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2024-10-22

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通用11篇)

1.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一

关于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

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宣传氛围,为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局面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各级要抓住当前的时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以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养儿防老不如致富防老等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提高社会各界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具体要求

这次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注 1

重宣传与服务相结合,与开展以“双进”“双建”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地开展宣传教育,力争取得最佳的舆论效果。

一要抓好集中宣传。将这次宣传活动融入到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查体服务活动之中,组织电影放映队和文艺宣传队,深入村居,送计划生育电影和文艺节目下乡,让群众在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中受到教育。要组织宣传服务人员设立宣传站点,摆出展牌,为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免费技术服务等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计生宣传折页、避孕药具等资料。同时,要集中扎制配置音响设备、悬挂标语牌匾的宣传彩车,深入到各个村居进行巡回宣传。

二要抓好培训宣传。乡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依托乡村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对广大育龄群众普遍开展一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生殖保健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培训中,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激发育龄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抓好环境宣传。要《关于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人口文化一条街的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版牌、橱窗、固定宣传标语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凡内容和形式不符合当前要求或相对陈旧的,应及时

更换复新,各乡镇驻地不少于20条标语,各村居不少于5条,切实营造主题鲜明的社会宣传环境。

四要抓好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在开办好各种栏目的基础上,对当前计划生育方面的重点、难点、亮点等,既要增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还要提高新闻和专题报道的质量,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要进一步加大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市里将定期进行通报。

三、组织领导

各级要切实加强对这次宣传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把这次活动搞好。积极协调宣传、广播、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把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充分融合到春节期间各项活动之中。各级要把这次宣传活动作为全年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定期调度,及时督导,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切实把宣传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市里将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抽查,对活动开展不力或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通报到五职责任人。

2.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二

一、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低:流动人口持证率低;两难:一是企业招聘的流动人口文化程度较低,情况复杂,难以管理。二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难以把握。三弱:一是基础工作薄弱。二是管理队伍薄弱,企业流动人口逐年增长速度较快,但是计生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且人员配置较少,工作队伍不健全,造成了管理不到位、服务跟不上;三是计划生育措施力度较弱,企业流动人口的受关注的程度往往不及正式员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真正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好多过去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需要。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法探讨

1.领导重视是关键

多年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证明,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只要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负总责,计划生育工作就可以做好。先进的可以更先进,后进的可以变先进,整体工作会年年有发展、有提高。

(1)要抓好责任落实,健全管理网络。特别要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做为重中之重,把计生管理与服务、监督与检查纳入到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加大奖惩力度。管理部门与其基层单位要重新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做到人口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

(2)管理措施到位。要专门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及时了解总结各阶段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流动人口要重点关注,选树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各基层单位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2.调查研究是基础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础,特别是流动人口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本企业的特点,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来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只有进行深入的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发现问题,加大管理力度,并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也使我们在宣传、教育和服务时能做到更有针对性,从而使工作的效果更加显著。

3.宣传教育是手段

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宣传教育要先行。这始终是一条治本之策。要以育龄群众为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帮助育龄人群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达到自我调节生育的目的。宣教工作是一门艺术,如何做到生动活性、入耳入脑、结合实际、持之以恒,需要计生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要有多样性、针对性、典型性、激励性。

4.综合治理是核心

(1)积极与流动人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使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制度化、日常化。

(2)要建立和健全工作网络,坚决杜绝人员不明,责任不清的现象。应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筑起一个人口信息新的工作平台,将所有的信息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整合,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达到资源共享。各单位间要定期进行信息通报,做到不遗漏人员,不留死角。

(3)针对流动人口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大对育龄人员的重点管理,建立重点管理人员档案,掌握他们的生育状况、持证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

(4)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度。通过举行各种活动及家访等形式,增加计生干部和流动人口的接触机会。在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技术服务做孕情检查时,不断充实和完善孕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克服“单纯孕检”的倾向,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论引入孕检工作中,将孕检工作变成了以保健检查为主,同时融避孕节育健康咨询、发放药具、法规宣传和情感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她们多做一些检查项目。并及时和孕检医院联系,对没有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孕检人员,一定要查明原因,采取多种手段督促漏检者补检。以患有各种妇科疾病的,要给予帮助指导,督促其到医院进行治疗。对意外妊娠者和超怀人员做到早发现、早督促采取补救措施,避免给她们带来更大的痛苦,有效地杜绝超计划生育的出现。

