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学校聘任工作方案

2024-08-04

2024学校聘任工作方案(通用9篇)

1.2024学校聘任工作方案 篇一

峨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方案

为规范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教职工内部活力,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师[2008]23号),(昌教[2013]75号)精神和县人社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岗位设置实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和党的十七、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县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系列文件要求,在教育事业单位建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竞争聘任范围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的范围: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聘任设置管理。哪种专业技术职务,就在哪种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副高、中级、初级)。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竞争聘任的先后顺序是高级、中级、初级。自2014年开始,每年10月对我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新一轮竞争聘任。

三、竞争聘任条件受聘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按照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上一任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须达到10学分以上;

(三)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能够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尚未达到退休年龄。

四、竞争聘任程序

(一)成立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委员会

为了确保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霸王岭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任委员会,负责实施竞争聘任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

师(教师不少于2/3)组成,除校长外,其他竞聘委员会成员全校教职工大会产生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按以下程序公开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真实有效证件原件(证件截止竞聘当年的12月30日),聘任委员会负责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予以公示。

2、计算基本成绩。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量化记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考核、论文、成果等量化打分,计算基本成绩,并予以公示。

3、核定绩效考核成绩。根据近三年的绩效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记分(绩效考核档案记录不完整的,由聘任委员会打分代替;新调入的人员,可参考原工作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成绩,由聘任委员会根据本校情况重新打分代替),并予以公示。

4、民主评议。应聘人员在本单位全校会议上进行述职,与会人员采用打分的方式(百分制)对应聘人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计算出平均分数,并予以公示。

5、计算总成绩。各学校聘任委员会按照基本成绩占50%、绩效考核成绩占40%、民主评议占1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竞聘分数相同的,教学一线教师优先;同为一线教师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

五、岗位等级设置及其结构比例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划分三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可竞聘为副高级岗位,取得一级教师资格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可竞聘为中级岗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或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可竞聘为初级岗位,其中十三级即员级。

(一)岗位设置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90%。

2、副高级职称数占专业技术岗位数的10%。

3、中级职称数占专业技术岗位数的40%。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共分9个等级,五至七级为副高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其中十三级即员级。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六、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设置程序

(一)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设置方案,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审批表。

(二)核准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根据人社局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

(三)听取教职工对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的意见。

(四)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根据教职工的意见,学校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5至7天。

七、拟聘任人员的确定

竞争聘任成绩,集体确定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并要求聘任人员签名。如无异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部门批准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如有异议,聘任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

八、强化聘约管理。

聘任专业技术岗位,要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聘约无效。聘约的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及纪律、聘任合同及期限、工作任务及要求、工作条件和待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反聘约的责任及双方协商的其他条件。聘约采用书面形式。聘约签订后,签约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约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约内容。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约继续有效。聘约中规定的聘约终止时间或条件出现时,聘约自行终止。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约:

1、不履行聘约或不能履行聘约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他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他工作岗位,但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 的;

8、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9、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解除聘约:

1、聘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解除聘约条件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约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解除聘约:

1、单位不履行聘约的;

2、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在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单位和受聘人员一方要求解除聘约的,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单位或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违约,应按聘约的规定承担责任。单位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县教育局或县人事仲裁机构负责处理。

九、竞争聘任的有关规定

(一)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竞争机制。我校聘任委员会在组织实施竞聘工作中,根据专业技术岗位数、各类岗位等级数和竞聘专业技术人员数,分两步进行聘任。

第一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竞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最低等级的岗位(如初级竞聘中级的十级岗,中级竞聘高级岗位的七级岗)。

第二步,已聘人员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等级岗位(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竞聘五、六级岗位等);

(二)因调整工作岗位需改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所从事专业为相近专业,在现岗位经过一年的考察后,胜任现岗位工作的,直接参加现岗位的竞聘。考察期间维持原岗位的待遇,改聘岗位前后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三)未经教育局批准脱离工作岗位累计在半年以上且竞聘时未返回原工作岗位的人员,暂缓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四)通过竞争,首次聘任在高一层次岗位的,除国家和省、县另有规定外,应聘在该层次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上。每满一年,高一级岗位如有空缺,经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可调整到高一等级岗位。

十、岗位与实施步骤

(一)岗位

我校岗位编制总数52人,实有人数5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人,我校副高岗位数5人,已使用岗位数0人,拟聘副高岗位数1人。现拟聘七级岗位数1人;我校中级岗位数21人,已使用岗位数17人,拟聘中级岗位数4人,共21人。现拟聘八级岗位数6人,九级岗位数8人,十级岗位数7人;初级人数30人,拟聘十一级岗位数15人,十二级岗位数15人。

