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述职报告

2024-07-31

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述职报告(精选5篇)

1.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述职报告 篇一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10年述职述廉报告(分管反贪、案管等)

2010年月份之前,院党组安排我分管反贪、案管等工作,5月至今,分管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市院业务处室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我所分管的部门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一年以来的工作、学习、执行廉洁制度、学法用法等情况

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一)反贪工作

认真组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做到靠前指挥。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坚持和同志们一道驻扎在办案点上。今年5月份之前,直接参加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为市检察院提供大要案线索1件。所办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结案率达100%。

(二)案件管理工作

案件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文书管理程序,扩大了管理范围;切实履行涉案款物监管职责,做到了无漏监管;督促指导做好案件分析工作,充分利用案管系统的数据,加强统计分析,提高分析质量、增强分析的服务性。

(三)侦查监督工作

今年5月份以来,侦查监督科共受理移送提请逮捕案件251件382人,与比去年同比案件数上升31%、人数上升35%。审查后,作出批捕决定179件246人,无一错案。在人员少、案件激增、要求高、时间紧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审查批捕任务,并认真履行了法律监督的职责,立案监督15件33人(其中,监督立案10件13人、监督撤案5件20人),与去年同比人数上升560%。纠正漏捕18件22人,与去年同比人数上升57%。纠正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12份。

(四)公诉工作

今年5月份以来,公诉科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9件526人,与比去年同比件数上升7%、人数上升8%。审查后提起公诉308件462人;不起诉14件15人。至目前为止,无一件案件被法院作无罪判决或被撤回。在人员少、案件多、时间紧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公诉任务,并认真履行了法律监督的职责,纠正遗漏起诉犯罪嫌疑人16人,与去年同比人数上升300%。纠正遗漏起诉罪行10件,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形10件,抗诉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

此外,因我院无监所部门,该项工作亦由公诉科承担,公诉科对二劳人员脱、漏管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对上述人员每月变动情况均能做到及时掌握,及时登记建档,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并纠正12件,填补了我院该项工作的空白。

二、认真执行廉洁制度,保持廉洁本色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逐一对照河纪发[]9号文件规定的十五条必述内容,本人没有该为而不为和不该为而为的行为。具体是: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一岗双职”。

2、没有违反组织人事制度,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借选拔干部谋取私利情况。

3、无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规定情况。

4、今年用公积金及其贷款购买一套60平米住房。

5、无违规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规定情况。

6、无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预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7、从未报销过应由个人或家庭支付的个人费用。

8、今年孩子考上大学,夫妻双方为此酬谢同事好友共计3桌。

9、配偶系公务员,儿子尚在读书,无需本人操劳其从业问题。

10、从不赌博。

11、从公务应酬外,从未用公款消费过,工作日中午从未饮酒。

12、从未用公款进行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1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14、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5、对分管部门的干警严格要求,未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

二是廉洁自律、秉公办案。自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方面的学习,带头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严格依法办案,顶住了说清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持之以恒地抓队伍作风建设,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明确要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注重培养“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努力维护和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积极参加“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教育活动,做了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我国仍处于深刻变革之中,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时期,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进一步明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定职责、服务科

学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维护法制的尊严、司法的权威,是办案的法律效果;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是办案的社会效果;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办案的政治效果。作为检察干警,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铸造了“忠诚”品格,坚定理想信念;进

一步强化了“公正”理念,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树立“清廉”意识,坚持廉洁从检;进一步倡导“文明”观念,推进文明执法。

四、坚持学法、用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进一步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力求做到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积极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所办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件引起投诉、上访等涉检事件。

加强检察业务学习,对新的法律解释、新的办案规定做到及时掌握,从而增强分析判断案件的能力。今年9月份,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了为期一个月培训,顺利晋升为四级高级检察官。

2.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述职报告 篇二

一、对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必要性

腐败的本质是以“公权谋取私利”。司法腐败也不例外, 只不过司法腐败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司法权谋取私利, 而且, 司法腐败具有渎职性。司法腐败不仅给国家管理秩序造成危害, 而且贬损了司法工作人员的公仆形象, 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一次不公正的审判产生的罪恶胜过一百次犯罪”, 司法腐败较之其他腐败的危害更甚。腐败案件最终要进入司法程序, 试想连惩治腐败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无法远离贪渎的侵蚀, 其结果将会怎样?“黑老大”文强等巨腐大贪的落网, 在让人咋舌的同时引起了更多的思考,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已经迫在眉睫。

