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先进事迹

2024-10-12

法警先进事迹(10篇)

1.法警先进事迹 篇一

本溪中院法警支队事迹

几年来,在市法院党组正确领导下,在省院法警总队的指导下,本溪中院法警支队紧紧围绕服务审判、确保安全的工作任务,狠抓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值庭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等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支队多次被市院党组通报表扬,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庭、民事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加强机关安全保障。2011年,开庭审理、宣判127次,押解被告211人次,出动警力1102人次,执行死刑3次,共出动警力90人次。协助民事审判45次,出动警力175人次,共参与民事强制执行17次,出动警力43人次;协助立案庭处理缠诉、闹访125次,当事人314人次,出动警力842人次。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听审过程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有效的保障了审判人员及旁听群众的人身安全。同时认真落实各项规则,果断处理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大机关警卫安全,预防恶性事件发生,全年前、后楼值班246天,出动警力984人次,巡视984次,出动警力1968人次,执行局值班238天,出动警力476人次,有效的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二、加强业务技能训练,提高法警综合素质。

多年来,法警工作之所以开展的顺利有序,取的了一些成绩,特别是在完成重大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法警能冲的上去,临危不惧,圆满的完成任务,是和抓制度建设、抓训练,抓素质提高是分不开的。如多年来坚持到部队训练基地,进行封闭式训练,从法规法纪、规章制度、思想作风、业务基础、体能处突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这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最高法院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现代司法警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不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创建了新的载体和平台。要真正用岗位大练兵的成效来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整体素质,推动各项司法警察工作的发展。通过大练兵司法警察队伍的形象和作用及工作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支队组织全市司法警察进行了为期半个月时间的全封闭训练,此次任务的重要性,第一是完成司法警察训练,二是完成最高法院技能大练兵的考核任务,三是为了迎接首届全省法院系统运动会的召开,在开幕式上我们代表本溪法院司法警察方阵接受全省法院的检阅。训练中,主要重点对法警业务如:押解、值庭、看管、安检的工作及新擒敌拳、警棍操、盾牌术等技能进行了强化,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法警队伍,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支队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全体法警克服天气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训练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树立严肃认真的态度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仪容端庄,姿态端正,着装整齐,行动迅速,动作紧张,精力集中,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通过参训人员的共同努力在全省法院运动会阅警式和团体表演上以整齐的步伐、准确动作、高昂的气势接受了全省法的检阅。在之后接受的省高法考核组的考核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2011年岗位大练兵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建章立制,认真钻研,不断探索,开创工作新局面。

为适应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支队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队伍管理方面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修定了一系列的的警队管理规定。建立了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专业训练,押解、看管人犯,值庭,出警,武器、械具使用管理,警、囚车使用管理,请销假,请示报告10项制度,建立了政治教育,工作日记,业训练,押解、看管、值庭,出警,武器、械具使用,车辆使用,人员花名册,装备、器材统计,请销假10种登记和《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还把多年总结编写的制度、职责、规定与各级下发的有关规定、条例汇编成《司法警察工作守则》发至人手一册。今年,制订了《本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暨“十小练兵‘活动方案》和《训练计划》。,是建立了两级警队协调互动机制是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把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全方位地、时时刻刻确保法院安全。

四、加强教育管理工作,发扬廉洁自律的作风。

一年来,法警支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纪律建设,通过组织干警深入到“扶贫户”访贫问苦,参加市公益活动、参观学习、篮球赛、政治教育、文体活动教育活动,并结合开展“司法警察职务行为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法警“六条禁令”,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了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受到院里的好评。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2.人民法院法警队事迹材料 篇二

事 迹 材 料

****年度,我院法警大队在院党组和上级法院的领导、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观念,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规范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积极建立完善外勤工作警务化运行机制,通过加强机制创新,强化规范化管理,倡导装备强警,使法警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认真全面履行八项职能,积极服务于审判工作

我们将司法警察所肩负的八项职能作为法警各项工作的基础,切实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参加各类审判案件值庭*人次,执行拘传*次,拘留*人次,协助执行死刑*次,押解人犯*次,所看管、押解人犯无一发生自伤、自残、自杀或逃脱事故;积极参与执结各类案件**件,结案标的额达**万余元,其中,执结“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起,所执案件未因执行不当引起当事人集体上访或群体事件发生,保障了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精心打造一支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

