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交基础设施与运营状况调查表

2024-09-22

呼和浩特市公交基础设施与运营状况调查表

1.呼和浩特市公交基础设施与运营状况调查表 篇一

关于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机构资源配置与运营现状的调查报告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马亚红

妇幼卫生承载着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健康和母婴安全的繁重任务。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机构是承担妇幼保健服务的主要载体。为了给政府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及时掌握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的现状、履行职能的情况,给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组市9个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全国妇幼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网络直报。2008填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对呼和浩市4区5县妇幼保健机构资源与运营情况的主要数据进行分析,并与2007年全国相应级别调查结果进行比较。

一、调查方法、内容、质量控制及资料分析处理

利用全国妇幼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对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情况、设备情况、运营情群体保健工作开展情况、科研管理情况等实时网络直报。通过软件本身设置的逻辑查错功能,有效控制错报和漏报,对各级妇幼机构网报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填报数据的质量。资料分析处理从网络直报系统中直接导出形成Excel文件,避免因数据再次录入带来的错误。运用SPSSForWindows11.5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

(一)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

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妇幼保健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全国各省市均有部分妇幼保健机构与医高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计划生育部门合并,但呼和浩特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均保持了直属于卫生局的独立机构,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保证了妇幼保健机构的地位和现有人员的经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于2007年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的评审,其余9个区、县级妇幼机构均未参加评审。全国调查妇幼机构中,区、县级参加等级的比例为38.5%,呼和浩特市等级评审参评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妇幼保健机构资源

.人力资源: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现有编制90名,有职工总数116名,超编28.9%。全市区县级妇幼机构现有职工数有编制人数持平7家,多于现有编制2家;现有职工数与核定编制数持平3家,不足5家,超编1家。如果按照卫2006年颁布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保健人员编制标准比较,市(地)级61~90人,县(区)级41~,临床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安排编制,人员编制数按下限计算,则平均市级缺乏编制22.0人,县级缺乏编4人。全市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存在现有职工数少于核定编制数,出现编制结余现象,但全市88.9%区县妇幼机有核定编制未达到《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作人员编制的最低标准。

职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学历、职称人数及构成1所市级妇幼保健院职工总数116名。9所区、县级妇幼机构职工总1人,其中区、县妇幼机构职工总数最多的是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妇幼保健所46名,最少的是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妇健所17名。全市妇幼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22名,其中市级80名,市级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69.0%,低国地市级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2.1%;9个区县级妇幼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242名,全市区县卫生技术人员占总数的89.4%,高于全国的区县妇幼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1.5%,依据《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人制规定,呼和浩特市妇幼机构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人数均未达到国家标准。

全市平均每个妇幼机构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5人,市级妇幼机构有硕士学历/学位1人,本科学历的技术人员21人(包括非全日制);区、县级硕士学历/学位不足1人,本科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平均3.5人;全市每一个妇幼机构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1.9人,市妇幼保健机构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9人,区县均每一个机构有1.3人,呼和浩特市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和高级职称平均人数均低于全国相应级别的平数;统计学分析显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详见表1、2.表1 全国地市、区县级与呼和浩特市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人数及构成

硕士及以上 学士/本科 大专及以下

平均人数 构成比%平均人数 构成比%平均人数 构成比% 地市级妇幼机构 3.8 2.4 51.4 33.0 100.5 64.6 区县级妇幼机构 0.2 0.5 6.7 14.3 39.8 85.2 市级妇幼机构 1.0 1.2 21.0 26.3 58.0 72.5 区县级妇幼机构 0.1 0.04 3.4 12.8 23.3 86.8

表2 全国地市、区县级与呼市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人数及构成

副高及以上 中级 师及以下 其他

平均 构成平均构成平均构成

平均人数 构成比%

人数 比% 人数 比% 人数 比%

全国地市级妇幼机构 20.3 13.1 52.0 33.4 73.7 47.3 9.7 6.2 全国区县级妇幼机构 2.1 7.8 15.2 32.8 26.8 53.2 2.7 5.8 呼市市级妇幼机构 9.0 11.2 24.0 30.0 47.0 58.8 0 0 呼市区县级妇幼机构 1.3 5.0 8.8 32.6 75.0 62.0 0.1 0.4

