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个人问题四辩总结陈词

2024-09-15

同性恋是个人问题四辩总结陈词(精选10篇)

1.同性恋是个人问题四辩总结陈词 篇一

正方一辩,总结陈词

预防诈骗主要依靠个人提高辨识能力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好:

在我方进行总结前,请允许我在整场辩论赛中所找到对方辩友的问题:

在前面的论辩过程中我们已经明确了预防及诈骗的概念,尤其是防范意识较差的人群,更容易成为受害者。由此可见防范意识的提高对预防诈骗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虽然我方并不否认政府加大打击力度对预防诈骗有些微的作用,但我方一直坚信——预防诈骗主要还是要依靠个人提高辨识能力,从而达到最大化的预防效果!

下面我将将进一步总结我方的观点:

诈骗是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伴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诈骗手法也越来越高级,几乎无孔不入。由于诈骗的范围不断扩大,政府打击就更加艰巨,还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就单单我国来说,我国人口总数约为14亿,而相对于我国政府的人数来说,就是小巫见大巫,如果每个人都提高个人的辨识能力,那么就能全面化的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举例了大量的事实来论证我方的观点,如360手机浏览器为提醒大学生预防诈骗,在他们的浴室卫生间等地张贴了一系列的防骗标语【地上肥皂别乱捡,不明链接别乱点】【便后不冲招蚊子,乱点链接招骗子】;北京高校开学季防骗标语走红,音乐系的【别让白娘子变成你财富的休止符】,中文系的【唯骗子和小人难养也,不明电话短信,三搜而后行】等,这些一个个走红的标语,不就是用诙谐的语言去提醒人们提高个人辩识能力吗?

还有大学第一课:防骗子,北大大官微发防骗攻略,专家讲座防骗活动,这些我们熟耳能详并亲身经历过的活动,它们的目的不都是为了提高个人的辩识能力从而预防诈骗吗?即使是在我们眼中很厉害的北大的学生不也需要提高个人辩识能力吗?由此可见,提高个人辩识能力在预防诈骗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前面大家讨论过得——轰动一时的山东徐玉玉案,政府是插手案件,但最终为什么没能阻止这个生命的消逝?那么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受害者们提高了他们的辩识能力,不再是缺乏辩识能力和社会经验的弱势群体,那么还会掉入骗子的骗局吗?也许在那个时候,你就会发现那些骗术并不高明,漏洞百出,个人的辩识能力提高了,自然不会上当受骗了!所以我方坚决认为——预防诈骗的根本还是在于个人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谢谢!

2.四辩 总结陈词 篇二

经过一场唇枪舌战,我们见识到了对方辩友精彩的口才和睿智的思维。但是,纵观整场辩论赛,对方辩友从立论到自由辩论结束,犯下了不少错误,我方一不小心抓住了对方辩友的九大问题,但由于时间有限,下面我就只列举其中较为严重的五个问题。

一、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在辩论过程中将忠于可以的误解为参考。(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如:

二、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师德”—“人格”)

如:

三、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范跑跑”北大才子)如:

四、恶意逃避:对方反复对XX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自认理亏呢?

五、断章取义:

六、颠倒主体:

在我们明白了对方的偏颇不足之处以后,下面我进一步总结我方的观点: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教师及其从事的教学工作是一种具有很强专业性的职业。本行业内技能有: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备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体态、教学语言等等,都是师才的具体表现。从“预备教师”开始,我们就已经接受系统化地培训,也有一套标准对我们进行考核,如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 普通话、计算机等在教育教学上用到的与技能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合格了,我们才有资格成为真正的教师。

其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顾名思义,强调的是对老师师德的规范要求,但是《道德规范》并不是成为一个合格老师的充分条件,《道德规范》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行规”,因为它只涉及教师的道德层面,它也不是奖惩条例。而师德是无形的,但是对于师才,却能从各个方面反映出来,它是硬性的,并且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影响一个人能否成为一个老师,一个合格的老师。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座的各位都是通过统一资格考试成为老师的,而考试无疑是对一个人知识水平最有力的考证。再者,成为了一个老师之后,要靠什么来成为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老师呢?无疑还是师才。从现实中看,无论各类荣誉比赛还是拼职称,我们都能看到,教师本身的知识与技能更被看重。

