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2024-07-12

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共10篇)

1.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篇一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世界杯期间驾驶员疲劳驾驶

世界杯进行的如火如荼,由于部分驾驶员热衷于观看足球比赛,影响休息,极易造成疲劳驾驶。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世界杯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通过各种会议、发放“明白纸”等措施,切实宣传教育到每个驾驶员,使驾驶人员自觉控制好自己的休息时间,确保充足的睡眠,杜绝疲劳驾驶。二是合理安排驾驶员休息。在宣传教育基础上,合理安排好驾驶员的休息。严格落实省厅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定。客运车辆日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超过600公里的,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以确保行车安全。三是把防止疲劳驾驶作为驾驶员所在单位每日必查的内容,进行严格的检查,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车辆。四是动员每个驾驶员的家属参与监督检查和管理,督促驾驶人员有充足的休息,更好地防止疲劳驾驶。

下步交通局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加强隐患整改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和监控措施落到实处。

2.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篇二

公司实现24小时客运车辆动态监控,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GPS监控平台系统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好GPS系统设备,杜绝超速、超员、强行超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GPS管理人员在发现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如有以上行为,须及时提醒和劝阻,对不服从不听劝阻的驾驶员进行以下处罚:

(一)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超速的:

1、监控中心将运用GPS监控平台及管理人员上路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抽查,如果抽查中发现车辆超过限定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将对其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警告处分,教育批评。

2、对于车辆再次超速超过限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将对车辆驾驶人进行100元/次的处罚。

3、一个月内连续超速3次的车辆驾驶员,将取消安全绩效工资的发放

4、对于一个月连续出现多次超速现象,将责令下车学习,时间为十五天,学习期满将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对于学习后再次严重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违法核载规定超员的:

1、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处100至200元罚款

2、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200至400元罚款

3、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500至700元罚款

4、对检查出的超员车辆,须接受处罚和卸客双重处理,卸客后的运费由超员车辆承担。

5、对不接受检查或辱骂安全检查人员的驾驶员及票员视为不服从管理,给予停班学习3天至一个月,并处500-2000元罚款;屡犯者解除经营合同。

6、对停班学习驾驶员第一次免费培训,自第二次起,每天每人收取培训费60元。

7、同时又超速又超员的视情节安以上规定加倍处罚。

8、凡是发现当班驾驶人酒后驾驶者解除聘用及扣除风险金。

(三)严禁疲劳驾驶,确保安全驾驶。驾驶人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以内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更不得驾驶车辆时随意接听电话。若不按规定配备驾驶人或者备案驾驶人中途脱岗、离岗、擅自更换驾驶人者,公司对驾驶

人处2000元/人次的罚款。

(四)凡是违法驾驶员,被公安交警部门记满12分的,公司将解聘该驾驶员。并将押金全部扣除。

(五)凡是故意掩盖、撤除、扰乱GPS监控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不主动保修和不接听监控人员警示电话的,每次每项处2000元罚款。凡是GPS监控设施设备损坏后未及时修复好,而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发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篇三

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第三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年龄20~50岁,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具有职业高中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驾驶技能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第四条 驾驶员聘用要求:

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A1A2大客车驾驶证件;

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大客从业资格证件;

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有相应的《准驾证》;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20%的或超速超过50%的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 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第八条 驾驶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规定线路营运。

5、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第九条 驾驶员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携带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示停靠站口,开启行包仓。

3、检查行包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①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

②途经危桥,险路,渡口和加油站,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③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④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

⑤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甩客、不超员。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

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洁车辆卫生,做好下班准备。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班车,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第十一条 公司对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凡是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元,方准予驾驶我公司营运车辆,否则不允许驾车。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十二条 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分为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和行车事故档案,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便查阅。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我司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查。凡查实有违章行为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准驾证等,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3、不准超速行驶,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不符合驾驶员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客货混装;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起步做到“三看”,超车时做到“二不”,停车做好“四好”,行车中做到“四慢”,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遵守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8、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

12、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公司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14、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第十五条 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500元罚款,停班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

3、、酒后驾车。

4、客车载运危险品的。

5、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的。

6、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的。

7、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的。

8、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无《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10、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1、严重超速行驶的。

12、驾驶员开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3、驾车时吸烟、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4、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5、无故不参加单位安全活动的。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报告与现场处理制度

第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划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第十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在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交通警察后,立即报告公司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使公司和保险公司能迅速了解交通事故的情况,便于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八条 驾驶员因违章造成事故使人受伤,当事人尽可能使受伤者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以免伤情恶化,甚至造成死亡。

4.疲劳驾驶警示语 篇四

2. 人行道车莫占,车行道人莫钻

3. 三躲不如一停

4. 维护良好乘车秩序,争做申城文明乘客

5. 开车多一份小心,家人多十分安心

6. 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7. 不开带病车上路

8. 行人一生平安,行车一路平安

9. 骑车抢行一秒,危险增加十分

10. 穿马路,跨护栏,少公德,多危险

11. 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交通事故不得了

12. 交通安全抛脑后,交通事故在前头

13. 您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14. 交通安全在我心中!