我大队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法警建设的首位,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全队干警集中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干警政治理念。同时,强化军事化技能训练,每周六组织本院全体法警进行专业技 1 能专题集训,对队列、擒敌技术、械具使用、手步枪练习、实弹射击等项目逐一严格操作训练。目前,我们自行组织专题集训

65次,全员参训率达100%,手步枪射击优秀率达95%以上,五公里越野跑总评成绩达到了良好以上,使全队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战斗力。

三、推行警营式管理机制,提高法警规范化管理水平

法警大队全面实行法警警营式管理,集中归口管理,做到统一着装、统一食宿、统一训练、统一装备、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等“六个统一”,不断提高法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使法警警营式管理取得实效,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年底落成并投入使用了全市第一座1400余平方米的专业法警大楼。法警大队办公室、会议室、健身房、警械库一应俱全,使法警办公条件达到一流水平。院领导还挤出资金为法警大队配备了猎豹警用指挥车、依维柯囚车、桑塔纳工作车等5部专管专用车辆,并且按规定为每位法警配备警械具一套(包括手铐、钢盔、盾牌等),提高了法警快速出警和机动应变能力。同时,开辟室外训练场,配置沙地、联合攀登器、单杠、双杠,为增强法警体能创造了物质条件。另外,我们新建了犯人羁押室,安装八套牢固的铁笼和彩色监控摄像系统。在信息化管理方面,法院为法警大队配备了摄像机、扫描仪、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电脑配备齐全,并与院局域网和省院广域网实现联网。良好的物质装备建设,为法警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创新机制,全面推行外勤工作警务化

经过充分论证,从去年开始,法警大队全面接管了案件法律 2 文书送达、实施财产保全、勘验等外勤工作,全面推行外勤工作警务化管理机制。通过将法警队伍分为法警大队长—警长—警官(正式法警)一警士(招聘法警)四级,实行警长负责制。四名警长在法警大队长的统一领导下,分别指挥由警官和警士组成的四个警务组执行法院各项外勤任务。警务一组负责法律文书送达及实施保全措施等庭前准备工作;警务二组负责协助人民法庭案件执行、送达法律文书,案件值庭和处置突发事件;警务三组负责刑庭及其他庭室重大案件的值庭;警务四组为机动组,根据业务庭室的用警申请协助工作。日常工作中,各警务组人数相对确定,人员则实行定期轮换,但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则由法警大队长统一指挥,各警务组协调配合,形成灵活机动的快速反应机制。从而,使外勤警务化工作形成了内部层次清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置协调的管理模式,快速反应能力大大增强。1—12月份,法警大队勘验现场**案次,财产保全**案次,送达法律文书**份,所送达法律文书均按规定的时间、对象准确送达当事人,送达时间较以前缩短了**天,送达效率提高了**%。

3.法警职责 篇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现对司法警察的 科学管理,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 一。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 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 利进行。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司法 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二)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三)送达法律文书;

(四)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五)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六)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七)执行死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 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 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武器。

第十条 为保障审判场所的安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对进入审判场 所的非依法履行职务人员,可以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宜进入审判场所或 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应当依法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 为维护法庭秩序,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遵照审判长或 独任审判员的指令,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 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 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大队。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的领导,接受所 在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研究、制定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三)指导、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

(四)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警衔报批工作;

(六)管理警督以上司法警察的警衔;

(七)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八)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警务活动;

(九)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二)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三)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

(四)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

(六)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七)协调辖区内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八)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九)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二)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三)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四)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五)指挥辖区内的警务工作;

(六)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七)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八)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二)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细则;

(三)制定、实施司法警察工作计划;

(四)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五)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

(七)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 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录用司法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 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级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 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院司法警察 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司 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从其他 部门调任不同职务司法警察的最高年龄:办事员、科员级不超过二十五 周岁,科级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副处级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警衔标 志、臂章、警号,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警官证。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警务保障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 公安部统一监制,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公安部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 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标志、臂章、警号、警官证、制式服装、警械为司法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和训练所需经费应当得到保 证,并列入本院财务预算。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司法警察装备现代化建设,有计划 地改善司法警察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等装备设施。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并享受 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惟一的一支带有武装性质的准军事力量,既担负着提押案犯、送达法律文书、维护审判秩序、参与执行以及执行死刑的重要任务,又肩负着依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审判权威的神圣使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列》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这就为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提供了依据。在执行过程中,现在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执行人员依法采取冻结、划拨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冻拍卖变卖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财产隐匿地;强制交出财产或票证;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并维护执行的现场秩序。法警参与案件执行,还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的客观需要,总之,现在的法警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法警,不管是审判和执行,都离不开法警的参与。

