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

2024-11-06

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精选10篇)

1.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 篇一

市知识产权局2006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市知识产权局2006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1-11月份,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局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好范文版权所有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

识的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共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8家,检查商品18485种。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3起,结案11起,罚款1千元;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起,结案3起;受理职务报酬案件7起,结案7起,总结案率为84。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推进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营造良好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2006年1至2月,我局派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5人次对济康大药店、市七一购物中心、好家乡超市七一店、红山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企业、药品超市进行了“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在10503种商品中对近百种标注有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登记,对其中7种涉嫌冒充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产品进行抽样取证,并要求企业限期提供证明专利标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5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一道对市天山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4月19日至4月24日,在我局的督导下,沙区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十二个成员单位与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的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的世纪金花商城、康泰东方药品超市、七一超市、友好百盛、金都保健品市场和商贸城文体用品大厦进行了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联合执法检查。在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中,共对1000多种药品、500多种医疗器械、上千种保健品和100多种品牌服装、500余种日用百货和300个品牌的文体用品进行抽样检查,逐一登记了三百余种含有专利标记的商品。

4月26日,我局会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机局等部门,在××市北郊华南农机市场针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农机商品开展了“4•26”专利联合执法活动。

8-9月份,我局对主流新闻媒介刊登涉及专利标记的广告进行集中检查,立案查处2家广告业主,整改1家,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还向新闻媒介赠送了专利法宣传材料10余份,并通过主流媒体扩大对专利权保护的宣传。

9月1日~5日,第15届××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召开。为整顿和规范会展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一道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测绘局、边贸协会等8个部门联合在乌洽会上开展了执法行动。此次乌洽会参展商品或技术中标有专利号或专利标记的商品有62种,涉及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装潢材料、家用工具、保健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各类产品。

二、通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树正面典型。

4月26日,在纪念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中,我局为××市天山百货大楼授全疆第一家“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牌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新疆友好集团、天山百货大楼的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了授牌活动。此次授牌活动,在全疆流通领域尚属首例,为我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了正面典型,为全疆的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表率。

三、强化整体素质,提升综合实力,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律业务知识和专利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保障执法人员进一步积累专业知识和实际办案经验,以过硬的扎实的业务功底充实自己,2006年,我局制定了《2006年执法学习计划》,坚持每两周一次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共组织业务学习20余次,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我局执法队伍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整体社会形象。

四、探索跨地区横向协作执法网络工作,加强与外省、市及外地、州局协作执法。

2月,我局在处理“姚记扑克”冒充专利案件中发现,该产品的生产厂商为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为从源头上遏止假冒、冒充专利产品在我市的销售,我局及时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出了协查函,请该局协助查处生产厂商的冒充专利行为,3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给我局复函,已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处理。

10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米泉齐路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树脂复合材料井盖”产品的宣传单上宣称其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印刷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名称:地下管道检查井盖、专利号:zl02216643.2),经检索查明,该专

利权于2006年5月31日未缴年费终止。经了解行政区划,根据《行政处罚法》及《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向昌吉州知识产权局移送了该案。

五、建立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为推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我局制订了《专利案件处理流程表》、《执法人员出外勤记录》、《群众来电来访登记表》等一系列执法文书,与主管行

政领导签订了《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使我局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目标,严格依程序进行。在今年迁至西北路新办公地点办公,专利违法案件调查室,处理纠纷案件口头审理室得到初步解决的情况下,及时将专利行政执法的依据、规程、举报电话等事项进行公开上墙。另外还利用各种培训讲座,广泛向社会各方面介绍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积极为市民提供服务,主动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主题,展开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的工作。我局还根据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并履行《行政许可法》和《××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认真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的报备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确认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对2005年行政执法考核后自查中发现的不足全面深入进行完善,如,案卷归档程序进一步规范,调查证据照片进一步翔实等。

六、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领域的各类违法活动不断增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威胁经济安全。6月,我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建立了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市场稽查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单位相互通报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案件动态及案件查处情况,提供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会诊研讨重大、疑难、新类型、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共同研究交流联合打击各类突出经济违法活动案件的经验和做法,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努力增强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密切合作,在加强保密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联网共享;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共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会商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七、在我市沙依巴克区成立全疆首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9月21日,在我局和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好范文版权所有护联盟”正式成立。首批加入联盟的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成员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承诺书》。“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成立,为××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开拓了一条新路,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它将成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交流。

