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规范行政执法问题

2024-06-28

浅析规范行政执法问题(共8篇)

1.浅析规范行政执法问题 篇一

浅析如何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中的行政伦理失范现象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时代的到来,在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人类致力于追寻的伦理境界非但没能同步实现,反而日益远去。在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中,从业人员滥用职权、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道德伦理的失范。本文从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中的行政伦理失范现象出发,分析此类现象出现的原因并提出规范的途径,意在促进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日益合理化、合法化。

关键词:规范;行政伦理;消防;监督执法;途径

一、行政伦理与消防监督执法行为释义

(一)行政伦理

行政伦理是指调控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行政行为的基本价值理念和道德准则。道德准则是对其的规范与约束,而价值理念则进一步追问什么样的道德准则才是可以有的,可以接受的。价值观念强调行政伦理的思想基础,道德准则强调行政伦理的现实表露。

(二)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所谓消防监督执法行为,笔者认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是指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并行使监督执法权力,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的行为。狭义的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是指消防部门运用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备案)、办理行政案件、进行火灾调查等行为。

二、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中伦理失范的现实体现

(一)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现象

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具体到消防监督执法中来说,就是要求执法人员拥有与消防监督执法活动紧密联系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现实中,消防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酿成过严重后果:2010年,某市一栋高层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0余人死亡,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这起惨痛的特大火灾,虽然直接原因是违规操作引发火灾,但间接原因,却有该辖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存在。这样的行为,深刻地

反映出少数消防执法人员职业道德严重缺失,在《公安消防部队违法违纪行为分类及解释(试行)》中,明确地将此类现象划分为玩忽职守的失职渎职类违法违纪行为。

(二)消防监督执法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现实中,消防行政自由裁量的行使出现了滥用职权、显失公平等现象,严重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贬损了公安消防机构的形象,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虽然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出台了消防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解释和规定,但执法人员仍有较大“自由”对所办案件进行裁量。执法人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法律本质和法律精神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维护法律权威,惩戒违法行为的同时,更好的为社会建设、经济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服务。而在行使消防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也需要考虑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理的情节、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性、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不同危害程度等因素。但是,由于处理方式、处罚数额等方面的可选择性,一个适用自由裁量权进行判定的案件,可能因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任务指标和长官意志等因素影响,也可能受执法人员个人修养、道德品质、甚至是情绪所左右。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少数消防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不遵循有关政治、法律、行政规范等行政道德规范,使执法行为缺乏行政伦理、社会责任、道德品质、价值观念的支撑而被滥用。

(三)执法作风问题

一是执法作风不好。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生硬、语言粗暴;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过程中“冷硬横推”,给老百姓造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印象,这类执法人员往往道德准则缺失、个人修养不够,忘记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二是执法作风不实。这类执法人员缺乏苦干实干的精神,工作看是抓了,但抓而不实,抓而不紧,工作表面上看功劳不小,但却是虚功多,实功少,实际效果差。崇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素养不高,工作作风懒散,缺乏理想信念、价值观念扭曲。

(四)执法行为中的腐败现象

2008年,某支队水上消防科科长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违纪被处理;2004年至2007年,某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受贿30余万元......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行为中出现的腐败现象发人深省、触目惊心。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滥用权力,必将导致腐败。诚然,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中的腐败现象有着监督机制不完善、市场经济不良因素影响等多方面原因,但究其主要原因,仍然是执法人员的道德观念淡薄为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温床。道德理想的迷失、价值观念的-23

管理理应由以前的“管制”进化为“服务”。其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服务型政府的建立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府重新定位自身,重新确立与公民、社会的伦理关系,最终确立与这个时代相适应的行政伦理精神,重建社会的行政伦理秩序的行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该明确自身定位,自觉的将“服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刻理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再次是建立健全行政伦理立法,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惩罚性来维护行政伦理的纯洁性。要从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执法行为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道德教育和监督的措施、违反行政道德行为的处罚尺度及程度等方面的内容,从而达到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的目的。

(二)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道德水平

1.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适应社会,认清使命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期,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所带来的拜金主义、享受主义等不良价值观极易对我们造成影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消防执法人员应该适应社会、清醒而理性的看待各种负面思想因素和各种不同的价值目标,在这样的前提下,明确自身的定位,认清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牢固树立正确的交友观、金钱观、道德观、价值观,在执法过程中自觉抵制各种伦理失范的现象,做出符合公共利益和道德标准的行为,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出一份力。

2.加强执法伦理精神的教育

首先要认识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通过推优树典、核心价值观教育、执法反腐倡廉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形式,来默示某种价值标准,给执法人员展示一条基本的行为之“道”,并受此“道”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有所“得”,使蕴含执法伦理的价值观、道德观根植于执法人员的心中,从而做出与执法伦理精神一致的执法行为。其次是完善执法人员的行政伦理教育、培训制度。虽然消防部门几乎每年都在开展职业道德、核心价值观等伦理教育,但也存在方法单

一、方式死板、教育内容空洞、抽象等缺陷。要完善培训制度,应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执法人员行政伦理培训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等原则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伦理教育、培训,以提高执法人员对行政伦理准则和规范的认识和理解水平,培养执法人员正确的权力意识、服务意识、守法观念。

3.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个人修养

良好的个人修养是文化、智慧、善良和知识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美德,是崇高人生的一种内在力量,是优秀品位与价值的外在体现,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要有丰

富的知识。古人认为:先有致知、诚意、正心,才能修身、治国,可见知识对于个人品德形成的重要性,我们要通过丰富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升道德境界。其次是自觉学习榜样,积极进取。唐太宗李世民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先进人物的优良品质作为学习榜样,是自我修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再次是注重实践,培养塑造。要不断在生活实践中有意识地磨练自己,才能达到成熟,才能实现完美。要克服自身的缺点和惰性,养成好的习性和品质,乐于行动,乐于战胜困难,在生活的磨练中造就出完美的精神境界。最后,执法人员中的党员干部,要做出道德表率,要有“正人先正己”的律己意识,始终把党的利益、人民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上,时常审视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做到“日三省吾身”。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对消防监督执法伦理监督主要包括: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监督;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监督等。

1.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伦理的内部监督

近年来,各地消防部队通过回收消防监督执法回执单的方式,对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起到了一定效果,但监督的范围只涵盖具体执法行为和廉洁执法相关内容,没有明确对行政伦理的监督范围,只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未对合理性进行监督,起到的监督作用有限。要切实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首先要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纪委和纪保部门的作用。要认清行政伦理在执法行为中的重要性,在各支队党委的基础上设立执法行为行政伦理监督领导小组,编制相关执法伦理规范并建立执法伦理监督制度。同时,依托纪委和纪保部门建立一支专门监督执法伦理失范行为的队伍并加大对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中的行政道德监督力度,及时查处对执法人员违反行政伦理的行为,促进执法行为走向规范化。其次要对各基层单位监督执法践行伦理情况及时进行审查。建立执法伦理考评长效机制,加大执法伦理考评分值在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坚持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执法伦理践行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所得的信息,要及时反馈给各执法部门,从而起到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

