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

2024-07-04

保障房(共8篇)

1.保障房 篇一

安居房限制条件多 只卖给无房深户

因为安居型商品房具有保障房性质,虽然面向市场销售,但是限制条件却很多,归结起来至少需要符合三种条件:一是具有深圳户籍,二是没有住房,三是有工作交了社保。

目前关于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细则,深圳政府只出台了一个《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从住建局相关业务处介绍的情况来看,目前政府正在做安居型商品房的轮购和配售规则的制定,这个规则还正在征集意见,很多细则目前还尚未确定,只能预计今年内能够正式公布。

一、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二、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来源:《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名词释疑

安居型商品房和深圳其它类型的保障房之间的区别

廉租房

廉租房更多的是针对深圳双特困户,即保障收入最底层的市民,保障最低生活标准、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是只租不售的,出租给这批最低收入者,退出则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收回决定。不过按照深圳城市发展水平来说,未来廉租房形式的保障将会逐渐取消,改为发放住房补贴。

经济适用房

是指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申请也需要有深圳市户籍,退出则由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不过这种形式的保障住房已经被广东省明文规定将暂停新建。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为解决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措施。本着广覆盖的目标,公共租赁住房面对的群体更加大,申请条件也相对轻松,但仍然需要本市户籍,不过针对人才还会有相对放松,抛开了户籍的限制。不过这种公共租赁住房不可以买卖,退出的话需由主管部门收回住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2.保障房 篇二

湖北省建设厅日前通报,截至6月底,该省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2.4万套,占目标任务的65.5%,开工率在全国领先。这显然是一条报喜的消息,而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来推算,65.5%的建设进度,只能算勉强过线,而“开工率在全国领先”这一自我评价,却再次透露出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体不乐观的情况。据住建部调查统计,截至5月底,全国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实际开工率仅为34%,其中,超过70%的城市开工率不到20%,这使得很多地方后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压力大增。不济的建设力度,拖沓的建设工期,忧心的建筑质量等,使得保障性住房这个曾被部分购房者寄予太多厚望的楼市调控的“美味佳肴”,如今正成为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的“鸡肋”;千万保障性住房供应这一曾经被形容为最强有力的调控措施,对楼市的调控作用正被肢解、抵消。

保障性住房到底怎么了?一方面,我们有已见雏形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两限房等名目繁多的保障性住房种类,为什么发挥不了人们最初预想的调控效果?另一方面,不缺市场需求、不需要高端技术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何这么困难?“无资金、无土地”,地方政府的理由看似很充分,考虑到在上半年土地出让金完成率不甚理想的大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要好于上半年的可能几乎是微乎其微。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不能忽略:无利可图,这句话并不仅仅是某些政府的心声。万科等一些大型开发商明确表示,他们准备投资保障房项目,但希望至少能够取得盈亏平衡,“哪怕只有一块钱利润,万科也愿意建保障房”。这句话的潜台词则是,如果没有利润,他们就不愿意做。

保障房建设成了政治硬任务

7月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强调,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是今年的硬任务,必须完成。人们或许会认为,这会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在个别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今年已经超额完成的情况下。可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让我们明白一点,不少地方政府是有底线的,大多数地方政府似乎都在守着最后的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既得利益。

其实,对于很多地方政府来说,留给他们完成任务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对于北方大部分城市而言,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率能否按期完成,并不用等到今年年末,由于供暖期的限制,最晚在11月底前便可见结果,因此从现在算起,最多或许只有5个月时间。

我们可以大胆地推测一下,当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由一项措施成为政治任务,而且是政治硬任务时,完成目标无望的城市如何避免受到惩罚,住建部并不乐观的数据或者便是最好的答案,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差距较大的大量城市存在, 极有可能出现“抱团不达标”, 以期达到“法不责众”的结果;另一种可能就是出现数字做假情况。

不出所料,虽然住建部之前的调查显示5月底还有超过70%的城市开工率不到20%,但8月12日,同是住建部公布的2011年1~7月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开工率一下子提高到72%。从6月下旬开始,从各地对外公开的数字看,情况喜人,辽宁、山西等地的开工率已达九成左右,而更突出的陕西省,开工项目总数甚至占目标任务项目数的101.1%。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竟会发生如此巨变!

保障房建设因何频陷“质量门”

今年4月,总投资8亿元的青海省最大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康川新城”被曝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7月,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最大拆迁安置小区龙安商贸小区的房屋被曝存在承重梁、屋面、外墙裂缝和渗水等现象,部分住户甚至出现楼板踩穿、房屋沉降等严重现象。安居房变成“闹心房”,不少人有家难宿,顶着酷暑借住在外。

据悉,造成保障房质量差的原因不少,但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于低成本建设中的“跑冒滴漏”。此前的一份数据显示,2011年准备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按照每套住房60平方米的面积计算的,住建部计算总投入需要1.3万亿元,折合每平方米的成本仅为2166元。而这样的成本,包含了税费、土地成本和资金成本等。低成本投入,让不少参与企业仅能获得微薄利润,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有业内人士就直言,保障房建设利润偏低,企业缺乏建设的积极性,容易出现预算不足、投入过低情况。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的检查情况显示,部分保障性住房质量情况堪忧,其中,建筑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成为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广西曾出现“瘦身钢筋”的问题。另一方面,短时间内要求完成任务,这容易造成赶工期、求速度的结果。保障房建设任务繁重,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不少项目不排除匆忙上马的可能,甚至有业内人士说“边开工边办手续”。在这样的情况下,工程管理制度缺乏、监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带来的结果就是,只顾眼前、不及长远,只重速度、不顾质量。

