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2024-10-15

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共8篇)

1.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篇一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聘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第_________种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地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6、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7、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甲方确需乙方加班时,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3、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劳动报酬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账户。经双方协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⑷、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⑶、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⑷、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5、6项规定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⑵、患病或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

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试用期内。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可能给单位代理技术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泄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5、6项解除合同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篇二

《通知》明确了外籍人员来京工作的条件, 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通知》指出, 外籍人员来京工作必须要有确定的用人单位, 且从事的工作不能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

《通知》明确, 自今年10月31日起, 新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证件的外籍教师, 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从事语言教学的, 应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需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 必须先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外籍人员工作事务专办员, 建立健全外籍人员工作档案。外籍人员离职后, 应注销工作证。对非法就业的外籍人员, 北京市将依法查处。

3.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篇三

读者:宁女士

答:读者您好!现就您来信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能否按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关工资待遇问题

据了解,您所在的中学于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自行聘任您为该校图书资料管理员。在聘用期间,您与学校签订了有关在职工人聘用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书,该合同关于待遇问题的规定是:“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职称、学习、奖金、医疗、保险、福利等应与聘用单位的国家干部享受同等待遇”,而没有明确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提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计发办法的通知》(桂人薪〔1995〕19号)第四条:“对我区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下达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时间作如下规定: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自治区职改主管机关下达聘任指标后,用人单位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时间一律从聘任指标下达后,用人单位正式聘任的时间算起。专业技术职务一经正式聘任,其职务工资从正式聘任的下月起执行。今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的确定均按上述规定执行。”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必须在自治区职改主管机关下达聘任指标限额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核准。1995年,县中学聘任您为图书资料管理员职务,没有按规定报经县教育局、人事局批准,属于学校内部行为。因此,您的工资待遇不能按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关于能否按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办理退休问题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提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计发办法的通知》(桂人薪〔1995〕19号)规定,由于县中学聘任您为图书资料管理员专业技术职務手续,未经县教育局和人事局批准,且您的档案记载:其于1967年11月参加工作至2000年3月办理退休手续,一直是工人身份。因此,您提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办理退休没有政策依据。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篇四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有关资质证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合同,双方应按相关条款规定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聘用内容

乙方作为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甲方就业,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总工程师。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原件)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资,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和办公地点。

(三)按照公安部规定协助乙方进行继续教育,如必须由乙方本人参加,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执行企业标准)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有关资质证书材料(此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所需资料如下:

1、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证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彩照六张、无违法乱纪证明;

4、(理学、工学学科)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行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5、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证件,若乙方提供的资料证件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二)甲方在办理资质申报或变更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证书资料等。

(三)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公安部主管部门的检查时,如甲方需要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配合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四)乙方在聘用期内不得在除甲方以外的单位注册、任职。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之规章制度。设计施工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六)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担,并负责保险赔偿外的全部善后及赔偿事宜。

第四条聘用工资及聘用期限

(一)经甲乙商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工资为¥1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税后),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解约等事项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相关变更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相关证件,甲方需善意履行不得无故刁难。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甲方未能支付工资和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虚假的证件;

(2)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违反法律;

(3)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或无法正常年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聘用工资款项。

(二)乙方不得违约要求解聘,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提出解聘要求,否则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聘用工资。

(三)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不退一次性支付的聘用工资。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

(二)聘用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续签合同,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扫描件有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优先适用于其他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5.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篇五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 聘 人):

甲方为了按时完成我局工作,解决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提升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二、乙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需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能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业务知识。

3、服从单位安排,愿遵守单位一切规章制度,胜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聘用期间工资待遇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及养老保险金共元人民币,养老保险金由乙方领取后自行到相关机构缴纳;若乙方工作成绩显著,可适当给予奖励。

2、乙方享受与甲方正式职工相同的劳保待遇。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等假期。

4、甲方在医疗相关政策规定允许的情况下,按期为乙方缴付医疗保险。

四、工伤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并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聘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如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甲方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5、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8、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6.聘用人员合同 篇六

甲方: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肖然强

签订地点:山东省招远市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建立聘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聘用合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聘用合同。本合同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天。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在乙方进入工作岗位前,负责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条件,并及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负责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工时用工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在聘用期内,负责向乙方下达工作任务,并对乙方职责的履行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接受甲方的入职前培训或上岗前教育,准确掌握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