在我国, 围绕着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产生了各种监督机关, 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其中包括权力机关的人大监督,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 监察审计的行政监督, 纪委的党内监督, 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检察机关的专门法律监督等。在以上几种监督中, 检察机关的专门法律监督以其监督效力的国家强制性, 监督手段的司法诉讼性, 以及在监督范围、方式、力度等方面的特点, 成为主要的监督形式。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不可替代, 在国家权力制衡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广狭二义。狭义的法律监督包括刑事案件中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 对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是否存在违法情形的监督, 对审判结果是否公正的监督, 对执行机关执行判决的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以及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而广义的法律监督除包括狭义的法律监督外, 还包括检察机关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因为, 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可以视为检察机关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行为进行的监督。 (1)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1]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就是负责监督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个人是否有违反法律的行为, 并对这种行为提起诉讼, 以期追究违法的机关、个人的责任, 故而与法制精神相契合。在刑事诉讼中,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于保证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办事, 使无罪的人不受错误追究, 有罪的人受到应有制裁。同样, 检察机关对于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也是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审判和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权所必不可少的。可见,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也是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 维护司法权威的有力武器。

二、合川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2)

2009年, 该院在立案监督中, 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2件3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 对侦查机关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 决定追捕6人。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 追诉漏犯3人, 追诉漏罪7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 对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2件4人, 上级检察院均支持抗诉。在刑罚执行监督中, 认真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严格监外罪犯执行检察, 建议对9名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外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中, 通过提起抗诉, 开展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审判机关现已依法改判5件。

三、合川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 强化监督意识, 提高执法能力。

该院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活动, 使干警克服了“两种思想”, 树立了“两种观念”。即克服监督工作影响检警关系的思想, 树立监督既是办案也是配合的观念, 变被动办案为主动监督;克服监督工作不易出成绩的思想, 树立监督是职责、无功便是过的观念, 变一般监督为特色工作, 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 完善工作机制, 拓展监督途径。

该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苦练内功, 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依法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 找准监督重点, 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相结合。在对案件实体裁决不公进行监督的同时, 加大对程序违法的监督力度,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三是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如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作出从宽处理的决定后, 与学校、社区、家庭一道做好帮教工作,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 创新监督方式, 突破工作难点。

该院将事中、事后监督与事前预防相结合。通过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案件侦查、引导取证, 参与监管机关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审核把关等方式, 将监督关口前移, 加大了对执法司法过程的监督力度。将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 在纠正违法办案活动的同时, 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执法不当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向他们提出综合性的监督意见, 帮助其建立内部防控制度。将挖掘案中线索与鼓励群众举报相结合。在办案过程中深挖细查, 如对容易出现漏犯漏罪的共同犯罪案件、单位犯罪案件和在逃、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加大审查力度。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深入街道、乡镇散发宣传资料, 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鼓励群众控告、申诉、举报。通过这些举措, 该院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线索,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监督案源不足的困境。

(四) 强化内部制约, 自觉接受监督。

该院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良性发展。在内部监督制约中, 该院强化各业务部门间的监督制约, 以及与上级检察机关的联动;强化以案件督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务督察, 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四、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法律监督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干警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缺乏充分认识, 顾虑较多、信心不足, 将法律监督工作视为软性任务, 致使法律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二) 法律监督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部分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不高、经验不足, 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发现后又碍于情面, 不能妥善解决。

(三) 法律监督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检察机关内部尚未形成法律监督合力。上下级之间的配合不够有力, 一体化程度不高。内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不够通畅, 工作衔接不到位, 存在相互“扯皮”现象。检察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外部协作机制亟待建设。