一、司法警察在执行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案件的执行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的延续,属于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工作之一,执行作用是通过行使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职权,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制,维护人民法院的审判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审判机关的权威不受侵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官对诉讼案件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在诉讼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司法警察没有审判权和执行权,不能对案件的执行与否,执行回转或终止执行等裁判行为行使决定权,它协助执行人员的工作,依据执行人员做出的有效裁定文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诉讼活动中处于从属地位。司法警察负担强制执行的所有外部任务,而身为法官的执行员负责就案件的执行,制作裁判文书和发出执行命令,司法警察根据执行法官的裁定和具体指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执行措施。当然由于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带有国家强制性,这决定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对抗性,它的性质属于准军事化组织。作为警察中的特殊警种之一,司法警察有权对干扰、妨碍一切审判活动的单位法人和公民的行为采取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的强制措施。在审判活动中对人身、财产行使的强制措施是他人无权代为行使的,此项权力的行使只属于司法警察。即执行实施权的警务化。司法警察的职责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规定,它的权力行使必须严格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滥用职权将导致司法腐败,玷辱法律神圣的威严。规范司法警察的警务行为,明确执行案件中司法警察的执行范围不能超越职权。诸如超越职权对执行案件签发执行决定、制作裁判文书、违反规定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财产采用强制措施,擅自为私人追债,执行案件中粗暴执法的问题等。

二、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1、执行案件前,执行庭和法警队的协调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完成,目前司法实践中重大执行措施,一般都有司法警察参加。司法警察在案件执行中的从属地位容易使负责执行工作的业务庭对法警工作的忽视,认为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不过是负责执行人员在执行中,保证执行人身的安全,防止被执行人的阻挠或破坏而导致执行工作的缓慢问题。所以疏于和法警的互相沟通,仅以一张派警命令要求法警出警协助,这样容易使司法警察在出警时因不了

解案情的复杂性,导致在执行工作中的被动牵制局面,不利于搞好执行现场的警务保障工作。

2、司法警察在执行案件中警务保障工作滞后不前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现场秩序的维持和被执行标的物管理上存在的瑕疵。这里有多方面的因素问题,不仅仅是执法环境的因素,也包括执法现场的指挥调度力度不够,对执行案件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准备不充分,司法警察对案件执行中的警务保障能力存在隐患,表现在对执行警务时思想的麻痹,行动散漫未按规定着装,执行警务时随意闲聊嬉戏打闹现象有之。对查封、扣押的物品不注意清点造册,随意堆放疏于看管、保存,造成查封物品丢失。执行现场被冲击,执行人员和法警被不法分子殴伤,甚至被非法扣留的事件时有发生,这都说明司法警察的安全警务保障和协助执行能力仍需有待提高。

3、司法警察对参与案件执行思想上重视不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敌对情绪较高或者矛盾比较激化的案件,执行局才要求司法警察参加,案件执行过程除非复杂或难于执行,一般的案件就由执行员独自完成。这使得司法警察对参加各类案件的执行目的和任务有偏差,在部分警员中存在着模糊的甚至偏激的观念,对执勤中“陪同”的配角有抵触思想,对执行现场的环境、情况疏于分析;疏于做好前期警务保障的准备工作,认为这些是执行员应注意的事情,执行员怎么说就怎么做,无需去想如何共同做好执行工作,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认识不足,使得执行现场维持秩序工作不到位等等。作为司法警察中存在的这些消极思想极不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4、执行工作中,法警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执行措施不规范,对执行过程中,一有被执行人阻碍执行工作,法警通常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拘留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手续是否完备?在什么情形下适用,不闻不问。以及给被执行人加带械具等强制措施适用的随意性大,忽视了依法办案的准则和要求,违背法律规定,不仅不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也容易激化矛盾,导致司法不公。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

