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一本读不完的书

2024-06-30

父亲是一本读不完的书(共12篇)

1.父亲是一本读不完的书 篇一

“基层是一本组工干部读不完的书”

——江西组工干部走基层进支部强素质活动纪实

2012年以来,江西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走基层、进支部、强素质‛活动,3500多名组工干部组成1108个调研组,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访贫问苦结对帮扶办实事,深入农村社区收集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通过活动,广大组工干部了解了社情民意,增进了群众感情,身心受到了教育。

江西省组织系统30岁以下的组工干部占总人数的23%。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莫建成说,这些数据表明,全省组工干部中年轻干部较多、缺少基层经历,我们开展‚走基层、进支部、强素质‛活动,就是要促进广大组工干部增进对基层工作的了解,增长对群众服务的能力。

江西省委组织部要求,省、市、县三级组织部负责人分别牵头组成调研组,选择2个-3个基础条件不同的基层党支部为调研点,进村入户开展调研。

年轻干部在走访调研中增长了见识。玉山县委组织部干部张结发参加工作不久,今年4月他前往华山村调研时了解到村里60岁以上的党员超过一半,已多年没有发展30岁以下的党员。他说:‚我一参加工作就在县城,对农村工作经验非常欠缺,这次活动对我这样的组工新兵来说是一场及时雨,面对自己亲手摸到的基层党建问题,我明白了自己身上的责任。‛

江西广大组工干部在走基层过程中进猪圈、到鱼塘,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拉近了干群关系。

广昌县塘坊乡横山村地处偏远。4月18日至24日,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魏建锋前往村里进行了为期7天的驻村蹲点调研。一开始进村时,村民也抱着怀疑的眼光,但魏建锋在村里帮着农民干,与村民同坐一条板凳了解农村情况,没过两天,村民的话匣子就打开了,纷纷向他反映吃水难、行路难和就业难等问题,他逐个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得到了群众好评。

‚这件事让我感到,要想农民跟你掏心窝子,你就得把他们当亲人,帮他们办实事。‛魏建锋说。

今年是基层组织建设年,广大组工干部在基层调研中,围绕做好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等10个方面的问题,深入一线请教,问计于基层。

4月14日,万年县委组织部干部刘好先在汪家乡昌港村走访时,得知村里大多数年轻人都到外地务工,村党支部将留下来的党员组建了10个‚党员互助组‛,平常村民家干农活雇不到人时,就让互助组的党员带头挨家挨户去帮忙。

刘好先说:‚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创新基层党建,通过这次走访,我认识到‘创造在基层’‘拜人民为师’这样的教诲永不过时。我们组工干部只有深入基层,才能获得创新党建的不竭动力。‛

江西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徐忠说:‚走基层、进支部、强素质‛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组工干部下基层帮助解决各类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问题256个,收集5500多条各类意见建议,全省组工干部先后与2835名困难党员和4052名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筹集资金物资823万多元。

‚基层是一本组工干部永远读不完的书。‛新余市委组织部年轻干部习小珍说,这项活动不能把基层所有的问题都解决好,但是走访的经历、感触和思考,对我们的影响是深远的,组织工作也是一种群众工作,我们今后要多下基层向群众请教。

(新华社记者 王运才、李兴文)

2.秦汉:父亲是我一生读不完的书 篇二

台湾媒体曾捕捉到秦汉手不释卷的画面:秦汉从住家独自走出来,穿着背心,戴渔夫帽和墨镜,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径自走向家对面的中医诊所,跟柜台挂号之后,他熟门熟路地钻到后方,拉一把板凳坐了下来,然后把墨镜换上老花眼镜,专心地研读起手上的《思想的原点》,这本由日本作家荒木清所著,主要让读者以新的观念及方式进入哲学思想的图书。

秦汉本名孙祥钟,是老将孙元良的五子。时光如果回到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或是台湾的“两蒋”时代,孙元良可算家喻户晓。原因是他在八年抗日战争时期,曾参与多次重要战役。孙元良是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的,过世前,曾经也是惟一在世的黄埔一期校友。南京保卫战,孙元良指挥七十二军防守光华门一带,辖下八十八师的三个旅长阵亡两个,六个团长阵亡三个,营长阵亡十一个,排长伤亡也占到全员的十分之八,士兵伤亡难计其数,这也是孙将军一生中最难忘的感伤岁月。

淞沪战役告一段落后,孙元良曾下令八十八师五二四团第一营的四百多名官兵,固守“四行仓库”阵地,掩护部队转进,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八百壮士”。孙元良生前曾回忆说,当时是他亲手将“死守上海最后阵地”的命令交给中校团副(副团长)谢晋元。八百壮士在国军主力撤离上海后。仍在原来阵地抵抗十倍之众的日军,振奋全国军民士气,也让世界刮目相看。1944年冬,日军集中主力攻陷贵州独山。准备直捣陪都重庆。孙元良率廿九军援救,在欠缺车辆运输的情况下,多以徒步行军,他指挥先头部队九百多人抵御日军第三师团的两个联队。终于收复南丹、独山等要地,扭转危局,因而荣获青夫白日勋章。

