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2024-10-27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8篇)

1.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篇一

政策为纲 践行惠农与富农的光荣使命

重视调研 实现理论与需要的有机对接

---二0一三年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报告

一、政策引言

从去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到今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健全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加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以及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打出了亿万农民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好愿景的殷切期待。

作为一个从农村黑土地上走出来的普通教育工作者,我在完成了校内工作的同时,有幸的投身在中国农村新时期伟大变革的历史洪流中,受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领导的派遣,以自己的绵薄之力,践行着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富农、强农政策之光荣使命。

二、基本情况介绍

(一)、培训的地区

从今年四月份以来,到十一月份,在历时八个月的时间里,我的足迹踏遍了省内十三个地区或县、市,先后派遣到不同的地区进行了不同课题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其中包含有:

1、偏远艰苦的少数民族地区。如:在今年暑假期间,牵动国人的“7.10”泥石流爆发后,受都汶高速公路中断的影响,我受困在阿坝州以彝族、藏族等民族为主的壤塘县;也到过当年红军曾经播下过革命的种子的地方--以藏族、回族等民族为主的小金县;以及我国羌族人口最集中的、素有苹果之乡美誉的茂县。

2、“5.12”地震的重灾区--汶川县,实现了作为一名普通的知识分子,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支持灾区的灾后重建的光荣梦想。

3、内地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如:享有中国科技城美誉的绵阳市和以享誉世界的三星堆文化而著称的文化历史名城--广汉市等地区。

(二)、培训任务性质与对象

从培训工作任务的性质以及培训的对象来看,在今年的国家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我主要进行了两种性质的培训:

一种是师资型的培训,这种培训任务共进行了两次,一次是在2013年6月28日在绵阳市为该市9县2区的财政系统与农经系统的部分干部进行的有关课题的师资型培训;另一次是分别在2013年的11月11日、11月15日、11月19日这三天为全省各地、市、州以及部分扩权县的财政局干部进行的有关课题的师资型培训;

还有一种类型的培训就是业务技能型培训,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各地基层财政所、农经站以及村级涉农工作干部或工作人员。

(三)、培训的课题

在前述两种不同类型的培训任务中,由于每次的培训任务不同,所以课题也就不相同,大致说来有两类课题:

一类是政策方面的课题。根据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领导的安排,我先后在不同的地方讲授了以下一些属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课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政策》、《粮食直接补贴与综合直接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种子法》、《农药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还有一类就是涉及专业技能方面的课题。大致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制度》等课题。

三、取得的收获或者经验

回顾历时八个月、遍及十三个地区、惠及近3000人次(统计口径:按照每人每天为一人次计算)、涉及十多个课题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历程、自己觉得在以下几个方面小有收获:

(一)是注重因材施教,研究教学培训的方法

也许是源于十多年来的院校教学工作养成的习惯,在每次接受了师资库领导下达的培训工作任务后,我总会在第一时间里迅速与将要前往的地区的财政局的相关领导取得联系,收集本次培训的参训人员的有关信息,如:文化程度、年龄结构、专业出身、工龄长短等方面信息,从而更加有针对性的设计培训内容,掌握好需要突出的重点与需要突破的难点、科学简洁的制作课件。

在培训过程中的教学语言方面,我尽量做到结合农村工作的真实案例,将那些原本专业色彩较浓的专业术语“返璞归真”,用通俗易懂的一些口语来讲述,这样既拉近了与培训对象之间的距离,又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二)是重视自主学习与自主调研

与院校教学工作不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对象很多时候是一些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专业水平高低各异、年龄结构大小不等的农村基层干部或人员,所以,相比院校内面临的是那些已经具有了一定文化素养的青年大学生来说,支农政策培训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克服这些困难,我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学习,提升自己的政策水平与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还特别注重调查研究,通过异地电话征询、面对面交谈、网上交流等形式,从具有丰富的涉农工作经验的一些地方领导同志那里获取“养分”、以提升自己的培训工作质量。

(三)是树立起不唯理论而唯实用的培训工作思想

由于培训的对象主要是涉农工作的基层领导或人员(尤其是业务技能型的培训)、所以在“通天理”(即领会政策与专业知识方面)与“接地气”(即对接农村工作实际情况方面)二者之间,我树立起了不唯理论而唯实用的培训工作思想,主要表现在:引导参训人员正确领会并解读了涉农工作政策后,让他们明白怎样做才是既执行了政策又完成工作任务,如,在讲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政策》时,我从农村工作的“四议两公开”入手,讲解了该项政策的正确解读、筹资筹劳的对象、限额标准、帐要怎么做、钱应怎么管、项目怎么申报,从而实现了政策理论与实际操作之间的有机对接。

(四)是树立起“功夫在诗外”的观念

表现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培训工作时,我还在培训课题之外,尽可能的多了解一些当地的民族政策、民族习惯、风土人情与经济状况,这样就可以让自己与当地基层的领导同志之间进行“零距离”交流了。

又比如,由于每到一个地区开展培训工作的时间较紧张,有时会出现“时以至而言未尽”的情况,那怎么办呢?我往往会在培训任务结束后,留下自己的课件和联系方式,而且还专门建了一个“涉农政策工作交流群”,与大家无障碍交流,力所能及的帮助基层的同志解决一些专业方面的问题,如:在近期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换届选举,而在换届选举前,需要对前一届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离任审计,针对有些地方的朋友提出的怎样顺利通过审计问题,我进行了回答与讲解。

除此以外,为了帮助并满足地方上的个别同志能尽快的掌握一些专业知识,我还从自己有限的工资收入中挤出一部分钱,为他们购买专业书籍资料,邮寄给他们学习。

四、支农政策培训中遇到的一些不足之处

由于一些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我在开展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也碰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时候感觉到时间紧而任务却很重

很多时候,到各地区去培训时,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地方长达一周左右(如小金县),有的地方却只有半天(如洪雅县),然而要完成的课题的内容却较多,考虑到农村基层的同志进行专业培训的机会不是很多,所以每次培训,我总是想尽可能的多讲点,但是却又受到时间限制,“心有余而力不足”,多少有些遗憾。

(二)是有时出现一些辅助性工作衔接失误

相信师资库里的其他老师也和我一样,培训教学的手段是多媒体教学,这就自然离不了要用到现代化的多媒体设备了,比如像电脑、投影仪、音响、话筒等,然而有好几次,在我培训的地方,可能是财政局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疏忽大意”了,已经到了开始培训的时间,却出现了要么根本没有准备好多媒体设备、要么是连接故障、要么是有了这样缺那样,直接导致了培训工作无法按规定时间开始进行。

(三)是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应到人数与实到人数不一致的“缺课”现象,或者是来签个到坐一会就走的“逃课”现象。

坦率地说,“缺课”也好,“逃课”也罢,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个别基层领导干部对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不够(这方面做得较好、给我留下较深刻印象的是小金县有一位基层干部,拄着拐杖也要来参加学习培训)。

五、对策与建议

针对前述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想借此机会谈一下自己几点粗浅的建议:

首先,在时间紧与任务重方面,联系起各地向财政厅申报的课题情况,一是可以适当延长每次培训的时间(如增加个半天或者一天);二是如果增加天数有困难时,就考虑适当延长每天培训的时间;三是在不能增加时间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培训的频率,每年在各个地区进行个两轮的支农政策培训;四是在既不能增加时间又不能增加培训频率的情况下,本着少而精且使用的原则,压缩每次的培训任务量。

其次,在培训工作的辅助性衔接工作中,建议师资库的领导在给我们分派任务后,也及时提醒地方财政局的有关同志提前做好多媒体培训设备的准备工作,尽量避免“万事俱备只等设备”的情况出现。

然后,在处理“缺课”与“逃课”问题方面,建议地方财政局在宣传动员时,强化组织纪律意识,把是否按规定参加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活动,纳入对有关基层干部的工作考核中(说实话,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这项工作,上至国家财政部、四川省财政厅,下至各个地方财政局等部门,都专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来组织实施这项服务于“三农”的工作,我们参与这项工作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理由不认真对待!)

接着是,希望各个地方前来参训学习交流的基层人员,不要当只会机械的听课、记笔记的“收音机”,尽量带着问题来学习和交流,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来,大家一起来现场的交流、讨论,这样一方面帮助大家解决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又能使我们的培训内容更加有针对性,充分体现政策理论与实际需要之间的有机对接,(在我开展过培训工作的许多地方财政局中)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市**区财政局。

还有一点就是,建议师资库的领导在恰当时候,分阶段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召开师资库内的培训教师的交流会,大家相互学习,交流工作心得,实现资源共享。

最后,真诚感谢在今年的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给予了我极大支持的(阿坝州)茂县财政局、壤塘县财政局、小金县财政局、汶川县财政局、绵阳市财政局、江油市财政局、洪雅县财政局、富顺县财政局、广汉市财政局、**市**区财政局、长宁县财政局等地方财政局,同时更加感谢四川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的两位领导--王主任、吕老师对我的信任与帮助,我一定会在2014年的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中继续服从安排、恪尽职守,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和普通的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去践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努力完成国家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各项任务,书写《我的会计人生 中国梦》的新的华章。

(作者:文建方,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教师,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师资库成员)

附:各地培训信息反馈实录:

1、文老师讲解得非常好,应该多上一些这样的培训课,使农村的财务人员早点走上正规化,但是应当发点资料给我们。

--(阿坝州)茂县 余应禄 2013年4月8日

2、本次培训内容完整、而且实用,对我们工作帮助较大,建议多举办这样的学习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

---绵阳市 2013年6月14日

3、文建方老师的课增长了我们的知识、对我的工作帮助较强。

______洪雅县 梁明学 2013年6月17日

4、在这次的三资管理培训中,内容很实用。对我的帮助很大,我的收获也较大。

---富顺县 张生荣 2013年6月25日

5、培训过程中所涉及相关概念较抽象,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加以消化。如有机会,有条件,多举办类似的培训课程,融合更多的案例,能够对我本人有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阿坝州)壤塘县 蒋圭 2013年7月11日

6、文建方老师所授课内容全面、丰富、实用,对我县农村财会人员帮助较大,建议省厅多举办此类培训会。

----(阿坝州)小金县财政局 2013年7月24日

7、希望多组织对我们工作人员工作上有帮助的政策培训,感谢各级部门对我们乡镇工作人员的关心和照顾。

---江油市 杜艳萍 2013年7月30日

8、这次培训,对我的工作帮助很大,我对本门课程的培训老师文建芳(方)老师很满意!

