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初探

2024-08-12

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初探(精选7篇)

1.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初探 篇一

浅析烟草专卖执法艺术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存在着矛盾。处理得当,矛盾得以缓和、化解,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激化而向相反方面转化。因此,执法中要尽可能运用技巧取得管理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使执法过程平稳有序,取得成效。管理相对人一般可分为积极配合型、中间型、消极抵触型三种,后两种类型的人占大多数。执法中,即使是性质、情况类似的案件,同样的处罚对象,但如果我们不同的执法者,以不同语气态度及措辞,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效果往往是不一样的,社会上的群众反响也不一样,因此讲究执法技巧已是专卖执法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形象展示技巧

烟草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来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减少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对抗,缩短管理过程,从而使执法工作顺利地开展。

1、外观形象展示。经过适当的打造、修饰和包装,并赋予一定内涵,使管理服务相对人透过这种“形象展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2、内在形象展示。这是烟草执法形象的灵魂。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出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内在素养,包括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科技业务素质。同时又要体现出大局意识,集体主义思想和奉献精神,同事间的互助精神及忠于职守、文明礼貌等执法形象。

二、规范文明的语言技巧

语言是人与人沟通、交流的主要方式之一。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可见语言的巧妙运用,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专卖管理人员直接面对卷烟经营户,无论是市场检查,办理案件,还是法律宣传,处处都离不开“说”,这就要求专卖管理人员不仅“会”说,而且要“能”说。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及言语方面的技巧。

一、执法中语言沟通与柔性化市场管理

(一)执法中语言沟通的技巧

1、思想上要明确:一是烟草执法是烟草行政管理机关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专卖人员是执法人员,代表烟草专卖局执行公务,并通过执法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本质,对方是零售户,是我们的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依法检查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执法人员一言一行要文明有礼貌,严肃而庄重,说话有分寸,不能说脏话、粗话。作为零售户或受处罚者,在一般情况下,其心态是抵触的。当管理相对人内心感受到执法人员对其人格的尊重时,会唤起其理性的思考,促使其抵触情绪的弱化,乃至消除。二是零售户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我们和田来说零售户的素质普遍偏低,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很多的盲区。对于这种状况我们专卖人员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而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用语言体现法律意识,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被处罚者,都要始终保持法律意识,用规范的语言,对管理相对人讲清楚其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交待清楚其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本机关处理、处罚的决定情况等。

2、市场管理是专卖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之一,在面对面与零售户接触、交流、沟通的时候,专卖管理人员一般亮证后就说“检查香烟”“香烟拿出来看看”等一些听起来比较简单、生硬的话,这样会引起经营户的反感,易造成“横眉冷对”“剑拔弩张”的气氛,不利于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我们换一种说话的方式:交流时多营造一种轻松愉悦的交流氛围,像拉拉家常、询问,关心一些日常生活、经营方面的问题等来消除紧张气氛,使被检查者放松戒备,愿意并主动配合我们的检查工作,那我们的工作就不难开展了。

(二)提倡及实施柔性市场管理

1.何为“柔性”管理,“柔”与“刚”相对,新华词典注解为温和,不猛烈。由此延伸,如果说“刚性”管理重在整治、打击、查处、惩戒的话,那么“柔性”管理则重在教育、培养、疏导、服务。“柔性”管理是一种类似春风化雨、润物滋本、以人为本特点的方式,能使管理对象心悦诚服,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热心宣传、耐心教育、细心引导、全心服务、诚心激励等,具有“刚性”管理所不具有的潜在优势。其优势表现为:一是“柔性”管理的温和特点,决定了管理人和被管理人之间不会形成对立矛盾,有利于管理目的的实现;二是“柔性”管理方式重在教育和启发,有利于被管理人认识的提高和素质的提升;三是“柔性”管理方式容易被当事人主动接受和认可,使之经营行为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长效性;四是“柔性”管理方式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有利于管理人和被管理人之间心灵沟通、真诚合作。

2.为何提倡“柔性”管理 从目前市场状况看,多年较为单一的“刚性”管理虽然在净化市场,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上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客观上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尽管专卖投入在逐年加强,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却屡禁不止、屡查不绝,市场净化和市场占有率难以达到理想的程度;二是单纯地把经营户作为管理对象,未及时把经营户作为教育、培训和服务的对象,这就很难使其在卷烟经营上成为我们的伙伴,形成了两者之间地位不平等,经营户心理不平衡;三是检查监控处罚多,宣传、教育感化少,违规经营户有所收敛全靠法律威慑,而不是心悦诚服;四是正面宣传、鼓励、表彰少,好的得不到精神上的满足,差的也不能及时得到帮助,因此在经营中缺乏一个“守法光荣而获益、违法可耻而受损”的良好氛围;五是网建终端-----零售户各行其是,一盘散沙,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六是我们对零售户的“服务”过于单一,一般仅限于访销、送货,缺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从烟草发展形势上看,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国际化日趋明显,跨国烟草集团在中国市场的扩张已在所难免,而外国烟草公司目前主要就是采取从零售终端突破的方式去抢占市场。面对急剧变化的烟草市场形势,靠专卖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批发网络是很必要的,同时还要和广大卷烟零售户建立真正的“战略伙伴关系”。广大卷烟零售户是具有多重身份的群体,从行政管理角度,他们是被管理对象,从经营角度,他们是烟草公司的伙伴,即合作对象,从行业的生存和发展角度来看,他们更是我们的上帝和“衣食父母”,即服务对象。面对这一多重身份、利害攸关的群体,我们仅仅靠单一的“刚性”管理显然是不够的。单一的“刚性”管理方式既不能妥善处理好当前现实中的矛盾和问题,更不能顺应时代潮流,与广大卷烟零售户建立长远的、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因此,当前烟草专卖要做好“四个转变”:一是由对零售户的一般性管理向诚信服务,提高其素质上转变;二是由主要靠检查、处罚等“刚性”管理向以宣传、教育、正面激励等“柔性”管理和“刚性”管理相结合方向转变;三是由单一行政管理向以行业自律、自我管理为主要方式的转变;四是由单一服务向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服务、实施“爱心工程”转变。

