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 “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和党员工作坊建设工作总结

2024-07-20

XX街 “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和党员工作坊建设工作总结(精选4篇)

1.XX街 “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和党员工作坊建设工作总结 篇一

XX镇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

情 况 汇 报

为发挥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意、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意的决策机制。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站,创新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完善设施。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镇委成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领导组,由镇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组长,镇人大副主席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二是加强硬件建设。“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办公场所按照“六有”(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有公示牌、有办公设备、有意见信箱)标准配备办公设施;每年安排一定的活动经费,保障工作站开展活动。

二、加强宣传,明确职责。

参加“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活动的人员包括镇级以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县级以上的政协委员,具体落实了五项工作职责:一是宣传政策,沟通联系镇党委、政府,参与政策宣传,向辖区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参政议政,定期听取镇党委、政府的党情、政情、民情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收集社情民意,开展民情接待日活动,认

真倾听和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表达广大群众的意愿;四是监督执行,定期开展调研、视察、评议活动,对镇党委、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五是调处矛盾,协助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以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形式,调处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三、建立制度,完善功能。

镇“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联系服务制度。由“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公布“两代表一委员”联络方式和联系电话,方便基层群众通过电话、来访、预约接待、登门走访等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二是收集反馈制度。每人每月走访辖区内群众不少于1次,并将收集的意见通过工作站向镇党委、政府反馈。每周二为“民情接待日”,由“两代表一委员”轮流驻站接待群众,现场了解民意,听取群众呼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答的现场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通过工作站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并跟踪落实。三是工作公开制度。实行工作预告和结果公示,将“两代表一委员”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调处情况及时告知群众。四是视察调研制度。对事关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对本镇重大决策贯彻落实、计划实施等工作进行监督。五是参与决策制度。在镇党委、政府对本镇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公开流程,接受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两代表一委员”的工作流程依次为收集意见、梳理分析、提出意见、反馈分流、监督评议和事结公示。工作站在办公场所内张贴“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工作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在工作站门前设立“意见箱”,方便群众对党委、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对工作站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XX镇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0日

2.XX街 “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和党员工作坊建设工作总结 篇二

任免工作办法

(2008年3月4日 XX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履行法律赋予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任免范围

第二条 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决定旗人民政府各职能局局长的任免。在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的个别任免;

第三条 任免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第四条 在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旗人民政府旗长、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多种原因,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时,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在相应的副职中决定代理人选。如果在现任副职中没有合适的人选,分别由旗人大常委会、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另提人选,经人大常委会先决定任命为相应副职,再决定代理职务。

第五条 在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旗人民政府个别副旗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常委会任命的常委会各委员会主任、副

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旗人民政府各职能局局长;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第六条 在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是否接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

第三章任免的提名

第七条 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决定旗人民政府旗长、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代理人选,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并提出任免理由和被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八条 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旗长以及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撤职案。

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以上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如果对撤职案没有提出异议,在意见一致时,主任会议应将撤职案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九条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的个别任免,旗人民政府各职能局局长的任免,由旗人民政府旗长提名,并提出任免理由和被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十条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任免,由旗人民法院院长提名,并提出任免理由和被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由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并提出任免理由和被任免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十二条 凡提请人大常委会撤销职务的人员,分别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旗人民政府旗长、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

察长提出,并附撤销的理由。

第四章任免程序

第十三条 提请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案,提请机关应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前十五天将拟任免人员的简历、任免理由、考核材料以及其它需作说明的材料送交人大常委会,请求辞职的由本人向常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须根据任命机关的要求到会作供职报告或提出施政打算。

第十四条 提请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案,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主任会议多数成员对提请任命的人员有不同意见,提请机关可以重新提名,必要时,提请人或提请机关向主任会议介绍被任免人员的情况。

第五章任免审议和表决

第十五条 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大常委会召开前一般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前考察。考试的成绩和考察情况作为常委会依法任命的重要条件。

第十六条 凡属于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在考核考察时要通知和邀请人大常委会派人参加。

第十七条 任免案提出后至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有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被提名人重大问题的,提请人或提请机关的负责人应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或口头说明或暂缓提名。第十八条 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免案时,提请人或提请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到会说明任免理由、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十九条 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免案,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根据情况也可合并投票表决。

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意见不一致时,经主任会议通过,可以对任免名单中的个别人员暂缓表决。

