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2024-09-07

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通用12篇)

1.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篇一

河北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5〕第2号

《河北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8月13日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张庆伟

2015年9月6日

河北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租赁、借用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场所、场地(以下统称场所),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一千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督促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安全监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体育、卫生计生、教育、旅游、工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信访、气象、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公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八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大型群众性活动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承办者应当签订联合承办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确定主要安全责任人。

第九条 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安检门、搜爆仪等安全检查设备;

(四)聘请安全保卫、电力、通信保障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五)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六)落实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灭火、突发气象灾害防范、应急疏散等应急措施并组织演练;

(七)接受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

(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提供物资、经费等必要的保障;

(九)保障活动场所内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对临时增加的辅助设施设置警示标志。

鼓励承办者招募志愿者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以下简称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并向承办者提供核准的活动场所人员安全容量、安全疏散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活动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二)保障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消防设施、器材和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配置齐全、完好有效,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五)配备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技术人员,保证重点部位的设施正常运转;

(六)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协助承办者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熟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

(二)熟练使用应急广播、照明和指挥系统;

(三)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四)掌握和运用其他安全工作措施。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组织查验现场,并对符合条件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定、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活动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备案;

(三)组织承办者、场所管理者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整改;

(四)核准活动场所人员安全容量、停车场泊位数量和划定的区域,核查出售、发放票证情况;

(五)指导承办者对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六)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七)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案件。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进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知识宣传;

(二)按照规定职责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审批、审核;

(三)按照规定职责监督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二)遵守活动现场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不得携带、展示侮辱性、非法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投掷杂物,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

(四)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配合安全工作人员查验箱包等随身物品;

(五)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

第三章 安全许可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一千人以上五千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五千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设区的市、县(市、区)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在省直管县(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该县(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许可过程中,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 申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人应当在举办日的二十日前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申请;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有关说明;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租赁、借用活动场所协议书或者占用公共场所、道路的证明。

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申请人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安全协议。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八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三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在七日内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现场查验活动场所的安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安全许可的决定,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在同一活动场所申请举办多场次相同内容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一次性安全许可,但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对每一场次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反恐防暴和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需要,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后果的,依法不予安全许可;已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回,并及时通知承办者,给承办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一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举办规模。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间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日的五日前书面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经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可变更。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内容以及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规模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第二十二条 承办者取消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日的三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公安机关发放的准予举办活动的安全许可证件。

变更、取消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形式及时通告,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应当单独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对活动场所组织实施现场安全检查。

实施现场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告知检查的依据、内容和要求,制作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现场安全检查的实际情况,并由工作人员和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承办者、场所管理者限期或者立即改正。对拒不整改或者无法整改的,依法责令停止举办活动。

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应当予以配合、协助,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 根据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需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情景模拟演练的,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承办者、场所管理者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演练。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等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许可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二)不得将大型群众性活动委托或者转让给他人举办;

(三)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海报、票证背书或者现场广播等形式,向参加活动的人员宣传交通管制、活动场所秩序、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四)入场、退场时对人员和车辆进行及时疏导;

(五)组织对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部位进行看护;

(六)在桥梁、涵洞、窄路、水域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七)未经批准,禁止使用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

(八)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发现涉嫌违法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七条 承办者出售、发放票证不得超过核准的活动场所人员安全容量。

承办者发现入场人员达到核准的活动场所人员安全容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采取疏导措施;发现持有假票证的,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

承办者可以采取实名售票、票证防伪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 承办者搭建临时设施、建筑物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与场所管理者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计、搭建、拆除临时设施、建筑物,确保临时设施、建筑物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必要时,承办者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进行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应当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承办者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接到报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负责应急救援的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对的职责要求,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条 承担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保安服务。

第三十一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社会化、市场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和安全管理。承办者可以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等情况,投保公众责任险等保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将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委托或者转让给他人举办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活动,对承办者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承办者出售、发放票证超过核准的活动场所人员安全容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实施安全许可或者安全检查;

(二)发现安全隐患不依法责令承办者、场所管理者整改;

(三)要求承办者委托指定的评估机构、专业机构或者保安服务公司;

(四)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五)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与活动有关的经营活动;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负责,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责成或者会同有关公安机关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公民自发进行人数在一千人以上的下列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参照本办法做好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新春祈福、重阳登高、清明祭拜等传统民俗活动;

(二)其他重大节日的庆祝、庆典活动。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2.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篇二

苗鼓文化,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对湘西苗族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苗鼓文化,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也对各个民族的鼓文化起到了借鉴作用, 此次在湘西吉首举行的国际鼓文化节就是吉首苗鼓文化与中内外其他民族鼓文化的一次交流, 也是各个民族鼓文化相互学习的机会。

湘西, 一个神秘的地方, 苗鼓, 一个神圣的“符号”, 湘西与苗鼓结缘, 苗鼓为湘西鼓舞, 这一鼓舞, 迎来了世界的盛宴, 2014年9月27日至30日, 对于湘西人来说, 甚至对于全国人民来说, 是一个值得激动的日子, 因为吉首将举办一场与鼓相容的盛宴。此次鼓文化节包括2014吉首国际鼓文化节开幕式暨国际鼓文化交流巡游、中国鼓乐经典音乐会、中国鼓王评选赛、中国鼓文化高峰讲坛、武陵山片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谷韵吉首无微不至”第二届全国微信大赛、乾州古城、德夯景区、矮寨大桥茶峒岸等景区现场表演、“谷韵吉首”自驾游、2014吉首国际鼓文化节闭幕式暨国际鼓文化交流展演等九项内容。

