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精选11篇)
1.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 篇一
论点:
1、艾滋病传播途径:体液传播,血液传播(非法血液交易),母婴传播
2、社会正常人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以及患者得病后的畸形心理价值观发生改变
3、不健全的社会制度,对于疾病的宣传预防不到位,有病无处可治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在座的各位,大家晚上好。今天我方辩论的观点是,艾滋病是社会问题。医学问题是社会问题的冰山一角我们更应该全方位的从社会问题看待艾滋病。接下去,我们将从以下几个观点进行论述。
第一,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有:体液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体液传播以性传播为主,血液传播以非法血液交易造成为主。这无例外都是社会问题。首先要明白艾滋病的定义。什么是艾滋病,1982年9月,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为这种复杂的疾病命名。既然为获得性,是后天因素,我国著名的艾滋村文楼村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十几年前,因为贫困,文楼村村民纷纷卖血求钱,而为谋利益不择手段的买血人将不经消毒的针头反复使用,于是悲剧发生。在一个社会里,有百姓贫困到要卖血为生这不是社会问题是什么?有人明知买血违法依旧知法犯法,这不是社会问题是什么?
第二,不健全的社会制度是艾滋病病人人数疯狂增长的温床。我们都知 艾滋病的重症灾区,70%的艾滋病病人在非洲,那里不仅保留原始的风俗也留下了陋习,一夫多妻,割礼,童婚等等。然而同样是艾滋病,在西欧等社会发达的国家艾滋病受到了控制,可是在非洲却得不到控制?难道这是医学问题?不是,这是一个社会问,明显的非洲的社会体制远不如西欧完善。
有些孩子天生就是艾滋病,他吸毒么,不,他卖血么,不。在同情他的同时,我们有反省过为什么发生这些情况么,这难道仅归罪与母亲的无知不负责么,也是这个社会的苍白与无力。社会没有做好宣传,把这罪恶的病毒从他们身上剥离,也没有为那些无辜的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治病条件。这难道是医学问题? 不,这是社会不健全的制度所造成的社会问题。
第三,社会正常人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以及患者得病后的畸形心理价值观发生改变,也绝不是医学问题如此简单。艾滋病的易感人群包括男同性恋,吸毒者,频繁接受输血和抽血的人员,以及高危性行为者。其中男同性恋者,吸毒者,高危性工作者本就难以被世人所接受,一旦他们感染了艾滋病多半产生的是反社会心理,不仅仅自己感受痛苦也希望能把这份痛苦交换给社会。高危性行为者、男同性恋隐瞒自己的病情,造成了更多艾滋病患者。当然也由于在传播途径中体液传播性行为传播占大多数,以及某些艾滋病患者的极端思想做法,即便有部分艾滋病患者接受自己的病情,告诉自己甚至最亲密的人换来的也是别人的误解与远离。在对艾滋病敬而远之的情况下,他们认为握个手就感染艾滋病,对艾滋病患者心里造成的无法愈合的伤害。这难道不是社会对艾滋病宣传教育的缺失 难道不是社会问题?我们除了保护好自己不受艾滋病的伤害,更应该伸出双手呵护他们,不是投去歧视的眼神。
据联合国09年11月27号公布的文档,文档中说中国有11,2万人感染艾滋病,其中40%的人声称自己受到歧视,10%的人至少有两次要求治疗被拒,在那些父母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但自己本身不一定感染病毒的孩子中,有些人被迫离开学校。难道在这样铁一样的事实面前,对方辩友还要说,艾滋病不是社会问题吗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艾滋病是社会问题,我们除了保护好自己不受艾滋病的伤害,当我们面对艾滋病患者时,更应该伸出自己的双手呵护他们,而非投去歧视的眼神
2.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 篇二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晚, 20世纪80年代中期, 我国政府才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5年10月, 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分类指导, 规范管理, 目标为到2005年基本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现在来看,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部分地区已经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按照个人缴费为主, 集体补助为辅, 政府政策扶持的原则建立了积累式的个人农村养老保险帐户。但是, 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 经验不足, 保障层次低, 范围小, 资金筹集困难等原因, 所以取得的效果并未显著, 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任务紧迫而艰巨。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1) 覆盖面窄, 参保率低, 保障水平有限
据统计, 目前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 何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其覆盖面可谓更窄。以2008年为例, 该年我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1900多个县 (市、区) 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但参加保险的农村人口只有约5000万人, 参保人数甚少。就覆盖区域来说, 也是相当不平衡, 未能做到广泛覆盖。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省份, 如山东、江苏、浙江等省。此外,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 由此导致农民缴纳保费能力低, 从而影响到了农民年老时得到的保费给付水平, 无法满足农民在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要, 保障水平十分有限。
目前,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加之城市和农村长期存在着贫富差距, 使得家庭收入较低或无家庭收入的农村青壮年人口纷纷离开家乡去争取劳动, 争取技能, 大量农村劳动力输出, 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进入城市, 农民工群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同城里人一起工作、生活, 但是社会养老保险对于他们来说是同城里人无法比拟的。农民工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令人担忧。据调查, 有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农民工因为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保险费而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从这一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出农民工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整体水平很低。目前, 农民工的数量已由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至过两亿人, 所以, 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非常有必要考虑到这个特殊的群体。
(2) 执行管理不到位, 水平低, 存在缺陷
为了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 各县 (市) 普遍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 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一些地区的管理已经走向正规化。但是各地的发展还很不平衡, 有些地区的管理规章制度仍不够健全, 制度执行上不够严格, 甚至出现管理混乱现象。缺乏较强的管理能力是产生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至今, 仍未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管理体制, 管理机构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后。同时, 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业务技能。这都影响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行。由此,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属于低水平运行状态。从管理常态上来看, 未能做到恒久坚持。一些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绩突出而受到表扬的地区难以承受住时间的考验, 走向了滑坡。
(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运行缺乏有效监督
基金以县为单位, 统一管理, 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 缺乏适合的投资渠道, 保险基金很难入市。目前主要的运行方式仍是存入银行。受国际金融危机等经济环境影响, 银行利率不断下调, 使得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严重困难。同时,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缺乏必要的行政监督及群众监督。由于基金是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征缴、使用, 独立管理的, 而当地民政部门受当地政府管理, 所以, 政府擅自挪用、挤占、贪污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上海陈良宇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 加大监督力度, 推动政务公开, 使基金在阳光下运行任务依然艰巨。