5.依法管理是根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制定了现行生育政策,规范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应承担责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群众需求也发生了大的变化。表现为对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参与权更加关注,对生育安全、生殖健康和生活质量有进一步的要求。要做好流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准则。一是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定规、合同管理、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实现由人治到法治、少数人忙到多数人管的转变,二是要在实施具体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依法切实保护重点人口的合法权益。

3.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三

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进一步提高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县的通知精神,决定从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镇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本次活动作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镇统一时间内,集中力量开展对流动人口的重点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查。做好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的登记和核实工作、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动态。进一步摸清本镇全员流动人口底数和变动情况,完善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档案,重点解决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信息不畅,切实改变流动人口查环、查孕和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到位率低的现状,提升“两无”活动和后进转化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新机制,推进区域“一盘棋”管理格局,确保我镇人口与计生工作达到全县先进水平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

镇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邓

卫民镇长担任,任副组长由陈伟彬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驻村镇干、计生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计生办,由邓茂祥同志负责,各单位村(居)委会也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三、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针对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漏补缺。一是摸清因工作原因调动未建卡的已婚男、女对象或流入本单位、本村(居)委会从事务工一个月以上的已婚育龄夫妇,都属于登记造册对象;二是流入本单位、本村(居)委会育龄夫妇(包括代他人带小孩半年以上家庭户,登记小孩从何流入,父母姓名、户籍地址,查验是否有计划生育证明;三是本单位、本村(居)委会双方或一方夫妇的流出外面务工、经商的详细地址,进行造册登记。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去向,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通力合作,搭建信息交互平台,促使流动人口中的查环、查孕对象,政策外怀孕对象和未落实节育措施对象就地落实措施,清除政策外生育隐患,政策外生育的,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工作。

四、时间与活动步骤

要求在5月15日至6月15日前,流入本单位、本村(居)委会的外来流动人口100%核实登记完成,一式二份交计生办一份,流出人口的育龄夫妇要求按先易后难的原则,要求完成登记90%

以上,余下的10%要求在二个月内全面完成。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各单位、村(居)委会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本地实际,精心组织部署,抓好人、财、物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流动人口专项活动,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此营造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2、突出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在此次活动中,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好“三关”:一是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生育服务证》;二是流出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三是把流动人口列入每月的例会工作制度中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为提升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打好基础。

3、及时完善管理档案和信息化工作。计生办对新流入、流出或信息有变更的对象,要及时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流动人口建档率,并对流动人口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4、此次流动人口专项活动的检查验收,与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将作为南府[2011]7号工作方案执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单位、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确保流动人口专项活动顺利完成。

南岭镇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四

实 施 方 案

近年来,随着太原南部城区的快速发展,我辖区的外来人口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规模不断扩大,并呈现出了具有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家庭化趋势明显、在流入地居住生活逐渐长久化等特点。因此,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服务水平,已成为当前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亟需创新我街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起“资源整合、管理统筹、服务均等、信息共享”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把工作做好,做出特色,经研究我街办决定将小马社区作为试点,先行开展,然后总结推广,逐步实现全覆盖,现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整合资源,形成各相关人员之间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加强管理、共享成果。

(二)主要目标。建立“统一组织管理、统一信息采集、统一提供服务、”等“三统一”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保障流动人口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服务管理模式

(一)统一组织管理,实行“一站式”办公。在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小马社区具体组织,整合社区内治保、计生、新农合、网格员等有关人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对社区流动人口实行“一站式”管理,统一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一信息采集,建立“一卡通”信息采集制度。

小马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要统一安排时间,统一组织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信息采集要求统一入户调查,准确登记流入流出人口的各类信息、出租房屋信息及社会治安重点人群防控等有关信息,分类录入信息库。对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变更要做到及时、经常。坚持每月一次集中采集,每半年对重点难点户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努力实现流动人口信息与在逃人员信息、高危人群信息、常住人口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预警,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各方面的信息,为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作好基础性工作。

