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024-08-17

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

1.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草桥卫生院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北呈卫生院负责北呈乡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工作。

第二条 北呈卫生院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报告。

第三条。

第四条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第五条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申办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备案。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具体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第八条 城南街道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督执法中队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

第九条 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014年2月

草桥卫生院

2.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开化县现有农村中小学53所。2007年监测39所, 监测覆盖率为73.68%;2008年监测38所, 监测覆盖率为71.70%。2年共检测水样77份, 其中深井水36份, 浅井水17份, 山泉水21份, 河水、水库水3份。

1.2 方法

按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1]确定统一的调查方法, 采用统一编制的调查表, 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及采样。以500m L具塞玻璃瓶经消毒后采集水样供检测细菌学指标, 以2.5L聚乙烯塑料壶采集水样供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检测。检验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 H值、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铁、锰、氟化物、砷、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检验方法按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 以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2]。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77所农村学校中, 未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有32所 (41.56%) , 未配备专职 (兼职) 饮用水管理人员的有23所 (29.87%) , 水源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有49所 (63.64%) , 饮用水不消毒或未能定期消毒的有66所 (85.71%) 。自备水供水设施简陋, 制水工艺简单, 无任何净化、消毒设施, 水塔 (蓄水池) 长期不清洗、消毒, 积有较多的泥沙、青苔、有机物, 日常水质监测工作未落实。

2.2 水质检测合格率

2年共检测水样77份, 合格25份, 合格率为32.47%。感官性状指标合格率为80.52% (62/77) , 理化指标合格率为97.40% (75/77) , 细菌学指标合格率为32.47% (25/77) , 三项综合性指标以细菌学指标合格率最低,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83.44, P<0.01) 。单项指标合格率最低的是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 合格率只有32.47% (25/77) , 其次依次为菌落总数58.44% (45/77) , 浑浊度80.52% (62/77) , 肉眼可见物96.10% (3/77) , 锰97.40% (75/77) , 色度、臭和味、p H值、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铁、氟化物、砷、硝酸盐指标全部合格。

2.3 不同水源水质样品合格率

深井水样品合格率为47.22% (17/36) , 浅井水为29.41% (5/17) , 山泉水为14.29% (3/21) , 河水、水库水为0% (0/3) 。深井水合格率较浅井水、山泉水合格率为高,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6.62, P<0.05) 。深井水、浅井水、山泉水、河水感官性状指标合格率分别为94.44% (34/36) 、76.47% (13/17) 、66.67% (14/21) 、33.33% (1/3) ,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11.45, P<0.01) ;一般化学指标合格率分别为94.44% (34/36) 、100% (17/17) 、100% (21/21) 、100% (3/3) ;毒理学指标合格率均为100%;细菌学指标合格率分别为47.22% (17/36) 、29.41% (5/17) 、14.29% (3/21) 、0% (0/3) , 深井水、浅井水、山泉水细菌学指标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6.62, P<0.05) 。

2.4 不同年度水质样品合格率

2007年水质样品合格率为30.77% (12/39) , 2008年水质样品合格率为34.21% (13/38) , 2年合格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0.10, P>0.05) 。

3 讨论

调查结果提示, 开化县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水源防护较差, 污染严重, 净水设备缺乏, 水处理、消毒不到位, 饮用水管理不当, 水质细菌学指标、感官性状指标和一般化学指标超标等。

水质检测结果表明, 学校饮用水的细菌学指标合格率非常低, 只有32.47%, 特别是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超标严重, 最高达>1600MPN/100m L。从现场卫生学调查看, 学校的饮用水大多是把水源水抽 (引) 到水塔 (蓄水池) , 水源缺乏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 极易受到生活污水和粪便污染, 供水设施无水质过滤和消毒设备, 水塔 (蓄水池) 未能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易造成二次污染, 这些都是导致细菌学指标, 尤其是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饮用水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 常引起师生群体性感染性腹泻、甲型肝炎爆发等[3、4]。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超标表明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好, 主要是水源未经过滤、沉淀等处理措施而致, 还有2份深井水锰超标, 分析可能是该地区土壤、岩层中锰化合物含量高, 溶入地下水所致。

为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 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我们认为学校在饮用水的管理上要做到: (1) 学校应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 制定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 (兼职) 的卫生管理人员。 (2) 加强水源卫生与安全防护措施, 完善沉淀、过滤和消毒设备, 定期开展水源与蓄水池的清洁与消毒, 做好自备水的日常加氯消毒工作, 配备余氯比色计开展游离性余氯的自测工作, 建立健全消毒检测档案。 (3) 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抽样检测。 (4) 加强健康教育, 提示学生不喝生水, 在班里供应开水或桶装水。

摘要:目的了解开化县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现状。方法于2007~2008年对开化县77所农村中、小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调查, 并对自备水源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数据统计分析。结果开化县农村学校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仅为32.47%, 尤其是微生物污染严重, 水质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结论应加强农村学校饮用水管理, 完善水处理设施, 做好饮用水消毒工作, 防止肠道传染病发生。

关键词:饮用水,卫生服务,安全

参考文献

[1]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1, 6.

