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长效增收

2024-11-15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长效增收(精选8篇)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长效增收 篇一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解决千家万户农民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之一。众星花卉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进行了大胆创新,做了大量工作,现将主要经验介绍如下。

一、边发展、边规范,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自主办社。防止盲目追求政社合一,忽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等行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越俎代庖,不统包统管,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以宣传、培育、引导的方法,循序渐进地促进发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按照有完善的组织机制、有合作手段、有一定规模、有明显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要求,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审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把关,把组织化程度高,制度建全,专业特色新,规模效益好,截至2013年4月,审批加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66户,使其成为农民自愿联合,经工商依法核准登记的“民办、民有、民营、民受益”的独立市场法人主体,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做大做强合作经济。

二、创新方式,完善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信用户、示范户,根据其资金实力、业务规模、信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协调农业、工商、金融等部门,切实解决社员担保难的问题,满足农贷资金需求。积极帮助他们发展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做好立项等工作,使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

三、培养典型、示范带动。在发展加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把规模较大、覆盖农户率较高、运行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重点指导,作为示范社建设,使广大农民切身体会到入社的好处,增强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激发广大农民尤其是能人、大户创办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主动帮助示范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活动,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重点支持,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众星花卉合作社,水泉村位于我镇西部2公里处,为移民迁建村,全村共有172户、645口人。人口少、土地少、资源匮乏一直以来是制约

该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2006年,该村两委立足本村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确定了利用村南土地资源发展大棚花卉产业带动村民增收的思路,村书记赵俊斌率先在自家蔬菜大棚种植花卉,并于当年获得亩均3万元的效益。自此全村先后有46户村民参与花卉种植、经营,品种以非洲菊为主,产品远销唐山、天津、北京、秦皇岛等大中城市。

截止目前,该村累计投资500多万元,建花卉大棚63个,占地200亩,年产非洲菊等鲜切花1300万枝;新修高标准道路400米、新打井5眼;从事设施花卉生产经营的农户已达46户190人,年创纯收入200多万元,全村人均3000多元。2010年,该村成立了众星花卉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新种植模式,在县政府和农牧局的支持、指导下,聘请专家实验水培花卉养植,已建设水培花卉大棚1个,年生产水培花1万盆,同时,试种露地花卉60亩。为进一步扩大面积,增加收入,今年该村在花卉大棚周边再发展以锦带为主的园林苗木200多亩,该苗木基地的建成将使全村的花卉收入实现翻番。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长效增收 篇二

1 垫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目前, 垫江县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21家, 涉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各个领域, 其中经工商部门注册的有8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35737人, 其中农民成员33454人, 占成员总人数93.6%;社员出资2347万元, 其中现金入股546万元, 实物折价1801万元;带动农户6.07万户, 占垫江县农户总数的27.7%。2009年垫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生产总值16254万元, 带动农户人均增收2378元左右。

2 垫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特点和成效

2.1 主要特点

垫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不多, 但在实际中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并呈现出三大特点:

(1) “龙头企业”领办。如得森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汇源集团等公司, 在保证产品收购的前提下, 带动农户发展起来的专业合作社。

(2) “能人”带动。如包家镇柑橘种植大户周泽荣领办的甄桥柑橘专业合作社、杠家镇中药材种植大户易科领办的杠家镇双龙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3) 依“特色”创办。如澄溪镇农民左成领办的重庆垫江县通集村双桂百香果专业合作社等。

2.2 主要成效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得到了蓬勃发展, 显现出良好的效应, 具体如下。

(1) 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据统计, 垫江县农村土地流转1.1万余公顷, 发展种养专业大户208户, 带动近万户农民实行规模经营。

(2) 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如垫江县有各类果树农民专业合作社22个, 柑橘、李、柚、梨和枇杷等水果产业发展迅速。

(3) 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把农民组织起来, 带领千家万户一起闯市场, 改变了农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经营方式, 改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 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合作社成立后, 通过走“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一体化合作经营道路, 实行“五个统一”服务 (即统一收集市场信息、统一引种、统一防病治虫、统一生产技术操作、统一销售) , 使分散的种殖户、养殖户成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4) 促进了农民增收速度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民进行规模生产, 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减少了生产与市场对接过程的中间环节, 大大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 提高了产品利润率, 使农民能够得到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环节的部分利润, 增加了收入。

(5) 促进了农民素质的提高。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下, 涌现出了大批新型农民, 垫江县各类实用人才近万人, 发展各类农村经纪人500余人。

3 垫江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3.1 抓领导、促推进

本着“部门引导服务、农民自愿联合”的工作原则, 积极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垫江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赵应明同志任组长, 县农业、供销、畜牧、农办、财政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委, 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及时协调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事宜。

3.2 抓宣传、促认识

通过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 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共印发法律文本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 并选派人员参加重庆市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 组织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农经管理干部、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和乡村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已累计培训4342人次。通过宣传和培训, 提高了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增强了业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能力, 促进了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3.3 抓政策、促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全面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的保护, 严禁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 禁止平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同时在土地使用、资金投入、税费、农产品流通、注册登记和人才扶持等各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3.4 抓指导、促规范

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进行全面核查登记, 并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予以规范;对具有合作组织雏形或具备合作组织发展条件的, 引导尽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开展注册登记。

3.5 抓典型、促示范

大力扶持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合作组织发展, 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垫江县有部级示范组织3个, 市级示范组织4个, 县级示范组织5个。

4 垫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垫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初始阶段, 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具体如下。

