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共6篇)
1.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一
相山区2010扶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总结
共青团相山区委员会(2011年2月10日)
2010年,相山区团委认真落实团省、市委的部署,立足相山区实际,把“青年创业贷款扶持行动”确定为我区开展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重点项目,该项目实施一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整合工作力量,拓宽工作领域,扎实推动工作开展,掀起了青年创业扶持工作的热潮。结合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开展了一系列帮扶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10年扶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相山区青年创业贷款扶持行动实施一年来,已累计帮助创业青年申请小额贷款162笔,贷款资金910余万元;帮助41名青年申请省财政贴息17.5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创业青年的资金瓶颈问题,切实激发了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主要做法
一是发挥团组织优势,奠定工作基础。团区委书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联合多
家金融机构到辖区内一镇十办及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开展有针对性地调研,我们开通了“信贷扶持直通车”,在全区14个村和79个社区,指定专门的信贷员和团干,对创业青年实行零距离的上门服务,并明确了办理流程和时限,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并充分利用团组织面广、接触青年多的优势,及时掌握青年创业状况,了解青年创业的难点,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为青年创业提供了良好的起点,密切了青年与团组织的关系,增强了团组织的感召力,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扩大合作载体,拓宽融资渠道。团区委联合邮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以“创业找团委,贷款助您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了强化工作效果,我们将团区委、各直属团委以及金融机构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手机,作为咨询热线,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宣传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累计接受电话咨询231人次,上门咨询57人次,现场咨询近千次,贷款扶持工作形成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是创新贷款办法,简化贷款程序。此次扶持对象为相山区辖区内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可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青年,重点支持农村青年致富能手、青年创业家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特色产业等。创业扶持贷款品种包括小额贷款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两种形
式。其中小额贷款分为农户(商户)保证贷款和联保贷款两种,无需任何抵押质押。个人房产抵押贷款采用个人额度贷款方式。小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农户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商户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在淮北邮政储蓄各营业网点,均有专人负责接待青年创业者,帮助创业青年了解贷款程序额度等相关问题,并承诺相关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最迟3天内放款。
四是宣传树立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创业意识和创业经验,提高青年创业的成功率。召开青年企业家联席会议,通过创业青年之间的交流,提高创业青年的诚信意识,形成以信用促进融资的良性循环,逐步提高青年创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目前,已在《淮北日报》、《淮北晨刊》等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1篇,在《淮北广播电视报》刊发宣传专版1期,在《直播淮北》播发新闻2期;组织推介会3次,发放宣传资料5500余份。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围绕“破解资金瓶颈,服务青年创业”这一目标,紧紧依靠团省、市委和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在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同时,下功夫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加大对创业青年金融知识培训的力度。通过制作专门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流程图、设立业务咨询台、开通金融服务热线、开办金融知识宣传栏,指导创业青年如
何获得资金、运用资金来创业、发展生产。其次是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做好贷款的实施管理工作。团区委将协助金融机构做好每一笔创业扶持贷款的发放工作。共同建立贷款个人/企业信用档案。每半年开展一次“信用街道(社区)”、“信用创业青年”的评定工作,推进信用建设。三是整合资源,努力搭建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团区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围绕创业文化建设、创业资金扶持、创业能力提升以及创业过程中的法律援助、风险规避等环节,开展专题调研,为党委政府整合资源,搭建青年创业服务平台积极建言献策,努力探索团组织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2.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二
我县地处关中平原东部,有26个乡镇、415个行政村,农户17.7万户,黄、渭、洛三河穿境而过,土地平坦,水肥充足,气候适宜,农业生产环境得天独厚。我县联社下辖34个基层信用社和一个营业部、9个分社,其中开办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信用社有35个,占机构总数的100%,截止 xx年xx月末,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为 万元,其中:正常贷款 万元,不良贷款 万元,不良贷款占比为 %;农户贷款余额为 万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万元),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为1136万元,农业经济组织贷款余额为134万元,其他贷款余额为14213万元。xx年元月1日至xx年x月x日,全县农村信用社共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x笔,金额x万元。
一、立足实际、诚信为本、积极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按照上级各部门的安排,根据xx县的实际,本着“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我县农村信用社自2001年开始进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各行政村、信用社、联社都成立了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村级评定小组由原来的村业务代办员、村支书、村长、村民小组组长等组成;信用社评定小组由社主任、主管信贷员、会计、包片外勤等组成。各评 级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对评定的信用户在村委会进行公布,以便于群众监督。对农户的信用档案建立内容全面、翔实。主要包括农户户主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人口、劳动力情况、家庭经济作物面积,家庭年经济收入、纯收入、对外债务情况等等内容。评定标准是我联社制定的《xx县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对信用户信息每年都要进行年审,该升级的升级、该降级的降级,并且可以从一般农户中根据近几年的情况提升为信用户。经过几年的评级授信工作,我县联社小额信用贷款工作走上了良性化发展轨道。截止xx年x月底我们已评定信用乡镇2个,占26个乡镇的7.69%;信用村168个,占415个行镇村的40.48%;建立农户经济档案的160836万户,占全辖农户总数177133户的90.79%;信用户63192户,占农户总数的35.67%。
