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税务管理

2024-09-21

智慧税务管理(共8篇)

1.智慧税务管理 篇一

税务稽查30个热点问题

(一)活动介绍:

税务稽查年年有,而当前严峻的税收形势却使得税务稽查正逐渐从“执法督查”转为“以抓收入为主”。同时,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税收的疑难问题,不仅给企业高管和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带来诸多困惑,如果处理不当,也将给企业的税务稽查留下隐患,可能引发极大的税务风险,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铂略咨询《税务稽查30个热点问题》系列课程精选企业存在集中性困惑,同时也是税务稽查中的30个热点问题,深度剖析其中难点,使企业面对稽查时能够应对自如。流程:

15:00 活动开始

15:05 税务稽查30个热点问题

(一)1.超市销售消费卡的税务争议

C超市2013年出售消费卡取得价款50万元,税务机关认为收到价款并开具发票就必须征收增值税,而企业认为应当在消费者提卡消费时缴纳增值税。请问:案例中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的收入确认时间有何不同?

2.各种促销的税收风险

K公司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2014年2月K公司进行了新年促销,其中主要有: 某饮料出厂价为30元/箱,当月让利销售降为25元/箱,本月销售10万箱;同时推出凭盖换礼的活动,开盖发现“恭喜您”的字样,可以获得食品礼盒一份,并集齐10枚瓶盖,可获得抽奖机会一次。当月该活动一共送出价值100元的食品礼盒100份和价值3000元的三亚旅行一名。

为推广某咖啡,购进咖啡杯2万只,每只2元,其中1万只作为奖品放在咖啡包装盒内,另1万只随产品在销售时附送;

某方便面实行买二赠一,当月销售10万箱,每箱25元,另赠出5万箱,每箱成本15元;

生产特制小包装饮料10万袋,每袋成本0.2元,供消费者免费品尝。

请问:K公司这些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隐含了哪些税收风险?

3.赔偿金的流转税义务

H公司于2012年6月与Y公司签订合约,H公司将为Y公司的某建筑工程提供工程劳务,为期两年,即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Y公司由于资金问题,该工程停滞,并与H公司提前解约,并按照合同向H公司支付赔偿金50万元。请问:H公司收到的赔偿金应做哪些税务处理?要交流转税吗?如果是H公司向Y公司提前解约支付赔偿金,H公司又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4.应付不付款项的税务处理

M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2月,M公司向D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双方由于质量问题产生争议,迟迟未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导致直至2014年2月,M公司仍未支付货款。

请问:M公司应付未付的款项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吗?该款项是否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5.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

S地的S集团在B地设立全资子公司B水泥公司,B公司生产的水泥全部以240元/顿的价格向S集团销售,不再向任何第三方销售。S集团公司从B公司购进的水泥全部自用,也不再向第三方销售。在S地生产此类工业水泥的企业只此一家,当地没有其他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可以参考。距S集团200km的C地,有同类水泥的市场销售价格为620元/顿。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认为S集团和B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偏低。而S集团认为,B地距S地540km,C地离S地200km,由于运费差,S公司从两地采购的实际成本是一样的。

请问:面对税务稽查时认为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时,该如何解释与说明“合理理由”?

6.平价转让股权

C公司为国内知名汽车生产企业,2013年C公司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其内容为其日本一股东J将其3%的股权转卖给日本另一股东K,且其成交价为当初的股权购买价。J属于平价转让其所持C公司股权,无转让财产所得。请问:这样的平价转让安排可能有哪些税务风险?何种情况发生时能佐证平价转让具有合理性?

7.互抵交易中的税务争议

R公司为服装生产企业,2013年1月,R公司以从E公司购进某种布料10,000米用以成衣生产,该布料的售价为4.2元/米。R公司和E公司采用互抵交易的方式,约定于2013年3月R公司向E公司提供价值600元/套的成衣80套,以抵消布料的货款。

请问:互抵交易中会产生哪些争议事项?如何注意规避风险?

8.企业买卖股票、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等的税务处理

P公司2012年1月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时存放证券账户金额100万元整。月末均未按公允价值变动调整账面价值。5月20日证券账户总资产200万元,并从证券账户转出50万元至银行基本户,5月31日证券账户160万元。P公司于2009年以购买方式取得B公司40%的股权,支付股权转让价款400万元,支付佣金50万元。2013年12月20日,P公司决定出售其持有的B公司股权的1/4,出售时P公司账面上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构成为:投资成本1200万元,损益调整32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200万元,出售取得价款470万元。

请问:P公司买卖股票应缴纳哪些税收?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呢?

9.转让或处置旧资产的税收争议

Z公司为集团在苏州设立的工厂,主要生产汽车零部件。2013年5月,集团由于经营需要,在越南设立新的汽车零部件工厂J公司,并由Z公司向J公司转让三部生产设备:

用于产品生产的机器设备为2007年购置,原值2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了100万元,转让收入为100万元;

用于产品生产的机器设备为2010年购置,原值5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了100万元,转让收入为400万元;

用于产品生产的机器设备为2009年购置的旧设备,卖方已经按简易办法按4%减半征收缴纳了增值税,原值5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120万元,转让收入380万元。

请问:Z公司转让这些旧设备需要怎么税务处理?可能会产生哪些税收争议?