2.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伦理的外部监督

首先是加强对执法伦理的群众监督。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体中去的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与行政执法伦理失范现象作斗争。可以借鉴兄弟单位和其他行业的有效经验,聘请消防执法社会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应由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工作背景的社会-67-

2.浅析规范行政执法问题 篇二

内部控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外部经济环境竞争加剧, 内部产生强化管理的需要使之产生, 并随着外力和内力的相互作用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近年来,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水平总体得到提升, 但很多单位仍然存在制度设计不完善、执行乏力、监督机构虚设的问题。这些问题使得这些单位经济管理混乱, 给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如:私设“小金库”;现金管理不规范, 有“白条抵库”现象;违规出借账户;利用虚假发票制造虚假业务套现;未经授权擅自出售资产和签订合同等等。

所谓内部控制, 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 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 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合理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 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管理过程。内部控制是个系统工程, 不仅包括财务的内部控制, 也包括整个学校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框架内的控制。可以说, 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将经济和资产管理作为控制重点, 来保证控制的有效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内控规范》的制定与时俱进, 深受企业内控思想的影响, 参考了COSO委员会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的内容, 联系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力图使该规范能够有效实施, 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 总则

《内控规范》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制定的目的, 适用范围, 内部控制概念、控制目标、应遵循的原则并提出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要求单位要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内控体系。《内控规范》指出内控应该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四原则。既要考虑总体, 又要把握重点, 为内控发挥效用, 还要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态势, 并且从实际情况出发不固步自封, 要随着变化不断修订和完善。《内控规范》提出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责任主体, 我们知道“上梁不正下梁歪”, 以前内控出现问题只会归咎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负责人只承担领导责任, 其弊端是政策执行不到位, 监督走过场。引入单位领导负责制, 抓住了矛盾的关键, 有利于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管理失控的风险。

(二)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内控规范》第二章要求企业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并介绍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内控规范》强调, 各单位要建立经济活动风险评估体制, 时间上要求每年至少评估一次, 遇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重估, 同时要成立单位领导领导下的专门的评估工作小组。要抓住重点进行评估, 体现了重要性原则。一方面, 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要重点关注内控的组织情况、机制建设情况、制度完善情况、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情况、财务信息编报情况和其他情况。这些都是内控制度的控制关键点, 只有把这些风险摸清估透, 才能使内控体制的有效性发挥出来。另一方面, 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要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情况、收支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合同管理情况和其他情况。这些都是业务层面容易出现内控问题, 产生财务风险的地方, 应重点把握。《内控规范》指出, 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各种方法融会贯通、环环相扣, 组成了一个内部控制的有机体制。

(三) 实施具体方案

《内控规范》的第三章和第四章主要是对第二章的重点评估内容的具体化的实施方案。其中, 第三章是从单位层面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包括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的确定、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关键岗位的责任制和轮岗制、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配备、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强调在决策过程中要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强化了决策的专业性及避免了由于权力过于集中产生决策的随意盲目性。同时, 也指出了相关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 只有人员到位, 素质过硬, 才能真正实施好内部控制。《内控规范》第四章是从业务层面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包括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和合同控制。从具体业务控制来看, 都体现了集体决策、专家评估和责任追究的思想, 同时把内部的会计控制和内部的管理控制结合起来, 形成一个有机的内部控制体系。

(四) 评价和监督

《内控规范》第五章对内控体系的评价和监督作出了具体规范, 以避免内控监督执行不力的弊端。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 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并与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内审部门应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单位应确定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同时, 引进外部监督, 各级财政部门及派出机构和各级审计机关及派出机构都应当对各单位内控实施情况进行内控评价、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问题单位整改。《内控规范》试图建立一个内外部共同评价和监督的立体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体系, 来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三、结语

《内控规范》是在充分了解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特点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后, 将内控的基本原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重点考虑单位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将制衡思想嵌入到内部管理体制中, 为保证执行力, 建立了内外共同作用的评价监督机制, 力图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建立具有中国特色操作性强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规范》从制定到实施还有一年左右的时间, 需要各单位各相关人员认真领会其真谛, 特别是单位领导要增强风险意识, 做好内控实施的准备, 共同努力, 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作出贡献。

摘要: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存在设计不完善、执行乏力、监督机构虚设的问题, 财政部于2012年11月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 (财会〔2012〕21号) (以下简称《内控规范》) , 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风险防范与管控, 并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内控规范》的出现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优化配置资源、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率。文章试图解读领会该规范, 准确把握要点, 为完善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现状,环境,措施

参考文献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浅析 篇三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与措施的总称。

一、实施内控规范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内控规范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发挥制度笼子的作用,利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限制权力的滥用,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有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实施内控规范是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暂时告一段落,但是总书记指出,教育实践活动可以收尾,但不收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检验群众路线活动的实际效果,关键是制度建设。实施内控规范就是将各相关制度梳理整合,统筹考虑,不断优化、固化、信息化的过程,通过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形成群众路线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内控规范是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积极措施

为满足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客观要求财税体制必须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实施内控规范可以有效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对提升财政管理的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内控落地的主要举措

(一)抓关键人物

首先,要争取单位领导的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到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内外监督等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单位内部的各有关部门和岗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可以说,没有一把手亲自抓,此项工作很难有效地开展,甚至还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矛盾。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其次,要争取内控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支持。与企业全面内部控制不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因此,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牵头部门一般是单位机关财务,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业务梳理和风险评估、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内控体系、整理内控体系建设成果并组织实施等。

最后,要争取内部监督部门的支持。监督是内控规范的要素之一,也是内控规范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并将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内部监督工作一般是由单位内部审计、监察等部门来完成的。

(二)抓关键步骤

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并不复杂,有一套规律可以遵循,其中,梳理业务流程是基础,风险分析是关键,制定制度是核心。在业务流程梳理环节,要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沿着资金运动轨迹,打破部门之间的界限,对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在风险分析环节,根据梳理的业务流程,找到单位业务管理活动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并采取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进行事前的防范、事中的控制、事后的监督和纠正,及时堵塞漏洞,消除管理隐患,不给极个别的违法违规违纪人员以可乘之机。在内控制度设计环节,要针对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修订和完善原有不系统、不全面的制度,形成规则化、统一化、系统化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注重将管控的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提高管理效益和效果。

(三)抓关键环节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着力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例如,三重一大业务、预算编制、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这些层面如果出现重大缺陷很可能会严重影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可能会出现无法及时防范和严重偏离目标的情况。因此,应当对这些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高重要性、高风险领域不出现重大缺陷。由于各个单位情况不同,各单位应当结合单位性质和业务特点综合判断本单位重大风险和关键环节是什么,并对这些重大风险进行重点控制。

4.浅谈交警规范执法的几个问题 篇四

从现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来看,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谈点个人看法,期望引起关注。

