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公示

2024-09-08

计划生育政策公示(共8篇)

1.计划生育政策公示 篇一

“贫困村提升工程”整村推进项目政策

1、什么是整村推进项目?

整村推进是对于重点贫困村,单个扶贫项目起到的扶贫效果不是很明显,为此就要考虑将该村纳入“整村推进”项目范围了,通过集中扶贫资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对该村的交通、信息、能源、饮水、基本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危房改造和种养业、特色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进行集中扶持,快速推进该村脱贫致富步伐的项目。是整合扶贫资源,实现片区扶贫攻坚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我省全力打造的专项扶贫工作品牌之一,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是指纳入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并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实施整村推进的对象为通过建档立卡识别并报省扶贫办备查的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贫困村一经备案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个别确需变更和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2、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投入一般是多少?

我市集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投向整村推进贫困村,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村级互助资金等载体实施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和扶贫对象能力建设。切实加大整村推进各类资金整合投入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整合其他资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3、整村推进如何组织实施?

我市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以乡(镇)或村为单位落实项目实施承建单位或个人,签定项目承建责任合同,并将合同文本抄送市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范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执行。

咨询单位:洪湖市扶贫办 0716-2438931

雨露计划政策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对象有哪些?

扶持对象包括: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三年级)(以下同),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上述扶持对象在校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学生在校三年学习期间,因扶贫开发农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其家庭不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可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方式是怎么样的?

补助方式是: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贫困户子女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每学年补助资金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并在“一卡(折)通”细目上标明“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是多少?

补助标准是:2017年春季学期每生1500元补助,2017年秋季起每生每年5000元补助(分春、秋两学期申报)。

咨询单位:洪湖市扶贫办 0716-2423132

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

1.义务教育阶段:对在校在籍的学生免学费、免书本费;对在校在籍的农村贫困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政策依据鄂财教规﹝2017﹞6号文件。

2.高中教育阶段:(1)对在校在籍的贫困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2)对在校在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费,每生每年1800元。政策依据鄂财教发﹝2017﹞7号、财教[2015]180号、鄂财明电[2016]1号文件。

3.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给予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政策依据鄂财教发﹝2018﹞1号文件。

以上三类受资助的学生,必须凭相关印证材料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合格后,汇总报洪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咨询单位:洪湖市教体局 0716-2424314

城乡低保及农村特困人员政策

一、城乡低保“按标施保”政策

1、申请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合法居所并长期居住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00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550元/人/月。

2、办理程序: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之后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后,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3)市民政局收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之后提出审批意见,并按30%进行抽查。同时,切实履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履职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层层压实责任,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3、资金发放方式:资金按月通过财政直达个人账户。

二、特困供养人员政策

1、申请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居民,享受特困供养人员待遇。已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经伤残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视为无劳动能力。供养标准遵照荆政办发【2018】14号文件执行,2018年特困人员基本供养标准为8400元/人/年。

2、办理程序:

(1)由居民本人或受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受委托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后,及时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经济条件等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委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无异议的,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3、供养形式:

可以选择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

4、农村特困人员发放方式:

(1)集中供养对象由财政拨付到农村福利院;(2)分散供养对象由财政通过银行直达个人帐户。

咨询单位:洪湖市民政局 0716-2216606

洪湖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一、医疗救助对象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二)低收入认定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

(三)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持本地常住户口,因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

(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非特困特养对象,在规定享受政策期内,比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医疗救助;

(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

二、救助标准

(一)基本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因病住院治疗,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

1、低保对象,按当年自负合规医疗费用70%给予救助,每人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8000元。低保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原则上从批准为低保的次月起计算。

2、特困供养人员,按当月自负实际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3、低收入救助对象,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按50%比例救助。每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6000元。

(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综合考虑患病个人自负费用较大,家庭承担能力等因素,采取分段按比例计算方式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1、重点救助对象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基本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合规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按50%予以救助,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自负合规住院费用按100%比例给予救助。

2、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各种商业保险保险、基本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合规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可按40%予以救助,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个人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各种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自负合规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经核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的,可按30%予以救助,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4、特困供养对象,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医疗救助,拨付供养机构统筹管理使用。分散供养对象,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医疗救助。

咨询单位:洪湖市民政局 0716-221660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时段是什么时候?超过缴费时段缴费的是否存在等待期?

2018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10元/人。每年的9月至次年2月底为集中缴费期;在3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存在3个月的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2、实行资助缴费制度的对象范围? 根据洪政办电„2017‟17号文件,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金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基本医保政策上有什么优惠?

1.实行资助缴费制度。全额资助参保。2018年度,贫困人口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政府全额资助。

2.提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指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门诊统筹年度封顶线由350元提高至500元。

3.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贫困人口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取消住院起付线,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

4.市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市外就医医疗费用在所在乡镇卫生院实行“一站式”服务。

咨询单位:洪湖市人社局 0716-221692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

别扶助政策

一、关于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是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农民夫妻: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享受奖励扶助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

根据鄂卫生计生办通„2015‟176 号文件,符合上述四个基本条件,夫妻双方均未生育但合法收养子女的,也可以做为奖励扶助对象。

二、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月80元。

三、关于特别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是我市城镇和农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四、特别扶助标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为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为每人每月400元。

咨询单位:洪湖市卫计局 0716-2202912 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政策

一、工作目标

2017年至2019年,按照荆州市妇联下发的检查任务,洪湖市将每年为3500名农村和城镇贫困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以此推动对贫困妇女的“两癌”检查救治工作。每年对全市贫困妇女进行“两癌”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二、实施模式

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与女性商业健康保险结合,专项救助、公益慈善资助补充,全方位、立体化整体推动,采取查、治、救一条龙服务。

(一)检查内容和对象

检查内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农村精准扶贫户和城镇低保户中64周岁以下的贫困妇女

(二)检查流程

按照上级贫困妇女“两癌”检查的要求执行。

(三)信息收集和管理

市妇幼保健院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审核,所有检查信息及时录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果的信息,失访率应≤5%,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