10.财政补贴收入是否缴纳流转税

A公司生产塑料机械,2012年3月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承诺研发生产精密高效节能大型注塑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31日,项目经济指标为达产后产量1500台,产值5000万元,新增利润1200万元,新增税金800万元。还有项目技术指标和研发成果数量要求。企业于2012年5月取得财政拨款300万元,取得省经信委和财政厅共同下发的专项拨款用途文件。

请问:A公司取得的财政拨款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流转税? 16:30 互动问答 17:00 活动结束

来源:http:///events.asp

2.智慧税务管理 篇二

一、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与业务水平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5) 90 号 】, 税务师应具备财会、税收专业理论与方法, 能独立解决涉税服务业务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是面向社会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专业人员, 税务师应具备较高的财务与会计知识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 由于税务师在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和相关法务部门人员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要求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不仅税收专业技能应用, 更是社会 (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 的税收治理参与者、税法实施监督者和税收法治推动者。

二、企业税务管理中的税务政策需求

(一) 企业内部需求

相对于中小型企业, 大型企业一般采取多元化发展, 业务范围涉及多个不同行业。 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号召, 实施“走出去”战略, 跨国大型企业数量逐步增加, 管理组织机构与管理模式不再单一, 分工越来越专业化, 为适应国家职能机关的管理需要, 大型企业都有单独的税务管理组织如税收管理部, 税收管理部与企业的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紧密联系、密切协作是企业运行必不可少的环节。 企业的设立、改制、重组、上市、资本运作业务均涉及复杂的管理知识和许多政府部门的政策, 业务繁杂且耗时较长, 各个部门的政策环环相扣, 稍有疏忽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既成损失。 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如果在上述业务的决策阶段及时收集并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对接, 就会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法律风险保驾护航。

伴随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转变, 大型企业日常税务管理难度也在增大, 各种税收核算的前期规划也要适应政策的需要, 如“营改增”政策的前期业务流程规划, 企业从事符合节能节水、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准备工作、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具备的前提条件等方面, 都需要企业的税务管理部与其他部门之间进行协调, 为达到政策要求的条件, 还要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方式或业务流程。

不同行业的企业对税务管理侧重各有不同, 譬如钢铁行业, 受近几年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 环境保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运用较频繁, 但对房地产行业来说, “营改增” 政策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政策则更重要。 近年来, 大型企业的税收管理部门的很多管理人员积极学习税务师的各项知识并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认证的职业资格, 证明企业对税务师的知识需求日益迫切, 也是企业为了规避税收法律风险, 依法经营的需要。

(二) 企业外部需求

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承担着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的职能, 各级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依法监管的同时, 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业务、新问题, 难免出现法律规定空白或税务机关与企业对相关法律理解不一致的情况, 客观上还存在管理机关与被管理者地位不对等的现状, 税务师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的评价人员, 运用税务相关法律有理有据地进行专业判断, 维护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落实纳税人的税收监督权、陈述与申辩权、税收法律救济权等项权利, 通过促进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发现切合实际的商业和经营现状, 征收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款, 这一工作的正确处理, 是税务师赢得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信赖的前提, 是税务师社会价值、社会地位的直接体现。

三、发挥税务师更重要作用的对策思考

截至2014 年底, 全国税务师从业人员105800人, 比上年增加3.9%, 其中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为40776 人, 比上年增加5.62%, 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律师专业服务资格的从业人员8133 人, 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69% , 从上述数据看到, 税务师人员总量尚不足, 且增长较缓慢, 这与近两年国家简政放权改革和宏观经济不景气有关, 也与税务师工作机构的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有关。

1.加快立法, 确立和提高税务师的法律地位

在国外, 一般都有比较健全的涉税服务法律法规, 为完善管理, 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具有普遍指导性的行业法律, 明确税务师及其工作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为促进行业的制度化发展打好基础。

2.健全政府部门采购机制

涉税服务的市场化进程与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具有密切关系, 税务部门依法购买涉税专业服务, 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涉税服务的市场化发展, 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完善税收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税务师及其工作机构是司法救助制度的主体, 法律援助制度亦需健全和完善。 完善税务师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惩戒制度为发挥税务师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4.加强税务师自身修养, 提升业务水平

随着国家法律政策的逐步健全, 全面依法治国在各个领域全面展开, 为了更加主动灵活地适应企业和社会的需求, 高层次复合型税务师、营销型税务师将大幅增加, 税务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机制将更顺畅, 税务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主动性将会空前提高, 大批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人员也会积极加入到税务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当中, 税务师的社会贡献度也将会大幅提高。

3.智慧税务管理 篇三

【关键字】内部行政管理;税务部门;税务文化

一、引言

在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管理中,构建税务文化,应该明确税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的内容与目标任务,促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推进税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以下本文对此做具体介绍。

二、强化税务内控行政管理的作用

对于我国税务部门,应该强化其内部行政管理工作,实现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构建税务文化,不仅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基础,同时也是建设党风廉政的重要载体。强化税务部门内控行政管理,可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有效对税务风险防控。并且还可以规范权力配置,切实保障税务财政收入,真正实现“两权”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同样,强化内部行政管理,也可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税务干部廉政水平,完善反腐工作机制,能够围绕税务部门中人、财、物、权、钱、事等六个环节,全面整合税务管理工作规程,监督每个执法环节与岗位,提高税务部门中干部的廉政水平。同样也可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税务部门可以“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纳税人权利,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取信于民,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当前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管理弊端

对于税务部门在其内部行政管理中,应该正确认识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才可以有效杜绝其管理弊端,以下对此做具体介绍。

1.思想误区

税务部门行政管理中责任不明晰,管理不全面、工作运行紊乱,重视税收业务,忽视行政管理,导致工作人员在税务行政管理中,不能有效做好管理工作,难以实现齐抓共管,降低税务部门管理力度。

2.工作偏差

税务部门的内部行政管理中,存在凭经验办事的弊端,沿袭传统工作经验习惯,凭主观意志办事,采取“求快”方法处理税务事情,忽视工作质量。而且忽视平衡协调,忽视了系统管理的导向性。如在评先表优、奖惩处罚等方面,往往想尽可能的方方面面都兼顾到,从而忽视了行政管理的内在要求和舆论导向。