1、明确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职责范围。

(1)维护执行现场的秩序,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无论是一般执行案件,还是大规模强制执行,法警应当维持好现场秩序,做好现场警戒工作,确保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2)保障执行人员的人身及各种文书、装备的安全。在司法实践中,执行工作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持别是要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案件,案情往往更为复杂。如果出现当事人暴力抗法、聚众闹事、围攻执行人员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司法警察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精神,保证执行人员及各种文书、装备的安全,并努力疏导,化解矛盾,促进案件的顺利执行。

(3)看护好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的财产与物品,防止被执行人或他人抢夺、损坏。

(4)制止被执行人及其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在作出强制执行措施决定后,法警应依法及时、迅速、稳妥地采取强制措施。

(5)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提高司法警察的各项素质,使司法警察具备以下四种素质: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的首要条件。强制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使权利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因此,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司法为民的思想等都会集中体现,就看参与执行的司法警察平时积累的政治素质如何,关键时刻能不能体现出来。如果具备了过硬的政治素质,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能顺其自然地通过具体行动表现出来;假如政治素质不过硬,遇到困难就会出现畏难情绪,知难而退,将直接影响强制执行的效果。

(2)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是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的必备条件。强制执行案件的种类较多,涉及当事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做好围观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强制措施的运用等,都需要司法警察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和本职业务知识。仅靠参加培训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司法警察自身利用平时的空余时间不断地补充、吸收相关知识,以达到具体操作时能灵活自如地运用。

(3)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由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抗性比较大,在执行工作中,暴力抗法、群众围攻、甚至以死相威胁等突发性事件经常发生。比如以死相威胁这一突发事件,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当被执行人居住地有河流时,要防止其跳河;当被执行人居住在楼房中时,要防止其跳楼,等等,不一而足。总之,司法警察要有敏锐的洞察力,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以获得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是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司法警察本身的职能决定了司法警察必须要有强健的体魄。强制措施的运用、突发事件的处置等都需要操作者——司法警察来实施。没有强健的体魄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司法警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坚持每天锻炼身体。远离棋牌桌,走进健身房;告别酒场,走进运动场。

3、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协作。执行庭和司法警察部门应互相联系、互相沟通,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司法警察在思想上对参与执行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与执行人员沟通,为执行工作出谋献策。近年我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执行案件的难度、深度也在加大,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案件也在增多,执行业务庭与司法警察良好的配合始于派警命令签发时,因此执行庭很有必要向司法警察通报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需协助执行的

案件的任务要求,就执行现场的警戒方案与法警队进行磋商,法警队也应将执行现场的警务部署的有关方案征求执行人员的意见,共同确保执行方案的安全可行,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展开。

四、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应当注意的问题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任务和职责基本上是保障性、服务性和被动性的,要正确履行好这些任务和职责,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要自觉摆正法警在执行工作中的位置。要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以法官、执行员为中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当好配角,这是法警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法院内部工作分工的不同,不能以此来划分高低贵贱。

2、要有主人翁的工作精神。执行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法警作为法院队伍的组成部分,个人无论在执行工作中处在什么位置,做什么工作,都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依法办事,文明服务,正所谓积极参与但不越位,甘当配角力求主动。法警参与执行,不能别人说一说你动一动,要主动发现问题,主动配合执行人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安排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切实发挥出司法警察参与执行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3、要充分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要熟悉案情,了解案件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未主动履行的原因。遇疑难案件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者是大规模的强制执行案件,要集体研究,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缜密的执行方案和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案件执行效果。

4、要注重方法,讲究策略。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对一般当事人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把法制教育、思想教育贯穿于执行过程,尽量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不自觉履行,故意刁难的当事人,可采取严厉方法、措施,使其感到法律的威严,督促、强制其履行义务。总之,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时应因人而异,攻心为上;因事而异,因势利导;因时而异,因时制宜;因情而异,以情感人。

4.法警演讲稿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甘守清贫写辉煌!

