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2024-08-20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共9篇)

1.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篇一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务

院批准的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职能,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建设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建

设项目也应逐步实施建设监理。本规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防洪除涝工程、灌溉排水工程、水力发电工程、乡镇供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水利工程、水利系统的地

方电力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以及外资、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第五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六条 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实行统一审批、分级管理。

第七条 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司。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

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批和注册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协调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部直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T 水利部设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

和监理工程师發格审批工作。

第八条 各流域机构协助水利部管理本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

设处(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

二、负责本流域机构所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初申

三、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和注 册工作;

四、对在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中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

五、指导、监督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单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

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一般为建设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并监督

实施;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初审;

三、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和注册工作;

四、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中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

管理;

五、指导、监督地方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章 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 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须报请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格评审委

员会审查,水利部批准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与施工单位(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

护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组织,该组织由总监理工

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监理组织必须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分包监理业务。

第十四条项目监理组织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

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自身过失造成工程重大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法律

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水利工程建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 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十七条 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

等单位任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第十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组织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时,必须经项目法人同意,并通知设计、施工等单位。

第十九条 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项目法人不得撞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合同规定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的争议。

第四章 建设监理合同和监理程序

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其主要内

容应包括:监理工程项目名称;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工作条件(如

交通、办公场所等);保密内容及措施;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奖励和赔偿;合同

生效、变更和中止;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二十二条 监理费在工程概算中作为一级项目费用单独列支;

第二十三条 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项目法人必须在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0付文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其实施工程监理的管理办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规定接受监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须提交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调解要求后,应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尽快作出公

正处理,并书面通知双方。

第五章 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第二十七条 国外公司、社团组织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委托

国外监理单位承担建设监理业务时,必须通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接受中国的水行政主管部 门的管理和监督。

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应当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国外货款和赠款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应由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负责建设监理。

第二十八条 外资、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

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章 处罚

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违反本規定,由项目主管部门给子予警告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监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

严重者取消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收缴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未经批准而撞自开业、聘用无《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从事监理工程师业务。

三、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四、转让或分包监理业务

五、承包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或经营与所监理工程有关的建院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六、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或被监理方的利益

七、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第三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监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监理工程师资格,收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

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一、未经注册,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二、一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 以监理工程师个人名义承按监理业务

四、出卖、出借、转让、涂改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五、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第三十二条渎职,与承包商勾结瞒报、虚报、偷工减料,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严重后

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完善措施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指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根据国家批准的项目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规定, 代表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建设活动所进行的专业性的监督管理。目前,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如监理单位体制方面的问题、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问题以及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问题等,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 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因此, 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1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概述

1.1 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依照国家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对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 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控的一系列专业性的服务活动。工程监理与其他的建设工程活动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监理单位只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 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以及技能, 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的监督、管理服务。

1.2 建设工程监理中的主体及其法律关系

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涉及三方主体, 分别是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以及被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在该合同关系中, 建设单位是委托方, 监理单位是受托方。建设单位的义务是偿付一定的监理费用, 其权利是要求监理单位按照相关的依据为其提供高效优质的监理服务;监理单位的义务是为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监理服务, 其权利是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监理费用。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是一种监理与被监理的法律关系。监理单位监督管理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被监理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理活动, 便于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3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1.3.1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GB 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程类别, 主要包括各类土木工程、建设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及装修工程;二是工程的建设阶段,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和施工阶段。

1.3.2 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

目前, 我国建设工程并非一律实行工程监理, 其中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即强制监理的工程项目有以下几类:第一类,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第二类,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第三类,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第四类, 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第五类,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

2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体制方面的问题

目前, 我国大多数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性质为股份制民营企业, 除股东以及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外, 其他监理工作人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 有些建设工程的一个施工周期, 会调换很多监理人员, 对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质量和连续性造成较大的影响, 同时有悖于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设立的初衷, 损害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2.2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 且不存在利害关系。建设单位为委托方, 监理单位为受托方, 建设单位需支付给监理单位一定的监理费用, 且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监理信息;而监理单位提供给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信息, 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给自己一定数量的监理服务费用。监理单位应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程序参与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但是, 很多监理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的关系, 有些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有些监理单位的主要领导人是建设单位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建设单位可能直接任命与其具有紧密关系的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不利于监理质量的提高。