[2]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7, 2-3.

[3]徐奋奋, 吴松丽.一起水污染引起学生腹泻病流行的调查[J].浙江预防医学, 2003, 15 (5) :38.

3.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监测分析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3.620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1682-02

为了有效保证农村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笔者在2012年开展某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卫生调查,对33个监测点分别在枯水期(3-4月份)以及丰水期(7-8月份)取样饮用水进行调查分析,并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问题进行测定,分析调查资料,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人员与采集 选取某地疾病控制中心的取样采集以及检测人员,对其进行统一培训后,按照相关生活饮用水标准取样采集样本,并将样本妥善保存并将其送交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监测点33个,枯水期、丰水期采集出厂水、末梢水各1份,样品共计132份。

1.2 检测项目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3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

毒理学指标7项:砷、氟化物、铅、汞、镉、铬、硝酸盐。

微生物学指标3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1项: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

1.3 检测方法 严格按照相关饮用水评定方法以及标准,检测水样的各项指标。

1.4 标准判定 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验按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执行。

根据生活饮用水相关指标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检测结果中其中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水样;若指标均合格,则判定为合格水样。

1.5 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中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本次统计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并采用t进行检验技术资料,有统计学意义为P<0.05。

2 结 果

2.1 监测点基本情况 共设立监测点33个。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的有21个,占63.64%(浅井13个,泉水7个,深井1个);水源类型为地表水的有12个,占36.36%(江河水5个,溪水4个,水库水3个)。

在水处理方式上,完全处理监测点6个(市政供水1个、乡镇乡镇场镇供水站5个),沉淀过滤处理4个(农村自建水厂),仅消毒处理1个(学校自备供水),未处理22个(农村自建水厂)。消毒方式上,消毒处理的7个监测点中,二氧化氯消毒4个(市政供水1个、乡镇供水站3个),漂白粉消毒3个。

2.2 总体检测结果 通过对某地农村生活饮用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两个不同时期的进行检查可见,所选取的132分水样中,其中全部合格的水样66份,总合格率为50.0%,其中细菌学指标不合格率为43.2%(57/132),合格率为56.8%(75/132);毒理学指标合格率为100%;感官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合格率为15.9%(21/132),合格率为84.1%(111/132)。

2.3 单指标检测结果 在检测的132份水样中,细菌总数合格率56.8%(75/132),总大肠菌群合格率59.1%(78/132),耐热大肠菌群合格率为24.1%(13/54),浑浊度合格率86.4%(114/132),肉眼可见物合格率89.4(118/132),铁、锰合格率97.0%(128/132),其余检测指标合格率均为100%。

2.4 枯水期、丰水期检测结果 在检测水样中,枯水期、丰水期各66份,对各项指标检测可见,枯水期细菌指标的不合格率为28.8%(19/66),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不合格率0%,均显著低于丰水期的57.6%(38/66)、31.8%(21/66),对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不同时期的毒理学指标检测结果对比无明显差异,对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通过水质监测分析,可见农村饮用水水质较差,农村饮用水的水处理方式、工程类型、消毒方式等情况均存在不合理。其中饮用水处理方面,一些未经任何消毒、沉淀过滤处理的水直接投入使用,会对居民的生活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笔者选取我县于2012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情况,从本次调查中可以看出,本次饮用水的综合率为50.0%,表明在农村饮用水中其中一半的饮用水存在不合格情况,其中细菌学指标的合格率为56.8%,是三项指标中合格率最低的[2]。在丰水期细菌学指标、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合格率均低于枯水期,表明枯水期饮用水安全性较高,从研究中可以看出农村当前主要饮用水情况。

另外在输水的过程中,铁质的输水管道会因长期使用而出现老化受到腐蚀,而导致饮用水化学成分发生变化,这也是饮用水受到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3]。细菌学超标的原因是因为农村饮用水在饮用时,未做好完善的消毒处理措施,同時受到了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以及农业用水污染。

综上所述,在当前农村饮用水中,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卫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农村群众进行必要的卫生意识教育,切实做好各项措施改善当前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情况,提高群众的水卫生安全认知,引导群众多参与到饮水工程管理以及建设中,保证农村饮用水的安全,保证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 鲁顺莲.高原地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上旬刊),2013,12(4):552-553.

