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2024-06-21

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共10篇)

1.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一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今年,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吴官正同志在六次全会报告中也明确要求,要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十一五”时期开局之年,党中央、中央纪委为什么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重点工作提出?

首先是国家总体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日渐加快,各项事业在全球化潮流面前顺利推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经常面对一些不和谐之音,商业贿赂行为即为其一。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直接干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治理商业贿赂是形势所需。

其次是加快改革进程的必然结果。近些年中国的改革在一些关键领域已有所突破。比如,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显著增强等。这表明我国的改革攻坚不但力度正在加大,而且已经开始注重提高改革的质量。如果不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治理,改革的进程将受到影响,改革的质量也难以继续得到提高。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注重提高改革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

再次,从2006年的工作来说,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只有加快推进改革,才能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向前推进。由于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原因之一。新年伊始,中央明确提出治理商业贿赂,不仅表明中央决心通过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来惩治腐败,也是中央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体现。

纪检监察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要全面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一项,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章规定纪检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促进或者保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成效的过程,就是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贯彻执行的具体表现。党章还把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作为其经常性的工作任务之一。当前,商业贿赂行为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比较严重,商业贿赂的手段和花样比较新奇。已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腐败犯罪案件,相当一部分都涉及到商业贿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把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查办案件的经常性工作,这也是执行党章规定任务的具体表现。

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一是要发挥惩处职能。对接受商业贿赂的国家公务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财产处罚。要贯彻从严执纪的方针,对参与商业贿赂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不姑息任何商业贿赂行为,避免惩处时“过轻而纵奸”。要正确处理惩处商业贿赂行为与搞活市场、发展经济的关系,坚决树立只有认真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商业贿赂,才能保证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观念。二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要检查国家公务员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决定命令中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纠偏措施,促进治理商业贿赂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时要充分发挥监察机关是政府内设的综合性监督部门的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保证行政监察在治理商业贿赂时的纠偏职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要善于及时发现一批恪守商业道德,遵守市场经济法规的正面典型,宣传他们的事迹,彰扬他们的行为,以促进全社会商业道德文化的建设。

要树立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像其他任何专项工作一样,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最重要的是要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当前尤其要注意实打实地研究一些治理措施,把着力点放到解决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建设和执行等问题上;与时俱进关键是要审时度势,正确判断和全面把握商业贿赂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的影响,尽可能使治理应对措施更加有效。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调整思维方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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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二

从总体上看, 当前的社会矛盾实质是利益冲突, 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自身利益, 利益个体自发组织起来, 通过集体行动, 唤起政府的关注, 使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因此,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面临着诸多障碍, 主要表现为:

(一) 从社会矛盾化解的任务来看, 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

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 各类经济纠纷及因这些纠纷引发的各类案件呈上升趋势, 刑事案件的发案率不断上升, 职务犯罪案件也有上升趋势, 矛盾纠纷激化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上访, 出现了表达方式组织化的群访, 表达方式极端化的缠访、闹访等倾向, 群众涉检上访案件增多。这些与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望有很大关系。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 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 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被人们寄予了越来越多的期望, 但由于种种原因, 也使人民群众时常期望, 有时“失望”。

(二) 从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来看, 矛盾主体更加复杂化

具体来说, 犯罪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 国家、社会利益与犯罪行为人的矛盾;第二, 犯罪行为的被害人和犯罪行为人的矛盾, 主要表现为社会个体的矛盾;第三, 国家和被害人的矛盾, 主要基于国家对作为在国家中生活的社会个体的权利保障关系。

(三) 从社会矛盾化解的效果来看, 工作理念和方式亟待转变

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途径不能是机械化的、单一的。如果检察工作不能因时制宜, 不能正确分析、处理好检察机关所面临的各种矛盾, 有时甚至会导致主要社会矛盾的转化或者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比如检察机关如不能处理好追究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和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关系———涉及国家利益与犯罪行为之间以及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这两对矛盾, 则经常会导致检察机关和被害人之间矛盾的激化。

二、检察机关完善化解矛盾工作机制的思维定位

如何化解社会矛盾, 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也是检察机关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把社会矛盾化解到基层, 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必须完善化解矛盾工作机制的思维定位, 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能为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 检察工作价值观念的转变。

任何犯罪在侵害公民个人的权益的同时必然是对国家法律秩序利益的侵害, 我们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 应在认真分析主次社会矛盾, 处理好刑法正义中报应正义和恢复正义以及国家本位和个人本位的关系, 改变原有的在国家本位下单纯追求报应正义价值的格局, 这就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开展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提供了理论标准。在这一理论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创新一系列相关的司法实践中可操作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 检察机关角色定位的转变。

检察机关必须改变传统的“国家 (社会) 个人”的线性犯罪分析视角, 在这一视角下, 检察机关仅代表国家追究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是站在犯罪对立面, 是作为矛盾一方存在的。在新的形势下, 检察机关要转变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体之一, 即使打击惩罚犯罪, 也要放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进行, 将自身定位于矛盾的协调者、化解者。

(三) 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点不在“轻”、“重”, 而在于如何“相济”, 如何通过“相济”更有成效地体现刑罚预防和惩罚的社会调节作用。