一、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据调查,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讲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越权处罚。如公安部规定交通民警当场处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但实际执行时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处罚不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情节重的处理轻,而情节轻的反而处理重的非常现象。三是随意暂扣车辆号牌和证照,不出具合法的暂扣凭证,事故押金管理混乱。

4、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少数交警部门领导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完善执法机制,就是要在市、县两级交警部门建立起严格的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完备的执法规范,健全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办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所谓规范执法,它有三个特定的要求:一是合法化。即执法行为要有法律依据;二是程序化。即各个执法环节的运作在序状态下进行;三是文明化,即要文明执法。要达到这三点,必须加强权力制约,强化内外监督,做到执法责任落实到位,奖惩措施公正严肃。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现在有些民警把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看成“两张皮”,认为规范执法讲得过多,就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效率。事实上,规范执法正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二是规范执法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规范的机制,优化执法程序,推动规范执法活动上台阶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对新录用和调整到新岗位的民警要进行岗位法律业务培训,先学法,后执法。应定期对各级交警

2部门领导和民警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并以此作为晋升、奖惩的必备条件。

2、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随着《行政处罚法》和新《刑法》、《刑诉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已迫在眉睫。一要严格规范暂扣车、牌、证照、财物的审批程序和登记保管制度;二要规范执法主体的行为,交警执法要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交警协管员和其它临时雇用人员行使交警行政执法权;三要严格办案审批手续,严禁不经审核批准擅自处罚;四要使用规范、统一的法律文书;五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执法程序,要依法制作告知笔录,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要依法组织听证。

3、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按照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各自的执法范围和执法责任,并将执法责任和量化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形成人人有责任的执法氛围。

4、建立严密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要完善执法检查、案件审核把关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认真负责地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要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办错案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经济责任。执法检查要经常化、制度化。

5.浅析规范行政执法问题 篇五

一、行政公文法规框架

1、行政公文定义

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中所用的文字材料,除通用公务文书外,还包括法律、财经、文教、外交、军事、税务、工商等各种行业自己的专用文书。

狭义的公文专指法定公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列出的十三类公文和中共办公厅《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2、行政公文法规框架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中国科学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 《国家公文主题词表》

3、行政公文法规框架历史沿革

198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GB/T 9704—88《国家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公文格式的国家标准;

199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指示,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组织对GB/T 9704—88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国家质量 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2月27日发布了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二、行政公文写作规范

1、特点(1)法定性

(2)政策性(3)实用性(4)时效性(5)规范性

2、基本功用

(1)颁布法规,传达指示;

(2)反映情况,请示工作;

(3)联系工作,商洽公务;

(4)宣传教育;

(5)依据凭证。

3、文种及分类 文种:

每一份文书都有各自的名称,公文的名称就是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公文的种类规定为13类13种,即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的14种公文:决议、决 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分类:

(1)依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种。

(2)按照紧急程度可将公文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两大类。紧急公文又分为“特急”和“急件”两种。

(3)按照有无保密要求和、及秘密等级可将公文分为无保密要求的普通文件和有保密要求的保密文件两大类。保密文件又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三类。

(4)按照具体职能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按照具体职能的不同,可将公文分为法规性公文(如命令、令)、指挥性公文(公告、通告)、报请性公文(请示、报告)、执照性公文(批复、意见)、联系性公文(最典型的就是函)、实录性公文六大类(会议纪要)。

4、构成要素及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将构成公文的诸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个部分。

(1)眉首

又称文头部分,通常有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诸要素构成。

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红头”。它一般由发文机关名 称加“文件”两字组成。一般用“小标宋”字体。需要注意:发文机关名称必须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得出现所指不明或容易误解的情况。几个机关联合发文,要把参与发文的机关都排上,主办机关排在前,其他依次,机关名称后的“文件”二字居纵向中央。

如:××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文件

××市教育局

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份数序号

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行政公文要求“绝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一份的份号都不同,这在秘密公文的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票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位数无限制。

紧急程度

对于事关重大、需要紧急传递和办理的公文,应标明紧急程度,以便跟一般公文区分开来。紧急程度分为两级,行政公文分别叫做“特急”、“急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在首页右上角第1行。

发文字号

位于发文机关标识的正下方、眉首部分与主体部分的间隔红色的正上方,用3号仿宋字体。如有“签发人”,则移至左边(左空1字)。,两字间空1字。如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则居右上角第2行,在秘密等级下方。签发人

位置标在发文机关标识下方右侧,也就是发文字号右边。“签发人”3字用3号仿宋体,后加全销冒号;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右空1字。

(2)主体

又称行文部分,通常是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项目构成。

公文标题

公文标题位于红色反线下方,与红色反线之间空2行,居中排列,字号用2号小标宋体,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折行时,要注意做到词意完整。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名称根据情况可以省略。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就是受理公文的机关。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 机关的统称,位于公文标题下方,正文上方,与标题之间空1行,与正文之间不空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体。

下行文的主送机关可以有若干个,排列时,同类型、相并列的机关之间用顿号间隔,不同类型、非并列关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间隔,最后用冒号。

向上级机关行文,特别是上行文中的请示,一般只能写一个主送 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

大多数公文都有主送机关,但有些向全社会普发的下行文,没有明确的主送机关,可以没有这一项。

正文

正文位于主送机关名称下方,用3号仿宋体排印。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附件标注

公文如有附件,就当在正文之后,机关署名或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标注的位置在正文下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有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后加圆点,如“附件:1.××××××”,附件后不加标点符号。

成文时间

时间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重要公文,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要写明年、月、日,不得简写,用汉字书写,位于正文或机关署名下方,右空4字。联合行文由于公章较多,成文时间位置有特殊要求,后面会介绍。

会议通过的重要公文,成文日期不放在文后,而是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印章

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公文均应加盖公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公章。联合下发的公文,都要加盖公章。当公文排版后最后一页所余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就调整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单一发文印章

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右空4字;印章上距正文1行之内。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在其上加盖印章。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体标注。无须特别说明者,可以省略此项。

(3)版记 又称文尾部分,通常是由主题词、抄送机关名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项目构成的。

主题词

公文主题词是为适应办公自动化的需要,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能表达公文基本内容的规范化的单词和词组。

除类别词外不超过5个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指主送机关之外的其他需要阅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主题词下方,印制版记(印发机关和时间、份数)上方。左空1字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抄送”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公文末页下端,用3号仿宋字体,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

印发机关,一般是发文机关的办公机构。印发时间,是实际复印的日期,与公文的成文时间意义不同。

版记的各项之间,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三、行政公文写作常见问题分析

从受文单位和人的角度考虑公文写作,其生硬的规范就变得有人情味,变得容易理解;一些常犯的错误也就容易避免。基本的逻辑:哪来的文件——说的是什么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该怎么处理(落实、反馈)——来文“质量文采”怎么样。

1、哪来的文件

涉及到公文写作中的两个方面:正确使用公文标题和正确使用印章。

常见的错误:

1)上行文和平行文省略发文单位

2)印章模糊,或使用不规范(倾斜、倒置)建议:

1)上行文和平行文不省略发文单位。2)规范使用印章。

2、说的是什么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涉及到正文写作正确、得体:要观点鲜明,用材得当。也就是说要用观点来统帅材料,使材料来为观点服务。运用材料要能说明问题,做到材料与观点统一。在写作当中,要注意明确观点,用语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词不达意,似是而非。如果观点不明,令人不知所云。有些文件,只讲观点没有实际材料,就会使人感到抽象空洞、缺乏依据,不易信服。而只罗列材料没有鲜明的观点,则会使人弄不清要说明什么问题,不了解发文的意图,特别是情况汇报、工作汇报介绍。要语句简练,交代清楚。拟写文件既要尽量节省用字、缩短篇幅、简洁通顺,又要注意交代的问题清楚明了。常见的错误(能说明白但写不明白事):

1)开篇不明义:开篇即描述过程,最后说需要别人做什么 2)文章层次不清:写作手法不对。

建议:了解规范、开门见山、找到逻辑、形成针对 介绍几种常见公文的写作手法:

1)通知——让读者以最简单的方式知道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用途: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特点: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有时也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通知用得最为广泛,因而使用频率很高。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

分类:按内容和功用的不同,通知可以划分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告知性(事项性)通知、任免通知四大类。

写法:

标题:通知的标题有完全式和省略式两种。完全式标题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齐全的标题,省略式标题则根据需要省去其中的一项或两项。省略式标题有如下三种情况:省略发文机关;省略多余的“关于”和“通知”字样;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

正文:通知的正文主要包括原由、事项、要求三部分。主体在事 项部分。

指示性通知的写法。指示性通知的正文,一般先写发文的原由、背景、依据;在事项部分,或写发布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或写带有强制性、指挥性、决策性的原则(或指示性意见)、具体工作要求等。指示性通知的事项,一般具有影响面较大、比较紧急和有一定的政策性的特点。

批示性通知(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批转与转发性通知正文写法大体相同。可以把这两种通知称为“批语”,把被批转、转发的文件看做是通知的主体内容。批语的内容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说明批转的目的或陈述转发的理由;对受文单位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

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补充性的规定。

事项性通知的写法。事项性通知正文的写作,要使受文单位了解通知的内容(即事项),以及做什么,怎样做,有什么要求。正文一般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头,一般是说明为什么要发此通知,目的是什么。第二部分是主体,即事项部分,将通知的具体内容一项一项列出,把布置的工作或需周知的事项,阐述清楚,并讲清要求、措施、办法等。这类通知多数用于布置工作,因此也有人称之为“工作通知”。第三部分是结尾,多提出贯彻执行要求,如“请遵照执行”,“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研究贯彻”等习惯用语,也有的通知结尾不写习惯用语。

写事项性通知,要开门见山,忌转弯抹角。在叙述事项时,要突出重点,把主要的、重要的写在前面。根据需要,主要的内容可详写,讲清道理,讲明措施,次要的内容则尽量简略,扼要交代即可。在语言表达方面,通知主要以叙述为主,对下级单位提出要求。有时可以适当做一些分析、说理。但通知中的说理不像议论文的说理那样要有严密的逻辑性,只要抓住关键问题,用简洁的语言把道理阐述清楚即可。

知照性通知的写法。知照性通知的正文,只要写清楚行文的依据、目的和事项即可。要求文字简练、明白。

2)报告——知道自己的目的;根据自己的目的选择材料,说清楚事件

用途: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种类:按性质的不同划分为:综合报告、专题报告;按行文的直接目的不同,可将报告划分为:呈报性报告、呈转性报告

写法:

标题:报告的标题常见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咱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正文:报告正文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开头。主要交代报告的缘由,概括说明报告的目的、意义或根据,然后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语转入下文。主体。这是报告的核心部分,用来说明报告事项。它一般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工作情况及问题;二是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在不同类型的报告中,正文中报告事项的内容可以有所侧重。工作报告在总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 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大多都采用序号、小标题区分层次。建议报告的重点应放在建议的内容上,也可以采用标序列述的方法。答复报告则根据真实、全面的情况,按照上级机关的询问和要求回答问题,陈述理由。递送报告,只需要写清楚报送的材料(文件、物件)的名称、数量即可。结语。根据报告种类的不同一般都有不同的程式化用语,应另起段来写。工作报告和情况报告的结束语常用“特此报告”;建议报告常用“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答复报告多用“专此报告”;递送报告则用“请审阅”“请收阅”等。

落款:如果标题中有发文机关名称,这里不再署名。而一般情况下,要求在右下方署上机关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姓名。之后,于其下写明年、月、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

3)请示——衡量请示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是对方是否批准。说服对方相信,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对方的想法,化解对方的顾虑。

用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

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请示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

写法:

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

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

掌握撰写请示应注意的事项:

要正确选用文种;要做到一文一事;要避免多头请示;要避免越级请示。

掌握报告与请示的区别:具体功用不同;内容含量不同;行文时机不同。

4)批复——写明同意还是不同意;做出必要的修正、补充。用途:《办法》规定: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下级机关遇有本单位无权、无力、无法解决的事项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时,上级机关就使用“批复”这一文种答复请示事项。批复的内容主要是对请示事项明确表态,或同意,或不同意,或部分同意,有时还 对请示事项作出修正、补充。

批复同复函的区别:第一,行文方向有所不同;第三,重要程度有所不同。

写法:

批复的结构通常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几个部分。标题: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

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与批复相对应的请示发文机关。授权性的批复,主送机关应当是被授权发布施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下级机关。

正文:正文是批复的主体,其内容比较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其中除授权性批复与一般批复的写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开头。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主体。主要说明批复事项。应当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针对“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的指示,一般不进行议论。也有的批复,在批复事项后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批复的主旨。3)结语。一般用“此复”“特此批复”等习惯用语。

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署名写上批复机 关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成文时间写明年、月、日。

了解写作批复的注意事项:态度鲜明;全面周详;迅速及时。

5)函

用法:《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

分类: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按内容的不同,划分为知照函、催办函、邀请函等。

写法:

标题: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主送机关: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开头: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主体: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 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结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商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商)”、“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结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掌握写作函的注意事项:第一,文种的选用要正确;第二,内容要简洁;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第三,措辞要得体。

6)会议纪要

用途: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种类:按内容和功用的不同,划分为指示性会议纪要、通报性会议纪要、消息性会议纪要。按会议性质的不同,划分为日常行政工作会议纪要、大型专题工作会议纪要。

写法:会议纪要的写法因会议内容与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就总体而言,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构成。

标题:会议纪要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形式。1)单标题: 由“会议名称+文种”构成。如《全国城市爱国卫生现场经验交流会纪要》、《关于改革××局、××局管理体制的会议纪要》等。2)三要素构成的标题:发文机关、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如《××集团公司经理办公室会议纪要》。3)双标题:由“正标题+副标题”构成。正标题揭示会议主旨,副标题标示会议名称和文种。

