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

2024-10-06

试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共8篇)

1.试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

课题实验工作检测制度

为提高实验教师的实验研究水平,提高实验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使“运用发展性评价促进小学生自主学习的研究”这一实验课题扎实、有效地深入探讨研究,对实验教师的各项工作量化考核,以激励实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一、每周组织教师学习有关理论,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学习,每周至少写一篇理论学习笔记。

二、实验者在课题实验中,要随时记载自己在实验工作中的得与失,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根源,写好随笔记录和摘抄体会。

三、实验教师要及时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实验。

四、实验教师要结合实验内容,写好阶段性小结,针对性地对学生发展状况认真做好总结,提出今后采取的改进措施及设想。

五、备课要体现实验课题,要从教学设计中体现课题研究。每课写好课后记,写课后记要从学生实验的实际出发,找准激发学习兴趣、学习动机的切入点,培养学生战胜困难的毅力和意志,提高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拓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性。

六、作业批改时批语要体现激励性语言和指导性意见。

七、实验教师要准时参加观课议课,做好“2+2”评议。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

八、实验工作者每学年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论文。

2.试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 篇二

电子招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招投标业务的发展,电子招投标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电子招投标活动的不断推进,各政府部门、企业、交易机构、代理机构也建设运营了大量的电子招投标信息系统,同时市场上还存在不少在建、 待建的招投标信息系统。由于涉及的行业不同、规模不同,设计开发企业的水平差异也较大,部分系统在建设初期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致使这些招投标系统的功能和质量良莠不齐。一方面,部分系统建设不规范,甚至在安全性、功能性和易用性等方面存在自身的质量缺陷;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 系统内的数据成为“信息孤岛”,无法实现信息互联和透明,不利于实现系统的公共服务职能,更不利于相关部门的统一监管。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管理与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其开发和运营不仅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符合具体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指标,因此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符合性,采取单纯的行政手段很难监管到位,必须依靠专业的技术机构进行评价。为此,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采用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检测和认证,利用市场化、专业化的手段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规范和质量。这无疑对于打破招投标管理的行业割据、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法律基础与制度结构

电子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1999年8月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奠定了招标投标领域的法律基石,这也是电子招投标活动不可逾越的基础法律;第二个层次是国务院于2011年12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 《招标投标法》的实施进行了详细阐释,规定了管理部门、招投标的范围和程序以及代理机构的相关内容。其中,《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第三个层次是2013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公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及其附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并于2013年5月1日实施。这是国务院主管部门专门针对电子招标投标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和推进电子招投标活动,对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以及提高招投标效率、增进信息共享、改变行政监管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电子招投标活动实施的核心是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系统实际上是把法律和规章以信息化的手段映射到信息系统来实现其功能的。这就构成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法律、行政和技术法规的3个层次的法律框架。

同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还是一项信息技术产品,其相关的环境、设备、软件、数据格式等内容,需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以及应用单位、监管部门的具体需求,其产品质量也要符合相关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作为“办法”的附件给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办法”第10条规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进行检测、认证。”为规范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检测和认证,根据上述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管理部门又研究制定了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规范”,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检测认证制度。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第3条当中又规定,相关的检测、认证机构应“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这样在检测、认证的基础上又引入了国家认可制度,对检测认证的结果提供了保障。

如图1所示,给出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的完整制度框架。纵向来看从法律到产品,上层的制度为下一层提供了依据,下一层制度是上一层的细化和具体实现,法律、行政管理和技术各司其职,层次分明;横向来看,左侧集中于电子招投标系统本身,通过引入检测和认证利用第三方进行评价,确保系统的规范性和质量,进而在认证认可制度下,通过实施认可,对实施评价的检测认证机构的资质进行规定,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可靠和一致性。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方面确保了制度的合法性,同时将行政管理与技术分开,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市场和社会机构的作用,使制度的实施更为灵活和开放。

2实施要点

2.1资源和能力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3条、第5条和第15条,分别规定了“运营机构应当在认证之前自主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ITSMS)”,同时又要求检测认证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因此,从制度的实施上,至少要具备以下5个关键要素:1开发单位有能力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进行开发;2运营机构有能力按照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对系统进行运营;3具备有能力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规范”进行检测的机构;4具备有能力进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5检测、认证机构应通过CNAS对于相应能力的认可。

目前,开发单位技术能力良莠不齐,但部分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开发单位,也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上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储备;获准CNAS认可的软件类检测机构已经有100多家,机构的环境、设备等硬件设施也基本满足要求;也有部分认证机构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的认可资格。这些从资源上基本确保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的落实。 但同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按照运营机构ITSMS管理,以及新的开发、认证要求仍属于新开展项目,尚需经过一系列的技术和管理准备,并通过持续培训、贯标等活动,提高相关的开发、 检测、审核、管理人员的能力。

2.2流程设计

流程是制度的灵魂,一项好的制度需要有合理的流程作为支撑,才能发挥制度作用,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反之如果制度与流程不匹配,就会造成制度实施“两张皮”的现象,说明制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实际上从时间和逻辑上包含了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到使用阶段的管理流程。

如图2所示,给出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的流程设计。前半部分流程主要侧重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产品自身,通过自检、第三方检测对其符合性、适用性进行验证并改进,最终以检测报告的形式输出一个合格的信息系统;后半部分则将系统质量和系统运营结合起来进行评价,运营机构建立ITSMS服务体系, 通过认证确保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行的效用和规范性,从而允许其接入公共平台正式运营,再通过认证机构的监督确保整体运营持续地符合相关要求。对于执行流程的机构而言,从图2上半部分可以看出,运营机构可以自主选择开发单位、检测认证机构、 公共平台,突出了运营机构的主体地位和市场化的原则。在市场化中引入CNAS认可又确保检测认证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因此整体而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的流程设计,不仅在产品和运营两个层次上形成了管理闭环,实现制度的功能要求,同时明确了实施的主体,符合市场和监管的规律,提高了制度执行的效率。

2.3公正和公开

公正和公开是一项制度能够获得社会“公信”并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的公正性体现在3个方面:1行政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区分,技术开发和技术评价在有据可依的同时避免了行政干预,公平地面对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了技术公平;2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能够独立、客观地对产品和运行体系进行符合性评价并出具客观证明,避免了利益相关方对评价结果的干预,实现了评价公平;3发挥运营机构的主体作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开发单位、检测认证和公共平台,发挥了市场对于资源调配的决定作用,实现了选择公平。

