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

2024-10-19

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精选11篇)

1.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 篇一

2010雨格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有效保持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通过2009年9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关于人口性别治理,由邓武林负责本村工作。

一:全面加强孕检、人流引产、分娩登记,如有违反按村规民约追究。

二:对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后非法妊娠或怀孕14日以上自抱流产、婴儿死亡的,收回准生证,并加强处罚。

三:禁止非法生育。

雨格村民委员会

2010年8月20日

2.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 篇二

一、河南省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描述

河南省“五普”资料分市、镇、乡村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为 (见表1) [2], 市出生人口性别比 (不含镇) 为115.8, 镇为129.75, 乡村为128.04。可以看出, 镇和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均明显高于城市, 镇与乡村比较没有显著差别。可见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主要表现在农村。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简报第48期透出的数据表明, 河南农村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仍在125以上。

对各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进行比较可知, 河南温县为129, 是众多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中等偏上县域中的一个县, 有一定代表性。河南孟津为109, 属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程度较低县域中较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县。温县、孟津二县分区域总人口性别比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见表2) [2]。表2中可见, 温县、孟津二县总的人口性别比相差不大, 但出生人口性别比无论全县、镇还是乡村相比较都具有明显差异。温县的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45, 乡村为125, 镇远远高于乡村20个百分点;孟津的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 等于全县的平均水平, 乡村为110, 与全县及镇相比无较明显差别, 仅仅高1个百分点。

二、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实证分析

为了探求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以便对症下药, 有效防止和综合施治, 我们课题组的同志采取问卷调查与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法, 对温县、孟津二地特定地方的特定人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调查地点:河南省温县城关镇和个别乡及作为对照组的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城关镇和一些乡村;调查群体:20~50岁的育龄人群。

1. 人们的生育意愿以及对性别的认识。

调查表明:温县67.2%的被调查居民表现出显著的男孩儿偏好, 21.3%的人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 只有11.5%人表现出偏好女孩儿, 孟津县这三个方面的比例分别为65.4%、20.9%、13.7%;男性的男孩儿偏好倾向显著高于女性。有趣的是, 女性更偏好于女孩儿, 男性更偏向于男孩儿。应该说, 妇女的性别偏好反映了一种观念上的进步, 说明她们在生育活动中已经有了发表意见的权利, 而不是向传统社会那样仅仅是“生育的工具”。从长远看, 妇女的女孩儿偏好也是妇女意识觉醒的一种表现, 对最终消除偏男的性别偏好是有利的。在“你选择生男孩儿的理由”一项中, 选择“传宗接代”这种传统观念的男性居多, 占选择总人数的比例温、孟二县分别为79.3%、60.1%, 在“你选择生女孩儿的理由”题项中, 选择“养女也可防老、女儿也是传后人”此种反传统观念的女性居多, 选择生男孩儿是基于诸如能干重活、能自卫等客观现实的也占有较大比例, 同样, 选择生女孩儿则是基于当今重活不多、女儿更具有体贴、孝顺长辈的优势这样的客观现实的也占有较大比例。

2. 人们对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认识。

河南省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一样, 但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又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调查结果表明:在温县, 80%以上的居民认为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可以生两个孩子, 但必须间隔六年才可再生第二胎, 符合了这个条件再交纳2 000元~3 000元的社会抚养费 (当地农民叫做罚款) 就可购买第二胎指标, 另有15%的人认为只要交钱就可多生。只有5%的人选择了“只许生一个孩子”的政策选项。根据前面描述的河南省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现状说明, 在城镇存在着更大比率的性别选择倾向。有资料表明, 河南省在1986年之前的生育状况是高总和生育率与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 20世纪80年代后, 总和生育率下降了, 出生人口性别比却有了显著的提高, 出生的男婴数目显著高于正常水平, 即造成男女比例失调。尽管政府明令禁止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然而计划生育政策的宽松, 为有男孩儿偏好的人们悄然进行性别选择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条件。

