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遗产

2024-08-13

工业遗产(8篇)

1.工业遗产 篇一

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业文明,弘扬历史文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遗产的普查、认定、保护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对已认定为文物的工业遗产的保护,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业遗产,是指具有历史、科技、文化、艺术、社会等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

工业遗产包括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物质遗产包括车间、厂房、矿场、仓库、作坊、办公楼、码头桥梁道路等运输基础设施、居住教育休闲等附属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其他构筑物等不可移动的物质遗存,还包括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生活用具、历史档案、商标徽章以及文献、手稿、影像录音、图书资料等可移动的物质遗存。非物质遗产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手工技能、原料配方、商号、经营管理、企业文化等工业文化形态。

第四条 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遗产保护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工业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工业遗产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划、财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旅游、人民防空、房地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海关、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工业遗产保护工作。

工业遗产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业遗产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工业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国有工业遗产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应当专门用于工业遗产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鼓励社会公众捐助本市工业遗产保护事业。其中,捐助资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捐助人的监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工业遗产价值的认知及欣赏水平,增强全社会保护工业遗产的自觉性。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依法对破坏或者危害工业遗产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或者控告。

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第二章 普查与认定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工业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文物、工业、历史、文化、规划、建筑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普查和认定工业遗产等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工业遗产普查和认定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工业遗产的普查应当定期开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相关机构具体负责。

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文字、图画、照片、影像等形式,对工业遗产的外观特征、遗址保存状况和工艺流程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并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迟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和资料。

第十一条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工业遗产普查的结果,进行保护价值与类别的评估。

第十二条 工业遗存所有权人、使用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或者推荐工业遗产。

第十三条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在评估、申报或者推荐的基础上,提出工业遗产建议名录,征求所有权人、使用人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后,经专家委员会评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对已认定为文物的工业遗存,可以按照前款规定,认定为工业遗产。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遗存,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业遗产:

(一)在相应时期内具有稀缺性,在全国或者本省具有较高影响力的;

(二)同一时期在全国或者本省同行业内具有代表性或者先进性,商标、商号全国著名的;

(三)设施设备先进、建筑格局完整或者建筑技术领先,并具有时代特征和工业风貌特色的`;

(四)与重要历史进程、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关的;

(五)与本市著名工商实业家群体有关的;

(六)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过重要推动作用,具有较高学术研究价值的;

(七)承载民族认同、地域归属感,具有明显集体记忆和情感联系的;

(八)其他具有较高价值的。

第十五条 对于不可移动的工业遗产,根据它们的历史、科技、文化、艺术、社会等价值,可以分别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工业遗产保护单位、县级工业遗产保护单位,并划定区域对其实施重点保护。

第十六条 对于工业遗产集中成片,工业风貌保存完整,能反映出某一历史时期或者某种产业类型的典型风貌特色,有较高历史价值的区域,可以由市人民政府列为工业遗产保护区,进行整体保护与利用。

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

第十七条 工业遗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为工业遗产的保护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负责工业遗产的检测评估、防护加固、持续监测、修缮整治、安全防卫等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由市、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 对价值较高的工业遗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与保护责任人签订工业遗产保护协议,约定工业遗产保护责任和享受补助等事项。

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可以交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管理。

第十九条 工业遗产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标识、界桩等保护设施,并保持其完好。

对工艺流程、数据记录、档案资料等其他工业遗产,所在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做好分类、登记、修复、保管等工作。

第二十条 禁止下列破坏或者危害工业遗产的行为:

(一)盗窃、哄抢、私分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工业遗产;

(二)在工业遗产或者保护设施上涂污、刻划、张贴、攀登;

(三)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危害工业遗产安全的物品;

(四)擅自移动、拆除、损坏保护标识、界桩和其他工业遗产保护设施;

(五)违规倾倒、堆放垃圾或者排放污水;

(六)违规采矿、采沙、采石、取土、打井、挖建沟渠池塘、深翻土地等改变地形地貌的行为;

(七)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

(八)在禁止拍摄的区域或者对禁止拍照的工业遗产进行拍摄、拍照;

(九)其他有损于工业遗产保护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工业遗产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与保护工作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葬坟、修墓、立碑。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保证工业遗产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工业遗产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工业遗产保护单位,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二条 在工业遗产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旅游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工业遗产保护总体规划,不得危害工业遗产安全、破坏历史风貌和环境风貌。

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遗产保护单位,在实施生产设施设备等改造前,应当征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实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对危害工业遗产保护单位安全、破坏工业遗产保护单位历史风貌和环境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征收、拆除。

第二十四条 工业遗产的修缮应当符合工业遗产保护要求,并提前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修缮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指导。

第二十五条 不可移动工业遗产转让、抵押的,应当报所在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鼓励工业遗产在妥善保护的前提下,与文化创意产业、博览科学教育、旅游生态环境等相结合,建设创意产业园、主题博物馆、遗址公园等设施,促进工业遗产的集中展示和合理利用。

第二十七条 鼓励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将工业遗产向公众开放。国有工业遗产、接受政府补助的非国有工业遗产应当适度开放,供公众参观。

价值较高的可移动工业遗产,可以由博物馆、图书馆及档案馆等予以征集收藏、陈列展示。

第二十八条 鼓励开展工业遗产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挖掘工业遗产价值,推动工业遗产再利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改变国有工业遗产保护单位事业性收入用途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其中,违反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情节较轻的,对单位并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二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五条 工业遗产保护责任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依法履行日常维护管理义务,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代为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保护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业遗产保护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擅自借用或者非法侵占国有工业遗产的;

(三)因不负责任造成工业遗产损毁或者流失的;

(四)贪污、挪用工业遗产保护经费的。

第三十八条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城乡建设、规划和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业遗产损毁或者流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海关等部门对依法没收的工业遗产,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结案后,应当在三个月内无偿移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2.工业遗产 篇二

作为工业遗产的江南造船厂的旧厂房被改造后的精彩亮相为上海世博会的建筑盛宴平添了几分色彩。工业文明为城市、为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 礼赞工业文明, 也契合了“城市, 让生活更美好”的上海世博会主题。

