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2024-08-08

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共8篇)

1.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篇一

建设法治城市调研报告

今年11月,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近日,调研小组对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在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中的措施和先进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

建设“法治××”、打造“平安××”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1、党委、政府重视,工作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民心工程来抓,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其中萌水镇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萌水”、打造“平安萌水”工作,丝绸路街道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街道”、打造“平安街道”工作,并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并要求辖区内的村、社区居委会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做到了工作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同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从调查情况看,做好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必须从基层领导干部抓起,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控网络。萌水镇以“三级联创”活动为依托,调整了5个落后村的领导班子,不断加强110报警服务体系建设;丝绸路街道健全了辖区内的群防群治组织,以公安派出所专职巡逻队为主要力量,结合各种义务巡逻队,构建了完整的巡逻控制网络;凤阳集团配齐配强了企业保卫处的力量,为保卫人员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并投入大量资金加强企业的物防、技防措施。

3、坚持严打和集中整治,做好“处法”工作,维护大局稳定。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坚持打击和整治双管齐下,一方面他们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对刑事犯罪分子狠狠地予以打击,其中萌水镇2003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1%,严打效果明显;另一方面,对治安落后村、后进单位实行集中整治,实现了由乱到治。丝绸路街道在“处法”工作中,以“三无”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全力抓好“处法”工作,认真做好了辖区内109名原“××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4、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了定期排查、检查指导等制度的全面落实。2003年萌水镇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6起,调处成功15起;丝绸路街道建立健全了54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和212人的调解队伍;凤阳集团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和员工及时沟通,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5、加大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各单位在辖区内采取多种方式广造舆论,使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深入人心,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件进行了广泛宣传,为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大大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避免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加强:某些基层政法部门的工作作风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依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够高,寻求法律援助比较困难;群防群治力量薄弱,人员构成不固定,报酬不落实,防范专业化不强;租赁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农村班子问题造成的矛盾越来越多,处理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现有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与实际情况不适合,社区警务建设滞后。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一是抓住深入学习不放松。要抓好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领导班子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以此影响和带动干警加强学习,形成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学风。二是抓住突出问题不放松。尤其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彻底解决,坚决防止反复。三是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实现“说了算、定了干”的抓落实的良好作风。四是抓住教育培训不放松。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方法,积极探索干警自我教育的新途径。五是抓住争创活动不放松。以争创“五好”基层政法单位为契机,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转变带来的实效。

2、加大普法力度,纵深发展法律援助工作。要以依法治区、执法为民为主题,大力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千名农村干部法律素质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同时,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者可以上门服务,就地办案,将法律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让在场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在无形中起到“解决

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3、建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是治安防范的生力军,要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其素质。一要全面规划,做好组建工作。大力宣传组建专业治安联防队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组建专业化防范队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要订立合同,保障队伍的稳定性。严格标准,选聘政治可靠、文化程度高、身体健康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派出所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有效保证队伍定岗、定责、定时、定位的要求。三是多渠道筹集经费。可以由政府补贴一部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出一部分,同时以存车收费等费用支付一部分。四是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由公安部门统一培训管理,把治安联防队伍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严格实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加大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出租、闲置房屋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对房屋租赁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出租房屋挂牌制度,房屋出租人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由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后向当地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好《出租房屋审批表》和《治安责任担保书》后,方可办理出租合同。基层派出所要加大对房屋承租人的监管力度,经常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承租房屋进行废品回收,无固定职业人员进行严格控制,避免一部分人以此作掩护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暂住、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人民展开经常性的排查,堵住这些地方在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上的漏洞。

5、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建立校内法制教育室和法制宣传园地,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和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辖区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和音像制品、图书报刊要加强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努力消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

6、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安置帮教和转化工作,对确保社会稳定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实现帮教小组到位,档案齐全,明确责任,切实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生活上给出路,管理上不断线,降低其重新犯罪。加强对监视居住、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管制等外执犯的管理、教育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任何问题。

7、抓好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要针对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门成立班子建设指导组,重点解决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无班子的村配齐班子,落后班子的村配好班子,一般班子的村配强班子。要治穷治乱同步进行,督促“两委班子”带领村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搞民营经济,为群众多办实事,带领村民共同富裕。

8、改革派出所勤务制度,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深化派出所工作改革,要考虑不同区域派出所的环境差异,在指导和考核标准上不搞形式主义和整齐划一,使派出所的工作适应于辖区经济的发展和群众需要,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二是城区派出所改革必须与社区警务建设同步进行。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把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上,依照社会公共力量抵制犯罪,逐步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在社区设立警务区,各警务区在街面上建立规范的社区警务室。社区民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收集掌握情报信息、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组织治安防范、加强治安管理和为群众服务,构建严密的辖区治安防控网络。三是要大力推进派出所队伍建设,走依法制警,以德育警,科技兴警之路。治安防范中突出科技兴警,建立连接派出所和警务区、警务站、警务室的畅通通信联系,装备良好的交通工具,做到纵横联动、快速反应。

第三调研组人员名单:

略。

2.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篇二

我国的法制建设宣言和总纲领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就此问题作出指示并讲话。对于“法治中国”在中国法制建设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并列为四中全会的主体, 构建我国法制国家的宏伟蓝图。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也对法治这以为他作出了详细的探讨, 对我国依法治国的战略作出筹划与部署, 并阐述了一系列的新观念, 带动我国法制社会的提升, 使我国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的高度。在这一背景下, 本文从培育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意识, 根植和培育民主、权利、程序等法治文化, 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陕西改革深化、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对陕西法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并对法治陕西建设路径选择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陕西法治建设存在的障碍