(1) 规模偏小, 竞争力不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平均会 (社) 员仅为177人, 平均产值仅为80万元, 会员少, 产值小, 经营不成规模,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

(2) 缺资金、科技和信息。在资金上, 由于农民家庭资本积累有限, 合作社单靠成员出资壮大经济实力难以实现, 而金融部门与合作社在没有建立“银会”信誉之前, 只能提供小额贷款, 且手续繁杂, 难以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在科技上, 缺少新技术的创新和高端应用人才。在信息上, 由于缺乏资金, 难以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网络, 从而影响产品的销售。

(3) 制度不健全, 运作不规范。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管理制度和章程, 或者没有严格按照章程办事, 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合作社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4) 管理和有关帮扶部门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

5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5.1 加强领导, 层层落实责任

县、乡两级分别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调指导小组, 明确专职人员, 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市关于促进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 结合“一村一品”、优势产业、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 制订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抓好办点示范工作, 重点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农户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看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5.2 加大扶持力度, 构建发展平台

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广、牵涉部门多, 各级部门要通力协作, 主动介入, 优化服务,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构建平台。工商部门要降低登记门槛, 简化手续, 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证, 确立其法律地位。发改委、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应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立项, 在项目可行性设计、审批、上报和建设等方面提供技术、资金扶持等有效服务。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 帮助解决资金“瓶颈”困难。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积极开展产销信息和技术培训方面的服务。交通、通讯、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业生产的硬环境条件, 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组织、人事、教育部门要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着重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 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素质, 整体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5.3 引导规范管理, 提高组织化程度

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 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组织建设, 把党组织建在产业上, 不断提高合作社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从管理服务上加强研究, 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服务机制等, 为成员提供包括市场经济信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农产品运销服务和内部资金融通服务等多功能、系列化服务, 增强自身的向心力、凝聚力, 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办成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

5.4 与时俱进, 落实科学发展观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来就是一个“混血儿”, 不要强调它的所有制性质, 有的专业合作社初期既有私营性质, 又有合作性质。既要汲取合作社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 又要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既要借鉴世界合作社的典范, 又要符合本地农民的客观要求。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作原理和有效实践, 如“企业+农户”, “大户+小户”, “专业户+帮工”, “社区合作+专业合作”等, 都是中国农民专业组织的有效形式。只要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 我们都欢迎和支持。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长效增收 篇三

【关键词】 农机 合作社 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更加标准规范、法制化;标志着新型农民服务组织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农机部门应紧紧抓住这一有力发展契机,全面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1.拓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思路、措施和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农机部门首先组织农机干部职工和重点农机大户学习,结合农机服务组织现状,通过查访、座谈等形式逐条研讨合作社法规条款。对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牵头企业和个人及时组织加以引导,经过多方积极培育扶持,通化县金贡源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首批专业合作社之一。在合作社培育工作中,先通过企业带农户等形式,把产业化融于农机合作社发展建设之中。如金贡源农机合作社把示范基地和订单作业融于合作社建设内容中。

2.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通化县金贡源农机合作社共投入资金220万元。其中投资180万元建成占地0.9公顷集办公室、机具停放、机具维修、油料储备、粮食晾晒于一体的农机合作社办公场所,投资40万元购置了14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16台(套),合作社总计作业800公顷,年收入60万元。

合作社坚持实行股份制,实行农民自主管理。通过股份合作制等有效形式,把合作社兴衰与股民利益挂钩;规范收益分配,坚持选能人和多劳多得原则;逐步实行作业全程机械化和土地集中有机相结合。

3.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移农村余剩劳动力合作社有效地解决了分散经营导致的低效生产、无序竞争等问题,逐步实现了土地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金贡源农机合作社采用机械化规范作业比常规作业至少节省850个劳动力。农机合作社的机械化作业使农民从繁重的农业生产中解脱出来。

3.2推进农业化标准建设,促进农业增收 合作社采用标准化机械耕种后,提升了粮食品质,降低了种植成本,合作社增产效果也十分明显。经比较,机械作业比人畜作业可增产8%以上,并且粮食籽粒饱满,色泽度好,含水率低,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3.3提高了农民抗击自然灾害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机合作社依靠机灌、机械育插秧深耕深翻等作业,有效地解决了土壤板结、春旱伏旱等问题,真正实现了一次播种拿全苗,为秋后的稳产高产奠定了基础。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户在抵御市场风险方面掌握了主动权。

4.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主要问题和建议

4.1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依照市场经济规律为原则 办合作社就是要盈利,只有尽可能地追求经济效益,才能找到合作社自身发展和入股村民经济利益最佳平衡点。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加快合作社经营向非农产业、城外延伸,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

4.2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强化人员的技术培训 合作社人员在农机方面的基本技能明显不足,体现出专业技能的匮乏,如果合作社管理人员一味地“重使用,轻保养”,就会造成国家扶持的机具极易损坏,造成资产的不必要浪费。

4.3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立足长远合作社的发展要有长远眼光,不能局限于作业,还可以向精准农业发展,不能满足现有的耕作方法,还要立足于保护性耕作和先进耕作制度改革。目前机具配套方面缺乏超前意识,合作社的管理者缺乏市场意识和信息意识。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长效增收 篇四

(来源: 《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发布时间: 2010-09-16)