(4) 宣传不到位, 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保障贫困, 毋庸置疑, 尤其是那些贫困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养老保障问题则更需要重点关注。自改革开放以来, 农民对国情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增强了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 对自身的养老问题同时也更加关心。他们当然知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为他们做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但是, 由于政府宣传、引导力度十分有限, 导致信息传播不畅, 大多农民未能真正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一个全面地了解, 缺乏科学的认识。加之受到千年来封建残余意识影响, “养儿防老”观念仍然较重, 由此导致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 参保率低。
由以上可以看出,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 改革完善发展任务刻不容缓, 建立健全一个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仍是各级政府的一个重要工作。
二、完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由于当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仍处于探索阶段, 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所以, 需要继续加强改革和完善。重点应坚持以下原则:第一, 自愿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这就要求在经济社会较发达, 组织管理较好地区的农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农民自愿参加。第二, 保障水平适度原则。各地应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程度适度确定保障水平, 不应搞全国“一刀切”。第三, 法治化原则。这要求我们尽快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保证该项事业在法制的框架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是基于这条原则而颁布实施的。根据上述总的原则, 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加强工作:
(1) 努力做到广覆盖, 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我国幅员辽阔, 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思维构成存在较大差异。在短时期内让全国农民普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能实现的。应当按照“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的方法正确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才会收到预期效果。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在东部发达地区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简称“新农保”) 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正确地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鹿泉市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 作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 率先实行了“新农保”制度。据了解, 该市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口总共有4.3万余人, 其中有1.3万人左右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自2009年12月开始, 凡是参加“新农保”的老年人除可继续享受老农保的同时还可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的“新农保”养老金。目前, 该市农民争相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热情高涨。这项新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得到了应有的实惠。然而, 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社会条件所限, 还不具备建立养老保险条件。针对这种情况, 政府可以鼓励农民参加商业性储蓄或在银行设立农民养老个人账户, 通过优惠利率鼓励农民参加银行养老储蓄。
(2) 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 加强管理及监督
针对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 各级政府尤其是县 (市) 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经办机构, 进一步明确部门各自职能范围, 理清工作思路及各部门间的衔接关系, 防止工作出现混乱。各部门人员应加强学习, 科学认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真正意义, 防止在工作中由于自身行为不当, 挫伤农民的参保积极性。除此之外, 还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加强审计和巡视力度。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应经常性的进行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及平级间的相互监督。推行阳光政务, 定期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政务决策信息, 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意见建议, 努力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从而解决保险金给付问题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十分复杂的问题。因为, 投资是促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重要途径, 然而投资问题本身就需要诸多技巧, 一旦投资出现问题, 保险基金就会面临损失风险。针对这些, 首先, 是健全投资制度。一个合理的制度是保证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 才能使保值增值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其次, 可以将基金进行组合投资, 通过法律程序, 在基金运营安全的条件下, 可投放到资本市场, 购买股票, 商业基金等, 这样可以保证基金的安全, 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此外, 购买国债可以说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 由于国债到期返还本金, 从而保证了基金的安全性。再次, 基金管理经办机构要注重引进一批头脑灵活、信息通畅, 具有投资专业技能的人才来进行基金的合理投资, 保障其保值增值。最后, 本级经办机构如不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 可以将基金交由上级经办机构代为运作管理。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在基金进行保值增值时应坚持“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大原则, 确保基金的科学合理运营。
(4) 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
政府应在个人及集体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同时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 增加基金款额, 也可制定相关的补助和补偿制度。例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补贴制度, 对农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给予一定的补贴。不仅提高了农民的参保率, 而且还提高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同时建立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预警机制, 做到信息和资金双畅通, 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
(5) 加大宣传力度
农民群众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受益主体, 广大社会保险事业工作者应多下基层, 深入农村, 为农民群众讲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知识, 积极广泛宣传, 使农民群众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才能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促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扎实推进。
新世纪,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蓝图已经绘就, 我们要更加明确定位, 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来抓, 坚持分类指导, 分步开展工作, 争取在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使农村老年人口真正享受到老有所养。
摘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近些年来, 我国加快了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步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目前, 由于覆盖面窄、投保率低、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的存在, 成为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阻碍因素。因此, 要从千方百计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等方面着手解决问题, 从而促进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陈佳贵, 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1]陈佳贵, 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2]刘雄.社会保险通论.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6.[2]刘雄.社会保险通论.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6.