2.3 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自从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 我国监理队伍的专业知识与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通过全国监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数也逐渐增多, 这对监理服务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但是, 目前我国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尚不能适应监理工作的需求,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监理人员是从其他专业转行进入监理行业, 如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专业学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转入监理单位;二是监理从业人员的学历悬殊较大, 其中以低学历者占多数。

2.4 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方面的问题

在实践中, 部分监理人员的事前、事中控制能力较差, 不利于在问题发生的初始阶段将其防控, 且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施工现场临时巡查抽检时, 一旦发现经监理验收签字的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 监理人员会以“施工单位尚未报检”或“已经发现正欲校正”等为由搪塞。笔者认为, 虽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中出现质量问题主要应归咎于施工单位, 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也有一定的关联。

3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完善措施

3.1 健全建设监理单位体制

健全建设监理单位体制应从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方面着手。

(1) 从准入等级方面着手。

重点核实监理单位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 从监理执业人员的流动方面着手。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流动报备登记管理, 减少监理人员过于频繁的流动, 保持监理执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与持续性。

3.2 理清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许多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对此应予以纠正。例如, 在依照投标程序选定监理单位时, 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操作, 开展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 使不具有利害关系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进入建设监理活动, 以便于提供高效优质的监理服务。

3.3 加强对监理执业人员的培训

加强对监理执业人员的培训, 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素质, 是提高监理质量切实有效的途径。监理人员的素质是监理单位形象的窗口,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其员工的培训与考核。对不同学历、不同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分类与重组, 达到人才的优化配置, 并根据监理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培训。例如, 一个组中设有数名经验丰富者, 同时配设一些刚毕业的学生, 设有数名高学历者, 同时配设一些学历不高者, 使得资历低、学历低些的监理人员可以从事一些基本的辅助性的工作, 在锻炼其自身能力的同时减轻资历高、学历高的监理人员的工作压力。此外, 对不同资质、不同学历的监理人员, 分别安排与其相适应的专业培训。

3.4 贯彻落实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的旁站制度

监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 而不是事后控制。在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 监理人员应进行巡视、旁站或平行视察, 防微杜渐, 而不应待建设工程已成事实才算总账。其原因在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完成, 轻则返工影响工程工期, 重则触犯强制性条文, 给建设工程留下严重的质量隐患。一旦建设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 虽然施工单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同时也能够反映出监理单位在监理深度、事前事中控制方面的缺陷。因此, 编制符合监理工程特点的、针对性强的监理旁站计划并在实际监理活动中贯彻落实, 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高玉兰.建设工程法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2]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3版)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3]张丽花.建筑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探析[J].华章, 2010, (6) :37, 46.

[4]吴旭艺.浅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J].山西建筑, 2007, (9) :227-228.

[5]安新华.浅谈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J].山西建筑, 2009, (9) :231-232.

[6]王家鼎.论我国工程监理的定位[J].中外建筑, 2008, (8) :129-130.

[7]王家远, 林晓明.基于中国法律制度下的监理责任研究[J].建筑经济, 2003, (3) :23-26.

3.浅析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完善 篇三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制度缺陷;监理对策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现状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经历了试点、稳步发展和全面推行三个阶段之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形成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1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十多年来,建设工程监理已经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使监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给了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一个合法的地位,不是可有可无的边缘化角色,而是强制性监理,成为法定的五个参建主体单位之一。

1.2监理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到目前为止,全国有监理企业6500余家,其中甲级企业800余家,乙级企业3600余家,丙级企业及临时设立企业2100余家。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达26.2万人,其中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7.1万人,注册者达52万人,20余万人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了监理队伍的素质。

1.3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成效卓著。目前监理范围已涉及工民建、市政公用、公路、桥梁,水利、电力、冶金、石油、化工、铁道、机械设备、煤炭、飞机跑道、通讯网络、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化工程等,基本涵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由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逐渐向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实施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投产阶段和工程运营阶段及工程项目后评价等建设全过程监理发展。