3. 在计划生育社会养老保障方面。

总的来讲, 温县、孟津县两地的社会养老保障措施都很薄弱。在“据你所知当地有无养老机构”选项中, 回答无或不知道的比例温县高达77.4%, 孟津县高达75.9%;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比例在温县分别是15.8%、10.8%, 孟津县的这一比例分别是16.2%、11.8%;没有表现出显著性差异。但从城乡比较来看, 两地的城镇比例均明显高于乡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尤其是计划生育户的养老保障问题仍然是制约河南省人口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个问题解决得怎样关系到能否为广大城乡居民解除后顾之忧, 能否使他们将来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问题。

三、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成因分析

1. 性别偏好是导致高出生性别比的根本原因。

第一, 性别偏好在河南农村表现得比较突出。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传统生育观念中宣扬“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人多家旺”、“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 这些落后的性别文化理念, 对女性的出生、成长、受教育、就业等方面都将带来很大的影响。第二, 政策因素对人们的生育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河南省一孩出生性别比均低于或接近正常, 二孩及三孩以上出生性别比大幅上升, 很明显这是受到性别偏好的影响。出生性别比在第二胎超出常态, 并呈随孩次攀升的强势, 这说明政策因素对人们的生育决策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第三, 性别偏好在不同年龄层和不同文化水平的居民中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别。比如, 农民的婚育观念中, 普遍认为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才是正常的。在河南农村此种模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做上门女婿被人们瞧不起, 也是造成男孩性别偏好的重要因素。

2.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不力为部分人性别选择打开了缺口。

目前稳定低生育水平和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必须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心理学专家研究认为, 绝大多数育龄夫妇在生育第一胎时一般不会进行人为的性别选择, 第二胎以上进行性别选择的可能性很大。海外有舆论把近年来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渐趋严重现象归咎于中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 而我们的调查结果恰恰说明了没有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只会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进一步上升。有关资料表明, 现在在一些计划生育做得非常好的地方, 并没有出现性别比失衡的现象。如陕西省略阳县近年来一直保持较低的生育率, 但是, 其男女出生人口性别比并没有升高, 有关专家认为是因为那里没有重男轻女的文化。在略阳约有1/3家庭招了上门女婿, 没有人以此为耻, 纯女户的老人养老问题就此解决[3]。

3. 计划生育户社会保障普遍较弱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原因。

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仍不健全, 养儿仍然是防老的重要手段。近年来, 国家和河南省政府相关部门都在采取多种措施遏制性别比失衡的现状, 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 2004年的试点工作从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 强化了利益导向, 彰显了“民本”理念, 体现了一种政府公共管理的“善治”。但这只属于一种扶助奖励性质的钱而并非保障措施。假若一个老人只有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儿, 他一年的基本养老费用是多少?与上面计算的600元的差距有多大?这个差距能否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而逐步补上?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测算, 为逐渐实行完善的农村保障制度提供依据。2007年在中国普遍推行的奖励扶助制度也只能是计划生育的一种“扶助”之策, 我们看重这个制度将要发挥的重要作用, 但更期待一个根本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早日实施。

摘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数据都表明, 河南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仍然严重。对实地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其形成原因在于:普遍的对男孩的性别偏好;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不力;计划生育户社会保障普遍较弱等。

关键词:河南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成因,对策

参考文献

[1]赵白鸽.性别平衡与和谐社会[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07, (9) :96.

[2]河南省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 (上、下卷) [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6.

3.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 篇三

一、创新宣教,从源头上动摇群众从事“两非”的思想根基

大众宣传舆论阵地正确的思想不去占领,各种错误思潮就会滋长,处于似懂非懂、病急乱投医状态的育龄群众难免被唯利是图的江湖游医所骗。今年4月,笔者去廿三里派塘村去走访时,看到一位孕妇潘某某,她已经生育过两个女儿,现在已经是第三胎了,今年三月份她已经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游医称是儿子,于是她就做好了逃生的准备。在预征款交过之后她又去做了要第二次胎儿性别鉴定,游医称是女儿,可见游医也是出尔反尔完全不可信。因此,性别比整治,最紧要的就是抢占大众宣传舆论阵地,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让更多育龄群众不再盲目去非法鉴定、非法引流产。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

