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

2024-11-03

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通用7篇)

1.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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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专项方案

施工作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专项方案

一、编制的目的为了有效地控制本项目施工作业中的重大危险源引发的危害发生,保证施工项目部人员、设备和施工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方案。并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标识。

二、工程涉及范围

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设施、设备、环境,和现场条件,涉及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为:、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及带电设备

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龙门提升架

3、单排落地式钢管外脚手架、“四口”的防护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负总责,审批管理方案,定期督促、检查及时批复处理管理制度的执行。

技术负责:负责编制方案,监督项目部对方案的执行。

安全员:  负责督促、检查施工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对方案的落实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方案的落实。

施工员:  负责各班组对危险源的监管执行落实。

质量员:  负责施工重质量检查协助方案的执行,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和检查监管工作是用电设施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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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工长:负责外架的搭设、拆除、防护设施的附设管理。

起重工:  负责起重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检查工作。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一)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及带电设备

1、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 场 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2、现场施工用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上。、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须配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在三相四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中,应采用TN-S 接地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 欧姆,并不得在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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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 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 cm。、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 项目部各施工 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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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龙门提升架

1、提升机安装后,按照规范进行检查验收,确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提升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使用前应检查 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定期对   架体及 金属结构 进行检查,查看 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检查维修。

5、每日 由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作业。.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空载提升吊篮做一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在额定荷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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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将吊篮提升地面 2m 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可靠性和架体稳定性。.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汛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7、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状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更换,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 ~ 2m 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充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到地面;.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8、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金属结构堆放时,应放在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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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上,要有防雨排水措施。电气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震、防潮。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三)脚手架

防止倾覆事故的管理,在醒目位置,悬挂标牌,并公示监管人责任人姓名)、制 定脚手架 拆、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对 拆装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 拆、装应由有拆装资质的 施工人员 拆装,拆装人员应该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严谨在脚手架上堆放物料,严禁在使用中拆除连墙构件,并建立责任人监管制度,派专人负责检查。)、拆装全过程应派专人监护。拆装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说明中拆装工序拆装,严禁违规操作。)、根据工程情况和选用脚手架的类型,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脚手架应按各类脚手架搭设规范进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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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设和验收。

6)、脚手架的搭设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搭设方案进行,并按照外架搭设规范的要求设剪刀撑,大小横杆和水平立杆要符合规范要求。并按要求做好架体上的防护设施。)、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注重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力撑的设置,脚手架与防护栏杆,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脚手架荷载,制作组装,安全装置和验收与交底等几个重大环节,保证脚手架安全可靠。)脚手架搭设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技术、安全部门验收。暴风雨,防汛期间,应组织对脚手架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好排水工作。

四、“四口”及临边防护

一、“三宝”: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外架及临边防护是 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者用来避免减轻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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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及物体打击伤害,安全网分为平网、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的标准:在100平方厘米面积内有2000个以上网目,耐贯穿试验,网与地面成30度夹角,5公斤φ48MM钢管在3米高度处自由落下不能穿透。

3、高空施工必须使用 安全带,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伤亡,其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应将钩直接挂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

二、四口防护。

1、楼梯口:楼梯通道除必须使用的外,其余采用密目网进行临时封闭,在其通道口搭防护棚。

2、通道口:人行通道口设在便于工人进出的一侧,工人进场后一定将其大门上锁,严禁外人进入,干扰施工。

3、楼梯踏步拆模后及时安装楼梯扶手或沿楼梯设1-1.2米高双层防身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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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边防护措施

临边处均应设置醒目的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0-1.2米,下杆离地高度0.5-0.6米。卸料平台两侧:设1-1.2米双层护栏并挂立网。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三宝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帽

A必须购买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购入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准用。

B安全帽应不贮存在酸、碱、高温、潮湿等场所,禁止与建物混放。

使用期限,塑料不超过2年半,玻璃钢橡胶不超过三年半,施工队按期进行抽测,不合格的予以报废,并将抽检情况上报公司。

2、安全带

A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不准将绳打结,不将挂钩直接挂于安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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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上。