(三)统一提供服务,健全“一条龙”服务体系。要以小马社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查验办理婚育证明、为常住人口办理新农合保险、计划生育准生证、独生证等。社区不能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统一收集,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以底数清、情况明为目标,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推动构建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计划生育情况、查验婚育证明等信息资源、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二)严格落实门面房经营业主的管理责任。

(三)加强以出租房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日租房、小旅馆要求必须安装刷卡机,其他出租房网格员做到一月一次排查摸底登记,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和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服务,及时变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积极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六)服务中心办公人员明确职责

1、计划生育准生证、独生证等业务的办理。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药具,技术服务等。开展流动人口联网清查。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清查,进一步摸清底子,健全台帐。开展上门宣传和验证服务,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婚育信息,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落实流动人口长效节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2、在办理《居住证》时,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婚育证明的通报计生工作人员,做好流动人口联网清查。

3、新农合报销业务的办理。

四、工作制度

(一)定期例会制度。每月流动人口管理站站长召集各有关人员召开一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例会,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月工作任务;每月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对工作不落实的,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二)属地管理制度。按照属地化服务管理原则,要健全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工作机制,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加强对中小旅馆和公共场所等流动人口落脚地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经营、非法用工、违法生育、卫生脏乱、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高发的流动人口聚集区域进行专项治理。

(三)基本台账制度。对流入、流出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完备的入户登记、信息核实、信息录入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制度,为各项服务和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四)首问责任制度。对流动人口政策咨询、查证验证、寻求帮助、办理各类证照的,被咨询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来访流动人口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的职责都要予以接待登记,并告知其拟办事宜的办理程序和承办人。

(五)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各有关人员要讲流动人口信息进行互通。

六、经费保障

为保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不加重社区的负担需请上级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需要经费初步预算为:办公室人员工资36000元、网格员工资72000元、两台电脑10000元、打印机4000元、复印机13000元、宣传资料20000元、版面制作费20000元、办公桌椅20000等,共计二十余万元。

七、人员职数 办公室文员2名,网格长3名,网格员6名。

5.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五

珙人口发„2011‟34号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根据“中共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对珙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代管的通知”即(珙机编„2011‟7号)文件要求,全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人员全部上收,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代管。为了加强和规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人员各项管理,现将“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印发你们。附:《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五日-1-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计划生育机构管理通知主送:各镇乡计生服务站、县计生服务站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1年 10月15日印发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县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盈利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必须机构合法、人员资质合法、服务项目合法、收费合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种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遵守与与执业道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县(区)以上叫“中心”,镇(乡)一级叫“站”。即:规范名称为“××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各级不得以任何名义随意更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名称,调整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职能。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派驻机构;服从当地政府安排,做好所辖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能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八项服务职能。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综合医疗服务。

全县分别在珙泉镇、巡场镇、孝儿镇(辐射恒丰站、沐滩站、仁义站)、底洞镇(辐射玉和站)、上罗镇(辐射下罗站、罗渡站)、洛表镇(辐射曹营站、石碑站)、王家镇、洛亥镇(辐射观斗站)设置八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负责对辐射的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管理。

第八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县人口计生局聘任,职工按“相对稳定、适当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安排。站长对县人口计生局负责,职工对站长负责。

第九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要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职工有事有病需书面请假。病事假在三天之内的由站长审批,超过三天的由县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审批;对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或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解除聘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报批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可以聘用本机构的外专业技术人员,但必须以文件的形式报县人口计生局批准,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鼓励和引导现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临床进修、理论学习等继续教育。对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者人平奖励2000元,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奖励500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技术人员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进修学习协议,报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批准,进修学习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满5年方能调出原单位,否则每差一年按培训等经费的20%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不实行停薪留职,不得从事与医疗、药品服务相关的第二职业。

第十三条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到统一建设规划、统一建筑外观形象、统一站内标识、统一人员服装、统一宣传模式。

第十四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考勤(含辐射站)、值班和交接班、卫生管理、科室工作、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差错事故登记、应急事故的处理及转诊、请求报告、B超孕检管理、孕情跟踪监测、病历书写、文书档案管理和各种登记等制度。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站长工作责任制,把站长的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绩效考核奖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站长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年终一次性兑现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误的给予诫勉谈话或免职处理。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职工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和定工作质量,实行绩效考核,把绩效工资兑现与工作完成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挂钩,并签订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业务收入要向技术骨干倾斜,适当拉