在宣教组织方面,构建完善宣教网络。建立街道计生办牵头,三优指导中心为主阵地,工作片计生办为辅助阵地,村居计生服务室为补充的宣教网络。街道计生办统筹安排年度宣教计划,创作新型宣教资料,由三优指导中心和工作片发放;三优指导中心建立多媒体宣教平台、电子阅览室等进行三优知识普及、“男女平等,爱女孩”宣传、“两非”危害介绍;工作片计生办密切联系村居计生服务员,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资料下发、社情舆论收集上报;村居依托计生服务室和村务公开栏,推行计生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三查及计划外出生处罚情况公开,宣传资料、政策文件张榜公布,计生服务员上门宣传打击“两非”政策。通过完善宣教途径,形成了点对点对接和面上铺天盖地的宣传态势,引导群众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生育观念。

在宣教内容方面,创新制作以“生男生女,顺其自然”为主题的新型宣教资料。广泛收集三优知识和打击“两非”的原始资料,找准宣传内容的兴奋点和宣传对象的接受点,一批内容新颖、吸引老百姓眼球的多媒体宣教资料。通过介绍“鉴别胎儿性别的常见方法”“江湖游医黑B超,骗人钱财伤健康”“羊水穿刺有风险,千万别找黑诊所”“非法接生引流产,动辄枉丢两条命”等内容,进行三优知识普及的同时,深入剖析“两非”案例,摆事实、讲道理,用血淋淋的案例形成视觉冲击和心理冲击,全面阐述“两非”违法行为对广大妇女及胎儿身心健康的危害,引导群众认识到性别偏好是一种错误的非理性选择,顺其自然才是理性选择,从源头上动摇群众从事“两非”的思想根基。

在宣教方式方面,贴近群众,寓宣传于服务。要让群众知晓认同,就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他们的角度设身处地思考,政策宣传才能有的放矢。我们努力用老百姓喜闻乐见、耳熟能详的方式提高政策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一是计生干部办理计生审批时逐个解读,宣传优生两免对提高出生宝宝素质的重要性,针对不同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二是借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良机,引导各村居将计生优先优惠政策渗透其中,加大三优奖励力度,三是组织大型计生文艺演出,让身边人演身边事,通俗易懂地宣传计生惠民新政;四是规范三优指导中心服务流程,专门配备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服务,为每位来访群众进计生优惠政策和“两非”危害宣教;五是开设准妈妈课堂,分期分批运用多媒体课件培训,并进行现场互动,解疑释惑,并发放三优书籍7959册。同时利用发放每一笔奖金补助的机会,逐个宣传讲解计生优惠政策,不断增强民众对男女平等的认同感,已受惠的472对夫妇在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中现身说法成了义务宣传员。

二、完善利导,把群众的关注焦点引导到出生人口素质提升上来

我们转变工作思路,把“完善利益导向,提升人口素质”作为破解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切入点,想群众之所想,把群众关注焦点引到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上来,谋求性别比治理新突破。街道党工委出台《廿三里街道关于实施人口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构建三优服务新平台,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启发群众自主、整合各类资源、分类组织培训、赠送三优书籍等办法为群众提供三优一条龙服务,让“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淡化“男女有别”的意识。二是建立“关爱女孩、生女有奖”制度,凡领取生育证和参加优生“两免”生育女孩的夫妇,奖励500元,让生女户受尊重得实惠,倡导男女平等,营造关爱女孩的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户籍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城镇户籍独生子女,每年由市财政按小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实行专项补助;将依法生育两个女儿的农村居民家庭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按季度核发关爱女孩奖金孕妇营养补助;为取得生育证并参加孕前优生检测的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妇幼关爱保险;为按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并参加三查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免费办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四是真诚开展生育关怀活动,上社村的黄成功、赵小芬夫妇中年失独,欠下的医疗债务高达几十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及时探望慰问,详细讲解计生政策,并送去了生育关怀抚慰金2400元,协调保险公司送去慰问金2000元,协调市民政局给予医疗救助66400元,报请市计生委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3000元。