3.管理不足

人治管理、人情服從仍占一定地位。虽然有利于发挥其决策快、效率高、约束少的优点,但也有因“人治者”素质差异或不稳定,带来了工作随意性和局限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效率。内部行政管理的可操作性不强。虽然制订出台了许多新制度、新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适用、不常用、用不好的现象。内部行政管理中的精细化管理不深,内部行政管理机制缺活力,对于内部行政管理中,其激励评价机制还不全面,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还存在岗位职责不明、操作流程不优、管理措施不细、协调配合不当等问题。

四、浅析强化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管理的措施

1.强化思想引导

通过加强教育,让税务部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部行政管理的防范风险意识,并且内部行政管理中对源头治理的关注度,可以建设推进税务惩防体系,在税务部门树立“防治风险、抓好管理、促进管理规范、提高人员上进水平”的管理理念,将监管力度加大到工作中的细节中去,使税务监督可以贯穿在税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有效监督制约税务内部行政业务管理工作中,降低实际中的行政执法风险与廉政风险这,实现内控建设目标。可以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主题活动,应用辩论赛以及知识竞赛的形式,将廉政理念融入到工作之中,使廉政思想可以入脑入心。

2.完善管理制度

可以在内部行政管理中,完善税务部门的岗责体系,落实税务部门责任制度,科学配置税务部门的权力,能够全面排查风险,界定制约监督的重点,实现税务部门工作的规范化与透明化;同时,明确岗位廉政责任,完善岗责体系明确税务部门的权责、规范税务部门管理流程、风险排查、完善税务部门制度;还需要创新工作方法,以税收信息化为契机,提高税务部门税收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完善税务部门的人事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实现对税务部门每个岗位、环节的实时监控。

3.强化监督

可以完善税务部门制度规范,内部行政管理中,可以发挥干部的积极性,维护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刚性,严格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也应该加强对税务部门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税务部门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

五、构建税务文化的措施

税务部门在内部行政管理中,应该强化构建其税务文化,这样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增强我国税务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提升其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为有效适应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趋势,优化构建税务文化的措施如下。

1.明确税务文化内涵

在税务机关中,税务文化不仅是组织文化,同时税务文化可以引导税务干部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使其可以树立起服务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税务内部行政管理效率。在新形势下,勇于创新税务文化,创建服务型的税务机关,打造我国内部行政部门的和谐税务活动。应该明确税务部门的税务文化原则,坚持把税务文化渗透到税务部门中,形成税务部门管理文化,实现税务部门中各项管理活动中的良性互动。将文化建设应用到税务部门的各项建设中,打造富有创造力、充满人性化的新型税务文化。

2.树立税务文化理念

在税务文化构建中,首先,税务部门应该树立法治理念,必须做好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目的。同时,也要抓好对税务部门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工作,防止税务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文明税收执法的机关形象。其次,还应树立其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理念,通过优化办税手段,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强化形势教育,强化观念更新,立足科学化管理要求,跳出传统行政事务的复杂繁琐,找准规律实施人本管理,还要具备团结互助理念、学习理念以及创新理念,能够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的各项学习制度,以创新的思维意识,增强税务文化建设,提升税务文化建设水平。

3.强化税务文化宣传

税务部门领导应该高度重视,宣传组织到位。在我国税务部门中,建设税务文化,对于税务部门的领导层,既要在思想上对于文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又要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应该积极倡导、亲力亲为,引导人们做好税务文化建设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全体税务人员的认识度,为税务部门内部行政的其他成员,树立起好的榜样,认真的做好税务行政管理活动,组织好各项活动,做到有备无患。

六、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税务部门中,强化其内部行政管理工作,细分目标任务,构建税务文化,建设节约型高素质人才精英,打造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廉洁高效的行政队伍,全面提升推动税务部门整体行政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谢红生.关于加强地税部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24(32):54-57

[2] 国税系统预算定员定额改革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J].改革与开放,2013,14(12):76-77

[3] 汪康.优化国税系统人力资源配置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0,21(14):56-57

4.税务管理 篇四

指向管理中所涉及面的权益及纳税人。纳税人身份确认是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行政管理的基础工作,并涉及税源监控。管理客体不同于管理对象,一般意义上,客体为物,而在税收管理中,是作为主体的人与物化的人的关系。

税收管理的客体是指税收分配的全过程。从宏观角度分析,税收分配涉及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等的分配关系;从微观分析,税收分配是指各级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前者构成税收管理体制问题,后者形成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狭义的角度讲,税收管理的客体主要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过程。

收管理的目标。税收分配的目标通常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目标,即筹集收入的目标;二是调节经济的目标,即实现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在日常工作中,税收管理的目标又具体表现在各项管理活动中。

工商管理是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两个方面。工商管理专业的应用性很强,它的目标是依据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通过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工商管理作为管理学的重要分支,它依据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如何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着重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因此,学习者需要有一定的领导潜能。广义的工商管理包含的领域很多,下设的二级专业各具特色,主要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等。

5一 纳税人权利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内容:

(1)有知情权;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有陈述、申辨权 ;有受尊重权;有选择纳税申报方式权;有申请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权;有控告、检举权。

(2)有保密权。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其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3)其他权利。如: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发现的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目前维护纳税人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由于税务部门在与纳税人的关系上,始终处于主动、支配的地位,在税收实践中历史上又一般习惯于侧重强调纳税人的应尽义务和税务部门的权力,以利于开展具体工作。这样,在依法治税、维护纳税人权利方面,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

在税收宣传方面,税务部门和税收行政科研机关存在着注重宣传“纳税人应尽义务”与轻宣传纳税人权利,以及强化和扩大税务机关执法权力的呼声较高与完善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呼声相对较弱的倾向。结果是纳税人对自己有什么权利却不甚明了,更谈不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有效的维护。

在税收法制的体系建设方面,完备性与协调性明显不够。

二、税收执法

税收执法是通过税务机关行使不同的管理职权来实现的。国家通过制定、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有机联系的税收法律体系。具体包括税务登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一系列各不相同的管理行为,税收执法权的行使过程就是税收执法的过程。