(四) 检察工作服务目标的转变。

我们应当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目标和评价标准。在具体的检察工作中, 原来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为主要目标, 现在应更加侧重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和矛盾, 追求案件的社会效果。这一转变要求对原有检察工作机制进行多方面的调整, 如刑检工作的程序、办案标准、具体刑事司法制度等;另一方面, 检察机关中的控申、民行检等部门的工作会更加直接地面对矛盾, 接触矛盾双方当事人。

三、检察机关如何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作用

纵观当前社会矛盾化解面临的新情况,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 是体现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面对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 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迫切需要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一) 依法推行暂缓起诉和社区矫正制度。

暂缓起诉和社区矫正是具有明显检察特色的化解社会矛盾的形式。其适用范围为涉嫌犯罪情节较轻, 社会危害性不大, 有悔罪表现, 依照刑法应当判处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的嫌疑人。该制度旨在为犯罪人提供一个在非监禁环境中复归社会的机会, 使其免受刑事起诉的耻辱。它有利于被追诉者的人格矫正, 加速其复归社会的进程, 既能起到不起诉制度所缺乏的对犯罪嫌疑人的惩戒、矫正作用, 又比起诉制度更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二) 要在源头上开展息访息诉工作。

息访息诉工作的目的是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 维护社会稳定, 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此, 检察机关在开展此项工作时, 创造性地制定了有理上访推定原则、首访接待制、首办责任制、申诉和解制、公开听证制、跟踪回访制等一系列的原则和制度与之配套。如听证会制度是检察机关借鉴和吸收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的一项探索。特别是在一些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得到广泛推广。一方面可以吸收多个部门、地区的人员参与, 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快速解决;另一方面给信访人发表意见的机会, 通过质证和辩论可以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 化解信访症结, 有效避免矛盾激化。这些举措的实践证明, 多年来困扰检察机关的涉法、涉检上访、老上访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减少了社会纠纷, 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 积极探索并适用刑事和解机制。

刑事和解制度是在西方“恢复性司法”理论影响下, 结合我国国情所设计的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模式。它以检察机关对达成和解即不追诉犯罪人刑事责任为前提, 在检察机关的主持或控制下, 犯罪人与被害人直接商谈, 对物质性补偿等救济途径达成协议, 而被害人一方也应不再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当前, 这种制度还在不断探索中, 专家学者也在进行追踪研究, 但都充分肯定其对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意义。就传统的刑事司法模式而言, 以国家公诉为主, 案件当事人地位被忽略, 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只被认为是案件的导火线, 在定案中发挥证据作用, 犯罪人虽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但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化解, 甚至还会因为定罪量刑使得矛盾加剧。刑事和解正是针对这种缺陷, 以一种非刑罚化方式解决纠纷, 有利于犯罪人认罪改造, 更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四) 健全并完善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

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欧洲国家, 其主要含义是指当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无辜受到伤害, 被告人无力作出赔偿, 由国家给予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予以困难救助或合理补偿的制度。单从字面含义去理解, 就能发现刑事被害人补偿工作是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职权范围内的, 是典型的积极解决社会纠纷的自发行动。检察机关对此的热心和探索, 是从国家稳定大局出发, 保护那些因受到犯罪侵害而导致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权益, 预防他们可能采取的报复行为, 消除他们对犯罪人家属的仇视甚至对社会的敌视态度, 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深刻变迁, 社会利益格局大规模调整, 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以司法诉求的形式涌入司法领域。因此, 检察机关如何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 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确立化解社会矛盾的执法思想就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仅就检察机关如何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作用谈一些粗浅看法。

关键词: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工作,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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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三

关键词:煤矿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

作为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煤矿纪检监察机关除担负党章规定的一般职责外,还需确保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煤矿得到贯彻落实,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更好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平煤股份一矿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在先,重在预防,重在教育。针对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并在《中原一礦报》开辟“廉洁之窗”专栏,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气氛。同时,利用权力运行与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成果,编印了《平煤股份一矿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手册》,完善了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了科学、全面的防控管理体系;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开通了“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向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发送廉洁提示短信达1000余条;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讨活动,征集优秀论文151篇,上报论文数量和质量位居集团前茅;高质量完成了河南省廉洁文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成功建成了廉政教育室,组织130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室学习参观。通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筑牢了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信仰,为培养高尚的人格、过硬的作风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党章的规定,更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章中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因此,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明确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平煤股份一矿纪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企业和党的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在组织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落实工作自查活动的基础上,对全矿副总以上领导、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制定了《科级以上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全矿科级以上干部210余人对照新制定的自查表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自查报告。特别是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中,编印下发了《平煤股份一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梳理了反腐倡廉建设制度28项,需补充和完善的制度18项,并一一对这些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修订,构建了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执行力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执行力是干部素质的第一要求。政策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经验表明,企业越发展,执行力越重要。衡量一个人、一个部门、一个企业、一个团队是否有执行力,就要看能否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完成既定战略目标。如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则说明就是有执行力的,或者执行力很强。作为纪律检查机关,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加强上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部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这与执行力建设道理是一致的。因此,平煤股份一矿纪委把执行力建设作为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开展执行力建设,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下发了执行力建设实施方案,每月召开一次执行建设工作会议,编发会议简报和纪要,并对执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追究,提高了干部的执行力。

