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地砖采购合同协议

2024-07-27

墙地砖采购合同协议(精选10篇)

1.墙地砖采购合同协议 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资金压力、降低工程成本,甲方向乙方采购地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项目地砖物资采购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所需地砖数量:公司以各项目部提供的地砖用量统计表为准(详见下表)。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等级、颜色、价格、数量(应注明产品的牌号、商标或厂家)

1.1、甲方代订购以下产品价格表:

鲁能·三亚湾度假区美丽MALL地砖价格一览表

1.2、地砖厂家:(宏宇牌)

1.3、价格调整:地砖价格在供货其间不做任何调整。最终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确认量乘以中标时确定地砖单价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2.1、本合同供货范围为************地块项目工程地砖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 整);合同最终价款以最终结算价款为准。

2.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甲方根据乙方提供该批地砖经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和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的交货验收单以及甲方财务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后10日内支付合格货物85%的货款,剩余15%待50天内无发生质量问题和补货完成办理结算手序后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补货价格执行招标价格)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税票。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工地具体指定地点、材料堆场及材料仓库)

3.1、产品的交货单位:

3.2、交货方法:乙方根据甲方的供货计划清单进行供货,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3、运输方式:由乙方自确定。

3.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到货地点:**************地块项目工程工地。接货单位:

接货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3.5、交货时间: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该批货运到施工现场。

第四条 质量及验收标准:

4.1、地砖质量为优等品;

4.2、验收标准:产品到现场后由各项目工程甲方指定的监理公司和甲方驻工地代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质量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达到优等品要求,数量以甲方提供地砖供料清单为准)。

4.3、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检验报告的各项标准。

4.4、质量复查检期为甲方验收后7天,甲方再认真对该批地砖实质情验收.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乙方应在交货前2天,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便于甲方确认存货地点.

5.2、货物交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要求提供产品类型、规格型号、颜色、材质、厂家、品牌、标准代号等相关资料及交货验收清单;

5.3、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场地卸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4、到货后,甲方项目部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各项目承建单位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数量清点验收,若货物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货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丙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须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作为地砖结算的凭据。

第六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6.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5%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逾期交货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行确定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50%为违约金;

6.1.3、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可按交货验收合格后10天支付材料价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通知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回复并和甲方协商解决,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合同。

6.1.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6.1.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3天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

6.1.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及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

6.1.8、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要求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行确定丙方。

6.1.9、乙方必须保证地砖补货供货价格执行中标价。

(二)甲方违约责任

6.3.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3.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3.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7.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7.3、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

2.采购合同,采购意向协议,采购书 篇二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电话: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电话: 收款银行: 账号:

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向甲方出售本协议项下货物事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限定如下含义:

1.1意向协议:指不是合同,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协议;

1.2甲方订单:是具有要约功能的书面文件。当甲方订单发至乙方时,订单的内容和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要约;

1.3乙方确认甲方订单的通知:是具有承诺功能的书面文件。当乙方确认甲方订单的通知到达甲方时,甲方订单的内容和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内容,合同生效;

1.4收货人:指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收货人限定在甲方或者甲方所代表的其兄弟公司之内。

2、特别约定:

2.1本协议是意向性协议,本身并不构成合同,不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如果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向乙方发出一份或数份订单,则自乙方确认甲方发至的一份或数份订单的通知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之日起,本协议勿需双方确认或追认自动转变为合同,本协议的内容和乙方确认的订单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内容,双方必须履行;如果在本协议存续的期间内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不向乙方发出订单,或乙方不对甲方发至的订单给予确认,则不仅本协议不能转变为合同,而且既不构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也不构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缔约过失;

2.2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并得到乙方的确认,甲方购买的货物既有可能是甲方为自己购买的,也有可能是甲方受其兄弟公司委托代表其兄弟公司向乙方购买的,确切是谁购买的,唯以甲方向 乙方:()

乙方发出的并经乙方确认的订单中所载明的收货人而确定;

2.3根据本条第2.1、2.2款的约定,乙方向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中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后,该收货人就乙方交付其的货物依本协议各条的约定享受甲方拥有的权利履行甲方承担的义务;但在乙方未交付货物之前,仅由甲方和乙方依本协议各条的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2.4根据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的约定,乙方向哪一收货人交付了货物,乙方就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向该收货人开具所交付货物的发票;接收货物的收货人就应当按本协议约定享有检验、验收权,并负有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所接收的货物价款的义务;

3、货物名称、品种和规格:

3.1在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货物为:(); 3.2货物的品种和规格为:(); 3.3货物的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为:();