开分配差距。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并给予以下相关规定处理。

1、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给服务对象和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80%。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2、利用单位设备或上班时间私自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占为已有的,按所收费用10倍处罚,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3、从事与医疗服务相关的第二职业,经教育一次不改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凡上班时间帮助家属从事医疗活动者视为第二职业)。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八条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卫生局 宜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完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的意见(待发)”为指导,各站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调动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服从当地政府安排,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达的业务目标任务,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年终,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机构和站长进行检查、考核后,兑现绩效考核奖励。职工由站长考核。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六

皖人口发〔2011〕13号

各市人口计生委:

现将《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 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决策,进一步巩固全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工程”建设成果,促进新形势下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推动城市健康发展、促进城市居民安居乐业为核心,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水平为重点,转变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城市人口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的总体思路,以服务至上、兼顾管理为原则,发挥信息化优势,搭建城市服务管理新平台,努力保障和维护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城市居民平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提高城市居民的创造活力和幸福指数,探索和建立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规律、适应我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要求的服务管理新格局。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全省城市范围内重点推进三项工程建设。

(一)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创新”工程。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创新”工程是以建立网格管理责任机制为核心,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充分整合各类现代社会管理资源,实现城市人口基础信息的全域全员管理和个体信息的定位管理,确保城市实有人口基础信息的完整、准确,促进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和公共服务方式的转变,在宏观上为政府统筹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在微观上为基层服务管理提供便利,从而破解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题,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二)“新居民计划”促进工程。“新居民计划”促进工程坚持以人为本,以消除差别待遇,保障生活在城市的全体流动人口平等获得计划生育及其他社会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立足点,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以改善流动人口民生、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为目标,突破城乡分割和区域封闭的二元 1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障碍,发挥城市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资源优势,提高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水平,在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他们提供城市生活的全方位服务,为流动人口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在城市的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促进工程。家庭发展能力的建设和提高,关系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关系着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应根据城市居民家庭发展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需求,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依托,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功能、拓展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城市家庭提供生育关怀、子女成才、生活改善、风险抵御、权益保障、文明进步等家庭能力发展方面的服务和援助,促进居民家庭生产、生活、生育能力的全面提高。实施“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促进工程,应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入手,营造促进家庭能力发展的氛围,进而带动城市中所有家庭发展能力的增强、幸福指数的提升,促进家庭的幸福美满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三、主要举措

(一)建立网格责任制和综合信息员队伍,注重基层工作责任的落实。

建立网格管理责任机制,按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跟踪服务、精细管理”的原则,在社区以下实行网格责任制,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管理区域,设立网格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推行网格管理绩效考核,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工作新机制。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员队伍,选聘一批文化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热心社区服务的人员担任信息员,承担以人口基础信息为主、包括各项社会事务基础信息的采集、反馈工作,同时,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了解社情民意、调解邻里纠纷等,成为社区群众的贴心人。社区综合信息员队伍应以专职信息员为主体,社区工作者、楼院长、社区志愿者为补充,保证队伍的相对稳定,强调队伍与社区群众的紧密联系,确保服务管理基础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确保基层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建立人口社会事务信息系统,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统筹协调。

人口社会事务信息系统以全员人口信息为基础,以计划生育信息为核心,兼顾各项社会事务信息,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依托具备电子地图(GIS)和人员定位功能的人口全息数据库,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及以人口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事务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存储、整理和维护,实现人口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智能化。按照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以人口社会事务信息系统为平台,整合各类、各部门的社会信息资源,为基层党委、政府统筹和落实各项服务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共享,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城市生活e(驿)站,注重公共服务模式的构建。

打造网络形态的“城市生活e站”,引导居民通过网络获取知识、了解信息、享受服务,转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质。网络形态的“城市生活e站”将以创建“城市生活e站”网为重点,提供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生育中所需要的各类资讯,突出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卫生保健、生殖健康、婚育知识、社区信息等内容,搭建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网上的人口计生政策咨询、证件申请办理、信息交流等服务。