四、加强纪检安全工作,筑牢企业安全防线

正如前述所言,煤矿纪检检察机关,除担负党章规定的一般职责外,还需确保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煤矿得到贯彻落实,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讲,就是要确保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本单位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加强对员工群众的法纪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无论是纪检监察机关,还是业务部门,都需要加强职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群众安全工作能力。为此,平煤股份一矿纪委充分发挥纪检安全职能,协助党委制定下发了《加强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年纪检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对春节期间干部作风,干部下井、带班、交接班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和矿全年纪检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通过全面安排和卓有成效的监督检查,全年累计查出安全隐患256条,检查干部在岗及履职情况110余人次,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了问责追究,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企业得到有效落实。

五、充分发挥效能监察职责,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职责,也是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还能发现企业管理中的存在的漏洞,查找根源,完善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做到防微杜渐。为此,平煤股份一矿纪委坚持把抓好效能监察作为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延伸行政监察工作职能,拓展效能监察工作手臂,深化全矿党风廉政建设,为改善企业管理,促进矿区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首先是选准“切入点”,把监察的重点放在安全监督检查上,做好干部值班带班监督检查和作风检查,并对违规人员进行了通报,起到了威慑作用,增强了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其次是抓住“关键点”,制定下发《平煤股份一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年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使全年效能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增强了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性。第三是把握“延伸点”,加大效能监察立项研究工作,在完成本单位效能监察立项的同时,积极向上级申报立项,全年完成矿级立项10项,向上级申报1项,以理论成果推动了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效能监察工作的科学性。

4.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四

下面,我就纪检监察部门在“两权”监督运行中应如何发挥职能作用谈几点认识:

一、牢固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要有认真的态度。毛泽东同志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要把“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很重要的一条是认真的态度,这就要求我们作为监督者要狠抓落实。

二是要敢于碰硬。“两权”监督从其本质上来说是权力的制约,权力的制衡。这种挑战式的监督制约必然会受到一些阻力。因此,要把“两权”监督制约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能否敢于碰硬是至关重要的一条。

三是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在落实中抓创新,在创新中抓落实,不断丰富“两权”监督制约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实施“两权”监督工作进程中,不断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对策、新措施,把“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真正引向深入。

二、切实发挥四种作用

一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大“两权”监督的工作力度。“两权”监督是关系着税收中心工作的完成和税务机关的全面建设。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门,一定要尽职尽责当好党组的参谋助手。一是做好承上启下工作。及时向党组汇报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反映基层抓“两权”监督工作的情况和问题,防止出现“中梗阻”。二是适时提出建议,使“两权”监督工作融入到以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税收工作之中,力争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建议成为局党组的决策依据,保证“两权”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工作争取主动。羸得党组的信任和支持,将“两权”监督工作纳入全系统工作重点和规范化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并与平时的各项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使“两权”监督工作与税收工作同步并进,扎实到位。

二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两权”监督工作的强劲合力。“两权”监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相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积极主动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搞好组织协调。在政务公开、行风建设、财务管理、经费核算、政府采购等诸多工作的监管中,要主动与征管、计财、法规、稽查、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要做到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当好配角不越位;在案件查处、责任追究、教育防范等工作中,要做到履行职责,当好主角不缺位。

三是发挥教育防范作用,促使“两权”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树立清正廉明、公正执法、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地税新形象,是促进“两权”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每年突出一个重点开展主题教育。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5.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五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

行政监察是国家行政系统内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予以监督的一种法律制度。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由于行政监察主体、对象和内容的特殊性,使它在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研究和努力探讨新形势下的行政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一、提高认识,增强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动性和紧迫感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逐步深入,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的领域越来越宽,任务也越来越重。作为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一是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是完善党政监督体制的内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都是专门的监督机构,各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合署办公以后,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行政监督,都是监督体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可以减少工作交叉,使党政监督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整体效能。二是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是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政府形象的有效举措。抓好政府机关的作风建设,是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不但有利于督促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同时还有利于政府部门认真纠正和处理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改进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密切党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三是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是深化治本

措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需要。当前,腐败行为的主体大多数是公务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尤其是反腐败斗争从侧重治标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以后,很多方面涉及到政府部门的业务工作。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就是要把行政监察监督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层面,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是履行职责,促进政府职能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既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政府适应入世形势,职能与国际接轨,逐步走向规范的重要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将行政监察工作逐步寓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开展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以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广,优势和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行政监察工作只有立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来开展,工作才会有起色,也才能充满活力。一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开展行政监察,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要善于运用《行政监察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和手段,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坚决纠正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行为,严肃查处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确保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基层,落到实处。二是贴紧经济建设,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有效地开展行政监察,保证廉洁高效。作为政府内设的监督部门,行政监察工作与政府各项业务联系密切,与经济工作贴得比较紧。行政监察机关要善于利用这个有利条件,主动深入到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立足保驾护航、清礁除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跟踪检查,以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提高效率。三是抓住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保证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好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为此,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纠评建并举的方针,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大治理整顿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行政监察工作对部门和行业治理带来的新变化和新风貌。