本次鼓文化节不仅邀请了新西兰毛利战鼓队 (大洋洲)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钢鼓乐团 (中美洲) 、巴西桑巴鼓队 (南美洲) 、圣火打击乐团 (非洲) 、韩国农家乐表演团 (亚洲) 等海外著名鼓队参加, 还特别邀请台湾威鸿鼓乐队、香港卓士风笛鼓乐队参与其中, 首次实现两岸三地鼓乐同台竞技的盛况。如此庞大的国际性鼓文化活动, 虽然有点小瑕疵, 但是在湘西吉首能举办成功。这与他的科学管理是分不开的。

一、从管理方面探讨成功的主要原因

(一) 政府有序的管理安排

在此次大型国际鼓文化节中, 吉首市政府在早前就在政府网站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每日的活动安排, 每个活动的地点安排, 以及每个活动的牵头人等等, 都进行了详细有序的安排。整个活动的流程明确, 责任到人, 组织有序。就以鼓队游街为例, 如果没有政府的有序的安排, 这样的大规模的游街表演活动是不可能在吉首这个道路拥挤的城市举办的。而且, 在此次大型游街活动中, 如果没有政府强有力的安保措施管理, 各国代表队的安全问题, 以及群众可以有序的观看表演活动问题等等, 这些让政府倍感压力的问题, 如果没有一个管理有序的负责的政府, 这样的活动是不可能成功举办的。

(二) 社会群众的自我管理

一个活动能够成功举办, 不光是举办方单方面的努力, 而是一个综合的因素问题, 此次吉首市国际鼓文化节能够成功举办不光是政府管理有序, 社会群众的自我管理也是离不开的, 没有社会群众对政府的和对鼓文化节的大力支持, 相信一个巴掌是不可能拍响的。活动期间, 吉首市市民的主动停车几天, 开车的主动避让表演, 有的主动搭乘公交车, 以及主动参加到庆祝鼓文化节的队伍里来等等, 这些没有社会群众理解, 参与, 合作, 共庆的活动, 相信是不可能成功的举办的, 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从而可以看出, 此次国际鼓文化节在湘西吉首这个神秘的地方还是受市民喜爱的, 也在侧面体现出这片神秘的地方社会群众的自我管理素质还是很高的。

(三) 表演团队的团队管理

笔者认为, 此次国际鼓文化节的成功举办, 不光是政府和社会群众这两方面能团结合作, 没有表演团队的加入, 也是不可能展现出如此五彩斑斓, 绚丽多姿的鼓韵美。表演团队的管理, 笔者认为如果没有团队对整个表演的计划的精密安排, 没有决策者对节目选题的把握度, 以及演员综合素质的自我管理等等, 相信这次鼓文化节活动整体效果会大大受到折扣。在这次活动中, 带有少数民族地区特征的苗鼓表演团队, 都是经历了层层的选拔而选出的, 他们的团队管理能力, 计划决策能力, 专业素质能力, 职业管理方面等等。都是与这次鼓文化节的舞美效果以及整体效果成正比的。

二、在此次活动中存在不足的地方

(一) 表演队游街, 全市几条主要道路封路

笔者认为, 尽管活动重要, 但是封路, 这种像城市大动脉如果封了, 对于出行的人们的还是有很大的影响。

(二) 门票问题

既然是大型国际性鼓文化节, 又是在这个对鼓文化及其崇拜的地区, 门票这个门槛就限制了许多喜爱者。就拿在乾州世纪广场的开幕式, 进去就要门票, 而且门票基本上都是“关系户”, 像我们这些学生是没法弄到门票的。

(三) 盲目的与国际接轨问题

笔者认为, 湘西这块神秘的地方, 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和对鼓独特的崇拜方式, 能够搞一些具有自己品牌特色的带有民族地区的鼓文化活动, 让全民能够参与其中, 一起围鼓而欢, 为鼓而欢。这才是真正的鼓文化节的内涵。像这次“吉首国际鼓文化节”, 这个标题, 好像挂了“国际”二字, 瞬间就“高大上”了, 这也是活动组织方和策划者盲目的推崇鼓文化, 想把湘西鼓文化推出国门的迫切愿望。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我们的鼓文化成熟了么?我们的鼓文化真的是真正上的鼓文化么?盲目的推崇, 只会适得其反。像这次鼓文化笔者认为虽然顺利成功的举办, 但是它的失败就在于脱离了当地群众, 也就是说没有真正地从群众中来。笔者认为, 真正的国际鼓文化节, 不是政府行为, 而是民间自己组织, 政府协助, 全民参与的鼓文化节。真正的国际鼓文化节, 应该是湘西这块地方的鼓文化已经深刻每个人的心中, 就像咱们的国粹京剧, 在国内外都有说大话、说狠话的本事的时候, 咱们在举办一场国际鼓文化节, 与世界上各国有名鼓队进行交流合作。推崇咱们的鼓文化。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鼓文化交流。

三、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通过此次对吉首国际鼓文化节的调查发现, 吉首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 人们对于“鼓”这个神圣的“象征符号”有着一种特别的崇拜。不光是人民群众的原自然的崇拜, 政府的对于鼓文化的大力支持, 也是原自然的。这种原自然的非炒作的对鼓文化的崇拜, 使得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 迎来了一次国际性的盛宴。各国鼓文化爱好者齐聚吉首, 一起“鼓舞世界, 世界鼓舞”。

(二) 建议

第一, 政府在以后举办国际性比赛时, 先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 不要盲目推崇当地还不具备国际性比赛能力的项目。

第二, 政府在举办像这种具有民族局域特色的文体比赛活动时, 可以把组织策划比赛权交给相关协会, 政府起到后勤作用和协助作用就好。并且, 政府要大力支持协会办赛事活动。相信应该会比政府组织主导的要好。

第三, 作为社会相关协会也要积极负起责任, 为相关领域的一些活动或者科研等要起到带头作用, 积极探索相关领域的未来发展, 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合作, 这样的话, 各个领域应该会充满活力, 一片勃勃生机的景象。

第四, 作为社会群众一员, 也应该积极参加此类活动, 为协会, 为政府出谋划策, 出一份力量。

摘要:笔者通过实地调查法、文献资料法对少数民族地区大型群众体育节日活动管理的调查研究, 发现其中的科学管理的优点, 指出其中的不足, 给予几点建议, 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活动未来的科学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建议, 更好地促进地区体育文化与生态自然地和谐发展, 是当代从事体育事业的学者和专家任重而道远的任务。

关键词:少数民族,苗鼓,吉首,鼓文化节

参考文献

[1]孙玮, 张小林.武陵山片区文化旅游产业整合营销传播研究——基于新媒体视角下湘西苗鼓文化的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 2013, 20:329-330.