信息公开是解决制度的各相关方之间以及管理者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电子招标投标法》的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相应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应当在公共平台全文公布。除部分信息涉及到企业和机构的商业秘密外,如开发单位、运营机构,检测机构及其资质,检测时间、样品、依据、 过程、结果(包括不符合项目),认证机构及其资质,认证的时间、 范围、签发人等信息。通过公开信息,接受各界监督,促进系统质量提升,以及检测认证结果的公正有效。

3对行业的影响

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统一的技术规范以及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系统的检测认证,建立了产品的技术和质量门槛,使产品的开发有据可依并能够公正评价。产品的符合性成为进入市场的硬指标。避免不成熟或者缺陷系统无法投入运营,有效提升了整个行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同时打破了行政垄断和行业分割的藩篱,形成开发、检测、认证、运营的产业链,使得市场格局更为开放,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避免了低价、低质的恶性竞争,促进了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单位的优胜劣汰,促进形成以提升技术能力为导向的企业发展路线,使得整个产业进入良性循环,持续发展。

对于整个电子招标投标行业:1明确了政府部门、检测认证机构等机构的监管职责,避免了监管失位,也避免了交叉重复监管,降低了监管成本,同时提高了监管作用和效率;2统一了产品标准,避免不同主管单位及行业等主导系统建设的随意性,提升了电子招标投标的质量和规范性,减少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使用的技术风险和运营风险,减少系统功能和运营机构的运营工作漏洞,避免系统因为后门程序和超级用户等现象造成的招投标廉政风险;3统一数据接口,避免“信息孤岛”的产生,促进招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系统的兼容,增强整个电子招标投标体系的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功能,促进形成“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确定的“标准统一、互连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局面,同时也为整个电子招标投标行业的数据挖掘和产业分析奠定了基础。

4结语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可能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1)对于目前已经投入使用或者已经开发完毕的部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需要细则来引导和逐步规范这些系统。

(2)系统逐步接入公共服务平台之后,实现了信息“共享”和 “互通”,但部分招标投标数据涉及到参与单位和个人的机密信息,还应进一步增强整个系统的安全性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3.完善检测制度 确保安全通行 篇三

关键词:桥梁工程;试验检测;工程质量

一、桥梁工程试验检测的重要性

(一)在桥梁工程施工中采用试验检测能够有效保障施工的质量,对于桥梁工程质量的保障作用也是桥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最为重要的作用所在,这一目的的达成主要是通过试验检测工作来加强对于桥梁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产品进行严格的试验检测,根据其试验检测的合格与否确定整个桥梁工程的质量,与此同时,试验检测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桥梁的质量;

(二)在桥梁工程中合理的利用试验检测还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施工成本,尤其是具体到施工材料的检测上,不仅仅能够避免不合格材料的使用"杜绝施工损失的存在,还能够针对当地较近的一些施工材料进行施工试验检测,测试其能否被直接使用,如果测试结果合格就避免了施工材料长途运输的麻烦,就地取材节省了大量的施工成本,这也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

(三)在桥梁工程中恰当的使用试验检测手段还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促进一些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因为试验检测工作并不仅仅是针对于施工材料或者是工程项目进行检测,还需要针对具体的施工技术进行必要的检测,在此过程中,桥梁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一些新技术也必须经过相应的试验检测,所以对于一些新技术来说,经过了试验检测的认可就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使用,进而提高了新技术的使用范围,而试验检测的结果也能够进一步的激励相关技术研究人员加强对于新技术的研究,进而提高新技术的研究现状,促进更多的新技术的出现。

(四)加强桥梁工程的试验检测还能够准确的鉴定桥梁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度,这卞要是针对桥梁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的,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就可以采用试验检测程序进行具体的质量问题程度鉴定,这一应用对于相关单位的质量查处工作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加强桥梁试验检测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大力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素质、技术水平

目前,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对人员素质与水平的考察至关重要人员是最宝贵的资源。一个检测中心的水平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与人员素质与水平。特别是对关键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应加以规定,如培训有关专业知识,强化理论基础,积累实际工作能力。因此,对各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这样能极大地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素质,使工程质量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完善质检机构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对于法规制度,完善质检机构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提高桥梁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保障。对于法规制度,我国已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对于上述法规制度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发展,以便使桥梁建设单位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持做到严格考核、严格审批、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对于不合格试验单位坚决整顿或取缔。

(三)配备完善的试验检测设备

对于试验检测技术的执行过程来说,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也是不可或缺的,仅仅依靠专业化的人员是很难达到相应的检测水平的,只有依靠专业的试验检测设备才能够提高试验检测的准确性,这也是当前我国试验检测过程中最为普遍的一个问题所在,缺乏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就很可能导致试验检测过程出现准确性问题,所以说,完善试验检测设备的配备,保障试验检测的准确性,最终才能保障桥梁工程的质量。

(四)建立整体的质量保障体系

在桥梁建设的各个管理部门,各级部门的质量管理想都要相互监督,各司其职。按照统一的质量第一的上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切实可行的进行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试验检测的整个质量控制流程的系统化和合理化加强质量管理的整体的监督上作,监理期三级管理的质量保障体系,分上合作,把责任划分给个人,最终一一落实的质量管理的整体管控。

三、桥梁试验检测的手段

(一)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如填料、砂、石、水泥、钢筋、预制构件等)均应按有关试验检测规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另外,对各种原材料除了要进行常规试验以外,有时还要进行一些必要的非常规试验,以确定该材料是否真正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完整提供所使用材料的试验报告、出厂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资料并必须要有试验数据指导施工。

(二)施工控制参数的确定

施工控制参数通常是指一些能够指导施工控制、施工质量的关键数据。譬如填土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这两个参数是路基填土中指导施工,控制压实质量的关键参数。这些参数确定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路基工程的质量。所以,在借助试验检测这种手段进行参数确定时,应认真对待,严格遵照试验检测规程,并力求消除试验误差,提高试验精度,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三)现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抽检、政府监督等环节。首先,对于施工方,要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试验检测制度,建立工地实验室,并配备相关试验检测人员,专人负责,专职质检,坚持“自检”制度。对于监理方,要真正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理,特别是“事前”监理,要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监理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监理中心实验室的有关试验设备,以试验检测作为一种有效手段,严把质量关,从而起到控制施工质量的目的。

4.工地试验室工作制度 篇四

1.1 概况

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包括土工试验、结构物试验和沥青试验。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试验室共4人:试验室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试验员2人、试验工2人。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都有工程师证书;工地试验室为本试验室的分支机构,目的在于方便施工。试验室人员配置见表1-1。

