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规划(精选5篇)
1.重庆市南川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规划 篇一
附件1: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0年文化工作要点》提出的“建立若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分类指导东、中、西部和城乡基层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探索“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的工作方式,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文化部、财政部拟将共同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充分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集成、整合、提升“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二、基本做法
(一)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确定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意义的地区和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以及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
(二)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设工作,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是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设计研究成果是示范区(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示范区(项目)应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成为课题研究的实践基地,深化推动课题研究,使之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进行,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之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
(三)与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和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工作相衔接。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内容展开,着重推动突出困难和问题的解决,通过规划管理和创建过程,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有序推进。鼓励地方探索经验,形成典型和特色,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与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和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等工作有机统一、相互衔接。
三、创建原则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既有长远的发展目标,又有近期实施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措施,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结合实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的指导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机制。
统筹城乡、突出特色。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从满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出发,密切结合当本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优势,注意城乡统筹城乡,探索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保证基本、惠及全民。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加强合作、共建共享。按“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参与示范区(项目)建设。
四、创建类型和申报基本条件
(一)创建类型。
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为构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某一方面、某一构成要素进行探索,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组成方面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
(二)申报主体。
示范区的申报主体:地级市(区)人民政府(含省直辖的县级人民政府)为主。
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地级市(区)文化管理部门(含省直辖的县级文化管理部门)为主。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申报基本条件为:文化工作基础较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制度设计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综合示范带动作用。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申报基本条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在某一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对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形成较为成功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五、重点任务和重点创建内容
(一)重点任务
1.、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具有地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状况,在分析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重点,提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规划和目标,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力争取得有全国示范意义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建立符合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整体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共建共享。以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3.、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公共文化服务的人、财、物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与考核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激励机制等。
4.、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行“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加强以管理和服务为核心的“软件”建设,在“管好”、“用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率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二)重点创建内容
