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消防安全制度

2024-10-23

俱乐部消防安全制度(共10篇)

1.俱乐部消防安全制度 篇一

保福小学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二、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转载自第一范文

五、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六、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七、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八、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九、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保福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俱乐部消防安全制度 篇二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高校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群防群治”的方针, 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高校全体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把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扎实细致, 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全面实行学院、部门和系 (院) 、师生员工“三级”教育责任制, 经常性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意识教育, 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学院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 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防自救的知识技能等消防知识。

2) 凡新生入校、调入的教职员工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培训。

3) 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处要经常组织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网络及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从而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消防安全意识。

4) 安全管理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 组织进行灭火技能操作及火灾预案演习, 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战斗能力, 达到“四懂四会”的要求。

2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消防法》的要求,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以及消防管理的问题, 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 学院防火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 安全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每月在学院范围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系 (院) 每周对所辖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 并按学院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2) 安全管理处坚持消防安全日查工作, 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 着重对电源、火源、电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值班情况等进行检查, 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当场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 每年四大节日及“119消防宣传日”、署假、寒假等安全活动前由安全分管领导带队对学院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大检查, 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并指定专人负责, 由安全管理处作详细的检查记录, 备案待查。

4) 各级防火负责人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 须及时制订消除隐患的措施, 并加以整改, 同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火灾隐患除在安全管理处备案外, 须报学院办公室及上级消防部门, 整改后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不留后患, 对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 必须增加相应的防范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

5) 对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到期要组织检查, 对火险隐患措施拖延不改的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各级责任人实施处罚。

3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整改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需要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值班人员在日常安全自查和安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 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应及时通报学院领导和职能部门, 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以保障整改前的安全。

2) 学院安全管理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 应责成隐患部门人员当场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 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隐患部门限期整改, 隐患部门负责人应签字认可, 隐患整改完后安全管理处应将复查情况上报学院防火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3) 对重、特大隐患, 安全管理处和隐患部门应向学院防火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情况, 并提出整改意见。学院领导确定整改措施, 期限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及整改资金。必要时在整改之前应将危险部位予以停用, 以保证安全。

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 应当在限期内改正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整改复函。

4 防火安全值班制度

值班守卫人员担负着维护学院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的重任。为规范值班人员的行为, 明确职责, 及时发现、制止案件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院安全, 需要建立防火安全值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 坚持“谁在岗, 谁负责”的原则, 坚守岗位, 履行职责。

2) 安全管理处是学院安全值班的总负责人。一旦发生应急事件, 应全面负责指挥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3) 各部位的安全值班责任人, 在检查巡逻中, 要做到以防火为中心, 以防盗为重点, 特别要加强对火源、电源及电器设备的检查, 对所辖区域要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 不留火源、电源隐患, 确保学院安全。

4) 安全管理处值班人员要对学院进行全面的、细致的清查, 对查出的火灾隐患, 盗窃隐患, 必须及时整改并作详细记录, 如不能及时整改的应上报部门领导, 同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保证安全。

5) 各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并作好值班记录, 值班用具不得丢失损坏。

6)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及规定, 严禁迟到、早退、睡岗、脱岗、酒后值班。

5 用电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院用电的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火灾的隐患, 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开展, 需要建立用电管理制度。

1) 安全用电

(1)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发现设备电、火险情及隐患, 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安全管理处报告。

(2) 学院各职能部门、系 (院) 用电线路等需调整改造, 必须由所在部门、系 (院) 提前填报审批表, 并连同用电方案等报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 方能施工, 不许随意增加负荷。

(3) 严禁各部门未经学院批准, 随意加插线板, 增加用电设备, 增大用电负荷;严禁乱拉乱接, 擅自搭保险或用铜丝搭接保险。

(4) 学院内的各类电器设备发生故障, 必须由学院后勤能源中心负责, 严禁外来人员私自装修、施工搭电。

2) 计划用电和用电管理

(1) 部门、系 (院) 增添设备、照明等须提前同学院相关部门联系, 落实供电方案。未经同意自行安装私拉乱接, 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 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节日彩灯, 新增灯箱等装饰性、宣传性用电, 统一由能源中心负责, 并经安全管理处审定同意, 落实安全措施及责任后在实施。

(3) 做到人走灯灭, 人走断电, 各教学楼、办公室等, 严禁开长明灯;做到安全用电, 节约用电。

3) 处罚

凡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有关条款, 由相关部门实施罚款或索赔, 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日本“记者俱乐部”制度的是与非 篇三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2002年12月10日,总部设在巴黎、以维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记者的合法权利为宗旨的国际NGO组织——“无国境记者团”向日本政府发出声明,呼吁废止其记者俱乐部制度。声明指出,记者俱乐部动辄阻止对当局不利的报道,“已成为信息自由流通的重大障碍”。