B各部件不许任意拆换,更换新绳加绳套,使用两年检测一次。

对频繁使用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新绳。

3、安全网

A密目式安全立网必须购买取得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后的合格产品。外观检测网止不少于2000目/100厘米,相邻两系绳间距≤0.45米,贮存应放在通风、避光、隔热处,袋装安全网搬运时,禁止使用钩子。定期抽检(每年一次)。绑线使用φ12-14铅丝,网张挂上脚手架内侧,建筑物采用密目立网全封闭。

(二)四口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防护棚搭设:楼梯通道口处防护棚,棚宽应大于出入口,长度不少于3米,采用钢管搭设,上铺脚手板及荆笆,脚手板厚度应不少于5厘米,满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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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 篇二

关键词:隧道,洞身,施工,开挖

1 工程概况

高沁高速常家庄隧道分离式隧道, 设计为上、下行分离的高速公路隧道, 单洞长3.5 km属长隧道, 净空10.25 m, 净高5 m, 形式为削竹式洞门。进出口所在边坡在自然条件下基本稳定, 在施工爆破等开挖手段的扰动、破坏作用下洞口边坡稳定性稍差, 黄土孔隙发育, 具垂直节理, 受大气降水冲蚀及潜蚀作用易产生小范围内坍塌及沿基岩面整体滑塌现象, 隧道地质由砂岩、泥岩组成, Ⅴ级围岩岩体很破碎, Ⅳ级、Ⅲ级围岩岩体较破碎, 地下水出水状态为滴渗水。

2 隧道施工方法

隧道施工的基本顺序为:施工测量→修筑洞外环向截水沟→洞口路堑开挖、边仰坡防护→洞口施工→超前支护 (洞口段及Ⅴ级围岩地段) →洞身打眼装药放炮→通风→出碴→初期支护→监控量测→施作防水层→二次衬砌浇筑→水沟、电缆沟施作→洞内路面施工→隧道内装饰及机电设施安装。本文着重讲述围岩级别较低段的洞身施工。

2.1 进、出洞段施工

洞口段施工前应先做截水沟等设施, 仰坡开挖要严格按照设计坡率从上向下分层开挖并完成防护。土方开挖时用机械开挖, 软岩用小药量松动爆破及预裂爆破开挖, 分层开挖厚度控制在2.0 m以内。开挖完成后及时施工砂浆锚杆、挂网、喷混凝土及时封闭开挖面, 条件许可时植草防护。

洞口成型后, 先对洞口岩体加固, 在暗洞口先架立三榀钢支撑, 然后在钢支撑外轮廓立模板喷射混凝土形成临时棚洞作为掩体, 沿临时明洞拱圈的外轮廓, 施作ф108大管棚进行超前支护。

套拱施工:钢支撑纵向用Φ25螺纹钢焊联成整体。并按照设计预埋ф133孔口管, 管距环向为40 cm, 孔口管使用Φ25钢筋进行固定。然后拼装外轮廓 (内轮廓为土模) 浇筑混凝土, 标号不小于C25, 做成棚洞, 套拱的净空比洞身衬砌的外轮廓要大15 cm左右。

长管棚施工:本合同段隧道工程洞口均设计有长管棚超前支护, 施工方法如下:套拱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的70%以上时再进行长管棚钻孔。钻孔精度是长管棚注浆质量的关键环节和前提。钢管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ф108×6热轧无缝钢管, 节长为3 m~6 m, 并以15 cm长的丝扣连接。编号为奇数的第一节管采用3 m, 编号为偶数的第一节管采用6 m钢管, 之后每节均采用6 m长钢管, 这样可以保证管接头不在一个平面上。管棚设计文件确定的位置施工, 开钻前必须准确控制钻机立轴方向, 为保证孔口的孔向正确, 钻完一孔便及时顶进一根钢管, 钻进中要常用测斜仪量测钢管钻进的斜度, 发现斜度超过设计值时要及时纠正。钢管上呈梅花形每50 cm分布6 mm~8 mm小孔。钻孔和钢管方向要与线路中线方向平行。长管棚注浆采用双液浆 (添加水泥重量5%的水玻璃) 浆液, 水泥浆水灰比1∶1, 水玻璃模数m=2.4, 波美度Be=35, 注浆初压0.5 MPa~1 MPa, 终压2.0 MPa。注浆结束后用30号水泥砂浆充填, 以增强钢管的强度和刚度。

