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2024-07-17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共10篇)

1.租赁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一

单位宿舍租赁

STANDARD CONTRACT

宿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将公司员工宿舍201室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2018年2月13日至,租期为;

二、每月租金为元,乙方;

三、承租期内室内的水、电费;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要自觉遵守社会道德和睦邻里,还应爱护房内一切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时甲方有权收回住房;

五、租金期已满,续租不续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租金期已满乙方应主动搬出交房,如果乙方既没说明续租也没签约,仍占房不交,长期锁门。联系不通,甲方有权打开此房收回此房,如遇此房有乙方物品甲方不负责保管,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补充协议:室内物品明细单人床八张、热水器一台,乙方不违反甲方相关规定,如做不到,甲方有权收回房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STANDARD CONTRACT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STANDARD CONTRACT

收据

年月日,收到现金款¥ 元(人民币:),此笔款项用于支付。金额核实无误,现签字确认!

收款人:

日 期:

STANDARD CONTRACT

2.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二

场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

(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4)确保不出租下列有违反市政府相关规定的房屋:

① 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② 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③ 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④ 被有关部门确认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

⑤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之甲方。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经营租赁合同》。

(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督管。

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乙方从事的经营活动,确保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不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设备,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5)乙方租用场所内作为仓库使用部分,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6)乙方租赁场地内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8)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电线是否裸露、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9)乙方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0)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 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法律责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顾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自身员工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

四、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乙方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安全管理人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3.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在 深圳市区工业城路厂房层(以下简称:租赁场所)上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厂房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如下:

1、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双方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条例和规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1.2、双方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双方应当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4、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急准备。

1.5、当任何一方的设施或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有可能会危及到对方的安全生产时,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做好应变准备。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当事方应当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及对方报告,并尽

力协助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2、甲方安全责任:

2.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

2.2、甲方有责任对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为乙方的接口及综

合管理单位。

2.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和现场调阅有关安全资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

培训等安全资料。

2.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生活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

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

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2.7、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

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

3、乙方安全责任:

3.1、乙方应提供在租赁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3.2、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3、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 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3.5、乙方应当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

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员工应当持证上岗工作。

3.6、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必

须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3.8、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

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9、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

居住人员。

3.10、凡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11、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3.12、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

3.13、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

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3.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转租。

3.15、乙方不得损毁、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乙方应自行配置、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火

栓、灭火器、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

3.17、乙方若在厂房内进行动火、破土、高处、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专项作业应按《专项

作业许可证审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作业许可证》,并派专员监督。经物业管理处保安员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可动工。

3.18、乙方对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告市、县(区)安全监

管部门,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毁、或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20、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

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3.20.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

3.20.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20.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3.20.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4、其他条款

4.1、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乙方承担所在租赁厂所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 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租赁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4.场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人员住宿,设备材料存储及生产加工活动。

二、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对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2)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3)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4)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5)甲方应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人员住宿,设备存放及生产活动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陪同下对租赁场地进行安全检查。

(二)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乙方从事住宿、仓储、生产活动,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4)乙方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却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5)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电线是否裸露、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措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16年

5.租赁商户安全协议书 篇五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商铺、房屋及场地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是商铺、房屋及场地消防、治安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相应的消防、治安责任;自行负责商铺、房屋、场地及货物等一切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的商铺、房屋、场地、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

三、乙方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并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即负责赔偿给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对违返上述安全规定的,甲方将对相关人员及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内容,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出现违约事项追究责任人责任。

本协议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生效。“租赁安全协议”一试两份,由甲、乙双方各自存档备查。

6.2018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 篇六

安 全 稳 定 工 作 责 任 书

(租赁单位)

甲方:鹤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乙方: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凡在 店(以下简称甲方)租赁经营的商户(以下简称乙方)必须签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稳定工作目标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经营安全事故,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着重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多家合用同一建筑物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五个统一措施,切实做到消防责任落实到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到位,确保单位内部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做到三防配置完备。避免火灾、爆炸、食品投毒、交通事故以及重大盗窃案件的发生;对突发事件及突发自然灾害根据预案快速有效处置。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省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与安全规章制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4、双方分别对各自区域安全经营全面负责。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条例和规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经常性向乙方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制止违章现象,强化安全经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经营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经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对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乙方,终止其租赁合同。

3、甲方对乙方承租区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消防器材、火源、火种、电源、电气设备、线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承租区域的甲方的物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使用、有无被损坏等;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违规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4、为保障甲方建筑安全,甲方需审核乙方的施工、改造方案,通过对施工安全资质标准审查及对施工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施工证》、《动火证》等相关手续,并收取施工等相关押金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5、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管理规定,对公共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进行制止,有权切断该部位水、电、气的供应,停止提供一切物业服务,后果严重的,直接关停租赁区域,并报消防、安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备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治安信息进行备案管理。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未达标人员乙方不得继续录用。