——摘自《中国农民合作社》2010年8月总第15期

延安市辖1区12县、166个乡镇、3396个村委会,总人口215.2万人,其中农户35.8万户,农业人口153.1万人。耕地面积687万亩。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258元。近年来,在中央连续7个“1号文件”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指引下,延安市依托林果、草畜、棚栽农业三大主导产业开发基础,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发展思路,大力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截至2010年3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25个,其中种植业类430个,养殖业类152个,其他类型43个,拥有成员2.6万户,带动农户4.7万户,出资总额3.2亿元,拥有固定资产1009.87万元。有59个合作社取得农产品产地或产品质量认证,36个合作社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2009年,合作社举办经营实体140个,年经营收入8186.31万元,按交易量向成员返还盈余1146.05万元,按股分红116.88万元。合作社组织成员开展技术培训6.14万人次,统一采供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6937.65万元,占到成员总施用量的20%,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2.99亿元,占到成员销售总额的30%。成员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非成员1000元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成员的共同利益和需求为纽带开展互助合作,有效发挥“统”的功能,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全方位服务,组织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农民走产、供、加、销一体化经营路子,在统一采供农资、开展技术服务、组织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解决了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政府部门包不了,村组集体办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困难题,较好地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用,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延安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法律宣传,营造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社会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延安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为合作社的发展奠定社会基础、营造良好氛围。2006年10月该法刚颁布,主管部门市农业局就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市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根据国家农业部、司法部规定,确定每年7月的第1个星期六为法律宣传日,订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册子600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350多份,编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资料汇编》1000册,作为学习宣传资料下发各县区。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与延安广播电台“延河热线”节目组联合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宣传节目,在延安农业信息网开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专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示范合作社典型经验。同时,每年以科技下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日”、“五五普法”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组织人员上街、下乡、跟集宣讲和接待群众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累计召开座谈会36次,举办不同层次培训班121期,培训人员1.26万人次,出动宣传人员1180人次,张贴标语横幅1800余条(块),印发各种资料12万多份(册)。

二、强化行政推动,加强对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支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经营机制和体制创新的着力点来突破,作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主管市长、县(区)长为组长,农业、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民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农业部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同时,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之中,逐级制定发展规划,确定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并将合作社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农业产业化建设的重点任务,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指标中进行考核。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出台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时,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作为重点内容,不断加以完善和强化。2007年,在《关于促进以苹果为主绿色产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到2011年,全市1/3的行政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目标;2008年,在《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中,提出从2008年到2012年,用5年时间在全市建成150个市级示范合作社,并决定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市级示范合作社建设;2009和2010年,在《关于加快县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中,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促进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健康发展在政策上给予了极大支持。

三、抓好示范建设,为合作社发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延安市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的工作方法,通过抓示范社建设,培育典型,树立样板,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200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首先提出“用3—5年时间在全市建设1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的要求。为此,市农业局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对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落实,从而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2009年,为了进一步推动示范社创建工作,市里专门在宜川县召开会议,对示范社建设工作经验进行及时总结交流和现场推广。并以先行一步所取得的示范社建设成果,积极争取省农业厅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县建设项目,使全省唯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项目落户延安市宜川县。为了加强对示范社创建工作的指导,市农业局及时制定推行了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核心,以行政推动、领导包抓、部门共建、依法规范、确定专职业务人员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示范社建设“十个一”

工作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省里肯定。同时,出台了《延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考核验收办法》,对示范社建设标准、考核办法、认定程序等进行规范,指导县区认真开展创建活动。两年多来,全市已建成市级示范合作社60个,均以市政府名义进行了授牌确认。宜川省级示范县项目选定30个合作社,在提升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规范化运行水平及资金互助合作、土地流转、承接国家支农建设项目等方面开展示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被省农业厅确定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宜川模式”在全省推广。

四、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合作社规范化运行水平

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工作思路,各级业务管理部门全面实行了合作社指导员制度,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一是规范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以《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为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立和完善《章程》,明确办社方针、服务宗旨、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及成员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和监事会集体领导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切实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和帮助合作社在《章程》的约束下,建立健全成员管理制度、成员账户制度、收益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社务公开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着力提升合作层次。指导合作社开展技术、信息、劳动、资金、土地和生产、销售、储藏、运输、加工等多层次联合,通过成员出资入股、按交易额进行盈余返还等方式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实行实体化经营,实现利益集体最大化。同时,市里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邀请中央部委、科研院所和省里专家对市、县农业和农经部门领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员、示范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和省里举办的培训考察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养指导和管理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参加市以上举办的培训考察活动的人员已达310余人次。

五、落实扶持政策,增强合作社发展的活力和实力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市政府早在2005年就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制定和明确了税收、土地、用水用电、金融信贷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市财政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农业产业化建设扶持内容,专门安排项目资金支持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并在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中每年拿出部分资金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等经费。各县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甘泉、洛川等县区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扶持。据统计,2007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到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各级财政资金达2100多万元,有128个合作社得到了扶持。各有关部门从本部门实际出发,积极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工商部门认真落实“登记不收费、监管不年检”政策规定,开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绿色通道”。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4项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负担。国土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储藏、加

工用地想方设法予以优先安排。金融部门根据国家银监局、农业部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评级授信摸底调查活动,为合作社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创造条件。农业、扶贫等部门积极开展合作社承担支农项目建设试验,将“一村一品”、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村沼气建设、测土配方施肥、扶贫互助合作资金等项目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5.养殖专业合作社助推农民增收 篇五

目前,全县共有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3个,注册资本达1000多万元,吸收会员约283人,带动养殖户3200多户。合作社坚持以政策引导、市场驱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为合作社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配送饲料、统一疫病防疫等服务。

