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车库PPP合作协议

2024-08-12

某某车库PPP合作协议(精选2篇)

1.某某车库PPP合作协议 篇一

关于某某系列产品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投资方):

乙方(产品研发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某某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某某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等。

二、投资金额和资金用途 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投资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某某系列产品项目的研发经费; 该笔款项主要用于某某系列产品项目的科研经费、日常开支费用、科研人员的差旅费用和申请专利的费用使用。

三、投资金额的支付时间 甲方的投资金额分三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支付万元人民币; 第二期支付万元人民币;

第三期支付万元人民币;

各期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协商确定。

四、研究成果归属

乙方同意在本次某某系列产品项目的研发过程中取得的所有专利技术成果甲方都可以作为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共有权人,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赋予的所有权利。

五、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注册新的公司专门负责本次某某系列产品项目的工业应用,凡是本次项目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技术均由注册的新公司无偿优先使用,该使用权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占优先使用权。

2、由于乙方在甲方投资本项目之前该项目已经研发出了部分专利产品,乙方同意在注册的新公司成立后,将甲方介入本项目之前已经研发出来的专利技术无偿提供给该注册的新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使用权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占优先使用权。

3、甲乙双方同意在年月日之前成立该公司,该公司成立事宜的处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都是该公司的股东,甲方在该公司中的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50%。

5、甲乙双方同意在注册的公司成立后,每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为5:5。

6、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的约定写入新注册公司的章程中。

7、其它事宜待公司注册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六、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的期限是年;

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支付投资金额。

2、甲方对本次项目合作中所知悉的核心技术信息和核心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的投资资金是用于本次项目的研究,并向乙方及时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

2、对于乙方未能完成甲方要求的课题项目,乙方有权扣减部分项目经费,扣减的经费最高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关于研究课题项目的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乙方承诺在本次科研项目中至少要获得两项专利产品。

4、乙方在研发出新的技术成果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专利申请。

5、乙方对本次项目合作中所知悉的核心技术信息和核心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九、其它约定

1、本次项目成果如需参加国家、省和地方科技成果评选的,由乙方牵头负责,甲方配合,相应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保护本次研发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应严防雇员有意无意扩散、转移技术或与他人以试用、考察、合作为名侦察。严禁他人参观研发基地或生产线。

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均应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中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都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十一、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甲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附件三:甲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附件四:甲方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五: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六:动物矿质营养除残素(畜.禽.水产类)产品特点及使用方法附件七:某某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2.某某车库PPP合作协议 篇二

合作协议(拟定稿)第1条 协议签订

1.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16年 月 日在 签署。1.2 甲方(政府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1.3 乙方(社会资本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2条 签约背景及签约目的 2.1 签约背景

2.1.1 按照《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125号)等有关文件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要求,冀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为“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由合作社会资本(投资人)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和维护。

2.1.2 《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实施方案》已获得政府有关批准。2.1.3 政府授权冀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即本协议甲方。

2.1.4 甲方依法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于2016年 月 日确定了本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投资人)为:,即本协议乙方。2.2 签约目的

在上述背景下,为了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等有关规定,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受益、服务社会”的基本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项目的实施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充分协 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3条 协议效力

3.1 本协议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之框架基础,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再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并由项目公司承继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

3.2 项目合同(拟定稿)已经拟定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之一,项目公司成立后可以与甲方协商对项目合同(拟定稿)进行部分条款的修改,但不得对核心条款进行任何实质性修改。

第4条 项目概况

4.1 本项目为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含4个泵站)占地52.2095亩,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3万m3/d。本项目工程预处理工艺采用粗、细两道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处理段采用A/A/O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硅藻纳米微孔污水深度处理工艺”;过滤工艺选择纤维转盘滤池作为工程过滤单元;消毒处理工艺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污泥处置采用板框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置。

4.2 其他项目信息及参数详见项目合同有关附件。

第5条 合作范围

5.1 本项目采用TOT方式运作,即政府将本项目存量资产权益按照8006.61万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由乙方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并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将项目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上述合作范围是排他的,即甲方在项目合作期间不得就上述合作范围的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任何一方合作。5.2 特许经营权