(四)质量控制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质量跟踪检测及评估。咨询单位:洪湖市妇联 0716-2422482 洪湖市卫计局 0716-2202791

扶贫小额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重点扶持本市范围内具备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和守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主要措施

1.贷款用途。扶贫小额贷款主要用于购臵小型农机具,发展家庭种养殖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等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项目。

2.贷款额度及年限。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率达100%,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内、三年期以内、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3.贷款利率。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4.贷款贴息。贫困户按期归还贷款本金,享受100%贴息,市财政将贴息资金按季度拨至承贷机构。贫困户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严禁违规贴息。

三、贷款程序

全面评级授信-个人申请→村、驻村工作队评议→镇备案→合作银行复核,确定贷款额度→市金融办和市财政局终审,出具担保函→合作银行放贷。

咨询单位:洪湖市扶贫办 0716-2438931 洪湖市邮储银行 0716-2826698 洪湖市农商银行 0716-2211955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对象条件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危房产权所有人;申请实施的改造对象现居住房屋必须是危房(土坯房均属D级危房),并已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纳入全国建档立卡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

根据洪危改办发„2017‟09号文件,D级危房新建,1人户、2人户40㎡以下,最高补助2万元;其它60㎡以下最高补助3万元;超过60㎡以上的平房补助1.5万元;两层及以下楼房补助0.75万元;C级危房改造最高补助1万元。

咨询单位:洪湖市住建局 0716-2443695

洪湖市以船为家渔民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一、优惠对象

纳入全国建档立卡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船为家并完成拆围任务、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渔民。

二、安居政策

(一)补助标准。选择自建房和自购商品房上岸安居的渔民,其补助标准为:1.自建户补助3万元/户,在乡镇购房补助4.5万元/户,在中心城区购房补助7万元/户;2.回购小港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统建房用于安臵易迁户;3.购房契税先征后返。

(二)住房面积。按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人均住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且不负债。

(三)购房优惠。1.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2月28日,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渔民,可按购房面积申请财政去库存补贴50元/平方米;2.渔民购买商品房,对限购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费用实行补贴,中心城区补贴800元/平方米,乡镇补贴400元/平方米,补贴资金由渔民申请,市住建局据实测算,报市以船为家渔民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审定后执行。渔民所购商品房超出了限购面积的,超出的面积不享受补贴。

咨询单位:洪湖市易地扶贫搬迁办 0716-2443695

李俊***

2.计划生育政策公示 篇二

一、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概述

人口的增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如何正确有效地控制数量范围, 成为每个国家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在中国, 人口基数大, 人均资源占有量少, 早已成为国家基本国情之一, 人口在带来丰富劳动力的同时, 也在不断加快自然资源的消耗。为此, 在党的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首次宣布:“到本世纪末, 必须力争把我国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计划生育政策自此开始在全国进行实施, 成为中国当今社会经济不断稳定发展的重要决策之一。

(一) 旧的计划生育政策

早在1950年代, 北大校长马寅初提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需要进行生育的控制, 不过最终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行, 中国的家庭生育也并没有受到政府的影响。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 到了1960年代, 政府才意识到人口所带来的巨大压力, 最终于1964年在党中央决议下设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生委) , 紧接着在1977年8月12到18日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了力争把我国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 计划生育也因此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策, 在随后的社会发展中逐步强化实施。计划生育主要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从而有效地控制人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 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可以看出, 计划生育所带来的巨大成效和影响程度之深。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 早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是在全国范围内, 对人口进行有计划的调节, 使人口不会因过度增长导致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不适应。然而对一个普通汉族家庭而言, 则是需要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在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前提下, 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

(二) 新的计划生育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议报告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个决议的提出, 不仅反映出当前中国社会背景下的人口发展情况, 而且是针对实际形势改善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施行。新的计划生育在老政策的基础上, 除了重申了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具体内容, 对于一个家庭生育二胎政策也逐渐加强和完善。最初的计划生育只有在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或者部分农村家庭在生有一女儿的情况下, 可以按要求生育第二胎。新政策不仅保留了以往的二胎政策规定, 还加入了新的条款, 现阶段在一个家庭中, 只要一方是独生子女, 便可享有生育第二胎的权利。放宽了计划生育大门的同时, 也为当代党的下一步计划敞开了一扇更为广阔的窗户。然而新政策的提出, 针对的主要范围集中在全国的独生子女, 偏远的山区和农村, 一些有残疾的困难家庭, 以及少数民族家庭, 始终考虑到社会全国人民最根本的利益。经过调查研究, 新的计划生育并不会导致人口暴涨, 政策的相关后续工作也在逐步展开。

二、计划生育政策转变的原因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改变, 让我们清楚认识到国家当前的任务和现状, 也让我们意识到人口问题仍然是我国基本国情之一, 还不能离开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为了更好地保证中国社会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政策的转变是必然趋势的结果。计划生育在为国家减轻人口压力的同时, 它的一些副作用也慢慢呈现。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 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比重差距加大, 男女数量比例失衡, 人口老年化日益增加等问题已经倍受关注, 如果国家始终保持一胎政策, 会逐步破坏国家人口结构。因此, 新政策的转变成为新形势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之一。

(一) 男女比例失衡

当今中国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衡已经非常明显。无论是从全国大学生, 还是社会从业人员来看, 男性总数都远远高于女性, 导致这一切的主要原因之一, 就是重男轻女。在以前的社会背景下, 传统观念加上封建迷信, 促使很多家庭认为生男孩是福的象征,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男孩还是主要的劳动力来源。不管国家如何发展, 人民生活条件如何改善, 这种“生男孩好”的观念始终保留着, 延续至今。除了观念的难以改变, 还有配偶间的年龄差距不断增加, 男女比例分布严重不平衡, 都会对未来社会的良性稳定运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造成一定冲击。男性人口的萎缩会导致劳动力的减少;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 会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降低。就当前中国情形而言, 必须转变“重男轻女”的社会风气, 加强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学习, 认清中国现状。