对这位抗日名将的赫赫战功,台湾年轻一辈并不了解。之前台湾民进党“当政”时,积极推动去“中国化”政策,将抗战史实弃之不顾。孙元良义愤填膺,怒斥陈水扁的数典忘祖。

孙元良喜好读历史书,从而探究文明的兴衰规律,人世间的荣辱名利他拿得起、放得下,也看得开。到台北定居后。闲来无事,著书立说,写了回忆录《亿万光年中的一瞬》,这本书获得非常高的肯定,对研究抗战史有很大的帮助。秦汉说:“父亲50多年无官一身轻,心理平静、平衡,心平才能气和,才能活到一百多岁。”他也不讳言:“我喜欢读书都是受到父亲的影响!从小父亲就教导我们,读书能通古今、变气质!”秦汉回忆说,父亲庭训甚多,主要是要求子女们多读书,他是个很慈祥的人,“小时候每次在家里讲故事,他总把我抱在他前头,和我们讲他喜欢的《封神榜》、《西游记》这样的古典小说”。

秦汉今年已六十多岁,虽然他曾经是港台第一小生,却始终维持着“文艺小生”形象。他那高大英挺、书卷气浓厚的形象,最适合饰演琼瑶笔下的白马王子。他演过许多痴情男子,如《几度夕阳红》里一辈子失意的杨明远,《烟雨蒙蒙》里个性火爆的陆振华,他觉得演这些人物格局太小了,自己最想演的还是“爱国英雄”,他希望能多演历史上令人敬佩的英雄人物。

也许是自己的“爱国心”太重,也或许是受到父亲的影响,几年前,秦汉以很低廉的片酬,参加了《南京大屠杀》电影的演出,为的就是要证明日军在抗战期间,残杀中国百姓的暴行。秦汉说:“我在南京拍摄这部电影时,想到父亲当年奉命率军据守南京,打一场不可能赢的仗;想到当时伤亡渗重的场景,我就格外感伤。”他说,“想到几十万冤魂应该给个交代,应该让他们发声,我从小听父亲讲过,早就想拍这部戏了!”谈起这部两岸合作拍摄的电影,他变得十分激动,向笔者仔细地介绍了这部电影的来龙去脉以及整个拍摄过程,他说一开始他就被那个大场面的战争画面震慑住了,再后来谭盾作的曲响起,让他不禁热泪如雨下,“太感人了!”他在第一天开镜典礼就哭得不行,“整个拍片过程不像演戏,倒像在控诉日本历史的罪行!对父亲的尊敬也就更加浓厚了!”

秦汉对自己拍电影不是很以为然,他说拍电影是小把戏,他父亲也不会重视“电影明星”。父亲在他心目中十分伟大,同时他也不希望沾父亲的光,秦汉不提父亲是因为父亲战功彪炳,如果他事业干得不好,他戏称那“会有辱父亲的威名”。但是父亲却非常开通,秦汉记得高中毕业后,报考中影公司演员训练班,事前曾询问父亲的意见,父亲告诉他人不一定要做将相,“不论做哪一行,都要充实自己,多读书,否则终将失败”。父亲以“行行出状元”勉励他努力奋斗。

也就是这种感悟,让孙元良与秦汉两父子,在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上,看似走的是平行的两条线,但他们走着、走着却因共同的嗜好——读书,又交叉成一条线。

近年来秦汉转向大陆发展演艺事业,在台湾活动则非常低调,但在孙元良将军生前,他和父亲的互动,丝毫不受影响。他努力地表现,但在大陆也很少提父亲,不过内心底,一直以父亲为荣,他非常孝顺,其实早就有人要他到大陆拍戏,但他直到前几年才去接戏,一有空就飞回台北,就是为了陪伴年迈的父亲。只要在台湾,每周都会到天母探望父亲好几次。他说,父亲是他一生读不完的书。就连秦汉的朋友也常常钦佩地说:“秦汉与他父亲是父慈子孝的最佳典范。”

孙元良是两年前过世(也就是2007年),享年一百零三岁,遗体火化,骨灰暂厝林口。秦汉表示将依父亲遗愿,未来选择适当时机迁葬南京,因为南京是父亲最怀念的地方,是中国人受伤害最深的地方,父亲要在祖国的大地上落叶归根。

目前,秦汉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大陆拍片。除了拍片还看秀,在笔者面前,他也献出他的压轴走秀,我问他这是否代表要复出演艺圈?秦汉笑着说,他从来没有退出过。哪来复出,只是由演员变成导演,由幕前变做幕后而已。

