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挂靠合同

2024-10-14

项目挂靠合同(精选10篇)

1.项目挂靠合同 篇一

重庆辉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

内部责任承包合同

甲方:重庆辉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由甲方承包,现拟组建

工程项目部(下称项目部),同志(即乙方)担任该项目部负责人。

为加强建筑工程承包管理,明确甲方和乙方的责任和经济利益,增强承包责任人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保证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的《分包合同》(简称“主合同”)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

1.2工程名称:

1.3工程地点:

1.4工程内容:所有与该工程有关的建筑和安装项目工程施工及调试等与之相关的工作。

1.5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以实际结算款为准)。

第二条 承包性质

2.1本承包是指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部为甲方企业内部非法人资格的工作机构。

2.2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该项目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及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承包费金额 支付方式和期限

3.1 乙方按工程决算价款的作为公司行政管理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款到扣除。

3.2 项目实行全奖全赔的承包方法,除本条约定甲方收取的承包费外,工程盈利甲方不能再提取任何费用、不能在项目报销任何费用,盈亏均由乙方自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共 4页第 1 页

4.1经营管理:甲方负责提供企业有关资料文件证明,协助投标工作的有关事宜和与建

设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有偿编制并会审预、决算。施工过程中有关决算资料,项目部必须每月交给甲方存档,双方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未按甲方要求办理工程决算时,甲方可收回决算权)。甲方配合处理施工过程中与业主方的配合事宜并参加竣工交验,具体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4.2施工管理:对工程项目实行全面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资金使用进行监

督管理。指导和帮助项目部及时进行图纸技术交底,设计修改及技术变更核定。

检查工程合同的履约情况,若发现承包方不能履约,严重影响甲方信誉,在施工过程中不

严格遵守施工规范、质量标准、不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管理等,可提请建设单位更换施工队伍或甲方直接管理工程项目并终止承包合同(已完工程量、已支费用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审计后按工程合同计算)。

4.3乙方承担安全、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延期责任。甲方不承担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如有保修问题,由乙方直接处理。

4.4财务管理:

4.4.1 项目部自行负责购销、租赁、劳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责任。由项目部承担该合同的履行责任。

4.4.2 乙方提供80%的工程材料、租赁发票,20%的人工费工资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4.1 按照“主合同”补充条款,需要垫资施工,由项目部全部负责。垫资能力不足,导

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项目部必须在5日内退场。由甲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4.2负责处理因项目部违反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原

因造成的的质量事故并承担经济责任。

4.3项目部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转包,应对个别施工分部确需进行专业分包,应事前5日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4项目所有人员进场时,必须及时签订劳务合同,明确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

事故,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

4.5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由项目部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由项目部承担责任

及费用。

第五条合同价款和支付办法

5.1甲方根据主合同和验工月报及预算资料,出据发票向业主收取工程款,税费由甲方

按国家规定代收代缴。

5.2如乙方需要,甲方可以为乙方在工程所在地开立专用账户:甲方财务人员管理财务

印鉴,乙方财务人员管理个人印鉴,经乙方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才能支付。每月末交有关票据到甲方财务办理月结。

第六条本合同的中止或变更

若项目部明显不能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对本工程工期、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本着为

用户负责的原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另行组织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及项目部有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主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7.2 如果因该工程施工事由,乙方以甲方或者甲方项目负责人的名义与他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能违背主合同条款。

第九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

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工程施工合同(主合同)签订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办完结算及工程款、工程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签订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兰美路750号附4幢2-1号3-1号

甲方:重庆辉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2.项目挂靠合同 篇二

合同的动态管理内涵与必要性

动态管理, 就是建设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 通过外部环境的预测、内部数据分析, 对经营策略、管理手段进行适时调整和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的一种管理模式。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动态管理, 是指对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全程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并依据客观条件的变化, 适时调整合同内容, 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组合, 确保建设单位生产经营指标的实现。

石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是一个经常发生变化的过程, 在动态中实现项目合同管理有其客观的必要性:一是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具有复杂性。如一般的油气田项目几乎都涉及勘探、钻采、基建、运输、服务等。二是影响合同实施具有变化性。如苏里格项目隶属三低气田, 不仅开发具有不确定性, 同时长庆方面还要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计划调整。三是合同目标具有可变性。随着计划和地下情况的变化, 合同管理目标和任务应跟随变化情况和目标及时调整。四是国外项目还经常发生丧失履行合同的条件现象等等。

为此, 企业要从合同签约到履行到结算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动态管理的实质是对每一环节进行既定程序和制度的落实, 它是建设单位有效管理施工方的重要管理措施。

合同的动态管理实施目标

石油工程项目合同的动态管理, 本质上是合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控制。而这种监督、管理和控制应紧紧围绕质量、工期和造价等内容, 实现三项控制目标, 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实现预期功能。