3.如何实施“柔性”管理

策略之一,强化烟草专卖法。在宣传范围方面,在主要向卷烟零售户宣传的同时,应加大对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消费群体等各阶层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都了解烟草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的法制氛围。在宣传形式方面,应采取多种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直观效果好、通俗易懂的方式。

策略之二,对卷烟零售户进行培训。烟草专卖管理工作难与易、好与坏、优与劣,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工作对象素质的高与低。我们应考虑组建“零售户培训中心”,分期分批地对所有零售户进行营销前、营销中、营销后的系列培训。正如机动车辆驾驶员上岗前必须具备路规知识和驾驶技能一样,凡申请营销卷烟者,必须参加“零售户培训中心”专业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在符合合理布局要求的前提下,对考核合格者才予以办理零售许可证.对目前已是卷烟零售从业者,同样必须进行培训。采取这一举措,既可强化法律宣传效果,又能提高零售户的营销本领,更有利于网建基础的进一步夯实。

策略之三,强化模范典型效应。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自然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人和事,予以曝光,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这是“法制”效应。但是,我们更要强化模范典型效应。用正面力量去推动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秩序,我们可以实施挂牌管理举措,开展“星级评比”活动。这一“柔性”管理举措,不仅直接关系到卷烟零售户的经营效果和经营形象,而且能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烟草专卖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我们和田烟草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诚信示范户已显示出巨大的模范带头作用,对和田地区卷烟市场的有序规范和市场净化率的持续提高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策略之四,强化关爱服务的力度。所谓关爱服务,大到政治上的关心,小到生活细节的过问,诸如,源源不断地向他们提供“精神食粮”,将上级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种种会议及领导的讲话精神及时、全面、准确地传达到位,让他们能够认清形势、吃透政策,了解信息,把握机遇,放心、放胆、放手地创业;采取“结对子”等有效形式,把握其“活思想”,帮助他们解决在经营和生活中所遇到的“疑点、难点、盲点”等问题,解其“渴”,帮其“需”,扶其“贫”,助其“富”。我们可以对零售户实施一系列的“爱心”工程,采取特大灾害补贴、生老病死探望、喜庆节日慰问、子女高考庆贺等多种方式予以关爱,系紧彼此之间的感情纽带,使我们的“衣食父母”真正享受到亲人般的温暖,真心实意、心悦诚服的与我们紧密合作、互惠互利、同心筑就长久坚固的网建长城。

二、以法律为准绳,重在以理服人

(一)行动上要注意: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时刻牢记文明礼貌,尊重对方。因此,认真研究与案件相关人员的谈话艺术,对于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速度,获取真实、准确的证据具有重要意义。

在处理案件中一般被处理者都是发牢骚、叹苦经,其目的是不言而喻的。无非是想利用办案人员的同情心,对他(她)们的违法行为给予宽大处理。作为办案人员要积极听取被处理者的申辩,但要加以分辨,做到心中有数、头脑清楚,对过分的要求和行为应恰当地拒绝和制止,不能毫无原则的大发慈悲。对处罚后仍心存不满的人,不能用“没办法”“这是法律规定的”等套话予以搪塞,给人一种单板、没有人情味的形象,而是要摆事实、讲道理,在语言表达上,要尽量婉转而明确、深刻而严密、平静而有力,使被处理者听了觉得“是这么个理”,从而使被处理者在轻松、愉快的谈话中受到教育,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

(二)办案中的谈话

第一、平等待人,不能盛气凌人,防止造成对立情绪。第二、事先做好准备,避免盲目性。要认真分析检查对象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相互关系,以便确定主攻方向和利用矛盾,在心中拟好谈话提纲,明确问话的重点和先后顺序,第三、客观求实,不“逼”不“诱”。

第四、体现公正,不偏不倚。这就要求我们办案人员在谈话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道。

第五、重视细节,仔细推敲。在案件调查中,某些细节有时对于确定案情起重要作用。因此在询问知情人时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重视某些重要的细节,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六、区别不同对象,采用不同方式。由于案件知情人的生活经历、职业特点、所处环境、知识水平、性格爱好及与被查对象的关系不同,要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使之放下包袱,消除心理障碍,使其愿意提供证言。

第七、注意保密,保护举报人和知情人。近年来违法分子及其亲属对证人打击报复的事情时有发生,其反面效应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造成有的举报人或知情人在提供情况时顾虑重重,甚至拒绝出证。办案人员应该了解这种心理,选择恰当时间、地点、场合动员其提供证言。在谈话前应表明自己的态度,交代有关政策,使举报人消除顾虑,在谈话后严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对外泄露谈话的内容,切实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第八、谈话中绝不感情用事。在检查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和情况,在此情形下,执法人员应时刻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学会自我调节和控制情绪。必须头脑清醒,谋定而后动,决不能感情用事,以感情代替政策。

(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仅要学好烟草法律法规,而且要学好其他涉及管理的学科,如心理学、哲学、逻辑学。为“艺术”执法奠定基础。