再次,学校作为一个教育场所,学生在这里学习知识,学习品德,锻炼身体,力求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但是,一个学生的高尚品德不一定从一个品德高尚的老师学到的,它有可能是社会,家庭造成的影响。但是,那些学业有成的学生往往都会有学术高超的老师。业务水平高超的老师可以培育出数学家、音乐家、美术家等,难道一个品德高尚的老师就可以培育出道德家吗?所以,老师的师德不是学生的道德培养的唯一出处,但是老师的师才却是一个学生知识的大部分来源,相比较之下,老师的师才比师德更重要。

最后,纵观我们持续参加的教师培训,培训内容大抵可以分成教学技能、相应学科教材分析。教育教学方法等大类。虽然关乎师德的培训也有,但是我们通过近两年的分类统计可以清晰地看到,(拿出数据)教师培训的内容离不开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更是反射出当下教师仍旧寻求途径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即是师才!

3.四辩总结陈词 篇三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二者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内因是发展、变化的决定因素,外因是发展、变化的必要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对于青年成才而言,自身能力是内因,外部环境是外因,根据这一哲学原理,青年成才的关键应靠自身能力。

美国第十任总统林肯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15岁才开始读书,虽然其成长环境异常艰苦,但他还是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和奋斗,最终成长为执掌美国政界牛耳的伟大政治家。我国历来有“自古英豪出贫贱,纨绔子弟少伟男”的警世名言,他揭示的正是“青年成才关键靠自身能力而非外部环境”的浅显道理。如司马迁、张海迪、李政道等等,无不是在逆境中通过自身努力而成为社会称颂的人才。

今天,面对党委搭建的同一个竞技平台、同样的外部环境,同样的辩题,为何挺进复赛的是我们管教线代表队而非其对手?这不正是管教线代表队超群思辨能力决定的吗?刚才我方辩友有理有据的精彩陈词,对方辩友旁征博引、妙语连珠般的极力辩驳,这不正是各位辩友自身能力的集中释放吗?试问,如果我们都是不学无术之徒,光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还能在这个舞台上指点江山、激情辩论吗?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打铁要靠本身硬”,这正是对自身能力关键性的最佳诠释。

俗话说: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里的机遇就是外部因素,有准备是个人能力的积累和运用。没有能力和准备的人,再好的外部条件都只会与他擦肩而过,有能力和有准备的人,一旦机遇来临,则可如虎添翼,插翅腾飞。

也许有人要说,时势造英雄,秦朝的暴政造就一代霸主刘邦,三国的混战造就一代枭雄曹操,抗战的艰辛造就一代领袖毛泽东,试问,在同样的历史环境下,为何成为时代坐标式人物的是刘邦而马帮,是曹操而非李操,是毛泽东而非张泽东?道理很简单,那是他们自身的超世才能所决定的,只有具备相应能力的人,才能驾驭时势,才能变不利为有利,化腐朽为神奇,才能成为时代的杰出人物。

4.经典四辩总结陈词 篇四

大家晚上好:

感谢对方辩友滔滔不绝的辩论,在此,重申我方观点:老人摔倒我们不应该去扶持。现

在我来指出对方辩友几个偏颇之处。

首先,互相帮助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可是大部分人都不具备专业的医疗急救技能。老人

大都患有心脏病、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疾病,在不清楚老人是否受伤、有何疾病时,让一

个不具备专业急救技能的人仅凭一时的热血把老人扶起来,结果,老人却因此加重病情甚至

死亡,难道我们还能说扶起老人是帮助老人吗?!在这种情况下,看到老人摔倒时还应该将

老人扶起来吗?这无异于让木匠造飞机、让裁缝造坦克,可能一万年也收复不了钓鱼岛。况

且,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由此可见,当发现老人摔倒时,不

应该去扶持!

刚才对方辩友说到不直接用手扶老人采用打120等方式,但是当今社会好心遭恶报的现

象越来越严重该如何解释呢?“彭宇案”、“许云鹤案”的法律判决更是让公众寒心!使传统

美德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尴尬。让人们不得不陷入顾虑、恐惧。

此外,对方辩友认为,老人摔倒而不扶,有违道德。面对彭宇案这样的情况,难道我们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是错误的吗?如果被人讹诈了谁又有资格再跟我们讲道德?谁为我们的父母负责。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徐老太式人物的出现让我方认为不该在法律制度未完善之

前,冒着被讹诈和使整个社会道德水平大滑坡的危险扶起摔倒的老人。另外,我方支持老人

摔倒不应该扶,并不是说要视而不见。而是既给予更恰当的帮助,又保护自己。

不过相信,法律和医疗制度将会更加完善,到了那个时候,人们看到摔倒的老人时会毫

不犹豫的给予帮助,而不用担心父母家人因为我们帮助摔倒的老人而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

然而在当今社会,为了不让许云鹤或彭宇等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为了不让人们的心变得更寒

凉!我方坚持认为,在当今社会,当看到老人摔倒时不应该扶持!谢谢大家!