三、深挖细究,严厉查处性别比案件

两非案件查处不力,性别比整治就会流于形式,无法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们坚持“有案必查”,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达到查处一案、捣毁一窝、处理一批、影响一片的目的。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计生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性别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把公安、地税、工商、卫生、政法、安监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整合各部门力量,协力做好性别比整治工作。强化在企业安全生产、出租房检查过程中掌握线索,街道有一支70余人的安全生产、出租房管理队伍,常年在辖区逐家逐户排查消防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黑B超及黑诊所及时反馈到街道计生办,每发现一家非法小诊所,街道视情况奖励50~300元,现已取缔非法小诊所15家;通过有奖举报收集线索,街道下发文件重奖举报者,提供线索一经查实每案奖励3000元至5000元。重拳出击严查处,形成“露头就打”的严打态势。去年我街道计生办开展“两非”严打行动,经过案源掌控、严密组织,在市性别比整治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处性别比案件11起,对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已领取的生育证,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曝光,形成性别比整治高压态势,严打态势产生良性挤压效果,辖区内黑诊所窝点明显减少。

三大举措扎实推进,廿三里街道性别比整治也有了一定的成。一方面,正面引导群众树立优生优育观念取得良好进展,“重生轻教”“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正向少生优生优育优教转变,去年以来有81对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另一方面,计生工作人员与民众形成良性互动,计生干部设身处地为老百姓提供优质服务,把落实利益导向政策的各项工作寓于优质服务之中,让广大育龄妇女看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获得的实实在在好处,三查自觉性明显提高,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保持连续三年计生工作无投诉,在“和谐计生”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虽然我们的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廿三里街道生育基数偏小,出生人口性别比容易波动,有“大小年”之分。比如老百姓认为“龙子龙孙”吉祥之类的偏好、第一胎出生数占年度出生数比例大小和计划外生育数等因素,均对性别比正常化产生较大影响。再加上目前对于两非处罚力度方面缺乏政策法规支持,导致违法成本太低,因此我们的性别比整治工作绝非朝夕之功,依然任重道远。

下一步,我们打算继续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宣教再深化再创新,进一步深化已取得的成果,采取多种手段扎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同时,以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控为主题编辑一册三优知识普及读本,在扎扎实实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进一步夯实性别比治理的群众基础。二是利导政策再完善,梳理分析评估街道现行利导政策措施,进一步配套完善并更新调整街道计划生育利导政策,千方百计争取资金加大投入,提高计生惠民吸引力,不断推进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让新型生育观融合于社区文化,寓教于娱乐中,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性别比问题。三是高压整治不松懈,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进行到底,进一步总结已查性别比案件的成功经验,提高查处性别比案件的成功率,把查处过程与群众教育结合起来,边查处边教育,边查处边整改,把查处的案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的活教材,切实放大整治效果。

(作者单位: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计生办)

4.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 篇四

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改善出生人口结构,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9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性别比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部门联动,镇村互动,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育龄群众积极配合,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和生育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孕情跟踪随访服务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查处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综合治理非婚生育和非法抱养,加强宣传教育和利益引导,树立高尚的职业操守,努力建立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为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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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健全机构,专人负责,集中开展“两非”案件整治活动,努力减少“两非”问题的发生。专项活动期间,着重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收集线索。运用多种形式,开拓多种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及时掌握线索。二是查办案件。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公安三部门联合办案,只要发现线索,就要一查到底。三是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两非”行为。对涉案的医疗保健机构、行医人员,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孕妇,无故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属二孩的,终生不再安排生育。无故脱离孕期随访服务,超过预产期而孩子不知去向的,视为已生育,不再安排生育。四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重点报道对典型案例的调查和惩治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建立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更加紧密配合,建立长效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促进各项措施

-2- 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孕情跟踪服务机制。全面加强《生育证》的审批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月访季查”制度,严格终止妊娠审批程序,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禁止“两非”纳入村级自治职责,确保孕情跟踪服务率100%。三是建立健全医疗监管机制。加强对有关医务人员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全面实行工作责任制和承诺制;严肃查处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放取宫内节育器、等违法行为;建立严格的B超机准入和使用制度,对B超机和从业人员实行有效监管,严格查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中证件不查验、资料不留存、信息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等制度的不落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业务审批程序,严格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和查验计生证明制度;严格实行医疗机构接生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终止妊娠类药物监管机制。规范药物流通、经营、保管和使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违法经销、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的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建立健全非婚生育、非法抱养、户口登记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户口登记、收养手续的管理,有效治理非婚生育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抱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

