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

2024-11-03

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共10篇)

1.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 篇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先导作用,切实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正确反映和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筑牢经济发展这个基础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表明,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具备坚实的物质基础,需要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只有加快发展,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只有加快发展,才能更好地调节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关系,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只有加快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但是,这种发展不是单纯追求速度的发展,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发展,是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对于哈尔滨市而言,加快发展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重大机遇,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上新的水平。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步伐,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新问题、新矛盾;在结构调整上,应重点发展机械、医药、食品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化工等后续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符合环保要求的新兴产业发展;在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上,应加快实施“开发江北,两岸繁荣”战略,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老城区改造和区域性整体开发改造,进一步增强城市承载产业发展的能力;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上,应把重点放到能形成未来产业发展支撑、能带动产业链或促进产业集成的大产业、大项目上来,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和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社会事业上,应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投入到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中,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强固先进文化这个支撑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文化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只有用先进文化引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才能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和环境。强固先进文化这个支撑,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人民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应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展文化建设。注重用先进文化培育人、塑造人,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提升人们的公德意识、文明素质、自律能力、奉献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积极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指导、约束社会公众的交往行为,努力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应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加大体制创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的力度,培育和壮大文化产业。突出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关系。在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哈尔滨市在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的过程中,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使人民群众真正从中得到了实惠。一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财政投入、小额贷款、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劳务经济,努力扩大就业容量。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建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范围,逐步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正确处理提高人民生活总体水平和扶助生活困难群体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在提高人民生活总体水平的同时,注重关心困难群众,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在这个问题上,哈尔滨市坚持抓好这样几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大力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农村扶贫,最大限度地缩小贫困群体,仅2004年就解决2.2万贫困户、9.6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同时,改造80所农村学校,安排5万名农民工子女入学,对23所乡镇卫生院实施危房改造。二是完善扶贫工作机制。有25.9万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向农村延伸,将部分农村特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三是开展经常性社会救助活动。积极构筑以城市低保的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用水、供暖、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仅2004年,就为社会孤老、重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加发低保金362.7万元;深入开展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11.8万名低保对象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发放基本医疗救助金249.6万元;为特困家庭解决廉租住房485套,为3万户低保家庭减免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有针对性地为受灾群众、低保对象、农村特困群众、五保户解决生活困难。抓住提高行政能力这个重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行政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保障。提高科学执政的能力。按照科学执政的要求,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证社会有序运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此,应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依法管理社会事务,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加快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民主执政的能力。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条件下实现社会和谐,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应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让各个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都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要求的渠道,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实现人民的利益,从而建立起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政府工作人员是否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对于地方的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针对当前的实际,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应大力推进政府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 篇二

一、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 应该出于两个原因:一是社会和谐是一种巨大的社会福利;一是社会和谐是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首先, 社会和谐是一种巨大的社会福利。我们知道, 社会主义要能够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既包括物质方面的, 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因为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 并且是多层次的。对此,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著名的“需要层次论”。马斯洛依照需要的强度顺序, 把人的需要分成五个层次, 它们依次是: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受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生理需要是指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需要。如食物、衣着、饮水、住房、空气等。安全需要是指保护人身、财产安全需要。如治安、稳定、秩序和受保护等。社会需要是指希望被群体接受而有所归属, 获得友谊等。受尊重需要是指自尊、声望、成功、成就等。自我实现需要是指充分发挥个人能力, 实现理想和抱负, 取得成就的需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很好地揭示了人们的多样性需要。因此, 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就要使人们的需要层次不断向高级层次发展。而在需要的五个层次中, 除了生活需要外, 其他层次都包含着更多的精神需要, 需要层次的上升也就是精神需要的更大满足。所以, 社会主义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必须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产品。

社会和谐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是一种重要的精神产品。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就有和谐、协调、和美、友善、合作、互助等这些含义。特别是儒家文化, 像《论语》中的“和为贵”,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为政以德”, “德不孤, 必有邻”等等, 都包含着“和谐”的价值。至于民间一些说法、守则、公约, 如“与邻为善”、“与人为善”、“童叟无欺”、“扶贫济困”、“诚实守信”、“仁、义、礼、智、信”等, 更加强调了“和谐”的意义。而“平安是福”的说法则直截了当地道出了“社会和谐”就是一种社会福利的含义。

其次, 社会和谐是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发展是硬道理, 经济与社会发展是当前我国的第一要务。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而社会和谐是提供这种环境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 综合国力显著增强, 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而且有些矛盾和问题已经达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形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如果矛盾进一步激化, 就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 甚至危及改革的前程。在一个不安定的社会中是无法搞经济建设的, 社会和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二、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 构建和谐社会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 阶级和剥削问题。改革开放后, 我们打破了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 逐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的格局, 因而必然会出现新的阶级或阶层。著名经济学家晓亮曾撰文指出:由于所有制改革, 特别是由于发展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 我国已出现一个新的资产阶级;由于否定人民公社体制, 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我国已出现一个少有资产的小资产阶级;由于改革分配制度, 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 我国还出现了一个中产阶级。中产阶级不是占有生产资料, 而是占有知识, 它是我国社会稳定的力量。这些阶级同原来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共同组成我国的社会结构。