税收执法具有如下一些特征:税收执法具有法律的强制力;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税收执法必须依据法律严格进行,但是并不意味着税务机关只能机械地执行法律。事实上税法规定不能面面俱到,总是留下一定的空间让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比如税收处罚的幅度;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税务机关必须对其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应有责任,对于违法行政对相对人造成的损害要负赔偿责任。

三、税收执法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协调性

协调性原指身体作用肌群之时机正确、动作方向及速度恰当,平衡稳定且有韵律性谓。在税收征管中运用协调性一词,意指多方的密切配合,以使纳税人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税收缴纳能够顺利进行。

我认为确保税收执法与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协调性,大的方面着手就是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具体的措施就是提高纳税人权利意识及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意识。广大纳税人也要自觉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税收法律知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知晓如何运用法律来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并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依法治税工作才能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税收环境才能得到真正的改善。

(一)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意识,这一任务任重道远,我觉得可从以下方面着

眼。

首先强化税收知识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脱产培训、业务测试等形式,开展法制业务学习,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其次坚持集体审理制度 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是防范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加快依法治税进程的有效途径。税务机关定期开展大要案件的审理工作,每一个审理案件都要做到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到位。

同时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及考核评议 税务机关要根据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情况。出现不当行为及问题,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责任制监控平台,可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来进一步完善中介体系,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中介服务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税制结构和税收征管方式的转变,纳税人对税务咨询、税务代理的需求日益提高,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将中介人员资格认定、税务代理机构设置、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收费以及税务代理机构与税务机关的关系等以法的形式明确下来,使中介服务取得稳定的合法地位。

(三)应增大税务工作的透明度,体现社会监督作用

为使全社会都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税收政策、程序、服务、处罚等内容应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方式定期公开,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办税、全程透明,体现出社会监督的作用。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精神在税收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法律法规上要予以指导。同时纳税人及征税人员应依法规范自我行为,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保障纳税人的权利,税款征收顺利开展。

6税收司法

(一)税收司法概述

1.含义:广义的税收司法,包括涉税案件过程中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等一系列司法权力的行使。

税收司法应采用广义的理解,即税收司法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涉税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专门活动。

概念的核心在于:谁能够行使国家司法权处理涉税案件。

2.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

(二)税收行政司法

1.含义:税收行政司法是指法院等司法机关所受理的涉及税务机关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执行申请等。既包括涉税行政诉讼制度,也包括税务机关或法院所采取的强制执行程序制度。

2.作用:(1)作为法律上的一项救济性的制度安排,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应有之义,也是立法者进行制度架构的初衷。(2)通过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加以审查监督,督促其依法行政。

3.税务行政诉讼的具体的受案范围

4.税收司法审查特点:(1)以具体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相应排除了将抽象税收行政行为纳入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仅局限于合法性审查。

(三)税收刑事司法

(四)税收民事司法

7税收征管机构设置调整遵循的原则是:

——实体化原则。就是在省、市、县三级管理层管理职能转变后,充实、强化遵从管理的实体职能,使之成为以遵从管理为主要职责,兼有对下监督指导职能的税收征管机构。

——集约化原则。根据纳税人分布密集度及其对遵从管理的实际需求,统筹规划、科学调整税收管理机构的布局。根据遵从管理不同层次的要求,加大税源管理上收力度,推进征管机构扁平化,在征管机构之间形成梯次化的税源管理结构和相应的资源配置结构。

——专业化原则。各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要有利于体现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流程的运行要求,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专业化管理格局。

——统一性原则。

税收管理体制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建立税收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制定,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条原则是制定各项经济管理体制,包括税收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二)责、权、利相结合责,就是责任,指与权利相对应的各级政府应负的职责;权,就是权利,指各级政府处理本级政府范围内行政事务的法定许可;利,就是利益,指各级政府在履行其权、责过程中所得到的回报和与责任相联系的财力保证。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

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是指凡属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以及共享收入,管理权限在中央;凡属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管理权限在地方。、税务机构的设置

(一)国家税务总局的机构设置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设有一名正局长和4名副局长,都由国务院任命,另有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一名,局内共有14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下设若干个处室。

(二)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机构

根据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确定税收管理体制,就是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税务管理主体分别拥有哪些税收管理权限,应当依照以下顺序:首先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确定其事权范围,然后根据事权范围确定其应拥有财权的大小,最后视其财政管理体制,确定其税收管理权限。法制环境

在法制健全的国家,各级政府对自身行为约束力较强,能够按照既定的事权、财权范围行事,因此有利于实行分权型税收管理体制。反之,只有靠行政命令实行集权型体制。

国情

一国的疆域大小、人口多少、社会经济的地域差异、产业结构状况等,对确定税收管理体制都有重要影响。一般而言,领土广阔、地区间差异较大的国家,应首选分权型税收管理体制,这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并提高管理的效率。

世界各国依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立了不同的税收管理体制。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中,财税体制大体上分为“中央与地方分权制”和“中央集权制”两大类型。目前很多国家都采用了“中央与地方分权制”,即“分税制”。在实行分税制的国家里,税权的集中与分散、中

央支配收入的比重大小等都各不相同,尚不能以此来衡量一国税收管理体制的优劣。但有一点已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赞同,即应该实行适度的分权。何为“适度"?只有一个标准,即实现了政权、事权、财权与税收管理权的和谐统一。