景东针对各乡(镇)的产业优势,制订了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培育各具特色的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0年5月以来我县注册成立了4 个哀牢山毛脚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花山丰牧毛脚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达200万元。合作社在带动养殖户发展无量山乌骨鸡养殖的同时,还负责组织把无量山乌骨鸡运往昆明、普洱等地销售。目前,无量山乌骨鸡在昆明市场销售价约为45元/kg,比景东市场销售价28元/kg高出17元。为提高无量山乌骨鸡商品率,我县将不断加大无量山乌骨鸡的品牌宣传,今年无量山乌骨鸡参与“云南六大名鸡”评选,并入围“云南六大名鸡”。明年我县畜牧部门将指导合作社在昆明、普洱等城市设立无量山乌骨鸡专买店。在“十二五”期间,景东通过促进无量山乌骨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科学管理,树立现代营销观念,创建品牌效应推动无量山乌骨鸡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使景东无量山乌骨鸡年养殖量达300万羽,年出栏量达500万羽,成为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2010年,景东朝阳天鹅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30万元无息贷款,由于得到信贷支持,朝阳天鹅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灰天鹅的养殖规模得快速发展。目前,朝阳天鹅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灰天鹅的存栏达4000多只,预计今年可出栏2000只左右,出栏的灰天鹅将销往昆明等地区,每只灰天鹅纯利润达60—100元。灰天鹅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开创了景东特色养殖业发展新思路。

景东畜牧兽医

6.发展后续产业 促进农民增收 篇六

──关于太白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后续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论文提纲】

一、太白县退耕还林及后续产业发展现状

(一)经果林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二)木本中药材产业初见成效

(三)生物质能源林产业潜力巨大

(四)特色养殖产业初具规模

(五)林副产业亟待开发

(六)森林生态旅游业开局良好

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后续产业基础好,但尚处在起步阶段

(二)后续产业发展导向不明确,缺乏统筹规划

(三)管理不规范,缺乏技术力量和技术服务

(四)产业开发不够,抚育管护投入不足

(五)品牌意识不强,缺少龙头企业带动

三、后续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一)发展思路

1、发展林产业,依林增收

2、发展特色养殖业,依畜增收

3、发展种植业,依地增收

4、发展非农产业,依副增收

(二)对策建议

1、健全机构,规范管理

2、统筹安排,科学规划

3、理清思路,明确目标

4、培育龙头,示范带动

5、强化服务,合力推动

【摘 要】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直接关系到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与效益发挥,对今后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太白县实际,具体分析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五大问题和具有优势的六大产业,提出了明确的后续产业发展思路和五点对策建议,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后续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退耕还林 产业发展 生态林业

【正 文】

近年来,太白县作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通过明晰产权,盘活了林业资源,调动了林农发展生产,壮大产业的积极性,在全省率先走出了一条生态文明发展的新路子。但是,如何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后续产业发展,是一个十分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本文紧密结合县情实际,进行了深度调研与思考,提出了加快后续产业发展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太白县退耕还林及后续产业发展现状

1999年以来,太白县在退耕还林工程中始终以生态建设为中心,突出林业生态产业两大体系建设,累计实施退耕还林7.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98万亩,配套荒山造林4.82万亩。涉及全县5个乡镇,66个行政村的7135农户,人口37742人,已累计向退耕户兑现政策补助资金4504万元,全县农村人口人均受益1127元。退耕还林带动了全县生态建设步入快车道,国土绿化明显加快,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民收入快速增加,全民生态意识普遍增强,传统耕作方式逐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初步显现。

自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太白县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区位优势,按照“生态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发展”总体要求,立足生态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引导扶持、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大力发展名、特、优林业产业,全力推进基地产业化发展,林业后续产业初见雏形。

(一)经果林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太白县经果林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有板栗、核桃、花椒等干果类;桃、梨、李、猕猴桃等水果类;板栗主要分布在黄柏塬和太白

河地区,核桃主要分布在桃川、高龙、鹦鸽三乡镇。花椒以靖口镇为中心并向周边乡镇辐射。桃、梨、李、柿子、猕猴桃等水果主要分布在咀头、桃川、鹦鸽地区。通过集约经营已形成规模的特色经济林木有核桃、板栗、花椒。到2008年底全县累计发展特色经济林6.35万亩,其中板栗2.66万亩,核桃2.42万亩,花椒1.27万亩。

(二)木本中药材产业初见成效。

通过退耕还林,发展山茱萸、杜仲、厚朴、五味子中药材林1.48万亩,主要有山茱萸、杜仲、厚朴、乌茱萸、五味子。山茱萸主要分布在黄柏塬、桃川、鹦鸽,杜仲、厚朴主要分布在黄柏塬,幼树生长良好。乌茱萸、五味子经过科学管理已开始结果。

(三)生物质能源林产业潜力巨大。

太白县生物质能源资源不与林业争地、不与人争粮,能够实现产业与生态共赢,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污染,实现循环经济健康发展。近几年来,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全县发展能源林3.77万亩,其中油质能林2.27万亩,主要有兼用林花椒1.27万亩,主要分布在靖口镇,漆树1万亩,全县各个乡镇均有分布。以培植业原料为主的木质能源林栎类1.5万亩,主产区在黄柏塬、太白河、王家塄。

(四)特色养殖产业初具规模。

我县林业特色养殖业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2003年以后开始规模化养殖,养殖种类主要包括林麝、野猪等,发展模式为 “企业+基地+农户”形式,分别成立了太白县野生动物繁殖场(林麝养殖)和太白县特种动物训养繁殖场(野猪养殖)。太白县野生动物繁殖场(林麝养