2.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2.1法规的覆盖面还存在死角,部分条文还需细化

我国关于工程建设、工程监理的法津法规充分反映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市场运行、发展的角度看,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如:监理企业信用管理,能否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细化信用管理办法,如何使监理企业在一定规则下进行服务竞争、技术竞争、费用竞争:个人信用及责任制管理,建立个人信用和责任档案,在考试和历次注册时的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审查,包括学历,职称,个人简历等,监理责任认定办法,企业风险等。

2.2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低,缺乏高素质的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素质低,不仅表现在监理工程师人员的数量上,还反映在监理人员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現场实践经验及协调沟通能力,主要原因有一是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上岗证的部分人员不在岗,而是挂证挂牌现象普遍;二是注册监理工程师一人管理多个项目,担任多个项目总监,这种现象沿海地区优为严重,个别地市一人曾担任数十个项目总监,没有起到工程总监的作用,负工程总监之责任。三是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低,专业知识差。注册工程师80%以上为大专以下学历,因为原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较低,只要求任工程师职称年限满3年就可报考,不要求学历,四是监理市场无序竞争,过度压价,监理费过低,个别地方监理费为2-3元/m2(项目施工阶段),带来监理人员工资普通偏低,企业留不住高素质综合型监理人才。

2.3监理范围窄,任务不足

使监理市场上出现了“僧多粥少”、“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过度压价,无序竞争的不正常现象。表现为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注重部门利益,肥水不流外人田。二是违法挂靠,越级监理,越项监理。

2.4缺乏自主权,法人地位不明显

监理公司不同程度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机制不灵活、分配制度不合理、职工积极性不高、市场竞争意识不强的弊端,无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造成以上问题有政府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的原因,有社会对监理企业性质认识和了解方面的原因,有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不力或故意包庇的原因,有企业自身产权关系不明或执行不力等原因。

3.完善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对策

3.1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市场运行和市场机制方面还比较薄弱。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监理企业应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制定法规部门提出完善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规体系,才能使我国监理行业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3.2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按工程内容分,建设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和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按工作阶段分,建立起能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的大型监理企业、能承担某一阶段工程监理任务的中型监理企业和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这样,既能满足建设单位的各种需求,也能使各类监理企业各得其所,都能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3.3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只有培养和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可能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形成一批公信力强、有品牌效应的工程监理企业,才能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总水平及其效果,推动建设工程监理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我国已加入WTO多年,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国际上被普遍接受的规则,在监理领域多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大型、综合素质较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率先采取行动,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吸引大批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综合性较高的复合性人才,迅速走向世界。

4.结语

4.工程监理例会制度 篇四

一、监理工地例会

1、会议时间: 每周五下午 4:302、会议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3、参会人员: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总包分包单位负责人

4、会议程序:

①、主持人宣布例会开始

②、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③、检查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④、检查分析上周工程质量状况。

⑤、检查分析上周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⑥、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⑦、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⑧、业主对上周工作提出意见以及对下周各方面的工作提出要求或指示。

⑨、各方参会代表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⑩、会议结束。

二、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5、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6、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7、其他有关事宜。

三、参加例会的主要人员: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记录、整理会议内容,组织会签、分发《监理例会纪要》。

四、会议纪律及处罚条例

1、会议期间,所有人员应关闭手机或打到震动。

2、参加人员应提前五分钟就位。

3、参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各方人员要认真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开会,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总监理工程师及请假,须经允许。

5、违反会议纪律,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元,无故不参加会

议者一次罚款50元。

望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XX监理有限公司

5.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篇五

1工程监理工作概述

工程监理是工程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具有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等特点[2]。建设工程在进行工程监理工作时,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技术标准以及相关合同要求展开,从而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性,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监理单位在进行监理工作之前需要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在合同中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保修阶段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说明监理工作的主要范围、内容、酬金等相关条款,提高建设工程管理工作质量,延长建设工程的使用寿命[3]。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展开流程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监理单位需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选择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围绕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让总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做好监理规划和具体计划的执行制度,为后续展开工程监理工作奠定基础。第二,监理单位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针对性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文件,并将此文件作为建设工程展开监理工作的依据,为监理工作的展开奠定基础。第三,监理单位需要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性、严密性。监理工程师在展开监理工作时需要有一定的逻辑顺序,并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对其余监理人员的职责进行划分、明确分工,让每一位监理工作人员都能做到“人尽其才”[4],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效率。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完毕后,监理工程师需要在建设工程交工前期进行竣工预验收工作,如果预验收阶段发现建设工程存在问题,立即让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只有确保万无一失后才可以签字。第五,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工作后,需要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所产生的资料数据进行整理,然后将数据资料交给委托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监理工作中涉及到工程变更等情况,监理工程师需要将这些数据进行认真整理,并全部交给委托方,让委托方了解。第六,监理工作完毕后,监理工程师需要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为今后展开监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主要对策

