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2024-09-07

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精选8篇)

1.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篇一

银行司库与其资产负债管理、财会、风险的关系

1、司库与资产负债管理的关系。可以说,司库是资产负债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司库就是狭义的资产负债管理,即银

行全部资金及其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的管理。当然,在中国,资产负债管理一般是指其较为广义的概念,即整个银

行资产负债的量价险管理体系。量是指资产负债的总量管理;价是指利差的管理,其中主要的资产负债结构的管理;险是指利率

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的管理。因此,资产负债管理的内容比司库更加广泛。

2、司库与财会的关系。可以说,司库记的是一本内部账,而财会记的是一本外部账,司库的账本前面已经给出,财会的账本遵循

是归零原理,即:净利息收入+净手续费收入-费用-利润=0 不难发现,司库账中的资本金转移收入与财会账中的利润是同一个数。

3、司库与风险的关系。从本质上讲,风险管理是以资产负债管理基础的银行综合业务管理体系中的一个成分,只是因为对于银行

来说,信贷风险这个成份太突出了,有必要将其从资产负债管理中单列出来。而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仍然处于资产负债管理之

中,而且是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西方,资产负债管理与利率风险管理几乎是同一个事情的两个不同名称。从原理上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都是用资本来承担的,在实际操作中,其中有规律能预料到的部分可以用提取准

备金的方式来覆盖,让资本只负责预料之外的部分。

2.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篇二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 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 以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 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 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由于其经营的是货币资产, 因此其经营就是以“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为目标的三性原则。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实现安全性的必要手段, 又是盈利性和安全性之间的平衡杠杆, 维持适度的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经营成败的关键;安全性是实现盈利性的基础, 而追求盈利是商业银行保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最终目标。因此, 商业银行比较稳健的经营方法是:在保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 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

资产管理是商业银行的传统管理办法, 在资产管理中, 资产流动性的管理占特别重要的地位,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 银行经营业务的发展, 其理论经历了商业贷款理论、可转换性理论和预期收入理论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负债管理理论是在金融创新中发展起来的理论, 其核心思想就是主张以借入资金的办法来保持银行的流动性, 从而增加资产业务, 增加银行的收益, 负债管理认为, 银行的流动性不仅可以通过加强资产管理获得, 向外借款也可获得流动性, 只要借款领域广大, 流动性就有保证。而且负债业务管理有效, 则无须经常保留大量高流动性的资产, 并可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更有利可图的资产上, 银行收益将提高。

资产负债联合管理理论。无论是资产管理还是负债管理, 都没有很好地解决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这三者之间的协调问题, 都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20世纪70年代后期, 西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重点转变为资产负债综合管理, 即根据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内在联系, 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综合的管理, 基本思想是将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加以对照及做相应分析, 围绕所谓缺口或者差距, 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双方在某种特征上的差异, 达到合理搭配。

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一)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资产负债管理的异同

两者主要区别: (1)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中央银行按照《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实施的监管措施, 其目的是保证金融业稳定健康经营和公平竞争, 它侧重于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约束。资产负债管理的目的在于“三性”统一原则基础上组织信贷资金的营运, 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操作方法上是资产和负债双方并重, 所以说, 资产负债管理才是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 (2)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通过对信贷资金内在联系中相互关联和制约的资产负债项目规定一定的比例, 以此对整个信贷资金营运进行控制, 因此, 它是重要比例的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围绕着稳定、提高银行利润和股东收益, 把整个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账户和项目都作为一个整体来管理。 (3) 资产负债管理是微观的管理手段, 是商业银行内部掌握经营状态、转变经营对策的经营管理方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宏观的管理手段, 它既便于商业银行了解掌握自身的经营状况, 也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实施有效监管的手段之一。 (4) 在“三性”中,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比资产负债管理更突出强调“安全性”。

两者的主要联系: (1) 资产负债管理是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基础, 而且资产负债管理的许多基本原理、操作方法, 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得以广泛应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在理论上源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后者是前者的源, 前者是后者的流, 两者是源与流的关系。 (2)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资产负债管理在总体内容上有交叉之处, 即都要保持资金使用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因此在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规定中, 有许多既是中央银行金融管理的需要, 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的需要。