1.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县、乡(镇)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服务人口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示范区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置率和覆盖率、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率等指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整合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实现资源共享、联合服务,使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效益得到发挥。
2.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资金和技术保障体系。建立公共文化专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聘任制度,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志愿者、业余文化骨干三支队伍健全。加大投入力度,改进投入方式,建立起稳定高效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设备配置标准(含公共图书馆购书费标准),按照标准落实资金,配备技术设备并培训技术人员。建立公共文化远程服务网络。公共文化服务的人、财、物得到基本保障。
3.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建立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反馈机制,以及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明确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主体、方式、渠道并已经落实。公共文化机构实行经常性开放和免费服务,有针对性地设立和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逐步做到凡适合面向市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都可以从市场招标购买,把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从文化系统的“内循环”转变为市场的“大循环”。
4.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组织指导专业发展与行业自律、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系。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
5.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建立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实施,制定并实施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标准和评估标准(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机制及“公共文化服务居民满意指数”),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6.建立制度设计成果资源共享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加以宣传和推广。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同类地区的发展提供借鉴。
六、创建标准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用地指标、评估定级标准等为遵循,制定具体创建标准。
在《创建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形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标准》,对各个创建单位进行审查验收。
七、创建周期
创建周期为2年。从2011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示范区(项目)申报、创建、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命名颁牌。2012年、2014年、2016年分别公布第一、二、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命名名单。
八、创建示范区(项目)评定程序
创建示范区评定采取地方人民政府主动申报的办法,经省级文化、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由文化部、财政部批准确定。
创建示范项目评定采取地方文化行政部门主动申报的办法,经省级文化、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由文化部财政部批准确定。
(一)申报。根据创建示范区(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参照文化部、财政部制定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申报创建示范区(项目)。每批每省申报创建示范区候选名额不超过2个,申报创建示范项目候选名额不超过4个。
(二)评审。文化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申报的创建示范区(项目)进行论证和初评审,提出创建名单。
(三)确定。文化部、财政部根据评审结果,考虑区域、结构、代表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名单并公示。
(四)验收和公示。列入资格名单的创建单位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两年后,文化部组织专家委员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标准》,对各个创建单位进行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最终名单在媒体公示七天。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创建资格命名和授牌。
(五)命名和授牌。通过验收和公示的创建示范区(项目),经文化部、财政部审批同意,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并授牌。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文化部、财政部将定期对已通过验收命名的示范区(项目)按照与时俱进修订的创建和验收标准进行复查,对后续工作后续保障不力、有明显退步、在一定期限内经整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示范区(项目)予以摘牌,撤消其示范区(项目)资格。
九、工作机制
(一)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加强领导,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文化部、财政部领导任组长,两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统筹指导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创建示范区(项目)申报条件和标准; 2.审查批准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项目;
3.指导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区(项目)创建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对示范区(项目)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决定有关奖惩。
(二)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办公室 工作办公室设在文化部社会文化司,负责示范区(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汇总各地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各创建示范区(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向文化部提出创建国家级示范区(项目)建议名单;
2.受领导小组委托,指导各创建示范区(项目)开展工作;
3.组织开展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业务和管理培训;
4.推动各地区之间、各创建示范区(项目)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研究总结、宣传推广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经验。
(三)专家委员会
为统筹指导示范区(项目)创建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审订创建示范区(项目)评审标准和课题研究体系;
2.、受领导小组的委托,对各省(市、自治区)申报的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意见;
