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承诺书(共12篇)
1.关于教师承诺书 篇一
关于幼儿园教师安全承诺书三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教师安全承诺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教师安全承诺书 篇1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期间的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特做出如下保证:
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
四、在每天下班前对班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断电源。
五、幼儿园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整好用。
以上系我园做出的保证,我园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园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幼儿园教师安全承诺书 篇2我代表xx幼儿园,向xx市教育局、本园全体幼儿生家长和幼儿学生作如下安全、安保、卫生、教育教学、保证:
一、安全和安保管理工作
我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认真做好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制度建设,充实和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切实履行对幼儿生的安全监护责任,确保每一个幼儿生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严格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安保落实,贯彻实际。
幼儿园采取租赁学校校舍为基础,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和学校一致,由门卫和保安人员共同负责,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监控系统,对来访家长都有明确登记和严格的盘查。
2、切实抓好消防安全
按照消防法规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建义务消防队(成年人组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消防演练。电源线路、避雷设施,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管理。
3、加强交通安全管制
高度的重视交通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在接送幼儿生的过程中是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注意接送的安全,原则上不使用学生接送车辆,确需使用接送车,严格按照《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寄宿制幼儿生的管理和午睡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切实做好校内外师生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园内集会、运动会、文艺演出,由园长批准进行。户外活动须有序安全组织进行,避免拥挤发生事故。幼儿园须组织幼儿外出参观、学习、郊游活动,要贯彻安全、就近的原则。
5、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如发生安全的`事故,在两小时内报告当地派出所和市教育主管部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愿意接受上级部门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二、切实抓好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和园舍卫生工作
1、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对学生防疫和食堂、豆奶、午休室的检查和管理,不采购无固定厂址、无商标、无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食品及药品,不用发霉变质的食品。坚决杜绝食物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学生打预防针、服用预防药,须经上级组织部门共同认可后进行。加强食堂管理,不准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厨房和食品存放点。管好饮用水。定期对厨师、保育员进行健康体检,防止流行病、传染病的传播。食堂人员须对幼儿用餐的菜品作餐前试尝,感觉无异,方可食用,并将当天所食的菜品留样,若当天无任何不适或无食物中毒,所留样品于次日处理,不得“回锅”再食用。
2、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切实履行晨检和午检登记,严防幼儿发生身体不适,对教室卫生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打扫,定时消毒幼儿水杯和餐具,毛巾,做到“六勤”“四不”定期对园舍进行消毒和打扫,定期对教室空气进行杀菌,切实做到教室通风条件良好,室内空间干燥。
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对幼儿园安排的各项工作,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
2、认真备好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尤其是教具及游戏)
3、了解每个幼儿的情况(尤其新生),抓好幼儿的生活常规,以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自理能力及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4、时刻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认真做好及配合好保育工作。
5、经过家访电访方式,多与家长沟通,听取家长合理的意见,共同教育幼儿。
6、不管任何时刻,全面关注幼儿,个别幼儿个别教育,让孩子都在同一条线上,师生同心,其力断金,为幼儿打造更加快乐健康地乐园。
保证人:×××
日期:20××年×月×日
幼儿园教师安全承诺书 篇3我作为一名教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工作规程》《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深入做好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减少与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积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学生执行,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开设安全教育课、专栏宣传、演讲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与社会治安教育等,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
三、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各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认做好晨检午检工作、课堂课间及课外活动的安全监督,加强上学放学时段对学生的指挥疏导,保证学生安全上学、放学。按照学校规定切实做好“路队制”工作,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安全护送学生过马路。
