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

2024-10-08

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精选8篇)

1.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 篇一

壁虎的尾巴,又细又长,壁虎可以用它来自卫。别的动物要捉壁虎时,往往以为揪住或按住壁虎的尾巴就可以捉住它,其实壁虎可以将尾巴脱断,马上逃掉,使要捉它的动物空喜一场。壁虎脱断原有尾巴后,不久还可以再长出一条新尾巴来。

燕子、麻雀、乌鸦等多种鸟类的尾巴,能在飞行时平衡身体、调整速度、改变方向、控制升降,所以称它为“万能的舵”。啄木鸟的尾巴,有点特殊。它很坚硬有力,能支撑着啄木鸟停在树干上啄虫取食,还能帮助啄木鸟攀登树干时保持身体平衡。同时,在啄木鸟飞行时它也可以起到一般鸟尾巴的作用。骡马的尾巴,由很长的粗毛组成,可以左右甩动。它能驱赶落在骡马身上的蚊、虻和苍蝇。

狗的尾巴能表达喜怒哀乐情感:见到主人来了,它能竖起来,不停地摆动,表示高兴;挨了打时,狗的尾巴就夹起来逃跑,表现出惊慌失措的样子。狗见到生人时,将尾巴耷拉下来,表示愤怒和抗议。松鼠的尾巴蓬蓬松松,又大又长。松鼠从高处向下跳时,可以减慢降落的速度,使松鼠安全着地,起着降落伞的作用。松鼠睡觉时可以把尾巴当被子盖在身上,也可把尾巴偎在身边,起取暖的作用。

生活在中美洲、南美洲的食蚁兽,遇到下雨或烈日时,竖起尾巴来当伞用,晚上睡觉把尾巴铺在地上当毛毯。

老虎的尾巴,像一条钢鞭,能够抽打。老虎与其他动物搏斗时,尾巴就成了有力的战斗武器。把敌方抽打得晕头转向,不能对它反击。非洲鳄的尾巴,是有力的捕食工具。一般情况下,非洲鳄静静地卧在河边,一动也不动。一旦猎物靠近了它,便一跃而起,甩动尾巴,一下把猎物扫进水里,然后扑上去咬住吃掉。蜜蜂的尾巴是叮敌人的武器。

袋鼠的尾巴又粗又长,长满肌肉。它既能在袋鼠休息时支撑袋鼠的身体,又能在袋鼠跳跃起帮助袋鼠跳得更快更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袋鼠在尾巴的帮助下能跳出10米多远。鹿的尾巴又小又短,然而它却是重要的报警器。当危险带近鹿群时,首先发现敌害的鹿会竖起尾巴,露出下面的亮点,向同伴发出警报。鹿群一接到警报就会马上逃离。

2.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 篇二

一、企业档案管理功能拓展的必要性

传统的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普遍强调完整保存企业历史资料, 这是对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功能的认可。从信息资源角度来说, 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它是企业内生的最真实、最可靠、最权威的原生信息, 是企业重要的信息资源。传统的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是建立在企业档案的信息资源功能之上的, 这种管理思维普遍强调完整保存企业历史资料, 而忽视对历史档案资料的再次开发和利用, 企业档案部门被认为是作用有限的部门, 与市场开发、财务、研发等企业管理功能部门没有生成内在有机的联系, 不能为企业当前的价值创造活动做出显著的、直接的贡献, 无法为企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而且还需要为档案管理工作投入不菲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增加企业管理成本。其结果必然是档案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中逐渐边缘化, 进而导致档案管理人员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日益削弱, 严重制约着档案服务的开展。

在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是企业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 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 在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应知识这一生产要素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 知识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理念的必然选择。在知识经济时代, 企业管理强调通过知识应用、知识创新, 充分发挥知识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的价值。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档案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 这是由企业档案的知识资源属性所决定的。从知识资源角度来讲, 企业档案不仅记录了企业发展的历史, 而且记载了企业所形成和积累的知识, 是企业重要的知识资源。这就要求我们在知识经济时代, 顺应各种资源重要性变化的趋势, 重新审视企业档案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和价值, 实现企业档案由信息资源向知识资源的转变, 积极拓展企业档案管理的功能, 最大程度地发挥企业档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这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档案管理的必然要求。

二、企业档案管理功能拓展的具体要求

在知识经济时代, 企业档案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载体, 是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 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有关企业经营情况的历史记录资料。拓展企业档案管理功能, 要深度挖掘企业档案这一重要的知识资源的潜在价值, 积极推动企业档案的价值转化为企业现实的竞争优势, 在企业价值创造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知识经济时代对企业的生产要素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有价值的知识的需求异常强烈, 这决定了档案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同时企业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 也要求档案管理需要更加有针对性, 以更好服务于企业经营的需要。

1. 要重视企业档案资料的再次开发和利用。

档案资源的管理在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档案作为企业生产、技术、科研、经营、管理及决策等活动的真实记录, 是一种基础性信息资源, 更是企业自身的核心知识资源。企业档案资源, 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成功经验和做法的总结, 是企业经营成果的结晶, 对于企业未来经营决策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特别是对于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 由于在信息化环境下, 企业经营所面对的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 需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档案资料的价值, 对新的工作环境加深了解和认识, 才会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不可预见性, 产生新的发现和突破, 为公司价值创造服务。例如, 中国石油集团重视对历史档案资料的利用和挖掘, 建立“专家社区”, 通过利用老资料、认识老资料、研究老资料, 对已有的档案知识进行了很好的挖掘利用, 从而对地质构造的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 集团所属的冀东南堡油田、长庆西峰油田等都是在利用已有档案资料基础上进行二次勘探取得的重大成果。在知识经济时代下, 企业档案管理的职能不能只局限于有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而更应该重视对档案的开发和利用, 档案管理不能只是为了保存历史、再现历史, 更是为了积累知识、利用知识, 为企业经营服务。