7、除因甲方过错直接导致的之外,乙方装修或经营期间,若发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甲方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本着“谁经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相关安全管理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2、乙方在承租区域、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基础物业设施,乙方的土建施工方案和经营设施设备布置严格遵循楼面荷载设计。

3、乙方需自行办理承租区域装修施工及开业前的消防相关手续。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消防、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在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妥相关手续,并将备案材料交甲方存档。

4、乙方在承租区域装修前,施工图纸、装修材料及施工方案必须经甲方物业等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按照甲方装修规定进行施工。商场内的设施设备、器材不得擅自更改和挪用。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完毕由甲方专业人员现场验收。乙方经营区内进行改造施工,必须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及约束,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全面落实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通知,各项检查和隐患整改要有书面记录存档。

6、乙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代为购置),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所属区域明显和便于取用处,不可混放在商品中;应爱护承租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物业设施,不得擅自挪用、埋压、圈占及遮挡、损坏任何消防设施设备,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禁止堵塞、遮挡、占用、锁闭;应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7、乙方应根据自身经营性质,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档案。制定相应的防火、防汛、防恐、防爆炸、防投毒及防群体性事件等的安防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同时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8、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培训的管理,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培训档案。不断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强化员工处突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应急方案和防火知识、灭火技能及疏散、救援等常识;定期开展演练工作。发生险情、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做好现场处置、报警、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应急预案演练。

9、本建筑内全面禁烟,乙方应教育培训从业人员遵守甲方禁烟管理规定。

10、乙方在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前,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凡举办涉及公共安全的活动要按规定提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严禁擅自举办任何活动。

11、乙方应配合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租赁区内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自行提供本单位员工必备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2、乙方要做好日常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严禁存在消防安全“三合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在同一场所)现象,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检查和监督。

13、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汛、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加强经营区内用电、用气、用水、油烟管道的安全管理,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每日对油烟机罩、管道外壁等进行清理,每月应对用电、用水、用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每季度对油烟管道、公用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并将同油烟管道专业清洗公司签订的外包合同、清洗前后照片、清洗报告、验收记录等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14、乙方涉及餐饮加工项目的,禁止使用除用电、管道燃气以外的任何其他燃料。使用管道燃气的必须加装燃气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并将报警信号接入消防中控室。

15、乙方在营业结束后必须落实“三清”、“三关”制度,即,“三清”,清理营业区域、清理灶台、清理垃圾;“三关”,关门窗、关水电、关燃气。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严禁留宿人员,严禁私自动火、动电、动气。

16、乙方应及时、有效制止本经营区域内发生的争吵纠纷、打架斗殴等不良、违法行为并妥善解决,不得对甲方及其他租赁业主造成不良影响。因制止不及时或制止不当造成甲方或其他租赁业主经济损失及声誉受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本区域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以及非法组织活动。

17、乙方如涉及餐饮、食品销售,应保证原料、半成品等食品安全,发生食物中毒或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不得损害甲方名誉、利益。

18、乙方应加强对现金、票证、账本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得力,制度落实到位。

19、乙方如需24小时营业或与甲方商场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需向甲方报备营业时间,经甲方同意后,设置其顾客专用通道(行走路线),并与甲方其他经营区域完全隔离,不得对甲方的安全管理造成影响。乙方专用通道内需设置24小时监控设备,乙方应做好其员工与顾客的安全知识的培训与引导;做好经营区域24小时不停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加强经营区域的安全巡视及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0、由于租赁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及刑事案件的,在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按规定追究负责人责任,并赔偿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21、乙方单位负责人为租赁项目安全责任人。乙方安全责任人指定并授权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 作为联络员,联系电话:。如遇报警或其他突发情况,乙方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须及时赶至现场排查(乙方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为避免事态扩大,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强行进入现场,届时甲方会提前向乙方安全责任人说明情况并联系物业部总值班人员及安保人员同时到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2、违纪处理: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罚款100-1000元;营业结束封场后未断电罚款200元;发现顾客吸烟未及时制止罚款50元;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物品未及时通知的罚款50-200元;损坏消防设施罚款100-500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罚款500-3000元;管理不善造成火灾隐患罚款3000-5000元,造成火灾事故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区内办公室、机房、仓库、散仓、加工间等部位货物离灯距>50cm,做到人走灯灭、断掉一切用电设备,违者罚500元。乙方应及时落实甲方《消防隐患整改通知》的要求,违者罚款1000元。乙方要遵守甲方下发所有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对违反管理规定者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乙方中途更换安全责任人应另行签订安全责任书。