据国际展览局介绍, 2000年的汉诺威世博会上对一栋旧建筑进行过探索改造, 但很不成功, 一栋办公楼插在整个游街中间很不协调。而上海世博会将2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 和谐地融入园区规划中, 这不仅翻开了世博会建筑史上新的一页, 也是人类旧城改建史上的一次创举。

国际展览局秘书长洛塞泰斯介绍说, 上海世博会利用、保护和后续的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建筑面积是自1851年首届世博会举办以来最大的。专家对此指出, 上海世博会的这一创新做法, 是我国积极探索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的一个缩影, 显示出我国保护工业遗产的决心。

3.国外如何保护工业遗产 篇三

美国:注入文化“活水”

相较于其他大国而言,美国的历史较短,其跃升为世界头号强国的过程与工业化进程同步,留下了相当丰富的工业遗产。从政府、大型企业到民间组织和普通民众,各方的群策群力,使得美国对于工业遗产的保护及再利用时常涌现经典案例。

1916年,美国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处,统辖管理全美历史及人文体系。1966年,《国家历史保护法案》通过并签署生效,为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打下立法基石。1969年,“历史工程记录”计划由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处、国会图书馆和土木工程师学会启动,负责将桥梁、水坝、铁路、工厂等历史工程和工业遗址进行测绘、记录、存档。

根据国家公园管理处的数据显示,迄今为止,“历史工程记录”计划等已经为美国境内3.86万个历史建筑及地点收录了近56万份测绘记录、照片、文案记录等,至今每年仍在陆续新增内容,并开始步入数字化时代。

美国对于工业遗产的保护,寓于适当的再利用之中,模式多种多样。除了政府在立法和标准化“基础工作”方面的双重保障,民间力量的积极参与,成为美国工业遗产再利用的推动力。

纽约曼哈顿下城区的“苏豪区”被公认为是世界城市内工业遗产综合开发利用的经典案例。这里过去有很多工厂仓库,聚集了纽约大部分的铸铁式建筑。20世纪六七十年代,纽约市原打算在这里兴建高架铁路,但由于可能危及这里的铸铁式建筑,引发反对。随着工厂陆续搬迁,一批艺术家对这里廉价的租金和宽敞的废旧厂房产生了兴趣,将其改造为颇具艺术感的工作室、展厅和摄影棚等,苏豪区人气飙升,区域面积也有所扩展。如今,这里不仅是“文艺青年聚集地”和时尚代名词,还转型成为纽约一个重要的综合商业区。

纽约曼哈顿高架铁路公园的建设,则被认为是工业遗产公益性开发的成功典范。曼哈顿西区的一条高架铁路于1934年通车,主要负责运送食品和工业制品等,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公路运输业急速发展,这条铁路逐渐废弃,面临被拆除的命运。

1999年,一些当地居民成立了非营利组织“高架铁路之友”,呼吁建设“高架铁路公园”,并作为公共空间重新利用。在该组织与一批社团、周边社区的积极呼吁和推动之下,这一创意获得了时任纽约市市长布隆伯格及市议会的支持,布隆伯格2006年亲自主持了“高架铁路公园”的动工仪式。

公园的设计和植被等基本保留铁路原线的本来面貌,蜿蜒纵长的铁路线周边,点缀了木质长椅等特殊元素。大部分植物都是长得很高的草类,再现当年高架铁路被长期搁置而长出野花野草的感觉,也让居民和游览者在钢筋水泥间有了喘息空间。新景观“盘活”了周边社区,提升了周边地产价格,不少餐饮、文化店面或机构进驻沿线地区。人们还可以参加公园内的各种旅游、文化、艺术活动。“高架铁路之友”组织认为,工业遗产的重新开发和利用并非一蹴而就,离不开持续地注入“活水”,而文化就是“活水”的最佳源泉。

德国:变身“文化首都”

德国是欧洲传统工业强国,而位于西部的鲁尔区是世界最大的工业区之一,更是德国“工业的引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历了逆工业化的阵痛,鲁尔区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充分发掘工业遗产的再利用价值,将倒闭的工厂厂区改造成为充满文化、教育氛围的博物馆、科研院所、艺术场馆等。

鲁尔区位于德国北莱因—威斯特法伦州(简称“北威州”)中部,其工业发展有200多年历史,19世纪上半叶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煤矿开采和钢铁生产,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工业区,也形成了多特蒙德、杜伊斯堡等著名工业城市。

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繁荣发展后,20世纪五六十年代,鲁尔区开始出现逆工业化趋势,本地制造业竞争力持续下降,大批工厂破产、倒闭、外迁,数十万人失业,工业污染严重。

为彻底扭转老工业区的衰落,德国政府通过改变资助方向鼓励鲁尔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对煤炭、钢铁、造船等部门的资助,同时扶持当地的新兴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发展,鲁尔区的服务业发展迅速,吸纳了煤炭和钢铁业削减下来的40%的劳动力。过去的工业城市也逐渐转型,多特蒙德成为保险和技术基地,杜伊斯堡成为货物集散和微电子业中心。

20世纪90年代,北威州政府希望借助埃姆舍尔公园国际建筑展为转型后的鲁尔区找到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建筑展历时10年,共开展了100多个项目,包括埃姆舍尔河整治、工业景观修复、废弃工业设施再利用、研究中心建设等,甚至连当年挖矿形成的小山包也被用来作为游客休闲区域。

如今,鲁尔区“工业文化路线”已被开发成一条成熟的旅游路线,总长400公里,连接区域内十余座城市。2010年,鲁尔区获得“欧洲文化首都”称号。鲁尔区城市联盟发言人延斯·哈普克告诉记者,鲁尔区2013年共接待游客360万人次,其中不少游客专门奔着工业旅游而来。

鲁尔区转型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博物馆、展览馆模式。2001年被纳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埃森市“关税同盟”煤矿工业区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这个曾经的煤炭—焦化厂,如今成为鲁尔区工业文化路线的中心站,人们在这里可以参观废旧厂房改造的鲁尔博物馆和世界知名的红点设计博物馆。矿区内废弃的铁路和火车车皮,被当地儿童艺术学校当做表演场地。