同一个月,欧盟也要求日本政府对其记者俱乐部制度进行改革,给外国新闻记者和除了大媒体以外的一般日本媒体以及独立撰稿人以与日本大媒体同等的权利。2002年10月23日,欧盟驻日大使在东京召开的一个记者招待会上说:在有关政府机构都有日本记者常驻的记者俱乐部有必要向包括欧盟国家在内的外国记者开放。“如果不通过外国新闻记者的报道活动将日本的投资和经济状况进行及时、准确的报道的话,海外投资就不会进入(日本)。”并指出:“正是这种以国内媒体为中心的记者俱乐部制度的封闭性,阻碍了海外对日投资的发展。”

起源于明治时期的记者俱乐部制度,迄今为止已有110年以上的历史。由于其对一部分具有官方背景的国内知名媒体实行门户开放且优惠有加,而对其他非知名的国内媒体和海外媒体则提高门槛,甚至大门紧闭,长期以来一直受到日本国内外舆论的抨击,甚至被美国讥讽为“核心沙龙”。

最近发生的两件事足以说明状况的严峻:一是英国少女露丝·布莱克曼在日本的失踪、遇害事件。包括英国在内的许多外国记者无缘出席日本警察厅方面的新闻发布会,理由是“未加盟记者俱乐部”;二是2002年9月,在平壤举行的朝日首脑峰会。日本派出了前所未有的强大报道阵容,但众多外国新闻媒体的参与照例被拒斥。而面对来自欧美新闻同行和政界的批评,从小泉首相到日本各大媒体则始终保持缄默。

“记者俱乐部”的由来

1890年,日本明治帝国议会为了在议会召开时,新闻记者能够旁听和采访,将有关的新闻记者们结成了“出入议会记者团”(即后来的“同盟记者俱乐部”),以此为契机,在总是试图将信息隐蔽起来的政府官厅,由报道机关设立记者俱乐部,要求对公共权力和事务的知情权——这就是记者俱乐部制度的雏形。

在“二战”的战时体制下,战前“民主”丧失殆尽,报道机关只能报道当局所发表的内容,记者俱乐部成为摆设。战后,围绕记者俱乐部制度,该制度的始作俑者和管理机构——“日本新闻协会”的见解随时代状况的变迁而几经变化。

1949年的《新闻协会关于记者俱乐部的方针》明显反映了美国占领军当局的意图:“记者俱乐部是分配到各有关公共机关的记者的志愿集合,作为以联谊、社交为目的组织,不涉及任何采访问题。”也就是说,美军在驻日期间推行所谓“民主化改造”的目的乃“为我所用”,对可能引起麻烦的问题是不屑一顾的。当然,战后美国国内的舆论监督也未成气候,直到1971年“五角大楼文件事件”和1972年“水门事件”被曝光之后,新闻自由才得到了较为彻底的贯彻。

美国的舆论造势给日本新闻界也注入了活力。在1978年发表的《日本新闻协会编辑委员会关于记者俱乐部的见解》中,对记者俱乐部的定位出现了一些调整:“其目的在于组成(记者俱乐部)的记者通过日常采访活动来谋求相互启发,促进友好。”

在后来由同一机构发表的《见解》1997年版本中,对于记者俱乐部的“性质和目的”,做出了如下阐释:“作为能轻易获取为公立机关所把持的信息的‘采访据点’,使有效的采访和报道活动成为可能,以向国民准确、迅速地传达消息为目的。”但是,这种诠释过于强调“采访据点”作为一个空间场所的性质,容易与作为新闻记者的作业场所的“记者室”混为一谈。

为此,在2002年1月17日发表的《见解》最新版本中,除了将“记者俱乐部”和“记者室”的概念加以明确界定外,又重新对“作为组织的记者俱乐部”进行了定义,规定其“机能和作用”为:1.对公共信息迅速、准确的报道;2.监督公共权力、促进信息公开;3.对诸如绑架报道等关乎人命、人权的采访和报道活动进行调整;4.接受民众信息提供的共同窗口。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政府和日本新闻协会历史上,尤其是战后做出的关于记者俱乐部的历次阐释中,俱乐部的“开放性”是始终被强调的一点。1997年的《见解》明言“(俱乐部)应成为尽可能开放的存在”;进而,在2002年1月的版本中,又将此原则加以引申,规定“(俱乐部)由日本新闻协会的加盟社和与此相当的报道机关所派遣的记者构成”。所谓“与此相当的报道机关”,按照日本新闻协会的精神,应理解为“虽未加盟新闻协会,但却做着(与加盟社)几乎相同的工作的报道机关”。