3.、对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进行咨询和技术指导; 4.、协助开展创建示范区(项目)和课题的评估、验收等工作。
(四)地方文化、财政厅(局)
负责统筹本省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对本省申报的创建示范区(项目)进行审核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向文化部、财政部统一申报,并负责督促指导本省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十、激励机制
(一)通过验收的创建单位,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并授牌。
(二)为了鼓励和调动地方创建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给予补助和奖励。
2.重庆市南川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规划 篇二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郑州市
一、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战略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把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标志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工作,成为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201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行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将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国家要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更需要用文化来凝聚全体国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以和谐文化、和谐精神教育、引导、鼓舞国人自觉地、齐心协力地为实现富民强国出力。因此,不断深入研究探索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
二、郑州市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了创建过程管理各项措施
一是健全了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单位主管和各县(市、区)政府行政正职为成员的郑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新局局长李宪敏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石歆、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吴玉琦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活动组、后勤保障组和课题研究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管和实施全市创建工作。办公室人员是从宣传部、文广新局、财政局、社科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的精兵强将,加强了示范区创建的专业人才力量。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二是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具体创建单位,由市长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各业务单位行政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创建工作督导通报制度,要求各创建单位每月向市创建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市创建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创建单位督查指导创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好的做法进行通报表扬,供其他单位借鉴学习,以保证各项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三是建立了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郑州市市本级连续五年每年设立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维护、设备购置、图书更新、免费开放补贴和组织公共文化活动等。各县(市)区财政也都设立了300万元—1000万元不等的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农村文化大院设施维护和活动开展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正常运转,保证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年增长。在保证政府投入不少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赞助等政策,拓宽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同时,加大审计和监督,提高公共文化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规划先行,制订了“一个规划、两个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全力打造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郑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和《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方案》,并以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文件下发。各县(市、区)政府也都参照制定了各自的创建规划、宣传方案和制度设计研究方案,明确了全市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创建期限、步骤等关键要素。目前,全市各项创建工作都在按照创建规划有条不紊地展开。我市创建规划的创新点是突出河南特色,郑州市特点,充分利用河南省、郑州市的文化资源优势,目标明确,抓手具体,操作性强,易于实施。
按照文化部、省文化厅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进展顺利,课题研究已形成初步成果。针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依托郑州大学成立课题研究团队。研究团队共有6位研究人员,全部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研究方向涉及文化产业、公共管理、历史、中文、新闻等学科。围绕“群众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调查与分析”、“当前公共文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群众文化需求形态研究”、“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研究”、“ 城乡基本文化权益内容及量化指标研究”“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指标研究”等课题,展开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研究报告5万多字,内容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文化需求调查报告。结合问卷调查和座谈资料,主要分析了基层民众文化活动的参与情况、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情况、宗教活动、传统文化价值的遵从情况、民众对文化活动的满意度评价等内容;第二部分是总体评价。主要从思想认识、文化投入、文化服务与产品供给、管理体制、文化队伍建设等方面分析了公共文化建设中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第三部分是群众文化需求的基本理论。结合文化的内涵提出了群众文化需求的四个层面:物质文化需求层面、制度文化需求层面、行为文化需求层面和思想文化需求层面;第四部分是民众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研究。内容包括文化需求反馈机制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关系、影响公共文化需求反馈机制的主要因素、健全公共文化需求反馈机制的对策建议;第五部分是基本文化权益量化指标研究。内容包括文化权益内容量化指标框架、基本文化权益实现现状分析、基本文化权益实现途径探索等;第六部分是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指标研究。内容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界定、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指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議。