(二) 人口老龄化加剧

人口老龄化也是现阶段中国人口重要问题之一。主要是指在总人口中因为年轻人口数量不断减少, 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动态。中国老龄化问题逐渐加剧, 党中央高度重视, 人口老龄化的过多不仅对劳动力结构有影响, 而且对劳动力素质也有影响。就劳动力结构方面,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中的比例下降, 劳动力无法满足经济发展要求, 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阻碍。老龄化换言之就是人口的高龄化, 在此年龄基础上的劳动人口思想保守, 进取精神不足, 导致社会主导精神走向保守路线, 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化社会中处于落后地位。在劳动力素质方面, 不管是生理, 还是心理都不能同年轻人口相提并论, 行动反应有所迟缓, 思维开始单一固化, 接受掌握新知识的能力下降, 从而使得工作效率大大减小, 非常不利于劳动生产。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新兴的产业和行业不断发展, 老龄化的劳动者面对职业的复杂, 产业结构的调整, 适应力较年轻人口而言非常有限。计划生育的有效改革转变, 增加年轻人口数量, 对于加大社会劳动力对于市场经济的需求, 平衡人口老龄化的比重是很有必要的。

三、关于实施计划生育新政策的重大意义

现阶段计划生育不但成为我国基本国策之一, 而且也列为我国婚姻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口的再生产性质和我国的人口状况决定的。有计划的控制人口增长, 另一种意义上也反映了当前中国仍将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与人之间,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 随着人数的增加, 人们需求量也在不断扩大, 导致本土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人口的多少, 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如何正确有效地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刻不容缓的责任和义务。社会发展需要生产力作为基本动力, 人们在生产关系中起着主导作用。合理的人数安排与分配, 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协调发展的需要。因此, 实施计划生育新政策, 针对当代中国现状而进行的改革措施, 不仅能缓解人口增长压力, 提高人口质量, 而且有利于劳动就业, 加速国家资金积累。

(一) 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

实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 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 加快了国家资金积累。然而资金的积累, 可以更好地用于教育事业, 使更多人接受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 加强文化素质修养, 从整体上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人口概念可大可小, 大到一个国家, 小到一个家庭。特别是在社会中生活的普通百姓, 每一个家庭的财力精力毕竟有限, 每一对父母在照顾自己儿女的同时也必须结合自身实际, 如果超过了自己所能承受范围, 那只会导致家庭人数过多, 生活质量差, 孩子得不到教育。一个家庭如此, 一个国家却拥有着无数大大小小这样的家庭, 可想而知人口的总体质量是不容乐观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及时地控制了这一增长趋势, 在计划生育的宣传过程中, 从城市到农村, 从高层到基层, 做到人人理解, 相互转达和学习。政策制定以来, 大大提高了人口质量, 现今的中国虽然还是人口大国, 但计划生育已经深入民心。计划生育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也有灵活性, 对于特殊群体, 例如独生子女, 少数民族, 残疾人员等, 国家政策提倡在相应条件允许下, 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通过后, 针对中国现阶段人口质量和未来规划, 计划生育政策得到进一步改革, 放宽生育二胎条件, 是符合现阶段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双向需求的新举措。

(二) 有利于劳动就业, 缓解男女比例失衡

劳动带动生产力发展, 劳动者起着主导作用。然而人数的过多, 导致了失业人口逐年增加。在工作有限的社会生产背景下, 人口的增长不但没有加快发展节奏, 反而严重影响市场经济, 贫富差距日渐明显。计划生育有效地控制人口是首要目的, 在人口稳定的基础上, 就必须开展市场经济再就业。人民的生存离不开劳动, 人口得到控制后, 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 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变以往的计划生育政策, 体现了国家发展进入到了新的历史阶段, 社会持续的稳定发展, 需要各种各样的专业人才, 国家在不断加强国民教育的同时也扩大对外贸易, 积极与各国合作, 增加就业岗位, 缓解劳动就业压力, 为全面协调的社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 放宽二胎生育政策, 为缓解男女比例失衡有着实质性的作用。当今中国严重男女比例失衡, 导致越来越多的男性将无法找到配偶进行生育, 特别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最贫穷的男性, 最终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若干年后, 婚姻问题得不到解决, 很可能会使得男子心里上出现急躁、失控的行为, 拐卖妇女现象越发普遍、同性恋的增多、性犯罪率的升高都证实了问题所在。所以新政策的提出, 是对独生子女这一特殊人群而改革的措施拓展, 是为了平衡男女比例的新举措。

总之, 新的计划生育政策, 对于有效改善社会现阶段的人口生产生活, 人民的物质文化教育有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学习党的决议, 履行国家义务, 从我们自身做起, 继续加强新计划生育宣传力度, 降低计划生育所附带的副作用。从整体出发, 把总的实际经验和工作带到局部, 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就目前而言, 我国还将长期需要这一基本国策来稳定社会发展, 但我相信, 未来的中国将会是一个拥有人才强国的现代化大国。

摘要:通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针对计划生育出台了新的二胎政策, 新政策提出, 一方面承认我国人口基数大这一基本国情, 另一方面也肯定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显著成效, 并根据国家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改革, 突显了决策制定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切实巩固了国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保障了社会稳定和谐。政策转变, 是形势所致, 也是趋势所引, 随着社会而改变, 随着发展而完善。

关键词: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政策,政策转变

参考文献

①《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 第16页。

②《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 第225页。

3.40年计划生育政策遭到质疑 篇三

2009年,还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的杨支柱,当听说妻子第二次怀孕后,出于喜欢小孩的缘故,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让妻子去做人流手术,而是做出了一个令同事和单位领导颇感意外的决定——将孩子生下来。

大学教授的惊人决定

2010年,因妻子超生二胎杨支柱被所在学校解聘,同时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出的240642元的“社会抚养费”罚单。

