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设民办教育培训学校

2024-10-20

筹设民办教育培训学校(精选6篇)

1.筹设民办教育培训学校 篇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我区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内蒙古赛雅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设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宗旨:

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职业培训规定,坚持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提高再就业培训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各项技能水平,坚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培养目标:

培养的学生“出得去、用得着、干得好、留得住”,确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和专业设置原则,面向市场,服务社会,依法办学,从严治校。

三、办学规模:

学校近期(近两年)的发展规模为在校学生200人,远期(10年)的发展规模为在校学生500人。

四、举办者概况:

1、拟办学校名称: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拟定办学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拟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4、拟聘任校长:身份证号码:

5、举办者:*******人或***********单位名称

6、主管部门: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拟办职业(工种)及层次:

设有厨师、汽修、美容美发、电气焊、计算机、五大门类,培养

工种主要有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美发师、汽车修理工、计算机操作员、金属热处理工、锻造工、装配钳工等。

七、招生对象: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

八、现有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职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的办学各种软、硬条件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

(一)董事和校董事会

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学校董事为自然人。董事会成员由五人以上组成,由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由举办者推荐或更换,并将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

任期两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举办者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

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改选、罢免学校董事长、副董事长;

2、聘任和解聘校长,根据校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校长、财务负责人;

3、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工作计划;

5、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6、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7、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学校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校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3、签署校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有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学校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和学校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5日内向学校董事会和举办者报告;

5、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校董事会议。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进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校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

3、制定发展规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6、其他重大事项

(二)监事

学校设监事一名,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学校董事、董事近亲属、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监事由投资方委派,行使对学校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监事的主要职责;

1、检查学校财务;

2、对董事、校长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发展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4、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校长

学校设校长一名,由校董事会提出,报学校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学校董事会可以决定,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学校董事可以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学校校长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70周岁;每届任期叁年,可以连聘连任。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3、拟订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5、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6、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7、校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人员管理制度

本校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

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人员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人员管理和考核:

1、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

2、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要突出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账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人)

2.筹设民办教育培训学校 篇二

一、更新观念, 抢抓机遇, 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面对高等教育新一轮改革发展, 我们必须更好地发现机遇, 下大力气抢抓机遇, 牢牢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的战略机遇期。如何抢抓机遇, 我认为至少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机遇。教育教学改革包含三个重要内容。1.分类培养。《教育规划纲要》指出, 要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为了应对这种要求, 我校实施了“3+1”人才培养模式, 并按照师资型、学术型、应用型三种人才类型对学生进行模块化培养, 经过在4个学院的试点, 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2.创新型人才培养。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背景下, 我们还需不需要精英化教育?精英化教育应如何体现?这实际上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问题。我校大力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覆盖了全校61%的学生。在这方面我们还要进行积极探索。3.提高教育质量。《教育规划纲要》提出, 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高等教育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注重教育内涵发展, 适应社会需要,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的这三个方面都是谋发展、促发展的良好机遇。

二是中原崛起战略的机遇。近期, 国家出台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我省作为中部之“中”, 要重视区域发展、率先崛起, 建设中部崛起示范区、黄河中下游生态经济区, 构建中原经济区, 积极推动将河南区域发展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可以预计, 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将使河南发展的专项资金增加、专门项目增多, 专设平台也会增加。高校怎样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抓住机遇, 争取到更多资源, 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早做准备, 积极应对。

三是经费支持的机遇。《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统筹各项收入, 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要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2012年要达到4%。要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 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就我省而言, 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9万亿元, 财政性教育经费为588.9亿元, 占GDP的3.04%;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2.5万亿元 (按9%的增长率预计) , 教育经费要实现占GDP4%的目标, 投入将达到1003.25亿元。这将为高等教育提供更多的经费支持和发展机遇。

四是人才战略的机遇。《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河南省人才工作相关规定都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优惠的政策, 这为高校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政策支持。具体到河南师范大学, 当前要把握好两点:一是吃透政策精神, 二是更新人才观念。今年6月, 学校召开人才工作会议, 对人才政策进行调整。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把相关政策用好、用足, 积极主动地引进高层次人才。

五是科研上层次、上台阶的机遇。我省对加强基础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越来越重视。今年8月, 省政府专门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科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会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表示要加大对河南的支持力度。今年, 我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已经超过亿元。今后, 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科研的支持力度, 力争获得更多的国家级项目和资助经费。高校要抢抓机遇, 进一步加强组织申报工作, 争取立项数量和资助资金都有大幅度提高。