5.疲劳驾驶的警示语 篇五

2. 恪守交规,法律为您生命护航

3. 要做英雄人,不开“英雄”车

4. 珍爱生命不要翻越护栏

5. 交通事故不长眼,你凶他就险叫响一个口号,达到三个遵守

6.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7. 交通法规在心中,交通安全在手中

8. 人行横道车让人,各种车道人让车

9. 祝您一路平安!

10. 谨慎驾驶,保证安全

11. 多拉快跑,凶多吉少

12. 出行时,切记系上交通法规这条安全带

13. 让一让道路通畅,让一让安全有保障,让一让心情更舒畅

14. 进一步将受到谴责,退一步将得到尊重

6.客运驾驶员管理方案 篇六

为了加强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管理,规范驾驶员驾驶行为,保障客运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客运服务水平,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33号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驾驶员选拔聘用

第一条本章节适用于公司所有客车驾驶员的选拔、考核、聘用管理。

第二条 新聘驾驶员须进行面试,审核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进行驾驶适宜性测试。

第三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男姓,年龄 25~45周岁,身高 160cm 以上,生理条件和健康状况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职业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精神面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良好;

4、心理素质选择。感知特性、反应特性、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

5、驾驶技能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第四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应从业资质条件:

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 A1、A2 大客车驾驶证件;

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大客从业资格证件;

3、驾驶“陇运快客”标识客运车辆必须持有公司或子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

4、驾驶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大客车安全驾驶经历,安全行驶20万公里以上,且近3年内驾驶车辆无发生致人员伤亡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无酒后驾车、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纪录、无交通违法记分满分纪录等。

第五条 新聘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按照个人填写报名表、面视、岗前培训考核;公司(子公司)审核、发放内部《准驾证》;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交纳安全保证金、试用期实习;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聘用。

第六条 新聘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公营车新聘驾驶员由安全质量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培训内容分两部分进行。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驾驶技术、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等。

考核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进入试用期实习。第七条 新录用驾驶员,须在进入试用期实习前交纳安全保证金(公营车驾驶员交纳10000元,解约时结算退还),经3个月试用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公营车新录用驾驶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签订公司员工聘用劳动合同后,享受正式员工待遇。第八条 聘用驾驶员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公营车驾驶员聘用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合同期满,一方提出解约,需提前7天告知对方。

第九条 驾驶员因年龄、身体或其它原因,失去职业资格的,自然解聘。

第十条 加盟车主聘用驾驶员,须通过公司岗前培训考核,或通过公司驾驶员资格、驾驶技能审查合格,与加盟车主签订劳动用工协议(雇佣合同)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取得公司准驾证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第二章 驾驶员岗位管理

第十一条本章节适用公司所有客车驾驶员。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遵守纪律,服从调度和现场指挥,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车上各项设施齐备,确保有效使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报修。

4、节约油料,做到“质优、高产、低耗”。

5、保持车容整洁,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乘车秩序,特 殊情况车上未安排乘务员时,要做好行包的装卸和保管工作。

6、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保证正点发车。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上岗规定:

1、按要求着装和佩戴证章;

2、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和公司内部准驾证及相关有效证件,按规定进行车辆安检和报班,在规定时间将车辆开到站台。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妥善保管公司内部准驾证,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班和驾驶车辆: ⑴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⑵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⑶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渡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⑷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公司(子公司)应当建立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出车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上岗。

4、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部件是否良好有效,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和发动机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轮胎是否符合正常运行条件,如发现有异常或异响现象(包括轮胎漏气或慢散气或充气不足)等现象,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处理;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5、车辆上站后,应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乘车 秩序、检查行包装放;途中应协助乘务员装卸行包。

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严禁穿拖鞋、吸烟、打移动电话、超速、疲劳驾驶等。

7、协助乘务员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

8、途经收费站、检查点应主动停车,办理过境手续。

9、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

10、遇有车辆发生机械故障、路堵或其它非常情况,应协助乘务员向旅客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并在最快的时间内处理故障。如无法继续运行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调度室报告,做好救济、转运和接收工作。

11、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12、严格执行凌晨2时——5时落地休息制度和400公里以上强制轮流休息制度。