因此,在一些重大的新闻报道活动中,不但一些背景不够硬、规模不够大、知名度不够高的日本媒体不应被排除在外,按理说,连外国媒体驻日的分支机构和一些独立记者、自由撰稿人都没有必须出局之理。事实上,《见解》2002年1月版也表示:“关于外国报道机关,既已有众多的加盟记者俱乐部的实绩,‘封闭’的批判难以成立……对于长期从事报道活动并有一定业绩的独立撰稿人也理应实行门户开放。”

脱离记者俱乐部宣言

1992年,京都府伏见区市民藤田孝夫以“(驻京都市政厅)记者俱乐部的电话费和恳谈会费由市府负担,属于政府向特定企业提供方便的违法行为,自由的采访绝不允许(与政府)的粘连和勾结”为由,起诉市政府,要求记者俱乐部将从1991年4月至1992年2月间由市府代为支付的共计290万日元的款项“返还于民”。京都地方法院认为:电话费系“为了采访活动的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支出”;而恳谈费用,则“未超出社会通行的理念和礼仪的范围”。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不服上诉;但二审依然败诉,原告复上诉。直至1996年9月,最高法院的终审裁定“支出合法”,维持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原告最终败诉。

这个案例,所涉金额不大,但却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政府对记者俱乐部的保护问题,这在日本列岛引起强烈反响。从此,对记者俱乐部的是与非、存与废的议论就没有停止过,终于随着《脱离记者俱乐部宣言》事件而达到高潮。

2001年5月15日,鉴于社会上日益高涨的对记者俱乐部制度的批判,长野县知事田中康夫发表了《脱离记者俱乐部宣言》,宣布从当年6月起,将位于县政厅内、此前一直被无偿占用的三处记者俱乐部的房屋改为县民可自由利用的“新闻中心”,房屋、停车位和办公设备全部实行有偿化,“实费清算”,打响了向已经“既得利益化”的俱乐部制度宣战的第一枪。

《宣言》发表一年后,日本新闻协会关于记者俱乐部制度的新《见解》终于出台。对于《见解》中所谓“重要的是,记者见面会需由记者俱乐部来主办”等论调,田中知事反驳道:“说到如果(会见)主办权在媒体方面,那么是不是还存在没有谬误的报道的话,我可以自信地回答——‘No’。”

像日本的许多事情一样,一些国内媒体、独立记者以及海外媒体的记者到底能不能出席记者见面会,有时候并不能得到明确的答复;或者说,很多时候,“答复”是相当暧昧的。前富士电视台著名新闻节目主持人、后成为独立记者的长野智子女士说:“……就记者俱乐部的封闭性而言,并不是仅仅局限于外国记者的问题。事实上,我在采访中就曾多次被要求‘回避’。也有被要求‘出席会见也可以,但请不要提问’的时候。”

2000年5月,日本前首相森喜郎发表演说,公然声称“日本是天皇中心的神之国”,引起国内外舆论大哗。解铃还需系铃人,照例事后要由当事人召开记者见面会,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朝日星期五》周刊的记者伊田浩之曾向“内阁记者会”提出出席申请,得到的回答颇富“技巧”:“由于客观上场所空间的限制,阁下的光临碍难实现。”更有甚者,在“记者室”的复印机下面,居然发现了就记者所提问题及回答要点等提请首相注意的《指南书》——可见,采访者与采访对象的粘连已表面化。对此,一部分记者以“公开质问状”的形式表达了不满,希望“讨个说法”;而“内阁记者会”的决定是:不予理睬。

也就是说,只要记者俱乐部在关键的时候“网开一面”,不给政府出难堪,政府也会对它关照有加,在政策,或者在操作细则的层面上实行倾斜。所以会有常年占用政府机构的公房而无须付房租——不但房租,连电话费都无需支付——的现象;所以会有由政府负责宣传的要员出面、以记者俱乐部为对象的“联谊”活动;所以国内中小媒体和外国通讯社加盟记者俱乐部难于上青天……所以,在放开新闻管制之前,政府自身“身正不怕影子斜”是极为重要的。

“记者俱乐部”向何处去?