(三)开展系列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是强化宣传倡导。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宣传“两非”行为的危害和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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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定期开展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起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律观念。在医疗保健机构、辖区各药店、镇卫生院等工作场所,设臵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二是强化利益引导。要结合实际,在农合、农保、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出台一些有利于消除性别歧视、鼓励少生优生的社会经济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加大帮扶奖励力度,在“奖、优、免、扶、补、保”等方面体现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

三、部门职责

(一)纪检监察部门

1、牵头负责本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

2、对涉及“两非”问题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从严从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3、负责“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打击“两非”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制止和打击不力的单位、部门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给予问责。

(二)宣传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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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利用广播、宣传车等传媒,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2、在各村主要的街道制作知识板块、黑板报等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压态势。

(三)卫生部门

1、负责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非法放取宫内节育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2、负责规范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强化日常监管。

(四)人口计生部门

1、规范孕情随访服务。加强对所有持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和年满30周岁至40周岁未领《生育证》的育龄妇女的宣传培训;村级要明确包保责任人,逐一签订《孕情跟踪服务包保责任书》,每月上门随访一次,镇级每月进行一次孕情监测;持《生育证》育龄妇女在怀孕后要进行孕情跟踪检查。

2、严格执行终止妊娠审批程序和鉴定检测制度,对怀孕12周以内终止妊娠的要说明原因;对12周以外终止妊娠的全部实行鉴定检测,未按规定审批或鉴定私自终止妊娠的,一律撤销二孩生育计划,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3、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孕情跟踪服务,两名B超执机人员同执机、同检查、双签字制度。

4、查处计划生育系统内部的各种违法执业行为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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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渎职行为;查处育龄妇女漏查替查和私自终止妊娠行为。

(五)公安部门

1、负责对提供的“两非”线索的侦察侦破,严厉打击拐卖儿童、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对非法收养的孩子加大调查力度,力争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

3、负责维护集中行动执法检查的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4、户口登记,实行持证落户。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数据资料。

(六)财政部门

1、落实有利于农村独女、双女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

2、保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所需工作经费。

(七)妇联

1、对妇女开展社会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儿女都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观念教育。

2、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全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镇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镇有关部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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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阵地作用,通过举办育龄妇女培训班、出动宣传车、刷新标语、印发有奖举报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人口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治理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9月)。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认真自查,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医疗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期间要采用联合检查的方式,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村、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实现性别比治理经常化、制度化。

3、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10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镇党委、政府将列入督查事项,并及时通报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工作考核评估内容。

五、工作要求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区域联动”的工作要求,狠抓源头治理,严打“两非”行为,建立起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7- 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抓好这项工作,是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村主要负责人是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辖区内打击“两非”工作,配合镇有关部门搞好属地医疗机构、个体诊所、B超机使用、流引产药物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责任到人,层层签订承诺书和保证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二)部门配合,区域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克服部门保护主义,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同时,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督促,把好各自关口,做到上下一心,共同治理。要加强与周围县市的沟通协作,支持配合跨县市打击“两非”案件,形成横向一致、纵向一心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对人为瞒报孕情、私自终止妊娠、违规接生、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调查小组要敢于负责、勇于问责,认真做好违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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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查处。对在工作中被动应付、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调查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将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强督导考核,严厉追责。镇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列为全年重点督查事项,定期进行督查。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孕情跟踪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查处“两非”案件少的村要重点督查,实行领导约谈制度。镇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制度,确保各村每年要查实一例以上“两非”案件,镇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相关部门不积极履行职责、查处案件不力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有案不查,工作失职渎职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领导的责任。

5.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标语 篇五

1、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

2、严禁非法用B超进行胎儿性鉴定。

3、观念随着时代变,女儿也是传后人。

4、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

5、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6、严禁利用一切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7、禁止岐视,虐待女婴。

8、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

9、严禁歧视虐待遗弃女婴,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10、禁止个体诊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11、生男生女顺其自然,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12、严禁非法性别鉴定,严禁非法引流产;

13、维护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14、以人为本,关爱女孩。

15、更新婚育观念,建设精神文明。

16、男孩女孩一样强,长大都能做栋梁;

17、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更孝爹和娘;

18、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9、按自然规律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0、涉及非法性别鉴定、非法引流产行为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