四、认真执行班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班级的所有设备管理,随时做好对班级所有部位及学生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课堂教学有机渗透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活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学校、班级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亲自参加,认真组织,并做到事先进行有关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八、班级发生严重或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报告,不迟报,不谎报,不漏报。
九,严格执行学校的课休制度。1至4年级学生星期一、三、五的课休时间由语文老师负责管理,星期二、四由数学老师负责管理;5至6年级星期一、四课休时间由数学老师负责管理,星期二、五由语文老师负责管理,星期三由英语老师负责管理。
十、严格遵照执行安全制度与规定,尽职尽责,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事故。
承诺期限:20xx年2月7日————20xx年2月
承诺人签字:
2.关于教师承诺书 篇二
美国社会学家贝克尔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提出了“组织承诺”,他认为“组织承诺”是员工随着其对组织的‘单方投入’的增加而不得不继续留在该组织的一种心理现象”。我国学者认为中国员工组织承诺的结构模型中包含四个因子:“感情承诺”,对组织认同、感情深厚、愿意为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做出奉献,在任何诱惑下都不会离职跳槽。“规范承诺”,对企业的态度和行为表现均以社会规范、职业道德为准则,对组织有责任感,对工作、组织尽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理想承诺”,重视个人的成长,追求理想的实现,关注个人的专长在该组织能否得到发挥,组织能提供各.项工作条件和利于学习提高及晋升的机会,从而实现理想。“经济承诺”,因担心离开组织会蒙受经济损失,所以才留在该组织。目前学者们倾向于把组织承诺看作是一个态度概念,这是因为研究者们验证组织承诺最通用的方法就是通过态度测验来测量个体对其所在组织的态度或情感。因此,从态度变量出发,大多数研究者把组织承诺定义为:成员对特定组织及其目标的认同,并且希望维持组织成员身份的一种心理状态或思维定势。
2 教师组织承诺
关于组织承诺的研究最早是源于企业管理的,其理论来源及实践应用都是围绕企业而发生的。[3]随着教师聘任制中学校和教师“双向选择”的落实,我们注意到,教师对学校同样也存在着“组织承诺”,而且在教师的流动性、教学态度、教学行为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影响。[4]
2.1 教师组织承诺的内涵
“教师组织承诺”是指教师对学校组织所提供的满足其生存、发展所需的物质和精神条件的满意度,并且坚信学校目标,认同并接受学校价值观,自动自发地为学校竭尽全力,渴望能够在该学校中一直工作下去的心理定势。
2.2 教师组织承诺的分类
从承诺形成的原因划分,教师组织承诺包括感情承诺、规范承诺、理想承诺、经济承诺等;从承诺的指向划分,教师组织承诺包括课堂相关活动承诺、组织归属感、课堂活动承诺、合作承诺以及对学生个人生活卷入的意愿。
3 研究方法与分析
3.1 组织承诺与离职意向模型
3.2 模型分析离职意向是离职行为的最直接前因变量。员工离职模型中因变量是员工离职意向,自变量分别是个人变量,结构化变量和中介变量。
结构化变量:“机会”在这里是指找到可替换工作的容易程度。机会和离职正相关。“亲属责任”在这里指生活在同一社区中的亲属的义务。员工除了受宏观就业环境影响还要受家庭责任环境影响。“培训”在这里是指员工的技能和知识可以被其他单位使用的程度。在近期的研究中又被称为专用性投资。如果一般培训投资由员工自己承担,这样会导致员工寻找工作和离职意向。“工作参与度”是指员工愿意为工作付出努力的程度。在以往的模型中这一概念被称为“工作激励”,但后者的应用更广泛。工作参与和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之间是正相关关系。
个人变量:“工作压力”是指工作职责不能被实现的程度。一般认为工作压力包括四个维度:资源匮乏度、角色模糊、角色冲突和工作负荷。工作压力的四个维度作为离职的外生决定变量,而且这四个维度与员工的两种退出行为(缺勤和离职)正相关。
中介变量:“工作满意度”是员工对其工作的喜好程度。长期以来,它被认为是离职意向的一个关键决定变量。“组织承诺”是员工对某个社会单元的忠诚程度。组织承诺划分为情感承诺、连续承诺和规范承诺。另外,根据员工忠诚对象不同,它还可以划分为对整个组织的承诺、对某个部门乃至某个团队的承诺。
4 总结分析
国家与学校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有效利用教育资源。俗话说,“对于一个人而言,生存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有发展。”一个国家或一个学校如果让自己的教师整天忙于谋生,而不是教学,那将是非常不利的。
4.1 讨论与建议
切实增加高校教师的经济收入和科研经费,是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的一剂良药。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关注,对教师的关心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更应该落到实处,关心教师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比如住房、教学以及科研等等,对其中一些确有困难和有思想情绪的人还应该进行深入地了解与个别的帮助以及安慰;学校中的人事、人才交流部门对那些不应该流出学校的教学骨干应该全力挽留,在不影响流动工作的同时,可以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抑制住这部分人才的流失,以此避免高校人才“逆淘汰”,或出工不出力的“隐性流失”现象的继续发生。
4.2 教师管理
对组织承诺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对教师管理实践活动具有非常大的启示作用。教师组织承诺是建立教师与学校组织关系的首要环节,是学校组织确定教师管理策略的重要依据。学校组织可以从四种承诺形式的全部水平,清楚地理解一个教师与其组织的关系,提升组织承诺水平。
丰富教师的工作内容,改善感情承诺水平。教师感情承诺是依靠工作本身特性、学校组织内的人际关系、个人在组织中的重要性等因素强化形成。提升教师的感情承诺,教师必须从内心真正体验到所从事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工作动机和满意感,教师必须体验到对工作及其结果负有个人责任。如果教师感到工作绩效的好坏与个人的责任有关,那么在工作取得良好的绩效时,会感到愉快,在工作绩效不佳时,则会感到内疚。学校组织应切实发展积极的学校人际关系,尽可能为教师创造一个宽松温馨的人文环境,因为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优良的校风是最具影响力的心理环境。
增强教师主体意识,提高规范承诺水平。教师规范承诺的提升,需要学校组织通过对教师进行形势与任务的教育,及符合社会规范的道德品质教育,使教师形成正确的立场、观点,正确的道德意识,从而自觉、主动地在教育岗位上努力工作。教师管理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必须增强教师的这种主体意识。他们被调动起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将推动和促进教师管理活动沿着预定的目标有效地发展。
引导教师追求适当物质利益,提高经济承诺水平。如果个人的需求通过追求物质利益得到满足,就会创造高密度的教师投入承诺,个体潜在需求就得到最根本的满足。我们知道,行为听从人类本能的心理需求,人是一种有着智力,需求,欲望的感情动物,并且人类的行为受需求欲望的支配。我们要健全和完善对优秀教师的承诺水平,如完善学校制度,包括合理的回报和公平的评价体系,调整授权部分时间制工作,提高教师的责任水平和工作积极性,运用各种激励方法,以改善承诺水平,提高工作绩效。
参考文献
[1]鲁汉玲.教师组织承诺研究综述[J].教育探索,2005(1)
[2]吴林,牛国鹏.教师组织承诺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J].现代教育科学,2005(5).