和新阶级的出现相伴而生的是剥削问题。经济学认为, 剥削是依靠经济手段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剥削在具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中的确是存在的, 甚至在改制后的公有经济中也有剥削存在。我们应实事求是地正视剥削问题, 承认它的存在。

新的阶级和剥削产生后, 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阶级之间及阶级内部的各种矛盾。这些矛盾从总体上说是人民内部矛盾, 我们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化解各种矛盾。对于剥削问题, 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生产力还不够发达, 所以, 当前要消灭剥削还不现实。但我们也不允许剥削的任意发展, 我们要通过贯彻和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将剥削限定在一定程度之内。

第二, 社会差距问题。我国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社会差距是近年来备受人们关注的一个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我国现存的社会差距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距。我国历史上形成的二元结构, 造成了城乡差距。改革开放后, 城乡差距不仅没有缩小, 反而进一步扩大。1985年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1.74, 1995年拉大到1∶2.47, 2003年进一步扩大到1∶3.23。国际上一般为1∶2, 日本只有1∶1。而中国目前的1∶3.23还只是直接的收入差距, 如果加上各种社会福利, 则差距可能达到1∶5, 甚至1∶6。中国是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 这与和谐社会的理念是格格不入的。

二是地区之间的差距。这主要是东部沿海地区同中部、西部广大地区在经济发展程度和水平上的差距越来越大。从人均GDP来看, 改革开放以来, 尽管各地区人均GDP均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但各区域之间的差距却在扩大。1980年, 东部地区人均GDP相当于中部地区的1.53倍, 相当于西部地区的1.8倍, 到了1990年已经分别扩大到1.62倍和1.9倍。2002年, 又进一步扩大到中部的2.08倍和西部的2.63倍。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断扩大。

三是贫富之间的差距。贫富差距是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 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表示。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的基尼系数迅速提高, 已经突破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据国内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 中国大陆的基尼系数在1980年大约为0.3, 1988年上升到0.382, 1994年达到0.434, 首次突破国际公认的0.4这一临界点。到2000年, 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攀升到0.458, 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上述差距的存在严重制约和影响着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 我们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 逐步缩小这些差距。首先, 要统筹城乡发展, 缩小城乡差距。在城乡发展中, 要合理配置资源, 促进城乡的共同发展, 要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其次, 贯彻和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缩小地区差距。在区域发展中, 要形成各地区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最后, 改革分配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缩小贫富差距。

第三, 腐败问题。腐败是一大世界公害。改革开放后, 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 腐败之风也成蔓延和扩展之势。腐败的典型特征是权钱交易, 交易双方都从中获利。但社会和人民却要受到巨大损失, 遭受权钱交易之苦。所以,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腐败问题。

3.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 篇三

关键词:民营经济;和谐社会;社会责任;劳动关系;企业文化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2-0177-03

民营经济就是以民为主体的经济,老百姓办的经济。民营不是所有制概念,但这个概念是科学的。它包括了私营、个体、集体、联营、非国有股份制等经济类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形态。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以特有的生机和活力蓬勃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现已被人们喻为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执政党和政府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全社会各个阶层和亿万人民群众共同为之努力的国家发展目标。这其中,民营经济必须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民营经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不断彰显。民营经济不仅是建设“全面小康”的重要阵地,而且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

1.吸纳就业人口,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安定有序,而社会稳定的关键是解决国民就业问题,社会稳定因素与社会就业率是成正比关系的,社会就业率越低,社会就越不稳定;反之,则社会越趋于稳定发展。民营经济在孕育、产生和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巨大的劳动力需求,为缓解转型时期的就业压力,改善社会就业结构提供了巨大的空间。目前,民营经济就业人数已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左右[1]。同时,民营经济在新增就业方面也贡献突出,民营经济的新增就业岗位总数在全社会新增就业中占很大比重,提供就业岗位的速度也远大于社会平均水平。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在新增就业岗位中,民营经济所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到了70%,体现了民营经济在解决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大作用。

2.创造社会财富,提高生活水平

贫困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甚至社会冲突的最根本、最普遍的原因。只有最大限度地减少、减轻贫困,才能有效地医治许多社会病,消除社会裂痕。因此,富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民营经济是“富民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来看,发展民营经济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通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来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生产力的广泛发展,就能够促进民间财富逐渐增长,实现藏富于民,使得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富裕起来,提高普通老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最终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

3.优化社会结构,构筑和谐基础

从社会结构的层面来说,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经济地位的差别和悬殊的过大必然带来不安宁、不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合理调整社会结构,有针对性地促进社会结构各个层面的和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年的历史因素积累下的结果就是我国农村人口占了全民总人口的很大比重,存在着比较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城市人对农村人的歧视,农民在城市中的不平等待遇,以及两者之间由身份壁垒、不平等交换、城市化滞后等组成的不平等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城乡共同发展。民营企业的出现,大量吸收农民进入城市,使农民变市民,农村变城市,有利于逐步优化社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4.鼓励社会创新,迸发创造活力

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民营经济是“活力经济”,它具有产权明晰、利益分配明确等特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特别是经营机制比较灵活,能够充分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体现出老百姓的自主创业和自主就业,使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现。民营经济实现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决策,有利于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并在市场的优胜劣汰中完成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已从拾遗补阙到鼎足而立,生产规模和发展空间日益壮大,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自主创业的典型,他们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带动了整个社会创新活力的迸发。