质量低劣的保障房不如不建

不可否认的是,今年100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使得“速度”的重要性凸显。提速、提速、再提速,成为地方政府为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的工作重点。仅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截至7月底,全市保障性住房已开工约14.2万套,完成全年建设任务的71%。并力争9月底前,提前2个月实现20万套保障房全面开工建设。这也就意味着,8、9月份,保障性住房月平均开工量必须达到2.9万套。有的城市更是把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列为“应急工程”,将对“速度”的追求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代表“速度”的高速列车脱离轨道时,大多数人才开始意识到“速度”也有其危险的一面,并真正关注起“速度”以外的事物,例如:安全、质量。千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快速开工,是否会加速保障性住房原有“质量痼疾”的恶化?毕竟在过去几年时间内,“瘦钢筋”、“薄墙壁”等“质量门”事件一直困扰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而且延续至今没有根治。

确保工程质量,无论对参与建设的企业还是各级政府而言都至关重要。对企业来说,参建保障房尽管利润不高,但不管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还是为了获得稳定收入,确保工程质量都是必须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何谈企业形象?对于各级政府而言,保障房建设作为政府主导的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本是一件得民心的好事,如果因为质量不过关,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反而失去民心,影响政府公信力,岂不得不偿失?那些令人触目惊心的“质量门”,无疑为当前保障房建设再次敲响警钟。如果建造的是质量低劣的房子,那真是既浪费资源又伤了民心,还不如不建。

从制度上根治保障房“无保障”

我们不要求已在楼市热潮中赚得盆满钵满的房地产企业应该尽一下社会责任,我们只希望地方政府踏踏实实地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执行好。毕竟地方政府不是开发商,不应该有牟利的想法。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布局三、四线城市,地方政府的注意力也明显地被吸引了过去,当购房者已经视供给不力的保障性住房为“鸡肋”时,抱有侥幸心理,企图通过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地方政府,时间也可以证明他们所做的一切。

刚刚发生不久的动车追尾事故,已经触动了国人脆弱的神经,其背后暴露的积弊之多,令人动容。其中,高速飞奔的发展步伐,在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对于质量问题频频的保障房,这何尝不是一个警示。

保障房关系房地产调控全局,其质量问题牵涉面极广,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有丝毫懈怠,受损的不仅仅是群众生命财产,更是各级政府的形象。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如果长期无法落实,就会产生“狼来了”后果,彻底让民众失去耐心。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特别强调,所谓质量,就是从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都要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要确保每根钢筋的使用、每块混凝土的浇注、每个门窗的安装都要达到安全要求。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北省石家庄考察时也指出,各地都要尽快制定落实保障房质量监管办法,在设计、建材、施工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住建部也于8月初在其网站上的一份公告中要求各级政府“深刻吸取‘7·23’甬温线动车追尾等事故教训,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工程的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

面对各地仍然不断曝光的质量堪忧问题,当务之急是如何从根子上解决。从目前各有关部门的行动看,一是出台了系列法规;二是纳入地方考核,建立约谈制度。如在地方政府层面,长春市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对保障房质量控制链条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逐一提出约束性要求;湖北省与安徽省也各自出台了保障房质量管理办法及建设导则。国家相关部委层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纳入地方任务考核,并将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这些规定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其关键在于人,而实际上,除了上述“软约束”外,更应通过立法建立“硬约束”,以此来保障保障房质量。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曾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通过立法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为保障房保驾护航。可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才能对相关责任人真正有制度约束。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对保障房建设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旦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责任。

3.如何保障“保障房” 篇三

住房保障亟须解决“保障谁、谁来保、怎么保”的制度建设问题。近期,《小康》记者采访、整理了来自中央部委、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官员、专家、学者发表的观点,他们分别从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投资融资体制、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体制等方面,对推进保障性住房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行了科学、系统、客观的建议。

顶层设计要和“流动人口”挂钩

在城市化进程当中的住房保障政策制定上有些问题要十分注意。

未来中国城市化能不能健康发展,是不是可持续?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好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特别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进入城市者的住房问题。

而提高城市化的质量必须统筹考虑农民工市民化,城市化的形态和城市化的布局问题。解决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其中面临一个难题就是住房问题。但是目前没有把外地人口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以后一旦把外地人口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那可能面临的问题就是,特别需要保障房的特大城市以及城市群密集,像长三角、珠三角。按行政区分解指标建设保障性住房来看,这些地方就不够,可能会带来一些人口较少或者人口净流出的中小城市保障房建成以后没人住的问题。我国600多座城市并不是所有城市都平均地在增长。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杨伟民

全国的国土资源部门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以及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经济适用房单套建设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的规定,禁止借保障性安居工程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以后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商品开发。对于没有按照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的要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敦促企业限期完成开发。对没有按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的企业要禁止其参加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购置新的土地。

市县人民政府是土地供应的主体,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的力度,调整土地供应的结构,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省级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市县落到实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胡存智

解决好我国2.53亿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举家外出的打工群体在城市的住房问题,是我们在制定中国住房保障政策的时候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

一定要创新思路,基本的方向就是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的保障体系。同时要发挥企业和市场力量在解决农民工居住问题方面的作用。

首先,要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把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一些好的政策建议,纳入政策制定部门的顶层设计当中;其次,要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常住人口的住房供应体系。同时要认真研究一下怎么鼓励农民工回到县城和小城镇去定居;再次,对于住建部这几年一直鼓励的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表示认同,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面临很多批评。要对农民工公积金缴纳实行灵活的交存政策。最后,要完善农民工住房的支持政策,包括土地政策,包括农资政策,包括税费政策,我觉得完全有必要采取一些倾斜式的政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韩俊

从城镇化的角度可以看出来,保障房建设在城镇化两条道路的交叉口上,一条道路是以地为本的城镇化,还有一条道路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通过这两条道路的比较,对保障房建设的影响和要求,然后我们从“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的道路要求来思考保障房建设基本制度的框架和政策取向。

保障房这个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两个支柱中的一个,两个支柱一个是商品房,是市场力量主导的;一个是保障房,政府主导。

