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牌(共6篇)
1.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牌 篇一
一、建筑工程项目薪酬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薪酬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企业在制定薪酬制度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然而, 随着企业薪酬“自主分配权”的逐步下放, 许多项目部的薪酬制度制定随意性越来越强, 缺乏战略眼光, 缺少必要的协商和沟通程序。
项目部的薪酬制度在薪酬结构设计上过于简单, 不同岗位 (专业、部门) 之间的薪酬差异制定缺乏依据, 没有经过认真的工作分析。这样的薪酬制度必然引起员工对企业或项目部的不满, 对岗位 (专业、部门) 之间的协作性产生不良影响, 从而降低企业的工作效率。
2、薪酬制度在执行中缺乏操作性
项目部组建后, 往往由新到岗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设计项目部的薪酬制度。这种薪酬制度往往简单照搬其它项目原有的薪酬管理模式, 对项目部自身缺乏认真的分析, 对工资项目的原理、发放程序、计算方法等不甚理解, 致使薪酬制度在执行中缺乏操作性, 流于形式, 难以完全执行。
3、薪酬制度不能够起到有效激励的作用
项目部员工薪酬水平往往与项目部整体生产经营状况密切相关, 而与员工个人工作绩效关联度不高。薪酬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其激励的功能, 项目部整体工作效率低下。
二、建筑工程项目薪酬制度设计产生问题的原因
1、企业重视程度不够
不可否认, 当前国内的很多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远没有像生产、经营、技术部门那样得到重视。项目部作为施工企业的一个临时性派出机构, 其主要任务在于完成项目的进度、利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指标。在项目管理中, 未能将人力资源管理放在应有的战略高度进行系统的筹划、设计和实施。部分项目部没有设置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甚至没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2、准备、计划不够充分
项目部是为施工现场管理而成立的一次性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项目部成立后由项目经理在企业内部或面向社会招聘, 人力资源部门 (岗位) 在短时间内难以收集到薪酬制度设计需要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对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员工的现实需求缺乏必要的了解, 不能制定出切合项目部实际的薪酬制度。
3、薪酬制度的建立缺乏依据
许多大型建筑施工项目都在野外工作, 地理位置偏僻, 通信交通不便, 给信息资料的收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受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自身专业能力的限制, 项目部薪酬制度的建立往往在原有的薪酬模式下进行简单的调整和修改, 薪酬制度的建立缺乏理论和政策上的依据。
4、薪酬发放与员工业绩关联度不高
“大锅饭”现象在国有企业似乎积重难返。在项目部薪酬管理中, 员工薪资的高低与个人业绩并无太多关联。特别是在奖金的分配上, 员工奖金的高低可能与项目部整体业绩的关联度更大, 除非是降职或离职, 否则员工个人业绩对其收入没有太大的影响。
5、薪酬制度未能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统筹设计
项目部作为一个临时性机构, 一般不会有系统的、战略性的人力资源规划。项目部的员工培训、职务晋升、休息休假、工资发放、绩效考核及员工福利等相关制度往往是进行单纯的、片面的管理, 没有进行系统的整合, 未能在项目管理中发挥出人力资源管理的综合效益。
三、建筑工程项目薪酬制度设计的要点和措施
1、加强预见性和计划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参与到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投标报价阶段。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投标报价一般由工程技术和商务人员组成, 没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参与。对人工费用的预算一般采用经验值进行简单估算, 往往与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产生较大的差距。假如预算中的人工费用过高, 使员工对未来的薪酬期望过高, 将导致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支付过高的人工成本;如果预算中的人工费用不足, 可能使项目部采取比较保守的薪酬水平, 将难以在项目管理中招聘或留用项目部需要的人员。
在人工成本的预算中还要重点考虑的一个因素是物价和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增长。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的工期一般都在2—3年以上, 有的甚至更长。随着物价水平和居民消费指数的不断上涨, 项目部薪酬水平也应进行一定的调整, 由此必然会对项目部当期人工成本总额产生一定的影响。
2、掌握足够的理论和政策依据
(1) 同类型工程项目经验数据。同类型、相近规模工程项目的人工成本、劳动生产率、工资利润率等数据和相关资料对新开工项目的薪酬设计显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但由于商业竞争的存在, 其它企业或项目的相关数据信息通常难以获取。