5.巩固经济基础,提供和谐保证

民营经济是“内生经济”。它适合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效率较高和生命力较强的内生型经济。外源经济是把锋利的“双刃剑”,副作用和潜在风险较大,利用不当可能影响我国经济合理运行,甚至危及经济安全。民营经济不同于外源经济,其经济性质是内源经济、自主经济、民本经济、民族经济,生产资料属于中国民族资本经济自己所有,不受外来资本控制,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和民族性。从总体上看,民营经济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公有制一起,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体。由此,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在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层面上构建和谐局面,创设和谐氛围,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民营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存在差距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虽然发展很快,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急功近利甚至违法的行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仍相去甚远。

1.民营企业的信用缺失

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信用主体,却普遍面临着严重的信用问题。一些不道德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给社会带来了巨大损害。主要表现在:一是融资信用缺失。一些民营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在向银行借款时就没有考虑怎样还贷,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打算归还,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形象;二是商业信用缺失。民营企业在进行合同、协议、授权、承诺进行商业行为的同时,存在着大量合同欺诈、伪造窃取、内外勾结等违约行为;三是生产信用缺失。许多民营企业存在制假售假、商标侵犯、发布虚假广告等生产欺诈行为;四是财务信用缺失。大量的民营企业为了逃税避税,欺骗投资者,都曾提供过虚假的财务报告;五是个人信用缺失。部分民营企业主自身素质不高,单纯追求利润,不择手段的优劣,不可避免地缺少诚信。民营企业的信用缺失,影响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2.资源利用和环保意识淡薄

企业的活动不可避免地要与自然发生关系,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生产方法,保护生态植被,防止环境污染。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也日益突现,这与民营企业的行为有很大关系。在资源利用方面,我国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规模较小,加工工艺落后,往往是依靠粗放式的生产模式,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一些企业的节约意识也不强,不懂得循环利用,浪费严重。而在环境保护方面,一些民营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在采取减排措施、加大环保的技术投入与资金投入等方面积极性不高,往往担心自己的个别投入会加大产品成本,进而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因而铤而走险,选择成本较低的违法行为,造成对“三废”的处理不到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屡禁不止。

3.部分企业缺乏社会公益心

民营企业靠国家政策和社会支持发展壮大,有责任、有义务投身慈善公益事业,努力回馈社会。但在现阶段,我国相当比例的民营企业在自身发展后,不习惯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甚至认为是一种额外的负担,缺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意识,对社会公益事业不管不问。事实上,参与社会公共事业活动或服务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企业享受的水、电、路以及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都是社会提供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也离不开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支持。所以,企业有责任、有义务搞好社会服务,如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帮助社会进行教育、卫生、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等。民营企业家,必须对社会尽责,才会获得社会普遍价值观的认可,才会受人景仰。社会公益意识应当融入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战略中去。

4.人力资源使用和管理不当

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是靠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又需要在企业与劳动提供者之间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相互依赖的价值观念,企业的竞争力才会增强。因此,尊重人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注重劳动保护等,是每个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不仅没有建立起以人为本的经营方式,而且还通过延长工作时间、降低劳保待遇、克扣工薪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增加营业利润。这种民营企业主,已经堕落成“资本的奴隶,赚钱的机器”,而这种一切向钱看的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内部权力之争,最终导致整个企业丧失凝聚力而土崩瓦解。

5.缺少和谐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贯穿整个经营管理过程,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它由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三个层面组成,三者相互作用,缺一不可。许多民营企业非常注重表层的窗口,如厂容厂貌、统一着装、内部报刊等,但往往忽视内涵,如不注重精神文化建设,这样的企业文化发挥不了激励、凝聚、导向等功能,只是个摆设和负担[2]。而从民营企业发展的源头分析,民营企业大都是靠血缘、亲缘、地缘构建起来的,企业主往往根据自身的学识、爱好、特长来左右企业文化,这种血缘、情缘所带来的非理性的文化氛围,使得企业缺乏理性运作的规则,企业员工感觉到排斥性和制约性,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民营企业迫切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提炼、创新,整合完善出适合自身的企业文化。

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

民营企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可以大有作为,其关键是要提升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这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自身等多方面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推进。

1.转变发展观念

传统观念认为,企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一种狭隘的观念。一个优秀的企业、负责任的企业应该有更高的发展定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企业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追求社会价值的最大化。首先,要对消费者高度负责。坚持诚信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反对假冒伪劣,反对欺诈行为,不断提高产品性价比,努力实现个性化服务,让消费者买得轻松,用得放心。其次,要对资源消耗高度关注。充分看到全球特别是我国各类资源短缺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科技进步步伐,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坚决淘汰那些对电力、土地、水、交通等资源以及各类原材料消耗需求大、浪费严重的产品和生产工艺,努力用最小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多的产品和最大的效益[3]。最后,要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民营企业要避免不注重环境保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得发展的短期行为。企业要自律,要自觉妥善处理好“废”,通过科技进步和产品调整,不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从企业内部来说,一些民营企业由于管理不善、意识陈旧、怠慢员工,经常导致企业内部劳资关系的紧张,劳动者与股东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成熟员工流失现象相当严重,既影响了企业的稳定和谐,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民营企业应该努力在内部营造良好的劳资关系,实现企业和谐。民营企业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将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尊重与关爱员工,树立员工是企业主体的理念。要创造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工作环境;要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要不断提升员工的满意度,促使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要创建“学习型企业”,开展对员工的素质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最终促成员工与民营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他们对企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创新活力与持续发展能力。