六是学校自身发展的机遇。河南高校都面临着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机遇。河南师范大学有着87年的办学历史, 积淀深厚, 基础扎实, 近几年发展态势良好, 发展格局基本奠定, 同时又解决了一些制约学校发展的问题, 明确了学校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学校事业处在一个比较好的发展时期。我们要抓住大好时机大干快上, 否则就会坐失发展良机。

二、理清思路, 应对挑战, 把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在看到机遇的同时, 我们也要分析面临的挑战和需要应对的问题。8月10日, 省委书记卢展工主持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座谈会。会上, 卢书记把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归纳为“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质量怎么保”“学校怎么办”四句话。这四句话点明了教育面临的挑战。“钱从哪里来”, 讲的是资源支撑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卢书记讲的“钱从哪里来”。教育资源投入的有限性和发展的无限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加大资源的争取力度。资源不但包括人、财、物等“硬”资源, 还包括政策、信息、项目、形象、影响力等“软”资源。这几年, 我们不断强化资源意识, 加大资源获取力度, 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今后, 我们要在获取配给性资源的同时, 把更多、更有效地获取竞争性资源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来研究。二是“钱往哪里用”。近两年, 河南师范大学积极推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与绩效评价, 学校层面资源配置效率得到较大提高。但学校创收支出部分的配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把“蛋糕”做大、是否把好“钢”使在了“刀刃”上, 是需要我们继续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人往哪里去”, 表面上看讲的是学生就业问题, 实际上是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的问题, 是内涵建设的问题, 与“质量怎么保”密切相关。8月中旬, 第七届全国师范大学联席会议在山西师范大学召开, 大会的主题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积极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路径, 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内部管理机制, 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将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学校怎么办”, 我认为主要讲的是发展和提高问题, 确切地讲是如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问题。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目标, 提出了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路径。我们要按照既定目标, 把各项任务解决好、完成好, 为教育事业、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深化改革, 强化内涵, 把牢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关和质量关

教育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教育发展是一个永恒的时代课题。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必须坚持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以办学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 坚持改革方向与改革政策、发展质量与发展速度的协调统一, 着力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努力做到“以改革促进学校发展, 以质量提升办学水平”。面对我国教育发展尤其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我们的基本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 加强内涵建设, 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层次、优化布局, 推动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就是要在继续巩固和发挥学校优势的同时, 扎实做好学校各方面的建设, 特别是要下大力气建设好近几年争取来的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和质量工程项目, 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升层次, 就是要高度重视并全力以赴做好学校的学科建设、高层次标志性成果的获取等工作, 努力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优化布局, 就是要继续着力优化学校的管理体制、学科专业布局、办学层次结构、师资结构等, 切实增强学校发展的合力。这些都是加强内涵建设的着力点。

3.筹设民办教育培训学校 篇三

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二、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办学许可证;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学校章程。

第十四条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 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学校设置和配备:

办学办园要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实施条例》等执行。应按《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设置和《中小学仪器设备》、《福建省幼儿园(班)教玩具基本配备目录》进行配备。

四、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权限: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小学、初中的申请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中、职高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五、受理: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六、审批程序:

1、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统一印制的相关表格。

2、按规定准备好所有材料,包括消防部门,有办食堂的,食堂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等送区教育局审核。

3、区教育局在收到举办者按规定提供的所有材料之后,作实地查看,认为符合或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可同意筹建。

4、经过筹建,教育局复核,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领导审批后:

(1)符合上述办学条件的,区教育局下文批准开办,并予以登记、注册,发给《办学许可证》。

(2)不符合办学条件的不予批准。

(3)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办妥审批手续。

5、申请办学者在收到《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到有关部门办好法人登记证(民政局),卫生许可证(卫生局),收费许可证(物价局),刻制公章等,方可向社会招生,并亮证收费。

6、凡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举办民办学校。

7、在区教育局登记注册过的幼儿园,更换主办单位或举办人、更换校长、更改名称、搬迁校址、改变办学性质和形式及停办等,须报区教育局批准。

七、举办教育机构收费管理:

1、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和初中,其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的管理形式,其收费标准由教育机构提出,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由物价、财政部门按照分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民办学校举办的小学、初中,其收费项目明确为学费、代办费,有寄宿制的学校可以向入住学生收取住宿费。