1.控制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包括:严格执行工程标准, 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返工管理,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施工工程中间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控制工程进度

进度控制特别是对工期延误的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各建设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计划, 并将该计划付诸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 发现偏差并寻找原因, 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 直至工程竣工。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是确保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

3.控制造价

造价控制的核心是对合同价款进行有效管理。造价控制的重点环节是对工程量的确认和施工合同价款的审核和支付, 合同费用调整的确定, 变更和索赔的控制和管理, 以及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等。

合同的动态管理重点

1.动态控制合同签约

(1) 动态维护签约依据。计划、会议纪要等等作为签约依据, 对于合同的签约具有指令以及统筹控制的意义。但有些时候, 却不是一成不变。尤其作为年度长期项目, 由于计划、市场等外界因素变化, 使得原计划与实际情况存在着偏差, 需要进行适时调整、变更。所以, 在工程项目进展中, 随时跟踪合同履行, 及时申报、调整维护计划等签约依据, 有条不紊地保证项目合同的履行, 同时有效地避免执行过程中的失误。

(2) 动态选择合同签约方。动态选择合同签约方, 必须严格执行长城公司市场准入制度, 对技术过关、质量可靠、实力雄厚的施工队伍, 动态及时引入服务, 保证签约质量, 防止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纠纷。对公司准入系统中合格服务商、供应商也要进行有侧重点的甄别选择, 保证质量过关、服务优良同时符合项目特定地域、地质、工艺技术要求的服务商以及供应商进行合同签约。

2.动态控制合同履行

(1) 严格现场签证制度。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 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因此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 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 只签实际工作量、点工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 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2) 合同变更管理。一般情况, 石油工程项目设计及施工变更是经常发生的。特别是一些工程项目合同多为单价合同, 清单数量仅为名义数量, 进场后需要按照施工图重新核实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这就要求负责项目单位, 不仅要考虑技术方面的要求, 还要有经济方面的考虑, 认真细致, 实事求是, 合情合理的变更费用, 避免表述含糊, 造成新的损失。

(3) 合同解除。在合同的履约期内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合同管理部门要与相关业务人员应紧密配合, 关注合同履行中非正常的现象, 进行经常性的分析论证。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现有重大法律风险发生, 宁愿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也要果断解除合同, 主动控制降低风险, 牺牲局部利益, 保全整体利益。

3.动态控制合同结算

(1) 动态控制合同结算。合同内的计量支付要及时、准确。要建立计量支付台账, 这样可以及时增加现金流入, 减少应收账款。要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控制现场管理费, 严禁收入不确定情况的支出。加强合同动态管理是完成总工程承包项目的重要保证, 同时也是搞好最终结算管理的关键环节, 项目合同的规范与全过程跟踪有利于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索赔是一门涉及面广, 融技术、经济、财会为一体的边缘性学科, 又是一门管理的艺术。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 注意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的积累和分析, 一经发现索赔事项, 及时行使权利进行索赔, 维护企业利益。2011年某项目, 合同工期为3个月, 由于种种原因, 导致工期延长5个月, 索赔费用占工程结算款的5.1%, 可见索赔工作不能忽视。

(3) 处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一旦产生, 企业在根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决定处理方案时, 要充分考虑到合同纠纷相关的各种具体情况, 确定纠纷解决目标。在普通合同纠纷中, 要树立诉讼经济的观念, 积极降低诉讼成本, 对方只要不是合同欺诈、恶意违约, 能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就不要诉诸法律, 以免劳民伤财, 影响双方的进一步合作。而对于涉及企业重大商誉的大是大非问题, 不能马马虎虎, 轻易让步, 要坚持通过诉讼, 寻求一个客观公正的法律结果, 以澄清事实, 消除影响。

(4) 重视合同后评估。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 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是件很重要的工作, 它通过对合同签订履行、管理得失的评估, 为下一工程项目合同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内容包括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 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 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 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 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合同的动态管理保障

1.组织保障

建立项目经理负总责、合同管理部门具体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体系, 是实现工程项目合同动态管理的基本保障。在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中,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 合同管理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其工作内容包括从市场准入、招投标、合同履行、验收结算等全程的协调管理。同时, 项目相关部门也承担合同履行过程的具体责任。合同组织管理体系要将合同管理的具体任务、目标和责任, 细化和分解具体的分管部门和相关人员, 形成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 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制度保障

制订严密和明晰的合同管理制度, 是实现合同动态管理的基础。根据石油工程项目的特点、产能规模建设的情况, 合同动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单项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复制度、进场设备、材料检验制度、工程计量、签认制度、工程款支付的审查制度、图纸审查和批准制度、工程变更申请和批准制度、合同调价程序制度、索赔处理和争议调解的制度。