3.发挥政府监管职能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一种道德守则,也有刚性的制度约束的内容。首先,要加强监管。目前,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环境保护法》等对企业的相关责任都有明确要求和规定,但知法犯法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企业却无法遏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不力。凡涉及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对损害社会利益行为的处罚力度,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构筑维持企业社会责任的最有效防线。同时,要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完善监管体制,严肃查处乱摊派、乱收费,维护企业合法权利,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和公正法治环境。其次,要完善政策。要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领域,完善保护私人产权法律体系,消除民营企业在融资、技术、人才等诸多方面与国有企业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待遇;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完善保护劳工权利的相关政策;要对企业公益捐赠纳入税前列支,并保护企业参与公益捐赠的积极性,使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有坚实的政策保障[4]。最后,要重视引导。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公开机制,对那些怠于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曝光,使其受到社会道德谴责和法律上的制裁,进而强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4.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

由于民营企业大多是家族制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民营企业家的个人素质是一个关键因素。政府可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加强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关的法规政策教育。民营企业家自身也必须加强学习,摆脱传统小农思想的束缚,树立与市场经济、和谐社会相符合的经营管理理念。首先,要有与社会共同进步的眼光,认识到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一个与消费者、内部员工、竞争者、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企业的发展要借助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力量,因而秉承社会责任、推动公益事业是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其次,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在经营管理中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尊重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最后,要有全球化经营的战略意识,积极主动地申请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标准(如ISO14000标准、SA8000标准)等的认证,掌握进军国际市场的主动权。

5.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

民营企业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首先,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要健全。要通过建立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营造一个团结友爱的氛围和秩序,同时又能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人才脱颖而出。其次,要树立企业自身的良好形象。企业形象包括了企业领导人的形象、各级管理人的影响力、与客户的交易态度和方式、对社会的回报等。要发挥利用企业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让员工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应该怎么做。最后,要持之以恒地实施品牌战略。品牌体现着一个企业素质、信誉、形象和文化。创立和发展品牌是企业长久不衰和保持旺盛市场生命力的最有效手段之一。企业文化与品牌定位的紧密联系集中体现在品牌文化必须与企业文化协调一致。将企业文化建设与品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既加强了企业文化建设,又促进了品牌价值的提升,使企业能够协调一致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雄,叶帆.民营经济发展论纲[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4:100-101.

[2] 邓波.民营经济前沿问题的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152-154.

[3] 胡飞航.民营经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权利和责任辨析[J].企业活力,2007,(1).

4.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 篇四

社会构建

摘要:“十二五”规划纲要通篇贯穿了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整体思路,围绕这样的主题和主线确定政策导向、设置规划目标、明确战略重点。纲要中坚持人民的幸福为首,坚持民生优先,在收入分配、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许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要求。我们同过对“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理解,能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和谐社会所涵盖的范围,能够为人民带来什么,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层意义。

关键词:“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谐社会、人民、发展、建设。

引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关之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今年两会出台的对未来五年的规划纲要,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同时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未来的五年党和政将按照这份纲要带领广大人民谋幸福共同努力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在这份纲要中,从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到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都体现出和谐社会对生产力水平提升的要求;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体现出了和谐社会对管理机制的完善和体制改革的深度要求;从对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都无不体现着和谐社会对“以人为本”的重视,处处强调着对人本身的关注。在这部规划之中,大到对国家国防小到对个体利益都有具体的计划,和谐社会的蓝图已跃然眼前。

从“十二五”规划纲要看和谐社会构建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在今年的四中全会中又提出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新的目标。这将之前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目标,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总体布局,扩展为了融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多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构建和谐社会是在当下,政治和社会问题多发,并且我国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这样的背景下的顺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目标。“十二五”规划纲要就是基于发展、转变、深化改革的要求而制定的。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在这样要求下稳步构建。

1.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一五”的成功为我们在“十二五”期间构建和谐社会做好了充分的铺垫。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时期之一,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文化体制等改革取得新突破,发展活力不断显现。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二位,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境外投资明显加快,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

2.先进的指导思想和明确的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

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1]无论是建设小康社会还是构建和谐社会,指导思想永远不会变,那就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先进的文化,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让人民生活的更好,发展永远是主题,如今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下,我们的经济建设会更加坚定更富有成效。

规划中对未来五年的发展有明确的目标,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大目标的具体反映。其中强调的主要目标有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改革不断深化,从这些具体目标中又无不反映着党和政府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思想。

3.和谐社会要求市场稳定国家安定

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有稳定的市场,有和平安定的生活环境,需要有健全的市场体制来保障,需要有强大的国防力量来维护祖国和平。“十二五”规划中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合作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稳定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以及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均有涉及。如今的环球在和平的大环境下却也有暗潮涌动,加强国防建设以维护人民的安居乐业,完善经济进行经济发展体制则是在“隐战场”中维护国家的安全,刚刚过去的世界范围的金融危机就是最生动的表现。唯有在军事意义上和经济意义上两方面的国家安全共同保障起来方能使和谐社会的步伐迈地更加稳健而踏实!