三、完善制度,确保行政监察工作有章可循、取得实效行为需要用制度来约束,管理需要用制度来规范。行政监察工作要从单项治理向综合治理、从遏制性治理向预防性治理、从被动纠正向依法治理方向发展,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一是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及时地向政府请示、报告工作,主动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既是《行政监察法》的要求,也是行政监察机关职责和义务的本质要求。要强化对政府负责的意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和大案要案的查处等重大监察事项,都应及时向政府请示、报告,对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都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使政府全面了解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实现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

导。二是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单由行政监察一家负责,工作难以深入。为此,要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物价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重要工作的安排、重大事项的部署,组织协调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三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纪检和监察工作有共性的特点,也有不同的区别,要在对共性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管理的同时,把行政监察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责任纳入目标管理,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实行量化动态考核,从而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四是严格执行政投诉和责任追究制。要以信访举报和投诉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投诉机制,着力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等问题。对行政投诉和行政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帮助督促整改,并狠抓责任追究,坚决反对重监督检查,轻追究处理的做法,只有这样,才能使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地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严肃处理,保证依法行政,树立和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创新,不断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监察工作也日益深入,越来越多地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这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的具体实践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思路及方法。一要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关系,既要敢于唱主角,主动参与行政监察,又要善于当配角,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增强行政监察的效果,真正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和合力。二是创新方式。要拓宽行政监察的渠道,充分利用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促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要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和检查评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监察;要主动介入,防微杜渐,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行政监察和作风建设、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完整性。三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适应形势要求,重视机关作风改进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熟悉业务、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干部队伍,为行政监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监督、惩处等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1、切实履行教育职能,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要把科学发展观教育融入反腐倡廉教育之中,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之中,增强教育的有效性,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廉洁从政氛围,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廉洁环境。

2、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科学发展落实。要紧贴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及时了解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党员干部执行决策和措施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要突出监督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3、切实履行惩处职能,解除科学发展障碍。要充分运用惩处手段,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突破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违背科学发展观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尤其是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的深层次的各种腐败问题。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查处各种办事拖沓、效率不高、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的现象,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6.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六

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几点思考

山东省纪委研究室莱芜市纪委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5日

中央纪委在向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合署办公的体制下,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自1993年实行合署办公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认真探索,创造出了许多成功经验,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依法治国进程明显加快、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形成“合署、合心、合力”的整体优势,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要适应形势,转变观念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行政监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必须紧跟形势、以变应变:一是要及时把工作思路从以查处为主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上转变。要努力

改变过去那种“出了问题才去处理”的被动做法,应主动介入权力比较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堵塞漏洞,完善措施,加强防范,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及时把工作对象从侧重个人的监督向对个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并重上转变。在继续抓好对个人行为监督的同时,应把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运行机制、制度和体制纳入监察范围,加大监察力度,杜绝监察死角和盲区。三是要及时把工作内容从以廉政监察为主向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三者并重上转变。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是行政监察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们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廉政监察是重点,要集中力量、紧抓不放;执法监察是难点,要提升水平、勇于突破;效能监察是切入点,要不断深化、巩固提高。三者唯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才能有发展、见实效。四是要及时把工作方式从“直接参战”向“督导作战”上转变。行政监察是管理中的管理、监督中的监督。这就要求行政监察工作要把重点放在对实施方案是否合法、办理程序是否合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是否到位、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等,实施监督检查,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尽责不失职。

二、要贴近实际,突出重点

行政监察工作领域宽广,内容丰富,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开展的工作项目越来越多,任务日益繁重。因此,要做好这篇文章,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一是必须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

兴国的第一要务。因此,要正确处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行政监察工作寓于改革和发展进程之中,严厉查处影响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行政违纪行为。二是必须紧紧围绕廉政勤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监察。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尤其对那些影响党和政府声誉、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妥善处理,避免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必须紧紧围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纪,坚决查处直接破坏社会公平和正义,破坏稳定和谐大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四是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型政府,切实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因此,要积极探索开展效能监察的新途径,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管理体制的创新。要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将职能作用发挥,寓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活动之中,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五是必须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行政监察工作创新能力。就是坚持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合力之中,着眼新的形势和新的实践,把握行政监察工作的规律,体现行政监察工作的时代性,大力发扬创新精神,深入探索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方法措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要建章立制,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其落脚点就是要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一是要围绕建设法制政府,规范行政权力及其运行,强化权力制约。重点要规范权力过于集中的领域,要完善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进行权力分解,使各个权力主体之间形成一种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把各个权力主体整合成一个以监督制约关系相连接的封闭链条,使任何一种权力的行使都毫不例外地处在其他权力的控制之下,从而促使依法行使权力。二是要围绕建设责任政府,规范职权与责任对等统一,强化责任追究。国务院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就是要支持权责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因此,政府应对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要围绕建设透明政府,规范政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公开是规范权力运作的最好形式之一,权力运作越公开,工作水平就越高,发生腐败的概率就越小。因此,加强对政务分开的监督检查,推进阳光政务,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真正让群众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建立起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要提高素质,狠抓落实

7.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七

1 贯彻纪检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既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又要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对医院党委及行政全面负责。既要督促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以及遵守党章、党纪、国法和医院纪律制度的情况,又要查处抓好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和查处工作。既要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又要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等[1]。这些工作都离不开纪检监察部门深入细致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1.1 加强学习教育力度