日本国内外对于记者俱乐部制度的批判主要集中于三点:1.封闭性、排他性,即官方对信息发布权的垄断;2.来自公共权力系统和采访对象的便利提供,相当于“有偿新闻”;3.与采访对象的实质性的粘连,类似于“喉舌”。在信息爆炸、Internet等新媒体不断催生和普及的今天,这种制度的弊端日益凸现:在国内,制造对公共权力监督的盲区,挑战纳税人、国民的“知情权”;对海外,特别是弘扬“新闻自由”的民主国家而言,则“已成为信息自由流通的重大障碍”。一句话:已经到了不改革,便得不到读者和视听者理解的地步。

4.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篇四

为及时了解机场各部门、驻场单位以及机场各重点防火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朝阳机场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会议

(一)会议时间:消防安全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

(二)参加人员:朝阳机场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总结通报上一年机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实朝阳机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为主;制定本年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例会

(一)会议时间:消防安全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例会;

(二)参加人员:会议由机场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各部门、驻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

(三)会议主要议程: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式,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不知下一步消防安全工作。

5.消防安全制度 篇五

一、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人身、校舍和学校财物的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义务消防员与教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立学校消防机构组成人员。

四、认真开展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采用讲座、参观、演示、演习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六、及时学习、传达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要未雨绸缪具体采取消防措施。

七、适时排查火灾隐患,及时掌握学校的消防情况。

八、对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先进事迹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法规的予以处罚。

恒利华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6.消防安全保卫制度 篇六

1、在施工现消防安全员为。

2、施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材料,并配备5KG干粉灭火器40个。

3、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动用明火,须经保卫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如果违反,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不准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5、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进入楼内须报保卫部门批准,安批准数量进入。

6、不准将可燃物堆入照明灯具、开关和电盘等电器设备附近。违者罚款200元。

7、因施工需用临时线路、照明等,要符合规范要求,下班后断掉电源。违者罚款200元。

8、消防器材不准擅动,消防栓周围三米内不准堆放任何材料,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9、每天下班后,将施工现场易燃废料清理干净,安全员巡视检查后方可离开。

10、单位负责人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

7.某高尔夫俱乐部会所房屋安全检测 篇七

关键词:材料强度,尺寸校核,结构复核

1 工程概况

该高尔夫俱乐部会所由一幢二层框架和一幢三层框架结构组合而成。总平面示意图见图1。现拟将该房屋进行扩建改造, 改建后该房屋继续用做高尔夫俱乐部会所, 不上人坡屋面, 局部可上人屋顶花园。为策安全, 并为建筑维护、房屋改造及加固设计和后期施工提供技术依据, 对房屋的结构安全和结构的抗震性能做出综合评价, 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该国际高尔夫俱乐部会所房屋总平面为矩形组合, 由 (1) ~ (12) 轴线的二层 (局部三层) 框架结构和 (13) ~ (21) 轴线的三层 (局部错层) 框架结构组合而成。整个房屋东西向长度约为77m, 南北向宽度约为44m, 共三层 (局部二层) , 总建筑面积为5500m2。房屋一层层高为4.950m, 二层层高为6.000m, 三层层高为6.726m, 坡屋顶, 建筑总高度17.576m, 室内外高差约0.35m。房屋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各层楼面板厚100mm, 屋面板厚120mm。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柱下独立基础, 基础埋深-1.45m。房屋平面见图1。

2 房屋建筑结构的复核

为了解该房屋目前的建筑和结构情况, 明确主体结构的传力体系, 为建立合理的结构分析模型提供依据, 需要对房屋实体与图纸资料进行核查对比。

进行复核时, 在每一个检测单元内, 采用全数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框架结构的层高、梁柱的几何尺寸, 主要配筋和保护层厚度进行复核。从现场检测和复核结果来看:轴网尺寸、楼层层高、梁板柱截面尺寸均与原设计图纸基本一致。

3 梁柱配筋复核

为了解房屋主体框架结构中混凝土柱的配筋情况, 检测人员采用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配筋校核。检测时采用北京市康科瑞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钢筋位置测定仪 (仪器编号KON-RBL (C) -065) 进行钢筋直径、数量的检测。抽样数量为每层3根柱。复核结果表明:柱实际配筋与设计配筋一致。

4 梁柱保护层厚度复核

采用北京市康科瑞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钢筋位置测定仪 (仪器编号KON-RBL (C) -065) 进行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 并局部凿开进行测量验证。抽样数量为每层3根柱, 复核表明:保护层厚度误差在[10, -7]之内, 满足规范要求。

5 房屋结构损伤状况的检测

根据现场调查, 该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无明显损伤, 梁柱节点均完好, 局部外墙渗水和粉刷层脱落;一层主入口室外地坪沉降;局部填充墙开裂。