3.信息保障

依托信息技术平台, 保障异地流程审阅顺利, 它是实施有计划的动态管理的平台, 没有信息化管理, 动态管理无从谈起。以信息化为手段实现流程管理, 是实现动态管理的重要保证。流程就是秩序, 一是要充分利用长城公司协同办公平台, 针对外部施工服务商、供应商及时录入数据库, 把住入口关;二是要强化动态考核, 通过长城协同办公平台, 开展年度季度服务商、供应商测评, 保障合同服务商要求;三是以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 完整、准确和及时的落实合同会签制度, 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正确、快速决策。

4.能力保障

3.房地产开发挂靠合同之效力分析 篇三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挂靠合同;效力分析

房地产开发挂靠是指允许挂靠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被挂靠人的资质进行房地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这种经营方式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我国对于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审核非常严格,因此挂靠人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规避市场准入问题,利用被挂靠人的开发资质获得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被挂靠人可向挂靠人收取相应的挂靠费。虽然在利益分配上对于双方都非常有利,但是同时在风险承担上双方却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房地产开发挂靠合同的法律约束,成为二者角逐的重点。

一、挂靠合同性质

房地产挂靠合同是在房地产开发中甲乙双方根据各自需要合作开发。挂靠合同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挂靠方不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而借助被挂靠的资质及等级以该企业的名义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被挂靠方对挂靠方的经营活动不做干预,仅收取挂靠费。另外一种是挂靠方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而借助被挂靠方的资质及等级以该企业的名义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而被挂靠方不仅要收取挂靠方的挂靠费,同时对其开发的项目负责经营活动。这种挂靠合同的区别在于,被挂靠方只收取挂靠费而不参与经营的合同被视为单纯的名义借贷合同,即形式上的挂靠合同,而被挂靠方参与了挂靠方的经营活动被视为合作开发合同。如果合同双方都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那么双方的合同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第15条的规定判定合同无效。

二、挂靠开发房地产合同效力认定

挂靠开发房地产合同效力应认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被挂靠方是否参与挂靠方房地产项目经营活动,来确定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如果被挂靠方没有参与挂靠方的经营活动中,仅收取了挂靠费,那么该合同被视为单纯的名义借贷合同,即形式上的挂靠合同。如果被挂靠方参与了挂靠方的经营活动,那么该合同被视为合作开发合同,此类挂靠开发虽然挂靠一方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但该挂靠开发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2.合同内容合法性问题

房地产开发经营项并不属于国家禁止经营、限制经营及特许经营范围。根据《城市房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权或者开发资质的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活动,可勒令其停止房地产开发活动,没收所得,并处以罚款,但规定中未涉及对所涉及到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效力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议纪要》[2[的第二条第3点规定:如果交易行为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那么应认定合同有效,而在行政管理上如税收、行政罚款等方面进行补充。而挂靠经营在经营性质上按具有资质一方认定,可视该合同有效。

3.是否违反强制性法律

一些人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强制性法规的合同被视为无效合同,而房地产挂靠合同应属于此类。但是仔细分析《合同法》第52条规定内容,在第四项规定中,合同目的和合同内容都未涉及违反法律和行政强制性法规的可认定合同有效。而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容,[3[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经营的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罚款并吊销执照,在法律约束上只有行政处罚责任,而对于挂靠开发效力并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本文认为,房地产挂靠合同有效的依据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等级规范性质上为行政管理规范,未涉及其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问题。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4[中虽然规定了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从事相应房地产开发经营,但在法律责任条款仅规定了限期整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及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等行政责任,而未规定此类行为的民事效力。基于这一规章性质上为行政管理规范,同时基于该规章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开发经营行为仅规定了行政处罚责任,因此房地产开发挂靠开发合同也应认定为有效。

4.公共利益要件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级资质的审核中,该审核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如果未取得相关资质而进行了房地产开发活动那么该企业需要承担行政管理法上的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果没有资质将在质量上难以获得保障,它会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除应承担行政管理法上的责任外,还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从公众利益角度分析,根据《建筑法》第13条规定:建筑企业在未获得资质的情况下不可从事建筑活动,对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被视为无效,而对于合作开发的项目,如果有一方具有有效资质,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房地产开发挂靠合同中如果属于合作开发的,则该合同属有效合同,而形式上的挂靠合同效力如何还有待商榷,但是根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无法对房地产开发挂靠合同确定无效。

参考文献:

[1]刘牛.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的社会原因及其预防对策[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03)

[2]林达.建设工程挂靠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J].福建法学,2011(04)

[3]周洁.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现象分析及对策[D].华南理工大学,2011

4.二级挂靠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身份证: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专业,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注册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注册期限为 贰 年,以建设局公示的成功注册时间开始计算。两年的费用是:圆整,(小写元整)。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执业资格合格证、最高学历文凭、身份证、乙方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4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时,乙方应将已收到的薪资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收回全部证件。若在办理注册的期限内,因发生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预测的因素,而不能完成注册的,乙方则退还已收薪资(甲方均应提出有效书证予以证实)。