保障房建设最重要的是通过供应城市的优质土地,这方面我觉得新加坡的例子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启示,如果说有了优质的土地,所有的问题我觉得都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融资的问题、其他的问题,都可以很好地解决,如果没有优质的土地,我觉得这个就很难解决。然后最重要的是激发地方的主体作用,所以要从政绩上,从地方收入上,从用地规模上,要重新顶层设计,要和移动人口挂钩。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 王全斌

我们注意到引进企业建保障房,实际上是把保障房的成本摊入到商品房,那么买商品房的人自然得为这群人分担了风险和代价,这并不是合理的制度。

另外,关于非营利性资产的管理与维护。现在政府有两种资产,一种是国有资产用于营利的,一种是维护公共职能的,现在又加入了非盈利的资产,真正把房建起来不是最多的花费,将来管理要花更多的钱。最后我们要优化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且和城市结构调整密切结合起来。

据统计,在北京每多建一套保障房会引来三户半符合这样条件的人进入城市,如果不能在大中小城市结构合理调整上下大工夫,我们北京保障性住房将越来越紧张,永远不够住。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 陈淮

市场资金参与,政府加强引导

保障房,特别是公租房的社会资金参与政策需要有一个突破和创新。应鼓励各地在再融资方面吸引政策性的金融加入,把保障房和商品房整体的,甚至一个小区的开发捆在一起进行融资,因为光靠保障房的融资,有一些商业金融机构是不愿意进入的,因为风险比较大。

地方政府保障房开发企业联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以多种方式来设立保障房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保障房的基金信托计划等等,另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融资,创新直接融资的方式。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改变土地的出让方式来筹集银行信贷资金,因为划拨的土地没有办法融资,像黄石等地,把它作为一种招拍挂的方式,同时把招拍挂拍来的钱投在了融资平台上,通过这种方式融资。当然还有各类的企业和开发区以待建和自建方式进行参与。

还要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保障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以及加快建立和完善为住房保障科学决策、公平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管理的信息系统,建立保障房信息全国联网。使一些不需要这么多实物住房建设的城市,可以通过货币补贴和其他贴息等等方式进行政策探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 任兴洲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思路还存在应急性,应使其常态化。保障房建设要进入城市规划,要成为城市规划的内容。

政府主导保障房建设,不等同于政府自己来建保障房。国际上许多国家的保障房都由市场来运作,政府不仅要让投资者收回投资,而且还要使其获得合理的利润;而一些公共租赁住房也由民间的租赁公司经营,实行准市场租金。这些制度安排,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经营保障房的积极性。被保障对象支付能力和实际房租价格之间的差值,则由政府按人头来补贴,未来可以以社保为基础来确定得到政府补贴的人群,这应是住房保障的一种较理想模式。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裴长洪

2011年成立了全国最大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财政注资100亿,实现三大功能,建设平台、运营平台、投融资,已经实现投融资136亿,自建收买3.3万套,还支持区县保障性住房5万套。

保障房虽然资金量每年大概一千亿,但并不是政府都投入,而且政府也没有这样的财力,更多是利用市场的力量来解决融资问题,应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方面争取公积金贷款,去年已经用了150亿公积金,支持了26个项目,今年准备再申请贷款200亿以上,支持41个保障房的建设。第二个是发行500亿私募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三是争取银行优惠贷款。最后是为了解决公租房长期资金来源问题,我们正在争取实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目前正等待国家的审批,一旦这个政策突破,公租房长期运营资金就解决了。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邹劲松

回归保障本质、推动机制公平

保障性住房本来意义上的职能,就是政府对不具备基本住房支付能力成员的居所帮助,这个性质决定了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际上保障性住房的受惠人不可能进入商品房市场的。

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障房和商品房比价的长期数据曲线来看,商品住宅的价格还是会按照它自己的规律去走,从长期看它是不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影响的。

“桥归桥、路归路”,商品房价从长期看只要人们收入增长,它是必然上升的。商品房价的调控政策也是让它走自己的路,我觉得如果一定对商品房市场的价格进行调控的话,顶多我们提一个不要过快上涨,不要过大起伏就可以了。从长期看,我总觉得要让它保持稳定,甚至回落可能比较困难,可能这个挑战性实在太强了。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 罗云毅

由中央政府来分派任务,让地方政府搞保障房,把它作为一个强制的任务,这也是职能上的任务,从财政学角度看,政府的实权尽量在政府机制上来完成,来履行,下级政府能够做好的话,上级政府不要去做,而且住房市场本身是地方性的市场。不要用保障房这个工具来打压商品房的价格。

现有意义上的保障房不是公共品,财政学里公共品是有确切定义的。现在这个类型很多,有经济适用房,有租赁住房,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等等,这些基本在逻辑上也是很混乱的,是错误的。比如说限价商品房,如果整个住房商品房市场价格在上涨的话,你提供限价商品房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它本身的价格是在往上走的,你限了价的话,你给谁这就是一个特权,谁配给到就分配到这个特权,那也是不公正的。所以要用市场取代这个特权制,限价商品房这种制度应该完全取消掉。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天泽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冯兴元

对于我们国家来讲,真正有能力搞保障房的是挖煤挖油的地方,有资产性收入的地方,有大面积制造业集中的地方,这个地方国家利税特别多,而且都是额外的财政收入,或者地价非常贵的地方,这些地方搞保障性住房需求是不大的,未必有人买,买了以后也是不去居住,形成闲置。

保障房有非常强的不稳定性,也很难管理。我们说基本保障房的政策还是应该更好地去提高它市场化的水平,而不是老是批判过度市场化。最低端人住房保障也是非常小心的。我们要好好反思。最近10年房地产泡沫到底是怎么来的,尤其要注意里面的国家卖的是房本,而不是房子的问题。从政策上来讲也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毛寿龙

成都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做法是大力推动工业向工业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和城镇互动发展。

公平分配和质量安全是保障性住房的生命线,我们做到了一是确定了合理的准入标准,如全省廉租房保障收入为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60%。二是逐步建立综合审查制度。三是规范分配程序,全省所有市县区都建立了完善的社区街道和县三级审核,和街道社区公示的制度。四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如成都市探索的公共服务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等进入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服务管理,目前已初步在七个住房保障小区中试点推广。