在人口较为密集、特别是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城市社区,建立融生活服务、信息服务、娱乐服务为一体的实体“城市生活e(驿)站”,通过家庭生活指导室、电子阅览室、社区小课堂、早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多样化功能设置,打造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实体平台,传播城市生活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式,促进沟通交流,提升幸福指数。

城市生活e(驿)站要通过文化氛围的营造和价值模式的推广,使社区居民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新型的生活方式,促进城市居民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和新居民的社会融合,逐步形成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品牌效应。

(四)鼓励创新,注重群众多样性需求的满足。

各地在实施三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将“创新”理念贯彻始终,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根据本地实际,通过需求调查、运用项目管理等方式了解群众多样性需求,推陈出新,创出品牌,体现特色,营造全省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生动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各地要在工作推进中,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从转变工作思路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在着眼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注重人口结构的优化,注重家庭发展能力的建设,注重居民幸福指数的提升,加快角色转变,从满足群众多样性、个性化需求出发,创新服务机制,确保城市居民获得满意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二)加强领导,全力保障。

各地要把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7.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七

示范村“实施方案

为了不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州人口计生委、州计生协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以及省、市关于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作用,组织群众依照法律法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培植一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推动和引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管理服务模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一)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大力弘扬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倡导先进的人口文化,推广男女平等的新型婚居模式。

(二)支持各级加强村(居)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基层组织网络,按照“五有”(有活动阵地、有活动器材、有活动制度、有服务项目、有宣传队伍)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整合村(居)计生组织资源,探索推进村(居)计生工作组织与村(居)计生协会组织一体化。建立健全村(居)世代服务室、人口学校、会员之家等阵地。

(三)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宣传、培训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指导村(居)制订完善并落实《村(居)民自治章程》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约》。推动各地积极开展“阳光计生”活动。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

(五)加强群众自治专题培训,提升各级尤其是乡级的工作能力,切实使乡级承担起指导、督促的作用,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市、镇、村“三级联创”活动,培树一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活动规划与主要措施

(一)宣传发动,启动实施

1、加大对示范活动的宣传力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层层发动,统一思想,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掀起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新高潮。

2、制定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镇、村要认真制定本地开展示范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政策措施、评估要求与程序。示范村(居)原则上要在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试点范围内确定,试点村(居)范围要达到10%以上,示范村(居)数量不少于5个。由本村居提出申请。

3、总结评估一批示范村(居)。

(二)推广经验,深化实施

1、组织对第一批示范村(居)创建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引导各村居相互学习、巡回观摩和交流推广。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百村(居)示范主题活动”,推动示范活动深入开展。

3、总结示范村(居)典型经验。

(三)总结交流,巩固提升

1、在总结前两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继续推动示范活动深入开展。组织有关媒体深入示范村(居)报道采风,大力宣传“百村(居)示范活动”。

2、全面巩固示范活动成果,提出下一步全面开展群众自治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基层群众组织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示范村(居)活动”是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有效载体。我镇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基层自治领导小组,组长为郭夕俊,副组长为张斌、张成、仲红;成员为吴广和、沙留祥、杨汝祥、戴志银、顾小斌、陈小萍。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提高认识,创新理念。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具体体现。各村居要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计生行政行为,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生力军的作用,不断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自治方式,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推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把生育权交给群众,让群众依法约束自己,使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

(三)坚持改革,勇于探索。基层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由协会承担,这是一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各村居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作为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头戏抓出成效。一是整合基层网络资源,强化协会组织建设。各试点村要重新整建和调整计生协会组织,选配好会长、理事、秘书长和小组长。会长由基层党支部书记兼任;秘书长、计生专干合二为一,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将育龄妇女小组与协会会员小组合二为一,会员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合并,经会员民主评选出会员小组长。协会会长负责全面工作,秘书长具

体负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理事根据本人专长分担宣传教育、药具管理、技术服务等项工作,会员小组长负责本组会员及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工作职责任务的平稳转移。二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各基层协会要把参与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作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关键环节,重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民主决策的形式,把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变成村规公约,成为群众认可的“村法”。三是开展群团特色活动,担当自治骨干力量。各级协会要通过群众自治的方法,运用“生育关怀”的理念,承做日常工作,开展特色活动,彰显协会活力,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带来勃勃生机。