注:阿拉伯数字代表开挖步序, 罗马数字代表支护施工顺序

2.2 明洞施工

明洞施工应当暗洞开挖及初期支护进洞80 m~100 m时开始, 拱墙混凝土浇筑采用模板台车拱墙整体施工。工序为由暗洞口向洞外方向进行;拱墙混凝土施工完成后, 拆除外模后立即完成防水层施工, 并进行拱背填筑, 拱脚采用M7.5浆砌片石回填, 拱脚上部用土回填, 洞顶回填土须人工对称分层夯实。

2.3 洞身开挖施工

围岩破碎地段及土质Ⅴ级围岩采用上下台阶预留核心土开挖;Ⅳ级围岩采用上下台阶法开挖, 开挖遵循“早预报、管超前、严注浆、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紧封闭、勤量测”的原则;Ⅲ级围岩段全断面开挖, 紧急停车带、车行横洞、人行横洞采用比自身围岩低一级的开挖方式施工。

开挖采用以气腿式凿岩机为主, 非电毫秒雷管起爆, 洞内装碴采用装载机, 挖掘机配合, 自卸汽车运输;初期支护混凝土采用混凝土湿喷机湿喷;二次衬砌采用全断面液压模板台车进行衬砌, 混凝土采用拌合站拌和, 混凝土罐车运输, 混凝土输送泵泵送入模, 插入式与附着式振捣器振捣。洞身开挖及支护示意图见图1。

1) 环形开挖中心留核心土法。适用于本隧道Ⅴ级围岩, 拟采用上下台阶预留核心土开挖, 每循环进尺控制在1.0 m为宜。台阶长度不大于6 m。施工步骤:小导管超前支护→上部环形开挖→上部初期支护→核心土开挖→下部开挖→下部初期支护→铺设防水层模筑二次衬砌→沟槽路面施作 (见图2) 。

2) 台阶法开挖。适用于本隧道Ⅳ级围岩开挖, 台阶长度控制在10 m~15 m, 每次开挖进尺控制在1.5 m~2 m左右, 开挖后及时施作钢格栅、锚杆、挂网、喷混凝土支护。出碴使用正装侧卸装载机装碴, 自卸汽车运输。下台阶进行松动爆破后用挖掘机挖除。

台阶法开挖步序图见图3。台阶法开挖施工工艺框图见图4。

3) 全断面开挖法。适用于本隧道Ⅲ级围岩, 拟采用全断面法开挖。气腿式凿岩机钻孔, 非电毫秒雷管起爆, 长臂挖掘进行找顶, 出碴采用装载机装碴, 挖掘机配合, 自卸汽车运输。全断面开挖步序图见图5。全断面开挖施工工艺框图见图6。

4) 钻爆设计。a.爆破设计原则: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降低振动强度, 采取光面爆破。掏槽及底板眼按抛掷爆破设计。其他眼采用微振动控制爆破, 在保证爆破效果的前提下, 尽量减少岩石的单位耗药量, 采用微差爆破。并根据爆破效果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达到最佳效果为原则。b.爆破器材:炸药选用2号岩石硝铵炸药和乳化炸药 (用于涌水地段) , 其规格为32×200。雷管采用非电毫秒微差雷管, 起爆雷管采用电雷管。c.横洞施工:横洞开挖在正洞超前30 m后进行开挖。根据地质纵断面设计图, 横洞均位于Ⅲ级围岩中, 采用全断面开挖, 光面爆破。

参考文献

[1]JTJ 042-94,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S].