二是公共休闲空间。著名的北杜伊斯堡景观公园,是原蒂森钢铁公司所在地,曾是集采煤、炼焦、钢铁于一身的大型工业基地。经过改造,如今人们可以免费走进当年的旧厂区,爬上高炉,了解钢铁冶炼的全过程。厂区内大型煤气罐被改造成潜水俱乐部用于潜水训练,部分墙壁则成为攀岩爱好者的乐园。

三是综合商业体。拥有独特地理位置和便捷交通设施的奥伯豪森市,在废弃厂区上建起一座综合商业体,集购物中心、美食街、儿童游乐园、网球和体育中心等于一身,不仅成为鲁尔区购物中心,也成为欧洲规模较大的购物旅游中心,吸引了来自周边荷兰等国的游客。endprint

如今,曾作为排污管道的鲁尔河及其支流被彻底清理,脏乱差的鲁尔区成功变身为美丽的大花园。

日本:找准主题理念

日本是亚洲最早开展产业遗产(即工业遗产)研究和保护的国家,日本的石见银山则是亚洲首例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工业遗产。近日,记者实地探访这里,了解日本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经验。

石见银山位于日本海沿岸岛根县中部,是日本历史上最大的银矿山,16世纪至17世纪期间,这里的银产量曾占全球的30%。2001年,石见银山被列入日本国内的世界遗产推荐暂定名录,之后陆续有11处遗迹遗构追加登录,包括矿山、坑道,以及矿山城镇、银运输和出口的道路和港口等,展示了白银采掘、冶炼、运输等的整个流程。

岛根县教育委员会世界遗产登录推进室负责人鸟谷芳雄说,实际上,2007年5月石见银山首次接受世界遗产委员会实地考察时,得到的评价是“普遍的显著价值”不足,建议“暂缓登录”,“当时对我们的打击很大,但并没有放弃”。

申遗团队认为,难点在于如何说明它与同类遗产的区别,界定其作为文化景观的范畴和意义。

后来,在日本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建议下,申遗团队重点阐释石见银山以人力为基础的集约型矿山开发和“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的理念:普通矿山采用火药开山,露天采掘,而石见银山是人工开凿坑道,横向采掘,仅挖矿脉,避免破坏山体;冶炼方面,没有因为需要木炭燃料而乱砍滥伐,而是在有序砍伐的同时进行规划补植;由于采用灰吹法冶炼,没有产生水银等有害物质,银山的水和植被都未受到侵害,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也没有造成矿区病……

这种理念的变化扭转了局势,石见银山于当年6月申遗成功。鸟谷说,21世纪最需要持续的、环境友好型、循环利用型的开发模式,以及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的理念。正是这些500多年前就在银山施行的理念,最终打动了评委。“申遗成功的关键之一是确立恰当的主题和理念。”

不过,这里的遗产保护也存在一些困难,例如资金和人力不足,保存与利用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基础设施难以建设等。

对此,石见银山世界遗产中心文献研究员青木俊介说,今后首先将区分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分别制定保护对策,避免因过度限制而难以改建或开发。其次,将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形成“在生活中随手保护遗产的轻松氛围”。比如看到遗址需修复处就及时报告负责部门等。最后,还要培养遗产研究和保护的接班人。当地曾举行夏令营,邀请全国历史、设计、建筑等专业大学生实地探访遗址,这类活动还将持续下去。

英国:遗产保护先驱

英国是工业革命的摇篮,英国的工业革命不仅对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也给英国留下了“巨大的财富”——18世纪的煤矿、铁矿,古老的运河,废弃的工厂等等。如今,这些工业遗迹已成为旅游手册上常见的旅游路线,工业遗产的再利用为英国创造了财富,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战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英国很多旧工厂倒闭,甚至被推倒重建。这一现象引起了英国学者的关注,并提出了“工业考古学”概念。这一学说很快得到英国专业考古机构认可,他们认为应该对工业革命与发展时期的遗迹和遗物加以记录和保存。

随后几年时间里,保护工业遗产的观念逐渐酝酿,1963年,为建立现代化火车站,伦敦地铁史上具有纪念意义的尤斯顿地铁站拱门被拆除事件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密切关注,对工业遗址加强保护的呼声日渐升高。

1973年,第一届保护工业遗迹国际大会在英国“工业出生地”,也就是世界第一座铁桥所在地什罗普郡召开。

2003年,国际工业遗产保护联合会通过了《下塔吉尔宪章》,确定了工业遗产的定义,并指出工业遗产的重要性,为工业遗产立法、保护、维修以及宣传提出指导性意见。2011年,《都柏林准则》更加细化了工业遗产的内容,使得工业遗产不仅包含静止的工业遗址,还涵盖动态的工业生产过程等。

横跨英国什罗普郡塞文河上的铁桥建于1779年,赛文河谷后因这座世界上第一座铁桥而更名为铁桥谷。河谷凭借丰富的煤铁资源、石灰黏土以及便利的水运渠道成为当时铁矿煤矿开发、瓷砖瓷器加工制作的天然摇篮。

1986年,铁桥谷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遗产”。经过几十年的开发,铁桥谷一带废旧的工厂、作坊等已被规划改造成为10座不同主题的博物馆和工业纪念地。改造过后的遗址不仅完好地保存了过去的工厂,还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铁桥谷提供的数据显示,铁桥谷遗址地区每年接待50万以上游客。铁桥谷不仅每年为什罗普郡创造约2000万英镑旅游收入,同时也解决了数百人的就业。

铁桥谷博物馆基金会是一个独立教育慈善机构,管理了10个博物馆在内的30多个工业遗址。该机构的经费主要来源除了旅游收入,还有政府津贴和捐款,基金会还得到过遗产彩票基金、欧洲区域发展基金、当地地区发展机构、商人以及私人的帮助。

4.工业遗产 篇四

1、长城(1987年列入,文化遗产)

2、泰山(1987年列入,文化和自然遗产)

3、明清故宫(1987年列入,文化遗产)