1.2 业务培训

试验室人员接受指挥部的业务培训,并由试验室主任对员工采取讲座培训形式进行业务与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职责范围

2.1 试验室的职能

(1)接受上级试验室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从事具体试验检测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程和规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解决试验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3)从事项目的试验检测。

(4)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5)掌握本项目试验人员动态、试验仪器设备情况以及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等事宜。

(6)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7)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

(1)试验室主任在总工程师的具体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品与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条例和制度,制订试验室的计划。

(3)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4)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签发试验室发出的文件和试验检测报告。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2.3 技术负责人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计量法的规定,全面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3)审批试验测试大纲、检验实施细则,检验操作规程、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暂行校验方法;

(4)审查试验报告,主持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5)组织人员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4 试验检测人员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检测规程,承担所从事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熟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检测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3)严格按照检测规范开展各项检测工作,按规定做好检测记录,对大项目的检测或有疑问的检测数据要认真核对,并要按规定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计算结果认真复核并及时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可靠、真实。

(4)爱护仪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前检查校正,检测后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任,并对检测数据有效性进行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5)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检定的仪器设备,有权拒绝行政领导对检测数据的干预,有权超越反映弄虚作假或违反检测规定的行为。

(6)严格遵守试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按时完成试验检测任务。

(7)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文明检测。

(8)讲求工作效率和职业道德,热情服务,本着“科学、公正、求实、创新”的工作态度完成本岗位的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5 其他试验人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严格岗位,忠于职守,对各自的工作质量负责。

(2)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

(3)文明生产,热情待人,努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试验人员工作纪律

(1)

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国家、部门、地方有关文件、政策法令、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方法进行各项测试工作,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做到检测数据准确、结论正确无误;

(2)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有限公司三位一体《管理手册》中规定的各项规程。

(3)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不受礼、不收贿、不参加分包单位组织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抵制任何行政干涉和经济利益影响,秉公办事,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以标准、规范和规程为准绳,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5)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抽样和违章处理试样,不私自承接检测任务、不私自检测产品,不向受检方泄漏监督检测的抽样内容和时间。(6)严守试验室秘密。试验工作管理

4.1采用标准:

采用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规范进行试验检测。标准未覆盖的试验检测项目,采用国家标准或建设部标准。

4.2 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用表: 按龙城工程指挥部颁发的《规程》表格实施。如此规程中无可用表格,需增加表格时,应报经监理公司、指挥部同意并备案后实施。

4.3 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规范、整理及归档

试验原始记录手写,正式试验报告按照统一要求,一律用激光打印,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签名用炭素黑色笔手写。资料除试验室自留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档案室各一份,总共一式四份。一份完整的试验报告包括:材料出厂合格证、报检单、验证单、试验报告。各种资料纸张规格采用70g/m2木浆亮白A4纸。

4.4 试验程序:(1)选择供料点试验: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到料场取料试验,结论合格后考虑采购。

(2)材料进场试验:试验室人员接到物资部门材料取样试验委托单后,请监理工程师旁站对进场材料按批量取样进行试验,试验结论合格,该材料可入库用于工程施工,经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标准试验:试验室在标准的环境条件下、按照标准的方法做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和土的标准试验。

(4)工序试验:每道工序完,按规定试验,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返工重来。

(5)交工验收试验:配合质检部门做好交工验收工作。

4.5 资料管理制度:(1)图书资料管理

新购进的图书、标准、规范资料或有关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议的资料,都交室内资料管理员统一登记、编号,并加盖公章,妥善保管。

② 室内人员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

③ 常用标准规范,应做到人手一册,由个人保管。

④ 专业资料仅供本室人员使用,外单位借阅,需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外借。

⑤ 资料管理中应随时注意新标准、新规范的颁发、出版情况,及时进行更新。(2)试验资料档案管理

①试验检测过程中试验员应做好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检测完成后登记相关仪器使用记录、试验台帐,将试验原始记录交资料员出具试验报告并装订好,交试验员、复核人和监理工程师依次签字确认,最后资料员按专业分类归档,必须做到试验原始记录、试验台帐和试验报告三统一。

② 所有试验检测资料分专业装订、整理,按档案要求装盒,做好资料档案移交工作。

③ 试验检测资料不得外借。

4.6 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4.6.1 样品的检验、复验制度:

(1)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2)检验之前必须严格检查仪器、量具、水电及环境条件并做好记录。

(3)检验中应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可以按规定进行改正,但不得抄整,记录必须完整。(4)检验人员在处理数据时应进行误差分析,不得随意取舍,应按有关公式进行计算,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检验工作完成后,由检验人员拟写检验报告,并由检验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登记检验台帐。

(6)委托部门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复核,复核无误时应向委托部门解释,当委托部门坚持要求复验时应重新办理委托手续。4.6.2 原始数据记录

(1)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的签名。

(2)试验应由两人进行,以便进行读数复核。

(3)原始数据不许随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将作废数据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此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名章。

(4)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查阅。

(5)原始记录应及时归档。

4.6.3 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1)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岗位操作证书方能上岗操作。(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3)试验检测环境条件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5)质量负责人应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并有权根据测试情况停止检测工作,纠正试验检测错误并做出处理。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测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并做好记录。

4.6.4 测试数据校验制度与校验方

(1)测试数据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均为差错:

① 数据读错或记错。

② 使用超过计量有效期的仪器进行测试所得的数据。

③ 测试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④ 由于试样错误造成的读数错误。

⑤ 漏记测试记录项目。

⑥ 记错样品编号。

⑦ 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

⑧不按规定读取测试数据有效值。

(2)为防止差错,实行试验数据自检、专检和抽检等制度,力求数据准确无误:

① 自检:是指测试人员和数据记录员对测试数据的自行检验,发现差错找出原因予以纠正,自检中发现的错误不作记录。

②专检:由本专业组长负责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错误应会同测试人员找出差错原因,并采取正确措施予以纠正,专检中发现的差错应由测试人员、记录人员负责。

③抽检:由质量保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测试数据进行检验,如发现差错,应由本专业检测室测试人员找出原因,并采取正确行处理。

④ 试验检测人员应在检测项目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上签字,对检测数据负责。

4.6.5 检验报告的填报、审批及发放制度

(1)检测报告应采用统一格式,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2)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和有关误差理论进行。

(3)检验报告由各组指定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有泄密现象,应追查原因及当事者责任。