3.关于教师承诺书 篇三
【关键词】初中教师 组织承诺 专业发展
关于组织承诺的研究最初起源于企业,随着社会对教育事业的逐步关注,近二十年来,人们开始引入“教师组织承诺”的概念,并以此作为一项课题进行研究。
关于教师组织承诺这一概念,虽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但介于对组织承诺的理解不同,划分的维度也不同,因此直到目前尚无确切的定义。笔者根据陈兴淋(2006)《组织行为学》一书中对组织承诺这一概念五维度的划分,将教师组织承诺理解如下:
教师组织承诺:指教师对其所在学校的认同与支持,以及教师愿意为学校的发展甘愿作出的贡献。包括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经济承诺、机会承诺五个维度。
本文采用文献法、资料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统计法,对教师组织承诺与教师专业发展状况进行研究。
为了保证研究的科学性,本文对该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进行了检验, 结果表明问卷具有很好的信度和效度。
通过问卷测试,教师组织承诺问卷平均得分为3.82分, 从各项的分值来看,最高分为4.86分,最低分仅1.83分,属于较低水平。综合起来看,教师组织承诺总体发展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教师专业发展的总体平均分为4.17分,高于4分“基本符合”的设置。说明整体上,教师专业发展的水平较高。教师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情意等专业素质较高,教师对自身内在的、持续的发展要求较高。
从教师专业发展各维度来看,水平由高到低依次是专业能力4.53分,专业知识4.44分,专业情意4.32分,专业发展态度3.91分,专业发展行为3.79分。
研究结果表明,教师组织承诺总体发展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学校的福利待遇和对教师职业的热爱而选择留在学校的心态更弱,说明对教师而言,离职的成本不高,离开学校,职业改变,并不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困难和不便。这种心态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教师的离职倾向。因此,教师组织承诺的各成分发展不平衡,其发展顺序与水平存在差异。
教师组织承诺因职业生涯阶段存在群体差异,由低到高依次为:成熟阶段、求生存阶段、调整阶段、专家型教师阶段。
成熟阶段教师组织承诺最低。这一阶段的教师,可以说对教学工作游刃有余,希望在学校中能够有更好的发展,可是学校又不能同时满足大量的需求。下有年轻教师带来的竞争压力,上有资格更老的教师带来的紧迫感,让处于这一阶段的教师,无法对组织产生深厚的情谊。
求生存阶段的教师,刚参加工作,学校对他们而言是一个全新的环境,同时从学生到教师的转变也是需要过程的,还尚未建立起来对学校的感情和责任感。
调整阶段教师,刚刚适应学校的生活,对自己的职业也充满了期待,希望在现有的环境中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达到理想水平,能够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
专家型教师组织承诺最高。因为这一阶段教师在这个学校工作了一生,学校提供给他们所希望的薪酬,满足大部分人的理想,他们对学校有着很深的感情,为自己是该校的教师感到骄傲和自豪。
整体上,教师专业发展的水平较高。从各维度来看,水平由高到低依次是:专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情意、专业发展态度、专业发展行为。
教师专业发展因职业生涯阶段不同存在差异,由高到低依次为:调整阶段、胜任阶段、求生存阶段、成熟阶段。
调整阶段的教师专业发展要求最高,这一群体的教师,在适应工作环境后,希望得到个体内在专业化的提高,希望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能力。
胜任阶段的教师,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理论知识,但是在向专家型教师转变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
求生存阶段的教师,因刚脱离学校教育,掌握的都是新知识、新内容、新的专业发展趋势,目前来讲,对专业发展的需求略低。
成熟阶段的教师经历了求生存阶段和调整阶段后,或通过自学,或通过培训,照比其他职业生涯阶段的教师,知识和能力都处于更新期,因此对于专业发展的需求并不明显。
关于教师组织承诺的研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可以说是已经渗透到各个方面了。笔者通过研究发现,教师组织承诺与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着高度相关关系,也可以说是教师的组织承诺能够影响专业发展的行为和态度,而专业发展的行为和态度反过来能够促进教师组织承诺的提升。同时笔者认为今后有必要对此进行更深入更全面的研究。通过对二者的关系研究,来促进教师组织承诺和专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学校培养更多优秀的教师人才,让这些教师培养更多的国之栋梁。
【参考文献】
[1]鲁汉玲. 教师组织承诺研究综述[J].教育探索,2005(1) .
[2]王振红. 论学校管理与教师组织承诺间的关系[J].教育发展研究,2005(1).
[3]吴 林,牛国鹏. 教师组织承诺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J].现在教育科学, 2005(5).
[4]宋爱红,蔡永红. 教师组织承诺影响因素的研究[J].统计研究,2005(5).
4.关于教师承诺书 篇四
各教师:
为进一步端正师风,提升师德,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要求教师对新学期师德师风建设作出庄严承诺,并自觉履行承诺、践诺,总校党总支决定在教师中开展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二、活动要求
1、在签订承诺书前,学校利用政治学习或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时间,组织教师学习一篇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或相关文章。
2、在认真宣讲《黑里河镇总校师德承诺书》的前提下,组织教师签订承诺书。
3、在教师签订承诺书后,要对学校今后一个时期的教师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以达到自觉、自省、正行的目的。
4、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承诺人备存,一份交学校存档(将相关影像资料一并存档)。附:《黑里河镇总校师德承诺书》
5.教师承诺书 篇五
本人现任教二中高一年级,为适应新时期对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树立教育形象,从根本上促进思想重视,提高教育水平,现郑重承诺:
1、时刻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和言谈,讲文明,讲礼貌,在学生面前保持朴素、整洁、端庄、高雅的形象和气质,谨记为人师表。
2、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纪律,与同事和睦相处,精诚合作。
3、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随时随地对学生保持满腔热忱,信任、宽容、理解、善待每一个学生。
4、在与学生家长的交往中,不收受礼品和现金;在家校联系工作中,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不埋怨家长。
5、虚心好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不墨守成规,经常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
6、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7、精心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按照教学“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到按时或超前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不坐着上课,上课有教案,及时批改作业,做好培优促后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学校安排各种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学校举行的活动。
8、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堂、不拖堂,不接打手机;上班期间,不玩扑克、游戏,不打麻将,不上网聊天;不随意调课,杜绝教学事故。
9、用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让每一个学生都感到成功,收获希望。