4、莫高窟(1987年列入,文化遗产)

5、秦始皇陵(1987年列入,文化遗产)

6、周口店北京人遗址(1987年列入,文化遗产)

7、黄山(1990年列入,文化和自然遗产)

8、九寨沟风景名胜区(1992年列入,自然遗产)

9、黄龙风景名胜区(1992年列入,自然遗产)

10、武陵源风景名胜区(1992年列入,自然遗产)

11、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庙宇(1994年列入,文化遗产)

12、曲阜孔府、孔庙、孔林(1994年列入,文化遗产)

13、武当山古建筑群(1994年列入,文化遗产)

14、拉萨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1994年列入,、扩展,文化遗产)

15、庐山国家公园(列入,文化遗产)

16、峨眉山风景区及乐山大佛(19列入,文化和自然遗产)

17、丽江古镇(列入,文化遗产)

18、平遥古城(19列入,文化遗产)

19、苏州古典园林(列入,扩展,文化遗产)

20、北京的皇家园林-颐和园(列入,文化遗产)

21、北京的皇家祭坛-天坛(19列入,文化遗产)

22、武夷山(列入,文化和自然遗产)

23、大足石刻(19列入,文化遗产)

24、青城山-都江堰(20列入,文化遗产)

25、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2000年列入,文化遗产)

26、龙门石窟(2000年列入,文化遗产)

27、明清皇家陵寝(2000年列入,文化遗产)

28、云冈石窟(20列入,文化遗产)

29、三江并流(列入,自然遗产)(资料提供: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部)

中国已经列

5.工业遗产 篇五

世界文化遗产地徽州古村落西递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探微

本文通过对世界文化遗产徽州古村落的旅游资源和旅游开发的分析,肯定了西递旅游开发公司的.经营制度和分配模式.指出了遗产保护和发展旅游业的关系.

作 者:吴浩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1刊 名:黄山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MAL OF HUANGSHAN UNIVERSITY年,卷(期):20035(3)分类号:F590.3关键词:世界文化遗产 徽州古村落 西递 旅游开发

6.遗产税 篇六

摘要:遗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在我国尚未开始征收,在总结造成这一现状的基础上明确遗产税的开征在我国的确存在阻力。通过借鉴美国的案例,肯定了实施“抽肥补瘦”调节的价值取向,明确了遗产税开征的实际意义,通过构建模型确定累进税率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最后做出了展望,希望国家尽快排除阻力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遗产税制度。

关键词:遗产税现状实际意义

遗产税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复杂的税种,虽然遗产税在一个国家的税收收入里一般来说仅占1%-2%。我国的遗产税尚未开始征收,一些国家和地区却已经取消了遗产税,如澳大利亚、意大利、中国澳门、中国香港,还有一些国家正在讨论是否要取消遗产税,如俄罗斯等。早在2004年9月,财政部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该条例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迄今为止,《暂行条例》草案出台快十年了,但一直没施行。而早在4000多年前,出于筹措军费的需要,古埃及开征了史上首次遗产税,1598年的荷兰以及之后的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美国等国也为了筹措战争经费征收遗产税,战后便停征。但是到了20世纪,为了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遗产税再次开征,并逐步成为了一个固定的税种。

遗产税的征收或取消各有依据,因此我国遗产税的征收与否存在很大的争议。基尼指数是国际上用来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国际上公认0.4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自2000年开始我国的基尼指数开始越过0.4,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基尼指数为0.473,贫富差距较大。目前“富二代”与“穷二代”基本上是一个固定的存在,富人的孩子将不劳而获,穷人的孩子将在基层苦苦挣扎,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再分配。遗产税素有“劫富济贫”的作用,因此对富人这一小团体征税已显得十分重要。今年两会期间曾有高层官员提出,为调整税种和税收调节力度,建议国家加快遗产税的出台时间,且遗产税已经成为公务员考试的热点话题,据调查知公众对起征点的关注远远超过了遗产税本身的征收与否。

一.我国目前尚未征收遗产税,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如下:

(一)个人收入透明度不高,即无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财产评估制度以及财产监控体系,而这些制度与体系的建立以及税制本身的复杂性都将导致遗产税的征收成本较高[1]。并且征收遗产税首先要求国家承认私人财产权,并对公民个人的婚姻家庭情况、房产、金融资产、公司股权、知识产权、人寿保险、家庭信托、境外财产情况、个人移民情况等都要了解全面并入网络系统,这需要继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设完善,这就需要漫长的时间。天津财经大学刘倍辰教授表示这一复杂的税种仅纳税申报填写说明书就要20多页,纳税报表40多页,复杂的税制提高了征税成本,以美国1998年为例,遗产税收入230亿美元,征收成本却为480亿美元,得不偿失。

征管难度大。我 作者简介:加加加,女,南京某某大学,某某学院,某某班

一一一,女,南京某某大学,某某学院,某某班

丁丁丁,男,南京某某大学,某某学院,某某班

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富裕程度不一,虽然条例上规定起征点为80万,免征

额为20万,但这有失公平。首先遗产税的目的是要“杀富济贫”,然而按照草案80万的起征标准,在大中城市,辛苦一辈子才买一套房的工薪阶层也会被列入富人的行列,对比其他国家,美国的遗产税起征点是500万美元,即3059万;英国是40万英镑,约近400万人民币,显然,草案中80万起征点过低。不同地区应该视情况而定,很难“全国一盘棋”。[2]遗产税税源分散,点多面广,有的遗产(股票、存款)还不易调查掌握,有的遗产由于历史和现实、政治和经济等诸多原因,造成产权不明,加大了税收征管难度。遗产税具有纳税时间不确定的特点,这无疑削弱了税务机关对遗产税的监控力度。

(三)遗产税的征收在我国存在很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我国居民在对待财产的态度上与西方国家的居民明显不同,在我国,人们拼命地赚钱,拼命地花钱,拼命地继承;在西方,人们拼命地赚钱,拼命地省钱,拼命地捐钱。[3]思想上的差异将导致我国居民认为遗产税的征收是对他们私人财产的另一种剥削,反抗心理会比较明显。