三、乙方证书只供甲方资质升级或年检使用,不参与招投标。完成注册后,乙方的执业资格证书交由甲方妥善保管,其注册章及其他证书原件应交还给乙方。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或有关部门检查时,若需有关证书原件,印章等,乙方应及时配合提供,不得延误。

四、解聘:乙方必须在注册期满后,才可转注,在合同满期后,甲方应提前30天出具乙方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应退还已收的辞聘后期间的薪资。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应支付剩余期间的薪资。

五、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违约责任:

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没有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且由甲方办理转注手续,直止乙方能转注为止。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证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若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补办,如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

共2页第1页

补办,若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壹万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七、本合同所指薪资均为税后金额,如需缴税,均由甲方承担。

八、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时,可协商或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5.车辆挂靠代管合同 篇五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预付将全资自购的车型: 吨位:、车架号: 货车一辆,自愿挂靠甲方单位名下自主经营,车辆由甲方挂靠代管。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

乙方自购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牌,上牌后车牌号为沪 ;甲方是挂靠车辆的代管人,即名义上的产权人,乙方是挂靠代管车辆的实际产权人。购车时有关车辆的一起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均与甲方无关。

二、挂靠期限

1、乙方车辆挂靠代管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挂靠代管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在挂靠代管期间发生发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自行交纳综合保险,遵守国家各项行政法规,自行承担因违反行政法规而发生责任或处罚及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车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不组织,提供货源和业务渠道。乙方车辆在营运中产生的效益,经营费用和风险均属乙方,与甲方无关。

三、挂靠代管费用

1、代管费:乙方在挂靠代管期间每年应向甲方交纳代管费 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活动的服务费,包含日常学习培训费,代管费每年交纳一次,实行先缴费后行车。

2、牌、证押金:乙方自挂靠代管之日起,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5000元(以收据为准,不计利息)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车牌、证要遵守甲方及公安部门的规定,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补办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挂靠代管期间乙方应保证不得有套牌情况发生,否则押金没收归甲方,由套牌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在挂靠期内乙方车辆不得擅自转让,如确需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3、车辆保险:乙方须在上一期保险到期前十天到甲方公司预交保费,并阐明投保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必须投保100万元以上),法定交强险必须投保,由甲方统一办理,未办理好保险手续之前,乙方车辆不得行使,否则由于脱保引起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代收代付费用:乙方应将管理费、车船税、年检费等按时按实交纳给甲方,如有拖欠按3‰收取滞纳金,拖欠数量较大、时间较长,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车辆的营业,直到费用缴清为止。

5、交通事故处理及费用:乙方车辆在营业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可以派人协助事故处理,但由此而产生的食宿及差旅费须由乙方承担;处理事故时赔付给对方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所支出的费用与实际理赔的差额也由乙方承担;如发生赔偿费用超过保险期限或保险公司拒赔事故乙方无力赔偿时,甲方有权拍卖挂靠代管车辆偿付损失;如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未通报甲方,擅自将车辆转让或卖出,甲方保留对该车辆在乙方事故赔偿的追偿权,不足部分以乙方的家庭财产作为抵押,直至事故完全结束甲方不承担交通事故中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6、本合同中所有的收费一切以甲方的收据为准,本合同只作为收费依据,不得收费凭证。

四、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方应尽可能地为乙方的车辆运营提供方便,使之能够最大限度的服务于社会。甲方应按时将乙方应当上缴的各项费用申领回来,通知乙方领取付费,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应做到轻微事故电话指导解决,一般以上的事故应尽可能的派人协助处理(具体按第三条、第五款履行)。

2、乙方: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甲方公司利益和信誉,服从上级部门和甲方的考核、检查、监督和指导,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和甲方发各项安全学习活动,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时参加年检和二级维护。按时按实缴清国家和甲方的各项费用。

3、乙方合同期满时,如留有未了事项,虽合同终止但仍具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责任等等。

五、违约及处理

1、甲方: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本合同中规定的情况不属甲方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代管费,退还乙方的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 不按时交清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应缴款; ② 代管期内私自转让车辆牌、证; ③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 本合同前文所规定的乙方各项违约行为;

乙方的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的牌、证,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所欠款的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遇有国家政策变动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争议,可向合同签订地普陀区人民法院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人姓名 籍贯 省 县 乡 村 组现暂住:

本人现于 年 月 日购买车号沪 货车一辆委托 公司代管,为了便于公司管理,本人向公司承诺如下:

1、本人代管日起准时缴纳代管费,到期不缴,车辆主动过户,过期一个月不缴,公司有权收回车辆各种使用证件,本人无异议。

2、本人代管即日起主动缴纳保险费、车船税,过期一个月不缴,加盟公司可以采取任何措施,本人无异议。

3、本人代管即日起主动按时验车、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到期请公司通知,过期与公司无关,后果自负,本人无异议。