3.母爱是一本永远品不完的书作文 篇三

暑假里,我结交了一位朋友——紫岚,她是《狼王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紫岚,是一位母亲,她有一个儿子,叫蓝魂儿。一次,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固定链,咬落了四颗牙齿,满嘴都是血。紫岚为了拯救自己的孩子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紫岚对孩子的爱,不禁让我想起我那严厉的母亲。

她非常注重的`是我的德行。有一次,我撒谎了,火冒三丈的母亲抓起棍子就打。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一股委屈感涌上我的心头。不就是撒了个谎吗?说下我不就知道了吗?用得着这样吗?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你还是我亲生母亲吗?哪个母亲会这样对自己的孩子?你太狠心了,我恨你——我哭了……在那个刮着大风的阴沉沉的夜晚。

晚上,躺在床上任泪水肆意地流,流湿了脸颊,流湿了枕巾……突然,门外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母亲来了。连忙停止哭泣,闭上眼睛,装作熟睡的样子。她轻轻掀起盖在我腿上的被子,我将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见她在仔细地检查我的伤口,并用手轻轻的抚摸着,用嘴轻轻地吹着,这时,我隐约看见,泪珠从她的眼睑中滚了出来,滚在我的伤口上,好痛!好痛!原来母亲还是心疼我的……

是的!怎能忘了炎热的夏天母亲推搡着我,催着我第一个洗澡的情景,又怎能忘了寒冷的冬天母亲催着父亲去洗澡后又快速的自己钻进浴室洗完澡后扯着大嗓门命令我洗澡的那一幕,小小的浴室大大的爱呀!犹记着小时候妈妈带我过马路时,总是先用右手牵着我,之后又换左手牵着我,我好奇地问妈妈:“为什么要换只手牵呀?”妈妈笑眯眯地说:“那边过来,车子在我们的左边,而这边过去,车子在我们的右边。”我一知半解的应道:“哦!”后来我长大了终于明白,大手牵小手,母亲总是把危险留给自己,她用生命在爱着我!

4.读不完的书作文 篇四

妈妈是一本书,一本读不完的书,一本充满对我关心与爱护的好书,这里写满了妈妈对我无私的爱。

第一页,里面蕴含着妈妈对我深深的爱。妈妈在博山禾硕教育培训学校给我报了个英语培训班,有一次上学的时候,雨下的没完没了,我对妈妈说:“今天不上了吧!你看外面的雨下得越来越大。”可妈妈却说:“不行!必须去,拉下课程怎么办?这点雨也不算什么。”于是我们骑着车上学去了,到了学校我一下车发现我一点也没湿,可妈妈却湿透了半个身子,我看到妈妈的样子,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一把抓住似得,紧紧的,让我胸闷难耐。

我问妈妈为什么把大部分雨衣都披在了我的身上。她微笑着对我说:“没事的,如果你被淋湿,要是感冒了可不得了,会影响学习的,如果我感冒了吃点药就好了……”我的鼻子立刻酸了起来,我强忍着才没让泪珠掉下来。

第二页,里面充满了知识。有一次我期中考试考得很差,我以为妈妈会吵我,可是妈妈却耐心仔细的教我每个题的做法,直到让我彻底明白为止,于是我的成绩也进步了不少。

第三页……第四页……

5.永远读不完的书作文 篇五

为什么我永远也读不完?其实呀,是因为我身上记载的内容太多,太奇特了。我把从地球诞生的那一刻起,每天所有动、植物的一日生活都记录了下来。后来,生命渐渐多了起来,到最后就有了“人”,我记录的非常详细,比如:你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上学,今天上的什么课,吃的什么午饭……,由于我记载的东西太多了,所以我很大很大,有几百米长,几十米宽,足有几十千米厚,人们把我放在一个超大的广场上,那里人烟稀少,我无聊透顶了!本来我应该陈列在博物馆里的,但是我实在是太大了,世界上最大博物馆在容不下我,唉,可怜呐!我每天都会增加一页,因为过了一天,我又多记录了这一天里发生的事,尽管我这么大,但是印在上面的字却很小很小,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由于我每天都长高一点,所以我很快就冲破了云霄,上了天堂。悄悄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昨天,我还看见“玉皇大帝”跟“如来佛”、“观音菩萨”一起打了麻将的呢!科学家们顺着书本爬到书的最顶上,来研究地球的形成和人的起源等等。虽然我很大,但是我并不重,还不到一克呢!风一吹我就四处飘荡。因为制成这本书的材料很特别,是由超轻的微型呢子做成的,可是高科技哟!风一吹我就四处飘荡。就算是我每天增加一页也不会再长重了,所以,大家可以随便观看我身上的记录,找到你一天中究竟干了些什么!

我的用途可大了,因为我身上都记录了没个人的`一日生活,所以,哪天哪家被偷了东西,一翻开书本就知道是谁偷了的了!告诉你吧,我可是破过连福尔摩斯也没破出来的案子哟!了不起吧。就连上海“大世界”给我颁发了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一是世上最大的书,二是世上最神奇的书,怎么样,羡慕吧!