三、努力贯彻人性化服务

为广大零售户的合法利益着想,多为零售户办实事,办好事,能在以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减少某些矛盾,避免零售户或其他人的妨碍执法行为,取得广大零售户的支持和理解,最终维护广大零售户的合法利益,也维护良好和谐的执法环境和市场秩序。

四、提高销量意识,增强市场控制能力

一是建立专销结合的管理机制,使专卖管理工作贴近市场、贴近零售户、贴近访销一线。对区域内市场需求量、零售户数量、分布及入网率,以及每天的实际访销量实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计划销量与实际销量的差距,从而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专卖管理工作。

二是以销量为中心分析市场控制力。

三是变事后检查为事前管理服务。掌握和关心零售户的销售量,甚至利润,既是服务,又是管理的基础。

五、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合作凝聚力

专卖执法人员必须从传统的、习惯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作法中摆脱出来,提高为广大零售户服务的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凝聚广大零售户于卷烟销售网络之中,建立起牢固的合作关系。

一是分清对象,区别对待。专卖管理、整顿秩序的重点对象是打击那些长期从事贩运、贩卖假冒卷烟和倒卖违规卷烟、搞黑批发的违法违规大户,而广大零售户是我们专卖教育团结、服务合作的对象。我们专卖人员要把自己摆在与广大零售户平等的位臵,亲密合作伙伴的位臵,不能高高在上,居高临下。要经常主动征求零售户的意见和建议,对专卖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对的加以改进,不对的耐心说服。对卷烟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也要认真记录,及时传递给经营管理部门,并把采纳和解决问题的情况反馈回去。只有这样才能使专卖管理起到服务、合作、凝聚广大零售户的作用。

三是掌握情况,主动服务。各级专卖管理人员都应对所负责辖区域内零售户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而且要掌握公司卷烟品种及到货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以便在卷烟销售上有针对性地提供主动服务,帮助广大零售户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扩大卷烟零售的销量,提高经营收入。同时,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力争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为零售户打扫一次卫生,摆放一次商品,提供一条信息,唠一次家常,宣传一次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活动,使专卖执法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密切与零售户关系,树立专卖工作新形象。

三、环环相扣的询问技巧

询问在执法办案中十分重要,询问得当,可使扑朔迷离的案情陡然真相大白,询问得不好,会使并不复杂的案情突然断链,结果造成案件的流失。

1、询问中平等待人、平常心待人

管理相对人既是我们的管理对象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为他们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的职责。就公民权利而言都是平等的,在执法中平等相待是管理相对人很敏感的问题,如果我们自认为高高在上,以审问的口气来询问,结果常会招致管理相对人反感,反使我们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

2、询问中始终把握好案件主题

为确保立案和案件质量,询问中要紧紧把握住案件主题进行,提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层次清楚,观点鲜明,要求管理相对人回答明确,如对方回答偏离主题要及时巧妙地加以点拨与引导。

3、询问中增强与管理相对人的相容性与亲和力

诚恳真挚,认真耐心地听取对方的意见,让他们把话讲完,弄清事实真相,理顺案情中的各种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心平气和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对方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所在。

4、询问中灵活机动的形式

一件事百样做,一句话百样说,紧紧抓住主线条,针对不同的案件案情,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根据对方的个性特点,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采取不同的询问形式。同时打消当事人不必要的警觉与防备,使其讲出真话实情。

四、刚柔相济的进退技巧

执法办案没有任何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需要执法人员随机应变,灵活机动,因地制宜。有时案情不易一次弄清,不必强行,尽可能做好现有证据的取证工作,进行“冷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以利有针对性地再战;对一些不太复杂的案件,如在对销售假冒卷烟窝点的查处时,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把量大影响大、有利于立案的证据取实;而对一些量小,既耗人力又费时间的无关紧要,可取而又不可取的无举足轻重的证据可以适当地“放”,一来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二来有利于矛盾的缓解,三来避免时间拖延过久,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因为在某些执法活动中时效性尤其重要;但如遇有不明群众围攻,一触即发,有可能引起一定负面社会影响的案情时,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处理能力,沉着、冷静应对,注意防止矛盾激化,不能意气用事地“以牙还牙”,此时可以考虑暂缓,这种“缓”不意味着退缩,更不是害怕,而是审时度势,顾全大局的明智之举,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中要把握住分寸,掌握能伸能曲的技巧,进退自如地依法行政,以维护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和执法人员的尊严,同时也为我们自身营造宽松的执法空间。

1、规范管理,文明用语

烟草执法是烟草行政管理机关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并通过执法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本质,执法人员一言一行要文明有礼貌,严肃而庄重,说话有分寸,不能说脏话、粗话。作为受处罚者,在一般情况下,其心态是抵触的。当管理相对人内心感受到执法人员对其人格的尊重时,会唤起其理性的思考,促使其抵触情绪的弱化,乃至消除。

2、法律意识,规范用语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用语言体现法律意识,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被处罚者,都要始终保持法律意识,用规范的语言,对管理相对人讲清楚其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交待清楚其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本机关处理、处罚的决定情况等。

3、简明扼要,通俗用语

案件查处的过程,也是我们使管理相对人顺利完成从“接受到认同到自觉守法”的过程。因此办案中我们用通俗而便于沟通的语言把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道理简约成老百姓容易接受的通俗用语,传递给我们的管理相对人,使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管理相对人的内心守法需求,使他们迫切地感受到我要学法,我要守法,从而变成自觉的行动,从根本上保证烟草专卖及其相关法规的实施。

2.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初探 篇二

1 当前烟草专卖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时代的改变在让社会进步的同时, 也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 在烟草执法领域, 目前来看以下几个问题就比较突出:

第一、执法主体不明确, 导致不时会有越权执法的现象出现。目前烟草企业在执法时, 有很多人也存在这样的疑问, 即明明应该是工商部门的职权范围和工作任务, 却不知道为何是烟草公司来代替执法?尤其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 很多执法队伍干的都是工商应该干的工作内容, 这种主体和界线上的不明确让很多人产生了极大的困惑, 影响了执法效果。

第二、执法人员在执法时缺少法律依据。目前烟草执法人员并非国家执法工作部门成员, 执法的依据也仅仅是烟草专卖法和其他几个法规文件, 严格来说并不具有太多的法律依据, 而且有些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与社会发展已经不相适应, 正在被废除, 更给执法依据问题带来新的挑战。还有些条例甚至在新版和旧版中产生了冲突, 更让执法人员难以适从。

第三、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候的态度有望改进。有些执法人员自身素养不高, 在执法过程中经常盛气凌人, 不但不能化干戈为玉帛, 反而经常火上浇油, 让事件不断扩大, 最终酿成社会群体事件。当然这样的个例毕竟是少数, 但是有一定比例的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第四、执法者滥用职权胡乱处罚。因为现在市场的发展范围在不断扩大, 管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为了做好管理执法工作, 很多执法者并没有依法执法, 反而擅做主张将处罚加重, 还有将一些烟草进行扣押, 但是这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很多不懂法律的烟草经营者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烟草被没收, 而执法者并没有告知他们是因为什么问题而被处罚, 也不会告知他们是有什么权利。反正就是二话不说就进行处罚扣查。

2 烟草专卖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问题呢?当中存在很多因素。一方面就是烟草专卖法例法规的局限性, 当中的不足令到执法者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带来了很多不方便, 当中存在的越权执法的现象就会导致一些责任出现互相推诿的问题出现。另一方面就是作为执法管理部门, 一点都不重视对于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和工作培训, 这样就会导致执法人员的思想觉悟不高, 执法水平不到位, 工作不认真, 进行检查的时候随随便便, 等到上级要下来检查的时候就二话不说对于违规的烟草经营者处于烟草扣押或者其他处罚来做好自以为的管理。这样不但无法让烟草经营者服从管理, 还会因为执法人员的不文明执法产生民怨, 对于执法者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形象可谓大打折扣。

3 提高执法水平, 做到文明执法的对策

第一、加强执法队伍培训, 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的主题是烟草企业的执法队伍, 要做到文明执法, 自身首先要对法律有着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 这就需要执法队伍成员在上岗之前一定要认真接受培训, 并能通过部门专门组织的水平考试, 才能成为一名执法者, 否则就不能上岗。在执法过程中, 执法人员要对自己的行为严加约束, 不能知法犯法, 也不能恣意妄为, 对执法对象辱骂殴打, 防止造成社会事件。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首先与带队成员商量, 并进行备案, 然后有针对性的处理解决, 遇事尽量温和处理。

第二、建立责任负责制, 明确个人职责。为了避免出现事件后当事人不承认或者互相推诿的情况, 一定要把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责任负责制。每个人的工作明确分工, 出了问题当事人负责。

第三、联合政府部门联合执法。烟草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 仅仅依靠烟草企业执法队伍有时候难以解决, 或者人力不足, 或者超出范围, 这时候就需要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一起介入, 最好能建立相应的联合执法机制, 提高工作的规范程度, 增强执法队伍的公信力和力量, 对于一些不法分子也能形成更加有效的震慑, 提高执法效果。

第四、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仅仅依靠执法来改变烟草营销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不是最佳办法, 执法的作用应该只是规范市场的一种辅助手段, 市场自身健康发展才应该是根本之道。而市场上目前之所以出现制假贩假和走私香烟等违法违规行为, 相当大程度上还是多数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 不懂法的原因造成的, 只要让大家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 相信目前铤而走险的人会极大地减少。实际工作中也有这样的违法违纪分子在受访时认为自己只是赚点钱, 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对烟草公司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所以, 我们一定要积极做好普法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宣讲、板报、条幅、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 让执法难度和频率逐步降低。

参考文献

[1]冯思宁.小议钦州烟草人性化管理与严格管理[J].广西烟草, 2008 (08) .

3.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初探 篇三

加强烟草基层专卖队伍建设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也是践行“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的需要,更是烟草行业的生存根本。全行业在全面推进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中国烟草三项重点任务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专卖执法和市场监管。在新形势下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烟草基层专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达到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要求。

按照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加强专卖队伍建设是当前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因此,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对促进专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使专卖管理工作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另一方面可以实现专卖队伍由参差型向整体提高型转变。优化队伍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其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有效提升烟草专卖队伍执法与监管水平,使专卖队伍在思想境界、文化修养、道德水平、责任意识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才能适应新形势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夯实烟草专卖基层管理的几点做法: 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提高整体素质

关于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国家局已经有了明确的部署,关键就在于狠抓落实。加强烟草基层专卖队伍建设与培训,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分析和查找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培训。

烟草专卖管理不同于其他的行政管理。专卖管理工作所涉及的(案件查处、许可证办理、市场稽查管理、内部监督管理和综合信息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都是由专卖管理基层承担,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比较广泛。因此,加强综合性人才的培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势在必行。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机制,从整体上提高专卖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要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和目标要求决定时间的长短。

二是要明确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专卖队伍中的每一个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确立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技巧和管理手段,塑造一只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都过硬的高效队伍。三是要突出培训责任,增强培训意识,明确规定 “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制度,必须明确权责关系,使培训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晰。