.门诊住院服务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妇幼保健所全年门诊量最高,为15837人次,呼和浩特赛罕区妇幼保健所全年门诊量最低,为1630,全市平均每一所妇幼保健机构全年门诊量为6680.3人次,其中依次为儿童保健门诊3979.3人次,妇女保健门诊879.9,妇产科门诊818人次,其他门诊582.6人次,儿科门诊420.5人次。全市平均每职工年负担172.6门诊疗人次,低家市级妇幼机构662.0门诊疗人次,区县级妇幼机构553.9门诊疗人次。

全市提供住院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有4家,实际拥有床位62张,其中依次产科床位43张、妇科床位13张、儿科4新生儿科2张。全市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实拥有床位6.2张,实际日开放总床2263.0,实际日占用床为462.1,病床率为20.4%,每职工年负担11.9个住院床日,全市妇幼机构实拥有床位、病床使用率、每职工年负担住院床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实拥有床位51.6张、病床使用率69.1%、136.9个住院床日)。

.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

收入及构成:呼市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年平均总收204.7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56.75万元,财政收入为其主要收入来占76.5%,上级补助为1.7万元,占0.8%,业务收入47.03万元,占23.0%,经营收入为0.10万元,占0.049%,职均年业务收入1.2万元。2007年全国市、县级级妇幼机构平均总收入分别是3037.41万元和577.64万元,业务收入主要来源,分别占总收入的85.9%和75.8%,财政收入仅占12.2%和21.7%。

支出与构成:2008年全市平均每所妇幼机构总支出200.94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128.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15,占总支出的68.8%,占财政总收入的88.1%,保健人员经费支出88.83万元,占总收入的44.2%,占财政总收入的%。群体保健工作支出除1所保健机构没有获得数据外,其余9家妇幼保健机构总共支出95.26万元,平均每家妇幼机构支出仅为10.58万元,占总支出的0.5%,呼市地区财政收入满足现有群体保健人员经费,但是各级机构用于群健工作支出明显偏低,仅为全国平均水平(41.7%)的1.3%。

.群体保健工作情况:

(1)妇女保健项目:全市1市4区5县妇幼保健机构除产前诊断外,均开展了各项妇女保健工作,包括围产保健、妇死亡监测、围产儿死亡监测、产科质量、出生缺陷监测、妇女病查治、女职工保健、节育技术、婚前保健,其中机构未正常开展围产儿死亡评审、产科并发症及剖宫产监测、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2)儿童保健项目:全市1市4区5县妇幼保健机构均开展了各项儿童保健工作,包括散居儿童保健、集体儿童保儿童生命监测,其中部分机构未正常开展儿童死亡评审、新生儿家庭访视、高危新生儿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疾病筛查实验室质控工作。

(3)健康教育工作及基层业务指导: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举办了健康教育活动及业务培训班,并下基层进行了业导,制作并发放了宣传品。其中,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妇幼保健所外其余9所妇幼机构均未开设夫妻学校、孕妇学家长学校的工作。各机构对辖区内所有的基层机构进行业务指导,2008,年全市平均一所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人基层举办培训班3.1期,培训总人次142.3,接待基层进修人员1.7人月,各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本保健人员下基层指导工作为384.7人天,高于全国平均296.4人天。

(四)妇幼机构的发展能力

008年全市10个妇幼机构发表在省级以上的论文总数13篇,平均一个妇幼机构有1.3篇,每百人发表论文3.4篇。无群体保健和独立承担的科研项目,合作课题3项,每百人科研项目不足1个,各项指标均低于全国相应级别的平平。

二、存在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作为本行政区域妇幼卫生服务和业务指导中心,在提供院内保健临床服务的同时,对内的城乡基层开展妇幼保健相关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强化承辖区妇幼卫生行业管理。重视群体保健工作,有效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提市地区妇幼卫生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从妇幼机构总体运行情况分析,妇幼工作仍存在许题。

(一)财政对妇幼卫生事业支持不足,基础建设薄弱,制约妇幼保健机构的持续发展。虽然呼和浩特市各级妇幼保构平均财政补助占总收入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主要是用以人员经费支出为主,占88.1%,而全市妇幼机构出占财政收入的百分比超过128%.3家机构无建设房屋,其余6家机构建设房屋面积平均为663.0平方米,仅为全国水平的五分之一,业务用房存在明显不足。本次调查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仅有7.8台,大部分设10万元以内,专业基础设备配备匮乏,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尤为突出。以上表明在筹资的压力下,为维护正常的运转,不拓展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减少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势必影响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及其服量和自身的持续发展。