——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吴成钢

保障房的供给要从最低端的棚户区改造开始,进而提供出在定义上和实际形态上都很好把握的廉租房和公租房,来给低收入阶层住有所居托底,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应该尽可能淡化,一些地方政府愿意用它也可以,但必须明确是有限产权,不能像北京天通苑、回龙观那样,只有有限产权才能封杀套利空间。而且我个人认为在今后一般不要再搞限价商品房,实际上限价这种房是社租、群租,谁有本事谁有关系把看起来限了价又可以把好处轻易拿到的,在现实中谁能拿到这样的宝贵资源?那就是拼关系,拼一些和寻租相关的扭曲。

政府辖区之内如果有比较可观的空置房,就应该把补砖头转为补人头,在中国很多的中小城市这种潜力非常明显,我们已经观察到地方政府不少的案例,做了不少调研,认为在本地没有必要建大规模新的保障性住房,只要政府明确需要把政策支持的对象锁定,利用现在租房市场的潜力,可以用国库集中支付的形式,把应该给予的租房补贴打到房主手上,住房人非常有保障的住入现在已经存在的现成的房子里,同时他只交政府政策规定他必须交的租金,其他部分他自己不过手,实际上就是政府的采购情况下由国库直接打入房主的账上。这样一来非常稳定的相对低成本的保障到位,而不会出现其他的偏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

不把农民工纳入到整个住房保障的制度框架里,产业转移和城市化进程可能会受到制约。反之,则既可能对中部省市产业和经济结构产生积极影响,也会对中部省市加速城市化平衡消费和寻找增长新的驱动力提供条件。

新一代流动人口正在逐步进入结婚高峰期,这会产生大量独立租房和独立购房的需求。他们的独立租房需求能不能满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产业转移,这一部分产业能不能在当地立足,很多地方政府在帮着招这些农民工。跨省流动人口比重下降,这意味着下一阶段人口流动主要体现在当地。我们保障房应该研究这些需求的变化,如果不研究这些需求的变化,我们跑到东北去建保障房,农民工回到中西部就没有房子住,产业转移就出现错配,所以应该创造条件,将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逐步纳入到现有的政策框架里,至少要评估它,不能忽视它。

4.质量保障房分析 篇四

应采取哪些措施控制质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楼市价格的上涨,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但“保障性住房质量差”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的。

保障性住房定义: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社会意义: 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力气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产业带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权威测算显示,2010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刺激消费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实例举证:

两年前,张克学拿到了深圳市深云村经适房小区12栋B座12C的钥匙,但因为楼板渗水、墙体开裂等原因,新房一直没有装修。他曾拉起横幅维权,却被施工方告上法庭,诉他名誉侵权。“好不容易买到一套经适房,原本是件开心事,但房子开裂,反而搞得心烦气躁。”张克学一脸无奈。

近期,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保障房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大兴区南大红门旧宫三角地8栋住宅工程出现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发现问题后,大兴区立即责令工程停工整改,查明原因。

截至目前,我国多地已制定出台保障房质量监管办法,对建设中的多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然而近两年,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却频曝墙体开裂、楼板漏水,这些“问题”被当地官方解释为建筑“通病”。而在其他一些省份,部分保障性住房被查出存在质量不高、使用“瘦身”钢筋、安全隐患较多、材料报验和工序验收把关不严、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

“保障性住房质量差”因素:

1. 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专业能力不足,建设施工技术落后。2. 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粗略,施工图审查不严格。3. 保障性住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材料等选用不严格,合格率低。

4. 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5. 保证性住房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时间长,资金到位不及时。

6. 保障性住房验收程序不规范,无法及时发现问题。7. 保障性住房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8. 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

2、建立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提高施工图设计审查深度。

3、建立保障性住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材料等第三方检测制度。

4、建立保障性住房质量每月检查制度,每月对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在建保障性住宅小区月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5、提高单位办事效率,缩短保障性住房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时间。

6、制定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参建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进行逐套、逐户验收,并将结果向住户公示,接受监督。对未经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保障性住房不得交付使用。

7、配套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争取可入住时基础设施完成。

8、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实时监控。

从中得到的认识:

5.保障房信息 篇五

今年需完成一万套“硬任务” 截至5月已开工20%

【编者的话】据估算,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总计资金需求约1.3万亿元,在银行惜贷、财政投入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保障房如何破解“钱紧”尴尬?

来自住建部5月底的数据显示,全国保障性住房已开工340万套,占计划的34%,下半年660万套任务相当艰巨,能否完成?房地产企业对保障房建设的积极性并不乐观,为吸引民间资金涌向保障房建设,目前密集发布的金融政策给市场提供了无限遐想,但是,面对回报率低的保障房,民间资本是否会绕道而行?公务员“抢食”保障房,保障房成福利分房,负面消息不绝于耳,公众最关心的是保障房能否公平分配?

本期专题关注保障房建设。

拥有常住人口1400多万的深圳,户籍市民却只有200多万人。而这个移民城市的本地户籍人士中,80%以上已经拥有自有住房。那么,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城市来说,深圳保障性建设住房意义有多大?今年将建多少?都是些什么人能享受?它的建设情况又如何呢?记者近日对深圳保障性住房做了一番了解。

一万套“硬任务”年内竣工

据了解,深圳2011年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开工。深圳一官员表示,政府部门这次是“动真格的”,今年深圳的1万套保障房竣工目标已经成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如今,深圳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并行”发展,属于不同的市场需求。截至5月,深圳全市已有6个项目、约1.5万套保障房开工,完成年度计划的20%。根据项目进度预安排,全市要确保今年6月底之前开工建设3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9月底以前再开工建设4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为确保今年开工任务完成提供有力保证。