代办费标准必须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原则。代办费只能对实际发生该项开支的学生个人收取,必须严格按照代办项目的开支范围,学校其他费用不得在代办费中列支。

对有寄宿制的学校,住宿费标准按实际成本制定。

民办举办的小学学费具体标准由县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中学学费标准由设区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小学、中学的代办费、住宿费的具体标准按分级管理权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由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核定。个别学校因特殊原因,需突破省定最高收费限额的,应由各设区的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批。

2、非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前教育(指托儿所、幼儿园)、高中、中等(含技工学校)和高等教育学校,其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形式。由教育机构按照生均培养成本和办学实际自主制定。

学前教育的收费项目明确为管理费、杂支费和保教费;高中、中等和高等教育收费项目明确为学费、住宿费、代办费。代办费的具体项目可由教育机构

自主确定,但必须遵循按实发生、按实收费、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原则,向实际发生代办项目开支的学生个人收取。

民办学校举办学校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包括学前的管理费、杂支费、保教费和高中、中等、高等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代办费,下同)必须执行报备和公示制度。

(1)报备制定。民办教育机构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必须按分级管理权限报当地物价、财政和教育(技工学校同时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部门备案,并向当地物价部门申(收费许可证),高等学校还必须报省物价、财政和教育(技工学校同时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部门备案。各民办教育机构报备并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确认的各项收费标准,即为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合法收费。

(2)社会公示制度。民办教育机构报备并在(收费许可证)上确认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在招生简章和以通知书上标明或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除已报备并公示的收费外,对入学后的学生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民办学校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实施收费,必须严格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收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附注:具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以现行的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

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4.民办幼儿园同意筹设通知书 篇四

XXX教育组:

你组《民办幼儿园办园申请报告书》收悉。经区教育局评审小组现场察看和评估分析,XXXX幼儿园的筹设基本符合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发展需求,并具备办学的最基本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等文件精神,经讨论同意你组筹设XXXX幼儿园,筹设期三年。

XX市XX区教育局

5.筹设批准书1 篇五

民办 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筹设批准书

你(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关于筹设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的申请书》收悉。经审查,你(你单位)申请筹设的学校(教育机构)符合我县教育发展的规划与需求,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你(你单位)筹设 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地址为。筹设期为 年。

望你们在筹设期内,按照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认真做好筹设的各项工作。待学校、幼儿园具备办学、办园条件,达到设置标准时,及时向我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云梦县教育局

6.教育装备与学校教育 篇六

作为一名校长, 深刻地体会到教育装备人处在资金不足、责权不明等重重窘境中, 这也导致教育装备事业很难取得突破性发展。

1.资金问题

资金问题往往会给教育装备工作带来很多尴尬。在我国, 发达城市与欠发达城市用于开展教育装备工作的资金对比悬殊, 一些欠发达城市教育装备部门所掌管的资金在刨除固定的员工工资外结余很少, 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学校的教育装备配置领域, 导致学校教育装备发展缓慢。资金不足的客观事实, 让很多教育装备人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 处境艰难。

地方装备部门得不到充足的资金, 但依旧希望帮助学校做出装备改进, 于是鼓励学校利用自己的资金进行更新改造。由于责权不明, 在“谁出钱”的问题上, 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往往不能达成一致, 不能形成合力, 无法更好地辅助、服务甚至引领教育教学。

教育装备的发展虽然面临着重重考验, 但依旧非常重要, 因为教育发展离不开装备。这其中的原因需要所有的教育装备人认真思考, 而思考出来的答案就是教育装备工作应当发展的方向。只有抓住教育装备对教育的关键作用和价值所在, 才能让领导、校长、教师、学生都满意, 才能让教育装备事业迎来发展的春天。

2.产品问题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迫使教育装备不断更新换代, 一些只关注商业运作的企业借用新技术作为卖点不断刺激学校源源不断地把新产品倾入到教育市场。一些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让教育向着误区大步前进。他们片面地认为教育就仅仅是以知识传授为主, 因此研发的产品均基于知识化教育。但懂教育的人都知道, 传授知识不是教育的根本, 不是教育的唯一, 随着时间的推移, 学生对于知识的记忆会越来越少。而教育真正的作用是启发智慧, 智慧与知识是不同的概念。学校要通过教育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观察能力, 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修养。显然, 企业在进行教育装备产品研发与生产时, 并没有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 总是片面地以提高考试成绩、激发学习兴趣为口号, 销售没有实际教学效果的产品。这些企业虽然将最先进的技术传入学校, 却忽视了教育教学本质, 因为他们不懂教育, 所以开发的产品很难满足教学实际需求。