学习能提高医院领导干部的自主创新能力,也是创造性地做好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特别是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作为医院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学习宣传贯彻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突出加强党纪政纪学习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管理和业务水平[1]。

1.2 树立良好的道德理念

当前,正处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传统与现代发展重叠、多种思想碰撞的新时期,腐败现象不可避免也会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坚持以预防、以教育为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社会主义荣辱视引领风尚,培养道德情感,增强执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从政[1,2]。

1.3 勇于创新

自主创新是医院竞争力的核心。以变制变。医院要对原有的管理状态不断地进行自我否定和超越,将创新作为指导医院管理和发展的长期理念。对医院来说,尤其是党员干部在不断研究医疗市场的变化过程中,应积极寻找新的更好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防微杜渐,有效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

2 制度创新增强医院的活力,监督落实,推进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良好的体系需有良好的制度监督。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是纪检职能的的核心,也是纪检工作的载体。医院应紧紧围绕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制度高于一切的体制,使权力决策更加民主科学,政策执行更加公正透明,监督更加有力有效,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2.1 加强监督,洁净医疗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机制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着力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对医务人员有腐蚀影响,需要增强纪检监察的制度监督功能[3]。医疗制度的改革,使某些利益主体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很多科室一味追求科室的收入,忽视了廉洁自律,会千方百计地采用不正当手段,收受药品回扣、钱物贿赂等,损害了患者的利益,毁坏了医院的形象。因而,医院纪检监察需要洁净医环境,完善制度建设,严格监督控制有可能发生腐蚀的渠道。

2.2 建立权责明确、制度管理运行机制

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合理合法性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结合医院的具体分工,针对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权力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权责明确的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保护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廉洁自律,保证领导班子决策的透明度。

2.3 建立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医德医风建设是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医院质量的重要举措。医护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行为、技术水平、医德医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这也是目前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个别医院重视不够,忽视了医德医风管理,导致医德医风建设存在着制度不全、措施不力等现象,这就要求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管理,建立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医德医风建设质量。

2.4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随着医院医疗改革的不断完善,要求医院管理者必须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一是负责日常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将承诺内容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如门诊和住院部设置触摸屏供患者查询医疗费用,设立电子屏幕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医疗费用日清单制;二是认真执行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设备、药品等采购管理与监督的领导机构,更好的服务于临床又杜绝不该有的经济问题。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提前介入,严格程序,全程参与,确保环节管控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加强人、财、物的制度管理。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再监督职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严格进人、用人制度,新录用、提拔人员必须进行公开招聘,坚持透明管理。

2.5 完善医院形象

医德医风是医院建设的灵魂工程,是医院外树形象、内抓质量,建立健康和谐医患关系不可缺少的前提保证[4]。新的医疗形象的内涵实现“患者至上”的理念,更加人性化、细节化。因此,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致力于创建符合医院实际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紧跟时代发展变化,找准切入点,突出管理重点,重视改进服务,创造一个使患者满意的氛围。医院只有从高层次来认识医疗形象的价值内涵,才能规范医疗行为,减轻患者负担,努力摸索适合医院特点规律的医德医风建设新路子[5]。

3 以人为本,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在医患关系中一方如果感觉不平衡,就会以行动作为还击。因此,要求医务人员一方面在医疗实践中应更加注重人性,充分尊重患者[6]。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在医院的资源公平享用,医务人员、患者双方权利的维护,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起到监督和维护的作用。

3.1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患者的投诉是反映医患矛盾及社情、民意的“窗口”,是联系群众关系、提高医院形象、改善医患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当前,患者投诉的突出问题,原因很多,涉及医疗保险、经济问题,也涉及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医德医风等问题[7]。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教育、法律等手段,对投诉的问题,敢于查证,弄清事实真相,切实维护医患间的合法权益。

3.2 畅通医患沟通渠道

利用该院对出院患者的回访制度,使医患沟通制度化,形成常态化工作。从医院的角度来看,从患者入院到痊愈后的延伸服务是十分需要的,保持与患者的长期联系,有利于增加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回访工作视为收集群众反馈信息的渠道,利用多部门参与及设立的意见箱、投诉电话,和与社会监督员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集中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完善相关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做到职责分明、工作有序,促进医患和谐。

参考文献

[1]蔡祥,张锡中.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工会论坛,2007,13(4):63.

[2]韩雪梅.深化国有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中国医药导报, 2007,4(22):152-153.

[3]金海燕.医疗设备引进中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医疗装备, 2004,(10):19-20.

[4]楼国强,王建华.加强医疗服务软件建设促进医患关系健康和谐.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20(2):45-46.

[5]张宁莎.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22(1):69-70.

[6]曲莉,徐灿.确立正确医疗价值观重构和谐医患关系.现代医院, 2008,8(1):98-100.