4、本人代管即日起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本人负责,与代管公司无关,包括车内人员伤亡、车辆装、卸货过程中的各类物损、货损,后果自负,与公司无关,本人无异议。

5、本人代管即日起如发生交通事故,代管公司除了协助处理事故外,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精神损失费和刑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后果自负,本人无异议。

6、本人代管即日起如发生交通事故所赔偿的费用超过保险限额或保险公司拒赔时,本人愿意以挂靠代管车辆和家庭财产作为抵押,而且公司有权拍卖用来偿付事故费用,本人无异议。

7、本人代管即日起向公司与国家行政法律机关承诺,凡是该车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

8、本人代管即日起不超载不超限,如超载超限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

9、本承诺转存区交警支队,签字生效

承诺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交通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交巡警总队精神、指示,结合我公司代管的实际情况,特别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1、代管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遵循“谁车主,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车主必须认真履行同单位签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所签的责任书必须履行,如违规将采取法律诉讼,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个车主货运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来载人,人货混装,及车厢内侧所引的人员伤亡及货物损坏等,如因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由车主承担。

3、车主必须监督驾驶员,证件齐全、有效才能上路行驶,不得酒后驾车,反之车主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取消公司加盟权。

4、对全年发生全责,主责在二次以上万元事故的车主和驾驶员,公司除上报公安机关处罚外,公司有权取消该车主在公司挂靠代管的权利,并由车主对其发生交通事故产生全部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第一次罚总额的百分之二,第二次罚百分之五,对每年未出险的车辆,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个车主对自己车辆所保险的险种要了解,公司承保后五天,认为车主无异议,须在十天内付清保费,不按时付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如发生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车主自己承担,与公司无关。

6、各车主对车辆必须按时保养每日三查,每月一次全面保养检查,自查自纠,如因超载,制动等问题引起的交通事故,公司部负责出面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车主承担

7、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通知公司和保险公司,不得逃避,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车主和驾驶员全部承担,与公司无关。

8、本安全责任书,经责任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负责人:

6.二建挂靠合同 篇六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箱:

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需聘用乙方为企业兼职员工,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聘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 壹 年,自

日至

****年**月**日止。

二、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所需相关证件。

三、聘用工作方式和聘用工资:

1、乙方受聘于甲方并将注册证书交与甲方保管,乙方担任的工作为顾问建造师,工作时间较为灵活。聘用工资为

大写:

元整(¥

元整),聘用工资一年一次性支付,另外企业承担乙方聘用期限内的社保缴纳。

2、甲方有具体工作项目需要乙方处理时,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到甲方指定的现场,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由此产生相关费用不含在所聘用工资之中。

四、甲方为乙方完成建造师注册。注册后,乙方同意将注册证书交于甲方保管;甲方把《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交乙方本人保管。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其为乙方代为保管的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及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原件应在注册成功之日起30天内交还乙方本人保管。但牵涉公司年审须提供有关材料文件时,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

五、聘用期间,注册维护所需费用(包括注册费、协会会费、印章费、年检费、刊物费、继续教育学习费、注册地业务培训及因此产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负责乙方完成上述培训学习或由甲方请人代之完成。

六、乙方建造师证书不得在甲方以外的施工单位注册或作资格呈报。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材料文件。

七、乙方的执业印章、证书复印件除外用于甲方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等用途使用,甲方不得另作他用,否则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以本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名义承担业务;

2、涂改、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3、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以甲方名义承接业务。

九、甲方应保证乙方延续注册的及时、有效,并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同时保证乙方在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解聘:解聘当日,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在岗情况承诺书等变更注册手续:无论协议因何原因中断或解除,甲方均需及时退还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和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聘用期满后无法将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销或变更注册到其他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100元/日计算,自本合同期满之第十日起算至实际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或变更注册之日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在费用期满后无法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销或变更注册到其他公司,甲方不支付拖延期间任何费用。

2、所有证件,印章在办理注册和变更手续及甲方保管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或执业印章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如下: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2)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

3、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才可以注销或变更注册,如果非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资,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影响到甲方资质的,乙方应赔付甲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5、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续聘:本合同期满,如果甲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有未尽说明事宜,双方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用同于本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

7.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篇七

施工项目合同是指项目业主或其代理人与项目承包人或供应人为完成确定的施工项目所指向的目标或规定的内容, 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2 在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普遍的问题

2.1 施工单位因为主观上的原因导致不能完全遵守合同

(1) 在投标中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合同文本的误解导致了不能全面履行合同。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非常激烈, 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 在投标文件中不顾自身的实际状况和财务能力, 作出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 这就使施工单位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埋下了隐患。