正文:公议纪要正文的结构由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前言:首先概括交代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议程、参加人员、会议形式以及会议主要的成果,然后用“现将这次会议研究的几个问题纪要如下:”或“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等语句转入下文。这项内容主要用以简述会议基本情况,所以文字必须十分简练。具体写法常见的有两种:第一种:平列式。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主持人、会议议程等基本情况采用分条列出的写法。这种写法多见于办公会议纪要。第二种:鱼贯式。将会议的基本情况作为一段概述,使人看后对会议有个轮廓了解。

主体:是会议纪要的核心内容,主要记载会议情况和会议结果。写作时要注意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把会议的基本精神,特别是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准确地表达清楚。对于会议上有争议的问题和不同意见,必须如实予以反映。另外,在具体写法上,不同类型的会议纪要,写法也有不同。决议型纪要,主要根据中心议题,着重把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的具体内容一一表述清楚。综合性纪要,主体内容则侧重于突击会议的指导思想,全面介绍会议的基本情况。常见的写法有三种:第一条文式写法。就是把会议议定的事项分点写出来。办公 会议纪要、工作会议纪要多用这种写法。第二综述式写法。就是将会议所讨论、研究的问题综合成若干部分,每个部分谈一个方面的内容。较复杂的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议纪要多用这种写法。第三摘记式写法。就是把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记录下来。一般在记录发言人首次发言时,在其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发言人所在单位和职务。为了便于把握发言内容,有时根据会议议题,在发言人前面冠以小标题,在小标题下写发言人的名字。一些重要的座谈会纪要,常用这种写法。

结尾:属于选择性项目。一般是向受文单位提出希望和要求。有的则没有这部分,主体内容写完,全文即告结束。落款: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落款署名只用于办公会议纪要,写明召开会议的机关单位名称。一般会议纪要则不需要署名,不加盖公章。至于成文时间,如果在首部已注明,就不再写。

了解写作会议纪要的注意事项:第一,要作好会议记录;第二,要突出会议要点;第三,要善于整理会议意见。

——写作公文,不必过于关注所谓写作手法、层次,只要做到“了解规范、开门见山、找到逻辑、形成针对”,就会写出好公文!

3、我们该怎么处理(落实、反馈)涉及到公文写作中的两个方面:正确回复文件;正确部署落实。常见的错误: 1)因对来文理解错误导致回复错误。2)因对来文理解错误导致内部部署落实不力。建议:

1)对来文一定要回复,或正式批示、或口头反馈

2)以转发文件形式落实上级部署的,要尽可能提些具体要求 3)以内部通知方式落实上级部署的,要有具体落实措施

4、来文“质量文采”怎么样 涉及到公文写作中的语文基本功问题 常见的错误:

1)行文逻辑性差,思路混乱

2)文字、修辞使用问题,出现错别字、修辞错误 3)序码使用错误 4)标点使用错误 建议:

1)学习形式逻辑,提高文字能力; 2)正确使用公文结构用语

一是开头用语,用来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伴随情况等。如:为(了)、关于、由于、对于、根据、按(遵、依)照、据、查、奉、兹等。

二是结尾用语。如: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报告、函告)等。

三是过渡用语。如为(对、因、据)此、鉴于、总之、综上所述 等。

四是经办用语。如:经、已经、业经、现经、兹经、办理、责成、试行、执行、贯彻执行、研究执行、切实执行等。

五是称谓用语。有第一人称:我、本;第二人称:你、贵;第三人称:该等等。

例子:

关于在全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根据所党委的指示精神,按照院党组的具体部署,依据所党委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所长办公会关于加强所政治思想工作和文化建设的有关决议,经分院党组批准并经所党委研究决定,为全面提高全所职工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水平,拟于近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有鉴于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活动目的: 活动事项: „„

改正: 关于在全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根据院党组的的指示精神,按照所党委具体部署,于近期开展深 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活动目的: 活动事项:

3)正确运用序码。常用顺序是

一、(一)、1、(1)共四层。4)减少使用错别字

按(安)装

针贬(砭)精萃(粹)渡(度)假村

防(妨)碍

幅(辐)射 言简意骇(赅)震憾(撼)既(即)使

一如继(既)往

不径(胫)而走

峻(竣)工

烩(脍)炙人口

鼎立(力)相助

再接再励(厉)默(墨)守成规

沤(呕)心沥血

凭(平)添

出奇(其)不意

修茸(葺)亲(青)睐

声名雀(鹊)起

发韧(轫)欣尝(赏)有持(恃)无恐

追朔(溯)趋之若骛(鹜)寒喧(暄)不能自己(已)尤(犹)竭泽而鱼(渔)滥芋(竽)充数

蜇(蛰)伏

装祯(帧)饮鸠(鸩)止渴

坐阵(镇)姿(恣)意妄为

编篡(纂)永保(葆)青春

备(倍)受关注

“的、地、得”的使用„„

反映-反应、扼制-遏制、营利-赢利、交纳-缴纳、累计-累积、认证-论证、截止-截至、过度-过渡、有力-有利、公关-攻关、自己-自已

关注国家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2年发布的《第 一 批 异 形 词 整 理 表》。

5)减少标点使用错误 顿号使用错误: 例:加快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的全面发展。

解:有些并列词语相互联系紧密又为人们熟知,这些词语中间不用顿号。

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解:概数中间不能用顿号。

例:在五六月份,全分院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解:“五六”不是概数,而是相邻的两个数字,是确指,中间要用顿号。

冒号使用错误:

例:光机所来函的意思是:“此事他们无法独立完成,需要分院帮助”

解:转述的文字不能用冒号,例句中的冒号应改为逗号,引号应去掉。

例:参加分院运动会的有:光机所,应化所,地理所三支劲旅。

解:句中短暂停顿不能用冒号,例句中的冒号应去掉。

例:所长在会上宣布:“今后每个研究室必须做到三点:一是申请课题不能恶意竞争,二是主动缴纳项目管理费,三是不能私设小金库。”

解:同一句子中不能用两个冒号,例句中的后一个冒号应改为逗号。

例:“今年全所科研合同额要超过6个亿”所长指示说:“特别是基础研究,要达到2个亿。” 解:“某某说”、“某某想”放在所说话的中间,不能用冒号,要用逗号。引号使用错误:

例:“今年全所科研合同额要超过6个亿”所长指示说:“特别是基础研究,要达到2个亿。”

解:使用引号时,若是完整地引用原话,而引文又独立使用,则引文末尾的标点不能改动,并要写在后引号内。

例:看看我们所的科研合同额,现在我们才体会到“管理出效益,而且出大效益。”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解:引文不独立,引用的话只作为作者自己的话的一部分时,不管它是不是完整,后引号前都不能用点号(问号、叹号除外)。