10、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教师的原因而辍学。若我未做到我的承诺,我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6.教师承诺书 篇六
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有关要求,以及我市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规范好自身行为,履行好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不公款请吃、吃请;
三、不有偿补课;不乱订资料;不乱收费;
四、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到经营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
五、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六、不以各种名义收受学生家长礼金及礼品;
七、不迟到、早退、无故旷勤,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八、不在工作期间上从事网络聊天、炒股、打游戏、看视频、玩弄手机等与个人工作专业无关的活动,无工作需要不上网;
九、经常开展教研,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打造高效课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十、在本单位和同志们相互监督,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在执行上级规定、反“四风”和遵守各项制度等方面不出问题。
我将认真践行以上承诺,因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出现问题,将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组织处罚。
7.关于教师承诺书 篇七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贝克 (Becker) 提出了“组织承诺”这个概念。他认为, 组织承诺是指成员随着其对组织的“单方面投入”的增加而产生的一种全身心参与组织各项工作的情感。目前, 学者们倾向于将组织承诺定义为:成员对特定组织及其目标的认同, 并且希望维持组织成员身份的一种心理现象。[1]幼儿园作为一种特殊的非盈利性组织, 具备一切组织管理所应具备的条件, 于是幼儿教师与幼儿园这个特殊组织也有一种组织承诺关系。[2]研究者认为幼儿教师组织承诺可以视为幼儿教师对幼儿园的理念、价值的心理认同, 希望继续留在本园奉献自己的心力, 对幼儿教师这个职业的心理归属感。教师组织承诺与幼儿教师的去留倾向、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关系密切, 是园领导用来评估幼儿教师的组织态度、进行幼儿教师管理决策的重要工具。
目前, 相关的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民办园和整个幼儿教师群体, 单独涉及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群体的研究甚为缺乏。加之, 与城市学前教育相比, 农村学前教育在教育资源配置、受教育机会、专业师资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3]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 特别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注农村学前教育需要关注农村幼儿教师的稳定状态及其组织承诺。本文主要从相对收入、绝对收入、可选择性、离园损失、升职机会和职称机会这六个影响因素对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的影响进行探讨, 以所在地重庆市的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为切入点, 对其组织承诺及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和分析。
二、研究方法
(一) 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随机选取重庆市乡镇中心园80名幼儿教师作为调查对象, 发放问卷80份, 收回有效问卷65份, 回收率为81.25%。有效问卷中的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情况具体见表1。由于调查的乡镇中心园中男性幼儿教师较少, 本研究不做教师性别上的区分。本研究将问卷答项进行数据编码, 并使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 研究工具
本研究参照国内外研究者所采用的调查研究工具, 编制了“幼儿园教师组织承诺及其影响因素调查问卷”。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幼儿园教师个人背景的题项, 该部分包括5个题项, 即调查对象的年龄、教龄、学历、职称、编制, 每个题项均为单选, 选中记“1”, 未选中记“0”。第二部分是有关幼儿园教师组织承诺的题项, 该部分直接采用国内宋淑青和秦金亮两位先生编制的幼儿园教师组织承诺量表[4];该量表分为情感承诺、职业承诺、经济承诺、人际承诺、理想承诺5个维度, 共25个施测题目;每个题目均采用利克尔特 (Likert) 五点评价方式, 对“很赞同”“赞同”“不确定”“不赞同”“很不赞同”这5个选项依次记1分、0.5分、0分、-0.5分、-1分。第三部分是关于影响幼儿园教师组织承诺的主要影响因素的题项, 该部分包括绝对收入 (幼儿教师每个月实际的收入数量) 、相对收入 (幼儿教师认为自己收入的高低) 、可选择性 (幼儿教师所在地有没有多余的幼儿园可供选择) 、离园损失 (幼儿教师认为离开本园去其他园所工作的损失大小) 、升职机会 (幼儿教师认为自己有没有好的升职机会) 、职称机会 (幼儿教师认为自己有没有好的评职称机会) 6个题项, 每个题项均为单选, 选中记“1”, 未选中记“0”。
三、结果分析与讨论
1.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的特点
根据本研究的计分方式, 幼儿园教师的组织承诺均值范围为-1到+1之间。越接近+1, 表明组织承诺的水平越高;越接近-1, 表明组织承诺的水平越低;0表示在组织承诺方面态度不明确。基于此, 研究者对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组织承诺特点进行分析, 教师组织承诺的均值与标准差见表2。
由表2可知, 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组织承诺水平总体上较低, 与+1的水平相距甚远。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在情感承诺维度上的平均得分最高 (0.317) , 其次是职业承诺维度 (0.283) , 经济承诺水平出现了负值。
2.个体变量对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的影响
为了考察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个体变量对其组织承诺各维度的影响, 本研究从年龄、教龄、学历、职称和编制5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具体分析结果见表3。
注:*P≤0.05,**P≤0.01。
由表3可知, 第一, 年龄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的各个维度均不存在显著差异。在本次调查中发现, 重庆市乡镇中心园的幼儿教师队伍大多数由年龄较大的小学转岗教师组成, 年轻教师较少。一是由于工资和农村的环境条件等客观原因, 近几年幼师毕业生几乎没有回到农村幼儿园工作, 造成了农村专业幼教师资的缺乏;二是教师年龄越大, 可供选择其他职业的机会越有限, 投入成本亦越高, 教师对组织也会有更高的承诺。因此, 年龄对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影响不显著。第二, 教龄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职业承诺维度有显著差异, 与其他4个维度不存在显著差异。随着教龄的增长, 幼儿教师不管是对组织情感的投入, 还是对自身专业发展的投入会越来越多, 就越不愿意更换其职业, 对组织的依赖亦越来越强。加之, 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受地域和自身条件的限制, 一旦在工作单位上稳定下来, 便会对自己的职业产生较高的期望, 为自己的职业理想而奋斗, 继而其职业承诺会逐渐增强。第三, 学历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理想承诺存在显著差异, 与职业承诺维度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 与其他3个维度不存在显著差异。总的来说, 组织承诺与学历是一个反比例的关系。幼儿教师的学历越高, 对组织要求愈高, 对组织的预期也愈高。反之, 则越低。长期以来, 农村幼教师资学历水平整体低于城市幼教师资。[5]因此, 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普遍的学历低水平, 导致其对组织的期望较低, 组织容易满足其心理需求, 进而造成幼儿教师对其职业和理想的投入较多。第四, 编制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人际承诺维度存在显著差异, 与其他4个维度不存在显著差异。根据表1的统计结果来看, 重庆市乡镇中心园的幼儿教师大多是年龄较大的, 未评级的教师较少。成员在组织中的职称评定情况往往与组织承诺呈正比例的关系。这种正比例的关系是由于职称的高低从侧面反映了成员对组织的投入程度。加之, 有编制的幼儿教师对组织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其组织承诺也较高。由于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都有编制, 减少了不稳定的风险, 她们则更多注重的是同事和领导之间的人际关系。
