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会判刑多少年(共1篇)
1.抢劫罪会判刑多少年 篇一
村干部贪污多少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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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首先按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那么作为群众基层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显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他们确实可能触犯贪污罪。村委会成员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代替行政机关从事一定的行政管理事务,如发放救灾款项等,则在此过程中存在的非法行为可能触犯贪污罪。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解释认为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和发放;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和发放;
(三)土地的经营、管理和宅基地的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可能构成构成贪污罪。
另外,对于数额问题,一般是以五千元为起点。
参考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
,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
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
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一、首先是村支书主体资格认定。
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规定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公共财物,以贪污罪处罚。
因此村支书可以成为贪污罪犯罪主体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以村支书至少判十年
三、最诉时效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也就是从村支书停止贪污之日起算 20年内司法机关都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四、对策
你们只需要到司法机关 或者 纪检委举报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村支书侵犯了你们的民事权利,你们同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村支书
标
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分
类】 刑法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2000.04.29 【实施时间】 2000.04.29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哪些
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解释
如下: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
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
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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