(2) 行业和地方劳动力市场价格。企业或项目部的薪酬水平决定了项目部是否能够吸引、留住和激励项目管理需要的管理 (专业技术) 人员。对施工企业而言, 行业劳动力市场对企业的影响占主导地位。对于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取得的渠道, 一般包括:政府发布的劳动力市场价格、专业管理公司、企业间的非正式交流、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
(3)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是企业制定薪酬制度的基本政策依据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项目部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项目部制定的薪酬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均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级企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与薪酬管理相关的管理规定, 是企业内部制定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人力资源政策之一。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在项目管理中出现的局部利益和短期行为, 使企业内部各单位和各类人员薪酬水平保持相对的稳定和平衡。
(4) 员工的收入期望值。每个企业或项目部的企业规模、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各有不同, 员工对企业或项目部薪酬要求也会相应有所不同。项目部应充分了解员工的收入期望, 及时进行沟通, 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尽可能在项目部的成本控制范围内使薪酬水平与员工的期望值达到平衡, 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使效益最大化。
3、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
项目部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取决于项目部各个部门和岗位员工的业绩的高低, 员工的收入水平也主要取决于项目部整体的经济效益的好坏。因此, 项目部应将主要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逐级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员工的薪酬水平和业绩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这样才能更好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促进项目部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另外, 在项目部整体业绩和员工个人业绩之间, 究竟哪一项对员工薪酬的影响更大。部分项目管理者认为, 如果项目部整体业绩水平不高, 项目部没有额外的经济来源, 无论员工个人业绩如何突出, 员工个人也不应该得到绩效工资或者奖金。这种观点有一定的片面性。在施工企业项目部中, 对于中低层管理人员, 其单个岗位或部门的优秀表现一般不足以使整个项目部的业绩取得优秀, 其薪酬水平应该与其岗位或部门的业绩相关性更高些。只要其岗位或部门业绩突出, 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对于高层管理人员来说, 其工作上的些许失误, 都有可能对项目部的整体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 其薪酬水平与项目部的整体业绩联系应该更为直接。
4、平衡几种关系
(1) 工资总额和人均工资控制。如前所述, 在项目施工中决定项目部工资总额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投标预算中的人工费用。在项目工程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 项目部可开支的人工成本费用基本上是一个定数。项目部对工资总额的控制既是项目自身成本控制的需要, 也是企业薪酬管理政策的要求。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在实际工作中, 为了争取中标, 企业往往压低标价, 调低投标预算中的人工费用, 造成与实际需求人工成本费用不符。在项目部薪酬制度设计时, 应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将在投标中调整的部分费用予以还原。
在工资总额和人均工资控制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项目部的工资总额应按照项目部的组织形式、员工数量, 参考劳动力市场价格及同类型工程项目经验数据和企业历史水平等为主要依据在法律法规和上级企业管理规定的范围内来计算控制, 不应仅局限在投标预算的人工费用以内。二是在项目施工工期内的不同年度, 计算工资总额用的人均工资应根据物价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三是工资总额应根据项目部总体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浮动 (工效挂钩) , 同时对人均工资应限高保底, 保证员工在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能够获得与劳动力市场水平接近的劳动报酬。