(二)人员总量不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2006年颁布的《妇幼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卫生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全市现有卫生技术人员中,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偏低,以上学历仅占21.9%,高级职称占8.7%,9所区、县级妇幼机构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比例更低,分别仅占19.8%%,全市5所县级保健机构其中有2所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无本科学历,3所机构无高级职称,而从事妇幼保健工技术人员学历、职称均低于临床卫生技术人员,如呼市市级保健院仅有1名高级职称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在人置上全市60%的机构未达到国家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的规定。由于人才的缺乏,技术水平低,服务能力弱,造成严重并发症等疑难病情难以诊断及治疗,使妇幼机构在老百姓心中的信任度降低,间接影响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

(三)科研能力低,缺乏服务指导的权威性。2008年全市没有一项单独完成的科研项目,无新技术成果的引进,科力的薄弱,制约了妇幼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也削弱了妇幼机构指导基层与服务大众的权威性。

(四)业务狭窄,群体保健工作未全面展开。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了除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外的妇女保健管理、保健管理、死亡监测、健康教育及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工作,但是已开展项目其分项开展不均衡或仍有部分项目没有。

(五)临床技术薄弱,不能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提供相应技术保障。全市妇幼机构有住院服务的机构仅有4家,62张,全年住院分娩产妇总数为1032人,仅占全市产妇总数的6.0%,在现有床位的配置偏低的状况下,病床使用为20.4%,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妇幼机构综合实力远不能满足妇幼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技术要求。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落实。今年新出台的医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妇生的性质,妇幼卫生属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必须加强政府在妇幼卫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妇幼卫生工作作为政责,将围绕“一法两纲”所涉及的有关妇女儿童生存与健康相关指标纳入对政府工作计划和社会经济综合发展考核当中。要彻底改变政府对妇幼卫生投入不足的状态,必须建立制度化、递增式的妇幼卫生经费投入机制,由政府对妇幼保健服务实行专项投入,逐步建立按人员数量拨款与按项目拨款相结合的拨款方式,保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甚至超前。

(二)强化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群体保健工作。明确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妇幼保健相关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行使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妇幼保健的管理职能。加强对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和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基本技训,提高辖区整体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三)规范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根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任务,明确市、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开展的服目,根据服务制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基础设施的建设,必备妇幼保健服务相关的设备配置等系列标准,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其服务能力。通过等级评审进一步促进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针对全市目前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素质偏低,妇健机构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的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大继学教育经费投入,改变全市各级妇幼机构医学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现状(2008全市平均一所妇幼机构费用总额为6904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同时各机构要加强学科建设,注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使妇健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

(五)加强重点科室建设,提高妇幼机构的临床技术水平。妇幼保健机构除了对辖区开展妇幼保健相关服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管理职能外,还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这要求保健机构需要高水平的、过硬的相床技术保障,保健与临床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保健机构的全面和续发展。

(六)依托社区,积极开展社区妇幼系统保健管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妇幼卫生中公共卫生的网底作用,调整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与妇幼保健机构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将孕产妇儿童两个系统管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技持、人员培训、业务评估等服务。通过分级医疗保健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纵向业务合作关系,实现“早孕建卡在社高危管理进医院、产后访视回社区”的运转模式,提高整体服务能力,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妇幼卫生保健服务。

(本栏目责任编辑 马力))妇幼保健机构资源产出运营情况物力资源:2008年,全市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拥有固定资产120万元,市级妇幼拥有固定资产406.6万元(全国平均每一所市级妇幼机构拥有3054.6万元),区、县级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拥有固产88.1万元(全国每一所区县级妇幼机构拥有497.9万元);全市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拥有专业设备固定资产60.9,市级机构拥有293.4万元(全国平均每一所市级妇幼机构拥有1241.7万元),区县级有35.1万元(全国平均每一县级妇幼机构是178.0万元);全市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建设业务用房663.0平方米(全国平均每一所市级妇幼机构889.7平方米、全国区县级妇幼机构2895.2平方米),其中3所妇幼机构没有自己所属产权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为租赁;全市平均每一所妇幼机构实拥有床位6.2张(全国平均每一所市级妇幼机构有床位125.0张、区县级妇幼机8张),但有6个机构没有床位设置。全市固定资产、专业设备固定资产、购建业务用房、实拥有床位数各项指标低于全国相应级别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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