3.养老问题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 篇三
他表示,我国国情决定了仅依靠政府解决养老问题是不现实的,激活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领域,构建多种形式的养老体系才是出路。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指出,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但商业机构进来后,必须要有创新和突破,否则不能持久。”向运华说,只有更多的机构进入养老业,才会有更多新型的养老形式涌现出来。
目前,社会上主要的养老模式有传统养老院、公寓养老、家庭养老,以及新近起步的社区养老。然而,由于投资和运营主体不同,常出现高端养老住不起,低端养老又排不上的问题。
对此,武汉大学风险管理中心博士李毅认为,中国养老产业的经营模式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纯粹投资型”的经营模式,二是“投资+运营管理型”的经营模式。第一种模式的障碍来自于现行政策,养老社区的建设用地不同于商业地产的开发用地,不得随意市场交易。第二种经营模式的障碍来自于养老管理机构与开发商的对接。尽管有些养老社区开始聘请国际知名养老管理机构从事养老社区管理,但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
4.现代社会_女人更累(一辩稿) 篇四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
很荣幸今天能够跟大家坐在这里,关于当今社会男人还是女人更累”这个辩题一辩究竟。
现代社会是指通常所说的工业社会,与有着“男主外,女主内”的绝对化社会分工的古代社会相对。所以,今天我们不难看出,受传统观念限制和在自身天性上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女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现代社会中,会比男人更累,更易产生身心疲劳的感觉。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第一,从家庭方面看,女人首先承担着人类繁衍的重任,十月怀胎的辛苦,分娩时撕心裂肺的疼痛。医学上把疼痛分为10级,而自然分娩正是第十级疼痛。这不仅仅是女人的最痛、女人的最累,甚至可以说是人类的最痛、人类的最累。其次,女人还需要干各种的家务活,照顾丈夫,伺候公婆,可谓劳神又费力。虽然说现在已逐渐弱化了男女在家务劳动上的绝对分工,但不可否认的是,纵观整个社会,还是女人更多地承担照料家庭日常生活的责任
第二,从工作方面来说,现代社会虽赋予了女性参加社会劳动的权利,却并没有赋予女性相对公平和便于她们发展的工作环境。首先,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常常遭受到三方面的歧视:性别歧视,怀孕歧视,年龄歧视。在同等条件下,企业通常优先录用男生,一些用人单位对女生百般挑剔,甚至会提出要会喝酒会跳等等这些除职业要求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甚至会在恋爱问题上大做文章,有的用人单位在最后签约的时候,还额外要求女毕业生工作后三到五年不得生育。这就会给女性造成就业的困难,在求职频频遭遇就业歧视的情况下,很多女性不得不高能低就,去从事技术含量不高,报酬很少,劳动强度相对较高的边缘部门。再者,职业女性常常遭遇性骚扰其次,自经济转型以来,男女工资差异在不断拉大。综上,这种付出与收获无法取得对等甚至付出的远远大于收获的女性职场规则,使得女人在工作上比男人更加的疲劳,这也是为什么罹患抑郁症的男女比例高达1:2的原因。
第三,从社会观念来说,大男子主义的占有欲以及统治欲望等男权思想的长期存在使得女性在家庭中并无平等可言,家庭暴力摧残女性的身心,女性却经常救济无门或者为了家庭而甘愿而忍受。其次,由于封建思想的残余与社会偏颇观念的沉淀,人们对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要求更高,人们的主流观念仍然是女性的本位是家庭,女性理应为家庭做出自己的贡献而其次才是女性个人,女强人一词的意义似乎贬大于褒。在这么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下,女性承受的压力,女性身心承受的疲累不言而喻,远比男性要来得更加的苦更加的累。今天,我们承认在现代社会中,女性比男性更累,是希望能够通过这场辩论,倡导一种价值观---实现真真正正的男女平等,保障女性的各项权利,让她们拥有跟男性同样的发展平台,让她们能够兼顾好妻子,妈妈,职业女性的身份。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在现代社会,女人更累。
5.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 篇五
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很荣幸,今天能在这里和对方辩友讨论全才和专才谁更能适应社会竞争这一问题。我方认为,全才更适应社会竞争。