二、及时授信、稳健经营、小额信用贷款惠泽千家万户 对于建立经济档案的农户,我们根据其农户历年诚实守信情况、农业生产情况等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户分为优秀、优良、一般三档,对信用情况好、历年不良贷款占比低的行政村评为信用村。对于评定的信用户、村每年进行年检,根据实际情况对信用等级进行升或降。对于评定的信用村、户进行授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余额控制”的管理办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联社采取统一的授信方式,授信额度是按照优秀、优良、一般三个档次分别授信为6000元、4000元、2000元,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授信额度也在不断增加,目前额度为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基本于目前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需求水平相一致。目前,我县农户贷款余额为105177万元,其中75%以上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0%以上的农户享受过小额农户贷款。
在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时,我们坚持集中放款和柜台放款相结合,把小额信用贷款打造成实实在在的“阳光工程”,农户只要手持连心卡和身份证就可以到所在地信用社办理贷款,不需任何抵押和质押手续。几年来,我县联社信贷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开展送贷上门活动,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放在第一位,并把贷款发放过程臵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达到了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户不再贷款难。
三、加强服务、加大投入、小额信用贷款造福一方百姓 一是做好调查,放好小额信用贷款贷款。近年来我县联社全体干部职工能够认清形势,迅速行动,早抓快动,抢占农村有利市场。每年年初主动请示县委、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共商支农大计,调整引导农民贷款投向,及时筹措资金,逐年加大贷款投放量。积极推广优质文明服务,坚持走出去,以进千家、到万户,了解民情,调查支农资金需求为契机,做好宣传,对信用户实施零距离服务。各基层信用社针对本辖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 上,根据不同客户和不同产业的资金需求状况,做到早调查、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不误农时,不误产业,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服务计划。各社信贷人员及早动手,深入田间地头、村巷院落,做好贷前调查,对本辖区产业布区,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计划,资金需求逐一了解,对信用户的发展计划,资金投入做到了心中有数,同时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生产模式,调整产业结构,适应市场需求。
二是信贷支持坚持面向三农,立足农业,带动副业及农产品加工业,除城区各网点外,各社原则上新增农业贷款比例不低于80%。同时积极支持“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抓好示范村建设,对21个“一村一品”示范村产业给予重点支持,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前半年为“一村一品”产业发放小额农贷3164户4595万元,其中xx信用社为xx镇xx村1800亩冬枣发放小额信用贷款300多万元。xx信用社为xx村设施黄瓜发放小额农贷91户45万元。xx信用社为xx村仔猪繁育放款15万元,购买母猪100多头。xx信用社发放养猪贷款75笔40万元,带动了该镇养殖业发展。近年来我县积极支持奶牛业的发展,xx、xx等信用社先后发放小额农贷800多万元。xx社扶持本辖区秦川牛催肥,为xx村发放养牛发放小额农贷130万元,目前黄牛存栏达1200多头,效果明显。
三是加大投放,有力支持三农发展。客户经理扎实工作,为农服务出新招。xx信用社每个客户经理公开在所包村发放贷款1次。xx主任带头在兴旺、马坊西村发放养猪、杂果种植贷款108笔169万元。xx信用社客户经理xxx同志,一人包7个行政村1160户村民,面对巨大的工作量,他从不叫苦,为了不误农时,晚上加班到户办理贷款手续,白天上机维护基本信息,三个月共入户办理小额信用贷款820笔430万元,为当地农民按时春播做出较大的贡献。xx用社立足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特点,配合政府全力支持“一村一品”拳头产品哈密瓜产业,加大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资金投放,引进了育苗、增湿、滴灌、遮阳等新技术和10余种名优特新品种,每年向瓜农投放300多万元,基本满足了但低的资金需要,并辐射带动了xx、xx周边乡镇发展这一产业,如今这一地区的哈密瓜已远销到日本、东南亚等地,瓜农纯收入达3万元。xx的大棚西瓜生产近年来闻名省内外,闯出了自己的品牌,一开春,该社急群众所急,积极和瓜农签订代存协议,亲自把资金送到田间地头,深受群众赞誉,仅元月份至三月份投放西瓜小额信用贷款贷款430万元,为六月份西瓜丰收奠定了基础。xx信用社为本乡镇养牛大村xx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30户50万元。今年县联社投放3000万元贷款,支持15个乡镇60个村新建日光温室2400亩,蔬菜大棚8000亩,建设工厂育苗中心一个,专业化育苗点15个,成为秦东蔬菜第一县,被确定为全省百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县和示范县。
四、适应形势、开拓进取、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不断创新
我县农村信用社按照省联社的统一安排,推出“富秦家乐卡”农户小额贷款新品牌。要求信用社通过严格规范的信用等级评定,向信誉好、信用等级高的农民优先发卡,依据信用等级评定,搜集整理优秀信用户信息,将已经经过年检的优秀信用户作为首期发卡对象;同时对于按期还本还息、履约能力强的持卡人推行优惠利率,让富秦家乐卡逐步成为良好信用的身份证明,成为农村信用社服务优质客户的名牌产品,培养广大农户能够自觉珍惜信用、提高信用的良好环境。截止xx年x月末累计发卡xx张,授信xx万元,累计发放贷款xx万元,贷款余额达xx万元。
3.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三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三农”的重要作用,探索我省金融改革发展创新的途径,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改善我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进一步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为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涉农企业、中小企业等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二)基本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各市(州、地)选取有条件的申报公司作为试点,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按照严格监管、规范运作的原则,制定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标准和操作程序,参照金融企业管理制度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明确职责、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协调一致的监管机制。按照“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确保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严格经营范围,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
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建立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具体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贵州银监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局。
省中小企业局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和市场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二)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政策宣传工作,协助省中小企业局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转报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试点申报方案,监测分析防范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
(三)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试点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风险,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严厉打击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活动。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做好试点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试点工作的安排
(一)目标任务。2008年年底以前,力争各市(州、地)分别推荐1—2家单位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先行试点,2009年适当扩大试点规模,原则上每个市(州、地)试点公司不超过5家(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适当增加试点名额)。在试点基础上力争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我省县以下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力量。