_______广汉市 袁明清 2013年8月28日

9、文老师授课的方式非常适合大家,他根据课程知识结构和培训人员的结构,用语通俗易懂,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使农村财会人员对财政支农政策有了更多了解,而且完善了村级报账员的财会专业知识结构,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宁县财政局 2013年9月26日

10、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四川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高新区财政局于10月17日--18日邀请了文建方老师进行授课。文老师在讲解过程中:一是精神饱满,有感染力,能吸引学员的注意力;二是内容充实,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信息量大;三是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深入浅出,思路清晰,现场答疑。文建方老师的授课,让我们开阔了眼界,也感受到了政府对基层财会人员的关怀和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高度重视,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贡市高新区财政局 2013年10月18日

11、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我县财政局举办了“汶川县2013年省级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参训人员有111人。根据上级安排,到我县培训讲课的是文建方老师,他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能根据学员结构情况,用简单明了的语言授课,学员普遍反映通俗易懂,听后能轻松掌握知识,收获较大。

---汶川县财政局 2013年11月9日

12、根据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市**区财政局于11月12日至14日在**区浪淘沙商务酒店对全区2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会人员进行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我们邀请了文建方老师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实务》,文老师在讲课过程中,遵守上课时间,时间安排合理,内容丰富而且很实用,学员收获较大,反映都比较的满意。

--**市**区财政局 2013年11月14日

2.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篇二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

凤翔因“凤鸣于岐, 翔于雍”而得名, 古称雍, 是周秦发祥之地、华夏九州之一、丝绸之路重要驿站和历史文化名城, 被誉为西凤酒乡、民间工艺美术之乡和泥塑之乡。现辖12镇, 233个村, 面积1 179平方公里, 总人口52万。到2011年底, 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120.84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2.95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7 896元,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3 069元。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确保把“钱用在刀刃”上, 是财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之一。近年来, 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无证上岗、管理脱节等问题, 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 凤翔县财政局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思路, 持续深入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取得了“上级组织认可、财务人员欢迎、农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大培训”格局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 纪检组长任副组长, 会计、预算、农财、经建、政秘、农综办、社保、核算中心等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会计管理股, 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周密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 每期培训开班前, 从组织报名、审核、登记、排班, 到确定培训地点, 都反复推敲, 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是建立电子档案。每期培训前, 组织对需要培训人员进行详细摸底, 造册登记。培训结束后, 各镇将培训的相关资料 (包括培训会议通知、培训日程安排、领导讲话、培训内容、培训照片等) 装订成册, 一式两份, 一份留存, 一份送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建立培训工作档案, 并将培训学员资料及时录入支农政策培训管理系统, 既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又保证了培训率。

四是强化激励约束。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终目责考核, 对培训工作不落实、评估不合格、参加培训不积极、培训时间不足的单位和个人, 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这些, 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关键环节, 建立“一揽子”体系

一是坚持分类施教, 解决“什么人参培和培训什么”的问题。根据村级会计核算的实际, 我们将培训对象和内容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村会计。在讲解支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 侧重会计基础技能的培训, 使其真正成为核算员、上传下达的通讯员、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宣传员。第二类是村干部和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人员。在讲解会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 重点讲解实行“三资” (资金, 资产, 资源) 托管以后, 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意义及具体操作方法, 使其当好镇村集体组织的“管家”, 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户。同时, 根据农村财务日益成为“热点”的实际。拓展延伸培训内容, 邀请县检察院同志和各镇纪委书记, 重点讲解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 使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创新培训方法, 解决“怎么培训”的问题。主要采用集中培训、带教下乡两种方式免费培训。其中, 在2010年大规模轮训中, 先后举办了四期培训班, 采取统一安排、集中培训的形式, 将学员集中到县政府招待所, 统一安排食宿开展培训, 虽然省时、省力, 但培训费用过大、效果也不很理想。为此, 从2011年开始, 探索带教下乡模式, 对虢王、彪角、横水、田家庄、糜杆桥等6镇117村的财会人员和村干部实施培训。事实证明, 这种形式参训人员受训率高, 授课时间有保证, 还实现了授课教师教与学员学的高效互动, 拉近了师生的关系, 融洽了教学气氛, 提升了培训的针对性。

三是注重师资培养, 解决“由谁培训”的问题。做好培训工作, 师资水平是关键。我们在组织培训教师试讲、筛选参加财政厅师资培训班的同时, 一方面邀请市级师资库教师, 按照上级配发教材开展轮训, 培训对象包括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和财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另一方面, 组织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干部和财政所业务人员, 全面宣传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及财政办事程序。邀请县检察院人员和镇纪委领导担任培训教师, 讲解涉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及党风廉政知识, 增强了学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提升了培训的实效性。

三、强力做好保障, 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一方面切实加大投入。2010年, 县局优先保证四期集中培训的工作经费。2011年“带教下乡”模式实施后, 针对培训时间紧、任务重, 部分镇财政所因工作人员少、培训经费不足产生畏难情绪的问题, 县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将培训经费列入年初预算, 及时拨付, 专款专用。2010年以来, 累计投入培训经费41.28万元。另一方面及时解决问题。比如, 针对一些镇政府会议室没有投影设备, 学员听课条件差的问题, 与教育等部门协商, 利用假期空闲时间, 借用学校多媒体教室开展培训。同时, 还抓了学员培训期间饮食等细节问题, 受到了学员的普遍好评。

我们深深体会到, 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素质、宣传财政支农政策的大平台。2010年, 500名基层工作者 (含各村会计、村委会主任、财政所工作人员) 参加了培训, 参训率达到100%;2011年, 6镇117个村的村会计、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财政所工作人员共333人参加了培训。参加培训的同志一致反映, 通过培训, 以前不明确、不清楚、不懂得的政策、业务、工作程序、以及法律知识都清楚了, 工作起来“底气更足了”。同时, 随着农村财务人员对政策知识的系统掌握, 宣传和运用政策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助推器。农村财务人员是镇村集体组织的“管家”作用日益凸显。2010年以来, 全县用于“三农”的资金达9亿元, 全部专款专用, 农村财务这个“热点”问题也持续“降温”。

3.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篇三

关键词: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培训教材;修订编写;实践思考

自全国财政系统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以来,浙江省高度重视培训教材建设,从培训启动的2009年就开始编写培训教材,并每两年进行重新修订编写。到2016年,共编写和修订教材4版,发行24万余册,免费发放供各地开展培训使用,免费提供给制定执行财政支农政策相关部门参考,得到了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经济工作者的好评,受到广大农村财会人员、农村两委和农民的欢迎,被纳入全省财政系统“五五”、“六五”普法读本,有力地推进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开展,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一、教材编写是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基础和前提

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是政策落实的基础,是财政支农工作的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公共财政进一步加大向农村的投入、加快向农村倾斜,“三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开展的,是近年来全国财政部门为了适应农村发展、落实“三农”政策采取的有效举措。要做好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把好事办好、办出成效,使政策培训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的效果,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培训教材编写工作,提高对编写培训教材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为培训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一)培训教材是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基础。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作为公共财政支农惠农的一种形式,是财政部门开展的一项新工作。作为政策培训,财政支农培训要培训什么内容、采取什么形式培训、如何达到培训效果,都离不开培训教材。培训教材是培训的基础,是培训内容的来源,是培训课程安排、培训讲义准备、培训课件制作的依据。培训教材不是可有可无、要不要编的问题,也不是临时拼凑、一蹴而就的问题,而是政策培训的基础性工程,是培训取得实效的基本保障,是开展培训必须要落实的工作。浙江省每年年初就开始布置落实符合培训需要的教材编写工作,为政策培训的开展、培训任务的完成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二)培训教材是财政支农政策宣传的载体。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宣传财政支农政策、落实好财政支农政策、及时反馈财政支农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乡村美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政策宣传需要有载体,如报刊图书、广播电视、宣传海报等。而编写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把财政支农政策进行汇总、分类和梳理,并通过政策培训和教材的发放,把教材发放到乡村公共服务平台、村民办事中心,发放到参加政策培训的学员,无偿赠送给农村干部群众阅读,是达到政策宣传目的、收到政策宣传效果的有效途径。浙江省每年免费发放培训教材近3万份,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达到人手一份,并发放到乡镇财政所、村民办事服务中心等与涉农有关的办事场所,供农民群众查阅,发挥了政策宣传作用。

(三)培训教材是查找财政支农政策的工具。财政支农政策涉及范围广,既有农机补贴、良种补贴、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危房改造、农民增收、脱贫攻坚等政策,也有支持农村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政策涉及财政、发改、教育、人保、卫生、科技等政府部门。由财政部门编写培训教材,把与财政支农有关的政策编在教材里,成为财政支农政策汇集的工具书,就可以使基层干部、农村干部群众从培训教材中查找财政支农相关政策,并从中了解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浙江省从方便基层干部群众学习着手,在编写培训教材中,按照全面、系统、及时的要求,把财政支农政策编入教材中,既服务了培训需要,也方便了农村干部群众查阅,为基层干部群众办了实事。

(四)培训教材是财政支农政策落地的纽带。国家出台财政支农政策,能不能达到政策目标,关键在于落实。要落实好政策,必须宣传好政策,让农村干部群众了解政策,知道哪些政策农民是能够享受,是农民应有的权利;哪些政策是有条件的,是需要有项目支撑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把和“三农”有关的政策进行汇编,农村干部群众能够从中学到知识、了解政策,有利于政策的落地。从这个意义上说,培训教材是联系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纽带,通过培训教材的发放和讲解,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对农民的关爱传递下去。浙江省从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开展以来,一直把培训教材定位为既是政策汇集的培训教材、又是政策了解的科普读物,是连接政府和群众、财政和“三农”的纽带,推动了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浙江省编写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的实践与探索

在财政部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统编教材的基础上,浙江省积极主动利用好全国统编的培训教材,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组织编写有浙江特色、符合浙江培训需要的培训教材,在每年的培训工作计划中专门列入项目,并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给予保障,确保教材编写和修订任务的完成,实现了培训教材和培训政策、培训教材和培训需要相适应,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任务的完成并取得效果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