2. 要重视企业档案资料的整合利用。

根据现代档案管理理论, 从组织和技术上保障企业档案信息在需要范围内的快速便利流动和共享交流, 优质高效地为企业决策系统提供支持, 是企业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因此, 在知识经济时代, 能否提高知识的生产率、能否加速将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将成为决定企业经营成败、获取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性因素。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不但要对企业档案涉及的各种信息资源进行管理, 更重要的是按照档案的知识需求, 制定知识政策, 建立知识组织, 营造一个知识交流与共享的环境, 有效推进企业知识集成、知识生产、知识共享和知识创新。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 企业管理层要以知识管理为理论指导, 充分利用档案资源, 构建企业档案资源管理、交流和共享平台, 这样不仅能有效地组织和整合企业知识资源, 而且能够以知识资源管理为改革方向, 转变企业档案管理职能, 建立适应环境变化的新型管理模式, 进而实现从过去侧重对档案实体的管理向注重对档案知识资源价值管理的转化, 强化对企业知识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必须注意的是, 目前一些企业档案的保管、保存仍然分散在各个部门、机构之间, 特别是对一些大型企业集团而言, 还没有实现企业整体范围内所有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信息也没有实现与其他信息的资源共享, 无法进行企业内不同部门和机构档案的有效整合、统一规划和管理, 弱化了企业档案资源价值的有效发挥。如国内某著名体育用品生产企业, 虽然公司管理层也极为重视文件档案工作, 但公司并无科学管理文件和档案的有效方法, 虽然成立了档案部门, 但是其保管的仅仅是总裁办公室形成的行政文件, 档案管理局限于总部层次, 一些产品设计、营销文件档案则在各业务部门保存。公司档案部门并没有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 只是鼓励各部门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这一规定仅限于资源实施的层面, 即向档案部门主动移交文件档案的将受到相应的奖励, 而不提供档案则无相应的制裁措施。这就导致档案部门并没有明确的归档范围, 所能掌握和运用的档案资源是非常有限的, 更无法实施档案资源在不同部门的共享, 而这恰恰是一流企业档案管理所重视的。如壳牌石油公司和英国石油公司, 档案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知识资源来管理, 公司更加注重不同层次、部门的档案信息的整合、分享与利用, 两家公司都为分享相关档案信息建立了专门的档案知识管理系统。

3. 在知识经济时代, 企业档案管

理要全面介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体流程, 实现与企业经营各个环节的有机集成, 使之成为企业整体经营流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传统的档案工作在企业经营中属于提供后端服务的辅助性角色, 而在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已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保障工作, 是改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突破口。由于企业管理工作的系统性, 对相应的决策所需要的知识必然是系统性的、全面的, 这就要求档案管理部门要变“提供单一服务”为“提供系统服务”, 全面介入企业经营整体流程, 实现与企业经营各环节的无缝对接, 为企业决策和控制提供有力支撑。

三、企业档案管理职能拓展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要建立与知识经济要求相适应

的企业档案管理思想意识, 坚决摒除传统的档案管理狭隘观念。与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相适应, 企业档案部门往往将自身视为“看门守摊”, 认为档案工作无足轻重, “档案信息无用论”的狭隘思想观念还具有一定的生存土壤, 这也造成了档案管理人员得过且过、不求上进的思想习气比较盛行, 缺乏服务意识和竞争能力, 严重制约着现代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在知识经济时代, 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务赢得使用者的认可和满意, 才能充分发挥其服务企业经营发展的作用。因此, 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要不断更新知识、转变观念, 切实改变以往“重藏轻用”的现象, 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强化对档案知识的综合开发利用, 提高档案管理智能化服务技能和水平, 以更好地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

2. 企业领导层要重视和支持档案管理工作的变革。

企业领导层要有战略视野, 把企业档案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和重要的战略资源, 推动档案管理转向参与公司综合管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 档案工作的对象、范围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对档案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显得格外重要, 同时为了发挥档案资源的价值, 企业档案管理介入企业经营尤为迫切。而实现档案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推动档案管理介入企业职能部门管理, 为职能部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不是档案管理部门所能单一决定的, 需要企业管理当局支持档案管理职能的拓展, 协调不同部门进行配合, 从而推动档案管理职能拓展有效实施。

3. 要积极推进企业档案管理技术

3.知识产权的社会功能研究 篇三

关键词:知识产权 社会功能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知识产权的社会功能可以从资源配置、社会利益矛盾调节、推动和规范竞争、创新激励、保护传统知识这几个方面来分析。

1 知识产权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是现代产权制度的核心构造,它对于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方面的作用,发挥着比物权制度更为基础性的作用。

首先,从资源存在的形式以及作用方式来分析,资源主要包括静态资源和动态资源。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知识水平的提高,决定了对静态资源的利用程度,从这一点来看,科学技术和知识资源要远比自然资源还要稀缺。所以,人们需要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来界定此类产品的产权。

其次,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主要通过价格信号来达到资源利用的目的。若要确保价格机制能够正常运转,交易者一定要为用于交换的物品标注明确的、允许随意转让的产权。因此,人们的交易行为以及彼此的利益关系就要通过产权制度来处理。当前,知识技术产品是一种稀有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只有具备明确的产权信息的知识和技术才能参与市场交易。否则,若是没有辨别产權归属就盲目交易,产品的价值和稀缺程度就无法通过价格信息反映出来。因此,如果价格信号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指示器,那么产权便是价格的载体,产权界定则是价格体系形成并充分发挥功能的保障。

再次,从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来分析,二十世纪以后,科学技术逐渐成为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科技以及知识的运用在其他要素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投资及贸易的全球化趋势的逐步扩展,国民经济不再过分依赖于一般的资源,而营销经验、商业信誉和科学技术等“无形资产”逐渐成为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2 知识产权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矛盾的调节器

知识产权制度体现了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通过调节个人和社会之间利益矛盾,提高了对社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度。