13、按规定线路营运,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员,不停车办私事、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

14、未经批准禁止搭乘无票人员和行李货物,严禁在运行途中上下旅客和行包(非常情况除外)。

15、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回站卫生清洁和例检工作,加足燃料润料,将车辆停放在规定位臵,做好第二天正常运行准备。

16、下班前,应及时交回行车路单,加油油票(当班驾 驶员必须在其上签字确认)等单据,不准错交或遗失。

第三章 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为加强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甘肃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十六条 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掌握安全行车常识,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落实“84220”制度:客运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总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单程运行里程超过 400 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班次,必须2名以上驾驶员驾驶。超长线路应保证驾驶员落地休息,停车换人,接驳运输。

第十七条 公司对公营、加盟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凡是驾驶公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加盟车由车主自行确定金额,收取管理),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十八条 公司(子公司)应按规定建立驾驶员信息档案,收集驾驶员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安全驾驶信息包括行车安全和行车事故,重大事故应建立专门案卷,以利查阅。

第十九条 加盟经营者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 理规定的人员驾驶公司营运车辆。私聘的驾驶员未持有《准驾证》而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事故的,其事故责任由肇事者负责,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加盟经营者承担。

第二十条 公司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按职责对驾驶公司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超速行驶,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

3、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4、学习或跟车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

5、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做到各行其道,适速行驶,礼貌行车。出车做好五掌握: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乘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特点等。转弯做好四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三看” :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做到“二不” :不强行超车,不搞让道不让速。行车做到“四慢”,即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

6、行驶途中遇危桥、险路、道路塌方或过漫水路桥时,必须探明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谨慎驾驶通过,必要时下客后方能通过,不准冒险通过危险路段。雨雪天、雾天及 超车时严格按有关行车规定谨慎驾驶,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7、车辆加油(汽)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汽)。

8、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9、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安全管理与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

10、公司每月组织2次安全学习。加盟车驾驶员安全学习,原则上由兰州分公司统一组织,有条件的加盟车主可申请自行组织,但分公司须派管理人员参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

12、担负出车任务的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要保证足够的休息,以旺盛精力投入驾驶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公司(子公司)定期对驾驶员违法驾驶、交通事故、服务质量、安全运营、安全操作、教育培训及心理生理状况等从业行为进行考核(周期不大于3个月),考核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挂钩。每月查询一次驾驶员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第四章 驾驶员交通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正确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制定本章节。第二十四条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公司(子公司)、加盟车主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配合公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听候处理。

第二十六条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分情况进行。

1、看现场散落物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用白灰、粉笔、砂石、材干、树枝或草绳等将圈定现场,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2、遇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能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尸体、血痕、制动印痕和其他散落物遮盖。

3、若抢救伤者,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因违章造成事故使人受伤,当事人尽可能使受伤者得到及时抢救、治疗,以免伤情恶化,甚至造成死亡。

第二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根据事故类型尽法定义务,不得有故意改变现场的行为或驾车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章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凡发生责任事故、违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有损企业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坚持从严管理、治病救人、教育为本的原则,根据违纪事实、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程度,分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检查反省、经济处罚、学习培训、待岗辞退等,对企业财产和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赔偿。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没有详尽的,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违纪或失职行为的,按公司专项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按《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13]28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因驾驶员违规操作或疏忽,未及时发现并报告车辆明显故障异常,致使车辆带病运行损坏违修的,依据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追究责任,当班驾驶员应承担全部损失的50%。损失超过5万元以上的予以辞退。

3、拒不严格执行凌晨2时——5时落地休息制度的,除停班、培训、学习外,每次按公司《凌晨2时—5时落地休息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私带无票人员乘车(包括本人亲友),按公司《稽查处罚条例》执行。

5、因人为因素使GPS监控终端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按《公司营运车辆GPS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第三十三条 因车辆违法违规,被公安交通部门抄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进行停班整顿。属驾驶员责任的,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下列行为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因违法停车、停靠造成扣证或罚款的,其费用由当班驾驶员承担。

2、因个人因素,车辆不能按时参加检验,造成的经营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在站外或运行途中无特殊原因下客,造成线路牌、营运证被没收或扣罚的,补办牌证费用由当事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因工作疏忽原因造成乘客漏乘、错乘(包括中途休息后漏乘、错乘)的,除向乘客当面赔礼道歉、承担乘客全部损失外,每次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不服从管理人员正当管理、调度或违反规定不听从管理人员批评教育的驾驶员,累计3次安排下岗学习;无理取闹的,每次处以200元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凡与乘客发生争吵,或驾乘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争吵、打架的,无论起因如何,一经查实,每次处以2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处以200元的经济处罚(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必要时停班学习补课。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或直接管理者)有下列违章违规,负直接责任的,除批评教育外,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