(4)对样品试验时,不得与试验无关人员交谈试验情况。

(5)未经试验室主任许可,送检单位不得查阅原始记录。

(6)经审核后的检验报告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盖公章分类整理归档。

(7)当发出的检验报告发现错误时,应重新发一份报告代替,并将原检验报告收回。

4.6.6 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保密制度

(1)检测工作人员必须对检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试验报告等保密,严防泄密。

(2)经查核测试方法正确、测试数据无误,仅由于数据处理不当造成结论错误,应重新填发检测报告予以更正。

(3)经查核检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或仪器设备失准,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应重新安排检测,进行复验时,原检验人员应回避。

(4)新产品试验样品不得让非送检人员查看。

(5)试验检测完成后,应将有关受检产品的图纸,资料及试验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计算结果及报告底稿等及时整理、归档。

4.7 报表制度

在每月3号以前对上月施工现场原材料进场,试验检测、质量情况进行汇总,报试验室主任,反映其进度和质量的整体情况。

仪器设备管理

5.1 计量仪器设备周期检定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计量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

(2)建立检定证书保存卡,在检定有效期内,检定证书由室内保管,检定证书有效期满将检定证书移入设备档案。

5.3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购进后,应将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履历簿、检定证书等一并归类保存于档案柜。

(2)每年定期将仪器设备的检验维修使用记录归档保存。

(3)仪器设备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内部借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5)仪器设备档案应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丢失或损坏,否则应追究责任。

(6)有关压力、测力、天平、砝码、衡器类计量仪器设备,应外委检定,其他法定计量检定仪器设备,由当地省、市计量部门检定;

(7)自校自检仪器设备的检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内部标准《工程试验专用仪器校验检验方法》(TGX001~060-2001)进行。

(8)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与检定单位联系,进行试验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9)经检定主要指标不合格者贴“停用证”,并及时进行修理,修理后检定合格者,可继续使用,修理后的不合格者即办理报废手续。

(10)试验仪器设备在使用周期内如出现失准或可疑情况,应与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共同商量处理。

(11)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5.4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1)所有仪器设备按计量器具类别编制计量号,按使用分类建立管理号,并制成统一标识牌,贴挂在仪器设备比较易于观察的部位。

(2)仪器设备实行分室定人管理,定人使用保养维护的办法,统一建帐建档进行管理;

(3)使用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岗位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4)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束后必须重新检查仪器状况,并作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备查。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报告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

(6)仪器设备的修理应送维修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情况应记入维修记录并存档。

(7)维修后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5 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办法

(1)仪器设备除编号标志外,还必须有计量检定标志,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

(2)“合格”标志为绿色,表示计量检定各项指标完全合格。

(3)“准用”标志为黄色,表示仪器设备的主要检定指标合格。

(4)“停用”标志为红色,表示仪器设备停止试验;

(5)仪器设备的标志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根据计量检定结果粘贴,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5.6 仪器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凡使用设备出现不能修复的质量问题,经检定确实不能再作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或因检测标准改变,已不能适应新标准的需要,应及时申报报废。

(2)试验室在提出报废申请报告的同时,须经领导核实批准。

(3)凡批准报废后的设备由管理人员根据批文做出处理,并办理消帐消卡,其档案交资料室保存。

(4)当报废设备涉及到放射性物质,应向当地政府、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凡暂不能使用的设备需封存时,应填办设备封存申请单,报批后再行封存。

(6)报封设备,必须每季度试运转一次,以确保良好状态。5.7 仪器设备安全工作制度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份经济损失。

(4)仪器设备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地线、水管是否连结可靠,然后试运转,正常方能开始工作。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7)仪器设备间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品,并严禁吸烟。试验室管理 6.1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和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的温湿度。

(2)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禁止与试验无关的外面杂人进入试验室。

(3)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室(如化学室)必须遵照特殊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

(4)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5)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6)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7)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6.2 环境卫生制度

(1)操作室内要经常清扫,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擦拭干净、摆放整齐。(2)保持工作室内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3)检测完毕的废试样要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4)操作室内不得放置与试验无关的物品。6.3 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6.4 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管理制度

(1)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分别设置化学试剂库和低质易耗品库由库管员统一管理。(2)化学试剂和低质易耗品的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帐,办理领取签认手续,一般采取联签制度。

(3)购入物品要经库管员点收、入帐、签认发票后方能报销。(4)库房要设置灭火器、防火砂箱,做好防火、防盗等预防工作。(5)毒害品、危险品的管理:

① 毒害品设置专用保险柜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

② 毒害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③ 易燃、易爆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动。④ 易燃、易爆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6)标准试剂及标准样品的管理:

① 标准试剂应单独存放在试剂库并设有明显标志。② 标准样品应存放在样品室。

③ 标准试剂和标准样品的采购与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6.5 保密制度

(1)有关保密资料按密级要求设置专柜。

(2)保密资料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

(3)工作外出时一般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必须携带时应采取适当安全措施。(4)职工调离时不得将有关的保密资料带走。(5)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6)不遵守保密制度,造成泄密的要按事故处理,并追究其责任。7 关于本管理办法的说明

5.试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 篇五

(一)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分析、保存计量器具和出具试验资料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的位置安放试验台、试验架、药品、玻璃器具及其他仪器,并经常保持清洁无尘。

3、试验室内不得从事与试验无关的活动,室内玻璃器具、试验柜不得存放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4、试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正确使用和维护,经常保持其干燥、清洁,不用时要拔去电源插头或切断电源开关、水源开关,关好门窗。

5、试验室内设置消防设施、消火栓和灭火桶。应经常检查灭火桶,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位置,不得挪做他用。

6、为保证试验结论准确,数据真实,试验人员必须排除各种干扰,应实事求是,严禁修改伪造试验数据。

7、试验原始记录做到详细、整洁,并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及签名。

8、试验委托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一并归档保存。

(二)工地试验室职责

1、负责制定试验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工作计划。

2、组织本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悉试验标准、规范,统一操作方法。

3、负责本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的配置,并监控管理。

4、参加原材料及填料源的选择和评价,及时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抽检取样试验,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场试验。

5、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工艺试验工作。

6、负责实施中心试验室的各项检测工作,包括抽样、样品管理、结果报告等,建立不合格品试验台账。

7、负责做好试验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试验统计报表及试验总结。

8、负责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及文件管理。

9、负责做好与中心试验室相关的试验竣工资料。

(三)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试验、检测方面的政策、方针、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2、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各项工作。

3、负责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负责试验任务的下达。

4、配合其它各岗位工程师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真实填写试验报告,编制检验、试验计划和项目试验方案。

5、对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承担领导责任,负责试验、检测工作中反馈信息的处理。