据业内人士透露,其他一些保障房项目也正在陆续开工。目前年内要竣工的1万套房源虽然还没有明确落实到底是哪些项目,但他分析认为,1万套指的是综合起来的一个数量,各个项目年内竣工套数加起来的一个总量,有些项目是2012年、2013年全部交付,但今年可能首期会竣工一部分。

前不久,深圳今年首次通过了“双限”方式出让保障房用地。此次出让地块应在今年10月底前开工,预计两年左右交房,销售均价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一半。根据规划,今年深圳新供应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占40公顷,比去年多3公顷,增幅为8%,另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可供应保障房用地7公顷。截至目前,深圳保障房的建设进展到底如何?记者日前到深圳龙华——也就是我国首个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实地探访,看到该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在每个楼盘的工地上,都标有着“安全生产**天”的字样。而松坪山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将于9月封顶、明年竣工,2013年交付使用。深圳平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已于4月份提前开工,整个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竣工,届时,可提供2124套保障性住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保障房的规划套数比“十一五”增加了70%,面积相当于“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品住房竣工面积总量;实现开、竣工保障性住房21万套,比“十一五”期间增加近十倍,相当于特区建设前25年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已建成保障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将由25%提高到35%,基本形成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并行”的住房体系。

建保障房利润只有4%

“尚景经富园”小区是深圳龙岗的一个保障房项目,2月份之前,它还属于深圳尚模地产,如今被龙岗区政府超低价收入囊中。

“上个月刚与开发商签订了回购协议,总价1.2亿元,单价在3000多元/平方米。”“3000多元/平方米还是3年前洽谈的价格,到现在政府还坚持这一价格,我们的利润非常少。”尚模地产一名内部人士说。据其测算,此楼盘的建安成本约2500元/平方米上下,加上几百元/平方米的拿地成本,合计成本就接近3000多元/平方米,留给开发商的盈利空间的确不多。

“尚模地产扎根龙岗十多年了,以往获得了区政府不少支持,今后还需要得到政府多方面支持,此项目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是为让政府完成保障房建设指标。”尚模一名管理层人士表示。

事实上,开发商对开发保障房普遍心存疑虑。万科总裁郁亮表示,为尽到行业领跑者的责任,万科愿意参与保障房建设,参与的原则是不影响股东利益,意即不亏钱。至于靠保障房来赚钱,万科还没有找到很好的方法。据悉,万科在深圳龙华区域开工了一个21万平方米大型保障房项目,建成后可提供4000套住房,自称利润只有4%。

政府投入资金缺口上百亿

一深圳市政协委员曾在提案中呼吁,政府应该在保障房建设上增加投入,被指责为素以财政富裕闻名的深圳市,在保障房建设上却显得太“小气”了。记者从2010年,深圳市财政委发布的一份关于保障房建设的报告中获悉,2009年深圳计划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土地出让支出为4.77亿元,但完成很不理想,实际支出仅为2.78亿元,不到计划的六成。按照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资金的规定,应严格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而实际情况是,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让计划收入239.04亿元,其中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6.94亿元,还不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深圳市计划新增安排筹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建筑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这需要几百亿资金来支持才能完成。而这需要的很多资源来配套,财政没有这个能力。2010年深圳地方财政收入1106.8亿元。深圳住建局内部人士称,去年全市用于保障房的资金估计不足100亿元。一政府人士认为,保障房投入资金未达计划的重要原因在于土地整备耗时较长,影响了资金投入。

普通市民能享受到多少?

保障房是巨大的蛋糕,每个人都想从中获利。为了让保障房分配更显公平,深圳制定了极为繁琐的“三审”、“九查”制度,而且所有审核与查证过程住建局均在网上公示。对比国内各大城市的保障房分配办法,深圳设定的制度几乎是最为严格与公开。

尽管如此,深圳骗取保障性住房行为不断发生,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民众要求严惩骗购者的呼声日益强烈的背景下,深圳修改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加大惩罚力度。深圳骗购保障房罚款20万元、终身禁申请购房补贴。世联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王海斌认为,此前,深圳市出现的保障房丑闻使得舆论哗然。其后,深圳市加大了对骗购者的处罚力度,但依然有开着宝马的公务员申请保障房。深圳的保障房属于福利性质,只是作为奖励人才的福利分房,并非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正是由于这一政策性漏洞,令投机者抓住了空隙,导致保障房乱象丛生。事实上,由于深圳保障房价格仅有市场价格的约三分之一,再加上深圳市对利用虚假申报材料骗购保障房的“百万富豪”处罚太轻,导致深圳市出现大量企图通过保障房上市交易投机牟利的骗购者。

津沪:保障房筹集资金渠道多样

彰显一线城市金融创新优势

保障性安居工程也是天津近年来最大的一项政府工作。

2009年,天津市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危陋房屋拆迁和安置房建设投融资,并开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吸引各方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近年来,天津市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协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信托产品的形式,为天津市提供30亿元贷款,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牵头与15家商业银行共同组建200亿元银团,以此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府利用约20亿元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120.3亿元支持29个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

201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7部委将天津等28个城市被列为试点城市,可以尝试利用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今年初,上海《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的计划表明,上海今年要新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供应1150万平方米(约17万套)。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2011年1-5月,上海市动迁安置房已开工461万平方米(约5.8万套),已超过全年计划的一半;但经济适用住房开工124万平方米(约两万套),仅完成全年计划的1/4。由于非动迁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进度缓慢,上海前5个月保障房建设计划完成尚不到四成,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今年上海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到年底理应完成。

从进度看,有分析师认为,保障房的开工进度每年都相似,上半年主要做准备工作,筹资金、找土地、落实开发企业,下半年才是集中开工期。

同样,作为获批试点公积金投入公租房建设的城市,上海在新江湾城的公租房项目新江湾城尚景苑中已经成功试点,主要是用公积金的增值部分进行投资。此外,保险资金也已经进入到上海保障房领域。今年5月,上海城投与中国平安推出7年期“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上海在金融创新方面存在一定优势,这或将成为保障房资金来源的解决之道。