五、本责任书有效期2018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月

7.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加强房屋租赁安全管理,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与管理,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本协议安全管理是指房屋的使用性能、消防、治安及卫生管理。

二、房屋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照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和违章建筑的;

(五)房屋内部结构擅自改动、重新分割的,不单独成间的;

(六)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无窗或门窗过小、电线老化、室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剧毒品或液化气桶等)的;

(七)走廊、过道等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和治安管理规定,人员疏散困难的;

(八)不符合有关安全、环保、卫生规定的条件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况。

三、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一)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的房屋证明、身份证明等方可向乙方出租房屋;

(二)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房屋出租人不居住本地的应指定委托管理人;

(三)与非出租的房屋应实行分门进出或者采取分割措施;

(四)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应当依法纳税;

四、房屋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一)房屋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

(二)房屋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五、安全使用管理

对于租赁房屋的居住使用,承、出租双方都应具有安全使用意识。

对于房屋出租方的安全管理要求是:

(一)出租方每层公共部位和房间的门厅,应张贴逃生示意图。出租房不得改变原建筑分隔及隔断,应保证建筑楼梯和疏散逃生通道的安全畅通。

(二)出租房每层公共部位应配置一组灭火器材(清水泡沫灭火器或ABC干粉灭火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砖木结构建筑,提倡安装简易水喷淋灭火设施,增设逃生缓降器。

(三)出租房的配电量应当与承租人的用电量相符,电气线路须穿管敷设,电源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器材上。

(四)房屋出租人应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对于房屋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包括:

(一)不得在承租的居住房屋内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加工、配置等生产作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加热器具,严谨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二)掌握基本防火、灭火常识,熟悉住处的疏散逃生通道,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

(三)房屋承租人发现房屋内部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要求其消除。

六、公共部位的管理

房屋若发现相邻或同幢房屋中的公共部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当立即通知出租方,由出租方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七、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为

房屋租赁合同附件,与

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8.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八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之规定,为加强乙方承租甲方市区路号房屋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独有处分权或具有向乙方出租合法,有效的权利 2在交接房屋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到场,按照房屋租赁协议书中约定的房屋,家具和设备进行核对检查,在确认房屋本身,家具和设备具备正常,安全使用条件下,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至此,视为完成租赁房屋的交接工作。

3根据(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乙方市消防安全责任人,负消防安全的世界责任,故乙方应切实做好租赁期间房屋的防火和水电气使用安全,并按国家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1按照承租房屋,各类家具和设备,以及乙方自行购置物品的使用和方法及性质,安全,正确,合理使用,规范操作,妥善的照管。应乙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力,导致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善或添附,不得擅自迁移和私拉乱接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的,乙方也应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

9.车辆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九

承租方: (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二、车辆号牌、类型、吨位

号牌XXXXX,类型XXXXXX,吨位XXXXXXXX。

三、租用期限:

合同期限为20XX年X月XX日 至20XX年X月XX日。

约定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交通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明确用车单位与租用车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共同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车辆的各种证照: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各项税费缴讫单复印件各三份。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责任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能力按规定赔偿。

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发生各类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施工、生产、造成货物受损,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全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有效证件齐全的正常运行车辆。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乙方如果明知故犯,甲方有权按规定条款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派的任务从事运输工作,服从调配、听从指挥,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5、乙方在受租期间,造成甲方人员伤害、货物损坏、丢失,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6、乙方须购置汽配、修理车辆须提前通知甲方,不得影响甲方施工生产、生活用车。

7、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将车辆调回,有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甲方给乙方提供安全学习环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

9、在施工现场甲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运输条件,如遇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违章运输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10、甲方只有调度权、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各种有效费证均由乙方驾驶员负责。

五、合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解除,确因工作需要续租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办理续租手续。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甲方有权办理解除合同。

3、严禁乙方酒后驾车、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强超抢会、超速行驶、疲劳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甲方一经发现有权予以解除租用合同。

4、乙方服务质量差,不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甲方有权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若因故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台班费。

6、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一经双方签章,视为有效。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以及双方安监部门各持一份)

附件:

1、驾驶员身份证

2、驾驶证

3、行车证

4、保险卡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10.厂房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十

出租方: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车间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安全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安全协议》。

3.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4.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车间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物料运输、装卸车辆,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定。

6、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或甲方其他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提前与对方联系。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安全协议》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车间及《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上一篇:参观烈士陵园活动策划书下一篇: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