6、组织试验室各项规章、规程和制度的指定、修订工作。负责实施,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7、组织做好项目和人员试验室各种计量器具的检测,按周期进行检定和经常性保养。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建档和保管工作。

8、督促检查本中心试验人员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记录,完善各项试验台账。

9、负责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业务考核,积极配合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

(四)试验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检验的政策、法规、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标准和中心试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试验室的技术工作和确保技术运转所需的资源,负责组织处理检测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负责保持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现行有效,组织检查方法、检测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检测大纲等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批准。

4、组织开展试验室检测人员的技术学习,努力提高试验检测业务水平。

5、组织检测活动的质量监督,有权停止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活动,对检测事故进行调查。

6、组织实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期间核查工作。

7、检查试验原始记录及资料归档,对试验检测报告进行审核。

8、完成其他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五)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

1、试验员在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方针、法规、条例和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试验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2、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本室负责人报告。

3、试验员及时规范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数据应客观、公正、真实、准确。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技术主管领导。

4、试验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根据分工要求,密切与施工现场的联系,接到现场试验任务后应积极行动,及时进行现场检测试验,及时反馈信息,切实发挥试验对工程质量控制和指导施工的作用。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任的工作安排。

6、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布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操作,按时完成任务,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严禁弄虚作假,对试验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7、试验要有始有终,试验完成后要将试验场地收拾干净,仪器擦洗干净,东西摆放整齐。

8、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乱接电线,不留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9、爱护公物,不得擅自外借试验仪器或承接试验任务。

(六)中心试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试验数据资料经认真整理,确认无误后,都必须经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

2、各种试验数据资料应编号登记、分类归档、专人保管。

3、收藏保管好各种资料,严禁修改、伪造,做到严谨求实。

4、对各种试验资料应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

5、试验报告应用专用纸张统一印刷,格式应满足所作试验的具体要求。试验报告应存档资料室,由专人、专柜、统一保管。所有资料,报告,未经允许不得带出资料室,确定需要使用相关资料时,应由试验室主任批注后,方可借出,要求按规定时间归还。

6、为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应严格档案借阅手续,试验室相关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7、严禁向施工单位泄露有关数据资料。

(七)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室主任主管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2、全体试验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得违章作业。

3、试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必须张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电器设备需保持完好无损,任何人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

5、由专人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按照用电规定,保证电气设备,线路的正常工作。

6、危险性的仪器、检测设备需设安全防护装置,每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各种化学试剂要妥善安放,小心使用。

7、试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所有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严禁易燃易爆品和有毒试剂乱放,如试验确定需要,必须严格采取防护措施。

9、每天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各室工作制度

力学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对本室的仪器设备、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试验的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包括配套的仪器及配件如何正确使用,压力机须在其量程的20~80%范围内操作。

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

4、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

5、压力机使用完毕,应做好使用记录,清理压板、夹具上的试验残留物,使机器恢复原状。

6、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压力机定期检定。

7、试验配件等使用完应擦干净放回原处,无用的试验废料与当日清理完毕。

标养室管理制度

1、本室由专人负责每日的温度、湿度记录、以及仪器的操作使用,保证室内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温、湿度控制装置或改变已有的设置。

2、砼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

3、送、取样品时,应注意随手关门,试件摆放应有规律,不许随意堆放,试件间距至少保持3~5cm,不得叠放在一起。

4、每个试件都应标有号码及成型日期,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号码、日期、避免出错。

5、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6、试验人员在本室的停留试件不宜过长,特别是外界温差较大时,易引起人体不适(尤其夏季)。

7、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

8、认真执行《试验室管理制度》。水泥混凝土工作制度

1、试验人员必须熟悉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前使用后应做好使用记录。

2、试验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做到有条不絮。

3、使用拌合机前,应先用少量同标号砂浆刷膛,并清出刷膛砂浆。

4、拌合机应经常检查,拌合铲与边壁的空隙不能太大,以防拌合不均,加料应按顺序加石子、砂、水泥,开动拌合机后,在徐徐加规定数量的水。

5、试模在使用前应检查螺丝是否拧紧,试模是否变形。

6、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响,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试件成型后,应在规定条件下静放1~2天,不得搬动和碰撞。

7、拌合机、振动台及其它工具,使用完应立即清洗干净,试模需涂抹一薄层矿物油脂后放好。

8、认真执行《试验室管理制度》。土、化工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3、试验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该项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应避免一边试验,一边查操作规程。

4、土工击实应在专用的击实台上进行。

5、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6、试验完毕,应将所使用的仪器擦干净,配件放回原处,较精密的仪器应放入柜内或套上防尘罩,试验废料当日处理。

7、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

8、认真执行《试验室管理制度》。

集料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3、试验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该项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应避免一边试验一边查阅操作规程。

4、筛分试验应注意筛孔尺寸,应根据材料用途进行选择确定。

5、使用天平称量或进行细料筛分等试验时,应避免吹风,必要时应关门窗及电风扇,以免造成称量不准或细颗粒损失。

6、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7、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

8、认真执行《试验室管理制度》。样品室工作制度

1、样品的保管制度

样品保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样品到达后,由办公室所指定的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开封检查,确认样品完好后,编号留存料棚保存,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样品上应有明显的标志,确保不同单位和同类样品不致混淆,确保未检样品与已检样品不致混杂。样品保管应做到台账、样品、标识三者相符。

2、样品的检后处理

检测工作结束,检测结果经核实无误后,应对样品进行处置,需保留样品的将样品留存样品室。检后样品的保管期一般胶凝材料为三个月,外加剂为六个月。过期样品将处理。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确认试验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检测结果无误后,除有特殊要求,一般不再保存;检测后不合格的样品,均要保留样品。

(九)试验仪器管理制度

1、按照规范和规程规定配备与试验检测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2、各种仪器的资料文件档案,包括出厂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并填写保管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3、遵守操作规程,每个试验人员须熟悉各种仪器的操作步骤,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者,均应经培训后使用。使用前均应检查仪器的运转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盲目试验,以免损坏仪器。

4、每次试验完毕,均应按规定复位,擦拭干净,不得粘有杂质、残渣、灰尘等,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5、按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标定与校验,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6、试验人员均应爱护仪器,正常使用仪器,仪器运转必需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严禁超功率使用。由于操作原因造成的仪器损坏,由操作人员负责赔偿。