法治文化的形成要经历长期的演进, 然而陕西由于民俗、历史和环境因素, 缺乏政治民主文化意识、法治思想的宣传、法律知识的认识,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支持等条件也不够优越,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阻碍。

(一) 人治文化影响深远。

从历史来看, 陕西文化是传统文化代行代表, 一直缺少法治文化的环境。人治核心的观念体系和价值追求建立在宗法制度、伦理道德和血缘亲情基础之上, 由君主掌控国家大权, 主要依靠理治和德治进行治理, 而理治和德治在本质上是人治, 权大于法, 法治只是辅助的治国方式, 即“政教之用”。一个好的领导人是老百姓希望的寄托, 老百姓更愿意是“清官”来治理国家, 在他们眼中法律只适用于保护自身的权益, 而不适用于治理国家。在这种体系下不可能培养出现代法治所需的“平等”原则, 更不可能产生“形式正义”, 这对现代民主法治建设构成了较大障碍。

(二) 法治意识较为淡薄。

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 陕西一些领导干部习惯把法律作为工具, 只考虑如何为“治”理老百姓寻找所谓的法律依据, 以权代法、以权决策, 而没有依法办事的观念, 导致了以领导干部的“思想”为依据的主导思想成为主流, 法律的定制者则是当地的官员, 而老百姓只有服从。反之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影响法制建设进程的主要原因。形成这一问题的主要根源不是法律本身, 而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认知和法律知识的传播。

(三) 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

陕西地处内陆, 内部和外部的文化交流受到环境的限制。长久以来, 民间社会自主形成的本土文化, 在时间和空间的影响下延伸, 渐渐演变成百姓生活中的“活法律”, 一代代流传下来, 成为社会的主要规范, 极难改变。在遇到纠纷时, 过分讲究克制礼让, “闾里不讼于巷, 老幼不讼于庭”的厌讼思想在老百姓中广为流传, “屈死不告状”的事情在现实社会中还有很多, 通过法庭解决问题的人统称是视为异类。多数人往往通过新房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他们的思想中认为有政府的介入会更直接有效。同时, 官员和公众对法律缺乏信仰, 以至于导致很多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三、推进陕西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对于陕西这一从根本上缺乏民主法治的地区来说, 具体可以从以下4方面着手逐步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 形成法治文化共识。

“法治文化的形成必须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建设法治陕西首先应确立法治文化共识, 从纠正重义务轻权利、重“官”轻民、重政策轻法律的观念入手, 把提升公民主体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探讨如何摒弃人治思想, 正确对待发的价值观, 着重强化领导和公务人员的权利是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这一节本观念。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法治的主体, 国家公职人员才是法治的对象, 唤起公民独立的人格尊严意识, 认识到自己主人翁的作用和地位, 使法治成为公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使人民群众在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中建设稳定和谐的社会。

(二) 强化权利的同时进行约束监督。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举动祸害尤烈, 因为后者不过是弄脏了水流, 前者却破坏了水源”。陕西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 应从合理配置权力、确定权力范围、明确权力界限等方面入手,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逐步确立权力运行的具体规则、步骤和方法, 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促进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

(三) 重视法律程序正义。

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树立程序的权威, 法律实体正义依靠法律的程序正义实现。传统的法律文化对实体法的重视高于程序法的重视。在交涉陕西法治社会的过程中, 必须要把程序法的权威树立起来。赋予正当程序内在独立价值。把注意力集中在要行政、立法和司法程序上, 司法程序最为重要, 司法是人民权利和实现社会正义最有力的保障。通常权利和舆论会干扰司法机关分析和处理问题, 只有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才可以更客观的处理问题。

(四) 探索法治建设路径。

陕西法治建设的路径不同于经济发达地区, 应该要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和文化政治的现状来进行。其中政府推进和人民群众的自觉的性是它本身的最佳途径。根据现在陕西的社会现状分析, 法制建设是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基础之上, 把其作为主要推手。在进行的过程中政府公职人员必须起到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 不能仅仅是制定规则和号召的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参与法治建设, 引导民众自觉守法。同时, 法治文化建设客观上需要一个历史阶段, 甚至是一代人与一代人的传承与推进才能形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决定作说明时指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作为托动力的法治文化, 可以让人民群众更深刻的理解法律的要求, 更好的推动立法和执法, 使其能够更好的发展。建设陕西法治社会必须提高以现代法治为核心的法治意识, 提高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从而为为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 踧踖全体人民群众法治文化的提高, 实现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必要的条件。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大慧的主题, 大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成为我党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纲领, 并以此为宣言书。全面推进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在党和国家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和实现实现伟大的中华名族复兴而努力的关键时期, 如何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深化法治改革, 加快推进陕西法治建设, 是陕西省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对影响陕西法治建设的因素进行分析, 从人治文化影响深远、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传统习俗根深蒂固等影响因素出发, 进而提出建设法治陕西的实现路径, 以期为推进陕西省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关键词: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思维,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2]傅小青, 梁知博, 杜宏宠.关于推进陕西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J].理论导刊, 2013 (10) .

[3]王茵.关于树立法律至上权威的思考[J].理论导刊, 2006 (04) .