11月,应我局的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以下简称高院民三庭)委派该庭高华东法官来我局调研工作,这是自治区司法部门与我局的首次工作交流。我局领导介绍了××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发展实施专利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高法官高度评价了我局在××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协作,将高院民三庭工作中一些好的工作经验与我们共享,把自治区、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这次交流,为今后工作中协调配合,取长补短,促进我市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因当事人不服我局处理决定,起诉至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起,现均已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有效。(××市知识产权局)

2.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 篇二

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岗位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切实保证财政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昆山市财政局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昆山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机关的工作人

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文件,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参加考试的义务。

第三条办公室会同预算科编制法规学习和培训计划,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实施,其中综合性法规和涉及两个以上处室的法规学习培训由办公室牵头组织。

第四条法规学习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必要时安排辅导,辅导由有关业务处室和预算科负责。

第五条局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全局执法人员岗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考。各执法机构的考试平均成绩应当公布,并将各执法人员的考试成绩抄送办公室,与公务员考核和评选先进挂钩。

3.市公安局依法行政计划 篇三

一、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1、深入开展“三考”工作。认真总结2007“三考”工作经验,表彰奖励“三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公安部、省厅的部署要求,推动各警种、各部门抓好本系统2008年“三考”工作。研究建立“三考”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和充分运用“三考”工作成果,以“三考”促“三基”,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软实力”。

2、积极开展“四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部分省(市)公安机关培养和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培养和创建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所队和执法示范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命名一批市级执法示范单位,以执法示范单位为标杆,激励、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上新台阶,形成一批在全市公安机关有影响的执法品牌,着力打造连云港公安执法品牌。

3、深入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活动。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结合培养和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及重点单位帮扶工作,市局继续从法制和各执法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派驻一些执法工作基础较好或相对落后的单位进行专门服务,帮助基层培养、选树执法先进典型,帮扶、提高后进单位的执法工作。

4、继续提高公安执法工作科技含量。根据省厅工作部署,积极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深入推进《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网上执法办案和监督工作,制定《网上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提高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的信息化水平。试行侦查命案和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大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涉外犯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复杂、有影响的犯罪案件,讯问主要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实行音像资料随案保存管理,提高办理大要案件的质量。推行处警全程录音制度,派出所、交巡警和110处警民警在日常巡逻执勤工作中必须配备录音笔,在处置重大、复杂警情时,除因特殊情况无法或不宜录音的以外,应当进行录音,并保管好录音资料。

二、紧密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执法制度建设

5、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在市局直属各业务部门,各县分局中具有执法职责的科、所、队设立专职或兼职法制员,履行指导、把关、法律审核职责,对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通过前移执法监督关口,从源头上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6、建立“回头看”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回头看”促使基层执法单位对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自我提高,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单位在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主体和基础作用。

7、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在深入调研基层执法单位涉案财物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有效规范涉案财物的扣押、登记、保管、发还及处理,防止因涉案财物引发的信访、投诉和诉讼案件。

8、加强执法档案工作。在全市公安机关普遍建立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执法档案,作为落实执法责任的有效载体,准确、全面地反映执法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基础工作。

9、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劳动教养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水平,采取有力措施,深挖劳教案源,依法用好用足劳动教养手段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10、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按照公安部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要求和全省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推行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听证、和解、调解等制度,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本单位当年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诉讼案件总数的60%。

三、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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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源头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接处警、受案、立案、传唤、询(讯)问等源头执法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实现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向源头执法转移,切实规范源头执法行为。同时,加大对源头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执法量大的派出所的执法监督力度,抓重点带一般,整体推进基层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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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县分局案件审核工作的监督。将县分局案件审核工作纳入执法监督范围,考核案件审核部门的审核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案件审核部门在提高县分局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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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个案监督。加大对涉法信访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劳动教养案件以及各级领导交办的案件的个案监督力度,并在个案监督工作中建立重大执法问题即时通报、现场督办和限期办结制度,发挥个案监督以点带面的监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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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警种、各部门制定办理刑事、治安等案件的样板卷宗,组织优劣卷宗评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法尺度。

四、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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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细化执法责任。根据《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细化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责任,切实将执法工作作为“一班人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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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责任追究。修改《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追究方式、追究程序,增强可操作性。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根本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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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执法问题通报制度。加大对执法问题的通报力度,一般程序性问题由市局法制处在部门网页上进行通报并下发执法建议书,重大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由市局进行通报。基层执法单位因执法出现重大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被市局多次通报的,建议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包片局领导予以组织处理。

五、强化民警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18、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制定《连云港市公安民警法律学习培训规定》,完善民警法律学习培训机制。结合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及公安部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对执法办案民警进行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结合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