(一)统筹规划设计培训教材。根据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涉及“三农”政策的方方面面,浙江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在体例设计上力求做到求真务实、多方兼顾,主要体现为“六性”:实用性,一看就懂、一听明了,符合基层培训需要;权威性,做到政策权威、内容权威,不能模棱两可,更不能道听途说、信手拈来;准确性,政策内容、数据标准要准确,和实际执行的政策一致;时效性,及时更新,把最新的政策编入培训教材;全面性,把与涉农有关的政策尽可能编入,方便了解和查阅;可读性,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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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浙江省对财政支农政策进行梳理和归类,培训教材由农业生产类、农村生活类、农村社会保障类、农村教科文类、农村组织建设类、促进农村消费类、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类和农资综合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类等八大类政策内容组成。编写从政策的概念、依据、资金来源、享受对象、标准、程序、责任等方面入手,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全省重点财政支农政策进行解答,努力做到内容完整、有理有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符合基层培训和农村干部群众学习、了解、查阅政策需要。

(二)集中力量编写培训教材。编写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不同于编写财政学教科书,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人就能够胜任,需要财政相关涉农部门共同编写完成。为此,浙江省成立编写委员会,由财政厅领导担任编委会主任,各涉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编委会成员,统筹指导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为培训教材编写提供政策指导和智力支持。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涉农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涉农政策编写工作。函校参与编写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全程参与教材体系的设计,编写任务的落实,教材编写、修改、通稿等各环节,各涉农职能部门编写的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由函校负责编审和修改,最后再由编委会主任审定统稿。培训教材编写完成后,由出版社出版发行,确保培训教材的质量。

(三)与时俱进续编培训教材。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的特殊性和“三农”问题解决的长期性,随着财政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财政支农政策不断变化和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标准在不断调整和变化。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自2009年政策出台以来,当年的标准是55元,即年龄达到60岁的农村居民可以享受每月55元的养老保险待遇,浙江省的标准是每月60元。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新型农村养老的标准也逐步提高,2012年浙江省的标准是每月80元,2014年提高到每月100元,今年又提高到每月120元。二是有些政策具有时效。如“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刺激国内消费需求而出台的政策,政策执行到2013年就停止了。三是新政策不断出台。随着财政职能的不断强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推进,国家财政支农政策不断推陈出新,新的政策也在不断出台,如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农村公路养护政策等。由此可见,国家财政支农政策是动态的、发展的,要求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的编写必须与时俱进,要随着国家支农政策的调整而对培训教材进行相应修改,使教材适应培训需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开展以来,浙江省每两年对教材进行修订,增加新的财政支农政策、更新政策内容、删除停止执行的政策。

(四)无偿赠阅使用培训教材。浙江省对编写培训教材的定位是无偿使用,并由省财政组织力量,落实人员和经费,免费赠送供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宣传使用。一是及时免费发放培训教材。每年教材编印启动早,按照培训需要和宣传需要编印培训教材,免费发放到全省各市县财政局,再由各地财政局发放到有关乡镇、农村和培训学员,使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能够领到培训教材,作为培训资料和培训学习参考书,发挥培训教材的作用。 二是设计宣传手册。2014年以来,浙江省选取与农户、农民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部分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设计制成财政支农政策宣传手册,直接面向各个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村民办事中心、行政村、农户发放,扩大了财政支农政策宣传。三是制作培训光盘。2014年,浙江省认真筛选优秀教学课件,以培训教材为依据,根据培训需要,集合制成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优秀课件光盘,向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推广,实现了教学资源的共享。四是建立培训师资队伍。2014年以来,根据“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要求,浙江省建立培训师队伍,按照培训教材的内容每年对培训师进行培训,推动培训开展。目前,浙江省打造了以一本教材、一份折子、一张光盘、一支培训队伍的“四个一”为核心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体系,创建了有浙江特色的培训模式。

三、做好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的体会与思考

浙江省从2009年开始编写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至今已编写和修订四次,对财政支农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汇总、梳理和归纳,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便利,也为财政支农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了依据、积累了经验,为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编写明晰了思路。

(一)准确定位,确保编写的培训教材适用。编写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目的是为了使用,推动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开展。要把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教材编好,符合培训需要,必须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教材的定位和目的所在。地方财政编写培训教材要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务操作和实用,更接“地气”,把政策说清楚,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使基层干部群众看得明白,容易理解,这样编写的教材才会有生命力、符合地方培训需要。

(二)领导支持,确保培训教材编写有效推进。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涉及财政系统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培训教材编写工作做好,难度和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必须积极争取得到财政部门领导的支持、争取各有关财政职能部门的配合。只有领导支持了,把培训教材编写列入工作议程和工作计划,才能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织起来,确保培训教材编写所需要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编写培训教材的权威性和政策及时性才有保障。因此,组织培训教材编写必须加强和财政部门领导的汇报沟通,加强和各财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培训教材编写顺利开展和完成。

(三)集中力量,确保培训教材编写好。由函校或财政干教中心组织财政系统各涉农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按照统一要求分头编写,这是一种比较好的编写方式,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编写任务。尽管这种编写形式总纂和通稿的要求高、工作量大,但由于财政业务骨干熟悉财政业务,编写的教材能够和实际紧密结合,符合与满足培训需要,增加业务部门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参与度,更有利于得到财政业务部门的支持,也有利于培训工作的开展。地方财政编写培训教材,最好由省级财政集中编写,供全省范围内使用,实现资源更多的共享,以避免多头编写、政策不一,减少浪费。

(四)定期修订,确保编写的培训教材精准。培训教材的编写不是一劳永逸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编写培训教材必须要有这方面的考虑和准备,否则就不利于培训工作的开展。因此,培训教材编写完成后,必须要与时俱进,定期组织力量投入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对培训教材进行修订或续编,及时补充增加财政支农政策,删除已停止执行的财政支农政策,调整变化的财政支农政策,使培训教材的内容和实际执行的政策相一致,确保培训教材内容的准确、政策的权威。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欣文

4.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篇四

一、若羌县基本情况

若羌县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东部,总面积20.23万平方公里,是全国行政面积最大的县。县城距首府乌鲁木齐市1000余公里,距州府库尔勒市440公里。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年平均降水量31.2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902毫米,每年大风、浮尘、沙尘暴、扬沙日平均达102.5天,是新疆艰苦边远的六类地区之一。全县辖两个管委会、三镇、五乡、一团场,17个村委会,42个村民小组。除铁干里克乡、吾塔木乡在县城周边外,距县城最近的乡80余公里,最远的乡500公里。全县总人口5.73万人,常住人口3.2万人,其中各乡村农业人口1.3万人。由维、汉、回、东乡等19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41.73%,汉族占58.27%。

二、组织机构情况

若羌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若羌县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在若羌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处理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日常事务。若羌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成立于2007年9月,属财政局二级局,机构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设立有乡财业务股、涉农补贴股和综合股等三个职能科室,编制16名,实有人员9名。

若羌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自2009年以来三年间共开办三期,参加培训人员包括:乡镇分管农口领导、乡镇财政干部、乡农经站干部、村委会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村委会理财小组成员、农口站所负责人、农村合作社负责人和农牧民代表等,累计培训270人次。

三、培训管理情况

(一)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深入基层了解财政支农政策落实情况、农牧民知晓情况和乡村财务管理工作情况,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一是农村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村级财务会计核算业务不熟练,在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等方面未按村级财务制度要求设置科目和处理会计核算业务,对财政支农政策掌握不全面;二是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制度和财政支农政策不熟悉,未举办过专门培训,部分集体收入不入账,在日常开支时支出违规现象多,随意性比较大;三是村集体资产管理弱化。村级资产流失、安全完整性差、尤其是固定资产和农业资产建账不全;四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农村财务缺乏监督约束机制、村务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群众反映意见大;五是原始单据和票据不规范。

(二)加强领导,创新推进。根据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精神,结合我县在开展基层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意义、要求和目前乡村农村财务管理及财政支农政策宣传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向相关农口部门和乡镇下发培训通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召开开班培训典礼,分管县领导到场做动员讲话,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导,以确保培训工作质量,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配合,安排专职负责人组织乡村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确保了培训范围和培训人次。

(三)投入经费,确保运转。县政府将财政支农培训工作列入科技之冬农牧民培训项目中来,保障必要的培训工作经费,同时对前来参加培训的农牧民村干部和代表发放误工补贴,全勤每天补助50元。

(四)制定方案,统筹规划。为确保农村财会人员对财政支农政策的理解实施,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制定了《若羌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实施方案》,从2009年起,我县计划用3年时间,以逐年递增的培训方式,实施农村财会人员、乡镇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财政支农政策及农村财务的宣传培训工作,2009年培训面达50%;2010年培训面达85%;2011年培训面达100%。

(五)联系实际,扩大培训范围。从2010年起,我县在第一期培训的基础上,进行了实地培训情况回访,许多民族同志对专业性政策用语听不明白,为此,在不断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培训工作思路,扩大授课人员范围,将农村合作社人员和部分村民代表纳入培训范围内,将原来民汉统一培训分为维、汉两个班,用维语和汉语分开授课,根据我县实际,调整授课内容,将授课语言更通俗化,便于理解掌握,提高培训质量。

四、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若羌县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自2009年以来三年间共开办三期,参加培训人员包括:乡镇分管农口领导、乡镇财政干部、乡农经站干部、村委会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村委会理财小组成员、农口站所负责人、农村合作社负责人和农牧民代表等,累计培训270人次。

2009年10月,若羌县乡财局、农经部门聘请巴州函授站、巴音职业技术学院的培训老师在县林业局会议大厅组织举办为期3天的“若羌县2009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培训学员69人。

2010年1月,若羌县乡镇财政管理局邀请巴州函授站、巴音职业技术学院的培训老师在县林业局会议大厅举办为期3天的“若羌县2010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东升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培训学员70余人

2011年1月,若羌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再次邀请巴州函授站、巴音技术学院的培训老师在县党校3楼举办了“若羌县2011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并吸取以往经验,邀请了维汉两名老师举办了民语、汉语两个培训班。全县各乡镇财政干部、村委两委班子成员、村委会理财小组成员、各农村合作社成员及县农经局、乡财局职员总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若羌县财政局对前往参加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的农民村干部给予了每人每天50元的误工补助,按考勤情况于培训结束现场发放。

五、培训的实效性 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对提高若羌县农村财务管理和村级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起到了绝对的积极作用。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县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红头、县级领导亲自参加开班典礼等等一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培训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体学员都十分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学习劲头十足,课堂上秩序井然,努力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增强能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夯实了基础,将有力地促进我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

(一)首先、由于参加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学员部分是农民村干部,考虑到务农问题,特将培训开展时间定于农闲时期,这就大大限制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开展时间及次数。

(二)组织开展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课时短,现今财政涉农政策面很广,政策内容多,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政策学懂掌握。

(三)参加培训学员多是农村基层农民干部,培训课堂纪律不好维持,影响了教学质量和学习质量。

建议:结合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要求,针对农村财会人员,增加乡镇财政资金如何监管的培训内容。

谢谢大家!