如果最终确立中央拥有较多的税收管理权限,这种管理体制就是集权型的;如果地方拥有较多的税收管理权限,地方自主性很强,这种税收管理体制就是分权型的。

8税收信息化意义

(一)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信息技术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它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巨大推动力。经济决定税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高效的税收管理体制和征管机制与之相适应;加入WT0的新形势,要求税收管理必须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运行。因此,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步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税务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信息化以其高度的驱动性、关联性和渗透性,集中体现了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在税收信息化的支撑下,逐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合理组织税收征管过程,实行专业化管理,实现税收征管的程序化,从而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执法行为,提高税务管理的成效,推进税务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主要途径。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广泛应用,改善税务机关的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强化税收监控水平,从而适应纳税人日益增加、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纳税收入逐渐多样化的新形势。同时,实现税收征管从传统手工方式向自动化、信息化、规范化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优化税收征管,实现依法治税。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将卓有成效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5.税务管理要素 篇五

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税务管理的方法:1)法律的方法 2)行政的方法 3)激励的方法 4)宣传教育的方法。

4.税务管理相关法律的分类:1)税收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 2)实体法和程序法 3)普通法和特别法 4)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5)国内法和国际法。

5.税务管理相法律的适用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 2)法不溯及既往 3)新法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

普通法。

6.税务登记的一般程序:申请 受理 核准。

7.纳税申报的方式: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

告表的方式。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有关申报、报送事项(包括委托代理 人代为办理申报、报送事项)

8.分片管理和行业管理:

1)分片管理亦称“块块征管”,指在市区、县范围内按行政区划组织征收管理的形式。其特点是:

凡是管辖区内的工商业户,不分经济性质、经营行业、企业隶属关系,都由所在地区税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派出(分局、所、组)统一管理。分片管理形式适用于小城市和农村。分片管理形式的优点:与地方政府及职能机构的设置对口,便于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管辖地域不宽,征纳双方联系方便,易于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缺点:纳税人情况复杂,不利于同企业主管部门联系和配合,也不便于了解掌握全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进行同行业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

2)行业管理亦称“条条征管”,指在一个市区、县范围内按行业系统和隶属关系组织征收管理的形

式。其特点:在一个城市或地区内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和部门隶属关系划分征管范围,实行行业归口管理。行业管理形式适用于工商户集中、行业分工清楚、归口管理明确的大中城市。行业管理的优点是:便于税务专管员熟悉本行税政业务,掌握全行业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行业性对比分析;便于税务机关和税务专管员加强同主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征纳工作中一些行业性疑难问题。缺点:所管企业分散,税务专管员进行征管时所占用的在途时间较多;同纳税人联系不便,对某些偏僻地段的纳税人或小税源户,容易出现漏管和管理不力的现象。

9、税款征收的方式:1)自核自缴 2)代扣代缴、代征代缴 3)定期定额征收 4)查帐征收 5)查验征收

6)查定征收

10、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

或难以保证的情况,依法要求纳税人将一定数量的商品、货物置于税务机关的控制之下,纳税人如果不能按

期缴纳税款或罚款,税务机关将从其控制下的纳税人的财产价值中扣取使国家收入得到保障的措施。

一、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1)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业。2)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缴纳应纳税款的限期之内。

二、税收保全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1)纳税人临时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需向经营地税务机关购买营业发票时,经营地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担保,或者根据其所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简易税收保全措施)2)税务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先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物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它财产。(一般税收保全措施)3)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特殊税收保全措施)

三、不同税收保全措施的比较:1)适用对象不同。2)税款所属期不同3)执行对象不同4)采取的手段不同5)程序不同6)批准权限不同7)责令缴纳期限不同。

四、税收保全措施的终止。

11、税务行政强制执行:1)《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2)《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已采取冻结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3)《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4)《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已采取扣押商品、货物的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

12、税收债权与其他债权的关系: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税收优先于税收义务发生后的抵押、质押或被留置权 3)税收优先于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3、代位权与摊销权的定义:

代位权: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故不行使有关合同权利,例如对对方欠债到期不给予催要等,影响到自己的债权人的利益,而由该债权人代为行使这一权利的权力。

摊销权: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放弃合同债权或无偿、代价转让财产,影响到自己的债权人的利益,而由该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这一合同行为的权力。

14、离境清税制度:指欠税纳税人离开国境前,必须身税务机关缴清所欠税款,否则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通知边防或海关限制其出境的措施。

15、法律制裁:

1)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机装置,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2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纳税人不未按定期限办理税务申报和报关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即为“偷税”的,同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较大并点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扣缴义务人也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6、7、8、9、11、12另附

16、税务行政处罚原则,重点是一事不二罚

1)法定原则:A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宝依据,法律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B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宝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设定 C 必须由法定的税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 D 必须由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2)公正、公开原则 3)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4)过罚相当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监督、制约原则 7)一事不二罚原则:指税务机关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

能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但可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中的其他处罚种类,如没收非法所得等,或者提请其他行政机关给予罚款以处的相应的行政处罚。

17、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18、行政复议第88条及行政复议的原则:

行政复议第88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纳税担保,然后可以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不准绳的原则。2)回避原则.3)不调解原则。4)不利变更禁止原则。5)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执行原则。

19、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即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辖权。

2)合法性审查原则。3)不适用调解原则。4)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5)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6)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20、税务机关行政赔偿的概念:指税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度。

21、微观计算法的方法:1)直接计算法,即根据课税对象的数量、单价以及适用税率计算出计划期内税收数额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等税种计划指标的确定。

2)基数推算法,即根据历年税收收入变化规律,结合计划年度经济增减变动因素来确定计划税额的一种方法,它适用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关税,所得税,资源税以有农牧业税收的计划

3)抽样测算法:即根据典型税户调查测算、制定税收计划指标的一种方法。它主要适用于收益额生税税咱的计算,如企业所得税的计划指标计算。

6.企业税务管理论文 篇六

以发票作为企业税务管理的着手点,强化发票管理,以准确纳税、防范和控制企业税务风险、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关键词:发票;税务风险;税务管理;发票管理

企业税务管理是指企业对其涉税业务和纳税事务所实施的分析和研究、筹划和计划、监控和处理协调和淘通、预测和报告等全过程管理的行为。

面对错综复杂的管理工作,以发票作为企业税务管理的着手点,开具和取得的发票合法合规,可以提高企业纳税工作的准确性、防范和控制企业税务风险、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发票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一、发票的基本特征