2.1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阶段管理对策分析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大、施工程序复杂,如果在施工前期不做好前期策划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就会出现成本增加、进度延迟等情况,制约建设工程发展[5]。面对此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就需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管理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进行整体策划,可以将建设工程划分为众多子工程,然后为每一子工程都设置详细的施工管理方案。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在展开前期规划工作时,需要提前对每一位用户的需求进行了解,根据用户的需求调整工程项目策划方案,从而保证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工作质量。

2.2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管理对策分析

施工图纸是保证建设工程顺利展开施工的基础。面对此种情况,监理工程师要想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就需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管理,具体操作如下:第一,通常情况下,施工图纸主要由专门的施工单位负责,在此种情况下,就会造成施工图纸设计缺乏衔接环节,无法发挥出施工技术的根本作用,所以,监理工程师在展开监理工作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纸进行反复检查工作[6],保证施工图纸设计质量。第二,在建设工程中经常会涉及一些土建设计、装修设计、结构设计等工作,一旦这几方面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成本上升,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就需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图纸认真审查,保证施工图纸设计的协调性,满足用户的需求。第三,监理工程师在保证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合理后,让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展开施工,从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2.3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管理对策分析

施工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面对此种情况,监理工程师要想提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就需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管理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监理工程师需要对施工人员所使用的施工材料进行检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一旦发现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及时处理[6]。第二,监理工程师需要进行建设工程的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决算管理工作,认真核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保证建设工程的工程预算符合要求,降低建设工程的施工成本。第三,监理工程师需要不断强化自身安全监理知识,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让每一位施工人员都能认识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材料管理的重要性,从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2.4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对策分析

监理工程师展开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监理工程师需要明确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架构、内容,并在合同制定过程中与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单位进行合作,保证合同文本的完善性,降低出现合同纠纷情况的几率。另一方面,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工程变更情况,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就需要将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资料信息进行整理,整理成档案进行管理,并针对这些资料制定针对性的预防对策,从而为建设工程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2.5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对策分析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成本管理最为重要,如果施工成本升高,就会降低经济效益,制约建设工程行业发展。面对此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就需要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管理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监理工程师需要树立“节约资源”的生产理念,对建设工程各个阶段施工成本进行优化,保证建设工程各个阶段施工成本合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时,需要认真收集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然后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讨论,使用合理审查方法,保证审计的准确性。

2.6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对策分析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安全问题,面对此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就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建设工程中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正确认识安全施工的重要性,施工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帽等),从而降低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

3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包含“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的控制;信息、合同的管理以及各个单位之间工作协调关系,进而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面对此种情况,监理工程师要想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就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施工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监理制度,并将监理制度严格落实到各个施工环节,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从而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实现建设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纪君正.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及对施工技术的管理[J].门窗,(4):96.

[2]潘棹.工程监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5):183-184.

[3]韩尚斐,张海跃.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及对施工技术的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5(24):7324-7325.

[4]林赫.浅谈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以及在施工技术中的管理方案[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22):5515-5515.

