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4-08-14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共8篇)

1.《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一

目前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使得中小企业受到了剧烈的冲击,在中小企业发达的浙江省和广东省,不少中小企业因为资金链的断裂而倒闭,宁波作为一个沿海中小企业发达的外向型城市,对其中小企业目前融资状况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对中小企业应对金融海啸,努力保证持续经营有着重要的意义。

宁波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型企业的运转至少需要资金、技术、人才这3类资源,但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的特殊性,资金显得相对缺乏。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质就是要使能够高效率使用资金的中小企业能顺利地获得资金,从而提高中小企业运作的整体效率,进一步优化全社会的资源配置。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本应是一个多层次的融资体系,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仅有自筹资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政府扶持资金这4种情况。

为了全面了解宁波市中小型企业融资现状、融资环境与政策需求情况,分析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并进一步剖析融资风险,我们作了“宁波市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的调查”。本调查以宁波市中小企业为样本,以制造行业为主,对86家企业的融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国家从紧的货币政策以及取消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人民币升值压力等情况,是造成目前宁波市中小制造型企业资金紧张的主要因素。调查后的统计数据还显示:41.14%被调查的中小制造型企业创办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资金,33.71%还辅助于间接融资的方式,主要是银行和信用社贷款。46.48%的被调查企业目前补充资金的渠道仍是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38.73%的企业目前补充资金的渠道还有自有资金和利润的积累。综合调查结果看出,宁波市制造型中小企业的资本构成主要是以自筹资金即内源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为主,其中自筹资金占44.37%,间接融资占53.52%;直接融资渠道的运用并不广泛,所占的比重仅为0.7%,大大小于间接融资比例;资金来源最少的是政府的扶持资金,仅占1.41%。美国、英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一般都是直接融资的比重高于间接融资;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则呈现出间接融资比重高于直接融资比重的现象;而政府的扶持资金在各国的比重均为最小,一般仅占企业总资产的5%至10%左右。

尽管自筹资金在中小企业资金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但本课题组讨论的主要是自筹资金以外的融资方式。因为除了银行等特殊的企业外,任何企业都是应以自筹资金为主,外源融资为辅,而中小企业有如此高比例的自筹资金,也正是因为外源融资渠道的缺乏。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深层原因

综合问卷调查的结果和宁波市的具体情况,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具体而言,可以归结为以下4点。

1.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

第一,中小企业自有资本不足。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自有资本偏少,因而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差。在调查中,有32.76%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的问题。我国的银行在单独面对这些自有资本偏少的企业的经营风险时,不得不采取较为谨慎的对策和措施。

第二,中小企业自身对于融资产品的了解不够,绝大多数企业仍然单一地使用间接融资的融资方式,而在间接融资中也只是以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为主。据统计,46.48%的被调查企业目前补充资金的渠道仍是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企业对融资可能的渠道了解不够,而导致单一的融资方式也是造成其融资难的一个原因。

第三,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组织结构变化快,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相对不稳定。调查结果显示,有11.97%的被调查企业由于其资产负债率偏高,使其贷款遇到了问题。部分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组织结构、法人素质、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增加了银行的审查、监管难度。同时,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企业为了得到贷款,可能将经营信息对银行有所保留,结果导致银行承担过大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贷款纠纷,常常造成贷款损失。因而,银行采取提高信用风险控制系数的对策,这又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额的减少。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使得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受到了诸多限制。

2.中小企业贷款缺乏足够的抵押和担保

随着金融改革力度的加大,金融机构以传统的贷款业务扩张为主的管理模式逐渐向贷款安全性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除对少数大中型企业外,几乎不再发放依据客户信誉的信用贷款。由此,中小企业如果没有足够的抵押物,也就很难得到贷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8.46%被调查的企业认为贷款的主要问题是抵押不足,还有25.64%的被调查企业认为缺乏有效的担保也是贷款难的主要问题。又因中小企业分布城乡各处,其中小城镇居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在其经营发展过程中大量采用合资合作方式,造成不同程度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有权、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等产权不明等状况,使得这些固定资产无法用作贷款低押品。同时,中小企业所在地通常是经济组织有限,难以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人,因而贷款风险相对较大,银行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与此同时,部分地区抵押品登记、公证部门收费高,无形中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负担,有16.88%的被调查企业反映审批手续过于复杂。

3.间接融资渠道的所有制歧视

目前我国间接融资供给主体主要有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由于资金供求双方所有制性质不相称,直接影响资金供给方的预期目标收益和风险。政策性银行是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中小企业几乎不可能从该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受到其所有制性质导致的资金运用软约束,中小企业是其“惜贷”和“慎贷”的对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银行同样面临着不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经营效益差、风险大等问题,更加难以向中小企业贷款。地方性商业银行是通过国家行政手段,由原有的城市信用社合并而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政府偏好的项目,并且业务范围窄,严格限制于城市之内,难以满足客户跨区域业务发展的需要。

4.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的缺乏

中小企业难以进入主板市场。一是进入主板市场的门槛很高,通常要求企业具有很高的资本、营养额、利润水平,中小企业很难达到其标准;二是上市成本很高,申请上市的企业必须聘请专业的法律和会计审计机构进行上市评估,已上市的公司由于时常要求披露其经营信息,需要聘请独立的专业会计和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来进行,费用昂贵,这对于资金需要规模较小的中心企业来说成本太高:三是市场不易接受融资风险太大并且会因为不利的市场预期和风险判断而无法及时、足额、适价筹得资金。深圳证券交易所虽开设了中小企业板,但其上市标准、管理规则甚至行情走势都和主板基本相同,因而没有太大的创新意义。该板块市场主要为高新科技企业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以低技术为特征,显然不在其服务之列。另外,我国对企业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和利率、发行额度管制,在这种情况下,缺乏社会资信度的中小企业无法进入发债市场。

此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也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虽然现阶段政府开始关注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发展状况,但相比较于大型企业来说,力度仍然不够。在许多方面,政府对于中小企业仍有政策上的歧视,并没有给予其充分的政策扶持。调查结果也显示,53.48%被调查的中小企业认为,目前政府在其融资过程中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19.83%被调查的中小企业反映政府的扶持力度不足是导致其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关系到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快速地发展,也关系到今后地方经济竞争力。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需要从夯实中小企业基础做起。1.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首先,中小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民营企业要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在企业内的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之间,应建立互相制衡、互相约束的机制,激励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其次,加强财务制度的建设,增加财务信息透明度。中小企业应规范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定期公布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加强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联系,对企业发展方向和经营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使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环境与前景有足够的信心。

融资之前,根据现金预算做好详尽规划,量力而行,以提高自控力。在应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上,要重视自身企业发展的轻重缓急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在全面分析产品结构、市场产品竞争能力、获利能力和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等评价企业自身现金流状况,进行资产负债率和资金配比度分析,以防资金断裂,从而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2.加强间接融资渠道服务

