、支付给债券持有者的利息)这两部分。

企业融资成本是企业融资效率的决定因素,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筹融资管理要对成本进行控制,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

(1)安排筹资期限、顺序,进而控制企业筹资成本的流动情况。

企业根据投资年限来确认筹资期限,企业筹融资主要是为了满足投资需要,投资期越长,那么筹融资期限也就越长。企业筹资应该按照投资的每个阶段、时期进行合理安排筹资方式、时限、顺序,这样既可以有效控制筹资成本,又可以减少资金不必要的闲置。

(2)根据企业实际资金及投资情况,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

企业根据实际资金及投资情况,尽量享受国家出台的各方面优惠政策(政策性资金),同时选择合适的筹融资方式。当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各样的企业融资方式和渠道层出不穷,企业应该选择合适的筹融资方式,以达到尽力降低筹融资成本、完善企业资本结构的目的。

(3)尽量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降低经营成本费用。

对于规模较大、分支机构多的大型集团企业来说他们的沉淀资金较多,企业应该尽量寻找到企业内部的这些沉淀资金并加以利用。这样既可以提高盈利能力、降低经营成本等沉淀资金的利用,又能够减轻企业总体的融资压力。简要方案:增资扩股吸纳新的资金,出售劣质资产,职工持股或集资,全面实行成本控制监管。

(4)通过内外部企业信用评价,维护和提升企业信贷声誉

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思路是,从企业信用风险的内涵出发,充分借鉴国外信用评级机构的核心思想,参考国内外有关信用评级方法,对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

为了我国筹融资走向国际市场做好基础工作,我国政府也应该建立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尽量让社会经济市场甚至国际市场了解我国企业。企业内部更应该定期进行自身的信用等级评估,逐步实现企业信誉维护和提高。企业应该与政府、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长期拥有良好关系,并累积金融信用和良好合作伙伴,也能够收集到有利于企业的金融消息和融资渠道消息。

6.对筹集回来的资金有效管理

(1)对筹集回来的资金预测回报。对投资性资金,应提供具体详细的投资回报分析;对于应急式的资金,应重点考虑资金投入后回报或归还周期。预测时还应规定对利率波动的考虑。

(2)提高资金使用实际回报率。企业营运资金的占用量可以通过企业提高现金流的周转速度得以减少,如果合理规划现金流循环的话,将现金流循环周期缩短,就能够使资金的不必要浪费有效地避免,从而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

(3)资金内部人员调度管理。

财务人员是资金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者,财务人员素质的高低影响着资金内部控制效果的好坏,因此,一是企业在调度资金内部人员过程中要严格筛选,在工作中做好监督作用;二是要不断提升资金内部人员的整体素质,定期组织培训、考核等,并加强专业、管理和财经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增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观念,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

7.促进筹融资更有可操作性的管理

(1)筹融资过程管理:企业应对筹资、融资步骤和过程管理建立明确的程序和任务项。只有明确了筹融资过程管理,企业各相关岗位清晰了解自身职责,才能更好地调度内部人员配合与支持筹融资活动。

(2)资金变现管理:企业要对应收应付账款的账期、存货、安全资金额等设定管控与报警界限。财务部门应配合物资管控部门,做好物资周转管理,确保速动比率处于合理范围,使负债管理处于安全区域。

(3)筹融资操作偏差管理:偏差有助于检查企业筹融资政策、方式和管理水平的缺失。筹融资是企业常规财务管理范畴,包括临时筹措或大型筹融资活动,企业应对可能出现的偏差进行预测、已经出现的偏差及时调整等的管理作出规定。

三、企业筹融资管理的意义

1.通过筹融资,企业壮大了资本实力,增强支付能力和发展后劲,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竞争对手;

2.通过融资,企业提高了自身信誉,扩大了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

3.通过融资,企业增加了规模和获利能力,充分利用规模优势,从而又提高了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快了企业的发展。

总之,这些筹融资管理内容如果能够全面配合、相互支持,那么企业的筹融资效益将得到大大提升,也可以实现以较低筹融资成本取得较高筹融资效益,进而推进企业经营战略管理更科学、更合理、低风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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