市场需求旺盛 20年可收回投资

青岛:民营资本瞄准保障房商机

前不久,位于青岛开发区的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这一今年以来全国开工的最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建设3600套,面向辖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配租。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总投资8.4亿元的保障房项目中,两家民营企业投资额达到6.3亿元。民营资本进军公租房,这在青岛公租房建设中还是第一次。

民营企业为何加入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这一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建设?据记者了解,两家民营企业通过调查,看好了市场需求。辛安工业园内150多家工业企业中,有租房需求的企业占七成,仅海尔、海信、上汽通用五菱等大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就达6万人。这6万人中,绝大多数需住单位集体宿舍或租房。据开发区城建局住宅发展中心副主任程梅平介绍,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对企业参与公租房项目是一个强有力的吸引。按目前辛安区域内商业网点每平方米每天至少1元的租赁价格计算,20年有望收回投资。

在保障房的建设中,资金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民营资本的积极参与无疑给青岛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问题带来了曙光。而青岛向来一直重视土地和资金这两个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在土地问题上,青岛市采取配建制度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的供应。青岛市明确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比如,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今年3月份,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正式投入运营,这一投资中心将作为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日前,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育生在线网谈时介绍,今年是青岛实施第二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今年计划开工保障性住房两万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00套。截至目前,两万套保障性住房已在青岛七区39个项目中全部落实,将于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9000套配租配售房源也基本落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将于年底前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按照青岛市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将于6月底和12月底各组织一次公开销售工作。

尽管青岛市的保障房建设进行得有声有色,但最近也爆出了一些诸如房屋质量、配售其他产品等负面消息。针对这个情况,青岛市市长夏耕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和部分重点项目进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夏耕一再强调保障房建设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硬任务,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夏耕的这一举动无疑给青岛保障房建设出现的问题敲响了警钟。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为防止保障房申购中出现骗购的情况,青岛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房申请环节的把关力度,由包括国土房管、民政、公安等在内的6个部门联手把关,受理申请的审核时间需75个工作日。根据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保障资格,同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所骗取的租赁住房补贴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法追回。

江苏:保障房建设进展遥遥领先

江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今年规划建设45万套,目前开工率已经超过四成。这是记者日前获知的消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前全国保障房建设最大的难题是“很差钱”和土地问题,江苏也不例外。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在保障房领域需筹备两万亩土地以及多达500亿元的资金。虽然国家对江苏的资金支持力度比以往大,目前到位的资金也仅有15亿元。江苏省级财政也比往年大幅增加了预算安排,但完成今年任务所需的大量建设资金,主要还是靠市县政府筹集。

6.天津保障房 篇六

天津电建首个海外保障房项目全面开工(1)

11月7日,中国能建天津电建承建的白俄罗斯莫吉廖夫保障房项目正式开始桩基施工,这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据悉,该项目是天津电建承建的首个政府援建项目和海外房建项目,也是天津电建继完成明斯克电站、卢克木里电站后的第三个白俄罗斯项目,该项目是根据中国和白俄罗斯两国政府换文规定,由中国政府同意承担援助白俄罗斯社会保障住房项目施工任务的一部分,项目位于白俄罗斯莫吉廖夫州,项目设计与建筑均遵照白方标准与规范,天津电建负责该工程土建、室内外装修、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系统、采暖燃气系统、消防系统、电梯安装方面施工。

天津:保障房建设今年目标提前完成(2)

棚户区改造完成征拆114万平方米,其中西于庄项目完成总量85%;今年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34%,比去年提高25个百分点

计划

◆开工建设保障房5万套

◆基本建成5万套

◆新增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0.5万户

完成

◆开工建设保障房5.04万套

◆基本建成保障房5.5万套

◆新增租房补贴家庭0.68万户

合兴里棚户区位于河东区九纬路旁,这里的老旧平房房龄已近百年。

今年合兴里被列入本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之一,9月份正式启动改造。

70岁的合兴里居民王秋萍,有一间10平方米小屋,早已破陋不堪,由于身患疾病无力自行改善居住条件,在棚户区改造中,她选择了实物安置,用补偿款购置了政府统一提供的东和家园一套80多平方米偏单。

近日,王秋萍一家高高兴兴领到了新房钥匙,“春节终于可以在自己家的大房子里过了!”

今年本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房5万套、基本建成5万套、新增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0.5万户。

截至9月底,各项任务目标已顺利完成,全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房5.04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房5.5万套、新增租房补贴家庭0.68万户,提前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持续扩大受益范围 放宽补贴准入条件

今年本市继续加快保障房建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范围。

年初,市政府确定了全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并将责任分解到各区,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和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

根据本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情况,自3月1日起,本市又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分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1490元、2850元,避免了原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收入合理增长而被“挤出”保障范围,截至9月底,本市已新增租房补贴家庭0.68万户,其中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0.33万户,确保了更多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完善支持政策 多元筹集资金

为加大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力度,今年本市将棚改腾空地块政府收益金返还各区,用于困难家庭补偿安置和项目资金平衡。

安置房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单独安排、优先供地,按规定严格落实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让利于群众。

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

为推进好这项民生工程,用足用好棚改信贷支持政策,本市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新融资方式,指导和平兆丰路、宝坻大马庄、武清郑楼、蓟州邦均镇等21个项目完成229亿元贷款审批。

截至目前,已累计与国开行、农发行签订贷款合同约690亿元,已按进度发放约357亿元。

加快征拆进度 妥善安置群众

拆迁补偿款和安置问题,是棚户区居民最关注的大事。

考虑到棚户区户均住房面积小、补偿总额低的特点,本市对住宅房屋补偿价格按照周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高于国家规定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标准。

市国土房管局指导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利于货币化安置的补偿方案,择优遴选户型合理、配套完善、适宜安置的普通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引导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对原住房面积小、补偿费用不足以购置一套安置房的,托底保障一套安置房,不补交差价,确保其住有所居。