4.和谐社会最终是要全民幸福

社会主义最终要带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现如今贫富差距之大令人嗔目结舌,这也是现阶段的重点问题之一。农民是我国生活水平较低下的群体,但他们又是我国人口基数最大,最为重要的一个群体。实现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很重要的项目。规划中将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单立一章进行规划,也足见其分量之重。

和谐社会要求有先进的生产力,讲求高效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在农业问题中亦是如此。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求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求提高科技创新在农业中的贡献,要求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随效率的提升便可实现农民增收渠道的拓宽,如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随收入的的持续增长,可以提高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最终实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平。

改善民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规划中提及:“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健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2]这一番陈述正是点到了现阶段我国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上。今年的“两会”期间关于幸福感地讨论十分热烈,虽然过去的五年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是随着不断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层面的要求已经萌芽,对幸福的欲求越来越强,在为人民谋幸福的路上,我们仍然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全国还有贫困人口1.5亿,他们还没有达到温饱,并不幸福;工薪阶层收入偏低,他们在物质上感受不到幸福;严重的就业压力下,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在人生价值层面感受不到幸福;房价攀升,物价走高,收入分配不尽如人意,面对成家立业之艰难,人民不幸福;腐败严重,国财私用,腐败者将人民的血汗钱弃之如粪土,广大人民胸中积怨,为此而不幸福。而“十二五”规划中就这些问题有具体到各个方面的规划,比如在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这项中,规划中提及要深化工资制度改革,要健全资本、技术、管理要素参与分配制度,要整顿和规划收入分配秩序。

纵观这部规划纲要,其实无论是提高生产力,促进文化发展,还是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发展,加强国防维护和平,这些归结的最后都是要落实在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上,最终就是为改善民生而服务,就是要在人民需求渴望但是仍然没有得到满足的方面实施有措施的规划和改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也正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满足。

结语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非常大的命题,和谐的重要自古在我们中国的文化中就有许许多多的论述。天时地利虽重要,却最终还是要以人和为至善至强。冰心曾说过:“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这番话自然是氤氲着文学的气息,但是从某种意义上也正是表达出了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的真谛——就是创造一个将和谐融汇于社会的社会之美。构建和谐社会的路上,我不禁想到张载的横渠四句教:“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宏伟发展的蓝图已经规划完毕,只待在党和政府的引领下亿万儿女为了社会和谐之美而共同努力。

注释:

[1]摘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一篇第一章;

[2]摘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八篇引言; 参考文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 篇五

(1)保护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首先,以立法促进竞争、反对垄断。德国《基本法》、《反竞争限制法》等法律法规为市场经济规定了总体经济秩序;其次,运用经济杠杆,扶持中小企业,鼓励竞争。虽然《反竞争限制法》改善了中小企业的外部条件,但政府还特别制定了旨在提高中小企业效率的措施,目的是使中小企业能与大型企业有效竞争。

(2)保持适度政府干预。按照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国家应对经济生活作适当的调节和干预。但社会市场经济所提倡的国家干预完全不同于中央统制经济的国家干预,它主要采取符合市场规律的手段进行全面有效的总体调节,尽量避免直接的行政措施。德国政府对于国家干预的态度可以归结为:尽量少干预,但要做必要的干预。按他们的说法:国家只负责维持“秩序”,而不参与“秩序”。

(3)实行独立的中央银行体制以确保货币稳定。二战后,德国历届政府都把稳定货币列为财政金融政策不可动摇的目标。为了使联邦银行充分发挥稳定货币的职能,德国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联邦银行独立于政府、奉行不受政府干预的`货币政策的体制。德国以实践证明,一个以立法形式保证的、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是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能起到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作用,也是稳定币值、抑制通货膨胀的有力手段。

(4)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正。二战后,德国经济能够持续发展,社会稳定是重要前提。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政府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最重要的手段。德国政府利用行政和立法的手段,建立了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保障体系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为人们解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

6.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解和认识 篇六

一、大力发展区域经济

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经济发展为主心骨。是当前城市城乡结合部的重大政治课题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化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发展虽然没有大城市大发展的浓厚范围,但是却有着土地资源、劳力资源丰富和政府政策倾斜等诸多优势,城乡结合部应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正确处理好 “洗脚上田”后农民发展观念向工业化发展的转变;正确处理好立足沿街档口做生意向厂房经营的转变;正确处理好人们进入城市中心发展向立足本地区投资设厂的转变;正确处理好自吃其力向引进外资外力转变。不拘一格逐步建立工业主导型经济新格局,努力实现既不破坏生态环境又能加快工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系统。其中既有利益矛盾,又有是非矛盾,以及实际工作中大量复杂的具体矛盾,解决不同的矛盾所采取的方法也各不相同的,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坚持总体把握、统筹兼顾、协调解决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握矛盾演变特点和规律,站在全局的高度,做到统筹兼顾。要坚持用法制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各种主体之间的利益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转化,任何一方利益的实现都可能促进其他方面利益的实现或为这种实现准备必要的条件。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既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要保持社会稳定。使各方利益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要密切观察、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矛盾既要周到细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帜鲜明,又不可失之偏颇。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继续改善干群关系,正确处理干群矛盾。要以强化人事监督为切入点,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顺利实现,做到合民心,顺民意,真正地促进权力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融合。