3.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篇三

一、法治文化的培育对法治社会建设意义深远

法治文化“包括法律制度结构和法律观念结构,是包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正义、公平等价值在内的人类优秀的法律文化类型,其由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组成,前者包括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法律设施等,后者包括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法律思想体系。”培育法治文化,对于促进全体公民懂法、遵法、守法,实现良法善治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培育法治文化有助于规范社会的行为方式

作为社会行为方式的法治文化,主要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对待法治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为方式。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形成不仅可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立法机关的科学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等行为,而且可以规范全体公民的行为。如:对于一般社会成员来说,使他们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从而形成一种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公职人员来说,使他们知道为什么要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什么必须依法办事;对公司企业经营者来说,使他们了解为什么必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平等竞争、公平交易、依法纳税。所有这些行为方式的形成,都与法治文化的培育息息相关。

(二)培育法治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观念的转变

法治文化“是深深扎根于国家、社会乃至个人,是国家治理、社会运行、个人生活中必须贯彻始终的文化和精神,是人们普遍借以行动的生活样式和社会成果,而不仅仅是某个领域或层面的特殊职能。”法治文化强调法治而非人治,强调民主而非专制,崇尚守法而非违法犯罪。在当前,传统的人治观念还深深地扎根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从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变,除健全法律制度外,必须要转变人们的政治、文化观念,只有形成了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文化观念,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因此,培育法治文化,消除人们头脑中的人治观念,对法治社会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培育法治文化有益于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公平正义。法治社会追求权利的公正、机会的公正、规则的公正、过程的公正、程序的公正。法治文化的培育能够使人们从法治的角度去理解公平正义,对公平正义的价值有正确的评判,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当前,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已制定的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执法过程中也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其根源不完全在于法律本身,而在于法治文化建设的滞后,在于还没有形成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文化环境。只有建设法治文化,使之成为一种推动力,才能使人们在更深层次上把握法律的要求并根据法治的精神推动科学立法和公正执法。

二、法治文化的培育任重而道远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经过曲折的奋斗历程,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然而,要建设法治社会,就要有一个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而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要真正形成良法善治的法治文化环境,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有:

(一)依法办事的观念没有形成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然而,由于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更没有成为一种真诚信仰,主要表现在:人们“无讼”的观念占上峰。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熟人”社会,人们有求稳定、求和谐的社会心理,权利意识极为淡薄。在一些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一般不会选择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除非迫不得已的时候;很多人在有利益诉求的时候,总是“信访不信法”。其次,由于传统的宗法社会结构和观念的影响,人们之间的纠纷也多诉诸于家族式调解,而尽量避免诉讼。再次,人们的“契约”观念淡薄,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以信任担保替代法律担保,以忠信的力量取代契约的作用,常常以口头许诺或口头协议代替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以至于在解决纠纷的时候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重权轻法的观念依然存在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治观念逐渐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但由于受人治文化的影响过深,在一些人心目中权力依然大于法律,当遇到法律问题时,首先想到通过找关系、托熟人、找门路去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用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法律手段成为迫不得已时的最后选择;在社会竞争中,有些人不是凭借自己的实力,通过自己的努力公平竞争,而是靠关系,依仗自己有权的父母、亲戚、朋友等走后门为自己谋求发展。领导干部的权利还没有真正被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滥用职权的现象依然没有完全消除。虽然人们痛恨腐败,但权利高于一切的观念在一些人头脑中依然根深蒂固。“权利腐败似乎成了‘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对于权利腐败,人人都深恶痛绝,可是一旦有了机会,人人都乐于搞腐败;结果腐败如污水泛滥,无孔不入地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于是大人物搞大人物的腐败,小人物搞小人物的腐败。”在当前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反腐成果明显的情况下,依然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依然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反腐任务艰巨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形成腐败无法生存的法治文化环境。

(三)对德治和法治的关系认识不清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人文教化和伦理礼教,崇尚“重义轻利”、“修身为本”、“以礼教人”、“德主刑辅”等传统道德观念,在遇到问题时,以礼俗、家法等道德依据进行说教、劝和。长期以来,道德规范对解决中国人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道德成为我国传统文化所认可的人们立身处事的基本原则,德治成为了一种普遍认可的文化共识,法治并非人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法治观念的形成也就仅仅成为一种文化植入的过程。“德治文化作为维系我国社会秩序的一种原生态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然而道德伦理主要来源于人们的经验法则,不仅具有地域性、模糊性、不稳定性和不可靠性,更重要的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道义判断,尽管是出于对真善美的朴素追求,但有违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实际上是局外人对当事人的苛责。”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德治解决所有的问题是不可能的,必须要靠法治来解决,而且,重道德轻法律的传统极不利于培养人们的法治观念。

三、培育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主要途径

文化,来源于生活,在生活中提炼浓缩,当它积淀为人们的一定传统和风俗习惯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要想改变它,必须要有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因此,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建设需要有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很多方面的努力,特别是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教育宣传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

“法治不仅仅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手段,而是成为举国上下在生活中普遍遵循的规律,普遍实现的一种生活方式。”要想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的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决定》的要求,要在全社会进行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法治观念的教育,首先,要加强和丰富各种媒体的法治栏目,开通法治热线,选择百姓关注、影响力大、有代表性的事件进行教育宣传,对公众进行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守法用法,如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文化团体、文艺演艺团体及各级文化馆的作用,创作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普法节目到基层演出,在丰富人们文化生活的同时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法治观念的形成仅仅依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应充分发挥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关的作用,通过科学立法,把抽象合理的公平正义诉求转化为具体明确的法定权利或权益,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用公正执法的行为和事实让公众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对法治的信心,使他们认可法治、接收法治、尊重法治,最终使法治成为人们的真诚信仰。总之,要让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百姓,都养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用法律维护权利的良好习惯,使整个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公民从人治观念到法治观念的转变