四是拓宽培训内容。不仅要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培训专卖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培训掌握与专卖执法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把日常工作中的案例与理论相结合。

五是培训方式应不拘一格。除通过集中培训外,以会带课、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印发资料、赴驻点授课等形式也是可取的。不断强化自身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

强化专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形象

烟草专卖工作不仅要做好 “内管外打”,在“外打”的同时,更应树立服务意识。烟草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在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产生抵触情绪是难免的。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群众的关系。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程序办事。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程序执法,绝不允许越权执法、人情执法、情绪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现象出现。服务群众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关心没有违法行为的经营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疑问,比如指导卷烟零售户陈列卷烟、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二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抵触情绪和过激行为进行适时疏导,耐心说教,化解不必要的矛盾;三是严格执法、正确适用法律、公正执法本身就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最好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严格执法与服务群众是辩证统一的。

从烟草专卖队伍建设的角度来说,就是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形象的目的。要实现这一目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增强法律意识。可以通过培训、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进而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是要更新观念。要实现从管理者角色向服务者角色的转变,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的服务理念。

三是要倡导人性化执法。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换位思考,加强说服教育,以理服人,更不能徇情枉法,强取豪夺。

4.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篇四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专【2004】215号各省级局:

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水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针对当前专卖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国家局制定了《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烟草专卖执法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正确把握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严格履行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烟管理相对人的烟草专卖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3第二章 文明执法行为标准

第一节 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执法严格。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执法职能,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第五条 行为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六条 政务公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内容,做到法律法规透明、程序公开。

第七条 服务热情。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管理中要耐心做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第八条 用语文明。要讲礼貌,使用文明执法用语。第九条 衣着整洁。佩戴执法标识要规范统一。

第二节 执法检查行为标准

第十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须检查的,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在场。

第十二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应告知当事人权利,并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三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物;检查完成后,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尽可能的复位。

第十四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应对其配合检查的行为表达谢意;如果发现其确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一)现场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并提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

(三)现场开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当事人核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

(五)告知当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

第三节 案件处理行为标准

第十五条 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发现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立案调查,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不得有案不查,案件久拖不结。第十六条 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中发现案件符合移送标准的,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第十七条 询问的标准:

(一)调查人员询问前应当表明身份,并认真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得采取扣留被询问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非法方式进行核实。

(二)调查人员询问时,应当问答有序、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有诱导性语言、压制性语言或者随意中断、终止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三)记录人员应当详实记录询问内容,不得篡改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替代性语言改变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四)询问完毕后,记录人员应当提请被询问人亲自阅读或经被询问人请求后,向其宣读,以核实询问内容,并由被询问人和调查人员分别逐页签名(盖章)。

(五)询问程序终止后,调查人员不得强制相关人员离开或留置。

第十八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抽样取证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告知当事人或见证人抽样的理由和依据,如实填写《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现场封存,并提请当事人或见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调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等资料时,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并请其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的标准:

(一)应当提请被送达人认真核对收到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数量。

(二)对当事人就执法文书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

(三)提请被送达人签字(盖章)。

(四)送达须采用法定形式进行,不得强迫被送达人签收。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执行的标准:

(一)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认真宣读处罚决定摘要,不得敷衍了事。

(二)告知被处罚人提请法律救济的权利、渠道和时限。

(三)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执行处罚。

第四节 零售许可证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网上审批服务。对网上互联审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受理、实地审查,并告知申请人具体的审批意见、依据及申诉途径。

第二十三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服务承诺。应当自收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请求之日起,及时完成相应的审核、审批、发证等项工作。在服务窗口要对申请条件实行一次性告知;在审查过程中凡应当修改并当场可以修改的应当场指导修改;工作人员不得向申请人提受理以外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许可证审批应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主,对同一申请人的实地审查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第二十六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残疾人或行动不便的卷烟零售户,在许可证申办、变更、注销等方面,提供上门服务。

第五节 接待受理标准

第二十七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应当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投诉、申诉、来访及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

(一)接待者应当认真记录有关问题或请求。所问内容属于接待者的业务范围,接待者应予以解答或办理;所问内容不属于接待者的业务范围,接待者应负责将申请人或咨询人引导至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处,在双方接洽后方可离开。

(二)任何人不得以工作忙或相关人员不在等理由回绝申请人或咨询人的要求;对来访者所提要求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给予解释。

(三)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受理申请、回答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咨询人相关事项。第二十八条 受理举报工作的标准:

(一)告知举报人相关权利义务。

(二)认真、准确的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汇报。

(三)严格做好举报人和举报内容的保密工作。第二十九条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标准:

(一)对待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意见,认真记录,按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反馈,并告知当事人答复的期限。

(二)群众来信要仔细阅读,认真登记,及时分办,妥善处理。

4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对专卖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一节 外部监督制度

第三十一条 各级专卖管理部门要逐级建立专卖执法群众评议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

(一)群众评议主要采取召开辖区内卷烟零售户座谈会和向消费者、卷烟零售户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二)群众评议的内容除本规范外,还可以包括依法行政、廉政建设、宣传服务等工作情况。

(三)群众评议应当定期进行,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评议结果要予以公布,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奖励、批评教育和调整。第三十二条 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逐级建立专卖执法监督员制度,对专卖执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专卖执法监督员由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和其他人员按照适当的比例组成。

第三十三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和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和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第二节 内部督察制度

第三十四条 省、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制度,成立督察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从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督察。第三十五条 专卖执法督察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的优秀执法人员,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和法律知识、烟草专卖业务知识。

第三十六条 专卖执法督察人员负责对规范专卖执法行为的纪律规定、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政建设及本行为规范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 督察人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应当出示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发的督察证件。

第三十八条 专卖执法督察人员在履行督察职务时,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本级和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现场发生的不文明执法行为予以及时纠正。

(二)要求被督察单位提供与督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询问与督察事项有关的人员。

(三)对与督察事项有关的资料进行查阅或复制。

(四)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督察工作的,必要时,可暂扣被督察对象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三十九条 各级局对违反《关于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的纪律规定》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和不严格履行专卖执法职责,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5第四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行为规范所涉及的文明执法用语、执法监督体系及有关的奖惩标准由各省级局制定实施细则。

5.烟草专卖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 篇五

1.您的经营业态属于?