6 材料强度检测

由原设计图可知, 该房屋主体部分标高4.850m以下柱的混凝土设计强度C30, 标高4.850m以上柱和全部梁、板的混凝土强度设计值为C25。

根据《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01) , 随机抽取检测构件, 由于现场条件限制, 仅对梁板柱采用回弹法进行混凝土构件强度的现场检测, 并对梁和柱钻芯修正, 修正系数为1.46, 确定柱的混凝土强度为C20, 梁的混凝土强度为C18, 板的混凝土强度参考值为C14。

7 房屋基础倾斜检测

为了解该房屋目前的地基和基础工作状态, 需对该建筑进行变形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倾斜检测和墙体倾斜检测。

该建筑已使用多年, 在现场虽未发现保留的水准点。2011年7月25日, 检测人员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8-2007) , 进行基础倾斜检测 (含施工误差) 。由于现场情况制约, 选取北侧、西侧及南侧外墙窗台处 (即 (1) 轴线、 (E) 轴线、 (B) 轴线、 (21) 轴线) 作为基准, 在基准面上布置观测点量测建筑物的相对变形 (含有施工误差) 。检测时采用DSZ2型水准仪 (仪器编号249430, 校准日期2010年8月18日) 测算基础水平差以及计算基础局部倾斜率。结果目前基础倾斜率最大值为5.45‰, 不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关于框架结构基础倾斜率的限值4‰。

8 房屋外墙倾斜的检测

检测人员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 8-2007) , 在具备竖向通视条件的外墙墙角延伸线上, 采用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DT202C”电子经纬仪 (仪器编号6218043, 校准日期2010年8月18日) 分别布置倾斜观测点, 利用经纬仪的竖向投影进行观测。结果表明:检测到的最大倾斜值发生在1#楼西北端的墙上, 倾斜率为1.52‰。从房屋倾斜率计算结果看出, 各测点倾斜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关于框架结构基础倾斜率的限值4‰。

9 结构承载能力的验算分析

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PKPM (2010) 系列软件PM、PK和SATWE-8, 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对改造前的房屋结构进行计算分析。又因结构无明显损伤, 影响其承载的结构构件和节点连接良好, 无锈蚀情况出现, 不影响到目前结构的受力。按照结构现状及未来使用荷载建立结构几何模型和荷载模型, 计算时合理采取模型简化和调整信息进行结构承载能力的验算, 房屋结构构件和轴网尺寸按现场检实际尺寸测取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实际评定等级取柱C20梁C18。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 地面粗糙度为B类, 柱的保护层厚度取20mm, 板的保护层厚度取设计值15mm。

计算表明房屋主体结构底层部分柱实配纵筋量不满足计算要求, 二层和三层全部柱实配纵筋量满足计算要求, 房屋主体结构各层部分梁实配纵筋量不满足计算要求。

对于各层楼板和屋面板的验算结果表明:各层楼板 (屋面板) 板内实配钢筋量大于计算配筋量, 实配钢筋满足计算要求。

底层框架柱的部分柱轴压比大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关于同类建筑结构的轴压比限值0.85, 主要集中在 (15) 和 (18) 轴线。第一平动振型周期 (第一周期) 为1.1216s, 第一扭转振型周期 (第三周期) 为1.0307s, 周期比为0.92>0.9, 不满足要求。从层间弹性位移计算结果可以看出, 结构X向地震作用最大层间位移角为1/1537, Y向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角为1/1172, , 均小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层间弹性位移角限值1/550。满足要求。

原结构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和墙下条形基础, 基础埋置深度在-1.45m左右。柱下独立基础底板厚度350~800mm。按照设计资料,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500k Pa。经计算, 基础底板平均反力最大处约为416k Pa<500k Pa。即房屋地基基础满足安全性要求。

该会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地基基础安全等级二级。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中钢筋混凝土锥形基础进行验算。计算配筋面积为X方向866 mm2/m, Y方向824 mm2/m;实际配筋X向14@130 (1184 mm2/m) , Y方向14@130 (1184 mm2/m) , 大于计算配筋量, 满足。

1 0 鉴定结论及建议

具体检测鉴定结论与处理建议如下:

(1) 经房屋实体与图纸等资料核查对比:轴网尺寸、楼层层高、板柱截面尺寸、基础尺寸和埋深、钢筋配置均与设计基本一致;保护层厚度在施工规范限定之内。

(2) 该房屋已使用多年, 通过对承重结构损伤的检测表明, 未发现明显损伤, 但部分外墙渗水, 尤其以 (12) 、 (13) 轴线间沉降缝位置隔墙最为严重, 另有少量填充墙开裂。

(3) 通过对该房屋的相对不均匀沉降、外墙倾斜和柱垂直度的检测表明:外墙的倾斜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关于同类建筑结构相关规定的限值, 但基础的倾斜率大于以上限值。