5.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篇五

省财政厅农业处

一、财政支农政策简要回顾

第一阶段(1978—1987年),是财政支农全面改革阶段。主要特点:

1、调整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对象,注重促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2、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结构,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3、对国营农口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办法,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农口事业单位增收节支。

第二阶段(1988—1997年),是多层次、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特别是支持粮食生产攀登新台阶的阶段。

主要特点:

1、多渠道、多方面筹集资金,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2、建立重点突出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政策。第三阶段(1997—2002年),是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机制和方式深化改革的阶段。

主要特点:

一是大幅度增加基本建设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二是完善财政支农机制和方式。三是支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第四阶段(2003年以来),是财政支农政策开始实现战略性转变的阶段。

主要特点:

1、全面取消农业税。

2、财政支农力度显著加大。

3、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断改善。

4、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

5、逐步将农村事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主要内容

财政支农政策可以概括梳理为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和项目补助政策两大类。

1、直接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

2、项目补助政策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旱作农业目、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财政扶 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

(一)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1、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补贴品种:玉米、小麦、棉花、水稻、马铃薯、青稞; 补贴标准:玉米、小麦、青稞每亩补助10元,水稻、棉花每亩补助15元。马铃薯脱毒种薯一、二级种薯扩繁150元/亩、30元/亩。

补贴方式: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直接补助给农户。

2、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覆盖范围:农机具购臵补贴范围覆盖14个市(州)的85个县区、14个农垦农场。

补贴种类:共有12大类45小类180个品目1000多个型号。

补贴标准:机具价格的30%。另外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马铃薯、玉米等机具进行累加补贴。

3、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补贴范围及标准:2010年我省享受种粮补贴县区84个,种粮农户447.62万户,补贴面积3924.3万亩,粮食直补资金25518万元,亩均标准6.5元/亩,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48341万元, 亩均标准37.8元/亩。我省的粮食补贴品种包括小麦、玉米、马铃薯、稻谷、小杂粮等。补贴资金分配方式:补贴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综合考虑各市州、县市区的平均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和倾斜性调剂因素(适当平衡地区间差距),直补资金按因素核定的具体权重为,粮食播种面积40%,三年平均粮食产量45%,粮食商品量10%,倾斜性调剂因素5%。补贴面积统一以《甘肃省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制度、措施: 一是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的原则,粮食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分配上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面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采用因素法进行补贴核定。

三是补贴资金通过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四是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避免截留、挪用和扣款的问题。

五是建立综合补贴公示制度,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畜牧良种补贴

补贴品种:生猪、奶牛、肉牛和绵羊四个品种。补贴对象:项目区内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及县内存栏绵羊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户。补贴标准:生猪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40元补助;奶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奶牛每年30元补助;肉牛良种补贴按照每头能繁肉牛每年10元补助;绵羊良种补贴每只绵羊种公羊补贴800元。

补贴范围:生猪良种补贴6个县区(凉州区、临洮县、民乐县、永靖县、甘谷县、庄浪县);奶牛良种补贴对全省12万头荷斯坦奶牛实施;肉牛良种补贴选择存栏能繁母牛5000头以上的15个县区实施;绵羊良种补贴选择能繁母羊饲养量10万只以上的22个肉羊产业大县区实施。

5、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补贴品种:能繁母猪、奶牛、藏区牦牛、藏羊、青稞。保额、费率和补贴比例:

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为1000元,费率6%,保费60元;中央财政补贴50%、30元,省财政补贴15%、9元,市县财政补贴15%、9元,农户承担20%、12元。

奶牛:每头奶牛保险金额为3000元,费率6%,保费180元;中央财政补贴30%、54元,省财政补贴30%、54元,市县财政补贴20%、36元,农户承担20%、36元。

玉米:每亩保险金额为250元,费率6%,保费15元;中央财政补贴40%、6元,省财政补贴20%、3元,市县财政补贴20%、3元,农户承担20%、3元。

青稞:每亩保险金额为250元,费率6%,保费15元;中央财政补贴40%、6元,省财政补贴30%、4.5元,市县财政补贴20%、3元,农户承担10%、1.5元。牦牛:每头保险金额为2000元,费率6%,保费120元;中央财政补贴40%、48元,省财政补贴30%、36元,市县财政补贴20%、24元,农户承担10%、12元。

藏羊:每头保险金额为300元,费率6%,保费18元;中央财政补贴40%、7.2元,省财政补贴30%、5.4元,市县财政补贴20%、3.6元,农户承担10%、1.8元。

保险承办机构:2011年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所开展的险种由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承保。

6、退耕还林补助。

退耕还林补助分为三部分:一是粮食补助,二是现金补助,三是种苗补助。

补助标准:生活补助费20元/亩,不分流域;长江流域210元/亩,黄河流域140元/亩。种苗补助每亩50元。

补助期限: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

补贴方式: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

7、退牧还草补助

退牧还草补助分为草原围栏建设资金补助和饲料粮补助两部分。

补助标准:草原围栏建设资金,西部荒漠草原按每亩1.65元补助,青藏高原东部江河源草原按每亩20元补助。饲料粮补助,西部荒漠草原全年禁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11 斤,季节性休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2.75斤;青藏高原东部江河源草原全年禁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5.5斤,季节性休牧每亩每年补助饲料粮1.38斤。

每斤饲料粮按0.45元折算补助现金,饲料粮补助资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安排用于退牧户牲畜饲草料、暖棚建设、规模养殖等方面支出。

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对生存环境恶劣、草场退化严重、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平均6元/亩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1.5元/亩的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二是落实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增加畜牧良种补贴,将牧区牦牛和山羊等纳入畜牧良种补贴范围;按照10元/亩的标准,对人工草场实施牧草良种补贴;按照500元/户的补助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降低牧民生产生活成本。

三是建立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区,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省”机制,由各省区组织实施。

我省是草原牧业大省,现有天然草原面积2.68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4%,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41亿亩,人 工草地面积2212万亩。全省现有牧民106.2万人,22.1万户。按照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补助标准测算,我省2011年预计可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亿元以上,其中,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8亿元左右;牧民生产性补贴2.6亿元左右;绩效考核和奖励0.2亿元左右。

(二)对农业项目的专项补助政策

1、农业产业化项目。

扶持重点:省上确定的优势产业范围内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产品加工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主要包括马铃薯加工,中药材加工,畜产品加工,蔬菜保鲜储藏,苹果储藏及加工等重点内容。

扶持方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方式。其中马铃薯、苹果加工根据企业收购原料数量给予以奖代补扶持;中药材饮片加工企业取得GMP认证,蔬菜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绿色食品、原产地认证等,也按一定标准给予以奖代补奖励。同时,对其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如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项目等,则按照对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

扶持标准:马铃薯加工企业以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为基数,在基数之上按收购每吨马铃薯原料奖励20元,果汁加 工企业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基数之上收购苹果每吨奖励15元;对新建5000吨以上苹果和蔬菜贮藏保鲜库,每千吨奖励20万元;对获得GMP认证、年加工能力在1000吨以上的中药材加工企业,在获得证书奖励30万元的基础上,每新增1000吨加工量再奖励10万元。

对贷款贴息项目,原则上只对基本建设贷款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为一年,贴息比率为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资金直接支付到贷款银行。

2、旱作农业项目

扶持方式:主要为地膜和起垄覆膜机具补贴。在地膜补贴方面: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每亩约需6公斤地膜,省级每亩补贴1.5公斤;在配套农机具补贴方面:省财政重点对机械牵引起垄覆膜一体机和人畜力起垄机两种机型给予补贴,其中机械牵引起垄覆膜一体机每台补贴1400元、人畜力起垄机实行全额补贴。

扶持重点:全省5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

全省50个旱作农业项目县:庆阳市8个:环县、镇原县、华池县、庆城县、宁县、西峰区、合水县、正宁县;平凉市7个:静宁县、庄浪县、崆峒区、灵台县、泾川县、崇信县、华亭县;陇南市7个:文县、礼县、武都区、西河县、徽县、成县、宕昌县;天水市7个:秦安县、甘谷县、秦州区、清水县、张家川县、麦积区、武山县;定西市6个:通渭县、陇西县、安定区、临洮县、渭源县、漳县;临夏州7个:广河县、永靖县、东乡县、临夏县、积石山县、和政县、康乐县;兰州市2个:榆中县、永登县;白银市3个:会宁县、靖远县、平川区;武威市3个:古浪县、凉州区、天祝县。

3、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

支持环节: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 建设、饲草料加工利用、基础母牛补贴、质量检测设备补贴等关键环节。

扶持方式:省级草食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项目为载体,采取政府引导、业主参与、信贷支持相结合,通过直接补助、以物代资、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补贴等多种投入引导方式,由省级按照确定的项目和建设内容分解下达到县,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助。

扶持范围:18个肉牛产业大县,31个肉羊产业大县。

18个肉牛产业大县:玛曲县、凉州区、甘州区、夏河县、宁县、崆峒区、灵台县、肃州区、泾川县、张家川县、临泽县、岷县、清水县、礼县、徽县、康乐县、高台县、崇信县

31个肉羊产业大县:民勤县、凉州区、金塔县、永昌县、环县、会宁县、肃州区、景台县、山丹县、古浪县(以上为肉羊产业强县);靖远县、玉门市、瓜州县、民乐县、敦煌市、华池县、安定区、庆城县、陇西县(以上为肉羊产业大县);夏河县、肃南县、天祝县、玛曲县、碌曲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县、阿克塞县、苏北县(以上为民族地区养羊大县)。