(二)实施步骤 1、2014年12月10日拟定本方案,并召开教职工会,根据教职工的意见,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讨论通过方案并公示5天。2、2014年12月15日前把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3、2014年12月20日,确定岗位等级,进行公示5-7天,然后报送。

附件:

1、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

3、竞争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成绩量化考评登记表

4、竞争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成绩量化评分表

5、竞争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师德量化评分表

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请表

7、学校待聘教师花名册

8、学校教职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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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2.5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实 施 方 案

为推动全片开展好本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我校教师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地教〔2010〕183号)、《关于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毕地教〔2010〕190号)和《关于转发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的》文件和《中共金沙县西洛街道委员会 金沙县西洛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西洛乡教育系统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一、成立申家街小学、楠木小学、松林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华(申家街小学校长、主持人)副组长:黄清泉(楠木小学校长)

任贤俊(松林小学校长)

成 员:王开艳、阳开艳、吴春玲、陈贵云、何礼华、唐厚强

二、适用岗位等级范围

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二级岗位。

三、适用人员范围

1、全校在册在岗人员;

2、学校在册的中心校工作人员;

3、学校在册的借用到外单位人员。

4、学校在册交流到外校人员。

四、实施步骤

1、成立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在设岗聘任前组织全体竞聘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地教〔2010〕183号)和《关于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毕地教〔2010〕190号),并公布学校各级岗位职数;

4、根据本《方案》精神,收集本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5、审核确定8—12级入围人员,并进行公示;

6、按8级、9级、10级、11级、12级的顺序依次聘任定岗;

7、所有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

8、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合同。

五、各级所需条件

1、按毕地教〔2010〕183号文件和毕地教〔2010〕190号文件执行;

2、竞聘8—10级岗位的,需提供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证书或任命文件;其他需竞聘岗位也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任命文件;

3、在8级和10级岗位的聘任中,2013年11月30日前取得的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作为一期竞聘人员,2013年11月30日后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作为二期竞聘人员,如一期聘任后职数不满的,可以在二期竞聘人员中依照本《方案》择优聘任补充。

六、同级聘任岗位竞聘办法

1、竞聘8级岗位,入围人员不多于岗位职数的,直接聘任,岗位多于聘任人员的,岗位职数加入9级岗位职数;入围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按照近三年的考核积分从高到低进行聘任,考核积分相同的,2

优先聘任任十级岗位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较多的,此级落聘人员参与9级岗位竞聘;

2、竞聘9级岗位,入围人员不多于岗位职数的,直接聘任;岗位多于聘任人员的,岗位职数加入8级岗位职数,入围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按照近三年的考核积分从高到低进行聘任,优先聘任任十级岗位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较多的,此级落聘人员参与10级岗位竞聘;

3、竞聘10级岗位,入围人员不多于岗位职数的,直接聘任;入围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按近三年的考核积分从高到低进行聘任;

4、竞聘11级岗位,入围人员不多于岗位职数的,直接聘任;入围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按近三年的考核积分从高到低进行聘任;

5、竞聘12级岗位,入围人员不多于岗位职数的,直接聘任;入围人员多于岗位职数的,按近三年的考核积分从高到低进行聘任;

6、借用到外单位的竞聘人员中,需竞聘中、高级教师职务的,应书面申请回原单位竞聘。

七、竞聘人员考核积分办法

对竞聘人员的考核分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积分,其中德占10分,能占20分,勤占20分,绩占50分,其积分细则如下:

1、德(10分)

①近三年来无违反有关教育法规,未受到任何处分,得基础分6分,否则不得分;

②近三年来根据教师在家访、动员学生复学、主动关心学生、面向全体学生教学、不排斥学生、教学班级的学生巩固情况等教育教学活动情况,根据实际得0—1分;

③近三年来能根据学校安排(包括加班和临时任务),承担工作量轻重等并能很好地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得0—1分;

④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优秀的一年加0.2分累加;

⑤近三年来在校园内有赌博、酗酒闹事等行为的,多次或不听学校劝阻在校园中学生视线内吸烟、说粗话或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校园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根据记载或学校提供的依据扣0.1—0.5分,情节严重或多次违反的,可扣0.6—1分。

2、能(20分)

①近三年来的工作量满、学历达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资料和“中小继教”资料及相关培训、按时完成相关的计划、总结、教案的撰写等得基础分10分,否则适当扣分;

②扣分事由:

A、近三年来的工作量不足的,每学期扣0.1—0.5分累加; B、近三年来业务工作资料未完善的,按学年扣0.2—0.6分累加; C、近三年来学校工作滞后,不能完成或不能按时完成中心校和其他部门安排的任务的,根据责任轻重和完成工作的情况扣学校中层以上干部0.2—1分、扣学校相关教师0.1—0.5分;