7、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由试验室主任进行管理。

(十)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试验员在使用化学药品前,必需熟悉有关安全事项。

2、为防止误用,化学药品要分类、标识、整齐堆放,具有腐蚀和有毒药品要专人保管和专人使用。

3、试验员要严格按《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药品数量取用药品。

4、易燃、易爆药品必需堆放在通风干燥地方,作好“严禁烟火”等明显标记。

5、拒绝使用过期药品,已废、过期药品及用完药品后的药瓶,必需在人蓄不易接触的地方堆放,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质量控制措施

1、试验室检测依据是各类材料技术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的测试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检测仪器设备必需齐全,精度符合要求,全部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均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关于在计量认证工作中对计量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的规定》要求,按期进行检定,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检测人员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岗前学习,确保能合格完成试验,方可上岗。

4、各项参数检测均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测试,无测试标准不进行试验检测。

5、在检测过程中,影响测试数据准确、可靠的各种因素应严格控制,确保试验数据准确、可靠,提高测试数据的复现性和再现性。

6、测试结果计算应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和舍取,测试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精度要求。

(十二)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妥善保管,放置在不易撞闯的地方或止锁放于柜中。

2、定期检测灭火器和砂袋,有效期满时要及时更换。

3、电源、电线和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4、一旦酸液损伤了皮肤,立即用蒸馏水冲洗,并涂抹备用防毒护伤药膏或立即到医务室治疗包扎。

5、沥青烧灼伤或机器轧伤,立即到医务室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治疗。

6、在有毒、高温室内工作时,除必须配带防护用品外,要打开换气扇。

7、工作人员必需学习、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时要集中注意力。绝对禁止边操作边闲聊。

8、时时提高警惕,防火、防爆、防毒、防盗。工作人员离开前,必需检查窗是否落扣,水源、电源是否关闭;有毒化学药品是否收拾妥当;门是不落锁等等。

(十三)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检测事故 ① 试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② 样品丢失、损坏,或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样品性能丧失或下降。

③ 样品加工、试验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④ 未经事先协商,不采用标准方法或标准样品进行检测。⑤ 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或未填写原始记录而得不出检测结果。⑥ 由于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致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⑦ 已发出的报告,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⑧ 报告发错单位且在规定保存期内副本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⑨ 检测过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⑩ 检测结果和上级质量监督单位的抽检结果出现较大差异。

2、一旦发生检测事故,应报告试验室负责人,并登记做好记录。、3、对事故应及时调查,弄清事实,由试验室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

6.试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 篇六

2017/12/7

为贯彻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国家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健康中国,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1、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有何积极意义?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然后委托给有资质和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生产,从而实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的“解绑”。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现行医疗器械法规背景下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医疗器械作为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型高技术产业,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卫生健康水平,又体现了一个国家科技水平和先进制造业的综合实力。近十年来,我国医疗器械创新创业高度活跃,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医疗器械市场规模从2001年到201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22.37%,远超全球医疗器械行业7%-8%的增速。上海在新一轮医疗器械行业竞争中,面临着更复杂的市场环境、更艰巨的转型挑战,需借助全球配置资源要素,需依靠制度创新促进发展。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捆绑”的模式,必须由自己设厂生产产品,委托生产只允许双方同时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才可以申请办理。这种“捆绑”的管理模式影响了创新研发和持续提高产品质量的责任和热情,限制了创新要素的合理配置,与国际通行规则不符,也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精神不符。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建立与完善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这将有利于强化注册人全生命周期责任,鼓励创新研发和持续改进质量;有利于科研人才、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集聚,优化创新资源的市场配置;有利于上海突破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约束,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链上下游分工与合作,提升产业能级,形成先进制造优势;有利于对接国际医疗器械制造通行规则,促进高端医疗器械本土生产;有利于完善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监管制度,促进审评标准提升和审评统一,建立有效的跨区域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有利于加快医疗器械上市,满足市民日益迫切的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

2、《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3号,以下简称“23号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3、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有哪些改革措施?

主要实施了四项改革内容,一是允许医疗器械注册人直接委托上海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和样品。在产品还在“孵化”阶段就允许自贸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生产,无论该样品是否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营造宽松自由的产业环境,提供“选择权”,允许自贸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具备相应生产资质和能力时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直接委托生产;在不具备相应生产资质与能力时,可以专注于提高产品研发和技术更新能力,委托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

二是允许注册人多点委托生产。注册人在获批首家生产后,可以再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对于多点委托生产的注册人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应分别列明相关受托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按照1个医疗器械产品管理。

三是允许本市受托生产企业提交委托方持有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生产许可。鼓励专业化、规模化的医疗器械研发制造能力受托生产企业进入医疗器械产业,可提交注册人持有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生产许可,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中登载受托生产产品信息。

四是允许住所或生产地址位于浦东新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申请参加委托生产的试点工作。根据23号文中“强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同上海市改革的联动,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成果,允许住所或生产地址位于浦东新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申请参加试点工作。

4、试点医疗器械范围包括哪些?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医疗器械范围包括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含创新医疗器械)。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8号)目录内的医疗器械,不属于试点医疗器械范围。

5、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参加试点?

中办国办42号文明确指出,允许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申请医疗器械上市许可。参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包括集团公司)、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

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住所或生产地址位于自贸区内;应当配备专职的法规事务、质量管理、上市后事务等相关人员,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不得相互兼职;具备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有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审核和监督的人员条件;具备承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的能力,确保提交的研究资料和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未被纳入上海市食品药品重点监管名单。为进一步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成果,允许住所或生产地址位于浦东新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申请参加试点工作。

受托生产企业是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具备相应生产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受托生产企业不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可提交注册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生产许可,获得相应资质。

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具有与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状况;未被纳入上海市食品药品重点监管名单;受托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要求;受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同时,持有有效的YY0287/ISO13485认证证书。

6、医疗器械注册人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医疗器械注册人必须具备对上市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能力,对医疗器械设计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制造、销售配送、售后服务、产品召回、不良事件报告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从条件设定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注册人应当配备法务、质量管理以及售后服务的全职专业团队。法务团队负责政策法规的宣贯落实,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达到标准;质量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受托方及接收产品,确认委托方各项活动的落实;售后服务团队负责上市后信息收集及产品质量分析,做好产品上市后监测和报告。从能力要求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注册人有能力选好管好受托企业,做好受托企业综合评价报告;有能力开展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评审,做好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有能力对委托生产引发的风险承担责任,做好商业责任险的购买,倒逼注册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医疗器械注册人承担全部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的保证体系。

7、受托生产企业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受托生产企业履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委托合同、质量协议规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按质量协议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生产,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及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负相应质量责任,负责生产放行。受托生产企业发现上市后的医疗器械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医疗器械注册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8、如何加强试点期间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跨区域监管。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自贸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负责探索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的相关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各区市场监管局推进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跨区监管的协调工作。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自贸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跨区委托生产的注册人,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自贸区市场监管局)可会同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开展监督管理。自贸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评审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相应配合和支持工作。

二是强化上市后监管。各级监管部门将通过重点检查、重点监测、重点抽验和信息公开等手段,加强对注册人履行保证医疗器械质量、上市销售与服务、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医疗器械召回等义务情况监督管理,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督促受托生产企业严格管理、规范生产。

三是引入第三方协同管理。一是鼓励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通过ISO13485等第三方认证和评估;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评估,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9、如何申请参加试点?