我们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的相关研究得知,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产权系统就会影响人们活动的行为或效率。国家根据制定的知识产权制度,赋予产品设计者或发明人一定的垄断权,同时也要求其公开发明内容,使其享受经济利益的同时,避免其垄断产权市场。

实际上,保护设计者或发明创作人的经济效益只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功能之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主要根据社会对其产品的认可度来评判设计者或创作人的创造力。知识产权的申请也尤其严格的操作流程,这样能够确保设计者或发明人的成果的科学性和社会有益性,同时也意味着国家等社会成员对其产品的认可。这就为设计者或发明人个人能力和自我价值的体现提供了一定的社会条件,以充分展示人的内在素养,同时培养其人格魅力。

3 知识产权具有推动和规范竞争的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所形成的有限垄断与经济学一般意义上的垄断有本质的差别,它没有限制竞争,而是推动和强化竞争的有力手段。

首先,从产品的特征上分析,同类物质产品具有同质性,生产者只有通过批量生产才能达到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很多大中型企业正是利用这种生产模式达到独占生产及市场的目的,从而进一步形成市场及价格的垄断。知识产品具有非同质性,一种知识产品根本没必要重复生产,任何对知识产品的重复生产都将极大的浪费自然资源及社会资源。因此,第三者在知识产权制度形成垄断的条件下必须经过两种选择,一是走独立开发新技术的道路;二是支付费用,通过投资技术研发,达到运用新技术的目的。其中,独立开发之路促进技术的更新换代,而后者则是扩散及传播新技术。

其次,对知识产品的垄断实际是对产品使用权的垄断。对于发明技术而言,垄断行为是完全公开的,同时允许其进一步扩散或传播。目前的构成技术系统的因素越来越多,大量资金成本被用于开发新技术,而且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也呈现缩短的趋势,这是当前科技发展的一个突出的特点。知识产权制度中严格规定了专利公开的义务,便于个人或开发机构尽快掌握解先进技术,促进下一代产品的更新。同时,一部分没有独立开发能力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许可使用制度来使用先进的技术。

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和强化竞争的同时,通过对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和客体,以及权力义务的设定对交易秩序进行规制,以确保其始终在公正有序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

4 知识产权具有创新激励功能

知识产权的创新激励功能指的是其通过权利的界定及保护,赋予创新者对知识产品一定期限内的专利权,使享有专利的个人能够明确创新投资回报的期限,激励其通过改进技术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同时利用权利限制,维护知识的外部性,确保创新活动的持续性。技术或知识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部分排他性。

在知识产权制度中,对于产权的界定及保护充分体现了它的这种性质。其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确保创新者从创新中受益而激励创新。

5 知识产权是传统知识的重要保护手段

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知识主要有以下几种制度:

5.1 著作权保护。传统知识中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表达,如故事、传说和神话、服装、挂毯、地毯、音乐、雕塑、木刻等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5.2 专利权保护。一是对于遗传资源来讲,专利可授予从自然界现有的动植物、有机物中分离、微生物、基因结构开发或合成的产品;专利权也可以授予和资源开发及资源利用相关的方式,以及土著人熟知的、与这些条件相符的方式;应用全部的基于生命资源及基因的技术成果,以及能得到未公开的、具有利用价值的专利技术,总之从理论层面来分析,这些技术同样具有获得专利保护的资格。二是木器、皮革、服装及家具等传统手工产品的形状、设计也能申请国有专利法中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权利。

5.3 商标法保护。即通过保护含有传统知识的商品或服务而间接地保护传统知识。商标保护期可以通过续展而不断延长和商标权可以为集体所有这两方面,特别适合传统知识的特点。

5.4 地理标志保护。若将产品特征归结于某社区的传统知识,那么可以通过保护该社区的地理标记尤其是原产地标记来保护该产品,从而间接地达成对有关传统知识的保护。

5.5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传统的工艺、配方或祖传秘方等具有传承价值的知识内容,可作为TRIPS协议第3条所规定的未公开信息或商业机密予以保护。维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际上是知识持有者经过深思熟虑,有目的地将相关信息作为秘密保护起来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张军.《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2]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保罗·A·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4]吴汉东.科技经济法律协调机制中的知识产权法[J],法学研究,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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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涛.TRIPS竞争规则研究[J],法治论从,2003,5。

[6]Romer,P.M.Endogenous technological change[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98(5).

4.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 篇四

【导语】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复习向来是考生复习备考阶段的一大重点,其中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计算机网络知识的复习为考生提供知识点梳理,帮助考生备考!

计算机网络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数据传送

数据传送是计算机网络的最基本功能之一,用以实现计算机与终端或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传送各种信息。

2.资源共享

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硬、软件资源是组建计算机网络的主要目标之一。

3.提高计算机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提高可靠性表现在计算机网络中的各计算机可以通过网络彼此互为后备急,一旦某台出现故障,故障机的任务就可由其他计算机代为处理,避免了单机后无后备机情况下,某台计算机出现故障导致系统瘫痪的现象,大大提高了系统可靠性。提高计算机可用性是指当网络中某台计算机负担过重时,网络可将新的任务转交给网络中较空闲的计算机完成,这样就能均衡各计算机的负载,提高了每台计算机的可用性。

4.易于进行分布式处理

计算机网络中,各用户可根据情况合理选择网内资源,以就近、快速地处理。对于较大型的综合性问题,可通过一定的算法将任务交换给不同的计算机,达到均衡使用网络资源,实现分布处理的目的。此外,利用网络技术,能将多台计算机连成具有高性能的计算机系统,对解决大型复杂问题,比用高性能的大、中型机费用要低的多。

计算机网络的这些重要功能和特点,使得它在经济、军事、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等部门发挥重要的作用,成为计算机应用的高级形式,也是在办公自动化的主要手段。