要加强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消除他们的人治观念就必须首先遏制滥用职权的行为,就必须消除他们对权力的崇拜,消除他们“有权就有一切”,“权大于法”的思想。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带领下,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加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得到了遏制。但是要想让公众真正信任法治、消除“人治”观念,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的要求:“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就必须真正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只有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面,权力受到制约,才能够解决腐败的问题。从权力滥用这个根源上彻底解决腐败问题,才能让全社会真正认可党的领导,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和优越性,才能逐渐消除他们的“人治”观念。

(三)正确认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存在诸多区别,同时又有诸多内在一致的地方,因此法治与德治是相互补充、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法律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底线和后盾,凡是法律禁止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反对的;凡是法律鼓励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支持的。”因此,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要求的“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应该倡导和教育人们,用道德行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同时也必须从法律所规定的社会行为标准严格限制自己的行为,经过不断引导、教化和实践,逐步形成对法治的信仰,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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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篇四

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农村法治文化公园”是通过在农村现有自然、休闲、娱乐环境或农村相关生产生活设施中,因地制宜地植入法治元素、增添形式多样的普法载体等方式,将严谨的法理演绎成通俗易懂且为农民喜闻乐见的内容,让广大农民在休闲中感受法律,在娱乐中领悟法理的农村普法崭新形式。

“六五”普法伊始,**市积极探寻新时期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20**年,该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在全市18个乡镇23个行政村,通过添置各类材质的法制宣传长廊、法制温馨提示牌,以及在灯箱、文化墙、吊旗上植入法治元素等形式,打造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将农村普法与基层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形式完美结合和展示,与市依法治市办深入推进农民普法、创新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的思路“不谋而合”,10月底,市依法治市办在**市举办了“法律进乡村”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推广了**经验,全面启动了全市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截至20**年9月,全市共建成规模不等的各类农民法治文化公园85个(其中**区**个、**县**个、**市34个,**县11个、**县8个、**县8个)。拥有大型显示屏15个,法治舞台23个,法治壁画、文化墙49个,法制宣传栏335个,法制吊旗、法治灯箱、温馨提示牌、大理石标识等各类设施共计227个。

二、主要做法

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中,各地始终坚持“以农为魂、以村为体、自然朴趣、因地制宜”的建设理念,突出工作主线,狠抓工作结合,不断探索创新,努力为农村普法、农民学法、基层法治建设打造崭新平台。

(一)打造“一个品牌”,探索农村普法的新途径

品牌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市在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寻求在农民普法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统筹规划,确定方向。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18个乡镇(街道)的司法所长到示范村——**村观摩学习,由此推动“农民法治公园”在全市应运而生。二是汇集民智,准确定位。20**年初,**市依法治市办深入乡镇就“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突显什么主题、达到什么效果、怎样合理布局等问题共同进行调研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案,落实责任,推进“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深入发展。三是多方筹措,有效推进。**市积极探索建立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治市办主动加强与财政、民政、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利用市直部门帮扶资金、省市项目争取资金、群众自发投工投劳资金、企业法人捐助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渠道,帮助各地解决实际困难,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从而调动了各乡镇、村的积极性,保证了“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立足“两项职能”,拓宽农村普法的新领域

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中,各地围绕“宣传”和“服务”两项职能,契合农民法律需求,通过各类宣传载体的添置,多形式嵌入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法律小故事、法治名言警句等,全面丰富“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内容。一是巩固传统阵地。注重亲民服务的传统阵地建设,着力发挥农村法制宣传栏的功能作用,及时更新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并赋予法制宣传栏以文化特色。如**建有炭烧木法制宣传栏、竹制宣传栏等。二是建立新兴载体。注重电子显示屏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功能多、更新快、易操作、形象直观等特点,着力发挥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强大功能。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工作理念,通过制作法治壁画、法治灯箱、法治短语温馨小标志、法治文化吊旗、法治文化雕塑等形式,吸引广大村民的注意力,增强学法的趣味性。

(三)注重“三个结合”,提升农村普法的新成效

公园建设中,各地始终注重“三个结合”,切实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借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之势,在各类固有设施上植入法治元素。如****村公园在“亮化工程”的灯箱上植入计生、禁毒等法律法规、在路灯上树立法治吊旗;**县**村公园的景观石、花岗岩上刻有“法治文化广场”、法制宣传标语等字样,让法在“美好”建设中起到“红线串珠”的效果,让法治与美好相得益彰。二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将“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作为创建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硬性要求,推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三是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把开展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的系列活动场地重点选择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着力发挥“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如**市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开展“20**年法治文艺演出进村、进社区”巡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是我市“六五”普法期间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也是我市“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品牌。然而,在实践中也还存在着诸如标准不高、发展不平衡、推进艰难等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目前,少数县市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及创新性认识还不到位,受传统思维定势影响,普法工作难以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难以达成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共识。

二是宣传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一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标语式、口号式宣传过多,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较为僵化,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三是保障难以到位,动力不足。因普法经费有限,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投入,主要依靠“化缘”的方式解决,导致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成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发展动力不足。