例:分院的发展,正如院领导所说的那样,“定位准确,改革深入,前景广阔”。

解:引用的话作为句子的一部分,句末点号应写在后引号外。括号使用的错误

例:此次事件涉及到XXX同志(他是事件发生研究室的副主任。),所以在调查中要求他能回避(对于领导干部干私活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解:句内括号里面的解释文字末尾不能用点号。

解:括号里的文字如果是注释句中的一部分,括号应紧贴被注内容之后;如果是注释整个句子,应放在句号外

书名号使用的错误 例:为提高管理部门人员公文写作能力,我院决定购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作培训教材。

解:书名、报名、刊名、篇名、剧名等的简称仍用书名号,不用引号。

四、提高行政公文效力的几点建议

1、关注附件的使用

2、注重行文前与受文单位的沟通

6.浅析规范行政执法问题 篇六

【字号:大 中 小】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部署的“三大任务”之一,是公安部部党委主动适应执法环境变化,为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特别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天从事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交通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面对的对象是广大群众。作为与社会群众接触面最广、见警率最高、服务最直接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是否规范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当前,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交通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交通执法活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只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才能维护好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首都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

首都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涉及面广、透明度高、敏感性强,时刻处于舆论和群众监督之下,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负面炒作,决定了我们必须牢记政治责任、坚持政治标准,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维护首都和谐稳定。针对严峻的交通形势和复杂的执法环境,多年来,我局始终将规范执法视为保障履行法定职责的生命线,在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规范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例如,在全国率先实现罚缴分离;率先推行使用执法告知词,被公安部向全国推广;率先推行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快速处理;率先推出《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等等。

2009年,为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孟建柱部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我们继续以打造“微笑北京交警”为载体,又提出了努力实现“零投诉、零败诉、零违纪、零负面报道”的具体目标。按照“执法依据公开化、执法过程流程化、执法程序标准化、执法环节人性化”的要求,制定了8大方面37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并通过编制执法教材、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教育培训、树立典型标兵、加强督察考核等多种方式,筑牢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特别是深入开展了执法为民宗旨教育,打牢民警思想根基,从说好第一句话、敬好第一个礼等细节入手,提高民警文明规范执法能力。同时,建立了多层级的督察考核体系,把“树典型”和“督后进”紧密结合,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了“微笑北京交警”落到实处。

正是由于多年来坚持抓执法制度规范、抓内外部执法监督、抓队伍法制培训,不断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问题,使全局执法水平、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执法错误率不断下降,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2009年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214起,同比下降39%;局属各单位发生行政诉讼53起,同比下降4%,实现了行政诉讼“零败诉”的目标;全年共受理控告、申诉、批评和求决类信访700件,同比下降35%;,群众对民警人性化执法方式和为民服务的做法以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表扬9818件,同比上升10%。在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局参评案卷全部达到百分,在39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中排名第一;在公安部交管局对全国32个示范城市执法规范化建设评比中,我市名列第二。

二、当前交通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多年来,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和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标准要求,交通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与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执法不文明、不人性,缺乏灵活性。公安部、市公安局和我局制定了大量执法规范,从执法语言、执法态度和执法动作等方面对执法行为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规定,要求民警执法过程中要深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宽严相济,带着感情去执法。但是,个别民警的执法宗旨意识仍比较差,以管理者自居,在执行过程中降低标准,方法简单。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时不使用执勤执法规范用语,语言随意,或虽能够使用规范用语,但语气冰冷,态度生硬;二是窗口单位或受理群众咨询的民警,回答问题简单敷衍,相互推诿,不能急群众所急,急事快办;三是机械执法,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不考虑当事人是否遇有紧急突发情况、是否受外界因素影响,一律从重处罚。

(二)执法技能欠缺,执法水平停滞不前。个别民警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文书制作、讯询问、执法设备操作等执法技能缺乏,限制了自身执法水平的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文书制作要求不明,不能按规定填写、装订,文字内容缺项、漏项或表述不清,文书质量差;二是讯询问笔录千篇一律,不能按照具体案情逐步展开并设置针对性的命题,笔录前后矛盾、关键事实遗漏;三是对各类信息系统和先进的执法装备不了解,无法熟练使用,不能发挥执法设备的最大功效。

(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引发群众反感。我局通过教育培训、案例警示、旁听庭审等方式不断提升民警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但是在执法实践中,一些民警执法随意,甚至违法执法,严重影响了执法效果,降低了整个交警队伍的执法公信力。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时未严格履行核对要求,有的错误信息未经审核即上传执法系统,有的作出处罚决定时不认真审核当事人驾驶证,导致当事人驾驶证、牡丹卡被冒用;二是程序违法问题屡禁不止,交通违法信息超时限录入、传唤当事人不使用传唤证、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报告或认定书违反法定期限送达当事人等违反程序问题,虽屡经整改但仍时有发生;三是个别案件中取证不及时,丢失证据。如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现场勘查时相关数据、痕迹、提取物证记录不全,或不及时访证,导致事实无法认定;四是违法适用行政强制措施,对不属于法定扣留情形的,仍然强行扣留当事人驾驶证、行驶证或机动车。

(四)执法目的有偏差,重罚轻管。我局要求对易引发交通事故、扰乱交通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从严从速处理,对于因当事人一时疏忽,情节显著轻微,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影响较小的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先,真正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民警片面追求处罚数量,为了罚款而罚款,重处罚轻教育。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时求易避难,只愿处理易纠正处罚的违法行为,对那些手续略为繁琐、证据要求高和纠正时群众较为抵触的严重违法行为却避而远之,视而不见;二是执法时不能宽严相济,为了追求罚款数,对轻微违法行为也采取罚款措施,忽视了对当事人的教育;三是对违法行为降格处理。为了让当事人接受处罚,随意变通,有的多个违法行为只处罚一个,有的以一个处罚标准较低的违法行为代替。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直接危害了北京交警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追根求源,主要有以下几个

原因:

(一)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一些民警和领导还没有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没有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真正根植到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中,贯穿到执法环节中。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的宗旨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强调客观困难多,强调执法环境多,强调警力、硬件保障不足多。而个别民警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也出现了宗旨观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执法工作在个别干警的思想上发生了方向性、原则性的错误,甚至引发以权谋私的职务性违法违纪案件,直接制约了整个队伍的规范执法意识和水平的提高。

(二)学习培训成效仍需提升。一是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对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培训流于形式,往往是上面怎么布置,下面就照抄照搬,简单开个会、读个文件就算了事;二是教育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没有对当前执法中暴露出的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教育措施,培训多停留在形式上,功夫下了不少,实际效果有限。加之个别民警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导致个别民警不了解上级的要求、不掌握新法规、不知道新的交通管理手段,使自身执法素质徘徊不前,无形中影响了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另外,在复杂执法环境下如何有效处置执法难题、如何妥善应对新闻媒体、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培训。

(三)执法环节精细化程度尚待提高。个别单位对执法制度、规范的落实细化还不够,特别在一些重要的执法环节和执法细节上,缺乏详细的基础调研,没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制度规范与民警实际执法需求之间始终存在一定差距,导致民警在具体环节的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处理疑难问题时,存在偏差,工作不到位。