[2]JTG D70-2004,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S].

[3]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高平至沁水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Z].

3.塔吊群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篇三

【关键词】塔机群;施工方案;编制

1. 前言

随着高层建筑和大型建筑的发展,塔吊机以其服务半径大、吊运速度快、占地面积小、适应城市建筑施工等特点而被广泛应用。然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中,塔吊事故也占有相当比重,塔吊群在使用中的事故之一是塔吊的碰撞问题,故在塔吊投入使用前,都将编制群塔防撞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项目监理批准后才能运行。其目的是确保群塔吊在施工中的运行安全。

2. 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2.1工程简介:某项目占地面积为17187.72m2。总建筑面积为113090.6m2(不包括地下室面积),其中住房为97329.34 m2,综合服务用房为10961.72 m2,幼儿园为2768.42 m2,物业及社区配套为2031.12 m2,地下室面积为27341.4 m2(其中人防2422 m2)。33幢建筑,其中多层16幢,高层(11~17层)15幢,物业综合用房、幼儿园各一处。机动车停车位616。概算约5亿元。

2.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要简洁,一般列出规范、规定和设计文件。如:(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2)《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6)塔吊使用安装说明书。

2.3编制原则。群塔施工编制时,应对所采用的塔吊性能、使用半径等在施工总平面图上用园规作业,再结合地下室中的位置进行科学的调整后确定精确位置的数量,还要考虑建筑物的高度进行合理布局。如某工程群塔编制原则为:(1)塔吊施工消灭施工死角。(2)塔吊相互间满足安全距离,保证位置、保证安全距离。(3)塔吊布置较多时,利用施工进度的时间差,保证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数量布置根据有利施工和经济最省,如本工程共拟用8台QTZ63型塔吊,26#楼塔吊为1#、24#楼塔吊为2#、22#楼塔吊为3#、30#楼塔吊为4#、18#楼塔吊为5#、、12#楼塔吊为6#、、8#楼塔吊为7#、1#楼塔吊8#。

2.4塔吊安装高度:根据各建筑物高度、基础高度和结构高度确定。如:1#塔吊承台高度为—6.30m,建筑物高度为46.1,塔吊初始安装高度为21 m。

3. 群塔吊防碰撞措施

群塔防撞措施是整个专项方案的核心。编制内容主要从服务范围、起吊高度、吊重与臂长、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方面的着手。如:(1)塔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控指挥,在群塔运行中,司机、指挥者必须坚持五项原则。(2)塔机架设距离建筑物距离≥2米,高位的吊机与低位的吊机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条件下,不得小于2米,两台塔吊应避免在回转半径的重臂作业。(3)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进行。(4)后塔让先塔。两塔机吊臂同在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区域的吊机臂让先进入区域的塔机。(5)动塔让静塔。两塔机塔臂同在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塔机无回转、小车无运行、吊钩无运行时为静塔,塔机塔臂在回转或小车在行走时为动塔,动塔机必须避让静塔机。(6)无荷塔机让有荷,两塔机同在交叉区域内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7)客机让主机,不同单位之间划分塔机工作区域时,若塔臂杆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塔机要让主区塔机。(8)两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必须有一台先吊装作业,另一台后吊装作业,避开在回转半径重叠作业,同时吊装时,避免钢丝绳吊钩到另一台塔吊臂及吊装物件上或碰撞另一台塔机前臂造成事故,操作工严禁违章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 塔吊的安全使用

这部分内容一般在使用手册和有关塔吊安全教材中都能参考到。其内容包括:

4.1检测、备案、验收。指的是安装完毕后的检测、验收和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的备案。