(一)合法性

新《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

也就是说,发票的票面格式、内在构成要素和印制要求都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只有依法印制并具备法定格式和内容的发票才是有效的合法票据,才能作为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合法凭证。

因此,财务人员在受理票据时要注意识别虚假的发票,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真实性

发票所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对商品交换等经济活动的真实反映,财务人员对外来的发票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去伪存真,确保取得发票的真实性。

(三)统一性

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同一时期、同一经济性质(或同一行业)所使用的发票是统一的,且发票监制章、印色、用纸、防伪标识等均有统一的规定。

(四)时效性

即要求填写单位和个人在商品交换活动发生后及时开具传递发票,以确保发票所反映的经济信息的时效性。

同时也要求用票单位和个人不能超前或滞后开具发票。

发票的四个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缺少了合法性,发票管理就失去了法律依据;缺少了统一性,发票就失去了发票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失去了真实性,发票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没有了时效性,发票就不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商品交换的全貌。

二、发票的作用

发票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票广泛使用,并且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即时性等特征,会计核算主体将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发票记录了该经济活动的各项内容,包括经济活动的形式、时间、金额等,为个人、企业在财务上的查询、管理提供了依据。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税务机关能够利用发票信息了解企业商品、劳务的交易状况、税款发生情况从而能够控制税源,为税款的征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4.发票是监督国家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利用发票承载的信息发现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维护市场环境的稳定,保护国家和人们的财产不受侵犯。

三、发票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在我国税收征管体系中,发票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征管、税款的确定和征收以及税收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和税收相挂钩,是中国税收征管的一大特色,“以票控税”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开展工作的根本点和普遍共识,发票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准确纳税

准确纳税是指严格遵从税收法律、法规,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同时又使企业享受应该享受的政策。

发票的开具时间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时间,发票是企业进行税金核算、纳税申报的依据,取得和开具的发票是否合法合规,直接关系到企业税款的确定,影响纳税申报工作的准确性,正确使用发票能使企业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政策。

例如:未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发票,造成当期多交增值税,并且进项税金长期无法抵扣。

有家供电设备安装公司,成立当月,就承接一项154万元设备安装业务,设备由安装公司提供,由于公司刚成立,垫付购买设备的资金不足,于是要委托方预付购货款,委托方要求其开具发票才付款。

该公司开具了1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税金159829元,银行收到把款项后,公司按940171元作预收款入账,159829元做“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入账。

因发票开出,纳税义务成立,当月在没有1分钱进项税额的情况下,按159829元缴纳了税款。

该公司财务认为,进项税额终能扣除的。

等定制设备到货已隔4个月,没想到设备到货的当月没有销项,这15.98万元进行税额无法抵扣,只能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账户挂账。

以后几个月由于销售收入较少,累计销项税金小于15.98万元,挂账在“待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一直没有全部抵扣。

从该案例的直接原因看,业务部门对开票时限不甚了解,开票和纳税之间关系不明白,误认为只要是预收款,就不用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细则》第33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从政策层面来说,发票仅当发生经营活动时,才会开具,也就是说,发票的开具时间代替了政策层面的纳税义务产生时间。

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当月多缴纳增值税16万元,缴纳税金之后产生的可抵扣的采购设备进项税额15.98万元,一直没有全部抵扣。

对上述案例分析看出,表面上是没有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规定而造成的后果,实质上是企业内部的销售、财务、技术等部门,

没有全面认识和把握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在该政策解读中对企业基础工作提出要求,企业对执行税收政策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对基础工作缺乏严细的工作作风。

如果企业重视发票填写规定,内部有研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运行机制和活动,那么这73万元利益也就不会白白失去,应该享受的政策就能享受到了。

(二)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

发票不仅是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依据,也是政府、税务部门进行检查的重要依据。

近三年,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工作中要求各地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在2月1日已经施行,相比旧的《发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颁布,新《发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颁布,法律地位得到提升。

《发票管理办法》采取“抓住开票方,从源头上控制”的管理方式,加大对开票方的管理和违规处罚力度;同时把作为受票方或买方在交易中应该承担责任升级;将专业人员,尤其是会计的职业判断作为处理发票事项的应知原则,将司法上的过错推定原则和原罪理论引入发票管理,让举证责任倒置,完全推到纳税人一方。

企业各级管理层人员和各部门业务人员都应该对发票重视起来,加强再学习和再认识,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发生。

现在有很多公司都涉及到一些与集团企业的业务往来,如:合同是与子公司所签订,业务也是由子公司来具体提供,而开发票与收款方却为母公司,再如有些企业可能涉及到一些核算上的问题,付款方可能与发票填开方也不全一致。

这种做法,将会给企业的业务实质的认定带来非常大的风险,子公司真实提供了业务却未开发票亦未申报纳税,母公司未提供业务却开票收了钱。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收款方和开票方应该一致,付款方和发票取得方应该一致。

接受第三方发票,无论是接受方还是开发票的第三方都属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子公司涉嫌逃税,母公司涉嫌虚开发票。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强化发票管理,防范和控制企业税收风险

企业收取和开具的发票不合规、不合法,必然会产生企业的税务风险,强化企业发票管理,提高发票管理质量,能够防范和控制企业的税收风险,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一)制定企业内部发票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行业特点和经营活动情况制定相应的适合本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对发票的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等做出具体规定,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收支管理。

(二)发票取得环节的管理

只有加强发票取得环节的管理,才能有效杜绝不合规发票流入企业,从而避免涉税风险。

企业应通过各种形式向相关业务人员普及发票基本常识,使其掌握合法有效的发票应具备的要素,并养成取得发票、自觉验票的习惯。

企业业务经办人员要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只有真实的业务才能提出相应的报销要求,确定了业务的真实性之后,出纳人员还要加强对发票的形式审查。