四、对策与建议

20**年,我市提出了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城市”工作目标,继续推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应是争创工作的最重要、最基础的内容。如何进一步扩大公园建设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最大化地发挥公园的功效,让法制宣传与法治文化更好地塑造、引导、惠及农村和农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统一认识,激发“能动性”。一是按照省关于项目化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农民法治文化公园”项目保障,将法治元素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二是牢固树立先行一步的“前列意识”,勇当“排头兵”。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亮化环境、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努力实现到“十二五”末,全市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法治元素覆盖率达100%。

(二)狠抓落实,增强“主动性”。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法治城市创建相符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长效机制,从设施、人才、经费等方面为公园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二是健全考核制度。建立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机制,同时借助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硬性”,加大“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在法治宣城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中的考核权重。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将农民法治文化队伍的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城市建设”、“六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探索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系统行业内部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机制,激活农村法治文化的创造力。

(三)通力协作,达成“联动性”。普法依法治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与涉农法实施部门主动联系,建立责任明确、职能整合、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动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大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与文广、教体、文学、艺术等部门和团体的联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发挥舆论和文化的宣传导向作用,支持和鼓励开展农民法治文化、法治文学艺术的创作和传播。

5.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查调研报告 篇五

xx县气象局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气象安全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查调研的通知》(x法【2018】x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督查调研工作,现将督查调研报告报告如下:

一、任务进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法治政府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深化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气象局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气象部门法律意识。

借助专题学习会、远程教育平台等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治建设活动文件,认真传达市、县法治建设活动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了大家对深化法治建设活动的认识,为开展法治建设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行政决策效率

一是实现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将重大的行政决策和重大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权责清单确定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创新审查方式确保合法性审查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制订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等项制度,确保各项政(局)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人员变动及时报送。按照县政府办要求,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事项,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予以公开,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公布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好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工作。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的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1.大力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工作。

2017年初,中国气象局召开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推进会,正式启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工作,5月份安徽省气象局召开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布置会,全面掀开我省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大幕。xx气象局积极响应,以《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意见》、《安徽省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照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我县的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工作。经市气象局批复:撤销xx县防雷中心,成立xx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工作,确保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实施。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xx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气象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57号)、《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继取消了“施放气球资质证年检”等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雷电灾害评估”“防雷产

品测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等4项中介服务事项。同时,明确要求各单位和个人认真贯彻文件要求,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按照《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防雷工作的通知》(x气办发[2015]x号)文件要求,统一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做到行政审批规范化。

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发改委进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将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

良好的法治氛围是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为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我局从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等入手,经常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3.23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活动,通过天气预报栏目、气象网、发放宣传单、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

利用和保护条例》等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通过宣传,扩大了气象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增强了市民法律意识,为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注重部门之间横向联系和沟通,组织人员和安监局、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全县重点建筑开展防雷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

三是继续开展以《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及其相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的学习宣传。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气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全社会遵守、执行气象法律法规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距离气象法治化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力度还不够,普法工作有待加强;

2.气象执法常遇到执法难、举证难、处罚难等诸多问题,行政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根据上述问题以及工作实际,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抓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提高全局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程序和机制。

2.继续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工作,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完善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关于江苏法治文化建设考察报告 篇六

20**年9月5-7日,在胡焕月副局长的带领下,淮南市司法局对江苏省常州、无锡两市的法治文化建设进行了深入考察。两市法治文化建设成果令人瞩目,特别是两地普法人紧扣当地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创作、宣传三大平台,走法治文化品牌战略,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成果显著,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江苏,我们了解到,江苏省早在“四五”期间,就将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划入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主要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常州市宣传处现有6人,无锡市宣传处有11人(最多时达16人),普法教育经费均在百万元以上,而且逐年递增。江苏省在“四五”期间就率先提出法治文化建设,并在“五五”期间法治文化的“硬件”建设就已基本完成,常州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街区、法治长廊、法治展馆、法治庄园等各种法治场馆达200余个。无锡新区新安花苑第一社区,“四五”期间投资60多万元建成的法治文化广场,温家保总理曾三次视察。到了“六五”,江苏省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心放在了“软件”的研发上,走出了一条法治文化品牌化战略之路。

一、常州、无锡两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主要经验和特点: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亮点颇多,现将江苏经验总结为“两新一实”,具体如下:

(一)理念新

1、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品牌意识。常州市通过挖掘人文特色,编辑出版《常州法学名家》一书,收集常州籍法治人物共15人,打造了法治文化建设的人文品牌。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三社区打造的以“红枫林”命名的法治文化创建工作,在常州家喻户晓,“红枫林”法制论坛为居民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红枫林”365阳光驿站为青少年开设法律课堂、“红枫林”议事园为畅通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绿色通道”,等等。“红枫林”系列法治文化创建工作使社区实现了多年零家庭暴力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获得全国、省、市、区100多项荣誉称号,“红枫林”法治文化建设做为经验已在常州推广,而“红枫林”这个精神品牌也牢固地树立在常州市民的心中;常州又称龙城,以“乐乐”命名的一只卡通小恐龙的形象品牌早已深入人心,《乐乐游龙城、开心学税法》这一学法动漫游戏老少皆易,在玩中轻松学法。现在“乐乐”系列学法动漫游戏正在制作中,不久的将来肯定会使更多的人学法、知法、懂法,从而守法。