A 小卖店()B超市、便利店()C名烟名酒店()D大型商场(2.本月烟草专卖稽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次数?

A没来过()B 2次以下(C 2-5次()D 5次以上(3.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情况? A非常好()B 满意(C 还行()D 有待改进(4.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穿着制服、用语文明情况? A非常好()B 满意(C 还行()D 有待改进(5.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是否有打、骂、刁难行为? A有()B 没有()6.执法人员对您提出的问题是否耐心解答?

A有()B 没有()7.执法人员是否存在单人执法、不按程序执法的情况?A有()B 没有())))))))

8.您对我局零售许可证的相关工作是否满意?

A满意()B 不满意()9.在办理过程中是否有工作人员拖延、为难现象? A有()B 没有()10.您是否发现执法人员有向您或其他零售户吃拿卡要行为? A有()B 没有()11.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是否请当事人对品种、数量、规格进行核对?

A有()B 没有()12.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是否交由当事人、见证人签字? A有()B 没有()13.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是否有超越权限进行执法的现象? A有()B 没有()14.执法人员是否在您处以低价购买过卷烟?

A有()B 没有()

15.你对烟草专卖文明执法有哪些好的意见或建议:

非常感谢您的参与配合!

6.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初探 篇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烟草行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建设和谐烟草,是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推进烟草专卖和谐执法是建设和谐烟草的有效途径。和谐执法的目的是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执法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的和谐,合法与合理的和谐,实体与程序的和谐,管理与服务的和谐。和谐执法主要有四个特征:一是合法性。即和谐执法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决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和立法精神。二是保护性。和谐执法注重的是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和社会、家庭、个人和谐关系的保护,体现的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三是普遍性。和谐执法适用于所有违法行为和所有行政相对人,体现的是法律的严肃性和平等性。四是互动性。和谐执法改变了原来行政执法单向模式,注重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交流与沟通,实现了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以法为据 以人为本 保证烟草专卖执法和谐高效

烟草专卖和谐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切实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保证行业专卖行政执法活动按照为民、合法、合理、准确、高效的基本要求来开展。

为民。执法宗旨要为民,执法理念要安民,执法作风要亲民,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这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履行党的宗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转变执法就是处罚、管理就是管制的观念;坚决禁止职权不法定、程序不合法、权责不统一的行为,紧紧围绕企业、消费者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合法。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第一,自身必须合法,即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合法;第二,行政执法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必须有事实根据,证据确凿,正确适用依据,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执法的目的、动机要合法;第三,行政执法行为的对象必须合法,即执法对象必须是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义务人;第四,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符合法定的步骤、程序,不能随心所欲,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第五,行政执法行为的形式必须合法。

合理。行政合理性原则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其次,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因素的影响;再次,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做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最后,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要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处理正确的关键。第一,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依据法律对案件准确定性;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充分;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烟草专卖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时效期间的有关规定;其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使用强制措施权;再次,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烟草专卖行政机关必须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树立和谐观念 加强队伍建设 加快烟草专卖和谐执法步伐

牢固树立和谐执法的观念是实现和谐烟草专卖执法的前提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担负着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和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任,和谐执法既是构建和谐烟草的保证,又是构建和谐烟草的内容。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将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市场秩序摆在首要位置。要围绕建设“和谐烟草”的目标,按照“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温情执法、阳光执法”的要求,对执法管理模式、行政执法的方式等进行积极的探索。只有认清形势,把执法工作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与构建和谐社会联系起来,自觉地把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才能发挥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应有的作用。

转变专卖管理执法方式、整合执法力量是实现和谐烟草专卖执法的基础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专卖管理执法的目的不是约束零售终端,而是依法构建和谐有序的烟草市场秩序,切实转变专卖管理模式。要转变卷烟零售市场的检查管理方式。市场检查必须做细致的基础工作,要以发现线索、经营案件为主,进一步整合专卖执法力量;要有针对性地监督卷烟营销客户经理、电访员及送货人员的卷烟营销活动;要加大烟叶种植、收购、调拨、加工各环节专卖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局计划,落实合同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购销、加工、经营烟叶行为。

建设高素质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是实现和谐烟草专卖执法的关键

烟草专卖和谐执法,包含执法人员之间的和谐,执法人员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三个层面,关键是执法人员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不断提高专卖人员素质,建设高素质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是和谐执法的前提。一要实行专卖队伍资格管理。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真正把年富力强、事业心强、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专卖管理第一线。二要加大培训力度,在培训机制上要逐步实现从应急性、临时性向系统化、规范化转变,建立完备、科学的培训体系。三要为基层专卖管理人员尤其是聘用人员提供发展通道,通过内部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来调动专卖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把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调整到专卖管理岗位。四要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奖惩体系,突出专卖管理队伍的行政监管和执法职能,提高各级专卖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创新执法方式是实现和谐烟草专卖执法的手段

