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绩效考核工作计划

2024-07-22

动物卫生监督所绩效考核工作计划(精选5篇)

1.动物卫生监督所绩效考核工作计划 篇一

动物卫生监督所二0一二

工 作 计 划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为做好二0一二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行为,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手段,提高动物卫生监人员素质,明确动物卫生监督责任,真正把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完成本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上市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我市201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12年总体工作思路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完善体系,规范行为,创新模式,提升能力”为抓手,突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两个重点,全面促进我市“四化五百”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四化五百”,四化即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达到机构队伍正规化;全程监督常态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方式信息化。五百即实现对规模养殖场(户)的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场检疫到位率达到100%;对检出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公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场监管率达到100%,进入流通环节牲畜二维码表示佩戴率达到100%。

三、工作安排

(一)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体

为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对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独立法人、独立银行账号等相关资质。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统一更名为“动物卫生监督XX分所”。

(二)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为全面提高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我们将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

家授课与利用网络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作风,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预计全年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培训天数不低于15天。

(三)通过宣传教育,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一是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知识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形成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对查出的大案要案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其中市局在新闻媒体的报道次数不得少于五次,乡镇畜牧兽医站不少于二次。三是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的宣传作用,努力实现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宣传和管理方式信息化、动态化和网络化。

(四)开展动物检疫技能竞赛,规范检疫执法行为

1、开展动物检疫技能竞赛。为全面提升动检人员的检疫技能和水平,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我市将继续开展动检技术大比武活动,在各乡镇兽医站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同时要严格检疫程序,规范检疫行为。严格执行农业部“六不准”制度。

2、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12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3、强化屠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加强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监督和排查检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点,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的将以书面材料上报畜牧兽

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二是要严把“四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AB角”工作制度。“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对每一头猪都要进行严格的“瘦肉精”检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厂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瘦肉精”检测等各项记录,做好畜禽标识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

4、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以规模饲养场(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要求各规模养殖场(户)做到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做到巡查补免的同时做到健康养殖,坚决不使用“瘦肉精”等国

家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饮水添加剂。

5、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市人民食肉安全,2012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山西省、晋城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专案组进行查处,从而对违法乱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维护畜产品市场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规范执法档案管理。根据《山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动

物卫生监督分所查出的各类案件要分类建档,规范内容,完善记录确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水平。

(五)扎实开展兽药GSP认证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2012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兽药GSP认证工作,对于通过GSP认证的商户主要针对其具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兽药销售商户做到诚信经营,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兽药销售,无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在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的药品或添加剂的销售。

(六)全面推进追溯体系工作。

为把我市建成追溯体系示范市,必须扎实推进追溯体系工作。各乡镇要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签收、发放管理工作。做到耳标佩戴率100%,追溯体系设备使用率100%,信息上传率100%,各乡镇识读器存在问题的应于4月底前解决。畜牧局将结合春防、秋防工作对各乡镇标识佩戴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七)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为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2012年我们将对证章标志的领取、使用、收回实行全面的归档管理,健全

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本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人。

(八)兽医工作

2012年我们将继续组织官方兽医的申报工作,组织执业兽医考试考务工作,加强对执业兽医的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督促其履行动物疫情报告和参加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对乡村兽医的培训、发证、登记备案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对乡村兽医人员的管理,促其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动物检疫等辅助工作。

(九)其他工作

一是按照省市要求我们将继续推进2012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能繁母猪保险承保及理赔监管工作。二是完成省药监督所所有的动物产品采样、送料工作。三是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报表的月报、季报、年报及动物卫生事件的信息采集和分析、报告。完成动物卫生监督简报4期以上。

四、检查考核

年底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关于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各乡

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进行考核,重点对各乡镇动物产地检疫,可追溯体系工作落实情况、动物卫生监督制度建设,检疫报表的填报工作等进行检查考核。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动物卫生监督所绩效考核工作计划 篇二

根据基层动物卫生体系建设的历史沿革,分为3个阶段。

1.1 起步阶段

辽宁省的乡镇动物卫生体系建设最早可追溯到1958年,当时,根据农业部畜牧兽医司颁发的《关于加强民间兽医工作》的要求,组织各县实行中兽医大联营,农村中的民间兽医大部分参加集体所有制的公社畜牧兽医站,标志着乡镇动物卫生体系建设开始起步。由于当时畜牧业不发达,主要是庭院式养殖用于农业生产和日常简单生活所需,因此,公社畜牧兽医站主要从事兽医门诊业务,对一般畜禽常见病进行治疗。这一时期,政府还没有形成进行村级动物卫生体系建设的概念。