第一,要检查各负责人员是否签批到位;第二,要查看发票本身是否有效,是否是正确的版本,辨别票据真伪;第三,要查看相应联次是否齐全,栏目填写是否规范、全面等;第四,要审查业务性质、摘要、金额、付款时间是否与合同保持一致。

然后再经复核人员审核,可以杜绝发生不合规发票、虚虚假的发票等现象。

(三)发票开具环节的管理

企业对外开具发票时,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为前提,不得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活动情况不符的发票。

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同时,坚持先填开、后盖章和一人填开、一人复核的原则。

五、税务筹划

在“以票控税”、“查税必查票”的税收征管环境下,发票管理是税务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

企业管好发票,不仅能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而且还会为企业节税增利。

企业如果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好的节税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56号)也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显然,对于折扣销售,纳税人应尽量使得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这样便可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综上所述,一张小小轻轻的发票,反映了财务部门、供销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的税收政策水平;由发票管理衍生出合同管理,具体经营活动方式;所涉及经营活动行为,小到发票开具时间,大到企业经营活动组织方式,甚至要改变企业结构体制才能具备低税率或者减免税等优惠。

7.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对策 篇七

一、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税务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很多常见的问题,在以下本文中列举几个:例如,有些企业对税收管理的认识不足,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来自于生产和销售环节,忽略了税收管理在企业节约经营成本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就导致很多企业没有专门的税收管理部门,往往由会计人员监理。这就导致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最终带来的后果就是企业经济受损。有一些企业认识到税赋会对企业造成经济负担,就消极处理,采用逃税的方法,减少税赋支出。

一般的情况下,企业如果不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不安排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就会导致以下的几种后果:首先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由于没有专人管理,就没有专门的纳税筹划,往往容易导致企业税赋居高不下。另外还会加大企业的税务风险。企业不懂税务筹划,为了减少税赋支出,往往会偷税漏税,这样一旦被相关部门处罚,将会使企业的信誉严重受损,信誉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根本保证,如果企业的信誉遭到破坏,企业就会很快陷入困境,严重的话,企业就会走向破产。

二、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对税收筹划的管理

税收筹划是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实现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其他税务管理活动的最终目的。税收筹划指的是,在不损害国家利益、遵守国家税法的情况下,选择适合的经营方式,进行合理的税收差欧化,使企业的赋税支出降到最低。税收筹划的规划必须合理,不能脱离企业的实际。

1. 投资选择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选择投资的时候,由于产品、行业、地区和方向的不同,税收负担会存在很多差异。有些地区经过国务院批准,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包括西部地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如果是投资兴建环保企业,解决废水、垃圾污染,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2. 企业筹资选择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是筹划融资。企业的资金来源分为两种,分别是权益资金和借入资金,权益资金的特点是具有长期性和安全性,同时也不需要支付固定利息,缺点是资金成本较高,不能税前扣除股息。借入资金的缺点是风险较大,到期需要还本付息,优点是税前可以扣除利息,能够抵税,资金成本比较低。企业要想合理的进行税收管理,关键就在于选择合理的适合企业的筹资方式。

3.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指的是,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企业通过存货计价、费用分摊、固定资产折旧等处理,使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企业需要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选择适合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达到企业账面利润最小化,以此来减少税赋支出,使发货成本达到最大。还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使当期的折旧加大,使纳税缓和。还可以通过选择最有利的坏账损失核算办法来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

(二)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几点措施

税收风险指的是,税务责任有一种不确定性,在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时,企业承担的税务责任过多,引发罚款、补税的责任,甚至企业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控制税务风险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将本不应该承担的税负合理规避掉,另外一方面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税收规划,使企业是税赋支出降低。税务风险没办法回避,但是可以通过一些税务管理方法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

1.在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企业可以单独设立专门的税收管理机构,也可以在财务部下设税收管理的部门,同时配备专业的税收管理人员,并进行定期的专业技能培训,时刻掌握最新的国家税收管理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将企业的税赋支出降到最低。

2.做好事先预测和协调工作。

由于企业经营项目的不同,生产活动也是多种多样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不同,所以适合企业的税收政策也不相同,企业需要在纳税业务进行之前,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商,合理安排各项活动,以及合理进行涉水领域的经营活动,设计出适合企业的最优的纳税方案。

3.建立公司纳税自查制度。

公司要成立专门的自查机构,以及建立自查体系,按照国家现行税法的要求,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企业纳税过程产生的相关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将企业的纳税风险降到最低。企业要了解是否存在税务计算错误的情况,同时还要了解有没有不符合会计核算原理的异常情况。将公司的纳税数据与同地区、同行业的企业进行比较,检查企业的纳税额与其他企业相比是否有异常。还需要检查企业的纳税申报是否准确及时,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企业进行自查的意义在于,尽早发现企业纳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降低纳税风险。

4.利用中介机构,争取税务部门帮助。

现在有很多相关的税务中介机构,例如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企业可以从这些专门机构聘请顾问人员,进行专门的税务代理或者税务咨询,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其他方法

1. 企业应坚持自觉维护税法的原则。

首先企业要端正观念,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充分尊重国家税法,充分了解国家税法,严格按章办事,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减少税赋支出。企业要引入偷税漏税自查体系,保证企业的避税是合理合法的。

2. 利用好税法中的相关规定。

在进行纳税行为时,要充分、合理的利用税法的相关规定,对税款进行合理处理,使企业的流动资金利息减少,最终实现合理避税的目的。

3.慎重选择纳税方案。

纳税方案的选择对企业的缴税额度影响很大,企业要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从全局出发,进行平衡管理,避免顾此失彼的情况发生。