D、以上累计扣分不得超过10分。③加分事由:

A、获骨干教师(或优秀校长)称号的,国家级的加5分;省级的加4分;地区级的加3分;县级的加2分;乡级的加0.5分;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认定为下一级的骨干教师加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获名师(名校长)称号的,国家级的加6分;省级的加5分;地区级的加4分;县级的加3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B、小学教师获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加0.5分,获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的的加1分,初中教师获本科学历的加0.5分,获双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的加1分;

C、在教育系统工作期间,任高级职务一年加0.5分,任中级职务一年加0.3分,任初级职务一年加0.1分(以聘任证书、文件或中心校出具的证明为准);

D、以上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3、勤(20分)

①各竞聘人员的基本分为10分;

②查近三年的出勤情况,每旷课一节扣1分,病假一节扣0.1分(三年的所有病假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事假一节或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逐年累计扣分;

③在我乡村、点校工作满10年,且现在仍在村、点校工作的加1分,在我乡村、点校工作满20年及以上,且现在仍在村、点校工作的加2分。

4、绩(50分)

竞聘人员考核近三年的成绩,每年的成绩积分办法如下:

①任教学科中当年任有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统考学科的竞聘人员(含中考体育)的积分办法:

A、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获全乡第一名的得16分,还有第1、2、名的分别加1、0.5分;

B、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获全乡第二名的得14分,还有第2名的加0.5分;

C、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获全乡第三名的得12分;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获全乡第四名的得10分,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居全乡第四名以后的记8分;

D、学年统考中所任教学科成绩有全乡倒数第一名的扣3分,有倒数第二名的扣1分;

E、小学教师除任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外,又任其他统考学科的,按全乡第1、2、3名分别加1.5、1、0.5分,有倒数第1、2名的,分别扣1、0.5分;

F、当年本人成绩积分最高不得超过17分。

②当年小学未上语文、数学、英语和初中未上统考学科的竞聘人员的积分办法:

A、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为除语文和数学的其他学科的,最好成绩获全乡第1名的得14分,还有第1、2名的分别加1、0.5分;

B、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获全乡第二名的得12分,还有第2名的加0.5分;

C、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获全乡第三名的得10分;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获全乡第四名的得8分,学年统考中任教学科最好成绩居全乡第四名以后的记6分;

D、学年统考中所任教学科成绩有全乡倒数第一名的扣3分,有倒数第二名的扣1分;

E、未上统考学科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参照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积分办法进行考核积分;

F、当年本人成绩积分最高不得超过17分。

③竞聘人员为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及中心校人员的积分办法:

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及中心校人员的考核积分分管理和教学两部分,以管理为主要考核指标,以教学成绩为辅助考核指标。教学积分参见1、2条进行,管理积分办法如下:

A、中心校、中学和中心完小当年获县(或以上)目标考核一等奖(奖次每下降一名减2分)、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或本人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及本人分管工作获对口奖项的,该学校校长、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中心校工作人员当年得16分,获乡目标考核或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的,得14分,还获得其他奖项的,按国家、省、地、县依次加2、1.5、1、0.5分;

B、学校当年获乡(或以上)目标考核一等奖(奖次每下降一名减1分)或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的,校长和中层干部、当年得16分,还获得其他奖项的,按国家、省、地、县依次加2、1.5、1、0.5分;

C、学校当年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绿色学校、德育示范校等获地级及以上挂牌的,校长、副校长和分管的中层人员分别得16分,其他中层干部得14分,获县级挂牌的,校长、副校长和分管的中层人员分别得14分,其他中层干部得12分;

D、当年单位和个人都未获前3项奖的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和中心校人员的积分为8分;

E、当年上统考学科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可选择教学成绩积分或管理成绩积分,未上统考学科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只认定管理积分;

F、当年学校受乡级通报1次的,校长积分扣1分,分管该项工作的中层以上干部扣2分,其他中层干部扣1分;受县级以上通报1次扣2分;分管该项工作的中层以上干部扣4分;其他中层干部扣2分;本校教师受县级处分的,校长和中层干部各扣1分,受乡级处分的,校长和中层干部各扣0.5分;

G、当年本人成绩积分最高不得超过17分。

④当年因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考试过程中作弊、排斥后进生等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当年教学成绩不参评的,当年的成绩积分为0分;

⑤加分条件: Ⅰ、工作情况加分

A、近三年来全县统考的六年级语文、数学成绩,取得全乡第1、2、3名的,分别加1.5、1、0.5分。在中考中学科成绩获全县1、2、3名的,分别加3、2、1分。未获全县前茅,但获全乡第1、2名的中考学科教师分别加1、0.5分(每年每位教师只能选择最好的一个班级学科加分);