(三)強化宣传动员,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我们及时召开了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任务,会议下发了《郑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郑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省市领导和郑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部长、财政局局长、文广新局局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新郑综合保税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省、市主要领导发表了讲话,对全市的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上,郑州市市政府还与县(市、区)政府和创建成员单位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加强对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我们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哲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新局局长李宪敏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宣传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充分利用郑州日报、郑州晚报、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中原网、中原手机报等市属新闻媒体,积极协调和动员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采取设置专栏、编发创建工作简报、组织评论文章、以及依托动员会、骨干培训会、宣传橱窗、公益广告及户外大型LCD等形式,广泛开展我市示范区创建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宣传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要求,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推进情况及取得的实际效果,最大限度地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和公众知晓率。
(四)强化公共文化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现基本覆盖。为推动郑州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将“文化共享工程”与广电、电信部门建设的“村村通”工程结合起来,与组织部门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教育部门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起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我们积极做工作,争取上级和本级财政支持,搭建和完善标准化的硬件设施平台,以数字化资源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建设和自动化、网络化建设。2008年,市政府共投入建设经费492万元,建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郑州支中心,并实现了与组织部党员远程教育网对接。建成了六县(市)和六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完成了1939个行政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升级改造,有力促进了农村地区文化发展。
二是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大力推进。我们按照文化部“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建立标准化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全市已建成1921个行政村文化大院公共电子阅览室,新建改建了312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电子阅览室。2012年,市政府又将新建300个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列入了为民办十大实事项目,建成后,每个给予5万元以上的奖补。2012年年底实现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全覆盖。
三是公益性文化设施对社会公众实现免费开放,零门槛进入。严格执行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了郑州市财政局、文广新局《关于推进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已于2011年底前免费向群众开放。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各级公共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不断提升免费开放的内容与质量,实现均等普惠、高效优质的免费服务,建立完善的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
四是农民工文化建设全面铺开。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在农民工文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农民工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服务对象,在经费保障和资源配置上充分考虑辖区内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切实提高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服务能力,使农民工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年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全市群艺馆、文化馆设立了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艺术辅导培训室。全市社区公益性文化活动阵地全部就近、便捷地向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开放。还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由省市县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定期在市内各大广场举办文艺专场演出,夜场电影放映等,供农民工免费欣赏,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精神文化生活和娱乐活动。
五是针对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近几年,我们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外,还充分利用文化阵地开展针对基层的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培训与辅导。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郑州市政府连续四年将培训千名文艺骨干队伍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每年投入培训资金100万元,四年来共培训基层文化骨干5000多人次,有力的加强了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此外,郑州市群众艺术馆多年来每年举办3次以上免费培训班,每班40-60人,每期3-5天,请省、市有关专家授课,对全市基层文化干部进行轮训,提高了学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素质。县、市(区)文化馆常年坚持举办免费培训班,聘请省、市、县(区)知名教师执教,对以青少年为主的社会学员进行舞蹈、声乐、器乐、美术、书法等培训。市群艺馆、县(区)文化馆的专业干部,还根据群众文化活动的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到现场,对农村、社区、企业、部队、学校的文艺队伍进行培训辅导,为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郑州市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存在的问题