1.2 加强发展阶段

随着规模化畜牧业的不断发展,畜牧业经济占农业经济的比例逐年提高,发展畜牧业成了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新发疫病不断出现,防控任务日趋繁重。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适应和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需要,政府及主管部门愈来愈重视基层动物卫生体系建设。根据农业部要求,辽宁省于1993年至1996年进行乡镇动物卫生体系体制改革,在全省开展了乡(镇)畜牧兽医站“三定一保”工作,即定性、定编、定员、保工资。1999年,辽宁省颁布了《辽宁省兽医管理条例》,要求乡级动物防疫组织编制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应当纳入县或乡财政预算,保证足额到位。尽管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没有保障到位,单位性质仍然是自收自支,但乡镇动物卫生体系建设还是得到不断加强和发展。同时,由于“望梅止渴”的效应对于稳定这一级队伍也起到积极作用。这一时期,村级动物卫生体系队伍由村兽医组成,主要从事动物防疫和一般诊疗服务等兽医活动,主要收入由防疫收费提成和一般诊疗收费组成。政府对加强村级动物卫生体系建设还没有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1.3 划时代改革阶段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辽宁省畜牧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集约化程度愈来愈高,规模化饲养如雨后春笋,畜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动物及动物产品极大丰富,畜牧业成了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辽宁省也实现了从自产不能自足到不但自足还要出口和向外省输出的历史性跨越。伴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动物疫病复杂多样,疫情形势日趋严峻。同时,为满足与世界接轨需要,动物疫病防控的行政和技术措施的标准也越来越高,基层动物卫生体系的现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2005年秋末冬初,辽宁省黑山等地区发生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研究分析其原因,组织体系不健全,保障不到位,不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需要是造成此次疫情的主要原因之一。2005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结合辽宁省具体实际情况,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46号)文件,在全国率先进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辽宁省的基层动物卫生新体系建设全面铺开。确定了乡镇动物卫生体系的建设原则、单位性质、人员编制、工作职能。同时,明确规定要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体系,在每个行政村聘用一名防疫员,接受乡镇所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协议书,明确聘用时限、责任义务、补贴发放及标准等内容。至此,辽宁省的基层动物卫生体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跃,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队伍的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2新时期基层动物卫生体系面临的新问题解析

新的基层动物卫生体系建设至今已运行10余年了,随着国家相关新政策的出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基层动物卫生体系又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

2.1乡镇所工作经费问题

问题的突出表现在于国家取消了检疫收费,将导致部分乡镇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在此以前,乡镇所的工作经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财政拨给的人头费,二是财政返还的检疫费。多次下乡调研发现,大多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乡镇所工作经费主要靠检疫收费来支撑。辽宁省有部分县(市、区)检疫收费超百万,有的地区达数百万,普兰店市2011年检疫收费近千万,如果靠增加财政预算来解决相应的工作经费,在地方财政比较紧张的地区已不可能。尽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给予了重视,开展调研,下发文件,但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还是要画一个问号。我国的财政状况呈现倒金字塔形,国家财政比省强,省级财政比市强而有的县乡财政也就是个吃饭财政,单单靠地方财政来解决基层工作经费缺口问题难度很大,部分乡镇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问题将凸显出来,深入研究解决办法已形势所迫。

那么如何妥善解决乡镇所工作经费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要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增加投入来解决。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测算乡镇所所需工作经费,然后,按照省、市、县三级配套的原则予以解决,否则,单单靠县级财政解决,很难达到预期。

2.2乡镇所车辆问题

辽宁省自2005年兽医体制改革开始,给乡镇所统一配备了微型面包,为满足和方便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车辆现已运行了10年左右,有的带病运行、不堪重负,有的已经趴窝,置于被遗忘的角落。昌图县、灯塔市、辽阳县、锦州等县(市、区)通过做政府工作进行了车辆更新,大多地区维持现状。特别是车改工作的推行,有望更新的地区现已被搁置。

车辆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乡镇所工作职能多,工作地域跨度较大,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深入村、屯、场、户的频次较高,没有车辆做保证,无法有效保证工作触角的延伸,进而很难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想妥善解决好这一问题,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需投入相应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等途径,统一为乡镇所配置车辆。

2.3乡镇所编制问题

辽宁省2005年开始的兽医体制改革,确定了区域所的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6人。前者落实的比较好,编制也基本落实,但相当一部分地区只低配4人,极少数地区不足4人。通过这么多年工作运行,人员不足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主要有两方面客观原因。一方面是工作跨度大。除大连、朝阳外,其他地区基本实行区域建所,即2~3个乡镇建一个所,而且有的乡镇是撤乡并镇后的乡镇,那么少的人、那么大的工作面,深入工作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另一方面是工作职能多、任务重。乡镇所建立伊始,先后加挂了“动物检疫站”、“畜牧技术推广站”、“畜产品安全监察所”牌子,乡镇所就成了一个小小的畜牧兽医局,而且工作任务非常具体,需事必躬亲。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那么少的人,履行那么多的职能,完成那么多的任务、对接那么多的单位,要把工作做到位的困难也是可想而知的。省局已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提出要求区域建所要达到6个编,乡镇建所要达到三个编,从实际情况看,大连、朝阳、锦州、阜新等地区落实的比较好,其他部分县(市、区)没有达到要求。

要想解决好乡镇所人员编制问题就要实现上下联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做通政府工作,通过政府编办发文,指导和推动乡镇所编制问题的解决。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争取政府支持,切实落实好乡镇所人员编制。