8.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八

论文关键词 司法警察 编队管理 检警一体化

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依法设立的检察机关的武装力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担负着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等职能,其主要任务是保障办案安全与服务检察业务。随着检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最高检对司法警察队伍的不断重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作用日益重要,加强基层院法警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探讨法警队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是提高法警队伍素质、推进法警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司法警察能够依法履职,更好地服务检察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由于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的成立时间短,检察院长期以来对法警工作的忽视,目前法警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从未实现编队管理到实行编队管理进步巨大,但编队管理存在表面化等问题

最高检从1996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后,对司法警察提出了实行编队管理新要求。但大多数基层院都是在2008年前后才成立法警大队,法警大队确定编队管理到现在才短短几年时间,有的基层院还没有适应,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处于摸索阶段,再加上以前司法警察的职能不清,有的基层院还在使用老办法管理司法警察。有的基层院虽说实行了编队管理,但往往只是给法警大队配备了足够的办公室,法警仍分配到各科室,哪个科室人不够就把法警往哪个科室调,法警往往充当了“救火队员”的角色,法警大队队长往往是“光杆司令”一个。再者最高检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只有四处提到司法警察,涉及司法警察职责的只有三处,该规则对司法警察多数职责未明确。由此可见,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存在工作机制不顺和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历史形成的思维定势,是阻碍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队伍中年轻干警偏少,人员素质不够高

按照要求,担任司法警察有相关的学历要求,需达到人民警察中专或者大学专科以上。但在很多基层院中,很多司法警察未达到规定的学历条件就被任命为司法警察。因为有一部分转业、退伍军人分配到检察院,由于没有法学专业功底,往往就被分配到了不太受重视的司法警察部门;还有一部分临近退休的老同志,退居二线之后被转到司法警察部门“养老”;更甚者是一些工勤人员转为司法警察。这就造成了法警队伍整体年龄偏大的局面。年龄偏大的老同志不适合进行一些长期出差、长途押解等工作,严重影响了法警的正常履职。有的基层院的近几年虽响应最高检的要求,专门招录了一批法警,使法警编制达到了规定的8%-12%,但由于存在新进人员缺乏工作经验,有了几年工作经验,但因通过了司法考试又被转成检察官的现象,使法警大队形成老的老,少的少的局面,很少有业务能力突出的青年干警,影响了法警队伍的长期发展和建设。

三、履职流于形式到履职细化有一定发展,但尚不全面

近年来随着最高检逐渐加强对法警的重视,法警的职能进一步清晰和明确,基层检察院法警大队存在的履职流于形式问题已经有所减少,但有为数不少的基层院还存在履职流于形式的问题。检察院的办案工作区一般由法警大队管理,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要使用办案工作区必须填写《使用办案工作区申请登记表》,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开具《派警令》。但现状是自侦部门需要用警了,一个电话直接打给警务部门负责人要求派警,手续往往事后再补,更甚者根本不用手续。在很多基层院,法警都是反贪、反渎等自侦部门的“第六人”,直接归自侦部门管理,没有应有的独立性。法警部门这样履职,如何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呢?对自侦部门案件承办人的超期传唤、拘传的监督更是无从谈起了。另外在很多基层院有很多公诉人甚至不知道法警有公诉人出庭保护的职能,法警的履职大大流于了形式。

四、从职责不明到职责分离,对职责认识有所提高,但没有很好的融入检察业务,不能很好的发挥服务检察业务职能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明确了法警的九大职能,其目的是为了将法警在以前的检警不分的状态中分离出来,使法警更好地融入检察业务,发挥法警保障办案安全,服务检察业务的功能。在司法警察队伍中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制度,既本级检察院及所在地区上级司法警察部门对司法警察部门均有管理权。但目前一些基层司法警察队伍并没有实现双重领导制度,仍是由本级领导实行单边管理。在这个现实状况下,导致了上级领导对下级队伍垂直管理的缺失。由于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其对司法系统的管理体制成了一种长期制约的因素,从而使司法警察这个概念在人们的思想上被忽视,认为司法警察是可有可无的,这样的制约在工作中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警检不分、以检代警。在一些基层院中,落实高检院文件的程度低,导致很多基层检察院仍存在检警混用,检警不分的情况。也有诸多检察人员包括有的领导觉得多年形成的办案机制已经习惯了,且检察官在办案中处于主导地位,有决定权,而司法警察在办案中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只有协助职能。

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作用,就先必须解决法警部门存在的以上问题。那应该如何解决的这些问题呢?以下是笔者的一些浅见。

一是加强领导重视,大力推进编队管理,形成法警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首先要加强领导重视,在制度上确立司法警察大队的独立性。近几年,高检院法警总队给各市县的法警支队、大队设立考核目标,但法警工作并未与其它检察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作用就必须把法警工作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加大法警工作在检察业务考核中的分值,迫使基层领导加强对法警工作的重视,规范法警工作的各项制度。另外上级检察院法警部门也可采取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等措施对基层院的编队管理工作进行考察,对未进行编队管理或者虚报进行编队管理的单位予以通报,从源头上重视法警部门的编队管理。

二是逐步增强法警人员年龄层次合理性,同时注重人员稳定性和队伍建设。第一步是改变入警条件,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通过内部调整,将检察系统内部符合条件的年青同志转岗为司法警察;二是通过公务员招考直接招录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通过以上两方面,不仅解决了司法警察年龄偏大的问题,又充实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增强法警队伍人员的稳定性,对一些对法警业务熟练、工作能力突出的青年法警,即使其通过了司法考试,也要将其留在法警部门,发挥其业务熟练、工作能力突出的特点,为法警队伍的长期发展做长远考虑。同时加强法警的法律业务、思想素质、体技能等的培训,法警警务部门负责人为每的训练进程做一个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实行培训方案,致力于将司法警察队伍打造成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训练不怕苦的“检中之军”。