例如, 大家所熟知的电子白板、触控一体机以及电子抢答器, 使用不当就会挤压学生思考的空间和时间, 影响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一些学校在LED大屏的使用中也存在误区。国家有关部门调查结果表明, 蓝光会使人眼底产生白斑, 因此LED大屏不适宜在室内使用, 更不能用于教学。“云”也是现在非常火的概念, 被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虽然很多地区的学校都一股脑地向着“云”行进, 但真正利用“云”成功改善和提升教学效果的却少之又少。学校为此花了很多的钱, 却不能让校长、教师、学生以及家长都感到满意, 这也使得教育装备工作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

所以, 教育装备需要资金, 但绝不是有了资金就能发展好的, 它还需要教育装备人的正确指导。教育装备人大都来源于教师, 是教育队伍的一部分, 既懂教育又懂技术, 能将学校的实际需求和企业的先进技术有机融合, 让教育收获真正的发展。

二、教育装备部门的努力方向

1.制定各级“教育装备准入制度”

通过规范产品生产标准, 严格筛查企业资质, 剔除不符合装备条件的企业, 净化教育装备市场。以学生桌椅为例, 准入制度应对桌椅的价格、材质、形状、功用等做出限定, 保证学校不管采购哪家企业的产品都能让学生在舒适、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具体来说, 桌椅标准应因地制宜, 以当地经济条件和学生体质条件为参考, 规范合理的价格区间和高度标准, 保证桌椅既便宜又适用。桌椅还应兼具抑菌和矫正坐姿的作用, 更要将搬动时的安全性因素考虑进去, 方便学生安全使用。这些因素同样适用于未来教室建设, 未来教室就要做到无尘、无菌、无影, 让师生都能告别“职业病”, 减少粉尘可以有效保护教师的嗓子, 改善光源则可以保护学生的眼睛。

2.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教育装备科研队伍

教育装备的发展还是取决于人的作用, 为解决教育实际问题, 提升教育质量, 教育装备部门可以组织相关教师建立起教育装备科研队伍, 寻找和发现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然后将问题归类研究, 并找到解决方法, 最后交由公司研制生产出相应的教育装备产品。我校教师张士峰制作的教具曾荣获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一等奖, 他制作的教具比很多专业教具生产厂商的产品都实用, 但因为制作工艺的局限, 在精细度和美观性方面还有所欠缺。如果将张士峰老师的教具制作理念介绍给教具生产商, 让两者合作, 并申请专利, 投入生产, 最后大规模应用, 则可以在促进教育教学的同时推动企业的发展。

3.适时更新观念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 教育装备的概念不断扩大, 从仪器到装备, 再到办学条件, 甚至扩展到办学环境。教育装备部门应以EducationFacility (教育设施) 为工作范畴, 关注更多的内容。例如, 学校食堂的墙壁也是教育设施的一部分。我校将在食堂“穹顶”作画并照相留念的机会奖励给成绩进步200名的艺术生, 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我们还倡导成立教育建筑学学科, 因为往往搞建筑人的不懂教育, 搞教育的人不研究建筑, 所以有些楼房外观虽然漂亮, 但很不实用。我校就自己设计了一幢楼, 将阅览室“搬到”教学楼中, 开辟出2 000多平方米的空间供师生阅读使用。

4.把钱用在刀刃上, 真正促进学校发展

很多学校都建有录播教室, 且不止一间, 但往往都闲置在那里, 或者单纯地利用录播教室控制教学过程, 这恰恰是录播最不重要的功能。我校在改造时, 将教室的一面墙都设计成单面玻璃, 让教师、家长可以随时看到教室内的教学情况。

三、结束语

教育装备人是教育战线的宝贵财富, 是校长的坚实后盾, 他们用工作践行着学校和校长的办学理念。“中国梦”需要靠教育实现, 而教育装备人肩上扛的就是“中国梦”。中国教育改革的助推器就是默默奉献的教育装备人。只有教育装备战线的每个人都团结一致, 属于教育装备人的春天才会很快到来!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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