(二)具体安排。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启动,按照《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实施。具体安排为:2008年11月,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确定试点对象,上报试点申报材料;2008年12月,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2009年,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试点地区。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由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银监、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实施。省中小企业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明确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处置责任,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动态监测系统,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指导各地人民政府处置和防范风险。
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扶持,研究适合本地的具体扶持政策,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措施。
附件: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4.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四
(新政发„2008‟8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和改善地方金融服务,有效增加小企业和“三农”贷款供给,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有效动员和配置金融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是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根据试点的运行效果、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二是坚持严格监管、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控制准入标准,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确保参照金融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三是坚持明确职责、防范风险原则。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试点企业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置工作。四是坚持“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确保试点企业严格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小企业和“三农”服务。
二、明确职责,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协作,尽快建立“归口管理、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确保稳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审批监管和服务水平,既要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摸索商业性的、可持续性的成功模式,又要避免小额贷款公司酿成风险。
(一)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研究拟定试点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行业规划,审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牵头建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评价,汇总和发布有关政策管理信息,指导和督促各地州市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负责对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规划、指导、规范和管理。具体包括:指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小额贷款公司布局,牵头建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对辖属小额贷款公司的统计监测,指导和督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三)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县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具体包括:确定试点对象,审定筹建方案,做好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金融风险等。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协调当地银监、人行、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管和风险预警,跟踪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及未经审批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等金融违法违规活动。
三、试点工作部署
结合自治区实际,试点阶段原则上在乌鲁木齐市批设3-5家,其他地州市各批设1家小额贷款公司。各地州市、试点县(市)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条件、分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对试点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制定明确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相应的处置责任,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自治区金融办要商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组织工作,确定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对试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审核后,报自治区金融办审批。2009年底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在全区推广。
四、制定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试点公司规范运作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人包括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在县(市)人民政府的组织指导下,由主发起人为主自愿协商选择其他出资人,出资人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有关条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在县及县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注册在地州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包括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注册在乌鲁木齐市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0万元。注册在乌鲁木齐市的,须同时在县及县以下设立不少于1个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机构。对于切实服务小企业和“三农”、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一年后允许增资扩股。要优化股权结构,合理设置大、中、小股东的持股比例,既要防止小额贷款公司被少数大股东控制,又要防止股权过于分散,造成无主要股东负责或内部人控制。鼓励熟悉金融政策和业务、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