【例题】计算机网络的主要功能有:()、数据传输和进行分布处理。

A、资源共享

B、提高计算机的可靠性

C、共享数据库

D、使用服务器上的硬盘

【解析】A。

5.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 篇五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______的形成表示市场内买方和卖方彼此争持:买方在价格偏低时买入,价位因而上涨;卖方在价格偏高时卖出,价位因而回落。A.旗形 B.矩形 C.三角形 D.正方形

2、期货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和保护()的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A.公司 B.客户 C.控股股东 D.中小股东

3、股指期货的投资主体可以有__。A.自然人 B.法人 C.中金所 D.国家

4、为投资者办理股指期货开户手续的主体有__。A.期货公司

B.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 C.证券公司 D.中期协 5、1977年8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是迄今为止国际期货市场上交易量最大的金融期货合约。A.3个月欧洲美元期货含约 B.中期国债期货合约

C.长期国债期货合约  D.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

6、下列关于对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的监管,说法正确的有__。A.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首席风险官进行监督管理 B.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对首席风险官进行自律管理 C.证券交易所对首席风险官进行自律管理

D.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无权对首席风险官进行监督

7、香港恒生指数期货最小变动价位涨跌每点为50港元,某交易者在4月20日以11950点买入2张期货合约,每张佣金为25港元。如果5月20日该交易者以12000点将手中合约平仓,则该交易者的净收益是__港元。A.-5000 B.2500 C.4900 D.5000

8、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的()和协调配合机制。

A.信息共享 B.定期互访 C.联席会议 D.沟通交流

9、申请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当提交__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A.1 B.2 C.3 D.5

10、若某投资者买入1份执行价格为1 050元/吨的大豆看涨期权,权利金为100元/吨;同时卖出一份执行价格为1 080元/吨的大豆看涨期权,权利金为90元/吨。则大豆现货价格为__元/吨时,该投资者达到盈亏平衡。A.1 060 B.1 070 C.1 080 D.1 050

11、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必须满足申请日前____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2、在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人员必须()。A.具备期货从业资格 B.具备代理人从业资格 C.具备银行从业资格

D.经中国期货业协会批准

13、按道氏理论的分类,趋势分为__等类型。A.主要趋势 B.次要趋势 C.长期趋势 D.短暂趋势

14、期货投资基金风险控制的具体内容包括__。A.风险测量

B.风险控制的原则和目标 C.风险管理方法 D.投资限制

15、期货交易实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制度. A:一户一码 B:一户多码 C:多户一码 D:混码交易

16、下列关于结算所的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有__。A.保证投资者免受违约风险

B.将每笔交易分拆,对期货买方充当卖方,对期货卖方充当买方 C.保证期货买方收到标的资产的实物交割 D.选择哪种资产有期货合约

17、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及其关联人擅自持有期货公司__以上股权,或者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成为期货公司股东,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其限期转让股权。A.3% B.5% C.7% D.15%

18、通过期货交易形成的价格的特点有__。A.公开性 B.权威性 C.预期性 D.周期性

19、期货交易所的风险主要包括__。A.管理风险 B.技术风险 C.代理风险 D.交割风险

20、期货公司应当在()交易闭市后为客户提供交易结算报告。A.每日 B.每周 C.每季度 D.每

21、套期保值并不是消灭风险,而只是将其转移出去,转移出去的风险需要有相应的承担者,__正是期货市场风险的承担者。A.期货投机者 B.套期保值者 C.套利者 D.期货公司

22、下列关于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因故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 B.应明确授权范围

C.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托代为出席理事会会议 D.可以采用口头委托的形式

23、期货市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__。A.价格频繁波动 B.设计期货合约 C.组织监督交易 D.稳定的期货价格

24、期货公司章程应当对首席风险官制度的哪些内容做出规定__ A.首席风险官的职责范围 B.首席风险官的任期 C.首席风险官的权利义务

D.首席风险官工作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25、某期货公司2009年2月由于严重违规期货交易被当地证监局要求整改,公司董事长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后该期货公司被另一证券公司投资控股,原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均被证券公司人员所取代,原期货公司副总经理仍任原职,整改完成后,经证监会检验合格,2010年4月,新期货公司欲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除其他条件之外,是否会受到原期货公司严重违规事件的影响而不予批准__ A.不受影响,应当予以批准 B.受影响,应当不予批准

C.受影响,中国证监会应当给予其一定考察期限,考察期限内无违法行为的才予以批准

D.不受影响,应当予以批准,但结算业务范围应当受到限制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期货公司变更住所时应向拟迁入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的材料有()。A.变更住所的详细计划

B.拟变更后的住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检验合格证明 C.妥善处理客户保证金和持仓的报告 D.变更住所申请书

2、期权价值是指期权的现值,不同于期权的到期日价值,下列影响期权价值的因素表述正确的是____ A:股价波动率越高,期权价值越大 B:股票价格越高,期权价值越大 C:执行价格越高,期权价值越大 D:无风险利率越高,期权价值越大

3、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的核心是__。A.了解客户 B.贴近客户 C.分类管理 D.集中管理

4、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有__。A.标的物的价格及执行价格 B.标的物价格波动率 C.距到期日的剩余时间 D.无风险利率

5、关于对股指期货投资者的诚信状况评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查询投资者相关信息

B.投资者只能提供近两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作为诚信记录的证明

C.投资者可以提供近两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或者其他信用证明文件作为诚信记录的证明

D.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投资者诚信信息,结合投资者个人信用报告等信用证明文件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对投资者的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6、下列关于限价指令的说法不正确的有__。A.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 B.下达指令时,客户不必指定具体价位 C.成交速度快

D.可以有效锁定利润

7、某投资者对铜期货进行卖出套期保值。卖出10手铜期货建仓,基差为-30元/吨。若该投资者在这一套期保值交易中的盈利为2000元,则平仓时的基差为__元/吨。A.-70 B.-20 C.10 D.20

8、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是对等方面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A:职业品德 B:执业纪律