2、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市场意识。常州市创意产业发展迅速,运用现代技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是当务之急,普法办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合作双赢、相互收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机制,几年里共创作了55部颇具时代性、趣味性、互动性的法治动漫作品,在市场经济里,实现了普法和创作的“双赢”。去年12月1日,常州市举办了为期1个月的首届法治文化艺术节,“政府搭台、社会唱戏”,常州市充分依托书画家协会、市歌舞剧院、动漫产业基地等专业院团人才和资源优势,实行项目化运作,共征集各类法治文化作品1500多件。在经费问题上,常州市普法办加大市场运作的力度,普法经费出资60多万元,市场运作60多万元,确保了艺术节各项活动经费的落实。

3、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全局意识。常州、无锡两市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浓厚,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在各大机关、各行各业中达成共识,法治文化建设带来的社会效应更使得普法者乐于普法,老百姓乐于学法,形成了“全市上下总动员”。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家园是一个农民安置小区,小区中心的美湖法治文化广场,是无锡市各个行政机关经常光顾的地方。“谁执法、谁普法”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广场的普法栏三天两头就被更换,许多单位争先恐后的抢占好的地势,进行普法宣传,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曾入围常州市20**年法制宣传教育“十件好事”的“红枫林”365阳光驿站,就是清潭三社区联合钟楼区法院、检察院、江苏技术示范学院和永红街道司法所等单位结对共建的一项活动。阳光365驿站开辟了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包含法制教育、青少年维权、心理咨询、失足青少年帮教和对特殊群体孩子的关爱等内容。还有18位“阳光使者”常年活跃在社区里,为青少年传播法律阳光。社会资源被很好地整合在社区里,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载体新

江苏省经济发达,就常州而言,在常州投资的外资企业就达4000多家,资金、技术源源不断地流入,给法治文化建设也带来了勃勃生机。近几年,除了传统地法治文化建设载体,常州市还依托优势产业,构建多元载体,实现立体传播,构建了贴近百姓生活、注重传播实效的法治文化载体。

20**年,常州市法宣办在新浪网开通了“常州普法”官方微博,通过这种最新最“潮”的普法方式帮助市民了解普法最新动态和各类法律法规,并通过微博进行普法咨询,在互动交流中快速便捷地解决法律难题;常州市还将法治文化与影视相结合,把以女检察官纪萍的真实案例为素材创作的《女检察官手记》一书改编成20集普法电视栏目剧;溧阳市(常州的县级市)拍摄的首部以税收宣传为题材的电视剧《税收在我身边》,市城乡建设局拍摄的法治动漫电视剧《新市民张小刚》,都是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引导市民树立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金坛市(常州的县级市)地税局创新开发的“税宣开心农场”,借助 “花果书”这一载体,制作了税收漫画、税收“三字经”、游金沙学税法小游戏,把“开心农场”从网络搬到了现实,向中小学生免费赠送3300多册,寓教于乐,深受青少年的喜爱。

目前,常州市已构建起“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形”的全天候、立体式法治文化传播方式,将法治文化渗透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润物无声地传播着法治的精神。

(三)措施实

江苏的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国首屈一指,他们不仅有超前的理念,新颖的载体,更重要的是真抓实干。

1、规划好,下发指导性文件。早在“六五”伊始,无锡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就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了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措施。20**年,无锡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的意见》,对建立国家级、省、市、区级法治文化品牌的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2、策划好,开展有实效活动。近年来,常州市开展了收集法治文化建设素材、命名首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精品工程”、举行法治动漫研发基地揭牌仪式、评选常州法制宣传教育十大好事、举办首届法治文化艺术节等活动。首届举办的法治文化艺术节涵盖了文艺汇演、书画摄影作品展、诗歌朗诵会等法治专题系列活动,是一次法治文化建设的集中会演,参与群众达10万余人,中央和省市 20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这些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常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推动了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鼓舞了法治文化建设者的热情。

3、组织好,打造有特色精品。近几年,江苏省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引领与实践并行,推出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无锡市每年和法制日报社共同举办法治论坛活动,已经成为法治无锡的一大工作特色;常州普法人依托“法律六进”,按照“一地一品”的模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常州市的“龙城讲坛”被江苏省委宣传部评为“江苏优秀讲坛”,坚持每年举办4-6场大型法制专题讲座,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来讲法,经常出现场场爆满、一票难求的景象;常州市地税局的《税惠于民》税法动漫宣传片,获得第六届全国税法动漫大赛一分钟动漫短片特等奖,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最佳美术效果奖,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多次播出。

二、考察学习的深刻体会

走出去,使我们感觉到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江苏省的先进思想、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收获颇丰。每天深入法治文化建设前线,陈旧的脑海被先进的法治文化理念不断刷新,闭塞的耳目被新颖的法治文化载体持续冲击,他们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让人精神振奋,普法人的激情及敬业精神,更值得我们尊敬。此次考察,使我们理清了的思路,增添了信心,我们将再接再厉,奋发创新,先易后难,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重点打造自己的品牌和亮点工程。

三、我市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法治文化的研究热、实践热将会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新亮点。目前,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淮南市要想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处于全省前列,就要清楚目前淮南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拓宽视野,创新思路,积极吸收先进工作经验,为我所用,并注重结合淮南特色,打造出独具地方色彩的法治文化品牌。

1、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

目前我市法治文化建设较江浙地区落后约十年,主要还是因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法治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在抓法治及法治文化建设的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力,工作缺乏规划和指导,推进和检查力度不大,工作成效平平。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精髓,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对提高城市品味和市民素质,形成社会良性循环发展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提高全社会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已迫在眉捷。