3.4乙方保证对所售卖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让是其合法有效的行为;

3.5乙方保证所售卖的货物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4、质量标准:

4.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出售的货物应符合下列质量标准:(),本协议存续期间,若货物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有变更(包括质量指标等),甲方有权变更本协议中的质量标准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按甲方变更后的质量标准执行;

4.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本条第4.1款约定的各项质量指标,若有其中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条第4.1款约定的,即视为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4.3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化验单、质量检验单、出厂证等; 4.4无论乙方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化验单、质量检验单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均有权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检验,并以甲方检验结果为准确定乙方所供货物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4.5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货物的生产日期与其交货日期之间的期限不超过该货物保质期的30%。

5、包装和运输:

5.1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货物由乙方负责按如下方法包装:();

5.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返还,归甲方所有;

5.3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包装应足以经受本协议约定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而保护货物不受损害; 5.4包装规格为:();

5.5运输方式:();

5.6货物按本协议第7.2款约定交付前的运输、运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7运输保险:()。

6、甲方订单及乙方确认:

6.1甲方及甲方兄弟公司在本协议第15条约定的本协议存续期间内有权选择向乙方发出订单或者不发出订单;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有权确认订单或者不确认订单,但无论乙方确认订单还是不确认订单,都应按甲方订单约定的方式在甲方订单约定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

6.2甲方发送给乙方的订单应载明货物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单价、到货地点、到货期限及乙方确认 订单的方式和确认的期限等内容; 6.3如果乙方确认甲方的订单,并且确认的通知是在甲方订单约定的期限内以甲方订单约定的方式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的,则自乙方确认通知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之日起本协议和乙方确认的订单一并转变为合同,双方依此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6.4如果甲方在本协议第15条约定的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向乙方发出数份订单,则凡是经乙方确认的订单均与本协议一并转变为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凡乙方未确认的订单则不具有该效力。

7、货物交付:

7.1乙方应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货物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到货地点、到货期限等组织发货;乙方需将货物运至订单载明的到货地点并由()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用由()方承担;

7.2在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将根据本协议第3、5条和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的相关约定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检斤检尺计量,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包装、包数或箱数进行查收,并履行货物交接手续;

7.3在收货人按本条第7.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查收的过程中,发现品种、规格不符、包装破损、货物被污染或损坏等情况的,收货人有权拒收或保管货物并通知乙方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4在收货人按本条第7.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查收的过程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不足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的,收货人有权选择:或者按实收数量结算货款;或者要求乙方补足欠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补交的部分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的数量的,甲方有权选择:或者按实收数量结算货款;或者有权拒收或将货物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在乙方向收货人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8、货物验收:

8.1在收货人对本协议项下货物按本协议第7.2和7.3款约定进行查收后的()天内,收货人完成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的检验和验收;

8.2货物检验验收的标准:收货人按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只有货物完全符合这些约定和要求的,方为货物合格;

8.3在收货人根据本条第8.1、8.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的,收货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派人前来处理,否则视为乙方同意收货人的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4对经收货人检验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约定的货物,收货人有权退货,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3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乙方换货,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则按本协议第11.1、11.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5在收货人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单位包装中的数量不足本协议第5.4款约定的,收货人有权按同等比例扣减该批次实收数量,并有权选择:或者按扣减后的实收数量及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结算货款;或者要求乙方补足扣减的数量,补交的部分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1款的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 约责任;

8.6对经收货人检验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妥善处理该批不合格货物,否则收货人有权勿需通知乙方而自行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7凡是国家、行业或乙方约定货物有保质期的,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收货人仍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而不受本条第8.1款约定的验收期限的限制,乙方仍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但有证据证明发生质量问题是由收货人原因所致的除外;

8.8货物虽经验收质量合格,如果收货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不合格货物的,收货人仍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而不受本条第8.1款约定的验收期限的限制,乙方仍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换货或退货或赔偿损失,但有证据证明发生质量问题是由收货人原因所致的除外; 8.9在收货人使用过程中或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货物,收货人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保管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价款和支付:

9.1收货人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和按本协议第7、8条约定所确定的实际收到货物的数量计算并向乙方支付价款;

9.2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为含()%增值税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内的完全单价;

9.3除本条第9.1款约定的价款外收货人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9.4 在收货人按本协议第8条的约定对货物检验验收合格后的()天之内,乙方向收货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人的发票接收人、地址以收货人通知为准,在收货人收到发票并审查无误且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天内,收货人向乙方支付按本条第9.1款约定计得的价款。

10、甲方违约责任:

10.1在乙方对甲方订单确认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致的直接损失(或人民币元);

10.2若收货人未按本协议第9.4款约定向乙方付款的,乙方应给()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收货人仍不能给付的,自宽限期满,由收货人就延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1、乙方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能按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载明的期限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的()%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11.2若乙方按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载明的交货期限逾期()天仍不能交货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或根本违反合同,由乙方按本条第11.3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3乙方对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不能交货或虽交货但因质量不合格被收货人退货的,由乙方按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价款的()%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11.4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3.4或3.5款约定,因售卖货物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甲方或收货人受到追索的,应向甲方或收货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11.5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须签署“阳光承诺”(详见协议附件1)并严格遵守,合作过程中若有违反阳光承诺行为,将被列入不合作供应商;

11.7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时,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8甲方有权直接从待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待付的合同价款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如果甲方在支付本合同第9.4款约定的合同价款时未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代表甲方放弃对乙方的追索,甲方仍有权继续追索。

12、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影响的事件;

12.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受该事件影响下的协议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引起的延误期内将暂停履行;

12.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解释其需要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理由,并且应在其后十五天内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提供适当证明; 12.4若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就履行本协议或变更终止本协议达成协议。

13、争议解决:

13.1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协议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3.2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法院,无论哪一方起诉,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4、协议变更与转让:

14.1本协议一经成立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14.2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改组、转让、出兑等变更的情况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14.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协议,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本协议债权(应收账款)向第三人质押。

15、本协议的存续期间:

15.1本协议存续期间为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6、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就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6.1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16.2 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16.3 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方式向对方进行通知。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16.4 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16.5 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上述条款约定的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

16.6甲乙双方之间就本合同的正式通知,除可以采用上述地址以直接交付、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对方外,还可以按16.7款约定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对方。但均以书面形式写就并盖章;

16.7甲方:收件人:

电子邮件: 乙方:收件人:

电子邮件:

17、其它约定:

17.1甲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17.2 协议一方因与对方员工发生的私人经济往来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该方自行承担,协议对方不负任何责任;

17.3本协议存续期间内,以及在其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经营信息;

17.4最惠待遇: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乙方给予甲方在中国市场最优惠待遇,保证在产品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双方确定的订单价格是乙方在中国境内同期销售价格的最低价格。如乙方在报价与协议存续期间对其它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甲方价格,甲方有权获悉、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差价双倍补偿差额;若乙方隐瞒真实销售价格,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五年内不再与乙方合作; 17.5(其它未尽约定);

17.6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3.空调定点采购协议及采购合同 篇三

甲方: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乙方:舟山市祥盛空调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舟山市空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号: ZSZTB2010-KTZB-121),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供货商向采购人提供奥克斯品牌空调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中标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见附表)

1、对于超过原配联机管长度以外的管材价格,由供货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但商定的最高价格不能超过投标时的承诺。

2、采购人若单次采购空调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10万元或单次采购空调数量大于60台时,可重新组织采购。(单次采购合同指一个采购人单次成批量向一家定点供货商采购所形成的合同,单次采购数量指一个采购人单次向一家定点供货商采购所形成的数量)。

3、乙方项目负责人 陈祥年,联系方式 ***、2609816

第二条 供货期限

签订供货协议之日起到加入全省空调联动采购截止(约2011年6月底,具体以全省联动采购结果公布为准)

第三条供货方式

采购人采购定点产品时直接与供货商联系,供货商在采购人手续完备的情况下须在12个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

第四条验收

供货商将空调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质量标准和整体调试结果,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舟山市政府采购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货商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人在供货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供货商直接损失。

第五条质量及服务保证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在投标中的承诺。

第六条货款结算

供货商完成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按《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付款给供货商。

第七条质量保证金

乙方在投标活动中交纳的投标保证自动转为本协议的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服务问题索赔及本协议终止等事项,定点采购期满后一个月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该质量保证金同时作为各区县采购人履行合同时的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统计报送

乙方应根据采购人提货情况,按季编制《政府采购统计表》,送市招投标中心及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购每季度统计表》必须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单价及总额。

第九条定点供货有效期内价格及货物变动处理

在90天后发生以下问题的处理办法:

(1)如遇定点供货产品的市场进价调低的,生产厂商应在不降低质量和配置的前提下,同时对中标产品的价格进行不低于原优惠率的调整;若市场进价且未高于10%的,原中标价(即供货价)不予变动,若市场进价调高且高于10%的,我中心协商后视情况调整价格或重新招标。上述调整须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招投标中心。