(2) 不同工作环境薪酬收入水平的平衡。许多大型工程施工项目都在野外施工, 在项目部之间, 项目部所在地海拔高度、空气质量、温度、湿度和相关生存条件, 以及对外交通、通信、对外交流等条件差异很大。甚至在同一项目部内部, 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也有很大的区别。在薪酬制度的设计中应对上述各项因素进行科学分析, 合理确定不同工作环境下工作人员的薪资标准。
(3) 固定薪酬与可变薪酬的平衡。固定薪酬主要体现对员工的经济保障功能, 可变薪酬更多的体现对员工的激励功能。根据资料, 在建筑业有41%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的60%以上。在某些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 为了激励员工绩效的提高, 往往将可变薪酬比例定的很高。这样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在项目部整体业绩完成情况较好时, 员工薪酬水平普遍较高, 员工工作热情高涨;在项目部整体业绩完成情况较差时, 员工薪酬水平随之降低, 员工感到收入没有保障, 人心涣散。在项目薪酬制度设计中, 固定薪酬与可变薪酬的比例, 应根据岗位和层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工作内容与项目部经济指标关联不大的岗位或中低层管理人员, 应主要体现薪酬对员工的经济保障功能, 其固定薪酬应占薪酬总额的主要部分, 可变薪酬主要用于对其工作胜任能力的一种体现;对于与项目部经济指标关联较大或者收入较高的高层管理人员, 应更多的体现薪酬的激励功能, 其可变薪酬占薪酬总额的比例可适当大些。
(4) 直接薪酬与间接薪酬的平衡。间接薪酬一般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或服务, 包括非工作时间付薪、向员工家庭提供的服务、健康及医疗保健及年金等。在人工成本费用预算较低的情况下, 项目部的直接薪酬占总人工成本的比例应适当大一些, 尽可能缩小项目部直接薪酬水平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差距;在项目部人工成本费用比较充足时, 项目部应提高间接薪酬占总人工成本的比例, 避免直接薪酬过高造成的所得税影响和企业工资总额指标的超标。
(5) 工期内不同时期薪酬水平的平衡。项目部在不同时期的薪酬费用预算时, 除了要考虑物价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等因素对不同时期的薪酬水平计划作适当调整, 还应该根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特点, 对工期内不同时期的薪酬水平进行宏观控制和统筹安排。对项目施工生产的高峰期产生的经济效益, 在费用安排时要留有节余, 避免短期行为;对项目施工生产的低谷期或难以产生经济效益的时期, 对员工的薪酬水平也应该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标准之上, 以此稳定员工工作情绪, 促进项目部整体工作效率的提高。
5、企业对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项目部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 加强和规范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 需要得到上级企业的重视和支持, 也需要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 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应由企业主管部门来制定和建立。首先, 项目部作为一个临时性机构, 人力资源管理力量相对薄弱, 缺少知识全面和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难以系统、全面和完善的制订出适应项目部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其次, 企业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经营实体, 能够将薪酬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放在全局性的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中统筹设计。最后, 项目部以工程项目建设为主要任务, 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难以健全或实质性的开展工作, 需要由企业来解决薪酬制度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合法性问题。
(2) 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在大型工程项目中,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 在专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比较少的情况下, 就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还需要充分了解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企业管理规定、项目施工的特点和生产流程、与劳动经济相关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如此才能更好的适应施工项目管理中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刘昕:薪酬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2]胡八一:三三制薪酬设计案例精选[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3]林泽炎:转型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4.