[2]刘成毅, 张小林.湘西州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意开发研究[J].科技风, 2013, 21:185-186.

[3]胡燕妮, 王志清.湘西吕洞山区苗鼓历史与发展现状初探[J].大众文艺, 2014, 17:46-48.

[4]张有平, 柳倩月.民族传统体育与节日文化探析[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4, 2:101-103+120.

3.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篇三

今天,这种艺术形式已经渗透到各个角落,从电视台的综艺晚会到旅游景点的大型文化娱乐项目,从各种庆典活动到种种纪念日,这种艺术形式正以强劲的势头冲击着传统的专业性晚会,在各类文化活动中独领风骚、强占鳌头。

作为大型文化演出活动,无论是其自身发展还是客观要求,最终的落脚点都是提高质量。只有那些真正必要而且质量上乘,既能遵循市场规律、讲究投入产出,又能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经济效益的演出活动,才能长久站稳脚跟立于不败之地。而这就要求我们这些组织、编导、策划者,掌握它的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全面提高演出活动的艺术质量,这才是当务之急,更是长久之道。日益增多的经济活动,带动了艺术表演活动,“文艺搭台,经济唱戏”,已成为各地政府、商界以及文艺界共同认可的一种形式。我们深切地感受到,经济发展为艺术提供了繁荣的机会,经济大舞台也成为了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用武之地。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我省各类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兴起。这是对我省文化发展综合实力的检验,同时也给我省的群文工作者搭建了展示才华的平台。如何在这个大舞台上精彩演出,就成为了群文工作者不断奋斗和努力的目标。无数次的实践证明,只有贴近生活而又思路独特、角度新颖的演出策划才能引起观众的共鸣,得到观众的肯定。

近年来我省文化馆,在省文化厅等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成功举办了一系列高质量、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如:青海省建党八十周年大型晚会,青海省民族运动会开幕式大型广场舞,青海省残疾人运动会开幕式大型广场舞,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海南州、兴海县、循化县等地五十周年大庆开幕式大型广场舞,青海省第十届、第十二届、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大型广场舞,青海省首届、第四届环湖赛开幕式大型演出,藏羚羊申吉电视直播晚会,青海省第一、二、三届民族文化旅游节展演周,首届海西州民族文化艺术节,海南州文艺汇演专场,西北五省“花儿”邀请赛等等,都得到了中央及省级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之所以取得这样骄人的成绩,是因为我们在这一系列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与编导中,尤为注重突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体现地域特色,大舞台、大背景、思路独特、手法新颖的特点。

就第四届环湖赛大型文艺演出《大美青海》的策划、创意来说,我们就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及厅领导的意图,在总结前几届演出经验的基础上,力求新颖独特,力争将青海各民族原生态文化与时尚多维的编导手法相结合。首先,经过审时度势,我们建议将演出地点设在著名的佛教圣地塔尔寺。恰逢这届环湖赛又升级为亚洲的顶级赛事,省长专门指示要出彩出亮点,演出主题与演出形式与塔尔寺的文化背景要实现有机的统一,突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我们首先从策划方案上抓住它的主题:(1)展示青海厚重的民族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民风民情。(2)突出时尚的体育精神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3)是体现民族文化的世界性与体育的国际性。经过全体编创人员的反复讨论,我们的创作思路最后定位在演出形式以歌曲为主,尤其是要用青海脍炙人口的歌曲歌唱青海、歌唱高原。要让青海民歌贯穿于整台节目,将青海原生态民间歌舞编排其中。全场演出共分为四个篇章:一是出征祝福;二是可爱的青海;三是神奇的高原;四是环湖畅想。四个篇章紧扣主题《大美青海》。在正式演出中,整台节目层次分明,张弛有序,编排手法新颖,展现出了青海悠久深厚的文化底蕴。整场演出凭借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催人奋进的气势,突出了自行车运动挑战自我、挑战极限的独特内涵,赋予环湖赛以新的内涵:体育无国界。以此倡导了人与自然运动和谐统一的体育运动的新理念。第四届环湖赛开幕式大型演出赢得了中央代表团及各国运动员的一致好评。

在承担的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大型广场舞——《奔向2008》的创编中,演员达4000多人。这届运动会是我省首次安排在省会以外的城市——格尔木举办,这是对地方承办单位的一次考验,也是对我们编创人员的一次挑战。我们全体编创人员几经讨论,反复修改方案,大家表示一定要创编出一台构思精巧、创意独到、场面宏大、演出精彩的大型广场舞。我们的定位是既要有高原地域特色,又要有民族文化风情,既要突出奥运精神和全民健身的体育精神,又要体现出格尔木作为盐湖和双拥城所取得成果的相关内容。全体人员经过40多天的艰辛编排,一台以“昆仑欢歌、情系盐湖、双拥歌颂、五环畅想、奔向2008”五个篇章来充分体现我们的创作思路的大型广场舞创作成功,同时用各种体育图案为背景方队加以互动。整场演出内容丰富而不显杂乱,场面壮阔却不乏细致层面的亮点。在开幕式演出中好评如潮,我们又一次赢得了党政代表团的肯定,再一次为省馆打出了品牌。