19、完善执法问题典型案例讲评制度。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汇编执法问题典型案例,采取深入基层巡回讲评和网上点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案释法,促进执法问题及时整改,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基层民警执法水平。

20、抓好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民警旁听庭审工作。通过出庭应诉和观摩庭审,逐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进而强化民警依法办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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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在全市公安法制系统和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中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分级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发公安法制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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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3年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篇四

XX年工作目标:6个100%,1个98%以上,1个30%以上,2个3%以下,1个递增20%。即:公务员学法培训率达到100%,专业调解员培训率达到100%,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率达到100%,社区服刑人员教改率达到100%,专业社工培训率达到100%,诚信法律服务单位达标率达到100%;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保持在98%以上;省级优秀司法所达到30%以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犯罪率,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法律援助办案数比XX年递增20%。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以提升全市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通州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实”字当头抓重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全民性。一要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公务员学法工作。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意识,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年内,组织一次全市大型法制讲座,安排不少于两次的市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公务员学法要做到“每月一法”,统一学法资料和内容。10月份,组织全市普法考试。二要突出抓好青少年学法工作。各级学校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法制教育师资、计划、教材、课时“四落实”。要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我与家长同学法”等活动。要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制度。上半年,建立1-2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要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要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围绕宏观调控、扩大内需、结构调整、改革开放等新形势下的新需求,安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提高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应对复杂情况的法律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普法万里行”活动。要充分发挥商会、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四要突出抓好农民学法工作。要以学常用法、做懂法人为切入点,开展农村普法活动。重点宣传调解、诉讼、信访、征地拆迁、农村宅基地使用、土地流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4月份,在农村普遍开展“小课堂、小竞赛、小讲座、小演出、小论坛”五小普法宣讲活动。要健全“以镇为主导、村(居)负责制”的普法机制。农村干部学法要做到“四个有”,即: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活动。要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村村做到“六个一”,即:每村建好一个法制宣传栏、办好一个广播栏、办一个法制学校、配备一名法律志愿者、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一本法律知识读本。

“强”字当头抓创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一要创新普法理念。要把教育群众与培养群众、塑造群众结合起来,把对群众单纯的法律知识普及与培养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法律信仰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法律缺失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二要创新普法方式。要切实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普法工作的“倍增器”,运用文化的特有功效,使群众的法治素质和群众的道德素质、思想素质同步提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现代传媒,开展普法宣传。要继续办好《平安法治通州》电视专栏,使之成为普法特色品牌栏目。要充分利用童子戏、通剧等传统特色剧种开展法制宣传,开发通州法治文化地方特色。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展览馆。要加强法制文艺团(队)的建设,引导基层创作出富有乡村特色,喜闻乐见,农民想看、爱看的法制文艺节目,继续组织文艺下乡活动。要组织开展通州民俗法治论坛活动,挖掘通州法治文化特色。8月份,开展优秀法治书画评选。三要创新普法手段。要在完善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基础上,努力适应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积极依托普法网站、法制短信、车载电视、法制动漫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深”字当头抓落实,提高法治通州创建实效性。要深入开展创建“法治县(市、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通州建设。要严格依法行政,推行“权力阳光工程”。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丰富法治建设载体,进一步巩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要认真组织参加省、南通市第五批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我市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要结合法治镇(区)、法治学校、法治医院、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培育一批机关、村(居)、学校、企业法制宣传的典型示范单位。要继续开展“法律六进”、“一学三讲”等主题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素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二)以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安全稳定为重点,不断深化平安通州建设成效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放大大调解工作的效能,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一要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要按照“六有”(有牌子、有章子、有调解庭(室)、有档案柜、有四薄两表、有工作台帐)、“四规范”(规范组织网络、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工作制度)、“三化”(场所固定化、队伍职业化、业务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市、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建设。上半年,各镇(区)专职调解员的配备要达到“三个二”的要求。二要做强品牌特色。各地要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中心,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努力发挥好调处中心的实战功能。要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多解决一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疑难纠纷,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威,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要以“三站一中心”建设为载体,发挥优势,做强品牌,进一步拓宽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衔接渠道,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3月上旬,在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三要提高调解工作实效。要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要重点做好因金融危机和农村改革发展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加大对事关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努力促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切实防止矛盾积聚、风险叠加、局面失控。