(二)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内涵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 可以得出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内涵是:强化商业银行的经营约束, 提高资产的效益和质量, 实现安全性, 流动性和盈利性的优化组合, 逐步形成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担风险, 自我发展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1994年年初, 我国商业银行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多年来, 人民银行借鉴国际惯例, 从中央银行监管的角度对该项制度进行了多次修改, 使之逐步合理和完善。有四个方面主要内容: (1) 总量管理; (2) 流动性管理; (3) 安全性管理; (4) 效益性管理。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关键是要制定出一整套能协调资产与负债关系, 体现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相统一的比例控制指标。大力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取消规模控制, 以及实行国际上通行的完全的资产负债管理, 还必须具备一系列条件:如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 企业实行自主经营, 利率形成实现市场化, 银行自我管理的改善等。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认识上的误区

1.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

一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控性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二是商业银行内部自控性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实践中, 有些地方人民银行分支行认为对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人民银行总行的工作, 应该由人民银行总行实施监控性的管理;或者认为它是商业银行内部的自控性管理, 应该由商业银行总行对其分支机构下达考核比例, 因而不积极参加本地区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工作。另一方面, 商业银行内部特别是某些经营性分支机构过于刻板地理解资产负债比例, 片面追求小而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没有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从而割裂了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统一性。

2.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看作是数量总额相均衡和结构相对应, 忽视了质量上的总量均衡和结构对应, 一则片面追求存款, 高成本负债, 同时又由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少, 贷款放不出去, 造成存款大, 贷款小, 利率倒挂;二则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单一化。

(二) 比例指标体系的不完整性和不可操作性

1. 比例指标缺乏层次性。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执行法人管理制, 虽然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时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各商业银行总行的分解指标对辖区的商业银行分支行进行考核, 但是实践中并没有分解指标, 人民银行分支行只能按对商业银行总行的指标考核商业银行分支行, 从而降低了考核指标的有效性。

2. 某些比例指标适用性差。

由于商业银行资本集中于总行, 因此监控指标所有资本类指标如资本充足率、单个贷款比例、国际商业贷款指标、资本利润率、对股东贷款比例都不适用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3. 商业银行内部自控性指标不具灵活性。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都是实证的结果, 一般都从安全稳健的角度来要求商业银行应达到的标准。然而, 由于各商业银行内外部环境各不相同, 这种具有一般代表性的标准并非对每个银行的任何经营状况都是最佳选择, 可是为了维护我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和公平竞争, 各商业银行必须遵守中央银行规定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统一指标, 但对于商业银行自控性的比例指标就不应该一刀切, 而应该因地因时设置不同标准。

(三) 外部环境的制约

1. 政府行政干预, 制约银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顺利进行。

国有商业银行是独立的经济实体, 但行政干预在所难免, 一个不能完全行使金融自主权的银行是很难按照其自身实际实施其经营计划、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另一方面, 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往往为了适应宏观经济目标的需求, 忽视商业银行的利益, 如一再下调存贷利率和强行摊销国债, 都使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受到损害。

2. 企业经济效益差, 严重制约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进程。

近年来, 部分国有企业负债率高, 经营效率差, 偿债能力低, 给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回收造成一定的困难, 使银行信贷资产不断恶化;而效益好的企业, 其融资渠道较广, 资金较为富足, 并不需要太多贷款。这就造成效益差的企业需要贷款, 而银行不愿放贷。效益好的企业不需要贷款, 而银行争相放贷, 使得银行难以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高利润, 给全面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带来困难。

3. 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 资产负债结构难以调整。

我国金融市场仍处于培育和完善阶段, 有些市场尚未开发,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缺乏应有的市场机制, 结构和比例的管理举步维艰。投资市场封闭, 国有商业银行除了按计划购买少许金融债券以外, 贷款就成为唯一渠道, 无法以市场为导向选择投资方向和优化资产结构;资金来源狭窄, 无法通过金融市场调节超额准备金和增强备付能力;票据市场发育不全, 金融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尚不能进行贴现和转让, 商业银行无法通过票据市场和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调节资产的流动性。

四、强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一) 转换观念, 确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经营战略

1. 积极提高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资产质量, 实现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目标。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资产管理则是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重中之重。要改变过去拼命追求存款, 贷款又放不出去的被动局面, 根据贷款数量确定存款数量, 优化资产结构, 提高资产质量, 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资产管理。

2. 资产负债经营向多元化发展。

要摒弃过去负债等于存款、资产等于贷款的观念与做法, 在资产负债结构、种类上多思考, 拓展负债渠道, 多方式低成本筹集营运资金, 创新资产金融产品, 实现资产经营多元化多种类, 拓展资产经营空间, 分散金融风险。