5.同性恋是个人问题四辩总结陈词 篇五

对方二辩:

对方三辩:

对方四辩:

以上种种错误所推断出的理论让人难以信服,而反观我方 我方一辩在开篇立论中,便明确阐明幸福,即,使人们得到满足的心里感受。在选择越来越多的过程中,我们能得到更多的选择对象,更多的选择次数,更多的选择方式来满足我们的欲望,进而感到愈发的幸福。我方辩友在攻辩环节及自由辩论中,也多次强调,选择越来越多,能够给我们更多追求幸福的权利,让我们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丰富人生色彩,实现人生价值,这就是幸福。

经历旧中国饥寒交迫的老人们,他们赞美今天的新中国,因为国家为他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物质文化选择,让他们享受国家发展的硕果,他们,不幸福嘛?

作为社会栋梁的青年们,他们感谢今天的好社会,因为社会为他们提供了越来越多,施展才华的选择平台,让他们更好的实现中国梦,他们,不幸福嘛?

诚然,在选择的过程中,或许会出现迷茫与彷徨,在舍得的抉择上,或许会出现放弃的烦恼,可是当你在丰富的选择中获取符合目标的对象,助力理想的实现,收获成功的喜悦,回头看看那些所谓的烦恼,这还是的上是痛苦吗? 如果诚如对方辩友所说,这都算的上是痛苦的话,那我们的生活岂不是一部活生生的哈姆雷特了吗?

况且只要我们坚定内心的信念,理清自身的欲望,就能客服所谓的迷茫,这点迷茫又算得了什么。

正是众多的选择给了我们得到幸福的基础和前提,而幸福也需要多样的选择方式来帮助实现,正如著名作家穆尼尔所说:只有在众多选择中,真实认识到人生的价值,你才能体会真正的幸福。

所以我方坚定不移的认为:选择越多越幸福!谢谢!,请问对方辩友:作家创作出越来越多的作品是在给读者增加痛苦吗?

那些作家是不是应该尽量少搞创作,就算搞出来也不要发表,出版了也要尽量少印这才更加对得起读者呢?

我们努力发展经济,是人民有越来越多的选择来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难道是在让人民越来越痛苦吗?

请问对方辩友,食堂不断增加菜品的花色和种类,难道食堂这样做是为了增加我们的痛苦吗?

6.女人更累四辩总结陈词 篇六

第一:女人在家庭里,女人无私地付出所有感情。女人在一个家庭承担的三个角色都是在无私的付出,作为妻子,作为母亲,作为媳妇。一个普通的女人,只想过平淡的生活,钱多钱少够花就好了,和自己可爱的儿子和自己的老公过踏实二幸福的生活,可是现实生活中,这日子过的太艰难了,每天又得把老公哄好了,又不能让公婆不高兴,又得把孩子看好,有苦有委屈还得自己一个人往肚子里咽,离婚还得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做女人实在太累了。

第二,女人在事业上不能像男人一样大张旗鼓轰轰烈烈,这不是说女人不能做到。而是女人怕背着一道“女强人”的枷锁。女强人的背后也许要牺牲家庭和感情等等。女人的成功也许还会招来世俗的闲言碎语。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无闻的女人作坚强的后盾。有多少男人可以默默无闻的为一个女人作坚强的支柱呢!

第三,如果这些都还不能证明女人累,女人辛苦。那么女人承担着人类繁衍的重任,十月怀胎的辛苦、分娩时娩时撕心裂肺的疼痛,还有每月痛苦的生理经期。难道做女人不是更累吗 ?