殖)由5户养殖户组成,主要分布在太白河镇和王家楞乡,共50只,种源主要以引进为主。太白县特种动物训养繁殖场(野猪养殖)主要分布在咀头镇大沟塬村,现已发展3户专业户,养殖存栏数120头,种源主要来自野外抢救及猎捕;蛇类养殖刚刚起步,主要品种为大王蛇,现发展1户,养殖数量150条左右。

(五)林副产业亟待开发。

自从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我县林副产业受到很大影响,木竹、栓皮生产受到限制,香菇、木耳生产受到禁止,但我县蕴藏着丰富的天然绿色产品,其中以蕨菜、香椿、枪头菜等山野菜,以猪苓、天麻、玄参等为主的珍稀中药材分布广泛,从目前发展来看,由于投入少,品质差,收益低,制约着产业发展壮大,产业化程度低,产业链条不完整,对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加工和销售缺乏有力的组织与协调,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产业优势不明显,没有名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林业产业现在仍以粗放式分散经营为主,缺少龙头企业带动,生产力水平低下,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对农民增收贡献不大。

(六)森林生态旅游业开局良好

太白县依托国有靖口林场,于2004年7月开发建设了青峰峡森林公园,经营总面积4360公顷,开发旅游景点20余处,园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2009年接待游客4.5万余人次,旅游综合产值达1350万元。

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后续产业基础好,但尚处在起步阶段

从总体上看,全县后续产业发展的品种不多,资金上投入严重不足,规模不大,起点不高,专业化程度低,产业链缺损,附加值低,精深加工技术奇缺,缺少龙头企业带动,后续产业开发尚处在起步阶段。部分退耕农户存在“等、要、靠”思想,只注重退耕还林的政策兑现,而不注重培育后续替代产业的长远打算;发展产业只顾眼前利益,缺乏统筹规划和市场预测,对市场风险考虑不够,存在盲目性;后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初具雏形,形式单一,综合利用差,经济效益低,产业化建设还未真正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二)后续产业发展导向不明确,缺乏统筹规划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县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但对项目综合效益发挥和后期管理,政策引导不力。一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巩固和开发缺乏深入研究,后续产业没有形成明确思路;二是对退耕还林新增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再就业缺乏引导扶持;三是后续产业开发滞后,缺乏龙头企业的牵引,新增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利用,农村发展后劲不足,存在毁林复耕的隐患;国家后续产业发展政策出台缓慢,后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不能及时跟上,尚未培植形成适合区域特色的后续产业发展模式,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三)管理不规范,缺乏技术力量和技术服务

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涉及的项目多,应成立统一机构管理,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生态移民、农民培训归农业部门管,补植补造、经济林发展归林业部门管,水利、扶贫部门也在各自的项目中规划了后续产

业。由于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分散,管理不到位,个别部门甚至只追求行业利润,没有注重后续产业给农民带来的经济效益,影响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由于管理部门多,技术力量分散,造成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同时,专业人员对后续产业品种的栽培、管理技术了解不精、不深,特别是有实践经验的人才更少。农民渴求的修枝培冠、施肥杀虫、保花保果、采摘储存等技术找不到咨询和服务的对象,技术推广仅限于培训会,现场操作少,缺乏技术入户最后一道坎,新技术推广落后。特别是经济林产业快速扩张和延伸,农户缺经验,缺信息,缺管理的矛盾突出,产业技术培训、宣传和咨询服务与产业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四)产业开发不够,抚育管护投入不足

一是项目开发少,对有资源,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业,如种苗、花卉等产业还未有效开发和利用;二是技术含量低,林木经营粗放,技术管理落后,传统经营思想浓厚,重造林轻管护,林分质量差,生产力水平较低;三是林副产品附加值不高,大多数产品作为原料进入终端市场,产品开发不强,资源浪费较大。四是成长郁闭慢退耕农户缺乏抚育管护的主动性,大多退耕户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后期管护投入,每年只是被动的对退耕林木进行除草、扩盘措施,有的甚至出现弃管现象,因此导致部分退耕地块由于扩盘、抚育、施肥等管护措施不到位及病虫危害、杂草荒芜等原因,苗木长势较差。五是由于林业技术力量薄弱,推广运用先进生产技术跟不上,退耕还林没有配套科技推广、病虫害防治和后期管护等科技项目支撑,直接影响退耕还

林质量和后期效益的发挥。

(五)品牌意识不强,缺少龙头企业带动

县委、县政府树立生态立县方略,核心是富民,关键在增加农民收入。但在大农业产业体系中,除蔬菜部分产品从2000年取得认证,由传统农产品升格为“A级”外,林果业、畜牧业仍然停滞在传统农业产业阶段,其产品仍处在自产自销的传统农业水平,连“A级”认证都达不到,更枉谈由“A级”升格为“AA级”有机认证。我县所有的农林牧产品均未进行原产地认证,生态优势区的生态农产品竟体现不出生态附加值,生态资源优势无法充分转化为经济优势,这是造成我县农民增收乏力的突出问题之一。我县目前还无干杂果加工利用企业,更谈不上龙头企业带动,特别是对加工产业链的延伸,产业缺乏后劲。