4.2日常检查和使用前检查。包括对基础、金属结构和外

观、各安装装置和指示仪表、连接螺栓、钢丝绳及滑轮、电气设备及接地、配电箱及电源、标语、标牌等。

4.3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如:塔吊的使用,应遵守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同时也要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使用前的检查、司机与指挥人员的配合、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重物不得自由下落;严禁用吊钩直接挂吊物、用塔机运送人员;当风力超过6级时停止使用;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使用对讲设备,保证通讯畅通;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升物下方不得有人、起吊升物绑扎平稳牢固、零星物件和材料必须用钢丝绑扎方可起吊;作业中水平移动升物时,重物高处所跨越障碍的高度不得小于1米;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等。

5. 塔吊的安全管理

5.1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管理:(1)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不得患有色盲、听觉障碍。矫正视力不低于5.0(原标准1.0)。(3)不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癞、眩晕、断指等疾病及妨碍起重作业的生理缺陷。(4)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作业。(5)塔吊司机必须熟悉机械性能,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

5.2塔吊司機、指挥司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塔吊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制度。

5.4塔吊交接班检查制度。

5.5塔吊检查、保养、维修制度。

5.6塔吊机械“十个不准吊”。(1)超载和斜拉不准吊。(2)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3)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4)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5)吊物边站人和堆放零散物件不准吊。(6)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不准吊。(7)安装装置失灵不准吊。(8)雾天和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9)高压线下面和过近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感谢冯葆蔚老师的指导。

参考文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4.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 篇四

我项目部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策划,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控制措施与策划工作的落实具有长效、长规、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及隐患整改执行力度的落实,促进我项目部工程安全生产的持续与稳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策划与控制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检查责任制和安全整治措施,控制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本工程达到市级文明标化工地。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控制与策划,加强工程项目部的责任意识,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消除事故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将坍塌、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等事故控制为零。一般伤害事故控制在3‰以内。

三、组织领导

我项目部成立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策划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李世民任组长,吴先进任副组长,余良俊、盛敏祥、唐剑、盛遗宝、盛敏忠及各班组长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策划、控制与整治工作。

四、责任制度

(一)工程项目经理为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策划、控制与整治工作,并亲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后勤管理员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编制具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指导施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策划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和执行。对工作负有督导权。监督整治措施的执行力度。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在策划、控制工作和整治措施实施的情况下,仍负有对策划工作和整治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核实执行力度,对安全措施拥有一票否决权。

(四)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后勤管理员对排查整治工作在技术指导和资金管理上给予和支持。

(五)各班组长对领导小组采取的整治措施进行认真贯彻执行。

(六)各班组工人对上级所安排的整治工作应按提供的措施方案、措施进行对所查危险源的整治、整改。

五、资金保障

项目财务室对工程的重大危险源的策划、控制与整治工作在资金上给予支持。从公司财务部拨专款至项目部,拨款金额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明文规定:(1)所拨金额为该工程造价3‰∼5‰。(2)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策划范围

本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以高支模、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等设备设施,“四口”、“五临边”等重点部位,高处作业、设备拆装等施工环节。均属于重点整治范围。

七、整治措施

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有关规章、标准规范,针对重大危险部位开展检查、控制与整治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模板、基坑支护、脚手架、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高大模板、深基坑、30米以上高空作业等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二)临边洞口和高处作业

1、临边洞口的防护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施工现场分区、分片防护要责任到人,并在醒目位置挂设防护标牌。

2、预留洞口应根据其尺寸大小,按要求(临边洞口防护方案)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立面防护栏杆、安全平网或其他防护坠落的有效措施。

3、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立足点,佩戴安全带,视具体情况设置防护栏杆或张挂安全平网。

(三)脚手架工程

1、各类脚手架应按照相应的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制定专项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方案审核、审查、审批、搭设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板应铺设严密;脚手板与主体建筑物间隙大于15厘米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下落。

3、卸料平台必须编制专项方案,设置独立的受力系统,在醒目位置挂设限载标识与使用要求。

4、使用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必须检查验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对证件不全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四)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查、审批、搭设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选材、设置、施工荷载必须符合相应规范与标准,且不得超过设计方案的要求。