立足于预防犯罪,在彰显帮教成效上下功夫。一是要落实管控措施。要严把人员“进入关”,做到转递、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手续齐全,程序规范。要坚持定期走访和个别走访相结合,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重点对象走访,做到刑释解教人员有生活困难必访,有矛盾纠纷必访,有异常情况必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年内,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排查走访活动。二是要丰富帮教形式。要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4月底前,各镇要建立1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排适量刑释人员进基地工作。要加强与劳动、工商等部门的协调,6月底前,建成通州市帮教安置技能培训中心,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刑释人员提高自主择业的能力。9月份,组织成员单位到监狱开展延伸帮教活动。三是要实行分级管理。对被列入一类管理的对象,要通过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教、每周走访等形式,加强帮教和监控,防止重新犯罪。对被列入二类管理的对象,要通过开展季度走访、见面谈心等形式进行帮教,促使其改过自新。对被列入三类管理的对象,要通过亲情帮教,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贡献之人。

要进一步增强公证工作的公信力。要以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为重点,以维护和增强公民公信力为根本,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公证处要积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企业破产清算等公证事项。要主动适应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努力为群众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纠纷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紧紧围绕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创新公证服务“三农”的工作方式、方法。要认真研究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要巩固“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快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要加强对公证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本领。要进一步强化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执业管理,完善公证业务操作规程。要把公证人员业务与敬业精神、公证质量、服务态度、组织纪律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公证处和公证员正确处理好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关系,促进公证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要认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双千百日”活动,在加强为企业服务的同时,把重点放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上,放在防范农村经营风险上,放在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上,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坚持季度培训、每月交流制度,通过学习管理规定、组织业务培训、交流典型案例、参观所务建设、开展卷宗评比等活动,着力提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本领和能力。要深入开展争创“诚信法律服务单位”活动,力争100%的法律服务所达到“诚信法律服务单位”的标准。要健全业务收费、财务管理、案件登记、政治学习、目标管理等规定。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收案结案、投诉查处等制度,促进各项业务有序、高效、规范开展。局将按照“五个统一”(统一上墙制度、统一卷宗内容、统一工作记录、统一人员去向牌、统一亮证上岗)的要求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规范管理,营造一流的工作环境,打造一流的服务形象。

要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要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要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接待质量,树好窗口形象。要加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参与法律援助的组织形式,扩大法律援助惠民网,更好地为贫、弱、残者提供法律帮助。3月份,组织开展以“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建设”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五个一”活动,即:走访一批企业、开展一次义务咨询、讲一堂法制课、调处一起纠纷、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5月份,在农民工集居地建立援助工作站,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评价体系,通过设置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暗访等方式,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月份,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者信息库,推行受援人员“选援制”。9月份,邀请部分受援人召开座谈会,开展“受援人员评援助活动”,听取他们对援助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5.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 篇五

展水平,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着力推进消费维权促进民生改善,着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市场监管,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依法监管市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权威之源。工商机关不依法监管就没有权威。要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以高效能的监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当前,特别要注重从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出发,着力加强对涉及全局和扰乱区域经济发展秩序问题的深入研究和解决,努力防止市场监管的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

1.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积极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要继续深入开展国务院部署的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要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规范管理力度,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围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保障食品质量,积极推进食品市场监管信息网络化、监管电子化和监测手段现代化。为丰富检测手段,实现监测手段现代化,按照省局部署,要加快食品检测中心建设,力争上半年建成全市食品质量检测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要依法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进一步做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工作,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要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大力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继续认真开展打击“傍名牌”活动,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

3.切实加强商标行政保护工作,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要以保护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继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业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今年要组织开展2至3次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制止对我市品牌的侵权行为,为省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4.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力度,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市局广告监测中心的作用,实现对全市媒体广告发布的全方位监测,形成违法广告快速打击反应机制;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继续以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深入推进广告市场整治工作,强化对电视购物广告和网上非法广告的治理力度。要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推动建立和落实媒体单位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领导责任追究制。要加大对违法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查处力度,坚持多措并举,健全联合监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案件查办程序,强化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增强联动机制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加强行业指导,积极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5.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要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加大对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强化对诱骗大学生、农民工等参与传销的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要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打击传销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五个一”监管模式,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直销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6.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要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基础数据、监管数据的归集,推进全市登记信息和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要加强对企业登记代理和出资违法行为的监管,开展打击违法登记代理和虚假登记行为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监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要完善企业“黑红名单数据库”,加强对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管理。要改进年检方式,强化年检发现问题和搜集企业信息的功能。