(二) 加快改革步伐, 完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外部环境

1. 搞活国有企业, 营造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顺利进行的经济环境。根据“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 管理科学”的要求, 使企业能够真正按照市场竞争的法则自主经营, 自我发展, 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 一方面可有效防止和遏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现象, 维护银行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找出亏损原因, 采取适当措施, 帮助企业扭亏为盈, 保证贷款质量, 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

2. 政府要转变职能, 减少对商业银行金融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改变企业有困难找政府, 政府迫使银行放贷的行为。另外, 政府还应该通过法律制度的健全和规范来维护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 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提供必要保证。

3. 商业银行要不断补充自有资金, 努力提高资本实力, 一方面可以通过改革现有资本构成,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 大力发展债务性融资工具, 增加附属资本的含量;另一方面, 可以通过增收节支, 从积累和盈余中增加资本金。

4. 完善金融市场, 使尽可能多的银行和分支机构进入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 增加市场资金的交易品种, 有步骤的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进行短期债券交易, 逐步放开资金拆借的准入限定。同时, 应积极促进社会直接融资, 增加融资渠道和方式, 开发新的市场工具, 在搞好目前同业拆借市场的基础上, 完善和发展证券回购市场, 票据贴现市场, 融资债券买卖市场。在此基础上, 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进程, 让利率反映资金市场的供求状况, 增加各种金融市场工具的吸引力, 扩大银行的可操作空间。

(三) 改革银行的内部管理体系, 为商业银行推行比例管理提供保障

1. 建立审贷分离制度, 加强稽核检测。认真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从机构, 程度上进行制约, 杜绝关系贷款, 人情贷款等。同时把信贷风险作为主要监测, 稽核的内容, 采取切实措施, 防患于未然。

2. 建立审贷风险的预警, 监测系统, 对贷款企业的现状进行全面, 真实, 及时的分析, 对贷款的安全性, 盈利性和风险度进行预测, 从而确定贷款的种类, 期限, 方式和利率。同时还要加强贷款的跟踪管理, 对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避。对抵押和担保贷款还要加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和担保人资格和能力的审查, 确保担保抵押品的严密, 合法, 有效, 避免流于形式。

3. 建立任期目标考核制和信贷人员等级评聘制。逐步建立信贷安全保障机制, 完善贷款审批制度。信贷决策层应建立行长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 对大额贷款和特殊贷款要实行报批制度, 把降低信贷风险列入信贷人员年终考核之中。按照信贷人员等级确立信贷业务的权限, 职责和收益, 实行信贷人员的优胜劣汰, 同时把信贷人员的工作质量与工资, 奖金挂钩, 制定科学的贷款奖惩制度。

参考文献

[1]贾广军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专题研究[J].山东金融, 1999 (6) .

[2]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课题组.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研究[J].城市金融, 2000 (2) .

[3]葛兆强.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导论[M].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0年版.

[4]戴相龙.跨世纪的金融改革和发展[M].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编, 1998 (3) .

[5]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课题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城市金融, 1999 (3) .

[6]余爱玲.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思考[J].财经贸易, 1999 (1) .

3.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资产负债管理  管理问题  管理方法

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一)规模对称原则

规模对称原则又叫做总量对称原则,商业银行在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这一原则,这样才能保障管理的均衡性,提高银行资产负债的安全性。除此之外,规模对称原则还可以增强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帮助银行获得更多市场利润,实现银行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今后商业银行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结构对称原则

结构对称原则一般又被称为资产分配原则,该原则指导下银行需要按照负债结构、资金来源的流转速度对其资产结构、期限、对象、利率进行分析,以确保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结构对称原则要求银行在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偿还期限尽量保持对称关系,从而保障银行现金流的稳定性,同时银行成本负债要与成本资产相对应,以确保银行资金运行的安全性,为商业银行赢得更好的发展市场。

(三)成本收益原则

商业银行在运用该原则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选择的产品投资应当与收益、成本相对应,这样才能保障收益的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银行管理风险,提升商业银行的发展水平。成本收益原则指导下,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期限、收益等数据设计出科学的投资模式,真正做到分化风险,以保障银行的稳定性。