作为多次大型活动的总导演,每一次的飞跃对我来说都是难得的锻炼。在编创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取得了成绩。这其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也是让我创作体会最深的还是演员阵容达6000多人的海西州成立五十周年大庆的开幕式上我们创作的大型广场舞《柴达木之歌》。我就以这次演出策划、创意、编排浅谈一些体会。

在海西州庆祝建州政五十周年之际,我们受海西州政府的委托,为海西州五十大庆编排一台大型广场舞《柴达木之歌》。在厅领导的指导下,馆里迅速组成了一支精干的创作班子。《柴达木之歌》从开始创作,十易其稿,反复锤炼,精益求精,最后基本达到了专家叫好、观众叫座的初衷。在《柴达木之歌》创作及演出的过程中,我们的收获不仅在台前,更在台后。最大的收益是在强化精品意识,实施工程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展示,为我省进一步繁荣艺术创作,实施精品大型广场舞精品工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确定主题。我们在创作这台大型演出活动时,首先着眼于确定舞蹈主题,选择表现题材。海西州是青海版图上最西边的一个自治州,位于中国西部最大的盆地——柴达木盆地腹地,是我省最大的盐化工业和天然气、石油、钾肥生产基地,地大物博的柴达木是世人注目的聚宝盆,也是西部正待开发的新型戈壁新城。我们的创作目的就是要用广场舞的艺术形势准确地反映建州50年来柴达木开发建设的伟大成就,展示建设者们的丰功伟绩以及高原各民族绚丽多彩的风土人情,凸显柴达木人的精神风采,展现壮阔美丽的戈壁风貌。这样一个气势恢宏的巨幅画卷,要压缩在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展现给观众,这就要求创编人员必须对表现题材、表现形式和表现内容进行精心的筛选和设计。于是,我们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关注三个文明建设,把握创作题材取向”的要求以及海西州政府对广场舞表演内容的意向,确定广场舞《柴达木之歌》的主题是展示柴达木人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展示50年来柴达木开发建设的辉煌成就,展示多民族家园的瀚海风情和柴达木人与时俱进的时代风采。

(二)发掘艺术亮点。在确定主题的基础上,尽量挖掘能表现这一主题的艺术“亮点”就成为了我们全体编创人员的思考重心,像勘探队员、筑路工人、石油工人、盐湖、油田、矿石、胡扬、红柳、沙漠、驼群、藏羚羊等这些柴达木特有的人物、风貌和事迹,被我们各种艺术形式加以提炼,作为舞蹈表演的素材,成为了整场演出中耀眼夺目的艺术亮点。

经过反复斟酌,最后我们确定了广场舞《柴达木之歌》的分场板块为《欢腾的柴达木》、《创业的柴达木》、《富饶的柴达木》、《多彩的柴达木》及《腾飞的柴达木》五个部分。通过这五个具有特色的板块再现海西州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物产及其50年来在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上取得的成绩和柴达木人团结奋进、艰苦奋斗的精神内涵。在创编手法上,我们按照立意要高、意境要美、手法要新、表演要精的要求,无论是舞蹈、音乐、美术还是道具、背景、服装,精心设计、创作,只有这样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才使得广场舞拥有强烈的时代主题,适应现代人的审美取向,才使我们创作的作品深入人心,感染观众。可以说一种精品意识在整个创编过程中一直鞭策着我们,使我们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柴达木之歌》五个板块所表现的意境和舞蹈的格调都是各具特色,第一板块《欢腾的柴达木》,主要是营造出一种欢腾喜庆、热烈祥和的气氛。舞蹈采用大幅度粗犷、豪放、跳跃的语汇来演绎州庆的喜庆色彩。第二板块《创业的柴达木》,以沙漠、驼峰、红柳、南八仙这些舞蹈场景将观众引向遥远而又刻骨铭心的回忆,回忆柴达木开发的历史,借以表现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一批柴达木人的创业精神。第三板块《富饶的柴达木》,展示柴达木的富饶与壮美,蓝天白云,皑皑雪山下江河奔涌,牛羊成群,石油管道纵横交错,生机勃发的戈壁新城巍然屹立,尽现了近日柴达木风貌。第四板块《多彩的柴达木》,采用儿童卡通舞蹈形式展示柴达木丰富多彩的矿产资源以及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画卷,表现民族团结的新风尚。第五板块《腾飞的柴达木》,展现柴达木光辉灿烂的发展前景,各民族同胞对母亲的祝福。我们认为,在舞蹈主题思想和题材的选择上,做这样的定位可以比较准确、真实、全面地表现海西州50周年大庆的内涵。这一策划方案得到了省文化厅和海西州政府的认同和肯定,我们的创编就本着这一思路得以顺利进行。在创编、策划过程中,我认为,要适应现代审美的要求,起码有三个方面是必须具备的:即充满时代气息、富有人文精神和融入美的画面技术。我们首先大型广场舞创作必须围绕这三个因素来努力创新,才能创作出观众喜爱的作品。按照这个思路,我们现在文字本上下足了功夫,反复斟酌,热烈讨论,至第十稿才投入排练。最后确定了以人为本、以精为线、情景交融,以情动人的创作思路,把柴达木精神和现代柴达木人的时代风采、真挚情感和奔放的激情,从内到外展现在观众面前,情景交融,给观众强烈的震撼力。同时,再现了他们的人生历程,完成了人物情感的表现并把这种以情感升华至崇高的巅峰。真正让观众走进了舞蹈的灵魂,引起观众强烈的共鸣。