6.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 篇六

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进程,依据《关于印发XX市2009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依行领办发„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09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努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明确执法内容,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药械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体系,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制度更加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1.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重大行政事项和公共政策的决策调研、专家咨询、法律论证、公众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等机制;健全行政决策的监督体系和决策实施情况后的评价制度,通过跟踪调查和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所造成的失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2.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等制度,认真做好执法回访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平时审核与案卷评查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局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法制机构的审核,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局党组集体讨论后才能发布,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必须通过市法制办的审核;对制定的各类文件定期进行清理。通过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公开发布、定期评估、及时清理等制度,有效推进制度建设质量。

(三)扎实推进规范执法各项工作

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1.开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法和综合法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局周五业务学习日这个平台积极组织全局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定期组织业务和综合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效果,不断拓宽学习的范围和深度,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与水平。

3.进一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行电子政务,保障政务信息能及时准确公开。逐步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相关制度,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1.抓好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教育。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相对人的药品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经营意识。

2.抓好社会宣传教育。结合“9.15”、“12.1”、“12.4”等宣传日开展几次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假劣药品展示、在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劣药品、安全用药的能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

3.抓好媒体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业务咨询活动,提高社会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度。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市局成立行政行政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领导与落实,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积极准备,狠抓落实。

(二)提高认识,统一实施。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进一步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执法人员要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三)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局办公室要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将计划落到实处;各相关责任科室要主动配合,协同运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主题词:依法行政计划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法制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7.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 篇七

为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财企业„2013‟390号)文件规定,现就2014年武汉市专利信息利用项目、武汉市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武汉市发明专利奖和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以及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有关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专利代理机构:

为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财企业„2013‟390号)文件规定,现就2014年武汉市专利信息利用项目、武汉市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武汉市发明专利奖和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以及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有关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联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 联 系 人:丁科、宣炜

联系电话:65692012(亦传真)、65692322 电子邮箱:WHIPBZL@163.COM 通讯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2楼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武汉市专利信息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武汉市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申报指南 3、2014年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申报指南 4、2014年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5、2014年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项目申报指南

6、项目申报表格附件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1月22日

附件1 2014年武汉市专利信息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已经开展了下列活动之一的企业,可以申报武汉市专利信息利用项目:

(一)建立专利数据库:包括建立产业或企业专利数据库;

(二)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在研发投入、贸易出口、投资引资等活动中,为帮助政府部门或企业发现和警示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而进行的专利分析和预警;

(三)制定专利战略:包括制定产业或企业的专利战略;

(四)进行定题跟踪分析:企业针对具体产品和核心技术,对关键领域的专利技术进行跟踪,及时掌握该产品和技术的发展动向;

(五)其它形式的专利信息利用专题活动。

二、申报项目具体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申请过一定数量的国内外专利并拥有有效专利,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有相应的资金投入、相关人力资源条件和配套设施;

(二)申报企业专利信息利用项目自筹资金不少于项目经费总额的50%;

(三)申报企业与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专利信息利用项目;申报企业选择合作的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该服务机构依法设立并在我局备案;业务范围属于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利代理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方面。

(四)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力资源条件;

(五)拥有合法来源的专利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软硬件设施。

三、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企业申报项目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市专利信息利用项目资助经费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合作服务机构的身份证明材料(属于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与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信息服务合同;

4、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

以上材料须在2014年3月15日以内提交。

(二)项目完成申报验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专利数据库截图报告;

2、知识产权(专利)战略报告;

3、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4、定题跟踪分析报告;

5、其它形式的专利信息利用报告。以上材料须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提交。

上述营业执照、各种证书和信息服务合同等应提供原件(备核)和复印件。对于企业因出口、商务谈判急需开展且错过项目申报时间的项目,需提交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提交的方法。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武汉市专利信息利用项目资助经费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提交全套材料1式5份。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武汉市专利信息利用项目资助经费申报表》可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上下载。申报单位须通过武汉知识产权(http//)进行网上申报。附件3 2014年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申报指南

一、奖项、奖金设臵

2014年武汉市发明专利奖拟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等奖项。其中:金奖1项,奖金为20万元;银奖2项,每项奖金为15万元;铜奖3项,每项奖金为8万元;优秀奖若干项,每项奖金为2万元。

二、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2014年武汉市发明专利奖:

(一)申报单位是登记注册地在武汉市的企事业单位;

(二)当专利权人为多人时,申报单位须为第一专利权人,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三)申报参评的发明专利为2010年1月1日以后(含当日)申请,并于2013年12月31日以前(含当日)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四)专利权有效、稳定,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五)专利技术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六)该专利技术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及科技进步奖项。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全文本(包括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缴纳该专利当年年费的发票;