三、后续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一)发展思路

1.发展林产业,以林增收

以林增收是将退耕还林与“特色林业”相结合,就是以培养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为主,提升品质,优化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从而形成有规模、有特色、高效益的优势产业。针对我县实际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要求,以林地资源为依托,结合退耕还林,充分利用林上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一是发展特色干杂果产业。太白县发展核桃、板栗、花椒杂果经济林,特别是核桃产业具有明显的地域优势,要用足用好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适地成片种植,形成规模优势,引进优良品种,改进栽培

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优质高产,并努力扩大干果深加工规模,不断提高附加值。根据退耕还林总体规划,退耕地造林尽量选择核桃、板栗等兼用树种;要积极引导农民对原有经济林进行改造,调整品种结构;要按照品种优质化、种植规模化、技术标准化、加工精细化、经营产业化要求,在规划和种植时尽量推广栽植优质品种,标准化栽植,为后期加工奠定基础;要及早培植精深加工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在桃川、鹦鸽、高龙建成核桃基地,在黄柏塬、桃川、太白河建成板栗基地,在靖口建成花椒基地。

二是发展木本中药材产业。通过退耕还林,发展山茱萸、杜仲、厚朴、五味子中药材林1.48万亩,加强后期管理和科技支撑,促使其早日成林见效。在我县黄柏塬、太白河、王家塄、黄柏塬地区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杜仲基地、厚朴基地,在黄柏塬、桃川、鹦鸽建成山茱萸基地,以咀头地区红豆杉繁育基地建设为依托,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民发展红豆杉。在鹦鸽、高龙开发黄连木、五味子。

2.发展特色养殖业,以畜增收

特色养殖是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迸一步发展的重要出路。利用退耕还林发展特色养殖主要是指在林下放养特色禽类,实现养殖与林木管护互利的效果。我县要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地资源,加快发展特色养殖业。在发展模式上,通过林权制度改革,集体山林已承包到户,利用林下丰富的天然饵料和种草放养鸡、鸭、鹅、兔、蜜蜂、野猪等形式,以生产出更多的绿色禽类食品、生态禽类食品,提

高经济效益。

3.发展种植业,以地增收

发展种植业是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采用”林草、林药、林果”等营造模式,在退耕地林下间作经济作物,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从而形成有规模、有特色、高效益的优势产业带,以达到增收目的。根据我县立地条件和种植经验,种植中药材的条件得天独厚,气候、土壤条件适宜,化肥、农药使用水平低,为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林药间作模式是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发展模式,我县发展中药材产业要根据市场需求,推广林下种植中药材,以猪苓、天麻、玄参等为主,开发森林食品,以蕨菜、香椿、枪头菜等山野菜为主。扩大种植面积,提高品质,创名牌产品,加强地方优良新品种繁育和示范基地建设,在发展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加工产品,加大市场建设和培育加工企业,促进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全面发展,为退耕还林农户的增收致富和地方经济的加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发展非农产业,以副增收

第一,将退耕还林与搬迁扶贫、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农户迁入集镇从事第三产业,既保护了生态,又转移了农村人口、提高了城镇化水平还带动了城镇经济发展。同时鼓励和引导退耕农民外出打工,以副养农、以副增收。第二,开发林地资源,发展森林旅游业,以旅游增收。一是切实保护好现有的旅游资源优势,同时利用退耕还林政策,增加生态旅游区的绿色,使景区更加秀美,不断提升现有生态旅游区的档次,吸引游客。二是抓好退耕还林,开发新的生态旅游

景点,充分利用县城乡镇周边地区交通方便,客流量大,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高,人们热爱自然、崇尚生态的消费需求,充分开展退耕还林,按花园规划、按公园建设,大力开展城郊生态观光、休闲、娱乐业。三是抓好沿路退耕,构建旅游干线的绿色通道,按多树种、高标准、宽林带、乔灌草结合的模式绿化、美化,提升我县的旅游业。

(二)对策建议

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应将其放在突出位置,倾注人力、物力、财力,逐步把后续产业培育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

1.健全机构,规范管理

把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作为农村产业结构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主要目的和手段。过去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由于管理部门多,管理分散,政出多门,不能形成资金优势和产业优势,投资效益不高。政府应组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办公室,有序管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负责制定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实行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发展方向和品种,强化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统筹资金,培植龙头企业,扶持退耕农户发展特色经济,促成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规模化发展。

2.统筹安排,科学规划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林产业为主、特色养殖业和种植业为辅,大力开发林副产业,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抓紧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后

续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区后续产业发展。要根据群众意愿,围绕林下养殖和林间种植做文章,科学选择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不能盲目发展,一哄而上。

3.理清思路,明确目标

要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手段、经济利益为纽带整合各种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经济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把千家万户农民、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市场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的产业链,培植形成主导产业。结合我县实际,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好核桃、板栗规模建设和深加工项目,提高后续产业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做大做强特色养殖产业,发展规模化养殖,鼓励种草养畜养禽;三是积极开发中药材产业及其精深加工;四是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发展产业大户、养殖大户,为产业化发展打好基础,开发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4.培育龙头,示范带动

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要提升产品品位,促进产品效益,关键要延长加工产业链。就太白县目前状况,必须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一种紧密的联结关系,实行公司建基地,基地带农户,辐射发展。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种养户搞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做大做强,县级各部门要结合扶贫包村、干部包户机制包抓基地、示范点、农户,进行重点培育,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力争在基地建设、生态旅游、林产品

精深加工与贮藏保鲜等方面催生一批先富户、龙头企业,带动后续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帮助农户脱贫致富。