第四,在当今社会,男女平等的情况下大部分家庭的开支都是由男女共同来承担。同样面临着现实生活中残酷的竞争,同样面临失业和创业的艰辛;女人排遣压力与痛苦的方式不能想男人那样“洒脱开放”。男人工作之余可借口应酬逃避家务,女人则左手拎着菜栏右手牵着小孩往家跑。这才真的叫“上有老,下有小,身边老公往外跑。”女人在家庭是注定了牺牲;而女人在婚姻上也不能像男人。女人被几千年传统观念笼罩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还有什么“妻有妻德”等等。说白了就是嫁给池塘就要一辈子守着一个浅浅的梦境;嫁给大海就一辈子波涛汹涌、永不安定。

7.见义应当勇为(四辩总结陈词定) 篇七

尊敬的各位评委、主持人、在场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方倡导的观点是“见义应当勇为”。对于见义勇为,我方认为 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一种行为进行讨论,更应该将见义勇为上升到个人 价值、社会道德体系的思考层面。下面我将在论证我方观点之前,先 指出对方辩友的几处错误:

1、对方辩友强调,见义勇为也许帮不了忙反而让自己处于危险,我方 并没有否认见义勇为时要选择合适的方式方法,见义勇为不在于自己的 能力,而在于自己的心意,有动作去实施,去站出来!我们赞成见义 勇为要“有勇有谋“,能做到”智勇双全“堪称完美,也是值得赞颂的,问题是当我们批评见义勇为者“有勇无谋“时,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呢?我们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人,不是什么神雕大侠、不是什么特种部队,哪来那么多绝世武功,危险时刻反而踌躇半天,那也就沦为那个“冷漠” 的路人了。

2、刚才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自己生命的宝贵,在遇到危险时要自保,我坦承自我生命的可贵性,那请问了,有生命在危险中却不去救、不敢为,是否才更是对生命价值的轻视呢?更是对对方辩友所谓的 人生价值观侮辱呢?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关爱,我们要见义勇为,即使有牺牲的可能,也不能像对方辩友提倡的一样明哲保身,否则,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啊?

3、每个社会都有见义勇为的使者,从古代的绿林好汉到现今报道的(辩论中提到的事例)等等我们身边的这些草根人物无时无刻的演绎着见义勇为的壮举。正是这些平凡的人,用他们无私的爱心构建起我们的和谐社会。【他们让我们看到,世界就是美好的,人心就是正义的灵魂所在。因为有他们的身影,恶人感到惧怕而退缩;因为有他们的身影,社会才又多了份安宁;因为有他们的身影,才有更多的勇者加 入他们的行列。】

4、我们倡导社会和谐,我们提倡有爱互助,那见义勇为就不是我们 选择该不该做,而是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如果我们见义勇为,小悦悦 不会惨死于车轮,如果我们见义勇为,我们会少看到多少一双双,无 助的眼神,如果我们见义勇为,我们不会再感叹社会的冷漠,人心的 麻木。就暂且以对方辩友的观点来说,设身处地,如果在你或者你的亲 人、朋友迫切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你还会觉得不需要吗?如果真的没 有见义勇为,可能那时的你会为你曾经说过的“不需要“而后悔万分,或许,在你或者你的亲人朋友会因此蒙受不可挽回的损失,那时候再 问你一句,现在的社会还需要“见义勇为“吗?我想答案已经很明了了。所以那些说不需要的人,那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 态度来回答的,就是所谓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那种,但他们绝对 没想过如果自己是那些需要“见义勇为”的人,又会怎样呢?因此,我方 观点认为“见义应当勇为”。谢谢大家!

备用:

1、对方辩友把我方观点认为的“该不该见义勇为”与“能不能见义勇 为“混为了一谈,如果对方辩友你能见义勇为您也认为不该见义勇为吗

2、对方辩友提到“维护社会治安靠的是国家的军队以及公安部门的警 察”以及“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享受了无数 的警察等陌生执法人员为你保障人生安全的权利,对方辩友有什么理由 不去履行在出现危机情况时在特定的时候代替政府职能部门履行一定的 义务呢?

3、当然,见义勇为者既有高尚的精神境界,也有现实的利益 诉求,他们是我们的英雄,我们的楷模。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的真心呼唤。在社会治安形式 依然严峻的今天,只有好好地去珍惜英雄,爱护英雄,褒奖见义 勇为的义举,切实为英雄解决实际困难,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见义勇 为的良好氛围,才能让这个社会正气长存!

4、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一个互帮互助的社会,我们生活在社会这个 大家庭,我们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帮助,在看见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站出来呢?

5、现今,全国各地都相继对奖励见义勇为做出了相关规定,奖励 中包括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这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与褒扬,不正体现我们当今社会是大力提倡见义勇为吗?