[5]王振,蒋一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及对施工技术的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29):259-259.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篇六

1、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⑴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⑵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⑶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⑷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⑸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⑹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⑺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⑼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⑽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⑵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申请资料、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

⑷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④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并签字。

7.建筑工程监理协会制度初探 篇七

本文从制度角度入手,尝试用“监理协会制度”来代替现有制度,将企业制度下的正确的部分在协会制度下继续运用,同时设计一些新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每一位取得监理工程注册证人员必须将职业资格证在某个协会注册,由协会向业主介绍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业主可以根据本单位工程建设的规模请求协会派遣人员数量,并直接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用,再由监理人员根据收入给协会缴纳一定比例的协会运营经费,但业主不得直接与监理工程师形成交易,否则视为违法,将受到相应处罚。协会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监理人员实行基本的人事和业务管理,比如:监理人员的档案必须放于协会内,协会根据要求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协会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协会的预从事监理行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其他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专业背景、工作背景,并负责本协会内从业人员的资格晋升和注册考试报名工作;协会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实行严格的工作岗位晋升制度,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才能晋级岗位级别,而不同的岗位级别直接和服务费用挂钩,这样只要一个人在这个行业里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坚守监理职业道德准线,其工作岗位就可以得到不断地晋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会不断提高,也就杜绝了腐败的诱惑,从而做到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协会还负责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如果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监理规范的现象,将对其信用记录进行修改,并反应给业主,这样业主会参考其信用等级决定是否聘用,而监理人员是否被聘用是直接和收入挂钩的,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监理人员违规的风险。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职业管理使得监理工程能够独立的开展监理工作。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不再由企业或者是协会来决定,而是变成一种固定的标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完全按照监理大纲来执行,一旦不能完成业主交予的任务,业主可以随时更换,从而影响到监理工程师的收益和声誉。由于协会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方式、内容形成任何的影响,所以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就相对独立,不再受来自于自身以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在业界的声誉比什么都重要。好的声誉会得到业界的认可,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等级,还可以承揽到工程,也就是收入会增加。监理工程师在此种制度下只要是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积累声誉,其社会地位,工作环境,尤其是收入水平会得到很好的保障,这就减少了其违规的可能性,极大的增加了违规的风险,因为,此制度下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则监理协会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轻则败坏声誉,以后必定影响到承揽工程数量,直接影响收入;重则被吊销职业资格证,从此不得从事监理行业。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收益得到了可靠保证,业主所付监理费用90%以上为监理工程师所得。协会只是个组织单位,非法人单位,不存在盈利行为,即使为数不多的几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然需要所有在册监理工程师来决定。这样,高收入极大的减少了监理工程师违操作的可能性。

协会制度下监理工程师之间的竞争增加了,从而迫使其坚守操守,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以增加收入,提高社会地位。原有制度下监理单位的竞争不断激烈,而监理工程之间并没有形成竞争局面,导致监理行业人员虽多,但工作水平并没有很大的提高。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成为人一生最高的最求,一旦取得行业内的职业资格,将终身受用,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经验越来越多,工作能力也越强,从而被聘用的几率也越高,收入也相应的增加,形成比较稳定的局面。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和解决的制度上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整个监理行业的不断探索和调整,更需要各从业企业和人员的努力。随着我们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学习国外相关知识的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理行业出现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朱宏亮.中国式监理制度的未来之路[Z].

[2]牛二萍.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及改进意见[J].山西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7(1).

[3]黄洪刚,梁锋,蓝奇.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9).

[4]田成钢,严新兵,申桂英.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及发展展望[J].建设监理,2007(1).

[5]甘伟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经营与管理,2008(7).

8.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工程建设 资格预审 重要性 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实行是满足二十一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筑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要完善招投标制度,必须高度重视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要性。各招标单位都会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投标资格评审指标和具体实施方法。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根据国家下发的标准制定了相关发展策略。选择合适的资格预审方法是建筑企业完善招投标制度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和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打分法”是我国建筑企业资格预审普遍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效益。伴随着社会形态的转变,各种全新的资格预审方法应运而生,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

1 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

资格预审工作安排在项目投标前,目的是通过对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业绩以及信誉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察,选择最优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结果直接决定投标申请人能否申请成功,其内容和基本评分程序是投标申请人必须掌握的重点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书以及资格审查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招标人确定投标申请人的方法主要有:第一,通过积分的方式,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第二,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名单;第三,全部随机摇号,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名单;第四,以施工资质为标准,对资格预审单位进行排序选择。