五、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 敢监督, 深刻认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敢”监督, 主要是解决干警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 名正言顺地开展好法律监督工作。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 是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一是加强法律监督是切实保障人民权益的迫切需要, 有利于促进廉洁公正执法, 提高执法公信力,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法律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有利于保障司法制度公正高效运行, 在全社会树立和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推动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三是加强法律监督是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有利于促进诉讼渠道畅通, 督促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和按政策办事, 确保公正处理各种纠纷案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为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提供重要基石。

(二) 能监督, 切实提高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水平

“能”监督, 主要是解决如何提高干警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法律监督能力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基石和关键, 应着重加强以下三种能力的建设。一是要提高发现应监督案源的能力。深入研究法律监督的对象范围、措施手段和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 协同配合, 形成监督合力。主动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 争取公关、法院相关部门的配合。二是要提高运用法律、证据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监督手段进行监督, 不失职、不越权。提高综合运用证据的能力, 诉讼活动是运用证据判断法律事实的过程, 只有善于分析、运用证据, 才能使法律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要提高综合素质能力。作为监督者, 应当具备与被监督者相当或更高的法律知识、政策知识, 才具备基本的监督条件。

(三) 会监督, 不断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会”监督, 主要是对监督结果的检验, 监督得好不好, 还要看被监督者是否心服口服, 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不断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一是突出监督重点, 保证法律监督工作实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和关键环节, 整合监督资源, 集中监督力量, 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 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正确处理,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与政府的联系, 主动争取支持。正确处理与公安、法院之间的关系, 克服以监督者自居的思想, 做到配合不忘职责, 监督不伤感情。

摘要:检察法律监督对于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具有重大意义。当前, 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着监督意识不强、监督能力不高、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因此, 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要做到敢监督, 能监督, 会监督。

关键词:法律监督,司法腐败,检察院,合川区

参考文献

3.区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述职报告 篇三

2012年1月15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腐败,强化诉讼监督,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强化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

我们自觉将检察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广东“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研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中职务犯罪的新动向,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年共立案侦查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417件464人。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侦查土地审批出让、征地补偿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140件161人。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此类犯罪案件109件122人。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大对走私、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579件6105人,起诉3800件6727人。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立案侦查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697件748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共批捕此类犯罪案件419件755人,起诉382件718人。

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落实保障民生的措施,完善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把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地沟油”、“瘦肉精”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案件54件120人,起诉34件61人。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食品安全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79件204人。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矛盾化解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新成效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部署,立足执法办案,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创建“平安广东”为目标,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确保全省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8701件113510人,起诉80201件118323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案件32925件47780人,起诉31571件47656人。对罪行轻微的老年人、初犯、偶犯等,依法适度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和回访帮教,逐步推行未成年人及成年在校学生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权益保护。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深圳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大运维稳安保工作,为实现平安大运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通过刑事和解协议决定不起诉567人。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等制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信访案件17811件,其中各级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4368人,督办信访案件2232件,已化解2097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解决救助款118.9万元。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制定《关于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拓宽工作领域和途径,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共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487人。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结合执法办案,针对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151件,有效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在全省中心镇街设立派出检察室261个,开展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切实发挥其促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一线平台作用。

三、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新进展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预防实效。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61件211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3件168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8件432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50人,厅级干部1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8亿元。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力度。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强化对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带动全省办案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查处了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等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办案中,注意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做到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积极参与网上追逃“清网行动”,加大追逃力度,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5人,其中敦促自首113人。加强案件协查工作,协助外省检察机关查办案件1585件。加强涉外司法合作,省检察院与澳大利亚司法机关积极协作,促使携款外逃的佛山市南海置业公司原总经理李继祥被澳方法院判处26年监禁,并成功从境外追回赃款382万美元返还发案单位。

切实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部署要求,完善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机制,提高发现犯罪、侦查破案的能力。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司法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其中立案侦查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84件197人,滥用职权犯罪案件106件134人,徇私舞弊犯罪案件38件49人,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22件27人,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调查、案例剖析、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工作,共开展预防咨询3926次,警示教育4624次,向工程招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632次。积极开展换届选举专题预防,保障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加强反渎职侵权宣传教育,组织11005个单位36万多人参观全国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广东巡展。推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制度,深入研究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和演变趋势,提出预警和对策建议,为党委、人大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诉讼监督成效和水平有新提升