3、钢筋绑扎、支拆模板应保证作业人员在可靠立足点,施工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五)基坑支护

1、加强基坑特别是深基坑、高边坡或地质条件复杂情况下的基坑用地下暗挖工程的支护设计与质量安全管理。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防范措施。

2、基坑(边坡)应根据开挖深度、地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3、基坑(边坡)边堆放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开挖后,应即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

4、基坑(边坡)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和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返回施工。

(六)砌筑工程

1、墙体砌筑施工应严格控制一次性(或每天)的砌筑高度,按规定设置钢筋砼构造柱与圈梁。

2、墙体拆除时应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人工拆除时严禁采取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七)垂直运输设备

1、施工升降机等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应按规定编制专项安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装拆单位组织安装和拆卸。

2、大型运输设备使用管理应当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定每一台设备安全使用。

3、施工升降机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上料口应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井字架严禁载人。

八、实施步骤

项目部对部分分项的重大危险部位进行控制与策划分为检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执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一)检查摸底:项目部每月开展两次以上检查摸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清理、检查、登记,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治消除。

(二)集中整治:项目部专项控制与策划小组对部分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进行集中分析,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要求限期完成整治工作。

(三)检查执行:公司专项整治小组检查项目部对整治工作的执行力度,对项目部的整治情况进行评比,并按奖惩制度实行物质上或精神上的奖励或惩罚。

5.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五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商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xx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团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政、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xx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头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日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xx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xx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开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xx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xx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x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能的基础上于20xx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资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xx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确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xx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盛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xx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xx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xx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舍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xx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督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督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xx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木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教授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授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教授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间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6.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 篇六

关键词:高层建筑,大模板,施工方案

1 多种模板支撑系施工方法的性能比较

按支撑材料分类:有Φ48钢管扣件模板支撑系统、门式钢管架模板支撑系统、碗扣式钢管架支撑系统、型钢组合支撑系统 (包括型钢桁架系统) , 不论采用何种模板支撑系统, 在施工方法上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常规施工法、叠合浇筑法、荷载传递法、埋设型钢法等。

1.1 按支撑材料分类

1.1.1 Φ48钢管扣件模板支撑系统

(1) Φ48钢管扣件系统取材、施工搭设灵活方便, 操作简单, 施工速度快, 施工成本相对低。

(2) Φ48钢管扣件系统的步距、纵横向钢管间距可根据工程现场及设计要求进行选择布置, 当立杆顶端采用可调顶托时, 其竖向承载力更可大幅提高。

Φ48钢管扣件模板支撑系统是建筑界使用最广泛的支模系统之一。

1.1.2 门式钢管模板支撑系统、碗扣式钢管架支撑系统

门式钢管模板支撑系统与碗扣式钢管架支模系统也具备取材容易、施工搭设灵活方便、施工速度快、施工成本较低等特点, 但其支模系统的步距纵横向间距布置受其模数的限制, 布置不如Φ48钢管扣件系统, 故较多用于常规模板支撑系统。

1.1.3 型钢组合支撑系统 (包括型钢桁架支撑系统)

型钢组合支撑系统 (包括型钢桁架支撑系统) 最大特点是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布置承载力高。但若工程结束, 大量型钢材料不能周转, 使用成本较高。

1.2 按施工方法分类

1.2.1 常规模板支撑施工法

重荷载高模板支撑系统自施工作业面一直支持到地面式基础底板且梁板砼一次浇筑成型, 即常规支模施工法。由施工作业面将支模系统一直支持到地面或基础底板, 梁板砼一次成型。施工荷载大, 但在模板支持系统中力传递明确、直接, 只要设计、施工无误, 其安全性可行性较高。但周转材料使用量较大, 尤其是作业面位于较高位置时。材料周转租赁费或一次购置费。故该种方案适用于作业面位于较低楼层的位置。