加快改革国有银行的信贷机制,进一步改善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银行资金雄厚,机构众多,有着较好的专业人才和技术基础,这是其他中小金融机构无法相比的。要加强当前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要从5个方面着手:第一,进一步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审查不能仅仅停留在书面申请报告、报表上,应吸收一些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好的经验和做法,主动深入调查,客观评价信贷风险,积极发展信贷增长点。第二,改革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和信息获取渠道,合理配置贷款权限。第三,通过改革和完善国有银行的授信办法,在完善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将责任分摊到各级负责人并逐步量化,充分调动信贷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第四,根据当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适当放开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形成双方“协商价格”的利率体系,逐步向利率价格市场化过渡。第五,创新金融产品。调查发现,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一般都不大,而无形资产抵押货款很难操作。对这类贷款就需要创新信贷产品业务,如发放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保全仓库业务贷款等。

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资信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机制。由于中小企业之间、地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给资信评级工作带来难度。因此,建立中小企业资信评估体系,首先要将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作为重要的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信息管理,真正建立起宽领域、宽覆盖的社会信用制度。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是时间紧、频率高、数量少、管理成本高、风险相对大,为有效防范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把最终防范信贷风险的重点放在第二还款来源的控制上。首先,要建立区、县一级信贷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县、区应该按照《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积极筹建信贷担保体系的分支机构,从制度上为银行规避金融风险,也为中小企业贷款创造必要的条件。其次,积极探索建立全国性信贷再担保机构。当担保放款总额超过担保公司自有资金3倍时,必须进行再担保,以分散担保风险。最后,应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通过设立贷款保险机制,可分散或适当转移风险,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放贷积极性。

拓展其他间接融资渠道,如大力发展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在获得承租人提供的一定报酬的条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为占有和使用财产权利的一种契约性行为。融资租赁由于投资额在租赁期限内以租金方式逐年分摊,减少了企业资金的短期支出,因而具有投入少,融资方便等优势。另一方面,融资租赁方式以企业“真实交易”为基础,锁定了企业的资金用途,从根本上杜绝了企业挪用、挤兑融资资金现象,从而有效地降低了风险,因此这种方式应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目前,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还比较陌生,融资租赁市场还不够发育,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借鉴国外经验,大力推广融资租赁,为中小企业服务。

3.疏通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渠道 在寻找外源融资渠道的同时,要提高企业自身积累能力,疏通内源融资渠道。一是转让部分股权,寻找大企业协作,稳定自身市场,充分利用大企业的商业信用和内部融资能力,实现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优化,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获利能力,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二是控制股金分红,增加企业积累,以弥补内源融资不足。三是通过扩增资本渠道,扩大再生产规模。可通过增扩的部分股权向社会个人转让股权获得资金,还可以借助财政资金投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或担保公司。

此外,还需要净化执法环境和完善有关金融法规。进一步强化《合同法》、《破产法》、《担保法》等有关法规的执法力度,硬化企业还贷机制,严格落实中小企业转制过程中的债务,坚决抵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消除银行与企业间的信用障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机构,规定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及融资措施,规范中小企业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职责、资金来源、运作方式,规定政府组织管理机构、政府扶持的方式以及政府扶持的经费预算等;确定各类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最低比例和融资方式。地方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以中小企业为信贷重点,保证中小企业公平参与融资市场竞争,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2.《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二

相对欧美发达国家而言, 我国企业的并购活动起步较晚, 对并购的研究也比较晚。而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 致使现有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工具匮乏, 融资中介机构功能不全, 难以满足日益壮大的并购市场和企业并购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因此, 分析我国并购融资方式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并进一步分析了导致问题存在的原因十分必要。

一、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现状分析

1. 并购融资额呈现总体上升趋势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 自2007年以来, 我国并购融资额在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具体来说, 自2007至2011年, 由2007年的769. 4亿美元连续上涨至2011年的1541. 1亿美元, 上涨2. 3倍之多, 虽然2012年披露融资额有所下降, 但从总体趋势而言, 我国并购融资额呈现上涨趋势。

2. 以内部自有资金为主要的融资方式

在西方发达国家, 企业可应用的并购融资方式很多。在我国, 虽然在资本市场上存在的融资方式也很多, 但由于企业复杂的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影响, 能够应用于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却十分有限。我国企业并购采用的融资方式主要以自有资金融资为主, 另外还有发行股票融资等方式。在2011年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中, 自有资金融资占65% 的比例, 发行股票融资占21% 的比重, 而其他融资方式总共仅占14%。可见我国企业并购融资仍以内部融资为主, 发行股票融资次之。

3. 股权并购以现金为主要的支付方式

股权并购交易的支付方式依然呈现多样化, 但仍以现金支付为主。受到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紧缩影响, 2011年现金交易占全部交易笔数由前两年的七成的水准向上攀升, 达到81% 的水平。股票支付方式占10%, 而资产、债券等其余支付方式占比极小。可见, 在股权并购中, 现金仍为主要的支付方式。

二、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分析

1. 自有资金融资额十分有限

由上述分析的我国并购融资现状可知, 我国企业并购大部分以内源融资为主, 虽然内部融资最大的好处是资金成本较低, 但是内部融资的金额是十分有限的。因为我国大多数企业发展历史较短, 在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 国有企业基本都实行“统收统支”的分配制度, 企业实现的利润全部上缴国家财政, 基本没有内部积累。而改革开放以后, 国有企业进行了利润留存改革, 但刚开始留存比例很低, 到1993年以后才开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内部积累。并且1993年以来我国大多数企业经济效益不好, 企业内部自有资金明显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运用内源融资能融到的资金额十分有限。

2. 融资渠道狭窄

我国企业并购大部分以内源融资为主, 发行股票、银行贷款以及企业债券虽有应用, 但应用的比较少。除了在融资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自有资金融资外, 在债务融资方式中, 向银行贷款成为非股权交易并购活动的主要融资渠道, 但由于向银行贷款限制较多, 上市企业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 贷款一般都只限于非上市企业在并购中使用。在股权融资方式中, 普通股是上市公司并购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 而优先股、股票支付融资应用比较少。至于混合融资方式和特殊融资方式应用的也比较少。表1描述了各种融资方式在我国企业并购中的应用情况。

3. 融资操作不规范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并购融资活动愈发频繁, 并购融资需求也在不断增大。但是,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以及我国法律法规对并购融资有相关限制等原因,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在融资渠道上存在着诸多障碍, 企业一般很难通过正规途径取得并购所需的资金, 只能利用我国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中存在的空白, 绕道而行, 寻找其他途径, 进行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操作来非法融资, 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

三、我国并购融资方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并购融资法律法规不健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各方面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地进行补充和完善, 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例外。目前我国已形成由不同政府部门于不同时期颁布的不同层次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组 成的有层次的企业并购法规体系, 这些法律法规体系对我国企业并购活动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制定与颁布需要的时间较长, 而并购活动却日趋复杂和多样化, 我国并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于企业并购活动的发展,