(三)立足艺术创新,打造艺术精品。如何使《柴达木之歌》广场舞,既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西部戈壁瀚海的地域色彩,又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人文风光,这是我们在创编过程中一直在探索且反复实践的一种创编手法。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在选择舞蹈素材时,把注意力集中在挖掘最能表现柴达木人精神风貌的生活原型上,把它提炼升华为艺术形象。如“南八仙”的故事。她是柴达木人熟知的一段历史绝唱,“南八仙”是建国初期第一批进盆地的勘探队伍中的英雄群体,他们为了探发柴达木宝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相信,这一段历史的再现,一定会唤起观众的情感共鸣。在这一场景中,我们采用舞蹈组合的形式,再现柴达木创业者骑着骆驼在黄沙飞扬中走进柴达木的情景。瀚海沙漠,雅丹地貌,具有顽强生命力的红柳,南八仙勇于拼搏,与风沙搏斗,最后强烈牺牲。英雄造型定格时,一面红旗从群体中冉冉升起,同时四周舞动黄绸。黄沙滚滚,在红旗的周围形成波涛涌动的景象,再配以荡气回肠的幽婉音乐,给观众以强烈的震撼和感染。“英雄回来了”,观众沸腾了!这一表现“南八仙”的舞蹈场景引起了轰动,许多在场的老柴达木人都热泪夺眶而出,省内外的观众都激动地说:“没想到一个大型广场舞能这么好看,这么感人”!另外,在尾声《腾飞的柴达木》一场中,我们用大彩裙和风帆特意设计组成一块大型蛋糕,音乐采用了祝你生日快乐的歌曲,准确地营造出祝福母亲五十华诞的意境。在深情的生日祝福歌中,全体观众都情不自禁地站起来唱起生日祝福歌,台上台下自然呼应起来,使观众再一次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四) 表现形式的探索。在《柴达木之歌》的整个创编过程中,除了舞蹈创编中做了一些大胆的探索创新外,我们还在背景文化、演员上下场及集中疏散等场外运作中做了一些新的尝试。如2000多人的背景方队根据场内舞蹈内容不断变化出大幅图案:有戈壁新城、雅丹地貌、油菜花开等,生动形象的画面加强了舞蹈的表现力。再如,为解决庞大的演出队伍上下场容易出现混乱的问题,我们采用了各色巨幅彩绸覆盖下上下退场的方法。群体舞蹈在行进间入场或在行进间退场,一是保证了舞蹈场景干净协调,二是避免了广场舞蹈容易出现的杂乱无序。同时,每场巨幅彩绸都寓意着每一场舞蹈所表现的意境,紧扣舞蹈主题,具有极强的渲染力。

《柴达木之歌》处处体现出浓郁的海西地域特色,许多细节的打造准确到位,令观众感同身受。如我们用直径1.2米、高1.8米银色长筒作为道具,用人体的翻腾钻套表现石油管道的各种图案,将石油管道的连接和石油喷涌而出的情景形象生动地再现于观众面前,让观众拍手叫绝。此外,我们特意设计了八块地毯,寓意着海西州的8个地区,在舞蹈接近尾声,达到高潮时八块地毯组合拼接成海西州一幅巨大的版图,又一次让观众拍举手称赞。还有2800人的背景方队,通过手中的画板展现海西现代化城市的动感,石油基地、雅丹地貌、昆仑山脉渗透其中,使《柴达木之歌》彰显了独特的文化气息。

这次演出结束后,中央及省部级有关领导评价《柴达木之歌》主题鲜明,特色浓郁,格调高雅,气氛热烈,阵容庞大,道具别致,服装新颖,背景多彩,场面宏大,轰动观众。他们用一句话给予了高度赞誉,那就是:震撼,激动!是一台高质量的艺术精品!海西州委书记、州长流着泪对全体编创人员说“海西人民不会忘记你们,你们将永远留在海西五十大庆的辉煌里”。这些荣誉是对我们进行精品时代艺术冲刺的全体编创人员极大的鼓舞,是对我们多年来甘于寂寞、潜心耕耘的极大肯定,也是近年来省文化馆通过招投标的市场运作方式独立承办演出活动的成功体验。

多年来,我馆成功举办的各项大型演出活动,不仅获得了艺术上的成功,而且展示出编导者们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奉献精神。经过这么多年来的艺术实践,我认为,大型文化活动的创编和策划要取得成功,就一定要心存信念,不懈努力,要用心、用真情去打动观众。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篇四

大家都知道,激情与热闹成为现代喜庆日子的代名词,然而也孕育了事故隐患,一次次由于人多为患引发的群众性安全事故已经深深印在人们脑海里,像密云踩踏事件等一系列大型群众性安全事故就是一个典型例子。相关责任人虽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但是,直到几年后的今天,这一事件对当地甚至周边社会所造成的心理阴影仍挥之不去。如何预防公共场所的安全事故是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安全管理活动的重中之重。接着我先举密云踩踏事件为例子来引证一下合适的安全管理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北京密云灯展踩踏事故:2004年2月5日晚7时45分,北京密云县在密虹公园举办迎春灯展时发生踩踏事故,造成37人死亡、15人受伤。原因:一游人在公园桥上跌倒,引起身后游人拥挤,互相挤踏。

就以上大型事故,都是因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疏忽,为此,政府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视,出台并落实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实行一连串的规范管理,但是如果管理方面的某些缺失,如活动前防范措施未能完全到位,致使这方面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由此可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我觉得以下几点是最需要政府去认真关注的:活动的依法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不够,是造成事件的主观原因。很多人思想上存在一个误区,总觉得只有象《同一首歌》、名人刘德华等到全国各地演出所举行的大型演唱会才算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而没有把灯会、花会等看成是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特别是广大农村村民,对传统的龙舟会,春节期间的舞龙灯等活动,看成是提高节日氛围、迎来吉祥如意的一种娱乐,而没有看成是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因此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举办者应该申请许可时不申请,该由举办者对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承担全部责任的,因对活动所要求的由举办者所承担的安全管理义务的规定不了解,也就谈不上责任的落实。为了防止全国各地因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频发安全事故,国务院于2007年8月出台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对这部法规的严格贯彻实施,无疑有利于预防和减少这方面事故的发生。活动的民间性,造成举办主体不清,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是安全事件产生的客观因素。