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开展诉讼监督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会同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了规范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民事执行和刑罚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轻畸重、以罚代刑等问题,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监督立案、提出刑事抗诉数同比都有较大上升。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9件547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36件61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 753人、追加起诉334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13300人、不起诉2935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9件218人。加强对违法侦查措施和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在全国率先创建报请批准逮捕案件质量分析机制,提升侦查监督实效,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06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60件。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9215件。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贪赃枉法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7件。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监督民事执行案件167件,促成执行和解90件。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案件78件。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对3073件认为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共审查此类案件60934件,书面监督纠正240人次,省检察院派员出庭监督减刑庭审案件916件。落实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112件。组织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参与“体罚虐待”、“牢头狱霸”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秩序和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此类犯罪案件16件。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有新提高

坚持把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制定了我省“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规划,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更加明确。坚持不懈地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和落实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57个集体和109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检察官集体宣誓仪式、党史主题报告会、检察英模巡回宣讲等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通过举办检察论坛、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创作体现广东特色的检察文学作品等形式,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法治文化。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省检察干警参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轮训及考试考核,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共对2283件案件进行评查,深入剖析存在执法瑕疵的131件案件,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和制度。坚持面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检察教育基层行活动,培训检察干警78611人次,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制定《广东省检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统筹推进各类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做好检察长换届工作,调整交流市级检察院检察长11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75人,市县两级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组织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强化对各级检察长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严格执行议事和工作规则,落实例会、会议纪要报备等制度,提高审议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全国率先创新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省检察院、21个地级以上市检察院和121个基层检察院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进检察机关自身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监督。加强纪律作风教育,认真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检务督察活动,集中解决队伍和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督察活动1703次,提出督察建议320条,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14人。

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方向,完善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引导基层检察院全面建设、规范管理、科学发展。推动落实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省共有71%的基层检察院落实了我省制定的经费保障标准。争取中央和省级加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检察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快远程视频接访、视频提讯、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和案件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了检察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广泛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共监督案件440件。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继续落实检察文书说理、检察开放日、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等制度,开通广东检察门户网站和正义广东检察微博,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一些检察机关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四是有的检察院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措施还落实不到位,少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正在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更加主动地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增长。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查办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文化强省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经营发展等工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二,更加有力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犯罪力度,积极参与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三打两建”行动。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执法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更加扎实地服务和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关注和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社会治安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水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第四,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和基层基础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改革举措,努力创新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优化检察权职能配置,提升检务管理水平,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继续推进阳光检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和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

第五,更加严格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突出抓好新任检察长的任职培训,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廉洁从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幸福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及主要业务数据说明

1.三项重点工作:2009年12月,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在总结长期以来政法维稳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维护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也是全面推进政法维稳工作的重要载体。三项重点工作,既着眼于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性问题,又着眼于源头治理、夯实基础,为政法维稳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机制、制度保障,抓住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体现了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的战略思维,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管理规律、政法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不断深化。

2.未成年人及成年在校学生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对有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及25岁以下的成年在校学生,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轻微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保管,限制其公开的制度。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法律规定需要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予以保密。

3.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以服务民生、修复社会关系为宗旨,主动把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促进实现和谐司法、柔性司法的工作机制。目前,检察机关开展检调对接的主要做法是:基层检察院派员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联合接访,处理涉检信访;在检察环节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涉检信访案件、民事申诉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定分止争、息诉罢访。

4.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通过协商达成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过,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予谅解宽恕为主要内容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案件处理方式。

5.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由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得不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遭受暴力犯罪侵害造成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收入来源;无力承担巨额直接医疗费用;被害人死亡,依靠其抚养或赡养的近亲属生活特别困难的,由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救助。

6.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将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负有法律监督职责,对社区矫正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

7.派出检察室: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一些检察院根据基层法律监督工作实际需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在辖区中心镇街设立派出检察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2)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开展职务犯罪预防;(4)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5)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6)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7)派出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8.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包括渎职犯罪案件和侵权犯罪案件两类。其中,渎职犯罪案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涉嫌刑法分则第九章、刑法修正案