第二十条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表决票上的任免人员,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投弃权票,但不得另提他人。任免案由人大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生效。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二十一条 任免案未获通过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再次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名。两次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提名为同一职务的人选。

第六章任免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二条 任免案通过后,旗人大常委会应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并向所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旗人大常委会主任签署的任命书,决定代理职务的不颁发任命书。

在旗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旗人民政府各职能局局长应当在新的一届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依法选举产生的两个月内提请常委会依法重新任命。离任的不再办理免职手续。新的一届旗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旗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没有变动的,不再办理任命手续。

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任职、离职时间以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时间为准。

第二十三条 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在未作出任免决定前,一律不得对外公布,不得提前到职或离职。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因工作变动或离休、退休,需要辞去常委会职务时,应先由本人辞去常委会职务,然后办理调离或离休、退休手续;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人员,调动、离休、退休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职务时,要办理免职手续;增设机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机构审批手续后,再办理人事任职呈报手续;机构撤销或合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 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代理检察长,由旗人民检察院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 在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旗人民政府旗长和副旗长、旗人民法院院长、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后,须报旗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应当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X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3.XX街 “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和党员工作坊建设工作总结 篇三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自全市委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大会以来,XX博物馆围绕目标,突出重点,统筹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体系(以下简称“两大体系”)建设,力争做到“四个结合”,着力完善具有文博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把推动两大体系建设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

近年来,XX博物馆党支部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历年来认真贯彻落实《XX博物馆党建工作要点》,组织苑中心组学习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每年学习共计12次,学习了各级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XX市文广新局印发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支部为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上了一堂题为《谈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认识》的党课;与主管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同时综合运用“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岗位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载体,广泛宣传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的目标、意义、要求,引导全苑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参与“两大体系”建设。1

结合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老干部、工会、妇女、共青团积极开展各种活动,XX博物馆广大员工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单位面貌呈现出喜人气象。

二、把推动两大体系建设与规范管理结合起来

在开展创先争优、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同时,XX博物馆还形成了明确的岗位职责与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机制逐步实现。全苑继续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量化考核。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全体职工的权益。能及时做好每年全苑的财政预算;能遵照执行市财政的有关规定,大宗物件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购买;在重大资金使用和重大基建工程上,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财务制度,在XX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中严格把关、注重质量,拒绝施工单位吃请送礼,以实际行动做好了廉洁自律的表率。

XX博物馆根据XX市建立领导干部风险内控机制和“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在办理领导干部中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的排查和教育,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要求领导干部从素质、环境、体制、权力、管理和政策六个方面,查找领导干部思想道德观念和认识上的错误、偏见和误区,并由此可能造成的廉政和道德风险。

三、把推动两大体系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结合起来 作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来XX博物馆参观的各级领导、中外游客、兄弟单位日见增

多。2010年,共计接待观众50万人次,全程讲解1300余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原国务委员唐家璇等中央、省、市级领导先后来苑视察。

全年在做好六个基本陈列正常开放的基础上,主办、承办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南京云锦特别展》、《纪念刘瑞龙诞辰一百周年特展》等22个临时展览。这些展览吸引了XX市民及周边地区游客,五一节、十一节日均接待游客近1万人。,在“爱鸟周”期间,我苑与市林业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了 “科学爱鸟护鸟,保护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活动;精心制作科普巡回展览送到2所农村学校和6个社区巡回展出,向社区居民尤其是广大的青少年宣传环保思想。设计制作了“知XX,爱家乡”专题展板,赴各学校开展专题讲解,受到了极大欢迎及好评。为了扩大服务对象,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举办了“美在博物苑”公益摄影比赛活动。吸引了我市近40位摄影爱好者参与,活动展示了我苑良好的形象,提升了我苑的影响力。

四、把推动两大体系建设与文化交流和学术研究结合起来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了环濠河文博馆群的相关人士包括我苑副高以上的人员赴上海参加大会,并与国内外博物馆界人士进行沟通与交流。XX博物馆苑具体负责实施了以环濠河文博馆群为主题的展览的设计制作,并参加大会展览会交流;配合此活动完成了《XX文博馆群概览》、《XX文博场馆导览》编撰制作。整个宣传活动获得好评。同时还成功接待了由国际博协上海大会组委会向与会代表推荐的参观XX环濠河文博馆群五百余名中外博物馆界的专业人士。形式多样的活动,愉悦了来客,也扩大了博物苑的社会影响力。