2011年1月,因为不满学校和计生部门的处罚,杨支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将计生部门告上法庭。

杨支柱认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虽然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未规定“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且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违法生育”这个词。但海淀区计生委的决定书认定他“违法生育”,把孩子看作“违法所得”,将损害孩子的基本权利。

此外,计生委向他征收“社会抚养费”虽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有依据,但并未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因此在法理上完全说不通。因为孩子在成为劳动力以后,给社会所做的纳税等贡献,通常都要大于他(她)没有劳动期间所享受的社会福利的总和。基于这些理由,杨支柱认为海淀区计生委向他征收24万余元“社会抚养费”显失公平,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这份征收决定书。法院审判结果不出所料,支持计生部门对杨支柱的罚款。

此后,失去工作的杨支柱一边要抚养孩子另外还要支付巨额社会抚养费,他甚至在微博上将签名改为“卖身交罚款”。

杨支柱将计生部门告上法庭的做法被媒体广泛报道后,不经意间成为社会名人。“我会收到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里面提出的问题让我哭笑不得。很多人问我如何逃避交社会抚养费,哪里是逃避计生部门的最安全的地方。简直把我当成抗拒交计划生育费的典型。”杨支柱无奈地对《科技生活》周刊记者说。

几年来,杨支柱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眼瞅着二女儿若楠已经两岁多了,社会抚养费已经被法院强行从银行账户上划走了。但是,杨支柱对于之前做的惊人决定不后悔。

“任何一个父母都不会因为要孩子而后悔,我反而为当初自己的决定感到非常庆幸。“杨支柱说。

从“两个正好”到“只生一个”

“一个太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这是七十年代,人们的一句顺口溜。

到了八十年代,这句顺口溜,已被“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所替代。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这封著名的“9·25”公开信,被视为中国正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始。从此中国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也被称为独生子女政策。并将其上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在全国推广实施。

一晃40年,当年呱呱落地的孩子已为人父母,而作为国策,计划生育仍然坚定不移地在中国被执行着。

2006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的叶廷芳研究员联合29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要求尽快停止执行独生子女条例,该提案成为著名的“叶廷芳提案”,引发官方民间的极大讨论热潮,调查显示,多数网民赞成“叶廷芳提案”,“只生一个不好”渐成共识。

6年过去了,已经退休在家的叶廷芳在接受《科技生活》周刊记者采访时坦言,一直在关注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历史背景

历史资料显示,1970年全国总人口规模超过8亿。1971年 ,国务院首次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5年,毛泽东指出:人口非控制不行。为此中国政府制定了“晚、稀、少”和“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

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人口政策是带有战略性的大政策。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首先向全国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同志们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叶廷芳认为,当时党中央的决策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人口的快速增长使全国人民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使整个国家不易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二是当时30岁以下的人口占到总数的65%,之后每年平均将有大量的人口进入婚育期,因此必须要严格控制每对夫妇的生育数量。

但是,叶廷芳认为,“人多地少”就一定分不到饭吃吗?这一逻辑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其自救能力,忽视了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经济运行的特点。

2005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叶廷芳注意到,我国的人口出生率已经降到非常危险的水平。所以,决定联合26名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递交提案。

“虽然有关部门给我的提案进行了答复,但是,他们的理由还是老一套,我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少等等。

人口出生率不会无限增长

易富贤是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学者,人口学专家,他撰写的《大国空巢》一书是很多中国计生委的工作人员都看过的一本书。但是,他的观点没有被中国的计生委采用。

远在大洋彼岸的易富贤在接受《科技生活》记者越洋电话采访时甚至认为,历史上还没有像中国这样采取强制计划生育的国家。比如日本在明治维新后,鼓励生育,出生人口攀升,也导致其后劳动力增加和综合国力提升。1949年后转而提倡少生,出生人口下降,导致1995年后劳动力下降和国力下降。日本现在已经后悔莫及。台湾、韩国、新加坡也是在上世纪60年代,受国际社会的误导提倡只生两个孩子,随着经济发展,生育率快速下降。1980年代后相继鼓励生育,但难阻生育率剧降。伊朗于1989年提倡二胎,最多三胎,生育率剧降;2005年鼓励生育,生育率未见上升。这些地区因曾“提倡二胎”而后悔莫及。

“人口的出生率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下降,而不是会无限期地增长下去,这主要是因为城市化的进程和经济的发展,会让人们的生育愿望降低,人口出生率自然会下降,这一规律是被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所验证了的。”易富贤说。

nlc202309020242

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女性受教育水平越高,生育率越低。“20世纪是人口爆炸和经济繁荣,21世纪是人口坍塌和经济衰退,日本已经先行一步,欧洲人口也即将负增长,中国人口或许将紧随其后。”易富贤说。

“请神容易送神难”

其实,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之初是有时间限制的。上世纪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刚开始实施时,中国人口增长迅猛,公共负担沉重,30岁以下的人口占到总数的65%。为防出现新的生育高峰,必须严格控制每对夫妇的生育数量。

然而,党中央当时就富有远见地提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这表明,前30年的人口政策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只是阶段性的。

李慧忠曾经是北京物资学院的硕士研究生,现在已经毕业分配进了一家咨询公司工作。但是,回忆起2010年毕业论文的事情时还是记忆犹新。

李慧忠的硕士研究生论文是和北京科技大学经管学院赵晓教授联合撰写的《计划生育调整已滞后十年》的文章。文章中指出,政府机构设置中存在“机构设置刚性”,俗话说便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各级政府专为计划生育设置了干部配比,据国家计生委的统计:2005年到2008年,全国计划生育事业费从226.39亿元提高到36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7.44%。

通过研究,论文得出结论,花费如此多的人力和财力,得到的却是以下六大弊端。

弊端一: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男女婴儿性别出生比接近120∶100。这意味着将有4000万光棍被判“无妻徒刑”,这会大大诱发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强奸罪等恶劣犯罪,甚至引发社会断裂。