3.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在聘用期内,认真履行甲方赋予的下列工作职责:(1)负责收集有色金属市场方面的信息,并对资料加以整理、分析,每月至少形成两份市场分析报告(主要针对公司当月现有矿种),确保报告精准可靠,思路清晰。(2)对于公司正在开发或将要开发的其它矿种,要积极与矿业开发部等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尽快调研相关矿种的市场行情,并拿出书面材料,为公司决策提供理论支撑。

(3)参与公司矿产品销售工作,针对矿产品销售价格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乙方目标任务

在聘用期内,乙方完成甲方下达200万元的销售效益任务。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内,甲方以货币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乙方实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来支付劳动报酬。

2.在聘用期内,乙方认真履行甲方赋予的工作职责,且完成任务目标后,甲方支付乙方税前劳动报酬 元(大写人民币)。

3.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本薪金与绩效薪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金占总薪金的50%,按照所在部室月份考核结果计算后,按月发放;绩效薪金占总薪金的50%,按照甲方下达的任务目标,聘用期结束后统一兑现。其绩效薪金考核标准如下:

(1)聘用期内,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得100%绩效薪金;乙方销售效益达300万元时,甲方再奖励乙方4万元薪金;乙方销售效益在300万元以上部分,再每有1000元,甲方奖励乙方薪金100元。(2)聘用期内,乙方未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乙方完成销售效益在100万元以下,不得绩效薪金;乙方完成销售效益在100万元-200万元时,得绩效薪金3万元。

4.乙方在试用期内的薪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发放。5.鉴于乙方属于聘用人员,因此甲方不承担乙方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保险费用及福利等)。

五、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必然会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前述事项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和权利,乙方负有当然的保密义务。

2.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项秘密的其他员工)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3.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著作权等,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

5.乙方保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不得利用前述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除了履行职务外,乙方承诺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授权、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再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6.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必须将所有机密信息和资料及其复印件返还给甲方。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归还前述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而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给第三方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并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6.除本合同六.4条款规定的情形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六.5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办法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合同期满,有六.7条款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10.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视同本合同的续延,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对方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规定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必须由乙方本人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聘用合同

甲方: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任家喜 签订地点:山东省招远市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建立聘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聘用合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聘用合同。本合同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天。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在乙方进入工作岗位前,负责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条件,并及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负责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工时用工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在聘用期内,负责向乙方下达工作任务,并对乙方职责的履行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接受甲方的入职前培训或上岗前教育,准确掌握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

3.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4.在聘用期内,认真履行甲方赋予的下列工作职责:(1)参与甲方矿业权项目信息收集、筛选及资源考查工作;(2)参与甲方对外开发项目及拟收购企业的前期考察工作;(3)参与甲方项目尽职调查,负责提交部分地质部分尽职调查报告;

(4)负责甲方对外开发矿权信息及矿山考察情况汇总、整理工作。

(三)乙方目标任务

在聘用期内,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下列目标任务: 1.收购探矿权1个;

2.收购保有资源储量达收购标准采矿权1个,储备1个可以推进的矿山项目;

3.确保收购1个生产能力可达1000吨/日矿山项目,力争2个;

4.收购当年投产矿山1座。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内,甲方以货币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乙方实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来支付劳动报酬。

2.在聘用期内,乙方认真履行甲方赋予的工作职责,且完成任务目标后,甲方支付乙方税前劳动报酬 元(大写人民币)。

3.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本薪金与绩效薪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金占总薪金的80%,按照所在部室月份考核结果计算后,按月发放;绩效薪金占总薪金的20%,按照甲方下达的任务目标,聘用期结束后统一兑现。其绩效薪金考核标准如下:(1)聘用期内,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四项目标任务中的两项目标任务,甲方支付乙方100%绩效薪金;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四项目标任务中的一项目标任务时,甲方支付乙方40%绩效薪金;乙方未完成甲方下达的所有目标任务时,甲方不支付乙方绩效薪金。

(2)聘用期内,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四项目标任务中多于两项时,再每多完成一项,甲方奖励乙方10000元。