2、由于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上述特点,导致活动的承办及组织者不明晰、场所管理主体缺失、安全许可无人申请现象发生,致使安全事件发生后,难以查找和追究承办者和场所管理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导致实际的组织者缺乏对安全后果承担责任的法律意识,加上民间场所的免费提供性,更使场所的所有权人或提供场所的使用权人因无偿性而对场所的安全性难以提供足够的保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这些状况将导致举办者及场所的管理人不会制定或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方案和采取安全保卫措施,也不可能主动申请和报告公安机关,接受政府监管。

另外,政府亦应该进一步加强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所以必须遵守以下条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和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日益高涨,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文化建设成果、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在组织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过程中,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具有规模大、社会影响面广、聚集程度高等特点,往往存在各种突发性和偶然性因素,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对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和突发事件的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文化、宣传、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参与的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任务栏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紧密结合,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群众文化活动的新特点、新形式、新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管理预警机制、应急管理机制和信息报告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因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明确责任,狠抓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在组织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时,要明确活动主办者、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签订必要的安全协议。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要合理配置安全保护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技术手段;加强对安全工作专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全员培训。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疏散出口、应急照明等逐项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

四、严格管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审核。要对参演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人员要提供医院健康证明。对赴高原、牧区等特殊地区的人员,出发前要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办理相关保险,对有高原病史及心肺、神经系统、肝肾等重大疾病的人员要限制前往;活动期间要配备必要的用品和急救药品,避免长时间大运动量的活动,出现不良症状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五、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

5.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标准 篇五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方法

检查依据

基本

条件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查证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查资料

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查看

5、活动必须按有关要求得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查资料

6、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7、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查资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举办单位的安全工作方案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方法

检查依据

安全管

理措施

1、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2、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3、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4、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5、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6、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8、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9、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0、公安机关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11、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和举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12、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条

活动

场所

1、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3、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4、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

5、活动场所消防验收合格。

检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6、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应当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标志明显,符合安全要求;

7、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8、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应付突然停电的应急设施,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9、水上活动场所必须配备救护设施和合格的救护人员。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七条

10、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并提供: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

事故应

1、有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查机构文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方法

检查依据

急救援

第七条、第八条

2、有火灾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查制度

3、有演练记录。

查记录

4、活动负责人和保安人员、工作人员掌握预案内容。

查相关人员

5、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

查相关人员

6、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

查设备清单

现场检查

7、应急组织有明确的联络方式以便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现场检查

6.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篇六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公消安检大字[ ]第 号 :

根据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的通知,根据 的规定,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 申请举办的 活动现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认为: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该场所存在下列消防安全问题:

附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年 月 日

此联存档。(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公消安检大字[ ]第 号 :

根据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的通知,根据 的规定,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 申请举办的 活动现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认为: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该场所存在下列消防安全问题:

附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年 月 日

7.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篇七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学校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及校外单位在本校广场、运动场、体育场馆、礼堂、会议室、教室等公共场所面向师生员工及校外人员举办的活动:

(一)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二)各类庆祝、庆典、集会活动;(三)体育竞赛、科技竞赛和各类统一考试;(四)专题报告会、人才招聘会及大型学术交流会;(五)其它大型活动。

列入课表的正常教学、实践活动和日常学术交流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内举办的及我校在校外举办的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者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 学校保卫处是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 2 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审批、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六条 举办大型活动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主办者对其举办活动的安全负责,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大型活动主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落实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有关要求,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有权拒绝其进入;

(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划定的区域控制入场人员数量;

(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及时制止妨碍大型活动安全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保卫处,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

(八)为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其它保障。

(九)有承办者的大型活动,主办者应当与承办者签订安全协议,就上述内容明确各自的具体职责。承办者应当按照安全协议规定的职责,与主办者共同落实安全工作。第八条 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安排专门人员保障电力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第九条 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妨碍学校安全、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二)遵守大型活动场所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资或者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辱骂、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场内投掷、丢弃杂物。

第十条 保卫处在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主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予以指导;

(四)在大型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 4 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配合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校园举办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举办大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办者必须是本校职能部门、学院或经有关部门审批成立的学生社团;

(二)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三)未经批准,严禁在校园内从事商业性活动;

(四)娱乐性文体活动一般应在周末举行且必须在当日22:30前结束,不得影响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秩序,未经批准不得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文娱活动;

(五)具有符合本办法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六)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1、场地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场地、器材、设施的管理,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场地不得使用。

2、在室内举办大型活动不得超员,不得占用疏散通道,不得超负荷用电,特殊情况必须安排电工值班。

3、主办者要在活动前会同场地管理单位,对场地进行防火和安全检查,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万无一失。场地设施无安全保障的,不得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二条 时政报告、学术讲座,须报党委宣传部审核;举办体育类活动须由体育学院审核;学生各类组织举办的活动根据所属关系,报相关学院、团委、学生处或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审核。

第十三条 主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5天前,将《安庆师范学院大型活动申请表》(见附表)填好后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保卫处。

第十四条 大型活动主办者向保卫处申报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时,应当向保卫处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方案;

(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三)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四)有承办者的,提交主办者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五)《安庆师范学院大型活动申请表》(见附表)。第十五条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六)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七)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八)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 保卫处应当自受理安全许可申请之日起三个工 6 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大型活动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大型活动举办日期、时间、地点、内容需变更的,主办者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向保卫处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本办法的,保卫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大型活动取消的,主办者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保卫处。

第十八条 为保障公共利益,作出审批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保卫处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安全许可并及时告知主办者。

第十九条 变更、取消已公布的大型活动的,主办者应当予以公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主办者要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第二十一条 主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超过核准数量时,应立即禁止人员入场。