B、近三年来完成在坝区缺编学校支教一年的,加2分,两年以上的加4分,在白果片区缺编学校支教一年的,加3分,两年的加6分(正在支教未满一年的折半计算)。

Ⅱ、获奖加分:

i近三年来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两基”攻坚先进个人等称号的教师(学校校长、中层干部和中心校人员以此项为当年工作成绩的,不再加分)

A、获国家级奖励的加7分; B、获省级奖励的加5分; C、获地级奖励的加3分; D、获县级奖励的加2分; E、获乡级奖励的加1分。

ii近三年来参加优质课竞赛、录像课比赛获奖(获单项或双项技能方面奖折半加分,获三项以上奖的按本条全额加分)(被本级教育部门聘请上示范课、观摩课和本专业讲座的,按本条本级的三等奖加分)

A、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6.5、5.5分; B、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5、4.5、3.5分; C、获地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5、3、2.5分; D、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 E、获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iii近三年来教师辅导学生获奖(必须提供辅导证书,不能提供辅导证书的不计入加分)教师辅导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比赛等方面获奖的,按以下标准加分(由多人辅导的,平均分摊各项分数):

A、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B、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8、1.5分; C、获地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2、0.8 分; D、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6、0.4分; E、获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4、0.3、0.2分。

IV其他获奖加分(需提供获奖证书,不能提供获奖证书的不予认定)

i近三年来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教案、课件评选、教师技能比赛等,根据获奖情况按以下标准加分(由多人完成的,平均分摊各项分数):

A、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B、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8、1.5分; C、获地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2、0.8 分; D、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6、0.4分; E、获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4、0.3、0.2分。

ii近三年来参加教育部门组织或组织参与其他系统组织的演讲比赛、文艺表演等,分国家、省、地区、县、乡级获奖情况按以下标准加分

A、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 B、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C、获地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0.5 分; D、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4、0.3分; E、获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

以上成绩积分中,如本人有多种工作可以考评得分的,本人可以申请选择任何一项工作进行评分。其他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成绩积分方式加分。

八、其它

1、以上德、能、勤、绩各项积分不高于满分,不低于0分;

2、本《方案》中的“近三年”指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含此期间组织的活动取得的成绩,包括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的阶段性工作而推迟发证的工作成绩的认定;

3本《方案》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第一、二、三名。在聘任中,各单位应做到全员知晓,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公平地进行考核,考核分要进行公示,在聘任过程中无正当理由经解释后仍硬要职称,胡搅蛮缠的,今年不聘任,下一年也不聘任,情节严重的,下一轮也不聘任;

4、本《方案》的解释权属申家街小学、楠木小学、松林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西洛片村点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3.2024学校聘任工作方案 篇三

根据市教委和浦东新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自2010年10月开始启动岗位设置工作至今进入结束阶段,已历时半年,回顾整个过程,小结如下。

一、岗位设置工作的具体做法

1、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市、区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

2、成立了强有力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形成了每周一次雷打不动的专题会议制度,保证了该项工作根据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进行。

3、通过教职工大会、校园网公布文件、教职工座谈会等方式使广大教职工对岗位设置的意义、做法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先前全校教职工的相关信息、资料梳理,到随后制订的《设置方案》、《实施方案》和《上海市实验学校首次岗位设置申报评价表》清楚明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4、信息公开,决策民主。在岗位设置方案实施过程中,所有的信息均及时发布,所有方案的制订,均是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再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上报上级部门。

5、相信群众、依规办事。由于整个岗位设置过程信息公开,教职工拥有知情权,并按上级部门批准的《方案》严格、规范、公正、公平地操作,所以在岗位公布后,除个别人由于自身的利益没有实现而向上级部门信访外,全校二百多名教职工没有其他人向学校提出过异议。整个岗位设置工作基本上圆满完成。

二、岗位设置实施结果给我们的启示

1、《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具体操作起到了导向作用

在制订和实施《上海市实验学校首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过程中,为了打破论资排辈、吃大锅饭做法,鼓励竞争上岗、择优晋级,决定对每个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分,按申报岗位分类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量化指标分为师德表现、任职情况、教育教学情况、管理兼职情况和业绩奖励情况五大部分,并按一定的比例计算得分。这样,在任现职资格相同的条件下,是否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是否有过教学得奖和教科研成果,是否开过公开课,是否得到过荣誉称号等就起到了关键作用。使教师们意识到以后再也无法凭老本吃饭了,必须要不断争取新的成果。由此也形成了一定的激励机制。与学校倡导的教师专业发展的一致的