5.强化服务,合力推动

发展后续产业,涉及各行各业,覆盖千家万户,需要众多部门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协调服务、形成合力。一是搞好技术服务。由科技部门牵头,成立专业技术服务队,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加强技术培训,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科研信息和外地成功经验,搞好适宜林间种、养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二是完善资金扶持政策。出台产业发展贴息贷款、财政贴息和产业投资补助等政策,县、乡财政应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和奖励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金融部门要将后续产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大信贷支持。三是搞好市场服务。积极培育市场营销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最大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使后续产业给农民带来收益。

【参考文献】

1、《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

3、《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陕

政发〔2008〕2号)》

4、《太白县200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年报》

5、《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成因分析——以太白县北沟村为例》,作者:胡崇德 王晓毅 王红艳 雷建青,《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第2期

7.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长效增收 篇七

一、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始于1982年、发展起步于2005年初。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005年1月由副市长带队, 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到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省———浙江省考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考察结束后, 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 并以市委4号文件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下发。文件下发后, 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 加强引导、搞好服务、营造环境, 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快速发展, 取得了明显成效, 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截至2007年底, 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455家, 数量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强, 注册资金2, 569万元, 较之2006年翻一番, 固定资产15, 360.2万元, 入股资金12, 610万元, 入社农民25, 986户, 社员人均增收500余元。合作社辐射带动农户157, 680余个, 增收1亿多元。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健康发展受到了农业部调研组和省政府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当地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持。

二、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

焦作市合作社的发展, 呈现出了四个良好的趋势:一是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涉及的领域有畜禽养殖、蔬菜、水果、粮食、油料、四大怀药、食用菌、农机和沼气服务等, 90%的乡镇都已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带动了多个产业的规模发展, 推动了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二是服务区域不断扩大。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拓,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范围已从本乡、本村为主转向跨乡镇、跨县域拓展。三是合作层次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单一的产前、产中等生产领域合作, 向流通、加工、品牌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 有一些合作社实行了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品牌包装、市场营销、基地认证等统一服务。四是合作机制不断规范。市农业局在2005年制定示范文本的基础上, 2006年又出台了“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管理办法 (试行) ”、“焦作市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焦作市扶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书”等规范性文件, 市工商局和农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使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更加规范。

目前, 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 制定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制度, 合作社各项内部管理更趋科学。2007年底, 新认定市级示范性合作社34家, 在全面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的同时, 重点对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上档升级指导, 使其管理更趋规范, 示范带动效应更加明显。

三、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

(一) 合作效益已充分显现。

合作社通过建立内部社员公共信息通道, 由合作社集合社员的小规模需求和小批量供给, 形成规模需求和批量供给, 内部组织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 而组织内部交易成本又小于社员分散的市场成本, 从而降低了交易总成本。合作社通过集中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社员产品, 降低了交易费用, 节约了交易费用, 使社员的产品能够卖出好价钱, 并削减了销地价格与产地价格的差距, 减少了产销环节和中间商盘剥, 提高了市场运转效率, 将中间商的部分利润转移到合作社手中。

案例1:温县西南冷怀药专业合作社成立后, 积极与税务部门合作, 社员销售产品时由合作社开具证明后, 税务部门方可开具销售发票, 由于合作社享受市政府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每年可减轻社员销售环节的税收40余万元;怀药产销大户秦建国加入合作社后, 每年仅税收减免一项, 就达2万余元;合作社按出厂价供应生产资料为社员节省开支5万元;合作社成立之前, 全村450余人天南海北跑销售, 合作社成立后怀药由销售部几名精兵强将负责, 使社员节省开支14万元, 销售人员减少和避免了价格上的无序竞争, 使怀药价格每吨提高500元, 社员增加收入60万元, 合作社不仅解决了社员产品卖货难、花费大等问题, 而且使社员得到了更大实惠。

(二) 组织化程度提高, 抗御风险能力增强。

合作社由于积极开拓市场, 集中统一销售社员的产品, 使社员的组织程度得到提高, 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案例2:孟州市呱呱叫绿色畜禽养殖合作社2005年4月1日成立, 现已发展社员36户, 入股资金34万元, 建有养殖基地30多处, 分布在孟州西部岭区和周边县市, 对入社的养鸡户形成了“五统一”的规范经营运作模式。即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饲料供应、统一疫病防治、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注册商标, 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该合作社在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天良禽业”商标, 产品已达到国家绿色产品标准, 并进入北京多家超市, 全年销售量百万斤以上, 年让利养殖户20万元以上, 有效地解决了产品卖难的问题, 提高了养殖户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 社员优先原则得到体现, 社员科技素质得到提高。

合作社优先对社员进行培训、供给社员低于市场价的生产资料、优先收购销售社员的产品, 调动了农户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孟州市奔宇惠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在对社员提供机收服务时, 每亩比非社员少收5元服务费, 提供农资服务时只收成本价。据统计, 目前的455个合作社成立以来, 先后聘请专家教授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250余次, 培训社员和其他农户3.5万余人, 发放技术资料3万余份, 提高了社员和农民的科技水平, 增加了合作社产品的科技含量, 节约了培训成本。多数合作社还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教授建立了长期技术指导关系。

(四) 提升了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通过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的生产资料供应、统一的技术服务、统一的业务培训、统一的产品销售, 产品质量逐步提高。同时, 合作社争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意识明显增强, 合作社产品经统一包装和简单加工保鲜后远销全国各地, 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目前, 全市455个合作社具有产地认证的51家;具有产品认证的34家;产品被认证为绿色食品的1家;省级无公害生产基地的29家;注册产品商标30个;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50多项。武陟县银江菇品合作社为解决白灵菇集中上市售价低的问题, 筹资60余万元建成了白灵菇罐头加工生产线, 使每吨鲜菇增值1, 000余元, 产品供不应求。