(四)制度规范执行力较弱。虽然在制度建设层面,交通民警的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但个别领导不能给予高度重视,不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规范要求,自己也不能深刻领会,对新修订、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不够,导致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时有发生。

(五)执法监督效力不足。在监督的范围和方法上,还是传统的、老一套的监督方法,有的单位仅限于案件审批、案卷评查等传统方式,监督重心仍停留在事后监督上,事前预警、事中执法管理力度不够,无法将执法监督效力作用在每一个执法环节;另外监督对象一成不变,不能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适时调整,有的形成了监督盲点。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是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规范的关键要靠广大民警认识的提高与行动的自觉,影响规范执法的根源正是执法思想不端正问题。当前,部分民警“以管理者自居”的潜意识仍然存在,权力观念强,维权观念弱。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把以人为本、尊重人格、体恤感受、保障权利的执法为民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将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变成民警的自觉行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改善执勤执法形象。要教育每一位执勤执法民警,自觉维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的形象。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的要求,自觉遵守执勤执法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庄,手势标准,态度和蔼,语言艺术。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对待交通违法行为人要先敬礼、再说理、后处理。要用“平和”语气向交通违法行为人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尽可能避免对立情绪,法到情理到,把握好分寸,让其心服口服。对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蛮横的行为人,更要态度超脱,体察感受,换位思考,谅解宽容,留有余地,不说过激的话,不做过激的事,不卑不亢,化解僵局。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执法制度的完善是确保民警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重要前提,是杜绝执法随意性的重要保障。当前,迫切需要出台简便可行、易于操作的执法方式,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在程序制度建设方面,要紧紧抓住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全面梳理交通管理执法事项、执法程序、执法环节,列出每个执法事项的所有工作步骤和要求,以执法流程固化执法程序,确定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执法程序标准;在实体制度建设方面,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执法实际,对容易发生偏差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证据标准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从制度建设上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保障,消除执法不当问题。

四是要进一步推行人性化执法方式。“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的提出,凸现了“人本”的执法思想,体现了对管理相对人的尊重和依法办事。对此,也要求我们在执法活动中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管理相对人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考虑管理相对人的情绪和处境,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综合考量具体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具体情节和可承受度等多种因素,选择“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执法手段和处理方式,既体现法律的权威,又达到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目的。通过推行法律允许、群众理解、情理相通、注重社会效果的人性化执法方式,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公信力,改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民警的执法形象。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当前,我们的民警还存在法律知识不扎实、执法技能不高、缺乏执法艺术等问题,我们的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不善于释法析理、不懂得用法律手段处理复杂局面、不能够巧妙应对媒体等问题。为此,亟需加强全局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法能力建设。每一位民警都要精通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条款要能够熟练应用,同时,还要了解一些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方面知识,在执法中能够准确把握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和情绪,善于与管理相对人沟通,采取灵活的执法方式化解争议,避免矛盾。各级领导干部要着眼于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着力提高统揽全局抓大事的能力,预见危机的能力,用法律手段驾驭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媒体的能力。通过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在执法实践中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提供基本支撑和保障。

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我局按照“三项重点工作”部署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确定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健全交通执法管理体系的基本工作思路。即以提高交通民警依法履职能力、执法技能为主线,以解决当前执法不规范问题为重点,以突出教育培训效果为抓手,以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制度为保障,正确处理“两个关系”(执法与人性化服务、严管与微笑北京交警形象),实现“两个和谐”(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与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机统一,打造北京交管“第一窗口”,树立“首都交警第一形象”。

通过全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使执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全警学习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错误率和批评类信访率双下降。

(一)强化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与防控

一是以开展执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集中查摆、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对近年来目标管理考核、执法质量考评、各类执法问题通报等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梳理汇总,明确急需解决的执法突出问题,分类拉出账单,进行深度分析,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特别针对容易引发敏感案事件、媒体网络负面炒作、执法安全事故和行政败诉等影响和谐警民关系、损害交警形象的问题,做到坚决纠正,加强防范;对按现有制度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执法问题,不等不靠,随查随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建账立项,纳入督办,限时整改;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按职责分工上报职能部门研究解决。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梳理汇总因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负面炒作、执法安全事故、行政败诉、信访投诉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规范执法典型案例,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方式,分析执法得失,总结经验教训,实现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引发民警思考,端正执法理念。

三是完善执法办案预警机制。每月对发现的所有执法问题全面汇总,分类评估,对未来可能成为普遍性或突出性的执法问题发布预警通报,提示相关执法单位和民警引以为戒,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避免,防止问题的扩散、升级。

四是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深入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健全外部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警风警纪监督员和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群众等外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

(二)强化教育培训的力度与实效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当前执法形势,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执法形象”为主题开展执法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大走访和征文等教育活动,引导全警深入思考,端正执法思想;同时,将执法理念、交警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融入全局各类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

二是开展执法大纲学习培训。抓紧落实我局执法大纲的全员学习培训及考核工作,通过举办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演练、自测训练等方式,使全体民警扎实掌握执法的基本职权、基本流程和基本标准,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和技能;通过推动各单位自考、各系统专业考试、全局集中抽考三级考核,确保学习培训的成效。

三是强化执法技能培训。抓紧完善《交通民警执法技能ABC》、《交通民警现场执法难点问题处置方法》、《交通管理执法系列问答》、《交通管理执法办案典型案例集》和《交通管理执法经验汇编》,制定《执法小分队查处酒后驾车工作规范》等执法技能培训教材,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规格,统一执法方式,传授执法技巧。不断丰富培训方式,依托我局四级培

训机制,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网上授课、比武练兵和旁听庭审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并通过模拟演练和轮岗轮训等活动,在实战环境中开展培训,进一步检验和提升培训效果。

四是创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分别以执勤大(中)队、车管分所和事故处理组、执法小分队、执法站、警组为评选对象,制定评选标准,开展全市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警组创建、评选以及经验推广等活动,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交警规范执法水平的提升。

五是强化法制服务。充分发挥各级法制部门、专兼职法制员,特别是执法服务队的职能作用,推行法制指导培训“三个一”服务方式(即法制处领导每月一次,局执法服务队每半月一次,支、大队法制科每周一次深入基层一线),帮助、指导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解决执法实战中的难题和困惑。

(三)强化执法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一是不断健全执法工作规范。梳理整合现行执法规范性文件,在全面清理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业务类别、执法事项进行分类梳理,修订整合,建立条块清晰、完整统一的执法规范库,为完善和执行执法规范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流程、非现场执法证据规格、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标准、重大敏感案事件盯办等一批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当前执勤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交通应急指挥和协调保障、交通事故快清快处、执法办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涉警舆情应急响应等工作机制,提高合法、灵活、稳妥应对突发案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案事件得到快速、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防止事态扩大,减少负面影响。