4、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

产业现状:马铃薯是全省第二大粮食作物,种植涉及13个市(州)的60个县,其中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县(区)有30个、30万亩以上的有10个、50万亩以上的有5个。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中部高淀粉及菜用型、河西及沿黄灌区薯片(条)及全粉加工型、陇南和天水早熟菜用型三大优势生产区域,优势产区种植面积占全省的70%以上。

扶持重点:(1)原种生产网棚及储藏库建设。(2)马铃薯一、二级脱毒种薯扩繁补贴。(3)马铃薯一级脱毒种薯贮藏库建设。(4)马铃薯加工龙头企业改造。(5)马铃薯质量 检测体系建设。(6)新品种选育和基础瓶苗生产。

马铃薯种植大县:马铃薯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2009年底):榆中县、永登县、会宁县、靖远县、甘谷县、秦州区、清水县、秦安县、武山县、山丹县、民乐县、凉州区、通渭县、陇西县、安定区、临洮县、渭源县、岷县、武都区、文县、礼县、西河县、宕昌县、静宁县、庄浪县、环县、庆城县、东乡县、积石山县。

5、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道地药材的质量有明显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明显提升,仓贮和流通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支撑能力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全省中药材产值提高50%,带动主产区农民收入增加30%,力争使甘肃跻身为全国一流的药材生产基地、加工、物流中心。

扶持的关键环节及标准:

(1)道地药材原种繁育基地建设。连续4年每年补助95万元建设240亩道地药材原种繁育基地。

(2)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每年补助1525万元,在5万亩以上的药材生产大县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建设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4.75万亩。

(3)加工企业以奖代补。对获得GMP认证的道地药材加工企业,规模在1000吨以上的,奖励30万元,每新增1000吨加工量,奖励10万元。

(4)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建设。在年生产面积5万亩以上的大县,每5万亩设1个百亩标准化栽培示范点,每亩补助100元。

(5)区域中心市场建设。每年安排800万元,重点扶持陇西县的药材市场。(6)技术支撑。每年安排700万元在省级和药材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5个县各建成1个质量检测站,每个投资80万元(省级300万元)。

扶持范围:16个中药材产业大县。

16个中药材产业大县:陇西县、岷县、渭源县、漳县、临洮县、安定区、武都区、宕昌县、文县、西河县、礼县、甘谷县、临潭县、康乐县、华亭县、民乐县。

6、苹果产业发展项目

产业现状:苹果产业也是我省在全国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是主产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目前,全省苹果种植面积369万亩、产量164万吨、产值29亿元。从产区分布看,平凉、庆阳、天水、陇南是我省苹果主产区。2009年全省苹果面积、产量分别占全国的13%和6 %,种植面积由2002年全国第6位,跃升到2009年第3位,仅次于陕西、山东两省。

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苹果种植面积和标准化结果果园面积分别由2008年的370万亩、210万亩增加到450万亩、350万亩,单产、质量有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18个优势区域重点县农民苹果收入实现翻番,全省苹果面积、产量、产值均跻身全国前三位。

扶持的关键环节及标准:

(1)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由天水、平凉、庆阳、陇南4市苹果产业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育苗单位(企业或大户)建立良繁基地,每亩补助500元。

(2)生产技术培训。委托甘肃农业大学对18个重点县每县选派4—6名专业技术人员脱产系统培训4—6个月,1 年培训100名,每人补贴培训费6000元;主产区果农技术培训任务下达到县区,每人补助300元。

(3)扶持发展果农经济合作组织。在苹果生产专业村和规模化乡扶持果农经济合作组织,每个补贴8万元;18个重点县每县扶持一个县级苹果产销协会,每个补贴12万元。

(4)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利用3年时间,扶持建立5000吨级以上果品气调贮藏库20座、1000吨级气调库30座、500吨级机械恒温贮藏库60座,新增果品贮藏能力16万吨,每千吨奖励20万元。

(5)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结合实施国家标准果园创建项目,利用3年时间,在18个重点县创建100个规模在200亩以上的省级丰产高效标准化示范果园,每个标准果园补贴8万元。

扶持范围:18个苹果优势区域重点县。

18个苹果优势区域重点县:静宁县、泾川县、崆峒区、庄浪县、灵台县、庆城县、宁县、西峰区、合水县、正宁县、镇原县、秦安县、甘谷县、清水县、秦州区、麦积区、礼县、西河县。

7、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蔬菜面积由2009年的580万亩增加到650万亩,产量由1160万吨增加到1300万吨,单产、品质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都有明显提高,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明显提升,保鲜贮藏和流通能力明显增强,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西菜东调基地和西北地区冬春淡季供应中心。

扶持的关键环节及标准:

(1)高原夏菜标准化和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补助。在高 原夏菜发展重点区域,每年建设30个规模10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标准园,每个补助20-30万元;在40个蔬菜生产重点县市区,集中连片新建50亩以上日光温室或100亩以上钢架塑料大棚的设施小区,每个小区补助10万元。

(2)贮藏保鲜及市场体系建设。对重点蔬菜加工龙头企业新建贮藏能力2000吨以上的蔬菜保鲜库,配套采后清选、分级、包装等净菜处理设备的,每建成一座奖励 40万元,每增加1000吨,再增加奖励20万元;扶持交易数量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每年扶持4—5个,每个补助50—80万元,用于配备质量检测设备,完善市场交易功能等。

(3)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重点在40个5万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大县每年培训蔬菜种植农民技术骨干1万人,每人补助400元;依托省内农业科研院校和省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每年脱产培训专业技术人员200人,时间2个月,每人补助3500元。围绕蔬菜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每个课题补助20—30万元,公开招标确定。

扶持范围:重点扶持河西走廊、沿黄灌区、泾河流域、渭河流域、徽成盆地五大优势产区的40个5万亩以上的蔬菜产业大县,发展优势突出、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高原夏菜和设施蔬菜。

40个5万亩以上的蔬菜产业大县:20万亩以上3个:凉州区、榆中县、武山县;10—20万亩11个:崆峒区、肃州区、靖远县、民勤县、西峰区、临洮县、甘州区、甘谷县、七里河区、灵台县、武都区;5—10万亩26个:永昌县、徽县、皋兰县、永登县、高台县、宁县、泾川县、合水县、静宁县、镇原县、庆城县、正宁县、秦州区、庄浪县、麦积区、秦安县、红古区、古浪县、西和县、成 14 县、西固区、天祝县、会宁县、清水县、永靖县、陇西县。

8、农民培训项目。

农民培训项目包括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

下一步工作思路:积极整合各类农民培训资金,继续加大对农民培训的扶持力度。具体思路是以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农村贫困地区“两后生”职业技术和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农牧等部门现有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各项农民培训资金进行整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使用,提高农民生产、就业和创业能力。

9、新农村建设项目。

第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在全省2个市、12个县(市、区)、100个村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省上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200万元,对每个试点村每年补助50万元,连续补助3年。截止2008年底,第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已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

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从2009年起,省委、省政府启动了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2009—2012年)工作。新一轮试点的工作重点是抓试点市和试点县,选择了省内基础条件较好、基本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条件的兰州、嘉峪关、金昌3个省级试点市和山丹、瓜州等11个省级试点县。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涵盖了特色优势产 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制度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多方面的支农惠农政策,省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8000万元,扶贫资金6000万元),对试点工作连续补助四年。

11个省级试点县:山丹县、瓜州县、民勤县、泾川县、正宁县、西和县、夏河县、永靖县、武山县、陇西县、会宁县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背景:国家从2001年开始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设立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支出给予一定专项补助。

补偿对象: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对象是承担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包括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村集体)和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和个人。

补偿标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0.25元由省财政厅列支安排用于省级、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公益林检查验收、宣传培训、跨重点公益林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森林火灾预防、资源监测和维护林区道路的开支,4.75元由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包括村集体)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用于补偿基金使用范围以内的各项开支,专职护林人员劳务费,补植抚育费等。从2010年起,对属于集体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补助标准翻了一番。

11、天然林保护工程 一期天保工程:根据我省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实施方案,我省天保工程建设1998年9月全面启动,工程实施区总面积2098.43万公顷、管护面积395.73万公顷,范围涉及陇南、甘南、庆阳、平凉、天水、临夏、定西、兰州、白银、武威等10个市(州)的68个县(市、区)以及白龙江所属洮河、迭部、舟曲、白水江和小陇山等5个重点国有森工局,兴隆山、祁连山、尕海—则岔、白水江、莲花山、太子山等6个自然保护区和8个地直国有林业总场。工程区土地总面积为31476.49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14%,总投资近40亿元。

二期天保工程:2010年天保工程一期方案执行期满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国家在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天保工程)。二期天保工程期限为2011—2020年,实施范围在一期基础上增加丹江口库区和11个县市区。

二期天保工程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是继续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对国有林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管护费每亩每年5元;对集体林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的,由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亩每年10元;属于地方公益的主要有地方财政安排补偿基金,中央财政每亩每年补助森林管护费3元。二是完善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对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国有林业单位)负担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并相应提高标准。

三是完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对国有林业单位负担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经费及政府经费给予补助,并相应提高标准;为了推进改革,对将国有林业单位承担的消防、环卫、街道等社会公益事业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省区市,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四是继续实行公益林建设投资补助政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继续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安排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飞播造林每亩补助120元。

五是增加森林培育经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国有中幼林抚育每亩补助120元。

1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项目背景:为了切实农村水利基础薄弱状况,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部、水利部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县市区,实行重点扶持政策,通过集中资金投入,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重点县建设主要目标:基本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18 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坚持原则及支持重点:重点县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及“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积极筹措和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引导受益农民投工投劳,以现有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续建、配套和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地适当建设新项目,适度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重点县建设分批分期开展,每一批重点县建设期限为三年。

21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2009、2010年):敦煌市、高台县、凉州区、永登县、靖远县、永靖县、静宁县、陇西县、秦安县、宁县、礼县、肃州区、山丹县、天祝县、皋兰县、会宁县、积石山县、庄浪县、临洮县、甘谷县、西峰区。