2.项目部岗位牌责任 篇二
一、负责项目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项目部的人员组成,协调各工种的安排,确保生产三、四、五、六、七、八、计划的完成。
负责项目部的财务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完成。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与甲方和有关单位的联系。
负责工人生活及住宿安排。
做好工人的思想工作,争创“五好”项目部。
工长岗位责任
一、接受项目经理领导,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组织施工。
二、精通业务,对工程做到七清楚:施工图纸清楚,施工方案、三、四、五、六、七、技术措施清楚,施工验收规范清楚,检验评定清楚,防治质量通病方法清楚,材料质量标准清楚,工人技术水平清楚。
掌握各分部工程的预算用工情况,合理安排各班组的工作,做到节约用工,提高劳动生产率。每个分部工程施工前,向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做到三检查,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做到安全施工,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做到“六清六好”。完成工程的定位防线任务。
做好现场指挥工作,对工程、材料、机具等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技术员岗位责任
一、接受项目部和分公司生产技术科的双重领导,完成项目部和生产技术科交给的任务。
二、工程开工前五日内完成较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三、四、五、六、七、工程开工前五日内向生产技术科提出构件定货计划。每月25日向生产技术科提供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向质安科提供本月的质量报表。
每个分部开工前向施工工长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认真填写各项技术资料,并保持同工程同步。
深入现场随时检查正在施工的各分项工程,使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质安员岗位责任
一、项目部质安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方面受质安科领导。
二、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检查验收、业务学习、事故调查,对三、四、五、六、七、八、班组的质量安全教育,以及有关业务知识、制度、法规、验收标准,做到会用会查。
每项工程施工前要熟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检查交底是否正确,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日常检查做到各部位不漏检,当天施工当天验收,做好记录和“三上墙”工作,每道工序完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入下道工序。
随时检查进场的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作验收的材料要核查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准入场。
班前要对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全面检查,隐患部位没整完不准施工。施工中,随时检查现场人员的穿戴及防护用品,及时制止一切违章作业行为。
定期检查校对漏电保护器、防护栏、地锚、龙门架、安全网、台镑等,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更换,并限期改正。
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要坚持“三不放过”的标准,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罚和整改措施。4
材料员岗位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种材料的保管、盘点、核算等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工地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并督促检查。
三、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各种入场材料,数目准确,手续齐四、五、六、全。
及时掌握工地用料情况,备足、能用。认真做好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定期盘点、及时报表。
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一、施工现场设有一门、二报、四牌、五责。
二、施工现场达到“三通”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无常流水、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积水。
各类建筑材料按平面图堆放,砖成垛、沙石成方、钢模板、架板顶柱堆放整齐,砼构件分类存放整齐。
搅拌机、活灰机、卷扬机定专人操作。并挂有标牌,建有机房,按配合比施工。
安全网搭设合理标准,无杂物,电表箱有门有锁,电线架设符合标准,“四口”防护标准,楼道无杂物。
活完场地清,灰斗无隔夜灰,现场无二寸头,无落地灰,钢筋预制件整齐,卡扣乱放。
工地有固定宣传标语,有黑板报,及时悬挂临时标语。工地无随地大小便,自行车定点存放整齐。警卫人员佩戴标志尽责,消防设备齐全。
工地无打架斗殴现象,无聚众赌博、违法违纪现象,讲文明礼貌。
职工能吃上热饭、喝上开水,宿舍、食堂干净、卫生。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认真执行规范规程质量验评标准,严格按图施工。
二、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做好材料分析,编制施工方案,搞好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技术交底。
推行全员质量管理和质量预防预控措施。
推行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作业组四项岗位责任制。
推行分项工程、样板引路办法,开展创优竞赛。认真执行原材料质量验评标准,严把进场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
做好工序交接验收工作,并有记录。执行自检、互检、联检制度和三上墙。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标准,建有质量品帐。强化计量管理,严格配合比计量。严格施工工序,搞好成品保护。
施工现场安全规则
一、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高空作业要按规定系安全带。
非工作人员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严禁吊盘上人。
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器设备。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构件、机械设备按平面图存放。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材料堆放整齐、排水良好。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完好、齐备、专人负责,不得挪作它用。凡高度在4米以上再建工程,必须支安全网,二层以上脚手架支搭时,必须设置防护栏和边网,不准使用破损腐朽网。
3.工程项目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项目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资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相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资料和资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4.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牌 篇四
一、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管理
1、管理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严格遵守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以好言行给工人树立良好形象。
2、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物,提倡节约光荣,节约水电,办公施工用品开支。
4、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材料报废和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应查明原因,分摊责任。
二、劳动纪律管理
1、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要求,克服违章指挥,掌控因违章指挥作业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发生。
2、自觉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有事按请消假制度执行,请假由本人书写假条,经现场经理批准方可离岗,否则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项目部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上班必须带好安全帽,带头使用好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凡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有责任反应、劝阻、制止和清除。
上述制度,希管理人员自觉遵守。
贵州建工集团二建永川工程项目
5.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牌 篇五
随着工程建设的飞速发展, 工程建设的规模、范围不断地扩大, 建筑市场的各种经济技术管理体系日趋完善。一个工程项目目标, 主要体现在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四大指标的实现, 而工程质量则是项目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然而, 近年来随着工程范围的扩大, 工程只追求成本收益, 工程质量管理有逐渐被弱化的趋势,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工程, 施工现场甚至没有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有的制度不健全。企业总部与现场管理经常出现脱节, 大量新接手的现场管理者, 甚至不了解工程质量管理如何着手, 不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的程序与内容。在当前形势下, 如何强化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培训新手, 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是摆在每个工程管理人员面前十分艰巨的任务。