二、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创新环境不足

当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环境不足,利率市场化改革还在继续推进,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银行的自主调节能力,从而增加农村商业银行承担利率的风险。除此之外,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目前还不能有效通过利率来改善自身资产负债管理工作,有时会受到金融市场的限制,不能做好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就不能运用期权、利率掉期等方法来进行风险转移,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资产负债管理质量,不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

(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较低

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较低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该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依然采用比例管理和风险加权资产管理两种方式,不能体现出商业银行的特色,有时还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降低银行自我发展的动力,不利于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考核指标不够科学,许多数据缺乏均衡性,不能真实反映银行的负债管理情况,从而给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带来巨大风险。

(三)银行负债结构不够合理

就目前状况来看,农村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不够合理,比如银行资金运用不科学,国债用途受到限制、二级市场自由度不高、信贷资金所占比例过高等,都给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从而影响到银行的正常发展。又比如,农村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稳定性不足,尤其是在利率管制作用下,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难度较大,相关人员不能按照负债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从而增加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

三、提升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水平的有效策略

(一)做好金融创新工作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工作不够成熟,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农村商业银行成立时间相对较晚,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市场,就要做好金融创新工作,提高客户对银行金融产品的信任度,以增加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从政府方面来看,相关部门要给予商业银行发展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要优化利率市场环境,帮助银行降低自身发展风险,为他们创新金融产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激发商业银行的市场发展活力,满足他们资产负债管理需求;从银行角度来看,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客户特点开发出很对性较强的金融产品,提升产品的吸引力,以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银行也要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比如实现比例指标有偿转让、经济资本有偿使用等,以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质量,为今后该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打下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农村商业银行要想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就要从三个方面出发:第一,要建立科学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比如要明确资产负债比例指标、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流程、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等,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管理风险,满足今后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需求。第二,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技术手段,比如要积极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信息化,更好保障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实现农村商业银行的现代化发展目标。第三,要完善银行的定价机制,比如在对金融产品定价时,银行需要充分考虑资金供求、目标效益、资金成本、市场竞争等因素,然后在银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制定浮动价格,以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现实需求。

(三)调整银行资产负债结构

调整农村商业银行负债结构是今后该银行的主要工作之一,如果银行片面强调资产结构或者负债结构,可能会对其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实现两者的平衡。因此相关人员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要保障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配置的适应性,双方一方发生变化时另一方一定要进行合理调整,从而保障农村商业银行的利润;第二在资产负债结构调整中要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以满足银行中长期资产负债的管理,推动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

四、总结

综上所述,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要做好资产负债管理工作,这样才能确保银行发展水平,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增长。在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政府要为其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银行自身也要不断改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调整其负债结构,以增强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活力,最终达到该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为银行赢得更多市场利益。

参考文献

[1]龙军,张宏,程锐.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实务研究——兼论利率市场化的冲击及应对[J].武汉金融,2014,01:58-60.

[2]曹麟,银磊.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变化及其应对[J].海南金融,2015,02:69-73.

[3]毛国英.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做好资产负债管理的探讨[J].甘肃金融,2015,05:6-11.

4.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篇四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华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银行抵债资产管理,避免和减少资产损失,及时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现将《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将本办法转发给所辖各银行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执行,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5.商业银行资产监测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持续、审慎、有效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

第三条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包括对不良贷款、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风险的全面监测和考核。

第四条不良贷款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执行,非信贷不良资产分类标准另行制定,制定前可参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掌握。

第二章不良资产的监测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到对不良贷款的逐笔、实时监控,以及非信贷资产、表外业务风险变化情况的监测,并对重点机构和客户进行直接监测。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对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制度。第六条重点机构包括:不良贷款率前5名的银行分支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不减反增或不良贷款率不降反升的银行分支机构;非信贷资产预计损失率前5名的银行分支机构;表外业务管理混乱、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银行分支机构。重点客户包括:不良贷款余额在亿元以上的客户及拥有5家以上关联企业、合计贷款余额在亿元以上的集团客户。

第三章不良资产的分析

第七条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按月对不良贷款、按季对不良资产进行分析,对银行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作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对风险状况严重和变化明显的要重点说明,并形成分析报告。不良资产分析包括不良贷款分析、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和表外业务风险分析三个部分。

第八条不良贷款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以及与上期和年初比较的变化情况。如在整体趋势、地区分布及行业分布方面出现了重大变动和异常情况,应对其原因进行重点分析。