要坚持德法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城市化和谐与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个社会群体与个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规范,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明确和实现,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有序运作的和谐体系。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各种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的秩序之内,使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遵循,这是保障城市结合部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切实改变人的生育观念

经济的增长,不等于人生育观念的进步。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只有改变人的生育观念,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才能打开新的局面。当前城乡结和部地区人口聚集的主要刚由农民转变过来的城乡居民和进城打工的外来人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思想在这些人群中仍然存在。采取措施,引导这一人群改变生育观念是搞好城乡结合部地区计划生育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计划生育工作由法治向成为人民群众自觉行为的基础工作。按照当前的形势,一方面要采取有利措施依法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另一方面必须认真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这就需要党和各级政府进一步在法律、法规、政策上给予积极保障。建议:第一,各级政策制定者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法律、政策和项目的时候,从设计、执行到监控、评估的全过程,都要注意是否会对男女两性产生不同的影响,避免对性别的歧视,以保证女性能和男性一样平等参与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第二,立法、司法、执法有关部门,有必要重新审视一系列与两性利益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认真分析这些法律和政策是否关注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两性差异,是否在法律政策框架内对女性的特殊需求给予重视。正在制定中的公务员法,希望多听听女性的声音,多听听妇女组织的意见,多一种视角考虑问题,公正体现不同性别的利益诉求。第三,为及时了解、认识和反映男女两性的生存状况和社会地位,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国家发改委和统计部门要将分性别统计纳入国家的统计制度。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都应该注意收集分性别的统计数据,特别是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组织人事等领域,逐渐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的数据库。只有这样在城乡结合部的人民群众中反复宣传,认真贯彻,才能不断改变人的生育观念。

四、努力扶助弱势群体

帮助弱势群体,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互助环境。首先,要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对于改革中产生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好风气、好环境。其次,要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对有能力参加工作而长期不能就业的居民,应当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再次,要进一步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要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第四,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要认真负责地、满腔热情地给予关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五、继续完善社区管理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间,由此来加强对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面对城市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要逐步调整自己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当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中退出来,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随之而来。它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发展的水平、社会个体素质以及社会动员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整合城乡居民,通过社区建设增强居民认同感、公益观念和社区参与意识。使由国家的代表机构决定的意图,通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多数居民的同意得到实现。

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举措。1991年民政部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目的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是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城市社区功能的进一步整合,必将极大地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

7.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 篇七

(一) 构建和谐社会必要途径是经济法制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理想目标, 完成这一目标需要具体的治国方略来实现。历史经验告诉了我们, 法治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共同发展趋势。新中国短暂的法治实践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也让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 社会主义也能将“最后一种方案作最高度和最有效的发挥”。目前,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是对法治建设的一种巨大考验和挑战, 其中, 核心的法律建设将主要集中在经济法制领域。

中国经济法的理念包含"以人为本、平衡协调和社会责任本位"三项基本要素。我国经济法之所以能够存在和迅速发展, 就在于其凝聚了"以人为本、平衡协调和社会责任本位"的人文理念。具体而言, 首先, 以人为本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普遍理念, 以人为本在各个法律部门都有所体现。但是以人为本属于经济法具有的内在价值, 它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经济法尊重人权、实行经济民主和管理手段的人文化。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经济法的目标和宗旨都深深地烙下了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的印记。其次, 平衡协调是构成经济法理念的标志性要素。最后, 社会责任本位是经济法理念的强制性要素。

(二) 经济法制建设的目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

几十年的和平建设, 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再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而今扩展和落实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人民逐渐探索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 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 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当前, 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点, 是促进群体利益的协调, 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着力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生于外的动力和必然要求就是构建法治国家, 特别是重视经济法制的建设。

(三) 构建和谐社会指导经济法制建设

与其说经济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之目的需求, 加强经济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之重要途径, 不如说, 运用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完善经济法制建设是重中之重。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 既是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反映出我们党对执政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构建和谐社会与经济法制建设措施

(一) 完善经济法制制度, 提高国民经济

加强法制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 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 维护市场秩序, 保护公平竞争。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从严治政, 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提高全体人民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

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 发挥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杠杆作用, 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保证经济稳定增长。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 根据经济形势实施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近期要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 并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 促进消费。进一步完善分税制。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健全税收制度, 强化税收征管。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 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注意防范财政风险。严格财政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

(二) 加强政治文明建设, 为和谐社会建立政治基础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 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完善村民自治, 加强社区民主建设, 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 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

(三) 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证。在改革日益深入, 开放不断扩大, 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背景下, 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全面提高国民素质, 增强民族凝聚力, 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吸收外国文化有益成果, 抵制不良文化, 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对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的研究, 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