一方面, 原本处于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出台的一系列条例, 随着时间的推移, 已经限制了在国际上通行的几种主要并购融资工具, 如商业银行贷款、债券、股票发行、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卖方融资、垃圾债券等的使用, 并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并购活动的发展。比如我国《贷款通则》第二十条规定 “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要求, 就限制了银行为并购企业提供并购所需资金。而我国《证券法》对于通过定向配售股票或增发新股来交换被并 购企业股东持有股票的发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债券发行主体的资格设定了极为严格的准入条件。另一方面, 由于我国并购融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使得很多融资企业钻法律的空子, 进行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操作来进行非法融资, 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

2. 资本市场发展仍不完善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资本市场建立时间比较晚, 发展仍不够完善, 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分别于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成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大场内融资市场。虽然最近几年, 我国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债券柜台交易系统等场外融资市场, 但因为这些场外市场刚刚开始建立, 还处于起步阶段, 制度不健全, 规模较小, 所发挥的作用仍然比较小。资本市场体系的不成熟, 给企业募集并购所需资金带来很大不便, 使企业难以实现并购的协同效应。因此目前我国缺乏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也就造成了企业并购融资渠道的狭窄。

同时, 尽管发行证券是目前大多数企业并购融资考虑的主要融资方式, 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 为并购进行的证券融资也只是刚刚开始进行探索和运用。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方式为并购提供融资还受到许多方面的限制, 尤其是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并购融资这种方式, 目前在国内很少看到。而且由于资本市场发展仍然不成熟, 很多融资工具基本上没有应用到并购融资中, 还有待于发展和创新, 一些可以借鉴的特殊融资方式也有待进行研究和开发出来。

3. 中介机构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融资方面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以及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非金融机构, 它们是为并购双方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 并收取相应费用的第三方当事人。中介机构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 我国各类中介机构虽然已纷纷建立起来, 但它们参与企业并购融资的程度还十分有限, 故这些中介机构并没有能够发挥机构本身全部的职能和作用。具体来说,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历程比较短, 十分缺乏专业的投资银行业务人员, 致使投资银行对企业的了解程度十分有限; 而因受到自身规模和资金实力的限制, 证券公司很难为并购企业提供包括有力的资金支持等服务, 因此, 这些中介机构在企业并购融资中的参与程度较低, 还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 这些中介机构大多数还局限于传统的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 对于发达国家的一些创新型金融业务, 如互换、期权、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仍然很少涉足, 并且这些中介机构缺乏创新能力, 对于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进程比较缓慢, 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并购融资需求。

4. 政府的行政干预过强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 我国经济体制由政府干预为主导的计划经济开始转向由市场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在经历经济体制改革后, 在某些方面依然会不可避免地留有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习惯, 在这些习惯中包含着政府对企业并购活动的过度干预, 如政府习惯通过行政权力的行使强制撮合企业进行“拉郎配”式并购, 这在国有企业并购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一方面, 行政性并购使并购企业在并购之前容易忽略对被并购方的详细研究及分析并购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另一方面, 我国政府只关心企业并购时的资金需求, 而不理会并购后的企业整合和运作效果, 这种缺乏后续保障的并购往往在并购后期或并购结束后难以得到外界的信任, 难以再融到所需求的资金。这种政府对并购融资干涉过多的情况不仅可能达不到并购应有的效果, 甚至会严重阻碍了融资市场的公平发展。

四、解决我国并购融资问题的相关建议

1. 进一步完善并购融资法律法规, 规范融资 操作

目前, 虽然我国与并购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但是我国现存的许多法律法规对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着比较大的限制作用, 给企业并购融资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同时, 由于我国并购融资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 使得很多融资企业寻求法律的空白领域, 进行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操作来进行非法融资, 这种现象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在这种情况下, 一方面, 针对存在法律空白的地方, 制定并颁布新的专门的并购融资法律法规, 加大对这类现象的惩罚力度, 以减少并购企业这种铤而走险的违规操作; 另一方面, 针对现存的一些妨碍并购融资正常发展的法律法规,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取证的基础上, 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加以完善和修正, 为企业并购融资活动提供一个更加灵活和宽松的法律环境。

2. 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 方便企业并购融资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不成熟, 使得企业的并购融资渠道异常狭窄, 企业很难筹集并购所需的资金, 这进一步阻碍了我国企业并购活动的发展。所以, 我们应该尽快完善资本市场, 给并购企业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第一, 调整资本市场结构。现阶段, 我国虽然建立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股票市场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但仍不稳定, 规模仍不够; 债券市场等其他市场并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因此, 我国必须加大政策等方面的引导, 鼓励并购企业通过债务进行融资, 改变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结构。第二,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在我国债券融资在企业并购融资结构中所占比重比较低, 而在国外, 债券融资所占比重却不断扩大。因此, 要想充分利用债券进行并购融资, 就必须大力发展债券市场, 提高债券在企业融资包括并购融资中的比重。第三, 变革证券发行制度, 将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注册制不仅有助于形成市场定价机制, 而且有助于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作用, 证券发行的门槛大大降低, 发行程序大大减少, 从而更有利于企业融资。

3. 进一步减少政府干预, 放松金融管制

在并购融资活动中, 政府的过度干预, 不仅可能会影响到并购的效果和效率, 而且还可能损害到并购市场的正常发展。因此, 建议政府在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发挥作用, 减少不恰当的干预; 中央政府对跨地区的并购提出指导意见, 打破地区间的市场分割。首先, 改革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审批制度。对于股权融资, 建议推进IPO融资的市场化改革, 可从创业板开始由审批制转向备案制, 将融资审批与项目审批挂钩, 需要审批的各走流程, 不应互为前置条件; 对于债券融资, 建议改为备案为主, 少数涉农的如城投债, 缩短审批流程。其次, 减少境外并购审批, 支持企业走出去。现在我国企业大都反映并购审批环节太多, 一般需经过地方相关部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汇管理局和证监会等的审批, 审批环节多为串行, 耗费时间过长。建议清理审批项目, 将串行审批改为并行审批, 减少审批所花时间。最后, 放松相关金融管制。合理调整银行贷款对于并购融资的限制, 并逐步放松对企业债券发行资格和用途的限制以及解除卖方融资控制。

4. 进一步建设中介机构, 发挥更多力量

目前, 我国的金融性中介机构参与企业并购融资的程度还十分有限, 并未能发挥机构本身全部的职能和作用,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企业的并购融资。故而, 要想更好地推进我国企业并购融资, 就需要进一步促进投资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 以便能增强它们的实力。进一步建设相关中介机构, 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展开工作: 第一, 提倡业务重组, 扩大中介机构的规模。现阶段我国大多中介机构规模较小, 承受风险能力较弱, 这直接限制了其参与企业并购业务, 因此, 要提倡我国的中介机构扩大规模, 向规模化、国际化转变。第二, 加强相关专业型人才的培养。定期对专业性人才进行培训, 增强他们的专业能力, 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更好地为并购企业服务。第三, 鼓励各中介机构加大创新的力度, 进行相关金融产品创新, 为企业并购融资探索新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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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贸易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讨 篇三