为在内部专业技术人员中形成爱学习、勤思考、多钻研的风气,继2007年度的20个课题按时序结题外,2010年度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目前也已完成。共立项课题23个,其中全苑性重点课题2个,分别涉及了XX自然遗产保护和我苑新展馆基本陈列等内容。同时编辑出版《XX遗迹传说》、《XX博物馆2007年度科研课题成果集》和《博物苑的故事》系列丛书;组织苑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文物局和省博物馆协会举办的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据统计,全年我苑专业技术人员来在国家级、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各类文章近30篇。

4.XX街 “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和党员工作坊建设工作总结 篇四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 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交由县政府研究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共129件,其中建议89件,提案40件。为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限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务必于2012年6月18日前,将代表或委员签署意见的办理报告一式三份、“建议和提案”原件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件一并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2号楼307室)。

1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政协北京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和文件,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的办理“建议和提案”。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综合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办理工作统筹协调、审核把关、督促检查等环节的管理,扎实有效推进办理工作。对于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办理、答复,并力争在办理工作中有新突破。

(三)加强协办,审慎调整。“建议和提案”由两个(含)以上单位办理的,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积极协调会办单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会办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办单位开展工作,要在“建议和提案”交办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主办单位综合各会办单位的意见,提出办理意见答复代表、委员;必要时,会办单位应当与主办单位共同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联名给予书面答复。按照“沾边就办”的原则,“建议和提案”一经交办后如无特殊情

况不做调整。承办单位确因职能所限无法开展办理工作的,要在交办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申请调整的理由,由县政府督查室报请县政府批准后,视情况予以确认或调整。未经批准,各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对“建议和提案”进行调整、转办。

(四)加强落实,规范答复。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对能够当年解决的“建议和提案”,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兑现承诺;对目前解决尚不成熟但下一有希望解决的“建议和提案”,要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在承诺期限内落实;对于受客观因素制约而一时难以明确解决时限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耐心细致地向代表或委员说明情况,争取代表或委员的理解。其中,对因特殊情况造成应该按照承诺予以解决的“建议和提案”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得到落实的,责任单位要形成书面报告,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向代表或委员通报情况,在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后,向县政府报送书面说明,同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各单位要在认真办理的基础上规范撰写办理报告。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见附件),将案号、类别、主要领导签发、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代表或委员意见、公章等逐一落实。在注明报告类别时特别要注意,所提问题经过努力当年得到解决的,用“A类”标明;已采纳代表、委员意见计划于下一解决的,用“B类”标明;因受客观因素制约近期不能解决的,用“C类”标明。

(五)加强沟通,热情服务。根据工作安排,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将对办理大户、重点办理件及为群众拟办实事进行检查、视察,年底要全面报告办理工作情况。在相

关工作中,各单位要热情服务,扎实做好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相关代表、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在借鉴“邀请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办理工作”、“逐件办理,集中答复”、“答复与部门工作座谈相结合”等有效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更加高效的沟通联络方式和方法,更好地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开展。在当面答复代表或委员时,要选派政治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原则上应为副处级领导),答复时务必做到态度端正、礼貌、诚恳。

(六)加强总结,规范建档。承办“建议和提案”5件以上的单位,要在全部办复后的一个月内,就本单位开展办理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包括办理情况、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报县政府督查室,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同时将相关文件、办理报告等及时进行归档。

附件:1.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报告样本

2.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报告样本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建议提案办理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法院、检察院。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3月1日印发

附件1: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报告样本

(建议办理报告格式为红头文件格式)

密云县××××××(承办单位全称)

密云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号建议的办理报告(标明类别)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

(单位公章)

二○一二年×月×日

主要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代表意见:

注:1.“标明类别”分为三类:

A类,建议所提问题在本年内予以解决;

B类,建议所提问题能够解决,列入计划下年解决;

C类,建议所提问题因政策、财力等因素不能解决或确实不能解决。

2.本报告按照公文办理规定,一律用本单位红头A4纸打印一式3份。

附件2:

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报告样本

(建议办理报告格式为红头文件格式)

密云县××××××(承办单位全称)

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类第××号提案的办理报告(标明类别)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

(单位公章)

二○一二年×月×日

主要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委员意见:

注:1.“标明类别”分为三类:

A类,提案所提问题在本年内予以解决;

B类,提案所提问题能够解决,列入计划下年解决;

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政策、财力等因素不能解决或确实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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