(二)小额贷款公司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机制,明确贷款流程和操作规范,完善贷款管理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科学设置各项监管指标,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四)选配符合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五、实行严格的监管措施,严防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自治区金融办要同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协作,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动态监测系统,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检查,依法严查未经审批擅自扩大业务范围、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对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行为及时认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的动态监测,强化对贷款利率的监督检查,及时认定和查处高利贷违法行为,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公安部门要及时查处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负责指导、督促防范和处置风险,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好初审关,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存在风险隐患和违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有权责令整改,情节特别严重、逾期未整改或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有权责令停业整顿。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未经审批擅自设立机构、非法集资、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查处,经征求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意见后,报自治区金融办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政策
自治区金融办要会同工商、银监和人行等职能部门,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改制为村镇银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5.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五
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0年,广州小额贷款公司依法设立、依法经营,顺应本地经济发展趋势,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创新,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全市“三农”、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金融生力军。
一、2010年广州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
(一)公司数量持续增加,区域覆盖面广
在2009年2家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的基础上,2010年新增5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1家获准设立。8家小额贷款公司覆盖了我市10个区、2个县级市中的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萝岗区。总注册资本为8.5亿元,大部分由民营企业和自然人出资。同时,有4家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人资金,总共2.25亿元。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合计账面利润为4962.41万元,缴纳税收1989.37万元。这些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后,通过发放小额贷款以及税收贡献,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
(二)贷款投放量大,贷款结构合理
2010年,广州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投放贷款1778笔,累计投放金额26.67亿元,平均每笔贷款金额150万元。
1.贷款期限以3个月以内的短期为主。2010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3个月以内累计贷款18.48亿元,占全部贷款的69.29%;3—6个月累计贷款3.90亿元,占全部贷款的14.62%;6—12个月累计贷款3.28亿元,占全部贷款的12.30%;1年以上累计贷款1.0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3.79%。
2.贷款对象以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为主。2010年,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自然人贷款1279笔,金额为11.0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41.28%;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277笔,金额为9.0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33.78%;发放中小企业贷款222笔,金额为6.65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4.93%。
3.贷款用途较为广泛。主要投向农业、工业、服务业,累计贷款分别为5.08亿元、5.44亿元、13.09亿元。此外,投向消费领域的贷款为1.49亿元,其他类贷款为1.58亿元。
4.贷款方式多采用保证类贷款。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目前贷款采取信用、保证、抵押和质押等4种方式,其中保证类贷款累计为11.30亿元,占全部贷款的42.37%;质押、信用和抵押类贷款累计为7.5亿元、5.2亿元和2.7亿元,分别占全部贷款的28.12%、19.50%和10.12%。
(三)风险管理严格,资产质量高
广州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不存在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吸收公众存款、利用社会闲散人员收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均制定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内控、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在内部机构方面设置了信贷部、风险管理咨询部、综合保卫部和计划财务部等部门,具体负责业务贷前审查、贷款审批、风险控制及内部管理等职能。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控良好。
广州小额贷款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资产质量高。2010年末,广州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8.19亿元,没有不良贷款,计提风险准备金486.71万元,资产损失准备充足。
(四)运作方式灵活,与商业银行合作良好
广州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方式灵活,在贷款利率、放贷程序、客户等方面具有自身特点,与商业银行加强合作。互利共赢发展。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具备较大的弹性。
2010年,广州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加权平均月利率从10.14%0到16.14%0不等,低于民间借贷利率。
放贷手续简便,速度快捷。贷款业务按照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核实抵押情况、担保情况、贷款委员会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运作,一般在贷款申请受理之日起7天内办理完毕,快的甚至可当天放款,比在银行贷款更加方便快捷。
面对可放资金有限等困难,广州小额贷款公司积极与银行加强合作,如越秀海印小额贷款公司、天河益建小额贷款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开展联合贷款业务,一笔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发放20%,商业银行发放80%,通过联合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拓展了业务,商业银行提高了盈利水平,企业降低了资金成本,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企业实现了多赢。
(五)立足区域经济实际,坚持特色经营
广州小额贷款公司各处一区(县级市),所在区域经济状况、产业结构各异。花都区农业比重相对较大,皮革皮具、珠宝等产业发达;越秀区是传统的商贸业中心,民营经济发达,各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总数超过8万家;天河区专业市场达1 12个,电子行业、软件行业的专业市场客户众多;增城市牛仔服装产业发达,民间资金缺口突出;荔湾区商贸文化旅游业蓬勃发展,区内知名的广东塑料交易所的交易企业资金需求迫切;萝岗区高新技术企业聚集,需要支持资金;白云区民营科技园以及工业区具备规模,中小企业众多。
广州小额贷款公司认真分析当地产业发展特点,明确发展定位,在小额贷款投向上,形成了花都区以三农为主,越秀区以个体工商户为主,天河区以大型市场为主,其他区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发展格局。2010年,花都万穗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农业贷款3.07亿元,占比51.48%;越秀海印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4.67亿元,占比50.70%;天河益建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服务业贷款2.46亿元,占比35.66%,经营特色鲜明。