13、梯田建设项目

实施范围:庆阳、平凉、定西、天水、陇南、临夏、兰州、白银8个市(州)的38个县(区),其中:2009年100万亩、2010年134万亩、2011年134万亩、2012年132万亩,合计4年完成500万亩。

补助标准:黄河流域平均每亩400元、长江流域平均每亩600元(长江流域主要分布在天水市秦州区、陇南市西和县、礼县、徽县、成县)。

资金筹集及下达:梯田建设资金的筹集采取国家补助、受益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由省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发办等部门共同筹措。省级 梯田建设资金按照“资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由各部门随任务下达到市、县相关部门,由县(区)政府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38个梯田建设县区:兰州市:榆中县、永登县;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甘谷县、张家川县;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合水县、西峰区、宁县、华池县、正宁县;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静宁县、庄浪县;白银市:会宁县、靖远县;定西市:陇西县、通渭县、临洮县、渭源县、安定区;陇南市:西和县、礼县、徽县、成县;临夏州:临夏县、东乡县、永靖县、广河县。

14、灌区高效农田节水项目

发展目标:从2010年起连续扶持3年,累计推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1000万亩(其中2010年200万亩,2011年300万亩,2012年500万亩),节水10亿立方米,主要灌区2010至2012年三年高效农田节水技术覆盖面分别占灌溉面积20%、30%、50%,灌溉水的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

扶持重点:通过整合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建设资金,集中扶持推广三大节水技术:

一是膜下滴灌技术。主要在制种、瓜菜、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上应用,3年示范推广膜下滴灌30万亩。

二是垄膜沟灌技术。主要在玉米、马铃薯、蔬菜、瓜类等作物上应用,到2012年示范推广365万亩,其中玉米垄膜沟灌150万亩,马铃薯垄膜沟灌50万亩,瓜菜垄膜沟灌165万亩。

三是垄作沟灌技术。主要在啤酒大麦、小麦上应用,到 2012年示范推广120万亩,其中小麦垄作沟灌40万亩,啤酒大麦垄作沟灌80万亩。

省级资金支持的重点区域:河西灌区的嘉峪关市及敦煌市、金塔县、肃州区、玉门市、瓜州县、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甘州区、高台县、临泽县、山丹县、民乐县、永昌县、金川区,中部高扬程灌区的景泰县、靖远县、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等20个县市区和省农垦集团公司有关农场。

15、扶贫项目

现状:我省是全国最贫困的省区之一,全省86个县区市中,有43个国扶县、2个省扶县、6个“三西”县、919个贫困乡、8790个重点村,一直是中央财政支持和关心的重点。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两州一地”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自治县扶贫开发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以及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扶持重点及范围:

(1)以工代赈资金全部用于国定贫困县,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重点修建县、乡、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田,兴建小型、微型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及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含造林、种果、畜牧草场建设)等;适当用于异地扶贫开发中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

(2)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国定贫困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非国定贫困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区,重点支持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培训等);适当用于修建乡村道路、桥梁,建 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果林地),修建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事业。

(3)“三西”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河西地区、以定西为代表的中部干旱地区,重点支持以水利为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发展马铃薯、中药材、林果、草畜、瓜菜等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改善移民安臵区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建设项目,包括移民搬迁、建房安臵费、移民安臵区的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技能培训。

(4)“两州一地”资金重点用于临夏州、甘南州、陇南地区与贫困人口脱贫密切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项目。

(5)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科技推广与培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6)民族县扶贫开发资金中,肃南、肃北、阿克塞三县主要用于民族地区经济开发项目;天祝、张家川县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扶贫项目。

三、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一)近年来财政支农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逐步建立健全了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从总体上来说,基本上每项资金都对应有一个管理办法,全省初步建立了一套覆盖所有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制度体系,保证了各项支农资金管理都有章可循。

2、逐步推进了支农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创新。一是扩大了运用因素法、公式法分配资金的范围。二是推行惠农财政 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方式。三是以结果为导向的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建立。

3、着力强化了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近年来,支农资金检查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在省厅农业处、财政监督局组织力量对有关支农专项资金等进行抽查、检查的基础上,积极接受审计等部门审计、检查,查处了一些突出问题和违规违纪的责任人。

(二)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方面面临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性缺失造成支农资金低效。一是在制度层面上,管理权限和职责不清,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二是在投放结构上,未能完全体现社会公共需要。

2、体制性缺限造成支农资金浪费。由于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从而导致支农项目缺乏总体规划和通盘考虑,存在重复和盲目投资的情况,造成资金浪费。

3、管理上缺位造成支农资金流失。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法制观念淡薄的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纪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造成支农资金流失。

4、违规违纪现象不容忽视。从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检查情况看,由于少数地方和部门对支农惠农资金监管不力,致使截留、挤占、挪用支农惠农资金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利用职权贪污支农资金,不仅造成资金流失,影响 资金使用效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三)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思路和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要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全面清理、完善现有的各项支农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制度,及时填补制度建设上的“空白”。

二是要按照创新财政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公式法、因素法、绩效考评等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方式,大力推行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支农资金分配新机制。

三是要逐步建立支农资金安排与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结果相衔接的分配制度。

2、改革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

一是支农资金预算编制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合理规定支出范围,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二是要规范支出行为。任何地区和部门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支农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用财政支农资金设臵账外账和私存私放;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要利用“一册明、一折统”手段,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

三是要加快支农支出进度。根据农业季节性明显、时效性强的特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3、创新立项机制,强化项目管理。支农项目要尊重民意,给农民参与管理的话语权。实施支农项目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和参与管理的话语权。研究建立支农工程项目管护机制。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支农项目监管过程中要积极推行项目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四个制度。

4、切实抓好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资金使用合力和整体效益。

一是要建立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二是要建立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三是要实行支农资金整合的奖惩机制。四是要扩大支农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五是积极开展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

5、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支农资金监管 一是积极调整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的工作职责,强化其支农资金监管的职能。由于乡镇财政组织收入和安排本级支出的职能的弱化,客观上使基层财政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支农资金监管上。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将是今后乡镇财政所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二是发挥基层财政的监管职能,让其承担更多的监管责任。

第一,加强立项环节监管。在支农项目立项中发挥乡镇 财政所面向第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从项目立项的调研、评估、项目实施到监督检查等,都要更多、更深入地参与管理。

第二,加强支农政策落实的监管。要从制度上明确乡镇财政管理职责,乡镇财政不仅要在资金拨付与使用上发挥管理作用,而且要参与项目的申报,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专帐核算。

第三,强化对直接补贴农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提高时效性,确保每一项补贴资金都能及时、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是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监管水平。支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对基层财政干部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应结合目前乡镇财政职能转变的实际,加强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支农资金监管的需要。

6、坚持“三个结合”,实现标本兼治。一是坚持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形成依法理财的良好态势。二是坚持强化整改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寓整改与管理之中。三是考核奖励和问题惩处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

7、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要按照中央关于建设“阳光财政”、“透明财政”的要求,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目标,不断完善支农 资金县级报帐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制,减少项目执行成本。

二是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到村到户支农惠农资金,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6.农业现代化与财政支农政策 篇六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必须立足国情,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实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这不仅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也对调整完善强化财政支农政策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一、财政支农政策演变发展历程的简要回顾

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农政策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以前,但政策的主干基本源于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的形成与发展。梳理10多年来财政支农政策的设立、演变与发展的脉络,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农业发展危机倒逼政策的出台和不断完善。

(一)粮食产能下降引发促进粮食生产政策的制定实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国粮食总产一度曾上了1万亿斤的台阶,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由于农业发展后劲不足,政策支持力度减弱,种粮效益下降,粮食生产总体水平开始下降,到2003年,我国粮食总产量下滑到8614亿斤,国家粮食安全受到威胁。为此,中央出台一系列旨在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从财政来讲,主要出台的政策有3个大的方面。一是减免农业税收。2004年,在试点的基础上,中央决定进一步加大农村税费改革力度,作出了“在全国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决定,选择在黑龙江、吉林2个粮食主产省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省份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随正税同步降低或取消。2005年,中央决定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全面取消牧业税;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进一步降低其他地区农业税税率,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达到28个。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农业税条例》于2006年1月1日废止,标志在中国以不同形式存续2600年历史的农业税赋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二是实行直接补贴。直接补贴不仅针对农业农民,而且针对粮食主产区,旨在增加农民收入和粮食主产区的财力水平,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种粮的积极性。对农民农业实行直接补贴是党的十六大以后财政支持农业发展政策的重大创新,主要是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四项补贴,补贴资金规模从2004年的3.3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406亿元。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央财政出台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对粮食生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产粮大县进行奖励,提高产粮大县财力水平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改变“产粮大县、财政穷县”的状况。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以来,中央财政一方面逐年加大奖励力度,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奖励机制。截止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270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2007年,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的主要粮食生产品种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此后补贴品种逐步增加,区域范围不断扩大,补贴比例稳步提高。三是是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了保障种粮农民的基本收益,2004年,国家对主要粮食产区的主要粮食品种小麦和水稻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十年之内,小麦的价格提高了2/3,稻谷的价格提高了100%。

同一时间,国家财政还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从中央基建投资中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支持重点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现代农业发展和土地治理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以农田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从2004年起,我国粮食产量开始不断提高,到2014年,实现了粮食总产量“十一连增”,粮食产能连续5年稳定在5000亿公斤以上。

回顾促进粮食生产财政政策的制定实施,可以看出,从调动地方政府和种粮经营者(主要是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等方面看,农业税收减免、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了主要作用。而且,这三项政策在不同的阶段,政策发挥作用的角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最初几年,农业税收减免、直接补贴政策作用显著,而最低收购价的政策作用并不明显。2006年,随着农业税收全面减免政策的出台之后,种地或种粮农民税收负担全部取消,由于没有增量刺激,政策的边际效应下降。

(二)农民增收滞缓引发的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政策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产量不断增加,农产品价格不断提高,加上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度(1985年)达到1.86∶1,但1990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扩大,1990年城乡居民为2.20∶1,此后不断扩大,到200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3.23∶1,达到了自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的历史最高点。针对这一突出问题,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1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这些政策以后在执行实施中不断完善强化。从财政来讲,一是支持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业经营收入政策。主要是从资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支持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和经济作物,发展畜牧业和渔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提高农牧业的附加值。二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政策。包括支持农民非农业就业技能培训,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环境条件等。三是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新型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改善农村公共卫生条件;支持在农村地区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农村文化建设,通过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条件;支持乡村道路建设,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四是支持农村扶贫政策。与此同时,稳定提高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也有非常强的正相关效应。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产生了积极的效果,自2004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11年稳定大幅度增长,2010―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连续5年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9年的3.33∶1下降到2.92∶1。