弹指一挥间,从2011年经过应聘考试进入到我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人民司法警察,至今已经半年多了。从最初的只是想搂住一个铁饭碗的想法,到如今深深地爱上这份光荣的事业;从嫌弃司法行政工作 位不高、权不重的抱怨,到如今全身心地投入;从曾经有过跳槽的念头,到如今心甘情愿地坚守着这份清贫。这中间,有过动摇和徘徊,也有过灰心与迷茫。是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让我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感情与日俱增、历久弥坚?是这样的一种精神,一种淡泊名利、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的精神激励了我;是这样的一些人,一些恪守着生活的清贫,却对事业有着执著追求和赤诚肝胆的人鼓舞了我。

真的,不是没有想过,去谋一个更有权、或者能挣到更多钱的职位,但是,我身边的每一位优秀的司法警察、每一件平凡的工作都在时时刻刻感动着我,震撼着我。权力是好,好就好在它可以让你高高在上;金钱是好,好就好在它可以让你极尽享受。但是,有一种精神和责任、有一种奉献和追求,却是权力和金钱买不到、也换不来的。

真的,就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的工作平淡无奇,他们的行为质朴无华,她们的事迹谈不上惊天动地,她们的故事也未必能够催人泪下。然而,正是这一个个普通的人,一件件平凡的事,一曲曲沁人心脾的乐章,才将我们的天空点缀得如此灿烂辉煌,更坚定着我、坚定着司法行政人为这项光荣的事业奋斗一生的信仰!

5.法警归队申请大全 篇五

尊敬的院领导:

按照我院法警支队2011年8月5日传达的会议精神,结合本人工作岗位。特向组织上提出申请,申请归队管理。

本人现年30岁,警衔为三级警司,除履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法警职责外,还担任分院的网络管理员。负责分院机关的专线网、局域网的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按照会议精神及《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本人完全符合并愿意担任司法警察一职。

在完成归队管理后,本人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分院法警值班制度,在服务好人民群众前来办事的前提下不放过一个坏人,确保分院机关的检察工作秩序。坚决认真贯彻执行办案安全规定,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权利不受不法侵害的同时,全力配合检察官的各项行动,服从检察官的各项安排。坚决认真贯彻执行院党组提出的各项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申请人:

6.法警演讲稿 篇六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甘守清贫写辉煌!

弹指一挥间,从20xx年经过应聘考试进入到我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人民司法警察,至今已经半年多了。从最初的只是想搂住一个铁饭碗的想法,到如今深深地爱上这份光荣的事业;从嫌弃司法行政工作 位不高、权不重的抱怨,到如今全身心地投入;从曾经有过跳槽的`念头,到如今心甘情愿地坚守着这份清贫。这中间,有过动摇和徘徊,也有过灰心与迷茫。是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让我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感情与日俱增、历久弥坚?是这样的一种精神,一种淡泊名利、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的精神激励了我;是这样的一些人,一些恪守着生活的清贫,却对事业有着执著追求和赤诚肝胆的人鼓舞了我。

真的,不是没有想过,去谋一个更有权、或者能挣到更多钱的职位,但是,我身边的每一位优秀的司法警察、每一件平凡的工作都在时时刻刻感动着我,震撼着我。权力是好,好就好在它可以让你高高在上;金钱是好,好就好在它可以让你极尽享受。但是,有一种精神和责任、有一种奉献和追求,却是权力和金钱买不到、也换不来的。

真的,就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的工作平淡无奇,他们的行为质朴无华,她们的事迹谈不上惊天动地,她们的故事也未必能够催人泪下。然而,正是这一个个普通的人,一件件平凡的事,一曲曲沁人心脾的乐章,才将我们的天空点缀得如此灿烂辉煌,更坚定着我、坚定着司法行政人为这项光荣的事业奋斗一生的信仰!

7.法警队信息1 篇七

执法形象

康保县法警大队围绕“素质建警”,从四个方面入手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一是强化学习意识,以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制原则,对安保、值庭、押解等任务认真部署,责任到人,克服麻痹大意、松弛懈怠的思想。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司法警察要做到严肃而不冷漠,庄重而不蛮横,刚直而不生硬,勇于担当而不互相推诿,文明接待当事人。四是强化大局意识,法警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警队以服务审判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为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2014年11月11日

8.法警个人工作计划 篇八

在法警正规化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切切实实的关心、支持,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法院全局工作和整体改革的大局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要做到认识、措施和投入的“三到位”,使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服务于全院审判工作。为此,在院里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法警队专门配备了213型指挥车一辆和训练专用面包车一辆、电脑一台。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今年又新购置了对讲机2部,头盔12顶,腰带10条,_10付,_2根,胶皮棍10根,_训练绳10条及各种袖标20个,靶场红旗20面,靶牌标志近20个。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了教育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我队出现。首先加强教育学习,全年大队组织政治学习24次,业务学习30次,党风廉政教育8次。在政治学习上,认真开展十六大主题教育,以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肖扬院长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在廉政教育上,结合开展“司法警察职务行为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法警“六条禁令”,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其次严格管理。大队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入手,按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大队出勤、纪律情况,做到月有检查,季有讲评,通过队务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年大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一)科学管理,制度治警,做到“四到位”法警大队自年初以来,一直致力于建设一直正规化的战斗队伍。法警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制度治警,先后制定了《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操行评分办法》、《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制度》、《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制度》、《莫旗人民法院调警制度》、《法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学习和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治警,做到管理、责任、落实、警力“四到位”。