(四)、(六)和

(八)规定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枉法仲裁、食品监管渎职等犯罪,共涉及37个罪名;侵权犯罪案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具体包括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和破坏选举罪等7个罪名的案件。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该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的行贿犯罪案件的档案。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查询结果供个人和单位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目前,我省所有市级检察院和绝大部分基层检察院都建立了该系统并对外受理查询。

10.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是指检察机关结合本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预防调查,对辖区内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作出深度分析,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等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并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的一种综合报告。

11.报请批准逮捕案件质量分析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开发运用报请批准逮捕案件质量分析软件,详细分解公安机关办案节点,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对每一个报请批准逮捕案件的侦查办案各环节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存在的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记录分析,定期形成翔实客观的分类分析报告向公安机关通报,作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考评的参考依据,保障侦查监督实效。

12.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国家的名义,对认为侵犯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活动。目前,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主要做法是: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起诉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个人或组织,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通过法院判决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13.督促起诉:是指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他人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害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14.支持起诉:是指当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非法侵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但诉讼主体力量相对薄弱时,检察机关适时介入给予支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活动。

15.出庭监督减刑庭审:是指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对法院开庭审理的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案件,依法派员参加庭审活动,加强对法院庭审活动和裁定的法律监督,促进刑罚变更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16.案件评查: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强化执法办案质量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省检察院决定从2010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案件评查专项活动。案件评查范围是:(1)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贪赃枉法、违规办案的案件。主要是2004年以来办理的自侦案件、扣押涉案款物案件,以及不批捕、不起诉案件;(2)省委政法委指定的有关案件。

17.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指检察机关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科技信息平台,将风险防控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分析评估,找到风险点,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形成对防控工作实施过程和质量管理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

4.2010年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篇四

—— 2011年1月12日在沧浪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俞军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检察工作情况的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检察改革和创新,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打造平安世博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3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6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4件46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52件403人,按级别管辖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件13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一)积极参与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危害和谐稳定的严重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打击制售假发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通过通报情况、适时介入、类案研讨等,统一法律适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刑事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予以打击,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慎用强制措施,依法从宽处理。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及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162件240人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快速办理。严格依法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准确把握审查起诉关口,推行不批捕、不起诉和不抗诉答疑说理制度,提高释法说理质量和水平。去年共对11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把刑事和解作为处理轻罪刑事案件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去年共主持达成刑事和解19件19人,既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犯罪嫌疑人在真诚悔罪和作出赔偿的基础上回归和融入社会,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三)探索推行特别案件办理机制。根据不同案件量身定制特别办案机制,去年以来探索推行涉网络案件“特别审查五项制 2 度”、信用卡诈骗案件“四项重点审查制度”和直诉案件专项办案机制等特别案件办理机制。在细致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蔡某等诈骗国家医保基金一案(江苏省首例诈骗国家医保基金案)的全部21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了分层次的处理方法,既有效打击了首要犯罪分子,又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起到了震慑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坚持以“特别办理、特别保护、特别关注”为原则,探索建立符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办案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职能。去年,我院再次被评为苏州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涉案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应对工作,敏锐捕捉影响区域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去年共形成各类风险研判报告、重要信息专报及信访预警32份。主动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案发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4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堵塞发案漏洞、健全管理制度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二、以彰显科技优势为特色,促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其中涉嫌贪污受贿两罪案1件1人,贪污案1件1人,受贿案7件7人、行贿案1件1人,渎职案1件1人,均为特大案件(含要案2件)。其中“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案件10件;科、处级干部9件9人。现已侦查终结10件10人,另有1件1人正在侦查中。

(一)突出工作重点,保持办案规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继续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注重职务犯罪大要案的线索经营和查处,先后查办了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原副局长胡传江等4起公安系统民警贪污受贿案、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崔恒富受贿案及市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原主任科员顾海泉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同时,坚决、严肃、稳妥地查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立案查办了一起市规划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

(二)发挥科技优势,提高突破能力。针对当前职务犯罪呈现智能化、隐蔽化等特点,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作用,加强内外协调配合、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拓宽发现犯罪的渠道。加强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探索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应用,完善网上密码举报、网上秘密初查、网络协同办案等已有科技优势,深化应用心理测试技术和网络动画技术辅助侦查,增强侦查攻坚攻心能力。设计使用“检察VPN远程工作系统”,实现远程指挥视频、语音、文字信息的实时传播,异地共享,同步存储,彰显科技强侦特色。