(六)产品创新活跃,影响力不断增强
广州小额贷款公司牢固树立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宗旨,根据企业短期流动资金不足、银行审批额度限制等实际情况研究开发机制灵活的各类金融产品。各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发的信用金、及时达、实业宝、联银贷、应急贷、过桥贷、货押贷、组合贷、科技创业贷款、商铺通贷款、供应链贷款、过桥快捷通贷款、个人易贷通贷款等产品,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和好评。其中,“海印联银贷”品牌得到了省金融办的高度肯定,在广东省金融办主办《重要金融信息参阅》上作了专题介绍。
广州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参加省内外乃至国内外的培训、研讨、论坛等活动,在业务开展及对外交流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首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议高峰论坛上,花都万穗小额贷款公司被评为“2010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100强”,其董事长被选为首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副会长。在2010年广东省“金融创新奖”评选中,花都万穗小额贷款公司和越秀海印小额贷款公司在100多个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均获得二等奖(本次获奖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共3家,另一家为三等奖)。花都万穗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的会长单位,负责协会的筹建及制度设定等工作,该公司还对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多次开展业务培训。随着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取得佳绩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的深化,广州在省内乃至国内小额信贷领域的影响力逐步显现。
二、2011年广州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展望
一是继续推进试点区域广覆盖。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申办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改善工作流程,加快报批进程,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发动市里未申办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县级市)向试点区(县级市)学习借鉴经验,把握试点政策要求,争取参与试点工作。继续督促试点区(县级市)认真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工作,加强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待各区(县级市)覆盖完毕之后,在条件成熟的区(县级市)争取设立第2家甚至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
二是继续强化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我市一直以来积极倡导小额分散的经营思路,避免贷款集中度过高引发金融风险。通过业务指导和劝告等方式,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平均每笔贷款投放金额从2009年的199.27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150万元。下一步将督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强化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降低单笔贷款投放额度,扩大贷款覆盖面,不断满足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资金需求。
三是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与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政府部门、小额贷款公司沟通交流平台,交流成果、学习典型、宣传先进、解决问题,为小额信贷改革和发展做好服务。探索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的惯例和规则,推动行业自律管理。
四是继续争取政策支持。继续就相关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将小额贷款公司列入办理贴息贷款金融机构的范围;争取将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料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便于查询企业及个人的信用状况,加强风险管理;争取将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列入有效的再担保范畴,防范信贷风险;争取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贷款按比例给予适当补贴,从而惠及更多“三农”和中小企业。通过争取支持政策,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与时俱进,扎实开展小额贴息贷款2010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扶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增收成才,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和团省委、湖南省银监局《关于实施湖南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湘团联[2009]5号)精神,共青团南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县委)、中国人民银行南县支行(以下简称县人民银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信用联社)就深化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当代农村青年的新特点,以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为目标,以提供小额信贷和项目扶持为有效形式,以诚信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拓展信贷载体、创新服务内容,为广大农村青年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团结带领广大农村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项工作稳妥有效的进行,决定成立南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联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顾问:易贵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组长:杨泽广 县人民银行行长 副组长:施旖旎 团县委书记
吕立球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张亚东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成员:叶 君 团县委副书记
姚正华 县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
周建光 县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
郑年华 县人民银行货币信贷调统股股长 赵光明 县信用联社业务拓展部主任 曹国立 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办公室主任由叶君担任。
三、主要内容
通过团组织挖掘和推荐一些有贷款需求并具备承贷能力的农村创业青年,经农村信用社按规定考察授信,以优惠利率向青年发放创业贷款,培养扶持一大批农村青年致富能手、创业小老板、优秀青年企业家,影响带动广大农村青年转变观念,自主创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一)扶持对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青年和返乡农民工。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被县以上各级团组织命名表彰的“杰出青年农民”、“优秀青年乡镇企业家”、“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质客户群,农村信用社予以优先办理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贷款分为三大类:一是面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志创业的农村青年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原则上贷款额度在3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1年,可根据生产、经营周期灵活设定。二是面向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有较好社会影响、有产业特色和良好经营效益、亟需继续扩大规模的农村青年创业者提供“青年创业经营资金贷款”。原则上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1年,可根据经营周期灵活设定。三是面向由农村青年创业组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非农领域的优秀企业提供“青年企业发展资金贷款”。原则上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2年,可根据企业生产周期灵活设定。贷款利率比照农户小额贷款执行。