今年,全市各区已顺利完成棚户区征拆114万平方米。

其中,红桥区西于庄项目已完成总任务量85%;国家开发银行453亿元贷款涉及的30个项目中,21个已启动并完成80%,其余9个明年3月底前陆续启动。

本市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34%,比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加强后续管理 严查欠租违规

今年本市继续加强公租房配租使用管理,共有渌水道等7个项目、1.38万户家庭配租入住,对当年租赁期满3年的10个项目、0.78万户家庭有序开展续租工作。

对无故拒缴租金家庭,追缴租金370余户次、170万元,对5户欠缴租金累计达6个月的家庭予以腾退,1100余户家庭因自身条件变化主动退出公租房。

目前,公租房租金收缴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7.保障房 篇七

一、超前谋划,提起“良村速度”

(一)动员部署早。良村镇在全县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后,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保障房建设工作,并及时与县城建局、国土局等职能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征求相关意见。随即召开了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人员机构,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部门联合抓的层层责任机制,加大人、财、物力的倾斜力度,着力推进保障房建设。

(二)规划布局实。充分考虑村情、地形及住户自身意愿等实际情况,统一进行保障房建设选址规划及整体布局,30套保障房分布在蕉坑、中洲、西岭等10个村,其中6个村集中建设点、4个村分散建设。一是选址尽量在离通村公路两旁20-30米距离的地方,即方便建筑材料运输进出,减少搬运成本,也方便住房平时日常生活;二是统一选择更符合本地要求的A2户型,正面宽5.9米,深6米,设有一厅一卧一厨一卫,建筑面积35.4平方米,基本满足1-2人的日常居住;三是充分考虑用地安全,多选择空坪地、荒芜的老宅基地及坡度不大的荒山,同时能够节省征地成本与平整土地费用;四是征地以每户70平方米的标准作为战地面积,包括檐阶、水沟、余坪等。

(三)启动实施快。为确保30户住户能够早一步入住,良村镇进一步加快组织调度,2天时间完成全部建设点的选址并顺利通过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的验收,一个星期全面完成基础开挖,半个月全面完成地圈梁浇筑,一个月全面完成一层主体建设,两个月全面完成装修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了全部保障房住户竣工入住,在全县乃至全市率先完成第一批农村保障房建设任务。

二、强化保障,用好“良村力量”

(一)全面动员,整合人员力量。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规划选址有镇农房办、国土所、规划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土地纠纷有镇、村两级干部和公安部门联合调处,建材质量和价格有市场监管部门专项监管。

(二)多方协调,破解资金难题。保障房建设工作启动后,在市、县专项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良村镇不等不靠,采用超常规举措,由镇财政按照2万元/村的标准预借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各村保障房建设用地征地及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了镇内红砖、水泥、钢材等建材供应商的大力支持,全部保障房建设用材实现赊账供货,确保保障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建设工程竣工之后,镇政府及时与供电所进行沟通协调,采取先接电、后结算的方式,3天内帮助30户保障房户全部实现日常供电。

(三)结合实际,完善生活保障。为进一步保障住户入住后的日常生活,良村镇进行了专项研究,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解决住户实际问题。一是积极争取民政局、体育局等相关单位的项目支持,为30户保障户共配发棉被31床,在西岭村、蕉坑村等集中建设点分别配备了体育健身器材;二是从每户5万元/户的建设资金中挤出2000元专用资金,为每户住户统一购置配送了锅碗瓢盆、桌凳床椅、柴米油盐等基本生活用品;三是考虑到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为了保障住户蔬菜及其他农产品的自种自给,良村镇组织镇、村干部帮助协调土地流转,实现了每户保障房户均在房屋周边拥有一块菜地;四是鉴于保障房户多是老人,使用液化灶或电磁炉存在安全隐患,建房时统一为每户住户筑建了柴火灶,进一步方便了住户的日常生活。

(四)强化宣传,引导社会助力。良村镇通过宣传横幅、小传单、公益活动等形式扩大宣传,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力保障房建设。本地部分爱心人士在交付仪式当天集中捐赠了被子、洗具等日常生活用品,一名爱心人士还捐赠了8株桂花树,价值达3000余元;团县委及县移动公司、邮政公司等当地的结对帮扶单位也纷纷捐资捐物,为保障房住户添置了毛毯、被子等日常用品。

三、联合监管,打造“良村品质”

(一)层层审核,确保选址合理。为进一步确保保障房的安全性与长效性,在用地选址方面,良村镇在初步选定后,邀请了县级国土、城建、质检、设计、防震减灾等职能部门对安全保障、区位优势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实行县、乡、村三级把关,确保了用地选址科学合理。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检合格。一是严把施工监管关。实行一天至少一名村干部现场监管的常态化机制,完整保存好各施工阶段的施工记录及图片,以便后期审核校对;二是严把材料质检关。邀请县质检部门对钢筋、水泥、红砖等主要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测,不过关直接进行退换,确保建材质量;三是严把环节验收关。积极与县农房办进行协调,在建设过程中地基验槽、基础验收、主体结构等几个重要环节,均由县、镇两级农房办派驻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三)加强督查,确保有序推进。建立起了分管领导一日一督查、主要领导一周一调度、建设进度半月一通报的常态化督查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抽调了镇政府农房办、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干部组成专项督查小组,每天电话了解情况,每三天下到各个建设点开展现场督查。同时,对施工建设安全进一步提高重视,在督查的同时进行施工安全检查,确保全镇保障房如期推进。

8.保障房 篇八

近日,杭州政府宣布,未来3年将供地1500亩,用于建设人才专项用房150万平方米,每年新开工不少于50万平方米。

根据规划,2010年的这50万平方米人才房,被纳入11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指标中,占了一半份额。

人才专项用房,是杭州保障房体系中除公租房、经适房、廉租房、限介房、危改房外的另一具有地方特色的系列。这一系列又细分成“大师级人才专项用房”、“突出贡献人才专项住房”等六大类。