(三)申报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申报单位通过实施或许可实施所申报参评发明专利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五)企事业单位2012、2013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六)专利产品照片或图片及电子档(JPG格式);

(七)曾获得其他奖项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如专利权人为多人,需提交委托参评的证明。

上述各种证书、营业执照、发票等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提交时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即可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案。

各申报单位应按以上内容准备1式5份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同时申报相应的电子件。

经过专家评审组评审入围金、银、铜奖的发明专利所在企业须提供企业关于该发明专利技术产业化和企业介绍的视频短片(时间长度3至5分钟)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见附件),经所在区知识产权局预审后,向武汉市专利奖评选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提交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央在汉、省直单位以及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专利项目可直接向评选办公室申报。申报单位还须通过武汉知识产权网(http://)进行网上专利奖申报,并下载《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申报书(2014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附件4 2014年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其主要办公地点、研发中心在武汉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企业注册资金须在5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且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

(三)申报企业上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历年累计缴纳税额在40万元以上;

(四)申报企业单独拥有所申报专利项目的专利权;

(五)申报企业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条件;

(六)申报企业近二年内未获得过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支持;

(七)申报项目在本市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并已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预期将产生巨大经济效益;

(八)所申报项目原则上在同未获得过市级财政其他项目资金支持。

二、项目支持重点

(一)重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符合武汉国家“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发展要求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三)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基础工作较好、具有继续申请专利潜力的企业所申报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或外国发明专利的申报项目以及高校大学生创业项目。

三、项目的支持措施与管理要求

(一)对项目的支持措施

对于确定的当年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最高可达50万元)。

(二)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确定后,市知识产权局与申报企业签订项目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项目期内企业应当达到的目标;

2、合同期内,企业每年1月15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知识产权项目推进工作报表》,市知识产权局将依据报表填报内容对部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3、合同期届满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前完成项目管理合同中全部预定目标的企业,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申请验收。

四、应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2014年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提交的方法。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申报书(2014年)》及相关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全套材料1式5份报送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申报书(2014年)》可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下载。

申报单位须同时在武汉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zxzj)和武汉知识产权网企业服务平台(http//)进行网上项目申报。

(二)必备附加材料(原件备查可提交复印件)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2、可说明专利权属变更和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开展2014年武汉市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的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附件5 2014年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其主要办公地点、研发中心均在武汉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开展了下列活动之一的,可以申报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

(一)企业受让高等院校专利权,并依法将专利权人变更为受让企业,其中包括高校以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形式获得企业股份,并依照股份份额获得分红;

(二)企业有偿获得高等院校专利技术实施许可;

(三)企业出资委托高等院校进行技术研发,企业作为专利申请人申请并获得专利权;

(四)企业出资与高等院校共同进行技术研发,并成为专利权人; 上述高等院校是指列入附件6中的武汉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申报项目的具体条件

企业申报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下;

(二)申报企业上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历年累计缴纳税额在40万元以上;

(三)企业获得专利权或获得高等院校专利实施许可权时,该专利有效期离届满日原则上不短于6年(含6年);

(四)核心技术申请专利后在企业的实际实施期原则上不短于2年(含2年),且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五)申报对接工程项目时,该专利技术正在实施中;

(六)申报对接工程项目时,该专利权法律状态为有效,且无专利权属纠纷;

(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拥有或使用多项专利技术;

(八)企业未就该申报项目获得过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支持,且原则上所申报项目当未享受过市级财政其他项目资金支持;

(九)项目申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项目支持重点

2014年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主要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符合武汉国家“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发展要求的项目,重点支持符合下列条件项目:

(一)专利技术的实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二)专利技术实施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

(三)专利权人为企业,或者企业获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排他实施许可;

(四)对接的专利为发明专利;

(五)属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我市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六)高校大学生创业项目。

四、项目的支持措施与管理要求

(一)对项目的支持措施

对于确定的当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最高可达50万元),但不得超出企业在该对接工程项目中为获取专利技术所实际支付给院校的金额,如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已支付金额给予支持。

(二)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确定后,市知识产权局与申报企业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二年左右),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项目期内企业应当达到的目标;

2、企业于合同期内每年1月15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知识产权项目推进工作报表》,市知识产权局将依据报表填报内容对部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3、合同期届满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前完成项目管理合同中全部预定目标的企业,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申请验收。

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2014年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提交的方法。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书(2014年)》及相关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全套材料1式5份报送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武汉地区企校专利实施对接工程项目申报书(2014年)》及其可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下载。