3.外在变量对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的影响
为了考察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外在变量对其组织承诺各维度的影响, 本研究从绝对收入、相对收入、可选择性、离园损失、升职机会、职称机会六个方面来进行了统计分析, 具体分析结果见表4。
注:*P≤0.05, **P≤0.01, ***P≤0.001。
由表4可知, 第一, 绝对收入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的各个维度均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对收入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职业承诺和理想承诺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 与其他3个维度不存在显著差异。期望价值理论认为人们从事何种行为取决于觉察到行为导向目标的可能性, 以及目标的主观价值。价值是一种引导个体做一些他们认为应该做事情的动机。期望和价值同样能够预测职业选择。[6]从总体上来说, 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都认为自己的收入偏低。这种低收入的期望、价值会影响幼儿教师的行为、职业选择和职业规划, 以及对组织的情感投入, 进而影响其组织承诺。第二, 可选择性和离园损失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组织承诺中的各个维度均不存在显著差异。重庆市乡镇中心园附属于当地小学, 属于公办性质, 一个镇上几乎就只有一所。因此, 可选择性对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组织承诺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另外, 重庆市乡镇中心园中的幼儿教师主要是从小学轮流抽调到幼儿园工作的, 很少专门受过学前教育专业培训, 同时, 这部分教师并非长期在幼儿园工作, 一旦完成自己的任务便会回到小学继续工作。此外, 重庆市乡镇中心园的幼儿教师几乎都有小学编制, 工资待遇不比小学教师差, 他们对组织的依赖较强, 不会轻易选择放弃自己现有的工作和所在组织。因此, 离园损失对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组织承诺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第三, 升职机会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理想承诺维度存在显著差异, 与职业承诺维度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同时, 职称机会与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职业承诺维度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可见, 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对自身专业理想、专业发展的认识不足, 缺乏积极向上的后劲心理驱动力。加之, 外在的各个方面条件的限制, 因此, 升职机会和职称机会对重庆市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理想承诺维度和职业承诺维度造成了影响。
四、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对乡镇中心园的财政投入, 明确各级政府的相应职责。政府必须担负起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职责, 加大对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财政投入。
二是营造良好的组织支持氛围和赋权增能的园所环境, 建立公平合理的晋升机制。组织支持感理论认为, 当员工感受到来自组织的支持, 即感到组织对其关心、支持、认同时, 他们在工作中就会有很好的表现。[7]
三是建立农村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的内部职业生涯发展体系, 注重其职业生涯管理, 创造更多的培训发展空间, 提高幼儿教师的组织承诺水平。
四是实行积极的差异管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 区别对待, 有的放矢, 满足幼儿教师的不同需求, 最大限度地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关注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的动态性, 加强园领导与教师们的交流, 讲求诚信, 注重对其进行正确积极的引导, 避免或减少其负面情绪的产生, 促进乡镇中心园幼儿教师需要的良性转化, 以达到以组织目标为核心的心理需要的动态平衡。
参考文献
[1]鲁汉玲.教师组织承诺研究综述[J].教育探索, 2005 (1) :52-53.
[2][4]宋淑青, 秦金亮.幼儿教师组织承诺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 2006 (12) .
[3]王雁:城乡二元结构与农村学前教育[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07 (4) :25.
[5]于冬青, 梁红梅.中国农村幼教师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J].学前教育研究, 2008 (2) :13-16.
[6]姜立利.期望价值理论的研究进展[J].上海教育科研, 2003 (2) :33-35.
8.关于被害人承诺的相关问题研究 篇八
关键词:被害人承诺;正当行为;法理基础;法律效力;构成要件
被害人承诺在整个刑法学体系中只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问题无关紧要,相反,它是刑法学界广泛研究的热点问题。被害人承诺在国外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作为违法阻却事由之一被广泛认可。我国刑法学界对这一理论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在正当化依据、承诺处分权限、成立要件等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因此该理论仅被当作一种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应用在司法实践中。在本文中,笔者试图结合刑法学相关理论对被害人承诺问题进行论述。
一、法理基础
关于被害人承诺的法理基础,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论:
(1)法律行为说。该说认为,被害人的承诺实际上是给行为人实施一定侵害行为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种法律行为。
(2)利益放弃说。该说认为,法秩序把法益的维持委托给法益的保持者,承诺表明他放弃了自己的利益。
(3)保护放弃说。该说认为,承诺是被害者放弃自己的利益因而放弃了法的保护。
(4)保护客体部分脱落说。该说认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不仅保护各种实质的法益,而且保护法益保持者的处分权限,承诺使保护的客体脱落。
(5)法政策说或利益衡量说。该说从利益衡量的原理寻求承诺的正当化根据,认为不妨害人格自由的权利行使应视为有社会价值,因此,在一定的法秩序的限度内,个人对法益的主观评价具有决定性意义。[1]
笔者赞同法政策说或利益衡量说。法政策说或利益衡量说的观点将权利人的自我决定权作为关注的中心,充分肯定了权利人自我决定的自由,符合宪法对个人自由的尊重和保护;再者,刑法保护的不仅是权利人的各种法益,而且保护权利人对这些法益的处分的自由,如果权利人的某种法益妨害了其人格发展和自我实现,那么其对该法益的处分就值得保护,正如著名学者黎宏教授所说:“刑法之所以将某种利益作为法益加以保护,主要因为其是个人自己决定或者说自我实现(人格发展和完成)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是实现该种目标的必要条件,因此法益只有在对人的自我实现具有积极意义的限度内,才具有作为法益而受到刑法保护的意义。”[2]