(4) 经现场检测和室内试验, 被检房屋柱混凝土强度等级可评定为C20, 梁混凝土强度可评定为C18, 板的混凝土强度C14, 未达到原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5) 按照原结构体系进行建模计算, 荷载取未来计划使用荷载, 材料强度取值按实测强度, 房屋不能满足结构承载力要求。验算结果如下: (1) 部分柱的配筋和轴压比不能满足计算要求, 建议采用湿式外包角钢法或增大截面法进行加固; (2) 部分梁的配筋不能满足计算要求, 对于配筋不够的地方建议粘贴碳素纤维布或者粘钢, 对于超筋的地方建议增大梁截面或置换混凝土。 (3) 各层楼板和屋面板承载力满足计算要求; (4) 结构周期比不满足规范要求, 需要增强房屋抗扭转刚度; (5) 房屋层间位移满足规范要求; (6) 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性满足要求, 但少量基础底板配筋不满足计算要求。

(6) 改建前应先对不满足承载力的地方进行加固。建议在加固、扩建过程中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测, 若发现承重结构产生明显变形、开裂等异常情况, 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加平.建筑物理 (第3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2]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2005.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2008年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2008年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8

8.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篇八

一、消防培训制度:

消防培训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员工都应参加该项培训。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由负责消防工作管理人专人主讲。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安排学习内容,掌握相关消防常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基础培训教材。

全体员工首先要做到“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 四懂:

1、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起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四个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五个第一: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要做到学习有记录,培训有考核。员工培训的考核成绩均应记录在案,并作为其上岗聘用的一项考核内容。

每季举行至少一次消防的实地演练培训,员工在管理层及专业消防人士的指导下进行预防、事故处理、疏散等演练,管理人员要对演练过程中的操作情况作全过程详细记录,留底备查。

二、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制度

报警系统应随时检查,确保遇到火灾时能正常使用。酒店消防责任人负责按照防火安全管理条例分配设置酒店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并监督各部门对所分配的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各岗位对所属范围内的灭火器材应划分责任区域、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将相关资料记录成册,同时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任何人不准擅自将灭火器材移换位置和私自拆卸挪用。消防器材应随时清洁,并且附近不得堆放货物、杂物,以保证灭火装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灭火器应摆放在自然封闭的灭火箱内,灭火箱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性能、数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器材应及时进行充灌和调换。定期对消火栓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给水系统、报警按钮、指示灯以及报警控制线路等功能是否正常。定期查验喷淋系统、烟感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出现异常应马上记录汇报并联系维修工解决。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器材使用的学习与考核,使员工都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三、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及相关制度,对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同时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日常的工作中必须把安全防火放在首位,建立志愿消防组织,培训员工学习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求做到“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

坚持自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漏洞有条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没有条件整改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由于没有及时整改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者,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建立应急临时指挥结构,制订消防应急的工作规程,分工明确、条理清楚。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的蔓延;火灾事故中置身第一线,镇定勇敢,采取快速合理的方式指挥疏散;接应消防官兵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同时详细搜集所有员工及顾客信息,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灾后的调查工作。

做好其他相关的消防安全协调工作。

四、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工作事关酒店的安全和声誉,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阻碍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名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自觉接受检查,不断学习和提高消防技能。不违章用火、用电,不吸烟,不随意堆放易燃杂物,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立即上报。执行本岗位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员工每日到岗后对自己岗位的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防火检查,保证本岗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消防安全。

对本岗的灭火器材做好日常维护,保证完好、有效、整洁,发现缺损故障即使向营运办公室汇报。

服务人员在酒店内巡查时不得吸烟;每场间隔要巡视检查有无遗留火种烟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消防安全出口、通道的畅通,发现他人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时立即上报。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警,尽快采取可能、可行措施控制局面。接到报警通知后三分钟内到达指定区域,听从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引导顾客疏散,保护好所负责区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五、消防巡查制度

由主管总体负责酒店的消防和防火检查工作,并成立由各组组长组成的防火巡查小组,各岗位再设立防火安全员,层层抓好各项防火工作。

每日每班要对负责的所有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巡查,检查各项设备、装置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发现异常现象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解决并报告值班经理,重大隐患和异常情况要马上上报值班经理解决。并做好巡查记录。

定期检查酒店各个部分有无火险隐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存放在酒店内通风干燥处,严禁烟火,仓库、配电室、放映室、风机室、管道井等处应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做好巡查记录。

酒店严禁吸烟,值班人员应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除夜保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酒店厨房、餐厅及办公室留宿,负责巡查的值班人员应加强巡查管理。