8.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八

工作通报

西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2年3月 日)

为扎实开展流动人口“双百”推进工程,将全区范围内所有流动人口纳入服务管理范围,按照区上统一安排,近期,区人口局对各乡镇(街办)、责任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根据督查和平时掌握情况,现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口底子不清。各乡镇(街办)、责任单位清理清查不扎实、不到位,致使流动人口底子不清,漏管严重,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偏僻巷道、楼群院落等区域长期无人过问,管理流于形式,走过场;个别责任单位不按照管理规范要求抓好各自行业流动人口的清理,管理责任模糊,界限不清,以种种理由互相扯皮,致使一些流动人口无人管理,措施无法落实,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制约了规范化管理措施的落实。用公安部门登记的暂住人口信息与全区清理上报的流动人口数据相对比,相差近5万人,说明流动人口漏统、漏管现象十分严重。

(二)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乡镇(街办)、流动人口管理

责任单位普遍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保障力度不大。反映在工作中,表现为“三个不到位”,即:人员配备不到位。按照服务管理规定,各乡镇(街办)每500名流动人口要配备1名计生专干,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单位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计生专干。目前,四门乡镇及3个街办流动人口较为集中,计生配备均未达到规定要求;经费投入不到位。省市要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投入要与常住人口相同,乡镇(街办)对常住人口计生高度重视,投入较为充足,而流动人口经费投入严重欠缺,致使流动人口优先优惠政策未落实;措施落实不到位。现有常效管理措施基本只是喊在嘴上,不能扑下身子下实手、下硬手抓工作,切实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拿在手上,各项服务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而不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三)服务管理不到位。一是孕前型管理不到位。流动人口重点管理工作对象环孕情服务率低下。一季度全区流出人口、流入人口环孕情服务率分别为32.5%和72%,较责任指标分别低62.5和23个百分点。特别是3个街办流入人口环孕情服务率与责任指标要求相差甚远。二是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杜绝政策外生育的有效手段,也是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实际工作中,各乡镇(街办)、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单位有畏难情绪,不推不动,甚至是推而不动,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致使计外怀孕、生

育屡屡出现,被省市通报批评。三是日常管理弱化。对现有的各项管理服务办法落实不力,管理不能做到常态化、经常化,查证、验证不及时、不全面,截止目前全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持证率不到60%,一季度验证率仅为%。四是维权服务渠道不畅。在流动人口的权益维护上,大多停留在宣传上,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较少,大多数乡镇(街办)、流动人口管理责任没有制定维权的措施和办法,致使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落实不到位。

(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乡镇(街办)责任单位流动人口专干(协管员)都程度不同的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在思想上,认识不够,“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上进,特别是协管员混天渡日,不工作的,大有人在。在工作上,作风漂浮,业务不精,对一些资料搞不懂、拿不准,不会开展正常资料运转工作或运转的资料逻辑关系混乱,数据相互不对口;工作中蜻蜓点水,不深入、不扎实,有的甚至对单位业务进行“遥控”指导,更有甚者不学业务或业务知识理解不清,瞎指导、乱指导,贻误了工作。

(五)部门协作配合不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实行“条块”服务管理,要将责任单位行业管理的“条”与乡镇(街办)区域管理的“块”有机结合。但工作中,责任单位与乡镇(街办)各行其事,不通联情况,不相互配合工作,致使工作合力不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漏洞,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缓慢。

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对半年考核只剩不到一个多月的有效时间,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寻找差距,对照责任书各项指标查缺补漏,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清理清查力度,夯实人口底子。各乡镇(街办)、流动人口责任单位要利用一个月时间(3月11日—4月10日),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对各自辖区(行业)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全员清理和登记,并纳入管理,消除一切管理死角。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要抽调专人全力配合乡镇(街办)清理清查活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各乡镇(街办)重点清理辖区内物业小区、楼群院楼、宾馆、酒店、零散摊点、娱乐及洗浴中心、大型商场、工地、沿街门店、房屋出租户等领域流动人口。