摘要:党的十七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 推进谐社会建设, 就必须完善经济法制理论, 必须加强推进经济立法、执法与司法等各项制度建设, 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有序发展。

8.构建和谐社会的国民经济论文 篇八

[关键词] 市场经济 利益均衡 和谐社会

2005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党校,正式向外界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系统理论。两年多来,“和谐社会”的口号已经响彻中国大地,对于和谐社会的认识与研究,从中央到地方,从学者到百姓已蔚然成风。在这其中有一种声音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之所以提出和谐社会,是因为社会不和谐造成的。

一、建设“和谐社会”提出的背景

和谐社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关系,因而其含义无疑是相当广泛的。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含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个概念的提出有一个相当现实的背景:通过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改革,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但理应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种种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结果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以及由于利益格局失衡引致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

过去20多年改革实践表明,市场不仅是一种资源配置和经济整合的机制,同时也是利益格局形成的机制,亦是社会结构的生成机制之一。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相伴随,在过去20多年中,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化在不断加深: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形成,同时,贫富悬殊的问题日益突出。世界银行1997年发布的一份题为《共享不断提高的收入》的报告中指出,中国80年代初期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是0.28,到1995年是0.38,到90年代末为0.458,在此前后,国内外几个研究机构研究的结果与这个结论大体类似。按照世界银行的分析,这一数据除了比撒哈拉非洲国家、拉丁美洲国家稍好外,我国的贫富悬殊要比发达国家、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前苏联东欧国家都大。报告指出,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短短15年内收入差距变化如此之大。如果短期内没有政策来调节的话,还会继续恶化。

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同时也由于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由利益关系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明显增加。可以说,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将会成为我国今后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正在进入利益分化、利益博弈和利益冲突的时代。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形成一种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如何形成一种使得利益格局能够大体均衡的机制,将成为一个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应当说,“和谐社会”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出現的。

二、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

要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首先就政府而言,要把形成解决利益冲突的能力,看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除此之外,怎样做才能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

总的来说,一是政府转型。在目前我国具体情况下谈利益格局的均衡,谈社会公平,不可避免涉及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公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就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而言,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困难的抉择。从一个方面来说,面对经济高速增长而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将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社会公平上来是完全必要的。但从另一个方面看,目前的中国仍然处在一个经济的时代,如果社会公平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也是不可取的。因此,简单地说用社会发展为中心取代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恰当的。一个可以考虑的思路,应当是重心的多元化。这种重心的多元化突出体现在政府与市场的分工上。应当承认,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初期,由于民间经济要素特别是民间企业家的弱小,政府往往在起企业家的作用,经济工作一度成了政府工作的重点。而整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失衡,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重心的多元化意味着政府与市场职能的分化。社会公平决不是也不应该牺牲市场中的效率原则,更不能改变20多年的市场取向改革的方向。但同时,政府过多承担经济职能的现象则应当发生根本的改变。这意味着要建立一个具有超越性的、以公共服务为基本职能的政府。也就是说,政府转型意味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府转变为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促进社会公平将成为政府的一种基本职能。

二是再分配政策的调整。再分配与社会公平的关系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国家对企业的征税。就目前的情况说,我国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名义税率是不轻的。但问题是,税收效率不高,企业偷税逃税现象严重,相反,国家征税成本很高,这实际上减少了国家可以用于再分配的财力。第二,个人所得税,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高收人群体税收征缴存在很多漏洞,个税很难成为调节贫富差别的有效机制,甚至起的是相反的作用。如果将农民的负担看作是一种变相的个人收人所得税的话,可以看出,个人收入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在城乡之间是反向的。而在城市内部,工薪阶层与非工薪阶层之间的情况也是如此。第三,是国家财政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资金比重较小,大量的资金用在政府直接投资、改善投资环境和行政支出上。1990年~2001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年均增速为29.2%,12年间增长了7.3倍。在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有350万辆公务车,一年耗费3000亿人民币。而在2001年,用于低保的费用只有100亿元,失业保险业只有190亿元。因此,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首先是要改善国家的再分配。在最近的两年中,国家再分配有向农村和城市弱势群体倾斜的迹象,但力度仍然有限。现在迫切的问题是要增加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农村义务教育及医疗的投入。

三是市场中的利益均衡机制。市场中的利益均衡机制主要体现在劳资关系上。资强劳弱是世界上一种普遍的现象,但这种现象在目前的我国表现得尤为突出。劳动者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我们不能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涉及劳动者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他们自己的声音是很微弱的。因此,要建立市场中的利益均衡机制,一个迫切的任务就是形成一种相对均衡的劳资关系。

9.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 篇九

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要求我们把工作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应当给各类人谋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类社会资源互相促进而又互相制衡的经纬交织的公民社会;和谐社会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即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通常指的是人口结构、阶级结构、民族结构、职业结构、地区结构、家庭结构,有一个比较匀称、比较均衡、比较稳定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十分丰富。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在全面推进现