(四)遗产税的征收可能会导致资本外流。开征遗产税后,被继承人会在生前转移财产以逃避遗产税,主要是通过赠与财产和将资产转移到遗产税率较低或免征遗产税的国家这两种方式。对于前者,我们可以通过开征赠与税予以防范,而后者,可以通过提高国家的征管水平予以防范,比如日本,以其税制严密著称于世,很少出现资金外流现象,其关键点在于国家在制定继承税法时明确规定了属人原则,只要是日本居民,只要是所有权人的财产,不论财产在什么地方,国家都会强制征收。

虽然我国目前未开征遗产税,但是随着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等事实的压迫,征收遗产税势在必行,国内学者对此税种的开征与否争议不断。美国对待此税种特别有趣,开征多年后,美国曾经过立法程序启动了逐步降低税率而以2010年取消该税为目标的过程,但却很快比尔·盖茨等一批富豪在《纽约时报》登出广告公开反对,认为这既不利于社会,也不利于他们的后人。据说后来的博弈结果是仅在2010年停征一年(或说当年税率为零),而后又进入逐步提高税率的过程。可以说,迄今这个“美国案例”,仍在主流认识和制度框架上,肯定了实施“抽肥补瘦”调节的价值取向,[4]近些年虽有停征遗产税的经济体,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但代表的并不是主流,较多反映的是某些特别情况下的特殊选择。遗产税不仅不会被废除,而且将在向富人增税的浪潮推动下提高税负,世界遗产税的这一趋势为我国的开征提供了最好的背景[5]。

二.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实际意义

(一)征收遗产税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贫富差距的加大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对富人遗产的一部分进行征收作为社会公共财富,可以为穷人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同时社会稳定也为富人的财富扩大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对富裕者征收适当的遗产税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并且遗产税的征收也是公平的表现,富人占用了大部分的社会资源,就应当付出相应的对价。

(二)征收遗产税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法制度,维护国家主权。遗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它的开征更能弥补现行税制的缺陷。根据2004年底的统计数据,在127个存在税收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正在征收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有74个,占58.3%;没有开征遗产和赠与税,或者曾经开征、目前已经停止征收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有53个,占41.7%。由于我国尚未开征,便出现了如下情况:中国居民在国外继承或受赠遗产时,均须缴纳遗产税;而别国公民在中国继承或受赠遗产时,却无须缴纳遗产税,形成了国际间税收的不平等。我国如不尽

快开征遗产税,不仅使税款流失,更会有损于国家税收主权[6]。

(三)征收遗产税有利于促进我国慈善事业与人寿保险业的发展。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为了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政府一般把慈善捐赠或者类似的财产在转移作为遗产与赠与税的扣除项目,是“豁免遗产”。如果我国开征了遗产税,并在慈善事业捐赠等方面给予激励,就能起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7]2004年,台湾首富蔡万霖留下超过46亿美元的遗产,最终只缴纳了5亿元新台币的遗产税。原因就在于蔡万霖在去世之前购买了价值数十亿新台币的人寿保险。“只有寿险产品可以避税。”①厦门建行保险专家严飞告诉记者,根据目前我国法律的规定,保险产品中只有寿险可以避税,因此,市民可根据自身的需要购买相关的保险品种,这将促进人寿保险业的发展。

(四)征收遗产税可以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鼓励年轻人自力更生。国税总局就委托王明高提出:征收遗产税会提高“腐败”的成本即冒险所得收入会有相当一部分被征收以及腐败行为暴露的可能性变大,因此,遗产税的开征会遏止我国腐败行为的滋生。遗产税可以避免富人的后代不劳而获,鼓励年轻人奋斗。

(五)征收遗产税可以增加我国的税收收入。虽然遗产税的收入只占总收入的1%-2%,但作用不容小觑。

(六)累进的税率使得居民扩大现期消费,通过累进税率的李嘉图分析模型可知。我们建立了一个跨期迭代模型:第一期为亲代,第二期为子代。每一期的所有收入都包含在Qi(i=1、2)里。家庭的支出包括两部分:消费和税收。税收分为一次性总付税和遗产税,遗产税是累进税,累进税率i随税基的增大而增大。税基即亲代最后总的储蓄,为第一期的收入减去消费和一次性总付税。模型包括三个对象:富裕家庭、普通家庭以及政府。因为遗产税有起征点,富裕家庭需要交纳遗产税,普通家庭不需要交纳遗产税。为了简便,假设所有家庭的一次性总付

ww税一样。长期来看,家庭应保持收支平衡。C1和C2为富裕家庭在1期和2期的消费,T1和T2为1期和2期的税收支出,为富裕家庭在1期和2期的总产出,遗产税H=i(Q1wC1wT1),代表利率。因为遗产是第二期才用于经济活动,所以在预算约束中要折现。假设亲代无初始财富,子代不留下任何遗产。根据家庭总支出的现值等于总收入的现值可得到:

wwC2T2i(Q1wC1wT1)Q2ww C11Q1整理得:

wwC2Q2T2wwC1Q11ii

(1)式即为富裕家庭的预算约束方程。式中的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可以看作实际利率,将钱存入银行获得利息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利息最后作为遗产交纳税收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所以实际利息收入只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传统的李嘉图等价中家庭的预算约束方程为:

00C2Q2T20CQ11



(1)式和(2)式比较发现,家庭的预算约束线的斜率的绝对值变小了,预算线变得更加的平缓,从下图可以看出:

01

① 遗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wΔC

2由上图可以看出引入遗产税率会改变预算线的斜率,从而影响家庭的预算约束。

www00CCCCC12121从图1可以看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即的变化

w000CCC221对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影响显著地小于的变化对的影响。当、C2减