(三)农业生产力低下引发的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政策

尽管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粮食生产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整个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农田水利设施陈旧破损,年久失修;耕地质量堪忧,土壤有机质含量不高;农业科技水平低下,农业科技体制难以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加工能力弱;农产品流通体制不顺,等等。针对这些问题,2005年,中央1号文件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题,在稳定完善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又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从财政来讲,一是支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大中型灌区改造,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支持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提升和耕地深松,提高耕地质量。二是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建设,支持农民科技培训,开展支持全程农业社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改革试点;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三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继续完善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使用政策,支持发展主导产业、特色农业;加大对畜牧业和渔业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政策措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通过财政助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农田水利老化失修的趋势得到遏制,水利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科技贡献率和农业机械化率不断提高,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畜牧业、渔业长足发展,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环境资源紧张引发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政策

过去10年,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世人瞩目的成绩,但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也是巨大的。水土资源严重受损,化肥农药过度使用,导致耕地质量集聚下降,水土流失严重,水生态、草原生态、农业生态趋于恶化,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现象非常普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农业整体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存在重大隐患。2013年,财政部组织力量开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战略的政策建议,引起决策层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4年、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把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加强农业环境治理作为一个方面的重要政策要求。从财政来讲,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支持耕地修复治理政策。包括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新一轮退耕还林、湿地生态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二是促进生态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政策。包括,耕地地力保护、推广科学施肥、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旱作农业技术推广等。三是支持农林水生态保护建设政策。包括,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尽管,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战略还刚刚开始,政策的实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有两个方面的意义非常重要。一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家意志和行动,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形成有机衔接;二是彻底颠覆了传统农业现代化的思想观念,把人类的农业活动与其赖以发展的自然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有机衔接起来,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现行财政支农政策的基本评价

现行财政支农政策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一是粮食产量大幅滑坡,国家粮食安全受到威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制定实施财政支农政策的首要目标。二是农民收入增长迟缓,统筹城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直是制定实施财政支农政策的核心任务。三是经济快速增长,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使国家有经济实力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扩大,解决“四化同步”发展中农业现代化“短板”问题迫在眉睫。四是高投入、高消耗、高产出带来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日益凸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发展转型,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因此,现行的财政支农政策带有明显的转型时期特征,既有适应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面,也存在部分政策目标偏离、政策效率不高,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趋势不一致的地方。

(一)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与历史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相比,2004年以后的逐步出台实施的各项财政支农政策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这一政策体系与现行体制制度相适应,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繁荣,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真正体现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一是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广。按照公共财政的覆盖原则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趋势需要,财政支农政策覆盖了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结构调整和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等多个层面。二是政策实施手段多样化。除了过去一直沿用的直接投资、直接补助和税收优惠等手段外,2004年以后,财政支农政策实施还采用了直接补贴、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金融贷款财政奖励等手段。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运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一些地方还探索采用财政支持农业融资担保等手段,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三是政策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政策的制度化、法制化是最近10多年财政支农政策形成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某一项政策的出台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就逐步通过制度或者是法律稳定下来,依法理财、纵横配合的财政支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不仅涵盖了政策的实施范围,而且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了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促进了大宗农副产品供求平衡和农民持续增收

7.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篇七

一、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演变

(一)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前(1949-2001年)以工业和城市偏向战略为代表的效率至上的政策目标取向

1949-1984年:工业化的准备时期。旧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完全的农业国家。农民、农业为当时的工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本身却长期游离于工业化进程之外,未能分享到工业化的成果。

1984-2001年:我国全面工业化过程正式启动到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在我国基本确立。在这一阶段,中国面临着工业化起步的艰巨任务,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政府普遍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和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一方面,更多的经济资源和政策优惠给予了城市和工业,而农业和农村发展则不受重视,导致农民的处境和状况与市民相比处于一种困窘状态。与发达国家所发生的农业和农民受到的保护政策形成鲜明的对比。另一方面,政府采取剪刀差政策,通过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获取农业剩余以补贴工业化,使资金从农业流向工业,扭曲了农业经营活动中的激励机制,严重抑制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据统计,1952-1978年间,农业通过剪刀差为国家工业化建设积累了高达600O多亿元的资金,相当于全民所有制各行业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总数的85%。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取消了实行长达30年之久的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政府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极不合理的工农产品价格关系得到逐步调整。但是,从绝对量上看,剪刀差由1978年的261.6亿元增加到1990年的726.1亿元。据测算,仅1991-1995年,我国农业剩余通过剪刀差净流失8797亿元,平均每年为1759.4亿元。与此同时,政府财政支持农业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总体上从1978年的14.3%下降到1995年的8.43%、2001年的7.8%,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表现为弱化的趋势。导致农村消费水平低下,农民收入较低且增长缓慢,而城市及市民却在政策的倾斜下成为政府财政资源配置的重点,现代化的城市与落后的农村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城乡居民收入由1978年的2.6:1上升到2001年的2.9:1。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计划经济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之前,政府追求工业化效率的强烈偏好使大量资源从农业流向工业,在推进国家工业化高速发展的同时,造成工农业发展的严重失调和城乡发展的严重失衡,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日益突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实施以工业反哺农业为代表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目标取向

2002年,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在我国基本确立,也自然地标志着我国的工业化行将进入一个动力更强、力度更大、影响面更广的新阶段。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为工业化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乡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国家在政策选择上及时调整了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关系,目标上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加以阐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但基本原则仍然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优先次序上,效率仍居首位。从经济增速而言,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工业化进程中,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很快,按可比价格计算,GDP年均增长9%左右。但这种增长在某种程度上又是以牺牲农业为代价换来的,是不公平的。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我国政府逐渐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实行了一系列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但是城乡差距呈不断扩大之势,2002年至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由3.1:1升至3.37:1,绝对差距2008年突破万元。此外,中国城乡社会差距更为悬殊,比如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城乡居民并没有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城乡关系中的社会公平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支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支农政策偏差导致公平与效率失衡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针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国家财力有限性和WTO《农业协议》政策空间的双重约束下,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导致了公平与效率的失衡。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事权与财权不对称,中央财政支农效率欠佳,地方财政支农政策执行存在偏差

1、中央财政支农投入总量提高,但支农力度、绩效有待提升

近7年来,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的年均增幅超过20%,2008年达到5955亿元,比上年增长37.9%。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在波动中逐步回升(如图1)。

但是,从总体上看,2002——2008年中央“三农”投入的增长幅度(6.70倍)小于同期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8.18倍),中央“三农”支出在中央财政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也出现下降,从21.1%降低到17.9%。支农力度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从支农绩效而言,中国财政支农资金效率不断下降,无论是利用DEA模型测算的规模绩效还是结构绩效,都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只有合适的投入产出规模才有利于提高其效率。

数据来源: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2、地方财政财力不足,支农意愿不高

由于分税制的实行,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中央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增强,但是地方政府并未因为财政收入的减少而改变其财政农业投入的主体地位。从中央和地方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部门事业费支出的份额来看,2004年中央为8.38%,地方为91.62%,中央支出低于1994年的11.25%,1995年的20.65%。而且远远低于国际上其他国家中央财政农业支出占全部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如表1)。

(单位:%)

资料来源:沈淑霞著《我国财政农业支持及其效率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年

由于省以下地方财政支农力度弱,农业支出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如2000-2005年,福建省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11.63%下降到5.81%,河北省从10.91%下降到5.81%。而县乡财政大多成了“吃饭财政”,财政支农能力基本丧失,国家投资项目的资金配套基本上无法落实,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显得无能为力。

(二)财政制度安排不科学,支农结构不合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欠佳

1、财政支农支出“非农化”现象严重。

据估计,农业投资中实际用于农业和农村的仅占一半左右,大量资金流向了科研院所、工业企业、农业管理部门、国有流通部门等,农民直接受益的份额很少;事业费支出严重挤占生产性支出,我国直接用于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大概只占支农资金总额的40%左右,其它均用于人员供养和行政运行。

2、涉及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支农投入长期不足。

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科技、农村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农村环境保护等,与社会的要求和国际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目前,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0.25%左右,而发展中国家平均为0.7%-1%,发达国家平均为2.37%。

3、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进程缓慢,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份额较小。

从政府支农层级来看,中央政府主要投资于大型的、全局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级政府投资主要是配套中央搞大中型项目,而县乡基层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于县乡基层政府财力有限,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缓慢,公共产品提供不足,阻碍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从中央财政农业基建设施投资看,水利投入最多,林业和生态建设次之,农业投入份额最小。2001-2005年中央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为2840亿元,其中水利和生态工程占70%以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仅占11%。

(三)财政支农体制不完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并存

1、财政支农渠道多、项目杂、数量少、投入散、管理乱。

项目之间存在交叉重复、相互脱节等问题,且投入分散,难以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管理部门多,涉农资金的主管部门有11个之多,不同资金类别由不同部门掌握,导致地方上不能集中资金解决与农民生产活动直接有关的迫切问题。也时常出现同一项目多部门管理但无部门负责,尤其是有限的支农资金被挤占、挪用、吃喝、贪污或被低效、无效甚至负效使用。大部制的实施对缓解低效管理有一定的意义,但有待层层落实。

2、财政支农投入方式与国际惯例接轨不够。

尽管财政对农业补贴是世界各国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最主要手段,但是我国现有农业国内支持(AMS)水平很低,1996-2001年间的国内支持水平还是负值,平均为-79.36亿元。近年来虽有所提高,但是和WTO《农业协议》要求不符,如粮食风险基金、粮食企业的各种财务挂账和支出均不符合WTO规则和公共财政支出范畴。“绿箱”政策使用不够,补贴空间巨大,而且“绿箱”政策支持补贴的半数以上被低效率地用于流通环节,与国际惯例和WTO规则相悖,支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严重。