8.诚信主要靠他律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篇八

首先要指出对方辩友犯的几个明显的错误。

第一,对方辩友一直没有明确自律统一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没有统一的标准,谈何自律?我方认为,自律是根据自身对社会道德的认可来约束指导自身的行为,而外在的社会道德正是他律的表现!归根结底,自律是对他律的一种趋同,对诚信也只能起次要的作用。

第二,对方辩友总是说他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诚信问题,却始终无法告诉我们自律作用于诚信的具体方式和手段。实现诚信,不是对方辩友说一句自律更重要,自律就解决的了的啊。

第三,对方辩友自己也承认,自律是通过他律内化产生,这不正说明了他律是自律产生的源泉和基础么?而他律不仅可以直接约束人的行为使其诚信,也可以通过自律作用于个人。这种手段的多样性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他律更重要么?

我方自始至终都承认自律在诚信建设中不可或缺,但是我方认为他律更重要。以下从几个方面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诚信的标准需要他律来规范和统一。要知道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标准,如果没有一把度量的标尺,何以判定这个人是否诚信呢?这时我们所要遵循,是外界的道德标准、法律等衡量准则,这些都是对方所谓的外因“他律”。对方辩友,当你所谓的自律的动力、标准和保障都来源于被你们认为不是主要的他律时,你们还能信誓旦旦地说,诚信主要靠自律吗?

第二,我方认为对建立诚信体系而言,他律作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方法和手段,可以起到更直接也更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加急需在全社会建立他律机制,通过完善各种诚信规则,构建诚信体系,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以行政或执法的手段对非诚信的行为进行惩罚。诚信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靠后天的教育不断形成的。因此,我方认为,诚信靠自律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使诚信坚强。

在诚信大量缺失的今天,我们虽然有担忧,但也不必过于悲观,因为我们既可以用社会基本的道德准则等温柔的他律方式来引导你的行为,也可以用法律法规等强硬的他律手段来规范社会诚信秩序。

9.同性恋是个人问题四辩总结陈词 篇九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下面由我,来做我方的总结发言。首先,我要指出对方辩友的六点错误:

第一,对方辩友纠缠于“小节”和“细节”中不能自拔,但最终也没有说清它们的关系是什么?我方一直强调:小节往往是潜在的细节,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对方辩友始终没能觉悟。

第二,对方辩友屡次把小节和细枝末节、琐碎小事画上等号,无限缩小了小节的范围,弱化了小节同成大事之间的联系,故意对大家进行了误导。

第三,对方辩友始终故意歪曲我方观点,将“拘”,强加上拘泥的负面含义,错误的认为我方“成大事者也拘小节”就是拘泥束缚于小节的意思。要知道中国文化可是在不断发展的呀,对方辩友怎能用几千年前狭隘的定义,来为我们现代内涵丰富的汉字文化下套呢?

第四,我方观点一直十分明确,即成大事者“也”拘小节,而决不是成大事者只拘小节或者去拘每一个小节。对方辩友却故意忽视“也”字,真是司马昭之心啊!

第五,对方辩友指责我们浪费精力在小节上,人的精力固然有限,但正是因为人的精力有限,我们不更应该注重关键的细节、小节了么?

第六,对方辩友一直强调,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我们不否认,但对方辩友却无视次要矛盾的作用、主次矛盾相互转化,看问题那是相当的片面了!

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个人连小节都处理不好,何谈成就大事?下面,我再次重申我方三个观点:

第一,小节“不小”,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节也会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大节。

第二,拘小节更能成大事。拘小节有利于养成严谨、细致的习惯,能统筹兼顾,全面地看问题,而这些正是成大事者所必需的基本素质。

第三,小节不拘,终累大德。平时不拘小节,小问题就会演化成大问题。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小节问题并非小事,它不仅是国民素质的一种反映,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日常小节着手,莫让小节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之大德。

10.技巧比实践重要+四辩+总结陈词 篇十

其次,我想回归今天的辩题:“在社区工作当中,技巧更重要,还是实践更重要”对方辩友一直在陈述实践产生理论,而现实是产生的先后不能与重要与否混为一谈;对方辩友也一直陈述“理论是通过实践产生的,没有实践就没有理论”,我方非常高兴,正是理论是通过实践总结出来的,更加说明了理论是高于实践的,在实践中总结出的技巧是高于实践的;对方辩友一再申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方也非常高兴,用实践去检验真理,充分验证了理论与技巧的重要性,检验正确,那么就可以用强大的理论与技巧去指导实践;同时,我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换成另一种说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试金石,相信大家都没有异议,那么真理就是金,实践就是石,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xx街道的领导和同事们,这样的辩论赛丰富我们文化生活的同时,不断提高了我们的知识贮备与应变能力,使得我们对社区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接下来的情景模拟让同事们在不断的互动中切磋社区工作的技巧与方法,取人之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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