(2)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人员对合同的理解不全面造成不能全面履行合同。

施工合同通常分为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和技术条款, 在投标过程中的商务文件和往来函件均属于合同的附属文件, 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在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和投标人员并不相同, 这就容易造成施工人员对合同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够清晰, 缺乏对于合同风险的预判能力。造成不能够全面履行合同内容。

2.2 施工单位因为客观上的原因导致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1) 施工企业资源的不足造成不能全面履行合同。

由于历史的原因, 国内很多大中型的施工企业, 部门臃肿, 效率低下。使得不少施工企只能维持生存的局面, 对于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新机械设备等企业发展的投入就更加无从谈起。因此在项目管理中由于施工企业资源不足导致不能全面履约的情况屡有发生。

(2) 在施工过程中以罚代管、以包代管的现象造成不能全面履行合同。

实际的运作过程中, 施工队伍的选择往往是讲人情、凭关系, 对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社会信誉、工作业绩等没有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查, 就会出现以罚代管、以包代管的现象, 造成出现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局面。

2.3 由于合同各主体地位不平等制约了合同的公正性

在项目管理中参建的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四方都是合同的主体, 它们从四个不同方式参与到施工中去, 目的都是为工程项目服务。可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 监理只是代表业主实施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而业主是项目的出资管理方, 在投标期间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单方面制定了更有利于自身的合同条款, 合同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制约了合同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4 参建各方的不良行为使得合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

参建各方中,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存在以罚代管、以包代管、违反技术规范、脱离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中操作不规范、以次充好、质量安全等不良的行为。监理方存在随意办理各种签证、随意降低或提高监理的规范, 利用职权指定工程分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收取贿赂等不良行为。设计方存在在设计文件中指定原材料、设备品牌, 随意提高或降低设计标准或在设计变更中收取贿赂等不良行为。业主方存在指定工程分包商、指定设备或材料供应商、随意压缩工期, 不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收取贿赂等不良行为。这些不良社会现象污染了施工行业环境、严重影响了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 针对市政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措施

3.1 确保投标文件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确保投标文件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结合企业的自身实力以及工程的实际状况, 应该做到如下三个方面。

(1) 对投标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

在项目的投标阶段一定要抓好组织工作, 需重点关注如下三个方面: (1) 完善项目的信息评估工作, 建立经营投标的评审制度; (2) 对于投标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 对于合同条文应该逐条分析, 归避合同风险, 同时应该对项目的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查, 认真分析投招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3) 结合企业的自身现状, 对于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响应, 合理编制施工组织的设计文件。

(2) 对项目进行合理的施工成本分析。

在编制投标报价时, 对于图纸的设计说明一定要非常熟悉, 对于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向业主提出质疑, 甚至可以申请去现场考察。另外对当地的施工材料、劳务状况、设备物资的加工情况以及对于工期要求、物资供应方式、工程质量等都需要进行现场询价和调查, 结合企业的实际水平, 编制合理的投标施工方案。

(3) 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

对于投标报价, 需要掌握项目的难易程度和竞标对象的心态后进行市场动态的分析, 在充分归避项目合同可预期的风险后再确定投标报价, 只有这样才能为后续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3.2 随时掌握合同的执行及变更情况, 严格依据合同办事

各参建方都应该把合同的执行作为常规工作, 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到竣工验收都应该以合同原则为准绳, 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要求办事。在合同变更的处理中, 要以事实为依据, 进行审查和批复。参建各方都应该要以积极的态度, 认真对待施工中的合同变更。

3.3 加大对项目施工方的合同管理

对项目施工方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点环节。应成立相关部门在施工方进场之前对其信誉、业绩、财务状况、工人素质、施工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 再经模拟招标的形式选择合格的施工方。另外还需要对施工方承担的作业内容作出明确的要求, 坚决拒绝不合格的队伍进场。对于分包的作业队伍应该纳入项目的管理体系之中,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以罚代管、以包代管的局面发生。

3.4 在施工过程中应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

合同管理对施工管理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在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的员工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一定要熟知合同条款, 理解合同中各层次及各章节之间的关系。参建各方要以合同为准则, 以工程的质量为主题, 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 各参建方一定要有大局观念, 本着为工程着想来思考问题, 团结一心为工程利益着想, 确保工程的的顺利竣工。

3.5 创建良好的合同管理环境

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为主题, 以创优良工程为目标, 争取参与各方的理解和信任, 让参建各方既认识工程的难度, 又有必胜的信心, 寻求参建各方对本项目的理解、支持、关心、帮助, 形成良好的合同环境, 为项目施工和合同管理营造良好的环境。

4 结语

在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中, 合同管理是项目中其它方面管理的依据和基础, 起着着核心和纽带的作用。因此, 在施工项目的管理过程中, 必须以合同管理为主线, 从源头杜绝相关问题的发生, 使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有效、可控地进行。

摘要:本文主要是以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为主题, 重点分析了在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施工项目,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1]张贤友.对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分配风险性研究[J].安徽建筑, 2010 (3) .