小相同的量时,C1w增加的量大于C10增加的量。实行累进的遗产税后,亲代的消

费对子代的消费的边际替代率变小,亲代会增加当期消费。这个结果满足前面的充分条件,即证明累进的遗产税确使现期消费增加。

由此可见遗产税的征收有很积极的实际意义,为了配合遗产税的征收,我国政府应做到:建立和完善财产登记、申报和价值评估制度,建立财产监控体系,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加强要加强税务机关和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户籍部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工商等)的联系,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实行总遗产税制,降低征收成本,并且做到遗产税与赠与税并行,防止富人转移财产。做到以上几点还需要很长的时间,遗产税在我国的开征阻力较大,但是“存在即合理”,因此,遗产税的开征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三.总结与展望

马寅初先生早年曾说:“税制之公平是一事,公平税制能推行又是一事”。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契税税目中已有不动产赠与项目,现在需要增加不动产继承税目,将二者合并到遗产税范畴,而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关于起征点80万的确太低了,应该上调,而且为了节约征收成本我国宜实行总遗产税制。虽然遗产税的征收对缩小贫富差距,避免财务阶层化延续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也要避免激化与富人间的矛盾,“避免杀敌一百,伤我五十”的现象,在调节社会矛盾的同时也要兼顾大富群体与小富群体的共同诉求[8]。顺利推行更需要富人的支持。2006年,“股神”沃伦·巴菲特捐出了史上最大一笔善款—375亿美元。美国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夫妇多次提到,打算去世后留给3个子女数百万美

元遗产,把其余资产捐给慈善机构。盖茨说,留遗产“既不利于孩子,也不利于社会”。因此,遗产税的推行需要一些富人起到带头作用。

遗产税是一个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税种,其开征具有积极意义,当然我国目前也存在一些开征遗产税的阻力,距离开征可能还要几年甚至几十年。但是站在战略性发展的角度,我们认为,根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和税制建设的需要,我国应该积极借鉴外国遗产税制建设的经验,尽快建立一套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遗产税制度,以此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2] 何帆,贺林,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分析,财会研究(税务论坛)2012年徐智慧,遗产税的中国难题,中国新闻期刊2013.10

[3] 宋晓光,罗积善,我国遗产税征收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企业技术开发2010年

[4] 高峰,话说开征遗产税,时经论衡(价格与市场)2013年

[5] 张永忠,论当今遗产税的形与势,现代经济探讨,2013年第5期

[6] 孔文泰,对于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思考,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年第13期

[7] 刘北辰,美国遗产税对我国的启示,税收征纳(月刊),2013年

7.工业遗产 篇七

目前我国的工业遗产旅游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学术界以及各地地方政府对工业遗产资源价值评估研究不够深入。并非所有的工业遗产都适合旅游开发,只有进行综合整治,才能实现旅游开发的目的,实现工业遗产旅游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工业遗产旅游价值评价体系,通过对一定区域内工业遗产旅游资源的评价,可以对资源的特性、开发条件等有全面、客观的认识,从而明确该工业遗产旅游资源在所处区域中的地位,确定是否开发以及开发顺序,为制定开发规划等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工业遗产是在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留存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和,反映了一个城市特定时期的工业文明和时代特征,承载着工业技术和丰富的历史信息。笔者认为无锡市工业遗产的“本征价值”包括历史文化价值、科学技术价值和艺术审美价值。一是历史文化价值。这些工业遗产是江苏近代工业发展的缩影,也是近代城市化进程的模式,因此具有深厚的历史价值。二是科学技术价值。无锡是我国近代民族工业的主要发祥地之一,许多工业遗产中承载着民族实业家的科技发明与创造,包含当时领先的生产技术,这些工业遗产对研究当时的科技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当代科技创新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三是艺术审美价值。无锡的工业建筑明显的呈现出优美与崇高两种不同的美的形态。生产性工业建筑,尤其是现代机器大工业生产条件下的厂房建筑的内外面都直接暴露原有的粗犷材质与结构,再加上生产性工业建筑本身的巨大尺度,表现出高大、令人敬畏的形象,形成强烈的、动人心魄的体验;工业建筑大多体现了时代的艺术风格与审美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对城市景观和建筑环境产生了艺术作用。

二、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定量评价体系

近年来,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问题越来越引起学者们的关注,部分学者对工业遗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价,但主要集中在价值观层面上的探讨,定性描述居多。张毅杉、夏健利用生态因子评价方法建立了城市工业遗产的价值评价体系;韩福文、佟玉权、张丽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针对东北工业遗产的旅游价值评价体系;刘伯英、李匡建立了量化的北京工业遗产评价办法。本文在参考相关文献评价体系与《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的基础之上,结合工业遗产的特点和开发现状,制定出一套工业遗产旅游资源定量评价体系。

1.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考虑到工业遗产自身的要素价值和影响该资源开发的其余外在因素,本文构建了具有详细的层次结构工业遗产旅游资源评价体系。(如图1)

2.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及分析。

本文使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首先对模型树中各个层次建立反映其影响关系的判断矩阵,然后通过德尔菲法,获得各因子两两比较的标度(取1—9标度)。笔者向旅游、地理等有关领域的20位专家学者发出征询问卷,将不同专家学者给出的判断矩阵数据进行综合整理,利用yaahp0.5.3软件对每位专家给出的数据进行一致性检验,剔除判断矩阵不一致的7份问卷后,对通过一致性检验的13份问卷的判断矩阵中的数据求平均值,得到最终的判断矩阵。最后将该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后,计算得到各个评价因子的权重(表略)。

在综合评价层中,资源要素价值占的比重最大,为0.6483,说明在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体系中,资源要素价值最重要,资源要素价值是工业遗产旅游开发的基础条件。其次是市场区位价值,比重为0.2297,可见随着交通通讯的飞速发展,市场区位对旅游资源开发的制约作用将减小。环境因素对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的影响较小。在项目评价层中,知名度这一指标的比重最大,知名度越高,人们去旅游的意愿越强烈,开发的价值越高。另外,艺术审美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比重也较大,因此在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要大力挖掘其艺术审美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

3. 评价方法及模型。

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受多个因素的影响,很多问题难免会带有模糊性与主观性,因此把每个评价指标作模糊等级划分,设计关于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分标准(表略),然后由研究人员收集相关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工业旅游资源价值评分可以通过每个评价指标的权重乘以该指标的得分得出,则最终的评价模型为:其中:V表示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价值;Vi表示第i个评价因子的得分;Wi表示第i个因子的权重,n为评价因子的数目。