2 当前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的重要性

2.1 资格预审是招投标顺利完成的必然手段 资格预审的主要目的是在招投标前期对投标申请人的实际能力进行考察,包括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等,通过资格预审,选择最优的承包商,为顺利完成招标和投标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2 资格预审可以提高招投标阶段的竞争效率 招标公告有招标人发布,当招标公告公开发布后,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中,几乎都具有一定承接能力,也有少部分投标申请单位由于竞争能力偏低导致其能力不符合合同要求。如果招标人不经过资格预审参与建设工作,那么,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开标、评标以及定标等工作量会因此得到较大程度增加,从而降低招投标工作效益。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在严格的筛选过程中,其施工质量不仅得到了有效保障,申请单位也会因此提高自身的整体实力,从而提高招投标阶段的竞争效率。

3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制度的措施

3.1 充分认识资格预审的重要性,组织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预审队伍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工作,首先需要引导企业建设者充分认识资格预审的重要性。资格预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建筑物业主,通过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专业技能、财务状况以及信用度等进行综合评定,从而选择最优的承包商。因此,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还应该组织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预审队伍。预审团队的专业性是选拔合适承包商的必备条件,在加强预审队伍学习教育、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还应该增强团队的法律意识,为提高专业预审团队的综合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3.2 规范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是后期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必须保证资格预审公告的规范性。例如,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发展状况,根据资格预审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通过法律制度规范资格预审公告。另外,企业还应该将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投标公告同等对待,对公告内容进行严格要求,减少因审核程序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的资格预审问题。

3.3 加强对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和审核 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是审核工作开展的基础保障,审核工作是资格预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必须加强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资格预审的程序有严格规定,通常情况下由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到资格预审公告、投标人报送资格预审文件再到最后的评审。其中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志是后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保障,业主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提高资格预审文件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另外,业主还必须认识到资格预审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审核过程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为各单位公平竞争提供制度保障。

3.4 规范资格预审主体 规范资格预审主体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制度的重要手段,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规范资格预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资格预审组织的建立应该具有针对性。不同招标项目应该具有独立资格的预审组织,这种方式可以提高资格预审的灵活性,还能增强资格预审结果的准确性,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要手段。第二,结合招投标资格预审的实际状况,成立专门的资格预审评价公司。相关企业应该综合各方面发展因素,建立健全的社会评价体系,成立专门的资格预审评价公司,对企业进行长期、有效的评价。第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担保作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企业的发展建设中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制度的建立必须高度重视金融机构的担保作用。例如,招投标单位在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可以根据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来判断投标单位的融资能力等。

3.5 以增强招投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 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要依法行政,法制建设是基础。为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的合法权益,要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征求意见后尽快实施,完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筛选、评标办法、专家选择、合同签订、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资格预审,探讨如何设立科学合理的评标措施体系,建立评标专家的准入清出制度,提高专家素质和水平,推行、完善公示制度,以公示促透明,真正建成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

3.6 以加大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违规成本为重点,健全完善招投标惩处激励机制 建立招投标信用档案和公示制度,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信用记录,并对不良行为予以公示。加大投标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成本,除了中标无效、罚款等经济制裁外,还要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措施,让其得不偿失,感到预期风险大于预期效益。要加强市场的清出力度,对发生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要严肃处理,依法该停止投标资格的要坚决停牌,依法该暂扣、吊销资质证书的要按照程序提请发证机关进行处罚。要全面实行建设工程分包备案制度,打击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使工程建设交易中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 结束语

正确认识资格预审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承包商来说,资格预审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一环。有些企业认为资审无所谓,投标报价才是真正的竞争,而没有从组织上、认识上给予高度的重视,往往造成以后工作的被动甚至痛失竞争机会,这样的教训是很多的。对于一些关键性的项目,必须由公司统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编制,以求提供具有专业性、针对性的高水平的文件。总之,资格预审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为了保障施工质量,建筑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招投标前的资格预审工作,通过严格的筛选,选择最优的承包商,为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提供安全保障。因此,建筑单位应该在明确资格预审内容的前提下,了解当前工程建设项目中资格预审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如组织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预审队伍、规范资格预审公告以及加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等,为我国建设行业招投标工作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陈爽.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的评审方法探讨[J].科技信息,2012.

[2]王飞.对当前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制度的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

[3]陈晖.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的研究[D].中南大学,2010.

[4]詹长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研究[D].武汉大学,2011.