第二十二条 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若发生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避免人员伤亡或再次发生意外事件。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主办者或者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办法,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 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如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由保卫处给予批评教育;如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将其带离现场,交由保卫处进行处理;如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保卫处负责校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规模大、影响大、级别高,由学校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保卫处制定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对非校级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必要时派工作人员参加。对保卫工作不得力、安全无保障的活动,保卫处有权予以制止。

第二十七条 凡未经批准、私自组织的大型活动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主办者的责任。

8.小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安排好

组织人员及负责人员,保证大型活动中的秩序井然。

2、学校组织的集体比赛、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

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3、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班主任必须做到跟班到位,保证

在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班级中发生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解决,如果在活动过程中教师无故离队,学校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教师相应的处罚。

4、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除有特殊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

以任何借口不参加。

5、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教师应做到组织到位,不得

玩忽职守。

6、在进行大型活动前,教师要针对本次活动所应注意的一

些问题做好安全动员工作,把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向学生讲明,做到讲通、讲细、真正把安全动员工作落到实处,不可敷衍了事。

9.大型文体活动安全预案及管理制度 篇九

一、学校举办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大型文体活动首先要考虑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不安全隐患,万无发生事故能否立即疏散撤离。

二、凡举行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层层把关,从负责、视场地留好紧急撤离、疏散空间。

三、大型运动会不准把投掷和跑跳项目放在一起,严防标枪、铁饼、铅球砸伤他人。

四、凡学校举行的大型的晚会,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攀高等杂技性的文艺节目,不得组织学生搭建舞台或给舞台接电等。

五、大型文体活动前不准放学生回家取衣物或道具,以防忙而发生一起不安全事故。

六、所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考虑季节,不得放在伏天或三九天举行,以防太热或太冷而伤害学生的身体。

七、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时时注意天气的变化,若遇大风大雨应立即终止活动并有组织有计划的组织学生撤离现场。

八、学校所举行的大型文体活动,学生所参加的项目必须与学生年龄、身体相符合,不得强迫学生参加与自己年龄身体不相符合的活动。

10.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

一、大型活动及场所安全管理要求

(一)凡举办文艺晚会、舞会、集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等校级大型活动,必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主管人员根据大型活动安全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并根据举办活动的地点、场所、人数、环境、气候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举办大型活动,除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外,要严防发生各 类事件,严防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和各类安全事故。

二、大型活动及场所安全防范措施。

(一)对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二)举办活动前,主管和承办的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开展事故预想活动,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安全防范任务、责任、要求。

(四)加强对活动场所火源、电源、气源、水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加强对活动用设施、设备、用具、用品管理,严防各类案件、事件、事故的发生。

(五)主管、主办单位、派出维持秩序人员,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内,禁止打架斗殴、起哄闹事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创造一个文明祥和、秩序井然、有安全感的环境。

(六)妥善处置各类情况并及时请示、报告。

(七)学校安全主管领导和安全员要严格实施检查、监督。

(八)对因违反大型活动管理制度、规定而造成的各类事故,举办大型活动的主管、承办人员负全部责任,视情节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三、举办大型活动审批手续。

11.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一

学校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种类较多,主要有“六一”儿童节、艺术节、其他有关大型集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在规模、时间、环境、场所、形式、内容、组织、安全知识教育、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各方面特点又各异。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在参加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计划,严格审批

学校每组织一次大型活动或校外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事前拟定详细计划和方案,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组织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二、健全机构,分工负责

成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合作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认真研究,制作预案

学校每组织一次活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员、配备要求、交通工具、餐饮和住宿安排、活动总负责人、各环节中的专项负责人、各班级(小组)负责人、以及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活动奖惩措施等。

四、活动前的安全准备

1、活动前熟悉环境,勘查活动场所。

2、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做到提前预约,并注意选择适宜时间和天气。

3、根据季节性气候和气象局的天气预报,提示活动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积极主动与公安、医疗等部门联系,争取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5、所需交通工具及驾驶员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联系使用农用车、货运车、船违章载人。

6、准备移动电话、话筒、哨子、队旗等联络工具。

7、准备适量的急需药品。

五、活动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六、活动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1、保证各个环节上安全负责人坚守岗位。

2、出发前和到达目的地后以及返校前、后都要注意清点人数,避免走失学生。

3、要以班级为单位,有秩序地安排进场和退场。

4、在活动过程中保证活动的秩序,严禁学生在场内嬉戏、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

5、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应急准备状态,对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七、活动结束后,做好安全工作汇报总结,完备安全档案资料。

12.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报告 篇十二

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乡人民政府:

目前,XX县YY乡第九届XX节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即将举行,按照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行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我所就活动举办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是指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是一种基础性、深层次、结构性的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对社会运行和健康发展可能构成严重威胁,一旦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社会风险就会转变为公共危机。

该活动的举办可能会引发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拥挤管理等诸多的社会稳定风险点,活动举办前对社会民意、组织管理、应急预防、突出处置等多方面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举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乡ZZ产业协会作为此次活动主办方,公安派出所作为此次活动安保工作的实施单位,及时就活动期间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点进行了广泛的问卷调查、实地查验、咨询调查等工作,对XX县YY乡第九届ZZ节大型群众性文化 娱乐活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报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一)文化娱乐活动范围:

1、商业区:……

2、文体活动区:………

3、旅游景点:………。

活动范围涉及乡集镇大部分地方,其中集贸商业区集中在国境省道、集镇街面;文体活动区范围较广,人员较为集中;旅游景点分布广泛,交通不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文化娱乐活动时间

1、开幕式:………。

2、新农村文艺汇演:………。

3、烟火表演:…………。

4、山歌比赛:…………。

活动时间长,节目内容较多,日间组织管理有明显分工负责,夜间活动缺乏组织管理。

二、活动举办期间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原因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协调活动举办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举办协调、公共关系)、安保管理(巡逻防范、突发处置、治安管控、人员 2 管理)、拥挤管理(拥挤人群、酒精饮品销售和食用、旅馆业承受力)、交通管理(公众交通、公路运输承载力、车辆停放)、安全管理(食品安全、医疗应急)等行为出现不当时对政府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社会秩序混乱。