三、无锡市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价

依据建立的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体系、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模型,对已列入无锡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的34项、33处工业遗产(第二批名录中天元麻纺厂为增补厂房)进行资源价值评价,得到无锡市工业遗产旅游资源分数及名次表,并将得分为10—8分的归为一级工业遗产旅游资源,8—6分的归为二级工业遗产旅游资源,6—4分的归为三级工业遗产旅游资源,四分以下的归为四级工业遗产旅游资源,评价结果如表1所示。

通过无锡工业遗产旅游资源评价可以得知,无锡市的工业遗产旅游资源内容丰富,从时间分布上来看,囊括了从明清时期到改革开放时期各个阶段的工业遗产;从行业分布上看,包括了棉纺织业、面粉加工业、缫丝业、金融业、机械制造业以及其他行业;从功能分布上看,涉及了企业工厂、仓库、金融机构、手工作坊、行业工会等各个方面。无锡大多数的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为一级资源和二级资源,在33处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中,一级工业遗产旅游资源6处,二级工业遗产旅游资源16处,资源价值较高,如在历史文化价值、科学技术价值、知名度、资源规模状况等各个方面得分都较高的茂新面粉厂,同时也存在着一部分价值相对较低的工业遗产资源,如礼舍蚕茧所、许记磨面作坊旧址等。通过构建的模型得出的无锡市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与实际情况基本符合,由此可知该模型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针对无锡市工业遗产旅游资源等级区分明显的特点,笔者认为在工业遗产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要注意抓住重点,区别对待,统筹兼顾。可以从以下几个不同的方面来开发工业遗产:

1. 辟为博物馆。

对于历史文化、科学技术等资源要素价值很高的工业遗产,如某些文物保护单位,要在保护其资源完整性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价值、科普教育价值。因此,在保护遗产的基础上开发博物馆,是该类工业遗产旅游开发的首选模式。无锡工业遗产中一些价值较高的资源已经开发为博物馆。如茂新面粉厂改建为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

2. 保护性再利用。

从广义的角度来讲,工业遗产辟为博物馆也属于保护性再利用的一种。但是这里我们主要针对历史文化价值相对较低,但在休闲娱乐、审美艺术以及市场区位等方面价值较高的工业遗产。保护性再利用,即在有效的保留了原有的历史空间和历史环境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改造,寻找适合的新功能,使其实现功能的转换。大多数工业厂房都具有很大的内部空间,开阔的室内面积和空间高度都为重新组合室内空间,营造鲜明的文化氛围提供了可能。此类工业遗产可以改造为创业产业园区、娱乐休闲中心,也可以改建为青年旅社、茶馆酒吧、购物中心等营业性场所。如无锡北仓门蚕丝仓库旧址经过必要的维修以及内部布局调整,改造为北仓门生活艺术中心,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3. 原址保护。

对于一般性的工业遗产,特别是知名度不高,市场区位条件不佳,受环境因素制约较大的工业遗产,可以进行原址保护。此类工业遗产的开发价值不高,选择原址保护,完整的保留、修复、再现工业遗存的厂房建筑、生产工具、生产工艺、办公用品等,避免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牺牲品,使之成为城市记忆的一部分。如许记磨面作坊、福来和号糟坊、全昌总号酱油糟坊等。

无锡目前已经成功开发了一批比较有价值的工业遗产。除已经公布的两批工业遗产保护名录以外,无锡仍有大量的工业遗产。这些工业遗产也同样存在着资源价值参差不齐的状况,需要利用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制定相应的开发方案。

四、结语

本文运用了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考虑了旅游资源要素价值、市场区位价值以及环境的制约因素等,建立了工业遗产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结合,吸收了其他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的优点,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为工业遗产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估提供了依据。由于本文是笔者初次探讨构建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在评价因子的选择上可能还有所欠缺,如何更科学的选择评价因子,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摘要:工业遗产旅游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式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我国的工业遗产旅游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工业遗产资源价值评价研究不够深入。本文在对无锡市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定量研究,建立了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体系,并选择无锡市的工业遗产进行价值评价研究,为无锡市工业遗产旅游开发提供依据。

关键词:工业遗产,价值评估,层次分析法,旅游资源

参考文献

[1]佟玉权,韩福文.工业遗产的旅游价值评估[J].商业研究,2010,(1):160-163.

[2]张毅杉,夏健.城市工业遗产的价值评价方法[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008,21,(1):41-44.

[3]韩福文,佟玉权,张丽等.东北地区工业遗产旅游价值评价——以大连市近现代工业遗产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0,17,(5):114-119.

[4]刘伯英,李匡.工业遗产的构成与价值评价方法[J].建筑创作,2006,(9):24-30.

[5]张毅杉,夏健.城市工业遗产的价值评价方法[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工程技术版),2008,21(1):41-44.

[6]韩福文,佟玉权,张丽等.东北地区工业遗产旅游价值评价——以大连市近现代工业遗产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0,17(5):114-119.

8.探寻中国式世界工业遗产 篇八

“工业遗产”或“产业遗产”?

18世纪工业革命使手工技术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逐步转变为机器大生产,“工业”才最终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纵观工业遗产及其研究的发展脉络,不难发现,其侧重的时间段是工业革命时期,但外延却在不断扩大。

1779年,在英国什罗普郡的某一峡谷,单跨度30.6米、高度达15米的世界上最早的拱形铸铁桥建成,这处峡谷因此得名“铁桥”。以此为基础,周围地区的所有技术文物于1970年进行整合,形成了“铁桥峡谷工业遗址群”。这是世界上首个被世人所识的工业遗产。

工业遗产研究始于英国,故起初的侧重点为工业革命遗存无可厚非。1955年,英国建筑史学家迈克·瑞克斯将研究英国工业革命遗物的学问称为工业考古学。1962年,他将其定义为“对工业革命中创造的早期遗物的研究”。但此定义因过于简单而招致批评,因此他于1967年又重新释义:工业考古学是对早期工业活动的遗址与建构,特别是有关工业革命纪念物的记录与研究。另一位英国学者麦克卡森认为:工业考古学就是通过对十八九世纪的工业以及交通机构有形遗存的实地调查,并根据文献研究和分析,重新解释与构建过去的工商业活动。这些概念无非突出两点:一是对象上突出“工业活动”;二是时间上限定“工业革命”。