2、西街办重点清理所辖区划内村组房屋出租户(含居民房屋出租户)、巷道、门店,零散摊点等领域流动人口。

3、区建委重点清理建筑企业、工地内流动人口。

4、区教育局重点清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院校)非西峰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及家庭户人口。

5、其余各责任单位重点清理各行业内流动人口。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一要加强信息数据录入。治理期间,各乡镇(街办)将清理出的流动人口信息随清理,随比对,随录入;区教育局于3月31日前将清理的流动人口信息上报区流动办,由流动办工作人员依据管理口径整理后,分别下发各乡镇(街办)负责录入;其余责任单位将清理的流动人口信息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辖区域于4月5日前分别上报所在乡镇(街办)计生办,由乡镇(街办)计生办及时补录到GPL和P&WIS信息系统中,确保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录入率100%,准确率100%。二要加强信息核查比对。各乡镇(街办)要全面核查GPL和WIS系统信息,做到不漏人,不漏项,相互对口,全面核对信息系统中的错项,漏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要加强网络化协作的应用。乡镇(街办)要及时回复、提交流动人口协查信息,确保信息准确率、及时率达到100%。加大流动育龄妇女的环孕检服务力度,及时提交避孕节育报告单和《一孩生育保健服务证》的登记发放信息,并及时向省、市、区上传和接收GPL数据,做到信息平台日游览、周回复、月通报。

9.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九

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发【2009】83号)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居民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在我区树立一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 1

制度和指导意见。宣传和培训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

(二)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指导居民加快改良传统婚育习俗,广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推广“诚信计生”的经验。

(三)支持各地加强居民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要求的基层组织网络,按照“五有”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逐步推进社区专(兼)职人员队伍与社区计生协会队伍一体化。建立健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等阵地。

(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国家、省、市)活动,定期进行评比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街道党委书记孟庆祥同志担任组长,街道常务副主任王原华同志担任副组长,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和街道司法所、党群办负责组织居民示范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进一步明确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协会职责分工。

街道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和规范;转变职能和思路,支持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保障必要的经费;推动社区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社区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负责:结合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三级联创”活动,指导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做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三)组织做好居民自治社区示范活动。各社区计生办、计生协会要根据街道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示范活动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具体政策措施、评估要求与程序,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把示范活动做实做细。

五、活动规划

(一)2011年:制定方案,启动实施

1、组织各社区制定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启动居民自治示范活动。

2、参加省、市举办的居民自治示范活动培训班,并层层培训到社区。

3、评估、审核第一批社区级示范居民计有2个,分别是金税社区和鸿牛社区。

4、推荐市级社区计有2个,分别是学府社区和安居社

区。

(二)2011年-2012年:调研评估,树立典型

1、搞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居民自治示范主题活动。

2、评估、审核第二、三批社区级示范社区。

3、推荐部分市级示范社区参评国家级示范社区

(三)2013年-2014年:理论研讨,推广经验

1、召开全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理论研讨会。

2、评估、审核、表彰第四、五批社区级示范社区。

3、选部分社区级示范社区参加第四、五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区。

4、召开全街道居民自治示范活动总结与经验交流会。

10.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十

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摸清全员流动人口计生信息,迎接全市流动人口计生检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清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通过清查,进一步掌握全员流动人口的个案信息,解决流入人口底子不清、信息不准、资料不全的问题,进而加强通报,跟踪管理服务,减少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生育,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到位率。

二、清查时间

2011年6月1日—6月8日 跨县流动人口清查 2011年6月1日—6月20日 县内跨乡流动人口清查

三、人员组成

本次清查由各乡镇计生办组织

四、清查内容

1、跨县流入人口情况:流入人口的户数人数(各乡镇目前跨县流入人口上报的人员名单附后下发,希望乡镇计生办下发到各村,以便村服务员好比对清查,比对核查后将所

漏户数及人员花名于8号上午十点前报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所 郝利生);婚育证明(无证的下达书面催办通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协议书》;《免费体检通知》;《房屋出租人与租赁人协议》;《村委与房屋出租户的协议》。

2、跨县流出人口情况:流出人口的户数人数(各乡镇目前跨县流出人口上报的人员名单附后下发,希望乡镇计生办下发到各村,以便村服务员好比对清查,比对核查后将所漏户数及人员花名于8号上午十点前报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所 郝利生);流出人员电话、现详细居住地址登记;《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合同》;努力挺高办证率;协商让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回寄孕检报告;