6.一套渴望永远读不完的书 篇六

我把自己最爱的书一一告诉他们,其中有一套书,每当我念出它的名字,总能博得孩子们一致的欢呼声。

这套书就是——《哈利·波特》系列。

看到这里,也许你也会欣喜地叫出来:“哈哈,我也喜欢《哈利·波特》系列。”

如果你也是个哈迷,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重温《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们的快乐;如果你还没有看过这套书,那你一定要尽快找来读一读,你会发现,原来,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一套看了就放不下的书!

哈利·波特是一个十岁的小男孩,瘦小的个子,黑色乱蓬蓬的头发,明亮的绿色眼睛,戴着圆形眼镜,前额上有一道细长、闪电状的伤疤……父母双亡后在姨妈家长大,常年蜷缩在德思礼家楼梯下黑洞洞的、满是蜘蛛的碗橱里——那是他的卧室。过着悲惨生活的哈利在十一岁生日前夕收到了生平第一封信,那是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信中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他是个巫师!

就这样,哈利从国王十字车站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登上了霍格沃茨特快,开始了新的旅程,一个全新的魔法世界在他面前徐徐展开……

第一次看见巍峨矗立在黑湖对面悬崖上的、塔尖林立的霍格沃茨城堡时,哈利不由得发出了欢呼声。

在这个不可思议的神奇学校,哈利从最简单的咒语开始,学习着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巫师。

哈利所经历的一切是他过去做梦都不敢想的,所有的所有都令他吃惊且着迷:照片上的人物会朝你微笑眨眼;油画框里的人物可以互相串门;还有那些在口袋里叮当作响,不断嚷嚷着要求你赶快花掉它们的金加隆、银西可;飞天扫帚光轮2000;会咬人的妖怪书;恶作剧的好助手——活点地图;像光一样闪闪发亮的隐形衣;猫头鹰捎来的吼叫信;被判刑的鹰头马身有翼兽;用来旅行的飞路粉……哦,还有最让他着迷的,魔法世界人人热衷的体育运动——魁地奇比赛,等等等等。

除了学会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咒语、魔药配制、变形术、占卜与天文学……在霍格沃茨,他最大的收获是拥有了两位肝胆相照的好朋友——罗恩与赫敏。

霍格沃茨带来的最初的惊喜逐渐散去之后,危险接踵而至,令魔法世界所有人都胆战心惊的黑魔王——伏地魔像阴魂一样纠缠着他,令他一次次面临绝境。在一次可怕的战斗之后,哈利终于知道了那个关于他和伏地魔之间的预言:“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从这一刻起,哈利坚定地走上了与历史上最邪恶、最强大的黑魔头的抗争之路。

在与黑魔头抗争的过程中,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罗恩与赫敏始终陪伴在他的左右,与他一起赴汤蹈火。在最后的霍格沃茨保卫战之中,哈利用爱和勇气战胜了邪恶的伏地魔,成就了魔法世界最灿烂的传奇。

“噩梦结束的那一刻,太阳在霍格沃茨上空冉冉升起,大礼堂里洋溢着生命和光明。人人都希望哈利和他们在一起,他是他们的领袖和象征,是他们的救星和向导。”

从一个腼腆、自卑的小男孩,成长为魔法世界独一无二的英雄和领袖,哈利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和折磨,正是这些苦难和折磨让他变得越来越勇敢,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坚强。

全球数亿的读者在为哈利最终的胜利流下欣喜的泪水时,透过那泪水,人们也分享到了哈利带给每个人的勇气与自信。

精彩片段: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霍格沃茨的楼梯总共有一百四十二处之多。它们有的又宽又大;有的又窄又小,而且摇摇晃晃;有的每逢星期五就通到不同的地方;有的上到半截,一个台阶会突然消失,你得记住在什么地方应当跳过去。另外,这里还有许多门,如果你不客客气气地请它们打开,或者确切地捅对地方,它们是不会为你开门的;还有些门根本不是真正的门,只是一堵堵貌似是门的坚固的墙壁。想要记住哪些东西在什么地方很不容易,因为一切似乎都在不断地移动。画面上的人也不断地互访,而且哈利可以肯定,连甲胄都会行走。

你拿幽灵们也没有办法。常常是当你正要开一扇门时,一个幽灵突然从门后蹿出来,吓你一大跳。差点没头的尼克当然愿意为格兰芬多的新生们指路;可如果你上课已经要迟到,但偏偏又碰到喜欢恶作剧的皮皮鬼,那就比碰到上了锁的两道门外加一道机关重重的楼梯更加难办了。他会把废纸篓扣到你头上,抽掉你脚下的地毯,朝你扔粉笔头,或是偷偷跟在你背后,趁你看不见的时候,抓住你的鼻子大声尖叫:“揪住你的鼻子喽!”