在社会竞争浪潮日益汹涌的今天,关于人才的思考也愈加深刻,我方所谓的全才是指具有一个主导专业,同时擅长其它多个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简而言之,是知识综合化,技能多样化,适应变动的能力强的人才。今天我们比较全才与专才谁更适应社会的竞争,就要看谁何者更能创造并利用机遇,引领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我方认为全更能适应社会的竞争,理由有三。
首先,只有以全为向导,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当今社会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创新快的特点,学科的相互渗透、交叉综合,已成为历史必然的选择。历史的每一次翻页,都在于社会和人才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相对于专才而言,全才拥有更宽广的知识储备和更全面的技能,并且拥有更开阔的视野。全才更具有发现新生产要素、实现创新的能力,更懂得用敏锐的眼光去把握实现自我全面发展的机遇,从而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化。
第二,全才才能适应社会变化的宽口径。科学技术的进步目不暇接,社会的变化层出不穷,而用专才专一的才能却不能满足新兴的社会的需求,当今社会知识更新正在以每年百分之十的速度发展,人类真正进入了信息爆炸的时代。歌德说:“人才应该拥有跨越时代的洞察力,发展长远影响的创造力。”在交叉学科,复合学科相继出现之时,只有能文能武之人才运用其广文博识、融会贯通的能力,才能更加快速地接受新的知识和技能满足日新月异的变化需求。因此,只有全才才能承受社会发展的速度。
第三,全才才能胜任社会需求的广泛性。米德曾说,社会网络纷繁复杂,绝不是单一才干所能胜任的。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专才从同一范围内进行的思考必定不能从杂乱无章中理出思绪,而只有全才运用广博的能力才能从整体的角度统揽全局,掌握局势于执掌之间。新中国的成立,正是依靠邓小平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才能才得以建立。微软帝国的开创正事凭借比尔盖茨高超的专业技术和强大的管理能力得以开创,社会是一曲纷繁复杂的乐章,单调的曲调一定不能奏出优美的篇章。可见,只有全才才能站在社会竞争的风口浪尖,立于时代浪潮的不败之地。
6.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 篇六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现代社会,因竞争而不断进步,因竞争而充满活力!我方认为:在当今社会,竞争比合作更重要!首先,我想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错误。
第一,对方辩友谈论的是“恶性竞争”,但是请在座各位注意,恶性竞争是因为自身能力无足以在竞争中获胜的情况下,害怕竞争,才出现的行为。
第二,对方辩友片面的扩大化了合作的好处,黑社会内部合作相当融洽,但是他们并没有对社会作出任何贡献,反而危害了社会。
第三,对方辩友没有搞清楚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合作与竞争相互依存,竞争并不排斥合作,合作也有其巨大作用,但是竞争比合作更为重要!
(以上的反驳可根据对方辩友的理论去做改变)我们在此为各位梳理了合作与竞争的概念,即:溯本追源,竞争是指个人或团体为要达到需要的目标,努力追赶、争胜的过程。合作就是个人或团体为达到共同利益,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行动方式。比是含有比较的意思,重要指的是有重大影响或意义的。我将从以下两点论述竞争比合作更重要。
第一,竞争更能促进个人的发展。一方面,竞争更能刺激个人积极性的发挥,另一方面,竞争更能促进个人能力的提高。正所谓:强者不自勉,或死而泯灭于无闻;弱者能自立,则必有称于世。我们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企业通过竞争招聘人才,市场因为竞争充满活力,这正是对竞争的影响力的认可。
第二,竞争更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合作存在安逸性和无比较性,没有比较就没有发展,而竞争则具有对抗性、比较性和争胜性。医学界与病魔的竞争,增加了患者的存活率;新旧制度的竞争,完善了社会体制的改革;政府与恐怖主义的竞争,加强了社会的安全性;各国间科技、经济、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提高了国家在世界的影响力,这些事例无一不是说明竞争更有深远影响。
第三,合作是竞争的手段。我方认为,合作是一种手段,竞争才是常态,竞争是合作的目标、根源、动力所在,没有竞争,就没有合作。纵观社会历史的发展,合作的存在是为了竞争做准备,竞争才是达到目的的重要手段
虽然,社会上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但这是因为个别人的心理素质问题,我们不能以此就抹杀了竞争的积极性。当然,我们绝不否认合作的重要意义,因为合作是实现更有利竞争的手段,当合作与竞争共存时,竞争的重要性是远远大于合作的。综上所述,竞争才是当今社会立足之本,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竞争比合作更重要!