申报单位须同时在武汉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zxzj)和武汉知识产权网企业服务平台(http//)进行网上项目申报。

(二)必备附加材料(原件备查可提交复印件)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2、可说明专利权属变更和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8.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 篇八

吉市地税发„2010‟31号

吉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2010年度税收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直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2010年度税收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本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 日

2010年度税收执法检查计划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依法治税工作,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和《江西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治税为工作灵魂,以“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为工作方针,把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作为工作重点,针对税收执法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执法检查的范围,通过开展日常和重点税收执法检查,有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约和监督税收执法权,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力推吉安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实施

今年的执法检查,实施时间计划安排在7至8月份,将对有关单位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大问题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2010年的税收执法检查采取责任单位全面自查,市局重点抽查和总结整改相结合,“内部检查为主,外部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应根据市局税收执法检查的计划合理安排本级执法检查重点范围和实施时间。

三、检查重点

1、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度执行情况。各基层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经法规部门会签、上报备案,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按期上报备案;

2、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后的执行情况;

3、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情况;

4、《江西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适用标准的执行情况;

5、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处理情况;

6、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税款征收等的管理情况;

7、税收核定是否严格执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民主评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8、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税收执法工作中,有无滥用执法文书,违反执法程序,应征不征或应征少征税款,应收不收滞纳金,应罚不罚,以罚代刑,越权执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9、税务违法案件的检查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适当;

10、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11、有无违反规定改变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和积压、挪用、截留税款的问题;

12、发票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总局文件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税收执法检查是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要将执法检查列入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务求实效。

(二)加强领导

为保证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市局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税收执法检查计划,确立运行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加强联系,细化措施,避免多头重复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面总结

各责任单位要注重对本年度税收执法检查结果的总结、分析和对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依照《江西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赣地税发„2009‟166号)予以追究。同时,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对日常执法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不得瞒报、假报。

市局将对检查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逐项考核评比,检查结束后,对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项目。

吉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10年3月24日印发 打字:廖应华校对:法规科周小春

9.XX市大力提升发明专利申请 篇九

今年以来,我们XX市科技局紧紧围绕XX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工作总部署,抓好全市发明专利的申请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专利工作网络。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完善全市镇(办事处)、园区、工业基地专利工作考评机制,提高专利工作考核比重,实施了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的奖分制度。

二是加大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对专利工作的认知度。在全市实行了专利工作联络员制度,对全市企业按区域进行划片梳理,将创新意识强、有自主产品的企业进行汇总、归类,从全市镇、办事处、园区辖区内尚没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中,梳理确定100多家企业,纳入今后发明专利重点“挖掘”对象。

10.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计划 篇十

【发布日期】2006-02-05 【生效日期】2006-02-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精神,适应新的形势,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实施,推动全国专利技术市场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我局决定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以有效服务于我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与实施,加速我国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形成与发展。

现将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五日

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

一、计划背景

专利法实施20年来,伴随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全国专利事业快速发展。但是,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的情况已愈来愈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专利技术市场发展滞后,缺乏诚信、低成本的常设专利技术转移、交易、实施转化的市场服务体系。尤其对于非职务发明人和中小企业来说,一方面专利技术找不到合适的产业化投资人,另一方面投资人找不到合适的专利技术。现有的大型科技展会门槛太高,中小企业和个人很难进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打着中介服务的旗号欺骗坑害专利权人和投资人,严重挫伤了广大发明人发明创造和专利转化的积极性。

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我国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要积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大力发展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和企业是我们今后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这一战略任务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利技术交易、实施与产业化直接关系到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企业能否快速发展。因此,应当大力推进我国专利技术交易、实施和产业化。

目前,需要着力加快培育和发展完善我国专利技术市场,加快培育和发展专利技术转移、交易、实施转化的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为使专利技术供需各方,尤其是非职务发明人和中小企业及中小投资人能够有一个诚信、低成本的常设展示交易场所,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精神为指导,适应我国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的迫切需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实施,通过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全国专利转化实施的常设展示交易平台,推动专利技术市场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有效服务于我国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加速我国专利技术的商品化与产业化,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的发展。

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的总体部署,在“十一五”期间或更长的时间内,在全国部分具备条件的城市选点和支持发展若干个区域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和发展形成一个诚信和低成本的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服务体系,进而形成一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公信力的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网络平台。