2、岗位设置及实施的整个过程告诉我们,事关全体教职工利益的大事必须信息公开、决策民主、操作规范。

首次岗位设置名单公示后,我校一教师对自己没有晋升到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的结果很是不满,在做了大量解释工作后仍向上师大电访、信访。但由于整个岗位设置工作严格依照上级部门批准的方案实施,程序规范,所以最终没有后遗症。

上海市实验学校

4.2024学校聘任工作方案 篇四

1、原则上实行循环教学。

2、实行初三先聘,初

一、初二同时聘任的先后顺序。聘任原则上以工作业绩为主,工作态度、协调能力作重要参考,教师个人特殊情况(身体患有重大疾病、生产、生病等)人文关怀考虑。

3、业绩评价:工作业绩从两个方面,一是教师个人成绩全市排名;二是以同组内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分数差为依据。

4、聘任形式:(1)校长聘任年级校长和年级主任、后勤主任。

(2)年级校长和主任聘任年级教师。(3)年级校长和主任聘任班主任。(4)年级校长和主任在征取班主任意见基础上聘任课任教师。

5、岗位设置:根据学校整体情况合理设置岗位,鼓励一人申报多岗,允许两个班同时聘任同一个教师。

6、后勤各岗和非统考科目教师视学校情况而定。在本岗位上没人认真履行职责、出现重大失误、在上级检查中提出批评的视情况作岗位调整。

5.2024学校聘任工作方案 篇五

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健全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全面做好2011年我镇教育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有利于加快师资建设步伐,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通过开展竞争聘任,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真正达到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目的。

二、遵循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的原则。

3、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

4、坚持向成绩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教师和老教师倾斜的原则。

三、聘用范围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聘任范围是:截止2011

年7月,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室等教育机构中,符合竞聘条件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职格、尚未聘任的在编、在职人员。

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被聘任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任。

各级各类学校中不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不能竞聘中小学教师职称。

不在本人编制单位工作的外借、外流人员不能参与竞聘。

四、聘用条件

申报聘任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聘任期间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合格(含合格)以上。

根据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因教学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教学人员,按照本人所属教师职称系列参与竞聘。

五、竞聘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一)镇成立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镇成立7人以上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成员要有思想过硬、作风正派、能秉公办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干部、教师组成,凡参加竞争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能参与同级别聘任委员会。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向领导小组和聘任委员会提交由校长签字的书面述职报告及登记表。出具由校长及三名以上教师签字的证明,校长应聘的由副校长签字。

(三)聘任领导小组综合竞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张榜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县人事局核准后,依据县人事局、县教育局核定竞聘各类人员的名额,确定被聘人员。公布聘任文件、签订聘约,办理聘任手续。

1、考核:满分30分

年度考核:以2007、2008、2009、2010、2011年五个年度的考核为准,优秀记10分,合格记9分,五年平均分数乘以3计入总分。

2、荣誉分:22分

(1)综合荣誉:教师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受到镇、县、市、省、国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功勋教师(校长)、泰山英才、泰山教学新星、优秀班主任等。分别加3、5、7、9、11分,本人多次获多级荣誉奖的,只记最高级别的得分,不累计多次加分。

(2)业务荣誉:凡获得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镇、县、市、省、国级教学先进个人或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的分别加1、3、5、7、9分;凡获得镇、县、市、省、国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分别加1、2、4、6、8分,教学能手、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基本功获奖)分别按学科带头人分数的80%、60%记分。本项记分获得多类、多级别的只取最高荣誉记分。

(3)课题研究。教研课题仅限于在各级教研室、教研所立项并结题的,镇、县、市、省级分别记0.5、1、1.5、2分,获多项、多级别的按最高级别记分,第二主持人按第一主持人的80%计分,第三主持人按第一主持人的60%计分。

以上荣誉分均是任现职时间至今获得的荣誉分。1、2、3项合计分数记入总分。

3、教龄加分(按周年计算):每年加1分。

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年加1分。按县人事局文件通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市相应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为准。

5、学历加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

6、聘任委员会评议(15分)

中、小学中、高级职务竞聘人员分别在该聘任委员会根据每个人述职报告及登记表,由聘任委员会成员按100分评议记分(记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分按15%计入总分。

六、注意问题

1、突出重点。重视一线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对在县域内教育系统不同单位取得的相同荣誉同等对待,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和有农村支教一年以上经历的以及有援藏、援疆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

2、竞聘人员得分张榜公布,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异议期内书

面报东疏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过时不予受理。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竞争上岗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本人写出申请,只要考核合格,均可聘任上岗,不写申请者,责任自负。