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绩,但与国家制定的创建目标体系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街道办)文化站人员还不够固定;村文化大院和社区文化中心人员未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中来;农村文化设施比较陈旧,活动内容比较单调,组织活动质量不够高,设施利用率还比较低;全市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人才比较缺乏等方面。
下一步,郑州市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的实现:一是抓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二是全面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能力;三是合理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人员和资金保障力度;四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强化对创建示范区过程的监管;五是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全面推动郑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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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庆市南川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规划 篇三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
2.图书馆建设。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3.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设。市辖两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 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村(社区)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结合村级(社区)行政组织办公场所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6.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7.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积极组织城市文化行政部门和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区、市)的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8.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设置方便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市县两级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县级以上文化馆经常性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9.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0.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实现免费开放。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
11.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12.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1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市、县图书馆建立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的总分馆制,实现通借通还。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
14.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等的资源服务。
15.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市一级建设3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建立网上 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群众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方面
16.政府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
17.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18.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19.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 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方面
20.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2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落实。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近三年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2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3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指导员)。
23.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
24.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25.利用网络、声讯、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当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方面
26.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
27.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其他方面
28.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并已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9.结合具体实践,参与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同类地区的发展提供借鉴。课题报告通过专家组验收。
30.涉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31.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附件2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标准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投入稳定,设施完备,队伍健全,活动丰富,服务效果显著,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性。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和体制、内容和形式、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
2.导向性。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典型性,在全省(区、市)产生广泛影响,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应用价值。
3.带动性。与实践紧密结合,创造了好的作法和经验,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4.重庆市南川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规划 篇四