4.乙方在试用期内的薪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发放。5.鉴于乙方属于聘用人员,因此甲方不承担乙方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保险费用及福利等)。

五、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必然会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前述事项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和权利,乙方负有当然的保密义务。

2.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项秘密的其他员工)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3.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著作权等,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5.乙方保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不得利用前述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除了履行职务外,乙方承诺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授权、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再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6.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必须将所有机密信息和资料及其复印件返还给甲方。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及时归还前述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而以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给第三方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并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6.除本合同六.4条款规定的情形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六.5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办法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合同期满,有六.7条款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9.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10.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视同本合同的续延,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对方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规定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必须由乙方本人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7.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篇七

关键词:测绘单位,激励机制,人力资源管理

0 引言

测绘作为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 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 与传统测绘相比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如测绘精度要求高、技术集成化、成果实时化、作业动态化、图形数字化、过程自动化和应用智能化, 这样都给测绘单位的人员管理, 尤其是测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要想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测绘行业, 激励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的快速成长, 建立一个科学的、适用的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激励机制至关重要。

根据近几年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现状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物质激励、晋升激励、成长激励和情感激励方面探讨激励机制的构建, 设计了测绘单位对编外人员的激励模型, 并通过模型的实际应用, 证明了激励效果。

1 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现状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的组成

前几年, 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投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的开展, 测绘市场快速扩大, 大多数测绘单位需招聘人员, 扩大生产能力。然而, 部分事业单位受编制的限制, 只能通过聘用编外人员自行解决。目前测绘单位聘用人员主要包括全日制聘用人员和非全日制聘用人员, 其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类人员:一是院校毕业生;二是退休人员;三是农村流动人员。据统计, 测绘单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普遍超过单位员工总数的30%, 有的甚至超过正式在编人数。大多数编外聘用人员都有较强的责任心, 能够做到工作勤恳, 任劳任怨。他们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是企业领导应该重视的最主要人才资源。但由于这些编外聘用人员中的大多数人属于社会流动人员, 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同时绝大多数测绘单位属于外业工作, 测绘单位在编外人员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要想管好、用好这些编外人员有一定的难度。

1.2 测绘单位在编外人员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

测绘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水平普遍偏低, 企业考核机制不健全, 缺少激励机制, 劳动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测绘外业施工实行综合计时制, 施工日的作业时间远远超过8 h, 如何将实际工作时间折算成“每日工作8 h、每周工作40 h”?如何计算加班费?加班费的兑现程度是否到位?同时, 学历、职称和岗位及其技术含量的不同与差异不能客观地体现出来, 导致不同的聘用人员工资水平差异也不大。此外, 对于规模较大的测绘单位, 其绝大多数编外聘用人员往往从事野外作业, 造成企业管理人员很难有序开展日常考核, 结果会导致企业对聘用人员了解不多, 考核不全面。同时, 工作勤恳和对企业忠诚的编外聘用员工往往也得不到合理晋级或晋职机会。企业这种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方式最终会使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企业人文关怀缺失, 编外聘用人员很难形成企业归属感。测绘单位领导与聘用编外人员、项目主管与聘用编外人员、聘用编外人员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相互理解。编外聘用人员即使比有正式编制员工干得更好, 也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 与其他在编人员有着一条非常清晰的鸿沟。此外, 聘用工作的不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家庭和生活的压力、个人前途的不明朗等诸多原因导致编外聘用人员很难形成企业归属感, 难以形成以企业主人的角色参与测绘企业生产与管理。

2 企业编外聘用人员激励机制的构建

企业编外聘用人员激励机制的构建目的是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 对他们在单位发展所做的贡献和个人发展需求进行分析和研究, 制定切实有效的的含物质激励、晋升激励、成长激励和情感激励等激励综合方案。

2.1 物质激励

物质激励是指运用物质的手段使受激励者得到物质上的满足, 调动受激励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物质激励有资金、奖品等, 最重要的就是薪酬激励[1]。通过满足要求, 激发其努力生产、工作的动机。物质激励的出发点是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 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物质激励始终是一种最直接的外部刺激方式, 既适合于成长型测绘单位, 也适合于成熟型测绘单位。