一、娄底市贸易融资发展现状

娄底市位于湖南省中部,是省内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对外贸易主要集中在钢铁、有色、煤炭等资源性行业,进出口货物主要为铁矿石、煤炭、钢材等大宗商品,外贸量长期稳居全省前列,贸易融资需求旺盛。2012年以来,一方面随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推广,贸易融资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国内货币信贷政策趋紧,企业贸易融资需求也不断上升。在此背景下,近年来辖内贸易融资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并呈现一些新特点、新变化:

1.贸易融资总量快速增长,融资比率大幅上升

2011年以来,娄底市外汇指定银行贸易融资产品迅速增多,目前,共有海外代付、进口押汇、进口项下境外银行融资、出口项下境外银行融资4大类13种贸易融资产品(见表1),贸易融资总量快速增长,2011-2015年,全市贸易融资发生额从6亿美元增加至12.08亿美元,增长了1倍多;对外贸易的融资倾向不断提高,剔除单笔贸易组合融资因素后,进出口业务的贸易融资率从6.8%提升至61.8%。

2.贸易融资表外化特征明显

2012年以前,娄底市外汇指定银行表外贸易融资产品主要为海外代付。2013年来辖内银行推出了7种“境内担保+境外融资”模式的新型表外融资产品,如委托付款、信用证买方付息贴现等,2015年全年办理表外贸易融资7.86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30.7%,表外融资占到贸易融资总量的40.8%,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

3.贸易融资存在本币化、长期化倾向

2013年以前,娄底市贸易融资的币种主要是美元,融资期限大多为3个月。2013年以来,辖内银行推出了订单融资、直融通等5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1年,全年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折美元2.6亿,占同期贸易融资总额的21.4%,平均融资期限达295天;受此拉动,2015年辖内贸易融资平均期限140天,比2012年延长了近50天。

4.企业融资动机趋于多元化

娄底辖内外贸企业主要为华菱涟钢、冷钢、闪星锑业等大中型企业,2011年以前,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内信贷环境相对宽松,企业贷款满足率较高,贸易融资更多是企业主动通过负债外币化套利的一种手段。如娄底市,2009-2011年银行机构贷款余额增长了38.8%,是同期贸易融资增幅的2倍多,企业贷款需求得到较好满足。2012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长趋缓,整体信贷环境趋紧,部分企业将贸易融资当做国内贷款的替代渠道之一,融资动机趋于多元化。2012-2015年,娄底贸易融资增长了101.3%。尤其是“两高一剩”企业,银行贷款面临逐步压缩、退出,企业资金压力增大,为弥补流动资金缺口、节约财务成本,企业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剧、贸易融资套利空间缩窄的不利形势下,仍加大了表外贸易融资尤其是跨境人民币融资的力度。

二、主要问题

1.加剧短期跨境资金波动,影响跨境收支均衡管理

贸易融资主要从两方面影响短期跨境资金流动:一是提前或推后贸易收付款、结售汇时点,造成结售汇差额、贸易收支差额与进出口差额三者偏离。如进口押汇,推后了境内进口商购汇时点,造成结售汇差额与跨境收支差额偏差;又如进口海外代付,推后了境内进口商购付汇时点,引起结售汇及收支差额与进出口差额的偏离。二是扩大短期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如出口订单融资,是境外银行为企业出口应收账款提供的非买断式融资,境内企业出口收汇后,到期再归还境外银行,1笔出口形成3笔跨境收支,扩大了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当处于流入窗口期时,企业往往通过贸易融资等杠杆推进“负债外币化、境外化”,导致短期跨境资金净流入或结售汇顺差,当流入窗口条件消失后,企业又会实施剧烈的去杠杆化操作,造成短期跨境资金集中流出或结售汇逆差,贸易融资的这种内在波动性,导致短期跨境资金“大进大出”,加大了跨境收支均衡管理难度。

2.现行政策管理框架难以有效管控贸易融资

(1)管理政策欠完善,银行规避监管容易

目前,贸易融资管理主要涉及外汇局、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其中,外汇局对银行贸易融资的管理主要涉及短债指标、担保指标、结售汇综合头寸与外汇贷存比挂钩等政策;人民银行规定本币贸易融资不纳入外债、担保指标;银监部门要求将同业代付纳入表内核算,但对表外业务的风险资本监管要求较低,其风险权重仅为一般信贷的20%。贸易融资管理政策“本外币有别、表内外有别”,银行很容易规避。

(2)宏观调控机制缺位,难以管控过度融资行为

目前,我国贸易融资按币种分开管理,外汇局负责外币贸易融资管控,人民银行负责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管理。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和外汇管制放松,跨境贸易融资对国际收支平衡和国内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越来越大,但目前尚未建立宏观层面的调控机制。一是外币贸易融资宏观管理工具缺失。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前,外汇局主要通过企业贸易信贷比例限制这个“总阀门”管控长期(90天以上)贸易融资规模,2012年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外汇局对外贸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占绝大多数的A类企业取消了贸易信贷比例限制,仅对B、C类企业贸易信贷及转口贸易有所限制,而且分类管理对下调企业监管等级的条件要求较严、流程时间较长、操作成本较高,一般仅能对无法合理解释其贸易信贷(融资)业务的企业实行降级,整个程序约需1个月,难以对企业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过度贸易融资行为进行调控。二是部门管理目标不一、管理政策欠协调。外汇局的政策目标主要是促进跨境收支均衡,人民银行更侧重于“防通胀”,随着金融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提高,人民银行为调控货币供应量而运用利率、汇率、信贷规模等政策工具时,可能产生较强的溢出效应,改变贸易融资窗口条件,进而影响市场主体贸易融资行为,冲击外汇主管部门贸易融资管理。

(3)商业银行柜台监管职责履行欠到位

贸易便利化改革后,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交由银行柜台执行,但由于银行管理理念转变滞后、相关技术手段缺乏,柜台审核职责履行欠到位,是导致贸易融资过度扩张的重要原因。一是理念转变滞后,银行不愿“管”。交易背景真实性是保证贸易融资自偿性和低风险的关键因素,由于长期以来银行“以信贷风险为纲”的管理理念根深蒂固,对贸易融资风险的管理更多基于信用风险角度,忽视了对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重形式、轻实质,甚至部分银行在信贷规模紧张时,主动向企业推介用表外贸易融资代替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二是技术手段缺乏,银行很难“管”。如出口订单及转口贸易融资,是以贸易合同为质押进行融资,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业务信息及质押登记查询平台,银行很难防范企业同一合同多头融资、与关联公司虚签合同套取融资、利用一般贸易构造转口贸易重复融资等行为。