(二)地区和客户结构情况。各商业银行分别列表说明和分析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较高的前10名一级分行,以及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最大的10家客户。各银监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地区和客户数。

(三)不良贷款清收转化情况。可分别按现金清收、贷款核销、以资抵债和其他方式进行分析。

(四)新发放贷款质量情况。对2003年以来发放贷款质量和当年新发放贷款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

(五)新发生不良贷款的内、外部原因分析及典型案例。外部原因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破产倒闭、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企业违法违规、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等;内部原因包括违反贷款“三查”制度、违反贷款授权授信规定、银行员工违法等。

(六)对不良贷款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继续抓好不良贷款管理或监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第九条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非信贷资产余额,不良资产、预计损失余额及比例,以及与上期和年初比较的变化情况。如本期非信贷不良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动较大,应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特别是各类待处理资产、待清理资产、应收科目核算的资金变化情况。

(二)地区结构分析。各商业银行分别列表说明和分析非信贷不良资产、预计损失余额及占比较高的前10名一级分行。各银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地区数。

(三)清收、处置非信贷不良资产分析。

(四)2003年以来新发生非信贷不良资产原因分析,特别是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

(五)非信贷不良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化趋势的预测,以及继续抓好非信贷资产管理或监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第十条表外业务风险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各项表外业务余额,垫款(或损失)余额及占比,以及与上期和年初比较的变化情况;对垫款余额上升的表外业务要重点说明。

(二)地区结构分析。各商业银行分别列表说明和分析表外业务发展较快和发生垫款较多的前10名一级分行。各银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地区数。

(三)表外业务垫款形成原因的分析,特别是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

(四)表外业务垫款变化趋势的预测,以及继续抓好表外业务管理或监管的措施和意见。

第四章不良资产的考核

第十一条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要按季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良资产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不良资产考核分为对贷款质量、非信贷资产质量和表外业务质量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不良资产的余额和比例的考核,并从横比、纵比两方面反映被考核银行的进步度。第十三条贷款质量考核指标包括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例变化、不良贷款余额变化、不良贷款余额变化率、不良贷款余额变化幅度、不良贷款比例变化幅度和现金清收进步率。非信贷资产质量考核指标包括非信贷不良资产比例、非信贷不良资产比例变化、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变化、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变化率、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变化幅度和非信贷不良资产比例变化幅度。

表外业务质量考核指标包括表外业务垫款比例、垫款比例变化、垫款余额变化、垫款余额变化率、垫款余额变化幅度和垫款比例变化幅度。

第十四条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根据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考核进步度情况,按季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及管理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按季上报不良资产考核报告。不良资产考核结果将作为商业银行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十五条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应每季度或根据风险状况不定期采取约见会谈的形式,听取辖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变化情况的汇报,并向其通报不良资产考核结果,提出防范化解不良资产的意见。

第五章数据、资料来源及分析、考核报告的上报时间

第十六条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的数据和资料来源于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银监会要求的其他统计报表以及商业银行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并通过现场检查对重点数据进行核实。如有重大调整,应在分析考核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八条各商业银行总行每月15日前向银监会报送上月不良贷款分析报告,并分别于季后20日之前、年后30日之前上报不良资产季度、分析报告。各银监局每月15日前向银监会报送上月不良贷款分析报告,并分别于季后20日之前、年后30日之前上报不良资产季度、分析和考核报告。如辖内不良资产情况出现重大变动,应及时报告。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分析报告的上报时间由各银监局确定。

第六章不良资产管理及监管责任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按时向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报送不良资产分析报告,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并确保不良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原因分析全面、深入,趋势分析合理、科学,措施及时、有效。

第二十条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按本办法要求及时报送报告或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银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金融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银监会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按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商业银行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应按照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建立专业化监管人员责任制,及时向上级机构报送辖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第二十二条对不良资产严重、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案件等问题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应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包括暂停审批机构设立、升格、新业务开办等。第二十三条对不按要求及时上报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的监管部门,上级机构将对其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6.招商银行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三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及时反映我行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监测信贷资产质量,规范我行信贷资产分类和认定工作,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有关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贷资产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并实现以下目标:

(一)揭示信贷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

(二)发现信贷资产发放、管理、监控、催收及不良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三)为我行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提供依据。

第三条总行信贷管理部是全行信贷资产分类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全行信贷资产的分类工作。

第二章信贷资产分类标准

第四条信贷资产分类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第五条需要分类的信贷资产为各类表内和表外信贷资产,具体包括:

(一)各类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贴现贷款、住房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

(二)贸易融资:国际贸易项下发生的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出口保理项下融资、T/T融资、福费廷等及各种被迫垫款资产。

(三)融资租赁占款。

(四)其它信贷资产:信用卡透支等。

(五)表外资产:开出承兑汇票、担保(含保函、备用信用证)、开出信用证、贷款承诺等。

第六条五类资产(本外币)的定义分别为:

(一)正常类资产: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我行债权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且一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我行对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按时履约有充分把握,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债权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本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二)关注类资产: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目前偿还我行债务没有问题,但有关方面包括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担保能力、非财务因素等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影响债权的清偿。本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次级类资产: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本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四)可疑类资产: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债权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质)物处理或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使得损失金额还不能确定。

(五)损失类资产: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经过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七条信贷资产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及时足额归还本息的可能性的,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

借款人(或主要债务人)的还款能力。

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贷款的担保。

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银行的信贷管理。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第八条对信贷资产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分类时应综合考虑,准确作出判断。

第九条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对重组贷款,其分类级别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在观察期结束后,严格按规定进行分类。

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根据我行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重组后借款人经营性现金流量确实可以完全满足还款要求、并经过6个月观察期或正常分期归还本金两次以上、付息正常的,可以不再视为重组贷款进行风险分类,但最高可放入关注。

第十条对利用企业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的贷款,至少划分为关注类。并应在依法追偿后,按实际偿还能力进行分类。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第十一条分类时,应将贷款的逾期状况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至少归为次级类。本金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认定结果不得高于次级类,逾期180天以上的贷款不得高于可疑类。

贷款逾期天数的计算应建立在贷款合同期限与贷款实际所需的资产转换周期相一致的基础上。各行(部)在贷款审查时,应认真匡算贷款实际所需周期,依此确定贷款期限。第十二条同一客户的授信业务风险分类结果应相互参考。对于在我行有多笔授信业务的客户,若保证条件相同,只要其中一笔出现不良,则所有授信均不能列为正常类;若保证条件不同,则应具体分析每笔授信业务的还款可能性,客观反映贷款风险的真实情况,分类结果可以不同。

第十三条资产进行分类认定时应采用逐笔分类认定,每笔业务原则上不再进行拆分。第十四条信贷资产分类应尽量多地搜集有关资料,紧扣各类资产的核心定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类结果力求客观准确。

第三章信贷资产分类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信贷资产分类的操作程序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阅读信贷档案。

(二)审查信贷资产的基本情况。

(三)确定信贷资产偿还的可能性。

(四)初分。

(五)认定。

(六)信贷讨论。

(七)上报初步分类情况。

(八)上级行抽查、确认分类结果。

(九)总行认定、汇总分析。

(十)针对分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宜措施,降低信贷资产风险程度,对造成资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实施处罚。

第十六条各级行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贷款五级分类工作,保证贷款分类的独立、连贯和可靠。

第四章信贷资产分类的管理

第十七条我行实行“按季分类,按月统计,实时调整”的原则,对全部信贷资产进行分类。每季对涉及风险分类的资产分类1次,每月利用清分系统进行统计监控,其间对于出现问题或变化较大的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类结果。

每月后10日内(遇劳动节、国庆节顺延3天,其他节假日不顺延)上报按月统计分类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信贷资产清分情况汇总表》(见附2),并同时在每月10日内通过清分管理系统将分类结果提交总行;

每季后15日内(遇节、假日不顺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不良贷款变动情况表》(见附3);

每季后15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按季上报五级分类报告,报告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分类基本情况;与上季、年初、上年同期比较各类资产的变化情况,分析每类变化的原因;新增不良资产成因分析,以及影响质量变动的典型案例;不良资产清收措施;分类的变化趋势与加强对不良资产管理的建议等。

第十八条每月总行对各行(部)上报的分类结果进行汇总、认定,确认后,各行(部)方可向当地监管部门报送分类结果。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调整对信贷资产的分类:

(一)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二)对不良资产,应严密监控,按月审查履约情况和担保情况;

(三)担保、承兑、信用证等发生被迫垫款导致或有资产项目变动的。

第二十条为了保证信贷资产分类的独立、连贯和可靠性,应督促借款人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分类结论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第二十一条分类人员和各级管理层要对资产分类制度的执行、分类结果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为了减小工作量,对分类截止期尚有余额,但实际分类时已经清偿的信贷资产可作简化处理,即至少分为关注类以上、填写必要的信息而不必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十三条认定权限。在信贷资产分类过程中,下列涉及分类级别变动的,逐笔报总