对于测绘单位编外人员而言, 薪酬是他们个人和家庭生活来源的重要途径。在进行薪酬激励设计时, 应根据单位的性质和测绘项目差异采取相应的的物质激励方式:对于一般编外聘用人员, 薪酬激励要做到工作考核客观公正与同工同酬, 实现有级别的差异, 但是在同一级别内保证统一;对于技术骨干性编外聘用人员, 薪酬激励除了执行单位编外人员的一般标准外, 还应对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做出重大贡献的这部分人员进行特别物质激励。

2.2 晋升激励

晋升激励是企业主管领导将员工从低一级的职位提升到新的更高的职务, 同时赋予与新职务一致的责、权、利的过程。晋升激励是企业一种重要的激励措施, 可选拔出优秀人才和激励现有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晋升激励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肯定与鼓励, 这种激励往往使受激励者对自我价值进行认同。

企业如能将一部分编外聘用人员提拔到更高、更重要的岗位上, 对编外聘用人员或对企业发展都形成巨大的意义和影响。企业规模的不同以及编外聘用人员个性差异, 决定了测绘编外聘用人员的需求不会是完全一样的[2]。尤其对于一些工作经验丰富或技术能力强的编外聘用人员而言, 单纯的物质激励已经不再是他们的唯一追求。在目前的测绘单位是否有上升空间、能否晋升到管理层成为他们很关心和能否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重要原因。

因此, 测绘单位应该建立一个公平、科学、透明的晋升考核机制, 对单位聘用的编外人员进行客观和公正的综合评价, 实现表现杰出的编外聘用人员的晋升激励, 形成单位内部良好工作环境和工作风气。

2.3 成长激励

成长激励更加关注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是一个比薪酬激励和职位激励更重要的激励手段[3]。因此, 测绘单位必须更加重视对编外人员的成长激励。

当前, 测绘单位编外人员区别于一般的劳动人员, 他们接受过现代测绘知识, 能够熟练的掌握GPS、遥感等新技术。解决温饱问题不再是他们的个人工作需求, 他们会很理性地判断目前测绘企业是否有利于自己今后的长远发展, 企业能否给自己提供新的发展与成长平台。因此, 对于测绘单位来说, 重视成长激励是企业激励机制发展的重要方向。

测绘单位在给编外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后, 更要重视给编外人员提供学习深造或培训的机会, 实施成长激励措施, 满足编外聘用人员对新事物的追求和自身的学习欲望。

2.4 情感激励

情感激励是指企业管理者以真挚的情感增强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情感, 尊重员工, 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促成企业员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3,4]。一个人平常表现的工作能力水平与经过激励可能达到的工作能力水平存在着约50%的差异。大多数人在情绪稳定, 心态平和的状态下工作, 往往会思路开阔、思维敏捷、很容易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由此可见, 激励的发挥空间之大。在关注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同时, 单位领导更要采用情感激励手段, 重视对编外聘用人员感情的投入和交流, 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加强单位与员工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形成良好的企业人文关怀, 增强编外聘用人员的企业归属感。

3 激励理论在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中的应用

测绘单位加强编外人员的激励管理, 应该以企业自身的实力和规模为基础, 对测绘单位的长远发展进行科学的预测评价, 重视激励对企业发展及其聘用人员管理的实质效果, 实施以人为本管理理念夯实编外人员的激励机制。某一测绘院结合自身实际, 根据激励相关理论构建的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激励模型如表1所示。该模型包括工作成就、个人成长、人际关系和工作自主等4个因素, 包含了决策参与度、成就感、自我实现、岗位锻炼、继续学习、个人特长、晋升机会、工作环境、企业文化、人文关怀、同事认可、领导认可、工作自主、薪酬和福利等15个指标, 这些激励因素对于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的重要程度存在差异, 甚至还有主次之分, 而且在不同的条件下也存在差别。

该测绘院设计的编外人员管理激励模型综合考虑了各种激励因素, 从激励方式、激励程度等要素出发, 体现了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以及效用最大化的原则, 大大提高了测绘单位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现了激励资源的有效配置。

2011年, 该测绘院开始采用上述激励模型, 加强了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有7人完成本科专业学习, 5人获得工程测量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10人担任作业组长, 1人考核获得一等奖, 2人转入事业编制。