四、经验总结

(一) 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合作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步入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兴产物。为了高起点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有关主管部门在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焦作实际, 出台了市委4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 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规划、目标、措施、优惠政策等, 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文件,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为实现合作社平稳发展, 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农业、财政、工商等部门现场办公, 指导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供销部门、土地部门等也给予积极支持。

(二) 不断完善的服务和管理为合作社运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以边发展边规范原则, 在抓好试点的同时, 学习推广先进地区经验, 狠抓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市级示范性合作社评选认定标准、合作社示范章程、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初建合作社会计核算实例等示范文本;针对合作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方培训, 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 提高了社员和农民的科技水平, 增加了合作社产品的科技含量, 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教授建立了长期技术指导关系。

(三) 凸显合作效益, 确立品牌意识,

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展广阔的市场空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归根结底是要依赖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从而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焦作市合作社通过完善公共信息机制, 使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转变在市场谈判中具有规模优势的博弈主体, 这不仅缩小了产地与销地之间的价格差, 提高了市场运作效率, 而且省去许多中间环节, 将中间商的部分利润转移至合作社手中, 凸显合作社效益。合作社在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同时, 按照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的要求, 制定生产标准, 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步伐, 着力塑造农产品的品牌, 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发展, 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毋庸置疑, 合作社必将成为提升焦作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但是, 由于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整体上仍处于培育起步阶段, 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 主要有:认识不到位, 发展不平衡;融资渠道不畅, 资金筹集困难;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述困难和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制约着焦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需要在今后的发展中认真研究, 着力解决。

参考文献

[1]夏英.农村合作经济:21世纪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调研世界, 2001, 9.

[2]赵巍, 侯建华.《北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社会学考察》, 河北学刊, 2006, 4.

[3]杨坚白.合作经济学概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

8.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之浅见 篇八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远安县鸣凤镇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落实扶持措施,加强引导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截至2013年9月,全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农民成员总数820多人,带动农户1300多户。该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发展步伐逐步加快。近年来,该镇依法逐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培育典型,抓好示范,激励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专业特色十分明显。该镇绝大多数合作社立足于本地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与特色产业互相促进,成为农民增收的纽带。例如专业化生产程度和商品率较高的蔬菜、水果、 食用菌、水产品等本地主要特色产业,都有一定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发展形式多种多样。该镇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类型除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外,还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农机服务等多个方面。从创办类型看,大体有农户自发创办型、村级组织牵头创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主要是农村能人领办型。

四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该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多或少兴办了成员急需的服务项目,多数合作社成立初期由单纯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逐步延伸到储运、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解决了成员“想的是致富,盼的是服务,缺的是技术,愁的是销路”的实际难题。一些合作社建设了育苗基地、产品保鲜冷藏或加工包装项目,还有一些合作社利用财政扶持资金开发新产品,为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不够规范。部分合作社在民主决策、内部控制、利益分配等方面不够规范,大小事务是由少数几个理事说了算,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个别合作社名为“合作”,实为个人操控。

二是带动能力较弱。该镇农民成员在50人以上的合作社有6家,只占三分之一。一些合作社没有真正形成经济实体,凝聚力不强。个别合作社有名无实,“只搭台,不唱戏”。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不少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目前,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大部分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销售渠道比较单一。

四是缺乏商标意识,信用帮扶困难重重。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着“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产品缺乏竞争力,没有品牌影响力。在调查的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仅两家,占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的1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竞争力相当薄弱。由于注册商标需要的时间较长,且在财政政策方面也没有对品牌建立、商标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难以树立品牌意识,很多合作社表示不需要注册商标,这给即将开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帮扶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舆论宣传对于为合作社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政府首先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利用电视、农村广播、镇村两级宣传栏等形式。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宣传员、指导员,引导科技带头人、农技人员和各类专业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等组织领办合作社。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推进依法建社。同时,要抓住国家扶持政策继续加强的有利条件,明确思路,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总体定位,加强引导,鼓励更多的经营大户、农村能人、基层干部领办合作社,主动挑起带领农民共同富裕的担子。

二是加大指导力度。针对部分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今后在继续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同时,要把规范、完善、提高合作社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贯彻落实好法律规定,履行好指导职责,加强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合作社完善出资结构、民主管理、经营服务、建账核算、利益分配等机制,切实提高合作社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户能力。要通过现场观摩、专家讲课、经验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强对业务指导人员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轮训工作,促进业务指导人员真正能熟悉法律,认真履行指导、服务等职责。同时,使合作社理事长增强依法办社的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加大示范力度。根据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和不同产业发展情况,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工作,争取每年培育1—2个示范社,通过示范社的培育工作,涌现出更多有规模、有水平、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先进合作社典型,带动全镇合作社搞好规范化建设,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四是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工商部门应该对有条件的合作社实施“一社一牌”工程,鼓励合作社申报商标,指导合作社规范使用商标,扩大商标影响力,做大经营规模,进而帮助其争创省市级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形成品牌农产品效应,增强合作社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

五是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建议由政府出台相关文件,一方面,强调农办、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将信用监管列入各部门相应的考评体系之中;另一方面,制定相应鼓励政策,从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方面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有效的农业贷款担保机制,妥善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

(作者单位: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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