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继续落实执法大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健全行政复议、诉讼、涉法信访、事故复核案件执法问题倒查机制,进一步深化执法办案回访、安全防范、现场执法记录等工作制度的实施,确保执行到位,充分发挥监督制约机制对执法工作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7.浅析规范行政执法问题 篇七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控制规范的现实意义

1. 有利于强化权力监督, 构建服务型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 对于权力的运行必须加强监督和制约, 用制度的笼子来限制权力, 从而形成有效的腐败防范机制。因此, 加强内部控制, 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 促进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降低自由裁量权的余地和空间, 防止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 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加强权力监督, 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对于构建服务型政府, 有着积极的意义。

2. 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现阶段, 我国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水平相对较低, 主要表现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内部控制审计开展不够广泛, 预算约束软化, 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 内控意识薄弱以及对绩效缺乏足够的重视。因此,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 能够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控制管理水平得到有效地提高, 从而提高其服务能力, 并且, 做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 能够对资金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 使得资金运用更加合理, 提高使用效益。

3. 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 推进财税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 能够保证业务高效稳健的运行, 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财务记录等信息的完整、可靠和及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规范财经秩序, 使得财政管理更加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及规范化, 从而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控制规范的应用措施

1. 建立完善的防范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和原则, 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并且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经济活动中, 充分发挥出制度管权的作用, 按照制度来管事、管人和理财, 保证公共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宏观管理方面, 应该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并且在单位内部的监督、执行和决策中贯彻落实。对于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也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对于岗位人员, 要进行定期的培训教育, 并且实施轮岗制度。

在具体的业务方面, 应该强化预算管理,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 完善预算执行与编制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在资产管理上, 应该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 对于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在收支管理上, 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 建立资金配置的实时监控系统, 保证资金的安全。

2. 强化财政、审计监督力度, 促进财务自我约束

充分利用财政的检查与审计的作用, 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及时发现其不足和缺陷, 并进行有效的整改。加强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日常监督, 将财政、审计监督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同时, 还要制定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评价措施, 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按照规定的业务程序和评价方式, 开展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进行合理的修改, 促进内部控制机制的不断完善, 发挥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3. 加强监督评价, 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

在建立内部控制规范之后, 还要保证其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在研究调查的基础上, 结合本单位的基本情况, 拟定内部控制的相关文件, 并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 提高其实效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 对于内部控制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内容, 要进行详细的分析, 弥补其中的不足, 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范策略, 强化内部约束与控制。另外, 针对内部控制制度, 进行系统测试。评价和检查工作, 运用有效性和合规性的测试, 来促进制度完善。强化监督检查, 积极探索长效机制, 提高财务的管理水平。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 在单位内部建立领导小组, 构建内部控制实施机构, 并且确定负责人员。第二, 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开展有目的的宣传工作, 对财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第三, 针对业务流程、管理事项以及业务岗位进行检查, 及时发现其中的控制点和风险点, 制定相应的防范策略。第四, 对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 要进行有效地梳理, 并制定出相应的控制制度。第五, 组织专家定期进行指导论证, 并提出有效地建议, 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完善。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 符合单位发展的基本要求, 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于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 推动社会稳定发展, 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应该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充分发挥出监督审计的作用, 加强监督评价, 推动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完善, 提高单位的管理服务水平, 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摘要: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 其内部财政资金运用的合理性与高效性, 对于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有着直接的影响。为了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 保证资金得到合理的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实施内部控制规范, 从而为其资金合理运用提供有效保障。本文将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应用措施和现实意义进行详细的分析。

参考文献

8.浅析规范行政执法问题 篇八

一、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效果明显

(一)狠抓档案法制宣传

1、宣传形式别具特色

海淀区档案局通过制作展板和《认识<档案法>了解档案》的宣传页、《海之澜淀之沜》典藏扑克、《海淀历史上的今天》台历、档案局(馆)法治宣传放大镜等多种宣传实物,上街宣传,网上宣传,设立档案法规宣传橱窗、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

2、受众范围不断扩大

海淀区档案局借助中国档案报社举办的“飞狐灵通杯”全国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之机,努力扩大档案法制宣传的受众范围。支出经费7万余元,组织全区各单位干部及群众达万人参加竞赛,荣获北京市档案系统参加2012年全国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特等组织奖。

3、特定时间集中宣传

“12.4 ”全国法治宣传日和“档案馆日”等特定时间是开展较大规模的档案宣传活动的好时机。海淀区档案局将此时的宣传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集中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分别选择了时代金源购物中心广场、当代商城门前广场、翠微大厦门前广场、翠微牡丹园店门前、上地嘉华大厦、海淀公园等人流密集的地点作为宣传《档案法》和档案知识的阵地,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几届“档案馆日”活动中,我局也坚持向参观人群宣传档案法治知识,共发出宣传材料万余份。

4、特定机构及组织着重关注

海淀区档案局结合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较多的特点,今年利用政府OA网专门为民营企业增设了服务板块,向民营企业宣传相关档案法律知识,及时公布档案管理相关文件,帮助企业规范自身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了广泛好评。同时,将社区、农村的档案宣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每年适时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并主动介入社区建设的工作,在社区中积极宣传《档案法》,为家庭档案示范点举办专题培训、开展交流观摩会。海淀区档案局还与部分街道联合开展了“法律聊聊透”、海淀义工在行动,社会志愿服务送温暖进社区系列活动,为居民们解决疑难问题,使更多居民知晓《档案法》,掌握了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的能力。今年还专门制作了三套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展览,展板将长期在我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流动展出,提高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

5、单位宣传纳入评估

海淀区档案局将档案法治宣传工作纳入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之中,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范围广泛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式上要充分利用举办档案法制知识竞赛、自办刊物、局域网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宣传范围上,不仅积极开展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还着重加强对来本单位办事群众的宣传,为依法治档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局获得了海淀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授予的“海淀区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档案培训教育

1、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的培训教育

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的水平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向各单位领导宣传档案法制知识一直是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难点。今年,借助“六五”普法推进之年的有利时机,海淀区档案局利用两天时间将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会与档案工作会合并召开。利用各单位主管领导参会之机,专门请来了国家档案局的专家在会前利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对参会领导进行档案法制培训,有效提高了各单位领导的档案法制意识。

2、加强对全区档案执法联络员和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法制培训

海淀区档案局坚持每年邀请区法制办专家对全区的档案执法联络员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包括《档案法》在内的法制培训,并在培训之后组织档案人员进行分组讨论,切实提高了全区档案执法联络员和档案工作人员的依法工作水平。

3、加强局内人员的培训

今年,局党组专门将法制培训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法制科的人员为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讲解档案法治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提高了全局领导的法制意识。

二、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取得实效

海淀区的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包括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以及档案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内容:

(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有特点

1、档案执法检查与日常指导工作相结合

海淀区档案局每年根据指导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档案工作执法检查考核细则》提前下发各单位。并将档案局各相关科室的意见统一纳入对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综合评估之中。

2、档案执法检查形式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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