弊端二:“民工荒”。中国社科院报告称,6年来,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量以每年13.6%的速度减少,直接导致劳动力供给乏力。

弊端三:未富先老。根据联合国人口署预测,205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31.1%,大大高于届时的世界平均水平(21.9%)。中国人口结构由小孩和青壮年多、老年人少的“金字塔型”,变为青壮年多、老人孩子相对较少的“橄榄型,中国在未来完全可能陷于“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危机”。

弊端四:人口素质逆淘汰。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一直存在“城市紧、农村松”的现象。由此,计划生育使得中国社会事实上陷于精英淘汰,或者叫人口“逆淘汰”的生育机制。

弊端五:青壮年时期是人一生中赚钱最多、储蓄也最多的时候,高储蓄率支持了高投资,但计划生育持续施行,势必将使中国人口结构从“橄榄型”变成“倒金字塔型”,届时居民储蓄率一定会明显下降,投资率也将随之下降。

弊端六:中国继续奉行计划生育的结果,将是中华文明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因此下降。

赵晓强调,当前,中国的“人口红利”接近枯竭,“人口负债”正展开,中国的“国策”调整已经至少滞后了十年以上。

中国的生育率下降到警戒线

浙江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主任刘志军由于生长在农村,从小就耳闻目睹因抓超生而拆屋砸墙、赶猪牵牛、围追堵截,闹得鸡犬不宁的现象。

“类似的心理创伤与不快记忆,也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烈的集体意识,使得网络上任何有关计划生育的批评,都能迅速获得一边倒的支持。”刘志军说。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与地方领导政绩挂钩,甚至施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迫于压力,地方计生部门往往使出出格的手段。”叶廷芳说。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了2010年我国生育率只有1.181,也证实了1996~2010年平均生育率只有1.4左右,而不是计生委和主流人口学家所说的1.8。

“生育率只有1.18意味着中国每名育龄女性只生1.18个孩子,这在国际上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数字,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数字,中国的生育率水平在全世界排名是倒数。”易富贤说。

根据2009年的资料,美国全国生育率为2.002,其中白人生育率为1.83,拉美裔生育率为2.53,黑人生育率在2.0,亚裔和太平洋岛民的生育率为1.74。

易富贤说,联合国有一个预测,2100年中国人口就会下降到5亿人,那时候我们就占全球人口的8%左右;其实这种预测还过于乐观。我觉得假如不鼓励生育的话,2100年中国人口可能还不会达到5亿,可能只有4亿。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发言权都将下降。

计划生育政策带来心理问题

叶廷芳认为,人类生存始终与两种自然不能分离,一种是外在的自然,即“大自然”,一种是内在的自然,即人自身的本体自然。他不仅需要一个非血统的、亲疏不一的、广泛的人际沟通,而且更需要一个有血缘联系的、完整的伦理系统。这维系着人的思想情感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独生子女父母的疼爱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另一面是溺爱,它纵容儿童天性中的慵懒与放纵。”叶廷芳说,她曾询问过不少中学或大学的老师们,他们普遍反映现在的独生子女不少人冷漠、自私、脆弱。这还只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的第一代。可以设想,到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将会怎样呢?

名不正言不顺的社会抚养费

杨支柱交纳的24万元所谓社会抚养费一直让他想不明白,这笔钱到底去哪里了。“社会抚养费从它诞生那天开始就是不合时宜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2001年制定的,而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当年全国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1.22,远低于我们维持人口世代更替所需要的2.1。生育率过低,我们要做的应该是鼓励生育,哪里还需要用社会抚养费来限制生育呢?”杨支柱告诉记者。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叫法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它叫做“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个别省改为“社会抚养费”,这主要是政府认识到计划生育是一种倡导性义务,对于超计划生育不宜给予行政处罚。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地规定下来。

“社会抚养费究竟是行政罚款,还是用于补偿社会资源的行政收费,这个问题法律、法规一直没有界定清楚。”杨支柱坦言以前直接叫超生罚款,后改为‘社会抚养费’,形式上表示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尊重。

实质上还是罚款的性质,而且比以前罚得更厉害,要不然怎么解释生三胎按照二胎社会抚养费标准加倍征收,难道第三个孩子比第二个孩子要多占用一倍的社会资源?这让杨支柱感到困惑。

4.雨露计划公示操作步骤 篇四

一、用村级账号、密码登录“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如果在右上角出现“无申请用户,无需审核”就直接退出,登录下一个村进行操作)

二、点击“公示上报”,再点击“公示清单”,有两种情况:

1、如果“通过名单”中无人,就直接点击“公示上报提交”,再点击右上角处“全部提交”,输入登录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提交”显示全部提交成功,点击“确定”。然后登录下一个村进行操作。

2、如果“通过名单”中有人,就审核其中学生的贫困资格和学籍资格,如果发现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就点击“审核操作”下面的,出现新对话框“变更审核确认”填写变更审核结果的理由,然后点击“确认”。

三、点击“公示上报提交”,再点击右上角处“全部提交”,出现新的对话框“上载公示图片”,点击“上传照片”“浏览”,选取本村的公示照片,点击“打开”“开始上载”“确定”。再重复操作上传第二张公示图片。点击“确认提交”,输入登录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提交”,显示全部提交成功,点击“确定”。然后登录下一个村进行操作。

四、用乡级账号、密码登录“雨露计划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点击“公示初审”“公示清单”再次审核其中学生的贫困资格和学籍资格,如发现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就点击“审核操作”下面的,出现新对话框“变更审核确认”填写变更审核结果的理由,然后点击“确认”。

5.计划生育政策公示 篇五

欢迎加入安徽事业单位QQ群: 224510618

推荐阅读:2014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含16地市)

2014年阜阳市事业单位考试名师专项辅导2880不过退2480

http://edu.offcn.com/bssydw/anhui/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现对报考人员申请加分的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共34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按公告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成绩上加2分。