9.法警队长竞争演讲稿 篇九

[法警队长竞争演讲稿(共2篇)]篇一:法警大队队长职位竞职演讲稿

法警大队队长职位竞职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我竞争的岗位是法警大队队长职位。我生于xxx年,xxx年参军入伍,xxx年入党,在部队曾任排长、连长、营长职务,1995年[法警队长竞争演讲稿(共2篇)]底转业到法院工作,1999年5月至2002年4月,先后在xxx法庭和执行庭任副庭长,今年5月负责法警队工作,学历大专。

近几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使自己在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等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在所承办的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中,均无错案和执法过错案。负责法警队期间,通过全队干警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及时有力的保障了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比较圆满的完成了押解、看管人犯、值庭、执行死刑以及协助执行、送达等项任务,杜绝了一切事故,维护了法庭秩序和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近几年年终考核均为“称职”,去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中的一个警种,是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一支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肩负着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特定的司法任务,对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和法律的尊严,为人民法院完成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竞争法警队队长这个职位,我认为我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首先,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法制观念,能够自觉遵守职业纪律;其次,能够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审判工作中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性质、意义、作用,能够掌握基本的法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再次,有一定的军事素质、带兵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有较强健的体魄,能掌握擒拿、格斗、射击、驾驶等基本技巧。如果我能竞争上这一职位,我将同全队同志一起,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两个素质,逐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业务训练,通过训练,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增强法警工作效率,改善法警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法警队伍规范化程度,“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不断充实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量,扩大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面,改善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结构,增强司法警察的业务技能,提高司法警察人员的执法水平。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圆满完成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送达、协助参与执行、警卫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坚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警队伍。如果竞争不成,找出差距,克服不足,当好普通一兵。希望大家支持,谢谢。

篇二:法警支队长竞争上岗演讲稿

司法警察支队长竞争上岗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叫,生于年月,大学学历。****年参加工作。先后在 工作。

今天,我竞争的职位是法警支队队长!

铁肩担道义,献身警察事业是我早在学生时期便立下的誓愿。今天,我竞争法警支队队长,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个夙愿!也是因为我年轻好学体力充沛,具有这个优势和能力,很适合做好这项工作。

年,我从一名退伍军人,考取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这一神圣的职责,在这几年的法警工作中,我从服务审判的理念出发,从思想上明确了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较好的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使自己在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等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年,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信任下,我担任了法警支队副支队长一职,在担任法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通过全队干警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及时有力的保障了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比较圆满的完成了押解、看管人犯、值庭、执行死刑以及协助执行、送达等项任务,杜绝了一切事故,维护了法庭秩序和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中的一个警种,是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管理的一支武装性质的司法力量,肩负着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特定的司法任务,对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和法律的尊严,为人民法院完成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竞争法警支队队长这个职位,我认为我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首先,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法制观念,能够自觉遵守职业纪律;其次,能够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审判工作中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性质、意义、作用,能够掌握基本的法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再次,有一定的军事素质、带兵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有较强健的体魄,能掌握擒拿、格斗、射击、驾驶等基本技巧。如果我能竞争上这一职位,我将同全队同志一起,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两个素质,逐渐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业务训练,通过训练,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增强法警工作效率,改善法警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法警队伍规范化程度,“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不断充实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量,扩大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面,改善司法警察的业务知识结构,增强司法警察的业务技能,提高司法警察人员的执法水平。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圆满完成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送达、协助参与执行、警卫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坚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建设一支高素质