攻辩小结:
大家好!对方一辩小桥流水,对方二辩掀波起浪,对方三辩滔滔不绝,但,无论是微波还是巨浪,都冲不掉其中的种种问题。
首先,请对方辩友不要把竞争以偏概全为恶性竞争,请问对方辩友,难道就没有不良合作吗?台独分子寻求美国庇护,阻碍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奸商贪官沆瀣一气,损害消费者权益;英美法等国联合对利比亚进行空袭,无辜平局受害,生灵涂炭,难道这也可以说明合作使社会进步吗?再者,合作的弊端还表现在其安逸性,没有比较,就没有发展。当然,我方并不否认合作的重要性,但,竞争更重要。
在自然社会,狼的存在,淘汰了羊群中的老弱病残。然而,在动物园里,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狮子、老虎等猛兽有其形而无其神。为什么呢?正是因为缺乏竞争,而丧失了其原本的竞争力,若将其放归自然,结果自是不言而喻。
人类社会也是如此,竞争的存在,促进着进步。
从欧盟的诞生到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形成,从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协商到东盟首会晤,有哪一次的合作不是源于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又有哪一次合作没有加剧地区间的竞争?国际金融、电信等机构进驻中国市场,只有竞争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当今社会,大学扩招使每年的大学毕业生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有限的工作岗位面对无限的就业人员,试问,若不采取竞争上岗,难道要合作上岗吗?今天,我方与对方辩友的这场辩论赛是有胜负之分的,团队内小范围的合作也是为了大范围的竞争,难道说对方辩友不想赢吗?
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竞争乃社会进步之母,没有竞争,就没有百家争鸣的盛世,也不会有百花齐放的社会,更不会有美好的未来!
7.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 篇七
关键词:农村老人,养老,政府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 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 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 并且大约60%生活在农村。可见, 中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中国老人尤其是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正在凸显。并且,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必将变得越来越突出, 变得越来越敏感:一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 进入城市的劳动力会越来越多, 农村老人的家庭养老方式日益解体;二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农村中生育水平明显下降, 独生子女的家庭越来越多, 老人需要赡养与赡养老人的物力、财力和人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三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 老弱病残留守农村。而如何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 也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事实上, 正如人人都有孩提时代一样, 人人都会步入老年阶段。所以, 我国历来就倡导尊老爱幼, 社会上历来就有儿童的养育问题和老人的赡养问题。不过, 在现实生活中, 似乎有这样一个规律:儿童的养育一般不成问题, 即使有问题也相对容易解决, 而对老人的赡养比起对儿童的养育问题来说, 那就严重得多, 解决起来也复杂得多。这是什么原因呢?本人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 从情感上来讲, 人们更愿意接受儿童。儿童处于生命的初始阶段, 往往能给人以活泼可爱的感觉, 老人处于生命的垂暮之年, 往往给人以老气横秋的感觉。其次, 人老了, 劳动能力逐步丧失, 为他人所作的贡献必将越来越少, 给家人和社会带来的负担必将逐步加重。儿童则不然, 许多父母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 在孩子身上寄托自己的希望, 所以愿意在子女身上奉献自己的一切。同样的道理, 社会对老人的关注往往会少于对儿童的关注, 更加少于对青壮年的关注。尤其是在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的国家和社会, 这种关注更是显而易见的。我国就经历过甚至还正在经历这样一种阶段。
目前, 我国农村老人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大多数农村老人几乎生活在“真空”中, 一部分农村老人甚至处于自生自灭的生存状态, 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村老年人较少得到政治上的关心。虽然国家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但是老年人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侵权事件发生之后很少能够得到有效处理。二是农村老年人很少得到生活上的关心。照理来说, 人到老年, 应该好好休息休息了, 但是在农村, 老年人却成了种田耕地的主力军, 年轻人不是进城务工, 就是不愿也不会下地干农活。并且, 相对于自己的子女和其他年轻人, 农村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条件都差得多, 农村中“儿女住楼房, 老人守茅房”的现象并不少见。这一方面是老年人节俭的生活习惯使然, 另一方面也是老年人在加重社会地位偏低所致。三是很少得到情感上的关心。农村老年人一般常年与子女分离, 几乎没有娱乐活动, 只有孤独和寂寞常常与他们作伴。四是很少有医疗上的保障。农村老人最怕的是伤风感冒。一方面是由于医疗费用昂贵, 农村老人难以独立支付。另一方面是就近很难有令老年病人信得过的医院和诊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 农村家庭对老年人疾病关心不够。一般来说, 如果是小孩得病, 一般比较重视, 如果是老人, 则认为花那么多钱不值得。所以感冒病痛来袭, 他们要么强忍病痛外出医问药, 要么徒手与病魔做斗争。从理论上来讲, 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相背离的, 也是与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相背离的。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 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已经到了十分关键和紧迫的时期。2011年6月20日,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上指出, 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并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 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这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惠民政策, 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建设, 也是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是一项系统工程, 它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一, 政府在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方面应主动担当。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因此政府一定要坚持做到以人为本, 真正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要主动把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内容。如果说发展一方经济是为了人民, 那么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更是为了人民。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政府都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这中主动作用, 主要体现在从法律上加以规定, 从资金上加以支持, 从行动上加以组织, 从理论上加以宣传, 等等。