对于符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沽路100号)提出申请,局政务网站“在线申报”栏目中将有相应的办事指南供申请人参考。除须满足申报资料的一般性要求外,还应当包含能证明相关设计开发技术文件(如技术要求、生产工艺、原材料要求、说明书和包装标识等)已有效转移给拟受托生产企业的资料。

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事宜的,应按相关规定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

10、对参加试点提供哪些鼓励政策和服务措施?

7.试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 篇七

《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既然以数理统计为基础, 属应用数学类课程, 因此各种类型的数学公式是必不可少的。据初步统计, 在我们所涉及的教学内容中给予编号的公式就达184个, 而且有些公式是十分复杂的。在以往的《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考试中, 我们大多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为此学生要背各种基本概念, 要记众多的公式, 结果自觉不自觉地把主要精力放到了“死记硬背”上, 大大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我们也曾采用过开卷考试方式, 但开卷考试往往又使学生放松复习, 将一些应该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的知识忽略, 只会照书上例题“依样画葫芦”, 而并不了解基本原理和分析结果的实际意义。学生在学习这门课时普遍感觉很难学好, 到了工作岗位还是不会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从毕业生的反馈信息了解到, 不少人不会应用Excel进行统计的基础数据处理。由此可见, 我们的教学与考试方法和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还是有差距的, 必须对《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这门课的教学与考试方法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1. 要把教学的重点向应用技能转变, 减少理论授课时间, 增加实践的内容。我们可以充分利用Excel的统计运算功能, 安排一定的上机实践课, 将所学理论与实际操作紧密结合, 让学生掌握原始数据的输入、统计的汇总、各种统计图表的绘制、常见资料的统计分析等基础操作。突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拉近与实际工作能力的距离, 体现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

2. 期末考试要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改革过去《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期末仅答一张试卷就定学习优劣的情况, 将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结合起来评定学生对这门课的学习情况。可将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来组成。考核方案是:第一部分是理论课的期末笔试——30%, 主要考核对基础理论、基本统计方法和试验设计方法的掌握。第二部分是期末实践考核——30%, 给定原始数据, 上机操作, 主要考核将所学理论用于实际操作的能力, 根据操作中所表现出来的操作技能、问题判断和排除能力、创新能力, 来评定成绩。第三部分是平时考核——40%, 主要依据学生作业、参与课堂提问、平时口试成绩、平时的实际操作、出勤率等情况综合评价。

3. 理论课的期末笔试方法可采用“一页开卷”的考试方法。“一页开卷”是指允许学生在考试时自主携带一张A4纸, 这张A4纸的正反面可以事先写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以备答卷时参考。对A4纸上记录多少内容、记录什么内容不加限制, 但这张A4纸只能手写不能复印。此前, 已经有一些高等学校在不同的课程中进行了“一页开卷”考试的尝试。学生普遍反映这种考试方法有利于提高他们的能力, 学习更主动, 而不再疲于去应付, 死记硬背[2]。

衡量一种考试方法优劣的标准应包括:是否有利于激发学生平时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 是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3]。“一页开卷”考试在这几个方面表现出了它的优势。首先, “一页开卷”考试方法可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注重实际能力培养。传统的闭卷考试形式常常迫使学生将很多理论、概念硬背下来, 但往住在考后数日或走上工作岗位后又“全部还给老师”。“一页开卷”考试方法允许学生将一些理论、概念整理在纸上带进考场, 大脑就被“解放”出来, 给了学生充分的空间, 从而更好地把握基本知识点, 并用更多的时间去探索到实践中很好应用的途径, 从而提高运用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与处理的能力。其次, “一页开卷”考试方法可促使学生平时认真学习, 考前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整理。每个学生对全书的内容掌握程度不尽相同, 因此也不可能去抄别人的, 抄别人的不一定适合自己。要把184个公式 (实际上还有许多并未编号的公式, 因此并不止184个) 全部抄在一张A4纸上, 即使写最小的字也抄不下。为此学生就必须系统地把所学内容全部复习一遍, 反复复习后, 才能从中挑出自己所需的公式, 无疑这一过程就是我们所希望的“系统复习”过程。而学生抄写的公式必然是他认为是难点的问题, 为此学生就会去重点复习或去咨询同学、教师, 达到搞懂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学生自然而然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应用这些公式”上去, 这正是我们这门课教学所要求的。第三, “一页开卷”有助于学生形成健康的应试心理, 在一定意义上可有效防止学生考试作弊, 可以说这也是对传统考试方法的一种合理改革。第四, “一页开卷”可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改用“一页开卷”后, 教师在试卷命题时必然将重点转向考查学生的思考、应用能力, 也促使教师在平时授课中加强与本课程相关的新知识的分析与讨论, 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习积极性[4]。

4. 实践的期末考试可采用上机操作的方法考核。操作技能的考核, 可安排在学期末, 也可安排在期末考试前某一个时间进行, 考试时间设为45分, 重点考核快速输入原始数据 (可设计几组原始数据, 每人选取一组参加考试) , 按要求进行资料整理、绘制图表、统计分析等, 考核操作中处理数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的能力。具体评分标标准如表1所示。

应用性人才的培养顺序是先会后懂, 先会操作后明白原理, 学生不会操作就成不了应用性人才这是不言而喻的, 不同学生考核的测量标准可以有所不同, 但操作技能的考核是必不可少的。知识不会, 可以从工作手册、书籍中查到, 然后就可了解;而技能不行, 没有一定的操作技能, 根本无法完成岗位的工作, 是无法成为应用性人才的。操作技能考核的评分依据是看学生的整个操作过程的科学性、熟练程度, 以及统计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我们知道, “考试”这一教学环节在教学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 但要注意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培养目标的不同。高职院校是培养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而不是研究型人才, 所以考试要为达到这个目标服务。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必将对培养高技能人才产生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摘要:针对《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课程的特点, 笔者尝试采用期末理论考试、期末实践考核和平时考核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来评定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成绩。期末理论采用“一页开卷”的考试方式;期末实践考试进行上机操作, 主要考核将所学理论用于实际操作的能力;平时考核主要依据学生平时的实际情况综合评价。通过对本课程考试理念的改革和创新, 以期有效推进高职教育的考风建设, 着力实践素质教育对高职教育教学提出的要求, 使学生实现从死记硬背到灵活掌握、提升能力、学会学习的转变, 推动并促进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

关键词:《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考试制度,改革,“一页开卷”

参考文献

[1]欧阳叙向.生物统计附试验设计[M].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7, 1:3-4.