21、消除性别歧视,倡导男女平等

22、实施综合治理,净化人口环境。

23、严禁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生育。

24、为了民族繁荣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请按自然规律生育。

6.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篇六

《报告》指出,2012年以来,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不断调整优化生育政策,人口保持平稳增长,性别结构持续改善,人口流动日益活跃,集聚度提高。

生育政策的调整优化,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生育需求,促进了出生人口规模的提升,2012—2021年年均出生人口为1620万人。2021年末,我国人口数量为141260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5338万人,年均增长593.1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4%。

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2021年末,我国男性人口为72311万人,占51.2%,女性人口为68949万人,占48.8%,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比2012年下降0.2。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看,202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3,比2012年降低9.4,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改善明显。

从人口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沿海、沿江地区及内地城区集聚,东部地区人口持续增加,人口比重比2010年上升了2.1个百分点。主要城市群人口集聚度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人口增长迅速,分别增长了35.0%、12.0%和7.3%。上海、北京、广东、浙江4省(市)10年间人口密度增量均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上。

人口红利怎么来的?

1)利用时间序列中人口的宏观经济数据,运用多元回归的数理统计方法,通过在回归方程中引入人口等因素,观察人口变化对经济增长解释力的贡献。

2)通过计算有效生产者和有效消费者的数量,然后将这两类的比例作为抚养比,抚养比增长率的变化可以直接等价于其对人均产出增长率的贡献,即人口红利。

人口红利的计算应该考虑就业、收入等变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而不是仅仅依靠劳动年龄人口数量。

人口红利白的消失主要影响到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据说是制造业)和金融业。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是指由资源和因素驱动的产业,如服装、鞋帽、铸造厂、产业,上游的原材料加工厂等。这些产业产品属于低端,主要是初级产品和半成品,没有核心竞争力。他们靠规模来赚取微薄的利润。人口红利消失成本上升的时候,这时候进行运营的成本较高,而这一个行业的利润就会降低。这时候的储蓄就会上涨,而消费能力就会较低。作为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消费现在是非常重要的,这会导致社会经济停滞。这一领域人口红利的消失,主要体现在劳动力成本上升,工人在这些领域的就业意愿逐渐下降。

人口红利会消失吗?

第一,老龄化问题严重,人口红利主要针对年轻人。

第二,结构不平衡,很大一部分人口不符合国际上对一个快速发展国家的要求,比如人口的受教育比例,工作的性别比例等等。

第三,地区不平衡。许多中西部城市落后于沿海地区。北上广,人太多,使得其他二线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乏力。

第四,人口中企业家太少,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劳动力浪费。第五,国际化不够,红利人口无法更多参与国际竞争。

7.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 篇七

一是深入广泛宣传,营造社会环境。运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成长、关注女孩家庭、关心妇女地位的良好舆论氛围。一年多的时间内,全市共培训各类人员6万余人,260多万育龄群众受到教育。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強化目标管理。乡镇政府包村干部或计生办人员、村“两委”干部以及村计生管理员三人分包一名政策内怀孕妇女,与之签订《“三包一”责任书》、《政策内妊娠服务协议书》,开展孕产期全程跟踪优质服务和优生监测。建立健全了孕产妇分娩、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B超准入管理、新生儿入户、终止妊娠药品购销用、“两非”和孕情非正常消失案件六种实名制登记和新生儿入户、学龄儿童入学、孕产妇分娩“三项通报”制度和出生实名制登记制度。

三是实行区域协作,探索联合办案。商丘市先后与周边16个市、33个县(市、区)签订了协作协议,加强协作信息交流和沟通,落实联合办案制度,对于涉及跨地区、案情复杂、不易查证、处罚困难、影响较大的“两非”案件,组成跨区域联合办案小组,实行双边联合办案。自2010年,商丘市主动向外省协作地区提交“两非”信息50多起,收到反馈信息40多起,与周边市、县联合办案30多件,处理涉案人员30多人。

四是坚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两非”。由卫生、药监、公安、人口计生等单位相联合,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三整顿一打击”专项治理活动,“三整顿一打击”即整顿B超市场、人工终止妊娠技术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市场,打击“两非”行为。一年多来,全市查处“两非”案件400多起。