[2] 翟晓明.2010年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分析[J].宁夏医学杂志,2012,456(7):122-123.

4.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茶炉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茶炉房周围卫生,保持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茶炉房及水池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5、茶炉房内及水池周围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茶炉房。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供水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茶炉房和水池周围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3、供水操作人员体检报告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

4、要认真执行茶炉房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体检报告。

5、要按期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8、要时常检查茶炉,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维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

9、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四、茶炉清洗制度

1、水箱每年至少清洗消毒检测一次。

2、清洁前严格检查清洗单位有无卫生资质。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4、清洗水箱时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

5、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五、茶炉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茶炉房内煤气设施,如有损耗及时上报。

2、茶炉房内如有煤气泄露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报告有关领导。

5.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学校饮食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1、加强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学校与食堂明确职责,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职责清晰,奖罚严明,按责任书各自履行义务和责任。

3、建立学校与食堂饮食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

4、学校领导牢固树立:“心系师生,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重点,摆在学校发展和提高质量的首要位置。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培养安全意识,严禁非管理从业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储藏室。

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排出检查卫生人员值勤名单(政教处、值周组),实行每日、每月检查情况登记制度,建立检查评比档案,实行卫生流动红旗评比或“黄牌警告”制度,学校制定的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装框上墙。

2、整洁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及时处理汗水坑和餐厅垃圾,保持良好的食堂餐厅清洁卫生。

3、保持学校食堂操作,加工间的清洁卫生,餐具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作用不锈器具,摆放整齐。

4、主、副食存放间有符合标准的防鼠台、防鼠板等设备。

5、出售食品要新鲜卫生,腐败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不得出售。

6、食堂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时间、定物、定质量”,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学校食堂管理从业人员要品行端正,心理正常,身体健康,具有熟练的烹饪技术,学校建立业务健康档案。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征卡上岗,熟知饮食行业卫生基本知识和法规,做到热爱学生,热情服务。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即:(1)勤洗手勤剪指甲;(2)勤理发洗澡;(3)勤洗衣服被褥;(4)勤换洗工作衣帽。工作时,(1)不留长指甲;(2)不戴戒指;(3)不涂指甲油;(4)不吸烟。必须戴有工作衣帽,头发置于帽内,工作前后要洗手。

4、从业人员凡染上传染性和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不得延误。

5、中途更换人员必须申请体检合格,经批准后,方能持技术证上岗。

四、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停止食堂经营活动,迅速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和卫生部门报告。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落实教育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4、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从严处理,或依法追究责任。

6.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新泰一中食堂卫生工作纪实

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始建于1952年,新校建于2003年,2006年全部投入使用。目前学校占地1000亩,在校生12000人,教职工1204人。近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住发展机遇,提出了“发展与提高并重,规模与质量双赢”的办学目标,在不断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了学校规模与教学质量的同步提高。同时,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强化学校内部管理,高度重视学校后勤服务改革,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搞好食品卫生安全,不断改善师生的就餐条件,做到让家长放心、学生安心、教师舒心,为全体师生工作和学习提供保障。学校已经连续十四年保持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10月被评为泰安市三星级健康校园。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健全制度,齐抓共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师生的健康,关系着学校的发展。食堂办好了,对于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责任重于泰山,必须群力抓好。对此,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认识再提高,责任再明确,深入开展“饮食卫生健康校园”活动,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具体体现来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具

1体做法是:

1、成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及各处室主任、师生代表为成员,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检查。

2、成立膳食处,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膳食处是学校食堂的具体管理机构,膳食处主任、副主任是食堂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制定了《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食堂管理与监督》、《食堂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了伙房管理员、采购员、验收员、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食堂与各岗位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每项工作都由专人负责。

4、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认识,预防食物中毒。班主任把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纳入学期主题班会内容,膳食处经常张贴宣传材料,让学生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增强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二、改善食堂卫生条件,优化师生就餐环境。

为了改善师生的就餐条件,学校投资两千多万元建成四座餐厅,可以容纳12000学生同时就餐。健全消毒室、储存室、初加工室、烹调室、面食加工等各种功能室,实行红白案分设,使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加大投入更新设备,完善设施,仅炊具一项就投资260多万元。为学生购买饭菜时卫生、方便、快捷,食堂配备了

视频打卡机。食堂提供洁净卫生的不锈钢餐具等,为师生提供了便利,又减少“白色污染”,有利于学校保持环境卫生。

三、科学管理,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确保安全。

在市药监局、卫生局防疫站的严格指导下,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饮食健康为目标,我校食堂强化管理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各项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建立“饮食卫生信息报告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预防发生突发事件。从制度、保卫、措施、经营等各个方面加强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新泰一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食物安全事件,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做好相应处理。