9.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篇九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五、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一次。

监理例会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整理。

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必要时可写在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与会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材料设备的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结束由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初稿编写后,请与会各方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方面,并做好发文记录。

会议纪要最迟不得超过5天报送各单位。

六、专题工地会议制度

为解决合同实施及工程进行中质量、禁赌等方面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专题会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

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发至与会有关单位,并应有签收手续。

七、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制度

项目监理部内部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业务学习、讨论工程上有关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问题。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将公司召开的总监会的主要精神进行传达,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八、监理人员巡视及旁站制度

(1)项目监理部结合本工程各专业的特点及图纸文件,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安排旁站监理,并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后,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承包单位的配合人员也应签字。旁站记录要如实写明工艺情况、质量情况、材料情况、试验情况,数据要具体真实。

(3)项目监理部队施工过程的巡视作为一个制度执行。

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分别不少于一次到现场巡视,每天的巡视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定期(每月)检查巡视和旁站记录情况。

九、监理日志填写制度

公司给每位员工配发专业监理人员日记本。监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当天的主要活动情况,例如巡视、旁站或参加会议,对每次活动的情况都要作简要的记录,巡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等。

每个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指定专人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根据各项目情况,监理日志可以各专业记录在一起或各专业分别记录。记录内容按照公司技术质量部文件要求和监理规程要求进行。由各专业记录人员或专门记录人员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周检查一次并签阅。

我公司在进行ISO质量认证、检查、复查及公司的定期检查时,都要检查监理日志的记录情况。

十、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规程中和公司管理制度中都有监理资料的管理办法、监理档案的借阅办法与档案保存期限等。

每个项目部的资料员(专职或兼职)都应按照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资料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资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每年的年末或年中,在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审中,对每个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质量记录、档案管理进行检查。

十一、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制度

公司年中对项目进行定期抽查及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质量手册》及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时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到项目监理部对资料、档案文件、施工现场的质量体系施工现状进行检查。

项目监理部工作结束后,(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工作总结,对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总的评价。

十二、监理人员培训制度

鉴于监理工作的特性,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了一套培训制度。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获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凡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已在其他监理公司工作过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进行《新上岗人员培训》,介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要求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据需要技术质量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另外还会派出人员到市有关培训班进行培训学习。

十三、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其他制度

1、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同意,未经监理签认的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单,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2、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预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信誉等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认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否则监理有权拒办付款证书,责令总承包单位停工或返工。

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并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然后由总监签认。审批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当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存在问题未经审核时,则严禁施工。

4、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认可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参与选择工作。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鉴定检验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5、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控制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6、砼、砂浆试块管理审核制度

现场砼和砂浆配制在开盘前,其配合比必须有资质符合要求的试验室发出,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商品砼的供应厂家必须获得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认证。

砼及砂浆在配制时,必须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做试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试块台账。试块组数应符合工程需要除留置28天标养试块外,还应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和其他需要天数(7天及14天)强度试验的试块。施工应按试块的规定时间进行试压,其试压结果在三天内送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正常判断。

7、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对以下主要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② 用于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③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小型砼砌块;④ 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⑤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⑥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⑦ 重要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⑧ 高强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⑨加固碳纤维正拉粘结强度试验 ⑩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等○14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件、试块和材料;○15 其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8、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结论。

9、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工程施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在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

1) 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 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3) 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当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有关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证据、预防措施)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在48h内签发审批意见;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0、施工计划管理审批制度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月计划,并报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5日报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11、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为促进工程及时竣工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督促承包单位完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届时请甲方、[[设计参加),经检查需要局部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十四、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价制度、仪器设备监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均是公司管理方面的规定,工作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在此不作详细描述。

十五 监理人员守则

1)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3)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不乱扔纸屑、烟蒂;

4)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工作环境。不大声喧哗、吵闹,上班时间不打扑克,不玩游戏;

5)工作时间内尽量减少私人电话,缩短电话通话时间;

6)桌面文件、资料要码放整齐,报纸、文具要放置有序;

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积极工作;

8)尊重、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遇事主动与业主沟通,不出现越权和顶牛现象;

9)搞好与施工单位关系。互相尊重、平等待人、以理服人、协调解决问题,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

上一篇:白鹭飞处阅读答案下一篇:极限控制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