三是完善制度、细化履职、落到实处、做好办案安全工作。随着国家反腐斗争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沿用了十几年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与《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发展的需要。因而必须出台一部更为完善及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法警部门的职能和具体履职,进一步细化履职,落到实处,才能做好办案安全工作。以用警和使用办案工作区来说,必须先填写《用警申请表》,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后,由法警部门开具派警令派警,再由自侦部门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经自侦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警务部门指派的法警开启办案工作区交由自侦部门使用。同时,法警大队在履行职务之前,特别是在执行搜查、体检和异地羁押任务时,都要与用警部门及时沟通,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研究制定应急和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办案安全。

9.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九

推行纪检监察派驻制度,设立纪检派驻室并实行统一管理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保障、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助推。自设立纪检派驻室以来,我室牢固树立“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协助配合等职能,积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纪检派驻室的工作面临更多的挑战和要求。新形势下,我们纪检派驻室要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各种因素和问题,积极探索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

一、工作运转现状

我纪检派驻室现负责民政局、人社局、统计局、安监局、服务大厅、接待中心等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自派驻室设立以来,我们认真地履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查办案件等工作职责,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整体工作质量上强化了纪检监察的专职意识,有效地保证了对负责单位独立监督权和检查权。一是在学习上肯下工夫,能积极参加纪检监察部门和驻在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主动钻研纪检监察业务

知识和驻在部门的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文件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水平及政治理论素养,在驻在部门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三是在工作上敢于大胆履职,从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进驻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极大的增强了各驻在部门及领导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驻在部门及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反腐败斗争中,纪检派驻室在党内监督、遏制腐败现象、端正党风政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派驻室建设及我县基层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对重视和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力度不够、认识不高,不愿意接受监督、逃避监督的事情时有发生;二是少数单位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三是个别单位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四是职工群众反映个别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我县实际,扎实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

向深入。

三、认真履行纪检派驻室职责、实现党内有效监督的对策及措施

实现党内有效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关键环节,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和新的形势下,必须既立足于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又考虑到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既继承和发扬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体现与时俱进、重点突出,积极探索监督的新机制、新制度、新方式,采取更加有力的各种监督措施,实现党内有效监督,从根本上不断促进党的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构建长效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监督过程规范化的基本保障。从派驻单位实际出发,整合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派驻机构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制度》等,进一步深化督领域,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程序,加强与纪检委的沟通、协调,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健康的发展。同时,通过健全、完善巡视制度、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检查的水平,切实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重大投资项目、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使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明晰职责,理顺关系,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派驻机构的工作,离不开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的大力支持,离不开驻在单位所属部门的积极配合。正确处理这几个方面的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有利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作为纪检派驻室首先要明确“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的理念。强化监督职能,提高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作风和效能建设、廉政教育及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检机关的指示、决定和决议,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报告工作和重大活动、重要事项,争取支持及指导。其次,纪检派驻室要明确服务意识,要积极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不包办、不越位。要主动沟通、加强与进驻单位党组(党委)的联系,经常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参加驻在单位的各种业务活动,在参与中提高服务水平,协调解决工作中矛盾和问题,既搞好本职工作又服从工作大局,整体推进驻在单位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与驻在单位各部门的关系,就是要统一部署本行业、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既加强协调、又不超越权限,既加强指导、又不包办代替,既善于牵头、又乐于配合。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方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矛盾和问题,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建设的基本要求。特别是作为防腐倡廉“前沿阵地”的纪检派驻室,更应该在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从根本上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在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适合于服务单位的纪检监察方法。如对于整顿工作作风上,我们在进驻单位提出了“重实效、强服务、转作风、提素质、顺民意、听民声、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组织进驻单位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进驻单位实际帮助出台相关机制,同时在社会上广泛聘请各界行风监督员,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促进各单位工作作风的转变,实现“重基层、讲实用、强实效”的目标,真正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在预防腐败、端正党风建设上,我们重视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观看警示宣传片、多形式学习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提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素养。同时我们帮助进驻单位利用媒体、网络等手段,全力推行“三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评议”活动,大力构建“五监督”机制,切实领导干部及进驻单位的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

此外,我们还要在全社会加强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利用网络、信件等平台,积极扩宽群众的沟通渠道,切实推进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制,为实现党风净、政风洁、作

风实而努力奋斗。

10.论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篇十

监察审计工作在企业的长效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应高度重视监察审计工作水平的提升, 从而提升企业的生产力。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发展面临着激烈的竞争环境及多元化经济的冲击, 因此, 为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监察审计工作的预防作用, 有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效能, 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为保障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企业监察审计工作能够有效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保障企业的经营活动依法、依规进行高效运作, 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促进企业的长效发展。

1 监察审计的定义

监察指的是企业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其职责,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提出完善建议,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同时监察部门要查处企业中违规、违法人员, 依法对其进行惩治, 保障企业依法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