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对辖区社会稳定影响是多方面的:人员分布密度改变、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区域内改变、区域环境改变等。

引发活动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性和延续性

大型活动的举办的目的是围绕活动主题的宣传策略目标而确立的目的,涉及区域经济建设、文化传播、政府形象推广等多方面,顺利的活动举办可以增强区域整体综合实力的提升,突发社会稳定危机的出现,势必对区域多层面、多角度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大型活动的举办普遍存在时空的延续性,各项管理成本投入巨大,点、线、面结合的网络化管理模式工作存在断点、空白等风险可能。

(二)活动的群众性和广泛性

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主体是由多地域、多层面等人员构成的,区域内人员密集度短期内被改变,各项管理风险进一步凸显,社会秩序管理和服务工作压力急剧增大,当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各项管理中出现不到位、不细致时极有可 3 能诱发社会稳定风险。

三、此次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表现及评估

在活动举办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的表现突显突发性及潜伏性,即如在活动过程中,因一件民间纠纷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刑事行政案件,这就是社会稳定风险的突发性;再如因一月前,因辖区内一起工程建设致使多家群众合法权益赔偿诉求未得到及时解决,可能诱发群众在活动期间集体上访、静坐、围攻政府等极端行为出现,社会稳定风险点实际在活动前一个月已经形成,这就是社会稳定风险表现的潜伏性。为了便于此次活动的风险评估的表述,在此将此次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划分为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对我乡即将举办的XX县YY乡第九届ZZ节可能诱发的异议、损失或不适等诸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下:

(一)活动主办方与其他部门间协调一致的风险 风险内容:ZZ产业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社会组织,举办活动的经济目的较为突出,并且产业协会成员多为社会个体,在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上是否能达成一致;当出现分歧时,由何部门仲裁决定;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与协会的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如何达成双赢目标。

风险评价:此次活动中各方协调配合风险很小;分歧处理风险较小;达成双赢目标风险很小。

1、活动由政府牵头,手续完备。

本次活动是由乡ZZ产业协会主办,由乡文化教育服务中心代表乡人民政府承办,前期的活动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安保方案、大型活动申请审批等工作已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准备完备。

2、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此次活动顺利举办,可以进一步增强区域整体综合实力,对区域形象提升、经济发展起着刺激作用,社会组织及政府均能达成双赢局面。

(二)活动可能引发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的风险 风险内容:是否有人蓄意在活动期间实施群体上访、静坐、破坏围攻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活动期间是否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活动期间是否可能诱发严重刑事行政案件;

风险评价:前期综治维稳工作进一步落实,群体性上访、围攻等事件风险较小;活动期间严格机动车管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风险中等;人员复杂、密集,诱发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刑事行政案件风险很大。

1、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

随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逐步完善,使得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具有了先驱性、预设性,努力做到“小事 5 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同时,做好相关上访户的思想安抚工作,有条件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明确解决期限和途径,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2、致人伤亡交通事故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交通事故农村客运发展滞后,无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同时,活动期间正值烤烟收购期,人货混装、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额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存在,检测酒后驾驶设备空缺,过境省道线车流量将明显递增,公路运输压力突出。

3、人员复杂密集,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薄弱,增加了掏包、划包等盗窃行为的几率,群众财产安全隐患突出;活动期间,酒精饮品的销售,使得聚集人群可能因酒后刺激,各种冲突事件发生几率激增,进而引发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其中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案件尤为突出。

(三)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

风险内容:小摊小贩食品销售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医疗机构是否有充分准备应对群体性食品事故;

风险评价:活动期间,群众自发性在商业区开设饮食摊点较多,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压力较大,公众食品安全风险较小;经政府部门组织协调,实地查验,乡卫生机构已做好相关应急药品储备及医务人员应急培训,风险很小。

四、XX县YY乡第九届ZZ节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评价 上述已对可能诱发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三大类风险大小进行了逐项评价,为便于对此次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进行整体评价,更好地对进行风险预判、风险规避、危机处置,在此对各类风险进行了量化。

上文中将风险等级划分为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5个等级,群体性事件的分类评价为中间值,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意味着活动期间群体性事件发生可能性较小,但是,个体矛盾表现可能性较大;刑事行政发生率评价风险较大,在活动期间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可能性较大。

五、下一步风险防范方案

尽管此次大型活动中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价为中间值,但不意味着此次活动将一帆风顺,仍需密切关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个体矛盾表现诱发群体性冲突、侵财案件激增刺激群众性对政府职能部门部门的不满意率增大,进而损害政府整体形象。

(一)继续加大群众防范意识宣传教育

活动前夕,通过发动基层领导组织广泛宣传相关防范措施、法律法规,明确自我防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活动实施过程中,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采取定点宣传、巡逻防范等方式对人员密集区域进行提醒教育工作。

(二)创新思路,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活动前夕,综治维稳、公安派出所、司法等部门集中对可能诱发上访案件的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梳理,明确上访人员逐一管控等工作,进一步做好相关人员的规劝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大重点人群管控工作,严格进出重要活动区域人员的甄别工作。

(三)加强风险预警,做好活动现场秩序维护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制度,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每日排查。加强现场治安防范保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方力量都能及时投入到位进行处置。

六、结论

本报告对XX县YY乡第九届ZZ节举办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识别和评价,结论如下:

第1类风险:活动主办方与其他部门间协调一致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第2类风险:活动可能引发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大;第3类风险: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评价,XX县YY乡第九届ZZ节举办社会稳定风险程度中等,但发生个体矛盾冲突及刑事行政案件的可能性较大。

现已采取的和下一步即将实施各种风险规避措施,将一定程度上抵消风险效果,但是其效果如何,取决于措施执行的程度。

XX县YY乡第九届ZZ节

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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