按照和谐执法的理念,除个别的严重违法分子应予严惩外,对于绝大部分行政相对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应把查处作为主要手段,把帮扶作为目的,这是执法赢得群众理解的关键,也是体现和谐执法的根本。一是实行主体事项提示制,即对市场主体涉及的营业期限、许可期限、办理专项审批和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事先告知。二是轻微问题告诫制,即对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秩序而法律又无明确规定、或轻微违法但无相应罚则的行为,予以行政告诫。三是突出问题约见制,即针对市场主体多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书面约见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避免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四是管理责任建议制,即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提出与专卖行政执法职能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促使其合法经营。五是典型案件披露制,即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网络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制度建设是实现和谐烟草专卖执法的保障

7.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初探 篇七

近年来,行业各级部门在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专卖执法行为、改进专卖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完善社会法制化的过程中,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烟草的要求来看,专卖执法的现状仍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专卖执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有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公等现象,甚至还发生执法犯法,野蛮执法,假公济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纪律松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丑恶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理念方面 由于烟草行业专卖专营的特殊体制,导致少数人在潜意识中有着“皇帝女儿不愁嫁”的陈旧观念。目前,在一定程度上,部分烟草企业还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重利益、轻形象”的思想认识,把主要的精力和力量都放在卷烟经营和效益增长上,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建设,因而对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执法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把重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 具体行动中,造成了管理的缺位。

二、体制方面

烟草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由形成至今几十年来未有大的改变,当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管理体制,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机制的缺失:一是缺少开放联合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注意烟草内部本身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社会舆论、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形势等方面的因素。由于卷烟是烟草部门经营的特殊商品,加之社会上对烟草行业存有偏见,少数部门认为烟草专卖管理是烟草部门自己的事情,不愿意开展联合执法,或者开展执法活动要报酬、要经费,造成执法成本高,效果不佳。二是缺少相对稳定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队伍的特点是:正式员工少,聘用人员多,机构改革时聘用人员随时有被解聘的可能,人员流动性强,造成聘用人员临时性的思想严重,缺乏系统学习培训的机会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同时,由于正式员工与聘用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导致聘用人员心理失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环境方面 烟草企业因体制原因,长期处于一种半封闭、全垄断的状态,作业技术含量不高,竞争不激烈,正式员工危机意识不强,一方面,内部劣势员工“出不去”、外部强势人才“难进来”形成矛盾,另一方面,很多烟草企业为构建内外部和谐环境,不论进入企业人员的素质如何,一律开绿灯,对内部员工子女实行内部消化,解决工作问题,对外安排照顾一些社会上的关 系户,搞裙带关系和“换手抓背”式的人员安臵,造成员工的整体结构与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无法适应,特别是价值驱动人才资源的机制还未形成,难以真正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格局。同时,由于员工培训工作的滞后,企业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静态管理模式,没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动态管理,没有花大力气和本钱开展培训工作,或者培训工作随意性较大,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专卖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因此,要建立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烟草专卖管理队伍,既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卷烟市场的战略方针,又是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烟草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行业干部职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好体现。那么,如何加强基层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呢?结合本人多年的专卖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抓好教育培训 提高综合素质

实践表明,提高专卖执法队伍素质是做好专卖执法工作的基础,只有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才能有效提高专卖执法总体水平。

第一,要加强对专卖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教育,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荣辱观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进一步转变观念,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 务的问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专卖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不渝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责为民所负、利为民所谋。通过先进典型和身边的事例,教育专卖执法人员时刻警醒自己,要守住清贫、挡住诱惑;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违规为耻;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荣,以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耻。要爱岗敬业、牢记使命、不辱使命。

第二,要加强对专卖人员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建立培训考试制度,引进激励机制,以考促学,以考代培,充分调动他们学习《国家烟草专卖法》、《国家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烟草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掌握真假烟识别、案件办理、电脑操作等多种业务技能,增强学习的紧迫感。

第三,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专卖人员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使他们在提高文化水平的同时,提升综合素质;要将高素质专卖人员充实到重要岗位,发挥领军人物的作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规定只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才能明确其行政执法资格,允许其上岗执法。

二、抓好观念更新 提高服务水平

广大卷烟零售户是我们烟草商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专 卖管理人员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专卖管理工作由打击查处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在执法过程中,按照“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要求,把零售户当作平等的主体对待,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一方面,对于大多数遵纪守法零售户,通过与其交流和沟通,了解其经营动态和实际需求,积极宣传法规政策,指导其规范经营,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另一方面,对于少数屡教不改销售假冒、走私、非正常渠道烟的违法犯罪分子,应运用法律武器进行严厉打击,规范卷烟市场秩序;同时,对被管理者应做到“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唯有如此,才能规范市场秩序,才能提高零售户的满意度,才能为专卖执法赢得良好的群众基础。

专卖服务工作还应践行在“两个至上”的实践中,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法律法规及卷烟打假成果的宣传力度,公布卷烟打假打私举报电话,提高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二要在城乡繁华路段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展示台,现场宣讲《国家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发放有关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讲解鉴别真假卷烟知识,解答消费者的疑难问题;三要上门倾听广大卷烟零售户的心声,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做其所需,如:积极引导成立卷烟零售户自律小组或卷烟零售业者协会,增强零售户自律意识,提高他们经营水平,并在工作中给予 积极配合和支持,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提高群众参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卷烟市场出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纪律整顿 树立执法形象

专卖执法事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事关烟草行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与形象,为抓好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应狠抓纪律整顿,严格清理执法队伍,严厉查处违反党纪国法及烟草专卖执法“六条纪律”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野蛮执法,滥施处罚行为,有效净化执法队伍,优化执法环境。