三、公平与效率兼顾:创新财政支农政策的现实选择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中,效率与公平的权衡是政府必然要面对的挑战。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因时因地做出适当的抉择。我国现阶段正处于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时期,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使命,单纯地讲效率优先或公平优先都是片面的,有碍财政支农绩效的提高,我们应做到效率与公平的兼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

(一)立足公平,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稳定财政支持水平

1、健全财政支农长效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政策到位。

要通过不断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确保财政农业优先增长、稳定增长的政策落实到位,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长效机制。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财政其他支出的增长速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普照到农村。

2、逐步与国际接轨,加大农业国内支持和保护力度。

通过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使一部分经济利益向农业转移,是国家对农业实施保护的直接手段。1998年,美国、欧盟、日本三方农业补贴占WTO农业补贴总额的89%。当年美国农业补贴“绿箱”占82%,“黄箱”占17%。而我国的“绿箱”、“黄箱”支出比重均低于发达国家。这就要求我国根据国情,用足“绿箱”政策,用好“黄箱”政策,在WTO框架内,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3、适当扩大地方税权,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鉴于目前财政支农支出对边远农村辐射能力不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覆盖范围偏小的现状,应在增强中央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能力的基础上,兼顾地方财政收入状况,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权,使地方财政收入范围有所扩大。只有在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明晰财权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农中主体的地位和应有作用。

(二)强化效率,科学界定财政支持边界,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和方式

1、科学界定财政支持边界,确定合格的财政支农资金运作主体。

对农业的资金支持和扶持除了财政支农资金外,还包括金融支农资金、国际组织支农资金等,对于价值小,外部性大的项目可由财政牵头或直接投资。而能产生较大价值的支农项目不一定由财政直接投资,而是协调、整合其他支农资金,牵引带动其他商业性资金的支农积极性。从而为“三农”发展组织强大的资金流,缓解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2、明确不同阶段财政支农的侧重点。

针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三农”问题的特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投入的重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这是解决“三农”问题,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二是农业教育和科研投入,这是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和农业竞争力的手段,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三是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这是解决农民后顾之忧,促使农业稳定可持续增长的保证。四是涉农服务体系建设,这是实现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重要举措。五是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保险,这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减少农业损失的重要举措。

3、优化财政支农方式。

促使财政支农公开公平,完善支持方式,灵活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以提高财政支持效率,必须改变目前单一的、直接的、无偿的政府支农方式,着力优化、整合财政支持的手段,政府应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奖励、投资参股、担保和保险、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政策工具和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银行资金、社会资金、外国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上来。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增强财政补贴、担保、补偿的透明度,从而增强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

(三)效率和公平兼顾: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模式

1、整合财政支农资金。

按财政支农资金性质对其进行清理整合,减少财政支农渠道,从而形成财政支农合力。积极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同时,可考虑实行财政支农资金集中支付,减少划拨中间环节,从而抑制中间环节的效率损失。

2、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良好的管理体制是取得公平和效率的制度保障。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研究制定以公平和效率为主导原则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激励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

3、理顺财政支农管理体制。

一方面,改革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体制,减少管理部门和层级,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避免使用上的交叉重叠或相互脱节,防止效率损失和浪费,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摘要:财政支农政策是党和政府推进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引导农业经营者行为的基本杠杆。财政支农政策的目标选择决定着财政资金的去向及其使用效率。本文基于公平与效率的视角,从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演变出发,分析了现阶段财政支农政策偏差导致公平与效率失衡的主要表现,并提出兼顾公平与效率,创新财政支农政策的目标取向。

关键词:财政政策,效率与公平“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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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资料 篇八

(一)坚持公共财政的政策取向,突出支持重点。当前,国家支持“三农”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认为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在支持重点项目工程的同时,应该突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一是突出水利基础设施。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则是一句空话。当前,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对大江大河、地方的大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已经基本进入尾声,当务之急是对水库到堰塘、堰塘至农田的支渠、毛渠道进行清淤、夯实渠基,进行渠道硬化,防止和减少水的渗漏现象。二是突出农田治理。按照现代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实行旱改水,对耕地进行深翻,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田周围的路、桥、林等附属设施建设,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业打下基础。三是突出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围绕新农村建设标准,大力支持农村的通路(水泥路)、通水(自来水)、通广播电视、通邮和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池的“四通三改一建”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四是突出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做到合格一个、达标一个,发证一个,奖励兑现一个,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五是要支持加快养殖业的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国外实践表明,人在满足于温饱需求后,有一个谷物类食品向动物性食品乃至于向更加有利于健康、安全和享受等高层次需求的食品转化过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一需求的变化过程。“十二五”时期,就是要大力支持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把消费市场的潜力和空间,作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个突破口。

(二)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力度。实践证明,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可以集中财力办大事,可以有效地规避资源的浪费。在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中,一是要制定中、长期整合支农资金规划。规划可以是10年一个周期,规划的内容有农业项目建设具体范围、项目名称、资金投入额度等。县(市)区有关农口部门在制定一个时期的发展规划和本年度的规划时,都不得脱离总规划笼子,采取项目向总规划申报、资金往总笼子投。二是项目资金实行备案制。对中央、省、市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由县(市)区结合当地的总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后,编制可行性报告,逐级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上级相关部门根据下级上报的规划,通过因素法、公式法分解给县(市)区的项目资金,切块下达给县(市)区。次年,省(市)农口部门组织专班,对切块下达的资金进行检查和项目验收,看执行是否与编制的可行性报告一致,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对于项目取得合格或优良的,继续给予项目支持;否则,给予项目资金“控制”。三是建立涉农资金机构。整合涉农资金是一项长远的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支持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要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机构。涉农资金机构可设在财政局、也可以设在当地政府,具体负责农口部门涉农项目上报的审核、涉农资金拨付的审核、项目实施的检查、督办、验收等。

(三)改进惠农补贴方法、方式。对种粮农户种植粮食生产实行直接补贴是一项利国利民、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件大好事,也是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为了改进过去惠农补贴发放的项目多,手续复杂、测算繁琐等诸多不便。我们建议:一是整合补贴资源。首先是把过去的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等资金进行整合,全部改为“种粮补贴”;其次,种粮补贴由过去多个处、科(室)负责审核、发放,交给财政部门的农业处(科)负责,这样便于政策统一、节约行政成本。二是改进当前粮食生产补贴核实及发放方式。对种粮补贴以二轮延包面积为基础,以不少于上年实际种植各类补贴为原则,或以近五年平均发放标准加以适当增长为基数计算发放。比如,上年发放各项补贴是每亩平均数是180元,那么改革后的“种粮补贴”就按每亩180元发放,实行一次性兑现到位。三是预算“种粮补贴”成本。说到底,发放“种粮补贴”需要人去登记、核实、公示、信息录入,而这些都需要耗用物化劳动和活化劳动,需要给予补偿。补偿的成本以发放种粮补贴的数额、户数为依据。

(四)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业是个弱质产业,农民是一个收入弱势群体。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构筑“三农”安全网。一是健全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法律保证。主要是抓好两项工作:首先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如农民养老社会保险法、农民医疗社会保险法、农村工伤社会保险法、农村扶贫与灾害救济社会保险法等等。其次,抓好地方性的法规建设。政府除了建立一套立法体系外,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二是加强政府投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政府财政大力支持,尤其是一些基本性保障项目,如社会救助、养老、医疗等项目。各级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一方面体现政府对农村居民保障的责任;另一方面要体现政策的公平、透明、公正。同时,还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投入农村社会保障,构筑完整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继续推进农村特困人口救助制度。扩大农村“五保”老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集中供养比例,实施孤儿救助等。四是巩固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果。积极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力争在2012年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省、全国;同时要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发放标准,不断提高参保人员的生活待遇。五是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和农民财产保险机制。逐步探索一条以政府投入为辅,个人投入为主的农业保险、农民财产保险机制,同时,还要探讨小麦、玉米、大豆、畜牧家禽等保险路子,为农业、农民装上“减震器”和“安全网”。

(五)完善支农资金监管机制。随着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稳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总额越来越大,涉及的面越来越广,这就为我们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要统一、规范。针对目前农口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支农资金管理办法不衔接、不统一,执行起来相互矛盾的状况,要对支农资金专项管理办法进行清理、规范。对过时的、阻碍“三农”发展的要废止,不完善的要修订;对农口部门参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而起草的实施细则,要报财政部门备案,以确保农业专项资金上下、左右统一、协调、不抵触。二是积极探索项目资金拨款方式。按照“项目确定、拨款支付、检查审计”“三分离”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逐步实现财政支持“三农”资金的直接集中支付。今后中央、省、市(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支持“三农”项目资金,由农口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申报后,其资金由省、市、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直接拨付到项目或个人。三是要常规性地开展对支农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的检查。由纪检、监察、检察院等部门牵头,组织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对辖区的支农资金、惠农补贴资金逐项、逐块进行检查、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追究行政责任,该罚款的要罚款,使其起到威慑作用。

(六)建立“三农”投入政策有效引导机制。对“三农”的投入仅仅依靠财政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完善对“三农”的投入政策引导机制。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业。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农民和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二是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职能。首先,要把农业政策性金融制度创新放在重中之重。目前我国农业政策性的机构仅有农业发展银行,其县级机构职能单一,主要为粮棉油收购服务,很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开展制度创新,完善支农职能。其次,增加商业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主体,要形成以农村工商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再次,加快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完善农村金融合作制度,打造好以农户服务为主的合作金融机构。同时,还要改进邮政储蓄资金管理体制,引导邮政金融向农村工商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协会倾斜,实现银(银行)企(农民合作组织等)互动、银企双赢。三是按照统一、公平的原则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针对目前中央、省两级财政资金集中过多,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财政资金短缺的现状,建议中央和省通过调整财政分配管理体制的方式,逐步把财力下移,使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财政的财权与事权有机地统一起来。

(七)关心基层财政干部工作和生活。基层财政干部工作十分艰辛,加班加点、爬山涉水是家常便饭,如果没有恒心、耐心、热心和诚心是很难做好基层财政工作的。为此,各级领导要切实关心基层财政干部的生活,在工作经费上要优先给予保障,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他(她)们工资、津贴标准;要关心基层财政干部、职工家庭生活,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解决好基层财政干部家庭一些实际困难,努力为他(她)们创造宽松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他(她)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要组织基层财政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到外地考察。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财政干部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需求。

(作者单位:湖北省南漳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袁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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