(2)如果中标机型更新换代,须出示原厂商相关说明,并经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及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投标人可将原投标机型一对一替换为新机型。新机型的配置规格和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原投标机型的配置规格和技术要求,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原中标机型的中标价,每款原投标机型只能由一款新机型替换。

(3)如中标机型出现断货现象,须出示原厂商相关说明,并经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及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投标人可将另一款同性能或比中标机型性能更好的机型代替原机型,供应价与原机型价格相同,而且不得用旧款替代现款,直至中标机型恢复供货为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

(5)乙方供货产品价格未能按规定进行调整,同型号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实际零售成交价格或浙江省协议供货价的。

(6)乙方提供的产品为非正规渠道的产品。

(7)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8)乙方在定点供货期间被采购单位有效投诉2次以上(含2次)的。

(9)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若违反上述规定甲方将取消该乙方所代理品牌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该代理品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第二次违反的,所有履约保证及不予退还,同时上报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1、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舟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采购中心),定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甲方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4.路灯采购合同协议 篇四

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 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__》、《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__》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 元(人民币)¥: 239187.00 元

6.合同生效

6.1 合同订立时间:

6.2 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 本合同双方约定 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 年 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 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 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 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年月日:

5.鸡蛋供货采购协议合同协议书 篇五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土 鸡蛋 供货 采购 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品名、计量单位与数量等

1、品名:土鸡蛋 2、计量单位:个(或不同规格包装箱)

第二条

产品质量与标准

乙方出售给甲方的土鸡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杂物。

第三条

包装要求

用硬纸箱加蛋托分层叠放完好包装,该包装纸箱由乙方无偿提供。

第四条

价格价格按当季市场价格,具体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与运费负担

根据采购量的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六条

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鸡蛋后当场进行验收。

第七条

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在验收收货后,在 日之内立支付全额货款,如超出上述期限,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供货,且甲方必须无条件返还所欠货款,在甲方返还货款后,由乙方决定是否继续向甲方供货。

第八条

超欠幅度

乙方在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量交售时,数量超欠 5%以内,不作违约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允许超欠幅度之外,每欠甲方

个鸡蛋,应补偿甲方损失

元;甲方违约每拒收乙方

个鸡蛋,应补偿乙方损失

元。

第十条

其他相关说明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2、本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6.简易酒类采购合同协议 篇六

采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正自愿的办事原则,特订立此供货协议,以便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当事人订立协议标的商品名称及价格

第二条:合同采购商品的质量标准

一、 本合同中甲乙协商购买的相关商品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食品、饮品质量监督准则,要求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硬性规定,符合国家对食品、饮品的流通规则;

二、 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要求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包装封面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坚决杜绝“三无”产品;

三、 商品所应有的包装必须是自身原有包装,不得拆换、填补。

第三条:合同采购商品的价格控制

一、合同采购的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商定;

二、甲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价格;

三、根据市场的需要或由于商品价格的不稳定等各项因素,供货方需要上调或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当甲方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在降价之日前 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业务部门,并按照降价后的商品价格重新计算合同总价格,以新合同价额交付货款;当甲方上调商品价格时,甲方要在上调之日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的有关业务部门提交申请,乙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 日内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后作出答复,并按照答复后的价格进行货款的结算。

第四条:合同商品的供货、交货及验收

一、 合同商品供货事宜:

(1) 供货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除有详细约定供货时间外,若无具体供货时间的则甲方应该尽快办理供货手续;

(2) 供货方式:甲方作为合同商品的供货商,负责运送货物至乙方使用的地点,其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 合同商品的交货事宜:供货方将商品运送到乙方使用场所后应该由运货负责人和收货负责人当面点清货物,乙方在收到甲方商品后应出具相应的收货凭据(此凭据仅证明货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为对商品质量验收的凭证)。

三、 合同商品的验收:

(1) 商品验收地点:合同所明确的商品验收地点应在乙方使用商品的地点,若在其他地点验货应事先告知乙方,乙方验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商品验收凭证:甲乙双方在当面验收货物后,乙方应当主动开具验货凭证,明确注明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包装标准等,并应由甲方负责人员签字盖章。

第五条:合同商品的货款结算方式

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价格订货后,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经乙方指定人员凭甲方出库单对账入库后,先付给甲方总货款的80%,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解除时结清,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王鲜鲜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 账户:6225 8838 0392 3346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乙方的进货通知要求按时按量的向乙方供货,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为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二、 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由此给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自身承担;

三、 对于乙方库存商品在保质期限到期前一年,经由乙方提出后甲方应立即配合调换;