2、科学规划法治文化建设

淮南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当今淮南正传承创新、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向着文化大市的目标迈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善于通过文化建设发展这个纽带,主动融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中。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方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层次、多角度、宽领域地开展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着眼长远合理规划好未来我市法治文化建设蓝图,并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法治城市创建相符合的法治文化建设长效机制。要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建立协调机制,发挥好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掌握动态,督促检查,有序推进;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考评奖惩,宣扬和激励创新,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3、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容

一是巩固拓展传统的宣传阵地。近年来,我市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专栏和专题、普法网站等,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些传统阵地在法治文化建设中仍会继续发挥作用,应该更加规范和建设好传统阵地。

二是要加大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建各类法治艺术团、法治文艺演出队、法治文化研究室、法治文化宣讲团、法治文化馆等,加快筹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法治讲坛设施、法治文艺团队和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努力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三是要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一方面要不断充实普法宣传力量,形成普法讲师团队、普法联络员队伍及各类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伍。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和扶持文艺骨干及演出人员、理论研究人员以及热心法治文化建设的各类人才,为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7.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篇七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涵义

早在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但何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这些文件都没有明确的界定。目前学界对“法治思维”的认识也有差异。有的认为, “法治思维”是一种运用法治价值来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 是法治价值在人们头脑思维形态中形成思维定势, 并由此产生指导人们行为的思想、观念和理论。[1]即法治思维是一种方法论和观念形态。有的认为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起点, 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一个逻辑推理过程。即人们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 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和形成决定的思想活动的过程。[2]即法治思维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思维过程。有的认为法治思维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 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原则, 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 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 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3]即法治思维是价值观。笔者认为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 即进行决策、执行和解决社会矛盾时, 不断审视其行为目的的合法性、权限合法性、内容合法性、手段合法性、以及程序合法性的思维判断过程。而法治方式是依据法治思维, 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从而作出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争议,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是辩证统一体, 法律执行者要有法治思维, 才会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法治方式是法律思维的具体应用形式, 法治思维需要外化为法治方式, 才能对治国理政发挥作用。

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需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直接影响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1954年毛泽东主席亲自主持制定了五四宪法,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健康发展轨道。但从1958年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徘徊和破坏时期。1975年宪法仅有30个条文, 而规定公民权利的条文只有2条, 并且是先规定公民的义务后规定公民的权利。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小平反复强调,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4]从此开创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局面,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党的十五大首次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3月《宪法修正案》又把“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国家意志;党的十六大首次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强调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的基础上, 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 明确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基于对历史的总结反思;对现实的认真分析思考;对未来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伟大中国梦的实践提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对领导干部提出法治思维能力的要求是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 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 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 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由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自上而下不断推动的显著特征, 只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坚决反人治、反特权, 才能使依法治小康和法治国家的目标如期实现。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后,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 我们认识到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的指导思想、要求和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吹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号角;2004年3月, 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明确提出用十年时间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使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从八个方面对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出了明确、具体、全面的规定, 标志着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攻坚阶段;2010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从九个方面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 并首次提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要求, 从而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联系起来。当前深化改革成为中国加快发展的最大红利和迫切要求, 但是面对如何改革, 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凝聚法治共识的根本。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 以切实保障改革沿着法治化的道路加快前进。负责实施法律法规的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 对于社会的有序运行和法律的有效实施起着关键作用。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地方和部门首长负责制, 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将直接决定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法治水平的高低。[5]因此, 运用法治思维, 学习法治方式应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直接影响法治社会建设的成效。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社会转型时期, 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凸显, 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如, 江苏省赣榆县某镇政府擅自截留农民3000多亩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镇长顾某面对记者采访时, 却理直气壮地说, “为防止村民坐吃山空”, “为群众利益, 有时需要勇气违反规定”。[6]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 要真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 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美国不到3亿人口有200多万家社会组织, 目前我国仅有45万多家社会组织, 并且行政化色彩较浓。村委会、居委会都行政化了, 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职能弱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得不到有效执行, 村民、居民对村委会、居委会难以监督, 与县乡、民政、农牧等部门领导的法治思维能力不强有密切关系。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 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管理各行各业、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预防和惩治各种犯罪, 人民才能幸福, 社会才能和谐。[7]才能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 才能培育和壮大社会组织, 发挥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作用。

从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看,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能有效保障人民权利、回应人民诉求、满足人民期待。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过程, 就是法治精神不断养成的过程。而法治精神是以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为基础, 以保障权利为核心, 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的价值体系。

三、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能力的培养

法治能力是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但“法治思维”不是与生俱来的, 是后天经过勤奋学习实践获得的。因此, 形成“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不断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实践的过程。

(一)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执政为民、权力制约等法治思维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维的基础, 而法治思维又是自觉、主动和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的前提。“法治思维”要求人们在思维习惯中养成运用法治价值来进行思考的习惯, “法治方式”则注重法治价值对人们行为的直接指引和规范作用。如果不能养成“法治思维”, 就不可能在实践中准确有效地运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8]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 首先就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来让领导干部了解法律、理解法律, 不断增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就需要建立一个长期的、常态化的包括新入职的、调任的公务人员在内的具有整体性的法治培训。特别是在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 每年都应该有相应的法治培训课程, 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 使其重点学习、掌握与自身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使领导干部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在行使权力时考虑职权的运用是否合法, 是否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行政裁量的时候是否体现了法律平等的精神;在行政决策时考虑是否体现了民主参与、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合法性审查。其次, 要引导领导干部重视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时, 要主动运用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办事, 防止以言代法, 以权压法, 树立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再次, 在运用多种思维方式时, 坚持以法治思维方式为基本方式。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行政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 使决策实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 要建立以法治为重要指标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用法治的标准来规范官员的执政行为