创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情况汇报
2014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三门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概况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1、基地简况
2、活动情况
3、社会效益
项目特点
1、广泛的群众性
2、纯粹的公益性
3、独特的地域性
4、独具的创新性
5、显著的示范性
意义及价值 发展愿景 三门峡“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
创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情况汇报
三门峡“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是按照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为实施“文化强市”战略,依托三门峡国际文博城而打造的一个集文艺演出、体育健身、文化交流、旅游休闲等为一体的大型群众性文化综合体,2012年2月项目建成投入使用,2013年初具规模,2014年基本成型。三年来,累计组织各类文艺演出
场次、体育赛事
场次、书画摄影展览
场次,观众达200万人次,组建各类群众性演艺体育团体12个,辐射到三门峡周边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10余个县市,得到了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国家文化部非遗司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第一章
三门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概况
三门峡地处豫、晋、陕三省交界处,地域面积10309平方千米,人口230万,历史悠久、风景优美,文化积淀深厚,是古丝绸之路上的经济文化重镇,也是华夏文化和黄河文化的发源地。三门峡历届市委、政府非常重视文化事业发展,所辖的六个县(市、区)中,有四个国家级先进文化县(市)(灵宝市、义马市、陕县、渑池县)、一个省级先进文化区、32个省级文化先进乡镇、3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9个省级民间艺术之乡。全市 现有文化馆7个,图书馆6个,博物馆6个,其中国家一级文化馆4个,国家一级图书馆4个。在全市75家基层文化馆(站)中,仅近两年时间,就先后有20家被评为全省先进文化服务单位。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成了文化大院,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体系。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地简况
三门峡“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以三门峡国际文博城为主阵地,充分利用文博城的场地和设施资源开展各类活动。三门峡国际文博城是市委、市政府投资12亿元建设的融文化、体育、会议、会展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公益工程,总占地面积300亩,2012年3月投入使用,拥有可容纳3万人的体育场和同时接纳500人锻炼的运动公园,建有可容纳1100名观众的大剧院一个、容纳800名观众的多功能演艺厅一个、容纳500名观众的中型剧场一个,设有3万平方米的展览厅和群众艺术馆、老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城市规划馆、党史方志馆等6群众文化活动专业场馆,室外配套有32万平方米的文化公园和文化广场,搭建有800平方米的水上舞台和大型音乐喷泉,配备有国内一流的灯光、音箱,设备先进,技术一流,可完全满足各类大中型文艺演出、大型体育比赛、大型会议会展需要,是迄今为止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设施最先进的文化服务综合体。
为充分利用好文博城的平台,大力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直工委、市文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事管局等单位配合,深入挖掘和整合社会文化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2012年,在文博城建成投入使用后,先后在新落成的大剧院和多功能厅组织了世界经典芭蕾舞剧、国际比基尼小姐大赛、少儿钢琴大赛、捷克黑光剧、儿童剧白雪公主等10余场高水平的演出和比赛活动。在体育场先后举办了黄河旅游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晚会、庆祝建党9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随着文化演出活动的成功举办,广大市民对文化艺术的追求梦想也被唤醒,对更多、更精彩、更高雅的文化生活向往愈加迫切。在此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顺势而为,决定依托文博城,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增加内容,打造更为广泛、更受群众喜爱的文化服务体系。在文艺演出方面,2013年6月,将演出阵地由室内扩大到室外,在文博城文化广场搭建起露天舞台,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事管局共同主办的消夏音乐季拉开了帷幕,每周组织两场公益性演出,一直持续到10月份,同时筹备组织了第一届群众广场舞大赛,共有13支群众代表队参加比赛。在体育比赛方面,由市体育局、市足协、市事管局联合主办了“文博城“杯消夏足球联赛,来自黄河金三角三省四市的16支足球队参与,从7月份踢到10月份,共计50多场比赛。在文化交流 方面,利用黄河旅游节和特博会的平台,在科技中心文化展览专区先后组织了14场书画摄影展。在文化惠民方面,成功举办了国际黄河文化旅游节、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中博会、年货会、文化庙会等展会活动。伴随着一系列文化活动的成功举办,加之中央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新政策的出台,市委、市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以更大的手笔建设“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2014年,借鉴张艺谋打造的“印象”系列大型实景演出项目,在文博城文化公园水平上搭建起800平方米的水上舞台,配置了一流的灯光、音箱,利用全市各单位、各社会演出团体、各民间演出协会,精心组织了“印象·天鹅城”消夏音乐季演出活动,每周演出2场以上。与之相响应的消夏足球联赛、广场舞大赛、大剧院演出、书画摄影展等活动轮番上阵,使文博城成了一个名符其实、在黄河金三角区域极具影响力的文化演艺基地。
二、活动开展情况
2012年至2014年各类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一)室内演出
在3万人体育场先后举办大型文艺晚会6场次,观众累计达25万人次;
在大剧院、多功能厅先后组织综艺晚会23场次、儿童剧20场次、话剧10场次、歌舞剧3场次、戏剧8场次、文化比赛11场次,观众累计达10万人;
(二)室外演出
“印象·天鹅城”消夏音乐季累计演出72场次;广场群众集体舞大赛30场次;广场文化演出42场次,观众累计达144万人。
(三)体育活动
“文博城”杯消夏足球联赛、篮球联赛,黄河金三角足球邀请赛、乒羽邀请赛均已举办两届,累计240场;先后承办了国家开发银行足球对抗赛、全省建行系统乒乓球比赛等省级赛事5场次;举办全市大型体育运动会3场次,观众累计达10万人。
(四)文化展览
先后举办书画展11次、摄影展8次、科普展3次、成果展2次,观众累计达3万余人。
(五)展会活动
举办了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届中国国际(三门峡)黄河文化旅游节;第一、二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第十六届中博会、中部六省旅游博览会等大型展会8场次。举办生活用品交易会、年货会、房交会、车展共计30余场次,观众累计达近百万人。组织了2014春节文化庙会,观众达20万人。
三、社会效益
“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的建设不仅带动了三门峡文化发展进入了全新阶段,而且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益。
(一)实惠了群众。“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建设三 年来,累计有200万人走进文博城,欣赏自己喜爱的文艺节目,享受到高雅艺术的熏陶,得到了身体的锻炼和思想的升华,有些市民说,三门峡现在真好,在自己家门口都能欣赏到国内外顶尖的文化艺术大餐,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许多群众反映,以前想去纳个凉、锻炼个身体却没地方去,现在好了,不仅可以纳凉,还能免费看演出、看比赛,感觉和大城市生活没什么两样。