2.4乡镇所工作状态问题

改革初期,由于乡镇所人员身份的改变、待遇的提高,工作热情高、劲头足、面貌新,随着时间的流转,这种工作状态逐渐被蚕食,部分乡镇所的工作处于应付状态,应付于各种报表、各种总结、各种检查等等,忙活于表面的东西多,忙活于深入实地的工作少,工作浮而不实。

要想解决好乡镇所工作状态问题,主要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保障工作,即做好经费、车辆等保障工作,为工作状态的改善提供客观条件支撑;二是做好管理工作,管理工作“管”很重要,一定要敢管、严管,要触及利益、触及痛处,不痛不痒、蜻蜓点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三是做好长效机制培育工作,要着力构建能上能下用人机制,要深入推行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工作机制,要大力推广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机制。

2.5村防疫员待遇问题

村防疫员待遇问题,历经多年努力,现已提高到新的标准——每人每年不少于7 000元。随着劳动力价格提升,农村保障机制的逐步构建,应该说这一待遇与防疫员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可以说“欲壑难平”。不改革现有的村防疫员结构状况,单单靠财政支持来满足村防疫员需求已越来越难。

如何解决好村防疫员待遇问题,需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证村防疫员待遇不要低于水保员和护林员,现许多地区村防疫员的待遇不及水保员和护林员高,而实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要比他们大而强,这一条件要求合情合理,并不过分。另一方面优化防疫员队伍,逐步走职业化道路的时机日趋成熟。主要理由是农村散养畜禽数量逐年递减,所占总量比例越来越少,村防疫员的工作量随之日趋减少,当发展到发达国家水平没有散养时,这支队伍存在的必要性还能存在吗,当然,现在仍不可或缺。前一阶段,省局下发了海城的做法,各地有一定反响,有的去取经,有的要尝试。各地可以选择在经济较发达、养殖量相对较少的地区搞试点,2~3个村,也可以再多一点的村设一个村防疫员,采取竞争上岗或面向社会招聘,这样既能提高村防疫员报酬,又能提高村防疫员队伍素质。大连市在这方面搞过测算,大连市每个村防疫员财政补贴共9 200元,其中有1 200元是基层防疫经费补贴(据笔者了解葫芦岛的一些县区也将这部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防疫员补贴),如果在南三区的三个村设一个村防疫员,那么财政支付的补贴就能达到27 600元,加上畜禽养殖保险提成和日常一般诊疗活动收入,就有可能达到4万元左右,这样以来,村防疫员职业化的道路就有可能走通了。

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三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

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4.动物卫生监督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四

一、基本情况

3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执法车辆36台次,对东港辖区内的6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4家兽药生产企业、5家饲料生产企业、2个生鲜乳收购站(挤奶厅)和2个种畜禽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放《日照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200余份,取缔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户4家,清理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3家,共查出假劣兽药2589袋(瓶),假劣兽药水针5212盒(支),生物制品4497瓶,人用药品190瓶,拆零销售原料药品98.85公斤,无生产许可证经营饲料230公斤,其他违禁药品369.5公斤,涉案总金额共计64349.10元。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8家生产经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抽检兽药样品30个,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的50%。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综合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我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检查组、执法组三个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在区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制订了有奖举报办法,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异地用警”,严格执法,确保综合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中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邀请兄弟区县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这次综合执法活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康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验记录不齐全。瑞恩饲料厂化验室未按规定使用,化验记录及产品留样未按规定执行,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爱科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化验常规项目不全,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顺发鱼粉厂产品质量化验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宜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料库有过期原料。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5.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五

20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根据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区农水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街道办的积极配合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依据,依法规范推进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强化事前监督和预防监督,切实建立“以监督促防疫”的动物防疫工作新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生产基地源头监管工作

开展对规模养殖场(户)免疫档案记录、疫苗使用、饲料、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等监督检查;要求各规模养殖场(户)认真做好免疫档案建档工作,负责该

规模养殖场(户)的村级防疫员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对个别养殖场(户)存在的问题发现后提出整改措施。

二、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节假日期间积极参加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食品安全委员联合执法活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手对区内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饲料、兽药监督管理

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户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畜牧兽医局开展兽药饲料抽样送检。

四、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发放清理和收缴“瘦肉精”通知单,共150份,出动执法车辆20次,60人次。

五、做好区境内冷鲜肉经销商分销换证工作

做好区境内****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畜禽产品有限公司、正发食品有限公司的畜禽产品分销换证工作,做好**家禽批发市场活禽检疫换证工作,确保分销畜禽产品产地明确、分销地清楚,把肉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落到实处。

六、加强冻品市场冷鲜肉监管

对**食品和**等经营冷鲜肉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查验冷鲜肉输入地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及“瘦肉精”检测报告。每周两次上门检查,对分销的冷鲜肉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确保进入流通环节冷鲜肉质量安全。

2017年工作计划:

1、继续按时填报动物卫生监督各项报表

2、保质保量完成市畜牧兽医局下达的抽样监测任务

3、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监督检查工作

4、继续做好区境内各个冷鲜肉企业检疫分销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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