六、用火、用电制度

由专业人员定期对酒店的配电室、线路、照明、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有超负荷运载、电线接头虚接打火及过热、绝缘程度低,线路短路、接触不良等隐患存在,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电器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拆改。酒店重点部位(如:配电室、变电间等)不得使用明火和电炉之类的电器设备。电工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电器设备、线路的维修和临时接电,由正式电工进行,不准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照明设备不得靠近可燃物,插头、插座保持接触良好。

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禁止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营业结束后要全面巡视检查并切断应断电源后方可离岗。

七、库房消防安全制度

道做到畅通无阻。

库房内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牌,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库房门口及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和价值高的重要物品存放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

库房内未经准许不得使用其它电器,禁止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照明开关要装在库房外面,库房门要向外开。

库房内存放的货物要分类、分库存放物不准将性质相抵、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库房内存放的货物码垛要整齐,不要过高、过宽,主要通过不得少于2 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 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照明灯具下方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不准用易燃材料分离库房。发现灯具、电线等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部报告,进行更换和维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关闭电源方可锁门离去。

库房必须有专人保管,保管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懂得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做到平时注意防火,遇到火灾能救,确保安全。

八、紧急行动预案

警示:不论是设备故障、人为误操作、误传火警等突发事故时,一切以真实情况处理,安全管理相关人应及时达到现场确认,并果断做出疏散的决定。

1、值班经理是每天的消防工作总负责人,由其根据排班表安排当天各区域岗位的消防责任人。

2、所有员工当班上岗前需明确自己的消防责任区域,并认真作好岗位预防检查工作。

3、一旦发生火情,员工应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以下步骤操作:(1)、判断着火原因、着火物:如因电源 / 电器短路造成失火,应及时切断相关电源,并通知维修电工第一时间赶到; 同时立即使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控制火势,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并通知其他人员协助,同时通知值班经理;

(2)、当火情无法控制时,及时启动消防警铃、拨打物管火警电话或119,说明失火地点、失火原因、燃烧物、燃烧时间等;值班经理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和部门主管;并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发出紧急疏散行动命令;(3)、立即通知酒店客人,并用广播语音系统向顾客通报火警;紧急疏散通知语为:

“观众朋友们,基于安全考虑现在我们的员工将引导您离开酒店,请您不要拥挤按顺序离开。”

“ Dear customers, due to reasons of safety we should like you to leave the building right now, please use exit as directed by a member of our staff.6(4)、立即按分工将酒店内顾客从就近的消防通道疏散(切记不能使用电梯);

(5)、各岗位员工先切断岗位上所有电器的电源;

(6)、保洁、餐饮部、客房部员工以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疏散公共区域内的顾客,应特别注意洗手间是否还有顾客滞留;

(7)、前台、服务人员以及办公室助理级以上工作人员协助疏散厅内观众,疏散时首先应将酒店消防门打开,然后员工进入放映厅通知观众疏散。通知时员工必须语气平和、行动稳健,以稳定观众情绪,切不可惊慌失措。同时打开酒店散场门,指示观众分别从消防门和散场门离开,沿各处消防通道疏散,并引导顾客到达指定疏散集中点;

(8)、维修工切断所有公区电源后,与酒店员工一起在各消防通道入口附近指引疏散;

(9)、应急指挥人员清查全场,检查是否还有被困人员;

(10)、残疾人疏散时应由救助者陪同撤离。服务人员应明确酒店内残疾人数量,确保有人救助以解决疏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1)、在确认酒店内客人疏散完毕后,员工应向值班经理清楚报告,检查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后迅速撤离现场;

(12)、撤离火场后,所有员工及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以便清点人数,确认是否有员工被困火场;

(13)、指定专人看管好从火场疏散出的物资;

(14)、所有员工电话最大限度的保持通畅;无线电对讲机全部开通;(15)、在发生火灾时,每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尽到疏散、救助的责任,不能私自逃离,否则承担相应的渎职责任;同时,每位员工亦应注意自身安全,在火势已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再进入火场!

九、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酒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总部安监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如实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由总部安监进行检查验收。

9.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篇九

1、在公寓使用电热设备时,要注意周围情况并远离可燃物。

2、使用的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人们使用电熨斗熨烫服装,或使用电吹风修整发型时,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当余热散尽后,再收存起来。

4、在使用家用电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当离开房间时,要将电源插头拔掉。

5、吸烟时,烟头或火柴杆一定不要随便乱扔。要放在烟灰缸。

6、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特别是酒后卧床吸烟。以防入睡后烟头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灾。