(二)整合了资源。过去因为三门峡城市小,文化体育设施不健全,广大市民中的文艺爱好者和体育爱好者想玩却找不到地方,找不到舞台。基地建成后,使这些群体有了阵地,有了靠山,各个阶层的文艺体育爱好者纷纷投入基地活动中,基地组织者顺势利导,把各类社会闲散的文化人力资源有机整合起来,先后组建了交响乐团、民乐乐团、合唱团、女子十二乐坊、“春之韵”舞蹈队等8个演出团体,作为文化演出的基本班底;组建了文博艺术学校、戏迷协会、书画院、文博摄影工作室等文化培训组织,对广大艺术爱好者进行培训指导,形成了引导全市文化发展的正能量。
(三)扩大了影响。基地的建成,活动的开展,极大地宣传了三门峡,现在,凡是到三门峡人,都要到文博城去看看;凡是看过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的人,无不树大母指的。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国家文化部非遗司的领导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在观看了演出活动后,都称,想不到三门峡也有交响乐团,想不到你们演出的水平这么高,想不到这里的文化活动搞的这么火。人民日 报、人民网、央广网、凤凰网、《河南日报》、大河网、河南省政府网、河南电台新闻广播网、《三门峡日报》等中央和省市级主流媒体先后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印象·天鹅城”演艺文化基地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极大地提升了三门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
项目特点
“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广泛的群众性。基地所举办的各类活动全部以实惠群众为落脚点,以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娱乐、自我锻炼为目的,所有参加演出人员全部为群众演员,没有请过任何名星和大腕,没有请过任何商业演出团队,纯粹的群众演给群众看,因为不带任何商业色彩,所以能够扎根群众、贴近群众,深受群众的喜爱。
二、纯粹的公益性。无论是消夏音乐季,还是消夏足球联赛,无论是广场舞大赛,还是文化才艺比赛,全部都是免费让群众观看。所有参加演出的演员都没有工资,演出器乐都是自己准备。演出舞台的搭建和设施的配备以及必要的演出组织费用,采取政府投一点、市直单位拿一点、企业赞助点、广告收入一点的方式予以解决,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鲜明的地域性。三门峡国际文博城是全省乃至全国为数不多的集文化演艺、体育健身、会议会展、文化交流、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场所,具有极强的不可复制性,极具鲜明的地域特色。而在此基础上所建设的“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也有极强的地域符号,能同时集中开展这么多活动,是其它地区 不能具备的。
四、独具的创新性。首先是思路的创新,文化事业的发展基础在群众,潜力在群众,受众也在群众,各地都在探索惠及群众的文化活动发展路子,作为一个规模不大、经济不强的三门峡,能够以极大的气魄,让群众尽享发展成果,愉悦精神生活,离不开思路的创新。其次是形式的创新,其它地方的“印象”系列无不是借助名景、名人的影响而塑造的,而三门峡以敢想敢闯敢干的思想,打造微型“印象”版,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就这是在文化发展形式上的大胆创新。
五、显著的示范性。三门峡“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的建设初衷就不仅仅局限于三门峡,而是立足于黄河金三角三省四市,打造区域性文化体育中心。三年来,不仅让三门峡的广大市民过足了瘾,而且还吸引了周边陕县、灵宝、洛阳的洛宁、宜阳及山西运城、平陆、临汾和渭南地区的群众来三门峡观看演出、参与比赛,他们或组织节目、或组建球队相继参加了三门峡大型文艺晚会和足球联赛,为促进三省四市的合作交流起到了示范作用。三门峡辖区内的各县市更是纷纷效仿,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类似的活动。灵宝市组织了“梦想金城”广场文化演出,卢氏县组织了“舞动莘川”演出活动,陕县组织了“美丽陕县”活动,在崤函大地掀起了群众文化活动的热潮。
第四章
意义及价值
“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系列活动的开展,对促进三 门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对塑造城市灵魂和内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化建设是一个城市的精神和灵魂,如果一个城市不重视文化建设,肯定不会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城市,更不可能成为一个极具吸引力的城市。近年来,随着我市“四大一高”战略的实施和“明理诚信、善做善成”三门峡精神的渗透,三门峡城市的精、气、神都在与日俱增。特别是“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的开启,极大地丰富了城市的灵魂和内涵,让每个走进三门峡的人都能感受到这个城市的活力、领略到这个城市的文化、享受到这个城市的繁华。
(二)对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非凡的推动作用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符号让人们去感受、去记忆,三门峡也享有“黄河明珠”“天鹅之城”的美誉,如今,又多了个文化符号。只要到三门峡的客人,都要到文博城走走看看,只要到文博城的客人,都被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所吸引。还有许多从媒体上看过报道的外地城市,专程到三门峡来考察学习,一些投资客商更是被这些文化符号所吸引,到三门峡来投资兴业。
(三)对探索群众文化活动新路子具有引领作用
以前组织活动都是政府出资,投入资金多,投入人力多,而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许多地方都有意减弱了文化事业的投入。在这种大形势下,我市以创新的精神,通过市场化手段和 途径,做活了文化发展这篇文章。在系列活动中,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外,政府基本没有掏过钱,初步探索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受益的活动发展模式,在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的基础上极大的丰富和活跃了市民的文化生活,提升了城市品位。
第五章
发展愿景
虽然“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初见成效,但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的空间还很大,需要提升的内容还很多,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提质、规范、完善、提升”的思路,全力打造“印象·天鹅城“文化演艺基地升级版。
(一)在政府层面。将“印象·天鹅城”文化学艺基地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文化强市”整体战略部署,在资金外扶持,在政策上倾斜,将基地建设作为一个重要品牌,一个新的城市景点,作为一个文化产业,进行培植。
(二)在内容层面。进一步挖掘仰韶文化、虢国文化、道教文化、佛教文化、黄河文化等具有三门峡地域特色的优势文化资源,编排 “仰韶之光”、“虢风古韵”、“天鹅之恋”、“美丽黄河”等与三门峡地域文化密切相连的大型歌舞等具有代表性,充分彰显三门峡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的文艺节目,极力展现三门峡的悠久历史文化。
(三)在组织层面。坚持以 “印象·天鹅城”消夏音乐季为龙头,以大剧院为阵地,在演出内容上更加注重节目质量和品位,不断增加节目的种类,尽可能地挖掘当地的民间文化,通过包装,搬上舞台,力争编排一批极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文艺节目。
5.重庆市南川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规划 篇五
毛朝晖
3月25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动员部署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省文化厅李晖厅长莅临会议指导,腾飞市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
充分肯定近年来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实施“文化提升”战略,建设文化强市,基本建立了“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