第二, 要转变农村的养老观念。依靠家庭和子女养老是我国的传统。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生育水平下降, 独生子女在客观上很难独自完成赡养父母的任务。所以农村老人的养老观念也要进行转变。要从主观上减少对子女的期待, 从思想上变“依靠子女”养老为“依靠自己”养老, 从“依靠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社会”养老, 只要政府和社会能够给自己提供养老方面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自己就应该乐于接受, 并积极配合。同时, 全社会要努力创造条件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各种制度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社会化服务。
第三, 从空间上建立覆盖乡村组的养老网络。要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除了家庭和老人自身的努力之外, 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妇联的作用就更加直接和重要。乡镇委员会、村委会以及各级村民小组都应当成立“关爱老年人”工作领导组, 由专人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同时, 乡一级要建立敬老院, 重点负责解决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村一级要建立幸福院, 重点负责解决本村特别困难的老人养老问题;组一级要建立互助组, 重点负责解决家庭条件较好, 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老人的养老问题。有的村子中还可以组建流动看护组, 根据每名老人的实际要求, 上门服务, 每日流动地对老人进行看护。
第四, 要建立国家、集体和个人相结合的融资渠道。从全世界来看, 凡事有农民的地区, 农民收入都普遍较低。所以, 没有公共财政的大量投入, 没有政府的支持、参与和主导, 任何国家的农民养老保障制度都不可能顺利建立并正常运行。因此许多国家在建立农民社会保障时, 大都采取工业反哺农业的办法, 对农民养老保险给予大量的财政补贴, 或直接由财政出资给予养老保障。就我们国家目前经济发展状况而言, 现在应该已经基本具备解决农村老人养老资金的能力。中央政府与省、市、县、乡级政府应该联动, 主动承担农民老人养老费用的至少50%;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由村集体负担一部分养老费用, 不足的部分由老人自己或者子女承担。此外, 还可以发动社会力量建立农村特困老人救助基金, 通过社会捐助或发行彩票的形式筹集资金, 多渠道解决农村特困老人养老困难。也只有在政府主导之下, 实行多管齐下, 才能解决农村老人养老中最重要的瓶颈———资金问题。
第五, 从实际出发解决农村老人养老的人手问题和场地问题。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解决了资金问题, 还需要解决人手和场地问题。从降低成本这个角度出发, 乡和村一级可以租赁闲置的校舍、厂房、民房等房产资源, 进行改造和维修整理, 作为老人养老场所。这是目前解决农村老人养老场地问题最有效的办法。至于人手问题, 就乡一级的敬老院, 应该以向社会招聘有一定工作技能的人员为主, 工作人员的工资主要由政府负担。对于村一级和组一级的养老人手, 可以在本村聘请那些年龄60岁左右, 身体状况较好的老人来承担照料任务。因为在农村, 60岁~70岁的健康老人仍然存在一定的劳动能力, 可以从事基本的劳动, 进行日常的生活照料。在本村聘请年龄60岁左右, 身体状况较好的老人来承担照料任务, 给予他们适当的报酬, 这样既可以增加从业老人的经济收入, 又可以降低受助人员的成本支出。有些地方在养老院内部实行以老养老方式的看护, 让身体状况相对较好的老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身边的老龄同伴, 这种方式既促进了老人之间的情感交流, 也可以消除生活习惯等日常差异带来的影响。还有的地方采取储蓄养老时间的形式, 即对看护人员提供的服务, 养老机构不支付现金报酬, 而是对其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计时, 并以存折的形式加以储蓄登记, 待其进入养老院后凭存折上储蓄的时间, 免费享受看护和养老, 这样做可以大大地降低养老院的开支和入住老人的经济负担。这些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方式都值得借鉴。
第六, 要重视农村老人的医疗问题, 使得农村老人病有所医。农村老人由于年轻时迫于生计, 透支体力, 很少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 到了老年时期一般患病率较高。大部分老人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关节炎等一些疾病。加之农村普遍收入都比较低, 农村老年人居住比较分散, 缺医少药、看病就医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大多数老人都是自己去找草药或找土医生。这样势必影响他们的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政府和社会要重视解决农村老人的医疗问题, 尤其是要重视孤寡、贫困、失能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 以满足他们基本的生存要求。比如, 乡一级卫生院应该建立农村老人与医护人员的联系卡, 使老人能够真正做到“病有所医”。要在农村老人中加大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教育, 使农民尽早告别不良的生活卫生习惯, 采取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地区要定期对农村老人开展健康检查, 使他们无病早预防, 有病早治疗。
第七, 要加强孝德文化教育, 营造有利于农村老人养老的良好氛围。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不是说有政府的主导, 有了社会的努力, 就不需要老人的子女后代出力了。事实上, 老年人对于子女后代在情感上的依恋是其他任何方式都无法代替的。所以,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 要继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使老人的子女后代主动地积极地关心、理解和照顾老人, 报答他们对父母的养育之恩。同时, 农村基层组织要重视留守老人与子女的亲情联系工作, 让外出务工的子女认识到他们有义务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赡养扶助, 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关心帮助、体贴安慰, 甚至可以采用农村养老赡养协议书形式, 以强制性发挥家庭成员的重要作用。此外, 农村基层组织可以牵头组织农村老年协会, 倡导建立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的互助互济组织;还可以牵头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 多方面解决农村老人的生病照料问题, 使老年人能感受到天伦之乐, 从而安度晚年。
注释