2、在经营上,实行餐厅经理制。05年6月我校出台了新的食堂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屏除个人承包与全员管理的效益弊端,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学校聘经理,经理聘员工,经理一年一招聘,选聘责任心强、有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餐厅经理,负责食堂经营。学校膳食处是管理部门,代表学校负责采购、进货、出货管理和成本核算,餐厅经理只负责对食堂员工管理和经营操作管理。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都进行岗位培训及健康体检,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每年按时参加审验,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卫生帽,并要求保持好个

人卫生。

3、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膳食处对学校负责,要全力管理好学校的所有食堂。食堂经理负有对本食堂员工的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每天必须亲自到场、亲自过问、亲自落实,亲自监督检查处理本食堂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校制定岗位职责和严格的卫生标准,落实卫生责任制。所有员工必须听从经理的安排,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加强对食堂员工教育,培养员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开学前学校常校长参加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以“安全、质量”为根本,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要求工作中各食堂坚持开好班前会,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举行技能比武,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学校在各食堂设立了“服务质量监督台”,聘请了社会监督员,来监督各食堂的卫生条件和服务质量;膳食处每个月都要组织学生对食堂工作民主测评,根据学生的满意率,评选“每周服务之星”,评选结果与工资挂钩,以此推进员工的服务水平,让师生满意。

5、食品经营严把“四关”:一是采购关。学校食堂供货商采用市场招标制,具备资质,一年一招,交纳“质保金”,定期索证。凡进入食堂的食品均为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厂家的食品,为监督供货商,我们还建立了跟踪机制,设立了市场行情考察小组,及时深入市场,确保采购优质低价。二是保管关。所购进的物品,保管员在入库前都要认真检验,发现问题直接拒收。对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存放设立明显的标志,分类按要求存放;对入库的物品做到防潮、防鼠、防腐、防盗、防投毒等;每天入库、出库登记签字手续齐全。食堂一天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人进入。三是加工关。加工人员按照操作程序办事,在领货时,发现问题及时退货,不得加工。所有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杜绝违规操作,并保持加工间的清洁。四是销售关。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发现质量问题不准销售,并立即向食堂负责人报告,实行责任追究制,若知情不报或销售“三无产品”、腐烂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者,学校将严肃处理。在清洁卫生及炊具清洗消毒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6、加强对食堂生产安全的管理,保证用电、用气、操作等方面安全。食堂经理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无开关外露、无电线裸露等情况;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饭菜。

7、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食源性和水源性中毒事件。

总之,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时时处处小心谨慎,按照操作规程工作,食堂管理人员更要强化责任。我们经常把市卫生局、市防疫站的专家请进来,虚心学习,齐心协力,全力以赴,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下大力气,把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做好,把校园建成“卫生、安全、健康校园”,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师生满意。

7.饮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与饮用水污染有关的疾病是人类主要的疾病负担, 采取干预措施改善饮用水水质将带来巨大的健康效益[1]。饮用水水质安全突发事件也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随着农村集中式供水系统覆盖人口数的大量增加, 集中式管网供水的影响范围也大大扩展。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以小规模供水设施为主, 建设水平较低, 缺乏有效的卫生管理, 是影响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持续改善的主要原因。

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应有适宜的法律标准体系作为原则和实施技术指南。因此, 应在梳理现行相关法律标准的基础上, 完善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的法律标准体系, 以满足不断提高饮用水水质安全水平的迫切需要, 确保农村集中式供水可持续发展。

1 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现状

1.1 我国现行饮用水相关法律标准

1.1.1 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1.2 一般法律

《传染病防治法》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主要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定职责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水体是保护对象。例如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其中, 水环境在本法中属于被保护的对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水事活动的基本法, 对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加强水资源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具体措施等制度, 从控制水源污染、保障水质安全的角度体现了我国饮用水安全的法律保障。2008年修订后, 在立法宗旨上新增加了“保障饮用水安全”的规定, 并专门增设了“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一章, 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

1.1.3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城市供水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1.1.4 技术标准

现行的涉及饮用水卫生的技术标准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地下水质量标准》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等。

1.2 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状况

卫生许可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主要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之一, 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是行政许可的具体形式之一, 具有行政许可的特征, 即是行政相对方就特定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 由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据对部分地区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 约92%左右的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实施供水, 显示出卫生许可制度在农村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未产生实质性的效力。