8.聘任协议(挂靠合同) 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公司工作和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聘任协议:

1.甲方聘请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担任工程技术顾问职务,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聘期为_______年。

2.工程技术顾问实行年薪制,年薪为人民币________元,在本协议订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每年薪水一次性付清。

3.聘用期间,乙方应注册于甲方公司。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其工作相关的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最高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等的复印件)和照片,做好配合工作。乙方要保证所提供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乙方不承诺注册一定成功,若注册失败,甲方需赔偿乙方一年的聘用工资。

4.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证书和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甲方不得将乙方证书用于工程招投标。如因工作需要,需乙方承担本协议之外的职务时,应与乙方协商取得乙方同意,并支付额外报酬。

5.乙方证书注册于甲方公司期间所涉及的继续教育、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及与甲方公司工作相关的交通、住宿费用等均由甲方支付。

6.有关职称、学历、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注册证、建造师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等个人证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可以合理合法借用,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7.聘用期间如一方需提前终止聘用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乙方需终止聘用协议,甲方必须依法按照乙方要求给办理所有证书的交还、年检、注册、变更、转移等工作。聘用期满后,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协商继续聘用与否。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9.挂靠合同 篇九

甲方:农垦安顺运输车队

乙方:张玉龙车号:BJ0409身份证号:***016为了适应公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管理部门的需要,为了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为了明确车队和车主的债务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服务项目1、2、为各车办理营运证,二保和车辆年检.负责车辆保险及保险车辆的票据业务.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凡挂靠车队的车辆,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2、凡挂靠车队的车辆,必须在本车队按期办理车辆保险(至少保

两项,车险和第三者)否则双方将自动解除合同,车队将终止服务,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4、乙方在年度末上缴下一年车队服务费.如乙方三个月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将本车档案从车务科提

出,此车手续归车队所有.此合同自双方签订后即生效,车辆转出时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中应尽责任和义务.甲方:农垦安顺运输车队

电话:22276***009732222传真:2227538 乙方:

电话:***

10.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刍议 篇十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和种类

(一) 经济合同的含义

所谓经济合同, 简单来说, 就是在正常生产运营中, 企业为了明确利益双方的责权关系, 而进行签订的协议。其中包含企业内部责任合同, 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定的数量、价格、地点、时间、运输、包装、质量和结算等所有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地执行。

(二) 经济合同的种类

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分类有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财产租赁等其他经济合同。

二、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一) 经济合同的各项原则

1. 授权制度

现场工程项目代理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 不能越过权限签订合同。超越权限、未经授权或者在代理截止后, 未经追认所签订的合同, 企业不给予承认, 现场负责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 合同审慎原则

企业现场与外部单位进行合同签订时, 应对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合同起效的要求以及相关负责人的信誉、资历等安排系统性的调查, 通过走司法路线, 针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以及经济效益性, 进行一系列审议及核实。

3. 统一管理总则

企业建立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 将企业现场和外部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作出统一管理, 现场应严格根据企业所定下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二)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制度

1. 合同档案的制度

现场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 应在建立起有关档案后, 将其交到现场经营部门进行统一化管理, 现场在相关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下所签订的合同都应在企业经营部门备案。

2. 责任的追究制度

现场项目的代理企业和外部签订的合同都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若违反法律、法则与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 应对其进行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若严重到触碰刑法, 必须交由司法机关来处理。

(三) 合同管理的监督

在施工现场, 项目负责人在企业领导者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对内部与对外部的合同签订、管理与履行的相关工作。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部门是企业经营部, 其职责主要是指导、检查以及监督各个部门、各个现场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问题。

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在履行企业的合同管理规则的基础上, 现场项目工程要结合现场情况, 制定并执行更加规范化的合同谈判、竞价、会签和签订程序, 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 通过竞价选择中标单位

1. 标书的制作

标书的内容包含工程图纸、评标准则和合同条款, 合同规定双方责任、工期、质量要求、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中断和终止条件等。

2. 邀标书的发送

一般情况下, 邀标的单位数量不应少于三家, 并且所邀标的单位都必须是企业筛选得出的合格供应方。

3. 发出招标文件

向那些达到要求和对标书有良好反应的专业队发出招标文件。

4. 标书的收集

按照规则, 应该将标书密封, 即采用邮递递交或者专人递交, 对资金较少的项目, 可以采用传真进行明传, 而对一些过期的改标书, 应作废标处理。

5. 评标

由现场经营部门、主办部门、竞价小组组长与财务管理等相关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小组, 并且严格根据制度来进行评标工作。