C:专业胜任能力 D:职业责任

9、目前,世界上有色金属期货交易最大的三家交易所为__。A.伦敦金属交易所 B.纽约商业交易所 C.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D.东京工业品交易所

10、下列关于非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报告确认的表述,正确的有__。

A.非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书面向期货交易所提出异议

B.非结算会员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既未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

C.非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结算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口头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提出异议

D.非结算会员对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的,应当按照依法签订的结算协议约定的方式确认

11、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A:经营计划 B:公司章程草案

C:设立期货公司申请书

D: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告

12、期货交易的履约方式包括__。A.到期交割 B.对冲平仓 C.背书转让 D.分期付款

13、若某投资者预测5月份大豆期货合约价格将上升,故买入1手(1手=10吨)大豆期货合约,成交价格为4000元/吨,而此后市场上的5月份大豆期货合约价格下降到3 980元/吨,该投资者再买入1手该合约,那么当该合约价格回升到__时,该投资者是获利的。A.3 985元/吨 B.3 995元/吨 C.4 005元/吨 D.4 015元/吨

14、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三者之间的联系包括__。A.远期交易属于现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 B.期货交易属于现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

C.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主要表现在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商品

D.期货交易是一种高级的交易方式,它以现货交易为基础

15、下列债务凭证中不属于商业信用的是__。A.商业本票 B.商业汇票 C.国债

D.银行存单

16、物价总水平对金融期货的影响体现在 A:总需求的变化 B:资产结构的调整 C:利率 D:汇率

17、看涨期权的买方要想通过对冲平仓了结在手的合约,需要__。A.买入看涨期权 B.卖出看涨期权 C.买入看跌期权 D.卖出看跌期权

18、下列关于期权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__。A.期权买方取得的权利是在未来的

B.期权买方在未来买卖的标的物是特定的

C.期权买方只能买进标的物,卖方只能卖出标的物

D.期权买方在未来买卖标的物的价格视未来标的物实际价格而定

19、趋势分析常用的工具有__。A.支撑线和阻力线 B.趋势线

C.黄金分割线 D.百分比线 20、按照是否针对特定环境或投资者而进行个性化的设计,期货投资分析报告可以分为____ A: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

B:分析报告、投资方案和策略报告 C:短期、中期和长期投资报告 D:评论性报告和深度研究报告

21、在下列期货交易所中,采取分级结算制的交易所有。A: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B:上海期货交易所 C:大连商品交易所 D:郑州商品交易所

22、下列关于远期外汇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__。

A.远期外汇交易是交易双方在成交时约定于未来某日按新的汇率交收一定数量某种外汇的交易方式

B.在套期保值时,远期外汇交易的针对性比外汇期货强,可以对冲掉所有风险 C.远期外汇交易没有交易所、结算所为中介,面临着对手的违约风险

D.远期外汇交易由于交易数量、期限、价格可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因而流动性远远高于外汇期货交易

23、关于对称三角形态说法正确的是__。

A.对称三角形的出现说明价格可能按原有趋势运动

B.如果原有趋势是上升,对称三角形形态完成后是突破向下 C.对称三角形有两条聚拢的直线,两直线的交点称为顶点

D.对称三角形一般应有六个转折点,这样上下两条直线的支撑压力作用才能得到验证

24、下列关于期权交易基本策略的说法,不正确的有__。

A.买进看涨期权所面临的最大可能亏损是权利金,可能获得的盈利是无限的 B.买进看跌期权的盈亏平衡点的标的物价格等于执行价格加权利金

C.卖出看涨期权所获得的最大可能收益是权利金,可能面临的亏损是无限的 D.卖出看跌期权所获得的最大可能收益是权利金,可能面临的亏损是无限的

25、下列关于套期保值者、投资者和套利者之间关系的描述正确的有__。A.投机者、套利者承担了套期保值转移出来的风险

B.投机、套利交易促进市场流动性,促进了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 C.没有了投机交易,期货市场就成了一个赌场

6.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 篇六

谈谈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度的功能、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作者

尹振国

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目前有很多突出问题,在法益论的基础上,要区分具体的法益。我们必须采分开立法,区分反垄断行为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类型。本文特别反对设立“一般条款”,并论证了自己的理由。在法学研究水平已经达到、能够规定含有具体事实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应禁止立法者滥用一般条款。不断修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配套法规,并且在需要进行司法解释的地方进行解释。关键词:行为制度;功能; 一般条款; 规制

自由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意。然而,不正当竞争行为总是与之相应而生,它们不仅严重地损害了广大诚实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危及时常竞争机制,而且还会滋生腐败,破坏商业道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鉴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巨大危害,因此世界各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法规制。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1900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修订本作国际公约和国际立法第一次对反不正当竞争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在1993年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的功能

由于反不正当行为法保护社会公共利法益,在此前提下,它产生了如下功能

1.维系市场[1]

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大多都有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法或类似制度。1900年前后,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进入垄断 1

阶段,市场本身固有的缺点与矛盾进一步显现。市场经济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和经济危机,国家的干预成为必要。国家以强制和引导的方式来改变市场上的行为,乃至产业结构,就需要另一套法规,学者有时称之为经济法。[2]反不正当竞争法,现被归入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最能体其内在价值的一部分。

2.竞争公平性的维护[3]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的法律,当然把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其目标之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民法。”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制度对公正的“消极”的保护。

3.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行为法的特性[4],通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从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一般所谓的规制,是指对一定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作用。[5]与民法典的立法思维不同,民法典主要注重法典语言的精确,总体上为裁判法,法律是“给法官看的”[6],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总体上则是一种行为法,虽兼有裁判法的特征,但更要求法的内容通俗易懂,以便于市场主体预测自己的行为,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正当的竞争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12月1日实施起,已历经10余年。其行为制度基本满足了当时的需要,基本涵摄了当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特别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各种市场要素及其体系架构日趋完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领域的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日渐充分地显现出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与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相比,尚存在巨大差距,因此也限制了该法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力度。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逐步对其加以完善,是竞争法法治面临的急迫任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目前比较突出问题是:

1.综合调整的立法模式日益显露出其局限性。[7]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调整模式是综合式,即是指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调整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针对受传统体制影响和包干体制的制约,我国存在着严重的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以及某些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比较突出的现象,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将这些行

为纳入其中调整。[8]这种综合调整的立法模式无法调整一些新近出现的垄断行为或限制竞争行为,因为其调整的垄断行为的类型较少,只包括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垄断行为、不当亏本销售行为、搭售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这五类行为。这部法律无法满足反垄断与反限制竞争的目前需要。

2.一些新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归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作为狭义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要求,如:虚假的商业标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这些类型也不能满足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需要。从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行为类型来说,我国对这些行为的类型规制较少。并且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类型已经不能涵摄一些社会现实。

3.我国不正竞争法的行为类型不确定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是从消极行为方面来规定。这种方法类似于刑法的规定。但是没有类似刑法的描述性行为构成,往往比较不容易操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缺乏刚性,没有规定具体的后果以及相应的标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有很大自由裁量的空间,很难实现法治目标。也没有相应的如同刑法类似的修正案,更没有出现相应的司法解释作进一步具体规定。这样我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与法治社会要求相去甚远。

三.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制度的基本思路

1行为模式的分开立法

这样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在我国《反不正当行为法》的不正当行为制度里面分开两节,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进一步填充各种新的具体行为。这种立法的方式在形式上比现行立法会更清晰。相对分开立法来说,比较简约节省。第二种,把垄断行为拿出来进行立法制定《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狭义)更容易清晰被规制。本文主张第二种方式。虽然从根本上来说,垄断行为侵害的主要法益相同,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两者也有一些相似之处,但而这次要一级的法益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受害大的当事人的利益,而垄断行为则损害了经济秩序。日本学者金泽良雄认为“《禁止垄断法》的保护法益,是作为公益的自由竞争经济秩序的公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保护法益,尽管基本上是私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作为防止手段。规定了私法性的制止请求和赔偿责任。这都是所具有的基本性质。可以认为,该法是作为私法的侵权行为的一种。”[9]虽然我国将这两种行为制度放在一起作为公益,用行政,甚至刑法手段保护,这种说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私益和自治。因此这两种行为制度侵害的法益是不同的。“法益作为法所保护的利益”,[10]决定了立法目的和指导立法的政策有很大不同。随之而来则是两这者“违法评价机能”[11]和“法益[12]的解释机能有很大不同”。因此针对这两类行为制度,应该分开立法规制。这样便于实践中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等活动的进行。总之,[13]制定《反垄断法》和修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方案较好。

2反对在行为制度设立“一般条款”。

现在的大多数学者,认为需要在不正当行为制度部分确立一个“一般条款”的规范。一般条款[14],又称概括性条款或者兜底条款,指的是缺乏具体内涵的一般抽象法律规定,其仅仅提出了法的一般原则或价值取向或者仅仅规定了需要价值填补的抽象事实构成,如何将其抽象的内容适用到具体的法律事实将由法官裁决,而就此法官必须从事一般条款具体化的工作、如价值填补和援引法典规定之外的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新出现的小正当竞争行为。变迁中的法的伦理和价值。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设立其“一般条款”的理由是:首先,由于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采取列举的方式,难以穷尽所有的调整对象,也不能适应调整对象的发展变化。为避免立法的小周延性和滞后性不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生活的需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采取概括加列举的立法体例,即以一般条款对其调整对象作概括性规定,及时规范经济生活中新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德国作为《反不当竞争法》立法的重要代表设立了一般条款。并且在执法和司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实现个案正义的弹性功能。法典的首先价值在于提供法律安全及其可预见性。因此在法的安全价值和个案正义之间存在持久的张力。而法官确定具体情况下的法律关系的内容必须享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一般条款可以很好地化解此种张力。由于一般条款并没有具体的内涵,具体的社会生活事实决定一般条款的真正内容,因此法官在追求个案正义的同时可以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体系性。一般条款的弹性功能实际上沟通了抽象的法律规定和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从该角度出发,法律获得了很强的适应性,即法律可以长期地适应现实需求和法的观念的转变。

本文反对在不当竞争行为制度设立一般条款的理由:第一,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益为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给经营者设定的是义务,而对这种义务设定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义务的设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竞争者自由和权利的限制。然而一般条款则扩大这种限制的范围。并且在这种条件下则会过分扩大行政

权和国家权力在市场领域的扩张。中国立法和法治建设已经逐渐进入到成熟阶段。如果我们在法律制定中仍旧简单地以一般条款取代能够完善的具体法律规定,则将人为地扩大干预法治的空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地方保守主义是一个顽症,如果法律中过度地增加一般条款而放弃具有清晰、具体的事实构成的法律规范,则法官从维护地方利益出发任意判案的可能性也同样加大。其次,在成文法国家,统一、明确和体系化的法律构成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虽然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为一般条款提供了很大的适用余地,但与此同时,法官借以一般条款逃避真正意义上的依法裁判的义务亦同样获得很大的空间。如上所述,此种假借一般条款任意判案的危害性严重侵蚀法的安全性和统一性。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完善的情况下,法官进行假借“一般条款”规避刚性条款的情况时有发生。第三,缺乏必要前提条件。一般条款通常仅规定了极其抽象的原则、法律价值,或者虽然规定了一定的事实构成或法律后果,但其使用了需要价值填补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因此仍旧具有很高的抽象性。因此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制度的必须在民事、行政法律制度极其完善情况下。这样情况下,才可以防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越位,侵害市场主体(经营者)的权利。第四,滋生立法者的惰性。立法者迫于现实生活对立法任务的挑战常常通过“空白授权”—一般条款的方式将造法的任务转交给法官。但不可忽视的是,立法者简单使用一般条款主观上逃避其立法任务的现象并不少见。立法者由此所滋生的惰性严重损害法的安定性和可预见性。对立法者使用一般条款也必须加以严格限制,在法学研究水平已经达到、能够规定含有具体事实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应禁止立法者滥用一般条款。