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暨项目合作期限)内对本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特许经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且仅限于为本项目融资担保所需,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就特许经营权及相关项目资产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他任何处置。5.3 项目资产归属

本项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于政府;项目合作期间,项目资产使用权属于项目公司;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应当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5.4 项目运作流程

本项目基本运作流程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组建“协调小组”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乙方负责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成立后,应当与甲方签署项目合同,并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进行项目运营管理和维护,同时有权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3)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应当无偿将项目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第6条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暨特许经营期)为30年

第7条 项目公司

7.1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并确保项目公司自成立之日起 个工作日与甲方签署项目合同。

7.2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注册资本: ;(4)经营范围: ;(5)公司性质: ;

(6)上述内容为暂定,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7.3 公司股权结构

乙方负责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7.4 公司治理结构

项目公司应当具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高效的运营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 3 人员,确保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具体内容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7.5 有关项目公司的特殊约定

7.5.1 项目公司是专门负责本项目实施和运作的SPV公司,乙方应当确保公司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且不得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行为。

7.5.2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对本项目及项目公司进行监督;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本项目及项目公司进行行政监督和管理,该行政职权的行使与合同约定无关。

7.5.3 项目公司章程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相关要求,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适用。

7.5.4 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构成违约。影响或者可能严重影响项目合同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项目。

7.5.5 其他有关项目公司的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8条 项目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

第9条 项目投融资

9.1 项目投融资应当满足本项目运营管理和维护的需要,具体项目投融资计划由项目公司制定方案,报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9.2 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可以通过在相关项目资产权益上设定担保等方式获得项目融资。

9.3 项目公司应当确保不会因投融资问题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营和引发社会矛盾。

9.4 项目融资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并独立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甲方应当对项目融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融资责任及有关风险。9.5 项目公司的投融资权利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擅自以甲方或政府授予的各项权益及任何项目资产设立担保或进行任何处置。

第10条 资产交付

10.1 甲方收到项目资产权益的转让价款后,应当及时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 4 益交付给项目公司,包括:

(1)项目设施;

(2)与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装置、零部件、备品备件以及其他动产;(3)项目实施相关人员(现有在岗职工20名);(4)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信息;

(5)与项目设施有关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6)其他文件资料等。

10.2 项目公司应当做好项目资产交付前的准备工作,妥善接收甲方交付的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并尽量避免项目资产交付对项目正在进行的运营造成影响。

10.3 项目公司必须无条件接收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现有在岗职工20名,并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第11条 运营维护

11.1 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对冀州市政范围内,现有污水处理厂(冀州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以外区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后排放。

11.2 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并承担相关运维费用和风险。具体在项目公司编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的运营方案中确定。

11.3 项目公司应当确保本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的处理污水和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第12条 进出水及要求

第13条 付费机制

13.1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中的使用量付费原则,设定保底水量由政府承担最低需求风险,使项目公司能够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确保项目维持健康稳定运行。

13.2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价格(单价)按1.75元/吨计算。

第14条 支付流程

第15条 项目移交

项目合作期限届满,项目公司应当无条件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以项目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公司应当确保项目移交符合甲方的基本要求,并尽可能减少移交对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的影响,确保项目持续运营。

第16条 政府承诺

16.1 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项目出让所需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立项、建设及运营的相关材料。

16.2 政府负责服务区域内的收水管网建设、运营及维护。

16.3 在优惠政策方面,政府确保项目公司能够不受限制的采购项目所需物资,并确保在项目合作期内,执行国家、河北省及衡水市对市政行业的现行优惠政策。

第17条 甲方的监督权

17.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包括,行使监督、检查、考核、介入等权利。);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行政监督和管理,与合约定无关。

17.2 甲方享有为实施项目监督而出入项目设施场地的权利。

17.3 甲方有权委派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的业务、财务和资产进行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对项目的业务运营、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行使监督权;

17.4 甲方有权制定绩效考核规则,并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和维护进行考核。

第18条 其他

18.1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项目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内容为准。

18.2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以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1)《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文件》;

6(2)《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拟定稿)》。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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