然而到了1978年,波兰的维利奇卡盐矿成为世界遗产名录中的一员,这个中世纪的古老盐矿,打破了工业遗产必须是“工业革命”遗物的藩篱。2000年,比利时斯皮耶纳新石器时代燧石矿入列世界遗产名录,此乃首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史前工业遗产,而亚洲唯一的世界工业遗产中国青城山与都江堰水利灌溉工程,也于同年入列。

2003年,工业遗产的时间范畴终于迎来了文件形式的明确扩展,当年国际工业遗产大会颁布的《下塔吉尔宪章》指出:“工业遗产由工业文化遗存构成,这些遗存包括建筑群和机器、车间、工场及工厂,矿山及加工与提炼遗址,货仓与仓库,能源生产、输送及使用的遗址,交通运输及其所有基础设施,此外还包括与工业社会活动相关(诸如居所、宗教信仰或教育)的遗址”,同时表明所涉年代为“18世纪下半叶的工业革命期至今,也探讨更早的前工业时期与原始工业之根”。工业遗产因而不再局限于以新材料、新能源、大机器生产为特征的工业革命之中或之后的遗产,也包括工业革命之前各个历史时期的人类技术创造。

至此,industrial heritage中industrial的中文译法出现分歧。在大多数中国人观念中,“工业”即指18世纪后产生的独立社会生产部门,而国际通行的概念,显然超过了这个范畴。用“工业”一词或致人们理解偏差。严格地说,这个词组译为“产业文化遗产”,或许更为准确。

何为中国的工业遗产?

若从狭义的角度来讲,工业遗产显然是中国文化遗产中边缘化的一支。所谓民族身份认同,认的是我们与其他民族的相异点(可以说是“民族认异”),而这种区别的必须,是我们引以为傲的资本。于中国人而言,工业遗产听起来就是“舶来”的。即使中国近代民族工业有过辉煌,但这种辉煌也如流星一闪,消失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茫茫黑夜中。工业遗产因而无法引起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加之传统重士农而抑工商思想观念,以及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工业遗产在中国缺乏关注也就不足为怪。

若采用较广泛的范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以中国为代表的非西方国家,产业发展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一般都有着漫长的农耕经济发展史,手工业以及工程技术也历史悠久。尤其是中国古代手工业,长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形成了矿业、纺织业、制瓷业、食品加工业、印刷业、造纸业、运输业等门类较为齐全的古代产业体系。它们不仅赋存丰富、特色鲜明,而且在很长时间内代表着各行业最先进的工艺水平。中国四大发明中的司南,便可算作泛义的工业遗产。《鬼谷子·谋篇》有云:“故郑人之取玉石也,载司南之车,为其不惑也。”可见,司南在战国时期就已作采矿业的生产工具之用。如此看来,中国工业遗产非但不是屈辱史的一部分,而且是中华文明发展整个脉络的始终见证,十分难得。

因此,中国工业遗产在时间上可分为三部分:一是农业文明时期的古代技术遗存,二是近代民族工业遗产,三是以高精尖科技为特征的现代工业。暂不论现代工业,如果说近代工业凸显的是工业物质遗存的话(技术多为西方引进),那么中国古代技术遗存则更强调其中的非物质成分。中国古代的工业技艺中,鲜有都江堰水利灌溉技术这样依凭一个相对持久的实体,大多分布在工艺品制造、食品加工制造以及纺织工业领域,由劳动人民代代相传,由于年代久远,文化生态环境脆弱,需加以保护。譬如,杭州的张小泉剪刀锻制技艺与丽水的龙泉宝剑锻制技艺。所幸的是,两者一直都受到政府的重视与人民的喜爱,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寻找“中国式”的研究

与保护模式

“中国式”工业遗产研究与保护模式,于笔者而言,或可从三方面入手,即古代与近代并重,物质与非物质相结合,保护与利用并行。

中国的近代史是一部苦难史,但中国人民在苦难面前自强图存。“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即使破产,近代民族工业即使先天不足、后天畸形,它们仍是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道路上迈出的坚实步伐,其工业遗产仍具有很高的社会历史与文化价值,不可回避。而鉴于中国社会历史的特殊性,相比欧洲国家,中国的古代工业遗产价值更为突出,研究保护的重要性自不必说。做到古今两头并重,从而保证时序的完整性。

纵向完整得以保证,横向完整即内容完整,也应该予以落实。事实上,无论古今,不管是否具有相对稳定的物质载体,工业遗产研究保护的目的就是要在单一或多种物质文化所共同构建的空间内,探索其所揭示的完整的非物质工业文化意义。若把某一完整的工业遗产解构,除物质部分外,还应具有其核心的技术价值、产生条件、辉煌历程、没落的原因、社会经济价值,以及所产生的正面与负面影响。一般来说,非物质工业遗产的二级别因子包括工业档案、工艺流程、工艺技能、工业文学等,其中前三项为研究重点。

此外,工业遗产的持续性也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工业遗产的重中之重。若保护是静态持续,那利用即为动态发展。一般的保护与利用模式包括博物馆与会展、旅游景点、主题景观公园、创意产业集聚区(如北京798艺术区),以及综合开发模式。博物馆与会展作为最常见的遗产保护与利用形式,旨在通过展示与彰显那个时代的改革动力、生产力生产状态与创业精神等工业文化,以及社会背景、科学技术、管理变革对工业发展产生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形式可在环保与生态方面带给人广泛的思考。对此,中国古代的许多技术创新与工程就具有天人合一、因势利导的特点,比如世界遗产中国大运河,就是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得以通航,才可“至今千里赖通波”。而没有固定载体的非物质工业遗产,则可考虑走文化创意产业(特色产业)之路。

(本文照片由达飞欴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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