1、客车载运危险品的。

2、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的。

3、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的。

4、私自带徒开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苗头的。

6、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所造成的机械故障损失由个人承担)。

7、发生客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车辆不能进出站口的。

8、酒后驾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停班学习1周,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含公司内部《准驾证》)的人驾驶。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

3、人工直流供油。

4、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 元至500元罚款。

1、擅自改变营运线路。

2、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办法驾车。

3、严重超速行驶。

4、驾驶员开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

5、查实因驾车时吸烟、打电话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导致不安全驾驶被旅客投诉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警告无效,继续违犯的,处 100 元罚款。

1、驾驶转向、制动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2、穿拖鞋开车的。

3、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公司证章的。

4、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5、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及时调整或辞退:

(1)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拒不服从公司日常管理和经济处罚的;

(2)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一年内严重违法2次的。[注:严重违法是指:饮酒后驾驶车辆的;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含50%)的]。

(3)因不良从业行为被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职业道德较差,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本人负全责或主责的;(5)触犯法律并受到刑事法律处理(劳改劳教)的或虽未受到刑事处理,但对公司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6)不服从管理,无理辱骂管理人员的。(7)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聚众闹事的。

(8)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从业资格被吊销的。

第六章 驾驶员考评与奖励

第四十条 公司每年或阶段性对公营车驾驶员工作进行讲评,依据单车效益、节能降耗、车辆完好率、安全无事故保持率、出勤率和遵纪守规等情况对驾驶员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并适时开展劳动竞赛、进行驾驶员诚信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优秀驾驶员予以奖励。

第四十一条 公营车驾驶员月工资与工作情况挂钩,由兰州分公司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第四十二条 对有特殊贡献的驾驶员予以奖励。第四十三条 公营车驾驶员有下列突出贡献的,公司视情况给予奖励:

1、积极掌握客运市场和经营生产相关信息,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2、维护公司利益和品牌形象,做出特殊贡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

3、主动协调解决公司经营生产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的;

7.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篇七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投入拒绝“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法动,本人自愿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恪守驾驶人职业道德,坚决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二、积极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并接受本单位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车容整洁;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自觉做到车辆不检查不出车,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不出车,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出车。

四、因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处罚:

1、客运驾驶人按照部、省《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2、驾驶人应当保持GPS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3、自觉养成文明驾驶,坚决杜绝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等“六大恶习”。

4、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和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五、不发生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单位:承诺人:

8.客运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篇八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防范,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承诺保证如下:

一、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安全行车,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及翻、烧客车事故的发生。

二、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不乱停乱放、不超员驾车,坚决做到驾驶的客运车辆配齐三角木、有效灭火器、消防锤、防滑链,警示牌,配备不全的车辆,坚决做到不出车。

三、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交通法规。

四、做到不驾驶报废车、改装改型车辆和有其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客运机动车上路营运,定期和不定期的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坚决做到不驾驶交强险过期的车辆。

五、做到按时参加本单位、交警大队、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安全学习,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查,并记入《安全检查日志》,并规定参加月检、季检、年检、春检、临检。

拒开超员车、拒开超速车、拒不疲劳驾车

以上承诺,我保证做到

承 诺人: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联系电话:

客运企业(公章):

9.客运企业驾驶员职业病 篇九

第一、噪声性耳聋。

机动车发动机运转、轮胎噪声、所载物体的振动等,可产生不同 强度的噪声。驾驶员长期在噪声的“轰击”下,易产生损伤导致噪音 性耳聋。早期躲在开车之后出现听力下降,如不开车,听力又会逐渐 恢复。但长期开车,反复接触强噪音,就会造成听力明显损害,且不能完全恢复,导致双侧不可逆性耳聋。

应急措施:

驾驶员最好在平时,不妨碍驾驶、安全的情况下,关闭车窗,或在车上播放舒缓的音乐。

第二、颈椎病。

司机在开车的时候,长时间一个姿势,容易导致颈部肌肉痉挛,发生颈椎微错位,压迫、刺激神经,出现头部、肩部、上肢等处疼痛、发胀。

应急措施:

最好买一个靠枕放在脖子后面,另外,预防这种疾病,开车时要保持体位正确、多运动。没事情的时候多活动活动脖子。一般连续开车一个小时,需要有意识地去活动脖子。车辆等红灯时,头部向左、向右旋转各十余次,可预防颈椎病。