针对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 要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要重视提拔使用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好的优秀干部。通过晋职、晋级等激励机制, 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9]

(三) 通过外部制度环境影响和促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仅仅依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运用法治思维是难以持久的, 必须营造一个有利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运用法治思维的良好外部环境。一是要不断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不受制约和限制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加强问责制度的完善, 不断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对不依法办事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进行批评教育;对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带来重大损失, 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 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 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 才能促使领导干部不断自觉培养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二是深化改革, 限制权力。法治的基本目标就是控制权力, 保障权利, 防止权力滥用。认真落实和执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权为民所赋意味着法律每明确一项公民权利, 就等于同时宣告了国家权力的禁区。

法律不以民主为实质和灵魂, 不对人民的全部社会权利予以落实和保障, 就会成为少数人政治游戏的特权和人治的强力工具;而民主, 不以法治为其根本形式, 通过系统的程序和规则落实为法制, 民主就徒具形式。只有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 通过法治来体现和保障民主, 才能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中国百年追求的法治梦才会实现。

摘要:十八大报告关于法治的论述非常丰富, 有不少亮点和新意, 特别是在法治建设路径方面提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新思路和新要求。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今后不断发展的方向,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直接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治建设,法治思维,一体建设

参考文献

[1]莫纪宏.识读“法治思维”[N].辽宁日报, 2013-01-22.

[2]姜明安.再论法治、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J].湖南社会科学, 2012 (4) .

[3]胡远宏.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N].法制日报, 2013-04-03.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 (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164.

[5]艾强.从法治理念到法治能力[N].人民法院报, 2013-4-28.

[6]刘巍巍.官员雷人言语跌出背后是权利傲慢[EB/OL].新华网, 2013-04-09.

[7]徐立.法治的春天[N].光明日报, 2013-03-30.

[8]莫纪宏.识读“法治思维”[N].辽宁日报, 2013-01-22.

8.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篇八

关键词:法治宣传教育;企业法治文化;问题与不足;对策与建议

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推进展开,各企业也逐渐开始注重自身的法治文化,对宣传教育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希望增强企业员工的法治观念。与此同时,企业法治文化的建立,一方面是对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推进,另一方面既稳定了改革发展的大局,又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一、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企业法治文化方面的问题与不足

(一)企业领导的不重视

虽然国家在大力宣传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如果企业相关领导不重视,不组织开展教育活动,法治教育观念就难以落实。依法治国现在已经在全社会形成了共识,但是仍然有部分企业领导不重视普法工作,他们就认为,在整个社会环境下,经过长期的熏陶和全民普法,人们已经掌握了法律法规知识,该普及的法律知识也早己经普及了,难以创新。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有的企业、单位只是将法治宣传停留在口号上,做一些表面工作,人员、经费都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难以落实,无法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法治宣传教育过于形式化

很多年以来,各单位利用多种方法,向员工普及、宣传基本的法律知识,通过多次实践也积累了很多的经验,这些经验为后期企业员工在学习法律过程中提供了很多的帮助[1]。但是很多时候宣传的法律内容没有真正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实用性也不强,做的多为表面工作,只是为了应付领导的检查,这使得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佳。

(三)单位员工的法律观念淡薄

虽然现在已经普及了素质教育和法治教育,但是在我国落后地区的教育水平有限,这就导致有些单位员工的知识水平不高,文化程度不高,法治观念淡薄,这就难以达到普法目标。

(四)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员工自身的需求不适应

随着各企业单位的深化改革,整个企业的利益关系日趋复杂,进而引发出各种矛盾,员工也越来越渴望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是在企业的法治教育活动中宣传的内容,与员工希望了解的法律内容有所不同,这就会导致员工学习兴趣的下降[2]。当前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仍然把员工需要履行的义务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对员工权利方面的教育。同时,在宣传形式方面过于单一,多采用讲法治课的形式,这会导致效率的低下。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一)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

首先要确立企业的中心工作与普法的目标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衔接。应该在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的基础上,做好学法、用法,培养员工的自觉性和法治观念,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围,提高自身的法治管理水平。同时,由于整个企业员工文化程度的不同,根据不同人员的知识水平以及理解水平,治定出不同的普法目标任务,逐步完成目标[3]。

(二)掌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

一方面围绕实施的普法规划,形成学法热潮,提高全体员工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从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大力宣传与员工生活、工作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员工的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树立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形成依法办事的新风尚。

(三)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

如果想法治宣传教育能够得到更好地成效,必须要改变过去传统、单一的宣传形式,积极的创新、改进。一方面要把相关法律条文与员工的实际生活相结合,可以通过讲解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来解释法律条文,将法律条文进行解剖,让员工真正理解其含义[4]。另一方面要有正确的导向宣传,不能一味的追求效应,夸大宣传。

(四)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市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企业,所谓的市场经济,也就是法治经济,这就体现出法治的服务性能,要将市场经济的需要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发挥出法律法规的作用。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适应时代要求,建立企业法治文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践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思考、总结、完善,不断地开拓创新,可持续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可以培养企业员工的法治精神,培育法律信仰,在提升员工法治观念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陈文盛,罗联招,刘莉萍.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3,01:98-99.

[2]张浪.江苏政府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与推进对策[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5:597-602.

[3]江雪松.江苏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与推进对策[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5:60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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