如果还有什么比皮皮鬼更糟糕的,那就要数管理员阿格斯·费尔奇了。开学的第一天早上,罗恩和哈利就跟费尔奇之间产生了芥蒂。费尔奇发现他们硬要闯一道门,而那道门正好是通往三楼禁区走廊的入口。费尔奇不相信他们是迷了路,认为他们故意要闯,便威胁着要把他们锁进地牢,幸亏奇洛教授刚好经过这里,帮他们解了围。

费尔奇养了一只猫,名叫洛丽丝夫人。这只骨廋如柴、毛色暗灰的活物长着像费尔奇那样灯泡似的鼓眼睛。它经常独自在走廊里巡逻。如果当它的面犯规,即使一个脚趾尖出线,它也会飞快地跑去找费尔奇。两分钟后,费尔奇就会吭哧吭哧,连吁带喘地跑过来。费尔奇比谁都清楚校园里的秘密通道(也许韦斯莱家的孪生兄弟除外),而且会像幽灵一样冷不丁蹿出来。同学们对他恨之入骨,许多人都恨不得照他的洛丽丝夫人狠狠地踹上一脚。

然后,一旦你找到教室,那就要面对课程本身了。哈利很快发现除了挥动你的魔杖,念几句好玩的咒语之外,魔法还有很多高深的学问呢。

每星期三晚上,他们都要用望远镜观测星空,学习不同星星的名称和行星运行的轨迹。一周三次,他们都要由一个叫斯普劳特的矮胖女巫带着到城堡后边的温室去研读药草学,学习如何培育这些奇异的植物和菌类并了解它们的用途。

最令人厌烦的课程大概要算《魔法史》了,这也是唯一由幽灵教授的课程。想当年宾斯教授在教员休息室的壁炉前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去上课时竟忘记带上自己的身体,足见宾斯教授确实已经很老了。上课时宾斯教授用单调乏味的声音不停地讲,学生们则潦潦草草地记下人名和日期,把恶人墨瑞克和怪胎乌尤瑞克也搞混了。

7.永远读不完的书作文 篇七

永远读不完的书之一:天书。

一天,我正准备去买作文书,走到半路上,“砰”地一声,一本书从天而降,我仔细地“打量”了这本书:外壳竟然是黄灿灿的金子做的!上面还镶嵌着一只银子做的小兔子,好象是他的守护神。这本书长达3分米,宽2。5分米,厚嘛,5分米!!我情不自禁地翻开了这本书,这才发现,里面的内容我都看不懂!!我在网上查了N个小时的数据,总算明白了:这书1才掉下来一次,捡到它的人都会心想事成,不过,在这之前,还得完成一个任务――把这本书看完、看懂!“我晕啊~~~这么难看懂的书试问世界上谁看得完啊?”我抱怨着。从此,我将心血都话于这本天书上,为它查数据、联系些有知识的人………。但是,能帮助我看懂这本天书的人杳无音讯,不,与其说杳无音讯,不如说没有一个!!无奈之下,我只好走遍大江南北,踏遍天地,寻找与这本书有缘的人了……

永远读不完的书之二:世界上最厚的书。

“世界上最厚的书能有多厚哩?”有些同学也许会这样问。我这本书啊,他不是和世界上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一样高,而是比珠穆朗玛峰更高!它就像盘古一样,天有多高,它就有多高!(假如这本书的页面参差不齐的话,人类利用它到天上去玩一玩,也是一个好办法!)这本书不仅厚,宽和长也是出了名的。它有六栋楼房那么宽!十栋楼那么长!我们人类在它的“脚下”,简直就像一只只渺小的蚂蚁!一次,有一个人叫小新,他想去这本书里看看,探一次险,他在进去之前千叮咛万嘱咐围观的群众:“我进去之后,10分钟还没出来的话,你们就立刻打110和120,一定要记得啊!”说完,就进去了。5分钟过去了……8分钟过去了……终于,到了十分钟!小新――还没出来,那些群众赶紧播打110和120:“喂,是110么?我们现在在厚书专门广场,我们这里有个人进了‘X玛梨号’书,出不来了!你们快来啊!”警察来了,一百多个人好不容易用手撑起小新在的那一页,局长发现――小新已经扁了,就像一个书签!120急忙急救,十个小时的急救过去了,小新也醒了,他的第一句话就是:“那里面的字密密麻麻,我实在是看不懂啊!”