监督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59-2355043(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559-2355407(市纪检委)

附:2014年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xls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更多信息查看

安徽人事考试网 http://fuyang.offcn.com/

6.计划生育政策公示 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省、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2020行政执法推进计划。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编制XX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在全社会公示,实行动态化管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2.推行证照合一,多证合一,社保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4.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有一个部门负责。

5.加强事前公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6.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7天。

8.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合法化

9.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0.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11.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12.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党政领导末尾表态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3.行政执法坚持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4.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15.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16.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工作中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且有2人以上进行执法。

1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8.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强制拆除等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并依法依规归档保存。

1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

20.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辅助执法人员管理规范。

五、完善行政权利制约监督体系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检查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议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实效裁判,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查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

2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23.及时查处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问题,解释说明,做出依法处理。

24.制定政务公开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5.推进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2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2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经常性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8.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在镇村干部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

八、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7.计划生育政策公示 篇七

一、计划生育加剧了人口老龄化

出生率下降是致使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因素,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快速降低了人口出生率, 加剧了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

(一)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 人的健康水平提高, 人的寿命不断延长, 死亡率持续降低;计划生育政策促使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着质的变化。

对比美国人口普查局《人口学方法与资料》提出的划分标准和我国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见表1、表2) , 可以清楚的看出我国建国以来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过程。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进行的两次人口普查中, 我国年龄结构的总体趋势还偏向于年轻化。到了70年代, 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实施, 总和生育率不断降低, 0—14岁人口比例减少,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逐步升高, 加快了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变更。80年代展开了第三次人口普查, 我国的年龄结构偏向于成年化。90年代初的第四次普查时我国年龄结构已经成了典型的成年化。90年代以后,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急速向老年化发展。2000年的第五次普查时, 我国超过65岁的老年人口数量已经有8 821万, 占总人口的7%, 老少比和年龄中位数均超过30%, 我国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行列。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时,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为8.9%, 老少比更是高达53.4%,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仍在进一步的发展。

资料来源:美国人口普查局1971年出版的《人口学方法与资料》提出的划分标准

(二) 计划生育对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作用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是全球最快的, 甚至已经超过了国家社会经济现代化的发展速度。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催化剂。

1. 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早熟”现象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 呈现着一种“早熟”现象, 其主要原因是少年儿童比例的快速降低。我国在70年代施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后, 总和生育率从1971年的5.44降低到1991年的1.65, 只用20年的短暂时间就完成了西方国家花费上百年才完成的人口转变。英国老年人口的比例从7%增长到14%花了47年的时间, 美国用了60年步入了老龄化社会, 瑞典和挪威分别是85年和92年。日本作为发达国家中人口老化速度最快的国家, 老年人口比例从1970年的7%上升到1994年的14%也花了24年的时间。

资料来源: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整理

我们在迅速降低了人口数量增涨速度的同时, 也迅速地迎来了人口老龄化。2000年, 我国正式步入老年型社会, 预计在2025年左右, 我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达到14%, 成为世界上人口老化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与其他国家相比较, 我国现在和今后的一段时间内, 人口老龄化速度要远远大于发达国家, 更快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

2.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出生率与死亡率都会影响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死亡率的下降一方面是使低龄人口的死亡率下降, 从而低龄人口的成活率上升, 使得人口年轻化;另一方面死亡率的下降表现在成年人口和老年寿命延长, 从而促进了老龄化的发展。出生率的下降则直接促进老龄化的发展, 我国人口出生率下降是计划生育政策的直接社会结果。由六次人口普查的资料可知, 1953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37‰, 自然增长率为14‰, 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36.3%, 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4.4%。在六次人口普查期间, 我国的人口出生率逐渐下降, 0—14岁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也一直在降低, 老年人口在不断的上升, 逐渐增加了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 (见图1、图2) 。根据《我国统计年鉴 (2013) 》可知, 我国2012年的出生率为12.10‰, 比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的出生率下降了24.90‰;少年儿童人口比重急剧下降, 到2012年降为16.5%;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为2012年的4.95‰。2012年全国总人口是135 404万人, 65岁及以上的就有12718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的9.4%。所以, 计划生育政策的直接结果是出生率下降, 是人口老龄化快速加剧的主要原因。

资料来源:六次人口普查资料计算

资料来源:六次人口普查资料计算

二、计划生育的执行与人口老龄化趋势之间的矛盾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与人口老龄化趋势的矛盾体现在我国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 老龄化发展超出了经济发展速度, 社会老年抚养压力迅速加快, 养老矛盾愈加激烈。

(一) 我国面临未富先老的严峻挑战

从发达国家的人口发展形势看来, 经济进步和人口老龄化是呈现正比例发展的。发达国家在真正进入社会老龄化的时候, 人均GDP几乎达到了5 000—10 000美元, 现阶段已经达到20 000美元左右。然而, 我国在老龄化的发展上明显比经济的发展快出了许多。我国是当前唯一一个用低经济增长值走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还不足1 000美元。21世纪初, 我国人均GDP是840美元, 只有世界人均GDP的16.25%, 世界排行109位。但是, 我国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口比重比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明显高出许多, 已经达到了世界平均的水平。虽然我国建立了2020年经济收入翻两番的宏伟目标, 但即使这样, 人均收入仍然处于世界的中下游状态。而在2020年以后,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继续提高。到21世纪中叶, 我国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5%, 将会面临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的局面。日本在2000年因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使得经济处于低迷状态, 整个社会经济陷入困境。我国也面临这样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 面对未富先老的严峻挑战, 我国薄弱的经济基础尚不具备很好地供养所有老年人口的能力。