1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的程序: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进行项目图纸自审→图纸会审→编审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专项方案→进行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建立质量检验试验方案→技术交底措施。
1.1 质保体系的建立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见图1) , 是由施工单位依据工程专业特点成立的工程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机构, 是项目经理委托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带领项目各专业施工管理人员, 指导工程施工班组有效作业, 质量达到保证的组织系统。其有效运行, 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以工程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布暑, 达到工程的质量标准。
1.2 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有关工程执行质量制度制订及实施程序
1.3 工程施工质量制度的执行
针对各专业分包与工程施工要求, 专业人员执行施工作业制度, 施工作业班组进行施工过程运作计划→实施→检验→调整的PDCA循环作业, 达到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2 工程项目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2.1 工程图纸自审
为了保证项目施工质量监督的顺利实施, 需要认真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会审前施工单位应先进行施工图纸自审, 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及要求。
2.2 图纸会审
(1) 图纸会审目的:了解设计意图, 明确质量要求, 将图纸上存在的疑点或差错, 设计的合理性及施工设备、技术及工艺可行性等问题, 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2) 会审程序: (1) 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 (2) 在会审之前, 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 交待设计意图、特殊及关键部位, 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 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3) 会审时, 由项目部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意见, 其他人员作补充发言, 并做好记录, 会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 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4) 根据实际情况, 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 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 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3) 会审记录内容: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 (要注明图别、图号, 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 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 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 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 (要注明图别、图号, 必要时附图说明) 。 (3) 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 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 并盖章后生效。
3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3.1 编制原则
(1) 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 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 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 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3)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4) 必须采用横道图计划、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 (5) 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 开展方案对比, 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 劳动组织, 技术组织措施等。 (6) 尽量减少临时设施, 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 合理储存物资, 减少物资运输量, 科学布置施工平面图, 减少施工用地, 做到文明施工。
3.2 工程施工质量台帐的编制
工程质量台是工程项目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划分原则, 确定本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批检验工程质量检查的统计台帐, 是项目控制与核定过程质量, 及单位工程最终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质量记录统计依据。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员计划编制。工程施工, 各专业施工员, 按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确定合格率后,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归纳汇总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 专项方案的编制与管理制度
(1) 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 (包括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 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 编制的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2) 施工作业指导书, 以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 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 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3) 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 由技术部门负责人主持编制, 项目技术负责、内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制。 (4) 作业指导书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技术部门督促实施。 (5) 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 (1) 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 施工进度计划; (3) 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4) 机具设备计划, 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5) 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6) 技术组织措施, 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3.4 技术交底
(1) 在工程正式施工前, 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 做到心中有数。 (2) 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 并做好记录;施工技术人员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3) 技术交底范围划分: (1)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向项目全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交底参加人员也可扩大到班 (组) 长, 视具体情况确定。 (2) 专业队技术员对班 (组) 技术交底, 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 必须向班 (组) 长 (必要时全体人员) 和有关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 (3) 班 (组) 长向工人技术交底;班 (组) 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 (组) 成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4) 技术交底的要求: (1) 除领会设计意图外, 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 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 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 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 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 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 在技术交底时, 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 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 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 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5) 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 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3.5 检验和试验管理