1.2.2 重荷载高大模板支撑叠合浇筑法

利用叠合梁原理将重荷载的大截面梁或板分两次或三次浇筑成型, 并利用第一次浇筑成型的梁或板 (前一次浇筑成型的梁或板) , 承受第二次浇筑成型的砼梁板的自重及施工荷载。钢管支持系统在设计时仅考虑承受第一次砼自重及施工荷载, 因此, 可大量减少钢管等周转材料, 有效地降低施工成本。

同时因大截面梁、板结构分层浇筑能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水化热, 有利于防止产生控制温度应力裂缝的产生。但此种方法需要增加施工工期。

1.2.3 荷载传递法的性能分析

将施工层的重荷载通过支撑系统由若干层楼板共同承担的方法为荷载传递法。共同承担荷载的楼层数量应由计算确定。

该种施工方法能避免模板支持系统一直支持到地面或地下室底板, 有效地减少钢管等周转材料的使用, 降低施工成本, 加快施工进度。

1.2.4 埋设型钢法的性能分析

当重荷载的转换梁位于建筑物较高位置时, 并设计成劲性砼时, 可与设计部门配合, 利用劲性砼中的型钢或型钢桁架作为模板系统的承载结构, 承受所有的施工荷载, 该方案能节约大量钢管周转材料, 经济效益较好。

2 高层建筑屋顶造型悬挑结构高模板支撑工程实例

2.1 工程特点分析

工程除具备常见高支模体系的主要特征外, 模板支撑体系还具备下列特点:

(1) 本工程高模板支撑体系为现浇钢筋砼框架梁板结构, 主要功能是作为屋面建筑造型而设计的。施工作业面高, 支模体系位于屋面高程101m处。屋顶至造型构架处支撑高约14m。

(2) 钢筋砼梁板构架不仅覆盖整个屋面, 而且沿整个建筑平面向四周悬挑2.4m。

(3) 本工程主体结构沿纵向轴线在76.40m、79.90m、84.10m呈台阶状向内收缩, 整个收缩间距分别为900mm、600mm、900mm, 正好共计2.4m。

(4) 主体结构沿横向轴线在76.40m、79.90m、84.10m呈台阶状向内收缩, 整个收缩间距仅1.55m。

(5) 在主体结构的四个角部区域自地面直至屋顶构架无任何支撑位置。

(6) 由于屋面造型构架为工程途中进行设计变更, 故施工下部结构时未考虑支撑体系的布置及预埋件设置, 目前工程已做到标高87.70m屋面结构处。

2.2 主要危险源辨识及相应措施

针对上述工程特点分析, 本工程危险源等级为一级, 主要危险源辨识及应对措施如下:

2.2.1 主要危险源辨识

(1) 本工程最大危险源是造型构架建筑平面悬挑2.4m砼梁板支模架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即A、B、C区域支模系统) 。

(2) 屋面14m、25m高梁板支模体系结构的强度及稳定性 (即楼面内支模系统) 。

(3) 屋面14m高整体高支模体系及全部施工荷载位于84.10m、70m标高处楼面结构上, 楼面结构的承载力有必要进行验算, 确保结构安全。

2.2.2 针对主要危险源采取的相应措施

(1) A区域2.4m悬挑板结构由于正好位于76.4m、79.9m、84.1m台阶状楼面上, 台阶楼面宽度正好与构架悬挑跨度相等, 故可采用钢管落地支模架体系, 该体系必须与屋面满堂支撑体系相连, 与主体结构梁柱可靠连接, 具体设计计算及剪刀撑等构件布置分别详见第四章设计计算及第五章施工方案第二条模板施工及构造要求。

(2) B区域由于76.4m、79.9m、84.1m台阶状楼面宽度仅1.55m, 而悬挑梁板跨度为2.4m, 在悬挑梁顶端又布置有250mm×600mm的梁, 即悬挑梁顶端存在较大集中荷载, 故经研究, 不宜采用落地钢管挑架方案, 而选择16#工字钢与钢丝绳斜拉组合模板支撑体系。由于原来未考虑设置预埋件, 故必须按设计方案在87.70m处楼面用冲击钻孔设置工字钢的固定卡环, 在91.4m高程处的钢筋砼梁必须按设计方案要求埋置钢丝强、吊环 (相对应每根工字钢) 。工字钢、钢丝绳、钢筋卡环、吊环的布置应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绘制大样图。