行信贷管理部认定、审批:

(一)分类级别上调的(关注类调正常类除外);

(二)分类级别下调拟调整进入次级和损失类资产。

其他情况资产分类结果的审核认定,统一由各行(部)信贷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上级行对下级行权限内资产的分类结果保留抽查认定权。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隐瞒足以改变信贷资产分类结果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在分类过程中发现的足以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因素,分类人必须明确写明具体事项、责任人、补救措施等,出现重大疏漏或故意隐瞒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分类人员相应处罚;有关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属银行内部管理问题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加以改进,存在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行(部)应对五级分类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强考核,使五级分类制度及相关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五级分类工作质量。

第五章信贷资产分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信贷资产分类工作的合规性、全行对分类标准掌握的一致性,提高分类结果的真实性,总、分行应建立相应的贷款风险分类检查、监督制度,并将检查、监督工作作为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八条总行原则上每年1次组织人员对各行(部)信贷资产分类结果进行认定、检查, 检查结果向行长办公会作书面报告并在全行进行通报。各行(部)信贷管理部门也应定期对分支机构信贷资产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分类标准执行情况及分类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分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及分类的程序与方法;

(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四)分类结果在风险管理中的运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总、分行稽核监督部门应将对贷款分类的监督、检查纳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的内容。

第六章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

第三十条按谨慎会计原则,应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

第三十一条目前我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各类实有资产,具体包括: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等。

第三十二条各类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按《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及我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由总行统一部署计提。

第七章附则

7.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篇七

1 广饶县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现状简析

我们对全县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16年4月与2015年同期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负债类最大的变动科目在于各项存款项大幅下降,2016年4月末各项存款比年初下降了13.06亿元,而2014年同期增加112.29亿元。同时,借款及拆入资金等同业负债项增加6.42亿元,增长了100%。这与近两年基准利率的不断走低和理财类、信托类、P2P产品迅猛发展是分不开的,造成存款大幅下降。资产类最大的变动是各项垫款的增长,达3.6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长100%。这与企业债务到期无法及时偿还密切相关。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贷款规模持续增长,但新增贷款增速也出现了34.9%的下降,相对于各项存款来说,其下降幅度不大,说明当前发放贷款仍是银行的主要业务。

通过分析不难发现,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一是盈利增速大幅下滑。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推进和经济下行带来的压力,作为典型顺周期行业的银行业机构利润增长大幅下滑。2016年4月末,全县18家银行机构利润仅为5.98亿元,同比下降了45.69%,其中有个别大行出现单季度净利润同比负增长的情况。

二是银行业市场竞争压力增大。首先,银行业市场来源于外部的压力增大。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民间借贷范围不断扩大,资本市场逐步完善,资金产生了分流效应;其次,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民营银行的建立,银行业机构之间的竞争也进入白炽化状态。最后,不良贷款增长迅速。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4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为8.3亿元,较年初增加4.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9%,较年初上升0.49个百分点。

2 基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6年5月9日,在人民日报署名稿件《开局首季问大势——权威人士谈当前中国经济》中权威人士明确指出,我国短期内不会采取刺激政策使经济快速反弹,经济企稳回升可能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这表示,国家对经济形势的研判发生了重要改变。作为经济核心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客户服务需求升级与银行低下的服务效率之间的矛盾。在新的经营环境和客户需求出现时,商业银行过往的经营管理模式必然面临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而经营和管理逻辑也必将遭遇新的挑战。

2.1 过往的盈利模式难以为继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银行过去依靠垄断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正在消失。首先,经济高速增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国家不大可能继续依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GDP增长,这必然使一部分过剩行业、僵尸企业出清,依靠传统产业放贷盈利的模式难以为继。其次,牌照优势逐渐丧失。当前,国家开放金融市场的脚步正在加速。随着民营金融机构的大量获批,银行的准入门槛逐渐放开,原有的牌照优势不复存在。最后,利率市场化改革导致成本上升。随着利率市场逐渐放开、存贷款利率自主定价机制逐步完善,商业银行过去依靠吃利差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资金成本上升已是必然趋势。同时,人员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升级等成本的上升也给银行带来了不小压力。