3增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从内容到形式,法律总是要不断进化。法律总有不完善的地方。法律总是要不断的进行修正。我国《宪法》与《刑法》就不断的修正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我国《反不正当行为法》也应该仿效其修正方法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再加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度的重要性。其行为类型对法律对其的规制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这些行为的修正于增加对于法律对于满足社会的发展有决定意义。这对保持法律的效率于正义有很重大的作用。

4增加配套相应的法规和进行司法解释

为了使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模式有可操作的标准,应在各个行为模式具体的标准制定相应具体可以操作的标准。制定司法解释也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使其具有具体可操作性。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有权解释,本质上是我国

法的渊源之一。只要法律解释是符合反不正当行为法所保护的法益范围内进行解释,法律就有助于更好的适用。参考书目:

苏永钦.走入新世纪的私自治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150

种明钊主编,盛学军江帆副主编.竞争法.法律出版社2005.84

【日本】金泽良雄著,满达人译经济法概论.法制出版社2005.45

7.知识产权管理的功能 篇七

(一)知识产权的运用是知识产权战略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长期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指导方向都是重保护,轻运用。事实上,任何一项知识产权只有投入运用才能产生经济效益,实现其根本价值,因此,对知识产权的运用才是知识产权战略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该条款明确赋予专利权人排斥他人实施行为的权利。《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以及 《商标法》第52条也以不同的表达方式赋予了权利人排斥他人使用行为的权利。从某种角度上说,知识产权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权利人可以排斥他人的实施或使用行为。没有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在现有司法制度框架下,他人的侵权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权利人不能得到充分救济,都会影响知识产权的价值。同样,只有在现有司法制度框架下,给予权利人充分的法律保护,通过双方协商谈判,将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推广运用,其市场价值才能自然增大,具有这样特点的知识产权才能被认为有市场价值,才能吸引融资。

当然,站在政府的角度,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创造风险投资良性环境、培育好技术市场,对于知识产权的运用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我国现在有不少优秀的研究成果养在深闺人未识,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体制不顺导致其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在课题结题后就大多没人管理。据作者调研所知,不少高校维护其授权的发明专利不超过3年,3年后就会因不缴费而进入公有领域。

现在,国外有些发明投资公司看中了我国的这一块潜在市场,已经开始在我国不少高校及科研院所活动,发展其专家库成员,看准优质专利后开始商业化尝试。“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国外对知识产权的应用重视到什么程度,成熟到什么程度,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对此掉以轻心。

(二)注重知识产权的运用能有效刺激一国经济的发展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性经济资源,在国家创新和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其他资源不可替代的作用。在WTO框架下,主要通过影响创新观念、创新投入、创新环境和人才流动, 以及规避市场风险等方式,对国家创新能力中的知识创造能力、 知识流动能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产生深刻的影响, 从而影响创新绩效,进而影响一国经济的发展。

不少学者通过对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在市场化程度更高、贸易更开放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保护与新知识的产生之间存在着更强的联系,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会提供更强的创新激励,进而刺激一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实行不同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及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措施,对经济增长的有利程度有着显著的差别。

加快知识产权的运用、实现知识产权的转化是实现企业经济利润的重要途径,对于一国经济发展也是如此,实践证明,注重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够有效地刺激一国经济的发展。2008年11月14日至1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地对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调研活动结束后总结到:只有长期坚持自主创新,拥有和运用自己的知识产权,并掌握核心技术,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才能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他鼓励中小企业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自主创新,实现新的发展。

因此,政府在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政策措施的制定,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转化,尽可能地保证每一项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实现,以实现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二、政府在知识产权运用中的作为空间分析

(一)政府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作为空间

笔者通过对TRIPS条款[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 分析发现,政府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自主空间是很大的。政府应该在把握鼓励自由竞争、技术进步和传播、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等WTO总原则的同时,应该开拓空间、积极作为。

任何一项知识产权制度只有在实现了转化之后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从而实现其社会价值。如前所述,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我国政府也多次强调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重要性,明确提出要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政策措施,提高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 产业化。事实证明,知识产权的运用对一国经济的刺激作用是长效的。

(二)政府在定位知识产权运用中的作用与功能方面应该把握的两项原则

对政府而言,在知识产权运用中的作用与功能定位上,总的来说应该把握两方面。

1.国内运用方面。应该引导企业充分、合理地运用知识产权, 同时注意防止滥用,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还要为公共利益而主动创造条件(如整理推广有价值的失效专利技术,建立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立面向企业的特色知识产权数据库,等等)。政府可以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加快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领域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重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鼓励企业申报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的深入运用。

2.国际运用方面。一方面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工具, 给公众提供信息开阔眼界,为企业铺路搭桥促进与国外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有经验的企业交流;另一方面,与主要的国家或地区政府合作,设立增进了解、消除误会、缓解冲突的机制,以政府出面向国外推广中国技术标准、推进品牌宣传(可以在适当时机考虑在国家形象宣传片中宣传中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

三、政府在知识产权运用中的作用与功能定位

(一)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的组织,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共推知识产权转化

当前,正面临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 关键是要加强自主创新以及掌握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尤其要重视专利权的运用。专利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我国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但由于专利运用产业化市场机制存在失灵现象,大量的专利技术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在推动专利运用方面,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宏观上把握发展方向。同时,要建立多方协调机制,综合协调涉及到的财政、税务、发展改革、工商、商务等多个部门的利益,形成有助于推动专利运用的局势。