一方面,要坚决彻底地清除专卖执法队伍中的“内奸”。有的部门在深入基层执法时,竟然出现了专卖执法部门刚做出工作部署,不法分子就知晓其行动的怪现象。有些地方,个别执法人员与不法分子称兄道弟,相互勾结,串通一气,更有甚者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从中捞取非法个人利益。因此,在加强对专卖执法队伍教育的同时,必须继续大力整顿执法队伍,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和揭发专卖执法队伍中的违法乱纪人员,将这些“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去,以保持专卖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另一方面,切实加大专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行政执法过错既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会给执法机关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负面作用较大。为了提高专卖执法水平,必须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只要在专卖执法中出现执法过错的,不管涉及到哪一级,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严肃查办。执法过错情节较 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及内部纪律规定给予处罚,执法过错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罚。要抓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烟草形象的典型案件,毫不手软地进行处理,从而起到“惩处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警示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烟草专卖执法对外公正、严格,对内管理处罚同样严厉,不手软,从而较好地树立起行业专卖执法新形象。

四、抓好制度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

“无规矩不成方圆”,烟草专卖执法需要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执法行为。一方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烟草专卖执法相关制度。如:为改变办案过程中,个别领导独断专行,不求民主的行为,单位可制定《重大案件集中研究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办案行为,还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举报兑奖制、案件主办人制等制度,把专卖执法行为纳入有章可循、有章必循的轨道。另一方面,在组织专卖执法人员学习烟草专卖执法“六条纪律”规定及《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同时,还要定期组织学习内部制定的有关执法制度规定,告诫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应有所为有所不为,真正用制度来规范约束执法监管行为,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集中行政审批和集中收费制度,公开法律依据、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相关内容,严格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消除专卖执法队伍中个别人员以权谋私、滋生腐败的根源,促进执法队伍建设。此外,应制定和完善维护专卖执法人员权益的相关制度。对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刚正不阿但受到打击报复的执法人员,要予以坚决的支持和大力保护,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积极性,鼓舞整个专卖执法队伍的气势。要在全行业行政执法队伍中大力开展学习任长霞、高荆洪等优秀执法者活动,弘扬正气,在全社会充分营造一种有利于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有效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抓好监督检查 提高执法效果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建立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确立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加强对监督主体自身的约束力,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有计划地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改善和强化监督手段,加强对专卖部门依法行政的督查和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程序,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并将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作时限、责任追究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督察。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专卖执法规章制度和程序规定,加强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切实做好对专卖执法的评议考核,通过督察人员定期对专卖执法行为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不文明的执法行为;要广泛开展“开门评议”活动,把人民群众请进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让被管理者评价管理者的工作,给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打分”,评议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考核专卖执法人员的重要条件。

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各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应自觉地接受当地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纪检等有关机关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同时通过聘请执法监督员,设臵举报电话、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形成监督约束的合力,保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履行好职责。

与此同时,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拒绝,必须依法受理,认真检查和核实所受理案件:重大疑难案件要在“听证”或“质证”之后,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积极探索简易复议等便民快捷的复议形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

六、抓好机制创新 发挥员工潜力

首先,要创新用人机制。充分发挥专卖人员的潜在优势,使其在各自岗位上闪光是做好专卖工作的关键。一方面,管理者要善于观察身边的专卖管理人员。通过从工作,为人,生活,交往,言谈,性格等多方面入手,切实真正地了解每个人的优势与劣势,然后,将人才安排到合适的岗位,用在“刀刃”上,让他们大胆工作,不把人才当花瓶、当摆设,努力做到“人尽其才”,如:把思想正派、业务精通、通晓管理,能“带兵打仗”的专卖人员充实到“指挥员”岗位上。

另一方面,要优胜劣汰。为确保人才进出口关道畅通无阻,既要通过严格的考评实行木位淘汰,将一些业绩平庸,不能胜任专卖工作的人员淘汰出局,又要通过公开招聘将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专卖队伍中,打破身份制,同工同酬,提高专卖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其次,要创新激励机制。要正面激励,运用先进集体或个人的模范事迹对员工进行引导和示范,使员工焕发出工作热情和干劲,对打造“精品案件”或“精品工作”的部门和员工记功授奖,并作为提拔重用、晋职晋级的重要条件;对于反面事例,要敢于真抓实管,敢于批评处理。可设立专卖管理奖罚专用基金帐户,专款专用,对“打假破网”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专卖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也可定期奖励在“争优创先”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当月典型”、“季度明星”、“先进”人物,掀起工作中“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竞赛高潮。

再次,要创新考核机制。一是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奖罚分明的专卖人员工作考核标准,使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质量与效果有一个清楚的自我评价,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提高执行力;二是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对员工进行类别划分,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实行异岗异薪、同岗不同酬的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拉大收入差距,实施末位淘汰制,增强员工的危机意识;三是公开考评结果,一方面建立考核档案,详细记录考核中的每件事情及结果,为发放专卖人员工资、资金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按月张榜公布每名员工考核情况,使其对自己及他人的工作业绩心中有数;以此,考出成绩,考出干劲,考出实效,做到罚你有根据、奖你有办法,切实调动专卖人员工作积极性。

七、抓好协调沟通 优化执法环境

烟草专卖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压力大,要切实维护好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仅靠烟草部门的单一执法来监管市场是很难到位的。“众人拾柴火焰高”,强化烟草专卖管理,加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离不开各方有力支持。

为此,一方面,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和开展较大烟草专卖管理活动前后,都应明确思想,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专卖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从而取得其对我们专卖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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