10.法警总结 篇十

一、认真抓好学习教育,不断强化自身素质

我支队严格按照高检院、省检院、市领导的指示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了学习教育落实。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八荣八耻”专项教育和中心政法委11号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支队严格遵照要求,先后组织干警利用四次组织生活实践认真学习了“八荣八耻”和中心政法委11号文件。通过学习,使大家深刻熟悉到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极端重要性,熟悉和明确了重点内容,牢固树立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增强了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尤其是党员同志对照单元条件,结合工作实际、思想实际进行了对照检查,查找了自身不足,强化了党员的先锋戴拓模范意识和自律意识,及时宣传报道了XX同志见义勇为、制服歹徒的先进事迹,更进一步端正了思想。

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的“排头兵”的专项活动。在认真学习张德江省委书记“排头兵”的讲话后,结合我支队的实际情况,我对有针对性地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讨论,通过多种多样的学习,使大家统一了思想熟悉,使支队青年干警自觉树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劲头,促进大家增强正确的前进目标,努力在各项工作中做模范当标兵。同时结合队里XX等同志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工作关系,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先进事迹,号召大家向他学习,学习他为了工作走在前面,处处发扬党员的模范作用,努力完成队里交办的任务,任劳任怨,不讲价钱,积极为检察事业做贡献。

三是认真组织好业务培训和经常性练习。为了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技能,支队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办法,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办案安全规定,学习刑事诉讼法关于办案程序和有关协助侦查发面知识,学习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职责的规定,不断强化整体素质。除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我院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外,根据支队今年调整干警对、人员成分新、干警功能泛的实际情况,经院力道批准,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一期专门的法警学习培训班,全面地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和法警技能,使司法警察的“一熟、二懂、四会”的综合能力得到普遍提高。一有力培训举措,引起了高检院政治部警务部、省院法警总队已经周边地区广州、东莞、珠海等兄弟单位的高度关注。此次法警培训得到了省院总队和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并在法警专刊上转发。

二、严格要求,积极履行好职务

今年上半年,针对我院实际,分析了几年办案力量加强、办案组增多的实际,支队及时提出了应对的配合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法警支队今年上半年,共派警716次,出警1259人次。其中执行传唤21次;出警42人次;执行拘传2次,出警3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196次,出警391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213次,出警404人次;执行押解16次,出警32人次;保护公诉人出庭4次,出警9人次;参与死刑临场监督6次,出警32人次;送达法律文书2次,出警4人次;维持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秩序和安全次,出警25人次;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47次,出警317人次。工作中既保障了办案安全,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今年上半年罪为显著地工作特点为:

一是责任意识加强,支队领导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在配合办案和执行任务中,支队领导坚持亲自带队,到第一线在执行重要任务中,走在前面,干在前面。检查在前面。把各项剧痛工作和措施保障到位,去报了任务的完成。

二是干警全局观念强,执行指示坚决,由于今年新增一个侦察部门,上半年自侦部门积极性高、上案较多,再加上我支队人员少、警力严重不足,支队干警为了更好地配合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执行职务,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在人员、实践、工作上经常不断地调整,特别是在连续执行任务又得不到休息的情况下,大家都有一个 全局观念,坚决服从支队下达的各项任务,并积极想办法去完成,没有任何人发牢骚,讲怪话顶着不干的。

三是工作认真负责,安全意识强。今年上半年执行各项任务716次,每次执行职务都能严格的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台车辆和每个被执行的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解决,真正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了办案安全。

四是工作任劳任怨,吃苦精神强。由于我们服务和保障的是多个部门,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干警们经常工作是连轴转,再加上晚上加班加点的多,有时候晚上刚下班第二天上午有任务又马上接着干,但大家都能一工作为重,任劳任怨,有些同志带病坚持工作,比如XX胃病严重,经常发作。罗艳经常带病坚持工作,始终保持了高昂士气。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工作需要的关系,多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三、不断探索,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了检察警务110的联动机制,提高了司法警察服务保障能力。咋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对检察警务110的职责、工作范围、处置程序,值班制度、派警申请、警务作用、上下联动方法,都做了全面规范,并组织了专门训练。此项机制经院领导批准已全面施行。使全市司法警察广泛及时做到“沟得通,联得上,拉得出”,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和办案安全。

二是广泛办好《深检警讯》,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各级司法警察的相互学习和信息沟通,经常地传递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调动全体干警爱岗敬业精神,经领导批准,今年创办了《深检警讯》专刊。今年上半年已先后出刊六期,及时上传了法警业务动态,有力地推动了法警的全面建设。此项工作已经得到了省院肯定并转发了我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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