3.外贸企业过度贸易融资面临较大汇率风险

自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总体呈现升值走势。在长期升值环境下,企业形成了稳定升值预期,汇率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在长期的负债外币化过程中,累积了较大的汇率风险敞口。随着人民币汇率逐步接近均衡水平,汇率双向波动将成为常态,企业面临较大汇率风险。以娄底市为例,辖内一企业外币负债规模达9亿美元,2015年企业预计因汇兑损失达1.2亿人民币。

三、对策建议

1.完善贸易融资微观管理框架,增强监管有效性

一是完善现行贸易融资管理政策。加强外汇局、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间贸易融资监管协调,增强政策在本外币之间、表内外之间的协同性。二是督促银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银行加快管理理念转变,尽快形成以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为核心的贸易融资管理理念,实现由形式审核向实质审核转变;管理部门要搭建统一的贸易融资服务平台,为银行提供企业进出口业务、贸易收支、贸易融资等数据查询和贸易单据质押情况查询服务,为银行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管控贸易融资授信风险提供信息支持。

2.探索贸易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机制,防范短期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一是健全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建立“1+1”(外汇局+人民银行)的贸易融资调控机制,不断增强外汇局、人民银行在管理目标、政策制定、业务改革等方面的统筹性,降低宏观政策溢出效应。二是完善贸易融资宏观管理工具。加强论证评估并适时推出托宾税,作为调控贸易融资的“刹车片”;进一步完善外贸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细化分类层级,增强管理灵活性,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并适当简化程序,便利批量操作。三是探索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构建以宏观容忍度为指引、市场化调控为主体、行政管理为补充的贸易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根据贸易融资占结售汇、跨境收支、进出口比重等要素设定贸易融资宏观风险容忍度指标,并制定贸易融资应急管理预案,将贸易信贷比例控制、分类管理作为应急管理手段予以保留。当贸易融资整体风险处在宏观风险容忍度内时,主要通过综合运用窗口指导、利率、汇率、信贷规模、托宾税等市场化工具进行调控,通过利益引导、预期引导改变企业贸易融资行为;当贸易融资风险超出宏观容忍度时,迅速启动应急管理预案,通过比例控制、分类管理等行政手段加强贸易融资风险管控。

3.加强对市场主体汇率风险和避险技能教育、培训

4.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 篇四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问题,从企业、银行和政府三个方面分析了其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境况,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困难的现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税负优势。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畅通。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严重依赖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比重小。单一的融资结构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并且在外源性融资中,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2)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

(三)融资成本较高

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正规融资渠道的狭窄和阻塞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别来自于企业本身、银行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中小企业一般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创立,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不明晰,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开拓新的市场难,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场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造成了其履约能力的下降。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对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嗅觉不灵敏,主动出击意识不强,而且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金融市场和融资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树立和宣传自身金融形象,从而束缚自身开拓融资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银企信息不对称

1.缺乏市场化的利率调节机制,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于市场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央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2.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工作试点,存在着担保机构不多,担保资金不充足,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而且,许多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中小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能成为会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担保的难度。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银行则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问题上又比较谨慎。同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不动产的抵押。而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固定资产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许多中小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不仅会产生有损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道德风险,亦会进一步损毁企业自身的社会公信度。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

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同时,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该法在内容上相当原则,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制度,最终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中小企业要注重改善自身融资环境。中小企业要想真正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就要过信用关,要以信取资。中小企业必须加大自身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意识,这是解决融资困难的根本所在。

二是中小企业应拓宽融资渠道。要跳出单纯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误区,在充分发挥银行间接融资的同时,要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笔者认为,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例如设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由会员企业出资建立,会员只需交纳一定会费,就可申请到数倍于会费的贷款额。另外,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私募融资的方式解决融资问题,私募融资包括企业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增加资本金,也包括企业以拟投资的项目为载体。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金融体系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应继续拓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创造公平的融资环境。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通过指导意见的方式,鼓励各商业银行采取各种贷款品种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些国有商业银行已开始对中小企业积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今后,还有可能成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社区银行,以具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是放松市场管制,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目前放宽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限制,过渡到最终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并允许对其所提供的便利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以此来促进商业银行按效益与风险原则,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与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是建立和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评级制度,以信用等级作为判断贷款信用可信度的标准,并把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给银行等机构,这是赢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任并获得项目资金筹措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必须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包括政府性担保机构、民营商业性担保结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

四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

(三)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其特殊性,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和政府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组织支持、法律保证系统、财政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财政援助与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政府为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的普遍作法。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值得借鉴。例如四川省政府在2007年8月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试办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设备按揭贷款、创新贷款、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按揭贷款、努力开发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贷款、联保贷款,以满足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的融资需求;明确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向社会融资,改变过分依赖银行资金的格局;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的政策。

又如,福建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试行)》。从2008年起,3年内,对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对为中小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担保额5‰比例补偿。设立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组织引进省外、境外创业投资等。合理运用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手段,提高金融机构对工业、农业、商贸等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5.《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五

(1)内源性权益资本筹集

中小企业获取权益性资本的渠道主要有两条:第一是通过发行权益性金融证券来获得;第二是通过企业内源性融资来获得,也就是把获得的利润不以红利形式分给股东,而是将其以股东权益的形式留存在企业内部,用以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由于中小企业一般经营规模较小,其盈利空间小,盈利增长慢,因此,以各种方式发行权益性金融证券是中小企业扩张权益性资本的主要渠道。但我国相关体制还不健全,对中小企业限制较多,能够通过发行权益性金融证券来解决资金问题的企业比重较少。而由于传统经营理念的影响,大部分企业股东将所得利润分光花完,很少存在投资意识,这也限制了内源性融资手段的实施。

(2)内源性债务资本筹集

内源性债务融资是指和企业有直接关系的企业主、股东、合伙人或业主的亲友向企业提供债务性质的借款。这种融资方式比较灵活可靠,利率水平灵活性大,借款人和企业之间几乎没有或较少有引起融资困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由于外源性融资渠道不够通畅或成本较高,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种融资方式是个不错的选择。事实上,这种融资方式常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阶段。据不完全统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90%以上的初始资本主要由业主、创业团队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另外,值得所提出的是内源性直接债务融资是在非正式金融安排下发生的,也即人们讲的“民间融资”。这种融资方式常被人们指责为“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这就严重抑制了“民间融资”的发展。对于这种融资方式,我们应该给予合理引导,并给以法律保护,它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2.外源融资

(1)间接融资渠道

从间接融资方面来看,企业融资渠道有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信用社贷款和非金融机构贷款。商业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政策性银行贷款偏向于政府扶持性项目和国有大企业,信用社贷款和非金融机构贷款所提供的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然而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渠道也并不十分通畅,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管理繁琐,运作费用高,因此,中小企业在间接融资方面也并不顺畅。