永远读不完的书之三:自己最喜欢的书。

8.作文生命是永远读不完的诗 篇八

生命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在朝阳与落日之间,你可以看到生命流逝的脚步;在欢乐与悲伤之间,你可以看到生命留下的感动;在积极与颓废之间,你还可以听到生命走过的声音。生命就像手中掌握的沙子,在我们不经意间它就从指缝间悄悄溜走。

我们每天都在生命的路途中跋涉,体味着来自生命得千百种滋味,酸、甜、苦、辣……它们构成了生命的色彩,需要我们用心地去品尝。

生命是一首诗,这首诗是由自己写下的。有的诗豪迈雄奇,有的诗清新明丽,还有的诗朴素自然。无论怎样,只要你喜欢就可以了,因为最终这首生命的诗是要由自己亲自来品味。

生命是一条河,它奔流不息,偶尔也会小憩一下。它如果漫过田野,灌溉庄稼,就会为人们造福,它如果变成汹涌的洪水,漫过村庄就会毁坏房屋、造成危害。所以,就需要我们能够认真地把握好自己。

生命是一条路,这条路亘古绵长。这条路可能通往肥沃的平原,也可能通向荒凉悲寂的沙漠。做出怎样的选择,全由自己来抉择,因为这条生命之路,完完全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生命是一只船,这只船航行在一个叫做人生的茫茫大海上,途中会经历暴风雨的洗礼也会迎接朝霞与彩虹的拥抱。需要有一颗坚定的心来导航,这只船才不会偏离航向。

生命如画,有浓墨重彩也有浅淡白描,我们要细细观赏。生命如花,有含苞待放的美丽,也有满地黄花堆积的悲伤。

在人生的大海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汹涌的浪涛,难免会遭遇暗礁,这时,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莎士比亚说:“人生如戏,生命是舞台,每个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每个人都有机会好好走过这有意义的一生。”如果把生命和死神相比较,再长久的生命也会显得短暂。

日历一天天翻过,我们的生命也在一点一点地流逝,可是当我们付出辛勤的时候,我们并不会感到一天在虚度,相反会很充实,其实,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是否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在于是否尽到了本分。

我们是一棵有思想的芦苇,虽然我们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扩展它的宽度,让生命更有所值。

9.读不完的大书作文 篇九

小鹿在溪边散步,有的俯下身子喝水,有的侧着身子欣赏自己影在水里的影子。小兔子蹦蹦跳跳的,真叫人喜欢。蚂蚱真像变色龙,藏的可隐蔽了!甲壳虫在网上咯吱咯吱的叫着。让人感到有趣,小溪里小鱼在水里翻滚。

在我家房前后面栽有各种树,有杨树、柳树、桃树,在不同的时间里,它们的树叶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格外美丽。

我最喜爱的是我家屋后的两丛竹子和一个菊花。

10.读不完的大书作文 篇十

布谷鸟叽叽喳喳、蹦蹦跳跳的,仿佛在跟小朋友们打着招呼。春天来了,小河里的冰雪开始融化,河水叮咚、叮咚地响着,河岸边的柳树也长出了淡绿色的嫩芽,真让人眼前一新。

植物的开花、结果,暑寒枯荣,有着不同的趣味。花儿有雪白的、淡黄的火红的,形状有的像喇叭,有的像蘑菇,有的像洋葱头,各种各样,美丽极了。

在我老家的田野里,偶尔会见到满身是刺的刺猬,也会见到小燕子在麦田里飞来飞去。我家邻居还养着一群可爱的山羊,每次放假回来,我都会和山羊在田野里“赛跑”。

我最喜爱的是村头边的一片空草地。在那里,春天有小花开;夏天我可以和小朋友一起捉知了;秋天,等花儿散去,草地上有一只只蚂蚱蹦来蹦去,还会有蚂蚁隐藏在小草间,小动物们在那里你追我赶,又是另一番不同的情景;等到了冬天,白雪盖住小草,就像盖了一条又大又白的棉被。

11.散文赏析《读不完的惆怅》 篇十一

静益的世界里,不再有沉寂过后的喧哗、

真实的感受了一阵寒风刺骨、

原本空虚的我,被一波冷水,泼醒了、

曾经的我不是很坚强吗?

难道就这短短岁月里、把我内心的执着给磨灭了、

我借酒,逃避现实、我是在自己麻痹自己、

让早已不再平衡的天平、摇摆不定、我不是早已不在乎什么的、

可为什么会在乎、

过后、留下的只是颤栗的伤痕、原本我的世界早已黯淡无光、

有一星火焰、我把它当作了希望、

可为什么就感觉自己是那么的轻呢? 或许是一直把自己看得太重,

才会让本是平衡的天枰变得摇摆不定。

细数过往,尽是自己幼稚却真实的画面,

怎么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做一个自己的自己呢?

我突然释怀的大笑,笑得却是那么假。

我真不愿承认自己是过于隐藏内心的不安与委屈.