(二) 社会老年抚养压力迅速加大

近几年, 我国的社会劳动力优势逐渐减弱。适龄劳动人口数量的迅速减少, 不仅使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受到影响, 也让各行业国际竞争力受到损害。随着老年人口不断增多, 社会抚养压力迅速加大。2012年末, 我国的15—64岁人口为100 403万人, 占总人口比重的74.1%, 比2011年下降了0.3%, 从步入21世纪以来, 这是在多年增长后的较明显下降。而65岁及以上的人口在不断攀升, 到2012年已经占总人口的9.4%, 老年抚养比也相应增长, 已高达12.7% (见表3) 。2000—2012年, 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增加了2.4%, 老年抚养比增加了2.8%, 说明老年抚养比超出了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 老龄社会抚养压力增长迅速。这些数据已经为我们发出了一个信号, 即我国社会劳动力供给已经遭受了强烈冲击, 社会抚养压力加大, 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 养老矛盾愈加激烈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我国统计年鉴 (2013) 》

计划生育下独居、空巢老人的养老难题很难解决。计划生育政策开展至今, 每年都会有大量独生子女要步入婚姻, 夫妇双方若都是独生子女, 这样的家庭就会形成典型的“四二一”结构。“四二一”家庭不仅要面临工作和育儿压力, 还要承担赡养多个老人的沉重压力。这样的家庭结构面对的养老问题已经在社会中显露出来, 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

随着现代生活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很多人由于在外求学、工作或打工, 而无暇照顾和陪伴老人, 造成了出现很多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的现象。而目前, 我国对于这些特殊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和医疗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 也提供相应的保障,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高龄老人也持续增长, 很多子女都将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巨大的抚养、养老压力。

随着我国“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 许多夫妇面临的难题就是, 一方面希望生二胎, 但是, 面临育儿压力加大的同时, 父母长辈的养老难题将更难解决。这使得计划生育政策与老龄人口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扩大。

三、缓解计划生育与人口老龄化矛盾的对策

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使其更适宜现阶段发展状况, 同时要着重通过各种方式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 继续探索计划生育新政策

现阶段, 由于受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 我国生育比例一直在降低, 人口总数量的增长仍然形成了很大的社会压力。按照《我国统计年鉴 (2013) 》的统计, 2012年, 我国人口数量已经达到135 404万;最近3年, 我国每年增长的人口数量分别是641万、644万与699万。由此可见, 我国人口总体数量太多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人口密度还是比世界平均密度高出许多。2010年, 世界总人口增长率是1.15‰, 人口密度是53人/平方公里, 我国总人口增长率是0.52‰, 人口密度是143人/平方公里。我国人口增长比重虽然比世界人口增长比重低了很多, 然而人口密度居然还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倍左右。因此, 人口问题仍然会长期制约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繁荣, 计划生育政策仍然需要视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单独二孩”政策, 就说明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 但计划生育政策仍是我国一项长期坚持贯彻的基本国策, 在落实和贯彻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同时, 我们仍然需要跟随时代的步伐, 适时调整生育政策, 探索适应社会发展的计划生育新政策, 让合理的生育政策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贡献。

(二) 增加社会劳动力供给, 减少社会抚养压力

以渐进改革的方式延迟退休年龄, 增加社会劳动力供给。延迟退休年龄可以增强社会劳动供给, 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如今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因此延长退休年龄不可能是一步到位, 应该早开展、慢推行, 要顾虑到社会各层的心理, 循序渐进地延长退休的年限。如今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因此应当尽快推迟退休的年限。首先, 能够展开弹性退休机制, 让人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2010年, 上海颁布的《关于本市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中要求, 参与上海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内部具备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 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工作人员, 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限, 符合当地养老金领取条件的, 如果企业有工作方面的需求, 本人身体素质良好, 可以继续工作, 在本人申请并和企业详细协商之后, 能够推迟养老金的领取。这项政策让许多学历较高的人才能够延长工作年限, 还可以使具有专业特长人才得以充分利用。我国现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应尽早制定这项政策, 使其出台后可以渐进实施。另外, 要全面认识社会各层的意见、工作内容、从业人员身体素质等许多方面, 循序渐进地延长退休年限。许多国家都用了几十年时间才将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例如, 美国将退休年限由65岁提升到67岁花了35年时间;英国政府决定从现阶段开始, 让男65岁退休, 女60岁退休的状态逐渐提升, 在2044年, 所有人员退休年限都延迟到68岁。国家应当按照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相关的指导政策, 让典型的地区与行业人员按照其具体情况先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退休年限政策, 在完成这项工作的时候, 要充分把握市场经济的作用。要提高全社会对老龄化危机的认识, 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管理人员带头先试行新退休政策, 要充分考虑到社会各阶层的承受能力, 逐步扩大新政策的实施范围, 要给民众留出足够长的心理预期的缓冲时间, 循序渐进的将新政策推广并让民众得以接收。

在延迟退休年龄的框架下, 缩小男女退休年龄差距, 增加社会劳动力供给。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男女退休年龄一样, 部分国家有差异, 但差距并不明显, 现阶段国际上的女性退休年限通常超过60周岁。我国女性正接受着更加高端的教育, 就业率也不断提升, 因此, 她们也在社会经济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我国当前的退休政策中, 男女退休年限有明显的差异。女性工作年限很短, 这不但会让社会养老压力增加许多, 还难以开发女性, 尤其是学历较高的女性具备的人力资源优势, 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女性社会地位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另一方面, 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明显高于男性, 适当的提高女性退休年龄, 缩小男女退休年龄差距, 可以间接增加男性享受退休的时间, 也有利于性别健康的发展和男女平等观念的实现。

(三) 丰富和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供给, 缓解养老矛盾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条件下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存在的众多问题, 我们要从实际角度出发来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试行开征社会保障税, 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通过发行福利彩票来筹集资金;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相关立法部门出台更详尽的法规细则来完善补充, 从而增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权威性, 使其更具有规范性和统一性。还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机构, 确保相关政策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给特殊老年群体提供特殊政策与服务。政府可以为“四二一”家庭提供特殊的养老政策与经济支持。能够让这种家庭结构的老人, 尤其是儿女不在身边, 缺乏经济收入的老人加入到社会福利框架中, 给他们经济上的扶持。在福利支出方面, 也能够倾向于社会养老组织。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养老行为, 给现阶段的养老组织建立资源与设备上的优势, 强化护理人员的训练, 提升养老组织的服务质量。建立更加完备的社会养老机制, 可以让独生子女养老负担减轻, 老人也得到合理的赡养。