(2)直接融资渠道

从直接融资方面来看,中小企业要从资本市场筹集到资金是相当困难的。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主要是发行债券和股票。由于国家对企业利用证券市场融资的约束十分严格,且只有那些大型重点企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才有可能获批发行债券,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要求上市融资。就企业板市场而言,目前符合其条件的中小企业仅有1200多家,而我国实际上有1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大部分中小企业不具备上市资格。

(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1.内源融资的现状

内源融资的成本最低,而且无须复杂的手续,是最佳的资金来源。但在现实 中,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状况却令人担忧。

(1)中小企业自我积累意识差

中小企业为应付市场的变化,应该提高自我积累的意识,而很多中小企业在分配中存在短期化倾向,积累意识淡薄,很少考虑未来市场的变化对资金的需求,利润分配上几乎近于“分光”。这是由于企业经营者过于看重短期利益,或对未 来经营状况不自信,或没有长期的经营战略,客观上又缺乏上级部门的监督而造成的。还有,我国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缺乏连贯性和稳定性。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利益没有切实得到保护,甚至有些地方的行政部门对效益好的企业“吃、拿、卡、要“、百般刁难、乱派杂税,这也是造成企业自我积累意识差的原因。

(2)新税制的实施使中小企业失去了往日的税负优势

在税收政策上,国有企业可先缴后退,非国有企业无此待遇。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往往是小额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扣,实际税收增加。个 体、私营企业还存在双重纳税现象。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要重于一般纳税人。这 使得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源水”枯竭。

(3)折旧费率低无法满足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

折旧费用不仅要满足企业设备维护和更新设备来维持企业的简单再生产,还应该在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保持企业竞争能力。长期以来,我国一直 实行低折旧制度,在折旧率的计算上只考虑设备使用中的有形损耗,而没有考虑 科技进步,生产力提高所带来的无形损耗,使不少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就更谈不上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了。由于折旧率太低,加上自留折 旧不多,使企业无法满足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需要,导致企业设备、工艺、产 品严重老化,技术改造不足,重置投资能力不强。有的企业被迫从银行贷款搞技术改造,却无法用折旧提成来归还。

2.间接融资的现状

中小企业由于底子薄,自有资金少,民间融资渠道又不畅通。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采用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上海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的比重为73%,通过有价证券融资为2%。而德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占57%,从证券市场融资的比重是16%。另外,国有银行改制后,对中小企业贷款 存在着种种体制上的障碍,从而使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重重。

(1)考虑中小企业规模小,银行贷款向大企业倾斜

第一,成本高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方式灵活,流动资金不足,其贷款的特点也正好表明为要得急、频率高、数量少。而对于银行而言每笔贷款资金量的大小都要履行复杂的审批发放程序。结果银行的贷款单位经营成本和费用上升,给大企业贷款是“批发”,给中小企业贷款是“零售”,没有规模经济性。大银行从节约经营成本和降低费用的“经济性”出发,不愿与中小企业打交道。

第二,风险大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帐目,也不能执行正规的财会制度,缺乏信用观念。有的企业甚至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银行贷款风险大。例如,某银行安陆市支行向武汉同济药业公司发放1年期抵押贷款100万元,另一银行分别向武汉华利房地产公司、海南三亚供销公司发放1年期抵押贷款1087万元和887万元,三笔贷款均为抵押,应该说安全系数较高,但都因贷后信息监测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贷后跟踪管理没跟上,对异地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掌握不及时,导致这三笔贷款均已列入呆帐类贷款。后来两家银行分别在当地法院对借款企业进行了诉讼,法院的判决均为胜诉案件,但借款企业均无可执行的资产。各大银行为保证贷款安全而采取的贷款权上收和瞄准大型企业的做法,实际上造成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2)银行贷款向国有企业倾斜

在我国,传统的办法是以所有制来划分企业。受计划经济影响及行政干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放贷时很大程度受所有制性质的影响。国有中小企业获得贷 款容易得多,而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就难得多。调查表明,国有及集体中小企业 的户数和贷款余额分别占统计样本总额的62%和83%,而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性质企业的贷款户数和余额分别占38%和17%,贷款明显向国有中小企业倾斜。其主要原因在于银行的经营者认为国企是国家的,银行也是国家的。贷款给国有企业收不回来也是“肉烂在锅里”没什么责任;贷款给非国有企业收不回来则责任重大。某些国有企业领导也存在同样的想法,结果造成大量贷款变成呆帐、坏帐。

(3)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难

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经很少。据央行统计,到2005年一季度,中国内地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已经达到了27650.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又占据了房地产信贷的大半江山。可见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已经成为贷款的主要方式。中小企业贷款难主要表现在抵押难和担保难上。抵押难,一是中小企业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旧率高。二是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担保难,主要表现为中小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大型国营企业可以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撮合下,由效益好的企业来担保,甚至由政府机构出面担保。而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则完全是独立法人,不愿承担其他企业的连带责任,所以相互之间不愿担保。在自身资金短缺时也很难找到担保人。

(4)金融体系和信贷政策存在缺陷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但除城市商业银行明确规定为中小企业服务外,国家对其他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没有刚性的政策规定,中小企业融资的体系有待于完善。没有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估机制和监督机制,没有形成完善的全国性担保体系,缺少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也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的原因。

3.直接融资的现状

中小企业对资金的渴望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客观上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条件。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也为社会闲置资金提供了一 个有效的投资渠道。直接融资的方式主要有集资、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民间借贷和利用风险投资等。

(1)集资的范围有限

集资是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每个参与者可以按照自己所出资金的份额来分享以后的经营成果。集资又有合法集资和非法集资之分。合法集资一般由一人或几人发起在各自的亲友之间,或一个单位在职工内部 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法规,高息揽资。非法集资 的存在也说明仅靠合法集资是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而中国又缺乏一 个活跃的私人资本市场。私人资本的筹集会受到非常大的限制,所以集资的范围 在不逾越法律的界限之内是相当有限的。一般人集资仅限于亲友之间,而企业集资多在内部职工这个范围内,所集资金难以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2)股票融资门槛高

股票融资最大的优点就是企业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而且资金可以长期使 用。1990年12月,上海、深圳两地相继成立了证券交易所。截止2010年8月 底,境内上市公司已达1947家。但由于A股市场的上市门槛高,如我国《公司法》和《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发行股票

上市的审批条件之一:“发行后的股票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对于资产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而言,是不切实际的。