2.2 环境变化带来的储户需求难以满足

首先,产业结构发生改变。当前,世界经济瞬息万变,契合经济增长的产业重组和并购升级迅速大量出现。过去简单的扩张产能式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将被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效率提升等所带来的新的经济模式取代。在新的经济模式下,商业银行如何满足客户需求,必须重新考虑,这对商业银行的营销改进和服务提升来说是个挑战。其次,金融改革日新月异。随着,外汇市场、利率市场、互联网金融等多领域的改革试点,综合性金融市场格局日渐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领域的金融生态体系正在加剧形成。银行既要重构新的竞争合作关系,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又要深度介入产业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寻找与产业发展契合的增长点。最后,技术创新推陈出新。当前,以大数据为依托的云计算技术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物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给银行支付结算方式带来极大改变。在新技术的驱动下,客户的商业模式、发展模式、金融需求都将发生巨大变革。

2.3 经营理念、管理手段、产品开发及服务相对落后

首先,经营理念落后。目前,部分银行还简单地追求大资产、大规模,没有把练内功放在首位。选人用人机制不科学,对技术创新不够敏感,经营理念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其次,管理手段落后。目前部分商业银行的管理手段陈旧繁琐,效率低下,与发达国家银行管理水平存在差距。最后,产品研发和服务手段落后。产品研发对市场需求无法做出快速反应,不能很好的理解客户需求,缺乏根据市场需求、行业特性、企业特点设计专业服务方案的能力。

3 改进措施及建议

在国家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商业银行供给侧改革,是改变过去以放贷为主的传统经营方式,改进资产负债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的重要保证。因此,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进行改进,以适应新经济模式的增长需求。

3.1 通过资产证券化,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资产证券化的好处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将风险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出去,有助于商业银行改善各种财务比率,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通过融资证券化,把短期资金变成长期稳定使用资金,以实现负债长期化。典型形式如银行通过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将流动性不足的长期资产提前变现,加快信贷资产周转速度,提高资产的收益率。由此,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的期限错配问题将得以解决。

3.2 拓宽服务渠道,满足储户需求

大力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深挖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高适配性的金融服务,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加快从传统单一的产品和服务,转向提供适应产业跨界竞争的顾问式解决方案服务,满足客户财富管理、交易管理、数据分析、信息技术服务等多层次、多样性的金融服务需求。深化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提升农村支付设施使用效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取得突破。

3.3 优化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工作效率提升

当前,银行需要对过去简单、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优化,探索建设适应当前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具备灵活机制和协作能力的管理架构,实现对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和协同效应。要吸引专业人才,优化营销服务模式,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协调机制、强大专业的规划引领机制、正向引导的考核激励机制和素质过硬的支持保障体系。

3.4 加强与非银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好协同效应

加强与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的协作、协同和配套。这些中小非银金融机构在架构设计上,针对地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资金投向以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可以助推创新创业活动开展。

摘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为了适应当前我国的经济新常态,缓解面临的各种矛盾而提出的发展新思路。当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济新常态局势下,出现了增长缓慢、利润率下降、信用风险上升等状况。突破当前发展障碍、改进资产负债管理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辖内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变化情况进行简要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基层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

参考文献

[1]徐洪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金融角色[N].上海证券报,2016-2-18.

8.存贷比改革与银行负债管理调整 篇八

银监会通知称,此次调整方案未改变存贷比的基本计算规则,简单易行,从定量测算结果看,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分析人士相信,此次存贷比放松是“微刺激”第三波的组成部分,意味着狭义流动性宽松将转换为广义流动性宽松。在贷存比放松后,央行對银行的信贷额度也会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而不同的声音则认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最主要的约束还是来自于央行对信贷额度的管控和资本约束,央行信贷额度不松,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得不到提高,单一的存贷比放松就难以显著地影响金融机构当前的信贷行为。

此外,此次存贷比调整,未将同业大额可转让存单(NCD)纳入存贷比的存款分母,低于此前的市场预期。业界人士普遍相信将NCD纳入存款,将提高银行发行可转让存单的热情,推动利率市场化。而大额可转让存单替代理财,表外资金回流一般性存款将扩大存贷比分母,又可刺激表内信贷。

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以及商业银行存贷比的调整,商业银行将会更加主动地调整其资产负债结构。长期以来,由于利率市场化进程未完成以及贷存比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单纯的“拉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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