2 国际饮用水卫生管理

欧盟涉及饮用水安全的基础性法律有《水框架指令》 (The EU 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 、《饮用水水质指令》和《城市污水处理指令》, 它们分别从水资源保护、饮用水生产输送和监测、污水处理3个层面对饮用水水质起到保障作用。

美国《安全饮用水法》 (The Safe Drinking Water Act) 于1974年首次颁布, 于1986、1996和2002年多次修订。现行的法案包括了水源保护、水处理、供水水质、筹资方式、监测、实施和执行及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涉及饮用水安全的多项内容。法案确定州政府授权美国联邦环保局建立基于保护人群健康的饮用水标准, 并制定获得集中式供水运行执照 (Operator Certification) 应满足的最低标准。1996年的修订内容提出了对小型供水系统应给予特殊的考虑, 应确保其具备管理、经费和技术能力以达到饮用水标准的要求。法案明确了各州的饮用水安全计划机构 (State Drinking Water Program) 是饮用水安全的执行和负责机构, 但是在其未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饮用水安全问题的时候, 联邦环保局可以直接处置[2]。

澳大利亚《饮用水指南》 (Australian Drinking Water Guideline) 于2013年再次修订, 包括饮用水水质管理原则和应用、小型供水系统的水质管理、水质标准及健康影响、水处理工艺和化学处理剂、水质及运行监测等内容, 是一个集技术标准和管理指南为一体的综合性文件, 强调了对饮用水从水源、各处理环节到用户进行水质监测的重要性, 并对小型供水系统的监测管理和供水系统风险评价给出了技术指导意见[3]。

3 我国饮用水卫生管理法律标准体系问题和对策

WHO在《饮水水质准则》 (第3版) 开始提出饮水安全计划 (Water Safety Plans) , 指出饮用水系统包括从源头到用户的全部环节, 对各环节危害进行识别、评估, 采取对应的纠偏措施并及时进行反馈和评估, 能最大程度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降低健康风险[4]。对比发达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管理原则, 我国的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法律标准体系在很多方面亟待完善。

3.1 从立法和法律实施层面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

《环境保护法》《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不同程度上都涉及了饮用水水源保护, 但是彼此之间的关系和一致性尚不明确。饮用水卫生管理相关的建设、水利、环保和卫生等部门在饮用水安全保障上的责任和管理权关系没有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导致法律实施过程中效率低下[5]。《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的内容, 但未对供水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规定, 导致法律实施不力。制定专门的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 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是饮用水安全保障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

3.2 制定标准实施保障措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在饮用水水质标准上的一大进步, 其标准值要求的提高和标准指标数量的大幅增加对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标准的实施需要有效技术和管理保障措施的配合实施。然而现阶段的水源水质状况、处理工艺和管理状况, 特别是农村集中式供水的状况对于达到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只提出了管理原则, 缺少技术原则及对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开展技术指导的要求, 不利于小型供水设施的水质改善。因此, 优化管理方法, 制定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水质改善可持续的技术服务机制和筹资机制的综合保障措施是全面实施标准要求的先决条件。

3.3 制定过程控制技术指南

集中式供水是生活饮用水供给的主要方式。从集中式供水的特点看, 供水系统的全过程都存在可能影响水质安全的风险因素。我国现行的有关标准仅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进行了要求, 没有提出对供水过程实施监测、评估。且由于保障措施不明, 对未达到水质要求的供水系统不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难以保证水质安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规范》对水源、储水、涉水产品和水质检验的卫生要求进行了说明, 对水处理、输配水和应急处置等其他环节缺乏具体技术要求。因此, 研制集中式供水风险评价技术指南, 对供水系统的全过程进行卫生管理是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的发展趋势, 能确定影响水质结果的风险因素, 并为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3.4 推动公众参与和知情权的保障

公众是供水系统的用户, 是饮用水水质安全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 应有获知饮用水卫生相关信息并参与供水系统管理的权利。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角度看, 公众参与是政府监管的有益补充, 主动推动公众参与并赋予其知情权优于被动接受参与。因此, 应逐步推动公众参与饮用水卫生管理, 从法律标准上提出明确要求。

参考文献

[1]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M].4th edition.Geneva:WHO, 2011.

[2]Federal Government of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Safe DrinkingsWater Act of United States[EB/OL].From:http://www.epw.senate.gov/sdwa.pdf, 2002.

[3]Australian Government, 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sCouncil and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 Ministerial Council.Australian Drinking Water Guideline[EB/OL].http://www.nhmrc.gov.au/guidelines/publications/eh52, 2011.

[4]Davison A, Howard G, Stevens M, et al.Water Safety Plans:Managing Drinking-water Quality from Catchment to Consumer[M].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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