7、年纪大的老人和病人卧床吸烟时,应有人照看。

8、公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时,要放到没有危险的固定场所。

9、公寓内停电后,使用蜡烛等照明时,要离可燃物远一些,并将其固定在非燃烧体的材料上。同时现场不能离人,当人员要做其它的工作暂离现场时,要将蜡烛熄灭。防止蜡烛燃烧到最后或倒后引着其它可燃物起火,造成火灾事故。

10、安装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照额定电流安装。

10.消防安全各项制度 篇十

一、单位内部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同时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二、每天保卫人员应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经常检查,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

三、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的完整好用,并采取措施,防止掉失。

四、检查用火、用电、用油有无违章情况。

五、检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六、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水源充足。

七、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

八、做好各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二、按国家规定配置火灾应急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并保证其完整好用。

三、建立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发生火灾后,各工作人员按预案内容各负其责,有专人引导疏散群众。

四、设有自动报警系统的,每天各安全员定期检查报警设施,定期进行调试。

五、保证安全出口数量符合国家规范,不得擅自改动建筑。

六、对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封锁或封堵的相关责任人,以及不履行安全职责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熟悉消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教育。

二、定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三、学习并熟练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员工上岗前必须掌握有关消防基础知识,特别是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学习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六、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七、新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单位领导定期对员工进行火灾安全教育,员工要做好记录。

燃气和电气管理制度

一、严禁私自拆动、拆修液化气钢瓶角阀和擅自调节减压阀压力和流量。

二、严禁用火烤瓶和热水浇瓶,以及严禁用明火试漏。

三、严禁把气瓶卧倒或倒置使用。

四、严禁私自调换油胶管。

五、严禁将近钢瓶在地上滚、滑、撞。

六、应配备专业电工负责本单位的电器安全及维修。

七、电器设备的安全要符合防火的有关要求。

八、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气线路老化。

九、闷顶内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十、非本单位专业电气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

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

二、值班、值勤在岗在位。

三、执勤人员和熟练使用各种器材,掌握水源,熟悉地形。

四、确保值勤车辆油、水、电、气充足,车辆进入战备状态。

五、确保值勤器材完整好用。

六、闻警立即出动,按规定时间及时到达火场。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职工根据履行消防职责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和惩罚。

一、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总结大会,对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和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和行政上的奖励;

二、部门应当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总结会议,对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和职工给予奖励;

三、对违反消防法律、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违反《消防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的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处罚,对违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给予处罚;

四、严禁在公安场所违反禁令吸烟和动用明火,出现此情况给予罚款的处罚。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与值班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通风空调机房、电梯机房、区域报警控制室等应急操作装置处应设置固定的对讲电话,并保证电话24小时开机,充电、电源状况良好;保证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向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完好通畅。

二、定期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探测器总线与底座接触情况、控制器接口板是否有故障、电源电线保险丝、备用电池是否过期失效、通讯线路开启状况等,做到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三、每月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漏水、腐蚀、玻璃球变色、喷头周围有无影响洒水的障碍物等现象,立即更换。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每两年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四、保证室内消防栓完整好用,定期测试给水压力能否满足灭火需求,消火栓必须口方向保持正常,消火栓口处胶垫是否过期失效,水袋是否有破损,摆放是否利于迅速甩开,消火栓箱内任何时候不准堆放杂物。

五、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不应设置在潮湿、强腐蚀性的地点,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干粉灭火器应定期更换干粉,保证瓶内压力保持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领导重视。领导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消防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增强责任感,在单位的整体规划中,将安全纳入生产、经营当中,从长远打算,投入资金整改火灾隐患。

二、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互相配合、分清责任、抓好落实。对于应当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落实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不可拖延。对于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以及重大火灾隐患,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经济、实效的原则,抓好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案落实工作。

三、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操作。隐患整改过程中,涉及消防法律法规的,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济整改;涉及使用消防产品的,一定要选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对于涉及消防工程和建筑改造、装修的,一定要审核施工单位的消防资质是否齐全;有关手续是否完备。

四、边查边改,落实措施。对于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一时整改不了的,单位要加大防火巡查的力度,死看死守。同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安全。

五、严格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三十三条的规定。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场所的特点来选择和使用设备。

二、及时地、经常地做了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是对重要设备分类编号,登记立卡,记录和积累的使用维修、事故等情况,做到有计划的维修和管理。

三、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设备计划预防修理制度。

四、老设备功能逐渐降低、线路绝缘老化破损,为保证设备的经济效果和安全,需要及时更新。

五、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线路和设备的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包括每日检查和定期检查。

六、加强电工的技术培训,严格电工管理制度。严禁无证电工从事电气工作。

七、认真落实电器安全标准。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生活、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二、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全防雷保护措施。

三、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四、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

五、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凡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七、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未经专人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及让无证人员替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四、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五、严禁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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