第三、腰椎病、腰椎间盘突出。

腰椎间盘突出的原因,多数是由于长期的不合理姿势所导致。一些简单的生活小妙招,可以大大减轻腰间盘突出带来的痛苦,达到治疗效果。

应急措施:

腰椎间盘突出的保守治疗方法,目前公认效果最好的是倒走。其根本,就是作为反向运动,能有效强制人体重心后移,从而矫正姿势。

第四、视力疲劳综合症。

驾驶员在开车时,眼睛时刻都要注视路面的车辆和行人的情况。倘若汽车的挡风玻璃质量粗糙,导致视力疲劳综合症,即在开车过程中出现头晕、视物模糊、两眼胀痛等症状。

应急措施:

在停车后眺望远处或绿色植物,缓解眼部疲劳,或者做做眼保健操。

视力的明适应和暗适应;暗适应与明适应能力(注意时间);眩光(造成的有害影响);视错觉。明适应是指暗

处到明处时间 1min; 暗适应是从明处到暗处适应时间 30min。

第五、前列腺炎。

由于驾驶员的工作性质造成久坐、憋尿等长时间坐位工作,使盆腔及前列腺部受挤压而充血,对病原体抵抗力减弱,易诱发前列腺炎。

应急措施:

驾驶员持续驾车1小时左右,应下车适当运动,活动要髋,伸展四肢;平时注意不要久坐久站、不要吸烟饮酒、不要吃刺激性的食物、要多喝水、多休息及早治疗。

使用 MP3、手机耳机的时候三个六:低于 60 分贝;时间低于 60 分钟;音量范围低于 60%。

长途驾驶可轮班操作,司机交替休息;平时多饮水,多排尿;注意个人及驾驶室卫生,发现身上有感染灶时尽快治疗。另外,还需注意生活规律,坚持锻炼身体,增强抵抗力和自信。

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一、一级预防 : 亦称病因预防: 即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因素,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技术措施:以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使用远距离操作或自 动化、半自动化操作,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通风、除尘、排毒措施。

2、组织措施:合理组织、安排劳动过程,建立、健全劳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卫生法规。

3、卫生保健措施:做好就业前体格检查;做好卫生宣传、健康教育;注意平衡膳食和保健食品供给;加强锻炼,提高机体抵抗力。

二、二级预防:又称临床前期预防。通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治病损的发展。

1、对职业接触人群,开展普查、筛检、定期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2、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防治对策。

三、三级预防:又称临床预防。使患者在明确诊断后,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理,防治疾病恶化及复发,防止劳动能力丧失。对慢性职业病患者,通过医学监护、预防并发症和伤残。通过功能性和心理康复治疗,做到病儿不残,残而不废,达到延长寿命的目的。

职业病的预防

多食含维生素的食物。驾驶员要加强营养,增强体质。饮食要 有规律,多吃高蛋白、高糖以及新鲜蔬菜、水果等富含维生素的食物。饭后应休息 20 至 30 分钟再开车,以利于消化。定期进行体检。驾驶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体检,以便早期发 现与职业有关的疾病,及时治疗处理。倘

10.致春运客运驾驶人的公开信 篇十

公开信

各位客运驾驶人朋友:

你们辛苦了!

在过去一年里,你们遵纪守法,辛勤工作,为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春运工作(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已经开始,你们又将驾驶车辆满载乘客行驶在回家团圆的路上,你们手中的方向盘牵系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你们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此,公安交警部门郑重地向你们提出以下要求和希望:

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客运驾驶人必须具备驾驶客运车辆的相关资质,并积极参加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客运驾驶人要对参加春运车辆的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防护设施、防火、防冻、防滑设施及各类应急物品完好、齐全、有效。

春运期间,客运驾驶人要积极配合客运单位共同履行交通运输部关于“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制度。

在行车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违法超车、追逐竞驶、酒后驾驶、占用应急车道、“路怒”症、不礼让斑马线、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在冬季雨雾天要谨慎驾车,防止车辆追尾、侧翻。在恶劣天气下行驶,应降低车速,保持车速平稳,拉开安全车距,打开近光灯、示宽灯等,不猛踏油门,不猛踩刹车,方向盘不急打急回,不得随意超车,不得随意在道路中央停车。

客运驾驶人要自觉按照要求,对乘客进行安全告知和安全驾驶承诺;在行车中,要按规定向乘客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旅途中要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氛围。

客运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全天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2小时,要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各位客运驾驶人朋友,年春运主题为“平安春运·交警同行”。在春运期间,全市公安交通民警将坚守工作岗位,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规范执法,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勤羊辞旧千家同喜,顽猴闹春万户皆福!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全市公安交警恭祝您及家人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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