4、中高级人员聘任按上级给定的人数聘任。落聘人员可继续参加以后的竞聘。

附:东疏镇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

东疏镇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

2011年11月18日

附:

组长:田敬明副组长:崔树学成员:刘泽泉

组长:崔树学副组长:张尚珍成员:王滨祥

6.乐园学校教师聘任制度 篇六

为了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优化师资力量的合理分配,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优胜劣汰,以促进我校教师积极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聘任在班主任聘任工作结束之后进行,各班主任应该从学校利益和本班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的角度出发,择优选聘科任老师,不得徇私、拉小团体。

二、教师聘任实行双向选择,即班主任可以自主选聘科任老师,老师可以自主选聘班主任。

三、教师聘任实行竞聘与聘任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教师自主聘课,一方面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课程分配不了、课程设置不合理等,学校有权进行聘任或进行调整。

四、教师聘任课程的工作量标准:教师标准工作量为12分,且至少含一门主课,未达到标准的,应服从学校安排,拒不接受的,以落聘论处。

五、各村小负责人即相当于初中班主任,应结合本村小的实际情况招聘老师并妥善安排其工作。每村小6人(含负责人)。

六、教师聘任实行三级淘汰制。即在初中未聘上的老师就安排到在中心小学招聘,在中心小学未聘上的老师就安排到村小招聘,在村小未聘上的老师即视为落聘。

七、落聘教师的处理方法:教师落聘后由学校安排在岗学习一年,每周听课节数应满12分,与在岗老师一样进行考勤,只有基本工资,没有奖金和工作量,且年终考评视为不合格。一年后上岗,如果还不能被聘用,即视为下岗,拿80%基本工资。

八、凡年满50周岁的老师,原则上不落聘,但是必须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如拒不接受的,以落聘论处。

九、本制度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校行政会。

乐园学校

7.聘任方案2 篇七

为贯彻落实川人发[2008]7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达市府[2008]59号、宣教人发[2010]41号等文件精神及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聘任管理,充分发挥职称聘任的激励功能,更好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运行管理规范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教师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择优上岗的竞争机制,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乡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二、聘用范围:

本乡在编在册的公办教师。

三、聘用原则:

坚持以编定纲、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岗位设置

(一)、编制情况:根据宣编办发[200]36号文件,我乡的编制总数是

71人。

(二)、岗位等级设置

1、小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按编制设置小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46个,根据小学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45%、50%设置:

(1)高级岗位2个,根据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2:4:4设置五级0个,六级1个,七级1个。

(2)中级岗位21个,根据中级岗位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3:4:3设置八级7个,九级8个,十级6个。

(3)初级岗位23个,根据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之间比例5:5设置十一级12个,十二级11个。

2、初中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按编制设置初中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4个。根据初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5%、45%、40%设置:

(1)高级岗位4个,根据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2:4:4设置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1个。

(2)中级岗位11个,根据中级岗位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3:4:3设置八级4个,九级4个,十级3个。

(3)初级岗位9个,根据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之间比例5:5设置十一级5个,十二级4个。

3、双肩挑岗位

因工作需要,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岗位共4个,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并占专业技术岗位数。

五、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宣人发[2008]74号和达市府办[2008]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本条件如下:

1、基本任职年限

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在八、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八级、九级职员岗位,须在九、十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九级、十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十一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十一级职员岗位,须在十二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2、(一)、八级管理岗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有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身心健康。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⑴、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九级岗位工作四年以上;⑵、能独立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所承担的工作成绩突出;⑶、主持、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个人先进或成果奖励;⑷、考核(含述职考核)两个优秀以上。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⑴、中专及以上学历,受聘在十级岗位工作四年以上;⑵、能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十级期间工作业绩明显;⑶、主持、参与过技术研究或推广,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个人先进或成果奖励的;⑷、考核被评过优秀的。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担负起十级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

4、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⑴、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⑵、大学本科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四年以上;中专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八年以上;⑶、能担负起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

5、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⑴、中专及以上学历,新聘任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⑵、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六、拟聘任人员情况

我乡在册公办教师73人(专技人员73名),其中,高级2人,中级(中学一级)职称8人,(小学高级)24人,初级(中学二级)9人,(小学一级30人)。

七、聘用审核的权限:

中心小学按上级聘任规定,制定《田坝中心小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经全乡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文体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批准后,中心小学按照既定方案对全乡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统一聘任。聘任结果经聘任领导小组核定后报上级部门备案。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确定。

八、实施聘用办法

1、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任务、任职条件,按照《陕

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陕人劳发〔2007〕19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从学校实际出发,全面考察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遵循“先考核后竞聘”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聘用工作人员。