二、法律效力
被害人承诺的效力问题在大陆法系国家一直存在争议。按照大陆法系犯罪构成三阶层理论,需要同时满足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才能构成犯罪,相应的就有构成要件排除事由、违法阻却事由和排除有责性事由作为出罪事由。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害人承诺仅仅是构成要件排除事由还是既有构成要件排除事由的部分又有违法阻却事由的部分,即所谓“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分歧。
“一元论”认为“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自始就欠缺任何结果非价,而当行为人之意志不在于促成结果非价时,也就没有意志非价,因而排除了构成要件符合性”。[3]“二元论”则将被害人承诺分为“合意”的承诺和“非合意”的承诺,认为在那些必须具备违背被害人意愿要件才构成某种犯罪的场合,被害人承诺属于“合意”的承诺,而由于有了“合意”,则不具备违背被害人意愿的要件,因而不成立犯罪,此种情况下的被害人承诺不符合构成要件,属于构成要件排除事由;“非合意”的承诺则是在不必须具备违背被害人意愿要件也能构成犯罪的场合下被害人所作出的承诺,此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已经符合了构成要件,但由于存在被害人的承诺,使行为人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排除了法律上的责难,属于阻却违法事由。
笔者赞同“一元论”的观点。因为“构成要件描述了法益侵害,是内含有价值的范畴”。[4]而如前文所述,被害人承诺是权利人在利益衡量之后作出的放弃自身某种利益的承诺,即意味着该种利益对被害人来说不再具有价值,行为人的行为也就不存在法益侵害,因而不符合构成要件。
三、构成要件
被害人承诺在我国作为一种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排除行为的犯罪性,如前文所述,其是基于权利人的自我决定权,在经过利益衡量之后对自身某项利益作出放弃的承诺,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对其利益作出承诺,也不是任何利益都可以被承诺限制或者剥夺,即便是有权作出承诺的人在作出承诺时如果存在认识上的瑕疵,并因此导致事实上的错误,则该承诺也可能无效”。[5]因此,有效的被害人承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适格的承诺主体
作出承诺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其是有权处分人且具有承诺能力。关于承诺能力我国学者说法不一,有人认为“刑法有规定的,应以刑法的规定为准,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应当以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规定为标准”;[6]有学者认为“我国刑法中被害人承诺的年龄应始于十四周岁,故年满十四周岁的精神正常的人,才具备承诺能力,是适格的主体”。[7]笔者认为承诺能力应以刑法规定的为准,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因具体考虑承诺人对承诺行为的性质、意义以及后果等因素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对于有学者认为“在法益主体由于年少或者精神障碍而不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缺乏承诺能力的时候,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表示承诺”,[8]笔者表示不赞同,因为法益主体的承诺行为是其自身行使自我决定权的表现,刑法出于对其自我决定自由的保护而肯定其承诺的效力,而这种自我决定的自由不应由他人代为行使。
2.真实的意思表示
被害人承诺必须是权利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原则上要求被害人在没有受到外界不利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基于自己的真实想法作出承诺,且要求该承诺要表示于外,以行为人能明确感知为限。对于权利人受欺骗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承诺,若承诺时权利人依然对承诺的性质、意义以及后果等因素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应认定承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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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权处分的利益
被害人承诺所处分的利益必须是权利人有权处分的利益,“在刑法学理论中,将法益分为国家法益、社会法益、个人法益三大类,其中国家法益与社会法益被合称作‘超个人法益’,对于这两类法益,个人是无权作出处分的。被害人所能处分的,仅是其享有的个人法益,而个人对国家法益与社会法益所做出的承诺则是无效的”。[9]而个人法益中,分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名誉权、人格权、性自由权、财产权利等可处分已被普遍认可,但对生命权和身体健康权的处分仍存在争议。
[10]笔者认为,如果严格贯彻权利人自我决定的自由,那么其生命权自然也是可以自由处分,但这难以与目前的社会形势和国民心理相契合,实践中认定被害人承诺的存在也困难重重,因此,在当前的条件下,否认个人对生命权的处分是妥当的。在权利人对身体健康权的承诺中,轻伤和轻微伤的承诺效力得到普遍认同,但重伤害是否在承诺范围内却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对重伤的承诺原则上是无效的,认为“在单纯伤害而没有保护另一重大法益的情形下,虽然得到被害者承诺,但造成了有生命危险的重伤的,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11]另有学者认为“得承诺的伤害一概不成立犯罪”,[12]主张被害人处分自己可以自由处分的利益的行为应得到尊重,再者,行为人在行为时应当意识到行为会给被害人造成生命危险而仍然决定实施,具有杀人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责任较轻的)。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
4.合适的承诺时间
被害人作出承诺的时间有严格要求,理论界亦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只有在行为前或者行为时做出的承诺才可能被行为人所认识,事后承诺不具有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效果”;[13]另有学者认为“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被害人在结果发生前变更承诺的,则原来的承诺无效”。笔者认为被害人承诺除在刑法规定以违背被害人意愿为要件的犯罪的场合可以最迟在结果发生时作出外,其他场合必须在行为前作出承诺。前种情形中,在结果发生时存在被害人承诺,说明行为并未违背被害人遗愿,也就不符合犯罪构成;后种情形中,被害人必须在行为前作出承诺,此时行为人基于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可以排除犯罪性。若在行为时甚至结果发生前作出承诺,则行为人在未得到被害人承诺前的侵害行为就具有行为非价且符合犯罪构成,此时援引被害人承诺来排除其犯罪性难免有放纵之嫌,以侵害行为所犯罪行的未遂状态认定行为人的责任或许比较妥当。
四、结语
被害人承诺作为刑法学体系的一个边缘部分越来越被学界重视,我国刑法典虽没有对被害人承诺作专门规定,但其作为一种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广泛应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在我国法治高速发展的今天,被害人承诺的立法化将是必然的趋势,其在刑法总论中明确下来将能更好的指导司法实践,更好的体现刑法的公平正义。作者简介:陈奕博,男,1993年4月生,现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法学专业。
参考文献:
[1][8]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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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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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政勋.《正当行为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7][13]肖敏《.被害人承诺探究——民权刑法视域中的利益衡量》,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四期.