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把构建覆盖城乡、功能齐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化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基本形成了市级有标志性设施、县市区有馆、乡镇(街道)有站、村(社区)有室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神农大剧院、方特欢乐世界、湘江风光文化休闲带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四馆一中心”(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市美术馆和市戏剧传承中心)等一批综合性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正在启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场,大都完成升级改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全部建成,基层服务点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已实现乡镇全覆盖。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115个。农家书屋建成1922个(区划调整前个数)。社区文化活动室建成206个。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
(二)服务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基本形成了多元化供给的公共文化服务格局。“周周乐”广场文化活动,自以来从未间断,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文化品牌,被评为“三湘群星奖”;炎帝广场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文化广场”、“全国优秀特色文化广场”.“株洲合唱节”、 “欢乐潇湘・欢乐株洲”、“高雅艺术大巡演”、“株洲读书月”、“我们的节日”等10余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影响不断扩大。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全部免费开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实现一村一月一场,每年放映2万多场。演艺惠民・送戏下乡常态化,每年近1000场。攸县“乡村大舞台”品牌,被列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去年精心打造的“社区大舞台”品牌,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办文化的积极性,形成了“群众办、群众演、群众看”的城乡互动的生动局面。同时,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市县乡三级联动已经形成,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正在凸显。现代传播体系和互联网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打造了“韵动株洲”、“文化株洲”手机APP、微信、微博、网站四位一体的公共文体服务平台。
(三)产品创作体系基本建立
市政府设立“炎帝文艺奖”,每两年组织对优秀文艺作品进行一次奖励,激发了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特别是近两年,进一步加大创作力度,不断提高了产品质量和水平。专业剧团创作排练的《红藤草》、《沥沥太阳雨》和《从前有座山》,相继荣获文化部“文华奖”和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大型现代花鼓戏《山竹》荣获第四届湖南省艺术节“田汉优秀剧目奖”,历史剧《大顺李岩》获第八届全国戏剧文化奖大型剧本银奖。去年精心打磨的原创音乐剧《天使合唱团》成功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获得“田汉大奖”.在第五届湖南省艺术节上,我市荣获10金5银2铜的好成绩,奖牌总数位居全省前列。
(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
近年来,我们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将全市2351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全部纳入保护规划编制,先后完成43处红色文物的保护规划,投入4亿多元修复了一批重要的文物景点。炎帝陵二期、朱毛首次会面旧址万寿宫、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江书院、株洲秋瑾故居,南方公司工业文化遗产群等得以全面修复。炎帝陵――桃源洞(神农谷)被列入《中国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红军标语博物馆进入全国红色旅游精品景点名录,炎帝陵被公布为国家级风景区,正组织申报国家级5A景区。同时,我们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把非遗保护纳入大文化、大旅游、大商业整体布局建设,推进非遗进校园、进市场、进演出工作,挑选有代表性的特色项目进行研究和推介。目前,我市对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11项省级名录开展数字化记录保护工作,初步建立非遗保护数据库。
(五)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在文化人才培养上进行积极地探索和实践,设计了一条“走出去”、“请进来”、“传帮带”的路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培养平台,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文化人才库,建立了业余文艺团队名录,全市1286家业余文艺团队,近10万群众文艺骨干活跃在最基层,服务在第一线。
尽管我市在文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全市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特别是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部)创建标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硬伤”.
一是基础设施薄弱。我市每万人拥有三馆一站面积仅为535.92�O,全省排名第9,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638.48�O;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0.763�O,全省排名第7.市级以“四馆一中心”为核心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规模小、档次低,馆舍面积离评估标准有很大差距;部分县区文化馆、图书馆不全、不达标;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不达标,8个街道还未设立文化站;57%的村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未达到200�O。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基本上未配备流动服务车,延伸服务能力不足。
二是服务效能偏低。现有服务覆盖能力有限,针对贫困地区、特殊群体的服务项目不多。服务方式、手段滞后,没有有效对接百姓需求,存在需求和供给“两张皮”的现象;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和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库建设数据总量偏低,城乡电子阅报屏覆盖率仅为10%.多元化服务供给不足,尤其是“一县一区一品”方面,对文化资源挖掘利用不够,缺乏统一规划和创新,城乡差距大,存在“重城镇阵地、轻边远农村,重大型庆典、轻日常活动,重精英培养、轻大众普及”的现象。群众文化主体作用尚未充分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
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才断层、文化场馆“有馆无人、有人无编、有编不专”等现象突出。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县区一级财政投入很少,资金困难已成为制约文化事业发展的瓶颈,目前全市人均文化事业费离全国人均指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看到已有的基础和有利条件,更重要是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就是以创建为总抓手,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问题解决好,把短板补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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