(3)民间借贷负面影响大、风险大、融资成本高

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活动异常活跃,民间借贷成为私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据《南方周末》2011年的报道,央行温州中心支行上半年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达到1100亿元,有89%的家庭或个人、59.67%的企业参与。而来自温州官方的文件也首次证实,当地民间借贷规模占民间资本总量六分之一左右,且相当于温州全市银行贷款的五分之一。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民营企业和普通家庭的闲置资金。民间金融机构具有许多符合市场经济的特点和优势,如组织机制灵活、效率高,对于当地的中小企业资信比较了解等。所以尽管国家对诸如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等民间的非法和准非法的灰金融机构进行过清查、整顿,但这些非法金融机构却顽固地生存着。这是社会闲置资金增加和资金趋利性规律导致的必然结果,也反映出现行的金融体制和市场机制有相抵触的一面。由于民间借贷负面影响大、风险大、融资成本高i[i],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性大,终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根本办法。

6.《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六

【关键词】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对策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大、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混合性经济格局。进入到深化改革阶段,企业的发展出现诸多问题,犹如一团乱麻,越理越乱。特别当下国情,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上存在很多问题。

一、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调研发现,中国中小民营企业现阶段的融资情况与大多数发展中及发达国家经历过基本一样:对外融资较困难;融资成本普遍偏高,超出了企业承受的范围;对外融资的风险较高。

企业融资方式大体分为内部和外部融资。中小民营企业的规模决定了内部融资能力非常有限,所以大部分资金通过外部融资渠道获得,但从整体上还是依赖向银行借款。

1.中小民营企业外部融资现状

据相关调查,中小民营企业已超过40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提供全国86%的就业岗位和社会销售总额60%的产品,所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总价值已占gdp的60%,上交全国税收总额的48.5%。但是,国有企业创造了32%gdp却得到银行贷款的68%,创造了60%gdp的非公有制企业却只得到了银行贷款的32%。

接受调查的中小民营企业中约90%认为现有融资渠道无法满足需求,而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比例更少。

2.中小民营企业内部融资现状

(1)贷款期限短。中小民营企业规模小、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弊端多,多筹集短期资金。目前银行主要是向它们提供流动资金和更新换代机器设备资金,基本上不提供长期信贷。所以内源融资就成了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

(2)自有资金缺乏。中国民营企业从没有到有,规模从小到大,实力慢慢变强主要是依靠企业自身资本积累和内部融资。与国企、央企相比,民营企业自身能力确实不足,严重影响快速发展。

二、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主要是中小企业自身和外部两方面原因:

1.企业自身原因

(1)中小民营企业自身信誉较差。中小民营企业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法人治理机制,多为家族式企业。在财务方面,企业规模小财务管理不规范。具体表现在财务数据不真实、财务资料不全、虚账假账等;经济效益上,由于技术落后、机器设备陈旧老化等一系列问题,将使其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甚至有违法经营的现象。

(2)经营风险相对较大。中小民营企业规模小,需要大量劳动力;生产技术落后,产品结构单一,质量较差;企业创新程度低,产品多为仿制品。环境污染大的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与国家有关支持的产业政策相抵触,导致难以获得国家财政资助。

(3)财务制度不健全。大多数企业创立者或实际管理者缺乏财务知识,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意识不强,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相关调查发现,没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占50%以上。当申请贷款时不能提供符合规定的企业财务信息,银行就不能对企业经营状况准确评估。

2.外部原因

(1)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①缺少专门为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机构,当下银行的数量虽比较多,但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还欠缺。②中小民营企业很难从国有金融机构获得中长期发展贷款资金。

现阶段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起主导作用。为防止金融风险发生,都实行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所以中小企业很难将资金从国家控股的金融机构中贷出。

(2)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部分中小民营企业所依靠的信用担保机构在注册的时大多用不动产作为投入资本,有的甚至通过不合法的途径将注册资本撤出,严重干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给机构整体形象和信用功能作用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1.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综合素质与信用能力

(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中小民营企业要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赢利能力;严格制订产、供、销制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2)提高信用等级。建立控制和分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制度措施。一是严格控制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自身素质,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二是尽快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对所有吸收公众存款的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强制投保,以保证在其陷入支付困难或破产时实施及时有效的投资救援或存款理赔,增强客户信心,提高其社会形象和信誉。

2.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策略

中小金融机构要选择正确市场定位,针对抗风险能力弱、可信度低等问题,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内部管理混乱的情况,建立内部控制贷款管理责任制与贷款激励机制,使风险约束和风险激励相对称,并强化贷后跟踪监测,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益。银行针对中小企业提供财务信息不全等缺陷,主动到经营场所调查生产经营状况、设备利用情况、原材料及产品情况,为准确测算每笔贷款风险度及贷款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

四、结束语

7.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分析 篇七

(一) 中小企业发展及现状

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 中小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支柱。中小企业在提高国民经济生产、促进科技进步、增加就业、扩大出口等方面, 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迅速,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截至2011年5月, 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超过4000万户, 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 中小企业进出口总额占69%, 开发新产品占82%以上。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50%;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大多数从事第三产业, 贴近市场, 贴近用户, 活跃在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领域, 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市场体制的微观基础;中小企业创业及管理成本低, 市场的应变能力强, 就业弹性高, 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 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中再就业。中小企业为社会提供了近80%的就业岗位。

(二) 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

我国的中小企业目前是以民营企业为主,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种形式并存的局面。以工业企业为例, 国有企业仅占总数的15%, 民营企业占比为85%;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 其就业容量和就业投资弹性均明显高于大企业。据统计, 中小企业比大企业单位平均资金安置劳动人数要高出近一倍;中国幅员辽阔, 各地区中小企业分布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据统计, 中小企业数量东部、中部各占全国总量的42%, 西部占15%;而相应的工业总产值东部占66%、中部占26%、西部仅占8%。这表明, 在企业规模上, 东部中小企业的平均产值规模大于中部和西部, 大约是中部的2.5倍、西部的8倍;在改革进程中, 相对大企业而言, 中小企业往往是试验区, 是突破口, 是马前卒。中小企业的各项改革成果, 为大企业的改革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 也为创造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大好局面作出了贡献。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及面临的困境

(一) 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比较狭窄。主要是依赖业主投资、内部集资和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 尽管风险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也可以使用, 但对中小企业的作用仍很有限。目前融资渠道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渠道和外源融资两大类。

1. 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包括权益融资渠道和债务融资两种方式。内源融资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 是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中小企业普遍自有资金不足, 自我积累有限。

2. 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 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它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等特点, 同时外源融资会产生较高的融资成本。在经济日益市场化、信用化和证券化过程中, 外源融资将成为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

3. 二者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融资也是一个随经济的发展由内源融资到外源融资的交替变换过程。中小企业在创立之初, 由于市场需求不旺, 生产规模有限, 难以承担高额负债成本。因此十分重视自有资本的积累, 避免过度的负债经营, 从而主要依靠内源融资来积累资金追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随着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 内源融资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时, 外源融资则成为企业扩张的主要融资手段。因此, 内源融资是外源融资的保证, 外源融资的规模和风险必须以内源融资的能力来衡量。如果不顾内源融资的能力而盲目地进行外源融资, 不但无益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而且将使企业陷入扩张与不稳定的困境之中。