[9]王倩.《被害人承诺成立要件探究》.《法制博览》,2014年6月(中).
[10]贾冬恺《.人身伤害中被害人承诺权限研究》《.重庆与世界》,2014年4月第四期.
[11]张明楷.《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
[12][14]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
9.教师承诺书 篇九
为严格落实教育办开展师德师风集中整顿活动的相关要求,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1、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
2、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3、不利用招生、转学、择校、择班、择座、考试、辅导、劝退、开除、个人婚丧嫁娶等,主动索取或暗示学生或家长赠送礼金、礼品等财物;
4、不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5、不参与聚众赌博和网络赌博;
6、不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经商(包括利用网络从事微商销售)或在校外从事第二职业;
7、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乱发不实网贴,诋毁他人形象;
8、工作期间饮酒,“八小时以外”酗酒滋事;
9、不做其他有损师德、师表形象的事情。
10、(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上交教育办存档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个人一份)承诺人:
10.教师承诺书 篇十
一、忠诚教育,依法执教
我将自觉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规,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全身心投入工作。热爱学校,树立集体观念,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
二、严以自律,率先垂范
廉洁从教,情操高尚,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为人师表,正直正派,模范遵守公民道德,仪表端庄大方,穿着整洁高雅,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三、立足岗位,积极奉献
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减轻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四、严谨笃学,业务精湛
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改革实践活动,探索高效率的、贴合学生实际学习水平的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质量,精益求精,争做能给学生一口水的一片海。
五、尊重学生,甘为人梯
时刻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坚决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积极主动的为学生排忧解难,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六、举止文明,言行规范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身体力行的实践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11.关于教师承诺书 篇十一
储振民向坂上初中捐款,既是兑现对老伴儿生前的承诺,也是继承父亲的遗志。“今年三月,老伴儿临终前,就特地嘱咐我要继续走好慈善之路,捐助贫困孩子完成学业。”
退休教师夫妇20年慈善捐款10多万元
储振民,是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蒲岸村人,今年89岁,从事教育事业40多年。
据储振民介绍,他“在坂上中学(坂上初中的前身)度过了人生中难忘的6年中学生活”,1948年高中毕业后,进入武进区横山桥镇当小学老师,1990年退休前在遥观中学教语文。妻子章文秀退休前在坂上小学当语文老师。
储振民说,他的退休金每月6500元,老伴儿章文秀的退休金每月近6000元。“尽管如此,我们老俩口生活一直都很简朴,捐给坂上初中的60万元是节衣缩食攒下来的全部积蓄,但是我觉得这件事做得很有意义。”
说起自己的惊人之举,储振民老人说,离不开老伴儿章文秀的大力支持,1950年结婚以来,他们从事一辈子的慈善事业。
1998年洪灾、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储振民夫妇都积极捐款。2013年,他们还做出一个决定,每年拿出1.2万元,固定捐助常州新北区、武进区的困难家庭,直到“百年”。
“在这之前的20多年时间里,老两口捐款共计10多万元。”储振民的小儿子储晓峰说。
2016年3月1日,老伴章文秀因脑梗塞复发不幸离世,弥留之际,章文秀对储振民说:“跟着你吃了一辈子苦,但做慈善让我感到很光荣,你要继续走好慈善之路,帮助更多的贫困学子。”
半年之后,储振民老人兑现了对老伴儿的承诺。“捐献给学校设立的基金,我特地把老伴的名字中的文字放在前面,我自己的名字取一个民字的谐音明,叫做文明奖励基金。”
“裸捐”60万是继承父亲办学遗志
近日,储振民将自己和老伴章文秀毕生积蓄60万元全部捐给位于武进区礼嘉镇母校坂上初中,成立“文明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优秀师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坂上初中特别举行“文明奖励基金”捐赠仪式。
对于储振民老人倾囊而出捐资助学的举动,全家人无一反对。
“我们兄妹三人家庭条件都不错,老父亲的钱由他自己处置,我们尊重并支持他的善举。”储晓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老父亲的钱存的是定期,因为存折还未到期,“我和大哥分别垫付了11万元善款”。
“三个教师两代人,一心为民献爱心”,这是储振民一家给武进区礼嘉镇坂上初中师生留下的印象。
“不仅我和老伴儿是教师,我的父亲储绍熙也是教师。”储振民称,坂上初级中学始建于1939年,其前身是辅华中学,父亲储绍熙就曾是这所学校的主要创办人,并一直在该校任教。其父晚年时,还还拿出数钱元退休金,捐建了坂上初中图书馆等设施,为坂上初中奉献了一生。
“父亲的言行对我产生了很大影响,他创办了坂上初中,我和老伴儿又把钱捐给了母校,这也算是继承父亲遗志吧。”储振民说。
“储老将毕生积蓄都捐赠给了学校,这种大爱精神值得全校师生学习、传承,我们将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来弘扬这种正能量。”坂上初中校长郭曙向澎湃新闻表示,对于储老的捐款,“学校将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制定章程保证每一份钱都发挥最大效用”,规划的用途主要是资助贫困学生、奖励优秀学生、奖励优秀教师等方面。
12.关于教师承诺书 篇十二
一、什么是党员公开承诺
党员公开承诺是基于党员的先进性, 由党员个人对党组织和群众做出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特定事项的意思表示, 是广大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 提高党员服务群众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党员承诺按承诺内容不同可分为履行党员义务承诺、争当先锋承诺和一事一诺三种类型, 履行党员义务承诺为共性部分, 主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 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 由党组织对党员提出统一的承诺内容和要求;争当先锋模范承诺为个性部分, 由党员根据各自岗位工作实际和自身特长优势, 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承诺事项。一事一诺则是根据近期的工作任务, 特别是面临急难险重的任务和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项, 针对某个事项专门做出承诺, 规定完成的时限和效果, 做到一事一诺, 一事一评。