(1) 建立和完善检验和试验制度, 是确保每个阶段、每个施工过程都符合施工规范、设计要求, 是消除质量隐患的最有力保证。 (2) 进场材料的试、检验工作由项目部根据《采购程序》进行, 技术科负责指导、监督。材料进场时应随带质保书, 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场见证。材料员应检查其标识是否完整、一致、验收型号、规格、数量, 同时, 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 取样并送检。 (3) 施工过程的检验: (1) 质检员应认真做好相关轴线及标高的复检, 报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 (2)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并由班组长自控, 发现不合格的情况, 应及时整改, 不留质量隐患。 (3) 主要工序及分项工程班组自检完成后, 项目部质检员组织进行专检, 符合要求后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 对能够被下一道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 在隐蔽前,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检员、监理工程师 (业主代表) 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并做好隐蔽检验记录。
3.6 技术核定
(1) 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 属于设计产生的, 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 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 并通知有关单位。 (2) 在施工过程中, 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 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 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由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
3.7 工程施工日记
(1) 单位工程施工日记是在建工程整个施工阶段, 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记录;在工程竣工若干年后, 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生问题而影响其功能时, 是查找原因, 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的依据之一。 (2) 单位工程施工日记, 由项目部各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逐日记载, 直至工程竣工, 人员调动时, 应办理交接手续, 以保证其完整性。 (3) 施工日记的记载方法。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 将逐日日记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 择其关键记述, 填写在单位工程施工日记表上, 并经主任工程师或技术科有关负责人审核是否确实, 并签名后, 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3.8 技术复核
(1) 在施工过程中, 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 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 以免发生重大差错, 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 方可施工。 (2) 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 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 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3) 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3.9 隐蔽工程验收
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一般分部 (项) 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 (技术员) 组织验收, 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技术科参加。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 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 (技术员) 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 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 共同会签。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文字要简练、扼要, 能说明问题, 必要时应附三面图 (平、立、剖面图) 。
3.1 0 过程质量检验管理控制
(1) 进入项目工地现场仓库的材料都必须由材料员或仓管员进行验证和检验: (1) 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货单; (2) 检查外观质量、检验产品标牌、型号、几何尺寸; (3) 点收或计量产品数量; (4) 主要的特殊物资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验证; (5) 按规定应具备产品质量文件的甲、乙类材料, 如钢材、水泥等材料, 在没有接到质量保证书或经验证质量不合格的禁止供应和使用。 (2) 检验和试验: (1) 使用量必经检验的甲、乙类材料, 应按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经过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3) 产品的控制: (1) 产品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并要与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相符合。 (2) 与顾客签定甲供材料的合同时, 应明确顾客提供产品名称、数量、质量要求。 (4) 工程材料的标识:材料的标识通过仓储和堆放处的标牌, 入库验收单、进货台帐、材质证明、发料凭证来表现。标注本上应注明材料的品种、规格、等级、检验状态、数量等项目。
3.1 1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
(1) 分析产生不合格品和不合格项目原因; (2) 对产生不合格品和不合格项目应采取纠正措施; (3) 制定与实施全程产生类似的预防措施; (4) 对纠正措施和预防进行监督、检查和验证。
3.1 2 质量与经济奖惩
为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 明确质量岗位责任制, 特制定质量与经济奖罚制度。项目经理应代表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经济责任制, 并严格履行经济责任制的有关义务和责任, 项目结束后, 公司经济考核小组将根据项目部经济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兑现奖惩。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作业班组应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4 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制度
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 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 保存记录并归档。
5 结语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 涉及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 但只要建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 完善工程现场的质量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撑握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的提高, 就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摘要:质量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创造精品, 靠的是良好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而质保体系的正常运行, 又要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因此, 制定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本文就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进行探讨。
关键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保体系
参考文献
[1]白冰.论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J].现代管理科学, 2003 (, 12)
[2]李祥.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M].北京:建筑工程出版社, 2009, (1) :34-35
6.警务室制度牌 篇六
1黎川县幼儿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县公安局、教育局采取统一模式、统一标准,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校园警务室。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专门工作组织,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和警务人员任副组长,学校具体分管干部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成员主要由派出所民警和校安全处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警务室要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的日常防范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范能力。工作留有痕迹,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做到“四个必报”,即责任不落实必报、隐患不查清必报,措施不到位必报、隐患不整改必报。