审计主要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其中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 审计工作是有审计机构或专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 审查测评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控活动、监督等要素, 通过审查测评企业这些要素, 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科学合理性、全面性及有效性。同时审查测评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以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有助于企业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组织内部规章制度, 确保企业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及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性, 提高企业资源使用的经济性与有效性, 实现企业最大化的经营成效。另外, 企业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评价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活动的作用, 并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有关制度及规定提出整改或处理建议, 监察审计工作是监管企业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的重要支撑, 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保障企业的依法经营及良好发展。

2 监察审计工作在企业发挥预防功能的有效策略

2.1 深化制度建设, 预防管理风险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一切活动的基础, 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对企业管理的风险控制及成效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 为了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预防功能必须着眼于管理制度的深化, 建立全面、系统化的企业管理框架, 通过管理制度的相对约束, 实现预防管理风险的作用。

首先, 企业应积极建立健全监察审计介入工作机制。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监察审计工作, 以国家法律体系为基础, 参照上级单位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监察审计介入工作机制, 将监察审计工作贯穿于企业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保障监察审计部门拥有明确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把监察审计工作的重点转向前期介入, 有效预防管理风险的发生。

其次, 全面监督管理制度。高效发挥监察审计的预防功能必须建立全面的管理制度, 并且全面、系统性的管理制度必须有国家及上级单位公布的有关文件及规定为依托, 监管企业管理部门结合自身的实况以及发展战略对管理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 提高其全面性及系统性, 以最优的管理框架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同时整改管理制度存在的弊端, 加强企业的风险管控, 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

再者, 深化制度执行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必须具备较高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调责、权、利明晰对等, 而组成企业管理制度的这些要素的执行落实程度是管理部门面临的最大难题。经调查研究发现影响执行力的因素主要有3方面:一是领导管理层的综合能力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水平与效果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二是中层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三是全体员工理解及支持管理制度的程度决定了管理制度的最终执行情况。因此, 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 全面分析监察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做到有理有据, 提高报告的真实度, 权衡利弊, 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利的数据信息, 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第二, 中层管理队伍是推动制度执行的主要力量, 加强与其的沟通协调, 以服务企业为根本, 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 提升制度客观管理的水平。第三, 积极宣传企业制度规定, 加深员工对管理制度的理解, 强调按照制度进行活动的重要性, 提高员工照章办事的自觉性, 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有效规避风险, 保障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

2.2 强化法制教育, 提高法制观念

员工自身的法制观念对企业的安全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 在监察审计过程中要以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为导向,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 营造一种奉公敬业、遵廉尚洁的工作氛围, 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 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

首先, 深化法律法规的学习, 规避认知错误。在开展监察审计工作时会涉及到各种法律、法规, 例如招投标法、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是企业进行监察审计工作的保障。因此, 必须深化监察审计人员对法律、法规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提升其业务能力, 以便掌握准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监督服务。

其次, 积极宣传工作业务, 有效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目前, 企业的监察审计存在重监督、轻服务的问题, 缺乏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提高企业效益的事项的监察审计的重视, 导致监察审计工作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企业领导管理层对监察审计职能失去信心。因此, 必须积极宣传监察审计工作的内容、职能及工作方式等, 加深员工对监察审计工作的理解, 转变对监察审计工作的态度, 积极配合监察审计工作, 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从而为监察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基础, 监察审计在企业各部门的配合下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 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 进而发挥其有效的预防作用。

2.3 充分利用监察审计成果, 推动企业发展

第一, 全面实施审计公告制, 有效促进企业监察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企业在监察审计工作中取得成果必须得到充分的有效利用才会发挥出监察审计工作应有的作用, 并且这也是高效提升监察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主要途径。将高效利用监察审计工作成果贯彻落实到监察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 以便及时发现、整理、分析及解决问题, 提升监察审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另外, 在撰写监察审计工作报告时要力求事实清楚、结构简明扼要、文字精准与严谨, 从而将最为准确的数据信息提供给企业的决策者。由于企业监察审计信息的公布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因此, 监察审计部门应在信息、资料相关性、可靠性、真实性的前提下, 加强与被审计部门的沟通交流, 在企业内部公告与企业员工及领导密切相关、负面影响较小的结果, 进而达到既遏制风险又扩大审计成果接触面的目的, 有效提升企业监察审计工作成果的效能。

第二, 建立基于监察审计实效性的责任考核机制。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监察审计工作的效能, 就必须抓好督促检查这项本质内容, 尤其是个人责任考核, 应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基于监察审计实效性的责任考核机制, 有助于企业全体人员树立责任意识, 同时有针对性的解决监察审计工作发现的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效能的突出问题, 深化整改落实, 严格要去员工照章办事, 提高效率, 关口前移, 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慵懒散和腐败问题。

3 结束语

总之, 监察审计工作是企业健康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企业应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工作的预防作用, 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监察审计应通过深化制度建设, 预防管理风险, 强化法制教育, 提高法制观念, 充分利用监察审计成果来有力发挥其预防作用,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助推企业的深入发展。

摘要:本文从企业监察审计的定义出发, 分析了监察审计工作如何在企业中发挥预防功能的作用, 希望对业内人士有所帮助。

关键词:企业,监察审计,预防,功能,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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