2、“双肩挑”人员的聘用按镇人劳社(2008)76号文件要求进行聘用。

3、首次聘任时,所有应参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条件均聘用到相应岗位,享受对应待遇。如果符合同一级别岗位的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须确定待岗人选时,则依据《田坝中心小学岗位竞聘量化细则》,采用考核量化的办法。本着既兼顾资历又重视工作绩效的原则进行考核后,先按考核分高低在相同职称、学科中从高到低不同岗位初定出拟聘人员,然后再对照岗位条件确定出正式的聘任对象。

4、由于我校未设置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采取“高岗低聘”的办法聘用小学二级教师。

九、实施聘用的方法步骤

1、组织召开教职工聘用制实施动员大会,成立聘用组织机构,负责对聘用工作的领导和实施。

2、制定聘用方案,在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上报县文体局审查,再报县人事部门职能科室审核签章后组织实施聘任。

3、学校向教职工公布各类岗位设置数额、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岗位目标责任等事项。宣布本校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4、个人申报。应聘人员根据竞聘有关要求和自身条件进行岗位申报,个人可申报1-2个工作岗位。

5、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聘用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

6、竞聘考核。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竞争上岗,聘用领导小组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7、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示聘用结果。

8、学校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协商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任书和管理册。

9、报人劳社保部门备案。

十、聘期及合同的签订

聘任工作结束后,中心小学与被聘用教师签订县上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1-3年。

十一、聘用工作组织机构

1、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是:①做好学校聘用的宣传工作;②根据上级要求拟定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说明书》《竞聘考核细则》等;③对竞聘教师实施考核、考评、资格审定,负责组织具体的聘用工作;④与教职工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和《任期目标责任书》。

2、民主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①对聘用工作实施全过程的民主监督;②收集整理教职工对聘用工作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③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协调处理聘用工作中的问题。

十二、工作要求

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理解实施聘用制度的重要意义,要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和参与聘用工作,在聘用过程中要讲纪律、顾大局,对意见的反映和处理要讲程序,对组织的裁决要讲服从,确岗后,要按时到岗履行职责。

2、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教师聘用工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的工作纪律、严密的工作程序、公开公平的方式认真搞好教师聘用。要坚持阳光操作,将聘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具体要求向教职工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工作程序。整个聘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切实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想到想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在首次进行的聘用管理工作中,由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依据《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专项考核,根据考核分从高到低确定同类职称中不同岗位的拟聘人员。然后,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对照各岗位条件对考核后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讨论,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予以正式聘任。首

次聘用对照条件时不考虑在低一级岗位上的聘用时间。

2、首次聘任工作完成后,以后如果有同类职称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拟聘人员同时竞争相同岗位时,依然进行岗位聘任管理专项考核。聘任办法同第一条说明内容。

3、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若与本校过去制定的各项制度、方案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

8.学校外聘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篇八

聘任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定,甲方聘任乙方担任2017至20 18学年

学期

专业

课程的任课老师。具体上课时间双方商定后的课表为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的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开课以前向乙方提供课程表、学生名单。

(二)根据实际授课时数,甲方按照每课时

元(含税),每课时40分钟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课酬。

(三)甲方不负责管理乙方人事档案,无须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福利。

(四)聘用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检查、监督教学效果,及时向乙方反馈甲方和学生的意见,根据学生反馈、学生测验成绩及平时教学情况检查,决定续聘与解聘。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制定相应的教学进度计划表,并于开课一周内上交教导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中的进度安排进行授课,完成本门课程的所有教学内容。

(二)乙方应在开课一周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给甲方,作为乙方交给甲方的身份及学历档案。

(三)认真备课,按甲方的培养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教学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上课前需在课堂记录表上进行签字(外聘教师课时统计按照课堂签到为准)。

(四)上课时乙方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顶课。有事确需请假调课者,须以书面方式至少提前一天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调课,同时在申请中注明补课时间并按时补课。乙方在聘用期间如出现迟到一次扣5元,迟到超过半节课的按照缺勤处理。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勤一节扣20元。迟到、早退、缺勤一次均计违规一次,总计违规达到平均2次/10节的,扣罚总报酬的5%。

(五)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功能室管理规定及功能室操作规范进行实训教学和实训操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六)乙方应自觉接受教务处和甲方的教学监督、检查和考核,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如乙方出现甲方认定 的教学事故,甲方有权依据本学部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乙方不得携带校园违禁用品或邀请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遵守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安保制度。

三、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遵守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8年 3月5日