“突出贡献人才专项住房”也呈现,在记者查询到的2009年杭州人才房“经委系统”名单中,有63套房源被供应给63位在杭州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或部门主管。

根据杭州的政策,这些人士都是以同地段商品房价格的半左右的價位买到人才专项住房。

由于被归入“大师级人才”、“突出贡献人才”的许多人——政府官员、名流、企业高管等收入并不低,他们对廉价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占用,因而在这个楼市均价已达到2万元/平方米的城市引发了争议和质疑。

官员和企业老总的“保障房”

以2009年11月6日杭州公示的“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为例。这年共有216套住房被供给了七个系统。其中宣传系统分得71套、经委系统63套、农办系统12套、建委系统17套、旅委系统18套、发改委系统3套、教育系统32套。

“2009年通过审批的人目前都领到了人才房,相当一部分已经搬进去住了。”杭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人士透露。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是牵头杭州人才房政策及管理的主要部门。

“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宣传系统名单显示,共有71位来自医疗、卫生、广电、报纸、出版社、剧院、图书馆等机构的人士获得人才房。据了解,这些人士于2010年上半年陆续入住位于杭州市中心区域文晖路上的青园小区。目前这个小区的市场均价为2.6万元/平方米。

代理青园小区的杭州诺钡地产经纪人余先生介绍,青园小区有不同档次的房源,其中一幢颜色偏绿的高档住宅楼为政府官员居住,目前有一套面积219平方米,均价6.3万元,总价1400万的住房被放出,因为户主看中了另外一个地段一套1000多万元的房子。

“从我们目前收集到的青园小区的房源信息来看,暂时还没有其他人才房放出来。”余先生表示。

在公示的经委系统名单中,共计有63套房子被供应给63位在杭州的国企、民企的高端人才。其中大多数为企业的中高层主管。

按杭州的规定,申购“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的人士,除了须满足一定突出贡献条件之外,还要求申请人现属无房或福利性实物分房建筑面积低于100平方米。在这份经委系统的名单中,有33人显示其名下没有房产,而其余名下房产大多数面积均低于60平方米。

“突出贡献人才房我们已经搞了几年,2009年后人才办统一了各个系统的各类形式住房,纳入统一管理之中。”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

如果这些人获得人才房后将房子出手转卖,那该如何处理?这位人土表示:“这个情况较为复杂,目前我们基本没有碰上这个情况,这个需房管等部门的认定。”

市委人才办提供的该办副主任徐国联此前的一份答疑提及凡配售到人才专项住房的人员,自配售之日起须在杭州工作或服务满5年以上。如果不超过5年就离开杭州的,必须收回人才房。徐表示,“2009年就有一位拿到人才专项房后离开杭州去了美国,用人单位向我们反馈这个信息后,我们立即收回了他的房子”。

“人才”是些什么人

2010年杭州市区均价突破2万元/平方米,地价亦水涨船高。2009年,杭州主城区的宅地平均楼面价达不到9326元/平方米。

在此背景下,杭州人才专项住房所在地段,相当—部分可称优越,未来统一安排建设的地块主要有杭氧杭锅地块、之江地块、滨江风情大道西地块、钱江世纪城地块、萧山老城区地块等,大多位于杭州城区的中心地段。

杭州政府方面表示,考虑到保障性住房的特点,人才专项住房基本按照成本价出售,确保人才专项住房售价控制在同类地段商品房价格一半左右。

以大师级人才专项住房为例,杭州的设置门槛为,在国内外文艺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艺术家或是某一艺术门类的领军人物等。“这部分大师级人才房的管理和建设等市委人才办并不负责。”市委人才办人士表示。

而突出贡献人才专项住房的申购对象,除了满足在杭州工作居住等条件外,主要门槛有对杭州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荣获过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者,现属无房或福利性实物分房建筑面积低于100平方米。

徐国联此前在答疑中表示人才专项住房在申购配售工作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决杜绝腐败。

但在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杰看来,“事实上符合这样的门槛的人很多,在评甲的环节就有很大的寻租空间”。

从20013年开始,杭州先后共分配了3批756套人才专项用房,主要供应“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从2010年开始,杭州每年将建设人才专项用房扩大到4000套,覆盖面从2009年的七大系统扩大到九大系统,新曾了政法系统和机关事务管理局。

而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等4大国家级榜单的大企业,根据企业性质,也被划入到九大系统内进行分配,每年可以获得人才专项用房1000套。

徐国联表示,大企业大集团的人才确实在此次政策优惠之列,但是对于这一类人,申购规定中包括现市区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48平方米等限制性条件,一般企业主或高管是不会符合这样条件的。

“我们并没有把人才定位在高端,而是高—中—低都惠及到。”徐国联表示。

又一块唐僧肉?

对于杭州的人才房政策,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的评价是“相对合理”。“目前杭州房价那么高,很多人的住房问题都没有解决,公平二字很难做到,杭州为了吸引人才而采取这样的特殊政策无可厚非”。他说,“所谓的住房保障,即有住房需求的人都可以保障的”。

徐国联在他的答疑材料中表示,保障性住房是分层次的。目前,杭州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做到了“房等人”,即有足够数量的经济适用房等待目前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购。针对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困难人群,杭州也正加快建设公共租赁房。

但质疑的声音也不少。

“一些地方政府为吸引人才采用的人才保障房,值得商榷,什么叫人才?是谁定的?财政应当公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牛凤瑞研究员说,公共财政的能力在一定时间内是有限度的,如果保障目标太高,反而不能做到给低收入人群雪中送炭、而是给高收入者锦上添花。

“现在首要的是防止住房保障之名被滥用,防止以保障为名被寻租,防止保障性庄房不保障”。参与《基本住寿保障法》前期论证的陈杰表示。

据住建部出台的规划,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是1000万套,并要求各地方政府调整之前上报的“2009~2012年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地方“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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