如果可以,我定要把过往统统抽离,

转 身,让一切消声匿迹。

有一种孤寂,只属于自己

偶尔圈在孤寂里,放自己在喧哗的街头,犹如置身于无声的世界,没有微笑,也没有哭泣,大概就是面无表情吧,除了呼吸是熟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走过,只是走过,一扇又一扇窗口,片刻停留,或许笔直前进,我想人潮里没有人会去注意街上多了这么一个沉静的人,就如哪一天我消失在某一片天空里,许久许久,也不会有人想起,曾经这里有一个这样的人走过。熟悉的街头,陌生的气息,大概世界就是这样的吧,曾经的一些感觉还在,但每个人都开始割裂,在自己的世界里,笑的还是笑着,淡漠的一样淡漠着,不会因为什么而改变。

也许哪天我就这么不知不觉地老去了,时间总是这样不分昼夜地轮回,年轮无情地在脸上刻上该有不该有的痕迹,只是到最后谁也不记得谁曾经来过。开始看不清自己,是害怕老去,还是在期待着老去?那一颗无谓的心,总是这般沉浮着。

傻。安静是一种傻,不懂得享受活泼的乐趣,执着是一种傻,不懂得释放无谓的过往,就连空洞的眼神也是一种傻,不懂得放射些许的色彩。但还是这般安于自己的傻态,将所有的心思写在心的壁纸上,那个暗淡的地方,而后陪着光阴走过一个个日子,一样微笑着,一样哭泣着,除了些许无谓的伤感,再没有别的什么。

也总是这样,不经意间错过一些美丽,错过一些喧哗,回头时,又到走上回程的时刻,却没有遗憾,只有淡淡地微笑。

我想,让我错过的又何止这一些。

一直喜欢放自己在清静的世界,但不喜欢清冷,大概清静的地方都是清冷的吧,安静于心是一种慰藉,却也极容易伤感,总是这么矛盾着。偶尔也喜欢放自己在最喧闹的地方,但往往热闹是别人的,总与我无关,安静是自己的,与世界无关。只是我似乎总是那么“活泼”。亦或者只是掩饰内心的寂寞。走一程无谓的.路,再回到自己的窗口,天暗淡了,没有了太阳,心开始沉静,像是在黑暗里孤寂的久了,从来也没有走出去过。

有时候,避开所有的喧哗,不再去注目,也就不再去期待些什么,每个人都过着自己的日子,都有自己的无奈,安静就好。

爱上你、我爱上了伤感文字

那年那年的记忆...............如今很怀念也很心酸

那年那月那日,命运的安排,我们重遇了。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你一直在我心灵的最深处,未曾真正远离。任日月轮转,沧海桑田,那颗最初的爱情种子,一直存活在自己不敢打开的情感匣子里。不期而遇的重逢,你的话语彻底唤醒了沉睡的爱情,那颗当年不敢贪图你雨露的心,再也抵不过对你的向往。从此,思念的忧伤揉进了我往后每一个想你的日子,无法牵手的距离却一次次将我的心击成碎片,相思的疼痛击败了平日开朗无忧的我。因为思念,孤独与寂寞从此逃不出想你的心海。

花开花落,月缺又圆,你的身影总盘踞在我的脑海。无法诉说的思念里,文字便成了我内心情感唯一的出口。爱你,我爱上了文字。多少次,在文字里我死去活来,哭泣或欢喜,恨自己笔下无力,难以表诉心中的万千感慨;多少次,在文字里我倾心倾情,如此的招摇又隐蔽,简单数句,却难以表达内心的万分之一!字里行间,你又怎能真正理解这颗心……

脆弱无助的时候,也曾想用自闭的方式将自己深埋海底,不沟通不倾诉,独自清理来隔绝无奈的自己;却在黑暗中发现,有个美丽的灵魂始终对我不离不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就是我人生的低谷曾照见最美丽的价值——你温暖的真情。于是,我又浮回到原地,不再逃避残酷现实的无情,学会坚强面对……

孤独的空间,早已习惯用静默的姿态前行。一场雨来,心底会泛起第一次与你美丽的约会,哀愁的情愫便油然而生。那情那景,还有那些话语,如落花瓣瓣,翩跹飞舞,轻轻柔柔将心事一遍又一遍演绎……

屋里正回旋那首你我熟悉的歌谣,你曾说过那些歌词是对我的写照,唱起它就会想起我……于是什么也不做,就这样安静地坐着、听着,心有莲花悠然盛放,一朵,两朵,三朵,丝丝缕缕,仿如花香盈满心房……

明媚的午后,阳光下的回忆

雨落一季,冬寒一岁,懒散的阳光在冬季里缩成一团,宁静的空气更显冷清,树枝上几片叶子执着着不放手,风过后,再也抓不住,心境随叶凋零,我相信,雨天的雨,是晴天逝去的云,是天空为那逝去的云,而落下的眼泪,是云,陨落人间的轨迹。

午后,躺在草坪上的长椅上,贪婪的吸收着这寒冷季节里,少有的阳光,身体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全身细胞都在欢悦,可是伪装的内心却丝毫没有被太阳的温暖所渲染,还是一如既往的冰,一如既往的冷。