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满信心。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奠定的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有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根本利益的一致,有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不断巩固和全体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一定能够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几个重大课题:一是整合社会关系,重点是整合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是解决社会矛盾,重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三是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四是推进社会公平,当前重点是解决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二)认为构建和谐社会,最迫切的任务是协调好各阶层利益关系,竭力避免个别的局部利益冲突转化为整体的社会冲突。从社会结构理论来,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和制定恰当的经济社会政策,推进户籍、就业、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体制的改革,调整城乡、区域和就业结构,使该缩小的农业劳动者阶层逐渐缩小,使该扩大的社会中间阶层的规模逐渐扩大。引导培育形成一个合理、开放的现代社会层结构,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这是我们今后要特别加以重视并做好的任务。

(三)认为社会和谐最重要的是能够具有一种促使社会和谐运行的机制。社会和谐机制一旦形成,当社会中有不和谐的因素时,这种机制就能够自发地搜寻、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的作用,有效地整合社会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使社会结构获得平衡,使社会运行在良性的状态下进行。和谐社会的机

制包括以下的内容: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敏感的社会预警机制、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

(四)认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结构,即个人、群体、社会等方面来研究具体的条件和机制。就人际关系方面看要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就必须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育。就资源配置方面看,主要是通过社会阶层体系这一社会激励机制的建立,在合理的社会差别的基础上,激发社会活力,把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尽可能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通过社会流动机制,使社会成员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从较低的阶层上升为较高的阶层。就社会结构方面看,合理的社会结构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例如,构建现代职业体系,使至今尚游离在现代职业体系之外的农民逐步进入现代职业体系,是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途径。

10.论和谐社会的法治构建 篇十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然而,和谐社会绝不会自发生成,也不会自然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依赖于法律制度的推动,必须借助于法治的践行。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是一个平等的、以社会为本位的和谐社会观。社会主义法治不但继承了法律形式意义方面的功能,而且承载了与以往任何社会都不同的新的价值内涵和社会目标,从而使它构筑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了更多、更丰富的表现形式,这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管理有序的社会,而且是一个人与人相互尊重,各阶层合作互助、团结友爱的平等社会。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民主政治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既需要制度建设,也需要社会建设与精神建设。当然,最重要的是政府知道自己权力的界限,致力于推进法治与民主,同时为社会建设和精神建设留出宽松的空间。法治以民主为基础,反过来,法治又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法治的民主化和民主的法治化,反映了人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下追求自由、平等和人格独立的普遍愿望,是社会趋向政治文明必不可少的制度化特征。适应多元化的社会结构,法治应不断推动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政治保障。通过广泛发扬民主,拓宽反映社情~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为此,必须建立多元化的社会决策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集中~与民智,使法律真正成为反映人民群众利益的基本形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听取利益主体各方的陈述,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听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和论证会等制度和形式,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提升决策的民主程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充分履行职责,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总之,“重大事务要让人民都知道”,这是现代和谐的根本保证。现代和谐与古代和谐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以民主制度为基础,而后者仅仅保持民众沉默的外貌。在民智已开、民智初现的今天,以民主求和谐,则和谐存,以蒙昧之下的“和谐”抑民主,则和谐与民主皆亡。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其核心是社会分配制度的公正性问题。和谐并不是没有利益分殊,而是知道利益分殊、却能够通过民主法治手段避免零和博弈。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应该体现公平和正义。法治既要保证立法公正,又要保证司法公正,通过两者来实现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合理、公正分配。立法公正要求制定出来的法律必须反映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必须赋予每一个社会成员同等的基本权利和同等的基本义务,必须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市场经济原则,赋予不同经济活动主体以同等的市场竞争地位,从总体上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立法公正还要求政府注重结果公正,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通过法律手段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类似案件类似处理;要求对公民权利给予及时、便利以及最大限度的司法救济,为社会构筑最后一道正义屏障。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诚信友爱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条件的社会,分工和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容,而分工就是合作,交换就是互补,并且社会和经济主体的财富正是在这种合作和互补的基础上积累起来的。因此,市场经济客观上需要经济主体将诚信友爱尊奉为经济活动和公共生活最基本、最起码的准则,履行社会责任。首先,应规范社会信用关系,使社会信用关系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在法治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实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目标;其次,借鉴欧美法治国家行之有效的方法,强制推行SA80000标准认证。SA80000标准认证是指在获得利润的同时,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等,其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最后,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最基本的是经济主体的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应通过严格执法,保证经济主体严守法律。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首先,产权法律保护的功效就在于能产生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和创造财富的激励。其次,通过法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既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又要让他们公平(但不是平均)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不仅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而且要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和群众,以营造一个心情舒畅的社会环境。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安定有序的社会。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没有社会安定团结,没有

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就会失去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法治是建构有序社会最主要的手段,凭借法律这种公共权威的普遍、明确、稳定的社会规范,而不是依靠任何人格权威的偶然性、任意性,也不是依靠朝令夕改的政策,使每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使其行为和活动都纳入法制的轨道和范围。第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而且是人与自然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有一个平衡、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生态平衡不仅是和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基础,而且是生产发展、生产富裕的资源保障。维护生态平衡,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必须借助于法治,与依法治国直接联系起来。首先,法律的人文价值观应从“人类中心主义”切换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主义”,开展对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体制,统筹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其次,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整个全人类的大事,是涉及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各国人民必须团结合作,步调一致。因此,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应与国际法相衔接,便于一致行动;最后,依法严格保护环境和生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资源开发和节约,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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