(三)坚持规范办案,确保办案安全。高度重视办案安全,深入排查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安全问题,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纪律。健全办案安全防范机制,健全信息化侦查指挥中心,启用具备信号屏蔽和“无死角”监控能力的多功能警务区,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推行犯罪嫌疑人健康检查制度,防止不文明办案情况和办案安全事故 4 的发生。办案中尊重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人格,保障其合法权利,做到以科技手段突破案件,以规范执法感化人心。

(四)提高工作水平,提升预防效果。积极探索建立侦防一体化机制,形成反贪、反渎与预防部门的协调联动。通过查办案件,分析行业、部门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向党委、政府提出综合预防对策报告,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增强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效性,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15个,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2份,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率达100%。受理预防咨询43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85次,受教育人数近万人次。深入推进火车站南广场、轨道交通、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通过全程监督工程建设资格审查、现场监督招投标、开展预防讲座和警示教育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积极做好查询服务工作,促进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59起,查询单位2883家,查询个人3678人次,发现行贿犯罪记录23条,6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减分处理。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廉政宣传动漫系列短片和廉政彩信,提升预防宣传效果。自主研发的“职务违法(纪)犯罪风险研判预警平台”,具备查询相关案件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预警功能,可充分利用数据库资料,通过加强分析和研判,准确把握职务违法(纪)犯罪的特点、规律、趋势,并通过预警信息的发布,督促被预警单位整改落实,以控制和减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三、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年来,我们把诉讼监督工作纳入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格局中,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坚持把监督纠正个案问题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开展经常性监督与开展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方面,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侦查、裁判不公等问题,不断强化监督举措,用好用足纠正违法、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有效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去年共立案监督7件8人,纠正漏捕2件2人,纠正漏诉5件5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32笔,提起刑事抗诉1件1人,建议法院再审1件1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提出侦查建议和补充意见500余份,较好地履行了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方面,全年共审查处理各类不服民事生效判决案件22件,对其中2件一审案件提请抗诉,对3件二审案件建议提请抗诉,均得到市检察院采纳;另有4件达成执行和解,其余均作息诉处理。另外,办理督促起诉案件15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相邻关系纠纷申诉”一案,得到省检察院采纳,已由省高院发回重审并改变原审判决。对确有错误的法院生效裁判,既依法采取抗诉等法定方式加强监督,又积极探索并运用口头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实施监督。对不服正确判决和裁定的当事人,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和执行和解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推进监督民事执行活动试点工作,与区法院签署《关于加强民事案件执行和解协 6 调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介入法院执行活动,促成当事人在申诉及执行环节达成和解。去年以来共达成不服民事判决案件执行和解4件,起到了很好的化解社会矛盾效果。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方面,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分流处理,未发生影响世博会稳定的涉检信访案件。大力推进检务接待方式改革创新,整合网上密码举报、12309举报电话及来信、来访,形成“四访合一”窗口,方便人民群众及时反映诉求。“在线视频接访”作为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的有效载体,将检察接访人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优势和社区检察联络员具备丰富社区接待经验的优势相结合,利于合力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疑难信访,增强维稳息诉效果。选派10名干警派驻市政府重点实事工程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现场,积极帮助和引导新村居民采取理性解决问题的办法,使之成为全面掌控矛盾动态、及时预防矛盾升级的延伸平台,有效推进南环新村解危改造工程进展。不断完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探索检调对接机制,落实检察长接待和带案下访、首办责任制、被害人救助等制度,探索涉检信访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申诉案件执行和解的做法,多手段、多渠道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用说服教育、沟通协调等方法,引导和服务信访群众,力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去年被评为江苏省“工人先锋号”。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方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在矫对象信息资料,准确掌握各社区矫正动态。建立对社区在矫 7 对象再犯罪情况个案检察、社区在矫对象收监执行活动同步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监督执行机关纠正并改进工作,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去年共检察发现各类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情况5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已纠正5人,其中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经书面建议后收监执行2人。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室去年被授予“苏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强化自身执法办案监督方面,牢固树立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意识,不断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务督察、效能监察、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逐步建立起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注重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特别是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认真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刑事抗诉“百日会战”及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等活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完善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主体,辅之以配套的各项办案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把流程管理与执法监督融为一体,事后监督与过程控制有机统一。在外部监督制约上,深化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去年分别对1起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和1 起拟不起诉的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同时,逐步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探索在检委会案件讨论环节和自侦部门办案搜查等环节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着力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深化检务公开,重点突出执法办案环节权利义务告知、办案流程等公开,并通过征求检风监督员、检察联络员、特约检察员意见和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社会 8 各界监督,努力把“阳光检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队伍,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组织学习讨论和交流,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强化职业精神,规范职业操守,并深入查摆法律监督工作中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等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开展主题教育的成果体现在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成效上,真正做到检察干警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