微风,拂过我的脸颊,把我的思绪带入那回忆里,记忆中,你摇摇晃晃的身影,斑斑驳驳的笑脸,渐渐,已成为我旅途中最美的点缀,回忆里, 你熟悉陌生的身影,虚幻优雅的笑声。

我独自躺在回忆里,还在孤单的逞强,曾经那些誓言,会随着彼此的离开,逐渐的慢慢变成空白,直至消失,毕竟,在这个自由自在的社会,人人都有自我选择自由的权力。

相爱的时光那么短,遗忘的流年却那么长,后来,发觉两颗能够一直保持不变的心,有时候才是一种最难得的幸福,事情,没有什么过不去,有的只是再也回不去。

就在,你不顾一切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我突然,发觉你真的好自私,好自私,尽管如此,我还是深深的爱你,时间,也许是最好的疗放,会在漫长岁月里,慢慢遗忘你,遗忘这段短暂美好的回忆。

在这激荡的流年里面的,某段美好的场景,曾经,以为一辈子也不会变的风景,未必一辈子都不会改变,那些以为会一直相伴的,相随的,原来,早已在岁月的痕迹里,放了手。

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慢慢忘记,如果,真的有轮回转世这一说,今生,我来迟了,来生,你可否告诉我,我该在哪里等候你的出现。

无法控制对你的思念

夜深了,四周一片寂静,只听见手敲键盘飞舞的节奏,心绪随着指尖的流动在纷乱着。对你的思念,随着屏幕的闪烁传送到千里之外的爱的身边。身在远方的你,淡淡地牵挂着、默默地关怀着、遥遥地注视着我的喜怒哀乐,无论走到哪里,我都知道,你的爱在这里,我自己并不孤单。今夜,想你的心花,在一点一滴的绽开,浅浅的,犹如春天萌出的嫩芽,泛着令人心动的新绿。一种永无止境的感动!感动这世界有你最美的存在。

每当想着你,爱就会从心底漫溢,无法控制。想你怀里的温度,想你吻中烟草的薰香,想你的气息锁住我,想我们相拥飞舞……想你念你如疯长的野草,在我的心田蔓延。我对你的思念,就如白云朵朵,漂浮心天;又如潺潺流水,欲止不断。此刻,一种甜美的感觉氤氲在心头。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所给予我的,而我也正是贪恋你给我的这些触动,才会如此的爱你.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头?......

我所怀念的,只是过去的曾经……

又一次,浏览了你的空间,结束,即刻删除了浏览痕迹;你,永远不了解,我对你的那份爱有多深。

你总说,我们不可能。一次次,抹除着我那仅存的一点点天真。你可知道?为了你,我不得不离开了那座奋斗三年刚有起色的城市;为了你,摈弃建立许久的人脉关系;为了你,毫无保留的倾囊而尽;为了你,自毁前程;为了你,一步步失去斗志,一步步没落与人海,现在的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明明知道不可能,偏偏还是自作多情;多少次喝醉在午夜的街头,一个人,仰天长叹:那么爱你为什么?怪自己,怪自己不够优秀!无法在人海中崭露头角,无法留住你的心。你有你自己的骄傲,我不会强求。可是,女人变强了,注定要寻求一个比她更强的依靠么?我不懂,真的不懂!

很久之前,我们曾肩并肩走过那段熟悉的街头;一起在街头小吃店吃着那美味的小吃,无所不谈的畅聊着。那个时候,没有太多复杂的想法。记得有一次,你向我提过你们家乡那边关于彩礼的事情,直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你是不是在暗示我什么?

如今,我们天各一方;那段并不漫长的路上不再有两个熟悉的人影走过,小吃店摊前那个固定的座位上也不再有人谈笑风生。距离,改变了一切!努力了许久,换得的只是一句:我们,是很好的朋友。问问自己,明天的方向在哪里?

像极了《白狐》中提到的那样,只是男女主人公转换了位置。那个修行的人,越加接近现在的自己;三年的修行,毁于你之手。你,永远不会懂。

默默地,在六百五十公里东偏南三十五度的地方了望者你的残影;悄悄地离去,离开那座原本豪情万丈,如今物是人非的城市。因为,那里是你的故乡!当你再次途径那里,应该不会记得曾经有人陪你走过吧?我不会祝福你,也不会恨你。恨,对于你,提不起那个念头。祝福你,那我又算什么人?

你,不会看到的,我所怀念的,只是过去的曾经……

12.永远读不完的书作文 篇十二

或许因为今天是星期五吧,书店里显得格外拥挤。仔细一看,原来大家都围在一起,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原来这里放着一本厚厚的书,书名是《永远都不完的书》。我一惊,再厚的书也读的完呀!我边想,边买下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给所有的老师都打了电话,请了假,准备来个苦战。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一读,便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地眼前不再是那枯燥的文字,而是一个美丽的大草原,一群羊在埋头吃草,我被这美丽的景象吸引住了,我不想往后翻页,我也忘了这还是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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