三、结语

税务筹划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对企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求企业经营决策者在谋划各项经营活动时,同时将税收因素考虑进去。总之,要成功地在企业内进行税收筹划,必须了企业的特点,认真研究、掌握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宏观税收政策导向, 主动纳税。税收筹划应该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既不能越雷池一步,也不能刻舟求剑,更不能为筹划而筹划,而要服从、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目标。同时, 立足于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最大限度地做地做到节税增收, 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及资金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企业是赋税支出最小化。本文主要从当前企业税务管理现状出发,探析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对策。针对企业主要涉税领域,加强税务管理,采取适当措施,降低税务风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创造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吴克红.零售企业税务总监[I].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1)

[2]林秀香.中国企业纳税行为研究[I].中国税务出版社, 2006. (7)

[3]刘剑.税务风险的控制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 (24)

8.试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篇八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行为越来越复杂,税收法规体系也相应的越来越繁琐,企业的纳税风险日益突显。近年来,国际上很多大公司因为对税务风险的防控不严而掉进“税务门”丑闻,如创维、中国平安就曾先后因此在股市跌停。税务风险处理不当,轻则可能使企业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或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损失,重则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对税务风险进行恰当、有效的管理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或百尺竿头,更上层楼。

一、税务风险的定义及特点

美国学者罗伯特·梅尔曾把风险定义为“风险即损失的不确定性”。所谓不确定性,就是人们对每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认识上或估计上的差别。这种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发生状况不确定以及发生结果之程度不确定。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教授罗伯特·希斯博士关于风险的定义为“通过对以往数据的统计分析,或专家对某个真实事件的客观判断,通常可推断得出可能有的失败或负面结果,这个可能的失败或负面结果就是该事件的风险”。我国学者金锡万在《企业风险控制》一书中指出“风险是人们对未来行为预期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导致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偏离程度。”这里的结果与不定性相对应,包含正反两种可能,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偏离程度越大,对于负偏离,意味着威胁越大;对于正偏离,则意味着机会越大”。现代经济学中一般将风险定义为“事件或经济结果的不确定性”或“发生危险、损失、损伤或其他不利结果的机率和程度”。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风险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广义的风险不仅是指损失的可能性,也包括盈利的可能性;狭义的风险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在理论上,对纳税风险的研究还不是很多。Michael Car-mody(2003)澳大利亚的一个税务研究者认为,税务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来自内部和外部两个因素。王震寰2006年8月7日的中国税务报刊登的《不可忽视的税务风险》提到“税务风险,乃是纳税人由于纳税违法、违规问题而导致补税、罚款甚至刑事处分”。李淑萍在《论税务风险的防范及机制创新》一文中指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纳税人没有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或者纳税风险规避措施失败而付出的代价,是由经济活动环境的复杂性、多样性,以及纳税人认识的滞后性、对税收法规理解的失误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家大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综上观点,可以看出,学者对纳税风险的定义主要侧重于风险损失,本文将企业税务风险定义为企业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潜在损失和不恰当的遵循税法所造成的机会成本。企业纳税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主观相关性、可计量性、可控性等特点。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决定了纳税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不论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都要涉及到税收事宜,不可避免的面对纳税风险。纳税风险的主观相关性是指纳税风险大小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纳税人员有关,风险偏好者会倾向于高风险的税收方案,风险规避者会倾向于风险低的税收方案。业务素质高纳税人员有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决策水平,可以降低了企业的纳税风险。企业可以参照经验数据,借助数理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分析估算,对未来的风险进行计量,并根据计量结果结合税收的特征与现行税收政策,对风险进行控制。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定义及目标

1税务风险管理的定义。T.Nicolalsen(2003)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指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合理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在不引起税务执法机关关注的情况下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TOM Neubig(2004)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指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公司经营或投资行为进行审阅,寻找最易引起税务执法机关关注的事项并事先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既不引起税务执法机关关注,又能尽量地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务风险管理。刘蓉领著的《公司战略管理与税收策略研究》一书中认为税务风险是指税务责任的一种不确定性,税务风险管理即是对这些不确定性的管理。范忠山、邱引珠编著的《企业税务风险与化解》一书中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事中控制、事后审阅和安排,免于或降低税务处罚,尽可能地规避纳税风险,并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获取“节税”的收益,降低公司税收负担。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外学者将税务风险管理定义在减少税负的层面上。笔者认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在兼顾经营目标的前提下,通过系统、有效的管理,避免或减少其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和机会成本的管理过程。

2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各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目标重点突出了税务行为的“合规性”,即涉税事宜均符合法律规定。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1是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一部分,作为整体的一个流程,税务风险管理必不可少,关系到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运行。

2减少风险,使企业损失最小化。企业通过税务风险管理以最小的耗费把风险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投入成本取得的收益就是减少风险:一是可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二是即使风险产生了,也可以通过风险管理减少它带来的损失。

3保证生产经营环境的安全。税务风险管理做的好,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对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从而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4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把盈利放在企业目标的首位,其间会考虑税务负担的轻重,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做的好,可以保证企业获取稳定的、不断增长的利润。

5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企业在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往往要考虑其所涉及的税务因素,调查其适用的税收法规和优惠政策。恰到好处的运用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管理,可以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6减少企业的政治成本。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企业税务方面出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拉关系,送礼来解决问题,其花费即为政治成本。其他条件保持不变,通过有效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政治成本。

7有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风险管理有助于消除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灾难性损失及其他连锁反应,从而维持了整个社会和行业的稳定发展,有利于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刘蓉,税务筹划实务与案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3]范忠山,企业税务风险与化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4]张剀,刘云昌,邹国金,建好风险防火墙,关上企业“税务门”,中国税务报,2009,4,27

[5]《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

[6]张剀,独家专访,总局权威解读《指引》,中国税务报,2009,5

[7]李庆虎,段学仲,张佰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识别、评估与控制,中国总会计师,2007(g)

[8]温利锐,企业纳税风险及风险控制问题的研究,优秀硕士论文,东北财经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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