8.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 篇八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财政补贴
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149(2014)03-0110-07
一、引言
養老保险的城乡整合和地区整合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难题。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于2009年9月和2011年6月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以县市为单位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然而,上述文件仅规定了中央政府对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具体补贴数额,地方政府补贴标准则可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自行确定。实践中,即使经济社会条件相似的邻近县市,地方政府对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补贴也存在显著差异,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2013年9月,广东省人社厅出台《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粤府〔2013〕92号)通过详细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财政补贴责任,将新农保和城居保进行整合,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并全面上调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然而,广东省各地经济发展并不均衡,是否都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补贴责任?
《人口与经济》2014年第3期
黄丽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问题研究
近年来研究新农保政府补贴问题的文献大量涌现。例如,邓大松等人区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探讨新农保的政府补贴问题,得出中央财政有能力承担新农保财政补助,但中西部贫困地区地方财政筹资困难的结论[1]。薛惠元等人探讨了新农保财政补助的地方公平性问题[2]。杨翠迎等人基于养老金替代率的视角对各地新农保养老金及补贴标准合意增长水平等问题进行了研究[3]。但上述文献并未涉及新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并轨和地区整合问题。部分文献虽然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整合和衔接问题进行了尝试性探索,但对于其中的财政补贴问题分析并不深入。例如,邓大松等人运用规范分析方法对新农保未来发展和整合方向进行了分析[4];黄丽等人通过广东中山的案例研究,探讨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并轨的难点问题等[5]。鉴于此,本文基于广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和2011年财政数据,对省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中的筹资能力进行测算和分析,探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过程中的各级政府的财政关系。
二、 广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的基本方式
1.各级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标准
2013年《实施办法》中将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每人每月65元(780元/年),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50%给予补助(即每人每月补助275元)。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
根据《广东统计年鉴(2013)》,广东经济区划包括四个区域: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肇庆、江门);东翼地区(珠三角以东,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西翼地区(珠三角以西,包括湛江、茂名、阳江);粤北地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由省财政补助(每人每月1875元),中央和省补助以外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2.对农民个人缴费补贴
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于所需资金,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含江门的恩平市、开平市和台山市,其中省财政对开平市和台山市按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下同)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负担,其中省财政负担部分按各级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的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0元)的1/3安排,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3. 对农民的缴费激励办法
为鼓励参保农村居民多缴费,2013年《实施办法》中规定,对缴费期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参保缴费每超过1年地方财政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对于所需资金,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由省财政负担50%。
4. 对缴费困难群体的补充规定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困群体,试点文件规定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具体情况详见表1。
9.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 篇九
当今中国,医患关系矛盾严重,其本质是由于患者与医生双方的信息相互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具体体现于观念问题。基于这样的背景之下,我方认为观念问题是当今中国医患矛盾成因的核心。医患矛盾既指表象的冲突事件,又指医患双方心理上的不满,观念是指人对于事物的认识、看法、理解。经济是指物质生产、流通、交换等活动。值得区分的是,经济是指物质、生产、流通、交换等活动,与在经济作用下所有运行机制的经济机制有本质的区别。我方的判断标准是:何者从根本上导致了医患矛盾的现象。论证如下:
首先,医患关系矛盾是由于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相互不理解造成的。医生问诊全过程往往少于五分钟。这短短的问诊过程不足以患者问清想咨询的问题。因此当患者糊里糊涂完成检查、缴费、治疗,尤其治疗效果不如愿时,患者及家属往往认为被医生敷衍、误诊、过度医疗。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之下,患者带着怀疑不信任的眼光看医生,医生还能友好的对待患者么?来医院本是为了看病,当患者治疗后发现病没治好,心理产生落差于是向医生大打出手,这种事件屡见不鲜,其矛盾根本不是治疗费的多少,而是我给了钱病却没治好。在医闹如此严重的今天,医生给患者看病的同时还要随时准备自卫防止自己被打,这种情况下还能好好看病么?在这种恶性循环下,医生对病人越来越冷漠,患者越来越仇视医生,医患关系如何不出现矛盾?