五是运用利益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其一,建立计生女孩家庭奖励制度,农村年满46-59周岁的独女和计生双女父母,每人每年给予200元奖励金;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后,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840元的奖励扶助金。其二,建立计生女孩家庭优惠制度,农村政策内生育两个女孩后实施绝育手术的夫妇给予1000元奖励,减免计生女孩家庭一人份合作医疗参合费用,并增加10%的报销比例。报考本县高中时,给予照顾10分的奖励。其三,建立计生女孩家庭养老保险制度,自愿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年龄在45~59周岁的农村独女和计内双女父母,给予每人各100元的保险费补贴。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的独女和计内双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补贴。

8.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自查报告 篇八

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市人口和计生委:

按照要求,现将我县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集中活动情况。X月X日,由县计生局牵头,妇联、广电局共同参与在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起来”主题宣传活动。活

动期间,散发三种宣传材料1500余份,开展义诊500余人。

(二)性别比综合治理治理机制建立情况。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协调,县卫生局牵头,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药监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建立了多部门共同管理的综合治理机制。上半年,卫生、药监、计生三部门配合开展性别比专项调研工作2次,期间对全县16家个体医疗诊所、药店进行了宣传和检查。

(三)针对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开展情况。首先,与妇联建立了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女童、“春蕾计划”等活动长效合作机制。上半年,妇联、计生两部门共同发起了两次社会帮扶活动,为全县50多名贫困女童解决了就学问题。其次,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为农牧区和社会无业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兑现了上半年独生子女奖励费,其中为200余户独女户按照每月20元的标准兑现了奖励费2.5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性别比控制管理缺乏专门的机构。虽由多个部门共同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但由于无专门的常设机构,部分工作无法发挥长效监控作用。建议,进一步明确性别比监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二是性别比监控经费相对不足。性别比监控是一项复杂的基层监督管理工作,由于经费不足,基层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设备不足,给有效监控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建议,增加性别比监控经费拨付。

9.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篇九

2009年10月以来,在上级人口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计生干部共同努力,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决定》和贵州省“两禁”条例,提高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管理水平。

2、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印刷大幅过路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到育龄妇女家中,以提高她们参与抵制“两非”的积极性。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镇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加强综合治理,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设立办公室,成立领导组,党政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全镇计生系统和全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行为,并联合下发文件,制定了10项制度。

三、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发放了“绿色通道卡”,特别是对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优先入学入托,减免学杂费,优先安排人身保险。并利用“双节”对她们进行慰问。严励打击弃婴、溺婴行为。

四、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多次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题会议,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多次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在全镇引起很大震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

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一整顿”,突出“一个跟踪”。“三个一整顿”:一是集中整顿B超市场。由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等联合对全镇B超逐个登记进行备案,对B超操作人员逐人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整顿技术服务市场。对全镇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清理,对全镇从事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手术档案。三是集中整顿医药市场。对全镇药品批零企业,药品零售点进行登记,由卫生、人口计生、公安对全镇所有药店及性用品摊点进行清理,收缴违禁药品。一个跟踪,即孕情服务跟踪。乡、村干部建立责任制,对怀孕对象加强跟踪服务。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今后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而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炉山镇综合治理性别比办公室

10.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 篇十

单位:姓名:分数:

选择题(每小题10分)

1、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值()(1)108(2)1102、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宣传上要做到哪“四个结合”?()

(1)与婚育新风进万家相结合;(2)与“关爱女孩行动”相结合;

(3)与提高妇女地位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结合;

(4)与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相结合。

3、强化对生育过程的有效管理,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医疗及药品经销单位要重点建立健全哪8项制度?()

(1)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制度;(2)B超使用管理制度;

(3)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4)婴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

(5)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6)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制度;

(7)群众监督举报制度;(8)定期检查制度;(9)定期汇报制度。

4、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对于违规的责任人,要依照()、国家三部委()、湖北省()、()有关规定给予()和(),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1)8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3)218号令(4)行政处分

(5)《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6)经济处罚(7)“一票否决权”

5、大力推行独女、双女户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1)在社会上有地位(2)经济上有实惠

(3)生活上有保障(4)物质上有保证。

6、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实施()、()、()、()“四位一体”的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长高的势头。(1)齐抓共管标本兼治(2)行政(3)经济(4)法律(5)教育(6)文化