我国在制定养老相关政策时, 还应当倾向于有老人的家庭, 特别是需要特殊照顾的老人的家庭, 在住房、就业、社会养老政策等问题上, 给有老人的家庭提供更多的优惠, 对赡养老人的儿女提供更多的福利。为了支持家庭养老行为, 让赡养问题不再成为负担, 能够参考计划生育的部分政策照顾那些生活困难的老人家庭, 以各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多多关注老人、关爱老人, 让尊老这一传统得到更多的继承与宣扬。

摘要: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了人口年龄结构, 加剧了人口老龄化趋势。我国不得不面对未富先老的严峻挑战和社会抚养压力加剧、养老矛盾愈加激烈等社会矛盾。因此, 应重视老年人口问题,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不断探索计划生育新政策;延迟退休年龄方案, 增加社会劳动力供给;丰富和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供给, 缓解养老矛盾。

关键词: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老龄化,矛盾

参考文献

[1]Cuntong Wang.History of the Chinese Family Planning program:1970-2010[J].Contraception, 2011, Vol.85 (6) :563-569.

[2]Nicholas Eberstadt.China's Family Planning Goes Awry[J].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2009, 172 (10) :24-26.

[3]冯立天.我国人口政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J].人口研究, 2000, (4) :23-34.

[4]石齐平.国无远虑, 必有远忧——我国人口政策需要第三个“维度”[J].中外管理, 2007, (2) :16.

[5]邬沧萍, 孙鹃娟.科学认识计划生育与人口老龄化的关系[J].求是, 2007, (7) :52-54.

8.“计划生育”政策变动的哲学思考 篇八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计划生育

1、运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待计划生育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以及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计划生育工作是与物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的社会方面相联系的,人口的状况如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人口的增长率还有人口的分布情况都从不同方面制约着社会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多次强调应联系人口问题从人均水平和经济总量来看待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只有重视人口问题才可以看到我们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促进人口、环境、经济、资源等协调发展的重要论断,2004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使用科学发展观来对待人口问题,三代领导人都深刻的揭示了人口与经济发展、环境等的内在联系。人口生产有其自身的规律,生育政策必须与人口生产相适应,人口上产要与物质生产相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决定着生育率的高低还有人口规模的大小,若生育率过高,人口规模过大都会势必加剧人口与社会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这是就要降低生育率和控制人口增长,保持适度人口规模,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在控制人口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我国老龄化的严重、劳动力人口的减少、劳动成本增加的现状,为了使之符合人口生产规模的要求,党中央果断启动了“单独二孩”政策,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运用发展的观点看待计划生育政策

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学说的基本哲学范畴,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主要是指事物是变动不定的,变化指事物不仅有数量的增减,还有质的飞跃,发展主要是说明前进的变化和进展,即事物有一种质态转变为另一种质态,特别是指人类所处的现实世界中由低级向高级、从无序到有序、从简单到复杂的上升运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发展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观点。

回顾我国66年来的生育政策,可以发现,整体上呈现了由松到紧,再由紧到松的变化,新中国建立初期,由连年战乱到社会稳定,人们的生育愿望较高,也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为恢复国民经济做出贡献,因此政府采取了宽松的生育政策,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人口的不协调,人口过多造成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对环境的破坏加剧,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于1980年9月,党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倡导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于2010年的人口普查发现,我国已经出现了人口结构的扭曲,老龄化严重的问题,0-14岁的少儿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下降,已处于严重的少子化水平,同时性别比例严重失衡,从2012年起,劳动年龄人口连续三年减少更加敲响了人口的警钟,劳动力的缺失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我国的生育政策调整步伐加快,于2014年1月至6月,全国各省陆续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一对夫妻可生两个孩子,即开放二胎。

我国生育政策的变化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不是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否定,而是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单独两孩”政策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适应人口生产规律的明智之举,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但有的人却以此为借口否定计划生育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功绩,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搞糟了、搞错了、搞砸了,得不偿失,弊多利少。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歪曲的,是不实事求是的,是对历史不负责的,对此,必须态度鲜明地予以批驳和纠正。

3、运用唯物史观看待计划生育政策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社会意识的进步等都是有目的的人的活动,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人创造历史的过程,而创造历史的即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历史的范畴,指的是在历史的进程中以群众力量发挥作用未留下自己姓名和个人意志的人们,即在量上指多数人,在质上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

人口与计划生育跟其他的社会活动一样同样也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历辉煌,其辉煌虽有各级政党领导及计划生育干部的努力,但是更多的是人民群众牺牲家庭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使之成为主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中共中央反复强调实行计划生育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行计划生育涉及到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要想做出既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又能维护和表达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就必须要坚持人民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其他正当的显著标志,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决定着党的根本性质,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

坚持以人为本是新时代计划生育的崇高境界,在九五期间,提出在控制人口的同时要把计划生育做的更加细致,更加使人民群众满意,使广大育龄妇女身心健康,使计划生育更加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在十五期间,为了体现计划生育的以人为本,在农村的税改中增加了计划生育的投入,有些省份直接享受到国家财政的补助,解决农村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的手术费用等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更加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是对马克思群众史观的正确运用。

参考文献

[1]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哲学思考.李迎春.山东卫生计生(济南)[M].2015年第9期.

[2]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解析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于成山.黑河学刊[M].2004年11月第6期.

[3]对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两个转变”的哲学思考.于成山.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M].1998年第1期.

作者简介

刘玉欣(1991.10--);性别:女,籍贯:河北省邢台人,学历:专科,毕业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现有職称:无;研究方向:康复辅助技术与服务。

上一篇:顾客问答销售技巧下一篇: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漫画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