[2]夏风林, 臧健.浅议高校“一页开卷”考试形式[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03, 4:87-88.

[3]董必辉.高职教育考试模式改革浅析.职业教育研究, 2006, (9) :25-27.

8.试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 篇八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 检测 制度

老百姓买房时最担心的是:房屋质量究竟好不好?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部门和地区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来进行。

一、当前建筑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各种材料产品进场复检的内容(技术指标)不规范

检测单位应按规范、标准规定的进场或出厂检验内容填写委托單,使检测既及时又满足质量控制的需要。有的材料产品规范规定了进场复检内容,规范没有规定的,按材料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内容复检。

2、检测标准执行问题。

1)、企业标准检测:新材料、新产品尚无国标、行标、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可依据企业标准检测及质量验收,委托单位办理委托或抽检手续必须提供企业标准,而且是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有效标准,否则不能检测,也不能验收和使用。

2)、委托单位选择标准检测:在无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下,委托单位可以选择有效的检测标准检测。

3)、国际或国外标准的检测:使用国外进口的材料产品,在国内无标准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检测及验收的依据,或者国内无强制标准的情况下,施工单位与供货方可以协商选择为检测和验收的依据。

3、样品的真实有效性问题

不正确取样:没有按材料产品标准规定的抽样规则取样,如水泥取一袋、涂料取一桶等情况普遍存在,取样不规范的样品其检测结果就不能准确的判定产品的质量。

试样作假:进部分好的材料取样,取样后进差的材料(如防水材料、涂料腻子等);已取的试样在送检测机构过程中另换样品;混凝土强度试块不在浇注现场取样制作而由搅拌站提供或取样后添加水泥或单独拌制混凝土制作。反映出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存在缺陷,以及见证的不到位。

见证不到位:一是见证人没有对取样、封样、送样全过程见证,在委托单上提前签字盖章的情况普遍存在,根本没有见证。二是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让材料供货方取样送样。

4、结构实体检测及验收不规范问题

1)、同条件试块强度检测及验收

a)忽视试块须满足的条件:养护的条件满足折算的标准养护龄期(20度*28天),即不超过600度天,超过的或过低的都不能正确反映结构的验收强度。即不能作为有效试块用于结构实体强度的验收。

b)没有进行标准养护强度的折算:同条件试块强度乘折算系数(1.1)折算成标准养护的强度,才能按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2)、结构实体强度检测及验收

a)检测方法错误:混凝土芯样采用检测规程无换算依据的尺寸(如采用直径75mm);砂浆强度检测方法选择不当,使检测结果不能准确反映实体砂浆强度.应按标准中对每种方法规定的检测目的限制范围合理选择.或两种方法组合使用.

b)检测质量控制有缺陷:检测人员的素质不高,应具备结构的基本知识及施工、检测实践经验,检测主检必须由较高技术素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检测过程控制粗放,全过程都必须有专职技术人员检查、复核把关,检测结果的准确、有效才能有保证。

c)验收合格判定不正确:提高验收标准,要求实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标准试块强度的验收也没有要求100%,合理的判定在上面的第五部分中已作了介绍。

报告更改问题:委托的内容经常更改是个普遍现象,改的内容各种各样,见证没有尽责是主要原因,报告的更改应由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见证人和单位确认后签字盖章报检测站,经审核批准后方于更改。

5、委托方或被抽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

1)、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的解释:可以要求检测机构对执行标准或结果作出解释或分析。检测机构也有义务和具备能力提供服务。

2)、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处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按合理的途径处理,即向出具报告的检测单位正常提出,检测单位必须受理并做出答复。可进行复核、复检或仲裁等方式处理。

二、完善我国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的建议

1、目前,施工单位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1)、建设单位的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2)、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加剧了标价的不合理性。

(3)、不合理的工期要求使质量和控制之间出现矛盾。

(4)、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间接地影响了施工质量。

要保证施工质量,还必须赋予施工单位一定的权利,以维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独立性,这种权利包括拒绝权和免费权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因施工问题发生意见分歧,而建设单位坚持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施工时,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免除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2、我国目前工程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现象

(1)、投资主体多元化。现在工程投资已由过去单纯由国家投资转为多元化投资,各个投资主体都要对工程设计发表意见。如果勘察设计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坚持正确合理的原则,必将带来质量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地位的改变。过去,勘察设计单位是国家事业单位,设计人员本身就是国家干部,他们代表国家把技术关,但现在的勘察设计单位是技术服务型企业,在诸多方面受制于业主。勘察设计单位这种地位转变,在相当程度上会对质量有不利影响。

(3)、勘察设计行业队伍总量过大,各单位之间恶性竞争,市场“僧多粥少”,人为降低取费标准,市场行为不规范,招投标不公正,这是影响勘察设计质量的又一重要外部因素。

(4)、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意识淡薄,这是影响勘察设计质量的根本原因。

(5)、单位内部质量制度不健全,管理松弛。

3、具体解决方案:

(1)、坚持质量经营原则,适应设计市场需求。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已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环境。因此,在生产经营中必须以质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

(2)、培养高素质的技术队伍,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勘察设计单位是技术密集型企业,设计工作是人综合性的脑力劳动。因此,提高设计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包括质量意识和生产技能的同时,必须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增加技术储备,为设计生产提供资源和技能保障。

(3)、坚持质量教育,建立质量原理和质量责任制度。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认为,质量意识的提高:一是靠坚持不懈的质量教育。二是靠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因此,质量教育经常化和质量管理制度化是我们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

(4)、优化方案设计、振兴建筑创作。优化方案设计是提高设计质量的关键。

(5)、质量管理工作应采用现代管理模式。一方面是要拓展国内市场,获得进军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另一方面主要是促使我国的质量管理水平更加规范、科学与严谨,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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