7、妊娠妇女及其亲属不得违反规定要求()或()。

(1)鉴定胎儿性别(2)选择性终止妊娠

8、如发现属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妇女怀孕而要求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并将情况通报()。(1)应予拒绝(2)酌情处理

(3)计划生育行政部门(4)当地政府

9、乡、镇计划生育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妇女应(),()。(1)全程提供优质服务(2)实行跟踪管理(3)提供随访服务

10、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妇女违反本规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由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属生育一孩的();属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准予生育二孩的()

(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三年内不予批准生育申请;

11.出生人口性别比方案 篇十一

偏高问题宣传活动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构建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广、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我镇决定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央《决定》、省《规定》精神,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宣传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着力创建和谐人口文化,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正常生育水平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性别平等、共创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09年5月29日、9月25日。

四、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提高素质最重要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省《规定》关于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关规定,各种有关社会性别平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经济社会政策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人口计生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女性成才的模范人物;女儿户脱贫致富,女儿户享受优先、优惠政策,女儿创业、成才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例;家庭和睦、赡养老人以及男到女家落户成为致富带头人的先进事迹;关爱女孩行动先进工作经验和先进个人模范事迹;严肃查处“两非”、溺弃女婴、虐待妇女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六、宣传形式

1、发放宣传品

制作宣传画册、挂图、展板,向群众宣传关爱女孩、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等。

2、加强教育培训

一是积极推动在各村人口学校设立培训基地,提高群众的人口理论水平,让广大群众摈弃男尊女卑的旧观念,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男孩女孩都是宝,提高素质最重要”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3、工作要求

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宣传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加强针对性,区分不同人群存在的不同问题和需求,有的放矢地提供宣传服务,不断提高宣传教育个性化程度;要讲求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潜移默化、春风化雨般地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

2009年3月1日

XXX镇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偏高问题宣传活动总结

为全面贯彻《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的精神,进一步树立新型生育文化,转变广大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我镇于三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的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镇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为全镇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就此活动具体内容提出了要求、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作,用社会先进文化占领基层的思想文化阵地,运用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活动,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建设我乡先进的生育文化夯实群众基础。

二、宣传活动自

3月20日起,依次深入到大各村,灵活机动的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教育手段,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新型生育文化。活动时在各村组的主要路口及人群积聚地设立标语,建立宣传栏,在计生服务室设宣传板、宣传窗,悬挂生殖保健知识挂图。镇计生服务站的计生员和协会会员还通过走家串户等形式向广大育龄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婚育知识、生殖保健等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广大育龄群众那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落后生育观念逐渐在改变,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型生育文化正在被广大群众自觉接受。“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已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扶贫开发工作、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无子女、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在生活解除了后顾之忧,进一步推动了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5.29活动记录

时间:2009年5月29日,地点:XXX计生站,参加人员:计生委站所有人员,部分村干和群众,内容:

5月29日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建立29周年的纪念日。为了纪念这个节日,我镇于5月29日在计生站开展了关爱女孩活动。活动期间: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为女孩体检、免费诊断常见病、妇科病检查等,让群众认识掌握了避孕节育知识。同时组织了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宣传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五期”保健、胎教及出生缺陷干预、预防生殖道疾病的注意事项;避孕节育措施的正确选择指南;有关计生证件办理查验程序等。

7.11活动记录

时间:2009年7月11日 地点: 参加人员:计生委站全体人员,各村计生人口主任, 内容: 1、2009年7月1日是第20个世界人口日。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通知要求,我镇紧密围绕“关注计划生育家庭,促进妇女创业发展”这一主题,联合妇联、计生协等相关部门,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我国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关注计划生育家庭,促进妇女创业发展”,目的在于引导全社会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帮助妇女创业,促进妇女发展。

2、是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3、要提高全社会对计划生育家庭和女性的关注,切实把新型生育文化传播到千家万户,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为我我镇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9.25活动记录

时间:2009年9月25日 地点:XXX计生站

参加人员:计生委站全体人员,内容: 1、9月25日是《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的纪念日。我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在主任的带领下,到各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主要对象是已婚育龄女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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