(二)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查问题、摆表现、论危害、找原因、定措施,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正确的执法观,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推动构建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院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9 我院去年分获“江苏省文明单位”和“市级廉洁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称号。

(三)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搭建育才和用才平台。建立干警业务专长档案,采用案例研究、专题研讨、听庭评议和参加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短期培训等适合检察工作特点的方法,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实施人才分类培养,组织参加职务犯罪侦查、公诉、民行等分类培训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造就术有专精的专家型人才,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确立强素质、看能力、重业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改革措施,有效调动干警积极性,增强队伍生机和活力。在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岗位大练兵检察文书总决赛中,我院参赛队获团体第二名。

(四)扎实抓好信息化建设。从应用实际出发,积极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检察工作集约化科学管理水平。通过自主开发和引导开发,满足业务工作创新和特色的需求,抓好办案软件的同步升级改造,使及时性、适应性更加提高,信息化的优势更加显现。稳步推进“职务违法(纪)犯罪风险研判预警平台”、“检察VPN远程工作系统”等软件的研发,为各项检察业务开展提供先进的技术平台。开发运行辅助案件督察、案件质量考核等系统,初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各项 10 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代表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检察工作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检察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路和措施仍需拓宽和强化;诉讼监督相对比较薄弱;检察工作的亮点特色和品牌影响需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人才梯队尚未形成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我们诚恳地希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给予监督、支持和帮助,同时希望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批评建议,监督我们抓好队伍,改进工作,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一年,也是加快科学发展、建设“三城三区”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积极研究、主动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统筹和规划,科学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要按照中共沧浪区委九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所确立的“十二五”发展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切实把握科学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课题,真正把科学发展的主题贯彻落实到各项检 11 察工作中去,努力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确定今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2009~2012年苏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规划》要求,认真谋划“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深入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措施,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更加坚定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使检察工作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实现检察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完成好上述任务,我们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服务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根据我区“十二五”发展的思路、方向和主要任务,深入思考检察工作如何服务、保障、促进全区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方向。不断深化行之有效的措施,更加主动地服务和保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巩固和发展三项重点工作成果。2011年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关键之年,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发挥检察职能的密切关系。在去年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把三项重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各项部署和措施的落实力度。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制度 12 创新,建立健全在检察环节预防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全面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认真贯彻上级院对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作出的一系列新的部署,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放到重要位置,聚精会神地抓好执法办案工作,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切实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不断提高打击经济犯罪、新型犯罪的能力,积极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集中力量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权钱交易贿赂犯罪、重点领域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加强职务犯罪趋势预测工作,探索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

四是不断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去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依法开展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审议,我们要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深化诉讼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谋划好推进诉讼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围绕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着力抓好各项强化诉讼监督改革措施的落实,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围绕拓宽诉讼监督案件的来源和渠道,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与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13 规范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全面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大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专业化是检察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要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开展分类培训,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骨干型人才。健全岗位练兵、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加强调处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和锻炼,切实增强检察干警业务工作水平和岗位实践能力。以检察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为载体,发现、储备和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加快年轻业务人才的培养和锻炼。采用多压担子、多给机会的方式,使年轻干警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将学历优势转化为能力和素质优势,打造一支智能型、复合型、高层次的专业队伍。

5.2012年检察院工作汇报 篇五

按照会议要求,下面,我代表天镇县院汇报今年第一季度检察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请予评议!