2011年, 该测绘院完成经营收入1 100万元, 比上年增长47%;编外聘用人员总数增加了5人;聘用人员年均收入增加了6 000元, 增长率为12.5%。

4 结语

由此可见, 测绘单位对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激励管理, 调动编外聘用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提升编外聘用人员的企业归属感和满意度, 同时能吸收更多的编外人员加入企业。测绘企业编外聘用人员的激励管理是今后测绘单位管理必须思考的永恒话题, 测绘单位要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措施, 真正建立起适应企业特色和编外人员需求的开放的激励体系, 提高测绘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促进测绘单位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封俊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构建研究[J].中国商贸, 2011 (3) :54

[2]潘明.浙江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 2011 (19) :144-146

[3]常玲.高科技企业员工激励管理的有效性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 2011 (14) :134-137

8.农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篇八

答:能,不但能而且商场必须继续聘用你。虽然商场与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你是10月初怀的孕,也就是说你怀孕在先,合同到期在后,你是在合同期内怀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你既然已被查出是在该商场工作期间怀孕的,那么该商场就必须撤销与你终止合同的决定,继续聘用你至法律规定期限届满为止。

免费啤酒造成损害,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前几天,我和单位的同事小陈在一家提供免费啤酒的饭店吃饭时,小陈不慎将啤酒中一铁丝喝下,为此花掉医疗费300多元。事后,我俩找到饭店要求赔偿,饭店负责人以其提供的啤酒免费为由拒绝赔偿。请问饭店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答: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事实上与饭店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饭店作为服务一方就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各种服务(不管是有偿服务还是无偿服务)都必须有利于消费者,而不能危害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否则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该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还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此案中,小陈在接受饭店提供的服务时因饭店提供的酒水中藏有铁丝而遭受人身损害,尽管该饭店对啤酒存在瑕疵没有过错,而且是免费使用,但这免费的啤酒属于饭店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因此,饭店作为服务的经营者就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免费提供服务为由拒绝赔偿。

另外,饭店在作出赔偿后,可依照过错责任原则向啤酒的生产厂家进行追偿。

在公交车上被刺伤,公交公司应当赔偿

问:李勇是石家庄市一工厂的工人,由于工厂离家远,李勇每天上下班都坐公共汽车。前段时间,李勇乘坐公共汽车时,看到一小偷拉开一位女孩子的背包,李勇遂上前制止小偷,不料小偷却说他多管闲事,与李勇扭打在一起,在互相打斗中小偷用刀子刺伤了李勇的手臂。当时,车上的人都看见了,公交车司机见状不仅未出面救助,紧接着车到了站台,司机却打开了车门致使小偷逃跑。李勇气愤不已,车上有人拨打110报了警。李勇受伤后到医院治疗,共花去费用800元。请问他能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吗?

答:公交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因为李勇是在公交车上被刺伤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李勇乘坐公共汽车时,等于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合同关系,在旅客运送合同中,只要承运人不能证明他的受伤是不可抗力或者是他自己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负责赔偿,而不问其是否有过错。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公交公司在赔偿他后可以向歹徒追偿。

婚前聘礼给付10万,离婚后无权再要回

问:我和丈夫沈明于2002年年底结婚,由于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我和丈夫沈明并没有多少感情,结婚后更感觉俩人的差距太大了,一点儿共同语言也没有。2003年9月,我生下一女儿,丈夫看我生了女儿而不是儿子,说我没给他挣到面子。从此,丈夫沈明对我们母女俩更是不闻不问,家中的一切费用他从不负担,也不愿工作,经常为家庭琐事对我打骂,我感觉再这样下去对孩子不好,因此提出离婚。因为丈夫沈明没有住房,婚前沈明的父母给我10万元作为聘礼和结婚的费用,婚后我们一家一直住在娘家。我在婚前承包了一饭店,现在沈明把这10万元聘礼向法院说成是投资饭店的,要求要回。请问投资和聘礼是一回事吗?沈明的这一要求能成立吗?

答:这10万元可以看作是男方父母婚前对你的赠与,归你个人所有,沈明无权要求返还。即使你个人将10万元投入饭店,那么也是你个人的投资行为,并非沈明的投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因此,沈明这一要求不能成立。

上一篇:室内设计专业学生的自我鉴定下一篇: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