三、平台任务与功能

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是指为专利技术供需各方特别是非职务发明人和中小企业等提供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交易及其他相应的一系列相关服务的服务系统,包括专利展示交易专门场所、专业咨询服务人员、专利信息资源、其他软硬件服务设施等平台要素。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的具体形式包括有形的展示交易市场和网上市场。

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的主要任务与功能包括:

(一)组织专利技术及产品现场或网上展示、交易、推介活动,举办专利或知识产权咨询、研讨活动;

(二)开展日常专利经纪活动,促进专利技术与资本对接;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提供相关专利咨询,帮助企事业单位、专利发明人选择正确的发明创造方向和路径,促进发明创造活动与市场衔接;

(三)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举办专利经纪、专利市场管理及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开展专利经纪工程师、专利发明人等培训交流活动;

(四)围绕专利技术交易开展相关的知识产权投融资、评估、评价、咨询等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专利实施合同备案、专利广告出证等服务;

(五)开展专利技术市场的统计和相关研究、咨询工作;

(六)接受政府知识产权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委托,开展其它专利或知识产权相关活动。

(七)系统内的协作交流。

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由纳入本计划的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组成。各展示交易中心独立运作,在业务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条件成熟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指导各中心之间联合建立有效的全国合作机制,促进互动,开展全国各中心联合活动,构建全国统一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网络,形成具有公信力的服务于全国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大平台。适当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各中心举办共性活动,如全国性专利展会、宣传培训等;或委托某一中心临时性担当活动牵头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中心共同举办活动。

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标识,通过媒体广为宣传,提高知名度,树立统一的社会公益服务形象。

四、认定条件

(一)中心申报单位是独立的法人,资金、设施等投入在50万元以上,按照企业运作方式进行管理,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二)具有符合开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要求的场地、设施等硬件条件,其中室内场地面积在400平米以上;

(三)具有6人以上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运营体制、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方式合理,提倡社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相关专业人士和专利发明人等参与;

(四)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并拟定近期及5年发展规划,规划应系统、详实和具有可操作性,应当是在组织相关方面和专家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

(五)具有符合建设和发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客观要求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

(六)中心申报单位所在地具有良好的专利转移、专利孵化创业、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环境;

(七)中心建成以后,通过发展,能够发挥带动和辐射城市周边区域乃至全国的作用;

(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需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认定和管理

(一)申报

1.中心申报单位首先要根据本计划精神和具体要求,就中心所从事的平台建设进行全面深入调研、论证,提出论证报告。在论证报告的基础上制定建设规划方案。建设规划方案应详实,具有可操作性。

建设规划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背景、必要性和意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当地特色与优势);

(3)建设主体;

(4)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

(5)主要功能与作用、具体业务内容;

(6)管理机制、运作模式与组织架构;

(7)支持和保障条件;

(8)近期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

(9)其它相关内容。

2.中心申报单位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必要时可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申报。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递交申报方案时,应同时附建设论证报告和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推荐函。

4.申报材料以正式纸件文本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

(二)认定

1.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查,择优认定。

2.优先考虑条件优越并具有很高积极性的中心申报单位。

3.优先考虑已初步发展、已形成一定基础并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专门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机构或企业。

4.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内部管理程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认定。予以认定的,行文批复,纳入平台建设计划。

(三)管理

1.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纳入计划的申报单位授予“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牌匾。

2.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部门对中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中心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部门的要求对中心业务给予相应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制定指导全国各中心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全国各中心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3.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建设规划方案进行平台建设,开展业务。中心在实施平台建设规划方案过程中,需要调整方案的,应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4.中心以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名义开展业务,并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标识。

5.中心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树立和维护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的品牌形象。

6.中心开展业务工作遵循现代中介机构运作规律和市场运行规律,采取非营利性公益机构模式,按企业化方式进行管理。

7.中心要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开展活动,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工作。

8.中心要制定文明服务规程,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用语规范,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形象。

9.中心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部门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按要求提交阶段或工作总结。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汇报。

10.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平台工作评价指标,对各中心开展定期考评工作,以年为周期,组织年检。考评结果作为今后平台计划工作进行奖优汰劣的重要依据。

对优秀的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要求其整改,情况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撤消其资格;对连续两年整改不合格的中心,撤消其资格;对撤消资格的中心,收回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牌匾,并收回使用统一标识的授权。

11.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授权后被撤销授权的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称谓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标识。

六、扶持措施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认定纳入平台计划的中心,根据情况,从专利信息、政策、全国平台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二)中心所在地政府和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政策、资金、场地、设施等扶持或配套支持。

(三)鼓励和支持社会相关各界、公众、专利发明人等给予各种形式的赞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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