(二) 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困难

随着中小企业规模的不断发展, 其资金需求增速迅猛。从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 单个企业资金的需求量相对于大企业来说并不大, 但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整体上存在一个较大的资金需求总量。目前在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却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

1. 从银行贷款的难度较大。

由于中小企业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条件且贷款风险较大, 以及财务管理水平较低等因素, 再加上基层银行发放贷款的权限相对有限, 致使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经常以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缺乏抵押资产等为由而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据不完全统计, 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额度仅占信贷总额8%。

2. 企业规模限制了从资本市场融资的可能。

目前, 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 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来获得资金,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并要求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连续盈利。因此, 中小企业因自身规模普遍较小, 无法达到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门槛,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中小企业融资的能力。

3.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 征信系统不完善。

我国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从2006年才正式开始, 但这项工作的开展近来却一直不顺利。在征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 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者, 并不能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而使用资金的中小企业在经营信息方面比银行拥有更多的优势。因此, 中小企业就有机会在贷款合同签订的过程中, 或者事后资金使用过程中, 损害银行的利益, 使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反过来, 银行当然会对自己的风险想方设法进行控制, 这场博弈的结果就是银行的贷款门槛越升越高, 中小企业的资金龙头被越拧越紧。

4. 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发展不规范。

近年来, 主要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 但其总体规模小, 实力弱, 抵御风险能力不强, 行业管理不规范, 融资成本较高。对中小企业来讲, 通过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为无奈之选。

5. 企业自身问题。

中小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第一, 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大部分中小企业存在产权界限模糊, 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不明确等问题。第二, 自身竞争力不强。我国中小企业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多是依靠国内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来维持低价格而得以生存和发展。第三, 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虽然有些中小企业企业家非常成功, 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 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缺乏现代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理念。

三、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虽然取得了巨大发展, 但由于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和不成熟, 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 中小民营企业进行融资时受到的限制比较多, 融资困境阻碍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 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的法律法规

中国的中小企业所有制构成比较复杂, 而中国的企业立法和有关政策又主要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制定的, 这就使得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处在不同竞争起跑线上, 不利于中小企业的更快发展。在国家已经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 完善实施细则, 依法规范中小企业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职责、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等, 通过立法允许中小企业成立互助合作的金融机构, 使中小企业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不断完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 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

(二) 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

在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中, 不能一味强调银行的作用, 政府要调动银行、企业以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义务。比如, 工商和税务部门同样掌握着关于企业信用的重要信息, 只有把它们的信息整合进来, 征信体系才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尤其当一些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透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时候, 这种信息互联整合的价值也就愈加凸显。因此征信体系的建立要政府来牵头, 银行为主体, 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来建设。

(三)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充分发挥央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调控作用。央行应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 适度放宽对其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 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 并调动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二是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股权质押、票据质押等不同形式的贷款, 不断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促使中小型金融机构主动为中小企业服务。三是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应改变经营理念, 主动为中小企业服务,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四) 加强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建立多层次的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 在条件成熟时,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 或支持中小企业联合发行企业债券。

(五) 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

第一, 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小企业应积极借鉴并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探索建立和调整适合自身发展特点、适应市场变化的组织机构及经营管理体制, 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竞争需要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第二, 培育和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应因地制宜, 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充分发挥地方资源、市场、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 逐步形成具有竞争优势和区域特色的主导产品, 积极采用高效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技术, 注重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 不断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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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娟, 程树武.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对策 (J) .人民论坛, 2010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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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熊云生, 程国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和对策 (J) .财贸研究, 2006 (5) .

8.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及成因 篇八

为了对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有所了解,我们有必要对现有中小企业融资结构有所了解。考虑到目前中国正规金融统计中很少有按照企业规模与贷款分类的统计,因此我们只能在仅有一些总体统计上借助一些典型调查,对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做一大致描述。

1总体数据

在中国现有正规经济统计中,仅有按照1988年标准对国有及规模(年销售500万)以上工业企业按实物产量反映的生产能力和固定资产原值进行的大、中、小的分类。表1、图1列示了不同规模企业的资金来源结构状况。

2典型调查

(1)2003年,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曾对中国四川省3个城市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结构状况做过一项典型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

(2)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辖区内浙江、福建两省300户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到2002年9月底,1银行贷款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所占的比重达到了58%,且企业规模越大,银行贷款占比越高;2约11%的企业有过内部集资,约8%的企业利用过民间借贷,其中资产规模低于500万的小企业,职工集资与民间借贷资金占16%;3短期资金40%源于供应商或合资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4企业资本金主要来自内部集资与非正规民间借贷,其中内部集资占25%,民间借贷占14%,其余来自业主及主要创业者的内部自筹资金。

(3)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对辖区内的赣鄂湘3省5市178家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2001年1月至2002年8月,在国有及改制后集体所有制中小企业的净增资金来源中:1各种借款占48%,其中向银行借款占借款总额的94%,在企业全部债务中,银行贷款占55%;2外部权益性融资仅占17%,依靠利润补充资本金占5%;3内部集资困难,仅占2%。

(4)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对中国北京、成都、顺德与温州四个地区的600家私营企业融资结构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

3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基本判断

借助于上述总体数据及典型调查,我们可大致勾勒一下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状况:(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其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即中小企业内源融资比重过高,外源融资比重过低;(2)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3)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间信用体系建设的差异,非正规金融在江浙、中西部地区发育程度差异极大;(4)中小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不仅权益资金的来源极为有限,而且很难获得长期债务的支持;(5)资产规模是决定企业能否获得银行借贷以及长期债务资金的决定性因素。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

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了制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严重“瓶颈”之一。(据对浙江省金华、绍兴、台州、温州四个地区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情况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60%的企业需要从银行贷款,30%靠自筹,75%通过内部集资方式筹资,只有25%表示依靠股票筹资;但只有1627%的中小企业认为容易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有6047%的中小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较难,有2326%的中小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十分困难,即8373%的中小企业贷款服务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浙江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2002〉。鉴于浙江是中国民间金融最发达的一个地区,中国其他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应该较这些浙江企业更为严重)。而这种状况的形成主要是中小企业自身与金融体系特点相冲突的一般因素与源自中国体制转规时期经济与金融发展不相适应的特殊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一般原因

就一般因素而言,主要是与其他企业相比,银行等外部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时必须考虑其四个特点:(1)经营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或者说企业存续的变数大、风险大;(2)实物资产少且一般流动性差,负债能力极为有限;(3)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导致融资复杂性加大,融资的成本和代价高;(4)信息透明度极低,进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严重。显然,这几个特点直接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是一种极为特殊的金融活动,进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也就构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经济现象。

就目前的中国而言,在这些问题中最大的障碍就是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无力提供必要的抵押品——鉴于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不动产几乎是实践中惟一被银行贷款机构认可的抵押物,而中国目前仍然实行土地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制度,导致很多私有企业并不拥有可用作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建筑。

2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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