三、落实工作措施。警务室工作人员要定期研究校园治安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内外存在各类安保隐患和突发问题,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2黎川县幼儿园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着装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认真做好门卫相关工作,并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配合法制副校长和学校有关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纪律、安全、法制教育。
二、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有警必出,依法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切实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在属地派出所的领导下,协助办理相关案件、受理报警求助,及时处置涉及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定期检查、检测技防、物防设施设备,促使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工作发挥最大效能,努力做好校内相关值班处所的指导及检查工作。
四、主动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学校周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五、积极排查调处涉校矛盾纠纷,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黎川县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包括进出人员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门卫会客工作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
3一、进出学校人员查验制度
1、本学校师生员工进出校区大门应佩戴校徽或胸卡。
2、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一律不予放行进校,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4、节假日没有学校安排活动的,学生不准进校。
5、校内如举行考试、联谊、会议、学术交流等较大规模活动的,应当提前12小时向学校门卫说明进入单位、车辆等情况。门卫根据提供的具体情况予以放行。有重要贵宾来访或难以说明具体情况的,学校领导要到校门口接待。
6、新闻单位记者来校采访,经查验证件并征得校长室同意后方可进校采访。
7、禁止一切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等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有效登记,经学校领导批准进入后方可进入学校。离校时,学校门卫人员凭有关领导签字的会客回执单放行并将回执单存档备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门卫会客工作制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喝酒闲谈。
2、热情接待来客,做好出入验证和会客登记。
3、认真查验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携带公共财产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
5、门卫值班期间一律不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会客。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锁好校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本校教职员工私家车辆,须凭学校发放的车辆通行证进出校门,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外来车辆如无特殊需要,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禁止出租车、农用车、拖拉机、搬家公司车辆入校。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门卫凭学校领导审批的手续方可进入。离开时要严格检查核实车载物品,发现异常,必须扣留。
5、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不准带人,出入大门要自觉下车推行,文明通过。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员带入并登记。
2、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学校门卫人员须凭学校领导开具出门单,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出门单存档备查。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凡从校园内运出或携带物品,必须持有学校领导的放行条或证明,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出校,并暂扣门卫值班室。
六、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应统一着装,严守岗位,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让人代替值班及擅自离岗,若因此发生事故,将按玩忽职守处理。
2、门卫人员值班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文雅,坐姿端正,精神饱满。
3、门卫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吸烟、接客会友、长时间打电话、看书报、聊天、喝酒及喝酒后上班、睡觉等;禁止坐时前俯后仰,站时东倒西歪,精神不振。
4、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开关门,大门关闭后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各类人员随便出入,对准入人员、车辆按要求,做好登记手续等。
5、门卫人员值班期间,应搞好管辖范围内卫生、保洁,同时监督大门内外车辆,不允许大门外车辆摆放影响大门畅通,严禁在学校规定范围内摆摊设点。
安全处制度牌
1黎川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财产(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2黎川县幼儿园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3黎川县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食堂、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处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
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
2、学校每周召开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每周升旗时进行安全教育。
3、学校每周教师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教师汇报安全情况。
4、学校各班级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各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学习贯彻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班学生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学校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
8、学校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学校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学年举行全校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校法制副校长来校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据学校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1、每学期召开各年段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学期结束,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4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5黎川县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教导处要加大对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安全处要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教导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8、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9、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黎川县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3、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5、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6、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7、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8、学校应当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9、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按上级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学校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1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县教育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接受教育局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14、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6黎川县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每天值勤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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