其次,媒体的恶意煽动导致整个社会对于医患矛盾观念形成先入为主的思想,加剧了医患矛盾关系。媒体为了博人眼球,片面将医生形象妖魔化,例如纱布门事件。医生本是想采取宫腔纱布填塞的措施止血,保住患者子宫。却被媒体报道为无良医生手术忘取纱布。一群不明真相的网民又在后面跟风评论。正常的手术报道成医疗事故。这不仅丑化了医生在大众心中的形象,导致整个社会都片面形成对于医生的不信任观念。更叫无辜的医生如何去看待这个冷漠的社会?这根深蒂固了医患矛盾关系,从而加剧了医患矛盾关系的紧张。
10.一辩稿 篇十
第一,在经济领域我们都有一个共识:资源是有限的,而经济的发展又必然要依托于资源。根据计算,一个百万人口的城市要满足每天基本生活需求需要消耗食物2000吨,煤炭3000吨,石油2800吨,天然气2700吨,所以预计到2050年4个地球的资源才可以养活所有地球上的人类。在资源日渐短缺的情况下,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不仅高耗能而且资源的利用率也较为低下。而低碳经济则通过技术革新和扩大规模、提高了单位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了经济发展与资源的矛盾,除此之外,低碳经济更是通过开发新能源,使得可利用资源量大大增加,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添加了新燃料。要想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无疑要依靠低碳经济。
第二,低碳经济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此带动国民经济从高耗能的粗放发展模式转型成技术高效的集约发展模式。基于目前世界处于能源消耗总量大、增速快的阶段,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资源密集和污染严重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要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低碳经济一方面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大力增加对节能减排和环保技术的投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在此对方辩友可能站在这部分企业的角度,说明低碳经济妨碍了传统行业的经济发展,但是低碳经济不一定导致GDP下滑,通过形成低碳规模经济,将有效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只有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国民经济才能摆脱简单加工的产业链低端地位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第三,低碳经济是国家跨越式发展的契机。在低碳经济发展较快的欧洲,可再生能源技术已经有200亿欧元的产值,提供30万人就业。由此可推断,如果我们能够争取实施低碳经济,由此发展的新兴的能源产业一方面为缓解气候变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又可以创造就业岗位,推动绿色就业,有效缓解就业压力。换句话说,低碳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捷径,因为它跨过了先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综合以上观点,低碳经济促不仅进了经济的持续、有力发展,更是加快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时代的早日到来,因此我们不难发现低碳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
11.社会养老问题一辩稿 篇十一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基金投资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4—0060—02
面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的形势,面对试点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要解决广大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问题,就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代替传统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这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限的土地资源无法承载农民的保障功能: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在现有的收入水平上,农民没有能力考虑自身的养老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农村老年人口与城市退休人员一样实现了老有所养。便于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提供了必要支撑。
(二)有利于加快解决“三农”问题。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使他们逐步进入小康行列,保证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有利于落实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在广大的农村,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要想从根本上转变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实现农村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从养老保障人手,这是治本之策。
二、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原因有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也有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集中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制度本身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是,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二)保障水平过低,保障制度不稳定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每月按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参保缴费。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这样低的缴费额,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这对农民养老几乎起不到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O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此外,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不具有稳定性。
(三)保费投资形式单一,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按现行政策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在指定的专业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保费只能用于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不直接用于投资。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已经出现参保的人数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大打折扣。随着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资金积累越来越多,当前以县为单位的分散管理形式不仅增加了基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而且由于投资形式单一。没有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也难以抵御通货膨胀的侵蚀,使养老保险基金没有增值反而“缩水”,削弱了未来的保障能力。
(四)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
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再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缺口很大。
三、解决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路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可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
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储蓄型保险制度,没有城镇养老保险中社会统筹部分,即在城镇社会保险中,如果个人交纳保险费越多,集体补助也越多,个人账户积累资金也越多,未来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现阶段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实际执行中,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所以,今后要从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出发,加大国民收人再分配向农民和农村的倾斜力度,从制度设计上使农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的基金收益明显高于储蓄收益,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二)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由于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缺乏法律效力,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所以,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才能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三)创新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是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目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范围通常是依据政府的法令规定,只能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获取利息,不能购买股票和进行其他投资。这使养老金不能实行资本化,养老保险基金也不能进行资本运营。而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国家应该逐步放松投资管制,建立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所必须的基本组织结构和基础设施,创新更多的投资渠道,向养老基金开放国内股票市场、其他有价证券市场等。
(四)取消提取经办机构管理费规定,对经办机构经费实行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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