四、 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质量的标准的要求,同时具备公开市场销售的条件,不得生产、配送假冒伪劣、过期或产品腐烂变质的产品;

五、 关于甲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 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 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乙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货或者拒绝甲方送达的货物,为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对商品进行验收的,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甲方提出异议并进行应对处理的,视为乙方默认该批商品符合合同约定;

三、 针对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部门或个人的投诉,乙方应当积极认真迅速有效的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甲方;

四、 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整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协议条款

一、 甲方承诺所供应商品价格应该是市场最低价,否则乙方有权调换其他供应商,若有其他供应商与甲方签订的商品价格低于本合同价格时,乙方有权在甲方货款中按差价的十倍金额扣除,作为乙方损失的赔偿;

二、 按本合同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扣发货物或者扣付货款来充抵;

三、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部门机关调解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 本合同正本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墙地砖采购合同协议 篇七

的编辑为您准备了关于《电脑采购合同范文:购买电脑合同协议书》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电脑采购合同范文:购买电脑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购买产品具体事项:

产品规格:联想扬天 M5700V

产品要求:质量合格,达到验收要求

二:价格

每台价格以 3820 售于我方,由甲方免费运往我校。

三:支付

我放承诺按下列付款方式支付

签约后支付总价 30%定金

在收到我方定金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完满完成产品的运输、安装调试,并确定无误后我方再汇付 70%的余款。

四:交货期限

甲方在收到我方定金之日就开始运送电脑,并在一个月内完成对电脑的安装调试工作。

五:服务要求

自我方购买甲方电脑之日起,甲方保障对其公司产品履行三年保修义务。刚投入使用期出现任何问题,一个月内无条件退货或退换新货。

甲方电脑到达我校后甲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进驻我校一个月,一保障甲方产品正常运行且随时回答我方有关产品的疑。

六:保修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之日,免费维修期之内(三年内)出现故障,由卖方负责在收到我方通知 7 日之内进行调试或修理。如果卖方不履行上述维修义务或故意延迟维修期,则应承担由甲方引起的一切损失。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署后生效

买售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

8.食品采购合同协议书 篇八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生产营养餐所需的食用植物油、东北大米、面粉、肉类、蔬菜瓜果、各种调味料及其他生活物资等,具体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而定,预算一年采购金额约为300万元。

二、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食物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等。

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每个月提交的食品采购单上的具体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进行采购。

四、甲方必须提前5天向乙方提交食品采购的品名、规格及数量等详细信息。

五、交货方式、时间及交货地点:

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食品采购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必须在指定时间将食品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

地点。

六、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商议协定。每月供货后一个星期内甲乙双方进行对账,并由乙方开出相应票据。

七、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9.设备采购三方合同协议书 篇九

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方: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安装方:南京鸿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制造方:

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方)与南京鸿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装方)与(以下简称“制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设备采购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废水处理及回用项目

项目地点:欧司朗(中国)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采购设备名称:(如不够写,可详见附件)

第二条 各方的工作范围

采购方的工作范围:负责出具设备采购清单并按合同价款支付给安装方; 安装方的工作范围:负责所采购设备的采保与现场安装及设备维保;

制造方的工作范围如下:负责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及运输、保险及保修的责任,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货物验收

当制造方制造的设备/材料运抵施工现场时,应通过业主、设计方和采购方共同组织的货物验收工作,如发现制造方使用了不符合设计和标准的设备材料时,将由制造方负责修复、拆除或更换。

安装方所负责的设备安装工作结束后,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安装标准并通过业主、设计方和采购方共同组织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大写)元,合同价款的组成详见下:

(1)工程安装费:(大写)元;

(2)设备制造费:(大写)元。

4.2 付款方式

(1)工程安装费:由采购方直接支付给安装方,并由安装方出具发票给采购方。

(2)设备制造费:由采购方支付给安装方,由安装方根据设备制造的进度向制造方代为全额支付设备制造费,并由制造方直接开具17%增殖税专用发票给采购方。

第五条合同生效

三方约定:本合同将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采购方:南京格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装方:南京鸿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南京银行大厂支行开户行:帐号:0143 0120 2100 06927帐号:

地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钻石星城A幢3006室地址:

电话:025-57080398电话:

传真:025-57080368传真:

邮编:210048邮编:

税号:***税号:

制造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开 户 行:

帐号:

地址:

电话:

邮编:

税号:

10.采购合同电子协议 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六、交货时间和地点:

20___年__月_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____________。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八、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上一篇:初中英语教学论文 如何进行初中英语词汇教学下一篇:小学生语文作文素材哲理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