9.2024学校聘任工作方案 篇九

《XX市实验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方案》经校第四届三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从二OO四年四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XX市实验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方案》是在XX市教育局职改办2003年4月下发的《关于我市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的指导方案(试行)》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广大教师的建议、意见,在年度考核,教龄、学历、任职年限和其他等三个方面的细节分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在实行差额推荐、聘任时,校龄长的、教师发展性评价得分高的予以优先考虑。其他各项要求仍按“XX市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的指导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的调整细节如下:

一、年度考核:(计75分)

每人挑选任职期中的成绩最突出的三个学年度考核,将三年的年度考核分取平均值乘以75%,满分75分。

二、教龄、学历、任职年限:(计15分)

1、教龄满分5分, 15年以上5分, 不足15年的每少一年减0.2分。

2、学历满分5分,本科以上5分,大专4分,中专3分。

3、任职年限满分5分,按任职期年限满,申报高一级职称每超过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聘任按取得任职资格年限起,每超过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三、其他:(计10分)

1、有关职务满分4分:一层正职领导4分;一层副职与二层正职3分;二层副职与教研组长、年段长、班主任2.5分;辅导员与备课组长、特岗人员2分;一般教师1分。

2、教学教研成果获奖满分4分:

⑴教学教研表彰满分2分:省级名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课题获奖者、课改积极分子、优质课评比、说课、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与本学科有关的竞赛一等奖2分,地级1.5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⑵专业论文满分2分:在省级CN刊物上发表、省级学科学会专业论文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在地级报刊上发表、地级学科学会专业论文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5分,三等奖0.75分;专业论文获县、局一等奖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专业论文在校汇编的得0.25分。

3、各级表彰奖励满分2分,按职改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表彰,省级以上2分,地级1.8分,市(县)级1.5分,局级1分,校级0.5分。各级部门表彰在同一级的分值上降一档计分。

附:XX市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的指导方案(试行)

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

推荐、聘任工作的指导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XX市人事局、XX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综[2003]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强教师职称推荐、聘任的量化标准工作,根据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提出试行方案: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各单位要成立职称推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职称推荐申报以及聘任管理工作。推荐、聘任标准要量化衡量,注意克服论资排辈,做到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保证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的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聘任原则,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实行差额推荐与聘任。要真正把学校中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或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聘任工作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在推荐、聘任工作中要做到“三公开一监督”,即计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与本人见面)、申报推荐和聘任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履行岗位职责和任职期考核作为推荐、聘任的主要依据。在拟定职称推荐方案或聘任方案时,应从年度考核,教龄、学历、任职年限和其他三个方面进行计分(满分100分)。

(一)每人挑选任职期中成绩最突出的三个学年度考核,将三年的年度考核分取平均值乘以百分之七十五,占总分的75%,满分75分。

(二)教龄、学历、任职年限占总分的15%,满分15分。

⑴教龄满分5分。15年以上5分, 10至14年4分,10年以下3分;

⑵学历满分5分。本科以上学历5分,大专学历4分,中专学历3分;

⑶任职年限满分5分。按任职期年限满,申报高一级职称每超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5分;聘任按取得任职资格年限起,每超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5分。

(三)其他占总分的10%,满分10分。

⑴有关职务满分4分:一层正职领导;二层正职与一层副职;年段长、教研组长与二层副职;备课组长、班主任、副年段长、教研组副职,分别为4、3、1.5、1分。

⑵教学教研成果获奖满分4分。

a.教学教研表彰满分2分。省级名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课题获奖者、课改积极分子2分,地级1分,县级0.5分。

b.专业论文满分2分。在省级CN刊物上公开发表、省级学科学会专业论文一等奖得2分, 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专业论文在地区级报刊上公开发表、地区级学科学会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1.25分,三等奖0.75分;专业论文获县、局一等奖得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专业论文在校级汇编的得0.25分。

⑶受各级表彰奖励满分2分。按职改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表彰,省级以上2分, 地级1.5分。市(县)级1分,局级0.5分,校级0.25分。

以上三项计分,每项分值不变,细了可由学校补充完善,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再公布执行,并明确有效时间。

四、予以解聘的对象:

1、受刑事惩处和留党察看及开除留用处分人员;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3、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4、出现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人员;

5、不能履行聘约规定和擅自离岗人员;

6、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或窃取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人员;

7、违反师德师风(南教综[2000]133号)有关措施条款的对象;

8、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受处分后职级和工资待遇确定问题的通知》[闽人函(1998)57]号文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不予聘任的对象: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情节严重者。

2、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3、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未满一年;

4、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6、借调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含省、市人事职改部门文件另有规定的);

7、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

8、聘任前连续病体一年(含一年)以上人员;

9、上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10、因工作调动考察期(指本专业)未满3—6个月;

11、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

1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人员;

1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理期未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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