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有几种?

2024-06-17

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有几种?(5篇)

1.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有几种? 篇一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的工作报告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县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现就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我们对全县范围内的建筑、砖瓦制造、餐饮和工业园区等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共检查XX户企业,涉及劳动者XXX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XX件(起),其中劳动合同类XX件、工资扣押类XX件、休息休假类XX件,下达责令整改书XX份,责令补签劳动合同XXX份,责令企业支付工人工资XXX万元,追发劳动者押金XX万元。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通知》的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分重点、分区域、分阶段地安排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保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到企业和劳动者中间,我们从7月1日至10日组织社保、工会 等部门,开展了以“普及劳动法规,构建和谐正宁”为主题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新闻媒体报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手册传单、竖立宣传牌等形式,深入到用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砖瓦制造业、住宿和餐饮服务业及工业园区等企业,对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并利用逢集日在街道设立“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进行面对面、零距离政策解答。这次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辆XX台(次),悬挂横幅XX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XXXX多份,为XX户企业制作《劳动法》喷绘XXX幅,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XXX人(次),做到了人人知晓参与,有效提高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全面检查,确保落实。联合执法检查组于XX月XX日 至XX月XX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的联合大检查。专项检查组深入到乡镇、社区、工业园区开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检查中,工作人员深入用人单位工作现场,查看相关资料,与职工谈话,现场询问,实地查看劳动场所和现场抽查等方式,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重点检查休假制度是否纳入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之中,落实情况如何;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加班超时行为,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是否将最低工资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检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区分企业员工身份,按照要求检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保险缴纳情况。四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是砖瓦制造、建筑等行业的大部分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熟悉,缺乏维权意识。二是行业用工特殊,人员流动频繁,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社保核减手续麻烦,在签订劳动合同中产生推、拖、等、看的思想,对签订劳动合同有抵触 情绪。三是部分农民工因就近就业,存在农闲时节外出务工,农忙时回家务农的短期打工观念和习惯,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扣除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保金的现象。三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未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四是个别企业还存在不按照劳动合同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力度。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将对建筑业、砖瓦制造等企业的农民工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二是继续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

XXXX年XX月XX日

2.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 篇二

当健康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为自己和家人购买“健康保险”则成为市民的一份健康保障。然而太平人寿客户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健康险”中还包括了“医疗险”和“疾病险”,虽二者都是以被保险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但并不是一回事。

据介绍,“疾病保险”是指以发生约定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疾病保险中较为常见的是重大疾病险。

“医疗保险”则是以发生约定医疗行为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产生费用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额进行补偿。医疗保险按赔付方式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其中,“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也称为津贴型医疗保险,它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无论在医疗中花了多少钱,赔付标准不变。

3.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区别 篇三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互相之间不矛盾,也没有有的网友说的互相包含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7/06/11 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部近期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第七条是这样叙述的:

七、大力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在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作为法定的强制性保险,督促建筑企业按时足额交纳保险费,为农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手续,保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可以看出,工伤保险已经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主导单位是劳动保障部门,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

根据08清单规范第3.5.2条,清单上没有列的,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北京的工程应按京造定[2009]6号文费率计算,按6号文规定的费率包含了工伤保险,但是不含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的。

4.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有几种? 篇四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

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川人社明电[2011]48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绵人社办[2011]228号,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

1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用工单位认真做好自查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专项检查目的和任务

进一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检查,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在执行劳动保障法规方面存在的误区和问题,教育、纠正、查处一批存在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

二、专查检查的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三、专项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2010年7月1日至8月10日分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10日):采

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规,宣讲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督查用人单位对2011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1年7月11日至8月5日):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法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1年8月6日至8月10日):对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五、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社保基金稽核联合检查的方式,采取的方法是通过实地现场调查了解,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各用工单位的实际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附件:

1、梓潼县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2、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自查表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遵守 法律法规 检查 通知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1年7月8日印

附件1:

梓潼县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 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组长:史茂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 长 副 组 长:董程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廷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成员:郭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熊燕县社保中心稽核股股长李斌行政审批股(失业保险股)股长胡磊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办公室联系人:谢加玉联系电话: 8222116

附件2: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自查表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自查表

5.保险、银行和证券的区别 篇五

一、监管机构不同

保险(人寿)的监管机构为保险业监督和管理委员会(保监会),银行的监管机构为银行业监督和管理委员会(银监会),证券的监管机构为证券业监督和管理委员会(证监会)。

二、社会作用不同

(一)保险(人寿)的作用

国家的稳定器;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保障规避社会和家庭风险;简单、安全与中等收益的理财工具。

(二)银行的作用

资金的聚散地;国家财富的储存器;社会与个人财富的保险柜;企业个人的融资机构;简单、安全与负收益的理财工具。

(三)证券的作用

资金的聚散地;资本的重新分配;企业融资的直接工具;复杂、风险很高与高收益的理财工具。

三、风险大小不同

保险(人寿)的风险为零(寿险公司不能破产倒闭);银行风险很小(但银行可以破产倒闭,但是目前不太可能);证券的风险很大(可以倒闭)。

四、社会地位不同

保险的社会地位最高,其次为银行,证券的社会地位最低。

五、买卖方式不同

保险以保险合同(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的方式进行买卖;银行以存款和贷款的方式进行“买卖”,证券以股票、基金等形式进行买卖(风险极大)。

六、购买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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