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中处于核心地位,也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基础力量。但一般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劣势在于其视野不够开阔。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优势,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直接沟通渠道,开辟多种形式的沟通方式,譬如,建立鼓励和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机制、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制度、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企业联络点及联络人员等。

(二)政府采购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与开发,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

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预算控制、招标投标、编制采购目录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择优购买、使用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这种做法一方面能够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研发创新的扶持力度,一方面又能利用政府采购相对公平、透明的特点,有效地避免违规操作,减少资源的浪费。美国通过政府采购倾斜策略,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就推动了航天航空、计算机、半导体产业的建立和发展。

政府采购市场潜力很大,要充分利用,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产业的发展,推进国家创新能力建设。2008年中国政府商品与服务的采购额为5990.9亿元人民币,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的2003年增长了两倍以上,2009年此数值更是达到了7000亿元人民币。而且,中国政府采购总额目前大致只占当年GDP的2%,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左右,中国政府采购市场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7年12月27日下发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三)出台有利于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化的政策方针

我国2008年6月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五项重点,其中两项涉及到知识产权运用,即第二项,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第四项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可见知识产权的运用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的运用主体当然是企业,但在我国企业总体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强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另外,政府投资的科技项目如何鼓励企业参与和使用项目所产生的自主知识产权,这是政府责无旁贷需要主动考虑的事情。

8.浅析知识产权法激励功能及其特征 篇八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激励功能;发生机制

一、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功能概述

法律从本质上讲是对人的行为选择的干预,如果法律对人的行为不能产生影响那就失去了存在价值。应该说法律是功利性的,而且这种功利性体现于具体而实在的社会现实当中,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之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知识产权法同样是对人的行为选择的干预,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功能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对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一种积极的推动作用,激励的目的是挖掘知识创造主体的智力潜能,使其创造出更为丰富的知识(科技)成果(这一功能是本文论述的重点);二是鼓励知识产权的应用主体在知识产权的价值转换过程中有更多的突破,从而实现知识产权对社会进步的价值延伸。要阐明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功能,首先要弄清激励(motivation)的涵义。从表层意义来说,激励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至于什么是积极性,则涉及更深层的问题。在人们一切行动的背后,一定有其如此行动的激励,说明激励就是为行为提供的动机,无论是积极的劝诱、消极的制裁,还是努力营造一种“精神风气”,其目的都是影响人的行为,并使人的行为朝向预期的目标。激励较为抽象,通过观察激励所导致的行为,人们已经提出了许多关于激励的假说。譬如弗鲁姆把激励定义为对个人及低层组织就其自愿行为所作的选择进行控制的过程;爱特金森认为激励是对方向、活力和行为持久性的直接影响;沙托认为激励是“被人们所感知的从而导致朝着某个特定的方向或者为完成某个目标而采取行动的驱动力和紧张状态。”从诱因和强化的观点看,激励是一种外在适宜刺激,是将外部适当刺激(诱因)转化为内部心理动力,从而强化人的行为。

二、知识产权法激励功能的特征

1.知识产权法的公平激励功能

公平、公正是法律的最基本功能,知识产权法也不例外,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正义具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在其表面之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我们从公平理论可以得到一些启示。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1967年提出了公平理论,主张每个人不仅应该关心由于自己的工作而得到的报酬的绝对值,而且也有必要关心自己的报酬与他人报酬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法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使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也正是由于公平杠杆在起作用。知识产权法的公平激励功能主要体现于公平竞争和分配机制上。分配的公平感知主要指对知识创造劳动质和量的价值判断,在“按劳分配”基础上达到劳动价值含量的平衡,这体现于科技人员付出与报酬比例的合理程度。也就是说,如果知识产权法不能体现公平(尤其分配公平)原则,势必会大大挫伤知识创造主体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法的强化激励功能

在一般人的概念里,法律的惩罚功能被视为最主要的功能,而忽略了法律的规范和奖励功能,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法学研究总的来说对奖赏注意不多”,“法律制度似乎使用惩罚比奖赏多。从某种意义上说,惩罚似乎更有效”。如《刑法》中的刑罚条文主要体现法律的惩罚、威慑功能,而知识产权法由于其特定目的则宜以激励为主。可以预测,知识产权法的惩罚功能将逐渐削弱以致消退,其功能更多地通过对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认同、奖赏使其行为得到强化而实现。强化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的,他认为当个体行为结果对自己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当行为结果不利时,此行为就会减弱或消失。一般将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前者指利用特定的刺激因素,使人的某种行为获得巩固和加强,使之再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如表彰、加薪、升职等。负强化则相反。知识产权法的强化功能主要是对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有效行为的强化,如我国《科技进步法》关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规定等,都是为了激励科技人员的创造行为。当然,对那些侵权者的惩罚也是十分必要的,负激励与正激励殊途同归。

3.知识产权的成就激励功能

成就需要是较高层次的需要,与知识创造主体的需求吻合,科技人员一般受过高等教育,在从事智力劳动过程中,有着强烈的创造欲望而不甘于平庸,知识产权法为他们取得较高成就创造了条件。成就激励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麦克莱兰提出来的,他认为在基本需求满足之后,人的行为取决于权力、友谊和成就需要的满足程度,高成就需要的人喜欢挑战性、风险性和高目标的工作,希望有所作为。在我国,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为我国科技人员施展才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知识产权法的期望激励功能

人的行为指向一定的目标,目标对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如科技现代化对每一位科技人员都是一种责任,同时,目标也是一种期望,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的初衷也是对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殷切期望。期望理论属于过程型激励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弗鲁姆于1964年在马斯洛和赫兹伯格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期望理论的基本模式是:

激励力量(motivation)=∑效价(valence)×期望值(expectancy)

即人们从事某一工作的动机强度,或被激发出的力量(积极性)大小,取决于目标价值(效价)的大小和预计能够达到该项目标的可能性(期望值)的大小,效价与期望值的不同结合,会产生不同的激励力量,期望理论为激励知识创造主体提供了又一种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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