6. 中标通知书

通告合适的中标单位, 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7. 合同的签订

合同双方根据招标文件来签订合同。通过公开竞标而中标的单位, 即项目部门所选中的施工专业队, 必须承担标书中所规定的施工任务。

(二) 竞标结果的审核

在完成竞标选择工作后, 交于企业竞价小组进行审核, 并且要详细描述竞价的过程, 表明选中单位的理由。

(三) 合同的洽谈

在企业执行部门的统领下, 现场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合作, 与中标单位开展合同的洽谈。在谈判时, 对谈判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应包含:会谈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判事项、谈判结果、记录人员和记录时间等。

(四) 起草合同

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包含:标的、价格、数量、质量、工期、方式与地点、违约责任等, 且应明确以下三点:第一, 对受托方的授权范围;第二, 委托方的介入深度与决策权力;第三, 说明变更设计与工程签订管理应遵循的依据与原则。除此以外, 既要防止委托方的介入过甚和不合理放权, 又要防止受托方的管理失职和越权行为。

(五) 合同的审批

把合同交到企业经营部审批, 相关资料必须附上。在企业会签审核后, 即可完成合同的签订。最后, 经营部门还要在现场把合同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印, 分发至有关部门。

(六) 保修及其他约定

主办方应与业主事先声明:其一, 必须严格执行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长, 但是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适当延长局部或全部保修期;其二, 协助业主确定好保修期和最终工程尾款约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结算

项目部执行企业定下的合同结算程序, 有关合同结算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收集整理

经营部和有关部门需认真收集与整理有关的合同结算资料, 主要包括:合同文件、电文消息和来往信件, 确保进行合同执行时有关凭证、单据的完整性。

(二) 相关凭证的处理

为加强经营部的熟知合同的履行状况与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 在合同支付初期, 执行单位需持相关凭证或者发票到经营部门, 经过经营部门审核之后制定支付通知文件, 再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执行部门要将已付账的其他凭证或发票进行备份, 并把复印件交于经营部门作存档用。

(三) 验收结算

在合同双方完成任务后, 执行单位需及时带领经营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结算工作, 在没有差错的状况下, 双方进行签认、盖章, 进而宣布合同的终止。

五、经济合同的纠纷处理

(一) 合同履行以及纠纷处理

在签订好经济合同后, 需全面履行, 若无法完成合同中的要求, 应及时进行补救, 降低损失。由现场经营部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监督, 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汇报给企业经营部门, 尽早反映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那些履行终止的合同, 应该予以归档, 然后同样要向企业经营部门进行上报。每当现场项目终止时, 合同管理者应将所有合同进行整理, 详细报告合同的实际履行结果, 且将整理妥善的档案上交企业经营部门。一旦发生合同的纠纷事件, 现场人员应尽快通知企业经营部门, 积极参与事件处理, 找到相关负责人, 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二) XA项目中两个合同的纠纷处理

1. 造桥机的施工合同

因为在该项目中, 造桥机被频繁使用, 而造桥机在当期还属于新型工艺, 在施工的初期阶段, 工程进行得并不顺利, 造成施工进度较慢。再者, 承担单位在与项目部洽谈合同时, 对施工的难度、工期没有做到合理预估, 造成团队已完成的工作量度无法完全支付工人工资, 进而无法对合同进行履行。为了解决该纠纷, 造桥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办法。在经过项目部门的测算分析后, 造桥机团队确实因为自身原因与整体施工进度无法正常履行合同, 在报请企业同意后, 没收造桥机团队的履约保证资金, 并将项目由原先的合同单价结算向工班计时结算转变。

2. 锚具的供应合同

该合同中的供应方是由业主通过招标而选中的, 在箱梁预应力的施工过程中, 却意外地出现了安全事故。经鉴定得出, 除了施工原因之外, 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锚具的质量问题, 经几方协商之后, 锚具供应商同意赔偿15万元, 最终供应合同被解除。

六、结语

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项目, 要求合同管理者有很强的责任心, 对业务有一定的熟悉程度, 并且掌握经营管理以及经济合同法的专业知识。要全面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对于合同方来说, 选择最合理的合同方, 相对而言, 对于未来的合同履行成本和监控控制是有帮助的;在合同条约方面, 合理完善的合同条款利于避免很多风险;在合同的履行监控方面, 做好监控工作可以帮助合同条约的准确执行;在合同终止方面, 为了规避一些未知的风险, 可以采取终止合同的措施。总而言之, 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能够对企业的经营水平与目标成本管理的提高起到一定的帮助。

摘要: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现如今已发展成为与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和进度管理同各级别的一项管理职能, 工程项目整个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所在, 规范、科学的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的保障, 所以, 采用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可以实现对工程项目有效的全过程管理。文章以某企业XA项目的合同管理为例子, 阐述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则、合同的签订事项、合同的结算工作与合同的履行纠纷处理等。

关键词:经济合同,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结算

参考文献

[1]韩立萍.关于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探讨[J].山西建筑, 2012 (29) .

[2]谢凯中.由工程合同纠纷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建筑界, 2012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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