二、党内考核评价机制存在的弊端
1. 考核机制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 对于党员最为主要的考核方式是党员年度民主评议。但考评缺乏可量化的衡量标准, 党员之间相互不了解工作的内容, 缺乏横向和纵向的比较, 很难在好与不好之间做出正确的评价, 最终年度民主评议只能凭着感觉走。这种评议方法的主观性较强, 评议的内容较为笼统.容易受到主观偏见和晕轮效应的影响, 很难真正判断党员是否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2. 群众缺乏行使监督权的必要条件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 但一句“党员交给群众监督”并不足以解释广大群众心中的疑惑:该监督谁、该怎么监督, 自己手中的监督权到底有多大。作为监督主体, 群众在权力、资源、信息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 行使其监督权往往缺乏必要的条件。
3. 职责不明造成推诿扯皮
由于党支部的构成与行政部门划分不一致, 可能是由几个部门组成一个党支部, 在职责的划分上就会产生不确定性。当党委下达任务到党支部再到党员个人时, 随着任务的层层分解, 执行力也随之递减,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任务的有效执行, 而缺乏行政上的约束力, 党内考核常常难以追究到个人或给予直接的惩罚。
4. 普通党员的工作热情无法被激发
党员意识缺失, 是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一个难题。普通党员对党员角色行为的理解, 内心深处对组织的归属感、对党的理论与实践的认同感和遵守组织纪律的荣誉感, 以及承担责任与义务的使命感都在逐渐丧失。当这种现象越来越广泛却无法用有效的方法加以扼制, 必然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三、为何要在公开承诺中引入评价体系
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是由一系列既独立又相互关联并能完整地表达评价要求的制度、指标、方法、标准和机构等形成的有机整体, 它通过系统的方法、原理来评定和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绩效评价的结果可以直接影响到员工诸多的切身利益, 其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 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最终达到企业和个人共同发展。
目前, 在党建工作中引入绩效评价并没有太多的先例, 但是党员公开承诺和绩效评价之间的契合点使得这种设想成为可能:1.承诺的内在特性决定了绩效考核的必要性。承诺是一种口头的契约, 具有法理上的约束力, 约定了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的任务或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当约定的时限到达时, 应当用系统的方法考量其完成的程度和完成质量的好坏。2.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有助于解决了党内考核存在的弊端, 例如文中的第二部分提到的党内考核存在考核面狭窄、考核内容缺乏量化等问题, 绩效评价体系全过程的介入能避免考核流于形式, 从而实现导向和过程的公平, 并最终在考核的结果上反映客观事实。3.绩效评价系统的思想充分考虑到了“人”的特性, 它不仅仅是传统自上而下的考核, 而是引入了上级、同事、下属、客户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评价, 通过综合的评价更客观地反应一个党员的行为。4.党内绩效评价的结果虽然不能直接影响到薪酬、职务升迁等, 但却能成为评先评优借鉴依据, 为党员提供了公平的评价基准, 促使党内的先进个人能够更有利地成长。
四、如何在党员承诺制中应用绩效评价体系
1. 事前控制环节
在党员提出承诺后, 要将承诺的内容向群众公开, 并且提交党支部逐条审核, 重点把握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否符合职工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等。党支部审核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见, 对党员的承诺进行平衡、调整, 就承诺项目、承诺标准和承诺时限进行确认, 形成“党员提出╟╟支部核准╟╟群众肯定”的承诺模式。在这一过程中, 提前设置考核点, 避免了事后对考核事项的茫然。
2. 事中督促环节
以季度为周期, 党员需将公开承诺开展情况向支部大会公开, 阐明执行承诺制的进度和遇到的困难, 同时吸收群众监督员的参加, 群众监督员根据党员平时的表现和现场的陈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事中督促环节并不直接决定年终的考评结果, 它是对党员公开承诺起到监督和推动的作用, 促使党员公开承诺有效的开展。
3. 事后反馈环节
在一个自然年度为周期的考评中, 每个党员应在向党支部提交的个人总结中重点体现关键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 评议者将主要关注这些指标是否完成以及完成的好坏判定每一名党员在公开承诺中的绩效表现。
在具体的考核上可以采用以百分制计算的四重评议体系, 包括了党员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评议、绩效管理系统考评四个层次, 这四个层次基本涵盖了与被考评者有联系的群体, 其主要精神也与360度评价的理念相吻合, 就是通过吸收尽可能多的评价方, 对被评价者做出准确的评价。其中前三个层次的满分均为100分, 权重分别为0.2、0.4、0.4, 对于党员做出的事项性承诺, 即一事一诺, 待事项完成后通过绩效管理系统进行考评。
以上四个层级的分值加权总得分即为该名党员的年度总得分, 即评议总得分=自评分数×0.2+群众评议分数×0.4+党支部评议分数×0.4+绩效管理系统附加分 (不超过5分) 。
年度总得分的高低对比将成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或推荐申报上级有关荣誉时, 应优先考虑承诺落实好、群众评价高的个人。对群众测评为不满意的个人应给予通报批评, 并由上级党组织找其谈话, 限期整改。
五、小结
从长远的发展来看, 科学构建党内的绩效评价体系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对于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产生积极而正面的影响。当然, 绩效评价体系并非无所不能, 即使在它传统应用领域也存在无法全面反映员工绩效表现、考核标准难以界定等问题, 在党员公开承诺中引入绩效评价体系同样需要解决如何量化承诺、如何界定关键绩效指标等问题, 但这种将两者结合的思想不失为有益尝试, 并能为改进党内考核体制带来一定的借鉴意义, 在党内考核的新实践中, 可以积极探索各种适合现状的考核方式, 促使党内考核朝着更加科学、更加公平的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闽电党[201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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