今年以来,我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年”和“规章制度落实年”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院业务工作考核办法,深入剖析去年业务工作考核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进一步研究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大力加强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截止目前,我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件1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件1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8件11人;受理移送起诉10件1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9件12人;立案监督4件9人;追捕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5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次。共受理民行案件1件,其中立案1件,提请抗诉1件。今年进一步加强了调研宣传工作,到目前共编发检察情况反应24篇,简报5篇,调研宣传文章10篇;在山西法制报上发表2篇,被市院转发4篇。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我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投入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抓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 1

感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的职能,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稳定。一是针对当前春耕生产的实际,对涉及坑农、害农的案件建立了从速从快办理机制,依法从快打击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等案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根据实际情况,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在办案中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三是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矛盾,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预案,确保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坚持惩防并举原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提高。按照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提早安排,提高初查水平。结合反贪工作新形势,针对影响和制约反贪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早谋划、早排查、早行动,积极探索侦查工作规律、根据天镇实际,确立了从快从严查处各类涉农职务犯罪的工作思路,使我院反贪工作健康平稳开展。二是落实责任,确保办案安全。制定完善了自侦案件办案纪律、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防止突发事件;全面实行询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为办案工作区购置安检门、急救药品等物品,有效保证办案安全。三是采取新途径,深化预防工作。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积极开展春耕农用物资供应专项

预防工作,联合质检、工商、农业等部门对春耕农用物资质量、价格和供应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项调研,要求农业生产资料部门严把物资入口关,其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做好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春耕生产稳定、有序进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咨询,向发案单位有针对性地提出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检察建议,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加具体、规范。截止目前,共开展预防调查10次,预防咨询10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次;先后在发案单位和热点部门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活动360人次,有力地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3、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工作有新进展。深入开展“下访、巡访、接访”活动,将检察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贴近群众,服务民生。一是成立“三访”活动领导组,院领导分片负责,组织干警深入全县贫困乡村,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通过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为群众办实事3件。二是加强乡镇检察信访联络室工作,积极发挥联络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宗旨,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到目前,通过乡镇信访联络室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发放退耕还林款等引发的涉农矛盾纠纷2件,使上访苗头解决在了基层,解决在首次信访中。三是全力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3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始终做到热情接待、使群众信访举报次次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开展“三访”活动,既宣传了法律,提高了群众守法意识,又树立了“亲民检察”的良好形象,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有新提升。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公正廉洁执法。一是深入开展 “三项教育活动”。通过坚持每周一、周五上午学习制度,开展“严肃纪律、转变作风、创新措施、提升水平”大讨论,组织干警参加核心价值观教育公祭、集体重温入党宣誓等活动,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优化用人机制,激励干警干事创业。把干警职级晋升作为改善干警待遇的突破点,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向县委、人大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获得了县委、人大和组织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经过努力,有3名干警由科员晋升为副科级。院党组在充分酝酿、认真考察、广泛征求意见、严格任用程序的基础上,让3名年轻有为的干警走上了科室负责人的岗位,有效推动了检察队伍建设。三是全面推进检察专网建设。今年以来,我院紧扣检察专网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化安全的资金投入,通过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检察专线网络改造工程已全面完成。四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认真开展示范、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每月上一堂廉政教育课,不断强化干警廉洁从检意识;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面加强执法档案建设,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摸底排查干警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针对重点人、重点事,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

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还不够,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三项教育活动”还不够深入,个别干警认为教育活动年年搞,有疲倦松懈情绪;三是一些制度制定后,管理监督落实不到位;四是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科室缺乏发展思路,工作缺乏创新,五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院将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我院要以“六观”、“六个有机统一”为总的指导思想,以“三个强化”为总体思路,以“务实、规范、创新、争先”为总体工作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市院考核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要向先进的兄弟县区院学习,注意提炼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再添措施,确保年终考核位次有提升。

二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乡镇检察信访联络室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是紧紧围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对涉农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等职务犯罪的查处,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效果,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新台阶。

四是紧紧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

督。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对各个诉讼环节开展监督,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

五是紧紧围绕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三项教育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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