(3) C区域集装箱于建筑平面的角部, 无任何楼面可作为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 故采用工字钢—钢丝绳组合支撑体系。

由于角部区域范围大小、三根工字钢互相交叉, 难以布置, 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利用角部钢筋砼柱按设计要求事先预埋两根16#工字钢, 并在工字钢上方同时预埋钢筋吊环。角部工字钢下设垫铁自预埋工字钢上部穿越后固定。

工字钢钢丝绳卡环、吊环强度设计计算详见第四章设计计算。

(4) 只要分别计算架总高14m、梁0.25×0.9, 架总高25m, 0.25×0.7, 架总高25m, 板厚0.1m三个截面, 若全部满足安全要求, 则具备代表性, 不用现计算其他截面。

(5) 本工程高支模系统承受的梁板截面虽然不是很大, 但支模架较高, 并且立杆高程不一致, 低的14m, 高的达25m。立杆有的位于现浇楼面, 有的位于悬挑工字钢上面。故支模架的整体稳定显得尤其重要。

保证支模架整体稳定的最重要措施即采取下列措施:

a支模系统纵、横向钢管有条件联成整体的必须纵、横联结成整体。

b支模系统与周边主体结构柱子、梁应联结。

c支模系统的纵、横向剪刀撑, 水平剪刀撑。

d考虑到76.40m、79.90m处落地钢管构架支模系统中的立杆位于高支模系统中的底层, 横向钢立杆数量仅2-3根, 支撑系统横向高宽比较大, 故加宽支模系统的方法, 以增强支模系统的横向刚度及整体稳定。

同样是高支模系统, 但由于支撑条件的复杂、多样, 致使支模系统的地基采取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并结合支持体系结构的特点和位置, 不仅要考虑支撑体系的竖向承载力, 还要考虑其横向刚度, 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因此针对各工程, 首先要分析该工程的荷载、施工位置、施工工艺、设施及周边环境等相关因素, 抓住主要矛盾 (即主要危险源) , 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方能确保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国监理协会组织编写.《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中国监理协会组织编写.《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3]刘仁松.《建筑工程施工工艺》.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9.

7.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 篇七

9月9日下午,省安监局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国务院安办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办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并进行具体部署。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出席会议并宣读了李川副省长的讲话,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在会上对专项检查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李川副省长在书面讲话中对搞好专项检查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8.26”广西维尼纶股份有限公司爆炸重大事故的重要批示,要求制定中小化工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条件,落实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在全国开展一次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抓好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省政府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要求:本次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要把监管任务重和发生过事故的县(市、区),合成氨、氯碱、剧毒品等危险性大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和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位于城区、安全距离不足或在百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未整改销号的企业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本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期三个月,从9月10日开始到12月10日。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上级主管部门复查、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安监局、经贸局(以下简称监管部门)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突出六个方面的内容:(一)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地方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治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是否得到加强等。(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等方面的情况。(五)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的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六)企业自查主要内容。每个化工企业都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检查,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效开展,省安监局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认真落实以下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二)抓紧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立即研究制定检查工作具体方案,于9月15日前将检查工作部署和方案落实到基层、到企业、到班组。

(三)全面开展自查抽查。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化工企业都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10月10日前必须全面完成系统排查整改,自查自改面必须达到100%;中央驻闽单位、省属企业要组织对本系统所属企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面要达到100%:各县区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经营企业、重点加油站,剧毒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企业数的50%:各设区市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县(市、区)监管部门,危险性大、安全管理薄弱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剧毒品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检查组赴九个设区市开展重点督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行政许可工作的落实,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监管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情况。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中央驻闽和省直有关单位要逐级建立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设区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中央驻闽和省直有关单位应于9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大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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