(三)贷款保证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采用联保、抵押、质押等方式,对担保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组合担保。采取联保方式的,联保成员不低于3户,最多不超过10户,联保成员不得为同一家庭成员。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等信贷方式,提高全县农村青年初次创业的成功率,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降低贷款风险。
(四)贷款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向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乡镇团委初审后上报团县委、团县委审核把关后推荐至县信用联社,县信用联社接到推荐表后,开辟“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团县委,不符合贷款申请的将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由团县委将县信用联社审核结果通知创业青年所在乡镇团委,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创业青年向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交贷款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接到申请后,未超过当地信用社权限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超过信用社审批权限的报联社审批)。
四、职责分工
团县委、县人民银行、县信用联社共同成立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指导小组,分别负责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协调信贷业务工作。各乡镇团委与农村信用社都要联合成立工作组,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一)人民银行工作职责。
1、协助和引导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支持农村青年创业成才。
2、定期组织召开金融机构联系会议、货币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会议,及时通报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开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农户的监测。
3、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业务。
(二)团组织工作职责。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挖掘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小额贷款项目,组织就业及创业技能培训,向农村信用社推荐具备创业基础、信用良好、自有资金充足、具备还款能力的农村青年,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协调相关的优惠政策。各级团委在积极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推荐优质客户和优质项目的同时,不干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团县委将把开展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农村信用社工作职责。将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纳入到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体系之中,对青年创业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贷款,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扎实做好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组织工作,确保贷款的顺利发放。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2009年7月)三方合作意向确定后,共同展开宣传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各乡镇信用社要发挥信贷人员走村串户和具体经办业务的优势,积极宣传,把活动的内容和优质服务带到田间地头,送给创业青年,使活动在农村家喻户晓、青年皆知。
(二)发放贷款(2009年8月起)在活动宣传的同时,由乡镇信用社按照双方约定的贷款程序,针对经团组织推荐的农村创业青年进行审核授信、发放贷款。
(三)总结评估,建立优质客户群(2009年11月起)对第一批贷款的使用、收回状况逐步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凡是贷款青年合法诚信经营、及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由各级乡镇团委和乡镇信用社将其纳入“农村青年诚信优质客户群”,提供利率优惠、增加额度等贷款优惠政策,进一步扶持其创业发展。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
积极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实施,能为广大农村青年实现创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因此各乡镇团委要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各乡镇团委要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青年情况,了解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农村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
各乡镇团委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实践的阵地;发挥杰出青年农民、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农村青年开展创业的信息、经验交流和贷款的互保、联保服务。
各乡镇团委要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加强合作,精心安排,重点部署。要把对农村青年创业者的调查与农村信用等级评定、优质客户群培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稳固农村市场,开辟经营领域。
(三)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各乡镇团委要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村青年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挪用。对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团委书记和信用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把关,确保各项贷款的发放质量。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监督和指导。信用社要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制度和办法,按照责权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绩效评估考核体系。
(四)健全机制,发挥效能。
相关部门规范和完善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制度和流程,保证程序到位、管理到位、风险控制到位。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注重落实贷前的调查分析、贷中的审批制度执行和贷后的资金用途监管,实行审、贷、管相分离,增强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和效能。
(五)全面协调,做好服务。
各乡镇团委要积极向党政部门汇报,争取把培养扶持农村青年创业的重点项目纳入到党政工作总体规划中,为项目示范推广争取配套政策以及技术、物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条件。通过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有限的贷款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推动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作和信息反馈工作。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团委和各乡镇信用社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团委),督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团委和各乡镇信用社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并于2009年7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团县委、县人民银行备案。此后每半年将本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团县委、县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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