3、县内跨乡流入人口情况:流入人口的户数人数(各乡镇目前跨县流入人口上报的人员名单附后下发,希望乡镇计生办下发到各村,以便村服务员好比对清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协议书》;《免费体检通知》;《房屋出租人与租赁人协议》;《村委与房屋出租户的协议》。

4、县内跨乡流出人口情况:流出人口的户数人数(各乡镇目前跨县流出人口上报的人员名单附后下发,希望乡镇计生办下发到各村,以便村服务员好比对清查);流出人员电话、现详细居住地址登记;《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合同》;

五、工作要求

本次清查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全县流动人口计

生管理的详细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补缺补漏,限期整改。各乡镇计生办,尤其是村服务员要充分认识本次清查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做到流动人口底数清、婚育状况清、变动情况清、节育措施清、查环查孕清,促进流入人口的办证率、查验率。本次清查结束后,计生局将修改流动人口考核评分表,加大考核力度,尤其是对漏报错报加重扣分,望各乡镇计生办及全体计生工作人员挺高认识,认真落实。

娄烦县流动人口管理所

11.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方案 篇十一

中共黄土乡委员会 黄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土乡4-5月份流动人口清理

方案》的通 知

各村、各办事处,乡直各单位:

《黄土乡4-5月份流动人口清理方案》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1年4月12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 清理 方案 黄土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关于开展4-5月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计生局《关于认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清理,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理范围和清理主体

全乡范围内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出人员为清理重点,同时填写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出人员和流入人员清理表。

以村计生专干、村干部、乡计生职工干部和乡包村干部为主体,并抽调了5名乡其他单位干部参与。

二、清理时间

2011年4月8日到2011年5月30日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4月8日至4月16日)。根据工作要求,对全乡清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前期培训,并发放了宣传资料300多份,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

(二)第二阶段:登记摸底、规范建档阶段(4月16日至5月16日)

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落脚点作为清查的重点,以村、组为单位,采取进村入户,逐家逐户逐人核查的方式,对流动人员聚集、居住和活动较为集中的场镇、工棚工地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摸清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的底数和登记、办证情况。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身份证件,对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的流动人口,要责令其限期补办。在清查的过程中要认真填写《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流动人口清理登记表》。

(三)第三阶段:信息通报,总结上报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本次清理重点是: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房、婚嫁外县以上来我乡居住的外来人口,外乡镇、外县市以上来我乡购建房户的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的清理和核查。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查验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跨县以上育妇),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包括结婚、生育、节育等情况,建好信息采集表。

2、抓好流入已婚妇女“双查”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对政策外生育的对象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3、建立跨乡镇流动人口台帐和网上通报制度。

4、进一步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

5、对已登记摸底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及时录入、变更PIS系统,并将清理结果进整理汇总,然后总结报告和清理相关表册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三、清理方法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分层剥离、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

(一)全面清理:以村民小组为单元,以2011年4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4月1日以前流出(流入)半年以上的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登记。

(二)分层剥离:对流出人口中的已婚育年龄妇女按流出时间(半年至一年、一年至二年、二年至三年,三年以上)、年龄结构(35周岁以下、35—40周岁、41—49周岁)、避避孕节育情况(已结扎、已上环、未结扎、未上环、无任何措施)等情况进行分层剥离。

(三)科学分类:在全面清理、分层剥离的基础上,将筛滤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已经采取结扎手术以及虽未结扎而采用上环并接近退出生育年龄的对象,原则上退出管理范畴;对于流出三年以上且未返回过原籍的已婚育龄妇女,则主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对于流出半年至两年并生育二孩以上尚未结扎的已婚育龄妇女,以及按政策只能生育一个小孩尚未上环的已婚育龄妇女,流出地要作为重中之重的对象加强管理服务。

四、清理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以乡人民政府乡长曾昭堂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地点在乡计生站,由乡计生办主任张劲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张成铭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2、认真核查,保证质量。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区,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各村、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清理结果要和PIS系统以及有关单位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对PIS系统中存在的错误、更新不及时信息进行变更,做到全面、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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